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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居间买卖合同

时间:2022-03-17 14:08:23 合同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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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居间买卖合同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房屋居间买卖合同,欢迎阅读与收藏。

房屋居间买卖合同

房屋居间买卖合同1

  甲方(出卖方):

  乙方(居间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从事房地产经纪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信息描述

  甲方自愿出售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位于 。该房屋用途为 ,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套内面积为 平方米(以该房屋产权证标注面积为准)。该房屋尚未取得产权证书,甲方同意在与乙方介绍的买方达成买卖协议后,自愿到公证处公证。

  第二条 房屋交易价格

  甲方授权乙方按照净房价等于或者高于300万元(大写叁佰万元整)的价格介绍、联系买方(不含税费)。

  第三条 与该房屋交易相关的费用

  与该房屋交易相关的税款、费用按国家和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由甲方、买方在房屋买卖协议书中另行约定。

  第四条 委托事项和服务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寻找合适买方、协助价格谈判、促成房屋买卖成交、代收代付定金、代拟房屋买卖协议等服务。甲方应按实际成交价格的2%向乙方支付服务费(以下简称基本服务费),同时甲方承诺,如果实际成交价格高于300万元,甲方将按照超过300万元的部分的50%另行向乙方支付额外服务费(以下简称额外服务费)。

  第五条 服务费的支付

  基本服务费的支付:

  双方约定上述2%的基本服务费在买方支付购房定金时,由乙方直接从定金中扣除,即:通过乙方居间服务,甲方与买方已达成该房屋买卖意向的,买方应向甲方支付定金20万元,甲方同意由乙方代收定金,并从定金中直接扣除服务费(按实际成交价格的2%计算),扣除服务费后的定金余款,乙方应及时支付给甲方,甲方应在收到后立即出具定金收条给买方,收条金额为定金20万元。

  额外服务费的`支付:

  在甲方收取定金后,乙方应及时协助买卖双方签订正式的房屋买卖协议书。

  甲乙双方约定,在房屋买卖协议书签订后,在买方向甲方支付首付款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额外服务费,具体支付方式为:首付款中金额等于额外服务费的部分款项(按照实际成交价格超过300万元的部分的50%计算),由买方直接支付到本协议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其余部分支付到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甲方应在收到后立即出具首付款收条给买方,收条金额为首付款全额(含服务费金额)。

  第六条 后续事项

  甲方、买方在房屋买卖协议书正式签订并结清首付款后,乙方的基本义务已完成,买卖双方权利义务、法律责任、纠纷处理均按房屋买卖协议执行,后期产权过户、按揭贷款手续的办理由买卖双方自行处理或委托中介机构代理,乙方提供必要协助,并担任双方交易事项的见证人。

  在买卖双方房屋买卖协议书正式签订并结清首付款后,乙方的基本义务已完成,甲方应无条件向乙方支付基本及额外服务费,即使此项房屋买卖因买卖双方或任何一方违约原因、或者其他原因最终未能完成产权过户、按揭贷款手续,也不影响甲方向乙方支付基本及额外服务费的义务。而应由无过错方按照买卖协议的约定向过错方追究违约责任及赔偿责任。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通过乙方居间服务,甲方与买方已达成该房屋买卖意向且买方已向甲方支付定金后,甲方未向乙方支付基本服务费的,甲方构成违约,除应及时补付服务费用外,还应另行按照基本服务费的30%支付违约金。

  2、在房屋买卖协议书签订且买方向甲方支付首付款后,甲方未在3日内向乙方支付额外服务费,除应及时补付服务费外,还应另行按照额外服务费的50%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 对于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房屋居间买卖合同2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房(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间方(以下简称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拥有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产,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书号

  乙方自愿购买甲方上述房产并向甲方交纳定金人民币(大写)_____元(小写)____元整。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基础上。就该房屋买卖订立本合同。小写元。

  付款方式为:_前乙方按出售房屋价格的_%支付首付款(大写)__元(小写)__元(此数额含定金)。

  立契过户的同时乙方将剩余房款以现金方式或按丙方书面指定其他方式全额支付给甲方。

  第二条代理费用及全证过户代办费:

  丙方代理费用为房价全额的____%。

  签定本合同时____方按出售房屋价格____%的比例向丙方支付代理费(大写)__元(小写)__元。委托事项完成后(以新房产证下发为准)剩余代理费同时一次性由_____方支付丙方。

  甲乙双方各向丙方交纳权证代办费人民币_____仟_____佰______拾____元整。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付款方式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违约金。

  违约金自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第二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每延迟一日乙方按延迟交付价款万分之____(大写数字)向甲方支付延期违约金。

  逾迟超过_____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其交纳的定金甲方不予返还,并由乙方付丙方全部代理费用及权证过户代办费。

  若甲方在上述期限内未履行交房义务,应将已收房款及利息全部退还乙方,利息按______利率计算并双倍返还定金,同时支付丙方全部代理费及权证过户费。

  第一条双方同意上述房屋售价为人民币(大写) 佰万仟拾甲方保证所提供该房屋资料的真实性并符合国家及北京市房屋上市有关规定及政策法规,委托上市房屋交易的合法权利。若违反国家及北京市相关政策法规而引发的一切法律或经济责任均由甲方承担,并支付丙方全部代理费用及权证过户代办费。

  甲乙双方同意在签定本合同后50个工作日(以丙方通知为准),持本合同和相关证件共同到__________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中所发生的'相关税费、土地出让金及手续费按国家规定收费标准由____方支付。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三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三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解决纠纷。

  1.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2.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丙方在甲乙双方备齐过户及贷款相关资料后,

  有责任在50个工作日内协助甲乙双方办理过户及贷款手续,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

  本合同签定后如甲乙方擅自解除合同,主动解除方应支付丙方全部代理费及权证过户费。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定补充协议。

  本合同的附件和双方签定的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签章):

  资质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纪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居间买卖合同3

  甲方(卖 方):

  乙方(买 方):

  丙方(居间方):

  甲乙双方共同委托丙方提供居间服务,买卖位于哈尔滨市 区 街/(路) 号 小区 (栋) 单元 层 号的私产(公产)房屋(门市房),现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买卖条款

  1、乙方同意购买上述房屋。甲方对该房屋享有物权的依据为□产权证,产权证号为哈房权证字第 号;□承租证,证号 ;□房屋销售专用发票,发票号码为: ;□三联单,三联单号码为: ;房屋使用(建筑)面积: 平方米(以该房屋所有权凭证标注面积为准),建成年份: 。

  2、乙方对以上信息及房屋状况充分了解,并予以确认。

  3、乙方购买甲方房屋按套计价,本套房屋的成交价为人民币(小写)¥ , (大写) 元整,包括室内装修和赠送物品 。

  二、居间担保服务

  1、现金付款

  乙方在 年 月 日内将房款(扣除定金)一次性付给丙方(丙方代甲方收取),并同时付丙方佣金。丙方收到全部房款后,开始为双方办理更名过户。在房产交易所递交手续时,将房款交给房产交易所指定的银行作资金监管。待乙方取房屋所有权证时,由资金监管部门将监管房款转给甲方(付款时间以资金监管部门规定为主)。甲乙双方清完欠款、户籍,签定《交易完毕确认书》,甲方一次性领取余款同时交房。

  三、定金及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当日,乙方支付定金¥ 元整,定金经甲乙双方同意由丙方代甲方收取,甲方同时把产权证原件、土地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资料交给丙方。居间佣金费 元;信息咨询费 元;产权代办费 元;贷款代办费 元;落户代办费 元,由 方承担;土地证代办费 元,由 方承担;赎证、注销抵押代办费 元,由 方承担;其他代办费 元,由 方承担。

  A、产权代办费500元 B、商业贷款代办费1000元 C、公积金贷款代办费800元 D、落户代办费1000元 E、赎证、注销抵押代办费100元 F、土地证代办费300元

  2、产权更名过户所需支付的税费由方承担(含契税、印花税、住宅维修基金、手续费、工本费),营业税、个税由 方承担。

  3、本合同签订后,如因甲乙双方中的一方违约,致使本交易无法进行则按下列约定办理;

  a、如甲方违约,提出不卖,提高价格或不提供过户所须证件、材料及不协助办理过户手续等行为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的,应双倍返还乙方支付的定金,并向丙方支付与乙方应付佣金及信息咨询费等额的违约金。

  b、如乙方违约,提出不买,不提供过户所须证件、材料及不协助办理过户手续等行为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的,乙方无权收回定金,丙方代收的定金扣除丙方佣金及信息咨询费后交于甲方。

  4、丙方不对房产质量进行担保。

  四、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保证房屋情况真实,无产权、债权纠纷,现未被查封且不在动迁范围之内,可以转让;甲方配偶及其他权利人同意转让该房屋,且不得隐瞒婚姻状况。甲方提供房屋产权情况不真实或实际格局与产权证格局不符,所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2、该房屋现正出租□,租赁期至 年 月 日。甲方保证承租人按期交房并已经放弃优先购买权。

  3、甲方应配合乙方、丙方办理相关手续,在乙方全款或首付款到位后,甲方在七日内拒不到场办理相关交易手续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每日承担总房款2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乙方和丙方造成的损失。逾期15日,视同甲方提出不卖,甲方承担其相应的违约责任。

  4、房屋交接前发生的(1)水(2)电(3)煤气(4)有线电视、数字电视(5)电话(6)包烧、物业管理费、房费(包括由于欠费而产生的滞纳金)等费用由甲方结算。如果不能及时缴清有关欠费,甲方愿意在取得全额房款同时,将与欠费相等的'保证金存放于丙方处,待甲方将欠费激清后凭激费发票取回保证金,若无法缴清欠费,甲方将以保证金冲抵欠费并授权丙方将保证金转付乙方(保证金不足冲抵欠费的部分,由甲方按实补足金额)。

  5、甲方产权取得为(1)交易□(2)赠予□(3)继承□(4)初始登记□(5)其他所得□

  注明:如因赠予或继承所得产生的税费由甲方承担。

  6、甲方应保证屋内装修、固定设施与看房时状况一致,完好无损。保证赠送物品没有缺失,如有毁损或缺失,应由甲方承担相应赔付责任。

  7、双方交易确认,甲方得到全部房款同时,交接房屋,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总房款2的违约金。注明:甲乙双方不通过丙方而自行交付房款、自行办理房产交易手续、自行办理房屋交接,出现任何纠纷与丙方无关,由甲乙双方自行负责,丙方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五、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保证其向丙方出具的办理房屋权属过户及申请贷款所需的相关文件资料真实、合法、有效。

  2、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和数额交付房款,同时提交过户所需的相关资料。如乙方在七日内拒不到场办理相关交易手续,应按日承担总房款2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和丙方造成的损失。逾期超过15日,视同乙方不买,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3、甲乙双方选择贷款交易,因乙方自身原因不能履行贷款交易,乙方需按现金交易方式执行。否则视同乙方违约,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六、丙方权利义务

  1、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为甲、乙双方提供房地产居间服务。

  2、丙方带领双方到房产交易所,正式受理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过户及贷款手续办理完毕。如因丙方原因逾期一日,丙方需赔偿甲乙双方房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若因相关办理部门原因或甲乙双方原因影响办件进程,办件时间自动向后顺延,若因甲方或乙方不配合而导致手续延迟与丙方无关。

  3、如甲乙双方有违约行为,丙方有义务协助无错方追究过错方的违约责任。

  4、丙方有义务进行纳税指导。

  七、费用责任

  1、本次交易是否办理委托公证由双方协商,如需公证,费用由

  2、办理交易需交纳税费以实际发生额为准。如房产交易未终结前,政府另行征收其他税费按政府规定执行或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八、如有争议至诉讼时,甲乙双方可到本房产所在地法院起诉。本合同未尽事宜,在补充协议中另行约定,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此合同对其配偶、财产共有人和法定受益人及代理人具有同等约束力。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房屋交接完毕自动作废。

  补充协议:

  甲方: 丙方:

  总店地址: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经办人: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房屋居间买卖合同4

  卖房方: 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甲方) 丙方(居间方):铜梁县 房产信息咨询服务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乙双方共同委托丙方从事房地产经纪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如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将铜梁县巴川街道 私房一套卖给乙方,面积约面积以房屋产权为准,字号和土地使用证号: 字 号或两证合一后的房地产权证号 房地证 字第

  二、房屋总价款: 拾 万 仟 佰 拾 圆整(小写人民币¥ 元整)。总价款含部份家具家电、固定装饰、防盗门、铝合窗、防盗网、灯具及附属设施在内。

  三、房屋设施包括

  四、定金支付:

  甲乙双方达成房屋买卖,在签订本合同当日,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购房定金 元整。(小写: 元整)

  五、现金支付:剩下的购房款 元整(小写: 元整)。由乙方在 年 月 日办理房屋产权证过户或公证委托时一次付清。

  六、按揭付款方式:

  1、预计按揭贷款额为元整(小写:元整)。按揭贷款额以最后银行审批的'贷款额为准,差额部份的首付款乙方应在办理过户手续前以现金方式补足。

  2、甲、乙双方于日前提交相关银行按揭所需资料,银行初审按揭资料通过时,甲、乙双方必须按银行规定办理相关按揭手续。

  3、在银行办理房屋按揭手续时,乙方应付清购房首付款写: 元整),并同时付清按揭所需费用(包括保险费、评估费、担保费、手续费等)。乙方付清各种手续费后,甲、乙双方同时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手续(此时已付定金自动转为房款)。

  4、若乙方在办理按揭手续前改由全额现金支付,甲、乙双方应于年前办理两证过户或委托公证手续,甲方应无条件配合办理。

  七、过户费用:经双方协商,办理房屋产权证。过户或公证委托的一切费用,以及过户所产生的交易税、个人所得税、天然气、闭路、电话等过户费用由 方负责给付 %, 方必须按房管局、广电局、天然气公司规定提供完毕的过户所需手续配合办理。

  八、交房时间: 年 月 日前(甲方收到银行按揭款后再交房给乙方)。

  九、交房时,甲方结清水、电、气、闭路、电话、宽带网、物管等一切费用。交房以后所产生的一切安全、经济责任和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十、违约责任: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甲方必须将此房以协议价格卖给乙方。甲、乙双方相互配合办理,必须按本协议履行合同,任何一方不履行上述条款,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赔偿守约方违约金 元整(小写: 元整)。并且违约方应支付该套房屋在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及违约责任并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十一、甲、乙双方各付中介成交总额的1%作为中介佣金,签合同时支付,双方签字生效,中介成功,一方违约,中介费概不退还。

  十二、若该套住房由于甲方某种原因,被人民法院或地房局冻结以及在银行被抵押贷款所造成不能正常过户及过户后乙方不能正常拿到房产证,所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甲方负责。于 年 月 日甲方必须将此房屋的户口迁出。

  十三、此协议一式叁份,三方签字盖章生效,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特别约定: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委托代理人: 中介方:

  年 月 日

房屋居间买卖合同5

  房屋居间买卖合同提要:

  合同之买方为: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以下称买方)

  联络地址及电话: (保证该地址为有效之联系及通信地址)

  合同之卖方为: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以下称卖方)

  联络地址及电话: (保证该地址为有效之联系及通信地址)

  合同之居间方为广州市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居间方)

  地址:

  买卖双方经居间介绍、协助磋商,同意购入及出售位于之物业(以下简称"该物业"),双方就该物业买卖交易条款达成如下协议。

  一、该物业现有之产权凭证(如《房地产权证》或《商品房买卖合同》)所注面积 平方米;本次交易该物业总价为人民币 元,卖方或其授权代表保证对该物业拥有合法的所有权、处分权。如存在隐瞒与该物业买卖有关的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等违反诚实信用行为的,或由于卖方原因导致该物业无法办理产权交易手续的,卖方应赔偿由此而给买方及居间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二、买卖双方协定以第 项所述情况购入及出售该物业,买方或其授权代表已全面检查、清楚了解该物业的.所有情况并无异议:

  (1)以现有之状况购入及出售该物业;

  (2)连现有之租约购入及出售该物业。

  三、买卖双方确认,买方选择以下第 种付款方式进行交易:

  A、一次性付款适用:

  (1)人民币 元买方须在签订本合同之同时付清给卖方作为定金。卖方须出示由广州市番禺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以下称房管局)颁发的《房地产权证》或《商品房买卖合同》作为该物业的合法产权凭证给买方查验。如卖方未能即时出示有关文件的原件,则卖方应将上述定金暂交由居间方代管,并保证依据本合同条款履行,另须于 日内出示有关文件给居间方或买方查验无误后收回定金。如卖方逾期未能出示有关文件,则视为卖方违约。

  (2)人民币 元买方须于 年 月 日或之前付清给卖方作为首期部分楼款。

  (3)人民币 元买方须于 年 月 日或之前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做办理递件备案交易手续前付清给卖方作为首期余款。

  (4)人民币 元买方须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安排的交易转名时间之同时或之前付清给卖方作为楼款余款。如买方或卖方逾期输交易手续,导致交易无法进行,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B、银行按揭付款适用:

  (1)人民币 元买方须在签订本合约之同时付清约卖方作为定金。卖方须出示由房管局颁发的《房地产权证》或《商品房买卖合同》为该物业的合法产权凭证给买方查验。如卖方未能即时出示有关文件的原件,则卖方应将上述定金暂交由居间方代管,::并保证依据本合同条款履行,另须于 日内出示有关文件给居间方或买方查验无误后收回定金。如卖方逾期未能出示有关文件,则视为卖方违约。

  (2)买方须于 年 月 日或之前再交付定金人民币 元予卖方。

  (3)买房屋居间买卖合同提要:

  卖双方须于 年 月 日或之前到按揭银行办理按揭手续,并委托按揭银行及居间方代为办理本次交易其后之转名交易手续。同时,买方应将首期楼款人民币 元或按"首期楼款=成交价-定金-贷款额"公式计算所得之首期楼款金额交予卖方。银行批准货款在办妥交易过户及抵押登记后由按揭银行按规定程序拨入卖方银行帐户。如出现购房总价余额(即购房总价余额=成交价-定金-首期楼款-银行批准贷款额),则买方须于房地产交易中心安排之交易转名时间之同时或之前付清给卖方。如买方或卖方逾期办理交易手续,导致交易无法进行,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C、转按付款适用:

  (1)买方须于 年 月 日交付购房定金人民币 元予卖方。

  (2)买方须于 年 月 日或之前再交付定金人民币 元予卖方。

  卖方收到此款后应在 天内向原抵押银行办理提前还款及打印还款清单等转按交易所需的手续,并在原抵押银行通知的时间内备齐相关资料协助买方办理申请银行按揭手续。

  (3)买卖双方须于 年 月 日或之前到原抵押银行签署相关转按文件,并委托原抵押银行及居间方代为办理本次交易其后之转名交易手续,同时或之前买方须将首期楼款(首期楼款=成交价-定金-贷款额)交予居间方。该笔首期楼款将根据原抵押银行相关规定分成两部分:①需交原抵押银行托管部分:交原抵押银行托管部分楼款的具体金额由原抵押银行审核定出,该笔款项将由原抵押银行连同银行批准贷款按规定程序一并拨入卖方之银行帐户;②即时转交卖方部分:即时转交卖方部分楼款由居间方代买方即时转交卖方收取。如出现购房总价余额(购房总价余额=成交价-定金-首期楼款-银行批准贷款额),则买方须于房地产交易中心安排之交易转名时间之同时或之前付清给卖方。如买方或卖方逾期办理交易手续,导致交易无法进行,应承担查应违约责任。

  (4)银行批准贷款在办妥交易过户及抵押登记后由银行扣除卖方所欠款项后按规定程序拨入卖方之银行帐户。卖方须缴交银行月供款直到银行发贷款当月。

  四、本次交易政府规定买卖双方之交易税费经房管局审计得出具体金额后,买方交易税费由 方于三天内支付,卖方交易税费由 方三天内支付,银行按揭费由 方签署按揭合同时支付。

  五、收楼日期:卖方在完成交易转名手续及收齐楼款/收齐银行放款之同时将该物业交付买方使用,并结清该物业交楼前所有未结之费用(如水费、电费、煤气、电话、有线电视、物业管理费等)。如该物业原为卖方户籍地址,则卖方须于交楼后 天内将户籍迁出该物业。

  六、买卖双方任何一方违反上述约定期限办理相关手续、交接物业或逾期付款视为违约,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付给守约方相当于本合约交易价1‰的违约金。超过约定期限七天,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七、居间方可根据买卖双方要求协助办理房屋交易转名相关手续,并依法承担中介机构的权利义务、严守诚信、高效的服务原则,严守有关商业秘密。

  八、于居间方就促成买卖双方达成本次交易所提供的居间服务,本合同成立时,买方应支付居间方居间服务费用人民币 元,卖方应支付居间方居间服务费用人民币 元。每逾期一日,则按应付居间服务费用的1%支付滞纳金给居间方。

  九、合约成立后,因卖方原因导致中途毁约,卖方应双倍返还定金给买方,并承担因签订本合同后须支付的一切费用。

  十、合约成立后,因买方未按本合约确定之程序付款或买方原因中途毁约,卖方有权没收定金并将房屋再行出售给他人,而买方须承担因签订本合同后应支付的一切费用。

  十一、本合同三方均确认,若买方或卖方未能履行本合约或未通过居间方购买该物业,违约方须即时付予居间方合计人民币 元作为违约金。

  十二、本合约三方均确认,本房屋居间买卖合同签订后,如买卖双方协议取消本合同,买卖双方仍需按照合同支付居间方居间服务费。

  十三、若买卖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另行达成的补充条款、协议要求等,凡涉及影响居间方行使权利、承担义务、责任等内容,须居间方签章确认,方对居间方产生法律约束力。

  十四、因不可抗力或政府相关部门(如房管局)原因导致交易日期延迟,合约三方均无须承担赔偿或违约责任。

  十五、本合同取代三方过往所有之谈判、声称、理解及协议。

  房屋居间买卖合同提要:

  十六、本合同一式三份,合约三方各执一份,自各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七、备注(买卖双方之约定):

  买方: 卖方: 居间方:

  日期: 日期: 日 期

房屋居间买卖合同6

  甲方(出售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买售方): 身份证号码:

  丙方(居间方):

  甲、乙、丙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xxx市相关规定,本着自愿、公平、平等、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部分 关于房屋买卖

  第一条 成交房屋基本情况

  房屋登记地址:

  房屋权属证号:土地使用证号:房屋用途:

  登记所有人房屋抵押情况:

  房屋共有人是否同意出售:□是 □否目前是否已出租:□是 □否承租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是 □否房屋权属情况:□私有产权房 □使用权的公房□可以出售的经济适用房 □其他房屋状况建筑面积: 平方米; 房型: ; 楼层其他情况

  1.1 经协商,甲方愿将上述房屋出售给乙方,甲方对上述房屋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保证房屋交付乙方时的状况与乙方实地看房时的状况保持一致,否则愿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赔偿乙方因此而受到的一切损失。

  1.2 乙方确认,对该房屋已作了充分了解并实地查看过房屋,对房屋现状没有异议,愿意购买该房屋。

  第二条 成交价格

  甲乙双方协商后确定的成交价格为:人民币xxx元,(大写:xx)。

  第三条 付款方式

  3.1 现金或贷款支付

  如甲方认可乙方贷款方式付款时:甲方有义务配合一方办理贷款手续;乙方提出终止贷款行为或因乙方原因不能取得贷款机构贷款的,乙方应于xxx前以现金方式补齐房款。

  3.2 资金监管服务

  xxxx房地产中介有限公司可以为本次交易提供免费的资金监管服务,双方自愿选择该项服务,并于签订本协议当日签订《资金监管委托协议》。双方自愿将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全部款项暂存于指定的.银行监管帐户中,并按本合同及《资金监管委托协议》所约定的程序及方式办理。尽管上述款项存于指定帐户,但甲乙双方同意:视为乙方已向甲方实际支付。 如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不选择资金监管服务,但由此带来的一切风险由双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税、费的承担

  4.1 甲乙双方保证,按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交易习惯各自缴纳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各项税费。

  4.2 尽管有上述约定,双方同意:甲方承担xx;乙方承担xxx 。

  第五条 权属过户及房屋交付

  5.1 双方承诺,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后,于xx年xx月xx日前共同到房屋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5.2 甲乙双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将房屋权属过户所需的全部真实、有效的合法手续、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房证、契证等)交予丙方保管,丙方协助双方办理过户手续。

  5.3 双方同意,甲方于 腾空房屋并将房屋钥匙交于乙方。

  5.4 双方在房屋交接前,应办理有关物业的交接,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煤气、采暖、有线电视、电话、物业费、户口等相关手续,并结清费用。房屋毁损、灭失等风险,自房屋钥匙交于乙方时转移至乙方。

  5.5 丙方应甲乙双方的要求协助双方办理上述物业交接事宜,并由双方在《房屋交接单》上签字确认。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甲方保证所售房屋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债务纠纷或其他瑕疵。甲方保证有权出售该房屋,并已得到房屋共有人或其他权利人的同意,保证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本合同成交价格10%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受到的其他损失。

  6.2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具备订立合同的资格,并保证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成交价格10%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受到的其他损失。

  6.3 因甲乙任何一方原因导致本合同不生效、无效、被解除、被撤销或任何一方发生违约等,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七条 免责条款

  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全面履行,三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任何纠纷,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约定

  第二部分 关于居间服务

  第十条 丙方责任

  9.1 依本合同约定为甲乙双方提供房屋买卖居间服务;

  9.2 免费为甲乙双方提供房地产买卖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咨询。

  第十一条 居间服务费及支付

  10.1 甲乙双方确认,双方达成本次房屋交易是基于丙方所提供的居间服务;但该交易是双方独立、自愿做出的决定。

  10.2 丙方一次性收取居间服务费人民币xx元,大写:xxx元,由xxx方承担。

  10.3 该服务费于本合同签订时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给丙方。

  第十二条 特别声明

  11.1 甲乙双方同意:因甲乙任何一方的过错导致本合同无效、交易不成功或买卖合同不能全面履行,丙方所收取的居间服务费均不予退还。

  11.2 如甲乙任何一方或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违约或其他争议,双方一致同意:在双方就违约责任及其承担达成协议之前或人民法院做出生效法律文书之前,丙方有权将暂存在指定帐户中的款项予以保留,不向任何一方返还或支付。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 本合同于三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12.2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丙方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丙方:

  代理人: 代理人:

  签约日期:

房屋居间买卖合同7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居间方(以下简称丙方):

  甲方拥有位于天津市 区 的房产,面积为 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 。乙方自愿购买甲方上述房产并向甲方交纳定金人民币(大写) 元整。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基础上,就该房屋买卖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双方同意上述房屋售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

  付款方式为: ,乙方支付款(大写) 元。

  第二条 居间服务费:

  1. 甲乙双方签定本合同时乙方按出售房屋价格 %的比例向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50% ,甲方收到乙方全部房款同时支付丙方剩余全部居间服务费。

  第3条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付款方式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自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第二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每延迟一日乙方按延迟交付价款万分之 (大写数字)向甲方支付延期违约金。逾迟超过 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其交纳的定金甲方不予返还。

  第4条 甲方在收到全部房款之后三日内,将上述房产交予乙方。若甲方在上述期限内未履行交房义务,应将已收房款及利息全部退还乙方,利息按 利率计算并双倍返还定金。

  第5条 甲方保证所提供该房屋资料的真实性并符合国家及天津市房屋上市有关规定及政策法规,委托上市房屋交易的合法权利。若违反国家及天津市相关政策法规而引发的一切法律或经济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第6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三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三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纠纷。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7条

  第8条

  第9条 本合同签定后如甲乙方擅自解除合同,主动解除方应支付丙方全部损失费。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定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双方签定的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甲方: 乙方: 丙方:

  代理人: 代理人: 经纪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居间买卖合同8

  编号: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

  合同双方当事人:_________

  委托人甲(出卖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身份证号】: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本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委托人乙(买受人):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

  【身份证号】【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居间人: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委托人甲和委托人乙之间就房屋买卖、两委托人与居间人之间就居间报酬等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同标的

  委托人甲的房屋坐落于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_________号_________栋_________单元_________室,共_________套,其设计结构为_________总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权属为_________,房产证号

  _________,房屋落成时间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其他情况_________。委托人乙对上述房屋情况已充分了解,并作了实地勘察。

  第二条委托人甲对居间人的委托事项(与委托书内容相同见附件1)

  委托人甲欲卖出的上述房屋寻找买受人,并将该房屋详细情况以及委托人甲的要求等报告给买受人。同时,将买受人的情况报告给委托人甲。居间人促成买卖双方达成房屋买卖意向后,组织双方签订本合同,并负责协助办理该房屋的产权变更等事宜。

  第三条委托人乙对居间人的委托事项(同委托书内容,见附件2)

  1、委托人乙欲在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地段购买_________房屋_________套,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委托居间人搜寻信息,并及时报告委托人乙,以便促成委托人乙购买房屋的目的。居间人促成买卖双方达成房屋买卖意向后,组织双方签订本合同,并负责协助办理该房屋的产权变更等事宜。

  第四条居间人完成委托任务的报酬

  居间人业已完成本合同项下委托人双方委托之事项,双方自愿选择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向居间人支付报酬:

  1、按合同标的_________%的比例支付(具体数额为小写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其中委托人甲_________%(具体数额为小写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委托人乙_________%,(具体数额为小写_________、大写_________)。

  2、委托人双方一次性支付居间人人民币小写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其中,委托人甲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委托人乙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交付佣金的具体时间:_________。交付方式:_________。

  第五条居间人没有完成委托任务的费用收取居间人没有完成委托人指示的委托任务的,不得收取报酬,但可以按实际支出收取一定的费用,委托人双方自愿选择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向居间人支付费用。

  1、一次性向居间人支付人民币_________元,由委托人双方各自分别承担50%。

  2、根据居间人的实际发生费用(以发票、车票等为证据),由委托人双方各自承担50%。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居间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违约:

  (1)无正当理由擅自解除合同的;

  (2)与他人串通,损害委托人双方的利益的;

  (3)干预委托人买卖房屋的自主意愿,代替委托人其中的一方与另一方谈判、签约等,损害了另一方的权益的。

  居间人违约的,应当承担本合同居间人预期获得佣金总价款的_________%。居间人因违约行为,给委托人任何一方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的,居间人应当就损失的差额部分向受害人予以赔偿。

  2、委托人双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违约:

  (1)无正当理由擅自解除合同的;

  (2)相互或与他人串通,损害居间人利益的;

  (3)未能按照委托书或本合同的委托事项向居间人提供相关房产证件、文件、合同、身份证件等,致使居间人无法完成居间任务,且给居间人造成实际损失的;

  第七条委托人违约的,在以下款项中选择:

  1、已经向居间人交付定金的.,不得索回定金;

  2、按照居间人在本合同中应当获得的佣金予以赔偿;

  3、按照本合同标的物总价款的%赔偿于居间人。

  第八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1、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的;

  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3、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的;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_________个工作日内仍未履行的;

  5、当事人一方因其他原因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第九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限为(_________)天。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当事人各一份,_________备案一份。

  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三方协商解决,也可以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作规定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有困难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委托人甲(签章):_________

  委托人乙(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居间人(签章):_________

  经办人(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居间买卖合同9

  甲方(房屋所有权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乙方(买受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丙方(居间人):江西鼎信房地产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有关房地产交易法规,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买卖及居间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权属情况:

  甲方自愿将下列房屋(下称该房)出售给乙方,并承诺确保该房的权属明晰,无任何产权、债务纠纷及其他遗留问题,确保产权证的真实性、合法性与可售性,并已征得房屋共有权人一致同意出售该房,该房基本情况为:

  1、房屋所有权人,产权证号。

  2、房屋坐落于___,建筑面积:___平方米,建筑年代___,房屋用途___,层次/层数___,以上指标均以房屋所有权证登记为准。

  3、附属用房(车库、杂间)建筑面积___平方米。□仅有使用权□有权属证明。

  4、配套设施、室内装修及家电家具清单:□水□电□气□闭路电视(含机顶盒)设施均已开户,并能正常使用;

  5、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该房权属状况、配套设施、室内装修和其他相关内容,乙方对该房现状已进行了实地查验无异议,且对上述情况作了充分了解,自愿购买该房产。

  第二条房屋价款:

  甲乙双方约定房屋及其□附属用房、□附属装修、□配套设施、□家电家具的成交总价为¥___元,大写(人民币):___佰拾万仟佰拾1元整。

  第三条购房定金:

  签订本合同时乙方须支付购房定金¥___元,大写(人民币):___拾万仟佰拾元整,该定金由方代为保管,用于□冲抵房款、□冲抵过户等费用。

  第四条付款方式:乙方选择以下第___种付款方式

  1、一次性付款

  ⑴、签订本合同后甲方须将(房屋所有权证、共有权证、契证、土地使用权证、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发票)等交易资料原件交丙方保管。

  ⑵、甲乙双方约定于年月日前随同丙方一起到房产登记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过户之前乙方须将成交总价款转入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待产权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当日由丙方转付收到的房款¥元给甲方。

  2、银行按揭贷款付款:

  ⑴、签订本合同后甲方须将(房屋所有权证、共有权证、契证、土地使用权证、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发票)等交易资料原件交付丙方保管。

  ⑵、甲、乙双方须于年月日前将银行按揭所需资料(甲、乙方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复印件、乙方夫妻双方收入证明原件、银行流水账单及其他相关证件)交至银行,并在银行通知的时间内配合银行办理贷款审批和产权过户手续。任何一方迟延交付材料、延迟办理过户时间超过10天,则视为其根本性违约,另外一方可主张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⑶、首付款由乙方于年月日前划入银行指定的账户,按揭款由银行直接转至甲方帐户,按揭款金额以银行审批的额度为准,如实际审批数额不足乙方申请的额度,乙方应在房产交易过户之日前将差额补足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不予配合过户。

  3、公积金贷款付款:

  ⑴、签订本合同后甲方须将(房屋所有权证、共有权证、契证、土地使用权证、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发票等)交易资料原件交付丙方保管。

  ⑵、甲乙双方约定于年月日办理该房产权过户手续,乙方须于过户之前将首付款¥元转入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产权过户手续完成,由丙方转付此首付款给甲方,剩余房款于乙方公积金贷款到账当天转至甲方。

  ⑶、乙方必须确保自己有公积金贷款的'资格,公积金贷款金额以公积金中心审批额度为准,如实际审批数额不足乙方申请的额度,乙方应在公积金贷款到账当天将差额补足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不予交房。

  第五条房产交易税费的负担:

  1、房屋产权过户所产生的所有交易税、费由方承担;若甲方原购房时未交房屋相关税、费,则由甲方负责补交;甲方不能提供原始购房发票须补交的税、费由方承担;

  2、有土地使用证的,土地证过户税、费由乙方承担;

  3、有土地证但本次交易时甲方土地证尚未办妥,则办理甲方土地证所需税、费由甲方承担,过户给乙方时税、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产权过户、贷款手续的办理及费用负担:

  1、本次交易产权过户手续由方负责办理;

  2、若该房过户前需注销抵押、办理提前还贷手续,则还贷所需资金由方支付,不足部分由方支付。此款于银行审批通过后支付。

  3、甲乙双方接到银行通知办理面谈、产权过户手续之日起天内甲、乙双方必须配合办理,否则视为其悔约。

  4、产权证办理完后,乙方必须按银行通知的时间2天内及时到场办理抵押登记和贷款手续。否则,守约方有权追究违约方责任。

  5、抵押登记费、评估费及贷款所需其他费用由乙方承担。

  6、自甲、乙双方办理完产权过户签字手续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丙方必须协助办理好乙方的产权证书。若因甲、乙双方或任何一方原因导致不能如期完成的,丙方不承担责任。

  第七条交房约定

  1、甲方承诺___时交房给乙方,逾期按本合同约定的总房价0.1%/天支付违约金;逾期交房超过15天视为甲方根本性违约,乙方可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返还全部房款、过户费用及承担总房价20%的违约金。

  2、甲方在收到第一笔款时须留存¥元作为水、电、气、闭路、房屋维修基金、物业管理等过户的押金,于甲方办理完交房手续及水、电、气、闭、卫生费、物管费清算后,将余款退还甲方。

  3、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装修、设备及家具等交房给乙方,不得在交房前损坏、拆除及搬走相关装修、设施、家具,否则甲方须支付乙方等额赔偿金。

  4、交房前产生的与该房屋相关的一切债权债务由甲方负责,交房后产生的与该房屋有关的一切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丙方中介服务的内容及佣金标准

  1、丙方向甲乙双方提供的中介服务内容:向甲乙双方提供订立《房屋买卖居间合同》的机会、协助成交。

  2、丙方向甲乙双方提供中介服务向双方收取的中介佣金标准:甲方支付¥___元,于收到第一笔房款时一次性支付;乙方支付¥___元,于签订本合同时一次性支付,如甲、乙双方或其中一方违约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丙方中介佣金按总房价的2%收取,由违约方全额支付。不管任何一方违约,丙方的佣金都可从定金中优先扣除。

  第九条丙方代办服务的内容及代办费标准

  乙方委托丙方代为办理:□房屋所有权证过户手续、□国有土地使用证过户手续,(□),丙方向乙方收取的代办费标准为¥___元。

  第十条违约责任:

  1、乙方应向银行提供真实的贷款人个人资料,并确保贷款人具备贷款的条件,如因贷款人不符合贷款条件或因银行政策变化而导致贷款不成,则⑴乙方应改贷款方式改为一次性付款,过户及付房款时间为:从乙方获知不具备贷款资格之日或银行政策变化之日起天内付清全款,逾期按合同约定的总房价的0.1%/天收取违约金归甲方所

  ⑵。本合同采用第种方式。

  2、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房款,逾期由乙方按逾期支付金额的0.1%/天支付违约金归甲方所有,逾期超过15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乙方已付定金。

  3、甲方违约须双倍赔偿乙方购房定金并全额支付丙方中介佣金,乙方违约则定金不予归还,归甲方所有并全额支付丙方中介佣金。

  4、本合同签订后,在甲乙双方及时配合及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齐备的情况下,丙方须按相关部门公示的办理时限及时完成相关手续。除不可抗力、政策性因素和其它不可预知的因素外,丙方未按约定的时间办理完手续,乙方有权要求退还代办费。若因甲、乙双方或任何一方原因导致不能如期完成的,丙方不承担责任。

  5、甲乙双方未与丙方结清中介佣金及代办费用,双方同意丙方有权留置甲方的售房款或乙方购置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

  第十条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时即提请仲裁机构或章贡区人民法院判决。

  第十一条本合同已由甲乙双方仔细阅读,甲乙双方对合同内容无异议。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壹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壹份,付款方式为公积金或银行按揭贷款支付的银行另行留存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___乙方(签名):___丙方(盖章):___

  代理人:___代理人:___店长:___

  地址:___地址:___地址:___

  ___年___月___日

房屋居间买卖合同10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身份证件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身份证件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中介人(以下简称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房屋买卖,经纪代理事宜,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本合同项下,甲方所出售的房屋坐落于武汉市________区__________,为_______结构,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字第_______________号,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___字_____号。

  第二条乙方对上述房屋已充分了解并实地看房,对该房屋现状无异议,为自愿购买该房屋。经丙方居间,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上述房屋交易成交价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付款方式约定:

  1、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给甲方,甲方交人民币__________元给丙方作为物业交接保证金,在甲乙双方物业交接完毕后______日内(遇节日顺延),由丙方打入甲方指定账户或以现金形式交付;

  2、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当日,甲方将本合同项下房屋的产权证、土地证原件交由丙方保管,用于办理过户、贷款手续;

  3、乙方尾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于过户当日,在见到已是乙方名下的房产证收件单后,由乙方于______日内(遇节假日顺延)打入甲方指定账户。(贷款_______________元整,由贷款银行直接打入甲方账户)

  第四条本合同项下房屋过户、贷款、交易税费用承担方式为:甲方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承担_________。

  第五条甲乙丙三方在此确认,在房屋交易过程中、丙方向甲乙双方提供居间信息及咨询服务,促成本合同依法签订,并协助甲乙双方办理登记、房款交割、金融贷款、房屋所有权交付等居间工作,保障交易安全性,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按宗须向丙方支付经纪人代理费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乙方按宗须向丙方支付经纪代理费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如单方违约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由违约方支付经纪人代理费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整。甲乙双方协商解除合同的,由双方平均负担经纪人代理费的_____%,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整。

  第六条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日内,甲乙双方须提供相关证件资料(资料清单附后)交由丙方办理贷款及过户手续。丙方在甲乙提供相关证件、资料齐全后______日内为乙方办理贷款手续,在:(1)________内,(2)贷款审批通过__________日内,协助办理过户手续(遇节假日顺延)。交易不成,由丙方将上述证件全部退还给甲乙方。

  第七条甲方保证其所提供的上述房屋的贷款、抵押、面积、权属等信息及资料真实、合法、有效。如甲方房屋贷款问题、面积争议、未结费用、共有、设定抵押、租赁等行为或情况告知乙方,并自行解决。如上述原因导致本合同项下房屋交易发生如产权、债权或租赁等方面纠纷或不能正常交易时,由甲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第八条甲方应在收到:(1)乙方全部房款后______日内;(2)房屋过户完成后_______日内,与乙方进行物业交接,并将该房屋钥匙交于乙方,房屋交付乙方前甲方应结清水、电、物业费等相关费用。水、电存折等由甲方过户给乙方。甲方应保持房屋现状和结构及水表、电表及配套设施的完整性。(移交清单附后)

  第九条房屋内水、电、天然气、电话费、宽带、有线电视、物业管理等费用由甲方支付至交接当日,此后产生的上述费用与甲方无关。

  第十条甲方违约,逾期不交付房屋给乙方,乙方不解除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一日,按已付款的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退还乙方所付房款,且应支付逾期期间的'违约金,并按全部房款的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乙方违约,逾期不交付房款给甲方,甲方不解除合同的,每逾期一日按未付房款的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解除合同的,按全部房款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二条丙方在甲乙双方提供资料齐全情况下,协助双方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如果未履行义务,应承担经纪代理费每日__________%的违约责任,丙方在乙方按约定交付房款后,未按约定及时进行房款交割,应承担经纪代理费每日________%的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甲方、乙方及丙方不得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因此给无过错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另行商定,并签字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含附加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由甲乙丙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1)提交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本合同自甲乙签字,丙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如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甲乙丙三方可解除合同,并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卖方及配偶):_________

  乙方(买方)房产所有权人: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

  房产共有权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丙方(经纪代理方):_________

  盖章:合同签订时间:__年__月____日

房屋居间买卖合同11

  甲方(房屋出售方): 身份证号: 地址:

  甲方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地址:

  乙方(房屋购买方): 身份证号: 地址:

  乙方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地址:

  丙方(中介服务方):

  甲乙丙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承德市丰宁县相关规定,本着自愿、

  公证、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成交房屋的基本情况

  1.1 经协商,甲方愿将上述房屋出售给乙方,甲方对上述房屋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保证房屋交

  付乙方时的实际装修状况与乙方实地看房时的状况保持一致,否则愿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赔偿乙方

  因此而受到的一切损失。

  1.2 乙方确认对该房屋已经做了充分的了解并实地查看过房屋,对房屋现状没有异议,愿意购买该房屋。

  第二条 成交价格

  甲乙双方协商后确定的成交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付款方式:乙方采取以下第______种方式付现。

  3.1 现金支付

  第一次支付,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时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

  第二次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次支付

  第四次支付

  3.2 贷款支付

  双方同意乙方采取贷款方式(□ 按揭贷款 □ 公积金贷款 □ 组合贷款)购买该房屋,

  甲方应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贷款手续。

  第一次支付: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时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次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次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次支付

  如乙方提出终止贷款行为或因乙方原因不能取得贷款机构贷款的,乙方应于______日内以现金形式补齐房款。

  3.3 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税费的承担

  甲乙双方保证,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交易习惯缴纳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各项税费。

  尽管有上述约定,双方同意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第五条:权属过户及房屋交付

  5.1 甲乙双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日内将房屋权属过户的所需全部真实、有效合法手续、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房证、契证等)交与丙方保管,丙方协助双方办理过户手续。

  5.2 双方同意,甲方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腾空房屋并将房屋钥匙交与乙方。逾期交房的,接每日50元收取违约金。

  5.3 在双方交接钥匙前,应先办理有关物业的交接,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电话,物业费,采暖费,户口等相关手续,并由甲方结清相关费用。

  5.4 甲方应于产权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____________日内,将户口迁出甲乙双方交易的房屋,逾期迁出的,按每日50元收取违约金。

  5.5 丙方应甲乙双方要求协助双方办理上述物业交接事宜,并由双方在《物业交验单》上签字确认。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本合同签定后,如甲方违约不卖此房屋,需赔偿乙方定金的'双倍及中介费,如乙方违约,定金、中介费不退。

  6.2 甲方保证所售房屋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债务纠纷或其他瑕疵。甲方保证有权出售该房屋 ,并已得到房屋共有人或房屋所有人或其他权利人的同意,保证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二条房屋成交价格5%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受到的其他损失。

  6.3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具备订立本合同的资格,并保证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二条房屋成交价的5%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受到的其他损失。

  6.4 因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原因导致本合同不生效,无效,被解除,被撤销或任何一方发生违约等,双方一致同意丙方所收取的居间服务费均不予退还,因此而导致如有一方的损失,由所损失一方向另一方提出赔偿,甲乙双方谁的责任谁承担居间服务费。

  第七条: 房屋买卖合同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任何纠纷,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丙方责任

  8.1 依本合同约定为甲乙双方提供房屋买卖居间服务。

  8.2 免费为甲乙双方提供房地产买卖相关政策法规咨询。

  第九条:中介服务费支付

  9.1 甲乙双方确认,双方达成本次房屋交易是基于丙方所提供的居间服务,但该交易是双方自愿,独立做出的决定。

  9.2 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丙方一次性收取居间服务费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如发生贷款小于等于15万:3000元宗,大于15万:贷款额大写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其他约定

  第十一条:特别声明

  甲乙双方同意:因甲乙任何一方的过错导致本合同无效或交易不成功或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全面履行,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本合同于三方签字按手印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 方: 乙 方: 丙 方:恋家房屋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经纪人:

  电 话: 电 话: 电 话: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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