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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22-11-26 09:43:15 仓库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仓库安全管理制度(精选15篇)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仓库安全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仓库安全管理制度(精选15篇)

仓库安全管理制度1

  1.目的和范围

  为了加强对仓库的安全管理,杜绝安全责任事故,保障人员和财产的安全,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仓库的安全管理。

  2.编制依据

  依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广东省安全生产厂家》、《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试行)》制定本制度。

  3.职责

  3.1危险化学品库车间负责对厂家物资入库、贮存和车间的厂区过程和厂家。

  4.工作程序

  4.1.仓库配备足够的与危险化学品性质相适应的消防器材,并由专人维护和保养。

  4.2.在仓库、堆垛设立厂区的车间等级标志,通道、出入口和通向消防设施的'道路应保持畅通。

  4.3.危险化学品仓管部门根据物品的危险性,为保管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器具。

  4.4.危险化学品入库时,保管员应按公司《仓储管理程序》进行。

  4.5.危险化学品发放,应严格执行发放管理制度。仓库主管负责人应经常检查核准。

  4.6.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仓库要采取杜绝火种的安全措施。经厂家进入厂区的车间车辆厂家安装阻火器作业人使用的工具、防护用品应符合防爆要求。

  4.7.加强对防爆电气设备、避雷、静电导除设施的厂家,选用经国家指定的厂家检验单位检验合格的车间电气产品。

  4.8.易燃、易爆品仓库内的车间安全设施,必须经常检查、定期校验、保持完好状态仓库管理制度,做好记录。

  4.9.储存易燃和车间物品的厂区、堆垛附近,不准私自动火作业,如因特殊需要,应由仓库负责人上报,经企业有关负责人批准,采取安全措施后才能进行上述作业。作业结束后,检查确无火种,才可离开现场。

  4.10.物品储存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的配装规定,对不可配装的危险物品必须严格隔离。

  5.相关制度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6.记录

  6.1安全检查记录。

  6.2出入库记录。

仓库安全管理制度2

  第一节 通则

  第一条 仓库管理人员,应熟悉本仓库所存放物质的性质,保管办法及注意事项,并会正确地使用本仓库的安全设施及消防器材。

  第二条 仓库负责人应经常向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管理方面的教育。

  第三条 各仓库的结构必须符合要求,不得任意修改,门窗一律向外开。

  第四条 库内存放的产品要按规定排列整齐,不得紊乱。入库时按产品日期分别挂牌标明,决不允许因保管不善造成意外事故和损失。

  第五条 库内产品不得擅自堆积太高,应规定库内安全容量。

  第六条 库内应保持良好通风,必要时可安装通风设备。

  第七条 同一库内不得乱放互相起作用或互相影响的产品,应放置性质相同的产品。

  第八条 各库的照明系统,须按时联系有关部门及时作好技术检查,检修,以免失效。

  第九条 仓库用的'一切防火设备要经常检查,保证完整好用。其数量按规定配备。

  第十条 仓库内部和周围,严禁烟火。

  第十一条 仓库保管员每天上下班时,对库内外要巡视一次,门窗是否牢固,是否有其它异状发生,如有可疑情况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以便追查处理。

  第十二条 仓库周围和内部,不得有垃圾或易燃物品积存,以免引起火灾。

  第十三条 外来人员未经仓库主管领导批准不得擅自进入仓库,安全检查人员凭证件可进入检查。

  第十四条 处罚

  (1)对本规定执行不力的当班人员、管理人员分别处100元、200元罚款,造成事故的,根据事故轻重和损失大小处200-1000元罚款,特别严重的解除,

  (2)对违反规定,在仓库抽烟动火人员处100元罚款,并责令其参加安全教育。当班人员不及时制止的,处100元罚款。

  第二节 油类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五条 油库管理人员必须精通仓库各种油类安全存放的知识及有关注意事项,并会正确使用该油库的安全设施及消防器材。

  第十六条 油库主管负责人经常对油库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有关安全及消防知识的教育,并进行考试。

  第十七条 各油库的建筑及设备必须适合各种油类贮存。

  第十八条 油库内严禁烟火,库内外应保持清洁整齐,不得有破布,木屑垃圾等易燃物,仓库附近道路必须畅通,不得有碍消防车通过的障碍物。

  第十九条 各种油库必须设有充足合格的消防设备和黄沙,并经常进行检查。

  第二十条 油库照明必须是防爆灯,电线要有保护管,禁止使用明电线或破电线。

  第二十一条 各类油物要分开保管,不得混放一起,以免领取出现错误。

  第二十二条 搬动油桶时不得乱撞乱摔,要轻拿轻放,防止发生事故。

  第二十三条 仓库应有良好的通风条件,以保持室内温度适宜,如室温达到32℃应尽量避免搬运发放。

  第二十四条 开启油桶时,禁止用铁器敲打,必须使用铜质或铝质工具。

  第二十五条 非油库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入内,严禁穿铁钉鞋,带火柴及其它引火物入内。

  第二十六条 处罚

  (1)对本规定执行不力的当班人员、管理人员分别处100元、200元罚款,造成事故的,根据事故轻重和损失大小处200-1000元罚款,特别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

  (2)对违反规定,在油类仓库抽烟动火人员处100元罚款,并责令其参加安全教育。当班人员不及时制止的,处100元罚款。

  第三节 药品试剂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十七条 仓库管理人员必须对所有存放药品试剂的性质,保管办法及安全注意事项精通熟悉,并会正确地使用本库的安全及消防设施。

  第二十八条 仓库主管领导须经常对仓库管理员进行业务,安全及消防知识教育,并定期进行考试。

  第二十九条 仓库周围要保持清洁。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道路要保持畅通无阻。

  第三十条 仓库的电气设备及照明必须是防爆型,并定期检查,保证完整无损。

  第三十一条 库必须备用足够,合适的消防设备。

  第条 仓库存放的药品试剂,要排列整齐分类保管,不得将性质不同的和有抵触的药品试剂混放在一起。

  第三十二条 仓库存放的药品试剂必须贴有明显的品名标号,以防领错。

  第三十三条 搬动药品、试剂时,必须轻拿轻放,禁止摔打和撞击,如包装有破捐损的应立即处理。

  第三十四条 库内严禁烟火及携带引火物。

  第三十五条 非本库人员不得随意入库,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入库时,应在登记簿上登记,经仓库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进入。

  第三十六条 处罚

  (1)对本规定执行不力的当班人员、管理人员分别处100元、200元罚款,造成事故的,根据事故轻重和损失大小处200-1000元罚款,特别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

  (2)对违反规定,在药品试剂仓库抽烟动火人员处100元罚款,并责令其参加安全教育。当班人员不及时制止的,处100元罚款。

仓库安全管理制度3

  仓库管理制度是指对仓库各方面的流程操作、作业要求、注意细节、7S管理、奖惩规定、其他管理要求等进行明确的规定,给出工作的方向和目标,工作的方法和措施;且在广的范畴内是由一系列其他流程文件和管理规定形成的,例如“仓库安全作业指导书”“仓库日常作业管理流程”“仓库单据及帐务处理流程”“仓库盘点管理流程”等等。

  一、物资的验收入库仓库管理制度

  1、物资到公司后库管员依据清单上所列的名称、数量进行核对、清点,经使用部门或请购人员及检验人员对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

  2、对入库物资核对、清点后,库管员及时填写入库单,经使用人、货管科主管签字后,库管员、财务科各持一联做帐,采购人员持一联做请款报销凭证。

  3、库管要严格把关,有以下情况时可拒绝验收或入库。

  a)未经总经理或部门主管批准的采购。

  b)与合同计划或请购单不相符的采购物资。

  c)与要求不符合的采购物资。

  4、因生产急需或其他原因不能形成入库的物资,库管员要到现场核对验收,并及时补填"入库单"。

  二、物资保管仓库管理制度

  1、物资入库后,需按不同类别、性能、特点和用途分类分区码放,做到"二齐、三清、四号定位"。

  a)二齐:物资摆放整齐、库容干净整齐。

  b)三清:材料清、数量清、规格标识清。

  c)四号定位:按区、按排、按架、按位定位。

  2、库管员对常用或每日有变动的物资要随时盘点,若发现误差须及时找出原因并更正

  3、库存信息及时呈报。须对数量、文字、表格仔细核对,确保报表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三、物资的领发仓库管理制度

  1、库管员凭领料人的.领料单如实领发,若领料单上主管或总经理未签字、字据不清或被涂改的,库管员有权拒绝发放物资。

  2、库管员根据进货时间必须遵守"先进先出"的仓库管理制度原则。

  3、领料人员所需物资无库存,库管员应及时通知使用者,使用者按要求填写请购单,经总经理批准后交采购人员及时采购。

  4、任何人不办理领料手续不得以任何名义从库内拿走物资,不得在货架或货位中乱翻乱动,库管员有权制止和纠正其行为。

  5、以旧换新的物资一律交旧领新;领用的各种工具均要上工具卡,并由领用人和总经理签字。

  四、物资退库仓库管理制度

  1、由于生产计划更改引起领用的物资剩余时,应及时退库并办理退库手续。

  2、废品物资退库,库管员根据"废品损失报告单"进行查验后,入库并做好记录和标识。

  仓库管理制度小结:

  1、仓库是企业物资供应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各种物资周转储备的环节,同时担负着物资管理的多项业务职能。它的主要任务是:保管好库存物资,做到准确,质量完好,确保安全,收民迅速,面向生产,服务周到,降低费用,加速资金周转。

  2、仓库设置要根据工厂生产需要和厂房设备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内部要加强经济责任制,进行科学分工,形成物资分口管理的保证体系;业务上要实行工作质量标准化,应用现代管理技术和ABC分类法,不断提高仓库管理水平。

  一、库房管理目的:

  (一)仓库标准化管理,保证材料及产品在存储期间的质量。

  (二)及时为生产提供优质的材料、零配件以及半成品。

  (三)及时为销售部门提供合格优质的产成品。

  (四)明晰、完整、及时记录出入库情况,定期与财务部汇报数据。

  (五)出入库管理办法:原材料和成品按以下九个大项分类管理。

  1、塑料件;

  2、橡胶件;

  3、标准件;

  4、电子件;

  5、电机;

  6、软化剂;

  7、外加工;

  8、包装物;

  9、产成品;

  二、原材料入库。

  外购原材料到货后,库房管理员应按实际情况填写《入库单》,并仔细核对物资的数量、规格、型号,核对无误后入库。

  三、产成品入库。

  (一)经品质部验收合格并填写《检验移交单》后入库。

  (二)对需要质量验收的原材料。

  四、入库时先标识。

  (一)待验品,按规定及时通知质检部门进行验收,经认定合格的原材料放入指定合格品区域。判定不合格则标识“不合格品”标识,隔离堆放。

  (二)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规格型号、颜色、质量及单据等不符合时,应立即向有关部门反映,以便及时查清、解决问题,必要时通告对方。

  五、对临时寄存在库房的货品,必要时划出区域,隔离存放,做好“待处理品”标识。

  六、对退货产品的处理应按《退货单》进行清点和出入帐,并查明退货原因。对退货属返修产品,需报生产部与供应部,由生产开具《返修产品领料单》进行返修;对退货属报废产品由品质部验收签字后入废品库,并报总经理批准后进行报耗。

  七、对于不合格品、生产过程中合理消耗产生的废品需入废品库,经品质部和生产相关责任人签字后方可入库。废品库需明确划分。

  八、入库物资的堆放必须符合先进先出的原则。

  九、入库物资应及时入库。

  十、原材料的出库与发放:

  (一)凡属产品配套原料,由生产部出具生产通知单和生产领料清单。由仓库保管员进行分解消化,车间专人来领取原材料,严格按《生产领料清单》的规格、型号、数量等发放。

  (二)用于生产过程中造成报废或损失而需进行补料,则需由生产部开出《补料单》后方可发放。

  (三)非生产所用的物资发放,需严格审批手续、必要时需务副总经理批准,凭《领料单》发放。

  (四)物资(包括成品)的发放力求先进先出,具体按仓库物资先进先出执行规范进行操作。当面点清数量,核对规格名称,并及时登记处入帐(手工及电脑帐),做到帐、物相一致,帐、帐相符。

  (五)废品库内物资由生产部负责处理,并保留处理清单。并负责组织出库,仓库人员严格清点数量,出库时开具产品出库单,并及时登记入帐。

  十一、物资贮存与防护

  (一)物资定期盘点数量,确认库存的余缺情况,上报相关部门,并有财务部进行抽查。

  (二)仓库应编制平面定置图,将物资合理布局,合理存放,禁止混放、倒塌和包装破损,妥善保管,杜绝积压,反对浪费,及时提供相关信息。

  (三)仓库做到通风、干燥、清洁、安全,防尘和避光防止产品损坏变质。储存易燃物品的库房还应做到密封、并远离火源、热源。

  (四)有色金属上货架,保持通风,非金属及电器材料,应分品种、规格、型号存放,摆设合理。

  (五)做好物资的标识管理,包括产品标识及监视和测量状态标识,严防误用。

  (六)对有贮存期限要求的物资,按时检查库存情况,以便及时发现变质苗头。对超期物资标志待处理标识及时开具送验单交品质部重新验证,验证符合要求的标志合格品可继续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标志“不合格品”识移交废品库。并作好记录。

  (七)对于长期库存(既超过质保期限经质检部合格的库存物资)在电脑帐及手工帐中做好标并及时及通知财务部。

  (八)非工艺损耗或其他原因而产生的材料多余,仓库必须及时配合车间做好退料工作,退料需查清余料原因,核对材料的应余数,及时办理退料手续及入帐。

  (九)对于残余的原材料或不满包装的材料根据实际包装情况,进行封口或封箱处理。

  十二、应急情况处理

  (一)遇到紧急情况如失火及突发性天灾时应及时联络值班领导,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

  (二)灭火使用泡沫及干粉灭火器(易燃物品需使用泡沫灭火器)。

  十三、库房管理规定

  (一)公司各类库房由指定专人负责。

  (二)采购人员购入的物品必须附有合格证及入库单,收票时要当面点清数目,检查包装是否完好,发现短缺或损坏,应立即拆包核查,如发现实物与入库单数量、规格、质量不符合,库房管理人员应向交货人提出并通知有关负责人。

  (三)库房物品存放必须按分类、品种、规格、型号分别建立帐卡。

  (四)严格管理账单资料,所有账册、账单要填写整洁、清楚、计算准确,不得随意涂改。

  (四)严格执行出入库手续,物资出库必须填写出库单。

  (五)库房物资未经允许不得外借,特殊情况须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批准,并办理外借手续。

  (六)每月需对库房进行盘点、整理,对帐实不符及时上报,不得隐瞒。

  (七)严格按照公司管理规定办事,不允许非工作人员进入库房。

  (八)库房管理要做到清洁整齐、码放安全、防火防盗。

  (九)库房内严禁吸烟,禁上明火,禁止无关工作人员入内,库内必须配备消防设施,做到防火、防盗、防潮、防鼠,相关管理制度张贴于明显位置,禁烟、禁火标识应设置于库房大门外。

  (十)因管理不善造成物品丢失、损坏,物品管理人员应承担不低于物品价值20%的经济损失。

  十四、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仓库安全管理制度4

  1.对本部门员工,正副班长要对三大院库区有全面了解,做好辖区安全生产管理,分工明确,各司其职,统一指挥。特别是每日值班,要从思想上认识肩负的责任,对环境熟悉,以高度责任制对库区巡防,保证库区的安全。

  2.值班期间严格按部门制定规章制度实行,做好值班记录,交接班时,自己所做的工作要签名,正副班长要检查值班记录,签好自己名字。部门安全管理员不定期检查评估,把安全考核作为员工工作考评的一部分。

  3.每位员工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按规定检查施工单位所需领退材料的正确性,严防个别私拿,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库区,加强库房安全防范意识。

  4.安全员应积极协助三大院门卫检查,加强部门之间沟通,共同管理物资流出,办理好出门相关手续。

  5.协助各部门不定期派出人员上门收集各个施工单位工程废料,统一集中,统一处理。

  6.加强对公司统一上交的工程废料处理,配合安保部对工程废料监督,检查,在处理工程废料时,及时向安保部通知,请安保部上门检查工程废料处理去向,同时拿出收购单位相关证件,给安保部验收合格后,方可处理。

  7.正确合理的对工程废料进行处理,全面了解工程废料市场价格信息,严把重量关,办好相关手续,现场按规定二人以上人员签字方可。

  8.每位员工应加强安全意识,做好库房消防设备安全到位,进出随手关灯,关好大门。

  9.在行吊下发料时,戴好安全帽,穿好工作服,同时要求施工单位人员戴好安全帽,在吊车工作时,人员要远离行吊下,操作人员按规定做好每一项工作,严防无关人员进行操作,如施工单位人员不戴安全帽,发料人员有权停止发料。

  10.负责行车片区员工要熟悉设备性能,了解设备状况,查明线路来龙去脉,及时掌握进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定期保养,使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11.员工搬运货物时,严格检查货物包装,搬好货物,卸货时注意货物场地,避免货物碰撞损坏,保证物资完好无损。

  12.加强员工宿舍安全检查,特别严禁使用电磁炉,进出关好电器设备,关好门窗,严防个人用品失窃的发生。

  13.对新进员工,进行上岗培训和安全教育,并做好相关培训教育记录。

  14.安全管理员应加强上下之间的沟通,努力执行好相关政策落实,对违反公司安全生产规定,有权执行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对员工在安全管理符合要求成绩突出的有权给予奖励表扬,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把安全生产工作跃上一层楼。

仓库安全管理制度5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仓库安全管理,保护公司的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仓库安全管理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第三条 公司所属仓库包括A、B栋成品仓、WP事业部工具室小仓库、化学品仓、调漆室、管料仓、皮膜药水仓、避震系统与复合材料冰库、成品仓库。本制度不适用于液化石油气站、氧气、氩气槽罐、柴油储罐。

  第四条 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化学品除遵守本制度外,应同时遵守公司《危险物品管理制度》和《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

  第二章 仓库管理人员职责

  第五条 认真执行物资出入库登记制度。

  第六条 仓库保管人员要及时登记各类物资明细帐,做到日清月结,达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第七条 对于采购人员购入的物资材料,库管人员要认真验收物资的数量、品名、规格、型号及外包装是否完好无损(除原材料由品保单位验收、劳保用品由安全主任验收的除外);核对送货单与ERP采购单是否相符。

  第八条 根据各种物资的不同种类及其特性,结合仓库条件,保证仓库物资定置摆放,合理有序,保证物资的进出和盘存方便。

  第九条 对于目前使用的油漆、溶剂、表面处理药品、液压油等油品,应按照已经划分的专库分开储存,专人管理,设置的安全标志不得移除。如有增加使用化学品,必须先在公司安全办备案,方可采购入库。

  第十条 库管人员每天上下班前都要做到“三检查”,如有异常情况,要立即上报主管和相关部门。

  (1)上班必须检查仓库门锁有无异常,物品有无丢失。

  (2)下班检查是否锁门、拉闸、断电及不安全隐患。

  (3)检查易燃、易爆物品是否单独存储、妥善保管。

  第十一条 每天检查灭火器等灭火器材是否有效,通风、温度等设备是否有效,参数是否超标等。

  第三章 物资储存保管安全规定

  第十二条 物资的储存保管,原则上应以物资的属性、特点和用途规划设置仓库,合理有效使用仓库面积,凡吞吐量大的落地堆放,周转量小的用货架存放。

  第十三条 在物资堆放上本着“安全可靠、作业方便、通风良好”的原则,合理安排垛位和规定的距离(灯距、堆距、行距、柱距、墙距)。

  第十四条 对于A、B栋成品仓、管料仓,每垛占地面积不应大于200平方米、垛与墙与柱的距离不应小于0.5米、垛与垛的距离不应小于1.5米、主通道的距离不应小于3米、跺与灯的距离不应小于1.5米。

  第十五条 对于化学品仓的涂料与溶剂、皮膜药品,储存的容量不宜过多,桶装的不得叠放,袋装的粉状化学品叠放高度不宜超过1米,并且所有化学品都要有相应材质的第二容器。通道的距离不能小于1.5米,化学品与灯的距离不能小于2米。

  第十六条 对于避震系统与复材事业部货仓,货架与货架之间的通道不能小于1.5米。

  第十七条 甲、乙类货物和化学性质相互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货物,应分间分库储存,并在醒目处标明货物的品名、性质和灭火方法。

  第十八条 库存物资在装卸、搬运过程中要轻拿轻放,使用容器装的各类化学品,容器盖必须要密封,并且保证物资完好无损。

  第十九条 做好各种防患工作,确保物资安全保管。防患内容包括:防火、防盗、防潮、防锈、防腐、防霉、防鼠、防尘、防爆、防静电。

  第二十条 仓库物品发生被盗后,仓库管理人员应及时报告并注意保护现场,协助进行调查处理。

  第二十一条 对于化学品仓、皮膜水处理药品仓、工具仓,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区,确保仓库安全。

  第二十二条 仓库的环境卫生要每日打扫并作好保持工作,每次作业完毕要即时清理现场,保持库容整洁。

  第四章 出库管理规定

  第二十三条 办理出库时要认真审核“领料单”,核查出库手续是否齐全,严格依据所列数量、种类、型号办理出货或发料,并签核有关单据。发现数量或种类、型号有误时,要立即报告主管或者拒发,更正后再发货或发料。

  第二十四条 对于手续不全的提货、领料事项,保管人员有权拒绝发货,并视具体情况报告主管人员。

  第二十五条 对于具有“有效期”的化学品,应坚持“推陈储新、先进先出、按规定发放”的原则,包装破损的化学品不能发放使用。

  第五章 仓库防火管理规定

  第二十六条 仓库防火工作,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适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第二十七条 仓库的电器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电器设计规范和施工安装验收标准。

  第二十八条 仓库电线应地下敷设,已经架空敷设的其垂直下方与储存货物水平距离不小于1.5米,化学品仓不小于2米。

  第二十九条 仓库应采用国家主管部门认可的带防护装置的照明灯具,并应设置在主要通道上方。甲、乙、丙类仓库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

  第三十条 仓库敷设的配电线路,应穿金属管或难燃材料管保护。

  第三十一条 仓库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热杯等电热器具。

  第三十二条 仓库应按 《建筑防雷设计规范》设置避雷装置,定期检测,保证有效。

  第三十三条 仓库应设置明显防火标志,严禁携带火种进入甲、乙、丙类物品库房。

  第三十四条 仓库内严禁动用明火,确需动用明火时,须严格遵守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填写《动火作业审批表》经审批,并报备安全办公室。

  第三十五条 仓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设置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消防器材必须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位置,周围1米内不得堆放货物和杂物。

  第三十六条 严禁在仓库的消防通道、安全出口处堆放物品。

  第三十七条 装卸易燃液体货物时,操作人员应严禁使用易产火花的'工具, 严防震动、撞击、重压、摩擦和倒置。对易产生静电的装卸设备要采取消除静电措施。

  第三十八条 甲、乙类货物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货物变质、分解等情况,应及时妥善处置,防止跑、冒、滴、漏。

  第三十九条 甲、乙类桶装液体物品,不应露天存放,应储存在安装有自动控温排风设施的仓库内。

  第四十条 仓库不得搭建临时建筑物。甲、乙类货物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其它库房必须设办公室时,经消防监督机构批准,可以贴临库房一角设置无孔洞的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其门窗得直通库外。

  第四十一条 新建、扩建和改建的仓库,必须以《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为原则,同步规划、设计消防设施项目,并经消防监督机构审核。仓库竣工时,由公安消防监督机构负责专项验收;末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四十二条 仓库管理员必须熟悉储存货物的性质、分类、保管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做好本岗位的防火工作。

  第四十三条 仓库新职工必须经过仓储业务和消防知识的岗前培训。

  第四十四条 仓库应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并定期进行消防培训,提高自防自救能力。易燃易爆货物仓库,应设专(兼)职防火安全员,负责防火工作。

  第六章 附 则

  第四十五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仓库安全管理制度6

  1.目的:

  为了加强配送中心中西药仓库的安全管理,保护人身、财产安全,做好防火、防电、防盗、防机械安全事故、防资料信息泄密等预防工作,确保所储存药品质量稳定,避免药品发生质量问题,特制定本规定。

  2.依据: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3.范围:

  物流配送中心所有仓库。

  4.内容:

  4.1仓库防火安全基本规定管理;

  4.1.1仓库管理人员全面负责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4.1.2仓库范转不准吸烟、点火,也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携带火种进入仓库。

  4.1.3消防器材应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

  4.1.4仓库管理人员应熟悉贮存物品的名称、危险特性、灭火方法、消防器材的使用和日常维护,严格执行仓库的有关制度。

  4.1.5仓库应根据贮存物品的危险特性和数量,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和消防设施,并保持长期有效。

  4.1.6仓库内不得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如有使用,现场必须有人监督。

  4.1.7仓库应定期每周检查防火设施,做好《消防设施安全检查记录表》。

  4.2仓库防电安全基本规定管理;

  4.2.1仓库内除了固定的照明灯具外,不允许使用其他电器。个别存放特殊物资的仓库确实需要使用抽湿、降温、排风设备,应单独设置。

  4.2.2仓库的电气设备及照明设备必须是防爆型,并定期检查,保证完整无缺。

  4.2.3仓库人员不准私自架设临时电源线路。

  4.2.4仓库的电线必须装置在金属管或非燃硬塑料管内,电源应设总闸和分闸。

  4.2.5仓库的电线、电路改装必须由相关专业电工人员进行操作。

  4.2.6仓库管理人员下班前应巡视库房,关掉电脑、风扇、空调、饮水机的电源开关方可下班离开。

  4.3仓库库存防盗、防资料、信息泄密安全基本规定管理;

  4.3.1库房防盗设施,防护栏、门、窗、锁等牢固完好,并定期检查。

  4.3.2特殊药品库必须执人双人双锁管理,并安装防盗报警设备及安装防盗报警系统并与当地公安局联网。

  4.3.3仓库系物资保管重地,非库房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入储存作业区,储存作业区内的人员不得有影响药品质量和安全的`行为。

  4.3.4仓库范围及仓库办公地点,不准会客,其他部门职工更不准围聚闲聊,不准带亲友到仓库范围参观。

  4.3.5因业务、工作需要需进入仓库时,必须先办理入仓登记手续。

  4.3.3.1进仓要有仓库人员陪同,不得独自进仓。

  4.3.3.2凡进仓人员工作完毕,出仓时应主动请仓管人员检查。

  4.3.3.3进仓人员不准摄像、拍照。

  4.3.4仓库无用的账务单据要及时销毁处理。

  4.3.5仓库值班人员下班前应巡视库房,消除隐患,关好门窗。

  4.4仓库防机械交通安全事故基本规定管理;

  4.4.1配送货车外出送货必须遵守交通法则。

  4.4.2机动车辆要按法律要求定时机检。

  4.4.3驾驶员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要求才能驾驶车辆。

  4.4.5厂内叉车驾驶员必须要持有叉车驾驶证。

  4.4.6叉车每天必须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表。《叉车点检表》

  4.4.7发现叉车有异常问题,要及时提报维修。

  4.4.8除叉车司机外,其他仓管不得开动,所有仓管不得站在手动叉车上滑行。

  4.4.9货车和叉车司机不得酒后、超速驾驶,搬运、卸货必须轻拿轻放。

  4.5仓库药品储存安全基本规定管理;

  4.5.1仓库根据药品的质量特性,按药品性质进行分类、分批号储存。

  4.5.1.1药品与非药品分库存放。

  4.5.1.2性质互相影响容易串味的药品亦分区储存。

  4.5.1.3内用药与外用药应分库或分区存放。

  4.5.1.4处方药及非处方药分区存放。

  4.5.1.5品名或外包装容易混淆的品种,应分区或隔垛存放。

  4.5.1.6固体药品、半固体药品、液体药品分开存放。

  4.5.1.7二类xx药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药品应专库或专柜存放。

  4.5.1.8不合格品及退回品存放于专库,必须在15个工作日内及时处理。

  4.5.2药品堆码规定管理;

  4.5.2.1按安全方便节约的原则,整齐牢固堆垛五距,合理利用仓容,色标明显。

  4.5.2.2五距:垛间距不小于10厘米;垛与墙的间距不小于30厘米;垛与屋顶(房梁)间距不小于30厘米;垛与地面的间距不小于10厘米;垛与照明灯间距小于30厘米.

  4.5.2.3货垛堆码须牢固、整齐、倾斜角小于15度,药品不得倒置储存。

  4.5.2.4对于包装不牢固或过重的,不宜堆码过高,以防下层受压变形。

  4.5.2.5药质较重、体积庞大而又不需久储的药品,应堆放在离装卸地点较近的货区,以便于搬运;药质较轻者可堆放在中心货区,可尽量堆高;若同种药品规格相同而包装箱体积大小不一,应将大件放在下层,小件放在上层。

  4.5.3药品堆码顺序规定管理;

  4.5.3.1按药品批号的顺序分层堆垛,不允许不同品种、不同规格、不同批号的药品存于同一货位。

  4.5.3.2为保证药品的先进先出,近期先出,易变先出,后进药品的存放不得防碍先进药品的出库。

  4.5.3.3夏天每隔1个月,冬天每隔2个月,对所有药品进行翻垛通风,即垛底药品翻到垛面。

  4.5.5.4药品距效期仅有1年时,由库管员按月填报《效期产品催销表》,催促销售部加快销售,以免过期损失。

  4.5.3.5超过有效期的药品,不得出库使用,不得流入市场,及时填写《不合格药品报损审批表》报损、销毁。

  4.5.4仓库药品储存区域色标管理;

  4.5.4.1合格品——绿色;待验品、退货药品——黄色;不合格品——红色;

  4.5.5药品的状态标志规定管理;

  4.5.5.1药品按《状态标志管理程序》均应有合格、不合格、待验等相应的状态标志。

  4.5.5.2二类xx药品,蛋白同化制剂及肽类激素药品的专库、专柜应设立对专用标签。

  4.5.6特殊药品储存规定管理;

  4.5.6.1二类xx药品、蛋白同化制剂药品执行双人双锁管理,专库或专柜存放。

  4.5.6.2二类xx药品、蛋白同化制剂药品设立专用账目,专人登记,定期盘点,做到账物相符。发现问题,立即报告当地药品主管部门。

  4.5.6.3药品入库前,应执行双人开箱验收、清点、双人签字入库。

  4.5.6.4严格执行出库制度,发货时要有专人对品名、数量、质量进行核查,并有第二人复核,发货人、复核人共同在单据上签字。

  4.5.6.5由于破损、变质、过期失效,而不可供药用的品种,执行《不合格药品管理程序》。

  4.5.7仓库库存环境及卫生要求;

  4.5.7.1常温库:库房的温度控制在0—30℃内,相对湿度控制在35%~75%以内。

  阴凉库:库房的温度控制在不高于20℃,相对湿度控制在35%~75%以内。冷库:库房的温度控制在2—10℃内,相对湿度控制在35%~75%以内。

  4.5.7.2所存放物品无鼠咬、虫蛀、吸潮、发霉等现象,

  4.5.7.3工作场所干净卫生,无积灰、积水及其他杂物。

  4.5.7.4随时检查仓库温湿度,及时利用排风、降温除湿设施,调节仓库温湿度,防止药品吸潮、发霉。

  4.5.7.5进行库房检查,填写《库房巡检记录》。问题及时向仓库主管及质量管理员报告。

  4.5.8根据药品的储存要求,按药品性质进行分类储存。

  4.5.8.1注射用药品零散货的储存,有特殊储存要求的除外,无特殊说明的统一按阴凉条件储存,摆放在零散货阴凉库房内。

  4.5.8.2药品的不同剂型,除单一品种的特殊要求外,常见剂型贮存条件如下:略

仓库安全管理制度7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仓库消防安全管理,保障人身、产品、设备免受火灾危害,保卫公司财产安

  全及公司员工人身生命安全,根据《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以及有关消防安全规定,结合公司仓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仓库必须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接受公司安全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三条 公司仓库贮存着大量产品,是防火重点区域,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要把消防安

  全工作摆到首位,与各项工作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落实、同总结。

  第四条 仓库部门领导对所属仓库的消防安全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仓库解决不了的火险隐患,

  及时反映到公司,切实加以整改。如对已经发现的.火险隐患熟视无睹,对防火工作指挥不当,造成火灾事故,应当追究主管单位领导的责任。

  第五条 仓库部门领导为仓库防火负责人,建立安全小组,仓库负责人为安全小组负责人,并确定一名保管员负责日常防火安全工作,并保持相对稳定。

仓库安全管理制度8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仓库消防安全管理,保护仓库免受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如下:

  一、项目施工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组织消防宣传工作,提高职工消防安全意识;

  二、现场仓库保管员应当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做好本岗位的防火工作。

  三、对仓库新职工应当进行仓储业务和消防知识的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四、仓库严格执行夜间值班,巡逻制度,带班人员应当认真检查,督促落实。

  五、物品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确定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准入库。

  六、库房不准使用碘钨灯和高温照明灯具,不准使用电炉、煤油炉、电烙铁、电烫斗、热水器等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

  七、仓库应装置醒目的防火标志,按照国家有关消防规范,设置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

  八、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

  九、仓库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

仓库安全管理制度9

  一、目的

  为加强对库存危险品的安全管理以及加强对危险品装卸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包括仓库及储灌。

  三、职责

  仓库主管对仓库安全生产负责,罐区主管对罐区安全生产负责,其他相关部门协助。

  四、内容

  仓库:

  1.危险品从入库、领料、搬运、使用、处理残余杂质都应指定专人负责。

  2.部门领用时需先预算当天用量按单领用,当天未用完的危险化学品应送回危险品仓库。

  3.禁止使用无盖容器。在启用危险化学品后应马上将盖拧紧,发料时必需使用专用抽吸工具,溢出的危险化学品须立即清理干净。

  4.盛装危险化学品的容器,必须标明正确的标志及危险警告标志和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5.装卸危险化学品时,操作人员不得穿着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和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严防震动、撞击、重压、摩擦和倒置,对易生产静电的.装卸设备要采取防静电措施。

  6.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员工,下班时必须将未用完的危险化学品退还给危险品仓库的管理员保管。

  7.沾有危险化学品的废物应放于金属废物箱内,并盖好盖子及附上标志,存放在安全的地方定期进行安全处理。

  8.危险化学品不得露天存放,包装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严防跑、

仓库安全管理制度10

  平时在寻找规章制度过程中,可能会需要到仓库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希望能让您节省时间起到了帮助的作用。

  1、仓库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仓库管理应严格执行国家《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要求,库存物资要分类、限额,并应留出必要的通道。化学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井标明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2、库内不准设立办公室、休息室,不准用可燃材料搭建搁层,并要经常保持清洁。

  3、库内一般不宜安装电器设备,如确实需要,由电工按《电力设计技术规范》安装。

  4、库内不准拉临时电线,不准设电熨斗、电水壶等电器设备。

  5、仓库一般应采用天然采光,如确需照明,应采用白炽灯泡,其功率不得超过60W,严禁使用日光灯、碘钨灯,且线路的敷设和灯泡的安装应在通道上方与货物堆垛的距离至少应保持50cm以上。

  6、仓库应单安装电源刀闸箱,并设在库外,且应采取防雨、防潮等保护设施。

  7、库内严禁吸烟和动用明火,并应设计醒目的禁火标志,筏作人员不经批准严禁入内。

  8、仓库管理人员必须做到每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9、库内应配足备齐相应消防器材并要有专人管理,落实责行,定期检查维修,保持完整好用。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1、管理和使用危险物品的工作人员,应熟悉危险品的特性、防火措施及灭火方法,管理制度《工地消防管理制度》。

  2、贮存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二级,要有良好的`通风散热设备,定期测温检查。

  3、贮存危险物品应按性质分类,专库存放,并设置明显的标志,注明汽、特性、防火措施和灭火方法,配备足够的相应的消防器材。性质,灭火方法相抵触的物品不得混存。

  4、维修、检查设备机件,严禁使用汽油等易燃物品清洗。

  5、对怕潮(如乙炔),怕晒(氧气瓶)等物品,不得露天存放,以防因受潮或曝晒而发生火灾、事故。

  6、搬运和操作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轻装、轻卸。严禁用产生火花的工具敲打和起封。

  7、运输危险品必须专车运输,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由懂其性质的专人押运,应办理运输手续,性质相抵触的危险品不得同车混装运输。

  9、剧毒物品应专库存放,必须有双人双锁共同保管,一起领用,一起退回。领用危险物品必须经单位领导批准,使用氰化物、氧化锌等剧毒物品应责成班组长级以上人员监督使用,随领随用,剩余退回。

仓库安全管理制度11

  1、目的

  本制度对于仓库的收、发、存、管作了规定,以确保不合格的原材料和成品不入库、不发出,储存时不变质、不损坏、不丢失。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原料库和成品库及待处理品库的管理。

  3、职责

  3、1原料仓管员负责原材料、外协品、半成品的收、发、管工作。

  3、2成品仓管员负责成品的收、发、管工作以及被退回的货物的前期验收。

  3、3待处理品仓管员负责待处理品的收、发、管工作。

  4、入库管理

  4、1原材料、外协品、半成品的入库

  4、1、1原材料、外协品到公司后,由仓管员指定放置于仓库待验区内,大宗的货物可以直接放在仓库合格区内(左栈板上码垛存放),但应做出“待验”标识。然后,仓管员按《过程和产品的监视和测龋,孝序》的规定进行到货验证和报验。验证的内容包括:品名、型号规格、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或批号、保质期、数量、包装状况和合格证明等。经验证合格的,仓管员提交《采购收料通知》报质管部检验;经验证不合格的,通知采购部进行交涉或办理退货。

  4、1、2库管员接到质管部检验结论为“合格”的检验报告后,应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并将待验区内的货物转移到库内合格区存放,已放在仓库合格区的待验品,应将“待验”标识取下;接到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的检验报告时,应按规定做出不合格标识,等待不合格品审理。接到《不合格品评审表》后按处置结论执行。

  4、1、3采购部打印“采购收料通知单”交生产部库管员作为收货入库凭证。

  4、1、4半成品经检验合格后,检验结论为“合格”的产品生产部打印入库单到半成品库办理半成品入库手续。仓管员应核对丰成品的品名、型号、数量、批号、生产日期,确认无误后方可入库。

  4、2成品入库

  4、2、1检验结论为“合格”的产品,生产部打印《入库单)到成品库办理成品入库手续,在办理入库时,仓管员应检查、核对产品的品名、型号、数量等标识是否正确、规范以及外包装是否干净等,符合要求的方可入库。

  4、2、2成品入库后应放置于仓库合格区内。

  4、3待处理品入库

  4、3、1成品库仓管员负责退货和超过保质期滞销产品入库工作;生产部负责半成品和准成品待处理入库前期工作;库管员应检查核对产品的品名、型号、数量、批号等是否属实,对入库单进行审核。

  4、3、2产品入库后,仓管员应及时审核,在账上记录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批号、生产日期、数量、保质期和入库日期以及注意事项。并对《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的规定做出标示。

  4、3、3未经检验和试验或经检验和试验认为不含格的产品不得入库。

  4、3、4仓管员应妥善保序入库产品的有关质量记录(验证记录、原始质量证明、检验报告单等),每月将这些质量记录按时间顺序和产品的'类别整理装订成册、编号序档并妥善保管。

  5、储存管理

  5、1储存产品的场地或库房应地面平整,便于通风换气,有防鼠、防虫设施,以防止库存产品损坏或变质。

  5、2合理有效地利用库房空间,划分码放区城。库存产品应分类、分区存放,每批产品在明显的位置做出产品标识,防止错用、错发。具体要求如下:

  5、2、1库存产品标识包括产品名称或代号、型号、规格、批号、入库日保质期,由仓管员用挂标牌的方法做出。若产品外包装已有上述标识的,仅挂产品型号的标识牌即可。

  5、2、2库存产品存放应做到“三齐”“五距”:堆放齐、码垛齐、排列齐。离灯、离柱、离墙大于50厘米,并与屋顶保持一定距离;垛与垛之间应有适当间隔。

  5、2、3成品按型号、批号码放,高度不得超过6层。

  5、2、4原材料存放按属性分类(防止串味),整齐码放,纸箱包装码放高度不得超过规定层数;袋包装和桶包装码放高度不宜过高,以防损坏产品。

  5、2、5放置于货架上的产品,要按上轻下重的原则放置,以保持货架稳固。

  5、2、6有冷藏、冷冻储藏要求的原料、半成品均按要求储藏于冰箱、冰柜、冷库或有空调的库房。

  6、发放管理规定

  6、1生产部生产人员凭《配料单》和《领料单》到原料库领取原材料或半成品。

  6、2原料库库员每天按《配料单》每罐原料的实际数量备料、发放。

  6、3在备料时,如果发现计划数量和实际发放数量不符时,库管员应在《配料单》备注栏中填写每罐实际发放的数量。

  6、4实行批次管理的原料,仓管员每天备料、发料时在《配料单》上填写该原料的批号,以达到可追溯的目的。

  6、5技术部开发人员凭经部门经理审批的《出库单》到原料库领取原材料或半成品。

  6、6提取成品时必须有营业部打印的《出库单》和《调拨单》。

  6、7原料库和成品库的仓管员凭经审批的《领料单》或《出库单》、《发货单》发放原材料、半成品或咸品,发放时应做到。

  6、7、1认真核对《领料单》或《出库单》、《发货单》的各项内容,凡填写不齐全、字迹不清晰、审批手续不完备的不得发放;

  6、7、2发放时,应认真核对实物的品名、型号和数量,符合领料或出库凭证要求的才能发放。

  6、7、3发放完毕,仓管员应对《领料单》或《出库单》、《发货单》进行审核,《配料单》交会计部,单据应妥善保管。

  6、7、4发放时,若产品标识破损、字迹不清,应重新作出标识后发放。

  6、7、5同一规格的原料、半成品、成品应按“先进后出”的原则进行发放。

  7、仓库内部管理

  7、1抽查

  7、1、1成品库的主管部门应对仓库进行不定期的抽查,检查账、物、卡相符状况,存放情况、标识情况。

  7、1、2原料库主管应抽查物料的仓储情况、环境条件、有无错放、混料及超期储存、变质、损坏等现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2仓管员应经常对库存产品进行检查和维护,发现变质、发霉或标识脱落等现象应及时向直接上级报告,及时处理。对有保质期的产品要防止失效。发放距保质期不到(含)一个月的原料前应报验,检验合格后才能发放。距保质期不到(含)三个月的成品一般不发放(顾客同意的除外),但应及时报验,根据了验结果进行处理。若超过保质期,应及时报验,并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的规定处理。

  7、3仓库人员应进行经常性动态盘点,做到日清日结,保持账、物相符,年中和年末应配合财务部搞好盘点工作。

  7、4仓库做到通风、防潮、清洁,无苍蝇、老鼠。冷藏、冷冻库温度应控制在规定范围。仓库内严禁烟火,不允许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和其他危险品(危险库除外),并设置足够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不允许占压。

  7、5对有毒有害及带有腐蚀性的物品应分别储存,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

  7、6退库的成品应按品种、型号分别码放并予以标示,经质管部检验为合格的办理入库,并尽快发出。经检验为不合格的,按不合格评审处置意见办理,并作出待处理标识。

  7、7成品库另划待处理品区,存放退货并予以标示,同时配合有关部门按程序做好退货处理工作。

  7、8原料库根据生产计划,做好查料、备料工作,严格按领料制度发放原料。根据生产计划和库存填报采购申请计划,保证生产需要。

  7、9对于喷粉产品要严格按照产品的储序条件储存,经常检查并通风,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直接上级并与技术部联系,做到及时处理。

  7、10凡打开包装的原料、半成品和成品,都应重新包装,保证密封,不允许敞开存放。没有标识的应做出标示。

  7、11成品库负责样品的包装、发放。样品包装上应有标识,标识内容包括:品名、型号和生产日期。样品应在生产后的三个月内发放。若要将超过三个月的产品做样品发放,应报验,经检验合格后才能做样品发放。

  7、12安全事项

  7、12、1上班必须检查仓库门锁有无异常,物品有无丢失。

  7、12、2下班检查是否已锁门、拉闸、断电及是否序在其他不安全隐患。

仓库安全管理制度1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严格烟花爆竹储存管理,规范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仓储行为,预防和减少烟花爆竹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和《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10631-20xx)等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结合本省情况,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我省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储存仓库的安全监督管理,本规范中规定的仓库设计安全要求全部为C级仓库标准,A级储存仓库设计安全要求参照《烟花爆竹工厂设计安全规范》(GB50161)相关标准执行。

  第三条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的批发企业,应按《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和本规范的规定,依法取得《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方可销售、储存烟花爆竹。

  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

  第四条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应有安全管理机构或者专职安全管理人员。1000平方米以上的烟花爆竹储存仓库,专职安全监管人员不得少于3人;1000平方米以下的烟花爆竹储存仓库,专职安全监管人员不得少于2人。

  第五条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应当足额缴纳风险抵押金;应当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六条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对安全全面负责,并依法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第七条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烟花爆竹经营方面的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并经培训考核合格;仓库保管员、守护员、装卸员应当接受烟花爆竹专业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其他从业人员应当经过本单位的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

  第八条运输、驾驶、燃放、押运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第九条批发企业储存仓库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烟花爆竹储存仓库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保管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五)装卸搬运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六)仓库守护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七)驾驶员、押运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十条烟花爆竹储存仓库管理制度

  (一)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二)安全检查制度;

  (三)事故隐患整改制度

  (四)安全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五)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六)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七)重大危险源评估和监控管理制度;

  (八)劳动防护用品(具)管理制度;

  (九)烟花爆竹入库管理制度;

  (十)烟花爆竹仓库保管制度;

  (十一)烟花爆竹废品报废销毁管理制度;

  (十二)烟花爆竹仓库安全标识制度;

  (十三)仓库外来人员管理制度;

  (十四)仓库守护员管理制度;

  (十五)车辆进出、停留、停放管理制度;

  (十六)烟花爆竹流向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烟花爆竹储存仓库操作规程:

  (一)监控设备操作规程;

  (二)产品保管养护操作规程;

  (三)质量检验操作规程;

  (四)测温、测湿操作规程;

  (五)搬运、装卸操作规程。

  第三章批发企业烟花爆竹仓库设计安全要求

  第十二条库房的区域规划和外部距离

  (一)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储存仓库选址应符合区域规划的要求。

  (二)新建、改建、扩建烟花爆竹储存的建设项目,应当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贸委、省计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和“三同时”工作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xx]155号)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应当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在进行初步设计前,应当进行安全预评价。

  (三)新建、改建、扩建烟花爆竹储存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四)储存烟花爆竹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应当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贸委、省计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和“三同时”工作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xx]155号)有关规定报安监等部门预先审查,经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建设。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并对安全设施的工程质量负责。

  (五)储存烟花爆竹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使用前,必须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六)计算药量3-4吨的C级烟花爆竹储存仓库与城镇规划边缘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130米;与居民点、学校、幼儿园、工业区、加油站、危险品生产企业、军队驻地、医院、旅游区等人口稠密区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80米;与国家铁路线不应小于50米;与二级以上公路、35kv高压输电线等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40米。

  (七)计算药量2-3吨的`C级烟花爆竹储存仓库与城镇规划边缘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120米;与居民点、学校、幼儿园、工业区、加油站、危险品生产企业、军队驻地、医院、旅游区等人口稠密区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75米;与国家铁路线不应小于50米;与二级以上公路、35kv高压输电线等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38米。

  (八)计算药量2吨以下的C级烟花爆竹储存仓库与城镇规划边缘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110米;与居民点、学校、幼儿园、工业区、加油站、危险品生产企业、军队驻地、医院、旅游区等人口稠密区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65米;与国家铁路线不应小于50米;与二级以上公路、35kv高压输电线等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35米。

  (九)烟花爆竹仓库不得超过限定药量和品种储存。

  (十)库区内明显位置应设置车辆限速标志。

  (十一)烟花爆竹储存仓库必须在围墙外侧和库区内明显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警示内容包括:

  1、仓库重地严禁烟火;

  2、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3、库内禁止携带火种;

  4、机动车辆进库必须安装防火罩;

  5、库内严禁检修汽车;

  6、机动车辆装卸时必须熄火。

  第十三条库房的平面布置和内部距离

  (一)烟花爆竹储存区与办公区(生活区)、值班室分离。库房每栋间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20米。库房与值班室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25米。

  (二)库区应设置密实围墙,围墙与库房墙脚的最近距离不宜小于5m,高度不低于2m,围墙顶部设置防攀越措施。

  (三)库房周围25m范围内,不应种植针叶树或竹林。

  第十四条库房建筑与结构

  (一)库房应为单层建筑,平面布置宜为矩形。应采用砖墙承重,屋盖应采用轻质易碎结构。

  (二)仓库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规定的建筑物二级耐火等级的各项要求。面积不超过300 m2的C级建筑用的耐火等级可为三级。

  (三)仓库安全出口不应小于2个。烟花爆竹仓库面积小于150m2,且长度小于18m时可设1个安全出口,但仓库内任一点到安全出口的距离不应大于15m。

  (四)仓库应设置双层门且向外平启,不设门槛,门宽不得小于1.2米。有防小动物进入的措施。

  (五)库房的窗应能开启。通风窗应设置在勒脚处,间隔不大于5米,长宽不小于200x200毫米。所有窗应配置铁栅和金属网。

  第十五条库房的安全设施

  (一)仓库区域应根据当地消防供水条件,设置高位水池、消防蓄水池或室外消火栓,或利用天然河、塘。消防用水量应不小于15升/秒,延续供水时间应不小于2小时,保护半径应不大于150米。消防储备水应有平时不被动用和防冻的措施。使用后及时补给。

  (二)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由专人管理,定期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

  (三)库房内一般不设电路和照明装置,如确需,照明灯应为密封防爆型,禁止使用其他电器设备,严禁在仓库附近架设临时性电器设施。外部线路应采用铠装电缆埋地敷设或挂设。外部电气线路禁止通过库房的上空。

  (四)库危险性建筑物的防雷措施应符合《建筑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的各项规定。仓库防雷措施按Ⅰ级设计,中、小爆竹及单个产品装药在40g以下的烟花或礼花弹仓库防雷措施可按Ⅱ级设计,并按有关规定每年定期检测。

  (五)仓库必须设置报警电话、监控装置和采取合适的防盗措施。

  第四章仓库的日常管理

  第十六条严禁在仓库区内吸烟和用火,严禁把其他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带入仓库区内,严禁在库房内住宿和进行其他活动。

  第十七条库房内应设置测温、测湿计,并确定人员每天进行检查登记。库内最高温度不应超过35℃,相对湿度控制在75%以下。

  第十八条库房的入口处,应设置消除人体静电的装置,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欧姆,并按有关规定每年定期检测。

  第十九条库房门外应设置标示牌,内容包括:仓库危险等级、储存品种、额定药量和负责人。

  第二十条储存烟花爆竹数量不得超过储存额定药量,应分级分库存放。严禁在库房内存放其他物品;烟花爆竹必须堆垛码放,堆垛之间的距离应不少于0.70m,堆垛距内墙距离应不少于0.45m,堆垛高度应不超过2.5m,搬运通道宽度应不少于2.0m。

  第二十一条库房的地面应铺设防静电材料或设置30厘米高的垛架。木地板、垛架和木箱上使用的铁钉,钉头应低于木板外表面3毫米以上,钉孔要用油灰填实。

  第二十二条装卸作业中,不得碰撞、拖拉、翻滚、倒置和剧烈振动,不许使用铁质工具。烟花爆竹产品装卸作业结束后,应当指定专人对烟花爆竹储存仓库进行检查。

  第二十三条烟花爆竹储存仓库负责人应当每天对仓库进行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及时处理,并对检查及处理情况进行记录。

  第二十四条烟花爆竹储存仓库应根据从业人员的工作性质,配备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

  第二十五条仓库负责人、保管员、守护员、押运员配备合理,并持有效证件上岗,其职责明确、责任落实。

  第二十六条仓库守护员每天巡查不少于三次。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记录,并向管理人员报告。

  第二十七条烟花爆竹储存仓库应建立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由专职保管员对货物进行管理和信息输入。做到帐帐、帐货相符,动态反映存量变化,并留存2年备查。

  第二十八条仓库应配备专职值班人员。对进出的人员、车辆、货物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进出库时间、事由、当事人签字。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区。进入仓库的人员严禁穿戴不防静电的衣物和钉底鞋。

  第二十九条进入烟花爆竹储存仓库的机动车辆,必须安装防火罩;由专人引导,按指定路线行驶、按规定地点停放。

仓库安全管理制度13

  管理制度

  1、物资仓库为防盗、防火重点部位,严格落实治安岗位责任制。

  2、管理人员不得擅离职守,不得请人代岗,有事外出或下班离库要关锁好门窗,切断电源。

  3、张贴防火警示标志,配足灭火器材。管理人员必须能正确使用灭火器材。定期进行电器线路检查。

  4、各类物资材料应按品种规格和性能堆放整齐。易燃易爆和剧毒物品应专库存放不得混存。

  5、公司库区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如因工作需要动用明火作业时,应按明火作业管理要求执行。

  6、库房消防安全工作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7、我公司储存商品实行分类、分区储存,区与区间距不小于1米,区与墙间距不小于0。8米,区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0。5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2米。建筑设计须符合防火规范的规定。

  8、严禁将性质相互抵触、串味和灭火方法不同的商品混存,库房内要设立醒目标志,标明储存商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仓库安全管理制度14

  1、仓库管理的分类:

  酒店仓库管理总的来说有:餐饮部的鲜货仓、干货仓、蔬菜仓、肉食仓、冰果仓、烟酒、饮品仓,商场部的百货仓、工艺品仓、烟酒仓、食品仓、山货仓,动力部的油库、石油气库,建筑,装修材料仓,管家部的清洁剂、液、粉、洁具仓,绿化部的花盆、花泥、种子、肥料、杀虫药剂仓,机械、汽车零配仓,陶瓷小货仓,家具设备仓等等。

  2、物品验收:

  (1)仓管员对采购员购回的物品无论多少、大小等都要进行验收,并做到:

  ①发票与实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不相符时不验收;

  ②发票上的数量与实物数量不相符,但名称、规格、型号相符可按实际验收;

  ③对购进的食品原材料、油味料不鲜不收,味道不正不收。

  ④对购进品已损坏的`不验收。

  (2)验收后,要根据发票上列明的物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价、单位、数量和金额填写验收单,一式四份,其中一份自存,一份留仓库记账,一份交采购员报销,一份交材料会计。

  3、入库存放:

  (1)验收后的物资,除直拨的外,一律要进仓保管;

  (2)进仓的物品一律按固定的位置堆放;

  (3)堆放要有条理、注意整齐美观,不能挤压的物品要平放在层架上。

  (4)凡库存物品,要逐项建立登记卡片,物品进仓时在卡片上按数加上,发出时按数减出),结出余数;卡片固定在物品正前方。

  4、保管与抽查:

  (1)对库存物品要勤于检查,防虫蛀、鼠咬,防霉烂变质,将物资的损耗率降到最低限度。

  (2)抽查:

  ①仓管员要经常对所管物资进行抽查,检查实物与卡片或记账是否相符,若不相符要及时查对;

  ②材料会计或有关仓库管理制度人员也要经常对仓库物资进行抽查,检查是否账卡相符、账物相符、账账相符。

  5、领发物资

  (1)领用物品计划或报告:

  ①凡领用物品,根据仓库管理制度规定须提前做计划,报库存部门准备;

  ②仓管员将报来的计划按每天发货的顺序编排好,做好目录,准备好物品,以便取货人领取;

  (2)发货与领货

  ①各部门各单位的领货一般要求专人负责;

  ②领料员要填好领料单(含日期、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用途等)并签名,仓管员凭单发货;

  ③领料单一式三份,领料单位自留一份,单位负责人凭单验收;仓管员一份,凭单入账;材料会计一份,凭单记明细账;

  ④发货时仓管员要注意物品先进的先发、后进的后发。

  (3)货物计价:

  ①货物一般按进价发出,若同一种商品有不同的进价,一般按平均价发出。

  ②需调出酒店仓库管理制度以外的单位的物资,一般按原进价或平均价加手续费和管理费调出。板凳回目录家电企业仓库管理制度范本

仓库安全管理制度15

  (一)总则

  1、仓库是企业物资供应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各种物资周转储备的环节,同时担负着物资管理的多项业务职能。仓管的主要任务是:保管好库存物资,做到数量准确,质量完好,确保安全,收发迅速,面向生产,服务周到,降低费用,加速资金周转。

  2、仓管主要是根据工厂生产需要和厂房设备条件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内部要加强经济责任制,进行科学分工,形成物资分口管理的保证体系;业务上要实行工作质量标准化,应用现代管理技术和ABC分类法,不断提高仓库管理水平。

  (二)物资验收入库存

  3、物资入库存,保管员要亲自同交货人交接手续,核对清点物资名称、数量是否一致,按物资交接本上的要求签字,应当认识签收是经济责任的转移。

  4、物资入库存,应先入待验区,未经检验合格不准进入货位,更不准投入使用。

  5、材料验收合格,保管员凭发票所开列的名称、型号、数量、计量验收就位,钢材应涂色标志,入库存单各栏应填写清楚,并随同托收单交财务科记账。

  6、不合格品,应隔离堆放,严禁投产使用。如工作马虎,混入生产,保管员应负失职的责任。

  7、验收中发现的总是要及时通知科长和经办人处理。托收到而货未到,或货已到而无发票,均应向经办人反映查询,直到消除悬事挂账。

  (三)物资的储存保管

  8、物资的储存保管,原则上应以物资的属性、特点和用途规划设置仓库,并根据仓库的条件考虑划区分工,凡吞吐量大的落地堆放,周转量小的货架存放,落地堆放以分类和规格的次序排列编号,上架的以分类四号定位编号。

  9、物资堆放的原则是:在堆垛合理安全可靠的前提下,推行五五堆放,根据货物特点,必须做到过目见数,检点方便,成行成列,文明整齐。

  10、仓库保管员对库存、代保管、待验材料以及设备、容器和工具等负有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因此坚决做到人各有责,物各有主,事事有人管。仓库物资如有损失、贬值、报废、盘盈、盘亏等,保管员不得采取“发生盈时多送,亏时克扣”的违纪做法。

  11、保管物资要根据其自然属性,考虑储存的场所和保管常识处理,加强保管措施,达到“十不”要求,务使国家财产不发生保管责任损失。同类物资堆放,要考虑先进先出,发货方便,留有回旋余地。

  12、保管物资,未经科长同意,一律不准擅自借出。总成物资,一律不准折件零发,特殊情况应经科长批准。

  13、仓库要严格保卫制度,禁止非本库存人员擅自入库。仓库严禁烟火,明火作业需经保卫科批准。保管员要懂得使用消防器材和必要的防火知识。

  (四)物资发放

  14、按“推陈储新,先进先出,按规定供应,节约用料”的原则发材料。发料坚持一盘底,二核对,三发料,四减数的原则。对贪图方便,违反发料原则造成物资失效、霉变、大料小用、优料劣用以及差错等损失,保管员应负经济责任。

  15、领料单应填明材料名称、规格、型号、领料数量、图号、零件名称或材料用途,核算员和领料人签字。属计划内的材料应有材料计划;属限额供料的材料应符合限额供料制度;属规定审批的材料应有审批人签字。同时,超费用领料人未办手续,不得发料。

  16、调拨材料,保管员要审查单价、货款总金额并盖有财务科收款章时方可发料。发现价格不符或货款少收等,应立即通知开票人更正后发货。

  17、对于专项申请用料,除计划采购员留作备用的数量外,均应由申请单位领用。常备用料,凡属可以分割折另的,本着节约的原则,都应折另供应,不准一次性发料。

  18、发料必须与领料人和接料车间办理交接,当面点交清楚,防止差错出门。

  19、所有发料凭证,保管员应妥善保管,不可丢失。

  (五)其他有关事项

  20、记帐要字迹清楚,日清月结不积压,托收、月报及时。

  21、允许范围内的磋差、合理的自然损耗所引起的盘盈盘亏,每月都可以上报,以便做到账、卡、物、资金四一致。

  22、创造五好仓库是每个保管员努力的方向,每月对仓库进行一次检查,以促进创五好仓库的开展。

  23、保管员调动工作,一定要办理交接手续,移交中的`未了事宜及有关凭证,要列出清单三份,写明情况,双方签字,科领导见证,双方各执一份,报科存档一份,事后发生纠葛,仍由原移交人负责赔偿。对失职造成的亏损,除原价赔偿外,还要给纪律处分。

  24、库存盈亏反映出保管员的工作质量,力求做到不出现差错。

  职务分析样本—后勤服务类—仓库保管员

  1、在部长领导下,负责仓库的物料保管、验收、入库、出库等工作。

  2、提出仓库管理运行及维护改造计划、支出预算计划,在批准后贯彻执行。

  3、严格执行公司仓库保管制度及其细则规定,防止收发货物差错出现。入库要及时登帐,手续检验不合要求不准入库;出库时手续不全不发货,特殊情况须经有关领导签批。

  4、负责仓库区域内的治安、防盗、消防工作,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上报,对意外事件及时处置。

  5、合理安排物料在仓库内的存放次序,按物料种类、规格、等级分区堆码,不得混和乱堆,保持库区的整洁。

  6、负责将物料的存贮环境调节到最适条件,经常关注温度、湿度、通风、鼠害、虫害、腐蚀等因素,并采取相应措施。

  7、负责定期对仓库物料盘点清仓,做到帐、物、卡三者相符,协助物料主管做好盘点、盘亏的处理及调帐工作。

  8、负责仓库管理中的入出库单、验收单等原始资料、帐册的收集、整理和建档工作,及时编制相关的统计报表,逐步应用计算机管理仓库工作。

  9、做到以公司利益为重,爱护公司财产,不得监守自盗。

  10、完成采购部部长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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