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保密协议书

时间:2022-03-09 18:09:30 保密协议 我要投稿

关于员工保密协议书集锦六篇

  在现实社会中,用到协议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协议可以保障自身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该怎么拟定协议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员工保密协议书6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关于员工保密协议书集锦六篇

员工保密协议书 篇1

  甲方(企业)——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员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第一受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员工保密协议书

  由于乙方在公司关键部门工作,因工作需要,接触到甲方的商业和管理上秘密,为明确乙方在任职期间和离职后一段合理期限内有关的保密事项,双方就下列条款达成一致:

  第一条商业秘密的内容

  本协议提及的商业秘密包括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其中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进度、技术方案、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经营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法律事务信息、人力资源信息等等。

  第二条职务成果

  双方确认,乙方在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作品、非专利技术成果等,其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使用或转让上述知识产权。乙方应当积极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资料、研究材料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协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乙方对上述知识产权享有作为发明人、创作人或设计人的署名权(依照法律规定应由甲方署名的除外);并且,乙方有权获得相应的物质奖励和报酬。

  甲方给乙方的相应的物质奖励和报酬有如下规定:

  1)

  2)

  第三条保密规章和制度

  乙方在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遇到甲方保密规章、制度中未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的方面时,乙方应本着谨慎、负责的'态度,采取必要、合理的措施,保守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

  第四条保密责任

  除履行职务需要之外,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泄漏、传播、公布、发表、传授、转让、交换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无权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第五条保密期限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的保密义务自甲方对本协议第一条所述的商业秘密采取适当的保密措施并告知乙方时开始,到该商业秘密由甲方公开时止。

  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乙方离职之后(自离职之日起)仍应当保守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承担同在甲方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乙方自离职之日起三年内不得从事相同职业的工作。

  第六条从事第二职业的限制

  乙方承诺在甲方任职期间,不从事第二职业。特别是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在与甲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内任职,包括但不限于合伙人、董事、监事、股东、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不得间接为上述企业提供服务。

  第七条秘密信息的载体

  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有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乙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甲方提出要求时,返还属于甲方的全部财物和载有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不得将这些载体及其复制件擅自保留或交给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

  第八条任职期间

  本协议中所称的任职期间,是指乙方从甲方领取工资到甲方终止向乙方发放工资或乙方不再从甲方领取工资为止的期间。

  本协议中所称的离职,是指任何乙方明确表示解除聘用关系并将此种意愿付诸事实的行为,包括辞职、辞退等正常离职和非正常离职。

  第九条侵权责任

  甲、乙双方约定:

  (1)如果乙方不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任职期间接受甲方的罚款、降薪或辞退等处罚;如已离职,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

  (2)如果因为乙方前款所称的违约行为造成甲方的损失,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赔偿甲方损失的责任。

  (3)前款所述损失赔偿按照如下方式计算:

  ①损失赔偿额为甲方因乙方的违约行为所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

  ②如果甲方的损失依照①款所述的计算方法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额为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全部利润;或者以不低于甲方商业秘密许可使用费的合理数额作为损失赔偿额;

  ③甲方因调查乙方的违约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应当包含在损失赔偿额之内;

  (4)因乙方的违约行为侵犯了甲方的商业秘密权利的,甲方可以选择根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通过司法的方式要求乙方承担侵权法律责任。

  第十条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而引起的任何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以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上述约定不影响甲方请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侵权行为进行行政处理。

  第十一条其它事项

  本协议如与双方以前的任何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协议的规定为准。

  本协议的修改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二条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字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员工保密协议书 篇2

  甲方(用人单位):云南XX有限公司

  地址:

  乙方(员工):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国家、地方政府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相关保密规定,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商业秘密保密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保密内容: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的甲方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经营信息:包括经营方针、投资决策意向、产品服务定价、市场分析报告、市场拓展渠道、广告策略等;

  2、客户信息:包括客户资料、客户财产信息、业务金额及担保财产等。

  3、公司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有关合同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4、其他约定:

  第二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正常的工作条件和环境,为乙方工作提供必要支持。

  2、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从事经营、开展业务工作,并将经营、设计与工作成果、资料交甲方,甲方拥有所有权和处置权。

  3、乙方不得刺探非本职工所需要的商业秘密。

  4、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乙方不得向第三方公开本协议第一条所包括的保密内容。

  5、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6、甲方安排乙方任职涉密岗位,如财务人员、企划专员、法务专员、经理或助理、营运部经理或助理等,未经直接上级批准,乙方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本职位的相关涉密资料信息。

  第三条 竞业限制

  甲、乙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竞业限制期为个月。在竞业限制期内乙方不得到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经营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同类业务。

  第四条 保密期限

  乙方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下列第种。

  1、无限期保密:直至甲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

  2、有限期保密:保密期限自入职(包括试用期)之日起 年。自离职之日起同样适用。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如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应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

  2、如因为乙方的违约行为造成了甲方的损失,乙方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甲方有证据证明的全部损失责任。

  3、若违约,除以上两条外,乙方无条接受甲方依据公司相关制度的处罚,直至除名。

  第六条 声明

  1、乙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已经仔细审阅过本协议内容,完全了解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并接受协议条款权力与义务,知悉和认可公司的《保密管理制度》。

  2、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后另订补充协议解决。

  3、本协议的修改应以书面形式为之,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七条 争议处理

  因本协议产生的纠纷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其他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签字代表:

  (公章)

  日期:

  乙方:签字/手印: 日期:

员工保密协议书 篇3

  为了建立健全公司风险管理机制,强化风险意识,明确责任,更好的为服务客户履行服务职责,有效防范业务服务过程中面临的风险,保障各类业务平稳、有序的`运行,依据《中国农业银行内蒙古分行运营后台中心、事后监督中心外包服务合同》等相关制度要求,特制订本保密承诺书,以规范我公司员工良好行为,树立我公司良好形象,具体承诺如下:

  一、人员管理安全

  1、公司员工工作期间,必须服从公司和行方的安全管理,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在业务高峰时段能服从管理人员调配,保证业务完成的准确性、时效性。

  2、新入职员工在入职之日将签订“应聘登记表”“保密承诺书”“告知函”等员工入职相关文件,并承担相应责任。

  二、数据安全

  1、公司员工对行方提供的业务数据信息负有保密责任,不得通过任何不正当途径与手段探听、窃取、使用、泄露行方的保密信息,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传递或对外泄露

  2、公司员工必须严格遵守银行内部纪律,不准携带任何移动存储设备(如软盘、U盘、MP3、移动硬盘等)进入工作场地,所操作PC机为生产设备,不得连接外部网络,不准存放个人电子文档资料。

  3、不准将私人电器(如手机、暖手宝)等连接到服务客户的计算机和电源;上班期间不得使用手机,不得在办公区域接打电话。

  三、作业安全

  1、公司员工应遵守行方对办公场所管理、办公设施维护管理等有关要求,在行方规定的区域内工作,不得跨区域工作,不得跨区域活动。

  2、办公区域内的电源或者网络接口若出现故障,操作人员应及时报告,非专业人员,严谨擅自修理。更不得将网络端口、电源插座、路由器线路等随意改动。

  四、办公场所安全

  1、公司员工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或其他危险品进入办公区域,在办公区域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控制,并迅速上报行方。

  2、公司员工不得持有管制刀具/器械、打架斗殴、偷窃他人财物和公司物品、破坏甲方和他人财产、不得在办公区域因个人原因或工作原因大声喧哗、争吵、不得未经允许私自拷贝窃取行方经营信息和数据等其他威胁行方和他人人身财产安全行为。

  3、公司员工在下班时,须认真检查自己工位的办公设备是否关闭;每一个办公室将由安全员每日检查公共照明、电视、饮水机、空调、门窗是否关闭。如引起火灾,或偷窃等安全事故或造成其他损失,由负责人完全自负。

  五、违约责任

  承诺人应严格遵守本承诺,若违反本承诺,公司有权要求承诺人赔偿由上诉原因造成的一切直接经济损失,并保留依法追究承诺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六、附则

  本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由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留存,一份由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运营管理部留存。本承诺书自承诺人签字之日开始生效。

  承诺人: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员工保密协议书 篇4

  甲方(用人单位):

  法定代表人:

  乙方(员工):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第一定义

  1、知识产权

  本协议所称之“知识产权”是指包括但不限于归属于甲方所有的:

  (1)职务性发明创造(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等)的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

  (2)注册商标、字号及其他标记的专用权;

  (3)专有技术及其他不为公众所知的、能为甲方带来经济效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经营管理信息等商业秘密的专有权利;

  (4)职务作品(包括但不限于论文、报告、图书、教材、图册、地图、摄影、声像、文字、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等)、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

  (5)按照法律规定,甲方对其他智力成果所享有的专有权利。

  2、商业秘密

  本协议所称之“商业秘密”是指归属甲方所有且由甲方提供的,或者乙方在受聘期间了解到或开发出来的,与甲方业务有关的具有商业价值的、非公知的、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所有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或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接触到的第三方的所有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关于技术开发的信息,包括:甲方现有的、以及正在开发或者构想之中的产品、设计、模型、方法、经验、数据、算法等方面的信息、资料以及源程序、目标程序、开发手册、研发文档等,以及甲方的产品计划、产品开发计划等;

  (2)关于市场营销的信息,包括:甲方的营销计划,销售方法,定价方法等业务活动方法,供应商、合作方以及客户名单,客户的专门需求,未公开的销售、服务网络、渠道以及公司现有的、正在开发或者构想之中的经营项目等信息;

  (3)关于经营管理的信息,包括:甲方的各类工作计划、管理方法、组织结构、人事、财务、工资福利等情况,以及甲方现有的或者正在开发之中的内部业务规程与管理体系以及各种重要管理文件等;

  (4)关于甲方法律关系的信息,包括:甲方合同履行情况,知识产权许可、转让情况,商标注册情况,诉讼情况等;

  (5)按照法律和协议,甲方对第三方负有保密责任的第三方商业秘密;

  (6)甲方要求职工保密的、同甲方有关的其它信息。

  3、职务开发结果

  本协议所称之“职务开发结果”是指以下内容: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资源及商业秘密在甲方的业务范围内,为履行自己的职务所完成的或者所构想的所有研究开发结果,包括但不限于:

  第一,商标标识设计、外观特定装潢设计、标识设计、产品设计、广告、教材、文书;

  第二,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等发明创造;

  第三、模型设计、经验方法、开发文档、研发数据;

  第四,计算机软件及其算法、设计;

  第五,虽不属于自己职务范围但属于甲方业务范围的所有上述研究、开发结果,以及对甲方现有研究、开发结果的改进。

  (2)乙方在离开甲方(不论何种原因)一年内所得的、与其在甲方工作时分配的任务有关的,或者利用其在甲方期间的相关条件、资源、商业秘密以及在甲方期间研究、开发结果基础之上所做的研究、开发结果。

  (3)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或乙方与甲方签署的《劳动合同》及其相关协议、本协议中约定的应归甲方享有的其他智力劳动成果。

  二条知识产权归属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自己做出的所有职务开发结果将立即首先向甲方报告。

  2、乙方任何职务开发结果的所有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但依照法律规定应该由乙方享有的除外),包括但不限于把发明或设计在国内和国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对计算机软件、商标设计和标识设计、计算机软件配套教材及其他作品的著作权,对商业秘密的权利、专有技术所有权及对商品名称和商标的专用权等。甲方可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进行经营或向第三方转让。

  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甲方认为取得和保持上述职务开发结果知识产权所需的一切法律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并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出具必要的文件、采取必要的措施以确认甲方对上述职务开发结果的知识产权。

  3、乙方在履行甲方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得研究、开发结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乙方所得研究、开发结果不是执行在甲方的本职工作的结果,完全利用自己的`时间,同时又未使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资源或商业秘密,则该成果的知识产权归乙方所有。但以下情况除外:

  (1)该研究、开发结果同甲方的业务具有竞争性;

  (2)实际上或者可以论证该研究、开发是抢先占用了甲方研究、开发结果;

  (3)该研究开发是在乙方的职务开发结果的基础上形成的。

  4、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非履行甲方交付的任务所得的研究、开发结果,乙方如主张由其本人对该研究、开发结果享有知识产权,若该研究、开发结果与甲方业务密切相关,乙方应当及时向甲方申明。经甲方核实,认为确属于非职务开发结果,由乙方享有知识产权,甲方不得在未经乙方明确授权的前提下,以任何方式使用该研究、开发结果。

  乙方没有申明的,推定该研究、开发结果为职务开发结果,甲方可以利用该研究、开发结果进行经营或向第三方转让。即使日后证明该研究、开发结果实际为非职务开发结果,乙方亦不得要求甲方承担任何责任。

  乙方申明后,甲方对该研究、开发结果的权属有异议的,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通过仲裁或诉讼途径解决。

  5、乙方在离开甲方(不论何种原因)一年内所得的与其在甲方工作时所承担的本职工作或分配的任务有关的研究、开发结果,该结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但甲方必须向乙方支付合理的费用。乙方在离开甲方后,欲继续提高或改进其在甲方工作时获得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的技术成果,必须得到甲方的许可。

  6、乙方在甲方工作或离开甲方时,均不得侵占甲方的知识产权。

  三条商业秘密保护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应遵守甲方制定的各种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2、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因工作需要接触到或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应按照甲方要求的范围和程度使用,乙方不得将实物、资料等擅自带离工作岗位,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随意进行复制、交流或转移含有甲方商业秘密的资料,不得在学术会议、技术鉴定会等会议或活动以及报刊、杂志、信息网络等媒介上批露甲方商业秘密。

  乙方决不为其他目的而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更不得利用甲方商业秘密为甲方的竞争企业工作或通过任何途径泄漏给第三方(包括不应知悉该商业秘密的甲方其他职员)。

  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未经商业秘密拥有者的书面允许不得使用甲方已承担保密义务的合作方或者其他第三方的商业秘密,更不得泄漏此商业秘密。

  4、乙方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调离原工作岗位或离开甲方,应将接触到的所有甲方商业秘密的文档、记录、笔记、数据、源程序清单、提纲、模型、软磁盘及其他媒介形式的资料如数交回甲方,尤其对软件开发资料(包括源程序、文档、目标产品等)应作专项移交。

  5、乙方在离开甲方后(无论因何种原因),应替甲方保守商业秘密,不得将其泄漏给任何第三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利用甲方商业秘密进行生产和经营,或进行新的研究和开发,直到这些信息在本行业中成为公知性信息为止。

  6、当发现甲方知识产权受到侵害或商业秘密被非法使用或泄漏时,乙方有义务通知甲方并采取合理措施协助甲方,防止侵害的扩大或商业秘密的进一步散失。

  7、乙方在甲方聘用期间,决不直接或间接从事同甲方业务具有竞争性的业务,决不同时接受甲方竞争对手的聘用,决不对甲方的竞争对手提供(无论是直接或间接的)咨询性、顾问性服务。

  8、乙方在甲方聘用期间以及乙方离开甲方后(无论因何种原因),决不聘用甲方的任何职工为自己工作,也不得以任何方式请求、劝诱、唆使甲方的任何其他职工接受外界聘用,或者为其接受外界聘用提供机会、帮助或者任何便利条件,更不得在离开甲方前抢夺甲方的客户以及引诱其他职员离职等。

  9、乙方承诺,在为甲方履行职务时,决不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商业秘密,也不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如因违反该承诺而导致甲方受到第三方指控时,乙方应承担甲方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甲方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有权向乙方追偿。

  但如乙方是按甲方的明确要求或为了完成甲方明确交付的具体工作任务而必然导致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情况除外,在此种情况下,乙方应当对可能存在的侵权情形及时向甲方申明,否则,仍应按照前款规定承担责任。

  第四条竞业限制

  1、竞业限制的人员包括:

  (1)高级管理人员,是指部门经理(含副经理、经理助理)及其以上级别的管理人员;

  (2)高级技术人员,是指系统工程师、方案工程师、SQA、项目经理及其以上级别的人员;

  (3)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客户)经理、秘书人员、薪酬管理人员、参与公司平台技术研究的人员、参与合同标的额超过人民币级项目开发的人员。

  2、竞业限制是指以上人员在离职之后不得到与甲方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工作,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

  上述竞业限制行为包括全日制工作、非全日制工作、兼职、顾问。

  3、竞业限制的期限,不超过两年。针对不同人员的竞业限制时间,由甲方确定。

  4、竞业限制的企业,是指与甲方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企业。

  5、甲方如果要求乙方履行竞业限制义务,需按月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金额,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各地规章规定的下限执行。乙方需要按月向甲方报告工作单位和工作内容。

  6、乙方违反竞业限制的规定,应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额度为甲方确定向乙方支付的经济补偿金总额的倍。

  违约金=每月经济补偿金×竞业限制时间×倍数。

  五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若有违反上述条款的行为,均构成违约,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具体违约情况,要求乙方承担违约金人民币万元。

  若前款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差额部分。

  除此之外,甲方可以根据乙方的违约情况,采取警告、记过、扣减工资、降级降职、解聘等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六条附则

  1、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有义务以书面形式向甲方如实、准确地说明其所承担的原有知识产权、保密、竞业限制及其他相关义务的情况,具体需要说明的情况如下:

  (1)乙方在此之前已经拥有的各项专利技术、著作权和商业秘密的大致情况;

  (2)乙方在此之前根据法律或协议已经向任何第三方承担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的大致情况;

  (3)乙方在此之前按照协议已经向任何第三方许诺在一定时期、一定工作领域内不得从事的活动情况。

  乙方应确保其说明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否则,由于乙方怠于说明或者说明不真实、不完整以及不准确所产生的任何后果和责任均应有乙方自行承担。

  经由乙方签字的对于前述情况的书面说明将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所称聘用期间(含试用期)以乙方劳动合同约定期限为准。聘用期间包括乙方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加班的时间,而无论加班场所是否在甲方工作场所内。

  3、乙方离开甲方的时间,以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或辞去聘用关系的时间为准。

  4、乙方承认,已阅读过本协议,并确切了解协议条款的法律含义。

  5、本协议为甲乙双方所签《劳动合同书》的附件,为《劳动合同书》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

  6、本协议连同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劳动合同以及今后甲方制定或修改的各项管理制度,都构成乙方的义务,乙方需严格遵守。

  7、本协议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的协议有抵触,则应以本协议的约定为准。本协议签署后,非经双方同意并签署书面修改协议,不得修改本协议。

  8、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并至双方完成本协议规定之所有义务后效力终止。

  9、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10、本协议双方如对解释、执行本协议而发生争议的,则首先应当协商解决。若双方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若根据相关劳动法律需要进行劳动仲裁的,则应当将争议提交至甲方所在地劳动仲裁庭进行劳动仲裁;对于其他根据相关劳动法律无须进行劳动仲裁的争议,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至本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甲乙双方确认,本协议签订地为深圳市南山区。

  甲方:

  盖章:

  签约日期:

  乙方:

  手印:

  签约日期:

员工保密协议书 篇5

  甲方:xxx乙方:xxx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因乙方现正在为甲方提供服务和履行职务,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为了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有效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防止该商业秘密被公开披露或以任何形式泄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及国务院有关部委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保密协议。

  一、本协议所指的保密信息:

  本协议所指的保密信息是指技术信息、专有技术、经营信息和甲方公司列为绝密、机密级的各项文件。乙方对此保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上述保密信息可以以数据、文字、图片及记载上述内容的资料、光盘、软件、图书等有型媒介体现,也可通过口头等视听形式传递。

  二、双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对其因身份、职务、职业或技术关系而知悉的公司商业秘密应严格保守,保证不被披露或使用,包括意外或过失。即使这些信息甚至可能是全部地由乙方本人因工作而构思或取得的。

  2、在服务关系存续期间,乙方未经授权,不得以竞争为目的、或出于私利、或为第三人谋利、或为故意加害于公司,擅自披露、使用商业秘密、制造再现商业秘密的器材、取走与商业秘密有关的物件;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向公司内部、外部的无关人员泄露;不得向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允许或协助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复制或公开包含公司商业秘密的文件或文件副本;对因工作所保管、接触的有关本公司或公司客户的文件应妥善对待,未经许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围使用。

  3、服务关系结束后,公司乙方应将与工作有关的技术资料、试验设备、试验材料、客户名单等交还公司。

  4、乙方因各种原因离开公司,自离开公司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自营或为公司的竞争者提供服务,不得从事与其在公司生产、研究、开发、经营、销售有关的`相关工作(包括受雇他人或自行从事),并对其所获取的商业秘密严加保守,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予以泄露。

  三、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协议中的保密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至少相当于其工作报酬或一年工资的违约金。

  2、乙方如将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人或使用商业秘密使公司遭受损失的,乙方应对公司进行赔偿,其赔偿数额不少于由于其违反义务所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3、因乙方恶意泄露商业秘密给公司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司将通过法律手段追究其侵权责任,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

  4、若双方发生争议,可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交由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5、本协议一式x份,甲乙双方各执x份。

  甲方:xxx

  联系电话:xxxxxxxxx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乙方:xxx

  联系电话:xxxxxxxxx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员工保密协议书 篇6

  甲方(员工):

  乙方(企业):

  鉴于:

  1、甲方已于年月日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乙方聘请甲方担任工作;

  2、甲方在担任乙方工作期间,将可能知悉或使用乙方的商业秘密,也可能因履行职务

  而产生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

  3、甲方充分意识到,乙方的商业秘密,包括甲方因履行职务而产生的知识产权等均属乙方之财产,该商业秘密的对外泄露、被第三人非法使用等将造成乙方重大经济损失;

  4、甲方在乙方任职,将获得乙方支付相应报酬,有义务保守乙方之商业秘密。

  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甲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订定下列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章商业秘密的范围

  第一条乙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乙方原有的商业秘密及甲方因履行职务而产生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

  第二条乙方的商业秘密,主要指如下内容:

  1、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推广计划、培训资料、业务报表或数据、财务资料、员工结构、薪资结构、合作渠道、推广关键词等等。

  2、技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页面设计、公司网站运营信息或方法、操作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操作手册、技术文档、后台账户信息、相关的函电等等。

  3、如果乙方以口头形式向甲方提供了信息,则乙方应在该信息发送后15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三条上述经营和技术信息,无论乙方是否采取保密措施,均不影响其商业秘密的构成。

  第二章任职期间的保密

  第四条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乙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第五条乙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甲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以保持其机密性。

  第六条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甲方承诺,未经乙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乙方其他职员)知悉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商业秘密。

  第三章办理离职期间的保密

  第七条甲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乙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乙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乙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

  但当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甲方自备的,且秘密信息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可以由乙方将秘密信息复制到乙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此种情况甲方无须将载体返还,乙方也无须给予甲方经济补偿。

  第八条雇佣合同到期或任一方提出解除雇佣合同,双方选择按下列规定之一处理保密事务:

  一、在雇佣合同到期前或提出解除雇佣合同后6个月,调整甲方工作岗位,变更雇佣合同的内容;

  二、在解除雇佣合同后2年之内,甲方不得为自己或他人经营与乙方相同或同类的业务。

  第四章离职后的保密

  第九条双方同意,甲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乙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甲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甲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直至乙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甲方认可,乙方在支付甲方的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甲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在甲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第十条按本合同第十八条第二项规定离职的甲方,在离职后2年内不得在与乙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等,也不得自己生产与乙方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第六章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甲方如违反本合同任一条款,应当一次性向乙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无论违约金给付与否,乙方均有权不经预告立即解除与甲方的聘用关系。

  第十二条甲方的违约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赔偿乙方的损失。违约金不能代替赔偿损失,但可以从损失额中抵扣。

  第十三条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纠纷,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机构提起仲裁。如提起诉讼,双方同意选择乙方注册住所地的人民法院作为双方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

  第七章其他

  上述约定不影响乙方请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侵权行为进行行政处理。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完成之日起至2年内持续有效。

  第十五条第十五条本合同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六条本合同的修改必须由甲乙双方签字的书面补充/修改文件方为有效。

  第十七条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同前已仔细审阅过合同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合同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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