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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剧版权转让合同

时间:2022-01-10 10:36:53 合同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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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剧版权转让合同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电视剧版权转让合同,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电视剧版权转让合同

电视剧版权转让合同1

  协议编号:

  甲方(转让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电子邮箱:

  地址:

  委托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乙方(受让方):

  法人代表:

  职务: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地址:

  委托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鉴于甲方是本协议所涉及音乐作品词曲著作权的拥有者,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独家永久转让其个人创作并享有完全著作权的音乐作品《 》的具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作品信息

  1、名称:《 》(以下统称“转让作品”,词、曲内容详见附件1);

  2、曲作者:

  身份证号:

  词作者:

  身份证号:

  (身份证复印件,见附件2)

  二、转让费用及支付方式

  1、转让作品的转让费用采取一次性买断加后期无限彩铃业务分成的方式:

  (1)一次性买断费用:人民币元整(¥元);乙方应在合同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汇入甲方指定银行账户;

  (2)彩铃业务分成:无线彩铃中所得收益,乙方按%的比例支付给甲方。结算周期为歌曲上线日期后日为准;乙方应在结算日后五个工作日内汇入甲方指定银行账户。

  2、乙方应将上述款项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号:

  户名:

  开户银行:

  账号:

  三、知识产权

  1、甲方保证其享有本协议涉及音乐作品的完全著作权。

  2、甲方向乙方转让该转让作品在全球范围内的全部著作财产权,直至转让作品保护期限届满。

  上述转让作品的著作财产权转让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

  3、乙方在使用转让作品时,应尊重和保护甲方的署名权(甲方网名只限在网络上发表作品时使用,甲方真实姓名则在除网络发表以外的制作唱片等方面使用)。

  如因编曲或传播等需要,乙方可以对转让作品的内容作适当修改和完善,并事前征求甲方的书面同意,但应保证转让作品的完整性,不得单方歪曲和篡改转让作品。

  4、在本协议生效之前,甲方针对该转让作品所签署的相关许可协议及授权文件,所涉及的权利和义务均由乙方概括承受;必要时,甲方应协助和配合乙方履行上述许可协议及授权文件所涉及的有关义务。

  四、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不得将所知晓的对方的商业或个人秘密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2、甲乙双方所提供相关资料仅供实现本协议目的使用,双方保证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或者协议履行完毕后,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因违反本协议的约定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均应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应保证享有转让作品的完全著作权且有权转让,同时转让作品不存在对任何第三方违约或侵权的情形,并且不得在转让后将该转让作品重复转让给第三方或以其他任何许可方式许可第三方使用,否则甲方应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乙方已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用(包括一次性买断费和已支付的无线彩铃业务分成费用)的30%,并赔偿因此给乙方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行政处罚金,垫付的赔偿金,以及诉讼过程中合理的律师费、公证费、调查费、误工费、诉讼费、差旅费、通讯费等)。

  3、乙方使用转让作品时应确保该转让作品的署名权、修改权等著作人身权不受侵犯。

  4、乙方没有依照约定按时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的,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每迟延一日,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用(包括一次性买断费和应支付的无线彩铃业务分成费用)1%的违约金。

  六、不可抗力及不可控制因素

  1、因不可抗力或者不可控制因素影响本协议正常履行,双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2、上述不可抗力或不可控制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洪水、暴风、地震、干旱、暴风雪等人类无法控制的大自然力量所引起的灾害事故;社会原因引起的,战争、罢工(乙方员工的罢工不在此限)、政府禁止令、网站系统错误、骇客侵入、系统病毒等。

  七、争议解决

  1、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乙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对每一方的继承人和受让人均有约束力。

  3、本协议履行期间,双方可就有关变更事宜签订补充协议,并具有与本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复印件无效。附件是本协议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委托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

电视剧版权转让合同2

  协议编号:

  甲方(转让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传真电话:

  电子邮箱:

  地址:

  委托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乙方(受让方):

  法人代表:职务:

  联系电话:传真电话:

  地址:

  委托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鉴于甲方是本协议所涉及音乐作品词曲著作权的拥有者,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独家永久转让其个人创作并享有完全著作权的音乐作品《》的具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作品信息

  1、名称:《》(以下统称“转让作品”,词、曲内容详见附件1);

  2、曲作者:身份证号:

  词作者:身份证号:

  (身份证复印件,见附件2)

  二、转让费用及支付方式

  1、转让作品的转让费用采取一次性买断加后期无限彩铃业务分成的方式:

  (1)一次性买断费用:人民币元整(¥元);乙方应在合同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汇入甲方指定银行账户;

  (2)彩铃业务分成:无线彩铃中所得收益,乙方按%的比例支付给甲方。结算周期为歌曲上线日期后日为准;乙方应在结算日后五个工作日内汇入甲方指定银行账户。

  2、乙方应将上述款项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号:

  户名:

  开户银行:

  账号:

  三、知识产权

  1、甲方保证其享有本协议涉及音乐作品的完全著作权。

  2、甲方向乙方转让该转让作品在全球范围内的全部著作财产权,直至转让作品保护期限届满。

  上述转让作品的著作财产权转让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

  3、乙方在使用转让作品时,应尊重和保护甲方的署名权(甲方网名只限在网络上发表作品时使用,甲方真实姓名则在除网络发表以外的制作唱片等方面使用)。

  如因编曲或传播等需要,乙方可以对转让作品的内容作适当修改和完善,并事前征求甲方的书面同意,但应保证转让作品的完整性,不得单方歪曲和篡改转让作品。

  4、在本协议生效之前,甲方针对该转让作品所签署的相关许可协议及授权文件,所涉及的.权利和义务均由乙方概括承受;必要时,甲方应协助和配合乙方履行上述许可协议及授权文件所涉及的有关义务。

  四、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不得将所知晓的对方的商业或个人秘密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2、甲乙双方所提供相关资料仅供实现本协议目的使用,双方保证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或者协议履行完毕后,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因违反本协议的约定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均应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应保证享有转让作品的完全著作权且有权转让,同时转让作品不存在对任何第三方违约或侵权的情形,并且不得在转让后将该转让作品重复转让给第三方或以其他任何许可方式许可第三方使用,否则甲方应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乙方已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用(包括一次性买断费和已支付的无线彩铃业务分成费用)的30%,并赔偿因此给乙方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行政处罚金,垫付的赔偿金,以及诉讼过程中合理的律师费、公证费、调查费、误工费、诉讼费、差旅费、通讯费等)。

  3、乙方使用转让作品时应确保该转让作品的署名权、修改权等著作人身权不受侵犯。

  4、乙方没有依照约定按时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的,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每迟延一日,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用(包括一次性买断费和应支付的无线彩铃业务分成费用)1%的违约金。

  六、不可抗力及不可控制因素

  1、因不可抗力或者不可控制因素影响本协议正常履行,双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2、上述不可抗力或不可控制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洪水、暴风、地震、干旱、暴风雪等人类无法控制的大自然力量所引起的灾害事故;社会原因引起的,战争、罢工(乙方员工的罢工不在此限)、政府禁止令、网站系统错误、骇客侵入、系统病毒等。

  七、争议解决

  1、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乙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对每一方的继承人和受让人均有约束力。

  3、本协议履行期间,双方可就有关变更事宜签订补充协议,并具有与本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复印件无效。附件是本协议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委托人: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电视剧版权转让合同3

  转让方:,笔名(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地址:

  受让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鉴于:

  1.甲方合法拥有本合同约定影视剧本的版权并保证其版权的合法性、独立性和完整性。

  2.在签署本合同前,甲乙双方已确认本合同约定影视剧本。

  3.本含同构成甲乙双方之间的版权转让合同关系。

  1.转让剧本:1.1作品名称:电视剧/电影《》剧本(又名《》)。

  1.2作品长度:分集/部、约字。1.3剧本形式:故事梗概、分集梗概、文学剧本、人物小传、对白台本、拍摄台本等(以下简称“本剧剧本”)。

  1.4创作时间:本剧剧本系作者于年月创作。

  1.5作品版权:本剧剧本系上述作者单独创作完成,甲方拥有全部著作权且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或被质押等权利限制。

  1.6剧本来源:。(1)根据甲乙双方设想思路/历史故事直接创作。

  (2)根据真实人物/真实故事直接创作。

  (3)根据的原著作《》改编剧本。

  1.7本剧剧本的公开性:。(1)甲方承诺,在本剧剧本版权转让给甲方前,未曾公开(包括:未对本剧剧本在任何期刊、报纸、网络等媒体上发表,也未拍摄电视剧或电影)。

  (2)双方确认,本剧剧本已由甲方公开发表或出版。

  (3)双方确认,本剧剧本已由甲方参加学术交流活动/申报评奖活动,但未公开发表或出版。

  2.版权转让:

  2.1甲方于本合同签署后个日历天内,将本剧剧本最终稿交付给乙方。甲方交付给乙方剧本的具体形式为:

  (1)打印版、电子版本剧剧本的文学剧本、对白用本、拍摄台本各一份,集数、字数符合本合同约定。

  (2)打印版、电子版本剧故事梗概、分集梗概各一份,集数、字数符合本合同约定。

  (3)对交付本剧剧本版权的承诺书一式三份。

  2.2甲方交付的本剧剧本应符合下列各项条件中第项。

  (1)本剧剧本系由约定作者单独完成本剧剧本创作,并保证所改编和创作的剧本的版权完整且在转让时全部归乙方单独享有,不存在任何法律瑕疵,不会就此产生任何法律纠纷。

  (2)本剧剧本在交付乙方之前,自己或他人未进行公开发表、出版、拍摄影视剧或以其他方式使用。

  (3)本剧剧本的版权在甲方交付乙方并经乙方确认时转移。乙方受让本剧剧本版权后,在对本剧投资、拍摄时,有权对剧情进行修改、改编、调整或重新加工、再度创作。

  (4)乙方在受让本剧剧本版权后,如决定对本剧剧本进行版权登记或处置时,甲方应予配合。

  3.转让价款:

  3.1价款总额:

  3.1.1本剧剧本版权转让与受让的价格为人民币元整(以下简称“转让价款”);转让价款为甲方履行本合同全部义务条件下的所有对价,除此以外,乙方再无其他任何支付义务或负担其他款项、成本。

  3.1.2甲乙双方确认,最终制作影视剧的集数增加或减少和制作形式的变化,转让价款不发生变动。

  3.2支付进度:

  3.2.1乙方在本合同签署后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定金元整。

  3.2.2乙方在其确认本剧剧本交付后个工作曰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的%。

  3.3款项支付:

  3.3.1甲方指定的收款账户信息如下,乙方将款项汇入该账户,即视为已交付甲方。

  开户银行:

  户名:

  账号:

  3.3.2甲方收到各期款项时,须向乙方开具同等金额合法有效发票/收据。

  4.其他事项:

  4.1特别约定:

  4.1.1双方确认,本剧剧本转让属于整体性买断,乙方取得本剧剧本版权后,可自行进行经营、处置,并可根据需要进调整、修改、改编和演化为其他形式的知识产权作品,并且在此类情形下,乙方无须再取得甲方授权和同意。

  4.1.2对本剧剧本及影视剧后续开发所形成成果的知识产权完全归乙方所有,具体由乙方与其他投资方(如有)约定。在后续开发过程中,对所形成的作品当中,将甲方作为编剧予以署名,乙方无须再向甲方支付任何报酬或费用或增加转让价款。

  4.1.3甲方保证:其剧本中不存在抄袭、剽窃他人作品或侵犯任何其他第三人知识产权或智力成果的情形;同时,其剧中内容应为超出真实生活的艺术创作,不损害他人姓名或名称、名誉或声誉,不引起他人对本剧剧本或乙方提出侵权主张。否则,甲方须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整,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给乙方带来的一切经济和名誉损失。

  4.2评奖:

  4.2.1方可以本剧剧本申报参加国内外相关文学艺术评奖活动,所获全部奖项均归方,但其中所获“作者”类别荣誉奖项可归甲乙双方共同享有。

  4.2.2如乙方决定不参加评奖活动,可由甲方申报参加“作者”类别的评奖活动,但参加评奖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参加评奖所获荣誉归甲乙双方共同享有,所获物质奖励则在扣除双方或单方承担的申报费用后按照甲方%、乙方%的比例分配。

  4.3违约责任:

  4.3.1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条约内容,将视为违约;任何一方每项违约或/及每次违约时,违约方均应一次性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元人民币(本合同其他条款对违约金另有特别约定的,则以特别约定执行)。

  4.3.2甲方违反本合同中的义务或保证义务,导致甲方不能按约向乙方交付本剧本或乙方对本剧本的著作权存在瑕疵,或者因甲方的.原因、行为导致乙方遭受第三人权利主张或有关主管机关处罚,甲方除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外,还须赔偿乙方向第三人支付的赔偿金、违约金和乙方的其他全部损失(包括经济损失和名誉损害)。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前述情形,乙方还可立即解除本合同。

  4.3.3任何一方迟延履行义务时,每迟延一日应按日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元;迟延超过日以上时,每日支付违约金的标准为元;超过日以上时,另一方还有权解除本合同。

  4.3.4本合同因下列任一情形发生时终止;如因违约导致本合同被解除或终止,则本合同的终止不影响守约方向违约方主张违约责任的权利。

  (1)甲方未能按约交付本剧剧本或交付剧本不符合本合同约定,在乙方另行给予宽限期内仍未交付或仍不符合约定时;

  (2)如约定本剧剧本转让前未予公开,但实际上剧本未交付乙方前,已发生了以发表、出版等方式被公开或者发生被其他方已经或准备用于拍摄影视剧;

  (3)剧本未交付乙方前后,甲方与他人就本剧剧本发生纠纷,或者其他人向乙方或甲方提出权利主张,或者版权行政主管机关、司法机关就本剧剧本作出处理、处罚决定、裁决。

  4.4争议解决:

  4.4.1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应先由双方协商解决。

  4.4.2如协商不成,按照第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依照其最新生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2)向地(如:乙方所在地或甲方所在地或本合同签署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5联络:本合同双方的联络方式如下,任何一方改变其联络方式,均须书面提前通知另一方,否则送达至原授权代表或以原联络方式送达即视为有效送达:

  (1)甲方指定联系人:,电话,传真,手机,电子信箱,通信地址,邮编。

  (2)乙方指定联系人:,电话,传真,手机,电子信箱,通信地址,邮编。

  4.6合同生效与文本:

  4.6.1本合同的变更、续签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商定。

  4.6.2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姓名)

  签字:

  乙方: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