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管理制度

时间:2022-06-16 09:28:23 加班制度 我要投稿

加班管理制度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加班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加班管理制度

加班管理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非提成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加班,使用本规定。

  第二章加班的含义及原则

  第一条含义

  加班指在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部门负责人指定,必须额外工作的,(加班前)须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并与当天加班后(即确定准确的加班时长后,钉钉提交加班申请,不接受口头加班数据)称为加班。

  第二条原则

  (1)公司提高工作效率,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8:30-17:30)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原则上不提倡加班,如因客户或部门负责人要求,工作周期内,确实不能完成工作的,可向部门负责人提交加班申请。每周需提交周工作总结汇总表,作为审核依据。

  (2)如因本人原因(工作不熟练,工作时间懈怠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物)需延长工作时间或因本人工作疏忽需返工等,不计入加班核算范围内。

  (3)严格控制加班时长,保证员工的休息时间(原则上,单名员工每天加班时长最多不超过4小时,每月累计最多不超过50小时,确有因工作需要超过规定时长的,需由部门负责人与行政部及财务部负责人说明加班原因,经行政部及财务部批准后,方可计算超时部分加班工资)。

  (4)加班时间以半小时为单位计算,取整数加班小时数,(如3.2小时,计3小时;2.8小时,计2.5小时),加班当月,可选择当月调休或计算加班奖金两种方式

  每天早晨8:00前及下午18:30后开始计算加班工时,晚间加班超过2小时的,给与15元餐费补贴,加班时间超过9点,交通补助凭票报销(35元封顶)(住宿舍除外)。

  (5)月加班奖金计算:

  加班时长大于或等于30小时:奖励500元

  加班时长大于或等于50小时:奖励1000元

  加班时长大于或等于100小时:奖励1500元

  加班时长大于或等于150小时:奖励20xx元

  特殊审批后以此类推

  财务人员在核算加班奖金时,需按以上时长计算,计算加班时长时(加班小时数),因扣除调休时间,并核对员工上下班打卡时间,员工申请加班时长与上下班时间冲突的,以上下班打卡时间为准。

  (6)因公司特殊情况需要加班的,公司所有员工必须服从安排。

  (7)加班部门如需其他部门配合或提供资料的,应于工作时间内

  提前通知相关部门以便安排配合工作。

  (8)以下几种情况不列入加班核算范围:

  因本职工作不熟练而延长工作的;2.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参加培训过因公出差;3.正常工作以外参加公司或公司以外的有关部门组织的公共活动的;4.其他非必要加班的情况。

  第三章调休和含义及原则

  第一条含义

  因加班产生的加班时长(按加班小时数计算),加班当月不计算加班奖金而选择调整休息时间的'方式

  第二条原则

  调休最少以半天开始计算,(具体小时以工作时间为准)调休申请需至少提前1天经部门负责人批准方可提交调休申请,调休申请需经部门负责人及行政部批准方可效。

  第四章罚款

  第一条

  1.未依本规定审批的加班,公司一律视为个人自愿行为,不列入加班计算范围,由此产生的后果一概由本人承担。

  2.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无特殊理由推诿者,按旷工论处,并扣除指定加班时间三倍处罚。

  3.在加班期间迟到、早退者,5分钟之内的,按30元/人予以处罚,超过5分钟的,按10/分予以处罚。

  4.加班期间消极怠工,在指定加班时间内未完成应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补偿,并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5.为获取加班补偿,采取不正当手段(如“正常工作时间故意降低工作效率” 、 “虚增工作任务”等)取得加班机会进行加班者,一经发现核实,公司有权取消加班补偿,并处以500元罚款,小组负责人知情不报连带处罚1000/人。

  第五章附则

  第一条每月10日前由行政部制作月加班统计表交由财务核算工资。(如遇法定假期顺延)

  第二条公司会议召开日不允许申请公休、调休。(出差及特殊情况除外)

  第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公司行政部门负责制定、修改、废止和解释。

  抄送:公司各部门、存档

  人事部202 1年7月03日

加班管理制度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非提成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加班,适用本规定。

  第二章加班的分类和程序

  第四条加班:指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因本岗λ工作需要或部门主管指定事项,必须继续工作者,称为加班。加班分为两种:即计划加班和应急加班。正常工作日内因工作繁,需要在规定时间外继续工作,称为应急加班。周末或国家法定节假日继续工作,称为计划加班。

  第五条员工加班应填写《加班申请单》(附表一),经部门主管同意签字后,送交办公室审核备案,由办公室呈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加班。

  第三章加班管理规定

  第六条加班人员应提前向办公室递交《加班申请单》(递交时间:工作日应急加班于当天17:00前;周末加班于加班前最后一个星期四的17:00前,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则于加班前一周。);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提交者,应由加班人员的部门主管电话通知公司办公室及公司经理,在正常上班后的第一个工作日17:30前补交。

  第七条本公司人员于休假日或工作时间外,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无特殊理由不得推诿。

  第八条加班时间以0.5小时作为起点记时单λ。累计4小时为0.5个工作日,累计8小时为1个工作日。并以此作为计算加班补贴和调休的依据。(加班时间累计或累计后的零头按四舍五入)。

  第九条已计算加班补贴或调休,奖金中不再作加班系数计算。

  第十条工作日加班时间一般1小时,经公司与该员工协商后,在保证员工身体健康的前提下最多不得超3小时/天,并根据公司按及时补休,个月加班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

  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规定第六条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员工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施工现场、设备、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施工和其他日常运作,必须及时抢修的;

  第十二条加班调休应在60日内根据公司安排使用完毕,δ使用完按放弃处理不累计。

  第十三条公司人员的加班起止时间以个人提交的书面申请,经本部门主管及公司经理签字确认为准。

  第四章加班补偿标准

  第十四条为了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更好的`工作,平日要安排好本岗工作。周末加班补偿方式有调休和加班补贴两种,当月加班补休或补偿公司根据工作紧张程度首先安排调休,δ能安排调休的报公司主管经理审批后发放加班补贴。

  第十五条调休时间计算:

  (一)周末加班按1:1的比例折算调休时间;

  (二)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按1:3的比例折算调休时间。

  第十六条加班补贴计算:

  (一)周末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资100%计算加班补贴;

  (二)节日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资300%计算加班补贴;

  第五章罚则

  第十七条依本规定提前审批的加班公司一律视为个人自愿行为,不算加班,由此产生的损害后果概由本人承担。

  第十八条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无特殊理由推诿者,按旷工情节论处,并扣除指定加班时间三倍工资处罚。

  第十九条在加班期间迟到、早退者,按正常工作时间的迟到、早退情节3倍处罚。

  第二十条加班期间消极怠工,在指定加班时间内δ完成应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补偿,并视情节轻重惩处。

  第二十一条为获取加班补偿,采用不正当手段(如“正常工作时间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虚增工作任务”等)取得加班机会进行加班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公司有权取消加班补偿,并处以500元罚款。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规定由办公室制定。

  第二十三条本规定于公布之日起实施,本规定的最终解释权归办公室。

加班管理制度3

  一章总则

  一条为规范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二条公司非提成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加班,适用本规定。

  三条按提成制度结算的销售部员工和厂部的计件员工不适用本规定。

  二章加班的原则和程序

  四条加班系指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事项,必须继续工作者,称为加班。加班分为两种:即计划加班和应急加班。正常工作日内因工作繁忙,需要在规定时间外继续工作,称为应急加班。周末或国家法定节假日继续工作,称为计划加班。

  五条因工作性质特殊,司机、售后、经营、投资部工程师在正常工作日延时工作和周末继续工作一律视为正常上班,不算加班;但国家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继续工作算加班。

  六条内勤人员(含销售部、售后部、经营部、投资部、国际部)在正常工作日因接待公司客户延时工作视为正常上班,不算加班;但周末和国家法定节假日继续工作算加班。

  七条员工加班应填写《加班申请单》(附表一),经部门主管同意签字后,送交行政部审核备案,由行政部呈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加班。

  三章加班管理规定

  八条加班人员应提前向行政部递交《加班申请单》(递交时间:工作日应急加班于当天:前;周末加班于加班前最后一个星期五的:前,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则于加班前一周。);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提交者,应由加班人员的'部门主管电话通知行政部经理,在正常上班后的一个工作日:前补交。

  九条本公司人员于休假日或工作时间外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如无特殊理由不得推诿。

  十条加班时间以.小时作为起点记时单位。累计小时为.个工作日,累计小时为个工作日,累计小时为.个工作日……依此类推。并以此作为计算加班补贴和调休的依据。(加班时间累计或累计后的零头按四舍五入)。

  十一条已计算加班补贴或调休,奖金中不再作加班系数计算。

  十二条工作日加班时间最多计小时/天,周末、国家法定节假日的加班时间最多计小时/天,且每个月加班时间不得超过小时,超过者按小时计。

  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规定十二条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员工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公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其他日常运作,必须及时抢修的;

  十四条加班调休应在当使用完毕,未使用完按放弃处理,不累计到下一度。

  十五条常驻公司人员的加班起止时间以打卡为准,外派人员的加班起止时间,以个人提交书面说明,部门主管签字确认为准。

  四章加班补偿标准

  十六条加班补偿方式有调休和加班补贴两种,一内累计加班个工作日(含个工作日)以下,按调休处理;超过个工作日,则根据工作紧张程度和员工本人意愿安排调休或发放加班补贴。

  十七条调休时间计算:

  (一)工作日加班按:的比例折算调休时间;

  (二)周末和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按:.的'比例折算调休时间。

  十八条加班补贴计算:

  (一)工作日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资.倍计算加班补贴;

  (二)周末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资倍计算工资报酬;

  (三)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资的倍计算工资报酬。

  五章罚则

  十九条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无特殊理由推诿者,按旷工情节论处。

  二十条在加班期间迟到、早退者,按正常工作时间的迟到、早退情节倍处罚。

  二十一条加班期间消极怠工,在指定加班时间内未完成交付的应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补偿,并视情节轻重惩处。

  二十二条为获取加班补偿,采用不正当手段(如“正常工作时间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虚增工作任务”等)取得加班机会进行加班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加班补偿,并处以元罚款。

  六章附则

  二十三条本规定于二零零五四月一日发布,自二零零五四月二十日起实施,此前公司颁布的相关规定同时废止。本规定由行政部负责解释。

  深圳市****有限公司

  二五三月

加班管理制度4

  第一条目的:为明确加班审批程序及有关费用的计算,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适用于XXX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责任:各部门主管、经理

  第四条程序内容: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但对于因工作需要的加班,公司支付相应(工作日)加班补贴或者(假日)加班费。

  第五条加班申请及记录

  1、工作日加班者,员工需在实际加班的前一天下午六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总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给当地办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负责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2、周末加班者,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星期五的下午六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总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给当地办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负责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3、假日加班者,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的下午六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总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给当地办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负责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4、严格执行:为了更好地培养大家做计划的好习惯,公司将强制执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请的做法,因此,如果不能在规定时间交出加班申请的员工,其实际加班时间将视为无效。

  5、加班时数:周末和假日的加班申请表上需要注明预计需要工作的小时数,实际加班时数与计划不能相差太远,部门主管和领导需要对加班时间进行监控和评估。

  6、紧急任务: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计划加班者(包括分公司员工),相关部门主管或经理要加以额外的说明.

  7、领导出差:如果员工提出申请时,需要签名的领导适逢外出,员工首先要在按照规定时间把未曾签名的加班申请表交到相应的人事管理部门,同时相关领导把批准意见email致相应的人事管理人员,总部为XX@XX,分公司为各地办公室主任或考勤管理人员.

  8、加班打卡:无论是工作日、周末或是假日加班,员工均应如实打卡,记录加班时间。

  第六条加班工资计算

  1、经理级以上管理人员(包括制作人)不享受加班补贴以及加班费。

  2、工作日工作到晚上8点以后(即加班2小时以后),付给其本人XX元加班补贴;周六、日加班付给其本人全部工资的XX%;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付给其本人全部工资的XX%。

  3、加班补贴以及加班工资结算发放每月一次,由人事核实后月底随工资一起发放。

加班管理制度5

  为规范学校加班工作管理,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班是指我校教职工因工作需要,利用节假日或休息时间完成全校性、领导临时交办或重大突击性且有较强时限性的工作及上级有关部门特殊安排的工作。

  二、实行加班补助制度。加班给予补助,结合我校经费紧张的实际,标准为50元/天(半天为25元)。办公室要将加班情况定期进行公布,并作为核定加班费的依据,统一汇总,由校长审签发放。

  三、外出培训不算加班,但也给予补助。除按上级规定报销路费、住宿费外,若管饭每天补助8元,若不管饭每天补助50元。

  四、明确加班时间。加班的.最小计算单位和审批单位为半天,加班前应提前通知办公室。

  五、下列情况不能审批为加班:

  1、加班必须达到既定目标和领导要求,未完成工作任务不作为加班。

  2、效率低下或消极怠工,没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日常本职工作任务的;

  3、因工作质量低劣或失误而造成工作返工的;

  4、加班应该能够完成但超过加班审批时间的;

  5、校领导临时交办但可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完成的;

  6、上级抽调且已经给予一定经济补助的;

  六、注意做好加班安全工作。工作人员节假日加班,要注意安全工作,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20xx年2月27日

  特殊教育学校加班登记表

加班管理制度6

  一、目的

  为了提高效率,保证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加班规定

  1、公司如因工作需要,可要求员工加班加点,被指定的员工不得无故推诿。

  2、员工核报加班是以公司安排的休息时间为前提的,依据岗位的'不同有不同的核报标准。

  四、加班原则

  1、效率至上原则。各部门须有计划的组织、开展各项工作,提高工作率,对加班严格控制。

  2、调休优先原则。员工加班后,优先安排调休,确认工作需要无法调休的,计算加班费用。

  3、时间原则。加班两个小时以上算加班,同时工资按半个工作日计算;四小时以上均按一个工作日计算。

  4、工资原则。加班费用为平时工资的两倍。

  五、加班申报程序

  1、各部门员工,经部门安排加班的,由员工填写《加班申报表》,并按照加班申报程序予以申报。

  2、员工在加班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应进行打卡考勤。加班时间如未及时打卡,应于次日到部门负责人处填写未打卡证明,并请负责人签字。

  3、对于每日加班情况,相关管理人员有权对加班情况进行检查。

  六、不予批复的加班

  1、因本人或部门正常工作任务没有完成而自愿加班的。

  2、未按要求填写《加班申报单》的。

  3、加班时未打卡,也未填写未打卡证明的。

  七、附则

  1、《加班申报单》作为附件,与本制度配合使用。

  2、本制度自颁布日起执行,由行政部管理,各部门协助执行。

加班管理制度7

  一、目的:

  1、为规范公司员工加班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在正常的工作时间内努力完成工作任务。

  2、劳逸结合,保护员工身体健康。

  二、加班的分类和程序:

  1、加班:指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事项,必须继续工作者,称为加班。

  2、加班员工应填写《加班申请单》(附表一),经部门主管同意签字后,送交办公室审核备案,由办公室呈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加班。

  3、特殊原因(下班之后因紧急事件加班,或休息日突发事件加班的)

  可以事后补填《加班申请单》,并注明"补填";非特殊原因一律

  不得事后补填,否则不认定为加班。

  三、加班原则:

  1、效率至上原则:

  公司鼓励员工在每天工作制内完成本职工作,不鼓励加班,原则上不安排加班,由于部门工作需要必须加班完成的工作,按照加班审批程序进行。员工需有计划的组织展开各项工作,提高工时利用率,对加班加点从严控制。确因工作需要加班或值班,才予批准。

  四、加班认定:

  1、只有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时,才可组织员工加班:

  ①在正常休息时间和节假日内工作不能间断,须连续作业的.;

  ②发生有可能造成较大负面影响,需要紧急处理的;

  ③为完成公司下达的紧急任务的。

  2、值班不属于加班,对被安排值班的员工。(值班是指公司为临时负责接听、协调、看门、防火、防盗或为处理突发事件、紧急公务处理等原因,安排有关人员在公休日、法定休假日等非工作时间内进行的值班,它一般不直接完成工作任务。)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认定为加班:

  (1)由于正常工作任务未按要求及时完成而需延长工作时间或利用公休日、节假日完成的;

  (2)在正常工作日因接待公司客户延时工作的;

  (3)开会、培训、应酬、出差的;出差补贴政策另计;

  (4)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参加公司组织的公共活动的。

  (5)因个人原因导致工作时间内不能完成任务而需延长工作时间的不算加班。

  加班补偿:

  2、员工因工作任务繁忙,按规定支付加班补贴,加班费按每小时10元计。

  3、下列人员原则上不享受加班费:

  (1)中层以上员工

  (2)临时工人、司机、实行业绩提成工资的员工因工作情形有别,

  其薪资给予已包括工作时间因素在内以及另有规定,故不报支加班费。

  4、为获取加班补偿,采用不正当手段(如"正常工作时间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虚增工作任务"等)取得加班机会进行加班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公司有权取消加班补偿,并处以一定数额罚款。

加班管理制度8

  为提高效率,兼顾公平,对教职员工额外劳动进行合理补偿,保障教职员工身体健康,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班是指我校教职工因工作需要,利用节假日或休息时间完成全校性、领导临时交办或重大突击性且有较强时限性的工作及上级有关部门特殊安排的工作。

  二、加班必须达到既定目标和领导要求,未完成工作任务不作为加班,属于分内工作在正常工作日未能完成的不作为加班。

  三、节假日中受理的且能延后到正常工作日内完成的事务,在工作日内完成,尽量尊重教职工的休息权,不安排加班。

  四、学校群体性加班事务,优先安排一线教职人员参加,所有教职工在预先接到通知后,安排好私人事务,不得拒绝加班。(如节假日清理、维修教师课桌椅,节假日校园绿化整修、双休日召开家长会、家长学校工作、留守儿童工作、迎接各种检查等等。)

  五、加班实行报告审批程序:需要加班的教职工须到办公室领取并填写加班审批表,并在审批表中注明加班工作内容。部门负责人签字后送办公室签署意见,再由校长审批后交总务部门存档登记。(流程见附件一)

  六、因事件紧急未履行加班报告审批手续的,应经校长安排或同意,由办公室作好加班记录,事后由当事人按程序补办书面审批手续。

  七、实行加班(含节假日值班)补助制度。

  1、加班(含节假日值班)给予补助,结合我校经费紧张的实际,标准为40元/天(半天为20元),加班日原则上不安排就餐,工作误餐与加班补助不得重复领取。

  2、节假日参加会议且报销交通费和领取工作误餐补助(县内20元/人x餐、市内30元/人x餐)的不再享受加班补助。会议组织方安排工作餐的,学校不补助工作误餐费。

  正常工作日本县、合肥市区范围内参会、公干的不享受出差补助,只报销交通费。

  3、教职工要提高业务能力、讲究效率,完成同一事件加班最长时间为一天,超出时间不算加班。

  4、校领导组成员正常工作月份因享受与班主任同等待遇,其间因公外出时所承担的课堂教学任务由教务部门安排公代,因此在正常工作月份没有加班补助。在寒、暑假里,的确因公加班的,依上述规定和程序办理。

  5、因公去往外市(合肥市以外)每人每天出差补助30元,如果学校集体安排餐饮的不予补助餐饮费;学校没有安排餐饮的,餐饮报销标准:中、晚餐30元/人,早餐15元/人。(此项不包括继续教育培训类)

  6、办公室要将加班情况(加班申请单复印件)每月底定期进行公布,寒、暑假加班情况在新学期开学第一周张榜公布,接受教职工监督,并作为核定加班费的依据,统一汇总,由校长审签,总务部门列表发放。

  八、明确加班时间。加班的最小计算单位和审批单位为半天。白天加班时间超过四小时的按一天计,四小时以内的按半天计;晚上加班时间超过二小时按一天计,二小时以内按半天计,不提供餐饮补助。加班前应提前通知办公室,做好备案。

  九、下列情况不能审批为加班:

  1、效率低下或消极怠工,没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日常本职工作任务的;

  2、因工作质量低劣或失误而造成工作返工的;

  3、加班应该能够完成但超过加班审批时间的;

  4、校领导临时交办但可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完成的;

  5、因办与工作无关占用正常工作时间的;

  6、上级及其他单位抽调且已经给予一定经济补助的;

  十、校领导和教职工加班由办公室负责登记,未经办公室登记备案的不作为加班对待,总务部门需凭办公室出具的加班申请单核算、发放加班补助。

  十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分别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责任,且加班费用由相应责任人承担:

  1、分管领导把关不严,随意出具加班审核意见的;

  2、科室负责人提供虚假情况,谎报加班事由的;

  3、工作需要确须加班,既不安排落实,也不按程序报告审批的。

  十二、注意做好加班安全工作。工作人员节假日加班,要注意安全工作,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本制度从20xx年2月起执行。

  柏堰科技园中心学校

  20xx年2月

  龙港第四中学加班管理制度(试行)

  发布时间:20xx年11月9日作者:工会点击数:677字体大小:小中大

  为提高效率,兼顾公平,对教职员工额外劳动进行合理补偿,保障教职员工身体健康,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班认定

  1、各处室只有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时,才可组织教职员工加班:

  ⑴须利用休息时间和法定节假日时间进行各项工作的;

  ⑵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胁生命财产安全或有可能造成较大负面影响,需要紧急处理的;

  ⑶为完成学校下达的紧急任务的。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认定为加班:

  ⑴由于正常工作任务未按要求及时完成而需延长工作时间或利用公休日、节假日完成的;

  ⑵开会、培训、应酬、出差的;

  ⑶不办加班审批手续和未经批准擅自加班的行为;

  (二)加班审批程序

  1、组织教职员工加班前,首先须征得教职员工本人同意。

  2、加班前填报《加班审批单》(见附件),写明加班时间、地点、事由,由校长或科室主任签署审核意见。加班教职员工需在实际加班之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审批单交到校办。

  (三)加班补贴

  1、工作日夜间加班的每班次30元,公休日加班的每班次为60元,法定节假日为90元。

  2、每班次时间为6小时,如加班时间未足1小时,按小时为单位计算加班费。

  (四)罚则

  1、加班期间消极怠工,在指定加班时间内未完成交付的应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补偿,并视情节轻重惩处。

  2、为获取加班补偿,采用不正当手段(如“正常工作时间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虚增工作任务”等)取得加班机会进行加班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加班补偿。

  3、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现虚报加班的,由审批领导和申请加班的人员承担,并根据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进行处分。

  4、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现本属正常工作时间完成的工作任务却安排加班的。

  5、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现加班人员、频次、时间安排不合理,学校责令有关科室限期改正,并对主要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

  (五)附则

  1、本制度由校办负责解释、修订;

  2、本制度经龙港四中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后执行,修改亦同。

  (六)附件

  《加班审批单》

  加班审批单

  申请部门:日期:

  江苏省运河中学加班管理制度

  作者:办公室文章来源:办公室点击数:20xx更新时间:

  20xx-1-30 17:49:16

  (试行)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的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强加班管理,有效控制和降低人力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在提倡敬业爱岗、无私奉献的基础上,给加班人员适当的劳动补助,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加班条件

  1、寒、暑假期间组织学生开展活动;

  2、寒、暑假期间的基建维修;

  3、寒、暑假期间体育、文艺代表队训练的组织;

  4、学校安全工作需要在节假日安排的值班;

  5、学校安全工作需要在夜间安排的值班;

  6、其他特殊情况,学校安排加班;

  7、属本职工作范畴内,按职责要求应完成的,不视为加班;

  8、正常工作日时间学校安排的工作和加班后补休,不视为

  加班;

  9、校长办公室要对申报加班的科室和人员在实际操作过程

  中进行检查、核实,并在每月月底前,将加班人员的实际情况报校长审批。

  (二)审批程序

  1、由处室、年级组提出申请,填写《加班申请登记表》;

  2、处室、年级组负责人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需在实际

  加班的前一天下午六点钟前,报有关领导;

  3、学校分管领导审核;

  4、报校长审批;

  5、送学校办公室备案。

加班管理制度9

  一、总则

  (一)目的

  为提高效率,兼顾公平,对员工额外劳动进行合理补偿,保障员工身体健康,保证公司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

  1、各职能部门负责本部门人员的加班管理,对本部门及基层单位的加班情况进行例行监督检查,同时按规定将本部门人员的加班情况报至行政部。

  2、行政部协助各部门作好员工加班管理工作,不定期检查加班管理制度在各部门的执行情况,对加班异常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部门经理负责对所管部门及基层单位加班的人员、频次、时间安排进行建议,行政部和总经理进行审批。

  (三)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四)原则

  1、效率至上原则。各部门须有计划的组织生产经营、开展各项工作,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时利用率,对加班加点从严控制。

  2、健康第一原则。各部门在安排加班时,必须结合加班人员身体状况,对加班频次、时间长短及与正常上班时间的间隔做出合理安排,保证员工的身体健康。

  3、调休优先原则。员工加班后,应优先安排调休,确因工作需要无法调休的,再以加班计算。

  二、文件内容

  (一)加班认定

  1、各部门只有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时,才能允许员工加班:

  ⑴在正常休息时间和节假日内工作不能间断,须连续生产、运输或作业的;

  ⑵须利用休息时间和节假日停产时间进行基地苗木养护,设备检修保养、工程施工的;

  ⑶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胁生命财产安全或有可能造成较大负面影响,需要紧急处理的;

  ⑷为完成公司下达的紧急任务的。

  2、值班不属于加班,对被安排值班的员工,发放值班补贴。(值班是指公司为临时负责接听、协调、看门、防火、防盗或为处理突发事件、紧急公务处理等原因,安排有关人员在夜间、公休日、法定休假日等非工作时间内进行的值班,它一般不直接完成生产任务。)

  (1)员工在值班期间,公司给予值班补助和餐补,具体标准由公司根据情况确定。

  (2)员工在值班时处理工作的,不认定为加班。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认定为加班:

  ⑴由于正常工作任务未按要求及时完成而需延长工作时间或利用公休日、节假日完成的;

  ⑵内勤人员(含销售部、行政部等)在正常工作日因接待公司客户延时工作的;

  ⑶延长工作时间处理日常工作1小时以内的;

  ⑷开会、培训、应酬、出差的;

  ⑸倒班。

  (二)加班审批程序

  1、要求员工加班前,首先须征得员工本人同意。如员工自愿提出加班,应经上级主管部门经理同意后才可执行。

  2、加班前填报《加班申请表》(见附件),写明加班时间、地点、事由,由部门经理签署审核意见。

  3、规律性加班的部门如生产部、研发部、基地等,加班员工同样要履行加班申请手续,但可以集中填写签字。

  (三)加班免除与时限控制

  1、公司所有员工按公司规定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十一)继续工作均算加班或倒休。

  2、下列行为不享受加班补贴:

  ⑴核对发现没有加班记录或与加班记录不一致的行为;(无论是工作日、公休日或是节假日加班,员工均需如实记录上下班时间。行政部核算加班工资时,需将员工的加班记录与实际加班情况统计核对)。

  ⑵不办加班审批手续和未经批准擅自加班的行为;

  3、下列人员(除文件内容中第(三)1款外)原则上不享受加班补贴:

  (1)因工作性质特殊,实行综合工时或不定时工作制的销售、策划、工程部门员工;司机、食堂、保洁等后勤类员工;和其他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员工;

  (2)实行计件工资或业绩提成工资的人员;

  (3)学徒、试用、实习等待岗人员;

  (4)受留用察看处分人员。

  4、加班时限控制(文件内容中第(一)3款不受加班时限限制)

  ⑴不安排女员工在怀孕期或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期间加班;

  ⑵员工加班工作日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特殊情况每日不超过3小时;

  ⑶员工每个月加班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

  (四)加班调休与补贴支付

  1、加班调休

  ⑴员工加班后各部门首先安排调休,员工也可要求优先给予同等时间的调休,所在部门经理须尽量在适当时间安排员工调休。

  ⑵员工在不影响工作进度的前提下可以要求将加班时间累积到一起调休,但调休时间最长原则上不得超过5天(含5天)。具体调休时间由员工所在部门经理安排。

  2、加班补贴

  ⑴确因工作任务繁忙不能调休的或经批准审批同意,按加班记录给予相应的加班补贴。

  ⑵为保障员工合法休息权利,公司不提倡法定节假日安排加班。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安排加班的,可优先按倒休计算。

  ⑶除法定休假节日以外的其他加班,按照调休优先的原则,根据工作安排和个人申请,需要在以后的月份安排调休的,可将本月需要调休的加班单独记录,以备调休时查用;调休时限为当年休完,连续调休天数不得高于5天(含5天);因工作需要暂未计算加班补贴的加班,在半年内不能安排调休的,在确定不能进行调休的当月,将未能调休的.加班按规定支付加班补贴。

  (五)罚则

  1、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无特殊理由推诿者,按旷工情节论处。

  2、加班期间消极怠工,在指定加班时间内未完成交付的应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补偿,并视情节轻重惩处。

  3、为获取加班补偿,采用不正当手段(如“正常工作时间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虚增工作任务”等)取得加班机会进行加班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加班补偿,处以500元以上罚款,直至辞退。

  4、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现虚报加班的,按照200%的加班补贴扣罚,其中50%由审批领导承担,50%由申请加班的人员承担,并根据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进行处分。

  5、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现本属正常工作时间完成的工作任务却安排加班的,按照200%的加班补贴扣罚,其中50%由审批领导承担,50%由申请加班的人员承担。

  6、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现加班人员、频次、时间安排不合理,公司责令有关部门限期改正,并对主要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

  三、附则

  (一)本制度由行政部负责解释、修订;

  (二)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同内容规定自行废止;如有与公司其它规定相抵触的,则以本制度为准;

  (三)本制度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修改亦同。

  四、附件

  《加班申请单》[page]

  加班申请单

申请人:



部门:



职务:



编号:



加班时间



加班类别



年 月 日 时 ---- 年 月 日 时



共计: 天 小时



□法定节假日 □公休日 □延时加班



加班原因:



部门经理



审 批



( )准 □补贴 □调休



( )不准 签字:



加班完成成果:



部门经理确认:



行政部经理签字:



总经理签字:



人事审核及处理:



签字:



  备注:1此申请单为员工加班前进行填写及审批。

  2加班后请将此表交部门经理签字后送到人力行政部。

  3人力行政部依此表核算员工加班补贴或调休天数。

  4此表最终为行政部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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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管理制度10

  一、目的:为提高效率,兼顾公平,对员工正常工作外劳动进行合理补偿,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 职责

  1、公司各部门负责本部门人员的加班管理,对本部门的合理加班进行基础审批和原始统计;同时承担控制本部门加班时间总量的责任。

  2、人事总务部协助各部门作好员工加班管理工作,不定期检查公司加班管理制度范文在各部门的执行情况,对加班异常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人事总务部负责按照《加班申请表》核实加班时间及按规定标准计发加班工资。

  三、适用范围:本公司全体正式员工。

  四、管理原则

  1、效率至上原则。各部门须有计划的组织生产,完成各项生产、工作任务,努力提高生产、工作效率和工时利用率,对加班从严控制。

  2、调休优先原则。员工加班后,应优先安排调休,确因工作需要无法调休的,方可计算加班工资。

  3、总量控制原则。对各部门加班时间参照生产完成量的历史数据进行总额控制。

  五、加班种类

  1、工作日加班:即在工作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时间工作,包括遇紧急事件需要在非工作时间到工作现场进行处理的情况。

  2、双休日加班:即安排在每周六、日工作。

  3、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即安排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工作。

  六、加班界定:下列情况及人员不予计算加班

  1、参加公共娱乐、社会活动及招待用餐的;

  2、事业部长、职能部门部长以上的人员的不予计算加班;

  3、出差、培训学习、参加会议延长时间的;

  4、部室人员(包括司机等)工作日延长时间不算加班;双休日加班的超过8小时按一个加班计算,不足8小时的按实际加班时间计算。

  5、弥补计件、考核定额未完成工作量的工作时间;

  6、因人为原因造成质量事故、设备事故等而返工或追补完成生产任务所用的工作时间,造成事故责任人不予计算加班;

  7、由于个人工作失误而导致的其它用于追加完成生产任务所用的工作时间,责任人不予计算加班;

  8、公司日常安排值班的人员;

  9、不办加班审批手续和未经批准擅自加班的;

  10、因工作性质特殊,实行综合工时或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或销售员工按业绩提成的;

  11、其它事件经副总以上人员界定不给予加班的。

   七、加班审批程序

  1、员工加班前须填报《加班申请表》(见附件),写明加班时间、地点、事由,由部门长批准,主管副总审核。原则上各部门申请的加班申请单需在实际加班的前一工作日下午16:00前。

  2、遇紧急情况的,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可先实施加班,但在加班后下一个工作日内补填《加班申请表》。

  3、无论是工作日、公休日或是节假日加班,员工均需如实打卡(上、下班),记录加班时间。人事总务部核算加班工资时,需将员工的`加班打卡记录与实际加班情况统计核对,核对发现没有加班打卡记录或与加班打卡记录不一致的行为时不予计算加班时间。

  八、加班工资支付与加班调休

  1、员工工作所产生的加班时间,所在部门应优先在适当时间安排员工调休,具体调休时间由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以不影响生产工作为前提安排。

  2、员工超期假日可累计计算,优先用于与加班相抵。

  3、加班工资与月工资一并发放。

  九、考核

  1、加班期间消极怠工,在指定加班时间内未完成交付的应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补偿。

  2、为获取加班补偿,采用不正当手段(如正常工作时间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虚增工作任务等)取得加班机会进行加班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加班补偿,对部门长罚款200元,申请加班的责任人200元,并根据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进行行政、绩效、工资降级等处分。

  3、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现虚报加班的,除不予加班外补偿,对部门长罚款200元,申请加班的责任人200元,并根据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进行行政、绩效、工资降级等处分。

  4、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现本属正常工作时间完成的工作任务却安排加班的,对部门长罚款200元,申请加班的责任人200元,并根据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进行行政、绩效、工资降级等处分。

  5、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参照生产定额和岗位定员,发现工作效率低下,严重超工时用工的除按绩效考核细则考核外对责任人一次罚款200元,事业部长一次罚款200元。

  6、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现加班人员、频次、时间安排不合理,除责令限期改正外,对主要责任人予以绩效惩戒,行政通报批评。

  十、附则

  1、本制度由人事总务部负责解释、修订。

  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其它制度如与本规定相抵触以本制度为准。 附件一《加班申请表》

加班管理制度11

  第一条 目的:

  为明确加班审批程序及有关费用的计算,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

  适用于 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 责任:

  各部门主管、经理。

  第四条 程序内容:

  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但对于因工作需要的加班,公司支付相应(工作日)加班补贴或者(假日)加班费。

  第五条 加班申请及记录

  1. 工作日加班者,员工需在实际加班的前一天下午六点钟前,把经过批准加班申请交到总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给当地办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负责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2. 周末加班者, 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星期五的下午六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总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给当地办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负责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3. 假日加班者, 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的下午六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总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给当地办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负责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4. 严格执行:为了更好地培养大家做计划的好习惯,公司将强制执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请的做法,因此,如果不能在规定时间交出加班申请的员工,其实际加班时间将视为无效。

  5. 加班时数:周末和假日的加班申请表上需要注明预计需要工作的小时数,实际加班时数与计划不能相差太远,部门主管和领导需要对加班时间进行监控和评估。

  6. 紧急任务: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计划加班者(包括分公司员工), 相关部门主管或经理要加以额外的说明。

  7. 领导出差: 如果员工提出申请时,需要签名的领导适逢外出,员工首先要在按照规定时间把未曾签名的加班申请表交到相应的人事管理部门,同时相关领导把批准意见email致相应的人事管理人员,总部为_____, 分公司为各地办公室主任或考勤管理人员。

  8. 加班打卡: 无论是工作日、周末或是假日加班,员工均应如实打卡,记录加班时间。

  第六条 加班工资计算

  1. 经理级以上管理人员(包括制作人)不享受加班补贴以及加班费。

  2. 工作日工作到晚上8点以后(即加班2小时以后),付给其本人50元加班补贴;周六、日加班付给其本人全部工资的200%;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付给其本人全部工资的300%。

  3. 加班补贴以及加班工资结算发放每月一次,由人事核实后月底随工资由财务一起发放。

加班管理制度12

  一、总则

  为规范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劳动法》及相关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非提成人员及非提成工作的工作人员。

  二、加班的含义及原则

  (一)含义:加班系指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事项,必须继续工作者,称为加班。

  (二)原则:

  1、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原则上不提倡加班,如因处理工作时间内未完成的本职工作或本人工作疏忽而未完成的工作,不计加班。

  2、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的时限,保证员工的休息时间。

  3、加班时间以0、5小时为单位计算,累计4小时为0、5个工作日,累计8小时为1个工作日,

  并以此作为计算加班补贴和调休的依据。(加班时间累计或累计后的零头按四舍五入)

  4、因公司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加班的.,公司所有员工必须服从命令。

  5、加班部门如需其它部门配合或提供相关资料,应于工作时间内提前通知相关部门以便安排配合工作。

  三、加班申请及记录

  1、工作日加班:

  需在实际加班当日下班前填写《加班申请单》,经所在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计加班。

  2、双休日加班:

  员工需在星期五下午下班前如实填写《加班申请单》,经所在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计加班。

  3、节假日加班:

  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下班前填写《加班申请单》,经所在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计加班。

  4、公司统一安排加班者:

  不需另外填写《加班申请单》,由行政部统一汇总。

  为了更好地培养员工做计划的习惯,公司将强制执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请的做法,因此,如果不能在规定时间提前递交加班申请的员工,原则上其实际加班时间将视为无效。

  5、紧急任务:

  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计划加班者,员工需在加班后实际上班的第一个工作日内补办手续,相关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要在加班申请单上加以说明。

  6、领导出差或公出:

  如果员工提出申请时,需要审批的领导适逢外出,员工首先要通过电话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征得领导的同意,并按照规定把未审批的《加班申请单》待领导回来时补签。

  7、加班打卡:

  无论是工作日、双休日或是节假日加班,员工均应如实打卡,记录加班时间。

  四、以下几种情况不算加班:

  1、因业务不熟练而延长工作时间;

  2、正常工作时间以外阅读技术材料或参加培训;

  3、正常工作时间以内参加培训导致8小时以外工作的;

  4、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参加公司或公司以外的有关部门组织的公共活动的;

  5、员工出差期间不应申报加班;

  6、其他情况。

  五、统计

  行政部在每月末汇总加班统计,并作为安排调休和发放加班补偿的依据。

  六、加班补偿

  1、员工平时零星加班以及周末加班或公司项目的紧迫需要而统一强制性加班,原则上都采取调休的方式进行补休。

  2、安排员工在法定节假日(五一/国庆/元旦/清明/端午/中秋/春节)加班,采取发放加班工资的方式进行补偿。

  3、员工因为自身工作安排需要延迟下班,或工作时间内未完成本职工作而延迟下班,延长的时间不计加班。

  4、由于公司的原因加班后在一年内不能安排员工调休的,公司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发放加班补贴。

  5、周末加班补偿方式有调休和加班补贴两种,当月加班补休或补偿公司根据工作紧张程度首先安排调休,未能安排调休的报公司主管经理审批后发放加班补贴。

  6、调休时间计算:

  ⑴零星加班累计时间按1:1的比例折算调休时间;

  ⑵周末加班按1:1的比例折算调休时间;

  ⑶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按1:3的比例折算调休时间。

  7、加班补贴计算:

  ⑴零星加班按时薪x70%x1、5x共计小时,计算加班津贴(时薪=工资基数/21、75/8);

  ⑵周末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资100%,计算加班津贴;

  ⑶节日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资300%,计算加班津贴;

  8、加班调休原则上一年内必须调休完,一年内未调休完的算作自愿放弃,公司不再给予加班调休。

  9、部门负责人及其以上人员,不计加班工资,只能安排补休。

  10、调休依据调休通知规定执行。

  七、加班罚则

  1、未依本规定提前审批的加班公司一律视为个人自愿行为,不算加班,由此产生的损害后果概由本人承担。

  2、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无特殊理由推诿者,按旷工情节论处,并扣除指定加班时间三倍工资处罚。

  3、在加班期间迟到、早退者,按正常工作时间的迟到、早退情节3倍处罚。

  4、加班期间消极怠工,在指定加班时间内未完成应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补偿,并视情节轻重惩处。

  5、为获取加班补偿,采用不正当手段(如“正常工作时间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虚增工作任务”等)取得加班机会进行加班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公司有权取消加班补偿,并处以500元罚款。

  八、本规定经过公司讨论,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公司行政部门负责制定、修改、废止和解释。

  天津蓝色思维广告策划有限公司

  二零XX年十二月十一日

  附件:《加班申请单》

  加班申请单

  加班申请单

加班管理制度13

  一、总则

  为规范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劳动法》及相关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非提成人员及非提成工作的工作人员。

  二、加班的含义及原则

  (一)

  含义:加班系指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事项,必须继续工作者,称为加班。

  (二)

  原则:

  1.

  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原则上不提倡加班,如因处理工作时间内未完成的本职工作或本人工作疏忽而未完成的工作,不计加班。

  2.

  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的时限,保证员工的休息时间。

  3.

  加班时间以0.5小时为单位计算,累计4小时为0.5个工作日,累计8小时为1个工作日,并以此作为计算加班补贴和调休的依据。(加班时间累计或累计后的零头按四舍五入)

  4.

  因公司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加班的,公司所有员工必须服从命令。

  5.

  加班部门如需其它部门配合或提供相关资料,应于工作时间内提前通知相关部门以便安排配合工作。

  三、加班申请及记录

  1.

  工作日加班:

  需在实际加班当日下班前填写《加班申请单》,经所在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计加班。

  2.

  双休日加班:

  员工需在星期五下午下班前如实填写《加班申请单》,

  经所在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计加班。

  3.

  节假日加班:

  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下班前填写《加班申请单》,

  经所在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计加班。

  4.

  公司统一安排加班者:

  不需另外填写《加班申请单》,由行政部统一汇总。

  为了更好地培养员工做计划的习惯,公司将强制执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请的做法,因此,如果不能在规定时间提前递交加班申请的员工,原则上其实际加班时间将视为无效。

  5.

  紧急任务:

  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计划加班者,

  员工需在加班后实际上班的'第一个工作日内补办手续,相关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要在加班申请单上加以说明。

  6.

  领导出差或公出:

  如果员工提出申请时,需要审批的领导适逢外出,员工首先要通过电话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征得领导的同意,并按照规定把未审批的《加班申请单》待领导回来时补签。

  7.

  加班打卡:

  无论是工作日、双休日或是节假日加班,员工均应如实打卡,记录加班时间。

  四、以下几种情况不算加班:

  1、因业务不熟练而延长工作时间;

  2、正常工作时间以外阅读技术材料或参加培训;

  3、正常工作时间以内参加培训导致8小时以外工作的;

  4、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参加公司或公司以外的有关部门组织的公共活动的;

  5、员工出差期间不应申报加班;

  6、其他情况。

  五、统计

  行政部在每月末汇总加班统计,并作为安排调休和发放加班补偿的依据。

  六、加班补偿

  1.

  员工平时零星加班以及周末加班或公司项目的紧迫需要而统一强制性加班,原则上都采取调休的方式进行补休。

  2.

  安排员工在法定节假日(五一/国庆/元旦/清明/端午/中秋/春节)加班,采取发放加班工资的方式进行补偿。

  3.

  员工因为自身工作安排需要延迟下班,或工作时间内未完成本职工作而延迟下班,延长的时间不计加班。

  4.

  由于公司的原因加班后在一年内不能安排员工调休的,公司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发放加班补贴。

  5.

  周末加班补偿方式有调休和加班补贴两种,当月加班补休或补偿公司根据工作紧张程度首先安排调休,未能安排调休的报公司主管经理审批后发放加班补贴。

  6.

  调休时间计算:

  ⑴零星加班累计时间按1:1的比例折算调休时间;

  ⑵周末加班按1:1的比例折算调休时间;

  ⑶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按1:3的比例折算调休时间。

  7.

  加班补贴计算:

  ⑴零星加班按时薪*70%*1.5*共计小时,计算加班津贴(时薪=工资基数/21.75/8);

  ⑵周末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资100%,计算加班津贴;

  ⑶节日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资300%,计算加班津贴;

  8.

  加班调休原则上一年内必须调休完,一年内未调休完的算作自愿放弃,公司不再给予

  加班调休。

  9.

  部门负责人及其以上人员,不计加班工资,只能安排补休。

  10.调休依据调休通知规定执行。

  七、加班罚则

  1.

  未依本规定提前审批的加班公司一律视为个人自愿行为,不算加班,由此产生的损害后果概由本人承担。

  2.

  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无特殊理由推诿者,按旷工情节论处,并扣除指定加班时间三倍工资处罚。

  3.

  在加班期间迟到、早退者,按正常工作时间的迟到、早退情节3倍处罚。

  4.

  加班期间消极怠工,在指定加班时间内未完成应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补偿,并视情节轻重惩处。

  5.

  为获取加班补偿,采用不正当手段(如“正常工作时间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虚增工作任务”等)取得加班机会进行加班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公司有权取消加班补偿,并处以500元罚款。

  八、本规定经过公司讨论,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公司行政部门负责制定、修改、废止和解释。

  XXXXXXXXXXXXXXXXXXXXXX公司

  二零一八年四月十一日

  附件:《加班申请单》

  加班申请单

  申请人

  部门

  申请时间

  加班时间

  起止时数

  月日时

  月日时

  加班

  内容

  部门主管

  行政部

  备注

  加班类别:□工作日

  □休息日

  □节假日

  □其他

  加班申请单

  申请人

  部门

  申请时间

  加班时间

  起止时数

  月日时

  月日时

  加班

  内容

  部门主管

  行政部

  备注:

  加班类别:□工作日

  □休息日

  □节假日

  □其他

加班管理制度1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公司非提成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加班,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按提成制度结算的销售部员工和厂部的计件员工不适用本规定。

  第二章加班的原则和程序

  第四条加班系指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事项,必须继续工作者,称为加班。加班分为两种:即计划加班和应急加班。正常工作日内因工作繁忙需要在规定时间外继续工作,称为应急加班。周末或国家法定节假日继续工作,称为计划加班。

  第五条因工作性质特殊,司机、售后、经营、投资部工程师在正常工作日延时工作和周末继续工作一律视为正常上班,不算加班;但国家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继续工作算加班。

  第六条内勤人员(含销售部、售后部、经营部、投资部、国际部)在正常工作日因接待公司客户延时工作视为正常上班,不算加班;但周末和国家法定节假日继续工作算加班。

  第七条员工加班应填写《加班申请单》(附表一),经部门主管同意签字后,送交行政部审核备案,由行政部呈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加班。

  第三章加班管理规定

  第八条加班人员应提前向行政部递交《加班申请单》(递交时间:工作日应急加班于当天16:00前;周末加班于加班前最后一个星期五的16:00前,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则于加班前一周。);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提交者,应由加班人员的部门主管电话通知行政部经理,在正常上班后的第一个工作日17:30前补交。

  第九条本公司人员于休假日或工作时间外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如无特殊理由不得推诿。

  第十条加班时间以0.5小时作为起点记时单位。累计4小时为0.5个工作日,累计8小时为1个工作日,累计12小时为1.5个工作日……依此类推。并以此作为计算加班补贴和调休的依据。(加班时间累计或累计后的零头按四舍五入)。

  第十一条已计算加班补贴或调休,奖金中不再作加班系数计算。

  第十二条工作日加班时间最多计4小时/天,周末、国家法定节假日的加班时间最多计8小时/天,且每个月加班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超过者按36小时计。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规定第十二条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员工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其他日常运作,必须及时抢修的;

  第十四条加班调休应在当年使用完毕,未使用完按放弃处理,不累计到下一年度。

  第十五条常驻公司人员的加班起止时间以打卡为准,外派人员的加班起止时间,以个人提交书面说明,部门主管签字确认为准。

  第四章加班补偿标准

  第十六条加班补偿方式有调休和加班补贴两种,一年内累计加班15个工作日(含15个工作日)以下,按调休处理;超过15个工作日,则根据工作紧张程度和员工本人意愿安排调休或发放加班补贴。

  第十七条调休时间计算:

  (一)工作日加班按1:1的.比例折算调休时间;

  (二)周末和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按1:1.5的比例折算调休时间。

  第十八条加班补贴计算:

  (一)工作日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资1.5倍计算加班补贴;

  (二)周末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资2倍计算工资报酬;

  (三)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资的3倍计算工资报酬。

  第五章罚则

  第十九条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无特殊理由推诿者,按旷工情节论处。

  第二十条在加班期间迟到、早退者,按正常工作时间的迟到、早退情节2倍处罚。

  第二十一条加班期间消极怠工,在指定加班时间内未完成交付的应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补偿,并视情节轻重惩处。

  第二十二条为获取加班补偿,采用不正当手段(如“正常工作时间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虚增工作任务”等)取得加班机会进行加班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加班补偿,并处以500元罚款。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规定于二零零五年四月一日发布,自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日起实施,此前公司颁布的相关规定同时废止。本规定由行政部负责解释。

  深圳市xxx有限公司

  二0xx年三月

  加班申请单

  申请部门

  加班人员

  加班日期

  加班时间

  始至止;共小时

  加班原因

  部门主管

  行政部

  总经理

  备注:

加班管理制度15

  为加强对本站园区的安全管理,及时完成国家赋予的监测任务,本站实行夜间值班和节假日部分人员加班制度。除女员工外,所有人员均有值班义务。

  一、办公室提前制订月值班表,并在内网公示;重大节日值班表由办公室负责上报“中心”,并通报xx市xx局;

  二、全体人员按值班表规定的'时日履行值班义务,无正当理由不得推卸值班;

  三、员工如遇特殊情况而与值班时间相冲突时,可自行换班,但事前须向办公室报告。如无法换班,由办公室另行安排;

  四、员工休假、外出学习、因公(私)离沪等期间,不再履行值班义务,由办公室安排其他人员值班;

  五、遇有重要公务活动、紧急监测任务、其它特急事务需要加班时,由部门负责人填报人员加班申请表交办公室,经站领导批准后执行。如事前无法办妥上述手续,须经领导口头同意,可先行执行,事后补办手续。涉及站领导加班,则应告知办公室备案;

  六、办公室月底以值班登记表、人员加班申请表及有关备案为依据,及时对当月值班情况进行统计,按“中心”的规定核定补贴或安排补休;

  七、值班期间,值班人员对监测任务、行政事务、园区安全负责,遇有紧急重大突发事件应及时向站领导汇报,并相机处理;

  八、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值班时间,值班期间不得离开园区,个人移动电话不得关机;

  九、平日值班位置应以办公室为主,遇有监测活动应以机房为主;

  十、值班人员于晚上19:00-20:00期间,应对各类场所(特别是办公室、机房)门窗、用电设备等进行检查;对园区进行巡视,督促安保人员锁好北大门;

  十一、值班人员于晚上23:00-1:00期间应对安保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检查;

  十二、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做好工作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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