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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态化疫情的防控措施

时间:2022-05-28 10:21:14 措施 我要投稿

常态化疫情的防控措施(通用7篇)

  随着个人的文明素养不断提升,我们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措施,措施是管理学的名词,通常是指针对问题的解决办法、方式、方案、途径,可以分为非常措施、应变措施、预防措施、强制措施、安全措施。那么,措施到底怎么写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常态化疫情的防控措施(通用7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常态化疫情的防控措施(通用7篇)

  常态化疫情的防控措施1

  一、编制目的

  为及时发现、有效控制新冠肺炎疫情,指导和规范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按照“预防为主、科学应对、统一领导、依法防控”的原则,强化多部门协调配合,落实联防联控和属地责任,最大限度地减少因新冠肺炎疫情对公众健康和社会稳定造成的影响。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动物防疫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西壮族自治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广西壮族自治区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预案》《钦州市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预案》《钦州市农业农村局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等编制。

  三、加强组织领导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需要,成立区农业农村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畜牧股,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黄小愿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杨富有、张有华、李远瞻、黄永辉担任。办公室内设综合协调组、防控处置组、应急保障组、宣传教育组等4个工作组,组长由各牵头股室、二层单位负责人担任,成员从各股室、各二层单位、各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抽调。

  (一)综合协调组:由局办公室牵头,畜牧兽医股、科技教育股、政策法规股、农安股、农办综合股、渔业股、种植业管理股、区监测站等组成。

  (二)防控处置组:由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政策法规股、畜牧兽医股、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区畜牧站、区动物产品检疫站、区水产技术推广站站长、区农机监理站等组成。

  (三)应急保障组:由畜牧兽医股牵头,办公室(财务)、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区动物产品检疫站、区农机监理站等组成。

  (四)宣传教育组:由科技教育股牵头,区农业机械学校、区经管站、区划站、区农技站、区土肥站、区农业环保站、区植保站、区植检站、各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等组成。

  四、强化联防联控

  根据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职责分工要求,坚决落实好各项联防联控措施,精心组织好冬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切实抓好家禽流感等与人类密切相关动物疫病防控和应急处置,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农贸市场的消毒等工作。强化动物及产品的检疫,配合市场监督、林业部门等,加强野生动物市场监管的密切合作,开展联合执法,提升监管合力。

  五、开展疫情排查

  强化疫情排查和报告制度,认真落实养殖场户动物疫情主动报告责任,确保做到“早发现、早报告、严处理”,严防疫情扩散。要加强对养殖场户的检査和指导,督促其规范建立防疫制度、严格生物安全管理措施,定期开展消毒灭源。农业农村部门应密切关注当地家禽等动物是否有异常情况,如发现不明原因发病或死亡情况应及时报告,并迅速开展应急监测和紧急流行病学调查。

  六、做好常态化防控

  (一)提高防控意识。全局干部职工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提高警惕,不能麻痹大意,常备消杀工具,持续关注健康状况。密切关注各级政府和卫生健康部门有关疫情通报,不信谣、不传谣、不恐慌。

  (二)加强个人防护。全局干部职工进入医院、商场、超市、影院、电梯等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应规范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养成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少聚集,一米线,公勺公筷等良好卫生习惯。谨慎购买进口冷链食品,不要购买未经检测合格的进口冷链食品。做好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保持环境和家庭清洁卫生,保持室内定期开窗通风,加强个人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咳嗽、发烧等症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三)减少外出活动。全局干部职工非必要不外出,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禁止出境。确需离钦的,必须提前向所在单位报备,从中高风险地区周边来钦人员应当持2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报告,不能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要立即进行核酸检测,并按要求落实管控措施。中高风险地区来钦人员,按健康码黄码进行严格管理,根据疫情防控规定配合做好信息登记、核酸检测、隔离观察等健康管理措施,并及时向局办公室报备。

  (四)减少人员聚集。倡导节庆文明新风,疫情期间干部职工不得举办或参加升学宴、谢师宴,不得参加集体团拜和大型聚餐等各种人群聚集性活动。少串门、少走动,提倡家庭私人聚会聚餐等控制在10人以下,缩短聚会聚餐时间,并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最新规定。

  (五)减少会议活动。疫情防控期间,要按照“非必须、不举办”的原则,严格控制各类会议和集体活动,尽量采用工作群、视频会议等方式进行工作交流,降低交叉感染风险。必须举办的会议或活动,要提前做好会议场馆、活动场所的防控措施,报行业主管部门或活动举办地乡镇、街道从严从紧审批,由部门或属地政府报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参会人员要做好自我防护。

  (六)加强防疫物资储备。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中应急响应规定,做好口罩、防护服、测温仪、消毒药品等应急物资储备。密切关注疫情动态,掌握流行特征和防护要求,积极配合做好疫情科学防控知识,做好技术储备和应急队伍建设。要严格落实在岗人员每日检查报告制度,如有异常情况,及时与医疗机构报告并进一步诊治。要每日对办公场所、通道、电梯间、卫生间等进行全面消杀,保持环境卫生清洁和空气畅通,营造安全工作环境。

  (七)积极参与联防联控。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按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要求积极参与联防联控与值班值守,推动各项工作更加有力有序有效。

  (八)加强外来人员管控。对进入大楼人员进行“一测二查三询(测体量温、查验健康码和行程码、询问从哪里来去哪里)”,确保不漏一人。局属单位应参照建立相应措施,加强外来人员管控。

  七、积极接种疫苗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最经济、最有效的'方法,也是构建群体免疫屏障最有效的手段。符合接种条件的干部职工要求应接尽接,共同努力建立全民新冠病毒免疫屏障。

  八、做好渔港渔船防控

  (一)加强渔港渔船监管。按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协助做好渔港、渔船防控工作,对犀牛脚渔港和龙门渔港进行协管,严格落实渔船出海必须向渔港管理机构报备制度。同时,指导乡镇政府落实乡镇船舶管理责任,要求各镇加强监管,督促船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和船舶出海管控规定,落实乡镇船舶出海报备,查验渔民“三码”制度。

  (二)加强海上巡查执法。根据《钦州市2021年海上船舶管控联合执法行动方案》要求,在适航条件下,坚持出动船艇对我市海域开展巡查监管。联合政府、海洋、公安等部门、单位,开展联合执法行动,重点打击夜间违反管控规定出海船舶,防止不法人员利用船舶进行走私、偷渡活动。

  (三)开展“三无”船舶整治工作。根据区政府工作部署,联合交通运输、海洋、海警等部门,开展海上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查处“三无”船舶非法载客、非法捕捞等违法行为,维护海上渔业生产秩序。

  (四)加强渔民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定期开展疫情防控宣传,向渔民发放宣传资料,发送疫情防控和海上船舶管控信息,实现全区在册渔船和乡镇船舶信息发送全覆盖,筑牢沿海群防群控边防线。

  九、做好农业企业防控

  (一)落实农业企业防控主体责任。各农业企业要成立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组建企业负责人牵头专班负责疫情防控工作。结合企业生产实际情况和职工人员状况,制定本企业的疫情防控方案,并根据最新要求不断完善。

  (二)建立员工基础信息台账。详细了解企业每名职工的住所地,节假日期间出行情况、健康状况等,倡导企业职工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留在务工地休假,做好人员信息登记和日常健康监测工作,督促落实个人防护措施,排查确认职工节假日期间密切接触者中是否有疫情重点地区人员,加强人员流动管控,对于到过疫情重点地区或接触过疫情重点地区人员的职工全部进行核酸检测,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核实和报告,在医学观察解除前暂缓上岗。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保障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严格落实防控措施。每日在上班前、下班后,企业需对生产经营场所、办公场所、厂车、电梯、人员集中区域进行消毒,重点区域应多次消毒。对生产经营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记录在册。上岗人员如有异常情况立即安排到医疗机构就诊,向监管部门报告情况,并在排除疫情后方可上岗。每日要对进出车辆、人员、消毒防护情况进行登记,对于到企业办理业务的外来人员要特别关注,做好防护措施后方可进行接洽。在防疫期间,暂时取消或控制人数参加集体活动及大型会议,尽量减少或停止因公出行等。

  (四)加强对职工的宣传引导。企业须在内部工作群、显示屏、广告栏等地方进行防疫知识宣传,教育职工讲究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手、公共场所戴口罩,保持生产经营和办公场所常通风。引导职工积极接种疫苗,不信谣,不传谣,严禁利用社交媒体传播不实信息,制造恐慌情绪。

  (五)保证物资储备到位。企业要做好各类应急物资储备,包括防护用品、体温检测仪器、消毒液,应急预防性药物等,满足生产经营期间需求。

  (六)严格落实H7N9、H5N1高致病性禽流感和非洲猪瘟防控措施。一是强化动物检疫监督工作。严格规范开展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工作。二是加强屠宰监管工作,确保上市肉品质量安全。三是严格外引动物监管工作,严格实施检疫申报制度和落地监管制度。四是开展各场所消毒和家禽流行病学调查、检测工作。五是加强应急准备。加强应急预备队建设和应急物资储备,查缺补漏,及时更新应急物资储备。加强应急值守,确保信息畅通,一旦发生疫情,要严格按照《钦州市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预案》及各级政府的统一要求,及时参与应急响应机制,果断采取措施,坚决防止扩散蔓延。六是实行日报告制度。全区农业农村系统实施疫情零报告制度。

  十、执行报告制度

  疫情监测情况、疫情排查信息如有异常情况需及时按规定处置并报告局办公室0777-2869629。

  十一、做好疫情应急处置

  在日常体温监测和巡查过程中,发现职工有不明原因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严格按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及时处置,并报告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对新冠肺炎疑似病例职工,立即配合有关监管部门排查密切接触人员,并初步隔离观察。确诊后将严格按照疫情监管部门有关要求进行处置。

  常态化疫情的防控措施2

  一、会前防控措施

  (一)会前健康申报

  会议开始一天前由会议工作组向疫情防控组提供参会人员及工作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手机号码等信息。所有参会人员及工作人员均须在会前进行核酸检测,并通过“xx医疗微信公众号申报系统”如实进行健康申报,健康申报正常并取得健康码(或通行码)绿码者、核酸检测结果阴性方可参加会议或进行会议服务工作。经审查,健康申报情况有异常的,由专家根据卫生健康、公安等部门相关数据进行诊断和评估,确定其是否可以参会。

  若14天内有国外旅居史,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禁止参会。

  (二)会场和准备

  1.会议举行前对会场、就餐地点相关场所严格做好通风消毒工作,并配备相关疫情防控物资。

  2.会场、就餐地点应设置临时隔离场所。临时隔离场所设于相对独立区域,与会场、就餐区不在同一楼栋或同一楼层,尽可能保持间隔距离,避免人流交叉。临时隔离场所内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洗手卫生设施、消毒药械,产生的垃圾按照医疗废物处置。

  3.会场外增设废弃口罩专用垃圾桶,用于投放使用过的口罩,并及时清理。洗手间配备足够的洗手液,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使用。

  二、会议期间防控措施

  (一)会场要求

  在进入主会场的相关通道外围设置体温检测岗,配置体温检测设备,外围设置医疗岗和卫生防疫岗。会场内座位的摆放尽量增加间距或隔位坐人。全体会议上,会场主席台座位原则上保持1米以上设置,大会主席台与会人员不戴口罩。主席台下座位隔位而坐,参会人员需佩戴口罩,休会期间尽量避免长时间交谈,近距离接触时也应佩戴口罩。所有工作人员在会议服务期间均需佩戴口罩。如会场容量有限,可将参会人员分散安排在几个分会场,与主会场间以视频方式进行连接,尽可能减少人员聚集。实行分时分批组织参会人员进场退场,所有人员进入会场时实行“亮码+测温”,体温正常且持健康码绿码的方可进入。会场应加强开窗通风换气,必要时通过机械方式加强通风。

  (二)就餐要求

  会议期间用餐,注意饮食安全与卫生,采用隔位就坐、错峰就餐等形式,避免聚集就餐,四人桌坐两人,十人桌坐五人,严格排队取餐、前后间隔1米,并加强对餐具的`消毒及管理

  (三)车辆保障

  接送的车辆、司乘人员固定,所有人员全程戴好口罩,尽量开窗通风,一般不开空调。小型车辆一次仅坐2人(不含驾驶员),大型车辆隔位坐人,实行实名登记乘车。车辆配备免洗手消液。

  (四)健康监测

  会议场所入口实行进门测体温制度,所有参会人员出示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绿色健康码且体温检测正常后方可进入会场。如有体温高于37.3℃或有咳嗽、乏力、腹泻等症状者一律禁止进入会场。

  (五)通风与消毒

  加强会场和就餐地点的日常通风消毒,尤其是电梯间、电梯按钮、自动扶梯扶手、卫生间、公共休息区等重点部位的消毒工作。不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首选自然通风。

  三、应急疫情处置

  如在会场、就餐地点发现健康异常人员,迅速转送至临时隔离场所,立即报告驻点医务人员,并开展医学排查、流行病学调查、采样检测、疫情处置等工作(发热人员处置流程详见附件)。

  四、完善组织保障

  xx健委设疫情防控专班,由xx任指挥长,负责组织协调会议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的重点人员、重点场所、重点部位的风险监测、技术指导、应急处置等工作。

  常态化疫情的防控措施3

  一、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体防控策略和省、市、县关于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建立健全联防联控常态化管理机制,继续抓紧抓实抓细各项防控工作,加快推进生产生活秩序全面恢复,奋力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

  二、工作任务及职责分工

  (一)加强社区(村)防控

  优化完善社区(村)防控措施。进一步压实社区(村)属地责任,立足防控常态化特点,强化群防群治、联防联控,加强社区(村)网格化管理,以党员干部为主要力量,用好社区(村)防控志愿者队伍,发挥监督作用,筑牢防控安全屏障。进一步加强进出人员管理,严格落实进出社区(村)人员“身份必问、体温必测、信息必录、口罩必戴”,凭健康码“绿码”有序出入。配合做好流行病学调查,深入推进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积极倡导文明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责任单位:乡组织办,各村、社区)

  (二)加强重点场所管控

  强化特殊场所防控和人员防护措施。继续加强沙河乡福利院风险防范,开展预防性卫生防疫,落实体温检测、健康监测、日常消毒、亲属探视、人员出入管理等制度,保障防护物资供给,重点防控输入性疫情和内部疾病传播,确保不出问题。(责任单位:乡民政办、乡福利院)

  强化各类公共场所管控。对网吧、培训机构、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馆等重点公共场所落实进入人员“扫码+测温”管理,采取措施限制客流量,推荐群众自助购物、自助结算,科学调整排队时间,减少人员聚集。各类公共场所要按规定做好环境、物体表面清洁消毒,加强室内通风,完善手消毒设施配备。对各类经营生鲜、冷冻肉品及冰鲜冰冻水产品的市场经营户实行全面排查,重点加强冷冻畜禽肉类,海鲜、水产品制品及其冷链物流环节的监管,督促市场开办方和经营户落实索证索票来源管理责任,排查海鲜、冷冻肉类食品来源检验检疫情况。(责任单位:乡市场监管所、李店社区)

  强化企业日常防控。按照“谁经营谁负责、谁用人谁负责”的原则,压实全乡各企业主体责任,全面落实上岗人员合理佩戴口罩、体温检测、健康登记、场地消毒、发热人员转运等措施,周密做好办公区域、车间、宿舍、食堂等场所防控,加强室内通风、环境清洁消毒等日常管理,严防出现疫情传播。完善企业内部疫情防控体系,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及时报告疫情并配合做好调查处置。(责任单位:乡项目办、各企业)

  强化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坚持做好环境整治、卫生消毒、物资储备、校医配备、隔离场所建设等工作。加强校园封闭管理、健康监测、就餐管理、住宿管理、卫生管理、安全管理及应急处置。(责任单位:乡学区、各学校)

  强化医疗机构管理。完善门急诊预检分诊管理,做好患者的分诊分流和风险管控,对所有进入医院的患者、陪护及其他人员进行实名登记、测温及流行病学调查,严格落实“双分诊”,实施“双缓冲”。加强发热门诊设置管理,按照规范化、标准化的要求,加快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建设,独立设区,出入口与普通门急诊分开,通风良好,有醒目标识,有独立卫生间,有醒目的.标识和备用诊室,并设立独立的医护人员工作区域、专用通道和隔离留观室。落实院感防控责任制,实行医疗机构分区管理,开展全员感染防控培训,做好消毒、隔离、预防职业暴露、医疗废弃物处置管理等工作,严防院感风险。推行非急诊预约挂号、预约检查,引导患者分时段就诊,科学间隔每名患者就诊时间,严格执行“一人一诊一室”,降低人员密度。(责任单位:乡卫生院)

  强化“孝感场所码”推广应用。继续加大宣传引导力度,扩大“孝感场所码”知晓度和使用范围,督促各类公共场所引导群众在出入时主动扫码,提升使用率。(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各重点场所主管部门)

  (三)加强中高风险地区返乡人员排查管理

  加强境外及中高风险地区来云人员排查和管理,严格落实申报登记制度。计划来云的入境人员,其本人、亲友应当提前72小时向目的地社区(村)报告其身份信息、入境时间、来云方式等情况。所有入境人员来云后,应当在到达目的地时立即向所在社区(村)申报登记。各社区(村)应在获取入境来云人员及中高风险信息后,第一时间上报,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每日重点地区入云人员排查及信息上报工作,协助做好相关人员对接、接送、核酸检测和隔离相关工作。对发现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配合做好流调排查。(责任单位:乡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村、社区)

  (四)加强重点人员服务管理

  乡卫生院(发热门诊)要发挥哨卡作用,加强发热病人监测,严格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四早”措施,严格执行预检分诊制、首诊负责制、发热病人登记转诊报告制。村卫生室、个体诊所不得接诊发热病人。通过体温筛查、96120、医疗机构发热诊室发现且难以排除的发热病人,统一由专用车辆转运至县中医院预检分诊。要按照上级要求,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抓好相关人群核酸检测工作及“五类人员”管理工作,落实“应检尽检”“愿检尽检”要求,全力排查疫情感染传播风险隐患。(责任单位:乡卫生院,各村、社区)

  (五)切实加强宣传教育

  加强健康教育,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卫生防疫知识的普及。因时因势调整宣传重点,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宣传工作。注重加强新冠肺炎患者及家属、病亡者家属、困难群体、一线工作人员等重点人群心理疏导、心理干预和心理服务。加强疫情相关舆情信息处置,突出正确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疏导群众情绪。(责任单位:乡宣传办,乡卫生院,各村、社区)

  (六)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加强健康教育,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卫生防疫知识的普及,引导公民个人和家庭提升防护意识,增强“戴口罩、不聚集、不聚餐、勤洗手”的自觉性,严格遵守公共场所文明秩序。广泛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十大专项行动,不断改善乡村卫生环境,切实把爱国卫生运动作为疫情防控的突出任务和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实抓细抓好。(责任单位:乡城建所,乡宣传办,各村、社区)

  三、工作要求

  (一)压实防控责任。各村(居)要落实属地责任,建立健全高效的防控网格化队伍,明确分工,压实责任,确保将防控措施落实到户、落实到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对本地常态化防控工作负总责。乡疫情防控指挥部要发挥联防联控牵头协调作用。各部门要按照“管行业、管防控”原则,负责分管领域的防控工作。

  (二)加强宣传引导。科学开展疫情常态化防控宣传,及时发布上级向社会公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信息,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提高政府公信力。加强舆情研判和引导,加快虚假信息甄别,及时消除负面影响,传播弘扬正能量。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持续推进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倡导并践行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

  (三)强化工作督导。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要加强防控工作指导和督导,乡纪委、派出监察室要加强防控纪律督查,对责任人不到位、工作不落实、应对不及时、上报不及时、处置不妥当,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进行追责问责。

  常态化疫情的防控措施4

  一、总则

  (一)主要目的

  全面加强防控,坚决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在我市建筑工地蔓延、扩散,并指导各县区住建部门和工程项目做好相关防控工作。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知识手册》编制。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建筑工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预防控制应急工作。

  二、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组织体系

  成立全市建筑施工领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领导组成员如下: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二)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职责

  在市委、市政府和省住建厅的指导下,组织指挥全市建筑工地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防控应急工作,积极做好应急信息收集、统计等工作。

  2、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1)质安科:负责建筑施工领域节后返岗返工人员疫情防控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各县区在建工程项目做好返岗返工人员疫情防控工作。

  (2)办公室:负责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防控指导工作,安排疫情期间应急值班值守工作,确保信息渠道畅通。

  (3)城建科:负责指导市政道路、桥梁、场馆、广场等建设工程参建单位做好返岗返工人员疫情防控工作。

  (4)市场科:负责指导全市建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做好返岗返工人员疫情防控工作。

  (5)党组办公室:负责做好返岗返工党员干部的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工作。

  (6)财务科:负责协调政府工程财政物资保障工作。

  (7)各县区住建局负责各自辖区内建筑工程项目返岗返工人员疫情防控工作。

  三、防控措施

  (一)住建系统职工返岗

  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工作人员于2月3日正式上班,在疫情期间,严格按照《x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疫情期间上下班工作的通知》要求,上班人数按实有人员的25%比例执行。

  (二)在建工地返工

  全市新建项目和已停工项目,原则上不早于3月16日开复工,因疫情防控、污染治理、民生工程实际,需连续作业和应急处置的工程项目,经市、县(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可按审批时间开复工。

  1、严格落实人员管控

  xx及周边省份从业人员疫情解除前不得返同;途经xx从业人员一律自行隔离14天;省内其他城市回同人员一律自行隔离14天;已去往xx人员禁止返同;因工作等原因计划去往xx的人员疫情解除前不得前往;所有从业人员必须随身携带身份证,无身份证人员公安系统原则上按在逃人员处理。

  开工后工地每日都要进行体温检测和健康记录登记,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方可进入施工现场,一旦发现有发热等症状的`人员,项目负责人要及时报告,并对相关人员第一时间进行隔离,同时通知就近发热门诊安排就医。

  2、严格落实防控应急准备

  春节过后,全市各建筑工地陆续进入开、复工准备阶段,输入性疫情风险急剧上升。各工程项目务必做足防控疫情的各项应急准备工作,制定疫情防控专项应急预案,做好“五个明确”。明确防控第一责任人和各方责任,备足备齐防疫物资设备、个人防护用品、消毒设备满足工程项目应急需要;明确疑似病例报告程序、时限和处置方式;明确距离项目部最近的定点专门医疗机构的名称、位置、联系方式及病例转运方式;明确疑似病例接触者的隔离观察等处置措施;明确应急值班值守制度。

  3、严格落实施工现场管理

  (1)建筑工地办公区、生活区(工地食堂、宿舍及厕所)要每日进行消毒通风,保持环境清洁干净。

  (2)施工现场严格实行门禁制度,防止施工人员、外界人员随意进出。工地入口处要对所有进出人员实行体温检测、身份、健康状况登记,一旦发现有发热症状的人员,第一时间隔离观察,并及时报告。

  (3)工地食堂严把食材进货关,严禁食用野生动物。工人餐具专人专用,每日进行高温消毒,防止交叉感染。工人就餐区域要设置洗手池,配置洗手液等。

  (4)施工现场全部人员需佩戴医用口罩,落实每日体温检测等措施,逐一记录做好统计。项目部要及时掌握工地人员健康状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及时处理、及时隔离。

  4、严格落实联防联控

  各工程项目参建单位要在属地建设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下强化建筑工地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强化与住建、卫健、公安、社区街道等部门的联动,密切信息沟通和协调配合,特别是积极配合卫健部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举措,及时发现报告并有效处置疫情。

  (三)城市公园管理

  1、全市各公园管理中心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公园的异常情况得到及时处理解决。工作人员上岗时需进行体温测量,并正确佩戴口罩。安保人员加大巡查力度,做好检查游客入园体温和佩戴口罩情况,不得进行聚集活动。

  2、对公厕、座椅、垃圾箱、栏杆扶手、体育健身器材等公共设施进行全面消毒,确保游园环境干净整洁。

  3、加强宣传,在入口处等明显位置发布疫情期间的温馨提示、疫情防控工作重要通知等,并通过广播、标语、人工劝阻等方式引导市民居家锻炼。

  4、大同公园管理中心关闭动物园,对野生动物做好巡查监测。

  四、应急处置

  根据建筑工地疫情防控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建立以下应急处置程序。

  (一)建筑工地一旦发现有来自xxxx等疫情严重地区的人员,应立即封闭施工现场,就地隔离相关人员,1小时内报告住建、卫健有关部门,采取医学观察措施。

  (二)建筑工地发现有发热症状的人员,应立即封闭施工现场,第一时间采取隔离观察措施,1小时内联系就近定点医院就医,有疑似状况报告住建、卫健有关部门。

  (三)建筑工地发现有确诊或疑似病例接触人群应立即封闭施工现场,停产停工,第一时间对相关人员实施隔离,1小时内联系就近定点医院采取医学防护措施并报告住建、卫健有关部门。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小时内报告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各县区人民政府。

  五、预案终止与评估

  (一)疫情终止

  根据市委、市政府指示要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后,终止本预案。

  (二)评估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应急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对全市建筑施工防控工作进行评估。评估内容主要包括:全市建筑工地总体情况、现场处置情况、所采取的的措施效果、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取得的经验及工作建议。

  (三)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大同市建筑施工领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制定,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进行修订完善。

  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为保障全省建筑业从业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参考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相关要求,特制定本指引。

  一、组织实施

  (一)建筑工地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在做好开(复)工安全生产条件核查的同时,同步进行疫情防控现场核查。

  (二)建筑工地经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制定疫情防控方案,配置疫情防控人员彻底排查工地进场人员,储备体温检测设备以及口罩、手套、消毒液等防控物资,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防控措施

  (一)施工企业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成立疫情防控机构,责任到人,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二)对所有复工人员14天内往来史、接触史进行详细排查并记录,建立工地人员健康档案。工地出入口处设立体温检测点,对进入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并做好登记。体温≥37.3℃人员及时就近到发热门诊就诊。

  (三)实行实名制规范化管理。严格进出场人员实名制考勤,真实采集和录入全部进场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班组、籍贯、联系方式等信息。暂时关闭无使用需要的出入口。

  (四)施工现场人员应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勤洗手,做好手卫生。

  (五)避免人员聚集活动,班前教育、技术交底等活动应分散开展,应选择宽敞、通风的地方。参加人员应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人与人之间保持至少1米以上距离。

  (六)食堂工作人员一律持健康证上岗,做好体温监测,戴口罩,勤洗手,不带病上岗;加强开窗通风,定期对公共区域清洁消毒;注意饮食卫生,不在食堂宰杀动物,保障食材安全;员工自带餐具打包后分散就餐。

  (七)对宿舍、办公场所、施工现场、食堂、卫生间和人员密集区等重点区域每日清洁消毒,并做好记录。

  (八)及时做好施工现场、生活区、办公区的垃圾储运、污水处理等工作,对垃圾桶等垃圾盛装容器每日清洁消毒。施工现场、卫生间等洗手设施使用正常,并配备洗手液或速干手消毒剂等洗手用品。

  (九)按照相关规定要求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终末消毒等工作。

  常态化疫情的防控措施5

  一、加强施工从业人员源头管控

  项目各参建单位要按照市住建局下发的《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疫Ⅰ级应急响应期间全市建设工程施工从业人员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对三类人员实施严格管控,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加强日常监督管理

  一是对建设工地实行封闭管理。所有建设工地只留一个专用通道,门卫24小时值班在岗;严格人员进出场管理,建立施工从业人员实名登记台账,项目现场所需的配送材料、物资等外来车辆进场后,车上人员不得出驾驶室,货物、物资安排专人接收和装卸。二是项目各参建单位要对施工从业人员开展疫情防控培训。通过现场悬挂宣传图片、警示标语、微信等形式,使每名从业人员了解防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护措施,提高防护意识和能力。三是建立项目现场施工从业人员身体状况检查制度。所有建设工地必须配备专业体温检测仪器,每日检查不应少于2次,从业人员必须经过体温检测合格并佩戴相应口罩方可进入现场,检测结果建立台账,逐个登记,留存备查。凡发现体温≥37.3℃、咳嗽等疑似症状或有与疫区、疑似病人接触史者,所在建设工地必须立即停工,及时报告工程项目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及卫生防疫部门,积极配合卫生防疫等相关部门采取隔离措施。四是严格疫情信息报告。在疫情Ⅰ级响应期间,各参建单位要严格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每天将跨年度工程复工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范措施检查有关情况报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安全监督机构。

  三、加强施工现场环境卫生和消毒防疫工作

  一是对生活区、办公室、食堂、厕所和浴室等公共场所经常通风换气,每天消毒不得少于2次, 消毒记录逐一登记,存档备查,做好生活垃圾处理工作。二是工地食堂要注意食材安全,每天要落实晨检和个人卫生制度,工作人员必须穿工作服装、戴一次性手套、佩戴防护口罩。食堂原料用品要通过合法渠道采购,肉类采购点要有相关部门签发的卫生证明,对食材采购渠道每日进行记录,杜绝生食和野味品种的供应。在疫情Ⅰ级响应期间,要采用分段分餐进食,避免人员聚集,餐桌座椅使用后进行消毒,餐具必须进行高温消毒。三是改善员工居住条件,宿舍必须具备通风、消毒等必要措施,督促从业人员勤晒衣服和被褥。四是项目现场要准备充足体温计、一次性外科口罩或N95口罩、防护服、消毒酒精、84消毒液、消毒器材、急备药品等防护物资;要明确划定专门区域房间作为临时隔离室;确保个人防护、环境消毒及突发情况应对及时到位。各项物资要建立台账,明确位置,加强维护,保证随时处于正常可用状态。

  四、明确责任分工

  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牵头负责全市市政、园林绿化复(开)工项目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直接负责市直监管项目;市质安站牵头负责全市房屋建筑复(开)工项目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直接负责市直监管项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执法监察支队牵头负责全市燃气、热力复(开)工项目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直接负责市直监管项目;局质量安全监管科负责全市建设项目复(开)工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调度和信息汇总、上报等工作。各区县和各功能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监管范围内的建设工程复(开)工项目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五、严格控制开复工时间

  按照《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延迟市内企业复工的紧急通知》要求,除涉及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必需(供水、供气、供电、通讯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等行业)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等相关建设项目外,全市所有建设领域续建项目(房屋建筑、市政、园林、绿化、燃气、供热)及新建扩建项目不得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期间擅自开工或复工的,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责令停工整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查处。

  六、严格管控程序合理实施复工

  续建项目复工或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开工前,除报送相关满足施工现场质量、安全、扬尘防治等资料外,还需报送由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项目现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跨年度工程复工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范措施检查表》和《建设项目从业人员花名册》,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安全监督机构对提出复工申请的项目质量、安全、扬尘、疫情防控措施落实等现场条件进行监督检查,符合条件的方可复工或开工,未经批准同意的项目一律不得开工或复工。

  常态化疫情的防控措施6

  一、总体要求

  当前,国内疫情防控取得阶段性重要成效,但国外疫情仍呈现加速扩散蔓延态势,疫情防控工作仍不能松懈。公司各部门要利用网格化管理机制,将疫情防控工作常态化,严格落实“外放输入、内防反弹”各项措施,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巩固和拓展疫情防控成果。

  二、防控原则

  1、以人为本,科学防控。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慎终如始,以变应变,持续加强检测报告、疫情处置、病例救治和信息管理工作。

  2、快速相应,精密智控。健全疫情快速处置机制,坚决做到疫情发现一起就地扑灭一起。建立健全无症状感染者发现机制、防输入闭环管控机制、“健康码”管理服务机制等工作机制,实现疫情研判、监测、处置精准化,扎紧织密精密智控网。

  3、常态长效,依法防控。注重疫情防控与日常工作相融合,常态化精准防控与局部应急处置想结合,总结固化疫情防控中“三清一管好、一例双查、块抓条保”等经验做法。

  三、组织领导

  (一)建立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明确各操作环节上的处理步骤、处理方法和具体责任。总经理为常态化防疫第一负责人,对公司疫情常态化防控实施统一指挥。各岗位负责人任组员,协调组长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各项统筹协调工作,贯彻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的执行情况。落实专门的疫情常态化防控人员,实现网格化管理。小组成员如下:

  (二)成立防控保障功能小组。

  功能小组的目的是确保防控的保障性专人负责,以实现快速反应,保障工作能落实到位。

  三、疫情防控常态化具体措施

  (一)企业出入口防控

  1、设置卡口进行出入管理。减少出入口,每个入口需配备保安或工作人员24小时轮流值守,设立体温监测岗,配备测温设备。

  2、实行出入登记制度,对进入人员进行体温监测。出入人员须佩戴口罩,为佩戴口罩不得进入。对外来访客应当如实登记姓名、来源地、联系方式等信息。

  3、对有发热、干咳等症状者,要及时劝离,并告知其到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处理完毕后马上进行区域消毒。

  4、加强车辆进出管理。进入时对车上所有人员进行测量体温,建立外来访客车辆登记制度。

  (二)内部人员防控

  1、单位离司人员,不统一安排返司。实时掌握员工健康状况和离司返司人员动向,并与属地街道做好对接。

  2、对于返司人员,参照国家《新冠流行期间公众一般性防控指引》要求做好返司人员的'健康观察等工作,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应按照相关要求采取相应防控措施。

  3、每天组织职工在上岗前进行体温测量和记录。如有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时,应当立即到就近医疗卫生机构发热门诊就诊,经医院确诊未患新冠,且身体指标符合要求后,方可批准恢复上岗。

  (三)办公场所防控

  A、办公楼

  1、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优先打开窗户,采用自然通风。使用空调通风时,应保证其系统运转正常。应关闭回风,使用全新风运行,确保室内有足够的新风量。

  2、保持环境卫生清洁:勤洗手、多喝水,坚持在进食前、如厕后按照七步法严格吸收。接待外来人员时,双方均需佩戴口罩。

  3、单独处理单人办公环境下原则上可以不佩戴口罩,处于多人办公环境下的工作人员,建议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尽量保持人与人之间间隔1米。

  4、增设废弃口罩专用垃圾桶,并注意及时清理,每天两次使用75%酒精或者含氯消毒剂对垃圾桶进行消毒处理。

  B、会议室

  1、若必须召开会议,建议以视频或电话会议形式替代,或将大的聚集会议拆分成小型会议,减少每个会场聚集人数,避免不同会场之间的人员流动。

  2、尽量缩短会议时间,时间过长时,至少每小时进行一次开窗通风。使用空调时,关闭回风,使用全新风模式运行。

  3、参会人员做好信息登记、包括姓名、住址、电话、健康状况等(入场测温登记)。

  4、进入会场及离开时,参会人员应进行手部卫生清洁,或使用速干手消毒剂。

  5、会场座位尽量增减间距,有效件的场所,参会间隔不少于1米距离。

  C、电梯

  1、乘坐电梯应佩戴口罩,不要再乘坐电梯中取下口罩。按电梯按键时,最好戴手套或隔着纸巾、指套触摸按键等,乘坐电梯后及时洗手、消毒。

  2、电梯内人与人保持一定距离,当电梯人员较多时,应等候下一班电梯。

  3、自觉维护电梯卫生,每日定期消毒。运送给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的电梯需要立即对电梯进行消毒处理。

  D、食堂

  1、用餐前及用餐后均应进行洗手,除用餐时间,其他时间均应佩戴口罩。

  2、应采取错峰就餐,分餐进食,避免扎堆就餐。排队人员要有一定间隔,见谅减少交谈,尽快用餐完毕。

  3、尽量自带饭盒就餐,如采取公共餐饮要一人一用一消毒,餐厅每日消毒一次,餐桌椅每餐结束后即进行消毒。

  (四)办公楼其他部位、收费服务点以及换热站等应按照公共场所防控相关指南做好消毒等防控工作。

  E、入户供热服务防控工作

  1、进入居民住户家中进行维修、测温时,应提前与属地街道核实该地区及用户疫情防控情况。

  (一)进入疫情小区、居家隔离观察的用户或者定点医院和宾馆等场所服务时;

  1、进入工作场所前,应主动配合属地街道等部门进行人员登记、测温等防控检查工作;

  2、采取佩戴N95防护口罩、手套、脚套等强化自身防护措施。完成上门服务后及时对工作服、手套进行消毒,并做好服务人员的信息登记和健康观察。

  3、建议尽量避免乘坐箱式电梯等公共设施,与有关人员沟通工作时,注意保持一定距离;

  4、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打喷嚏或咳嗽时用手肘部或纸巾遮住,不要用手接触口鼻眼。

  5、工作过程中尽量减少接触公共场所的公共物品,如接触可能被污染的物品后,必须洗手,或用速干消毒剂消毒。

  6、与有关单位人员沟通,掌握确诊或疑似病例活动区域,应尽量避免途径或在此区域停留;

  7、接触公共区域门把手、按钮等部位后,不要直接接触口眼鼻,要及时洗手保持卫生。

  F、进入非疫情等其他场所服务时

  1、进入工作场所前,应主动配合属地街道部门进行人员登记、测温等防疫检查工作。

  2、可佩戴一般医用口罩、手套、脚套等自身防护措施。完成上门服务后及时对工作服、手套等进行消毒,并做好服务人员的信息登记和健康观察。

  3、建议避免乘坐厢式电梯等公共设施,与有关人员沟通时注意保持一定距离;

  4、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打喷嚏或咳嗽时用手肘部或纸巾遮住,不要用手接触口鼻眼。

  5、工作过程中尽量减少接触公共场所的公共物品,如接触可能被污染的物品后,必须洗手,或用速干消毒剂消毒。

  G、供热服务保障

  1、各供热单位要加强供热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确保生产运行安全;提高供热服务质量吗,尤其做好救治医疗机构、隔离场所的供热服务保障;应急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值守。

  2、疫情防控期间,未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对用户收取供热费要依托微信、支付宝、网上银行等方式支付,实现以指代步。

  常态化疫情的防控措施7

  一、指导思想

  XXX,坚持生命至上、人民至上,大力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切实做好我县卫生健康系统冬春季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确保疫情防控工作依法、科学、精准、及时,促进卫生健康事业持续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集中统一领导和压实责任相结合。卫生健康局全权负责、全面负责,压实系统内各医疗卫生机构主体责任,科学精准落实冬春季基层医疗机构疫情防控要求。

  ——坚持科学精准防控和正常开展诊疗活动相适应。科学精准、慎终如始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统筹好疫情防控和正常开展诊疗活动。

  ——坚持突发应急处置和适时动态调整相统一。卫生健康局统一调配、统一指挥全县卫生资源,集中力量应急处置突发事件,适应疫情变化,依法科学、精准防控,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应放则放。发生局部疫情,及时果断应急处置,做好防控救治,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加强重点人群、重点场所环境监测。

  1.加强重点人群监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按照网格化管理工作要求,落实“五包一”责任制,对集中隔离转居家、阳性病例康复转居家、重点返望等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做好登记造册、健康监测和异常状况处置等工作,出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卫生健康局疾控监督股股长xx,电话xx)。(牵头股室:XXXX,责任单位:XXXX)

  2.加强重点场所环境监测。定期对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等医疗机构环境开展核酸检测。(牵头股室:X,责任单位: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

  (二)加强医疗机构“哨点”作用发挥。

  充分发挥医疗机构“哨点”作用,严格落实“四早”要求,实现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为尽早发现可疑患者,制订医疗卫生机构和个体诊所发热病人接诊指引,强化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重点关注近期外地返望人员中有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临床症状的患者,加强流行病学史问诊、核酸检测和可疑病例早期识别。(牵头股室:医政股,责任单位: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个体诊所)

  (三)强化核酸采样检测工作。

  1.快速开展核酸采样检测。成立核酸采样检测应急队伍,对有核酸采样任务立即派人进行采样,并送到指定检测机构,完善交接手续。

  ①中高风险地区乡村医护人员、参与乡村疫情防控人员、村屯居住人员、密切接触者和次密接触者等,做到“应检尽检”、七日一检。

  ②实行“乡采样、县检测”,乡村采样过程中要实行多点采样,避免人员聚集,对重病、老人、婴幼儿等特殊群体要做好防护、入户采样,做到“应采尽采”、不落一人。

  ③定期配合指挥部对确诊、无症状、密接者和次密接者等家庭入户开展抽样检测。

  ④按照相关要求对境外和中高风险地区返望人员按时间节点做好核酸采样检测工作。

  ⑤定期对商超、阳性病例活动场所、冷链物流经营场所、医疗机构等重点环境、物表开展采样和检测工作。(牵头股室:医政股、疾控监督股,责任单位:县人民医院、中医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

  2.及时报告核酸检测结果。

  ①检测机构接到样本后12小时内反馈检测结果。

  ②阳性结果要立即反馈送样单位和卫生健康局。(牵头股室:医政股,责任单位:县人民医院、中医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四)做好疫苗储备和接种工作。综合考虑暴露风险、危害程度、岗位重要性等因素,确定接种重点人群。按照接种服务需求,合理规划并设置接种单位,配备必要的冷链设备、注射器材和急救药品等,加强接种人员培训,保证接种质量,做好疫苗接种准备工作,做到“应接尽接”。(牵头股室:疾控监督股,责任单位: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乡镇卫生院)

  (五)加大风险点排查力度。县卫生综合监督执法局要不间断开展检查督查,加大风险点排查,重点对开复工企业、大型商超、理发店等公共场所和个体诊所、门诊部等医疗机构,加强执法力度,通过定期、不定期的实地检查和明察暗访,及时发现问题,堵塞防控漏洞。(牵头股室:疾控监督股,责任单位:县卫生综合监督执法局)

  (六)立即响应,迅速开展应急救治处置工作。

  发生疫情后,各医疗卫生机构要立即响应,新增病例、密切接触者要在2小时内完成人员的隔离转运。要迅速组织调派疫情分析、流行病学调查、核酸检测、医疗救治、环境消杀等工作队伍开展疫情防控,做好集中隔离、定点医疗机构救治等工作。

  1.可疑患者报告。

  ①各医疗卫生机构如发现体温异常、身体不适的,迅速按要求隔离。

  ②村卫生室出现可疑患者后要在2小时内报告乡镇卫生院,乡镇卫生院负责采集样本和送检,并协助做好转诊等工作(个体诊所出现可疑患者后要在2小时内报告卫生健康局医政股)。(牵头股室:医政股,责任单位: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个体诊所)

  2.感染者网络直报。定点医疗机构(县人民医院)发现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后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牵头股室:医政股、疾控监督股,责任单位:县人民医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3.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判定。

  ①疾控中心立即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②在24小时内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判定。

  ③依据通讯大数据,及时排查疫区流出人员并发出协查通告。

  ④在国家和省市专家指导下,医疗卫生机构配合县疾控中心开展疫情溯源调查工作。(牵头股室:医政股、疾控监督股,责任单位: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医疗卫生机构)

  4.加强隔离医学观察管理。

  ①集中隔离管理。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人员在转运过程中实行最严格防护措施,全员全程佩戴N95口罩、穿防护服,不在转运车辆上就餐。要在最短时间内完成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转运。同时,做好转运工作人员和车辆的防护和消杀工作,坚决防止转运途中交叉感染。隔离点医务人员要做好隔离人员健康监测工作,按相关要求采集核酸和血清抗体。

  ②居家隔离管理。严格执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管理工作方案》,落实核酸检测、体温监测等措施。(牵头股室:疾控监督股、爱卫办,责任单位:各医疗卫生机构)

  5.开展环境消杀。

  ①对确诊和无症状感染者的行动轨迹进行全链条、彻底消杀。

  ②对生活垃圾消毒并外运集中处理,对隔离人员产生垃圾集中消毒、封存并由相关部门处理。(牵头股室:疾控监督股,责任单位: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6.可疑患者转诊。

  ①县人民医院规范设置发热门诊和留观室,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要设置发热诊室,不具备条件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诊所等要备有专门房间,对可疑患者进行隔离。

  ②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个体发现可疑患者后要立即报告卫生健康局(疾控监督股股长xx,电话xx)。

  ③卫生健康局2小时内安排负压救护车将患者转运到县医院就诊。

  ④如没有负压救护车使用普通救护车时,要注意做好司机和医务人员防护。(牵头股室:医政股、疾控监督股,责任单位:县人民医院)

  7.规范治疗。按照疫情防控救治工作实际,县人民医院要将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集中收治,按照诊疗方案实施同质化、规范化救治。如需进行统一集中收治,以及可以转运的重症病例,要集中收治到市级定点医院。(牵头股室:医政股,责任单位:县人民医院)

  8.严格院感防控。

  ①各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是院感防控第一责任人,要指定专人负责本医院及医共体内所有医疗机构的院感防控工作,开展全员培训,落实标准防护措施。

  ②进入医疗机构人员均要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或其他健康证明。

  ③要优化诊疗流程,做好人流、物流管控,减少人员聚集。

  ④乡镇卫生院等医疗机构不具备上述条件时,在接诊新冠肺炎可疑患者后,要尽快实施环境和设备消杀,防止交叉感染。

  ⑤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指导医疗机构做好疫情发生后的密切接触者隔离和环境消杀工作。(牵头股室:医政股、疾控监督股,责任单位: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乡镇卫生院)

  四、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保障。各医疗卫生机构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要保持应急状态,实行24小时值班,严格执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

  (二)强化能力保障。加强县乡村三级专业人员样本采集、核酸检测、流行病学调查、环境消杀等技术培训;加强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和疾控中心采样和核酸检测能力建设;发挥医共体作用,县乡一体落实县级医疗卫生机构疫情防控的区域防治任务,乡镇一体落实乡镇卫生院的包村任务。

  (三)强化物资保障。各医疗卫生机构提前准备防护物资,要切实做好急诊急救、老年人、孕产妇、发热病人的救治工作,满足居民基本诊疗需求,把高血压、糖尿病、肾功能不全(透析患者)等慢病纳入疫情防控期间基本医疗保障范围。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责任。局各相关股室、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齐抓共管的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切实落实各医疗卫生机构的主体责任。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确保每一项工作、每一个环节落实到位,全面落实好冬春季基层医疗机构的疫情防控工作。

  (二)科学制定方案,提高实战能力。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坚持人物同防、多病共防,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做好不同情形下的'防控和应急处置等应对准备,同时组织开展培训演练和排查,及时查风险、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进一步提高疫情处置能力。

  (三)强化督查检查,严肃责任追究。卫生健康局对责任不落实、履职不到位、不担当不作为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严肃问责。各乡镇卫生院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加强对村卫生室的明察暗访,及时发现问题,堵塞防控漏洞。在各级检查中,发现擅自接诊发热患者,延误发热患者发现、转诊,造成疫情防控不良后果的,将严格按照机制,依法从严从重从快追责问责。

  (四)强化统筹衔接,形成工作合力。局相关股室、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工作统筹和政策衔接,在疫情防控措施的同时,按照要求,坚持科学精准、从严从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各医疗卫生机构要主动作为、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统筹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工作,实现工作无缝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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