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资料网>规章制度>食堂管理制度>《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时间:2022-07-27 14:58:52 食堂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食堂卫生管理制度通用15篇

  在现在社会,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食堂卫生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食堂卫生管理制度通用15篇

食堂卫生管理制度1

  为防止学校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特制订本校卫生管理制度。

  一、原料采购及索证制度

  食堂采购员必须到合法经营单位采购食品,购物要供方提供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及相关食品的书面检测证明、合格证,不采购以下食品: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观性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2)未经检疫部门检查或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3)“三无”产品及假冒伪劣产品

  (4)没有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食品

  (5)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不合格产品

  (6)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二、库房管理制度

  1、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柜、隔墙、高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2、食品存放场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3、用于存放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应分柜存放。

  三、厨房卫生制度及管理制度

  1、厨房必须有“四防一消”设备。

  2、要有相对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加工操作间,食品出售和及用餐场所。

  3、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用餐的卫生与安全。

  4、厨房一天打扫三次以上,确保地面无积水,无垃圾。

  四、餐具用具消毒制度

  1、餐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的餐具。

  2、消毒后的餐具必须符合卫生标准或要求,必须有固定的存放橱柜,并且有明显的标记。

  3、用于原料,半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五、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1、餐厅每天必须彻底打扫三次,确保地面无积水,无垃圾。

  2、每周用“84”消毒液消毒三次。

  3、学生各人用各人的餐具(必须自备餐具)。

  六、食堂工作人员卫生检查制度

  1、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者,不得从事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食堂从业人员及集体餐,分餐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4、食堂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必须做到:

  (1)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

  (2)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将头发置于帽内;

  (3)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4)不得在加工和销售场内吸烟。

  七、食品留样制度

  1、每餐每种食品必须按要求留足100克样品,待冷却后分别盛放在已消毒的餐具中。

  2、留样食品必须保留48小时,时间到后方可倒掉。

  3、做好留样记录,留样时间,品名,便于检查。

  八、卫生突发事件报告制度

  1、学生如有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应立即拨打电话“120”对中毒人员急救,同时向学校报告,学校立即向府城中心学校、市教育局、市防疫站、市公安局报告。

  2、立即封存食堂留样食品及超市当天出售的食品。

  3、组织人员保护现场呕吐食物,协助有关部门查明事故原因,为公安及防疫部门提供第一手资料,控制食物中毒事故的进一步扩大。

  4、中毒学生所在班的班主任将事件的详细情况用书面材料报告给学校,事故责任人将事故的原因及工作改进意见用书面材料向学校作详细说明,学校及时将事故原因及处理结果向府城中心学校、市教育局报告。

食堂卫生管理制度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食品卫生许可证的申请与发放,保障卫生行政部门有效实施食品卫生监督管理,维护正常的食品生产经营秩序,保护消费者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下简称《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并按照规定办理卫生许可证申请手续;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承担食品生产经营的食品卫生责任。

  第三条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遵守本办法,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发放卫生许可证。

  第四条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和新资源食品生产企业生产活动的卫生许可,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发放卫生许可证。

  其他食品生产经营者生产经营活动的卫生许可证由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确定的职责范围发放。

  地方性法规或省级人民政府规章对发放卫生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级别做出明确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五条卫生行政部门发放卫生许可证,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权限、范围、条件与程序,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民原则。

  第六条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卫生许可证信息管理制度,定期公告取得或者注销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名录。

  第七条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发放卫生许可证的监督制度,加强对卫生行政部门内部发放卫生许可证的监督检查。

  第八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不得采取备案、登记、注册等方式重复或者变相重复设置食品卫生许可。

  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卫生许可证发放和管理过程中的违法行为有权进行举报,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核实、处理。

  第十条卫生行政部门实施食品卫生许可所需经费,应当列入本行政机关预算。按照规定可以收费的,应当按照公布的法定项目和收费标准收取,所收缴的费用全部上缴国库。

  第二章卫生许可证申请

  第十一条任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申请卫生许可证的,应当符合相应的食品卫生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具有与其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条件。

  第十二条申请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卫生管理制度、组织和经过专业培训的专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

  (二)具有与食品生产加工相适应的、符合卫生要求的厂房、设施、设备和环境;

  (三)具有在工艺流程和生产加工过程中控制污染的条件和措施;

  (四)具有符合卫生要求的生产用原、辅材料、工具、容器及包装物料;

  (五)具有能对食品进行检测的机构、人员以及必要的仪器设备;

  (六)从业人员经过上岗前培训、健康检查合格;

  (七)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三条申请从事食品经营的,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卫生管理制度、组织和经过专业培训的专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

  (二)具有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符合卫生要求的营业场所、设施、设备和环境;

  (三)具有在食品贮藏、运输和销售过程中控制污染的条件和措施;

  (四)从业人员经过上岗前培训、健康检查合格;

  (五)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四条申请从事餐饮业和食堂经营的,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卫生管理制度、组织和经过专业培训的'专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

  (二)具有符合卫生条件和要求的加工经营场所、清洗、消毒等卫生设施、设备;

  (三)具有在食品采购、贮存、加工制作过程中控制污染的条件和措施;

  (四)从业人员经过上岗前培训、健康检查合格;

  (五)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五条申请卫生许可证所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完整,具体要求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规定。

  第三章卫生许可证发放审查

  第十六条卫生行政部门对食品生产经营者提出的卫生许可证申请,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与程序,对其必须具备的生产经营条件进行量化评分和审查。必要时,可以要求其提供卫生检验检测报告。

  第十七条卫生行政部门对卫生许可证申请的审查应当包括对申请材料的书面审查和现场实地审查。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受理的卫生许可证申请,可以委托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进行现场实地审查。

  第十八条卫生行政部门对食品生产加工者申请卫生许可证的审查内容包括:

  (一)卫生管理制度、组织和经过专业培训的专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设置情况;

  (二)厂房、选址、布局设计、环境卫生状况及设施设备设置运行情况;

  (三)工艺流程和生产过程中的污染控制措施;

  (四)生产用原、辅材料、工具、容器及包装物料卫生状况;

  (五)产品检验设施与能力;

  (六)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情况;

  (七)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九条卫生行政部门对食品经营者申请卫生许可证的审查内容包括:

  (一)卫生管理制度、组织和经过专业培训的专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设置情况;

  (二)贮存、运输和营业场所选址、面积、布局、环境卫生状况及供水、防尘防鼠防虫害、专间等设施设备设置运行情况;

  (三)食品采购、贮藏、运输和销售过程中污染控制措施;

  (四)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情况;

  (五)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条卫生行政部门对餐饮业、食堂经营者申请卫生许可证的审查内容:

  (一)卫生管理制度、组织和经过专业培训的专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设置情况;

  (二)食品加工经营场所的选址、环境、建筑结构、布局、分隔、面积等情况;

  (三)厕所、加工制作专间、更—衣室、库房、供水、通风、采光、防尘防鼠防虫害、废弃物存放、清洗、消毒、餐用具等卫生设施和设备设置情况;

  (四)食品采购、贮存、加工制作及供餐等操作过程中的污染控制措施;

  (五)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情况;

  (六)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一条申请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其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评分应达到总分60%以上。

  第二十二条卫生行政部门对符合发放条件的食品生产经营者颁发食品卫生许可证。不予发证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的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卫生行政部门对未达到卫生许可证发放条件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提出整改意见;对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的整改意见,还应当及时通报教育、建设主管部门,提请有关主管部门督促整改。

食堂卫生管理制度3

  一、人员核查

  (一)食堂启用前,应对所有食堂从业人员休假期间居住史和旅行史等信息进行调查摸排,并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进行管理;

  (二)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包括从事清洁操作区内加工制作、切菜、配菜、烹饪、面点、饮料调配、传菜、餐饮具清洗消毒工作)的从业人员应取得合法有效健康证明;

  (三)每日对食堂所有员工进行健康检查,落实晨检制度,做好记录和建档,患有发热、腹泻、咽部炎症等病症及皮肤有伤口或感染的从业人员不得安排上岗;

  (四)所有在岗食堂员工应配戴口罩上岗,并按要求及时更换口罩,废弃口罩应按相关规定安全处置。食堂员工在制备食物前、餐前便后、接触垃圾或其它与加工食物无关动作后,应按规定清洗手部。

  二、环境卫生

  (一)加工场所应保持整洁:墙壁、天花板、门窗、排水沟、操作台、食品加工用具等设施设备应清洁,不得存在破损或脱落、地面有积水和积垢等可能影响食品加工经营安全的情形;

  (二)保持加工场所的通风换气,确保空气流通、清洁卫生。对人员活动频繁的供餐场所地面、物体表面,每日至少1次预防性消毒处理;

  (三)供餐前应对就餐场所、操作场所、设施设备、周边环境等进行全面有效的清洗、消毒,不同区域的清洁消毒用具要避免混用。厨房用具、餐饮用具要全面清洗消毒并存放于密闭设施内保洁;

  (四)开餐后要加强对食品处理区、就餐区、人员通道、食品货梯等场所的通风、清洁和消毒频次,要避免使用中央空调,定期对空气过滤装置进行清洁消毒。

  (五)每天对食堂餐厅地面、桌面进行消毒。在食堂公共卫生间区域等员工接触的地方,增加洗手液,加大卫生间的清洁和消毒频次。

  三、食材查验

  (一)食堂供餐前,应对库存的食材,特别是节前贮存的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进行彻底清查,对冷藏冷冻设备的运行情况开展检查。发现有超过保质期、未按保存条件贮存或出现霉烂、变质等感官性状异常的食材,要按照有关规定销毁处理;

  (二)要严格落实食品采购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做好台帐记录,确保食品原料来源可溯、途径合法。严禁采购按规定应当检疫未检疫、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严禁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不得使用发芽土豆、新鲜黄某某、野生蘑菇等加工食品。

  四、加工操作

  (一)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做到生熟食品分开存放,食物要烧熟煮透,确保烹饪食品的温度和时间能保证食品安全;

  (二)不得超审批的经营项目制售冷食、生食类食品。具有冷食类制售、生食类制售经营项目的`食堂,疫情防控期间,尽量减少冷食类、生食类食品的加工制作,如需制作应按规定进入专间操作;

  (三)每餐次食品成品应留样,将留样食品按照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专用密闭容器内,在专用冷藏设备中冷藏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的留样量不少于125g,并按规定专人管理,标注标识和做好留样记录。

  五、供餐管理

  (一)各类食堂应科学合理安排就餐形式,尽量避免集体性就餐,可选择盒餐外带、分餐配送等方式,实行分散式、错时式就餐。员工在选餐过程中,建议佩戴口罩,避免唾液带来的细菌污染。

  (二)在选餐前,先要进行手部的'消毒工作,其次在选餐过程中严禁交头接耳进行交谈。

  (三)选餐结束后要将器具放置到稳固的区域,防止器皿掉入和沾染污物等情况。

  (四)食堂洗手区域添加消毒洗手液,客用洗手区域严禁清洗拖布等有污染体的器具。

  六、餐饮具消毒

  (一)餐饮具清洗消毒水池应专用,与食品原料、清洁用具及接触非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容器清洗水池分开;加强洗涤剂、消毒剂规范管理,防止误用;

  (二)清洗消毒后的餐饮具应表面光洁并存放在保洁设施中,不得附着食物残渣等异物,不得有油渍、泡沫、异味;

  (三)保洁设施应清洁、专用、密闭,有明显区分标识;使用敞开式货架存放餐饮具的,应采取防护措施,确保不会被蟑螂、老鼠、灰尘等污染。

食堂卫生管理制度4

  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制度

  1、采购员要认真学习《山东省采购食品索证管理制度》,熟悉并掌握食品原料采购索证要求。

  2、采购食品(包括食品成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和包装材料、食品用工具和设备),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供方索取产品的检验合格证和化验单,同时注意检查核对。合格证明中记载的产品名称、生产日期、批号等必须与产品相符,不得涂改、伪造。

  3、所索取的检验合格证明由采购部门妥善保存,以备查验。

  4、不得采购腐败变质、掺杂掺假、发霉生虫、有毒有害、质量不新鲜的食品及原料,以及无产地、无厂名、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标识不清以及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5、不得采购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给的食品。

  6、采购乳制品、肉制品、水产制品、食物油、调味品、酒类饮料、冷食制品、食品添加剂以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应当索取的其他食品等,均应严格索证;生肉、禽类应索取兽医部门的检疫合格证,进口食品及其原料应具有口岸卫生监督部门出具的检疫合格证书。

  7、验收员在验收食品时,要检查所收购食品有无检验合格证明,并做好记录。

  库房管理制度

  1、主食、副食分库房存放,食品与非食品不能混放,食品仓库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不得存放个人物品和杂物。

  2、仓库内要定期清扫,保持仓库、货架清洁卫生,经常开窗或机械通风设备通风,保持干燥。

  3、做好食品数量、质量合格证明或检疫证明的检查验收工作。、腐烂变质、发霉生虫、有毒有害、掺杂掺假、质量不新鲜的食品,无卫生许可证的生产经营者提供的食品,未索证的食品不得验收入库。

  4、做好食品数量、质量入库登记,做好先进先出,易坏先用。

  5、食品按类别、品种分架,隔墙、离地整齐摆放,散装食品及原料储存容器加盖密封,同时经常检查,防止霉变。

  6、肉类、水产品、禽蛋等易腐食品应分别冷藏储存。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明显标识并有温度显示装置。肉类、水产品分柜存放,生食品、熟食品、半成品分柜存放,杜绝生熟混放。

  7、冷冻设备定期化霜,保持霜薄(不超过1cm)气足。

  8、经常检查食品质量,及时发现和处理变质、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9、做好防鼠、防蝇、防蟑螂工作,安装符合要求的挡鼠板;不得在仓库内抽烟。

  粗加工管理制度

  1、分设肉类、水产类、蔬菜、原料加工洗涤区或池,并要有明显标志。食品原料的加工和存放要在相应场所进行,不得混放和交叉使用。

  2、加工肉类、水产类、蔬菜的操作台、用具和容器、要分开使用,并要有明显标志。盛装海水产品的容器要专用。

  3、各种食品原料不得就地堆放。清洗加工食品原料必须先检查质量,发现腐烂变质、有毒有害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不得加工。

  4、蔬菜类食品原料要按“一择二洗三切”的顺序操作,彻底地清洗干净,做到无泥沙、无杂草、无烂叶。

  5、肉类、水产品类食品原料的加工要在专用加工区或池进行。肉类清洗后无血、毛、污,鱼类清洗后无鳞、鳃、内脏,活禽宰杀放血完全,去净羽毛、内脏。

  6、做到刀不锈、板不霉、整齐有序,保持室内清洁卫生。加工结束及时拖清地面,水池、加工台工具、用具容器清洗干净,定位存放;切菜机、绞肉机等机械设备用后拆开清洗干净。

  7、及时清除垃圾,垃圾桶每日清洗,保持内外清洁卫生。

  8、不得在加工、清洗食品原料的水池内清洗拖布。

  烹调加工管理制度

  1、加工前检查食品原料质量,变质食品不下锅、不蒸煮、不烘烤。

  2、熟制加工的食品要烧熟煮透,其中温度不低于70摄氏度。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内生,加工后的直接入口熟食品要盛放在已经过消毒的容器或餐具内,不得使用未经消毒的.餐具或容器。

  3、烹调后至使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两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摄氏度或低于10摄氏度的条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当在放凉后再冷藏。

  4、隔餐隔夜熟制品必须经充分再热后方可食用。

  5、灶台、抹布要随时清洗,保持清洁。不用抹布揩碗盘,滴在盘边的汤汁用消毒布揩擦。

  6、严格按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废气食用油脂管理规定》要求,收集处理废弃油脂,及时清洗抽油烟机罩。

  7、剩余食品及原料按照熟食、半成品、生食的卫生要求存放,不可混放和交叉叠放。

  8、工作结束后,调料加盖,工具、用具洗刷干净,定位存放;灶上、灶下地面清洗冲刷干净,不留残渣、油污,不留卫生死角,及时清除垃圾。

  面食制作管理制度

  1、加工前要检查各种食品原料,如米、面、黄油、果酱、果料、豆馅以及做馅用的肉、蛋、水产品、蔬菜等,如果发生虫、霉变、有异味、污秽不洁等不符合卫生要求的情况,不能使用。

  2、做馅用的肉、蛋、水产品、蔬菜等原料要按照粗加工卫生制度的要求加工。蔬菜要彻底浸泡清洗,易造成农药残留的蔬菜(如韭菜)浸泡时间应在30分钟以上,然后冲洗干净。

  3、各种工具、用具、容器需按照食品生熟不同分开使用,用后及时清洗,定位存放,菜板、菜墩洗净后立放。

  4、糕点存放在专库或专柜内,做到通风、干燥、防尘、防蝇、防鼠、防毒,含水分较多的带馅糕点存放在冰箱内,做到生熟分开保存。

  5、按规定要求正确使用食品添加剂。

  6、各种食品加工设备,如绞肉机、豆浆机、和面机、馒头机等用后要及时清洗干净,定期消毒。各种用品如盖布、笼布、抹布等要清洗、晾干备用。

  7、加工结束后及时清理面点加工场所,做到地面无污物、残渣,面板清洁;各种容器、用具、刀具等清洗后定位存放。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1、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

  2、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的健康查体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督促“五病”人员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3、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参加一次查体,每年到期前一个月参加健康复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4、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实习工、实习学生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杜绝先上岗后查体的事情发生。

  5、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参加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经营。

  6、定期检查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发现无有效健康证明者,交卫生监督部门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餐具、用具清洗消毒制度

  1、设立独立的餐饮具洗刷消毒室,消毒间内配备消毒、洗刷、保洁设备。

  2、洗刷消毒员必须熟练掌握洗刷消毒程序和消毒方法。严格按照“除残渣→碱水(或餐洗净)→清水冲→热力消毒→保洁”的顺序操作。药物消毒增加一道清水冲工序。

  3、每餐收回的餐饮具、用具,立即清洗消毒,不隔餐隔夜。

  4、清洗餐饮具、用具用的餐洗净、消毒剂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餐具消毒前必须清洗干净,消毒后的餐具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无泡沫、无不溶性附着物,及时将其放入保洁柜密封保存、备用。

  5、盛放消毒餐具的保洁柜要有明显标记,要经常擦洗消毒,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要分开存放。

  6、洗刷餐饮具的水池专用,不得在洗餐饮具的池内清洗食品原料,不得在洗餐饮具的池内冲洗拖布。

  7、洗刷消毒结束,要清理地面、水池卫生,及时清理泔水桶,做到地面、水池清洁卫生,无油渍残渣,泔水桶内外清洁。

  8、定期清扫室内环境、设备,不留卫生死角,保持清洁。

  食品卫生综合检查制度

  1、制定定期或不定期卫生检查计划,将全面检查与抽查、问查相结合,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2、各餐饮部位的卫生管理组织负责本部位的各项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检查一次卫生,检查各岗是否有违法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导改进,并做好卫生检查记录备查。

  3、厨师长及各岗负责人、主管要跟随检查、指导,严格从业人员卫生操作程序,逐步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卫生操作习惯。

  4、单位卫生管理组织及卫生管理员每周1~2次对各餐饮部位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同时检查各部位的自查记录,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正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5、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两次提出仍未改进的,按有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交卫生监督部门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凉菜制作卫生管理制度

  1、凉菜指定专人加工制作,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进出凉菜间,个人生活用品及杂物不得带入凉菜间。

  2、凉菜间工作人员要严格注意个人卫生,在预进间二次更衣,穿戴洁净的衣、帽、口罩和一次性手套,严格洗手、消毒。

  3、凉菜间内温度不得超过25摄氏度。

  4、凉菜间的工具、用具、容器必须专用,用前消毒,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5、供加工凉菜用的蔬菜、水果等食品原料须洗净消毒,未经洗净处理的不得带入凉菜间。

  6、加工熟食卤菜要先检查食品质量,原料不新鲜不加工。熟食卤菜要在另间加工,加工后进凉菜间要改刀配制,剩余的存放在熟食冰箱内。

  7、各种凉菜现配现用,尽量当餐用完,隔餐隔夜的改刀熟食及冷盘凉拌不能再做凉菜供应。

  8、各种凉菜装盘后不可交叉重叠存放,传菜从食品输送窗口进行,禁止服务员直接进入凉菜间端菜。

  9、加工结束后,将剩余食品冷藏,清理室内卫生。

  10、上班前和下班后紫外线灯空气消毒各30分钟。

  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1、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必须在接受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

  2、认真执行培训计划,在卫生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卫生操作技能培训。

  3、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的培训包括负责人、卫生管理人员和食品从业人员,初次培训时间分别不得少于20、50、15课时。

  4、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包括实习工、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5、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离岗学习一周,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6、建立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1、点餐厅、包间要保持整洁,餐具摆台后或顾客就餐时不得清扫地面。餐具摆台超过当次就餐时间尚未使用的要回收保洁。

  2、发现或被顾客告知所提供的食品确有感官性状异常或变质时,餐厅服务人员应当立即撤换该食品,并同时告知有关备餐人员,备餐人员要立即检查被撤换的食品和同类食品,做出相应处理,确保供餐安全卫生。

  3、销售直接入口食品要使用专用工具。专用工具要消毒后使用,定位存放。要做到货款分开,防止污染。

  4、供顾客自取的调味品要符合相应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

  5、必须使用消毒后的餐饮具,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摆台上桌。

  6、及时做好台面调料、牙签、餐巾、茶水等清洁消毒工作。

  7、端菜时手指不接触食品,分餐工具不接触顾客餐具,递小毛巾用夹具,用后及时收回清洗消毒,用过的餐饮具及时撤回,并揩净台面。

  8、工作结束后,做好台面、桌椅及地面的清扫工作,保持整洁卫生。

  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1、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查体和卫生知识培训,取得合格证明方可上岗。

  2、从业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卫生技术要求,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格遵守卫生操作规程。

  3、坚持科学的洗手习惯:操作前、便后以及从事与食品无关的其他活动后应洗手,先用消毒液消毒,后用流动水冲洗。

  4、从业人员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不得在食品加工场所或销售场所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不得穿工作服入厕。

  5、从业人员不得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做其他影响食品卫生的行为,不得直接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勺直接尝味。操作用具用后不得随处乱放。

  6、从业人员要注意个人卫生及形象,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头发梳理整齐置于帽内。

  7、从业人员必须认真执行各项卫生管理制度。

  配餐间卫生管理制度

  1、配餐间工作人员要注意个人卫生,严格洗手消毒,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

  2、认真检查食品质量,发现提供的食品可疑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立即撤换并做出相应处理。

  3、传递食品用专用的食品工具,专用工具消毒后才能使用,定位存放。

  4、配餐前要打开紫外线灯进行紫外线消毒30分钟,然后对配餐台进行消毒。

  5、工作结束后,清理配餐间卫生,要确保配餐台无油渍、污渍、残渍,地面清理卫生,紫外线灯消毒30分钟。

  6、配餐间按专间要求进行管理,要做到“五专”(专用房间、专人制作、专用工具容器、专用冷藏设施、专用洗手设施),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进出。传递食品从能够开合的食品输送窗进行。

食堂卫生管理制度5

  为贯彻《食品卫生法》,按照上级有关精神要求和规定,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组织制度健全:

  1、有卫生管理组织,有专(兼)职卫生专干。

  2、有卫生管理制度并张贴。

  3、有卫生管理资料(包括监督文书、餐具检验报告、从业人员花名册等)

  二、证照齐全有效:

  1、凡每年11月份前所办的卫生许可证必须进行年审贴花方可有效。

  2、一校二点卫生许可证应分户建档办证。

  3、食品、供水、理发人员一年一次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

  4、做到及时签证、人证相符,逐人查对。

  三、“三防”设施齐全:

  1、纱门纱窗齐全,及时维修,保证清洁。

  2、每 15m2 不得超过2只成蝇,不得查出蟑迹、属迹。

  3、制作冷食、食品加工间不得见到苍蝇。

  4、下水通道有防鼠铁栅。

  5、销售直接入口食品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四、店堂容貌卫生:

  1、物品摆放整齐有序,有毒与无毒,食物不得与有毒物混放,有包装与无包装应发类摆放。

  2、地面墙面、门窗无垃圾污油、蛛网等。

  3、所有工具用具和柜格做到目见本色。

  4、配有相适应的'密切加盖垃圾容器,污水排放通畅。

  五、食品卫生:

  1、食物存放做到分类堆码,离地隔墙及“三隔离”,特别是生熟隔离。

  2、严禁使用或销售虫伤鼠咬、霉烂变质、过期失效及“三无”产品,定型包装食品要有厂名、厂址、品名、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3、成批购进的食品及原材料必须符合索证要求。

  4、做到钱货分开,禁止用废旧书报直接包装食品。

  5、不得购进和销售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兽肉及制品。

  六、消毒措施落实:

  1、消毒设施齐全,措施落实,并有标记。

  2、有专人负责,并熟悉消毒业务。

  3、消毒程序合理: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五保洁。

  4、二次供水及蓄水池的清洗、消毒和检验,要有清洗记录,并建有档案。

  七、个人卫生

  1、仪表整洁,工作时穿戴工作服、帽及围裙。

  2、工作时不得留指甲、长发、胡子,不得带首饰和涂工擦脂。

  3、掌握卫生知识:如“三防”、“三无”、“五病”,消毒程序等等。

  4、理发工具、胡刷、毛巾消毒及配有头癣专用工具。

  八、环境卫生:

  1、环境清洁卫生,严禁乱涂、乱画、乱放。

  2、垃圾处理及垃圾果皮箱。

  3、保持教室、寝室、厕所卫生。

  4、公共场所贴有禁烟标志(接待室、会议室)。

  5、做好除“四害”工作。

食堂卫生管理制度6

  一、食堂工作人员卫生管理

  1、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定,应做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不要随地吐痰,坚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2、工作时要穿工作服,严禁上班时吸烟、喝酒。不得应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其他碍食品卫生的行为。

  3、具有有效健康证明持证上岗,并每年体检一次。

  4、未经食堂管理人员允许,不能随意换岗,不得随意增减厨师。

  5、一旦患上传染性疾病(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成渗性皮肤病等)不得从事食堂食品加工和销售工作。

  二、厨房卫生管理

  1、设施布局合理,整洁通风,防鼠设施齐全,原料摆放整齐,生熟分开,标志明显,餐具存放整齐,密闭保存。

  2、菜买回来和未加工完的蔬菜不能直接放置于地上,要放在摊晾架上,使其通风透气,防止霉烂变质。

  3、操作台上的调味品要分类摆放,并及时加盖。

  4、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容器、用具,分开使用,用后必须及时消毒、清洗晾干。

  5、抹布、锅盖、防蝇罩等要坚持清洁,分类使用。

  6、坚持清洁卫生,坚持上下水管畅通,及时清扫地面残留的废弃物等垃圾。

  三、烹食过程卫生管理

  1、严格按照食品卫生要求去操作,防止食物中毒,严格杜绝用腐败变质及其它不贴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及其原料加工食品的.行为。

  2、整个烹食过程必须认真清洗干净并按时、按质供给。

  3、粗加工过程中动物性食品与植物性食品必须分开存放。

  4、加工后的原料、半成品、成品存放,贴合卫生要求,防止交叉污染。

  5、制做凉莱,贴合规范要求。

  6、食物没有烧熟煮透不得食用。隔餐隔夜的熟制品食用前必须充分加热,加热不彻底的严禁食用。

  7、食品调味时要严格按烹调卫生要求进行,切忌用手指直接沾汤品尝,不能用汤勺、锅铲盛汤汁放入口中品尝。

  8、制作好的成品菜要直接用清洁、卫生消过毒的容器盛装,不能用抹布或围裙擦试容器。

  9、成品菜不能直接放在地上,防止异物带入容器对食品造成第二次污染。

  四、餐具卫生管理

  1、消毒设施必须监测合格、贴合要求,并正常运转。

  2、洗干净后的餐具要整理齐备且有规律地摆好。

  3、食堂指定人员负责餐具容器、用具洗涤消毒工作的日常管理,做到消毒经常化。

  五、食堂环境卫生管理

  1、每一天清理,每月三次大扫除,确保厨房环境卫生,做到地面无油污,操作台及灶台无污垢,饭厅地面光洁,饭桌随时坚持桌面干净,剩饭剩菜桶及时清运。

  2、按规定摆放所有设施,在使用方面的基础上,力求整齐美观。

  3、门窗应有防蝇纱窗及门帘,保证完好无损。

  六、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对食堂的食品卫生进行检查

  对存在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

食堂卫生管理制度7

  一、每种食品原料采购时必须查看、备份该产品生产单位的卫生许可证及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二、原料采购时必须仔细确认产品的色、香、味、形等感官性状;采购定型包装食品时,商品标签上应有品名、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

  三、采购人员须及时掌握食品安全信息,不得采购曝光列入“黑名单”的原料。

  四、建立规范详细的原料索证管理台帐,做到记录清晰易查。

  五、五常管理责任小组须每月对采购的索证资料进行核查,核对索证资料是否与采购物品相符,检查报告是否与采购批次相符。

  入库食品验收制度

  一、采购的食品及原料在入库前,库管员应对其索证情况进行审核,并对琦食品卫生质量情况进行感官检查。

  (一)肉类:审核有无兽医检疫合格证明,查验酮体有无兽医检验印章。

  (二)定型包装食品:审核生产经营单位的卫生许可证是否在有限期限和许可范围内,检验合格证明或化验单是否为该批次产品的检验结果,核对包装标识是否按规定标明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批号或者代号、规格、配方或者主要成分、保质期限、食用或使用方法等;表明具有保健功能的食品,是否有卫生部或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签发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标签上是否有保健食品批号和标志;食品添加剂是否有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许可证,标识是否有“食品添加剂”字样;进口食品是否有口岸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机构和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的卫生检验证明,是否有中文标识。

  (三)散装食品,审核加工单位的卫生许可证是否有效,检查标签是否按规定标明食品名称、配料表、生产者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使用方法等。

  (四)农副产品等非定型包装食品及原料,审核供货合同,检查有无腐烂变质、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感观性状异常。

  如有上述问题,不签收,不入库。

  二、认真做好包括进货名称、数量、索证情况、感官检查等项目的验收记录,并妥善保存,以备查考。

  食品储存卫生管理(五常)制度

  一、各类食品原料入库前须详细登记入册,详细记录原料的生产日期及保质期,仔细检查原料入库前的色、香、味、形等感官形状,定型包装的食品须检查标签是否齐全。

  二、物品摆放须严格按仓库总体布局,成品、半成品及食品原料应分区设置,按使用频率分区、分架、分层、存放,与货架标签内容相符。

  三、各类食品存放与规定区域,不得超过划线,严格按标签名称整齐规范摆放,存取物品以左进、右出为序。领取物品应在30秒内找到。

  四、食品进出仓库做到先进先出,定期检查清仓,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长虫,及时将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清理出库。

  五、保存仓库整体卫生的整洁,每周对仓库的卫生进行彻底打扫。

  食品粗加工卫生管理(五常)制度

  一、预加工原料按标签指定位置、定量整齐存放。

  二、粗加工人员须对预加工原料进行质量检查,过期、变质、腐烂等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原料不得加工。

  三、清洗池按水产、肉类、蔬菜类标识分池清洗,保证水池上、下水道通畅,粗加工产生的废弃物及时清理到水池旁的带盖密闭垃圾桶内。

  四、原料清洗后按容器类别存放、沥水,定置摆放整齐。

  五、清洗人员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六、责任人员确保卫生设施正常运转,室内无虫害。

  七、各类粗加工工用具按规定位置存放,标识清楚。

  八、每天下班前五分钟五常检查,工用具归位,设施完好,卫生整洁。

  九、每周对工作场所进行全面的大清扫,包括地面、墙壁、天花板、台面、货架等每一个角落。

  切配菜卫生管理(五常)制度

  一、切配人员须对切配原料进行质量检查,过期、变质、腐烂等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原料不得加工。

  二、工用具做到刀不锈,砧板不霉,加工台面、抹布干净,按标识功能使用,并存放于标识位置。

  三、切配好原料按水产类、肉类和蔬菜类容器功能存放,摆放整齐

  四、冰箱由专人管理、定期化霜,按物品标示的位置存放。

  五、切配人员穿戴整洁工作衣帽上岗,如有发热、创伤性损伤等有碍食品卫生的及时休息。

  六、切配操作产生的`废弃物须及时清理,存放于带盖封闭垃圾桶。

  七、每天下班前5分钟进行五常检查,做到物品归类,卫生整洁。

  八、每周对工作场所进行全面的大清扫,包括地面、墙壁、天花板、台面、货架等每一个角落。

  烹饪卫生管理(五常)制度

  一、厨师须对预加工材料进行质量检查,过期、变质、腐烂等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原料不得加工。

  二、食品确保烧熟煮透,防止里生外熟,熟食品放在经过消毒的清洁容器内,容器须与半成品、原料容器有明显区分标识。

  三、厨师不得用炒菜勺子直接品尝菜肴。

  四、烹饪间内抹布须专用并保持清洁。

  五、工作结束后调料加盖,调料瓶、炊具、用具、灶上灶下台面清洗整理干净,并将各类物品按标识位置存放。

  六、烹饪产生的废弃物及时清理,存放于密闭垃圾桶内。

  七、每天下班前5分钟进行五常检查,做到物品归类,卫生整洁。

  八、每周工作场所进行全面的大清扫,包括地面,墙壁、天花板、台面、货架等每一个角落、地面保持干燥、干净整洁。

  面点制作卫生管理制度

  一、加工前要对待加工使用的食品原料质量感官检查,发现生虫、霉变、有异味、污秽不洁等不符合卫生要求的情况、不能加工。

  二、做馅用的肉、蛋、水产品、蔬菜等原料要按照粗加工卫生制度的要求加工,蔬菜要彻底浸泡清洗,易造成农药残留的蔬菜(如韭菜)应浸泡30分钟以上,然后冲洗干净再加工制作。

  三、各种工具、用具、容器生熟分开使用,用后清洗干净,定位存放,各种熟食面点改刀要在专用的熟食板上进行,不得在面案上直接改刀。

  四、当餐未用完的面点,应妥善保存,糕点存放在专用柜内,含水份较多的带馅糕点,要冷藏,注意生熟分开保存。

  五、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应严格按照标识上标注的使用范围、使用量和使用方法使用食品添加剂,禁止超范围、超剂量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完后,由专人专柜保存。

  六、各种食品加工用具、设备如面板、面案、容器、绞肉机、馒头机、豆浆机、和面机、面条机等,用后及时清洗干净,定期消毒,各种用品如盖布、笼布、抹布等要洗净,晒干备用。

  七、加工结束后及时清理面点加工场所,做到地面无污物、残渣,用具、设备清洁,各种容器、用具、刀具等清洗干净后定位存放。

  八、做好防鼠、防蝇、防蟑螂工作。

  售餐间卫生管理(五常)制度

  一、餐间按专间的要求进行管理,要做到“五专”(专用房间,专人制作,专用工具、容器,专用冷藏设备,专用洗手消毒设施),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进出。

  二、配餐间工作人员进入专间前应二次更衣,更换洁净的工作衣帽,并将手洗净、消毒,工作时须戴口罩。

  三、空气消毒装置运转正常,每日工作前后开紫外线灯30分钟对室内空气进行消毒。

  四、盛放食品的容器放置在配餐台上,不得落地存放。配好的食品从传送窗传出。

  五、每天下班前5分钟进行五常检查,做到物品归类,卫生整洁。

  六、工作就结束后,及时清理配餐间卫生,确保配餐台无残渣、汤汁,无油渍、污渍,地面清洁卫生,关闭食品输送窗,打开紫外线灯消毒30分钟。

  食品留样制度

  一、为保证食品卫生安全,预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及时查明食物中毒事故原因,采取有效的救治措施,实行食品留样制度。

  二、留样的采集和保管必须有专人负责,配备经消毒的专用取样工用具和样品存放的专用冷藏箱。

  三、留样的食品样品应采集在操作过程中或加工终止时的样品,不得特殊制作。对于餐饮单位,不同食品品种分别用不同容器盛装留样,防止样品之间污染;留样容器应专用并经消毒确保清洁,样品应密闭保存在留样容器里。对于配餐企业,可以直接在配送好的集体用餐盘(份)中采集,以保证样品的代表性,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00g,最好达到250g。

  四、留样样品,采集完成后应及时存放在5℃左右的冷藏条件下,保存48小时以上,不得冷冻保存。

  五、原则上留样食品应包括所有加工制作的食品成品,并做好留样记录和样品标记,每份样品必须标注品名、加工时间、加工人员、留样时间(XX月XX日XX时)。其它情况则可根据需要可由卫生监督机构或餐饮单位自行决定留样品种。

  六、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应及时提供留样样品,配合卫生监督机构进行调查处理工作,不得有留样样品而不提供或提供不真实的留样样品,影响或干扰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隔顿、隔餐熟食管理制度

  一、蔬菜不宜隔餐、隔顿保存,隔餐、隔顿、隔夜的蔬菜不得再次供应。

  二、荤菜隔餐、隔顿保存时需加盖,放入低于5度的冷藏柜低温保存。

  三、隔餐、隔顿的熟食(荤菜)再次供应时必需回烧,充分加热,中心温度达到80度,烧透。方可再次供应。

  四、外购的熟食回锅烧熟后方可供应。

  五、及时做好回烧记录。

  餐具清洗消毒保洁卫生管理(五常)制度

  一、餐具、炊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必须洗净、消毒,并按标签划线位置存放到洁净的保洁柜内。

  二、餐炊具消毒按标准程序进行,消毒到位安全,每天检查消毒设施是否运转正常。

  三、餐具清洗消毒应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程序进行。

  四、保持保洁柜及消毒设施整洁。

  五、抹布及时清洗、消毒,防止二次污染。

  六、工作结束后工用具、台面清洗整理干净,并将各类物品按标识位置存放。

  七、操作完成后,责任人员应对物品归位、卫生情况进行检查并记录。

  八、每天下班前5分钟进行五常检查,做到物品归类,卫生整洁。

  九、每周对工作场所进行全面的大清扫,包括地面、墙壁、天花板、台面、货架等每一个角落。

  冰箱卫生管理(五常)制度

  一、存放原料、成品和熟食品的冰箱或冰柜以及食品留样冰箱应分开使用,并标明用途及卫生责任人。

  二、冷藏、冷冻库装温度显示装置良好。定期校验,确保冷藏设施正常运转和使用。

  三、定期清洗、除霜、除臭,结霜厚度不超过1cm,冷藏温度保持在0-10℃,冷冻温度保持在-11℃--20℃,做好除霜记录。

  四、冰箱内不得存放未清洗干净的非包装食品,不超量贮存食品。

  五、肉类、水产类分库存放,生食品、熟食品、半成品分柜存放,杜绝生熟混放。开罐食品或成品、半成品应倒入盛器加盖(或保鲜膜)保存。熟制品应当放凉后再冷藏。

  六、自行加工的成品、半成品需要存放时应贴上标签,注明加工日期和保质期限,在规定的时间内使用。

  七、专人负责,落实责任,每日对存放食品进行检查。

  餐饮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为预防传染病的传播和由于食品污染引起的食源性疾病及食物中毒的发生,保证广大消费者和员工的身体健康,根据《食品安全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凡在本单位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所有餐饮工作人员(包括厨师、服务员、洗碗工、采购员、库管员、管理员等)均应遵守本制度。

  三、所有餐饮从业人员在人事部报到后,开始工作前(包括临时工)必须先到指定的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餐饮工作。

  四、餐饮部负责人或食品卫生管理员要及时对在本单位从事餐饮工作人员进行登记造册,按照人事部安排,组织从业人员每年定期到指定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

  五、对凡发现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人员,人事部必须立即通知所在部门予以调离,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并按规定进行治疗。

  六、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应随身佩戴(携带)或交主管部门统一保存,以备检查。

  七、单位食品卫生管理员和部门经理要随时掌握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并对其健康证明进行定期检查。

  八、凡发现未经健康检查上岗工作或患有《食品安全法》中所列疾病者而未及时调离的,将依据本单位奖惩办法对当事人和主管部门领导进行处罚,并依法接受卫生部门的行政处罚。

  餐饮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一、为规范本单位餐饮经营行为,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和服务水平,根据《食品安全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凡在本单位从事餐饮工作的所有人员(包括厨师、服务员、洗碗工、采购员、库管员、餐饮部经理、管理人员等)均应遵守本制度,认真参加卫生知识培训。

  三、所有餐饮从业人员在人事部报到后开始工作的(包括临时工)必须由人事(餐饮)部进行基本的卫生知识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餐饮工作。

  四、餐饮部负责人或食品卫生管理员要及时对在本单位从事餐饮工作人员进行登记造册,按照培训计划安排、组织从业人员分批进行卫生知识培训教育,并进行考核。

  五、卫生知识培训对象包括餐饮部负责人、食品卫生管理员和一般从业人员,初次培训时间应分别不少于20、50、15学时,以后每年复训一次。

  六、卫生知识培训内容包括与从事工作有关的食品卫生法规、标准、卫生知识以及卫生操作要求。

  七、餐饮部负责人或食品卫生管理员要做好参加卫生知识培训的人员考核和课时登记,并对人员卫生知识掌握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

  八、对参加培训并经考试合格的食品卫生管理员和从业人员,由卫生监督机构发给培训合格证明,对未参加培训或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应进行补训和补考,否则不得上岗工作。

  九、凡在本单位检查和卫生监督机构检查(或抽查)中发现卫生知识培训不合格者或无故不参加培训者,将依据本单位奖惩办法对当事人和主管部门领导进行处罚。

  十、建立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地点、培训内容、授课人、考试试卷及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食堂卫生管理制度8

  为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及学校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部署要求,切实做好学校食堂安全供餐的后勤保障工作,确保广大师生员工健康及教育教学有序进行,就疫情防控期间,学校食堂将进一步采取如下防控管理措施: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是当前工作重点之重,食堂膳食保障是关系到此次抗击疫情的有序推进,是防疫工作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全体教职员工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要充分认识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复杂性,迅速开展各项准备工作,充分发挥教职员工主观能动性,形成疫情防控工作合力。在确保防控工作严密进行的同时,确保防疫期间膳食服务保障。

  二、加强培训落实责任

  通过多种途径,对员工进行如何消毒的培训,个人卫生要求的培训、食品加工流程规范的培训等,分工再明确,责任再落实,

  三、坚持进货查验制度

  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做好采购、验收及台账登记工作。不采购无来源或不合要求的食品和食品原料。严禁采购、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以及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严禁宰杀活的畜禽动物,严禁采购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四、严格食品加工操作规程

  粗加工时,蔬菜、禽肉类和水产品等食品原料要分开清理清洗;切配时,荦蔬菜要分案切配;烹饪时,食物要烧熟煮透,食物中心温度要达到70摄氏度以上;食物贮存做到生、熟分开,烹饪好的熟食要及时进配餐间。每种食品原料及成品要分开留样。

  五、严格消毒保洁制度

  餐饮具消毒要按照规范的流程进行,保证消毒效果。每天对食品加工的设备设施、操作场所食堂周边境等进行清洁消毒,保持加工场所和就餐场所空气流通。

  六、加强人员健康管理及个人卫生管理

  做好员工健康摸底调查,内容包含户籍所在地、春节假期去向、是否接触武汉及其他疫区人员、近期身体状况等。工作期间通过晨检等手段做好人员身体健康状况日管理摸排工作,确保到岗人员的身体健康状态良好。员工自觉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正常方可进入工作场所,并做好洗手更衣等事项,若有发热等症状的人员立即上报并隔离。

  除做好常规的个人卫生工作外,要进一步强调戴口罩和勤洗手。人员在制备食物前、加工生食或熟食之后、餐前便后、接触垃圾后、暂时离开返岗前,均要采用七步洗手法清洁手部卫生。配备洗手消毒液等,在显著位置提醒职工勤洗手。

  七、实施分散错时就餐形式

  根据学校实际,师生均采用分散错时就餐形式就餐,避免集中用餐发生交叉感染及集中洗手,解决洗手龙头不足的困难。

食堂卫生管理制度9

  为加强和促进幼儿园食堂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后勤服务质量,确保食堂卫生和食品安全,保障供应更好的满足广大师生的就餐要求,特制定宜生阳光教育机构幼儿园食堂管理制度。

  一、成立领导小组

  幼儿园成立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加强食品卫生的监查,及时查处卫生管理和食品质量管理存在的漏洞,确保幼儿园食品卫生与饮食安全,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1.食品安全卫生领导小组:

  组长:(各园园长)副组长:(各园后勤主管)

  组员:(各园保健医生、园长助理、厨师、厨工)

  2.领导小组采取定期检查和定期抽查的.方式对幼儿园食堂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检查结果将作为考核食堂工作业绩的主要依据。

  3.食品安全卫生检查由副组长和组员组织实施。

  二、落实责任

  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和完善幼儿园内部食品质量和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层层落实,责任到人。

  1.建立健全幼儿园食堂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2.食堂环境卫生做到四定(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

食堂卫生管理制度10

  为了办好食堂,使食堂上等级,防止学校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根据《食品卫生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制定本制度和措施。

  一、食堂设备与环境卫生要求

  1、食堂应当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

  2、食堂的设施设备布局应当合理,要有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加工操作间,食品出售场所及用餐场所。

  3、配备足够的照明、通风、排烟装置和有效的防蝇、防尘、防鼠、污水排放和符合卫生要求的存放废物的设施和设备。

  4、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复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饮具。

  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在餐饮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已消毒、未经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存放,并在餐饮具贮存柜上有明显标记。餐饮具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5、餐饮具所使用的洗涤、消毒剂必须符合卫生标准或要求。洗涤、消毒剂必须在固定的存放场所(橱柜),并有明显的标记。

  6、食堂用餐场所应设置供用餐者洗手、洗餐具的自来水装置。

  二、食堂采购、贮存及加工的卫生要求

  1、严格把好食品的采购关。食堂采购员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索证,应相对固定食品采购场所,以保证其质量。

  禁止采购以下食品: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2)未经兽医卫生体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3)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4)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2、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食品贮存场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应分柜存放。

  3、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4、食堂炊事员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食品,不得加工或使用腐败变质的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其原料。

  5、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熟透,需要熟制加工的大块食品,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加工后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不得向学生出售腐败变质或者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影响学生健康的食物。

  6、食堂不得制售冷荤凉荤菜食品。

  7、食品的烹饪后至出售不得超过2小时。

  8、剩余食品必须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继续出售。

  三、食堂从业人员卫生要求

  1、食堂从业人员、管理人员必须掌握有关食品卫生的基本要求。

  2、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都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凡患有痢疾、伤害、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食堂从业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3、食堂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必须做到:

  (1)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

  (2)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口罩、手套,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3)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4)不得在食品加工厂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四、管理与监督

  1、食堂实行分管校长负责制,并配备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

  2、分管校长负责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3、学校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要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当地卫生防疫部门的卫生监督。

  4、学校食堂要建立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在用餐场所公示,接受用餐者的监督。

  5、学校要对学生加强饮食卫生教育,进行科学引导,劝阻学生不买街头无照(证)商贩出售的盒饭及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

  6、学校要建立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后,应采取下列措施。

  (1)立即停止食堂一切活动,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防疫部门报告;

  (2)协助卫生机构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4)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7、学校必须建立健全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报告制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应及时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防疫部门。

  8、要建立学校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本制度,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生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领导和责任人,以及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后,隐瞒实情不上报的领导和责任人,由教育行政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

食堂卫生管理制度11

  1: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坚守岗位,服从安排,外出请假。

  2:树立服务意识,讲究职业道德。文明服务,态度和蔼,主动热情,礼貌待人,热爱本职,认真负责,做到饭熟菜香,味美可口,饭菜定量,平等待人

  3:爱护公物。食堂的`一切设备,餐具有登记,有账目,不贪小便宜,对放置在公共场所内的任何物件,不得随便搬动或拿做他用。对无故损坏设备,餐具的,要照价赔偿

  4:工作时严禁嬉笑玩打,食堂内严禁吸烟,午餐严禁喝酒。

  5:所有餐具每餐后必须消毒。

  6:熟食间紫外线消毒灯要有人专人管理,每天下班关门前打开。

  7:炊事人员做好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手,剪指甲,勤换、勤洗工作服,工作时要穿戴工作衣帽。炊事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无健康证者,不准在食堂工作。

  8:计划采购,避免过量采购,严禁采购腐烂,变质食物,防止食物中毒。

  9:安排好员工就餐排队问题,缩短排队时间,按时开膳。每天制定一次食谱,早,午,晚餐品种要多式样,提高烹饪技术,改善员工伙食。对因工作需要不能按时就餐和临时客餐,可事前有预约和通知。

  10:做好安全工作,使用炊事械具或用具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严禁随带无关人员进入厨房和保管室,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按规定放置,杜绝意外事故发生,食堂工作人员下班前,要关好门窗,检查各类电源开关,设备等。管理员要经常督促,检查。做好防盗工作。

食堂卫生管理制度12

  一、自觉遵守和执行国家《食品卫生法》,接受食品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

  二、学校集体用餐管理组成员:校医、全体行政、后勤中心成员。

  三、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持证(健康证、培训证、上岗证)上岗;如果患手部感染、咳嗽、痢疾等疾病应及时隔离治疗,痊愈后才能上班;上班时穿干净的工作服、帽、不留长指甲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在分装饭菜或拿取消毒后的.餐具时,要用肥皂洗净和擦干双手。

  四、采购食品及原料,必须按《食品卫生法》的规定向供货商索取该产品生产产家《卫生许可证》、检验合格证及发票。蔬菜、鱼肉等原料要新鲜。定型包装食品标签要符合有关要求,不准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各种有碍人体健康的食品原料。应相对固定食品采购场所,确保原料无毒无害。每日购进食品或原料要详细登记其购进日期、品名、商家、发票。

  五、食品贮存、加工及刀案等工具要做到生熟分开,仓库内各种原料有标签,做到整齐、分类存放、离地离墙。进货要有专人验收检查登记,做到先进先出。

  六、加工蔬菜要反复漂洗,并用开水烫一下,去除菜水,防止农药中毒。食品烹调前要彻底洗净,烹饪时要煮(炒)熟透。要采取有效的方法,严格防止熟食在食用前被污染。

  七、餐具要做到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五保管。

  1、洗:用水洗掉菜渣。

  2、刷:用纯碱水刷洗(最好不用洗洁剂)。

  3、冲:用清水冲干净餐具。

  4、消:保证消毒柜无故障,能达到消毒效果。消毒液为专用餐具消毒液,无毒、有效、使用方法正确。

  5、保管:防止已消毒的餐具被污染。

  八、食堂要做到无蝇、无鼠、无蟑螂及其它有害昆虫。垃圾桶盖严,保证厨房和餐厅清洁、整齐、美观。

  九、要用高度的警惕性防止食物中毒。万一发生食物中毒,要立即向xx区卫生防疫站报告、保留现场、封存可疑食品以便查清原因。

  十、以上制度发到食堂及学校各办公室,请全体就餐人员监督执行。食堂从业人员如果违反以上规定,学校将依据所订合同予以相应的处罚。

食堂卫生管理制度13

  1、原料经检查挑选,发霉、虫蛀、变质原料不用。

  2、制作点心前应做好手、刀、案板、棍棒等清洗消毒工作。

  3、馅芯用多少加工多少,剩余馅芯放入冰箱储存。

  4、鲜蛋应清洗消毒。食品添加剂应按国家有关卫生标准中的规定使用。

  5、工具、用具、容器生熟分开,成品容器专用。

  6、成品放入洁净的食品专用厨柜内,做到防蝇、防鼠、防虫。

  7、工作结束后将刀、案板、和面机(面缸)等洗刷干净。

食堂卫生管理制度14

  一、食堂工作人员个人卫生

  1、进入厨房,必须着装整齐,戴工作帽、穿工作服,坚持衣冠的整洁。

  2、厨房人员必须做到“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

  3、上洗手间后,要用洗手液清洗双手,坚持双手清洁。

  4、在处理食物时,双手必须清洁。

  5、在上班时光内禁止抽烟,在任何时光都不许在工作间内抽烟。

  6、在处理食物过程中,避免对着食物咳嗽和打喷嚏。

  7、如果手有创伤,应贴上防水膏药布贴于患处,并且在处理食物时,戴上一次性手套。

  8、若员工患上腹泻、发烧、或其他容易传染食品的病症,应立即停工治疗。

  二、岗位环境卫生要求

  1、做好厨房六管理,每次工作完成后统一清洁清扫扫,定期进行大扫除。

  2、定人、定岗、定时清扫,经常坚持环境清洁,厨房内做到无苍蝇、无蟑螂等。

  3、厨房地面、地沟、墙角、门窗、房顶,操作台应坚持清洁干燥,无油垢、污渍。

  4、不干净的抹布、碟子或桌子、砧板,禁止用于制作食物的。

  5、不要把纸箱或报纸等杂物放在货架上。

  6、禁止闲杂人员出入操作间。

  三、厨房设备、器皿卫生要求

  1、容器坚持完好,无破损、无油垢,并分类摆放。

  2、案台、刀具、抹布应专岗专用,坚持清洁、无异味,防止交叉污染。

  3、冰箱要坚持整洁,并每两月定期清洁一次。

  4、要确保用具操作情景良好,应时常检查用具的'接触面是否有破损或生锈。

  5、厨房设有水果、凉菜专用的案板及刀具,使用前后需进行消毒,防止交叉污染。

  6、每月定期清洗排烟设备。

  7、每周清洁厨房照明设施一次。

  8、每一天擦拭1.8米以下墙面,每周擦拭1.8米以上墙面一次。

  四、食品卫生安全规定

  1、由原料制成品实行:不购腐烂变质的原料,不收腐烂变质的原料,不用腐烂变质的原料。

  2、大米采购必须采购优质大米,米饭在蒸煮前,蒸柜、大米需清洗干净后,方可蒸煮。

  3、肉类、水产类等要坚持鲜活,瓜果要去皮、洗净。

  4、蒸煮菜要炒熟煮透,油炸、煎食品要坚持营养,不能炸糊。

  5、成品(食物)存放实行“三隔离”:生与熟隔离,成品与制成品隔离,食品与杂物隔离。

  6、售卖过的食品和变质、变味食品不得再次售卖。

  7、所有食材不得混放或放置地上,必须分类、分开存放。

  8、包装食品应开箱、开包检查,标识清楚,贴合食品卫生安全规定。

  9、定期清洗冰箱,冰箱内不许积压时光过久的食品,对于变质变味的食品应及时处理。

  10、坚持环境整洁,采取措施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必要时要对食品存放货架,冰箱等定期消毒。各种餐具、厨具和盛放食品和容器,必须清洗干净,并定期消毒。

  11、注意饮食操作卫生,严禁在工作时吸烟。砧板、灶台应随时坚持卫生清洁冷拼在原料切配时应戴口罩,一次性手套。抹布应经常搓洗,不能一布多用,以免交叉污染。工作人员应定期检查身体,贴合健康要求。

  五、餐厅卫生要求

  1、各类餐具清洗,做到“一刮、二涮、三洗、四冲、五消毒”。

  2、员工用餐后,应对餐厅清洁清扫,地面无垃圾杂物,无积水,清洁干燥。

  3、员工用餐后,及时清洁桌面、台凳,餐前、餐后要保时清洁、干净。

  4、餐厅门窗、墙壁、风扇、灯管等设施,要定期清洁,无油垢、污渍。

  5、餐厅区域内,每周坚持两次大扫除,清洗台面、地面,做到餐厅内无蝇、蚊、蟑螂等。

  6、员工餐具要有专人负责回收,剩饭剩菜要及时清走,保证餐厅无异味、无污渍。

食堂卫生管理制度15

  学校饮食直接关系到师生的健康和安全,因此受到各级领导和社会的关注。为加强食堂卫生安全管理,确保师生员工身体健康,特制定食堂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一、食品采购

  1、严格把好食品采购关,用量较多物品必须索要经营单位凭证。

  2、禁止采购腐烂变质食品及不符和卫生标准食品。

  二、食品储存

  1、肉类食品必须放入冰箱或冰柜储存。

  2、蔬菜必须上架码放,不得混放。

  3、半成品、成品和熟食品分柜存放。

  三、食品加工

  1、米淘净,菜洗净,方可加工。

  2、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熟透。

  3、不准制售冷荤凉菜。

  四、食品出售

  1、不得向师生出售剩饭菜。

  2、不得向师生出售冷菜饭。

  五、从业人员卫生要求

  1、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持证上岗。

  2、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

  3、不得养长指甲、涂指甲油、带戒指加工食品。

  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吸烟。

  六、厨房、餐厅卫生管理

  1、餐具定期消毒,并做好记录。

  2、卫生区域实行包干到人,并与个人的`效益工资挂钩。

  3、餐具必须做到生熟分开,并有明显标志。

  4、面案、菜案用毕要用搌布遮盖。

【食堂卫生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食堂卫生管理制度06-22

【精】食堂卫生管理制度07-09

食堂卫生管理制度【推荐】07-09

【推荐】食堂卫生管理制度07-10

【热】食堂卫生管理制度07-11

食堂卫生管理制度【热】07-12

食堂卫生管理制度【荐】07-08

食堂卫生管理制度【热门】07-31

【荐】食堂卫生管理制度07-31

食堂卫生管理制度【精】0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