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工作计划

时间:2022-05-10 20:39:55 工作计划 我要投稿

监督工作计划6篇

  日子如同白驹过隙,不经意间,迎接我们的将是新的生活,新的挑战,是时候开始写计划了。什么样的计划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监督工作计划6篇,欢迎大家分享。

监督工作计划6篇

监督工作计划 篇1

  为认真贯彻落实《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消毒管理办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健康密切相关的.消毒产品、生活饮用水、餐饮具、公共场所场所室内空气质量、公共用品(用具)消毒效果等进行有计划的监督抽检,建立和完善科学、规范的全市动态卫生监测数据资料,并对抽检结果进行分析评价,及时掌握本市健康相关产品、公共场所等卫生状况、存在问题,为监督检查和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撑,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二、抽检安排

  本年度监督抽检工作采取专题抽检分阶段实施,抽检工作计划安排(见附件)。

  三、工作要求

  (一)市卫生监督所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根据本计划要求和安排,密切配合,按时完成抽检任务。

  (二)市卫生监督所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严格按照《健康相关产品国家卫生监督抽检规定》的要求开展抽检工作,确保抽检工作有序开展。

  (三)市卫生监督所对抽检不合格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及时作出严肃处理,重要情况、重大事件必须及时报告。同时将抽检情况及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正确引导百姓消费。

监督工作计划 篇2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法律要求,结合我局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安排,为确保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特制定年度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基本方针,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加大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力度,杜绝较大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有效减少一般安全事故,努力保持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稳定的态势。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对辖区内监管重点企业抽查率达到100%。

  (二)确保对本行业权限内群众举报案件查处率达到100%。

  (三)确保县、县级挂牌督办事故隐患整改跟踪率达到100%。

  (四)确保本行业权限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按期结案率达100%。

  (五)切实规范执法行为,避免因违法行政执法产生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确保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零败诉”。

  (六)通过联合执法、明查暗访和邀请第三方专家联合等方式开展安全生产暗访督查活动。

  三、工作原则

  (一)属地监管原则。强化属地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责任,充分发挥基层站(所)的作用,落实分级分类监管的职责。

  (二)依法行政原则。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职责分工,编制并实施监督检查计划,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三)教育为先原则。健全“企业主动查隐患,部门抓督查”的工作机制,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四)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原则。注重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执法检查,兼顾其他行业领域,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五)实事求是原则。根据本部门实际,科学确定执法检查的对象与频次,努力做到监管执法计划与监管执法能力相适应,使执法检查计划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六)严格考核原则。严格执法考核,促进执法责任落实。每次检查都做到明确检查内容和范围,规范检查程序,及时公布检查结果。

  四、监督检查依据、范围、内容

  (一)监督检查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法律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省安全生产条例》、《省道路运输条例》、《省公路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和行政执法的地方法规、政府规章和交通运输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制度等。

  (二)监督检查范围

  对全县道路运输(客运、公交、出租,货运、维修、驾校)等企业;公路水运交通基础设施以及在建交通工程建设企业、施工现场;水上运输、港口码头、船闸等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依规实施监督管理。

  (三)县局监督检查内容

  1、市、县、县局文件落实情况;

  2、安全会议部署落实情况;

  3、单位年度监督检查工作计划执行情况;

  4、重大节假日安全检查和值班值守情况;

  5、重大活动安全部署落实情况;

  6、市、县安全生产专项活动开展情况;

  7、市、县挂牌重大危险源落实整改情况;

  8、市、县、县局部署其他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四)行业监管部门日常监督检查内容

  县公路管理站

  1、未按技术标准规定在公路上设置规范、醒目的警示标志、路面标线、护栏、防撞护墩、错车道(包括在急弯、陡坡、视距不良、连续下坡、路侧险要、水毁塌方、易塌方落石、平面交叉路口、穿越学校、集镇、村庄等路段)等相关安保设施的。

  2、未制定恶劣天气应急预案的,未储备应急物资的。

  3、桥梁未按照规定建立一桥一档的,四、五类危桥未按规定采取限行、禁行等相关安保措施的。

  4、未按规定要求制定相关制度和设立安全管理机构的。

  5、严格执行巡路制度,坚持上路巡查,检查巡查记录、台账是否完善。

  6、在公路上的工作人员,必须穿着带有反光标识的桔红色工作衣并戴工作帽,管理人员必须穿着带有反光标识的桔红色背心。

  7、坚持严格执行公路超限超载治理和违章建筑治理并举。

  8、路域环境治理不到位,影响交通安全的。

  9、对陡坡、急弯、危险路段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养护设施进行重点排查,发现影响道路安全的障碍物及时通知养护人员清理。对道路积冰不能及时清除的必须设置警示标志。

  10、其他影响道路安全的行为。

  县运输管理所

  (1)客运场站

  1、没有任何证照,非法从事客运站场经营的。

  2、客车发车前没有按照要求对营运车辆进行安全例检,没有详细记录的。

  3、没有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的。

  4、没有严格“三品”检查,安检仪没有专人负责、没有正常使用的。

  5、车站调度室对手续不全车辆进行报班的。

  6、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桶等站内消防设施不齐全或不在有效期内的。

  7、站内违反消防安全行为的。

  8、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各阶段应急预案不健全或不完善的。

  9、其他影响道路运输安全的行为。

  (2)客运企业、营运(公交、出租)车辆:

  1、没有任何证照,非法从事道路运输的。

  2、线路许可与道路运输证、实际运营线路不一致的。

  3、客运(旅游)车辆技术等级评定、二级维护不齐全、不在有效期内的。

  4、没有齐全有效的驾驶证、行驶证、从业资格证、营运证、线路牌(标志牌)。

  5、GPS车辆终端平台没有正常使用,没有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以及没有记录的。

  6、车辆座位、实际座位与道路运输证不一致的。

  7、安全设施设备不齐全的。

  8、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各阶段应急预案不健全或不完善的。

  9、企业没有按时每月召开安全例会,没有定期组织司乘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以及没有记录、没有试卷的。

  10、企业包车合同、派车单没有随车携带的。

  11、承运人责任险不在有效期内的。

  12、其他影响道路运输安全的行为。

  (3)普货(危货)企业、营运车辆:

  1、道路运输证与经营许可范围不一致的。

  2、普货(危货)车辆技术等级评定、二级维护不齐全、不在有效期内的。

  3、没有齐全有效的驾驶证、行驶证、押运员证、从业资格证、营运证。

  4、GPS车辆终端平台没有正常使用,没有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以及没有记录的。

  5、车辆吨位、实际吨位与道路运输证不一致的。

  6、安全设施设备不齐全的。

  7、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各阶段应急预案不健全或不完善的。是否签订安全责任书。

  8、企业没有按时每月召开安全例会,没有定期组织司乘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以及没有记录。

  9、承运人责任险不在有效期内的。

  10、其他影响道路运输安全的行为。

  县维修管理所

  (1)维修企业:

  1、企业证照及现场消防设备是否齐全有效。

  2、企业安全机构、人员配备、安全措施是否健全。

  3、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是否建立健全。

  4、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安全培训记录、安全例会记录是否完善。

  5、是否有私自改装车辆违法行为,遵守安全法律法规情况。

  6、安全生产资金是否足额提取,是否配备通讯、交通工具等安全管理必要的设备。

  7、维修服务质量情况,是否有社会投诉和损害、欺诈车主利益的行为。

  (2)驾培企业:

  1、企业证照是否齐全有效。

  2、企业安全机构、人员设备、安全措施是否健全。

  3、教练车安全技术性能、教练车安全管理制度及年审情况。

  4、教练人员持证上岗、随车教练等制度落实情况、安全培训记录、安全例会记录是否完善。

  5、企业的消防设施及设备配备情况。

  6、安全生产资金是否足额提取,是否配备通讯、交通工具等安全管理必要的设备。

  7、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是否建立健全。

  县地方海事处

  1、重点水域、重点船舶、重点渡口的监管部门和责任人未落实到位的。

  2、船舶不具备运营条件,私自停靠,超范围运营的。

  3、船舶在夜间、雨、雪、冰、雾、大风、冰凌期等恶劣气象条件下运营的。

  4、船舶超速、超员、超载等不安全行为的。

  5、船舶“带病”运营,未配备足额的救生、消防等安全设施的。

  6、客船乘客上船未按要求穿救生衣的,渡口未按要求设置相应标志。

  7、船员未持有效的'适任证书、从事客货运输或违章操作的。

  8、“三无”船舶、农用船、渔船非法从事运输的。

  9、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各阶段应急预案不健全或不完善的。

  10、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员、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经费、装备落实不到位的。

  11、渡口标识不明显,没有乘客须知、渡口守则、安全注意事项等要求的。

  12、营运船舶的所有权证、检验证书、水路运输许可证等有效证件不齐全的。

  13、对船员未进行定期安全教育

  14、其他影响水上通行安全的行为。

  县航道管理站

  1、危及航道安全的违法行为。重点治理在航道内进行围网养殖、围网捕鱼、种植水生植物的行为;占用航道边坡进行堆放、装卸货物行为;经营船舶占用航道进行过驳作业行为。

  2、航道基础设施。重点对航标、航道护岸、临跨河设施、标志标牌、防撞设施等维护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3、船闸设施。检查船闸机电设备、基础设施维护保养情况;机电设备运行是否可靠、操作人员是否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4、船闸过闸秩序。船舶过闸是否有序,船舶在待闸区、服务区是否按规定停靠;危险品船舶是否在指定区域待闸、是否单闸放行;引航道船舶是否运行安全有控。

  5、做好办公楼及水上服务区防盗、防火、防电等工作。

  6、航道重点建设及养护工程。检查施工、监理单位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施工现场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是否设立安全标志,特种设备是否定期检验、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从业人员是否按照施工要求配备和使用安全防护器材、现场管理人员是否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等。

  7、船艇等专用设备。检查车、艇是否按规定进行维护保养,是否处于适航状态。

  8、航政行政许可事项。按照许可程序和通航标准进行许可控制,检查未经许可擅自新建临跨过河设施行为。

  9、其他影响通航航道安全的行为。

  县港务处

  1、机构设置、人员资质情况;是否取得港口生产经营资质;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是否通过培训;码头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有上岗资格资质;

  2、规章制度管理体系情况;各种规章制度是否下发执行,操作规程是否符合要求;

  3、安全生产作业条件;安全生产条件是否符合劳动环保相关工作要求,职业防护工作是否得到落实

  4、作业设备设施管理情况:码头系船柱、护轮坎、防撞护舷是否完好;作业设备是否在正常工作状态

  5、应急预案建立情况;各项应急预案是否制定下发,应急演练是否开展;

  6、消防、环保设备以及防护用品管理情况,消防用品是否合格有效;环保条件是否符合要求;

  7、近期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各项安全文件是否落实,安全生产检查是否开展,隐患整改是否完成;

  8、季节性安全生产开展情况,各项安全措施是否到位;

  9、作业现场及港口水域有无违章、违禁现象;

  10、其他影响港口作业安全的行为。

  县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

  1、做好企业安全“三类”人员初培、继续教育工作,对在建工程安全管理人员开展教育培训。

  2、做好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管理工作,督促相关单位积极创建省级“示范工地”、“示范工程”。

  3、加强对重点工程的安全监管,开展好季度大检查。根据项目特点和施工进度,不定期进行突击检查,督促相关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设立安全管理机构,落实安全管理人员,保障安全专项费用,确保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有效运行。

  4、督促工程科对施工企业的相关证照及施工方案等进行重点检查,严厉打击以下行为:施工单位和建设法人未按规定要求签有安全施工合同的;无可操作性和针对性的安全施工方案的;工程施工未按照施工规范和相关操作规程进行的;公路改建施工未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安全措施的。

  5、对监督范围内工程施工的项目负责人和相关安全管理人员、特种操作人员的安全证照和从业资格证进行重点排查,对特种设备进行阶段性检查管理,尤其是起重设备检验检测,督促各施工企业规范使用特种设备,规范管理特种设备操作人员。

  6、督促参建各方做好应急准备,针对各季节、各时间段的施工特点组织相应的培训或演练,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

  7、其他违反安全管理的行为。

  县交通稽查大队

  1、未加大道路危险品货物运输的监管力度,不具备相应资质和安全条件的危险品运输车辆从事非法经营行为的。

  2、未对辖区内客运、货运车辆按运输法规进行日常检查的。

  3、辖区内客车站外带客、客车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等各类违法违章经营行为的。

  3、擅自改装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的车辆、未经许可从事道路客货运道路运输经营等违法行为;

  4、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及时应对突发事件的发生。

  5、其他影响道路运输安全的行为。

  县交通质检中心

  做好公路工程各项检测工作。

  2、是否对各类试验的仪器和设备定期保养和检查,避免因仪器故障造成不必要的事故。

  2、是否对易燃、易爆品实行登记使用,妥善保管。

  3、对水、电设施要经常检查,确保无安全事故的发生。

  4、要排查列举与检测工作有关的危险源,做出危险等级评价,以便对今后的工作起到指导和预防的作用。

  5、对易挥发,高腐蚀的化学试剂物品重新归类,制定严格的危险品领用制度。

  6、其他违反行业安全管理的行为。

  县路畅公司

  1、是否做好对国省干线、县乡道路的路面、路基和高堤路段的检查,对列为三、四级桥梁进行观测,发现各类病害及时向管理部门汇报。

  2、负责对路面的养护保洁工作。

  3、公路涉路施工,未对施工路段现场管理方案进行审查并备案或按照方案要求采取安全措施的。

  4、工程施工的项目负责人和相关安全管理人员、特种操作人员,未按规定要求持有安全证照和从业资格证的。

  5、是否严格检查公路小修工程中的标志标牌设置、特种机械持证操作,防范交通事故、机械伤害和人身安全事故发生。

  6、在公路上进行养护生产作业的人员,必须穿着带有反光标识的桔红色工作衣并戴工作帽,管理人员必须穿着带有反光标识的桔红色背心。

  7、夜间施工是否设置符合生产操作要求的照明设备,养护现场设置必要的安全标志,不得擅自拆除。

  8、未按规定要求制定相关制度和设立安全管理机构的。

  9、是否定期对各类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10、是否制定恶劣气候应急预案,确保道路桥梁在各种极端天气下畅通。

  11、其他违反安全管理的行为。

  县交通工程处:

  1、检查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安全制度及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是否设置安全标志标牌。

  2、特种设备是否定期检验、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从业人员是否按照施工要求配备和使用安全防护器材、现场管理人员是否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等。

  3、项目经理、安全员是否持证上岗。

  4、是否做好办公区防火、防盗、防触电等工作。

  5、其他违反安全管理的行为。

  航运公司

  1、是否对本单位船只进出港、装卸货,进行全方位的安全检查。

  2、船体质量、机械是否正常,安全设备是否配齐。

  3、船员配备是否到位,持证是否有效等。

  4、船舶装货有无超载现象等。

  5、公司配合海事部门,对长期在外运输船舶的加期、年检,是否实行实船检查。

  6、到海事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的船舶,是否符合要求,杜绝不合格船舶投入生产。

  7、是否要求船只建立完善水上应急预案,确保无安全事故发生。

  8、其他违反水上安全管理的行为。

  洪汽公司

  1、要加强隐患排查力度,对所有车辆、加油站及各个安全设施进行检查。

  2、是否定期更新增配车站、农班车及城县公交车上的消防、逃生器材。

  3、严格监管北站加气站与加油站,要求所有人员下班时关闭电源,确保安全后方可离开。

  4、严格落实凌晨2点至5点所有客车不得在路面行驶规定。

  5、利用安全例会和安全专题会议,加大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6、聘用专职保安人员,配备必要的保卫器材,对候车室、售票厅、停车场及站前广场实行24小时巡逻保卫工作。

  7、客运站是否建立健全危险品查堵岗位责任制,加强源头管理,对旅客携带的行包做到逢包必检一件不漏,加强了对小件托运物品的安全检查,所有进入候车室的人员必须经过安检门,并有专职安检人员进行随身检查。

  8、GPS值守人员是否实行24小时值班制,发现有超速超员及不规范驾驶的立即通知相关单位进行处罚纠正。

  9、强化车站“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的制度执行落实工作。

  10、是否调整责任心较强的人员对出站的车辆进行检查、登记。

  11、制定应急预案,是否定期联合相关部门进行演练。

  12、其他违反安全管理的行为

  城东建材

  要加强办公区域防盗防火安全措施,建立完善和兄弟单位联动安保应急预案。

  五、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履行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监管执法责任,严格程序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做到监管与服务并重,不枉不纵。

  (二)坚持实事求是,完善执法检查内容。根据年度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充分发挥监管执法人员的积极性、有所作为,又要量力而行、避免脱离实际

  (三)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各单位要加强执法队伍自身建设,坚持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培训和安全业务知识培训,全面提高安全监管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做到公正执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

  (四)周密计划,严格执行。各单位要根据本计划,结合各个时期、阶段监管重点,制定具体的监管执法工作计划,明确检查对象、检查时间和检查责任,并严格按计划执行。因特殊原因不能落实计划内容,要在下一阶段计划中予以调整和补充,确保执法计划的严密性和执行的严肃性。

  (五)突出重点,严格执法。要针对不同时期、不同行业、不同企业特点,明确行政执法的工作重点,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安全生产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排查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在执法过程中,做到程序合法,事实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法规准确,做到既严格执法又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监督工作计划 篇3

  20xx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审计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城市更新突破年,城市管理治理年”。中办、国办《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中大问题的框架意见》明确新形势下审计工作的新方向新任务,区委六届十一次会议指明了新时期下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新特点新要求,区审计局将在上级审计机关指导下,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立足实际,坚持以创新为引领,以实干转作风,不断更新审计理念思路,依法依规加强审计监督,为区改革发展保驾护航。

  一、着重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提升审计履职水平。

  立足有重点、有步骤、有深度、有成效的审计全覆盖目标要求,按照“滚动轮审”、“重大从优”原则,科学编制20xx年审计项目计划,涵盖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国有企业审计等各类型审计,涉及重大公共财政资金、重大社会公众利益、重要教育民生工程等内容。注重将绩效理念贯穿于公共资金审计全过程,推动财政资金高效使用;注重将环境效益贯穿于经济责任审计中,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注重将防范风险贯穿于股份公司审计中,推动强化股份公司监督管理;注重将提质提效贯彻于政府投资审计中,推动城市更新战略布局;坚持查处问题与促进发展,分析原因与推动改革相结合,更大程度发挥审计服务大局功能。

  二、着重推动审计整改落实,提高审计监督的层次。

  深化审计监督与行政监督相结合的'审计整改联动机制,借助政府督查督办平台和权力在线运行平台“审计报告整改回复”项目模块,进一步探索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与区政府二级、三级督办相结合的有效路径,形成多部门监督合力。深化审计监督与党内监督相结合的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注重对审计结果进行跟踪检查,加大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的督促和监督检查力度,推动将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干部考核依据。深化审计监督与人大监督的人大质询机制,注重推动人大询问落实审计整改责任,推动审计整改工作新突破。

  三、着重推进审计信息化,提高审计监督效能。

  实施“数字化审计”工程,加强对财务数据采集、提炼,运用后台数据分析加强非现场审计,为现场审计提供“远程定位”、“精准导航”;运用信息化优化审计内部控制,深化oa和ao系统在审计业务工作的运用和功能开发,推进审计监督、过程控制、结论支撑和内部管理的信息化和数字化。配合实施“金审三期”工程,完成网络改造,实现与上级审计机关“联起来”。

  四、着重加强审计队伍建设,提高审计监督能力。

  “建机制”,探索建立新型协审机制,聘请审计法律顾问“成立智库”,向社会购买审计服务“引入外援”,加强审计资源科学调配和管理,进一步增强审计队伍战斗力;“搭架构”,以“三定”方案厘清各科室职能,实现职能归位,责任到位,通过精细化“耕作”提高审计专业化水平。“提能力”,着力实施“双十”培训计划,从专业知识、业务素养和作风提升等方面综合提升审计队伍工作水平;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加强审计党风廉政建设,力争打造一支即严守纪律又富有质量意识和服务精神的审计干部队伍。

  一、加大互访互通,实现会员稳步增长。进一步加强辖区民营企业日常性走访互通,鼓励老会员发展新会员,大企业发展小企业,对辖区内未加入工商联、总商会的重点企业、上规模企业、纳税大户等,继续争取发展入会,不断壮大会员队伍,优化会员结构,逐步充实工商联执委会、总商会理事会领导班子。

  二、加强组织建设,推进街道商会社团注册。加强与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沟通,争取各方支持,努力解决街道商会资源不足问题;推动区、街道商会资源共享,协调发展;指导届满街道商会做好换届工作,完善街道商会理事班子建设。积极沟通联系区民政局,指导街道商会开展社会团体注册登记工作,确保稳定发展。

  三、创新服务形式,增强组织凝聚力。继续探索开展个性体检、法律咨询、企业管理等服务,推动服务工作创新发展;定期举办形式多样的会员小组专题联谊活动,进一步增强我会的凝聚力、影响力和执行力。

  四、丰富融资渠道,解决会员资金困难。推进有意向的会员企业设立新三板投资基金,促进出资会员与商会事业发展的互利共赢;进一步加强与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合作,继续推动“点对点”对接融资服务,畅通会员企业融资渠道,解决企业资金难题。

  六、优化培训机制,加大会员培训力度。结合企业实际需要,进一步与著名高校、名牌教育机构、专家合作,组织小范围、高质量的培训课程,提升企业家经营管理水平;面向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开展政策法规、企业管理、职业技能等培训,帮助企业提高经营水平和市场竞争力。

  七、加强信息服务,扩大信息推广覆盖面。完善商会网站功能模块建设,健全企业资讯发布机制,充实网站信息量,提升服务功能,扩大《商会信息月报》发行范围,优化商会会员数据库,进一步整合会员企业资源,促进企业资源共享。

  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进一步提升政府物业管理水平,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积极参与我区城市更新改革试点工作,盘活、拓展政府物业资源,推进基层基础标准化建设,促进我区产业升级。

  (一)继续保持政府物业租金收入稳步增长。通过优化租金定价模式、物业升级改造、租金及时收缴等方式,确保全年完成物业租金收入1.2亿元以上。

  (二)积极参与全区城市更新改革试点工作。一是积极配合区城市更新局,做好全区城市更新项目社区配套和公共服务用房及政府产业发展预留用房规划设计意见把关及配建、移交监管工作。二是做好调查工作,全面掌握全区社区配套用房详细分布情况,以便对规划设计方案提出合理意见或建议。三是积极参与区属物业所在地块的城市更新项目,提高政府物业产业空间增量,弥补我区区属优质物业资源不足的短板。

  (三)进一步促进政府物业管理精细化。一是产权管理进一步规范化。通过产权资料整理立档、产权档案管理电子化等方式,确保现有产权资料的完整和明晰。二是物业租赁进一步市场化。通过租金第三方定价,使租金价格更加贴近市场。三是安全管理进一步实时化。通过物业管理手机客户端,让安全管理网格上各层级人员能够实时掌握物业安全情况。

  (四)充分发挥政府物业对我区产业发展的平台作用。对特力水贝珠宝大厦、水贝金座大厦和水贝珠宝总部大厦创新性产业用房,做好按成本价回购及产权登记工作,同时提前与区投资推广局等产业部门对接,缩短物业空置期,最大限度地发挥对产业发展的支撑作用。

  (五)做好社区配套物业的清理移交工作。(1)按照区政府指示及有关规定,完成接收桂都大厦第五层西边600平方米物业;(2)办理接收帝景台、御湖峰家园、德弘天下华府等项目社区配套用房相关手续;(3)协助开发单位坭岗股份公司处理鸿颖大厦裙楼一楼重新测绘、重新分割社区配套用房事宜。(4)做好金丽豪苑配套用房法律诉讼工作。

  (六)协助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做好罗湖商务中心作为湖贝片区城市更新改造项目区直单位办公用房的搬迁安置工作。

监督工作计划 篇4

  为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中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目标任务,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掌握全区食品质量状况,根据《关于印发市20xx年第一批食品及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计划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全区实际,特制定《区20xx年食品及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计划》。

  一、工作任务

  20xx年全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包括市级下达由县区承担的省市级食用农产品抽检任务、区级食品抽检任务,以及各类专项抽检任务。具体安排如下:

  (一)上级抽检指标。按照全市食品安全抽检合格率达到98%,食品安全抽样检验量每千人达到4.1批次,结合20xx年度抽检量考核要求,本行政区域内,市县级食品抽检量达到4.2/批次(加分项)为原则,合理安排抽检任务。

  (二)抽检任务分配。抽检任务原则上不少于20xx年抽检量,结合市局抽检工作任务分配意见,全年各类抽检安排任务量不低于1070批次(年度抽检任务量985批次,不足部分由专项抽检补充),并根据省、市局抽检计划安排对品种、项目进行动态调整,抽检区域涵盖全区食品、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场所,具体分配如下:

  1.区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共435批次(详见附件1)。

  1)食品流通环节(以城乡结合部的农贸市场、商场、超市、便利店、小食杂店为重点)共155批次;

  2)食品消费环节(以本地餐饮食品、中小餐饮单位、小摊贩为重点)共200批次;

  3)食品生产环节(以食品小作坊、本地生产企业为重点)80批次。

  2.省级食用农产品抽检任务共550批次(详见附件1)

  食用农产品抽检任务数占比不得低于全年抽检任务总量50%,按照省级指定的必捡品种和必捡项目开展抽样检测,同时自检项目不少于2个(详见附件3、4),抽检品种以本地市场销售的蔬菜、水果、畜禽肉、水产品、鲜蛋等食用农产品为重点,涵盖农贸市场、便利店、小食杂店等场所。

  3.区局专项抽检任务

  突发性、节令性、季节性等食品安全专项抽检,由区局相关业务科室另行制定和组织。

  二、20xx年区本级食品抽检工作安排

  (一)确定承检机构。组织实施食用农产品或区级各类抽检任务时,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通过公开招标或询价等方式确定承检机构。各承检机构应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食品安全抽检工作规范及要求》等相关文件要求,组织专业抽样队伍进行采样,注重样品的科学性、代表性,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和检验规范对食品进行检验,保证数据和结论的客观性、公正性和准确性。

  (二)抽检时间和频次。原则上均衡分配全年抽检任务,季节性生产销售的食品或存在季节性质量安全风险的食品,在相应季节增加采样量。节令性食品要在节前开展抽检工作。适当加大生产品种较多的大型生产企业抽检频次。全区食品安全抽样采样工作原则上于11月15日前完成,12月10日前完成检验工作。

  (三)抽样对象。抽检品种应尽量覆盖风险程度高、合格率较低以及消费量大的重点品种,适当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各类食品经营主体的抽检力度。突出食品生产聚集区、食品及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食品问题多发区、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及周边等重点区域。食品流通环节采样涵盖农贸市场、超市、小食杂店等不同业态。食品消费环节采样重点为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堂、小餐饮等餐饮服务单位。100%覆盖食品小作坊,尽可能覆盖所有在产生产企业,最大限度涵盖不同业态。

  (四)抽样检验。各承检机构应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食品安全抽检工作规范及要求》等相关文件要求,组织专业抽样队伍,按照监督抽检工作程序进行采样,注重样品的科学性、代表性,检验人员应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和检验规范对食品进行检验,保证数据和结论的客观性、公正性和准确性。

  (五)数据报送。各承检机构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限和规范要求,及时将抽样及检验信息录入 国家食品安全抽检信息系统 ,检验工作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及时上报区局食药科。发现不合格样品中可能存在重大风险隐患或急性健康风险的,应当在确认检验结果后24小时之内报告。定期对抽检情况进行分析,及时提交食品安全抽检结果分析报告。

  (六)核查处置。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收到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后,应当及时送达不合格报告,启动核查处置工作。不合格报告表明可能对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危害的,核查处置工作应当在24小时内启动。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应当通过 国家食品安全抽检信息系统 及时报告核查处置工作进展。核查处置过程中发现涉嫌犯罪或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当及时移送移交。涉及重大食品安全违法案件应及时报告。

  (七)信息公布。监督抽检信息应及时通过区局网站向社会公布。公布内容包括产品合格信息和不合格产品信息。公布内容应符合上级市场监管部门的'要求。

  三、工作分工

  (一)食药科负责抽检工作的综合协调和计划制定;负责收集、汇总与抽检相关信息数据和信息公布。

  (二)稽查大队负责落实区本级食品生产环节和食品消费环节(中型及以上社会餐饮和食堂)抽检和不合格产品的核查处置工作及处置信息填报工作。

  (三)各市场监管所负责落实食品消费环节(小型及以下餐饮)和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流通环节的抽检和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工作及处置信息填报工作。

  (四)受委托第三方食品检测机构负责做好食品抽样、检测及检测结果平台数据上传等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分工协调。各派出机构、局机关相关科室和稽查大队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明确责任分工、抽样程序及信息上报时间节点,确保采样及后续处理工作有序开展。同时,各单位应以问题为导向,提高问题发现率、处置率和上报率,切实发挥抽检的监管实效。

  (二)规范工作程序。各派出机构、稽查大队以及承检机构要结合抽检工作实际,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密切部门协作,提高工作效率。要严格落实抽样送样、检验、不合格报告传递、异议复检、核查处置(填报)、信息公布等时限要求,确保所有抽检数据录入 国家食品安全抽检信息系统 ,保障工作顺利有效开展。

  (三)严格进度管理。各单位要稳步推进安排月度、季度、年度抽检工作进度,统筹落实好各项任务。20xx年11月15日前完成全年抽样采样计划,20xx年12月15日前完成全年抽检结果信息汇总并及时上报市局。

  (四)强化督导考评。省局已把食品、食用农产品抽检工作纳入年度政府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对食品安全抽检工作全过程进行考核。并建立通报机制,必要时通报当地政府部门,以确保抽检工作质量和效率。

  (五)严肃工作纪律。参与抽检的各市场监管部门、抽样单位、承检机构及相关人员不得随意更改抽检信息,不得瞒报、谎报、漏报检验数据,不得擅自发布有关抽检的信息,不得在开展抽样工作前事先通知被抽检单位和接受被抽检单位的馈赠,不得利用抽检结果开展有偿活动、牟取不正当利益。对发现的违法违规抽检行为一律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责任。

  (六)强化问题导向。根据上级市场监管部门任务部署、专项整治、食品安全事故、热点舆情事件应对处置、案件查办及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情况等食品安全监管实际需要,安排好各类食品安全专项抽检及本抽检计划动态调整事宜,确保食品安全质量问题得到有效监测。

监督工作计划 篇5

  一、20xx年工作目标

  1、力争完成800万;

  2、完成一项科研项目。(责任人:化验室戴x)

  3、制订一项国家标准。(责任人:蒋x)

  二、今年工作目标分解

  目标分解:化验室:430万;石化、电器室:180万;物

  理室:175万;后勤业务:25万。

  三、压滤机滤布采取措施

  (一)项目带动

  1、新增项目:家俱、液化气、石板材、食品营养成分、饲料。相关设备5月中旬以前完成采购,5月底通过计量认证扩项,6月份开始开展业务。(责任人:王x)

  2、成立三个省级站

  ①省食品饲料检测中心。(责任人:蒋x)

  ②省家具产品检测中心。(责任人:蒋x)

  ③省燃油产品检测中心。(责任人:蒋x)

  3、与科技局合作成立服务平台。(责任人:王x)

  4、力争一个国家中心。(责任人:王x、所技术委员会)

  (二)拓宽检验渠道,增加服务方式

  1、开展验货检验,拓宽服务领域,增强服务有效性

  ①举办超市负责人培训班,宣贯新法规、新标准,首先从食品、“3C”产品做起,做到进商场前先送检。(责任人:叶x、黄x、戴x)

  ②企业原材料进货检验。(责任人:黄x、业务室)

  2、举办企业负责人管理知识培训班,促进同行业互相交流,提高企业管理水平。(责任人:所技术委员会)

  3、举办新标准宣贯、企业化验员培训班,加强与企业的沟通。(责任人:所技术委员会)

  4、滤布与行政管理机关合作,依托行政机关,提供技术保障。

  ①不合格处罚应把产品复检作为整改的一项重要内容。(合作单位:缉查队、各县局)

  ②加大定检力度。(合作单位:监督科)

  5、积极参与企业申报福建省名牌的咨询服务。(责任人:蒋x)

  6、联系工商联,深入各个同业工会宣传业务。(责任人:业务室、黄x)

  7、定期在闽南日报刊登质量科普知识。(责任人:各工作室主任、业务室)

  四、配套的`各项规章制度建设

  1、加强人员培训,以考核定岗、定级别工资为手段,促进检验水平、科研水平的提高;

  2、加强行风建设,主要以提高服务意识、服务水平为主,规范多项咨询服务方式;

  3、制订人员引进的新要求,为持续发展做好人才储备。

监督工作计划 篇6

  一、安全监督工作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不动摇:以人为本,科学监督,创新管理;立足于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建设,建立完善常态机制、预警机制和应急机制;关口前移,重心下沉,抓基础、抓基层、抓基本功,夯实安全基础;加大奖惩考核范围和力度,推行领导集体安全风险责任考核机制,树立电网“大安全”观、安全发展观和安全效益观;确保安全组织保障到位、安全管理制度到位、安全技术措施到位、安全资金投入到位,以《安全生产健康环境质量管理体系》引领全局安全生产工作,全力实现安全目标,为公司系统创造一个稳定的安全环境。

  二、公司安全生产目标:

  不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和事件;一般电网、设备事故率和障碍率较上年有所下降。

  三、公司安全监督重点工作安排:

  l、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各级领导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科学规范的安全生产监督体系。

  各单位要完成本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修编工作,加强安全监督机构和队伍建设,要满足生产安全管理和监督的需要,切实保证安全监督机构行使安全监督职权。

  各单位安全监督管理相关制度要根据适应新的情况的要求进行调整,特别是在设备安全监督、安全投入、安全科技、基建项目设计审查、工程竣工验收、用户工程并网监督管理等方面要有制度和规范的创新和突破。

  2、落实防止人身伤亡事故各项措施,确保人身死亡零目标。

  各级领导要创造安全条件和保障;提高安全防范技能;严格执行各项安全规程制度。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工器具、机械设备的管理;加强小型作业现场的人身安全管理,加大习惯性违章和人身未遂事故的考核和处罚力度,切实控制人身恶性事故。

  严格监督各生产单位电气“五防”闭锁装置的缺陷整治,强化解锁钥匙管理的监督;建立起有效的防错机制和纠错机制。

  加强对承发包工程的安全管理和临时工的安全管理,防止发生合同制职工、农民工、外包工、临时工人身伤亡事故。

  3、以《安全生产健康环境质量管理体系》贯标工作统领全局安全生产工作,构建科学安全管理平台。

  开展《sheq管理体系》贯标工作,超高压局、供电局在一季度前进入试运行阶段;、局在二季度完成三层体系文件编写工作,三季度进入试运行阶段;、、、、4个局在底完成三层体系文件编写工作。其他四个供电单位、基建施工单位、非生产单位也要以贯标的工作思路在某些层面、重点专业同步开展。

  结合《sheq管理体系》贯标工作,全面推广现场标准化作业。各单位编写各自的现场标准化作业指导书,并同实施标准化作业。

  4、继续突出发挥领导集体齐抓共管的合力作用,加大安全奖惩考核力度,建立安全风险考核机制。

  要继续推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加大考核的'奖励力度和范围,增加公司发电、基建、设计、监理等单位的安全考核。

  要在事故处理时用“三铁”反“三违”,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严肃安全生产问责制,人为责任事故单位主要领导要到公司“说清楚”。对隐瞒事故真相、弄虚作假的单位要严肃处理。

  各单位要加大干部职工收入与安全指标完成情况的关联度,完善健全安全奖惩考核体系。

  5、树立电网“大安全观”、安全发展观和安全效益观,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要着力从企业的规划、设计、基建、运行、检修、调度、用电、农电、多经管理等各层面强化监督,突出全过程管理。重点工程设计阶段要进行项目的安全评估;施工阶段要进行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投产阶段要落实设备验收责任制,谁验收签字谁承担缺陷设备的安全责任;设备投产运行要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程制度;电网调度要严明纪律。生产、基建、农电、多经等保证体系与安全监督体系共同发挥作用。

  6、坚持从结果型管理向预防性管理转变,深入持久地实施安全性评价动态管理。

  要一方面做好安评整改监督落实工作,另一方面继续完成其他供电单位第二轮专家组查评工作。

  对评价提出的共性问题,有针对性监督整改。已被评价单位,要制定滚动整改计划,落实责任,以保证多层次闭环动态管理实施到位。

  未进行评价的供电单位下半年安排专家组查评。完成调度中心安全性评价,有效实施对主网系统的评价和诊断。

  7、严肃调度纪律,监督落实电网运行规程,维护电网生产运行的统一调度。

  各级调度部门要严格执行电网运行规程的要求,健全电网事故防范体系。要进一步加强并网调度协议的监督管理,寻求对并网发电厂监管的途径、办法。

  各供电企业地区调度坚决服从公司调度中心的指挥,做到令行禁止。

  各级安全监督部门要把调度命令执行情况纳入安全考核范围,对违反调度纪律的各类行为要认真查处。

  8、强化输配电运行安全监督管理,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加强需求侧安全监督,维护好电网安全的外部环境。

  认真总结分析输配电线路故障的特点和规律,从强化输配电线路运行管理着手,切实提高防范人为外力破坏的管理能力。

  要完善组织,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护线组织,提高护线效果。采取宣传教育和严厉打击同举并重的有效措施,防范人为蓄意破坏电力设施的行为。不断探索新形势下护线工作的途径、方式和手段,有针对性解决违章建筑、违章植树、违章作业的线下“三违”现象。

  要协调自治区政府将电力设施保护纳入各级地方政府综合治理责任状考核范围,在防止外力破坏工作方面有新进展。

  要处理好高耗能负荷接入系统的生产运行管理与用户设备技术指标把关工作,达到安全与行风优服并重。

  9、完善公司系统各级安全生产预警和应急机制。

  预警制度方面,加大对安全监督通知书的执行力度,让安全预警制度发挥作用。 应急机制方面,加强预案学习和应急演习,切实提高应急处理和快速反应的能力。

  10、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各级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综合安全素质。

  要求领导干部参加各单位自行组织的春查安全考试,公司对新调整的干部实行调考。

  各单位要加强生产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和防范事故的技能,符合岗位需要。

  各级安全监督机构人员要全面熟悉掌握安全生产的知识,保证对电网、设备、设施安全技术状况的监督职责。

  11、规范安全费用提取制度,加大安全投入,积极推广科技兴安项目。

  要加大对安全费用使用效果的检查;重视科技对安全生产的影响和作用;引进“科技兴安新项目,积极采用技术防误措施,提高人员失误的防范和控制水平。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12、进一步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工作。

  要在树立正确安全价值观、优化安全环境、标准化安全设施建设、树立安全典范、建立安全文化网络等方面做出更好地尝试,要着重做好八个方面的工作。

  13、加强交通、消防、公安保卫工作。

  建立健全交通安全管理网络,严格内部准驾证制度和事故责任追究制,有效防范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进一步完善动火工作票使用制度,开展消防安全治理,检查并配置完好的各类消防器具、器械,培训提高人员消防灭火救援技能。

  做好内部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消除治安隐患。继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妥善处理群众上访,防止发生群体越级上访事件。建立和实施人防、物防、技防结合,专群结合的社会治安防范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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