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计划

时间:2022-04-24 22:01:39 计划 我要投稿

行动计划3篇

行动计划 篇1

  按照《XX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转发国家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的通知》(x卫医管发【20xx】5号)文件精神及要求,我市卫生局要求各医疗机构结合工作实际,弘扬“不畏艰苦、甘于奉献、救死扶伤、大爱无疆”的行业精神,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改善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感受为出发点,以解决人民群众看病就医突出问题为切入点,通过深化改革、创新思路方法,改善医疗服务环境、优化医疗服务流程、保障医疗质量安全、加强医患沟通协调、建立健全机制、运用信息技术等措施,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目标要求,适应人民群众医疗服务需求,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服务,现总结如下:

行动计划3篇

  一、加强组织管理,成立领导小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我市卫生局成立了以局领导为组长的改善医疗服务行动的`领导小组,制订了行动方案,逐条明确分工,为各医疗机构改善医疗服务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环境安全

  1、各医疗机构严格贯彻执行医疗卫生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做到依法执业。

  2、加强院内科室能力建设,做到专业设置、人员配备合理,抢救设备设施齐备、完好。

  3、要求一定要规范消毒、灭菌、隔离与医疗废物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院内感染,为患者提供清洁卫生的医疗环境。

  4、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同时定期做安全检查,积极整改落实质量检查发现的问题,做好提高安全工作。

  三、改进服务流程,改善就诊环境,方便病人就医。

  1、各医疗机构对本院服务流程进行优化,简化环节,让功能科室布局更加合理,方便患者就医。

  2、执行“一医一患一室”诊查制度,在门诊诊室、治疗室、多人病房设置私密性保护设施,不在住院患者床头卡写入院诊断,除监护病房外,杜绝男、女患者同室现象。

  3、为病人提供清洁、舒适、温馨的就诊环境和便民服务措施,有便民门诊,有候诊椅,有饮水设施。

  四、提高服务意识,改善服务态度,增进医患沟通

  1、医护人员自觉维护病人的权利,充分尊重。

行动计划 篇2

  一是服务流程不断优化。

  截至9月底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有9家接入安徽省医疗便民服务平台;建成11个区域远程医学中心,形成覆盖市、县、乡三级远程医疗服务网;3家医院开通微信和支付宝支付功能;更多患者从中受益,减少了排队次数和等候时间。

  二是规范医疗行为,提升医疗质量。

  全市所有公立医院落实医疗服务综合监管制度,开展处方点评,加强对价格高、用量大、非治疗辅助性等重点药品监控力度,完善药品重点监控预警管理机制,促进安全合理用药。在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全面推进“临床路径管理+按病种付费”模式,促进医疗质量持续改进。截至9月底全市县级二级综合公立医院全部开展临床路径工作。

  三是紧密型医共体助力分级诊疗。

  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目前全市共建立紧密型医共体试点11个,每个医共体牵头医院都分别选择1-2家基层医疗机构开展紧密型试点,要求做到“三联、四通、五确保、六不变”。坚持医保基金预算包干机制;落实医疗机构分工协作机制,有序实施双向转诊。开展县乡医疗机构部分病种“同病同价”试点,用价格机制倒逼县级医院将病人向下转诊;建立医共体内利益分配新机制,用激励机制鼓励县级医院将病人向下转诊。上半年可补偿费用占比为89.29%,实际补偿比为78.63%,分别高于省试点县平均水平0.31个找总结点和1.84个找总结点;县域外住院人次同比减少12.2%。

  四是临床路径管理和按病种付费规范医疗行为。

  全市所有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全部开展了临床路径管理工作。综合医院和中医医院根据医院类别不同分类实施,实施病种不少于100种,三级医院临床路径管理完成率占出院总例数的'30%,二级医院不少于50%。同步推行临床路径下的按病种付费,上半年,市、县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按病种付费补偿共59207例,占上述医疗机构总住院人次的34.9%,按病种付费补偿支出占上述医疗机构总住院补偿支出的41.3%。与20xx年度同期相比,市、县两级医疗机构总的按病种付费执行率同比增长10.8%。

  五是开展处方点评,加强对价格高、用量大、非治疗辅助性等重点药品监控力度,完善药品重点监控预警管理机制,促进安全合理用药。

行动计划 篇3

  为切实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保障全省水生态环境安全,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xx〕17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与目标

  (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以巩固和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强化源头控制,水陆统筹,对江河湖泊实施分流域、分区域、分阶段科学治理,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和水资源管理。坚持政府市场协同,注重改革创新;坚持全面依法推进,实行最严格环保制度;坚持落实各方责任,严格考核问责;坚持全民参与,推动节水洁水人人有责,形成"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水污染防治新机制,谱写建设新湖南美丽篇章。

  (二)工作目标。到20xx年,全省水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污染严重水体及城市黑臭水体较大幅度减少,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主要湖泊生态环境稳中趋好。

  (三)主要指标。到20xx年,全省长江、珠江流域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分别达到93.2%以上和100%,地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控制在10%以内,地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

  到或优于Ⅲ类比例高于96.4%,洞庭湖水质除总磷达到Ⅳ类外,其他指标达到Ⅲ类,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级别保持稳定。全省用水总量力争控制在350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到54立方米以下。灌区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平均提高到0.54以上。

  二、推进水环境污染防治

  (一)狠抓工业污染防治。

  全面排查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十小"工业企业。加快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油、电镀、农药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20xx年底前,全面取缔"十小"企业。(省环保厅牵头,省经信委、省国土资源厅、省能源局等参与,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专项整治"十大"重点行业。制定造纸、焦化、氮肥、有色金属、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等行业专项治理方案,实施清洁化改造。新建、改建、扩建上述行业建设项目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20xx年底前,造纸行业力争完成纸浆无元素氯漂白改造或采取其他低污染制浆技术,钢铁企业焦炉完成干熄焦技术改造,氮肥行业尿素生产完成工艺冷凝液水解解析技术改造,印染行业实施低排水染整工艺改造,制药(抗生素、维生素)行业实施绿色酶法生产技术改造,制革行业实施铬减量化和封闭循环利用技术改造。(省环保厅牵头,省经信委、省国资委、省有色金属管理局等参与)

  集中治理工业集聚区水污染。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对大检查中发现的环境问题,列出清单制定综合整改方案。集聚区内工业废水必须经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要求,方可进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新建、升级工业集聚区,应同步规划和建设污水、垃圾集中处理等污染治理设施。20xx年底前,工业集聚区要按规定和实际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逾期未完成的,一律暂停审批和核准其增加水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并依照有关规定撤销其园区资格。(省环保厅牵头,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商务厅等参与)

  (二)强化城镇生活污染治理。

  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重要水源地、城市内湖、景观水系、水环境敏感区域等重点水域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要于20xx年底前全面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试验区、衡邵干旱走廊和地级城市要加快建设再生水利用设施,各县市区要积极推进污水再生利用。加强现有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运营维护与管理,保障污水处理厂持续运行和稳定达标。20xx年底前,县以上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污水再生利用率达到10%以上。到20xx年,污水再生利用率达到15%以上,全省所有县市区和重点镇具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发改委、省环保厅等参与)

  全面加强配套管网建设。强化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污水截流、收集。现有合流制排水系统应加快实施雨污分流改造,难以改造的,应采取截流、调蓄和治理等措施。新建污水处理设施的配套管网要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运。到20xx年底前,40%以上的县以上城镇完成雨污分流。到20xx年,长沙市建成区污水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其他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到20xx年底前基本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发改委、省环保厅等参与)推进污泥处理处置。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应进行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处置。非法污泥堆放点一律予以取缔。现有污泥处理处置设施要于20xx年底前基本完成达标改造,地级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要于20xx年底前达到100%。(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发改委、省环保厅、省农委等参与)

  加强生活垃圾处理。实行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覆盖城乡的垃圾收转运体系和垃圾分类收集系统。完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营和排放监管体系,提高垃圾处理监管能力。到20xx年底前,县以上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以上,40%以上的.县市区建成覆盖城乡的垃圾收转运体系。到20xx年,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30%以上,长株潭城市群达到60%以上,60%以上的县市区建成覆盖城乡的垃圾收转运体系。大力推进垃圾焚烧发电或水泥窑协同处置,实现生活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环保厅、省发改委等参与)

  (三)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

  防治畜禽养殖污染。科学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20xx年底前,各县市区完成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和禁养区划定划分工作。20xx年底前,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要根据污染防治需要,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设施。散养密集区要实行畜禽粪便污水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20xx年底前,全面完成存栏生猪5000头以上规模养殖场的标准化改造;20xx年底前,全面完成适养区内存栏生猪500头以上规模养殖场的标准化改造;自20xx年起,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实施雨污分流,粪便污水和病死畜禽等有机废弃物实现资源化利用。(省农委牵头,省环保厅等参与)

  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制定实施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方案。敏感区域和大中型灌区,利用现有沟、塘、窖等,配置水生植物群落、格栅和透水坝,建设生态沟渠、污水净化塘、地表径流集蓄池等设施,净化农田排水及地表径流。到20xx年,在全省农业面源污染严重地区等敏感区域和大中型灌区,建设200个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程。推广低毒、低残留农药使用补助试点经验,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实行测土配方施肥,推广精准施肥技术和机具。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开发整理等标准规范,新建高标准农田要达到环保要求。到20xx年,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0%以上,化肥施用量减少2公斤/亩,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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