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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金管理规章制度细则

时间:2024-03-13 09:08:49 诗琳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企业资金管理规章制度细则(通用6篇)

  资金是企业的血液,资金管理是现代企业管理的核心。企业资金管理水平决定着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企业只有不断提高自身资金管理水平,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资金利用效率得到提升,才能使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环境中生存发展。下面爱汇小编整理的企业资金管理规章制度,供你参考。

企业资金管理规章制度细则(通用6篇)

  企业资金管理规章制度细则 1

  一、 专项资金的内容。

  专项资金是指国家和上级拨付给本单位的项目资金、扶贫资金、贴息资金、补助资金等。

  二、 严格执行专款专用。

  凡属过节或上级拨付的各项专项资金一律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或改变用途性质。

  三、 资金使用审批。

  专项资金的使用必须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由院长亲自审批支出项目,严格按上级指定方向和数额使用的'必须按要求使用。如无上级安排就由班子成员集体决定使用方向和数额。

  四、 专项资金的管理。

  专项资金实行专帐管理,专户储存,财会人员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五、 专项资金的支付。

  专项资金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开支后方可支付,支付程序为:开支内容――凭证――经办人――签字――审核――审批――支出。 对违反上述规定者,扣减年终奖,构成犯罪的要依法处理。

  企业资金管理规章制度细则 2

  一、基本制度

  1、开立两个账户,基本户用来付款,一般户用来收款。建立健全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建议使用网银。每天发生的现金和银行存款收支业务做到日清日结,及时核对,保证账实相符。

  2、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严格执行现金等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现金,不用白条抵库。

  二、现金管理制度

  1、 所有现金收支专人(出纳)负责。

  2、 出纳根据审批无误的收支凭单逐笔按顺序登记现金日记账(流水账),每天结出余额并核对实存。做到日清日结,账实相符。

  3、 库存现金超过一定数额(建议5000元,且是收入额)时必须存入银行(一般户)。

  4、 出纳收取销售现金时,须立即登记现金日记账并开具一式至少两联的销售单据,一联销售留存,一联会计处理。经手人一定要有经手依据。

  5、 任何现金支出必须按相关程序审批(详见支出审批制度)。因出差或其他原因必须预支现金的,须填写借款单,经相关人员(如总经理)签字批准,方可支出现金。借款人要在出差回来或借款后三天内还款或报销(详见差旅费报销规定)。

  三、支票和网银管理制度

  1、 支票的购买、填写和保存由出纳负责。并建立支票登记备查簿(包括支出和收取支票两本)。

  2、 出纳根据审批无误的收支凭单逐笔按顺序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流水账),结出余额,每天登录网银核对银行存款实存。作到日清日结,账实相符。

  3、 出纳收取支票时,须立即开具一式至少三联的收据,缴款人、出纳、会计各留存一联。

  4、 支票的使用或网上付款必须事前按相关程序审批(详见支出审批制度)。所开出支票必须封填收款单位名称。支出支票时,由领取人在支票头上签收签字认可,并及时登记支票备查簿。

  5、 基本户余额不足时,申请按支出预算从一般户转过来(建议半月一次)。

  四、印鉴的保管

  1、银行印鉴原则上必须分人保管。财务专用章和法人印鉴分别派其他专人和出纳负责保管。

  五、现金、银行存款的`盘查

  1、 出纳至少每半月应将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的上存、收入、支出、结存情况,编制“半月报表”,并对由出纳保管的库存现金,指定人员于每半月终了进行定期对账盘查,其他时间进行不定期抽查。

  2、 会计根据实际情况做好每月现金与银行存款的帐务处理及其他帐务处理。

  六、支出审批制度

  购买日常办公用品、固定资产、办公家具等、会务费、差旅费、工资与奖金等任何支出都要相应审批。为简化支出审批手续,提高效率,负责人可适当将其权限或部份权限,以文字性形式,授权给指定专人。

  七、差旅费报销规定

  报销人持原始凭证签字,报负责人、会计签字认可,交会计报销。

  资金管理制度包含资金支付及费用核销管理。

  企业资金管理规章制度细则 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公司货币资金的内部掌控和管理,保证货币资金的安全,提高货币资金的使用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订立本方法。

  第二条本资金计划仅指资金使用计划,它是依据公司将来确定时期的投资、采购、开发、基本建设等,估量这一时期内货币资金的使用情形,并进行货币资金综合平衡的计划。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货币资金是指公司所拥有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各部门。

  第二章各部门职责

  第五条为了加强公司现金流管理,公司各部门都应树立资金使用事前有计划、事中有掌控的管理思想,各部门依据各自分管工作计划编制资金使用计划,财务部负责资金使用计划的审核、汇总。

  第三章资金计划内容

  第六条资金支出

  (一)投资活动资金支出

  1、土地:建筑项目部依据购地支出计划及相关协议编制资金使用计划。

  2、房屋建筑物:建筑项目部依据土建工程进度及相关工程合同,编制资金使用计划。

  3、机器设备:商务部依据公司设备采购计划和进度,编制资金使用计划。

  4、运输设备:综合部依据行政车辆购置计划,编制资金使用计划。

  (二)筹资活动资金支出

  互联网金融项目组依据公司长期借款、短期借款合同的还款期限、利息支出方式等,估量归还的本金和利息,编制筹资活动资金使用计划。

  (三)经营活动资金支出

  1、商品采购:商务部依据公司商品采购计划和进度,编制资金使用计划。

  2、薪酬支出:综合部负责编制职工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等薪酬类资金使用计划。

  3、管理费用支出:综合部负责车辆费用、水费、电费、取暖费、物业费等费用类资金使用计划,业务接待费、办公费、邮寄电话费、车辆费用(除修理费)等资金支出计划由办公室负责编制;车辆修理费资金支出计划由供应处负责编制;环保费(排污费)资金支出计划由生产安全处负责编制;试验检验费、监磅费等资金支出计划由质量掌控处负责编制。

  4、税金:财务部负责编制增值税、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水利建设基金、房产税、土地使用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等税金类资金使用计划。

  5、销售费用:营销部负责编制广告费、宣扬费等费用类资金使用计划,线下运营部负责编制办公修理费、差旅费、业务接待费、邮寄电话费、促销费等费用类资金使用计划。

  (四)其他支出

  凡不属于上列各项的支出都属于“其它支出”,由归口资金支出部门依据实际情况增补编制,一并上报。

  第四章资金计划编制程序

  第七条为了加强公司的资金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实施资金预算制度,资金预算的编制和审批严格遵奉并服从资金预算流程的规定。

  第八条公司各部门每月23日前依据月度工作计划编制本部门次月资金使用计划并报公司财务部。

  第九条财务处每月25日前汇总编制各部门资金使用计划,报公司紧要负责人审批,并依据资金使用计划合理布置资金,保证资金收支平衡。

  第十条批准后的月度资金预算是公司次月资金使用的准则,财务处下达经审批的月度资金收支计划至各部门,各部门要严格依照此计划执行,除发生突发性紧急付款外,对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超计划付款原则上不予支出。预算外资金的使用由业务部门申请,公司分管领导、紧要负责人共同批准后,财务处方可办理。

  第五章资金计划掌控

  第十一条财务部每月编制资金收支计划执行情况表,并与资金使

  用计划对比分析,检查各部门资金计划执行情况,分析偏离计划的原因。

  第十二条财务处依据每月资金收支计划执行情况,对各单位资金收支计划兑现率进行检查、通报,对计划兑现率显现重点偏差,严重影响公司现金流的,予以确定的考核。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修订。

  企业资金管理规章制度细则 4

  第一条、为加强项目资金管理,规范项目资金运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资金管理的基本原则:计划管理、统一使用、以收定支、控制使用、开源节流、提高效益。

  第三条、财会部门办理水利基本建设资金支付手续时,必须符合下列程序:

  (一)经办人审查。经办人对支付凭证的合法性、手续的完备性和金额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实行工程监理制的项目须监理工程师签字;

  (二)有关业务部门审核。经办人审查无误后,应送建设单位有关业务部门和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核;

  (三)单位领导核准签字。

  第四条、凡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财会部门不予办理水利基本建设资金支付手续。

  (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的';

  (二)不符合批准的建设内容的;

  (三)不符合合同条款规定的;

  (四)结算手续不完备,支付审批程序不规范的;

  (五)不合理的负担和摊派。

  第五条、定期做好项目资金分析。

  项目资金分析是项目经济活动分析的重要内容。项目应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通过对收支情况分析,及时发现项目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以便及时采取措施,管好用好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企业资金管理规章制度细则 5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规定是xx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财务管理控制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其目的是最大限度地降低企业在资金管理方面可能出现的风险,保障企业的资金安全。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集团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实际控制公司以及全部具有实际控制能力的下级公司(以下简称"成员企业")。

  第三条 集团公司财务管理本部将随时检查成员企业执行本规定的情况。集团公司监审部在对成员企业进行财务审计时,成员企业资金管理是否符合本规定的要求也将是其中一个重要部分。

  第二章 成员企业银行账户管理

  第四条 开立账户:

  成员企业需要开设新的银行账户(包括以公司名义开立的信用卡账户),需填写《开户申请表》(参见附件:1),并上报集团公司财务管理本部审批。

  第五条 账户统计与报告:

  (一) 成员企业必须指定非银行出纳人员专人定期核对银行账户(每月至少核对一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调节相符。如调节不符,编表人与银行出纳共同查找原因,及时处理。《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要有编表人签字、银行出纳复核签字、财务负责人或其授权人审核签字。银行对账单及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应视同会计凭证及账簿等会计档案进行保存。

  (二) 成员企业资金日报应按照规定每天上报集团公司财务管理本部。

  第六条 印鉴管理:

  (一) 成员企业必须加强银行预留印章的管理。成员企业财务专用章应由财务负责人或其授权非银行出纳人员保管;个人名章必须由本人或授权非银行出纳人员保管。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严禁一人保管印章同时保管各种票据。

  (二) 更换银行印鉴的保管人,须经过总经理批准,交接双方须在交接记录上签名。

  第三章 现金管理

  第七条 成员企业根据当地银行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留存现金,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当日(经过财务负责人审批后,可最迟不超过下一工作日)必须存入银行。

  第八条 成员企业必须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不属于现金开支范围的业务应当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

  (一) 职工工资、各种工资性津贴。

  (二) 个人劳务报酬,包括稿费和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报酬。

  (三) 支付给个人的各种奖金,包括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各种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四) 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现金支出。

  (五) 收购成员企业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支付的价款。

  (六) 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七) 结算起点(结算起点为 1,000 元)以下的零星支出。

  (八) 因采购地点不确定、交通不便、抢险救灾以及其他特殊情况,办理转账结算不够方便,必须使用的现金,开户成员企业,要向开户银行提出书面申请,由本成员企业财会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开户银行审查批准后,予以支付现金。

  第九条 注意事项:

  (一) 转账起点以上的开支原则上不得使用现金支付。

  (二) 与外单位之间的大宗经济往来,必须通过银行转账结算。

  (三) 白条不得充抵现金。

  (四) 不得在账外保留公款。

  (五) 不得与其它单位或个人互借现金。

  (六) 成员企业另行规定的其他注意事项。

  第十条 盘点制:

  (一) 加强库存现金的盘点工作,现金库存至少每月盘点一次。

  (二) 盘点工作由现金出纳人员进行,编制《现金盘点表》并签字,财务

  负责人指定非现金出纳人员负责监盘并签字,财务负责人审核签字。

  (三) 《现金盘点表》作为会计档案,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保管。

  第四章 报销管理

  第十一条 报销单据:

  (一) 所有报销单据均须有经办人的背书,保证其真实性。

  (二) 单据内容必须完整,包括时间、付款单位和项目名称等。项目内容不完整的单据必须经总经理背书。

  (三) 非发票不得报销。

  第十二条 预先借款的费用报销:

  (一) 报销单据的消费内容必须与借款审批的用途一致。

  (二) 成员企业应根据具体业务情况限定借款后的报销期限。

  第十三条 对于小额、年度预算内的费用开支,可不办理事先借款手续。开支后直接到财务报销。成员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规定零星支付的限额,例如 1,000元以下。

  第五章 融资状况管理

  第十四条 每季度最初的5 个工作日内,成员企业应以书面形式向集团财务管理本部上报其融资情况,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融资单位(成员企业及其下属分、子公司)、融资来源单位(银行或信托)、融资形式(贷款、贸易融资额度、保理等)、批准额度或授信额度、已使用额度、融资期限、融资成本(利率)、担保方或抵押物情况等;

  第十五条 成员企业及其下属分、子公司的融资情况变化均需以呈批形式上报集团财务管理本部,经批准后执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新增融资、现有融资条件或期限变更、现有融资归还等。

  第六章 资金支付管理

  第十六条 支付程序总则:

  (一) 各成员企业必须制订严格的业务和财务审批程序。每笔款项的支付都应以经过完整审批程序的原始单据或文件作为凭据。

  (二) 严禁成员企业总经理直接指挥出纳支付或处理资金事宜。

  (三) 除非特别授权,签名权不可下放,但在应急情况下,签名权可上浮。

  第十七条 业务审批:

  在业务审批程序中,业务主管和成员企业总经理审批的内容如下:

  (一) 对下级人员权限的审批。

  (二) 对经济业务发生的必要性及合理性的'审批。

  (三) 对经济业务发生可行性的审批。

  第十八条 在财务审批程序中,财务人员审批的内容是:有关原始单据内容的完整性、准确性、真实性。

  第十九条 支付程序:

  (一) 出纳的支付应该在会计人员制单以后,根据会计凭证核实单据后支付。

  (二) 收付款时,经办人员要在相关单据上签字,出纳在收付款凭证上加盖"收讫"或"付讫"章。

  第七章 集团公司内部资金调剂程序

  第二十条 调剂原则:

  (一) 考虑到集团公司的整体利益和成员企业之间的业务需要,经集团公司财务总监、事业部总经理、总裁办总经理和总裁共同批准,可以调剂各所属成员企业资金的使用。

  (二) 资金使用单位参考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上浮一定比例向资金供给单位支付利息,使用期满后,本息一次付清。

  (三) 正常的成员企业利润分配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不执行以下调剂程序。

  第二十一条 调剂程序:

  (一) 根据资金平衡计划,集团公司财务总监向集团公司总裁提出资金调剂申请,并与相关成员企业总经理协调。

  (二) 集团公司总裁、财务总监、事业部总经理、总裁办总经理共同签署《资金调剂通知》(参见附件:2),成员企业在收到通知书后,按要求办理。

  第八章 备用金管理

  第二十二条 根据业务需要规定可借支备用金的部门或个人,以及限额。

  第二十三条 备用金的使用方式是先借后报,差额补足。

  第二十四条 备用金必须按规定用途使用。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对于任何违反本规定的人员,集团公司或所属成员企业将根据情节做出处罚,直至免职;给集团公司或成员企业造成损失的,对集团公司或所属成员企业承担赔偿责任;构成刑事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 本规定由集团公司财务管理本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企业资金管理规章制度细则 6

  合作社为切实规范专项资金管理,保障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专项资金实行“专人管理、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项使用”。

  二、资金的拨付本着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执行项目资金批准的.使用计划和项目批复内容,不准擅自调项、扩项、缩项,更不准拆借、挪用、挤占;资金拨付动向,按不同专项资金的要求执行,不准任意改变;特殊情况,必须请示。

  四、严格专项资金初审、审核、审核制度,不准缺项,各类专项资金审批程序,以该专项资金审批表所列内容。

  五、专项资金利息收入年终一律转入本金滚动使用。

  八、加强审计监督,实行单项工程决算审计,整体项目验收审计,年度资金收支审计。

  九、监督委员会对专项资金要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督查,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要全程参与项目验收和采购项目接交。

  十、对工程类项目专项资金所发生的隐蔽工程,负责资金结算的工作人员,必须到现场签证认可,否则会计室不予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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