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差管理制度

时间:2022-11-25 16:18:42 出差制度 我要投稿

出差管理制度(汇编15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出差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出差管理制度(汇编15篇)

出差管理制度1

  总则:为了规范销售人员日常出差行为,加强其出差管理并做到有章可循现制定本制度。

  一、销售人员出差类型:

  1、公出:因公出差联系业务当天能返回公司者;

  2、出差:因公出差联系业务超过24小时无法返回公司者;

  3、私事:请假休息者。

  二、公出或出差时应凭《出差申请表》并办理相关手续方可出行,因私外出需凭请假条方可出行。

  三、公出人员需派车时按具体情况由公司安排用车。

  四、具体管理:

  1、因公事需要出差,要求于出差前填写《出差申请表》并注明出差路线、事由、计划及出差费用预算;

  2、销售人员出差须经销售部门负责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方可出差,否则出差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3、出差后须按《出差申请表》中拟定的时间、路线、拟计划拜访客户名录等事项开展出差工作。到达当地第一时间予以报点,报点须用当地电话,由销售内勤按报点时间、地点、电话号码、车次等内容予以登记。出差后回公司报销时须与报点相吻合,否则不报销有出入的部分;

  4、出差后每三天向销售部门负责人报告一下工作进展及下一步工作计划安排。

  五、出差费用规定:

  1、出差费用报销包括出差期间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电话费等。特殊情况需要应酬的费用需向公司申请,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使用及报销。

  2、出差时间超过24小时的按以下标准报销及补贴:单位/元/天。

  3、住宿补贴、北京、上海、深圳280元,省会城市250元,地级市220元,县级市180元。

  4、乘火车时间低于5小时不得乘坐硬卧。

  备注:一线城市含:北京,天津,上海,南京,杭州,武汉,重庆,沈阳,西安,深圳,广州。

  5.电话补助:业务员市内50元以内,超出部分自负,出差当月为150元以内。经理及以上市内为100元,出差当月为250元以内,超出部分自负。

  6、出差人员选择交通工具为长途汽车、火车,经理以上级可选择飞机。

  7、销售人员每次出差借支不得超过10000元,经理以上级不超过20xx0元,若出差途中费用不够可以自行垫付,待回公司后报销结算。

  8、上一次出差回来后出差费用没有报销结算完毕的,不准再申请下次出差费用借支手续。

  9、住宿费用按照标准入住,报销时须有住宿发票,超过标准费用自负。

  10、出差需要借支的需向公司出具借据,待出差回来报销后归还,保证借支报销平衡。

  11.业务员公差补助80元/天,经理及以上为150元/天.

  六、业务招待费:

  1、业务招待费及礼品费(填写报销凭证需要正式发票或者盖章收据,并注明项目名称否则不予报销)。2、业务招待费用必须经过领导批准后方可支出,否则自负。

  七、用款审批和费用核销审批流程:

  公司资金管理的原则是分权与集权相结合,规范用款及核销审批程序,及时清帐减少资金占用。

  1.销售人员借款首先必须按照借款单上的内容正确填写借款单,填好后有销售部经理签字,经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审批后到财务部办理领款手续。

  2.财务部要根据借款人对应的个人帐户余额情况并对照借款控制额度确定是否可以办理借款,否则有权可以拒付,并向相关部门告知拒付理由,特殊情况有总经理决定是否可以付款。

  3.出差费报销首先按照财务部门的报销要求粘贴报销凭证,交销售部经理确认签字,经过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审批后,到财务部门审核后报销。

  八、手机号管理

  1.开机时间必须24小时保持开机状态。

  2.月度手机连续停机、关机3次以上取消或扣除当月的通讯补贴。

  九、销售人员的自觉性:

  1.销售人员出差后每天工作必须有明确性,要把工作落到实处,销售部负责人将不定期跟踪监督其出差工作情况,将列入绩效考核范围。

  2.出差人员出差后须加强自身安全防范和财产保护意识,做到出入平安。

  3.在以后的工作规章制度中或将增加制度内容。

  十、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出差管理制度2

  一、总则

  第一条本制度旨在规范企业员工出差管理,控制成本,降低费用,提高企业运作效益。

  第二条本企业员工国内外出差或参加短期业务训练等,均依照本制度执行。

  二、国内出差

  第三条国内出差分为长程、外勤两种,出差时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员工或主管出差均由其上司核准,否则其旅费一律不准报支。但因紧急事务经部门主管命令出差或外勤者不在此限。

  1、单程在五十公里以上者视为长程出差,未及五十公里者以外勤论,但外勤而必须在外住宿者视同出差。

  2、交通工具以乘火车、公路汽车等公开订有价目表者为原则。交通费凭证证明核支,实报实销。乘坐企业自备交通工具不得支领交通费。因公需乘计程车由部门主管证明核支。

  3、长、短程出差,无论其出差及销差时间提早或延迟,均不作加班论。

  第四条外勤在三小时以上于上午七时以前起程者报支早餐费()元,下午一时以后销差者支午餐费()元,下午七时以后销差者支晚餐费()元。

  第五条长程出差旅费分交通费、住宿费、膳费等。

  1、普通员工随同部门主管及以上干部出差时,视实际情形比照乘同等车及住宿,由部门主管证明核支。

  2、公务必要并报经总经理核准者可乘坐飞机。

  3、员工适用本规定应以职称为准,无职称者以职位为准。

  第六条住宿费按夜数支付,如检附凭证不超过规定者得按标准支付,如未检附凭证者按规定七折报支。但在火车中歇夜或出差处所免费招待膳宿者,不得报支膳宿费。如因实际需要陪同宾客住宿者,按其检附之凭证实数支给。

  第七条出差膳费什支费按日数支给,但在上午出发或下午销差者当日应支三分之二,下午出发或午前销差者当日应支三分之一。

  第八条员工每次出差或派驻地区服务,如在同一地点驻留半个月以上者,自十六日起照规定膳、宿、什费标准以八五折支付。自三十八条员工每次出差或派驻地区服务,如在同一地点驻留半个月以上者,自十六日起照规定膳、宿、什费标准以八五折支付。自三十一日起照规定之七折支付。

  第九条员工人事异动搬迁费酌情给予补助,标准另定。

  第十条员工出差前按实际需要凭"出差申请单"第三联向出纳预借差旅费,销差后应于一个星期内填具"出差旅费报销清单"按"出差申请单"核决权限呈核报销。会计部门每月编造"企业每月出差旅费一览表"送呈总经理核阅。

  第十一条员工出差期限,由出差主管视事实需要核实,在限期内除患病及因事故阻滞外,不得任意延期。因公需要延期者应事先以电话请示主管或返回企业后,由主管核定追认。

  三、国外出差

  第十二条奉派出国人员应就出国目的、任务、日程、所需经费等有关事项提出"出国计划书"一式二份呈总经理后转呈董事长。经核准后始得办理出国手续。

  第十三条出国人员其"出国计划书"经核准后,应填写"出差申请单"经呈准后向部门申请旅费外汇。

  第十四条凡受国内外机构补助出国人员,其旅费已由其他机关照规定支付者,不得再支取国外出差旅费,但所受补助费用较前条标准为低时可比照前条标准核补差额。

  第十五条出国人员因公交际应酬费用除呈奉总经理核准由企业开支外,均应自理。

  第十六条出国人员在国外必要之长途旅行,应以规定之路程为限,如有规定以外路程之交通费,须由总经理核定始得准报支。

  第十七条企业长期(三个月以上)派驻国外人员在驻外期间之待遇,由总经理办公室视其地区之生活水准及由企业提供之其他设施等拟定标准呈董事长核准实施。

  第十八条出国人员应照规定期限归国,并于两星期内提出有关任务之书面报告呈总经理并董事长核阅,否则旅费不得报销,并按情节轻重酌予惩处。

  第十九条受训分为外埠受训及本埠受训两种,差旅费报支标准同本制度第三条,以五十公里为界。

  第二十条企业员工赴外埠参加训练或实习其往返交通费及受训期间之膳、宿杂费准予比照本制度第五条及第八条规定办理;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依其规定办理。

  1、训练机构或本企业已供给交通工具或费用时,不得报支交通费。

  2、训练机构或本企业供给全部膳、宿者,其杂费准予全额报支。

  3、训练机构或本企业供给部分膳、宿者,除已供给项目不得报支外,其余仍依本办法规定计给。

  第二十一条企业外本埠受训员工在本埠参加训练或实习,训练机构不供给膳食及交通工具或费用者,其受训期间每日准予比照本制度第四条规定报支误餐费一餐,交通费则依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办理。

  第二十二条企业员工赴外埠参加企业内各部门所举办之训练或实习,以由主办部门统筹供应膳宿为原则,除已供给项目不得报支外,其余均比照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办理。

  第二十三条企业员工在本埠参加训练者,一律由主办部门统筹供应午餐或晚餐,其费用以每餐()元为原则。

  训练地点与办公地点不同地址时,如主办部门未供给交通工具及费用者,其交通费依照本制度第二十一条办理。

  四、借调

  第二十四条本企业员工内部借调视同国内出差,依本制度有关条例处理。

  五、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企业员工如有违反制度虚报旅费,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予以惩处。

  第二十六条本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

出差管理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进一步规范企业员工出差管理工作,强化成本管理意识,合理控制差旅费开支,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审批程序和权限

  员工出差时应提前一天填写《出差申请单》,并按以下权限进行审批。

  (1)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出差,报请总经理审批。

  (2)部门负责人出差,报请总经理审批。

  (3)其他人员出差,报请企业分管领导审批。

  (4)国外出差,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第二章出差管理细则

  第一条因公务紧急,未能履行出差审批手续的,出差前可以电话方式请示,出差归来后补办手续。

  第二条出差人员因特殊原因无法在预定期限返回销差而必须延长滞留的,根据出差者申请,经调查无误后支给出差差旅费。

  第三条出差人员交通工具除可利用企业车辆外,以利用火车、汽车为原则。但因紧急情况经总经理核准者可乘坐飞机

  第四条使用企业交通车或者借用车辆者不得申领交通费。

  第五条因陪同客户外出或其他特殊情况下差旅费用超支或超规格乘坐交通工具的,须事先征得分管领导同意。

  第六条出差标准规定

  (1)出差费用标准:实行限额标准内实报实销,具体标准见表3—1。

  (2)远途出差如利用夜间(午后x时以后,午前x时以前)车次,住宿费减半支给。

  (3)出差时的招待费用,确因工作需要招待客人时,各企业、部门要根据不同客户和人数,本着既节约又能办好事的原则,对单笔支出超过x元以上的.招待费必须先请示部门经理;超过x元以上的招待费必须先请示总经理同意,报销时按财务相关规定报销。

  (4)随同高层人员出行的普通员工,食宿随高层人员。

  (5)如因工作需要超出标准,需在《出差申请单》上列明原因。

  第三章出差费用借款及报销

  第一条出差人员如申请出差费用借款,需填写出《出差费用申请表》由经办人签字,部门经理、财务人员签字后,报总经理审批,予以借款。

  第二条出差人员返回企业后,x天内应按规定到财务部报账。填写《报销申请单》,并将原始x粘在所附凭单上,由经办人签字,部门经理、财务人员签字后,报总经理审批,予以报销。

  第三条业务招待费报销,须填写《支出凭单》,所附单据必须有税务部门的正式x,列明企业抬头,数字清晰,先由经办人签名,部门经理、财务人员签字后,报总经理审批,予以报销。超审批金额外的业务招待费,一般不予开支。

  第四条其他报销、审批程序同上。

  第四章附则

  第一条出差人员要实事求是,如发现弄虚作假,一律按企业有关规章制度严肃处理。

  第二条本制度经总经理办公会通过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第三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出差管理制度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出差管理流程、加强出差预算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为制度参照本公司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相关制度的规定制定。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三条员工出差依下列程序办理。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出差期限由派遣负责人视情况需要,事前予以核定,并依照程序核实。

  第四条出差的审核决定权限如下:

  1、当日出差

  出差当日可能往返,一般由部门经理核准。

  2、远途国内出差

  由部门经理核准,报主管副总审批,部门经理以上人员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3、国外出差

  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第五条交通工具的选择标准

  (1)短途出差可酌情选择汽车作为交通工具。

  (2)副总经理远途出差一般选择飞机作为交通工具。

  (3)其他员工远途出差一般选择火车作为交通工具,部门经理、高级技术人员的`报销级别为软卧,其他人员的报销级别为硬卧;特殊情况,可向总经理申请选择乘坐飞机。

  第三章出差借款与报销

  第六条费用预算

  坚持“先预算后开支”的费用控制制度。各部门应对本部门的费用进行预算,做出年计划、月计划,报财务部及总经理审批,并严格按计划执行,不得超支,原则上不支出计划费用。

  第七条借款

  (1)借款的首要原则是“前账不清,后账不借”

  (2)出差或其他用途需借大笔现金时,应提前向财务预约;大额开支,应按银行的有关规定用支票支付。

  (3)借款要及时清还,公务结束后3日内到财务部结算还款。无正当理由过期不结算者,扣发借款人工资,直至扣清为止。

  (4)借款额度与借款人工资挂钩,原则上不得超过借款人的月基本工资。

  第八条报销

  严格按审批程序办理。按财务规范粘贴“报销单”→部门主管或经理审核签字→财务部核实→分管副总审批→财务领款报销。

出差管理制度5

  一、目的:为使公司员工出差管理有序,特制定本规定。

  二、范围:因公出差的领导及员工。

  三、申请及批准:

  1、员工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表》,办理工作交接、且办理好审批手续;

  2、申请批准后应及时到财务部备案;

  3、出差的审核批准权限如下:

  3.1当日出差由部门经理批准;

  3.2市外出差及远途出差由部门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

  3.3出差途中因病,或遇意外灾害,或因工作实际,需要延长时间,必须电话请示其主管领导,并获批准。

  四、出差补贴范围及办法:

  1、总经理、副总经理出差标准:

  1)、食宿标准:见附表一。

  2)、交通补助:凭有效票据实报实销,公司派车的将不予以报销。

  3)、其它报销:

  公关费、招待费等根据情况酌情报销,涉及接待费,应在费用报告中注明被接待的客人及接待的目的。

  2、部门经理及负责人

  1)、食宿标准:见附表一。

  2)、交通补贴:凭有效票据报销火车票(卧铺、动车、高铁)、汽车及(公交车自理),酌情报销出租车票。原则上不报销飞机票。

  3)、其它报销:

  公关费、招待应酬等费用经总经理审批后执行的,可实报实销;涉及接待费,应在费用报告中注明被接待的客人及接待的目的。

  3、普通员工

  按附表一执行,经总经理批准执行的费用,可实报实销。

  五、出差规定:

  1、出差必须是经领导派遣或事先申请方可执行。

  2、原则上要按照预定时间准时返回,因私事延误必须履行请假手续;所产生的费用自行承担。

  3、出差时间,必须遵守法纪法规,严禁滋扰生事,破坏公司声誉,若有违反,将受公司严重处罚。

  4、严禁假公济私,以出差名义办理私人事务。

  5、出差归来,须在3日内(周末除外)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若有特殊情况,必须向总经理及财务告之清楚。

  6、出差期间,除因公需要,可向财务部申请借款。

  7、和领导一起出差的',可享受同等待遇;报销须据实执行,严禁虚报假报。

  8、外出人员须将每日工作汇报以短信或邮件的形式向主管领导汇报。

  六、出差报销流程

  1、报销的审批权限

  1)、公司员工因公出差,自行垫付出差费用,出差返回的三日内,提交《出差费用报销单》,经部门经理审核签字确认后,由内勤于每周一,周四统一交财务核算确认,然后由总经理审批签字,最后到出纳处报销。如果员工因临时出差等原因无法自行报销,所有单据交由部门内勤协助办理。

  2、员工差旅费报销标准。

  1)、员工出差分“长途”和“短途”两种,未出本地区且当天能往返的为“短途”,出差时间在一天以上的为“长途”。

  2)、出差补助标准额

  2.1)、员工出差不超过一日的视同正常出勤,因此产生的交通费用实报实销。

  2.2)、长途出差补助标准:(包含住宿费、交通费和膳食费)

  出差标准现划分为三级:总经理级别;经理级别;普通销售人员;

  注:住宿费,交通费按规定标准执行,超标自付。

  3)、员工出差交通报销标准

  3.1)正常情况下实报实销( 火车,汽车 ,轮船等),所有报销需要正规发票,不能获得发票的特殊情况需要注明详细情况由部门经理和总经理签字方可报销。

  3.2)如果因特殊情况出差需要乘坐飞机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方可乘坐。乘坐出租车的费用不在报销之列。

  3.3)销售人员出差,经理级别每月话费补贴100元;其他人员每月话费补贴50元。

  七、附则:

  1)、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2)、本规定由综合部制订并负责解释,报总经理核准后施行,修改或终止时亦同。

出差管理制度6

  “差旅管理”在时下的中国依然是个非常陌生的概念,虽然商务人士们出差的次数越来越多,但是他们对自己差旅行程的控制也仅在预订机票和酒店的范围内。根据权威资料显示,到20xx年全球商务旅行支出将达3500亿美元,占总旅行支出8700亿美元的30%,这些数字勾画出的是一个可触可及的庞大的服务市场。

  不管国人对于“差旅管理”有多陌生,作为全球第二的专业差旅管理公司CWT已经认准了这片处女地。CWT董事长休伯特。乔利(Hubert Joly)本月中旬在上海表示,随着中国全球化进程的加快,中国企业对差旅管理的需求一定会大幅度增长。乔利透露,20xx年,嘉信力(CWT)在进入亚太市场不到10年的时间里,商务旅行销售额突破10亿美元大关,比20xx年增加了45%,并预计亚太市场未来将占据CWT全球三分之一的业务。

  国外部分

  第一条 本公司员工奉派出国人员,除薪津照领外,并准予报支出差旅费其标准如下:

  (一)凡出国往返于公司指定地点的交通费按实报支,自行观光的交通费自理。

  (二)膳、宿、杂费按当时行情,并依国税局出差规定在报支额度内支给。

  (三)派遣在同城市持续驻留30日以上者自第31日起按上列标准八折支给。

  第二条 受政府或其他机构聘请(派遣)出国考察或实习的本公司人员已在受聘或派遣的机构支领出差旅费者,不得再向本公司支领出差旅费。

  二、出差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出差费用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员工出差依下列程序办理:

  (一)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出差期限由派遣负责人视情况需要,事前予以核定,并依照程序实核。

  (二)出差人凭核准的出差申请单向财务部暂支相当数额的旅差费,返回后一周内填具出差旅费报告单,并结清暂支款,未于一周内报销者,财务应于当月工资中先予扣回,等报销时再行核付。

  第三条 出差的审核决定权限如下:

  (一)国内出差:六日内由部门经理核准,四日以上由主管副总经理核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二)国外出差,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第三条 出差不得报支加班费,但假日出差酌情予以计新。

  第四条 出差途中除因病或遇意外灾害,或因工作实际需要电话联系,请示批准延时外,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除不予报销旅差费外,并依情节轻重论处。

  第五条 出差旅差费分为交通费、住宿费、膳食费、通讯费、交际费等,其标准另定。

  第六条 出差费用的报销:

  (一)交通费、住宿费按标准报销,超标自付,欠标不补。

  (二)膳食费按标准领取。

  (三)通讯费以邮局凭证报销。

  (四)交际费由领导核定,凭据报销。

  三、员工出国办法

  (一)凡本公司员工因公经核准出国者,悉依本办法之规定办理之。

  (二)因公奉派出国人员,于出国前需先立承诺书(如附件一),言明按期归国并继续为公司服务,如在返国三年内自动辞职者,愿无条件赔偿出国期间之费用除以三年平均数额之差额,并放弃先诉抗辩权。

  (三)出国人员于返国后,应于二星期之内书面提呈出国经过及观感心得必要时,并由总经理排定时间,向公司内有关部门人员讲解心得及工作计划方针。

  (四)奉派出国人员,出国期间其薪津仍准照领,并得预支核定日数之差旅费。

  (五)出国人员应照规定期限归国,并于返国后10日内检具有关凭证向会计部报销,因故拖延不归或费用开支经审核不准报销者,概由出国人员自行负担。

  国内部分

  第一条 本公司以及所属工厂及营业所的员工因公奉派国内出差办理公务者,依本办法规定发给出差旅费。

  第二条 本公司员工乘坐火车、轮船、飞机按表16。4。1的标准发给交通费:

  (一)乘坐火车及长途汽车,原则上应出具铁路局、公路局或汽车公司的购票证明单,如因故未能取得购票证明单者,由出差人出具凭单。

  (二)乘坐轮船应取具轮船公司或旅行社的购票证明单或船票存根。

  (三)因急要公务必需搭乘飞机者应事先报准并凭飞机票根报支旅费。

  (四)搭乘公司的交通工具者,不得再报支交通费。

  第三条 员工出差的'膳食、住宿、杂费按下列标准核发

  A主管级:每日1,20元

  B一般级:每日1,00元

  第四条 出差期间因公支出的下列费用,准予按实报销,并依下列规定办理:

  (一)乘坐计程车原则上应取得汽车公司开具的统一发票,无法取得者由出差人员出具凭单为凭。

  (二)电报电话费应取具电信局的收据为凭。

  (三)邮费应取具邮局的证明为凭。

  (四)因公宴客的费用,应取具统一发票或贴足印花的正式收据为凭。

  (五)因公携带的行李运费,应取具正式的运费收据为凭。

  第五条 员工出差,应由派遣出差单位的主管填写通知单一式二份,递请核准后,一份送秘书处登记出差日期,一份由出差人凭以预借或报支旅费(按照规定格式逐项填写)。

  第六条 员工出差销差后三日内应填具出差旅费报支送请各单位主管核实后递请秘书处审核,总经理核准后,出纳人员方得凭以报支。

  第七条 员工出差前,得凭核准的派遣出差通知单预借旅费,于出差完毕报支旅费时扣回。

出差管理制度7

  第一条为保障公司各项出差工作正常有序,明确出差费用报销的程序和标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费用报销审批

  第二条差旅费用开支,属各部门一般工作人员,由各部门经理(主任)签字后,按公司报销流程审批。

  第三条公司部门经理(主任)本人出差报销须上级批准后按公司报销流程审批;公司各副总经理本人出差报销必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按公司报销流程审批。

  第三章差旅费开支

  第四条公司差旅费报销包括交通费、住宿费、出差补助等。

  第五条差旅费报销根据公司任职和出差地区不同,采取实报实销与定额补助相结合的办法。

  第六条公司员工出差,须先行确定地点、任务、天数、人数及费用预算,以保证差旅费在年度预算定额内节约使用。出差天数在一天以内的,由部门经理(主任)批准,超过此期限的,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第七条出差地区划分为一般地区与特殊地区(特殊地区指深圳、珠海、厦门、广州、汕头、海南、上海、北京等),出差天数按自然天数计算(出发、返回当日均算)。

  第八条公司员工出差到外地,按乘坐车、船、飞机标准(见表一)乘坐,特殊情况不宜执行上述标准时,应由公司总经理签批。

  第九条出差人员夜间(晚7:00至次日凌晨7:00)乘坐火车超过6小时,或白天连续乘车超过10小时的.,可购买硬卧铺票;未乘卧铺者,可按所购票价的20%给予补贴。(乘坐特快列车的,按特快票价的20%补贴;购买软座票者不给补贴。)

  第十条出差人员按规定乘坐车、船、飞机,凭车、船、机票据实报销。每次出差的机场、火车站、码头往返费用,凭相应张数票据在100元以内据实报销。

  第十一条总经理及副总出差,各项费用实报实销。出差人员住宿费在规定标准(见表二)以内部分,按住宿发票实报实销,超过标准的部分由本人自负;部门副职及其以下人员,同性别两人以上出差,须合并住宿。部门经理(主任)及其以下人员出差每人每天给予出差补助省内20元/日,省外50元/日,特殊地区100元/日的标准补贴。

  第十二条公司员工与公司领导共同出差,财务部将视具体情况确定报销标准;聘请公司以外的人员同公司员工共同出差办事,聘请人员的报销标准比照陪同人员的报销标准。

  第十三条员工外地出差发生的宴请费,原则上按公司业务招待管理办法于出差前申请,特殊情况应按审批权限事先口头请示,回单位后补办手续。出差发生宴请的扣除陪宴人员宴请当日一半的出差补助。

  第十四条员工出差发生的文印费,信用卡异地提现手续费等杂费支出按发票据实报销。

  第十五条公司员工在本市区内公出办事,只报销市区公交费用。

  第十六条出差人员预借差旅费,应填写“出差借款单”;若申请出差时宴请费的,还应同时附上“招待费用审批单”,经出差人员所属部门经理(主任)审核签字后,送财务部审核、财务总监审批。审批后办理借款手续。

  第十七条出差人员返回后,应在七日内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超过时间原则上不予报销,特殊情况需说明原因。

  第十八条每月会计核算部要对各部门和事业部、子公司的出差费用进行统计,实行独立核算。

  第十九条本制度由公司办制定,修改时亦同。

  本制度由办公室主任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本制度从20xx年12月1日开始生效。

出差管理制度8

  一、人员能在当天返回的不视为出差。

  二、出差申请程序及办法

  1、申请出差流程:凡营销中心业务员申请出差均需写一份出差计划交于部门主管处并注明出差地点、事由及计划出差时间及xx,部门以下的人员(不含部门经理)由部门经理审批,部门经理出差由副总或其授权人批。

  2、出差返回时,需及时书面汇报本次出差效果、工作完成情况和返回时间等,并办好相关的手续。原则上各片区业务人员应坚守岗位。

  3、未接到总部和无特殊原因的情况下,均不得擅自回总部。特殊原因需提供事实、证据。各区域主管以定期的形式回总部汇报工作。否则不予报销此出差的费用,主管人员及财务亦不得审批。

  三、出差报销规定

  加强公司业务人员的出差管理,特对出差报销作如下规定:

  1、差旅总费用包括:旅途交通费、住宿费及其它公司规定能报销的杂费。

  2、旅途交通费包括:各类车票、船票、机票寺交通工具及机场建设费、旅途保险费,必要的行李托运费等均可凭票实报实销。

  四、出差期间因公支出的下列费用,准予据实报销。

  1、按规定的级别乘坐的`火车、汽车、豪华大巴、飞机及夜间到达乘坐的。市内计程车(只限一次)及特殊情况需乘坐的(特殊情况按第七点规定),均须出具统一的票据。

  2、以上如确属无法提供统一票据的可出具证明单,呈部门主管确认后方可报销。

  3、业务人员出差应扎实提供真实的凭证,如凭证私自涂改和无法辨认的,不予报销。

  4、出差人员乘座交通工具标准:飞机,火车,汽车,轮船,须批准,硬卧,大巴,二等

  5、市内交通费,伙食及住宿补贴标准实销)

出差管理制度9

  一、公司员工出差分为:

  1、市内(县、区)出差:出差当日可能返回者。

  2、远途出差:出差必须在外住宿者。

  二、本规定适用范围包括:公司职工因公出差(以下统称出差)因公发生的差旅费开支。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表,并到有关部门办理出差借款等手续。

  三、出差借款金额:出差人员必须提交出差事由及经费使用申请报告,由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主管副总经理审批。原则上每人每日不超过本人出差补助标准的总计。返回后三个工作日之内完成报销手续,并结清余款。未按时报销者,财务可于当月工资中先予扣回,等报销时再行核付。

  四、出差的.审核决定权限如下:

  1、员工当日出差时由部门经理核准。

  2、长途出差:3日内由部门经理核准,3日以上由主管副总经理核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由主管副总经理核准。

  五、出差不得报支加班费,但假日出差另计。

  六、出差途中除因病或遇意外灾害,或因工作实际,需要延时外,应电话请示,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其差旅费不予报销。

  七、员工出差旅费,应据实提出收据,不得虚报。如有虚报除将其虚报款项追回外,并视其情节轻重,酌予惩处。

  八、市内差旅费支付。

  1、市内(其他县、区)出差原则上要当天返回,若因公事需住宿按标准包干使用(市内差旅费标准详见附表1)。

  2、出差地市内交通工具一般采用公交车,特殊情况可使用出租车,使用出租车要经主管批准,遇紧急情况事后要说明理由。交通费不能超过标准。

  九、远途出差差旅支付。(差旅费标准参见附表1)

  1、出差住宿、交通及餐费补助标准(单位:元/天)超标自付,欠标不补。

  2、远途出差需搭乘飞机的,需报经总经理审批,原则上由公司办公室统一购买机票。乘坐汽车、轮船的按实际长途出差需搭乘长途汽车的以实际票面价报销,火车以硬座、硬卧价报销,轮船按三等舱报销。

  十、不同职务人员一起出差时,差旅费按高职务标准计算。

出差管理制度10

  差旅费报销规定

  1、公出人员返校后一周内必须报销还款;

  2、报销时间为每周二全天,周三上午,周四全天;

  3、出差费用包括往返车费(不包含出租汽车),宿费(住宿费限额40元/每天,低于限额,据实报销。无住宿费收据的,一律不予报销),购票费;

  4、交通费开支

  (1)乘火车,从晚8时至次日晨7时之间,在车上过夜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时间超过12小时的,可购同席卧铺票。夜间乘坐长途汽车,轮船最低一级舱位超过6小时的,每人每夜加发一天伙食补助费;

  (2)工作人员出差期间,每人每天发市内交通费3元,包干使用,不再凭据报销市内交通费,如开会则只负责往返交通费6元;

  (3)如经批准乘坐飞机者,其乘坐往返机场的专线客车费用,可在出差人员市内交通费包干的范围之外凭据报销

  5、出差伙食补助

  省外出差一般地区15元,特殊地区20元;

  省内直辖市出差一律15元;

  省内县(含县级市)及其以下出差一律12元;

  6、关于差旅费、会议费的几项特别规定

  (1)自带交通工具出差,不再报销任何车船费及外市交通补贴,司机的住宿费按一般工作人员的标准报销;

  (2)在交通工具(飞机、软卧除外)上连续乘座超过12小时(含12小时)人员,每超过12小时增加20元的伙食补助;

  (3)参加会议的出差人员在报销时必须提供会议通知原件或复印件;

  7、下列人员不予报销伙食补助

  会议通知上明确注明收取会议费且宿费另收的;

  被外单位聘请提供有偿劳务的;

  带工资外出进修或学习的(一个月以内的业务培训除外);

  在出差的同时发生业务招待费的;

  出差期间所发生的车船费,住宿费等直接差旅费之外的其他费用,需单独办理报销手续,不可与差旅费票据混在一起报销。

  工作人员出差及差旅费报销规定

  一、工作人员出差的'批准:

  1、一般工作人员在本省境内出差,须经系、部(办)领导批准。赴省外出差,须经主管副院长批准。

  2、中层干部省内外出差,须经主管副院长批准。

  3、副院长、顾问省内外出差,须经院长批准。

  4、院长出差须经西工大主管副校长批准并报董事长。

  5、工作人员出差,凡乘坐飞机公务仓或轮船二等舱,必须事先申请院长批准后,方可乘坐。

  6、工作人员出差前,应填制出差申请单,写明出差事由、出差地点、预计天数,经批准后,方可出发。

  二、差旅费用报销有关规定:

  1、出差人员乘坐的交通工具和住宿费标准:

  2、凡夜间乘火车超过6小时,白天连续乘火车超过12小时以上,可购同席卧铺票(定票费限额30元)。凡符合购卧铺条件而末购者:

  乘慢车或直快列车的按硬席座位票价的60%;乘特快列车的按硬席座位票价的50%;乘特快空调列车的按硬座票价的30%计算发给补贴。

  3、住宿费包干使用,提交住宿—费—发—票,按标准计发。未提交住宿发票者,按住宿费标准的一半发给。

  4、伙食补贴

  1)按实际出差天数(含途中)一般地区每人每天补助20元;在深圳、珠海、厦门、汕头、海南地区每人每天补助30元。

  2)脱产到外地(西安市区以外)学习、进修人员,时间在30日内按出差伙食补贴标准。31天以上至60天以内,每人每天补助5元。61天以上不计算补贴。

  3)赴外地招生,在原补贴标准上增加10元计算。

  4)会议伙食补贴:

  西安市内无伙食补贴;外埠会议,凡交纳会议费或资料费者,无伙食补贴,只计算往返途中伙食补贴。凡未交纳会议费、资料费的按出差伙食补贴标准计算。

  5、市内交通费

  1)工作人员外埠出差,每日发市内交通费5元。参加会议期间无市内交通费。

  2)副院长以上人员出差,因工作需要,应事先征得院长同意,可报销相关出租车费。

  3)本省境内凡乘坐学院提供交通工具出差,不发市内交通费。随同出差的专职驾驶员,日行车100公里以上者,发给10元行车补贴。

  6、出差期间的个例

  1)出差人员因病在外埠住院30日内按标准计算伙食补贴,但不计算住宿费和市内交通费,住院超30天以上停发伙食补贴。

  2)学生赴外埠实习或毕业设计,只报销出发地至目的地的交通费。凡实习单位免费提供住宿的,不计发住宿费。住宿收费的,按每人每天20元标准控制,据实报销。

  3)出差人员丢失原始票据的,原则上不予报销。经同行人证明确属交通工具票据丢失。经领导批准,只报销出发地至目的地的直通火车硬座票价。

  4)工作人员出差,原则上在外埠不得发生招待费用。中层以上领导干部确属工作需要,应事先请示院长同意,本着勤俭的原则,在院长批准的限额内报销。

  5)出差人员不得绕道或借出差游山玩水。

  三、差旅费报销程序

  1、出差人员返回后,必须在7日内办理报销手续,及时冲还借款。

  2、按照谁批出差,谁批准报销的原则,报销人应附出差申请单,原始单据,并填明报销人,经批准人签字后,由财会人员办理报销并付款。

出差管理制度11

  1. 目的:为使公司员工出差管理有序,特制定本规定。

  2 范围:因公出差的员工。

  3 形式:

  3.1 当日出差:出差当日可返回者;

  3.2 远途出差:出差必须在外住宿者。

  4 申请及批准:

  4.1 员工出差前应填写《商务旅行申请表》,并办理好审批手续;

  4.2 申请批准后应及时交人力资源部;

  4.3 出差的审核批准权限如下:

  4.3.1 广东省内的当日出差由部门经理批准;

  4.3.2 广东省外出差及远途出差由部门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

  4.3.3 出差途中因病,或遇意外灾害,或因工作实际,需要延长时间,必须电话请示,并获批准。

  5 差旅费

  5.1 广东省内当日出差差旅费支付:

  5.1.1 交通费

  A. 尽量利用公司车辆;

  B. 如暂时无法使用公司车辆,一般情况下乘坐公交巴士,核实车票后,实报实销;

  C. 紧急情况下可乘坐出租车,但必须事先向部门经理申请并获批准,核实车票后,实报实销。

  5.1.2 膳食费

  标准为每人每餐(午餐、晚餐)RMB¥35/餐,或午餐、晚餐合计RMB¥70/日。

  5.2 广东省外当日出差及远途出差差旅费支付

  5.2.1 交通费:实报实销;

  5.2.2 膳食费

  A. 总经理级以上员工,实报实销;

  B. 海外出差员工,实报实销;

  C. 其它情况下标准为:

  早餐:30元人民币每人每餐,(香港出差以港币计);

  若酒店房费已含早餐,则不再计发早餐费。

  午餐、晚餐:35元人民币每人每餐,或合计70元人民币,(香港出差以港币计)。

  5.2.3 住宿费

  出差地 职务

  海外

  北京、上海、香港

  其它城市

  总经理级以上

  实报实销

  实报实销

  实报实销

  经理、工程师、主管

  实报实销

  US$ 80-100 / 晚

  其它

  实报实销

  US$ 80 / 晚

  RMB¥300

  5.2.3 接待费

  仅经理级以上人员有权支配接待费,接待费标准由总经理确定,标准以内实报实销。

  5.3按标准报销的原则为:凭发票报销,超标自付,欠标不补。

  5.4出差已报销膳食费的员工,不再支付出差当日伙食补贴。

  5.5若被长期调往异地工作,相应费用标准需经总经理另行决定。

  6 差旅费报销

  6.1 员工出差返回后一周内,应填写《商务旅行费用报告》并附上《商务旅行申请表》复印件,经批准后,交财务部审核办理。

  6.2 《商务旅行费用报告》应根据以下完成:

  6.2.1一份商务旅行费用报告覆盖一次往返旅程。

  6.2.2所有费用必须出具发票及有效凭证。

  6.2.3涉及接待费,应在费用报告中注明被接待的客人及接待的'目的。

  7 其他规定

  7.1 员工出差期间将不予申报加班。但法定假日出差除外。若在出差期间已享受访问地的假日,其在出差期间的本地假日将被取消。

出差管理制度12

  ⅰ国内部分

  第一条本公司以及所属工厂及营业所的员工因公奉派国内出差办理公务者,依本办法规定发给出差旅费。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乘坐火车、轮船、飞机按表16.4.1的标准发给交通费:

  (一)乘坐火车及长途汽车,原则上应出具铁路局、公路局或汽车公司的购票证明单,如因故未能取得购票证明单者,由出差人出具凭单。

  (二)乘坐轮船应取具轮船公司或旅行社的购票证明单或船票存根。

  (三)因急要公务必需搭乘飞机者应事先报准并凭飞机票根报支旅费。

  (四)搭乘公司的交通工具者,不得再报支交通费。

  第三条员工出差的膳食、住宿、杂费按下列标准核发

  a主管级:每日1,20元

  b一般级:每日1,00元

  第四条出差期间因公支出的下列费用,准予按实报销,并依下列规定办理:

  (一)乘坐计程车原则上应取得汽车公司开具的统一发票,无法取得者由出差人员出具凭单为凭。

  (二)电报电话费应取具电信局的收据为凭。

  (三)邮费应取具邮局的证明为凭。

  (四)因公宴客的费用,应取具统一发票或贴足印花的正式收据为凭。

  (五)因公携带的行李运费,应取具正式的运费收据为凭。

  第五条员工出差,应由派遣出差单位的'主管填写通知单一式二份,递请核准后,一份送秘书处登记出差日期,一份由出差人凭以预借或报支旅费(按照规定格式逐项填写)。

  第六条员工出差销差后三日内应填具'出差旅费报支单',送请各单位主管核实后递请秘书处审核,总经理核准后,出纳人员方得凭以报支。

  第七条员工出差前,得凭核准的派遣出差通知单预借旅费,于出差完毕报支旅费时扣回。

  第八条市内及短程(一日内)出差人员,除按实报支车资外,另可报支误餐费。

  (一)下午一时以后销差者准报午餐。

  (二)下午八时以后销差者准加报晚餐。

  (三)不得再报支加班费。

  第九条奉令调遣的人员,可以比照以上有关条文报支交通费、膳食费(一天)及行李运费。

  第十条调遣人员若在公司用膳,则不得报支误餐费。

  第十一条调遣人员若超过一天以上但不能视为出差的,可以由公司酌情予以补贴。

  ⅱ国外部分

  第十二条本公司员工奉派出国人员,除薪津照领外,并准予报支出差旅费其标准如下:

  (一)凡出国往返于公司指定地点的交通费按实报支,自行观光的交通费自理。

  (二)膳、宿、杂费按当时行情,并依国税局出差规定在报支额度内支给。

  (三)派遣在同城市持续驻留30日以上者自第31日起按上列标准八折支给。

  第十三条受政府或其他机构聘请(派遣)出国考察或实习的本公司人员已在受聘或派遣的机构支领出差旅费者,不得再向本公司支领出差旅费。

  第十四条出差期间因公支出应取得正式收据并按实报销,其无法取得正式收据的零星付款可以以出差人签呈为准。

  第十五条如因公务上原因必须支付的费用而超过日用费规定者可以呈请总经理核发特别津贴。

  第十六条国外出差旅费报销办法仍比照本办法第五条至第七条规定办理。

  ⅲ附则

  第十七条下级职员与上级职员一起出差时,下级职员得比照上级职员标准支给。

  第十八条本公司董事、监察人及顾问的出差旅费比照经理级标准支给。

  第十九条膳、宿什费的支领标准,因物价的变动,可以由总经理随时通令调整。

  第二十条本办法经董事会核定后实行,修改时亦同。

  出差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出差费用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员工出差依下列程序办理:

  (一)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出差期限由派遣负责人视情况需要,事前予以核定,并依照程序实核。

  (二)出差人凭核准的出差申请单'向财务部暂支相当数额的旅差费,返回后一周内填具'出差旅费报告单',并结清暂支款,未于一周内报销者,财务应于当月工资中先予扣回,等报销时再行核付。

  第三条出差的审核决定权限如下:

  (一)国内出差:六日内由部门经理核准,四日以上由主管副总经理核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二)国外出差,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第四条出差不得报支加班费,但假日出差酌情予以计新。

  第五条出差途中除因病或遇意外灾害,或因工作实际需要电话联系,请示批准延时外,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除不予报销旅差费外,并依情节轻重论处。

  第六条出差旅差费分为交通费、住宿费、膳食费、通讯费、交际费等,其标准另定。

  第七条出差费用的报销:

  (一)交通费、住宿费按标准报销,超标自付,欠标不补。

  (二)膳食费按标准领取。

  (三)通讯费以邮局凭证报销。

  (四)交际费由领导核定,凭据报销。

  员工出差旅费支给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本办法依据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人事管理规则之规定订定之。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出差旅费之支给概依本办法办理。

  第三条本公司员工出差分为:

  1.当日出差:出差当日可能往返者。

  2.远途出差:出差必须在外住宿者。

  3.国外出差;赴国外出差者。

  (二)当日出差

  第四条员工当日出差时由科长以上主管核准之。

  第五条当日出差每延误正餐时间一小时以上得按延误餐次支给误餐费每餐30元。但外勤已支津贴人员概不支给误餐费。

  第六条当日出差除依前条规定支给误餐费外不另支付出差旅费。

  第七条当日出差之交通费凭乘车证明实数支给。

  第八条当日出差人员必须于当日赶回,不得在外住宿。但因实际需要,事先呈奉各部经理以上主管核准者按远途出差办理。

  (三)远途出差

  第九条本公司员工奉命或因业务需要远途出差时必须事先填报'出差申请书'(格式另定,记明出差日程、出差目的地及出差要务等呈部(室中心)经理(主任)或分公司经理核准后方可出差。

  第十条远途出差之员工得在'出差申请书'添附'出差旅费概算表'向财务单位预借旅费。

  第十一条未及呈准出差人员须补办手续后方得支给出差旅费。

  第十二条出差人员因急病或不可抗力之天灾地变致无法在预定期限返回销差而必须延长滞留,得据出差者之申请,经调查确实无误乃得支给出差旅费。

  第十三条出差人员必须于公毕返回后三日内填具'员工出差旅费报告单'请领出差旅费。

  第十四条出差人员之交通工具除可利用公司车辆外,以利用火车、公路车为原则。但因特急事情经协理以上人员核准者得利用空运交通工具。

  第十五条出差人员之交通费凭乘车证明以实费计算支给。因乘坐出租汽车三轮车,无法取得乘车证明者呈请部(室、中心)经理(主任)以上主管核准后得实数支给之。

  第十六条使用公司交通车辆或借用车辆者不得申领交通费。

  第十七条员工远途出差旅费,按下列标准支给:表3.4.5

  第十八条远途出差如利用夜间(午后9时以后,午前6时以前)车次,住宿费减半支给,但不支给日当。

  第十九条日当自出发日起算至回公司之日给付之,但午后出发或午前回公司者减半支给。

  第二十条出差人员每日必须作成出差日报向各直属主管报告。

  第二十一条住宿费按出差人员在外住宿日数定额支给。

  第二十二条出差人员住宿费必须取得住宿费凭证(旅社给一发票),但住宿在自宅(含其他住宅)或本公司招待所未取得住宿费凭证者减半支给住宿费。

  第二十三条与经理以上人员随行,其住宿费不够时得呈经上级人员核准,凭住宿费支给凭证支给与上级人员同等之住宿费或实费。

  第二十四条各分支机构人员因业务需要或受命到总公司述职,比照远途出差支给日当及住宿费。但支领外勤津贴人员不得支给住宿费。

  (四)国外出差旅费报支办法〖ht〗

  第二十五条本公司员工奉命或因业务需要出差国外时,必须填具'出差申请书'记明出差日程,出差目的地及出差要务等呈由董事长核准。

  第二十六条国外出差人员得凭核准之出差申请书预编出差费概算,于出国前向财务单位预借旅费。

  第二十七条国外出差人员渡航费,董事长、总经理得按头等舱位实额支给,其他人员均按二等舱位实额支给。

  第二十八条国外出差人员之出差旅费,按下列标准支给。

  注:

  1.上列金额系赴东南亚、日本之旅费标准。赴欧美者,按级另加20%。

  2.但供住宿者,按上列标准每日减支美元10元。

  第二十九条前条之出差旅费包括在出差地之交通费、住宿费、杂费及日当。

  第三十条国外出差去程当日不论何时起程概以一天计算,回程当日不论何时返回均不予计算出差日数。

  (五)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经董事会通过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如有未尽事宜得随时修改之。

  员工出差实施细则

  (一)本公司员工因公务上之需要,受命出差国内外(包括迁调)悉依照本章之规定办理。

  (二)员工出差均依各单位主管之命令或指示,视实际之需要,限定日期呈请总经理核准后行之。

  (三)出差员工应于出发前,依式填写所定表格,通知总务组登记,如情形特殊事前不及办理时,亦需尽速补填表格,送交登记。

  (四)员工出差得按实报支出差旅费,其最高标准如附表,除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核准者外,其余如有超额报支,一律剔除之。

  (五)员工出差前,得按实际需要预借旅费,其预借款额,经由各主管初审,呈请总经理核准后暂付之,出差完毕,向总务组销差后应于三日内呈报核销,如三日后,仍未报支者,会计组应将该员之预借旅费在薪津项下先予扣回,俟报支时,再行核付。

  (六)员工在本市及郊区或其他同日可往返之出差按实支给交通费及误餐费。

  (七)员工出差在一日以上,其另有不满一日之旅费,无论出发或返回日一律二分之一给付,又乘夜车往返者,不另支宿费。

  (八)交通费包括旅程中必须之舟车等费,按实际报支,便其他零星用费均在膳杂费内开支,不得另行报支。

  (九)凡因公拍发之邮电及特别公务,临时雇用人夫,车马等项所支出之必要费用,另列特别费用内得按实凭证推荐阅读:

  报支。

  (十)员工出差除中途患病及天然不可抗力之原因,并有确实证明者外不得任意改变起程日期,或延长出差时间,但事后经总经理特准者,得追认之。

  (十一)员工出差旅费,应据实提出收据,核发之,但如发现有虚报不实情事,除将所领追回外,并视情节之轻重,酌予惩处。

  (十二)员工出差事前事后及旅途中所应填写的一切表格及应办手续另定。

  员工出国办法

  (一)凡本公司员工因公经核准出国者,悉依本办法之规定办理之。

  (二)因公奉派出国人员,于出国前需先立承诺书(如附件一),言明按期归国并继续为公司服务,如在返国三年内自动辞职者,愿无条件赔偿出国期间之费用除以三年平均数额之差额,并放弃先诉抗辩权。

  (三)出国人员于返国后,应于二星期之内书面提呈出国经过及观感心得必要时,并由总经理排定时间,向公司内有关部门人员讲解心得及工作计划方针。

  (四)国外出差旅费报支标准如附表二。

  (五)奉派出国人员,出国期间其薪津仍准照领,并得预支核定日数之差旅费。

  (六)出国人员应照规定期限归国,并于返国后10日内检具有关凭证向会计部报销,因故拖延不归或费用开支经审核不准报销者,概由出国人员自行负担。

  (七)出国人员在国外之旅行,应予规定之路程为限,规定以外路程之差旅费如经总经理核准者,准予报销。

  (八)出国接受技术训练或爱国内外厂商机构补助人员,其差旅费如已由有关单位支给者,其支给部分不得再向公司申请,但厂商供给之费用较本办法所订之费用为低时,其差额得由公司补助之。

  (九)本办法经经理级会议通过呈总经理核定公布实施,其修改或补充亦同。

  附件一

  承诺书

  年月日

  立承诺书人因公经××股份有限公司派遣出国,谨保证:

  (一)按期归国返回公司工作。

  (二)返国后三年内决不自动离职,如有违背愿依贵公司所订之办法负责赔偿,连带保证人愿负担一切连带赔偿责任,并放弃先诉抗辩权。

  ××股份有限公司

  立承诺书人:

  连带保证人:

  地址:

  身份证编号:

  说明:

  (一)因公出国者,其手续由总务部代为办理。

  (二)在同一地区内停留三十日以上者,自第三十一日起,膳宿杂费以八折计算。

  (三)低职人员随同高职出国者,其费用得酌实情比照高职人员报支。

  (四)美金币值如有变动,得视各该地区汇率调整之。

出差管理制度13

  一个公司,为规定业务方面的员工出差支给办法及管理,都会制定出一些相应的出差管理制度。以下详细的业务出差管理制度的资料,可供参考。

  本标准规定了xxxx有限公司员工出差旅费支给办法细则。

  本标准适用于xxxx有限公司员工公派出差办理公务者的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

  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出差申请单》

  《差旅费报销单》

  《出差报告》

  3要求

  本公司内员工出差旅费支给办法按本制度执行

  3.1本公司员工奉命或因业务需要出差,应先由派遣出差部门主管核准,登记出差相关内容,并凭核准预借或报支旅费。员工出差依下列程序办理:

  a、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单》(格式须明确记录出差日程、出差目的地及出差要务等),出差期限由遣派主管或总经理视情况需要限定日期,事前予以核实核定,并送人力资源部备案。如情形特殊事前无法及时办理,亦应尽快补办手续后方可支给出差旅费。

  b、出差人凭核准的《出差申请单》,可向财务部暂支相当数额的差旅费。其预借款额,须经由主管部长初审,呈请总经理核准后暂付之,出差完毕,销差后应于三日内填具《差旅费报销单》,结清暂支款项,未于一周内报销者,财务部应将该员工预借差旅费在当月薪金中先予扣回,待其报支时,再行核付。

  3.2员工在本市、郊区及短程或其他同日可往返出差,出差时应经部长级主管核准。当日出差,除按正常工作日支付当日工资外,原则上不支给交通费以外的任何费用,交通费凭乘车凭证实数支给。当日出差人员必须于当日赶回,不得在外住宿,因工作需要当日中午无法返回的,给予适当的'中餐补贴(补贴标准按10元/人执行),但如实际需要,须事先呈主管核准批准。

  3.3员工出差在一日以上,无论出发或返回一律按实际差旅日给付,乘夜车往返者,不另支其他费。

  3.4出差的审核决定权限如下:

  a、四日以上由总经理核准;

  b、部长级人员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3.5本公司员工乘坐火车、轮船、飞机,按以下实际票额发给交通费:

  a、乘坐汽车及火车,原则上应出具公路局、铁路局或汽车公司的购票凭证;

  b、乘坐轮船应出具轮船公司的购票凭证或船票存根;

  c、因急要公务必须搭乘飞机者,应事先报公司总经理核准后凭飞机票存根报销交通费;

  d、搭乘或驾驶公司的交通工具者,凭车辆行使损耗及车辆行使必支费用凭证报销,不得再报支其他交通费。

  3.6交通费包括旅程中必须的船车等费,按实际报支,其他零星用费均在膳杂费内开支,不得另行报支。

  3.7出差人员膳食、住宿、杂费(包括:公交出租车费、手机费),最高定额按以下标准核发(住宿及公交出租费须凭票据报销),超支部分不予报销。

  a、部长级:地区、县级城市每日住宿及杂费180元,膳食费每日35元。省会及十四个沿海城市每日住宿费及杂费300元,膳食费每日50元;

  b、普通级:地区、县级城市每日住宿及杂费100元,膳食费每日35元。省会及十四个沿海城市每日住宿费及杂费200元,膳食费每日50元;

  注:十四个沿海开放城市是指大连、秦皇岛、天津、烟台、青岛、连云港、南通、上海、宁波、温州、福州、广州、湛江、北海

  3.8员工出差同行时要求同住,住宿费每二人按一人标准报销,另一人只支付定额内的膳食费和杂费。

  3.9出差期间因公支出的下列费用,准予按实报销:

  a、邮费等费用应以邮电局的收据为凭。凡因公拍发邮电及特别公务,临时雇用劳力、车马等所支出必要费用,经批准,可另列特别费用按实凭证报支;

  b、因公宴客的费用,应以正式统一收据发票为凭;

  c、因公携带的行李运费,应以正式的运费收据为凭。

  3.10出差费用的报销:

  a、交通费、住宿费按标准报销,采取超标自付原则;

  b、膳食费等按标准领取;

  c、交际费由领导核定,凭据报销。

  3.11出差人员中途患病、遇不可抗拒原因或因工作实际需要延误,导致无法在预定期限返回销差,必须延长滞留,出差者需出具申请,经调查确定无误,方可支给出差旅费。出差员工不得任意改变起程日期、出差路线或应私事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除不予报销旅差费外,并依情节轻重论处。但事后总经理特准者除外。

  3.12员工出差得按实报支出差旅费,如因特殊情况公务上原因必须支付超额费用,可以呈请总经理特别核准,其余超额报支一律剔除。

  3.13员工报销出差旅费时,应据实提缴收据,经核实,如发现有瞒报、虚报,除将所领款追回外,并视情节之轻重,酌予惩处。

  3.14出差一般不得报支加班费,但节假日出差酌情予以计薪。

  3.15出差行程时间工资自出发日起至回公司之日止计算给付,首尾行程时间足半天不足一天的,按一天支给;不足半天按半天支给。出差人员交通费,凭交通票据实数支给。

  3.16出差人员在出差期间或退差后,应及时将出差相关状况总结编制《出差报告》向直属主管汇报,并及时到人力资源部报到退差。

  3.17本标准为人事行政部起草,经总经理核定、批准后发布,施行,人事行政部对该条款负有解释权,修改时亦同。

  3.18本标准如有未尽事宜得随时修改之。

出差管理制度14

  一、目的

  为规范出差人员管理,搞好成本控制,本着“励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出差制度》适用于因工作需要,到外地出差,当日无法返回者的管理。

  三、管理职责

  综合管理部负责出差人员的统一管理。

  1.总经理负责部长以上(含)出差人员的审批;

  2.各部门主管副总经理负责部长以下出差人员的审批。

  3.财务部负责经批准后的出差费用预付与报销结算。

  四、出差申请办理程序

  1.出差人员事先填写《员工出差申请单》(也可以计划形式提出),说明出差事项、日期、交通工具安排。

  2.部长(含)以上人员的出差由总经理审核批准,部长以下人员的出差由各部门主管副总审核批准,签字后的《员工出差申请单》交办综合管理部备存。

  3.因时间紧急,来不及办理出差申请者,应由先口头报告出差审批领导,出差返回公司后补办申请手续。

  五、出差费用领报规则

  1.差旅费申领

  1)出差人员须于出差前1天,预算差旅所需费用,填写借款凭证。

  2)交总经理签字,财务经理核实。

  3)到出纳处借款。

  2.差旅费报销

  1)出差人员返回后一星期内必须报账(特殊情况除外)。

  2)报销时须将有关单据在《凭证粘贴签》上粘贴齐备,并在每张单据的背面注明消费事项。

  3)交部门主管(部长)和总经理签字。

  4)财务部审核后,到纳处报销。

  3.有预支差旅费而逾期未报销者,出纳有权催促,逾一个工资期者,出纳应从其工资中扣还借支之差旅费。

  4.出差期间由本公司或有关单位提供出差交通工具、交通费或住宿费;出差者不得再申报相应费用。

  5.出差中途除因病或遭意外灾害或因实际需要由主管指示延期外,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差期,否则除不予报销差旅费外,并依情节轻重论处。

  六、差旅费计算标准

  1.出差人员的差旅费用,除往返目的地的交通费用,凭票据实报实销外,出差目的地的住宿费用采取限额控制,伙食费补贴采取包干制,市区交通费报销为:部长级(含)以上人员可以坐出租车凭票报销,一般人员只能坐公交车凭票报销。

  2.部门副经理(含)以下人员到出差目的地的交通工具以硬卧、客车、轮船为主,严格控制软卧和高等客仓,未经总经理批准不得乘坐飞机。800公里或(8小时)以上乘火车者享受硬卧,不坐硬卧而坐硬座者,可享受车票全额的50%的额外补贴,800公里(8小时)以下只能乘硬坐,如遇特殊情况,必须经分管领导批示,方可执行

  3.招待客户所发生各项费用在3000元(含)以下的,须事先征得分管副总同意,凭有效发票申请报销。招待费用超过3000元以上的,须事先征得总经理的`同意,凭有效发票申请报销。

  4.差旅费按一般管理人员(包括车间班组长)、部长(包括车间主任、厂长、工程师)、副总经理及以上人员三个级别标准申领,凡与高阶层人员一同出差者,差旅费可参照高阶层人员标准申领。

  5.出差人员所达目的地的车费、住宿费、市区交通费在标准与要求范围内凭正规票据实报实销,超过标准部分自负;伙食费补贴按标准包干报销。

  城市级别阶层沿海特区、直辖市、省会城市地市级城市

  县(区)级城市

  伙食费住宿费

  伙食费住宿费

  伙食费住宿费

  注:(1)沿海特区指深圳、珠海、厦门、汕头、广州、海南、宁波、温州、大连、青岛。(2)出差打的费用按实际情况可予报销。

  七、当日往返出差费用计算标准

  1.包括在公司所在地外勤任务。

  2.当日往返出差除交通费用按票据实报实销外,如是逾越公司用餐时间可报误餐费每餐20元。

  3.公司派出参加培训、学习、支援等公务的员工,按照30元/天的标准报销工作餐费。但若其费用已由公司或有关单位支付者,不得再申请报销。

  4.在公司所在地外勤任务时,一律以公交车代步,不得乘计程车,否则费用自理。除非特殊情况,但要经部长查实,经总经理特批。

  5.如果两人(同性)一同出差,提倡同吃同住,尽量节约开支。

  八、出差承包费日期计算标准

  1.差旅承包费按实际出差日数申报,从本地出发上午12点以前离开按一天计算;中午12点以后离开按半天计算,返回本地中午12点以前到达按半天计算;中午12点以后到达按一天计算。

  2.出差的路线和时间如果与申请路线和时间发生变化,必须提前告诉部门主管,否则绕道产生的费用和时间不予计算。

  九、出差外勤纪律

  1.员工出差应本着节约原则,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形象,保持良好职业素质,与客户约见、商谈准备充分,秉公办事,不得徇私、受贿、索贿、谋取私利,违者按章从严处罚。

  2.出差期间,员工应遵守国家法律和治安管理条例,并洁身自爱,违法者后果自负,公司概不负责。

  3.员工出差在外,行事应谨慎,凡由本人原因造成的意外灾害事故,公司不予任何经济补偿。

  七、附则

  本制度由综合管理部制定、修改、解释,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出差管理制度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出差管理流程、加强出差预算的管理并做到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参照本公司行政管理、财务管理相关制度的规定制定。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三条员工出差依下列程序办理:

  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出差期限由派遣负责人视情况需要,事前予以核定,并依照程序核实。

  第四条出差的审核决定权限如下:

  1、当日出差

  出差当日可能往返,一般由部门经理核准。

  2、远途出差

  由部门经理核准,报主管副总审批,部门经理以上人员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第五条交通工具的选择标准:

  (1)短途出差可酌情选择汽车作为交通工具。

  (2)远途出差一般选择火车作为交通工具,特殊情况下采用汽车出行,一般火车超过六个小时可以选择卧铺出行,特殊情况,可向总经理申请选择乘坐飞机。

  第三章出差借款与报销

  第六条费用预算

  坚持“先预算后开支”的费用控制制度。各部门应对本部门的费用进行预算,做出年计划、月计划、周计划,报财务部及总经理审批,并严格按计划执行,不得超支,原则上不支出计划外费用,特殊情况报总经理审批。

  第七条借款

  (1)借款的首要原则是“前账不清,后款不借”。

  (2)需借支的出差人员依据审批后的出差申请表填制借款单,财务部门收到经核签的出差申请及借款单时,需再对出差费用预算进行合理性测算,若认为合理则给以办理借支,若认为有不合理之处,可与申请人进行沟通,沟通后如未获共识则交付总(副)经理进行裁决。

  (3)出差或其他用途需借大笔现金时,应提前向财务预约,并有总经理审批;

  (4)借款要及时清还,公务结束后3日内到财务部结算还款。无正当理由过期不结算者,扣发借款人工资,直至扣清为止。

  (5)借款额度与借款人工资挂钩,参照出差费用标准,原则上不得超过借款人的月工资收入。

  (6)借款金额原则上限制为:普通员工借款金额在1000~20xx元,主管级以上员工金额在1000~3000以内,特殊用途超过5000元等特大金额应上报到主管副总标明原因审批。

  第八条报销程序及出差费用的报销

  严格按审批程序办理。按财务规范粘贴“差旅费报销单”→部门主管或经理审核签字→财务部核实→总经理审批→财务领款报销。

  出差人员需于出差返回三日内向财务部门提报经部门主管签核的该行次《差旅费报销单》、《出差报告》,财务部门依据相关财务规定进行初次审核,同时还需对费用支出的合理性进行审核。如未按规定期限提报者,财务部直接于最近期发放工资时扣减该员所预支之金额,且于日后报销时,按报销单所填金额90%予以报销。

  第四章差旅管理

  第九条出差申请与报告

  1、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表》并注明出差路线、事由、计划及出差费用预算,经主管部门经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方可出差,否则出差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2、部门经理对出差申请进行审批时,除须对申请人员所填具之出差目的及时间安排进行审核外,还应对其所提出的出差费用预算进行合理性测算。

  3、出差期限由派遣负责人视情况需要,事前予以核定,并依照程序核实。

  4、将出差申请表送至行政部留存、记录考勤。原则上出差出发时间在中午12点以前的可以不来公司报到;出差出发时间在中午12点以后的要来公司报到,特殊原因不来公司的必须有部门经理批准并报行政部备案。

  5、出差返回时间(以机票、车票上的到达时间为准)在中午12点以前的要来公司报到;出差返回时间在中午12点以后的经部门经理批准并报行政部后可不来公司报到。

  6、出差后须按《出差申请表》中拟定的时间、路线、拟计划拜访客户名录等事项开展出差工作。到达当地第一时间予以报点,报点须用当地电话,由行政内勤按报点时间、地点、电话号码、车次等内容予以登记(销售人员交由销售内勤登记)。出差后回公司报销时须与报点相吻合,否则不报销有出入的部分。

  7、销售人员出差后每天向销售部门负责人报告工作进展及下一步工作计划安排。

  8、出差途中生病、遇意外或因工作实际,需要延长差旅时间的,应打电话向公司请示;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其差旅费不予报销。

  9、出差人员返回后均需提报《出差报告》,出差报告中需将本次出差的任务完成情况(包括出差目的达成情况、费用支出情况等内容)做详细说明,同时该报告也是出差费用报销的依据之一。

  10、出差报告的审核及审批:流程同出差申请。

  11、出差结束后,应于3日之内提交出差报告,并到财务部费用报销。未按以上手续办理出差手续或未经审批所发生的费用,公司将不予报销。

  12、销售部门各驻外办事处业务人员,除财务审核环节外,在办事处内部需严格按前述内容执行,但与总部财务部门核销时,根据实际情况或根据财务部门的要求进行核销,并以财务部门的为准。

  13、为强化出差费用管控及提升远途出差(本市以外)成本效益,远途出差人员在填具《差旅费报销单》时,必须与相对应的《出差申请表》上所载明的预算金额相接近,如高于预算金额10%或超过300元者,则必须提出说明并经部门经理核准后超出部分始得报销。

  第十条员工出差活动的监管

  各部门经理对自己部门的.员工出差活动负责进行监督管理,定期(按月)开展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规行为应及时处理。

  违规处罚标准:

  1、员工出差未办理申请手续的,处罚责任人20-100元/次,期间产生的费用不得报销入帐。

  2、员工出差期间获得的信息未按规定整理,总结上报的,处罚责任人20-200元/次,获得的资料未按时办理归档手续的,处罚责任人50-200元/次,如因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责任人承担。

  3、出差人员未按时办理费用报批手续并入账的,处罚20-200元/次,对超期报销的出差费用按90%报销入账。

  4、出差费用报批存在弄虚作假的,按照作假部分的多少处罚责任人,同时做假部分的费用不得入账,已入账的应进行剥离。

  5、财务部门未按相关规定审核报销票据,存在违规的,处罚责任人50-200元/次,如因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审核人承担。

  第十一条出差相关规定

  1、本市出差:

  1)、原则上要求使用本公司交通工具,不报销任何费用和补助;

  2)、如因特殊原因未派车的,出差之交通费用凭乘车票据实数报销,乘坐出租车需取得部门主管同意后方可;

  2、市外出差:

  非业务人员原则上应当天往返,若确需住宿留驻,应取得部门主管同意后方可报销相关费用;业务人员则根据其《出差申请》进行相关时间安排;出差人员所乘交通工具及食宿标准具体按附件1的规定执行,特殊情况经主管副总及以上级别批准后执行。

  3、差旅费应据实填报,如发现有虚报不实者,除将所领差旅费追回外,并视情节轻重,予以惩处。

  4、差旅费报销必须一次一清,上次不清下次不借,不能结清者,从当月工资中扣回,直至扣清。

  5、出差不享受休息待遇,不得报支加班费或轮休,要保证每天工作8小时和一定的工作绩效,但重大节假日(春节、元旦、劳动节、国庆节、中秋节、端午节)可酌情给以补贴。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二条出差纪律

  1、遵纪守法;

  2、遵守公司制度;

  3、注意安全,不从事危险活动;

  4、不从事有损公司形象、品牌形象、公司政策的活动;

  5、不谈论与公司形象、品牌形象、公司原则和公司政策相违背的言论;

  6、不给客户制造正常工作以外的难题和提出正常工作以外的要求;

  7、未经部门主管批准,不得向客户借款;

  8、不得接受客户的宴请和招待;

  9、严禁挪用公司货款。

  第十三条本制度(暂行)经总经理核准后实施,如有未尽事宜,可随时修改。

  第十四条附件

  附件1差旅费用管理细则

  附件2出差申请表

  附件3借款单

  附件4差旅费报销单

  附件2:《出差申请表》

  附件3:《借款单》

  附件4:《差旅费报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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