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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转租合同

时间:2022-09-03 17:42:32 合同书 我要投稿

房屋转租合同精选15篇

  随着时间的推移,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房屋转租合同,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房屋转租合同精选15篇

房屋转租合同1

  转出租方: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转租方: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当事人就房屋一部转租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转租人经得出租人的同意,就承租的坐落_________市_________地号(门牌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_________号)二层楼房、其楼上全部_________转租与承租人为居住使用而承租人依约承租。

  第二条

  转租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计__________年。

  第三条

  租金:1.每月租金人民币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日以前缴纳。2.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_元,于转租期满交还房屋时无息返还。

  第四条

  使用转租物的限制:

  1.本转租房屋系供居住之用。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转租房屋全部或一部分转租、出借、顶让,或以其他变相方法由他人使用转租房屋。

  3.乙方于转租期满应即将转租房屋迁让交还,不得向甲方请求迁移费或任何费用。

  4.转租房屋不得供非法使用,或存放危险物品影响公共安全。

  5.转租房屋有改装设施的'必要,乙方取得甲方的同意后得自行装设,但不得损害原有建筑,乙方于交还转租房屋时并应负责回复原状。

  第五条

  危险负担:乙方应以善良管理人的方式使用转租房屋,除因天灾地变等不可抗拒的情形外,因乙方的过失致转租房屋损毁,应负损害赔偿之责。转租房屋因自然的损坏有修缮必要时,由甲方负责修理。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约定方法使用转租房屋,或拖欠租金达两期以上,经甲方催告限期缴纳仍不支付时,不待转租期限届满,甲方得终止租约。

  2.乙方于终止租约或转租期满不交还房屋,自终止租约或转租期满之翌日起,乙方应支付按房租1倍计算违约金。

  第七条

  其他特约事项

  1.转租房屋的税费由甲方负担,乙方水电费自行负担。

  2.乙方迁出时,如遗留家具杂物不搬的,视为放弃,可由甲方处理。

  3.乙方如觅有保证人,应与保证人负连带保证责任。

  4.本合同转租期限未满,一方拟终止租约时,须得对方的同意。

  第八条

  原出租人对于转租人将租赁房屋一部转租与承租人的应予以同意。

  本合同一式四份,当事人及连带保证人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转租合同2

  甲方〈转租人〉:谭__

  乙方〈租用人〉:曹__

  本协议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在甲乙双方平等自愿的前提下签订,经双方签字即产生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现就租赁具体事项约定如下:

  一、本协议具体位置为株洲市__商业步行街区域__098、__099号商位,建筑面积为__00.40平方米。

  二、转让后店铺现有的装修、装饰及其他所有设备全部归乙方所有,租赁期满后房屋装修、营业设备等归乙方。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三、本协议有效期为X年,即20__年__0月__日起至20__年9月30日。

  四、铺面转让金为X元整,分两期支付:20__年8月__7日支付X元整,20__年2月__日前支付X元整。转让金X元包括了乙方向甲方交纳房租保证金X元。

  五、铺面年租金为:第一、二年X元整,第三、四、五年X元整。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建行账号为:,户名为谭X),每年__0月__日前支付次年租金。

  六、本协议签订后,店租不得浮动,否则算甲方违约。转让后,由于房东原因导致乙方无法继续经营的',甲方应赔偿乙方所有损失。

  七、协议到期后,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与房东签订续租合同。 甲方不得私自与房东签订续租合同,否则算违约。

  八、任何乙方不得私自违约,违约的一方需支付另一方违约金20__0元整。

  九、甲乙双方提供的信息及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算欺诈对方,被欺诈方的一切损失由欺诈方赔偿。

  十、协议生效后若发生纠纷,诉至法院,胜诉方因诉讼而损失的一切可计算的费用由败诉方支付。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协议经甲乙双方及公证人签字后生效。

  签字 甲方:

  乙方:

  公证人:

  签订日期:

房屋转租合同3

  转租人xxxxx(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xxxxx(以下简称乙方)

  当事人就房屋一部转租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转租人经得出租人的同意,就承租的坐落xxx市xxx地号(门牌)市区路xxx号)层楼房、其楼上全部xxx平方米转租与承租人为居住使用。

  第二条 转租期限

  20xx年xx月xx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止,计xxx年。

  第三条 租金

  1.每月租金人民币xxx元,每月xxx日以前缴纳。

  2.保证金人民币xxx元,于转租期满交还房屋时无息返还。

  第四条 使用转租物的限制

  1.本转租房屋系供居住之用。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转租房屋全部或一部分转租、出借、顶让,或以其他变相方法由他人使用转租房屋。

  3.乙方于转租期满应即将转租房屋迁让交还,不得向甲方请求迁移费或任何费用。

  4.转租房屋不得供非法使用;或存放危险物品影响公共安全。

  5.转租房屋有改装设施的'必要,乙方取得甲方的同意后得自行装设,但不得损害原有建筑,乙方于交还转租房屋时并应负责回复原状。

  第五条 危险负担

  乙方应以善良管理人的方式使用转租房屋,除因天灾地变等不可抗拒的情形外,因乙方的过失致转租房屋损毁,应负损害赔偿之责。转租房屋因自然的损坏有修缮必要时,由甲方负责修理。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约定方法使用转租房屋,或拖欠租金达两期以上,经甲方催告限期缴纳仍不支付时,不待转租期限届满,甲方得终止租约。

  2.乙方于终止租约或转租期满不交还房屋,自终止租约或转租期满之翌日起,乙方应支付按房租1倍计算违约金。

  第七条 其他特约事项

  1.转租房屋的税费由甲方负责,乙方水电费自行负担。

  2.乙方迁出时,如遗留家具杂物不搬的,视为丢弃,可由甲方处理。

  3.乙方如觅有保证人,应与保证人负连带保证责任。

  4.本合同转租期限未满,一方拟终止租约时,须得对方的同意。

  第八条 出租人对于转租人将租赁房屋一部转租与承租人的应予以同意。

  本合同一式四份,当事人及连带保证人各执一份为凭。

  转租人(甲方):xxxxx

  承租人(乙方):xxxxx

  连带保证人:xxxxxx

  20xx年xx月xx日

房屋转租合同4

  转租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当事人就房屋一部转租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转租人经得出租人的同意,就承租地址为__北京____市__转租与承租人为居住使用。

  第二条 转租期限

  ______年_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_月____日止,计_____年。

  第三条 租金

  1.每月租金人民币_____元,每月____日以前缴纳(直接交于房东)。

  2.保证金人民币____元,于转租期满交还房屋时无息返还。

  第四条 使用转租物的限制

  1.本转租房屋系供居住之用。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转租房屋全部或一部分转租、出借、顶让,或以其他变相方法由他人使用转租房屋。

  3.乙方于转租期满应即将转租房屋迁让交还,不得向甲方请求迁移费或任何费用。

  4.转租房屋不得供非法使用;或存放危险物品影响公共安全。

  5.转租房屋有改装设施的必要,乙方取得甲方的同意后得自行装设,但不得损害原有建筑,乙方于交还转租房屋时并应负责回复原状。

  第五条 危险负担

  乙方应妥善使用转租房屋,除因天灾地变等不可抗拒的情形外,因乙方的过失致转租房屋损毁,应负损害赔偿之责。转租房屋因自然的损坏有修缮必要时,由甲方负责修理。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约定方法使用转租房屋,或拖欠租金达两期以上,经甲方催告限期缴纳仍不支付时,不待转租期限届满,甲方得终止租约。

  2.乙方于终止租约或转租期满不交还房屋,自终止租约或转租期满之翌日起,乙方应支付按房租1倍计算违约金。

  第七条 其他特约事项

  1.转租房屋的税费由甲方负责,乙方水电费自行负担。

  2.乙方迁出时,如遗留家具杂物不搬的,视为丢弃,可由甲方处理。

  3.乙方如觅有保证人,应与保证人负连带保证责任。

  4.本合同转租期限未满,一方拟终止租约时,须得对方的同意。

  第八条 出租人对于转租人将租赁房屋一部转租与承租人的应予以同意。本合同一式四份,当事人及连带保证人各执一份为凭。

  转租人(甲方): 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注意事项

  1.双方当事人的情况

  合同中应写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等个人情况。

  2.住房具体情况住房的具体位置,写明住房的确切位置,如位于某路某号某室;住房面积;住房装修情况,简要说明住房的墙壁、门窗、地板、天花板、厨房和卫生间的装修情况;配备设施和设备,简要列举住房内出租人为承租人准备的家具、家用电器、厨房设备和卫生间设备等;住房的产权及产权人,写明这套住房为何种产权,产权人是谁,出租人与产权人的关系及是否得到产权人的委托出租住房。

  3.住房用途主要说明以下两点:住房是用于承租人自住、承租人一家居住、还是允许承租人或其家庭与其他人合住;住房是仅能用于居住,还是同时可以有其他用途,如办公等。

  4.租赁期限

  由于承租人不希望频繁搬家,而出租人也不希望在短时间内又要寻找新的房客,双方都需要有一段比较稳定的时间,所以需要在合同中约定一个期限。在这个期限内,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出租人不得收回住房,承租人也不得放弃这一住房而租赁别的住房。期限到了之后,承租人将住房退还给出租人。如果承租人要继续租赁这套住房,则要提前通知出租人。经协商,出租人同意后,承租人可继续租赁这套住房。如承租人要搬走,但是没有找到合适的新住处,出租人应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5.房租及支付方式住房租金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确定,在租赁期限内,出租人不得擅自提高房租。租金的付款方式大致有按年付、按半年付、按季付。如果一次付清较长期限的房租,可以和出租人讨价还价,要求给予一些优惠。但从承租人的经济承受能力角度考虑,按月或按季付款造成的经济负担相对较小。

  6.住房修缮责任出租人是住房的产权人或产权人的`委托人,所以修缮住房是出租人的责任。承租人在租赁前应对住房及其内部设施进行认真检查,保证自己今后能够正常使用。如果在正常使用过程中住房或设施损坏,承租人应及时通知出租人请物业管理公司予以维修。但如果是因为承租人使用不当而造成损坏的,由承租人负责维修或赔偿。出租人无力对住房进行修缮的,承租人可与其共同出资维修,承租人负担的维修费用可以抵偿应交的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

  7.住房状况变更承租人应该爱护住房和各种设施,不能擅自拆、改、扩建或增加。在确实需要对住房进行变动时,要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并签订书面协议。

  8.转租的约定有的承租人租房的目的并不是自住,而是想通过转租取得租金收入。由于这种转租行为影响到出租人的利益,所以双方应该在合同中对转租加以规定。如果允许转租,双方可以协商确定一个分享转租收入的比例;如果不允许转租,而承租人擅自转租,出租人则有权终止租赁合同。

  9.违约责任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行为,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办法。例如,如果承租人不按期交纳房租,出租人可以提前终止合同,让其搬离;如果出租人未按约定配备家具等,承租人可以与其协商降低房租等。

  10.租赁合同的变更和终止如果在租赁过程中出租人和承租人认为有必要改变合同的上述各项条款,如租赁期限、租金等,双方可以通过协商对合同进行变更。

房屋转租合同5

  一、本合同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房屋(包括公有房屋)出租后,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将其承租房屋的部分或者全部再出租的行为。

  二、本合同签订前,双方当事人应当按《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及其实施意见的规定,相互交验有关证件,如: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出租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或租赁合同约定可以转租的条款和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等。其中,将承租房屋转租给外来流动人员,转租人应出示公安部门发放的《房屋租赁治安许可证》。

  三、本合同签订后的15日内,应按规定向房屋所在地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办理房屋转租合同登记备案证明。以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利益,不办理登记备案,不得对抗第三人。

  四、凡当事人一方要求登记备案,另一方不予配合的,要求登记备案的一方可持本合同,有效身份证明等有关文件办理登记备案。

  五、本合同文本系市房是资源局和上海市工商局根据《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制定的示范文本。其合同条款均为提示性条款,供转租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用。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后,订立补充条款予以明确。

  六、本合同文本可向房屋所在地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购取。双方当事人使用本合同前应仔细阅读,认真了解各条款内容。如有不明确的,可向各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或房地产交易中心询问。

  七、本合同为示范文本,供当事人参照使用。

  八、本合同的租赁关系由经纪机构代理或居间的,则租赁当事人应当要求经纪机构和经纪人在本合同的最后页签字、盖章。

房屋转租合同6

  甲方(承租人):

  乙方(现租人):

  经过甲、乙双方商议,本着平等、互惠互利、友好的原则,现就有转租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一、租赁场地:平方米。

  二、租赁期:

  三、租金支付方式:

  四、甲方是在原房主(房东租赁人)同意的情况下,自愿转租给乙方的,所以若在乙方入驻房屋时,如果原房主(房东租凭赁人)加以干涉,不允许乙方入驻,乙方有权追究甲方责任,并要求甲方给予赔偿损失,并视情节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

  1、甲方转租给乙方后,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再将转租房、出借、顶让,或以其他变相方法由他人使用转租房屋。而如果租赁期满甲方也不能转租给他人和收回,在条件合理、平等的情况下乙方要续租享有优先权。甲方应该同意乙方的'要求。并按实际情况乙方可以自由选择直接找原房主(房东)或甲方续约。

  2、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乙方因经营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3 、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4、本合同连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过双方签字即具法律效力。

  5、未尽事宜,由双方商议,可另做补充协议。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转租合同7

  转租人XXX(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XXX(以下简称乙方)

  当事人就房屋一部转租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转租人经得出租人的同意,就承租的坐落XXX市XXX地号(门牌XXX市XXX区XXX路XXX号。

  XXX转租与承租人为居住使用而承租人依约承租。

  第二条转租期限:自XX年XX月XX日起,至X年X月XXX日止,计XX年。

  第三条租金

  1.每月租金人民币XXX元,每月XXX日以前缴纳。

  2.保证金人民币XXX元,于转租期满交还房屋时无息返还。

  第四条使用转租物的限制

  1.本转租房屋系供居住之用。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转租房屋全部或一部分转租、出借、顶让,或以其他变相方法由他人使用转租房屋。

  3.乙方于转租期满应即将转租房屋迁让交还,不得向甲方请求迁移费或任何费用。

  4.转租房屋不得供非法使用,或存放危险物品影响公共安全。

  5.转租房屋有改装设施的必要,乙方取得甲方的同意后得自行装设,但不得损害原有建筑,乙方于交还转租房屋时并应负责回复原状。

  第五条危险负担

  乙方应以善良管理人的方式使用转租房屋,除因天灾地变等不可抗拒的情形外,因乙方的过失致转租房屋损毁,应负损害赔偿之责。转租房屋因自然的损坏有修缮必要时,由甲方负责修理。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约定方法使用转租房屋,或拖欠租金达两期以上,经甲方催告限期缴纳仍不支付时,不待转租期限届满,甲方得终止租约。

  2.乙方于终止租约或转租期满不交还房屋,自终止租约或转租期满之翌日起,乙方应支付按房租1倍计算违约金。

  第七条其他特约事项

  1.转租房屋的税费由甲方负担,乙方水电费自行负担。

  2.乙方迁出时,如遗留家具杂物不搬的`,视为放弃,可由甲方处理。

  3.乙方如觅有保证人,应与保证人负连带保证责任。

  4.本合同转租期限未满,一方拟终止租约时,须得对方的同意。

  第八条原出租人对于转租人将租赁房屋一部转租与承租人的应予以同意。本合同一式四份,当事人及连带保证人各执一份为凭。

  转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连带保证人:

房屋转租合同8

  出租人:(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1.房屋位置:________村________园________苑________座________梯________房屋间数:次卧

  2.乙方租用上述房屋用途为居住,如有变更,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3.承租期限为________年________月,出租人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收回。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

  a.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转借的;

  b.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c.乙方拖欠租金达七天的。

  5.如乙方逾期不搬迁,甲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甲方由此所受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乙方享有优先权。

  6.租金

  乙方按本合同第一章所述房屋及第七条所述期限使用上述房产,需向甲方支付租金,总计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拾________万________仟________百________拾________元整(RMB¥_______________)

  7.费用

  乙方在租赁期间,需支付如下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付款时间及方式

  a.付款方式:乙方以__________为一期缴纳租金。

  b.付款时间:乙方应于本合同所规定之起租日前缴纳首期租金共计人民币________拾________万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元整(RMB________元)并以甲方出具的票据为交款凭证。并于每月________号前交纳租金。

  9.乙方应在签定此合同的同时付给甲方RMB________元定金。在双方交接房屋时,上述定金将转为租金。

  10.若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履行其责任,则甲方将扣除全部定金以弥补甲方之损失。

  11.修缮房屋是甲方的义务。甲方对房屋及其设备应认真检查,修缮以保障乙方居住安全和使用。

  12.甲方作为联系人,负责和房东联系。乙方向甲方支付房租,享有房间一卧室的完全独立使用权,以及公共区域的`共同使用权。乙方如果要增加合租人数,必须取得甲方同意,重新订立合同,方可进行。

  13.合租期间,水、电、煤气、物业管理费由甲、乙两方平摊。

  14.合租期间,本着和平、友好相处的原则,双方应共同维护居住环境的卫生、安全。不得随意的干扰对方的私人空间。对方的合理建议,应积极采纳。

  15.朋友来访,应尽量保持安静,以不干扰对方学习、生活为宜。超过________个朋友来访,应提前告知对方。

  16.甲方未按时(未按要求)修缮,因此造成乙方人身受到伤害或财产受损,则负责赔偿。

  17.如因乙方本人或其应负责的其他人的过错造成了该房屋或其内部设施的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至甲方满意的程度。

  18.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影响,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一方可免除责任。

  19.若双方出现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有关部门申诉。

  20.本合同未尽事宜,可作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转租合同9

  房屋转租合同是指房屋承租人将承租的房屋部分或者全部租赁给第三人,由第三人向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房屋转租合同是以房屋租赁合同为基础的,在房屋转租法律关系中,房屋租赁合同的出租人和承租人仍分别称为出租人和承租人,与承租人建立租赁关系的第三人称为次承租人。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对转租的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在现实情况往往比较复杂,而房屋出租人往往不知道房屋被转租,这时转租合同的效力则由出租人的态度决定。如果出租人同意转租,则视为出租人对转租合同的追认,那么转租合同自始有效;如果出租人明确表示不同意转租,则出租人有权解除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出租人解除该合同的,转租合同被撤销,自始无效。

  《最高院关于处理房屋转让合同纠纷案件的具体处理意见》第十六条规定:“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其以承租人未经同意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根据该条规定,出租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房屋存在转租的情况下,六个月内不提出解除合同或认定该合同无效,也视为其对转租合同的效力进行追认,之后再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解除合同或认定合同无效将得不到法院支持,这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承租人和次承租人的权利。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时,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超过部分的约定无效。出租人和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鉴于房屋转租的特殊性,建议广大市民在签订租赁合同时注意:

  第一,事前了解房屋的相关的权属归属情况,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第二,房屋属于转租情形的,应事前征得房屋产权人的同意。

  第三,转租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期限,应该在出租人和承租人的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期限内。

  房屋转租合同范本

  转 租 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转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市房屋租赁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依法承租的房屋转租给乙方使用、收益、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等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转租房屋的情况

  1-1 甲方依法承租的座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有居住/非公有居住)房屋已(书面告知公房出租人/按房屋租赁合同的转租约定/征得房屋出租人书面同意),由甲方将上述承租房屋________(全部/部分)即____号____室(以下简称该房屋)转租给乙方。该房屋的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

  1-2 该房屋的共用或合同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的要求;现有装修、附属设施和设备状况,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三)中予以明确。甲、乙双方同意附件(二)、(三)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和乙方在本合同转租期满向甲方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二、租赁用途

  2-1 甲方已向乙方出示该房屋________(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租用公房赁证)(编号________)。该房屋的用途为________,乙方承诺按________(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租用公房凭证)所载明的用途使用该房屋。

  2-2 乙方保证,在转租期间未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并由甲方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取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核准前,不擅自改变该房屋使用用途。

  三、转租期限及交付日期

  3-1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转租期为____个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甲方保证该转租期限未超出________(租赁合同/前一个转租合同)的租期。

  3-2 转租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在租赁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乙方需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转租期届满前____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转租合同。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4-1 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____币)______元,月租金总计为(____币)______元。(大写:______万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元______角整)

房屋转租合同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依法承租的房屋转租给乙方使用、收益,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等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转租房屋的情况

  1-1 甲方依法承租的座落于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弄(新村)_______号________室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有居住/非公有居住)房屋已(书面告知公房出租人/按房屋租赁合同的转租约定/征得房屋出租人书面同意),由甲方将上述承租房屋__________(全部/部分)即________号________室(以下简称该房屋)转租给乙方。该房屋的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平方米。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

  1-2 该房屋的共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和要求;现有装修、附属设施和设备状况,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三)中予以明确。甲、乙双方同意附件(二)、(三)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和乙方在本合同转租期满向甲方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二、租赁用途

  2-1 甲方已向乙方出示该房屋_____________(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租用公房凭证)(编号_______)。该房屋的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乙方承诺按_______________(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租用公房凭证)所载明的用途使用该房屋。

  2-2 乙方保证,在转租期间未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并由甲方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取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核准前,不擅自改变该房屋使用用途。

  三、转租期限及交付日期

  3-1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转租期为______个月。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甲方保证该转租期限未超出_________________(租赁合同/前一个转租合同)的租期。

  3-2 转租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在租赁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乙方需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转租期届满前_________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转租合同。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4-1 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_____币)___________元,月租金总计为(_____币)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万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元_______角整)。

  该房屋租金____________(年/月)内不变。自第________(年/月)起,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_______(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4-2 乙方应于每月_____日前向甲方交付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需按日租金的______%支付违约金。

  4-3 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

  五、其他费用

  5-1 在房屋转租期间,乙方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讯、设备、物业管理、_________等费用由__________(甲方/乙方)承担。其他有关费用,均由___________(乙方/甲方)承担。

  5-2 乙方负责支付的上述费用,计算或分摊办法、支付方式和时间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6-1 在转租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___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负责承担。

房屋转租合同11

  【案例】:

  被告王某租赁县商业综合公司在县城十字街的门面房一间,租赁期限为20xx年9月26日至20xx年9月25日,每月租金560元,合同明确约定不得私自转让。20xx年4月17日,原告张某看到被告王某贴出的转让通知后,双方经过协商,于4月19日晚上达成协议。约定被告王某将其租赁的十字街门面房使用权,该房内的电脑一台、空调一台全部转让给原告张某,由原告支付被告转让费用20000元,其中包括5个月房租3000元。并对违约责任等作了约定。后原告张某即在该房内营业。与此同时,20xx年4月17日,县商业综合公司在听到王某转租该房的消息后,给其送达了一份通知,称对其私自转让房屋,公司将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并收取违约金。

  原告张某在经营一段时间后,由于各种原因20xx年8月13日起诉到法院。要求确认原被告之间签订的转让协议无效,被告返还转租费20000元,并承担门面房装修费用2335元,庭审中原被告意见分歧较大,调解未果。

  【评析】:

  对于租赁中的转租问题,我国《合同法》仅在第224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对于这一规定,我国采取的是限制主义和区别主义的立法模式,其在一定程度上是对出租人的利益保护。该规定包含两方面的问题,其一,在出租人同意的情况下,存有两种合同关系,即出租人与承租人的合同关系;承租人与次承租人的合同关系。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情况下,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理,出租人可依据与承租人的合同要求乘租人承担损害赔偿损失,而乘租人在承担了损失后,可依据与次乘租人的合同请求次乘租人弥补该损失。其二,在出租人不同意的情况下,出租人负有合同解除权,当然,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理,出租人解除的合同是其与乘租人订立的合同。而对于在此情况下转租合同的效力,《合同法》并未涉及,这不能不说是一种立法上的遗憾。而对于转租合同的效力认定上事关当事人的切身利益。

  在转租合同效力的问题上,很多专家、学者都在论证未取得出租人同意的转租合同在我国《合同法》体系下并非一定是无效的。他们的观点一般有:转租行为是债权的.负担行为,而合同法所规定的“无处分权的处分”是物权行为,因此转租并不属于“无处分权的处分”;转租行为中,承租人只将自己对出租人的权利转让给次承租人,承租人依然依照租赁合同对出租人负担全部的责任,转租行为其实是债权转让行为;《合同法》只是说经出租同意,承租人可以转租,但是并没有明确规定未经出租人同意的转租一定是无效的,且《合同法》只是赋予了出租人解除权,在最高法院颁布的有关房屋租赁合同的司法解释中,该项解除权又被限定在6个月内,可以推出,至少在出租人解除合同之前,转租合同是有效的。但是无论观点如何,此类合同一般都会被认定无效,原因大概有如下两个:首先,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网络上标准租赁合同的广泛存在,越来越多的出租人,在出租合同签订之时就明确约定不可转租;其次,在具体的案件中,出租人一般都会先解除出租合同,向次承租人主张房屋的归还之后,才出现次承租人向承租人主张权利,要求认定次承租合同的效力。即使是最强力支持转租合同效力不需要出租人确认的学者,也同意出租人与承租人约定不可转租,或出租人按照法律规定已经解除原租赁合同时,转租合同将处于非常尴尬的境地。此案中,法官的观点认为既然最初的出租人与承租人约定了不可转租,那么之后的转租合同因没有转租权而归于无效。

  学者支持转租合同的有效性并非只是为了逻辑的严谨,而是为了实现一定的社会价值。具体而言,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转租现象大量存在,特别是房屋的转租,更是大量存在。认定转租合同的无效,是为了保护出租人的权利的安全。认定转租合同的有效,则是维护交易的安全。在现代社会,敏锐的学者发现,大量的房屋租赁合同,由于房屋自身的性质,其安全性并不需要特殊的保护,而房屋租赁业已经发展为一个非常繁荣的行业,允许房屋的转租有利这个市场的健康发展。

  通过以上的分析可以得出:案例一,本案中的王某与张某订立的店面房转租合同有效,应依法予以保护。我国法律没有规定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房屋无效,《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只是赋予了出租人在未经其同意下的对原房屋租赁合同的解除权。虽然我国建设部《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未征得出租人同意和办理登记备案,擅自转租房屋的,其租赁行为无效。但《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只是部门规章不是法律或行政法规,其性质仅具有行政管理效力,并不具有司法效力。故王某与张某订立的店面转租合同不具有我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合同

  无效条件,该屋租赁合同有效,应依法予以保护。案例二,本案中王某与张某订立的店面转租合同无效。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未经原出租人同意转租合同无效,乘租人擅自转租系无权处分行为。

房屋转租合同12

  房屋转租是承租人不退出租赁关系而将房屋出租给他人使用并获得收益的行为。房屋转租应该事前征得出租人的同意。但是在未经同意的情况下承租人与次承租人签订的房屋合同的效力如何呢?

  房屋转租合同的法律效力如何认定:

  1.《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对转租的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在现实情况往往比较复杂,而房屋出租人往往不知道房屋被转租,这时转租合同的效力则由出租人的态度决定。如果出租人同意转租,则视为出租人对转租合同的追认,那么转租合同自始有效;如果出租人明确表示不同意转租,则出租人有权解除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出租人解除该合同的,转租合同被撤销,自始无效。

  2.《最高院关于处理房屋转让合同纠纷案件的具体处理意见》第十六条规定:“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其以承租人未经同意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根据该条规定,出租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房屋存在转租的情况下,六个月内不提出解除合同或认定该合同无效,也视为其对转租合同的效力进行追认,之后再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解除合同或认定合同无效将得不到法院支持,这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承租人和次承租人的权利。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时,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超过部分的约定无效。出租人和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鉴于房屋转租的特殊性,找法网建议广大市民在签订租赁合同时注意:第一,事前了解房屋的相关的权属归属情况,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第二,房屋属于转租情形的,应事前征得房屋产权人的同意。第三,转租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期限,应该在出租人和承租人的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期限内。

  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

  1、房屋租赁出租人就同一租赁物同时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订立房屋租赁合同的,这些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

  出租人就同一房屋租赁物同时与不同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房屋租赁合同均为有效,承租人均可以依据房屋租赁合同向出租人主张合同权利。合同签订时间在前的承租人主张后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房屋租赁合同之一已实际履行,其他房屋租赁合同的承租人主张履行合同的,因履行不能而不予支持。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可以向当事人予以释明,允许其变更诉讼请求,向出租人主张除合同实际履行之外的违约责任。

  2、房屋租赁合同未经登记,是否影响房屋租赁合同效力?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与否,不影响房屋租赁合同效力。但未经登记的房屋租赁合同,不得对抗第三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九条就合同登记与效力之间的关系有明确的规定。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三条虽然规定了房屋房屋租赁合同应当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但该条款并没有不办理登记房屋租赁合同即为无效的规定,故该条规定不能影响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但是,考虑到房屋租赁合同具有承租人在房屋租赁物出卖时享有的优先购买权以及买卖不破房屋租赁等较强效力,如果房屋租赁合同未经登记就具有这么强的效力,对于不知情的第三人会造成很大的损害,对交易安全造成严重的不利影响。因此,从平衡交易各方利益的角度看,我们倾向于未经登记的房屋租赁合同不具有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效力。

  3、未经合法批准建造的房屋作为房屋租赁标的物的,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有效?

  未经合法批准建造的房屋,因其标的物具有违法性,该房屋租赁合同应为无效。如被行政部门确定为违章建筑的或所建造的房屋没有合法审批手续的等。

房屋转租合同13

  转租合同是房屋租赁合同的一种,因此其生效首先应当符合房屋租赁合同的一般生效条件,如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采取法定的形式并经过法定的程序,等等。除此之外,根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房屋租赁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房屋转租合同的生效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房屋租赁合同有效且尚未终止

  首先,房屋转租合同以房屋租赁合同为基础,只有房屋租赁合同合法有效且尚未终止的,房屋转租合同才可能生效。其次,房屋转租合同中的转租人是房屋租赁合同中的承租人,只有承租人享有合法的租赁权,才有资格将其承租的房屋转租给第三人。如果房屋租赁合同无效,承租人对房屋就没有租赁权,当然无权将房屋转租;如果房屋租赁合同已经终止,承租人的租赁权已经消灭,也不再具有转租的资格。转租人无权转租房屋的,转租合同也就当然无效。

  (二)经出租人同意

  尽管转租的权利基础是承租人的租赁权,但转租必然会影响出租人的利益,同时,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除非有特别约定,通常情况下都是认可承租人自己使用、收益租赁房屋。因此,为了保护出租人的利益,也为了坚持意思表示真实的原则,承租人将承租的房屋转租的,必须经出租人同意。合同法第224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27条规定:“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征得出租人同意,可以将承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该办法第28条规定:“房屋转租,应当订立转租合同。转租合同必须经原出租人书面同意,并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所谓经出租人同意,既可以是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出租人表示允许承租人转租,也可以是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后,出租人同意承租人转租。但是,无论何时同意,均应当采取明示的方式,不可以默示同意。同时,转租房屋的数量、期限,用途等均应当经出租人同意,不可超出出租人同意的范围。此外,城市房屋转租合同应当经出租人书面同意,并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租,或者未办理转租登记备案的,转租行为无效,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出租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房屋转租合同当然也随之解除。《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2] 第32条规定:“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对责任者给予行政处罚:…(三)未征得出租人同意和未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擅自转租房屋的,其租赁行为无效,没收非法所得,并可处以罚款。”

  (三)次承租人须符合法定的条件

  次承租人其实就是房屋转租合同中的承租人,其法律地位就是承租人,称其为次承租人只是为了使其与房屋租赁合同中的承租人相区分,从而明确其与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的关系。因此,次承租人必须完全符合法律关于承租人的主体资格要求,法律、法规和规章对承租人主体资格有限制的,完全适用于次承租人。如根据《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第X条的规定,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不得租用或者变相租用城市私有房屋,因特殊需要必须租用的,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这样,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不得成为城市私有房屋转租合同中的次承租人。

  (四)房屋转租合同的内容与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相适应

  房屋转租合同是以房屋租赁合同为基础的合同,因此,房屋转租合同的内容必须与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相适应,否则无法生效。例如,除非出租人与转租合同的双方另有约定,转租合同的标的物只能是房屋租赁合同标的物的一部或者全部,不能超出房屋租赁合同的范围;转租合同的期限必须在房屋租赁合同期限届满前届满,不能超过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期限。《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29条规定:“转租合同的终止日期不得超过原租赁合同规定的终止日期,但出租人与转租双方协商约定的除外。”

  总之,房屋转租合同只有既符合房屋租赁合同生效的一般要件,又符合上述特别要件,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房屋转租合同14

  甲方(出租人):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人):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

  丙方(次承租人):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

  联系电话:_____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_____市_____区_____街_____小区__________房,房子转租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房子转租情况

  甲方出租房子与乙方,并同意乙方将自己位于_____市_____区_____街_____小区_________房(房子面积共计66㎡)有偿转租与丙方作为自己居住地使用。

  乙方承租甲方房子,并同意转租_____市_____区_____街_____小区__________房与丙方。

  丙方次承租乙方房子,享有以下约定的各项权利和义务。

  二、租期/租价/付款方式

  1、丙方租赁此房子期限为_____年3月23日—_____年8月31日,月租价为人民币1300元(壹仟叁佰圆)。

  2、租金按贰月缴纳。租赁房子必须先交租金后使用(即付款方式为预付)。签订协议当日丙方向乙方付清乙方已向甲方缴纳的3月23日—4月30日房子已付款{备注:已丙双方约定_____年3月23日搬离和搬进该房子,且乙已于_____年3月1日向甲缴纳____年3月1日至4月30日的房子预付租金人民币贰仟陆佰圆整(2600元人民币),此项甲方作证}。丙方至____年5月1日起,每隔2个自然月向甲方结清一次房子租赁款。

  3、押金:丙方入租前,须向甲方缴纳房子押金人民币2600元(贰仟陆佰圆)(收据为凭);同时,甲方需向乙方退还已收押金人民币2600元(贰仟陆佰圆)。同时甲方收回与乙方所签押金收据。租赁期间,该押金不能冲抵房子或物业费等;丙方退租时,到物业管理处据实结清物业各项费用,办妥退房手续,甲方退回押金。

  4、《房子租赁协议》签订之日起两天内,由乙方向物业管理处结清从_____年9月1日到_____年3月23日的一切物业各项费用;《房子租赁协议》签订后,丙方负责缴纳本协议规定房子从____年3月24日到_____年8月31日之一切物业各项费用。

  三、服务及申请

  在房子租赁期间,物业管理处向丙方提供日常维修服务,丙方向物业管理处提出申请,费用由丙方承担。

  四、门锁管理

  基于丙方使用安全考虑,丙方交齐租房押金及首期房租后,由乙方交还甲方两把钥匙,并担保无备用钥匙。甲方给予丙方房子钥匙。

  五、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因甲方原因需提前终止协议时应提前30天告知丙方,甲方应赔付丙方贰倍的房租作为违约金。

  2、租赁期间,因丙方原因需提前终止协议时应提前30天告知甲方,丙方应赔付甲方贰倍的房租作为违约金。

  3、丙方租金须在7日内向甲方交齐,逾期未向甲方缴纳,甲方有权按日收取丙方违约金额____%的滞纳金。丙方逾期未交超过10日的.,视为丙方自动放弃该房子租赁使用权,甲方有权收回房子,甲方收回房子后该房子内各项原有家庭设备由甲方自行处理,丙方无权干涉。

  六、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人民法院处理解决。

  七、其他约定

  1、甲方保证是唯一有权合法出租此房子使用权的经营者,也是唯一有权向丙方收取房租者,其它任何人若欲代甲方向丙方收取租金,须持有甲方书面委托函。

  2、丙方在承租期间及退租时,不得破坏房间原有结构;如有破坏,由丙方照价赔偿。

  3、丙方入租期间须自觉遵守本大厦各项物业管理规定,如需对房子进行装修改造,应提前向物业管理处办理书面申请,征得业主及物业管理处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丙方退租时,自费固定装修不得拆除或破坏。

  4、丙方在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擅自转租、转让或转借第三方使用,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协议,收回房子使用权。

  5、协议期满前30天内,甲方向丙方发出续约通知书;丙方若续约,应在续约通知书发出7天内续签租赁协议,甲方应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丙方续租,若逾期未签,视丙方自动放弃续租。

  6、自协议签订之日起,甲方与乙方的原签订的《房地产租赁合同》编号:0015485号合法终止。甲丙双方根据本《房子转租协议书》作为新契约,保障甲丙双方权益,约束双方职责。

  八、未尽事宜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九、本协议壹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壹份,经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中手写部分或印刷部分,以及基于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补充条款:

  协议所提附件:

  协议中,甲方与乙方的原签订的《房地产租赁合同》编号:__________号等同于甲方与乙方所签原有房子租赁协议。

  甲方签字: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签字: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转租合同15

  对于租赁中的转租问题,我国《合同法》第224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该规定说明未经原出租人同意转租合同无效,且出租人与承租人曾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承租人不得转租,因而承租人擅自转租系无权处分行为。

  该条只规定了经出租人同意的转租合同是有效的,但对于未经出租人同意的转租合同是否有效则未规定。

  通过房屋转租合同,次承租人向承租人支付租金,获得房屋的临时使用、收益权。可见,房屋转租合同在性质上仍属于房屋租赁合同,但是,相对于房屋租赁合同而言,房屋转租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房屋转租合同以房屋租赁合同为基础

  转租是承租人将承租房屋再出租的行为,因此,房屋转租合同是以房屋租赁合同为基础的,没有房屋租赁合同,就不可能存在房屋转租合同,房屋转租合同与房屋租赁合同存在密切联系。首先,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决定着房屋转租合同的效力。只有房屋租赁合同合法有效,房屋转租合同才可能合法有效;房屋租赁合同终止时,转租合同亦随之终止,其次,房屋租赁合同的标的物决定着房屋转租合同的标的物。承租人通过转租合同再出租的房屋,只可能是其承租的房屋的一部分或者全部,不可能超出其通过房屋租赁合同承租的房屋的范围、再次,房屋租赁合同的租期决定着房屋转租合同的租期。非经出租人同意,转租合同的终止日期不得超过房屋租赁合同的终止日期,即转租合同的租期应当在房屋租赁合同租期届满前届满或者与房屋租赁合同的租期同时届满。最后,房屋租赁合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的,转租合同也随之相应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如房屋租赁合同的租期缩短或者租金提高时,房屋转租合同的租期和租金往往会相应发生变更。

  房屋转租合同涉及三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

  一般的合同只涉及两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如房屋租赁合同只涉及出租人和承租人的权利义务关系,但房屋转租合同涉及三方当事人,即出租人、承租人、次承租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首先,房屋转租合同的成立,必须以出租人同意为条件,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不得将承租的房屋转租。其次,次承租人对租赁房屋的不当使用和损坏行为,承租人应当向出租人负责,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再次,尽管出租人并不是房屋转租合同的当事人,但有权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和转租合同。

  房屋转租合同具有相对的独立性

  尽管房屋转租合同以房屋租赁合同为基础,二者存在密切的联系,但是,房屋转租合同仍是一种独立的合同,它不是房屋租赁合同的变更或者转让。房屋转租合同具有独立的双方当事人——承租人和次承租人,次承租人通过转租合同获得独立的租赁权,而不是受让承租人的租赁权,承租人和次承租人分别通过房屋租赁合同和房屋转租合同享有租赁权,履行各自独立的义务。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对转租的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在现实情况往往比较复杂,而房屋出租人往往不知道房屋被转租,这时转租合同的效力则由出租人的态度决定。如果出租人同意转租,则视为出租人对转租合同的追认,那么转租合同自始有效;如果出租人明确表示不同意转租,则出租人有权解除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出租人解除该合同的,转租合同被撤销,自始无效。

  《最高院关于处理房屋转让合同纠纷案件的具体处理意见》第十六条规定:“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其以承租人未经同意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根据该条规定,出租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房屋存在转租的情况下,六个月内不提出解除合同或认定该合同无效,也视为其对转租合同的效力进行追认,之后再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解除合同或认定合同无效将得不到法院支持,这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承租人和次承租人的权利。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时,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超过部分的约定无效。出租人和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对于租赁中的转租问题,我国《合同法》仅在第224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该条只

  规定了经出租人同意的转租合同是有效的,但对于未经出租人同意的转租合同是否有效则未规定。笔者认为,该转租合同是否有效应视具体情况而定。如原租赁合同对转租问题未明确约定,在此种情况下,承租人擅自转租,如对出租人的利益未造成损害,依合同自由原则及合同的相对性原理,则该自行转租关系仅为承租人与次承租人之间的关系,双方合意的达成即成立合同并为有效合同。若原租赁合同明确约定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不得擅自转租,此时承租人自行转租,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本质上为恶意,属违约行为,此时,转租合同应为无效,出租人可行使合同解除权,收回租赁物;对善意的次承租人来说,可依据无效合同的处理规定向承租人要求赔偿损失。

  签订租赁合同注意事项

  建议广大市民在签订租赁合同时注意:第一,事前了解房屋的相关的权属归属情况,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第二,房屋属于转租情形的,应事前征得房屋产权人的同意。第三,转租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期限,应该在出租人和承租人的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期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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