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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季疫情防控措施

时间:2022-02-18 19:11:20 措施 我要投稿

冬季疫情防控措施(精选5篇)

  在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措施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措施是一个汉语词语,意思是针对某种情况而采取的处理办法。你所见过的措施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冬季疫情防控措施(精选5篇),欢迎大家分享。

冬季疫情防控措施(精选5篇)

  冬季疫情防控措施1

  20xx年秋季学期即将到来,为科学精准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全市中小学幼儿园20xx年秋季学期顺利开学,根据《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20xx〕886号,以下简称《技术方案》)要求,以及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现就做好有关开学准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学时间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制定20xx—20xx学年普通中小学校校历的通知》精神,深圳市确定20xx—20xx学年普通中小学校秋季开学时间为9月1日(高三年级为8月10日),幼儿园开学时间参照中小学执行。

  二、开学前工作措施

  各区各学校(含幼儿园,下同)要始终紧绷疫情防控这根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深入总结和巩固春季学期学校防控工作的经验,压实责任,织密织牢防控网络;加强监测,精准掌握师生员工健康状况;精准施策,周密做好开学前疫情防控工作,严防发生校园聚集性疫情,全力确保开学安全。

  一是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区工作专班负责统筹辖区内所有学校的疫情防控与学生返校工作,尤其要加强对新开办学校、民办学校、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等薄弱环节疫情防控工作的帮助、指导和检查,查漏补缺,加强整改。

  二是完善学校防控网络。进一步完善学校与辖区疾控部门、社区防控机构和基层医疗机构的对口协作机制,加强联防联控;充分发挥卫生健康副校长(副园长,下同)、学校卫生专业人员(校医)的作用,协助指导学校开展日常防控工作;完善发热师生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绿色通道。

  三是压实学校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学校防控领导小组的主体责任,按照《技术方案》要求并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细化开学工作方案、应急预案和各项制度,做到疫情防控责任到岗、任务到人。

  四是加强健康监测。师生员工开学前14天内原则上不离开居住地、不外出旅行。精准掌握所有师生员工(含保安、保洁、食堂工作人员、宿舍管理员、校车司机、保教人员等)在秋季开学返校前14天内的行踪和健康状况,开展健康监测。开学返校前14天内有境外(含港澳台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入境后应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健康监测和管理。有国内高风险地区(以国务院官网实时通报为准)旅居史的人员,应进行14天的居家健康观察;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返校时须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健康通行“绿码”。返校前如有发热、干咳等症状,应立即前往医疗机构就诊,并按规定申报。新冠肺炎确诊或处于隔离期的师生员工,应暂缓返校,治愈或解除隔离后凭复课证明方可返校。

  五是严格落实健康申报。开学前1周,组织全体师生员工关注市教育局公众号“深圳教育”,在下方菜单栏中的“健康申报”选项进行信息申报,申报合格并持有“深i您”健康绿码方能返校;不符合条件者需在班主任及校医的指导下,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符合条件后再行申报。

  六是周密做好新生健康监测和申报工作。各学校要提前谋划,密切关注新生健康情况,严格按照要求开展14天健康监测和健康申报工作;严格落实入学新生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督查未完成免疫规划程序的儿童补种相应的疫苗;积极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在校园接种流感疫苗。

  七是校园继续实行封闭式管理。学生不得提前返校;加强校内应急值班、居住人员的管理,其他无关人员不能进入校园,如确需进入校园,须经学校同意并做好体温检测和登记。

  八是强化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各学校应根据学校规模和师生员工数量,结合应急方案提前备齐必备防控物资,正确保管使用紫外线消毒灯和各类防疫物资,严防发生安全事故。

  九是严格落实重点场所防控措施。各学校应提前做好学校测温设备、隔离观察室等防控设备的检查维护工作;按要求做好饮水设施、洗手设施、隔离室的改造与消杀工作,做好教室、办公室、功能室、宿舍、校车等重点场所的消杀和通风工作;在市场监管部门的指导下,严格做好校园食堂检查和食品安全管理,暂停进口冷链食材配送,重点针对学校食堂低温储存食品及冷冻冷藏设备开展传染源检测排查和消杀工作;密切配合公安、交通部门,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和交通管理。

  十是在开学前至少开展1次校园疫情防控模拟演练,组织本校相关人员并协调相关任务单位、疾控部门、医疗机构等参与,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十一是开学前一周,各区学生返校工作专班组织教育、卫生等部门,逐校检查开学准备工作落实情况;市教育局将以“四不两直”方式对各区各学校进行抽查;对于准备工作不到位、达不到要求的,责令整改。

  三、开学及开学后工作措施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相关要求,坚持疫情防控和教育教学“两手抓”“双促进”,以最严格标准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最大限度实现教育教学正常化。

  一是做好每日健康监测。学生入校前应在家长指引下做好健康自查,特殊情况要及时向班主任报告并尽快就医;学生入校及在校内要严格落实“一日三检”,校门口设测温卡点,所有人员进校须检测体温,入校后应立即洗手或使用免洗手消毒剂消毒;校医室负责对师生体温检测、健康观察等工作的指导,严格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每日在深圳市学生健康监测信息系统上报。

  二是加强因病缺勤及周末健康管理。落实师生员工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制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和学生健康管理制度,准确掌握未到校师生员工健康状况并及时追访和上报;组织家长如实反映学生健康状况,重点做好学生周末居家健康监测,出现发热等症状要及时就医并告知学校,避免带病入校。

  三是根据疫情发展形势,校园实行相对封闭管理。无关人员不能进入校园,快递、包裹一律进行无接触配送,禁止外卖进入校园。对需入校开展常规工作(如学生体检,近视、脊柱侧弯筛查,儿童营养项目,四点半课堂等)的,在落实入校人员健康管理(持有绿码并进行核酸检测)的情况下,应予以入校。

  四是师生员工应随身备好口罩,除特殊工作需要外,在校期间校园内可不戴口罩;在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到位的前提下,学校可逐步恢复正常教育教学活动(包括走班教学、体育课接触性活动、游泳课开放、图书馆及功能室开放等);一般情况不组织室内大型集体活动,如确有必要,应依据辖区疾控机构的研判评估和上级教育部门的意见综合决定。

  五是加强就餐管理。对在家就餐的.学生建立台账,加强两点一线管理;对在校用餐的师生,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可采取食堂送餐、统一配餐、错峰用餐、分区域用餐等方式,尽量避免人员聚集;做好餐具消毒。

  六是扎实开展新时代校园爱国卫生运动。各学校加强环境卫生整治,按要求严格实施重点场所消毒、通风工作,做好校园及周边环境卫生的整治清洁活动、厕所革命、控烟禁烟行动等工作;规范垃圾分类管理,定点收集、及时处理废弃口罩等有害垃圾。

  七是持续加强卫生宣教。各学校应在开学前面向师生员工及家长开展“一日常规”等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做到应知应会;开学后持续开展秋冬季传染病、食品安全知识等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生命教育,引导师生员工养成文明行为和良好卫生习惯;深入开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主题教育,培养学生勤俭节约良好美德。

  八是持续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各学校一把手负总责,由学校心理健康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新学期学生心理健康工作;利用电话访谈等形式精准掌握学生返校前的心理状态;认真开好“开学前家长会”和“开学第一课”,重点开展卫生健康、交通安全、心理健康等教育工作,共同营造轻松、平安的开学氛围;除初三、高三外,开学一周内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学科测试;对因工作不力、执行不到位、出现学生极端心理事件的学校,将进行通报并追责。

  九是做好应急处置工作。落实“四早”机制,充分发挥卫生副校长、卫生专业人员和校医的作用,快速、科学、精准、稳妥开展发热病例处置工作,精准区分常见病、一般传染病和新冠肺炎病例的处置与信息发布程序,常见病病例不公布,一般传染病按既定程序由相关部门登记公布,新冠肺炎病例须按要求上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按程序公布。

  十是学校所在地区新冠疫情风险等级变化时,应按照市区疫情防控最新要求执行相关防控措施。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技术方案》执行。本通知各项要求如与上级部门发布的最新要求相冲突,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

  冬季疫情防控措施2

  根据中央和省、市、区有关复工复产的要求,在疫情防控期间,请各园区和广大企业认真落实联防联控、群防群控职责,配合做好以下重点事项:

  一、园区防控措施

  1.出入管理。所有进入企业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口罩、必须进行体温检测,并积极配合园区主入口的问询或登记。疫情防控期间,外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园区。

  2.体温测量。园区主入口、各楼宇大堂设专人值守测量体温,凡体温超过37.3℃、未正确佩戴口罩、重点区域返园区未居家或集中隔离观察14天及不配合检查的人员禁止进入。同时,建议园区在员工进入办公区域时,由园区进行体温检测。

  3.楼宇管理。园区将对公共区域进行每日2次的消毒防疫;在公共部位集中设置“废弃口罩存放箱”,张贴明显标识,每天由保洁员集中处理。

  二、企业防控措施

  1.企业防控机制。请企业自觉落实疫情防控单位主体责任,建立企业单位法人或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周密制定疫情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建立“一员一档”,并严格落实执行。灵活安排员工分批返岗,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有序组织复工复产;建议结合各自实际采取弹性工时、远程办公、居家办公等措施。

  2.企业人员管理。对有湖北地区往来史、与湖北地区人员有接触史的员工,请企业企业加强关心沟通联系,建议他们在疫情稳控后回企;对有以上情况并已经抵企的员工,督促其及时联系所在街镇的村/居委会或入住的酒店等,采取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不少于14天等防控措施。疫情防控期间,对外地(国)返企同时采取不少于14天的隔离防控措施。

  3.防疫物资管理。请企业切实关注员工的身体健康状况,尽可能做好相关防疫物资(口罩、体温检测仪、消毒剂等)配备。请正确使用防疫物资,按要求做好保管工作,确保安全存放及使用。

  4.办公场所管理。复工前,请企业对工作场所进行消毒处理,并确保每日消毒。进入企业请佩带口罩,对上班员工做到每日2次体温检测,并做好记录。企业自身有班车运营的请做好员工体温检测、口罩佩戴等基础工作。建议线上会议沟通工作,减少集中开会。如需开会,必须佩戴口罩,入会议室前洗手消毒,控制时长,室内通风排浊。

  5.企业访客管理。企业访客应佩戴口罩,进入办公区前先检测体温,确定有无重点疫区接触史和发热、咳嗽、呼吸不畅等症状。无上述情况且体温正常,方可进入办公区并在指定区域会客。疫情防控期间,建议企业尽量减少安排员工外出以及出差。

  6.防疫知识宣传。请企业及时向员工普及新冠肺炎相关知识,广泛宣传落实预防措施,教育员工不传谣、不信谣,避免员工出现恐慌等不良情绪。建议企业向本企业的湖北籍员工发一条关爱信息、打一个暖心电话,做到隔离不隔心。

  三、个人防护温馨提示

  1.为避免复工后入园测温工作可能导致的车辆、人员拥堵,建议各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尽量选择错峰上班。

  2.为避免乘坐电梯时可能造成的感染风险,建议低楼层的企业提倡鼓励员工使用楼梯步行上下楼。

  3.为避免外出就餐和使用外卖可能造成的.感染风险,建议企业提倡员工自行带饭、预约用餐或错峰用餐。

  4.凡来自或者途经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进入本企业的,以及与上述人员、确诊或疑似新冠肺炎病例有密切接触的人员,应主动接受体温检测,自觉实施居家或者积极配合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对未按照规定主动登记,在工作人员询问时不如实告知,或者拒绝执行相关检测、居家隔离、集中隔离观察措施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构成治安管理违法行为或者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请各经济开发园区和广大企业将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情况每日5点前用办公网公务邮箱报送至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冬季疫情防控措施3

  当前,国内肺炎疫情呈零星散发和局部聚集交织叠加态势。春运期间,全县人流、车流、物流增加,疫情传播风险增大。根据省应对肺炎疫情指挥部交通运输组《关于印发<20xx年春运期间全省交通运输系统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市交通运输局应对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印发<20xx年春运期间全县交通运输系统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措施>的通知》等疫情防控相关文件精神和各级党委、政府安排部署,为指导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科学精准做好春运期间交通运输疫情防控工作,制定本措施。

  一、减少旅客聚集

  1.强化站场疏导。加强旅客引导,鼓励分散、分区、分时段候乘,避免旅客在站内过度聚集;优化站内组织,增配自动检票机、安检仪、门架式测温仪,提升进站和安检效率;减少交叉接触,发展定制客运,拓展预售客票和联网售票范围,推广电子客票、扫码进站等“无接触”售检票措施。

  2.优化运输组织。结合客流流量、流向和疫情防控形势,完善运输组织方案,强化运输供给,优化运力调配,提高疏运能力。采取滚动发班、加密班次、延长车站发(收)班时间、多线运行等措施,提升客运周转效率。

  3.确保运行通畅。加强与公安交警部门协作配合,强化客运场站周边交通秩序维护,强化城区道路和国、省、县干线等进出城通道的衔接,落实客运车辆通行公交车道措施,提升车辆通行效率。

  二、强化客运防疫

  按照最新的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肺炎疫情防控指南,全面落实人员、场站和车辆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1.强化人员防护。一线工作人员、驾驶员和乘客等三类人员严格执行全程佩戴口罩措施,高风险岗位人员穿戴防护服、佩戴防护镜和手套。

  2.强化场站防控。重点做到“四个一律不得”,即:未开展体温检测(或体温检测异常)的旅客、未进行健康码查验(或健康码异常)的旅客、未进行消毒的车辆,一律不得进站,同时为无法运用智能技术的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提供人工便利;严格执行客运车辆“七不出站”规定,驾乘人员未全员佩戴口罩的客运车辆,一律不得出站。同时,场站内人员密集区域要持续通风,乘客接触设备要加密消毒频次;站场广播、宣传栏要持续宣传,强化旅客防护意识。

  3.强化车辆管控。严格落实客运车辆趟次消毒、乘客信息登记“发车前两项制度”;严格执行驾乘人员全程佩戴口罩、严禁途中上下客、车辆每4小时通风10分钟,以及车辆途中停靠休息、就餐后司乘人员体温再检测等“运行途中四项措施”;严格执行车辆到达终到地后乘客信息移交终到地客运站、载客返程后车辆清洁消毒和趟次维护保养等“到达(返程)两项规范”。

  三、严格冷链物流、集装箱货物防控

  按照《公路、水路进口冷链食品物流防控和消毒技术指南》《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检测和预防性消毒方案》,全面加强人员防护、装备消毒和联合查验,确保运输环节安全可控。

  1.严格人员防护。严格落实冷链食品运输和进口集装箱货物一线工作人员的安全防护举措,切实做好健康登记和监测,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加大监督管理力度。

  2.严格装备消毒。督促从事进口冷链食品、进口集装箱运输的车辆采集环境样本开展核酸检测,按要求严格消毒,确保运输载体和运输环境安全。

  3.严格联合检查。按照《关于开展冷链食品运输车辆联合检查行动的通知》(川交函〔2020〕593号)精神,交通运输、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设置联合检查点,查验冷链食品运输车辆“三证明一报告”,严厉打击走私和非法营运行为。配合检查进口集装箱货物倒箱过车过程中的消毒处理措施落实情况。

  4.严格应急处置。冷链食品运输环节检出核酸阳性,应及时快速启动预案,第一时间切断传播途径,隔离密切接触者。配合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做好排查跟踪监测工作。

  四、加强水上运输防控

  全面掌握船舶驾驶人员及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确保船员适任;全面检查船舶安全技术状况,确保船舶合格;全面落实码头、船舶消毒,人员佩戴口罩、体温监测等措施,确保防疫措施到位。

  五、加强在建项目防控

  1.加强现场管理。加强施工现场防控,加强对工地、项目驻地的出入口管理,安排专人值守,做到人员进出均佩戴口罩、测量体温、规范登记。

  2.加强生活区防控。做好春节期间疫情值班值守,安排施工人员有序流动,做好员工宿舍、食堂等人员密集区域的消毒、通风工作。

  3.加强返岗信息排查。全面梳理近期从中、高风险地区返岗人员,按要求实施隔离措施并开展核酸检测,无问题方可进场施工。

  六、确保公路安全畅通

  1.确保公路畅通。坚持“一断三不断”原则,统筹做好重要生活物资运输保障和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合理设置卡点,并履行批复程序,不得擅自设卡阻断公路。

  2.确保应急运输畅通。对运输疫情防控所需救治消毒药品、医疗救护设备器械等紧急物资的车辆,加强与高速公路管理部门的对接,执行“三不一优先”政策,保障其优先便捷通行。

  七、做好应急救援准备

  按照《省应对秋冬季肺炎疫情应急预案》要求,完善应急预案或操作手册,开展应急演练,做好应急准备。

  1.做好一级响应准备。按最坏情况、最周全应对进行准备,一旦启动一级响应,2小时内,交通运输应急人员、设备、物资全面到位。

  2.做好多点散发准备。如本县出现中风险区,分类升级如下措施:客运站渠化专用通道,物理分开中风险区旅客与其他旅客;科学规范设置留观区,保证其位置独立、远离人群、物资齐全;加密站场内消毒频次,由1天一次升级为每4小时一次。途经中风险区的城市公交实施越次消毒、全程通风。从中风险区到低风险区的客运班车,按核定座位数的.50%严格控制客座率,并在最后一排设留观区。对于外地中风险区来我县的客运车辆,汽车客运站要设置相对独立的专用下客停车区,乘客全面登记信息后方可离开,车辆按要求进行消毒处理,驾驶员按要求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遇疑似感染旅客,第一时间将旅客送车站留观室,并向辖区内疾控部门报告,按要求做好人员移交,全力配合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必要的医学检查、医学观察、途径通道和留观室消毒等工作。

  3.做好错峰高峰准备。针对春运期间可能出现雨雪冰冻、大雾等极端天气,提前做好路网运行调度应急准备,重点完善“警车开道、客车编队、限速运行”的应急预案,一旦客流积压,立即启动,迅速分流。

  八、做好疫情防控保障

  1.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压紧压实“四方责任”,配合落实“四早”措施和“五有三严”,统筹做好春运及交通运输“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及人、物、环境同防各项工作。

  2.抓好安全生产。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冬安六条”,盯紧看牢道路运输“两客一危”等重点车辆,强化水上交通“六不发航”等制度执行,全面做好冰雪路段及事故易发路段管理。

  3.强化督导检查。坚持问题导向,对“即查即补”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要过细检查,逐一销号。对省、市、县指挥部交通运输组督查暗访反馈问题整改不落实、虚假整改,对不担当、不作为以及消极应付、流于形式的,将严肃问责。

  冬季疫情防控措施4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实施省应对病毒肺炎疫情分区分类防控工作指南的通知》精神,按照分区分类标准,我县属于无现症病例区。为贯彻落实科学防控、精准施策工作要求,坚持“严防输入、严阵以待”的防控策略,切实维护经济社会秩序,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措施。

  一、医疗救治与防控

  1.完善医疗救治、疾病控制工作预案,确保卫生应急工作机制顺畅高效。做好医疗机构人员防控、诊疗、院感控制等业务培训。

  2.加强病例监测发现。各医疗机构加强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监测工作,开展不明原因肺炎和发热等病例排查和报告,全力做好对发热病人的监测和回访服务工作;辖区内各个体诊所、门诊部、村卫生室和药店对一般感冒患者严格进行信息登记,对发热、咳嗽病人一律登记并报告相关职能部门,同时转介至县内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

  3.进一步完善隔离救治定点医院,建立病例转运机制,继续将酒店作为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

  4.加强对确诊/疑似病人、一线医护人员、被隔离家庭的关怀慰问和心理疏导,帮助解决疫情防控期间遇到的生产生活问题。

  二、信息告知

  5.采取多种途径向公众就诊信息,引导出现呼吸道症状无发热患者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分院)就诊,发热患者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6.每日依法本县防疫信息,提示出行、旅行风险。

  7.建立信息共享公开机制,密切关注周边地区疫情动态,加强分析研判和风险评估。

  三、交通卫生检疫

  8.继续开展兴华客运站、火车北站卫生检疫工作,设立交通检疫站,配备医疗物资和专业人员对发热、上呼吸道感染症状等病人全面排查;对通行车辆上所有人员开展“一查一测两问”,即查身份证,测体温,问出行轨迹、问居住史,实行一人一登记,确保信息完整,严防疫情输入。暂停往来省内社区爆发区、局部流行区和外省疫情严重地区的`客运班车和旅游包车。

  9.继续加强交通卡口设置和检测工作。高速公路境内出入口,国、省干道及县道因疫情防控需要,设置9处交通检疫站点。疫情防控期间,交通检疫站点坚持“每车必查、每人必检”的原则均实行全天24小时值守。高速路出入口检测点严格实行“一检多认”,对持有省交通运输厅统一制发的“今日体温已测”标识车辆免检放行。交通检疫站点对通行车辆上所有人员均进行体温检测;对市外车辆开展“始发地、目的地、是否有与湖北籍和确诊、疑似病例人员接触史”等询问工作;对省外车辆驾驶员做好详细登记。

  10.保障邮件快递“最后一公里”投递顺畅。各小区要设置快件箱或划定特定区域收派快件。快递员体温检测正常,佩戴口罩后方可进入指定区域收派件。

  四、人员排查和人群聚集限制

  11.对返乡回流人员和旅游、务工、经商等人员,采取网格化管理方式,进行全面排查和信息登记,由社区、村社通知其尽量减少与他人接触,自我监测体温及身体状况。

  12.对来自省内外疫情较重地区的上述人员实施信息登记、健康监测和14天居家隔离观察,落实责任人和健康监测制度。

  13.继续停止群体性聚餐(含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严禁扎堆聚会、聚餐娱乐、走亲串友等人群聚集活动。继续停止大型群众性活动,包括:演唱会、音乐会、文艺演出、大型体育赛事、庙会、集中赶场、展览、展销、展会和人才招聘会等。

  14.鼓励使用大数据、人工智能、无人机等科技手段,排查掌握人员轨迹、进行身份识别和体温测量等。

  五、公共卫生和健康教育

  15.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按照国卫创建片区责任,各镇(街道)及二十五片区开展日常疫情防控巡查和督改工作。全力推进“六镇联创国家卫生乡镇”,突出城乡环境整治和家庭卫生“大扫除”,加大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力度,特别要严格对人群聚集的公共场所、公共厕所进行清洁、消毒和通风,把环境卫生治理措施落实到每个社区、单位和家庭,防止疾病传播。

  16.加强健康宣教。有针对性地开展健康提示和就医指南,开展肺炎等传染病全民防控知识宣传,广泛深入发动群众参与防控工作,科学指导群众正确认识和预防疾病,引导规范防控行为,做好个人防护,尽量减少聚集活动,出现症状及时就诊,引导群众尽量不去疫情较重地区。

  六、应急物资保障

  17.严格落实应急物资储备制度。充分做好医用器械、防护用品以及粮油等应急物资和民生物资的储备工作。加强对民生物资重点品种供应量的监测,保障物流渠道畅通。

  18.全县实行应急物资统一调配,重点保障医疗机构、交通卡点、村(社区)、监管执法等一线人员。

  19.开通应急防疫物资和基本生活物资运输“绿色通道”,组织物流快递企业保障运输,对运输车辆不停车、不检查、不收费,保障优先通行。

  七、经济运行

  20.在采取积极落实防控措施、保障员工健康、确保安全生产前提下,分类施策,灵活安排,尽快组织企业自行复工复产,尽早恢复正常生产经营,保证本地区正常经济社会的运行。

  21.酒店(内设茶座、健身房、洗浴按摩等除外)、购物中心、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便利店、药店、餐饮、理发等在合理安排营业时间,落实人员体温监测、出入佩戴口罩等措施后方可营业。使用空调的场所,应符合《肺炎流行期间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指南》的要求,确保通风安全。提倡预约服务,服务场所不设置等候区,严禁聚集扎堆。

  22.协调防护物资、土地、资金、用工和水电油气运等要素保障,推动重点项目尽早开工复工。

  23.暂不举行现场开工仪式、签约仪式等投资促进活动。

  24.强化落实用工单位(企业、个体户等)对外来务工人员排查和监管的主体责任。鼓励优先使用县内员工,确需使用市外人员的,需严格执行向镇(街道)报备,提供《外出务工人员健康申报证明》,接受镇(街道)管理。

  25.企业认真落实防疫要求,加强内外环境整治,严格落实人员分类管理规范,员工食堂严格执行分散就餐,做好防疫物资准备。通过错峰上班、弹性工作制等多种方式,降低工作场所人员密度。建立日常清洁、消毒、通风、体温监测制度,坚决防止带病上岗。

  八、市场供应和监管

  26.实行市场自由供应,加大粮油、肉菜、蛋奶、水果等生活必需品货源生产、采购、调运、配送和门店供应,满足居民生活必需品消费需求。

  27.确保城乡居民用水、用电、用气正常供应,通信网络正常运营和监管。

  28.确保应急物资生产、运输企业水、电、气的需求和成品油供应。

  29.疫情期间,严禁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交易行为。

  30.加强对活畜禽市场的排查消毒,继续暂停县城中心城区活畜禽交易及宰杀经营行为,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九、社会秩序

  31.保障正常经济社会生产所需交通运输公共服务全面平稳运行。倡导居民采取私家车出行方式。

  32.继续延长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景区、旅游度假区、KTV、网吧(咖)、茶楼、宗教场所、洗浴按摩、健身房、电影院等公共场所关闭时间,视疫情情况确定开放时间和要求。疫情期间推行线上服务方式。

  33.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及校外培训机构未经上级有关部门同意不得开学开训。开学前做好隔离医学观察场地、人员、物资等防控准备工作。

  34.学校、托幼机构对全体师生进行健康晨检、午检,对因病缺勤学生追踪随访和登记报告,对外地返校师生进行排查,对来自省内外疫情较重地区师生实行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冬季疫情防控措施5

  为有效遏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蔓延势头,我局结合上级要求和疫情实际,特制定下列防控措施,望全局干部职工严格遵照执行。

  一、勤洗手

  包括在咳嗽或打喷嚏后;照护病人时;饭前便后;手脏时在处理动物或动物排泄物后,立刻用肥皂、含有酒精的洗手液和清水洗手。

  二、主动防护

  在自己咳嗽或打喷嚏时,应用纸巾或袖口或屈肘将口鼻完全遮住,并将用过的.纸巾立刻扔进封闭式垃圾箱内,并洗手,易感人群应尽量避免去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可佩戴口罩减少接触病原风险,避免在未加防护情况下与病人密切接触,避免触摸其眼、口、鼻注意保持家庭和工作场所开窗通风,环境清洁。

  三、避免密切接触

  尽量避免在未加防护情况下与养殖或野生动物近距离接触,避免与生病的动物和变质的肉接触,避免与生鲜市场里的流浪动物、垃圾废水接触,良好安全饮食习惯将肉和蛋类彻底煮熟食用,处理生食和熟食之间要洗手,切菜板及刀具要分开。

  四、积极治疗,主动汇报

  如出现发热、发烧、咳嗽等症状应第一时间到医院进行隔离救治,同时若发现身边亲朋好友有从重点疫区返乡的人员出现以上病症,需及时上报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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