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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调整通知

时间:2022-05-29 13:11:13 社保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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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调整通知合集六篇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我们越来越需要通知,通知是上级机关向下级机关传达指示、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布置工作与周知事项时所用的一种下行公文。在写之前,可以先参考范文,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社保调整通知6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社保调整通知合集六篇

社保调整通知 篇1

  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统计局关于公布20xx年度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通知》(京人社规发【20xx】136号)文件,20xx年度北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77560元,月平均工资为6463元。按照北京市社会保险的相关规定,现就统一20xx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确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确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

  20xx-20xx年度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通知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经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十五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现就北京20xx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20xx住房公积金年度(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12%。

  二、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

  根据北京市统计局公布的20xx年北京市职工月均工资计算,20xx住房公积金年度北京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4654元,职工和单位月缴存额上限均为2327元。原则上不允许突破月缴存额上限缴存住房公积金。

  三、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

  20xx住房公积金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不得低于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20xx年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1720元;下岗、内退等类似情况职工月缴存基数不得低于20xx年北京市基本生活费1204元。

社保调整通知 篇2

  据介绍,从今年1月1日起,用人单位参保职工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最高不得超过15130元/月,最低不得低20xx元/月,用人单位参保职工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商保险的缴费基数最高不超过15130元/月,最低不低3026元/月。德阳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单位职工参保必须按照上封顶、下保底的.原则。”

  从今年1月1日起,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可按照以下四个标准选择:一档(40%)缴费基数为20xx元/月,缴费标准为403.6元/月;二档(60%)缴费基数为3026元/月,缴费标准为605.2元/月;三档(80%)缴费基数为4035元/月,缴费标准为807元/月;四档(100%)缴费基数为5044元/月,缴费标准为1008.8元/月。灵活就业人员可自行选择购买。

  此外,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按以下三个标准选择:一档(60%)缴费基数为3026元/月,缴费标准为272.34元/月;二档(80%)缴费基数4035元/月,缴费标准为363.15元/月;三档(100%)缴费基数为50.44元/月,缴费标准为453.96元/月。

社保调整通知 篇3

  养老保险

  1、月工资收入低于上一年省平工资40%的缴费基数:20xx元;

  2、月工资收入在上一年省平工资40%-300%之间的缴费基数:实际工资收入;

  3、月工资收入高于上一年省平工资300%的缴费基数:15130元;

  4、城镇职工:单位缴费19%,个人缴费8%;

  5、有雇工的'个体商户雇主:12%,雇工:8%;

  6、原综保本市户籍劳动者:单位缴费12%,个人缴费8%;

  7、非成都农村户籍人员:单位缴费12%,个人缴费8%。

  医疗保险

  1、月工资收入低于上一年省平工资40%的缴费基数:2874元;

  2、月工资收入在上一年省平工资40%-300%之间的缴费基数:实际工资收入;

  3、月工资收入高于上一年省平工资300%的缴费基数:14370元;

  4、城镇职工、原综保本市户籍劳动者、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单位缴纳6.5%,个人缴纳2%;

  5、非成都农村户籍人员:单位缴纳2.5%,个人不缴纳。

  失业保险

  1、月工资收入低于上一年省平工资40%的缴费基数:2874元;

  2、月工资收入在上一年省平工资40%-300%之间的缴费基数:实际工资收入;

  3、月工资收入高于上一年省平工资300%的缴费基数:14370元;

  4、单位缴费比例0.6,%,个人不用缴费。

  工伤保险

  1、月工资收入低于上一年省平工资40%的缴费基数:2874元;

  2、月工资收入在上一年省平工资40%-300%之间的缴费基数:实际工资收入;

  3、月工资收入高于上一年省平工资300%的缴费基数:14370元;

  缴费比例:单位根据行业确定基准费率,实际费率为(基准费率+浮动费率)×0.7,个人不用缴费。

  生育保险

  1、月工资收入低于上一年省平工资40%的缴费基数:2874元;

  2、月工资收入在上一年省平工资40%-300%之间的缴费基数:实际工资收入;

  3、月工资收入高于上一年省平工资300%的缴费基数:14370元;

  单位缴费比例:0.5%,个人不用缴费。

  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

  1、月工资收入低于上一年省平工资40%的缴费基数:2874元;

  2、月工资收入在上一年省平工资40%-300%之间的缴费基数:实际工资收入;

  3、月工资收入高于上一年省平工资300%的缴费基数:14370元;

  4、城镇职工:单位缴纳1%,个人不缴纳;

  5、原综保本市户籍劳动者:单位缴纳1%,个人不缴纳;

  6、非成都农村户籍人员:自愿缴费。

社保调整通知 篇4

  达内记者从市社保局获悉,6月1日起,全市参保单位及个人可以缴纳20xx年养老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

  参保单位要在8月26日前完成申报工作

  全市参保单位及用工人员20xx年缴费工资基数核定工作于6月1日起至8月26日结束。期间各参保单位需及时申办用工人员增、减手续,同时核定并缴纳20xx年当年保费。20xx年参保单位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2427.20元/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2136.00元/月。

  为进一步提升经办效率和服务水平,今年起,市社保局将为广大参保单位提供更高效便捷的经办服务:一是建立预约申报制度:全市百人以上参保单位可通过电话预约,确定办理业务时间;二是开通网上经办:参保单位可申请数字证书和网上经办权限,通过社保局网上经办大厅办理各项业务;三是启动批量办理:参保单位办理参保登记、中断缴费、恢复缴费、基数核定等业务涉及5人以上时,可下载固定模版,申请办理批量业务,模板可至业务经办大厅拷贝或在市社保局网站直接下载。

  未按时足额缴费依法惩处

  未按规定预缴和在申报期内未及时办理基数核定及申报缴费的参保单位,市社保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加收滞纳金。对因单位欠费原因导致未按期办理退休手续及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人员,养老金核发按有关规定执行。

  欠缴20xx年及以前年度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参保单位必须一次性补齐欠费,否则市社保局在依法加收滞纳金的同时,将移送人社部门依法处以欠费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个人缴费仍自由选档

  20xx年全市以个人身份参保、续保人员养老保险费标准为:按社平60%缴费的年缴费额为5825.28元/年、按社平80%缴费的年缴费额为7767.00元/年、按社平100%缴费的年缴费额为9708.84元/年。缴费后缴费标准本年内不得更改。有意愿选择按社平110%或120%缴费的人员可于至市社保局业务经办大厅咨询具体标准并办理缴费业务。

  申领社保补贴人员尽快缴费

  目前我市20xx年当年社保补贴申领工作已准备就绪,参保人员需及时缴纳保费,并于缴费下月办理申领手续。

  吉林银行全面代收

  全市以个人身份参保、续保人员按60%、80%、100%标准缴纳20xx年及以后年度保费的.,可直接到吉林银行任一网点办理。其中20xx年当年达到法定退休或享受待遇年龄的人员,可依据人社部门审批的本人退休时间,到吉林银行缴费至退休当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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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关于20xx-2017年吉林最新社保缴费比例调整通知 的相关信息是达内考试网收集并且整理,仅为查考。

社保调整通知 篇5

  咸宁公布社保缴费基数标准

  咸宁市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新一年度社会保险缴费核定期,咸宁市人社局按照省人社厅文件精神,以市统计局法定统计数据为基准,正式印发了《咸宁市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以及抚恤待遇支付标准的通知》。

  通知显示:

  全市在岗职工人均工资为36853元,月人均工资为3070元。

  ●对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参保缴费比例为28%,其中:单位20%,个人8%;

  ●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计入个人账户。

  ●对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参保在职职工缴费比例为10%,其中:单位8%,个人2%;

  ●退休人员和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为8%。

  缴费基数部分,通知规定:

  ●用人单位和职工按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应发工资额据实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缴费基数高于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人均工资300%的,按300%申报;低于60%的,按60%申报。

  ●根据咸政办发z20xx{94号文件:

  参保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平均缴费基数月工资达到60%的.,享受个人账户和住院报销待遇;

  达到80%的,享受个人账户、住院报销、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达到95%以上的,享受个人账户、普通门诊统筹、住院报销和门诊慢性病补助待遇。

  缴费金额部分,通知规定:

  ●对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可在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人均工资的60%、70%、80%、90%、100%、150%、200%、250%、300%范围内,按照年缴费4416元、5160元、5904元、6624元、7368元、11064元、14736元、18432元、22104元九个档次,根据本人收入状况和经济承受能力自行选择。

  ●对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年缴费额为2947.2元,另大额医疗保险为190元/人、年。

  通知要求:

  根据国家、省政策规定,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必须以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做到据实核定,继续落实五险一单。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低于1840元的按1840元申报,高于9210元按9210元申报。

  通知下发后:

  咸宁市人社局第一时间在政务服务大厅信息栏公示相关文件,管理办迅速更新大厅各类社保缴费、待遇经办宣传栏和各类宣传指南手册,确保办事群众准确获知最新人社政策动态;

  为应对即将到来的社保缴费高峰期,咸宁市人社局领导要求,管理办要加强对重点窗口的监督管理,及时回应群众各类服务诉求,协调各局属单位,适时增派人手,确保窗口工作有序开展。

社保调整通知 篇6

  一、单位职工形式参保的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单位按缴费基数的18%,个人按缴费工资的8%;

  医疗保险:单位按缴费基数的9%,个人按缴费工资的2%;

  失业保险:单位按缴费基数的1%、个人按缴费工资的0.5%(农业户口个人不缴纳);

  工伤保险:单位按行业种类,行业基准费率分别为0.7%、1.2%、1.9%,各单位根据上年度的工伤发生情况,在对应行业基准费率的基础上执行100%、120%和150%的标准。个人不缴纳。

  生育保险:单位按缴费基数的1%,个人不缴纳。

  二、单位职工形式参保的缴费基数

  截止社平工资发布之前,青岛社会保险的最低缴费基数为2134元/月

  1、单位职工缴纳五险情况下的缴费基数:

  鉴于青岛统计局还没有公布社平工资,根据《关于做好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核定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参保单位及其职工申报20xx年的缴费基数,暂用20xx年度青岛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42688元(月均3557元)进行封顶保底,缴纳社会保险费并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度青岛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公布后,统一使用度青岛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重新封顶保底核定缴费基数,并对缴费差额统一进行补收,重新计发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并补发差额。”

  2、单位承担的养老保险缴费比例:

  根据《关于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的通知》的规定,“自1月1日起,参加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缴费比例由20%调整为18%。”

  3、关于农业户口单位缴费基数优惠的政策已经取消

  1月1日后,按照《关于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单位承担的农业户口人员养老和工伤缴费基数,按照员工的实际工资计算,不再按照上年度社平的60%计算。

  12月底前政策回顾:

  根据《青岛市农民工基本养老保险暂行规定》的`规定:“基本养老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农民工本人共同缴纳。

  用人单位以本单位农民工总人数与当地上年度城镇单位职工平均工资的60%之积为基数,按照20%的比例缴纳。

  农民工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以本人月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本人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年度城镇单位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当地上年度城镇单位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本人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城镇单位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上年度城镇单位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基数),按照8%的比例缴纳,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根据《青岛市农民工工伤保险暂行规定》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以本单位农民工总人数与当地上年度城镇单位职工平均工资的60%之积为基数,按照规定的比例为农民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农民工个人不缴费。”

  三、单位职工1月社保费核算的几点说明

  考虑到1月单位社保费核算的变化比较大,青岛社保服务网将核算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总结,希望对于企业社保费核算人员提供帮助。

  1、根据往年的社保基数申报经验,单位必须在申报完毕社保缴费基数后,才可以正常代扣1月份的社保费。如果单位不进行基数申报,及时账户中有足够的余额,也会出现1月社保费不能正常扣缴的情况,由此产生的员工欠费责任,由单位自行承担。

  2、由于农业户口的职工单位承担养老和工伤保险缴费基数发生变化,从1月开始,计算社保费的时候,应该将对应的公式进行调整。

  在养老和工伤保险的社保费缴费方面,已经没有农业户口和城镇户口的差别。

  3、从1月开始,单位就按照申报的基数为职工缴纳社保费。因此在计算社保费的时候,就应该按照申报的基数来进行计算社保费。差额部分,待到公布上年度社平工资后,进行多退少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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