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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乡村治理措施方案

时间:2023-05-12 17:40:33 措施 我要投稿

推进乡村治理措施方案(精选18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能高效地开展,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综合考量事情或问题相关的因素后所制定的书面计划。那么大家知道方案怎么写才规范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推进乡村治理措施方案,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推进乡村治理措施方案(精选18篇)

  推进乡村治理措施方案 篇1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任务,事关广大农民根本福祉,事关农民群众健康,事关美丽中国建设。2018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以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扭转了农村长期以来存在的脏乱差局面,村庄环境基本实现干净整洁有序,农民群众环境卫生观念发生可喜变化、生活质量普遍提高,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有力支撑。但是,我国农村人居环境总体质量水平不高,还存在区域发展不平衡、基本生活设施不完善、管护机制不健全等问题,与农业农村现代化要求和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还有差距。为加快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入学习推广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以农村厕所革命、生活污水垃圾治理、村容村貌提升为重点,巩固拓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成果,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美丽中国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原则

  坚持因地制宜,突出分类施策。同区域气候条件和地形地貌相匹配,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和水平相适应,同当地文化和风土人情相协调,实事求是、自下而上、分类确定治理标准和目标任务,坚持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求好不求快,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

  坚持规划先行,突出统筹推进。树立系统观念,先规划后建设,以县域为单位统筹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各项重点任务,重点突破和综合整治、示范带动和整体推进相结合,合理安排建设时序,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与公共基础设施改善、乡村产业发展、乡风文明进步等互促互进。

  坚持立足农村,突出乡土特色。遵循乡村发展规律,体现乡村特点,注重乡土味道,保留乡村风貌,留住田园乡愁。坚持农业农村联动、生产生活生态融合,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循环利用。

  坚持问需于民,突出农民主体。充分体现乡村建设为农民而建,尊重村民意愿,激发内生动力,保障村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坚持地方为主,强化地方党委和政府责任,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构建政府、市场主体、村集体、村民等多方共建共管格局。

  坚持持续推进,突出健全机制。注重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相衔接,持续发力、久久为功,积小胜为大成。建管用并重,着力构建系统化、规范化、长效化的政策制度和工作推进机制。

  (三)行动目标

  到2025年,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改善,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取得新进步。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稳步提高,厕所粪污基本得到有效处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不断提升,乱倒乱排得到管控;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明显提升,有条件的村庄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源头减量;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水平显著提升,长效管护机制基本建立。

  东部地区、中西部城市近郊区等有基础、有条件的地区,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农村卫生厕所基本普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明显提升,农村生活垃圾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理并推动分类处理试点示范,长效管护机制全面建立。

  中西部有较好基础、基本具备条件的地区,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持续完善,农村户用厕所愿改尽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有效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基本实现全覆盖,长效管护机制基本建立。

  地处偏远、经济欠发达的地区,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逐步提高,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水平有新提升,村容村貌持续改善。

  二、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

  (四)逐步普及农村卫生厕所。新改户用厕所基本入院,有条件的地区要积极推动厕所入室,新建农房应配套设计建设卫生厕所及粪污处理设施设备。重点推动中西部地区农村户厕改造。合理规划布局农村公共厕所,加快建设乡村景区旅游厕所,落实公共厕所管护责任,强化日常卫生保洁。

  (五)切实提高改厕质量。科学选择改厕技术模式,宜水则水、宜旱则旱。技术模式应至少经过一个周期试点试验,成熟后再逐步推开。严格执行标准,把标准贯穿于农村改厕全过程。在水冲式厕所改造中积极推广节水型、少水型水冲设施。加快研发干旱和寒冷地区卫生厕所适用技术和产品。加强生产流通领域农村改厕产品质量监管,把好农村改厕产品采购质量关,强化施工质量监管。

  (六)加强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加强农村厕所革命与生活污水治理有机衔接,因地制宜推进厕所粪污分散处理、集中处理与纳入污水管网统一处理,鼓励联户、联村、村镇一体处理。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积极推动卫生厕所改造与生活污水治理一体化建设,暂时无法同步建设的应为后期建设预留空间。积极推进农村厕所粪污资源化利用,统筹使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设备,逐步推动厕所粪污就地就农消纳、综合利用。

  三、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七)分区分类推进治理。优先治理京津冀、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黄河流域及水质需改善控制单元等区域,重点整治水源保护区和城乡结合部、乡镇政府驻地、中心村、旅游风景区等人口居住集中区域农村生活污水。开展平原、山地、丘陵、缺水、高寒和生态环境敏感等典型地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试点,以资源化利用、可持续治理为导向,选择符合农村实际的生活污水治理技术,优先推广运行费用低、管护简便的治理技术,鼓励居住分散地区探索采用人工湿地、土壤渗滤等生态处理技术,积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

  (八)加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摸清全国农村黑臭水体底数,建立治理台账,明确治理优先序。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黑臭水体为重点,采取控源截污、清淤疏浚、生态修复、水体净化等措施综合治理,基本消除较大面积黑臭水体,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治理模式。鼓励河长制湖长制体系向村级延伸,建立健全促进水质改善的长效运行维护机制。

  四、全面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

  (九)健全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根据当地实际,统筹县乡村三级设施建设和服务,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设施和模式,因地制宜采用小型化、分散化的无害化处理方式,降低收集、转运、处置设施建设和运行成本,构建稳定运行的长效机制,加强日常监督,不断提高运行管理水平。

  (十)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与利用。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积极探索符合农村特点和农民习惯、简便易行的分类处理模式,减少垃圾出村处理量,有条件的地区基本实现农村可回收垃圾资源化利用、易腐烂垃圾和煤渣灰土就地就近消纳、有毒有害垃圾单独收集贮存和处置、其他垃圾无害化处理。有序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与资源化利用示范县创建。协同推进农村有机生活垃圾、厕所粪污、农业生产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处理利用,以乡镇或行政村为单位建设一批区域农村有机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设施,探索就地就近就农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的路径。扩大供销合作社等农村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服务覆盖面,积极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与环卫清运网络合作融合。协同推进废旧农膜、农药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积极探索农村建筑垃圾等就地就近消纳方式,鼓励用于村内道路、入户路、景观等建设。

  五、推动村容村貌整体提升

  (十一)改善村庄公共环境。全面清理私搭乱建、乱堆乱放,整治残垣断壁,通过集约利用村庄内部闲置土地等方式扩大村庄公共空间。科学管控农村生产生活用火,加强农村电力线、通信线、广播电视线“三线”维护梳理工作,有条件的地方推动线路违规搭挂治理。健全村庄应急管理体系,合理布局应急避难场所和防汛、消防等救灾设施设备,畅通安全通道。整治农村户外广告,规范发布内容和设置行为。关注特殊人群需求,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农村无障碍环境建设。

  (十二)推进乡村绿化美化。深入实施乡村绿化美化行动,突出保护乡村山体田园、河湖湿地、原生植被、古树名木等,因地制宜开展荒山荒地荒滩绿化,加强农田(牧场)防护林建设和修复。引导鼓励村民通过栽植果蔬、花木等开展庭院绿化,通过农村“四旁”(水旁、路旁、村旁、宅旁)植树推进村庄绿化,充分利用荒地、废弃地、边角地等开展村庄小微公园和公共绿地建设。支持条件适宜地区开展森林乡村建设,实施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

  (十三)加强乡村风貌引导。大力推进村庄整治和庭院整治,编制村容村貌提升导则,优化村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促进村庄形态与自然环境、传统文化相得益彰。加强村庄风貌引导,突出乡土特色和地域特点,不搞千村一面,不搞大拆大建。弘扬优秀农耕文化,加强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保护,积极推进传统村落挂牌保护,建立动态管理机制。

  六、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

  (十四)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大力实施以“三清一改”(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清理村内塘沟、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为重点的村庄清洁行动,突出清理死角盲区,由“清脏”向“治乱”拓展,由村庄面上清洁向屋内庭院、村庄周边拓展,引导农民逐步养成良好卫生习惯。结合风俗习惯、重要节日等组织村民清洁村庄环境,通过“门前三包”等制度明确村民责任,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设立村庄清洁日等,推动村庄清洁行动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

  (十五)健全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明确地方政府和职责部门、运行管理单位责任,基本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监督的村庄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利用好公益性岗位,合理设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管护队伍,优先聘用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人员。明确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产权归属,建立健全设施建设管护标准规范等制度,推动农村厕所、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设备和村庄保洁等一体化运行管护。有条件的地区可以依法探索建立农村厕所粪污清掏、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农户付费制度,以及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运行管护社会化服务体系和服务费市场化形成机制,逐步建立农户合理付费、村级组织统筹、政府适当补助的运行管护经费保障制度,合理确定农户付费分担比例。

  七、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

  (十六)强化基层组织作用。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中深入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进一步发挥共青团、妇联、少先队等群团组织作用,组织动员村民自觉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实行“四议两公开”,充分运用“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等制度,引导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村民等全程参与农村人居环境相关规划、建设、运营和管理。实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相关项目公示制度。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有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参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项目。引导农民或农民合作组织依法成立各类农村环保组织或企业,吸纳农民承接本地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和后续管护工作。以乡情乡愁为纽带吸引个人、企业、社会组织等,通过捐资捐物、结对帮扶等形式支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十七)普及文明健康理念。发挥爱国卫生运动群众动员优势,加大健康宣传教育力度,普及卫生健康和疾病防控知识,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提高农民健康素养。把转变农民思想观念、推行文明健康生活方式作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把使用卫生厕所、做好垃圾分类、养成文明习惯等纳入学校、家庭、社会教育,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志愿服务。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纳入各级农民教育培训内容。持续推进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深入开展卫生创建,大力推进健康村镇建设。

  (十八)完善村规民约。鼓励将村庄环境卫生等要求纳入村规民约,对破坏人居环境行为加强批评教育和约束管理,引导农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倡导各地制定公共场所文明公约、社区噪声控制规约。深入开展美丽庭院评选、环境卫生红黑榜、积分兑换等活动,提高村民维护村庄环境卫生的主人翁意识。

  八、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十九)加强财政投入保障。完善地方为主、中央适当奖补的政府投入机制,继续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按计划实施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政策,保障农村环境整治资金投入。地方各级政府要保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资金,统筹安排土地出让收入用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鼓励各地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等方式用于符合条件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项目。县级可按规定统筹整合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相关资金和项目,逐村集中建设。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投资收益较好、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项目。

  (二十)创新完善相关支持政策。做好与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等政策衔接,落实农村人居环境相关设施建设用地、用水用电保障和税收减免等政策。在严守耕地和生态保护红线的前提下,优先保障农村人居环境设施建设用地,优先利用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开展农村人居环境项目建设。引导各类金融机构依法合规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供信贷支持。落实村庄建设项目简易审批有关要求。鼓励村级组织和乡村建设工匠等承接农村人居环境小型工程项目,降低准入门槛,具备条件的可采取以工代赈等方式。

  (二十一)推进制度规章与标准体系建设。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开展地方立法,健全村庄清洁、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农村卫生厕所管理等制度。加快建立农村人居环境相关领域设施设备、建设验收、运行管护、监测评估、管理服务等标准,抓紧制定修订相关标准。大力宣传农村人居环境相关标准,提高全社会的标准化意识,增强政府部门、企业等依据标准开展工作的主动性。依法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创新监管机制,适时开展抽检,严守质量安全底线。

  (二十二)加强科技和人才支撑。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相关技术研究创新列入国家科技计划重点任务。加大科技研发、联合攻关、集成示范、推广应用等力度,鼓励支持科研机构、企业等开展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围绕绿色低碳发展,强化农村人居环境领域节能节水降耗、资源循环利用等技术产品研发推广。加强农村人居环境领域国际合作交流。举办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管护技术产品展览展示。加强农村人居环境领域职业教育,强化相关人才队伍建设和技能培训。继续选派规划、建筑、园艺、环境等行业相关专业技术人员驻村指导。推动全国农村人居环境管理信息化建设,加强全国农村人居环境监测,定期发布监测报告。

  九、强化组织保障

  (二十三)加强组织领导。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作为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要职责,结合乡村振兴整体工作部署,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健全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协调资金、资源、人才支持政策,督促推动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及时出台配套支持政策。省级党委和政府要定期研究本地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抓好重点任务分工、重大项目实施、重要资源配置等工作。市级党委和政府要做好上下衔接、域内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县级党委和政府要做好组织实施工作,主要负责同志当好一线指挥,选优配强一线干部队伍。将国有和乡镇农(林)场居住点纳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范围统筹考虑、同步推进。

  (二十四)加强分类指导。顺应村庄发展规律和演变趋势,优化村庄布局,强化规划引领,合理确定村庄分类,科学划定整治范围,统筹考虑主导产业、人居环境、生态保护等村庄发展。集聚提升类村庄重在完善人居环境基础设施,推动农村人居环境与产业发展互促互进,提升建设管护水平,保护保留乡村风貌。城郊融合类村庄重在加快实现城乡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互联互通。特色保护类村庄重在保护自然历史文化特色资源、尊重原住居民生活形态和生活习惯,加快改善人居环境。“空心村”、已经明确的搬迁撤并类村庄不列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范围,重在保持干净整洁,保障现有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稳定运行。对一时难以确定类别的村庄,可暂不作分类。

  (二十五)完善推进机制。完善以质量实效为导向、以农民满意为标准的工作推进机制。在县域范围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和美丽宜居村庄创建推介,示范带动整体提升。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推行系统化、专业化、社会化运行管护,推进城乡人居环境基础设施统筹谋划、统一管护运营。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引导各方积极参与,避免政府大包大揽。充分考虑基层财力可承受能力,合理确定整治提升重点,防止加重村级债务。

  (二十六)强化考核激励。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纳入相关督查检查计划,检查结果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成效明显的地方持续实施督查激励。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作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继续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列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范畴,强化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突出问题监督。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加强督促检查,并制定验收标准和办法,到2025年年底以县为单位进行检查验收,检查结果与相关支持政策直接挂钩。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真抓实干、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的地区予以通报表扬。

  (二十七)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总结宣传一批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的经验做法和典型范例。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充分借助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传统媒体,创新利用新媒体平台,深入开展宣传报道。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编制创作群众喜闻乐见的解读材料和文艺作品,增强社会公众认知,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推进乡村治理措施方案 篇2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的总体部署,做好新时期农村爱国卫生工作,切实改变农村环境卫生面貌,提高农村环境质量和群众的健康水平,持续、有效地推进农村卫生城市化管理进程,根据我村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经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着眼点,以提高农民健康水平为目的,以创建各级卫生村为载体,动员广大群众主动参与,进一步加大农村环境卫生建设和管理力度,紧密围绕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突出重点,瞄准弱点,破解难点,坚持标本兼治的原则,用三年时间使我村环境卫生面貌明显改观,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出应有贡献。

  二、工作目标

  以村容整洁、清除白色垃圾为主要任务,结合爱国卫生其他工作,通过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使农村环境卫生得以明显改善。村环卫基础设施、环卫保洁队伍、环卫制度与措施配套健全,村容貌整洁,路面平整完好,排水系统畅通,垃圾定期理清,柴草堆放整齐,畜禽圈养,户厕清洁卫生,室内环境洁净,个人卫生良好。

  三、工作标准要求

  (一)村委会处驻地卫生

  1、基础设施建设。主要道路及人行道硬化率分别在100%道路排水系统完整通畅;实行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驻地厕所保持清洁卫生。室内室外配备垃圾箱等环卫设施,并保持良好的使用管理状态。

  2、环境卫生管理。配有环卫队伍和专业管理制度,清扫保洁覆盖率在100%以上;加强垃圾清运管理,达到日产日清。

  3、环境绿化美化。主要道路建有绿带和行道树,并配置整齐、美观,因地制宜建设公共绿地。

  4、办公室内部卫生管理。卫生管理责任区明确,环境绿化、美化、净化,室内卫生整洁,设有足够的封闭式垃圾容器,垃圾日产日清。

  (二)村内卫生

  1、基础条件。村庄规划整齐;村内道路全部硬化,道路排水系统完整通畅;设有足够的垃圾容器,无垃圾暴露存放;卫生户厕普及率在91%以上;自来水普及率为100%。

  2、绿化美化。主要村道绿带、行道树整齐美观,管理到位。

  3、环境卫生。设专人负责村庄道路的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运,垃圾定期清理;村内无“三大堆”,无白色垃圾,村外“三大堆”隐蔽集中放置。

  (三)加大宣传

  健康教育。按照《亿万农民健康教育促进行动规划》的要求,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要不定期地举办各类卫生知识讲座,通过新闻媒体、固定宣传栏、板报等多种形式普及艾滋病、禽流感等重大疫病预防知识,提高群众参与综合整治活动的积极性。

  四、保障措施

  (一)切实提高整治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增强整治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当前,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以及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存在的薄弱环节还较为突出。群众的卫生意识、生活习惯、经济条件、生活设施相对滞后,还存在部分垃圾随意处理,环卫设施不配套,白色污染不断蔓延的现象。有的村道路年久失修,坑洼不平,排水渠道不畅,环境卫生管理处于无序状态,这些都给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和身心健康带来一定程度的影响和危害,急需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因此,大力开展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既是农村三个文明建设和提高农村综合竞争力的需要,也是实现和维护广大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行动。要站在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高度,统一思想认识,扎实开展工作。

  (二)切实加强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并精心组织开展整治工作

  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范围广、内容多、任务重。为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展开并取得良好成效,村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全面负责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要着眼长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的措施,要把整治任务层层分解,明确责任,建立责任网络体系,为整治工作全面展开奠定良好的`组织基础。

  (三)切实加大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和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涉及到方方面面和千家万户,难点问题、敏感问题多,且时间长、工作量大。为此,村将不间断的思想和宣传发动工作贯穿于整治工作的全过程,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和有效的宣传形式,对开展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工作措施、整治进展情况进行全方位的宣传和报道,使整治活动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并及时宣传和推广一些好经验、一批好的家庭卫生户。同时,要全力做好组织和发动工作,广泛动员、引导社会力量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形成合力,推动整个整治活动不断健康深入地发展。

  (四)切实把握整治工作的重点,突出解决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基础工程

  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要本着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的原则,从实际效果出发,突出整治的重点,解决问题的难点,有计划、分阶段、按步骤实施,逐步建立和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在硬件建设上,着重解决基础设施配套,一是在村交通便捷处修建18个垃圾池,交通不便捷处安置3个垃圾容器,解决垃圾无处可倒或暴露存放问题;二是严格做到生活垃圾进入池外运处置,解决垃圾随意处置和垃圾“围村”现象;三是配备必要的垃圾运输车辆,建立专门的保洁队伍,确保垃圾日产日清;四是整修道路、硬化户道,畅通排水渠道,解决群众出行的问题。

  在软件建设上,要从完善管理机制入手,建管村环境整治工作监督组,定期对村内环境整治工作进行排查,在思想道德教育、健康教育、文明意识与卫生习惯养成、管理制度、奖惩措施等方面,建立和形成一套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的长效机制,推动农村环境卫生管理走向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五)切实强化整治工作的督查,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圆满成效。

  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任务繁重,为确保整治工作广泛、持久地开展及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在上级检查的基础上,完善工作措施,以确保整治工作的有序进行。村将组织村督察组定期按照市委部置的标准,对村内环境卫生进行督察,结合上级政府的督察,不断完善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体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圆满成效。

  推进乡村治理措施方案 篇3

  根据省市县有关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的文件和会议精神,结合XX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决策部署,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加快建设美丽乡村的总体要求,以保障农民基本生活条件为基础、以村庄环境整治为重点、以建设宜居乡村为导向,结合美丽乡村建设、“三线三边”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立足实际,循序渐进,通过不懈努力,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因地制宜。

  针对各村实际,从便民利民出发,因地制宜,因村施策,确保整治成效满足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

  (二)以村为主、社会参与。

  村委会是整治工作的主体,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形成上下联动、综合整治的工作机制。把群众认同、群众参与、群众满意作为根本要求,依靠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建设美好家园。

  三、总体目标

  计划用四年时间,分三个阶段完成农村三大革命。启动实施、抓点带面、初见成效阶段(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本阶段主要是开展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治理,实行点面结合、以点带面、稳步推进。努力实现制定方案切实可行、推动推动措施强而有力、群众整体素质有所提高、陈量垃圾全部清除、垃圾处理体系初步建立、人居环境得到有效改善。整体推进、全面覆盖、成效显著阶段(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本阶段集中开展农村三大革命,实行不留死角、全面覆盖、完成任务。努力实现农村垃圾治理、改厕和污水处理三大革命顺利完成、长效治理和管理体系完全建立、群众的整体素质全面提升、群众安居乐业、美丽乡村建设基本完成。找差补缺、建章立制、迎查验收阶段(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本阶段主要是组织人员自查自纠,实行补差补缺、完善资料、迎接检查。全力保证实现群众满意、领导满意、检查组满意。

  四、保障措施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

  XX成立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指挥部,XX主要领导任指挥长、分管领导任常务副指挥长、其余党政班子成员任副指挥长、相关单位和部门负责同志任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宣传组、项目组、督查考核组、维稳组,以此来保证农村环境三大革命工作正常、有序、稳步推进。

  (二)广泛宣传、积极引导。

  宣传工作将贯穿整治工作始终。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力宣传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的重要意义、目标、要求,进一步增强农民的环境卫生意识和资源节约、保护意识,调动农民群众参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引导群众形成健康文明、积极向上的`生产和生活方式。

  (三)多方筹措、保障投入。

  建立政府主导、村民参与、社会支持的投入机制,完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村人居环境建设,推动政府通过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向社会购买村庄规划建设、垃圾收运处理、污水处理、河道管护等公共服务。

  (四)建章立制、巩固成果。

  建立农村垃圾、厕所和污水治理、道路、供排水、绿化、照明、沼气、河道等公共设施的长效管护制度,是巩固整治成效的关键。各村要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自下而上的民主决策机制,以多数群众的共同需求为导向,推行村内事“村民议村民定、村民建村民管”的实施机制。发挥村民监督组、村民理事会等村民组织的作用,引导村民全过程参与项目规划、建设、管理和监督。完善村务公开制度,推行项目公开、合同公开、投资公开,接受村民监督和评议。

  (五)奖惩并举、以奖代补。

  在第一阶段工作中,除上级下拨的专项资金外,XX政府将坚持全XX一盘棋的工作思路,确保整体工作顺利推进并取得明显实效。第二、第三两个阶段,XX政府将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和上级安排,将所需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同时XX政府将加大工作的检查和督查力度,对工作行动迟缓、开展不利或阳奉阴违、违规违纪的单位和个人,一律予以追究问责,绝不姑息迁就;对于人为干扰、阻挠或破坏农村环境三大革命工作的行为,将加大惩处和打击力度,确保胜利成果不被少数人践踏。

  推进乡村治理措施方案 篇4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xx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扎实有序推进全市乡村治理重点工作,不断提升农村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围绕以自治增活力、以法治强保障、以德治扬正气,建立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重点任务

  (一)坚持党建引领,加强组织建设

  1.党建引领机制创新。整合市、乡、村三级力量,聚焦发挥市委“一线指挥部”、乡镇(街道、开发区)(以下简称乡镇)党(工)委“龙头”、村(社区)党组织战斗堡垒“三个作用”,从体制机制上着手,落实市领导、市直单位负责人、乡镇班子成员、村(社区)“两委”成员、党员干部“五方协同”责任,对应形成抓乡促村、联乡包村、联村包保、包组联户、结对帮带等5个层面的责任清单,拧紧上下联动、步步相接、环环相扣的责任链条。〔责任单位:市直各单位,各乡镇〕

  2.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以党建业务专业化、支部建设标准化、党员管理规范化、城乡治理网格化、为民服务常态化为抓手,着力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委党校、市民政局、市乡村振兴局,各乡镇〕

  3.选优育强村级班子。重点从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本土大学毕业生、退役军人等群体中储备一批政治强、文化高、懂科技、会管理、善经营的村(社区)“两委”后备干部。落实“一村多名大学生”计划,打造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引领乡村振兴的`接班人队伍。〔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委党校、市乡村振兴局,各乡镇〕

  4.开展村(社区)“两委”换届“回头看”。由市级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开展“回头看”,4-6月期间,对联系包保乡镇和所有村(社区)回访调研一遍,与乡镇班子成员谈心谈话,对村(社区)“两委”班子运行情况逐一分析研判,主要看“班子运行顺不顺、工作能力强不强、精神状态好不好、群众反映怎么样、矛盾问题有没有”,对不胜任不尽责的村(社区)“两委”成员,及时调整,对调研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各乡镇〕

  (二)推动自治实践,提高自治水平

  1.强化村级自治能力建设。依照法定程序全面修订村民委员会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等制度。自治章程主要包括村民组织、经济发展、社会治理和精神文明建设、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社会管理和教育等内容;村规民约主要包含生产生活、社会治理、公序良俗、文明创建、法律义务等内容。〔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各乡镇〕

  2.持续开展积分制管理试点村创建。每个乡镇选择至少2个村(社区)进行试点,围绕支部建设、乡村振兴、公德美德、遵纪守法、移风易俗、环境卫生、公益事业等细化积分指标,完善积分兑换、捐赠等激励约束机制,引导村民参与村级治理。〔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各乡镇〕

  3.完善村级重要事项研究讨论机制。严格落实村级事务“四议两公开”制度和村级党务、村务、财务等公开制度,规范公开程序,丰富公开形式,实现应公开尽公开。〔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各乡镇〕

  4.健全村级民主议事协商制度。建立村民议事协商委员会,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村民议事活动,接受村民委员会工作指导、向其负责并报告工作。建立健全村级“四会”(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禁毒禁赌协会)组织,并充分调动各类组织发挥作用。〔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文明办,各乡镇〕

  (三)加强法治建设,提升治理效能

  1.推进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打造城乡统筹,人防物防技防结合的农村治安防控新格局。〔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各乡镇〕

  2.实行矛盾纠纷化解层级管理。重点开展矛盾纠纷、风险隐患排查化解等工作。开展矛盾纠纷大走访、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乡贤调解等力量,实现诉讼与调解、仲裁等非诉讼方式有机衔接。〔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各乡镇〕

  3.深入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持续开展常态化涉恶问题线索滚动摸排,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新途径,广泛宣传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营造全民扫黑氛围。〔牵头单位:市扫黑办,责任单位:市扫黑、除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

  4.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持续开展“律师三进”“三学三知”活动,广泛开展普法惠民服务和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各乡镇〕

  5.落实“一村一法律顾问”。落实好“一村一法律顾问”,并督促法律顾问开展送法进村(社区)、参与化解矛盾纠纷、提供公共法律服务等工作。〔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各乡镇〕

  6.实行“一村一(辅)警”。推行“农村中心警务站”工作模式,“村警”从本村(社区)“两委”干部中择优选择,由派出所明确1名民警包3-6个村担任“片警”,负责“村警”日常管理和业务培训。〔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各乡镇〕

  7.加强对村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管理监督。制定基层小微权力规范运行责任清单,对清单内的事项实行“一事一监督,事事有回应”。〔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委机关;责任单位:各乡镇纪委、市农业农村局〕

  8.扎实推进清廉村居建设,公开透明推进阳光村务,不断夯实组织基础。〔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乡镇〕

  (四)注重德治引领,弘扬时代新风

  1.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建设。站、所建设实现乡村全覆盖目标,扎实开展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和道德典型评选活动。〔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各乡镇〕

  2.建立完善乡贤信息库。实行村收集、乡集中、市汇总,发掘全市优秀的企业家、知名人士、养殖大户、创业青年、文化传承人、能工巧匠、乡村厨师、美食名家、民宿达人、酿酒师、制茶师等各方面人才,支持乡贤参与乡村治理。〔牵头单位:市委统战部;责任单位:市民宗局、市工商联,各乡镇〕

  3.加强文化体系建设。对已建成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进行提档升级,建立完善农家书屋、文体广场、百姓舞台等文化体育设施日常管护运行机制;组织开展送戏、送书、送辅导等送文化下乡活动,丰富农民群众文化生活;进一步巩固“文化种子孵化园”建设,建立文化种子人才库,强化市、乡、村三级文化人才队伍建设。〔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各乡镇〕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市直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乡村治理的重要意义,把乡村治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局,做到与其他重要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同考核。将乡村治理工作纳入乡村振兴实绩考核,作为乡镇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推动乡村治理各项任务落实见效。将乡村治理任务落实情况作为年度考核、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对思想重视不够、任务落实不力、工作进度滞后的,要予以追责问责。

  (二)明确职责分工。市委组织部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强化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市纪委监委机关牵头负责基层小微权力腐败等问题惩处。市委宣传部牵头负责农村文化和道德建设等工作。市委政法委牵头负责平安乡村建设等工作。市委统战部牵头负责乡贤摸底等工作。市民政局牵头负责指导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建设工作。市司法局牵头负责“依法治村”建设等工作。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等群团组织牵头负责做好各自联系群体的作用发挥工作。其他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三)强化组织保障。各乡镇要有计划、分层次开展村干部、驻村干部培训,引导农村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人员、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积极发挥作用,指导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干部等围绕乡村治理主要任务全面开展工作。分级分类开展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活动,大力选树先进典型,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积极探索创新,及时总结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推动乡村治理向纵深发展,全面提升乡村治理水平。

  推进乡村治理措施方案 篇5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及市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经局党组研究同意,定于7月1日至31日在全县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为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实施并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采取局属相关部门统一部署、部门联动和集中执法等有效措施,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切实消除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监管“盲区”、“特区”,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防范建筑安全事故发生。

  二、工作任务

  本次专项行动整治范围包括县行政区域内在建住宅、公共建筑、市政基础设施等各类工程项目,重点清查治理工业园区建设工程项目及国有工矿企业建设工程项目、城市规划区内私人规模建房项目。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依法严厉打击以下非法违法施工行为:

  (一)建设工程项目不依法履行法定建设程序擅自开工建设的,建设工程项目不按规定实行工程监理的;

  (二)建设单位擅自修改已经有关部门审查合格的施工图,未重新报相关部门审核的;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压缩合同约定的合理工期,不及时支付或扣减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干涉施工单位正常项目建设管理的。

  (三)施工单位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和转包工程的;施工单位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施工活动的;施工单位出让资质或资质挂靠的;施工单位围标、串标的;施工单位不按已经有关部门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进行施工的;

  (四)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现场施工单位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不达标,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施工现场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的.;监理企业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不到位,不认真履职的;

  (五)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三类人员”)未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操作资格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

  (六)施工企业或监理企业中标通知书中登记的项目班子与现场项目班子不一致,且未按规定履行变更手续的;

  (七)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单位等责任主体对政府有关部门下达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不履行相关职责,不认真按时进行整改的'。

  三、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7月10日以前)。根据要求,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打击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全面启动专项行动。

  (二)集中打击阶段(7月11日至31日)。根据制定的实施方案,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对各类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进行集中打击,对涉及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建设工程执法监察队,由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下设两个工作组,负责日常工作。

  一组:组长:xxx

  成员:xxx

  二组:xxx

  成员:xxx

  (二)全面开展排查。组织对本县内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包括工业园区、大型工矿企业厂区的在建工程项目和私人规模建房项目、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履行法定建设程序、工程建设责任主体、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等基本情况进行核查,消除监管“盲区”、“特区”,建立专项行动排查台帐和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台帐;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辖区内非法违法建设项目和有关责任单位,限期整改;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对排查发现的重大非法违法项目挂牌督办。

  (三)严肃工作纪律。工作组要认真履职,周密组织,保质保量完成专项行动工作任务,对发现的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建设项目,一律责令停工,全面整改;对存在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的责任主体和责任人员,一律依法从重从严处罚并按规定认定、上报不良行为记录;对拒不接受检查和拒不停工整改的,一律依法公开严惩,并在新闻媒体予以公布;对被责令停工整改的建设项目,一律严格复查,复查合格后方可复工。

  (四)严格工程监管。在开展专项行动过程中,积极推动工程建设监管机制建设,建立健全监管执法机制,从规划许可、设计审批、工程招投标、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监督、竣工验收备案、房屋产权登记等环节严格把关。通过开展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监管,逐步形成公平、有序的建筑市场环境,确保建筑施工安全,积极探索建立打击非法建筑施工行为长效机制,将其纳入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轨道,不断巩固专项行动成果。

  (五)及时上报资料。7月31日前,各工作组要将本辖区开展专项行动的工作情况及时汇总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上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推进乡村治理措施方案 篇6

  为了加强建筑行业安全生产,保证全区建设项目顺利实施,根据市建设局和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部署,结合我区建筑业现状,我局按照市建设局、区安委会部署在辖区范围内开展建筑工地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制定以下具体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认真贯彻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安全生产年”为主线,在前几年建筑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的基础上,20xx年继续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以施工坍塌、塔吊倒塌、高处坠落、房屋拆除为重点,配合市建设局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提高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局成立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两位副局长任副组长,成员为局建管科、市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分站等科室的负责人。

  三、整治内容

  (1)安全责任的落实:

  ①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筑安全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品、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备和器材。

  ②监理单位: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理实施细则。

  ③施工单位: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检查;项目负责人对建设工程各项的安全施工负责;施工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生产安全负总责,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

  (2)安全教育的实施: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专职安全人员需经有关部门考核后,方可上岗,新进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生产培训,在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时应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经安全作业培训合格并取得操作证书后,方可上岗。

  (3)安全措施的落实:应制定用水,用电和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分部分项工程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临时出入口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搭建的临时建筑物应符合安全使用要求。办公、生活区的选址应符合安全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等应符合卫生标准。

  (4)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所有大型机械设备需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施工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机械设备使用过程中必须有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

  四、实施步骤

  1、4月份组织宣传发动。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贯彻到开发区建设局、镇、街道建设管理服务所。

  2、7—9月份对所有在建工地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全面排查事故隐患,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

  3、10—11月份组织进行检查总结。

  五、主要措施

  1、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开发区建设局、各街道建管所要将安全生产目标分解到具体单位和个人,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进一步明确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2、认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深入开展农民工安全培训。举办安全生产电影放映、图板巡展等;免费发放安全知识读本、手册、宣传资料等。

  4、加大对重点内容专项整治的检查及“三无”工程的处罚力度。

  市建筑业安全监督站分站将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根据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结合季度文明工地的抽查对所有在建工程进行检查验收,对查出的问题将出具书面整改意见,跟踪落实整改措施。对没有报建,尚没有纳入质监、安监范围或虽已办理相关手续,但现场质量安全存在严重隐患的项目,依法进行处理。对“三无”工程严格监督管理程序,做到绝不放过。现场情况取证后,直接上报市建设局执法大队处理。

  推进乡村治理措施方案 篇7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强化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改善城市环境和大气质量,结合建筑工地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完善建筑施工扬尘治理长效监管机制,筑牢扬尘防治责任网,着力解决施工扬尘污染,推进空气洁净行动,维护城市市容环境整洁,改善城市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工作机构

  为推进全市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指导、督促各县(市、区)特别是中心市区做好扬尘治理各项管理工作,市住建局决定成立“泉州市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4个工作小组、1个督查小组和1个宣传小组,具体如下:

  组长:钟文成

  副组长:王惠萍、张志铭、陈拥军、郑葆飞、王文演、许金城

  成员:张元镐、施明奕、卢海东、叶飞、郭文森、黄海华

  (一)第1工作小组:王惠萍任组长,张元镐任副组长,分责任片区挂钩指导、督促鲤城区工程项目;

  (二)第2工作小组:张志铭任组长,卢海东任副组长,分责任片区挂钩指导、督促丰泽区工程项目;

  (三)第3工作小组:陈拥军任组长,叶飞、黄海华任副组长,分责任片区挂钩指导、督促市直工程项目(含装饰装修工程);

  (四)第4工作小组:王文演负责任组长、施明奕任副组长,分责任片区挂钩指导、督促洛江区工程项目。

  (五)督查小组:郑葆飞任组长,邀请市环保局副调研员陈允彪、市城市管理综合考评中心主任王森江任副组长,负责中心市区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落实情况的督导。

  (六)宣传小组:许金城任组长、郭文森任副组长,负责营造良好氛围,协调配合电视台、报纸等媒介做好扬尘污染整治的宣传报道工作。

  三、工作内容

  (一)落实建筑施工扬尘防治责任

  在我市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建筑物、构筑物的修缮、拆除等有关活动的各方主体,应当建立健全扬尘防治责任制,切实履行相应责任和义务。

  建设单位依法向环保部门提交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应当包括可能产生扬尘污染建设项目的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扬尘防治费用列入工程造价预算,对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建筑工程,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施工现场扬尘防治的具体要求,招标人要求投标人编制技术标的,应当将施工现场扬尘防治措施列入技术标评审内容。中标人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专用条款中应当明确施工现场扬尘防治内容。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的备案管理部门要对以上内容认真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要责令整改到位。建设单位在办理工程安全监督手续时,应将施工现场扬尘防治专项方案作为质量安全技术措施的一项内容,报项目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备案。

  施工单位是建筑施工扬尘防治的第一责任人,应当按照承包范围落实建筑施工现场扬尘防治措施,实行总承包的,由总承包企业组织落实扬尘防治措施。施工现场扬尘防治所需费用已列入施工措施费,施工单位应当确保该项费用合理使用,应当将扬尘防治等环境保护知识纳入工人上岗前的培训教育内容,对所有进场人员进行环保教育,作业前对工人进行扬尘污染防治的技术交底。施工现场应当建立环境保护和环境检查制度,严格落实文明施工的有关要求。施工现场扬尘防治专项方案由施工总承包企业组织编制,并报监理单位,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爆破工程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现场扬尘防治专项方案,制定并落实爆破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渣土运输单位应当做好运输车辆密闭启运和清洗工作,不得沿途飞扬、撒漏和带泥上路。

  监理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单位扬尘防治执行情况的检查,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扬尘防治措施。施工现场发生扬尘污染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报告。

  拆除工程扬尘治理实行属地管理。房屋拆除发包单位应当将拆除工程发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并在房屋拆除合同中明确扬尘防治的责任和要求,明确列支扬尘污染防治费用。同时,应当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将扬尘治理方案报项目所在地县(市、区)房屋征收部门备案。项目所在地县(市、区)房屋征收部门负责督促房屋拆除发包单位和拆除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扬尘治理方案组织施工。

  各县级住建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的监督管理工作。市管工程项目由市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负责。市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所监督管理工程项目的扬尘治理工作。

  (二)房建工程扬尘防治重点

  1.施工现场的围挡应当坚固、稳定、整洁、美观,市区主要路段的工地应当设置高度不小于2.5米的封闭围挡;一般路段的工地应当设置高度不小于1.8米的封闭围挡。围挡设置应当符合《关于加强建筑工地围墙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通知》要求。

  2.施工现场的主要出入口、主要道路及材料加工区、堆放区、生活区、办公区的地面应砼硬化处理。施工现场出入口处应当设置洗车台、沉淀池和车辆清污设施,运输车辆必须在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出场。工地的排水系统应当定时清理,做到排水通畅,杜绝随意排放。

  3.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件、料具应当按总平面布局分类、整齐码放,对易产生扬尘的大堆物料,能洒水的应当定时洒水压尘,不能洒水的应当采取覆盖等措施。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当在库房或密闭容器内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

  4.土方工程(爆破工程)作业时,应在作业区域周围的栏杆上,每隔1.5米设置一个小型喷头,对土方(爆破)施工区域进行喷淋或施放水炮进行压尘。遇有5级以上大风天气时,严禁从事土方运输、土方开挖、土方回填作业。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当采取覆盖、固化、洒水或绿化等措施。裸置6个月以上的土方,应一律种植草坪。

  5.建筑工地脚手架外侧搭设的密目式安全网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工地脚手架、各种防护架及安全网上的建筑尘土、垃圾、废弃物应当每季度清洗、整理一次,保持整洁。拆除安全网前应当先行淋湿,再行拆除,防止刮风扬尘和工作扬尘。清理楼层内以及脚手架作业平台的垃圾,应当使用密闭式串筒或者采用容器清运,严禁凌空抛掷。

  6.施工现场的施工垃圾和生活垃圾,应当设置密闭式垃圾站集中分类存放,及时清运出场。主体结构施工进度达到六层以上时,必须安装施工升降机,便于施工现场作业人员上下班和及时清运垃圾。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垃圾等各类废弃物。装卸建筑垃圾、清扫施工现场时(特别是路面及场地)应当先洒水压尘,然后再进行装卸、清扫作业,避免引起扬尘污染空气。

  7.施工现场应当按照规定使用预拌混凝土,鼓励使用预拌砂浆。工地现场搅拌砂浆及其它易产生扬尘的作业,应当搭设操作防护棚和采取除、吸尘措施,严禁现场露天搅拌。除防护棚进出口外,其它各个立面应当用密目网或者其它材料封闭。

  8.施工现场进行切割、抹灰、钻孔、凿槽等易产生粉尘的作业时,应当采取喷雾等方式进行降尘。

  (三)市政道路工程扬尘防治重点

  1.市政道路施工时应当配备洒水车辆,合理分步实施,控制土方开挖和存留时间。

  2.破路施工土方开挖后应将开挖出的土方放置在土工布上,并及时进行覆盖。

  3.路基土方填筑时,应严格控制含水量,分段分层填筑并及时碾压。

  4.路基及水稳层上施工车辆需临时通行的,应当有专人负责洒水降尘。水稳层混合料不得在施工现场采用简易搅拌设备进行拌合。

  5.暂时不能清运的土方和建筑垃圾,必须按规定要求有序堆放,并采取固化、覆盖等扬尘防治措施。

  6.清扫水稳层、旧混凝土路面作业时,优先采用洒水、吸尘措施,当采用空压机、鼓风机吹扫时,应采取有效的降尘措施。

  7.路沿石、路砖等构件切割、加工或者进行其他切割、钻孔、凿槽等易产生粉尘的作业时,应当采取喷雾等方式进行降尘。

  8.路面破除时使用无组织排放尘埃的中小型粉碎、切割、锯刨等机械设备时,应采取围护、遮挡等防止扬尘措施。

  9.建筑垃圾处置应当经过核准,采用密闭式运输车辆,并按照指定的运输路线和时间行驶,倾卸至符合要求的.消纳场所,严禁“滴撒漏”、乱倾倒等行为。

  10.市政道路路面基层水泥混合料自20xx年3月起由拌和站集中拌和。

  (四)房屋拆除工程扬尘防治重点

  1.拆除工程施工区域应当设置硬质封闭围挡及醒目警示标志,围挡高度不应低于1.8米,临近主要道路和生活区的拆除工程施工区域应当设置不低于2.5米的硬质封闭围挡。围挡内侧应设置高出围挡高度不少于3.6米的双层密目网,并在网顶设置喷雾设施。双层密目网每日清洗应不少于2次,防止和减少拆除中物料、建筑垃圾等外抛,避免粉尘、废弃物飘散。

  2.拆除施工中应当采取持续加压喷淋压尘或其他压尘措施抑制扬尘产生。实施爆破作业的,应当对爆破部位进行覆盖、遮挡,覆盖材料和遮挡设施应当牢固可靠。遇有风力达5级及以上或空气质量严重污染等恶劣天气时,应当停止拆除作业。

  3.拆卸下来的各种材料应当及时清理,分类堆放在指定场所,严禁向下抛掷。拆除产生的废弃物(建筑垃圾)应当采用封闭容器吊运并及时清运,暂时不能清运的应当集中堆放,采取洒水、遮盖等措施,并在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后7日内清运完毕。严禁在拆除施工工地内焚烧垃圾和各类废弃物。

  4.清运车辆应当采用密闭式运输车辆,出行便道应当作硬化处理,清运车辆应当在现场出入口进行除泥冲洗。

  5.拆除工程施工完毕后30日内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土地权属单位应当采取覆盖、地面硬化、绿化等措施控制扬尘。

  四、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15日前)。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本地区、本单位扬尘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细化工作目标,同时要将扬尘治理工作要求通知到每个施工项目,确定建设、施工、监理三方责任主体及工程项目扬尘防治责任人并登记造册(具体格式详见附件1),于3月15日报送市住建局。

  (二)集中治理阶段(3月15日至11月底)。各工程建设相关责任单位对本单位扬尘治理情况进行自查自纠,达不到要求的必须立即进行整改。县级住建部门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加强监督检查,对不达标的施工现场,要责令停工整改,直至达标后方可继续施工,并按规定进行处理。市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动态考评小组将联合市城市管理综合考评中心,对全市建筑施工现场的扬尘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并通报有关工作情况。鲤城、丰泽、洛江区住建局,市质监站、市装修站应每月5日前将《中心市区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月报表》(详见附件2)报送市住建局质安科。联系人:刘绍斌,电子邮箱:XXXXX。

  (三)工作总结阶段(12月1日至12月底)。对本地区、本单位建筑施工扬尘治理进行认真总结,并上报市住建局。要针对存在问题,制订完善长效治理机制,巩固治理成果,确保扬尘治理工作的深入持续开展。市住建局将结合半年度、年度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对各地、各单位的扬尘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并把各地、各单位开展扬尘治理工作情况纳入半年度、年度质量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范畴。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一级抓一级,并根据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的实施细则,强化扬尘治理责任制,督促工程参建责任主体按照有关规范要求,加强内部管理,增加资金投入,履行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强化主体责任。

  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要切实落实建设工地扬尘控制主体责任。建设单位对建筑工地扬尘控制工作负总责,开工前应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制定完善的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控制措施,开工后应及时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并督促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落实扬尘控制措施;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的扬尘控制负主体责任,要合理使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范建设工地围栏、围挡、出入口、施工道路防尘和覆盖措施;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扬尘控制负监理责任,应当将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纳入工程监理细则,对发现的施工扬尘行为,应当要求施工企业立即整改,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渣土运输、爆破施工等专业单位应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管理,并对所承包项目的扬尘污染防治负责。

  (三)严格监督执法。

  各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加大扬尘防治监管力度,督促工程参建各方落实建筑施工扬尘防治主体责任和防治措施,重点加强对施工进度处于基础阶段、土方开挖量大的工程以及拆除工程的监督检查,对未达到文明施工要求的,按照企业信用综合评价标准、动态管理等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及责任单位给予相应处理;对因建设施工未采取有效扬尘防治措施,致使大气环境受到污染的,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八条规定,责令限期整改,处二万元以下罚款;对逾期仍未达到当地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责令其停工整顿,并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列入“黑名单”予以通报。

  (四)营造舆论氛围。

  各地、各单位要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和导向作用,积极宣传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表彰先进典型,曝光反面事例,引导工程参建各方主体树立扬尘防治“人人都是责任人”的意识,规范现场施工行为,减少或消除施工扬尘污染现象,大力营造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整治光荣、污染可耻”的舆论氛围。

  推进乡村治理措施方案 篇8

  根据《河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年度全市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政办〔20xx〕60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20xx年全县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如下:

  一、治理畜牧业产品污染

  (一)承办单位:县经贸局。

  (二)协办单位:县农业局、卫生局、质监局、工商局、公安局、交通局。

  (三)治理目标:实行定点屠宰区域的猪、牛、羊肉卫生指标合格率均达到90%以上;在县域范围内逐步推行冷却肉上市;生产和流通环节(生猪“瘦肉精”、上市禽类抗生素、磺胺类药物残留和鲜牛奶抗生素超标等)的检出率均控制在1%以内。

  (四)主要措施:

  1.加强生猪、牛、羊定点屠宰管理,加快推行牛、羊定点屠宰,提出全县加强私宰肉、病死猪肉监管的措施与办法,构建杜绝私宰肉、病死猪肉上市的有效管理机制,依法打击和查处生猪私屠滥宰行为。(县经贸局负责,县农业局、公安局、工商局配合)

  2.抓好牲畜定点屠宰厂(场)清理整顿和管理工作,加快划分农村屠工区域,推行农村屠工制,建立和完善准入退出机制。(县经贸局负责)

  3.落实《福建省无害化处理染疫、病死畜禽管理办法》,加大养殖场治理力度,从源头上解决染疫、病死畜禽流入市场的问题。(县农业局负责)

  4.在全县开展生猪莱克多巴胺尿样检测。(县农业局负责)

  5.加强县际边境动物防疫监督检查工作,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工作,加强疫情预警,严格执行重大动物疫情监测、报告处置制度。(县农业局负责)

  6.加强对规模饲养场使用抗生素和磺胺类药物的监督检查,重点开展对县域内奶牛生产企业(户)鲜牛奶抗生素残留的检测。(县农业局负责)

  7.加强对全县乳品生产企业购进生乳原料检查验收、鲜奶成品卫生质量自检的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学生奶定点生产企业卫生质量管理的监督检查。(县质监局负责)

  8.加强对宾馆餐饮部、酒楼、饮食店、学校、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食堂畜禽产品购进的卫生质量管理,监督企业建立健全进货索证索票和台帐登记制度。(县卫生局负责)

  二、治理种植业产品污染

  (一)承办单位:县农业局。

  (二)协办单位:县经贸局、卫生局、供销社、粮食局。

  (三)治理目标:上市蔬菜农药残留和重金属超标率、上市主要水果农残超标率、主产区茶叶农残超标率均控制在5%以内;稻谷农药残留超标率控制在3%以内;大米卫生指标市场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

  (四)主要措施:

  1.开展对全县蔬菜、水果、茶叶和稻谷等主产区环境污染状况的普查工作,开展农药残留产地监测,建立和完善全县产地定点监测网和主产区监测点,并开展农药残留和蔬菜重金属检测。(县农业局负责)

  2.加强对禁用限用农药生产、销售、使用的查处,加大源头治理力度,加强对果蔬用药和农药店经营剧毒农药的管理,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县供销社负责做好系统内农药经营企业的管理工作,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试点,提出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县农业局负责)

  3.开展对上市蔬菜、水果、茶叶、大米重金属、农药残留的抽检。(县卫生局负责)

  三、治理水产品污染

  (一)承办单位:县农业局。

  (二)协办单位:县农业局、卫生局、工商局、质监局、供销社。

  (三)治理目标:上市水产品药物残留超标检出率控制在5%以内;水产品及水发产品甲醛检出率控制在1%以内。

  (四)主要措施:

  1.抓好渔药的.监督管理工作,开展对重点养殖单位、重点养殖产品、重点经营使用环节的专项整治。(县农业局负责)

  2.开展县级水产品药残等有害物质检测工作。(县农业局负责)

  3.推进无公害水产品基地建设,促进无公害水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工作。(县农业局负责)

  4.开展对全县水产品批发、零售市场水产品及水发产品甲醛、织纹螺中麻痹性贝类毒素的监督抽查,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县卫生局负责,县工商局、畜牧水产局配合)

  四、治理饮用水污染

  (一)承办单位:县水利局、卫生局。

  (二)协办单位:县建设局。

  (三)治理目标:县城区供水管网末梢水质合格率达到95%以上,二次供水4项常规指标合格率达到95%以上;矿泉水、纯净水生产企业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市场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农村供水覆盖率乡镇所在地达到100%、村级70%。

  (四)主要措施:

  1.开展对全县自来水水质、二次供水及其设施的监督检查,重点抽查城区市政供水单位设施及水质卫生状况,督促社区、小区物业管理等开展辖区内二次供水设施的清洗工作,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县水利局、县卫生局负责)

  2.会同财政等部门制定加快现有二次供水设施改造的工作方案,提出长效性的解决意见;继续加强对二次供水清洗队伍及其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督促清洗、消毒和水质送检;继续开展县城区供水水质检测工作的质量考核,确保市政供水水质达到国家标准。(县水利局、县卫生局负责)

  3.对全县瓶(桶)装水生产企业(户)卫生许可证发放的规范管理,开展对全县瓶(桶)装饮用水市场和瓶(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户)的抽检。(县卫生局、县质监局负责)

  4.继续协调有关部门实施《福建省村村通水工程建设规划》,推进“千万农民饮水工程”建设。(县水利局负责)

  五、治理加工食品污染

  (一)承办单位:县质监局。

  (二)协办单位:县卫生局、工商局、粮食局、药监局。

  (三)治理目标:全县酱油、食醋、鱼露市场抽检卫生指标合格率、粮食复制品(挂面、线面、粉干)市场抽检卫生指标合格率、豆腐等豆制品市场抽检卫生指标合格率均达到95%以上;食用油黄曲霉素B1市场抽检超标率控制在1%以内;食用油过氧化值、酸值市场抽检超标率分别控制在3%以内;小麦粉增白剂市场抽检合格率、肉蛋乳再制品市场抽检卫生指标合格率均达到98%以上;罐头、糕点、饮料、酒类市场抽检卫生指标合格率达到90%以上;米、面、油、酱油、醋、白酒、婴幼儿配方乳粉无证生产销售行为得到遏制;粮果制品等13类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得到全面实施;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全部达到GMP要求;对保健食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企业违法行为的处理率达到95%以上。

  (四)主要措施:

  1.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加大对大米、小麦粉、食用油、酱油、食醋“老五类”食品无生产许可证的查处力度,全面完成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调味品、冷冻饮品、方便面、饼干、罐头、速冻米面食品、膨化食品等“新十类”食品的市场准入工作,并按国家统一部署,从7月1日起全面开展无证查处工作;全面启动挂面、茶叶、啤酒、黄酒、葡萄酒、酱腌菜、果脯密饯、淀粉及淀粉制品、糖果(巧克力)等13类食品市场准入工作。(县质监局负责)

  2.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实施分类监管,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的若干意见》,结合我县实际组织落实。(县质监局负责)

  3.开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证的生产经营行为,严厉打击滥用添加剂、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等行为,特别是强化对传统食品小作坊的管理和引导,严厉打击生产假冒伪劣食品和质量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扶持一批名优企业,关闭一批不具备保证食品质量安全必备条件的生产加工企业,惩处一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企业和犯罪分子。(县质监局牵头,县工商局、卫生局配合)

  4.开展全县食品卫生许可证专项整治,以规范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面粉、熟肉制品、调味品、食品添加剂和饮料生产企业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和监督为重点,查处无证和不符合卫生许可条件的企业。积极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开展对流通环节和消费环节(皮蛋、酱油、月饼、密饯等)的卫生质量抽检。负责核发并加强保健品生产企业许可证的管理。(县卫生局负责)

  5.在全县开展《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实施工作,监督散装食品零售单位严格按规范组织经营。(县卫生局负责,县工商局配合)

  6.加强对粮食系统内大米加工企业和粮油销售点、军粮供应点的管理,完善企业质量保证体系,引导企业提升质量安全保证能力。(县粮食局负责)

  7.加强对地方储备粮油的品质监测,严格执行《陈化粮处理若干规定》,配合工商局做好陈化粮流向跟踪监督工作,防止陈化粮流入口粮市场。(县粮食局负责)

  8.开展儿童食品及农村食品市场的专项整治,加大对社区、城乡结合部和村镇各类食品交易市场,经营企业和个体户的监管力度,严厉查处经营假冒伪劣食品和质量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县工商局负责)

  9.加强包装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检查饮料、酒、奶制品、儿童食品、保健食品、豆制品、腌熏制品、调味品、罐头、食用油等10个品种,以“六查六看”为主要监管内容,集中力量查处一批影响恶劣的食品假标识、假包装、假商标案件,加大对包装食品的质量监测力度,完善包装食品经营企业的经济户口档案,负责流通领域加工食品的抽检及治理。(县工商局负责)

  10.开展保健食品专项整治,严格审批和标准备案的工作,严厉打击未经审批生产销售保健食品行为和非法添加药物成分以及超范围、虚假宣传保健功能行为。(县卫生局负责,县工商局、药监局配合)

  六、治理餐饮业食品污染

  (一)承办单位:县卫生局。

  (二)协办单位:县经贸局、教育局、工商局、环保局、药监局。

  (三)治理目标:全县学校、企事业单位食堂、酒店、宾馆、旅社、饮食摊点各项卫生指标基本达到国家和省地方标准,各类熟食摊点食品基本符合国家或省有关食品卫生标准。

  (四)主要措施:

  1.加强对餐饮业的卫生监督管理,全面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并向社会公示进展情况,监督落实原辅料采购检查验收、索证索票、台帐登记、食品留样、不合格原辅料退市销毁等制度。(县卫生局负责)

  2.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学校食堂的监督管理,全面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重点加强对各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学生用餐的监督检查,建立学校食物中毒责任追究制度,落实校长是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第一责任人制度,并开展联合监督检查,有效控制学校食物中毒及食源性疾患的发生,确保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县卫生局、教育局负责)

  七、其他

  (一)落实全县治理“餐桌污染”工作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检查指导工作,并按要求适时组织联合执法。(县建设“食品放心工程”联席办负责)

  (二)组织协调、指导各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全县治理“餐桌污染”工作。(县广电局负责)

  (三)落实安排县级年度财政预算治理工作经费。(县财政局负责)

  (四)加强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饲料生产基地的认定和产品认证工作,扩大无公害生猪、禽蛋、蔬菜、水果、茶叶和稻谷生产基地和无公害品牌产品;加强对获证企业的管理,推进监管工作正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探索农产品产地编码和标签管理的模式。(县农业局负责)

  (五)根据省、市相关部门要求抓好全县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县发展计划局、农业局负责)

  (六)开展农药、兽药、饲料、化肥等农业投入品的专项整治,严厉查处违规生产、销售、使用农业投入品的行为,确保农产品安全。农药标签抽查合格率要比上年提高10个百分点以上。(县农业局负责,县工商局、质监局配合)

  (七)继续推动城区开展农贸市场超市化改造即“农改超”工作。(县经贸局负责)

  (八)继续在县城区开展创建“食品放心示范店(市场)”活动,有计划地培植一批能让群众放心消费的.场所。(县经贸局负责,有关部门配合)

  (九)县经贸局负责牵头,会同工商局、供销社、药监局,制定全县农村食品安全“三网”建设方案,其中:由县经贸局、供销社制定“农村现代流通网”方案;县联席办、药监局负责制定“监管责任网”方案;县工商局负责制定“群众监督网”方案。“三网”方案经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后报县政府批准实施。

  (十)建立和完善食品店经营主体准入和实施经济户口管理,加强巡查、回访、年审、监督抽查和强制检验等日常监督。12315申诉举报网络受理的食品案件办结率要达到95%以上;设立12315站(点)的各类大中型综合市场、专业市场、批发企业、商场、超市达到75%以上。(县工商局负责)

  (十一)落实《福建省食品污染物监测预警体系建设规划》,加强食品污染物监测网点建设,加强各有关部门协作和监测信息交流,进一步完善全县食品污染物监测和预警系统,增加监测品种、扩大监测范围,加强从生产到销售各个环节的监测,选定几个高风险食品品种开展食品安全状况调查试点,逐步建立有害物质暴露危险性评估技术,健全全县食品安全重大事件的预警和处置预案,做好重大突发食品安全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县卫生局负责)

  (十二)《福建省食品质量卫生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发展规划》经省政府批准后,由县质监局负责组织实施,县发展计划局、县财政局及县联席会议其它有关成员单位配合。

  (十三)组织实施福建省鲜活农产品流通“绿色通道”建设实施方案。(县交通局负责,相关单位配合)

  (十四)进一步完善进出口动植物源性食品检验检疫监管体系建设,加强信息沟通与宣传,及时向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通报全县进出口食品安全卫生状况,加强食品安全卫生总体状况的动态评估,适时预警。(县农业局负责)

  (十五)开展食品商标、标识、包装物印刷业的专项整治,严厉查处非法印刷食品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的单位和个人。(县文体局负责,县工商局、公安局、质监局配合)

  (十六)督促各职能部门依法依规组织行政执法。(县政府办法制科负责)

  (十七)县治理“餐桌污染”六个工作小组的牵头(承办)单位负责依照本工作方案,并结合全县实际情况,分别制定出具体实施方案,上报县建设“食品放心工程”联席会议办公室。

  (十八)各职能部门对治理工作要做到逐项落实,建立健全治理工作协调机构及办事机构,建立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分解工作任务,落实监管责任,杜绝出现重大事故。

  推进乡村治理措施方案 篇9

  一、指导思想

  以改善农村居民生产、生活环境为切入点,紧密结合生态镇建设,按照建管并重、标本兼治的原则,大力开展环境综合整治,从根本上改变我镇环境面貌,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打造美丽新。

  二、主要内容及责任分工

  (一)整治范围

  场镇、各村、组(自然村)。

  (二)场镇环境综合整治内容

  1、加强场镇保洁工作,净化场镇环境。重点治理场镇卫生死角、垃圾池、污水处理点等地点,街面卫生坚持“一日一扫,全天保洁”保障场镇街面清扫率达到100%。

  2、加强容貌整治,改善环境秩序

  重点整治占道经营、乱画乱贴、乱拉乱挂等严重影响场镇容貌的“三乱”行为,规范招牌和各类宣传品,加强对建筑工地的管理,禁止将建筑垃圾随意堆放,清理路边有烟烧烤,落实门前“三包”制度,通过宣传教育,引导群众自觉参与维护场镇环境秩序。

  3、实施绿化工程,加大污染整治力度

  落实管护责任,对场镇的绿化带进行定期维护与保养,适时补植绿化树,保持绿化带的整洁美观,为居民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加强对各事企业单位污染物排放监督力度,严格控制生产生活废水、污水的不合理、不达标排放,对造成污染严重的事企业单位进行通报,严格控制重建或加固户所产生的建筑垃圾,要求对其所产生的建筑垃圾及时的进行处理与清运。

  4、规范交通秩序,保证道路通畅

  严格要求驾驶员必须按规定将机动车停于划好的停车线内,不得乱停乱放,不得在场镇上随意掉头,违者将给予50--100元的.处罚,对于不遵守交通规则的驾驶员,派出所将进行严肃处理。对主要交通干道罗吴路、鄢慧路、慧新路、谭慧路进行清理,清运道路两侧的白色垃圾,规范广告牌匾,确保道路整洁。

  5、加强垃圾管理和清运工作

  以村、组为单位,每个村民小组落实1名保洁人员负责日常工作(日常工作为:组上公共区域和组道以及沟渠卫生、门前摆放、垃圾池清理和分类垃圾),保洁员要做到每天2次保洁工作,每2-3天对户垃圾池进行一次清理并把户垃圾池(房)的垃圾运行至分类垃圾池内进行分类处理;每个村落实3名保洁人员负责公共区域以及主要交通沿线两边和沟渠白色垃圾、塑料垃圾瓶、玻璃瓶以及门前摆放,村保洁员每天要做到3次保洁工作,每2-3天负责把垃圾房内垃圾运行至分类垃圾处理池内并进行分类,每10天把分内垃圾处理池的分内垃圾进行分类回收,并把不可回收的垃圾用运至镇垃圾中转站,统一由县上压缩运走。

  (三)村组环境综合治理内容

  1、治理柴草垛。柴草垛迁到村落外,摆放到适宜位置,做到码放整齐,井然有序。

  2、治理粪堆。清理摆放到院落内的粪堆、垃圾堆,统一迁到院落外,集中、有序堆放。

  3、治理院墙。清理和修缮农户的残缺院墙,清除墙面上的乱涂乱画,做到美观实用。

  4、治理庭院。打扫室内外卫生,清除院内垃圾,规范生产生活物品摆放。每个农户院内设置一处临时垃圾存放点,禁止将垃圾乱扔乱抛。

  5、治理村落卫生。清理镇村结合部,村落出入口、居住小区、小路小巷的卫生死角,做到垃圾处理日产日清;清理露天厕所,改进农户家庭厕所,做到“有墙、有门、有坑、有盖、不渗、不漏、不外溢”。

  6、治理人居环境。在村组道路两侧、庭院内、空闲地、公共绿地种花、种草、栽树,建立绿化带、绿化点、美化点,做到路边、墙边、沟边有花有树,不留死角,实现村落绿化、美化、香化。

  7、治理道路、河流环境。对主要交通干道罗吴路、鄢慧路、慧新路、谭慧路进行清理,清运道路两侧的白色垃圾、周边的建筑垃圾,确保道路整洁。对镇区域内河流水面垃圾、杂物进行清理。

  三、时间与步骤

  1、展开阶段(年3月29至5月底)。镇、村层层召开动员大会,学习有关文件和先进典型,做到层层发动,家喻户晓。

  2、深化阶段(年6月至年8月底)。全面开展我镇场镇环境综合整治和村庄庭院美化等专项治理工作,基本达到“《四化体系》”标准。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提升我镇居民素质,实现环境优美、生态良好的民风文明新气象;

  3、提高阶段(年9月至年11月底)。结合整治工作实践,重点抓好完善设施,巩固并建立健全工作长效机制,形成容貌整洁、环境优美、管理有序的良好局面。

  4、总结阶段(年12月)总结全年城乡环境所取得的成就和不足。

  四、组织落实和保障措施

  (一)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这次全镇环境综合整治是我镇新农村建设中一项全局性、突破性的工作。镇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人员参加的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城乡环境治理办公室内。形成以党委、政府为主导,以农民为主体,相关部门全力配合的工作局面。各村党支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要下大决心花大力气,根据“脏、乱、差”地段制定整治方案,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确保在限期内完成整治任务。

  (二)统筹安排,落实责任。

  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量力而行,注重失效,严禁形式主义;按照方案要求,与村(居委会)签订环境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确定治理重点目标,统一部署,精心安排,将任务目标分解到位、落实到位,并将工作进展情况及时上报z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全面发动,广泛参与。

  要教育、组织和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支持、自觉参与这一环境治理活动,自己动手,改造环境,建设家园。要通过各种宣传形式教育引导群众养成科学文明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增强我镇居民的美化意识、环境意识、文明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为营造“我为人人,人人为我”良好的人居环境做贡献。

  (四)强化监督,严格考核。

  从4月初开始,全镇要把村容整治活动作为一种经常性活动,广泛深入开展,逐步提高环境卫生建设标准,彻底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同时,要积极开展“清洁村落”和“星级清洁家庭”创建活动,按照建设标准,建立考评和激励机制。力争通过努力,到年底,全镇“清洁村落”和“星级清洁家庭”的挂牌率分别达到80%和90%以上。各村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办法,以规章制度、《村规民约》等有效形式加以确定,约束不卫生、不文明、不健康行为,提高群众的环境意识、卫生意识、公共道德意识,使爱护环境、保护环境成为广大群众的自觉行为。

  推进乡村治理措施方案 篇10

  为全面提高城管理水平,营造良好的城环境,为广大城县居民带给整洁、礼貌、规范、有序的生产生活环境,迎接xx级精神礼貌现场会召开,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从根本上解决城县“脏、乱、差”问题入手,组织社会力量,高起点、高质量、高效率地对城县环境卫生进行综合整治,实现“净化、绿化、亮化、美化、畅通”的目标。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统一领导、单位承包的原则、此次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实行、县两级统一领导,各单位、各部门按所承包职责县域、路段具体负责完成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任务。

  二是坚持主要领导负总责的原则、各单位、各部门一把手为此次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第一职责人,出现问题将严格追究职责人职责。

  三是坚持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的原则、大环境卫生整治是一项长期工作任务,各单位、各部门要从整治工作实际出发,注重源头治理,注重解决实际问题,注重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从巷道硬化、树池维修、广告牌匾更换等方面予以资金支持,服务广大民群众。

  四是坚持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原则、各单位、各部门要组织开展每周五干部职工上街捡拾垃圾行动,以实际行动号召和带领民群众参与城管理、保护城环境,不断提升民城意识和礼貌意识。

  三、整治任务、职责单位及完成时限

  (一)容貌整治

  1、乱贴乱画整治、对沿街墙体、建筑物、居民小县、居民楼道等所有地方的乱贴乱画、乱写乱涂要彻底清除。

  职责单位: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7月30日前达标,并构成长效机制。

  2、临街建筑物整治、按照职责路段划分,对职责县内所有临街建筑物立面进行粉刷、更新(职责单位:及县两级各有关单位和部门,各街道办事处);清洗(职责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8月30日前。

  3、占道经营整治、彻底清理街路、小县内的店外店、水果摊、饮食摊等一切形式的占道经营;清除占用人行步道摆放经营的鸡架、鸟笼、兔笼以及建筑材料等商品、物资。

  职责单位: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8月25日前达标、(经典搞笑签名)

  4、露天食品加工(经营)、室外烧烤整治、严格按照食品卫生管理要求,坚决取缔沿街及小县内的露天食品加工(经营)、室外烧烤。

  职责单位:县卫生局、县公安局、县工商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8月25日前达标。

  5、牌匾广告整治。

  (1)牌匾、按照1店最多2牌、整齐划一的标准要求,对剩余的牌匾、落地牌匾一律清除;牌匾资料务必与工商部门核准的名称相一致,对字迹残缺、掉漆、褪色、歪斜的牌匾要及时修复;新办工商经营业户设置的牌匾要到达标准要求,达不到的禁止开业。

  (2)户外广告、对户外高空广告、墙体广告、路标广告、车体广告、天桥广告、自开车架广告、候车亭广告以及过街横幅等进行集中治理,破旧的要更新,损坏的要修复,违规的要清除;除重要节日,重大政治、经济活动的宣传外,其他庆典宣传、商业宣传、政策法规宣传、纪念宣传一律不得设置过街横幅;空白广告牌要上公益广告,不准有空白版面;永久性广告务必有明设施,夜间能够亮起来否则一律拆除。

  职责单位:县工商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9月20日前达标。

  6、建筑工地整治、施工工地一律按规定标准进行围圈,并书写经城管办审查的宣传口号;围圈外不准堆放任何建筑材料及杂物;工地的出入口要持续整洁,无杂物、无污水淤泥,严禁车辆带泥上路;除特殊状况,取得主管部门批准外,任何单位不得占用道路作业、施工;工地施工现场的绿化和政公用设施务必持续完好,并设置保护措施;工地食堂、工棚、临时厕所务必到达卫生标准要求;完工的基建工地务必做到工停料净场地清。

  职责单位:县建设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8月30日前达标。

  7、广场、街路及参观线路沿线卫生整治、加强各类广场、街路及参观线路沿线的卫生管理,开展全天候清扫保洁,严格禁止各类车辆进入广场,破损缺失的果皮箱要及时修复补齐,到达设施完好、路面整洁、无践踏绿地草坪的标准。

  职责单位: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9月20日前达标。

  8、乱泼乱倒整治、一是继续实行定时、定点倾倒垃圾制度,早7:30分前、晚7:00时后为居民县(巷道内)倾倒垃圾时刻,主次干道两侧居民(包括商户)全天不允许向路面倾倒垃圾(自备垃圾收集容器,定时倒入环卫工人的垃圾清运车内,无隔夜暴露垃圾;二是严禁及县内所有单位和个人随处丢弃各类垃圾;三是严格禁止沿街商业和饮食网点向马路雨水井口倾倒污水、污物。

  职责单位:县工商局、县卫生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9月10日前达标,构成长效机制。

  9、城亮化整治、破损缺失的公园灯、河岸灯、路灯、楼体灯、商业灯

  箱等照明设施,破损的要修复,缺失的要补齐、具体要求:一是沿街商业网点的灯箱、霓红灯、街头橱窗要全部亮起来;二是沿街单位的门前、办公楼、庭院要亮起来;三是广场的照明灯、地灯、景观灯要亮起来;四主次街路的路灯要全部亮起来。

  职责单位:县工商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9月15日前达标。

  10、加强犬类等禽畜管理、禁止各类犬在广场、街路等场所内随地便溺,对已发生随地便溺的粪便由犬主人负责清除,对不清除者由县执法局予以处罚;在规定的县域内遛狗者务必由狗主人用缰绳牵引,防止犬类伤人事件发生,对无缰绳牵引者由公安部门予以处罚;对其它不贴合城管理规定的豢养行为,由及县公安局、县执法局按照无主禽畜进行全面清理、收容。

  职责单位:县公安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9月10日前。

  (二)公共绿地和街路、参观线路沿线绿岛整治

  全面补齐公共绿地和参观线路沿线绿岛内残缺不全的花草树木,不得出现黄土裸露的空地;清除杂草;花木要定期修剪;进一步加强管护。

  职责单位:及县林业局

  完成时刻:8月15日前,并构成长效机制。

  (三)社区卫生整治

  1、彻底清除有物业条件的居民小县及居民楼道、阳台、自开车棚内的乱堆乱放,乱搭乱建,做到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放,阳台规范整洁,车棚内车辆摆放整齐,楼体干净、要逐个小县、逐个楼道、逐个车棚进行整治。

  2、定期进行下水井的清掏和管道的疏通,及时解决下水外溢问题,持续排水畅通。

  3、小县路面无塌陷,无破损,无积水,无白色污染,做到全天候保洁。

  4、小县内树木花草缺失的要一次性补齐,被居民占为菜地的务必恢复。

  5、新竣工的居民楼务必同步进行保洁交接,交接前的保洁由街道办事处负责,交接后由保洁物业公司负责,不准出现保洁空档造成垃圾积存。

  6、居民小县楼道内的声控照明灯要亮起来。

  职责单位:县建设局、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8月20日前达标。

  (四)单位卫生整治

  1、实行城卫生日和周末卫生日制度,落实门前“五包”职责制、各单位要组织落实每月4日的城卫生日和周末卫生日制度,彻底清除单位庭院内的卫生死角,做到单位庭院内及周边无积存垃圾,无白色污染,无乱堆乱放,无乱贴乱画,“门前五包”职责落实到位。

  2、庭院内路面平整,无坑洼,无破损,排水畅通,道路硬覆盖率到达100%,室内外厕所结构完好,贴合卫生要求,5—10月每周消杀一次。

  3、彻底清除“四害”孳生地,定期组织开展除“四害”药物消杀,进一步完善除“四害”防灭设施。

  4、大力开展庭院绿化美化,临街建筑物要拆墙透绿、亮化、张挂迎会办会宣传标语。

  职责单位:县各行政企事业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刻:8月20日前达标。

  (五)场卫生整治

  1、严格治理场外经营、各类场严格禁止摊位外溢,主次街路的临街商铺及商亭不准店外摆放(堆放)商品经营,坚决取缔小商小贩占道经营。

  职责单位:场摊位外溢由县工商局负责,其余(含早、夜)由县执法局负责

  完成时刻:8月30日前达标。

  2、全面实行场全程保洁、各类场(包括早、晚)实行垃圾袋装化管理,由收取卫生费的单位根据实际需要设专职保洁人员,进行场的全程保洁、全程保洁的标准是从上到散,保洁员在岗在位,摊位内外整洁,垃圾袋装化,无落地垃圾,散地净。

  职责单位:场主办单位或收取卫生费的保洁单位负责保洁,各类场内场及县由工商局负责监管;露天场由执法局负责监管

  完成时刻:8月30日前达标。

  (六)行业卫生整治

  1、加强对饮食服务、食品加工、食品销售、美容美发、公共浴池、娱乐场所、商场超、宾馆旅店等行业和公共场所从业单位的清理整顿,对不具备条件、达不到标准的要坚决关掉、对“五小”行业(即:小饭店、小旅店、小理发店、小食杂店和小浴池)的'整治要作为重点,全面提高“五小”行业卫生管理水平、一是完善“五小”行业的基础设施,做到各项设施齐全、二是加强“五小”行业的日常卫生管理,到达经常化。

  2、加强火车站、客运站等窗口单位的卫生管理,做到站容站貌及车体整洁,候车室清洁,保洁到位,四壁无尘,窗明几净,站台及停车场整洁,无垃圾积存和暴露。

  职责单位:县卫生局、县公安局、县工商局、县交通局、临河火车站。

  完成时刻:8月30日前达标、坚持经常。

  (七)交通环境整治

  1、继续加大残疾人三轮车、人力三轮车、电动三轮车非法营运的整治力度,坚决取缔残疾人三轮车、电动三轮车和无证人力车的载客营运。

  2、进一步加强及县繁华地段、商业网点、学校周边等交通乱点乱段的治理,禁止客运、货运、出租车等车辆随意乱停及在停车点长时刻停放车辆。

  3、坚决杜绝各种车辆、行人乱闯红灯和各类机动车乱鸣喇叭现象。

  4、对缺损、不洁的交通标志或设施进行修补、洗刷。

  5、严格禁止各类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及人行步道上行驶或停放,一经发现,启动贴单处罚程序进行处罚。

  职责单位: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9月25日前达标。

  (八)环境污染整治

  1、全面整治饭店油烟污染,排油烟务必通过高出楼顶的管道排放,坚决禁止直接向室外排放、已经造成的墙体污染要彻底清理,管道漏油的要全面维修,持续完好。

  2、全面禁止商业网点利用高音喇叭招揽生意和小商小贩走街串巷用电子喇叭叫卖的扰民行为。

  3、对及县现有的废品回收站点要全部排查,在城县外统一规划、进入再生资源场及收购亭,及时送往废品回收公司,不得出现占道和乱堆等污染环境现象。

  职责单位:县环保局、县公安局、县工商局。

  完成时刻:8月30日前达标。

  (九)违章建筑整治

  彻底拆除沿街两侧、居民县、场内、单位庭院内等私搭乱建的商亭、板房、塑料棚、偏厦、围栏等各种违章建筑。

  职责单位:县建设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9月25日前达标。

  (十)城乡结合部卫生整治

  1、彻底清除积存垃圾、继续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城县出入口、城郊村屯、铁路公路沿线等处积存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的清除力度,到达无垃圾积存。

  2、加强日常卫生管理、城乡结合部要保证垃圾日产日清,城县出入口、环城公路要保证到达无乱倒垃圾、无乱堆物料、无乱搭棚屋、无乱开店铺的标准。

  职责单位:县交通局、各乡镇、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8月10日前达标。

  (十一)巩固除“四害”成果

  1、“四害”孳生地治理、及县内所有的垃圾场、垃圾中转站、垃圾箱、公厕及南北河等场所,要全面进行环境卫生清理,定期进行药物消杀,到达无暴露垃圾,公厕周围洁净,水体清洁无漂浮物。

  2、“四害”防治设施建设、居民县、单位庭院要按照防治标准在各自辖县室外建立灭鼠毒饵站,毒饵站内要长期投有灭鼠药物;粮库、食品加工、餐饮、食堂等重点防鼠单位以及所有单位的各类库房,要设置毒饵盒、防鼠门板、防鼠网;餐饮、食品加工、食品销售、宾馆、旅店、招待所、商场、医院等公共场所和单位,要根据不一样状况,采用物理隔离、电子驱赶等方法,设立防蚊蝇设施。

  3、“四害”药物消杀、

  (1)灭鼠、开展一次全秋季统一灭鼠活动,及县内所有单位、场所、公共地带都要投放有效灭鼠药物,到达全面覆盖,把鼠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的2%标准之内、

  (2)灭蟑螂和灭蚊蝇、以餐饮、宿舍、旅店、室内场、单位食堂、医院病房等服务行业为重点,在环境卫生整治的基础上,采取药物消杀的方法,开展统一消杀活动,确保蟑螂、蚊蝇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之内。

  职责单位:及县爱卫办、及县卫生局、及县水务局、及县食药管理局、及县商务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四害”防治设施建设8月15日前完成,秋季统一灭鼠9月25日前完成。

  (十二)建立健全健康教育宣传栏

  居民社县、窗口单位都要设立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宣传栏,卫生部门要结合卫生防病、国家卫生城建设以及群众关心的卫生热点问题等带给宣传资料,做到宣传资料保存完整,每月更换一次。

  职责单位:及县卫生局、及县爱卫办、住建委、县建设局、各街道办事处。

  推进乡村治理措施方案 篇11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实施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年活动,全面推进我县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切实做好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及卫生保洁工作,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提出的“推进生态建设,建设美丽中国”可持续发展战略为指针,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综合治理、长效管理”的原则,以增强农户环境卫生意识、提高健康素质和生活质量为目的,立足现状、着眼长远、突出重点、整体推进,进一步推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使农村垃圾走向规范化处理轨道,为“建设秀美上栗、打造幸福家园”作出新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

  农户对垃圾实行分类后入桶,保洁员定期收集,村级中转站集中存放,每个乡镇建立焚烧炉对垃圾统一运送焚烧处理,实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四个重点”、“六个没有”。四个重点:以县主干道、河道、集镇和水源地为重点整治范畴,各乡镇全面铺开。六个没有:一是全县农村农民房前屋后没有零星垃圾;二是农户庭院没有随地流淌的污水;三是村间、集镇没有散放的垃圾;四是库(塘)、河道水面没有漂浮的垃圾;五是村间道路没有裸露的人畜粪便;六是公路沿线没有散落的塑料垃圾、土建垃圾和花炮垃圾。达到户户有桶、组组有池、乡乡有炉,终端处理全覆盖,农村垃圾不出县的目标。

  三、工作任务

  (一)规范垃圾处理流程

  采取“户分类入桶、保洁员定期收集、村级中转站集中存放、乡镇统一运送焚烧处理”方式。

  1.户分类入桶。农户把自家产生的垃圾按沤肥、回收、土建、有害、焚烧五种垃圾分类存放在自家门前分类桶,并自行处理沤肥、回收、土建(含煤炭灰)三种垃圾,有害垃圾密封存放。特别要做好对煤渣的分类。同时,做到“门前三包”(包卫生:不乱扔、乱倒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包整洁:无建筑材料、煤球等物乱堆乱放,房前屋后周围无杂草,建筑设施整齐、美观;包绿化:保持房前屋后和庭院内绿化、美化)。

  2.保洁员定期收集。农户垃圾分类桶内的焚烧垃圾由村聘保洁员定期收集运送到村上垃圾中转站。保洁员还要定期清扫村点内公共道路、公共场所、绿化带等范围内的垃圾,做到日产日清。

  3.村级中转站集中存放。每个行政村在县环保部门的指导下建设1-3个垃圾中转站,用于垃圾集中存放。集中存放的垃圾要严格进行封存处理。

  4.乡镇统一运送焚烧处理。乡镇(环卫所)派人统一把垃圾从村级中转站运送到乡镇焚烧炉处进行终端处理。有害垃圾由保洁员收集并联系供销部门回收,科学处理。焚烧后的炉渣进行填埋或用作肥料。

  (二)加强环卫基础设施建设

  1.户用环卫设施。农户配置垃圾分类桶,并标明“有害垃圾桶”、“焚烧垃圾桶”等字样,置于农户屋前避雨处,便于保洁员定期收集。垃圾桶由乡镇统一购置,发放给农户时收取成本价的三分之一的资金,或责成农户配备,没有配置的可以由农户出资,由乡镇统一购置。

  2.行政村环卫设施。

  (1)各行政村要为每位保洁员配置“一衣一车一扫一铲一钳一钩”(即一套环卫工作服、一辆垃圾车、一只扫把、一只铲子、一把铁钳和一只铁钩);(2)在环保部门指导下于交通方便处建设1-3个垃圾中转站。

  3.乡镇环卫设施。

  (1)乡镇环卫所要配备1-2辆垃圾清运车;(2)每个乡镇建造一座垃圾焚烧炉,大乡镇根据实际可建造1-3座。建造垃圾焚烧炉要经环保部门勘察设计,严格选址,乡镇统一组织,按图纸施工建造。学校、企业等单位产生的垃圾也纳入当地垃圾处理系统范畴。各乡镇焚烧炉建设均在今年6月底前完成。

  (三)明确流程管理主体

  1.户分类入桶工作。由各行政村负责管理。各村要抓好对农户的宣传教育,严格垃圾分类。

  2.保洁员定期收集工作。由行政村、乡镇两级负责管理。村、镇两级要规定保洁员定期收集;行政村要配合乡镇抓好保洁员的培训和考核。

  3.村级中转站集中存放工作。由行政村、乡镇两级负责管理、使用。

  4.乡镇统一运送焚烧处理工作。由各乡镇负责管理。垃圾焚烧炉建成后由乡镇环卫所管理、使用。

  四、推进措施

  (一)成立组织机构,增强工作合力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农村清洁工程是最大的一项民生工程、德政工程,实施农村清洁工程是建设美丽上栗、打造幸福家园的重要内容,也是创新社会管理、锤炼干部作风的有力抓手。各地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宣传,不断增强推进我县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突出重点、攻坚克难,以更大的力度、更高的目标、更实的成效来推动我县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特别是各级机关干部、党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率先示范,从自身做起,禁止使用一次性消费品,依次向村组、家庭推进,减少垃圾的产生,并抓好自己所住村组和居民区的卫生保洁工作,做到带头打扫卫生,带头爱护卫生,带领左邻右舍一起来打扫和维护卫生,实现村、组、居民区的卫生大改观。

  2.强化领导,精心组织

  县委县政府成立由县委副书记曾宪清任组长,副县长文健,县人大副主任易冬梅、县政协副主席易旺桔任副组长,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宣传部、县委农工部、县环保局、县财政局、县监察局、县教育局、县水务局、县供销联社、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生局、县花炮安监局、各乡镇等单位为成员的上栗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委农工部部长陈日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同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对全县农村清洁工作进行统筹协调、综合调度和指导督查。各乡镇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班子要明确分工负责,要有清洁工程办公室和工作力量,要有环卫所。县职能部门要明确分管领导和安排工作人员,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工作专人抓。县清洁办要充实力量,配备一名专职副主任和两名专职工作人员,联合职能单位,认真开展好检查评比。

  3.强化责任,部门联动

  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工作机制,各乡镇、行政村、县直各部门等责任主体,要进一步明晰职能,认真履职,切实完成各自的工作任务,密切配合,有序有力全面推进各项工作。各乡镇、职能部门要制订出具体的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上报县委办、县政府办,并要求每月检查一次,将检查存在的问题、取得的经验等情况及时通报到县清洁办。

  县委办、县政府办:负责农村清洁工程建设工作的总体协调;

  县委宣传部:宣传农村清洁工程对建设和谐秀美新农村的意义,策划推介先进事迹,激发社会各界支持参与农村清洁工程的积极性,并将农村清洁工程建设纳入文明城市创建考评体系;

  县清洁办:负责农村清洁工程建设工作牵头、业务指导和日常管理,每个月定期检查一次,检查结果发至各乡镇、部门,并将检查结果进行全县通报;

  县环保局:抓好垃圾焚烧炉及中转站的选址,指导焚烧炉与村级中转站封存垃圾的标准化操作控制,负责环境违法行为执法与重点区域污水治理等;

  县水务局:抓好栗水河源头水保护,督促做好县域内各中小河道、水库、山塘的水质保护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

  县教育局:协调组织农村中小学校的清洁整治工作,做好中小学生爱护卫生的教育,并组织中小学生开展文明劝导活动;

  县监察局:对清洁工程中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县交通运输局:牵头整治主要交通干道乱搭乱建现象;

  县财政局:落实清洁工程的各项补助资金;

  县供销联社:做好可利用垃圾的回收和指导封存垃圾的处理;

  县妇联:组织广大妇女干部群众积极投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科学指导村民自觉树立健康文明的行为方式和良好的公共环境卫生意识;

  县住建(规划)局:督促抓好乡镇集镇卫生和垃圾处理;

  县卫计委:负责农村医疗机构的医疗垃圾处理;

  县花炮安监局:牵头抓好花炮垃圾的有效处理,严禁将花炮垃圾倾倒在公路两旁和河道里面;

  各乡镇:牵头组织实施辖区范围内的农村清洁工程工作,特别是终端处理设施和链条的保障延伸,负责对各村及保洁员的培训和考核;要制订好具体操作工作方案,突出垃圾终端处理办法,报县委农工部审核后再下发。

  各行政村:要制定工作方案并报县委农工部和乡镇政府审核后执行。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辖区范围内的农村清洁工程工作,规范垃圾收集方式,引导农户对煤渣分类,沤肥垃圾尽量分组自理。每户农户发放一本《上栗县农村清洁工程家庭手册》,村两委每月组织对全村所有农户的卫生检查一次,并将检查情况登记到《上栗县农村清洁工程家庭手册》,同时,将检查情况与当地学校通报,促进“小手拉大手”活动,形成全民关心清洁卫生的浓厚氛围。

  4.抓好示范,示范带动

  每年定期进行一次全县大环境整治活动,对路边、河边、圳边、屋边等地进行大清理。在清洁工程覆盖每个村的基础上,各个乡镇抓好2个示范村建设。将当前卫生基础好、农户积极性高的村列为示范村,实行示范打造,积累经验,规范作法,发挥对其它村的示范带动作用。

  (二)保障资金投入,确保工作运转

  按照“政府主导、农民参与、市场运作、社会支持”的思路,积极拓宽筹资渠道,力求形成多元化投入机制。

  1.争取上级资金支持

  积极向上跑项争资,努力争取中央和省、市对农村垃圾处理项目的资金支持,以及亚洲银行、世界银行的贷款。

  2.加大县乡财政投入

  近几年来,我县县、乡财政每年安排420多万元专项资金,发放全县351名县级保洁员工资,确保了我县县级保洁员工资能按月打卡发放到位,稳定了保洁员队伍,为县内交通主干道、村干道、村庄公共场所等地的卫生保洁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随着全县农村卫生环境压力的'增大,以及要求更高,要求县、乡财政逐步加大对农村清洁工程的投入,确保垃圾焚烧炉的运行费用,增加保洁员人数,改善保洁员待遇等。

  3.整合项目资金投入

  (1)整合全县涉农项目资金。县委农工部的一事一议项目资金,县农业局和县环保局的环境整治项目资金尽量用于农村清洁工程。县交通运输局要拿出一些建设公路资金用于垃圾焚烧炉修路。

  (2)明确资金用途。20我县一事一议项目资金将全部用于农村清洁工程。一是用于建设设施,包括建设垃圾焚烧炉、垃圾中转站、垃圾池的费用以及征地费用。二是用于购置垃圾清运车和保洁工具,包括垃圾清运的四轮车,保洁员用的小板车、工作服、扫把、铲子,户用垃圾桶。

  3.鼓励部门单位投入

  建立健全农村清洁工程县级领导、部门单位、后备干部包乡镇包村责任机制,规定部门单位在资金、技术、物质、信息、项目等方面,为乡镇、村农村清洁工程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和服务。

  4.引导社会各界投入

  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制订优惠政策,吸引各类社会资金参与农村清洁工程。鼓励各乡镇采取市场化的运作方式,将农村垃圾清扫保洁和清运工作发包给公司或个人,村委会或村民理事会等负责监督和管理,实现农村多样化保洁。引导当地知名人士、成功人士捐资捐物支持农村清洁工程,发动农民筹资投劳,适当向农户收取保洁费,用于村庄公共区域清扫保洁。

  (三)成立考评机构,严格考核考评

  建立县考镇、镇考村、村考组、组考户的层层考核制度和实行新农村建设中农村清洁工程“一票否决”制度。将乡村两级的农村清洁工程纳入县政协的评议活动,并作为评议活动的一项主要内容。

  1.考评机构

  农村清洁工程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协副主席易旺桔任组长,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监察局、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清洁办、县文明办为成员单位。考评组成员还可以抽调相关单位纪委书记、人大代表、乡镇分管领导、职能单位分管领导和业务骨干组成。

  2.考评方式

  (1)考评原则。坚持民主公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

  (2)考核形式。加强日常检查和综合考核,通过明察暗访检查各责任单位工作完成情况,做到两月一检查一通报,半年一考核一奖惩,一年一总结一表彰。

  (3)评分办法。实行百分制考核,每两个月进行基础工作的测评;半年考核由每两个月考核情况(占70%,取三次检查的平均值)、交办工作完成情况(占20%)、群众满意度测评(占10%)三部分组成。

  3.考评奖惩及结果运用

  (1)奖惩机制。对乡镇实行每半年统一考核、统一排名,根据每半年考核结果予以奖惩,乡镇排名第一名的,奖励5万元;最后一名的处罚5万元(所罚资金由县财政局在乡镇往来资金中代扣,并奖给第一名)。

  (2)结果运行机制。每次检查的排名结果以文件进行全县通报,并在媒体上公布,排名最后一名的乡镇,由乡镇主要负责人在每两月点评大会上作表态性发言。连续两次作表态性发言的,由领导小组组长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应书面向领导小组说明情况;连续三次作表态性发言的,对主要负责人启动行政问责,建议县委调整相关责任人岗位。考核结果与单位评先评优挂钩、与党政负责人评先评优挂钩,并作为干部调整的重要依据。

  (3)工作成效与涉农项目挂钩。各部门立项时与清洁工程一起考察,要根据各自检查结果与县通报安排涉农项目,卫生差的乡镇、村不安排项目,卫生好的乡镇、村优先安排。县清洁办对行政村实行清洁工程工作与一事一议、新农村建设、农业开发项目立项挂钩,相关职能部门要与农业、水务、教育等资金挂钩。

  (4)根据《村规民约》要求,村民到村两委、乡镇政府和县职能部门办理低保优抚、入学、迁移、信贷、国土城建、婚姻登记、上户口、农医保、农机补贴、新农村建设补贴等相关手续时,必须携带《上栗县农村清洁工程家庭手册》,对最整洁户、整洁户给予优先办理;对不整洁户限期整改,验收合格后再进行办理。

  (四)强化舆论宣传,形成浓厚氛围

  1.加强社会宣传

  各地各部门单位要加强社会宣传工作,动员全社会力量,特别是县、乡机关工作人员和在校的中小学生开展文明劝导活动。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宣传栏等形式开展环境卫生宣传教育,普及科学知识,提高村民环境卫生意识,养成爱清洁、讲卫生的生活习惯,引导社会各界一起关注环境问题、一起参与农村清洁工程,在全社会营造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2.开展创建活动

  各地要积极组织开展评选“文明户”、“五好家庭”、“卫生示范户”、“卫生示范村(社区)”等活动,激发广大干群的积极性,变被动为主动,变“要我做”为“我要做”,迅速在全社会形成一种“人人讲卫生、人人爱卫生、讲卫生光荣、破坏卫生可耻”的新风尚。

  3.做好教育引导

  各地各部门单位要教育好身边的工作人员,爱护卫生,从自我做起。尤其是县教育主管部门要教育全体老师做到讲卫生爱卫生,从而教育广大学生,学生再影响父母,发挥“大手牵小手、小手拉大手、共创清洁家园”的积极作用。

  推进乡村治理措施方案 篇12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xx市委办公室、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优环境、提效能、促升级”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株办〔20xx〕30号)文件精神,切实解决影响发展环境、制约发展升级的问题,大力推进依法规范行政、公开透明行政、廉洁高效行政,县委、县政府决定从20xx年下半年开始,在全县开展“优环境、提效能、促升级”专项活动,全面掀起一场“效能革命”。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全市“发展环境优化年”工作要求和县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围绕“奋力打造xx发展升级版,加快建成湘赣边界中心县”主题,着力营造务实清廉的服务环境、便民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规范有序的建设环境,确保转变作风取得明显成效,维护政令畅通取得明显成效,提高行政效能取得明显成效,优化发展环境取得明显成效。

  二、活动内容

  (一)以整顿作风为重点,营造务实清廉的服务环境

  1.着力解决作风“庸、懒、散、慢、浮”问题。大力整治工作平庸、因循守旧、得过且过、吹牛拍马、谋人不谋事等“庸碌”行为。大力整治精神不振、不思进取、颓废萎靡、消极懈怠、执行不力、无所事事等“懒惰”行为。大力整治纪律涣散、自由散漫、擅离职守、随意脱岗、服务意识差等“散漫”行为。本篇文章来自。大力整治办事拖拉、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等“怠慢”行为。大力整治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不解决实际问题,热衷于迎来送往,心态“浮躁”,作风“浮漂”,成绩“浮夸”等不实行为。

  (牵头单位:县督查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办事处),县直机关各单位,省、市驻茶各单位)

  2.着力解决为政“私、奢、贪”问题。坚决纠正国家公职人员私心杂念严重的错误倾向,严肃查处利用手中权力和职务便利谋取私利等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坚决纠正国家公职人员贪图享受的错误倾向,严肃查处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超标准使用和豪华装修办公室等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坚决纠正国家公职人员热衷于谋取部门利益的错误倾向,严肃查处侵占国家集体资财,设立“小金库”,超规定发放津贴、奖金和福利等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察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办事处),县直机关各单位,省、市驻茶各单位)

  3.着力解决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严肃查处对属于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不解答、不受理、不办理,不一次性告知,或者放弃、拒绝履行职责的不作为问题。严肃查处乱罚款、乱检查、乱收费、乱摊派的乱作为问题。严肃查处工作不认真、不主动、不积极的慢作为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效能监察和重要岗位效能监督,逐批逐次对涉及发展环境的相关部门或相关部门的主要业务股所开展民主测评和民意调查活动。

  (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察局、县督查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办事处),县直机关各单位,省、市驻茶各单位)

  (二)以规范行政审批为重点,营造便民高效的政务环境

  4.推进审批制度改革。认真落实国务院审批制度改革的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只减不增”的要求,组织开展承接与下放行政审批权力,最大限度赋予乡镇(办事处)和园区更多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完善招商引资企业注册登记前置审批“一个窗口”办理制度,以企业注册登记、投资立项、工程报建和验收为突破口,完善联合审批、联合验收、联合收费等机制。完善重点项目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制度。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责任单位:县督查局、县监察局、县发改局、县政府法制办、县编办、县财政局、县政务中心等县直相关单位和各乡镇(办事处))

  5.推进行政审批的便捷高效。完善政务中心服务功能,强力推进和落实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梳理行政职权、法律依据,实现流程再造、目录公示,确保全县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100%进驻政务中心,行政审批事项100%网上运行。实行即时审批、限时审批、超时问责制度,严格落实“法定时限内提速三分之一以上”的要求。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责任单位:县督查局、县监察局、县发改局、县政府法制办、县财政局、县政务中心等县直相关单位和各乡镇(办事处))

  6.推进政务公开、公共服务部门办事公开。各级各部门必须在政府的网站上公开财政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社会公益事业资金流向。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政府的网站(页)上公开行政审批事项、审批流程、审批依据、审批结果。各类公共服务单位(供水、供电、供气、电信、金融等)必须向社会公布法定依据、办事程序、服务指南、收费标准、时限结果,推进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确保行为规范、公正透明、优质高效、便民利民。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责任单位:县督查局、县监察局、县编办、县政府法制办、县财政局、县政务中心等县直有关单位和各乡镇(办事处))

  7.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善。着力推进“一委一办一中心”的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模式。将国有投资的工程建设、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国有土地招拍挂和其他资源性资产交易等招投标活动,实行统一监管,确保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的公平公正、规范有序。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督查局、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招投标局、县住建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房产局、县政务中心)

  (三)以规范权力运行为重点,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8.规范行政执法。对国土、规划、环保、安全生产、食品安全、质量监督、治安管理、劳动监察、城市管理等重点单位和热点问题开展执法监督,促进执法行为规范。建立财政专项资金安排与使用情况的报告、检查、评估问效制度,建立检查联动机制,加强跟踪审计和监督问效,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牵头单位:县监察局;责任单位:县审计局、县财政局、县政府法制办等县直相关单位和各乡镇(办事处))

  9.规范涉企检查。认真贯彻落实《xx市规范涉企检查若干规定(暂行)》,清理涉企收费项目,严查严惩未经公示的收费行为。落实《xx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建立健全涉企行政处罚向县督查局(优化办)备案制度。做好涉企检查专项备案工作,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优化发展环境。

  (牵头单位:县督查局;责任单位:各涉企检查单位、涉费部门)

  10.规范中介服务。进一步理顺政府部门和中介组织的关系,打击中介组织垄断经营、强制服务、暗箱操作行为。严查行政部门与中介机构、营利性二级机构利益捆绑,强迫企业接受指定中介机构有偿服务以及强迫企业参加学会、协会等社团组织并缴纳会费等行为。全面清理和规范各类评审中心、服务中心等中介机构、营利性二级机构,确保行政审批事项前置中介评审规范、高效。全面公示中介机构服务事项和收费标准,全面引入行政审批前置中介评审服务市场机制,维护社会中介组织的自主独立性和公平竞争性。

  (牵头单位:县监察局;责任单位:县督查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工商局、县民政局、县物价局、县政务中心)

  (四)以推进项目保质提速为重点,营造规范有序的建设环境

  11.优化项目建设环境。建立重大项目定期调度督办联席会议制度,重点督办重点工程、重大产业、重要基础设施建设中的.核心项目,加强项目建设相关的行政许可、提供服务、政策执行、完成进度、责任落实、资金利用效率等方面情况的效能监察,进一步优化项目建设环境。开展重点项目施工环境专项整治,依法严厉查处发生在重点项目施工工地及其周边的刑事治安案件。依法严厉打击强揽工程、垄断地材、恶意索要、阻工闹事等扰乱重点项目施工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完善项目落户地乡镇(办事处)、村(社区)、组优化施工环境工作责任制。完善项目业主、施工单位与乡镇(办事处)、村(社区)、组联席和议事制度。完善工程项目法制宣传教育机制。探索完善项目建设和相关方利益共享机制。

  (牵头单位:县督查局、县监察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重点办、县绩效考核办、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重点工程项目所在地乡镇(办事处)以及各相关职能部门、各重点工程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和项目建设公司)

  12.优化园区发展环境。落实xx市《关于促进园区升级发展的若干意见》,建立园区环境优化办公联动机制,推进园区体制改革,落实相关政策,进一步优化园区发展环境。建立投资项目定期协调、督办机制,实行季度通报制度,进一步优化招商引资环境。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督查局、县监察局、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各乡镇(办事处))

  13.优化征地拆迁环境。规范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政策,优化工作程序,妥善解决遗留问题,提速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工作。严厉打击利用征地拆迁安置谋取私利和部门利益的行为,维护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对象合法权益,确保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牵头单位:县国土资源局;责任单位: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县督查局、县监察局、县房产局、县纠风办、各乡镇(办事处))

  三、工作步骤

  (一)学习宣传阶段。召开一次千人动员大会,编发一本“优环境、提效能、促升级”专项活动读本。各级各部门按照活动要求,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进行动员部署,制定实施方案,开辟活动专栏,全方位、多角度、高频率宣传报道活动情况,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对照工作内容,查找本地本单位作风建设、行政审批、政务服务、权力运行、施工环境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

  (三)集中整治阶段。按照市委、市政府“出重拳、下猛药、治顽症”和“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的要求,抓住影响工作作风转变和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

  1.受理投诉。畅通群众诉求渠道,鼓励社会公众以各种形式投诉。各级各部门都要公布举报电话,广泛收集线索和信息。

  2.明察暗访。对于普通投诉,分类、分级进行转办或交办,并对办理结果进行督查或回访。对一些重点、热点投诉,由县查究问责组直接进行调查。对县委、县政府重点推动的工作或者全县普遍存在的工作作风、效能、发展环境问题,由活动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开展明察暗访。明察暗访结果通过媒体曝光、通报、查究问责等方式处理并督促整改。各级各部门要针对各自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整改力度。

  3.查究问责。对违反干部作风建设、机关效能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有关规定的人和事,严格按照湘纪发〔20xx〕17号、茶发〔20xx〕10号、茶发〔20xx〕2号等文件规定,严肃查办,严格问责。本篇文章来自。涉及单位的,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责任;涉及个人的,除追究本人责任外,对督促整改不力、导致整改不到位的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一并追究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县“优环境、提效能、促升级”专项活动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活动的组织实施。各重点工作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所涉任务负总责、具体抓,并组建工作班子负责相关措施的执行和落实。各级各部门要成立相应机构,切实加强对专项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领导力量到位、落实措施到位、工作责任到位,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加强协调,强化督查。县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认真安排部署,全面掌握工作动态,及时通报情况。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纪检监察机关和督查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突出开展对重点部门、重点行业和活动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规问题。组织人事部门要加强干部管理、教育、考核和监督。宣传部门要加强舆论宣传,强化舆论监督,宣传先进典型,曝光突出问题,营造浓厚氛围,形成强大声势。各重点工作牵头单位要切实履行调度协调职责,不定期地组织召开工作推进会,推动各项工作任务全面落实。

  (三)严明纪律,务求实效。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活动方案的要求,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做到问题查清、追责到位、整改到位。对工作过程中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对落实不力、搞形式主义、走过场的要坚决予以问责,确保专项活动取得实效。

  推进乡村治理措施方案 篇13

  为全面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20xx年省委一号文件和省政府重点工作任务要求,根据区委、区政府统筹安排,确定乡作为全区唯一的省级乡村治理试点示范乡,为切实做好乡村治理试点示范工作,全面推进我乡自治、德治、法治“三治融合”发展,不断提升我乡社会治理水平,为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改革发展提供精神动力和法治保障,凝聚高效发展合力,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试点背景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加快推进,城乡利益格局深刻调整,农村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农民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农民诉求日趋多样,迫切需要加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在乡村治理的理念、主体、方式、范围、重点等方面进一步创新、调整和完善。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必须夯实乡村治理这个根基。乡作为农业乡镇,素有“文化兴乡一枝花”的美誉,通过强化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建设,结合传统的剪纸、农民画、民乐队等群众自建组织,实现群众自治、法治、德治融合发展,从而在全乡探索推行乡村治理的新路径。

  二、试点思路

  按照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部署,以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为主攻方向,以增进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基本前提,以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为根本目标。

  三、工作内容

  (一)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

  1.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把政治素养高、工作能力强作为基层党组织班子建设的标准,不断提升党组织书记抓脱贫攻坚、乡村振兴、集体经济发展能力水平。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党组织书记培训班,召开党组织书记述职述廉大会,力争实现党组织书记“一肩挑”。对党组织书记实行负面清单式管理,制定出台《乡村街党组织书记队伍优化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方案》。(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农组办、各村)

  2.加强农村基层党员队伍建设。保持基层队伍稳定,提升干部队伍薪资保障。大力吸引优秀人才到村任职,逐年增加村干部绩效工资标准。建立后备干部人才库,鼓励选拔一批政治素质好、奉献精神强的人员到乡扶贫工作站、城管队伍中跟班学习,经考核合格直接安排到村任职。注重从致富能手、返乡经商人员、大学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中培养选拔有潜力的党小组长,选优配强村民小组长。(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农组办、各村)

  3.发挥基层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利用“”加强对广大党员思想教育,开展党员联帮户、党员承诺践诺、党员志愿服务等活动,每个村街开设3-5个党员先锋示范岗,按月开展党员先锋评比,推动党员在乡村治理中的带头示范作用。(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农组办、各村)

  4.提升基层组织管理。推动经济强村战略,大力发展产业,逐步壮大村集体经济,到20xx年,实现村集体经济全部达20万元以上,其中有2个达到50万元的村。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优化基层组织硬件环境,实行“一室多用”,进一步规范村级活动场所,打造村、村、村党建示范点建设。(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农组办、各村)

  (二)发挥村民自治的基础作用。

  1.规范村民自治组织选举程序。结合村民换届选举“三项制度”改革,扩大村民选举知情权和监督权,各村推进观察员制度、定岗选举制度和“一票”选举制度。健全村民监督委员会,完善村务监督机制,纪委监委加强对村民委员会的联系指导工作。(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农组办、民政办、纪委办、各村)

  2.建立健全民主管理制度。增强民主决策参与,按照“四议两公开”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引导村民通过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小组会议等方式协商解决问题,充分发挥村民代表的议事决策作用,利用村小组会、板凳会议、农民夜校、老年学校等开展议事活动,真正把决定权交给村民。(牵头领导:、,责任单位:民政办、妇联、团委、各村)

  3.健全村务监督机制。健全完善村务公开栏,将党务、村务、财务分项分类列入监督内容,每3个月公开一次村级财务状况,打造阳光财务。成立村民理财理事会,强化村务监督委员会审计监督职责。(牵头领导:朱国富,责任单位:纪委办、财政所、各村)

  4.完善村规民约。制定门前三包,明确保洁责任区域。组建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禁毒禁赌会、乡贤文化促进会,深化道德评议、乡贤议事活动,对高额彩礼、薄养厚葬、人情攀比、忤逆不孝等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弘扬传统美德、树立文明新风。以汪墩村为先行试点村,积极鼓励本村的社会贤达人士组成乡贤议事会,为乡村治理发展出谋划策,20xx年7月后在全乡全面推广。(牵头领导:xxx,责任单位:文明办、民政办、各村)

  (三)发挥基层法治的保障作用。

  1.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推进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大力推进“一村一辅警”机制,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打击整治毒品犯罪活动。各村设置宗教协管员,加强对非法宗教、邪教活动的打击力度。健全乡村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大力开展农村腐败整治。(牵头领导:,责任单位: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各村)

  2.深化基层平安创建。各村组建卫生保洁队、乡风文明劝导队、治安巡逻队,结合环境卫生、道路管护、移风易俗,开展日巡夜巡季巡活动,不断增强农村治安防范水平,全面提升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切实加强对邪教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吸毒人员等人群管控服务,坚决预防极端事件发生。(牵头领导:,责任单位: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各村)

  3.大力推进法治乡村建设。积极创建洞阳村、花寺街道为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推动法治文化载体和阵地建设,到20xx年底实现村村建有法治文化广场。实施“法律明白人”和“法治带头人”双培养工程,到20xx年底全乡“法律明白人”全部轮训一遍,加强对村组干部的法制培训,把基层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司法所、各村)

  (四)发挥乡村德治的支撑作用。

  1.大力弘扬农村传统美德。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创建活动,村、村为市级示范点,村、村、村、村、村为区级示范点。每年开设两期以家风家训、德育美育、好人好事为主题的道德讲堂,宣讲先进典型事迹。各村成立民乐队、舞蹈队、戏曲班,通过乡村春晚、农民丰收节等演出的方式塑造可亲、可敬、可学的模范形象,营造见贤思齐、崇德向善的社会氛围。(牵头领导:,责任单位:文化站、妇联、文明办、各村)

  2.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乡村文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巩固党在农村的思想阵地,发挥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作用,注重培养党员、积极份子,各村开设青年读书班。利用党员活动室和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开展好每月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剪纸、农民画、书法艺术家举办乡风文化节活动,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牵头领导:,责任单位:文化站、妇联、团委、各村)

  3.持续开展乡风文明培育行动。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村级文化带头人”选拔培训计划,试点配备村级文化组织员。加强村级文化长廊(好人馆)建设,传播“好人文化”。村、村为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村为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各村设立“善行义举榜”、“红黑榜”,对良好家风、淳朴民风褒扬正面先进,对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封建迷信、酗酒赌博、薄养厚葬等旧风陋习,曝光反面典型,引导形成正确价值取向。(牵头领导:,责任单位:文化站、文明办、各村)

  4.开展文明新风评比活动。营造乡风文明新风尚,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五好一美”“好媳妇、好婆婆”“优秀家风家训”评比活动,每季度组织开展“最美家庭”“清洁庭院”评比。分年度做好村、村、村、村、村市级卫生村工作。(牵头领导:xxx,责任单位:妇联、团委、文明办、农综站、各村)

  (五)发挥社会力量的协同作用。

  培育孵化社会组织,完善落实孵化培育、人才引进、资金扶持等政策,大力培育农村公益性、互助性、自治性社会组织。充分发挥工青妇、法学会等群团组织在联系群众、团结群众、组织群众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作用。激发参与意识,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牵头领导:xxx,责任单位:党政办、工会、妇联、团委、司法所、综治办、农综站、各村)

  四、方法步骤

  1.实施准备(20xx年4月):成立组织,明确职责分工,拟定试点示范工作实施方案,上报审核。

  2.宣传发动(20xx年5月-6月):召开动员部署大会,广泛开展乡村治理工作宣传发动工作,宣传乡村治理工作的目的、意义,加强上下联动,让广大乡村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到乡村治理活动中来。

  3.组织实施(20xx年7月-20xx年12月):对照试点示范内容,按照各项目标、任务及要求,积极探索、先行先试、敢于担当,着力解决基层治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确保试点示范内容落实落细。

  4.巩固提升(20xx年1月-20xx年12月):总结完善乡村治理试点示范工作的成果,进一步抓整改、补短板、促提升,形成乡村治理的典型经验。

  五、预期效果

  到20xx年12月,辖区乡村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保障水平显著提高,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更加完善,乡村社会治理有效、和谐有序,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有较大的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基本达到可复制,能推广的试点示范效果。

  六、组织保障

  1.组织领导。成立乡乡村治理试点示范工作领导组,具体负责乡村治理的整体谋划、组织协调、统筹推进、督促检查和综合考核等工作。牵头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能精心谋划,细心组织。责任单位根据目标任务,抓好工作落实,切实发挥村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对辖区乡村治理工作负总责。

  2.宣传发动。要通过多种有效形式宣传乡村治理工作的主要内容,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乡村治理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

  3.督查考核。乡党委、政府将定期调度全乡乡村治理工作,及时通报各村推进乡村治理工作的进展情况,对工作不落实、履行乡村治理职责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将依规严肃问责,确保我乡乡村治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推进乡村治理措施方案 篇14

  实施新农村建设是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和抓手。为深入贯彻《河北省新农村建设指导意见》(冀办〔20xx〕15号)、《河北省新农村建设工作方案》(冀政办字〔20xx〕84号)精神,高质量推动全区新农村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按照《邢台市新农村建设指导意见》(邢办〔20xx〕9号)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新农村建设的决策部署,围绕“一三五十”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思路,依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县域村庄布局规划,对标对表目标任务,用足用好政策机遇,聚力实现“四个一批”(改造提升一批、易地新建一批、集中联建一批、新型城镇化新建一批),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乡村规划、农村住房品质提升、“空心村”治理、人居环境整治、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发展特色产业和乡村治理等重点任务,量化标准、优化路径、强化责任、实化举措,确保到2025年,全区所有村庄完成新农村建设任务,实现布局合理优化、建筑品质提升、人居环境改善、风貌整体改观的发展目标,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力支撑。

  二、重点工作

  (一)有效夯实工作基础

  一是明确标准。根据全区《“四个一批”任务计划表》,各镇办逐村确定村庄类别和推进路径,统筹生产生活生态,优化要素配置,因地制宜确定建设标准,确保标准合理、路径清晰、方向明确。二是制定方案。结合本地村庄资源禀赋、基础条件等实际,各镇办科学制定新农村建设工作方案,明确方法步骤,以及工作目标任务、牵头领导和责任部门、完成时限、完成标准、奖惩措施等“五要件”。三是细化安排。每年初,各镇办制定新农村建设年度工作计划,按季度、月份明确项目实施、工作调度、督导检查、典型推介、总结验收、整体评价等工作举措。逐村建立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标准清单。有条件的地方在完成既定建设任务的基础上,同步开展提档升级,统筹考虑建筑风貌、人文景观等,进一步提升村庄品味。(责任单位:区农业办,各镇办)

  (二)纵深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1.全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压紧压实责任,在5年过渡期内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定期开展“两不愁三保障”排查,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夯实脱贫效果。进一步加强资产收益扶贫项目资金管理,推进项目高效实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对易返贫致贫人口实施常态化监测,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继续精准施策。科学编制“十四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规划,把新农村建设作为推进乡村振兴首要任务。(责任单位:区社会事务局,各镇办)

  2.倾力推动产业振兴。实行“六个一”工作机制,即:制定一个特色产业巩固提升规划、建立一个“一村一品”台账、组建一个工作专班、建立一个特色产业项目库、组建一支专家团队及建立一套工作推进机制。打造特色鲜明、优势聚集、产业融合、带动面广、竞争力强的主导产业,不断培强经营主体,提升品牌价值,提供技术支撑,形成“一乡一业”“一村一品”发展格局。逐步扩大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等建设项目实施规模,开辟特色农产品“两品一标”认证绿色通道,挖掘农产品品牌价值,打造特色农产品品牌。广泛开展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推动农产品流通企业、电商、批发市场与脱贫产业建立稳定产销关系。(责任单位:区农业办、区经济发展局,各镇办)

  3.着力打造乡村振兴示范区。20xx年,全面提升乡村振兴示范片区创建水平,争创市级乡村振兴示范区,推动提档升级;到2025年底,各镇办乡村振兴示范片区基本实现全覆盖。乡村振兴示范区率先完成“四个一批”目标任务,做到布局优化、特色鲜明,形成一整套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为辖区村庄开展新农村建设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责任单位:区农业办,各镇办)

  (三)建立健全乡村规划体系

  1.尽快确定村庄布局。落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综合考虑人口变化、区位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等因素,按照城郊融合类、集聚提升类、特色保护类、搬迁撤并类和保留改善类等村庄类型,科学确定村庄形态和布局,分类制定规划管理策略。按照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时间节点要求,完成我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各镇办)

  2.抓紧编制村庄规划。在总结试点村庄规划经验基础上,全面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合理测算建设用地,科学划分规划编制单元,鼓励采用“前图后则”成果表达形式,规范进行“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科学指导村庄建设。2022年底前,实现村庄规划应编尽编。(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各镇办)

  3.完善规划审批程序及管控管理。村庄规划由镇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政府审批。规划批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要将规划成果通过“上墙、上网”等多种方式及时公布,并长期公开,方便村民了解和查询规划及管控要求。严格执行乡村规划许可证制度,依法落实“一户一宅”,坚决防止违法占用耕地、违规建设等行为。省市村庄规划审批及管理办法出台后,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各镇办)

  (四)全面提升农村住房建设品质和水平

  1.分类明确建设标准。城郊融合类村庄,新规划的集中住宅小区宜以多层建筑为主,其他村庄选择多层或低层(三层以下,下同)住房建筑;集聚提升类村庄,联村建设新型农村社区的,选择多层或低层住房建筑,其他村庄以低层为主;特色保护类村庄,注重传统资源保护,以新建、改造提升平房为主;保留改善类村庄,以既有农村住房改造和原址新建农村低层住房建筑为主;搬迁撤并类村庄,按照国土空间规划有序进行搬迁,近期不能搬迁的,以整治人居环境为主。(责任单位:区城市建设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农业办,各镇办)

  2.加强技术服务指导。落实规划设计管理、房屋结构设计、建筑工匠管理、技术服务队伍指导、竣工验收“五项制度”为主的建设管理服务制度。引导群众使用绿色环保建造方式,落实抗震设防和建筑节能标准。加强对建筑风貌管控、建设管理方面的服务指导。开展技术下乡活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与有需求的地区对口合作,搭建现代信息技术平台,组织技术专家、管理人员与农民群众交流互动,为建房群众提供更多支持。(责任单位:区城市建设局,各镇办)

  3.健全管理长效机制。以乡镇或村为单元,实行网格化管理,健全农村住房使用安全常态化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处置农村住房安全问题。完善低收入家庭住房安全保障监测预警和排查处置长效机制,实行动态监测,确保问题隐患随发现、随清零,确保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区城市建设局,各镇办)

  (五)全面完成“空心村”治理

  1.完成“空心村”整治提升任务。16个农宅空置率30%以下的村庄,治理模式全部为整治提升,20xx年10月底前完成任务。(区农业办,各镇办)

  2.统筹跟进后续工作。按照规模适宜、功能合理、经济安全、环境整洁、宜居宜业的原则,配套建设基础设施。统筹解决好群众养老、医疗、教育、贫困救助等社会保障的转移接续工作,确保安置群众与当地居民享有同等的社会保障服务。(责任单位:区社会事务局、区组织人事局,各镇办)

  (六)扎实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

  1.高标准打造美丽乡村。立足建设农业高质高效、农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的“邢台乡村样本”定位,对照“村容村貌美、服务设施美、生态环境美、富民产业美、社会和谐美”总体目标,一方面,以基础设施建设、村容村貌整治、公共服务提升等为重点,持续营造美丽乡村硬实力;另一方面,在产业培植、特色打造、文化挖掘上下功夫,提升美丽乡村软实力。同时,通过制定长效化管护机制,落实运维服务手段,切实维护建设成果。从20xx年起,我区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力争到2025年,建成26个以上美丽乡村。(责任单位:区农业办、区有关部门,各镇办)

  2.持续改善村庄公共环境。一是引导村庄建筑风貌提升,有序推进建筑立面改造,强化新建农房风貌管控,注重历史建筑元素提炼,促进村庄形态与自然环境、传统文化相得益彰。常态化开展村庄清洁行动,通过“门前三包”明确村民责任,持续深化“五清三建一改”成果。到2023年底,全区所有镇办完成村庄清洁行动全域示范镇创建。二是以“五美”(人美、院美、室美、厨厕美、村庄美)为标准,开展美丽庭院创建。20xx年,全区创建美丽庭院5500户;到2025年底,我区美丽庭院数量达到农村常住户总数的85%。三是持续推进村庄绿化,根据街道宽度、周边环境,合理配置乔、灌、花、草。20xx年,创建1个省级森林乡村。(责任单位:区农业办、区城市建设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组织人事局,各镇办)

  3.稳妥有序推进农村户厕改造。全面落实农业农村部等8部门《关于扎实推进“十四五”农村厕所革命的指导意见》(农社发〔20xx〕1号)要求,按照“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量力而行、尽力而为,求好不求快”的原则,合理确定目标任务,科学推动剩余农村户厕改造工作。20xx年,改造农村户厕4611座;2022—2025年,进一步健全“三个机制、三支队伍、三个电话”(厕所维修服务、粪污清运服务和粪污无害化处理利用长效机制,维修服务、粪污清运服务和粪污处理利用服务队伍,维修、抽粪和举报电话),继续提高农村卫生厕所覆盖率;到2025年底,全区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100%,实现愿改尽改。(责任单位:区城市建设局、区农业办、区社会事务局,各镇办)

  4.不断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在生活垃圾城乡一体化处理体系全覆盖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县乡村三级设施建设和服务,提升垃圾收运处置水平。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实现全量化焚烧。持续扩大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范围,推广适宜农村特点和农民习惯、简便易行的分类处理模式。20xx年,确定1个乡镇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资源化处理利用试点;2022年到2025年,每年增加1个镇办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资源化处理利用;到2025年,全域全面推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责任单位:区城市建设局,各镇办)

  5.大力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我区治理村庄累计达到66个村,其中接入城市管网26个村,建立20个污水处理站对40个村进行集中处理,12个村进行污水管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达到全覆盖。(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城市建设局,各镇办)

  6.切实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瞄准化肥高强度使用、农药不规范使用等问题,科学分析空间分布特点及相应的.技术需求,精准施策,持续减量增效。促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大力推广干湿分离、雨污分流、堆积发酵等技术,提倡水泡粪、发酵床等处理方式,建立种养循环体系。20xx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1%以上;2022—2024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每年提高1—2个百分点;到2025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全面实施秸秆综合利用行动,坚持因地制宜、农用优先、就地就近原则,以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利用为主攻方向,提升利用水平。20xx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8%以上;2022—2024年,巩固提升工作成果,秸秆综合利用率每年提高0.1个百分点;到2025年底,农作物秸秆基本实现全利用。开展农用薄膜使用指导,积极宣传《农用薄膜管理办法》。20xx年,农用薄膜回收率达到90%以上;2022—2024年,农用薄膜回收率每年提高1—2个百分点;到2025年底,农用薄膜基本实现全回收。(责任单位:区农业办,各镇办)

  (七)提高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水平

  提高农村供水保障能力。加强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和农村饮水工程专业化管护工作,充分发挥村级饮水安全责任制作用。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以规模化供水为重点,对现有供水站进行改造提升,加大管网延伸和老旧管网改造力度,扩大供水覆盖面;做好各村供水设施改造提升工作,实现供水稳定运行,安全达标。推进农村清洁能源利用,推进乡村电气化提升工程和数字乡村建设发展工程,第五代移动通信、移动物联网等,配套建设广播、电视、邮政、物流等设施。着力推广定频接收装置,巩固农村文化阵地。实施“快递进村”工程,20xx年,配合市有关部门做好农村快递服务站点的建设工作,督促各镇办落实,完成市级目标。行政村主街道硬化基本实现全覆盖,积极推进巷道硬化;持续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加快乡镇通三级路、建制村通等级路、人口规模较大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工作进程,支持旅游路、产业路、资源路建设。(责任单位:区水资源管理中心、区城市建设局、区经济发展局、社会事务局、区农业办,各镇办)

  (八)全方位培育发展优势特色产业

  加快推进以“千斤粮、万元钱”为标志的农业结构调整,有效提升亩均效益。到2022年底,我区“万元钱”产业面积总数达到2万亩。加快发展有资源、有市场、有优势的特色产业,大力发展乡村休闲旅游业。支持电商、物流企业和供销合作社向农村地区延伸,改造提升农村寄递物流基础设施。20xx年,行政村快递服务通达率基本达到100%。充分利用电商平台整合农村产业资源、聚焦农产品上行,优化农村电商公共服务。培育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主体,支持电子商务企业渠道下沉,加强特色农副产品县域电商分中心建设,大力开展直播带货活动,提升农特产品附加值。建设新型农村日用消费品流通网络,畅通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的城乡双向流通渠道,发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服务网点。按照上级部门工作方案,继续实施农村电商村建设。(责任单位:区农业办、区社会事务局、区经济发展局,各镇办)

  (九)深入推进现代乡村治理

  建立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与德治“三治结合”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发挥群众参与治理主体作用。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和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挖掘提炼试点经验。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为重要抓手,大力加强乡风文明建设,每年创建一批文明村镇、文明家庭、“十星级文明户”,全面提高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水平。制定修订务实管用的村规民约,充分发挥村民议事会、人民调解委员会、道德评议会等群众组织作用。完善教育、医疗、文化、体育、养老等设施,全面优化提升农村综合服务站。加大“冀农通”平台使用宣传力度,扩大受众面,为乡村振兴主体提供精准服务。开展农村公共服务典型案例征集推介,为改善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提供借鉴。(责任单位:区组织人事局、区农业办、区综合办公室、区社会事务局、区行政审批局,各镇办)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镇办和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加快新农村建设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始终保持高位推动态势,做到层层有责任,逐级抓落实。区管委会统筹全区新农村建设重大事项实施、重要资源配置,抓好顶层设计,作出总体安排部署。区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发挥好综合协调和指导督促作用。各镇办是责任主体,要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合力抓、乡村两级务实抓,确保新农村建设按时间节点、按任务要求顺利推进。(责任单位:区有关部门,各镇办)

  (二)加大政策支持。

  区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上沟通,积极争取市直部门指导支持,根据工作职能制定新农村建设有关政策。充分运用好现有政策,积极做好中央“三农”补短板“村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储备项目申报对接工作,争取更多中央资金投入新农村建设。落实好财政支持政策,按时足额落实财政专项配套资金,积极整合相关涉农资金,投入新农村建设。鼓励有条件的镇办依法合规申请、使用政府专项债券,支持新农村建设。落实好土地支持政策,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新农村建设比例,统筹用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收益和土地出让收益,形成资金集聚效应和规模效应。落实好社会支持政策,推动市场化运作,规范有序运用PPP模式等方式,鼓励企业和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对工商企业捐款和投资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可按规定享受税前扣除等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区有关部门,各镇办)

  (三)严格督导考核。

  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新农村建设纳入重点工作考核评价体系,重点督导考核组织推动、项目进度、工程质量等。实行定期报告、专题调度、集中督导制度,着力推进各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交办整改,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跟踪问效。对损害群众利益,以及流于形式、消极应付、弄虚作假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责任单位:区有关部门,各镇办)

  (四)积极宣传发动。

  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多形式宣传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意义,积极展示最新成果和典型经验,扩大知晓面,提高影响力,引导社会各界关心、支持新农村建设。挖掘新兴媒体优势,利用网络平台传播速度快、视觉冲击强、受众群体广的特点,展现新农村建设风貌,激发广大干部群众投入新农村建设的热情。发挥基层党组织和群团组织贴近农村的优势,组织各类宣传活动,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共同绘就乡村振兴的美丽画卷。(责任单位:区有关部门,各镇办)

  推进乡村治理措施方案 篇15

  根据《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6部委关于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的批复》(中农发[20xx]21号)、《中共河间市委河间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乡村治理工作的意见》(河字[20xx]17号)、《中共河间市委河间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方案》等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就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内容及责任分工

  (一)结合治理人才培养,推进乡村振兴精英培育班和“党总支+”党建模式,让基层党组织强起来。

  一是推行“党总支+”党建模式。实施村村联建,采取先进村带后进村、大村带小村、强村带弱村等方式,建立党总支,实现村级事

  务统筹管理、经济社会事业统筹谋划、主导产业共同发展;实施村企联建,在企业所在村,统筹村、企业党组织,建立党总支,采取交叉任职等形式,村企决策共同参与、责任风险共同承担、发展成果共同分享;实施村社联建,在规模大的合作社或家庭农场所在区域,建立党总支,把合作社、家庭农场及关系密切的村党支部纳入下辖范围,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协调解决土地流转、矛盾纠纷等问题,推动相互融合、共同发展;实施大村设置,针对人口3000人以上、党员50名以上、班子力量薄弱的大村,设置党总支,设总支书记1名,总支委员兼任党支部书记,下设3—5个党支部,党总支决策全村重大事项,党支部积极贯彻落实党总支决定,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工作中,全面推行“5321”机制(“5”,即实施“五子工程”:激活“脑子”、建好“场子”、找好“路子”、提供“票子”、安排“位子”;“3”,即开展“三培养”活动:注重将党员培养成企业家、家庭农场主,将企业家、家庭农场主培养成党员,将党员企业家、家庭农场主培养成村干部,在村“两委”换届选举中优先推荐及任用;“2”,即发挥两大优势:发挥企业资金优势,发挥乡村干部群众工作优势;“1”,即实现一个目标:党总支设置片区协调和谐发展。),推动区域高质量发展。二是集中选育好苗子。针对村干部队伍年龄老化、文化水平偏低、后继乏人等实际问题,举办“乡村振兴精英培育班”,市财政每年拿出200万元举办一期,每期9个月,利用3至5年时间为全市每村至少培育1名后备干部。在社会中选拔学历高、素质好,立志扎根农村、服务农民的有志青年,按照“一体两翼三模块”设置课程,推行准军事化管理,重点培训基层党建、经济发展、村务管理、乡村治理等方面系统知识,采取集中学习、乡镇跟班、村内学艺等方式开展培训,学员完成学业后,录入河间市村级后备干部人才库,储备到农村管理岗位上,安排到村挂职锻炼,是党员的挂职党支部副书记,非党员的挂职村委会主任助理,真正变“选时找、选上教”为“日常挑、选前育”,培养更多“热爱党、听党话、对党忠、跟党走”的农村基层治理人才。三是健全村“两委”或村“两委”(扩大)会商议前置机制。在坚持党组织领导的基础上,充分尊重村民自治组织地位,坚持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将村“两委”或村“两委”(扩大)会商议前置,遇到大事难事村党组织书记提前召集村“两委”成员,并吸纳村民代表、德高望重老党员老干部和对解决问题能够穿针引线人员,共同谋划,达成共识,变议定后再交办转办为议定前商议,让议定事项落实起来更加有力有效。(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

  (二)结合农村矛盾化解,推进“两调一议”机制普遍建立,让民间调解组织强起来。

  一是建立村民调解小组、村级调解委员会和村道德评议委员会“两调一议”组织,整合乡村干部党员群众资源。村民调解小组,以村民小组为单位,由村民小组组长和有威望的党员和群众3—5人组成;村级调解委员会,由村“两委”干部、有威望的党员和群众5—9人组成;村道德评议委员会,由村“两委”组织村民代表、党员代表、红白理事会成员等约20人组成。二是规范“两调一议”运作,整合自治法治德治资源。“两调一议”的运作程序是:发现矛盾纠纷,先由村民调解小组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再由村级调解委员会调解,如果“两调”不成,进入“一议”环节,由村道德评议委员会进行公开评议。对个别不接受评议意见调解或久调不下的,由村干部引领双方持评议结果到法院起诉,促进矛盾纠纷解决。村民调解小组和村级调解委员会定期回访,防止矛盾激化和纠纷复发。配合“两调一议”组织,成立专门的“法律援助律师服务团”,在全市20个乡镇和街道办事处设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调解人员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人员,提供免费法律服务,促进矛盾纠纷合法、快速、高效调处。三是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的基础和纽带作用。定期举办人民调解员培训示范班和经验交流会,提高基层人民调解员调解技能以及法律知识水平和素养;及时总结各乡镇调解经验做法、各级调解员先进事迹,在全市范围内对优秀调解员进行表彰;收集整理“两调一议”典型案例,编订《“两调一议”案例选》,为基层矛盾纠纷化解提供参考;结合典型案例,及时制作成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推广素材,营造浓厚氛围,让我市广大群众进一步了解、接受、运用“两调一议”。(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

  (三)结合乡村文明塑造,推进农村移风易俗深入开展,让移风易俗组织强起来。

  丰富移风易俗载体,突出遏制高额彩礼、红白喜事办理费用整治等重点,扎实推进移风易俗核心价值融入行动、婚丧礼俗整治行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教育行动、乡风评议推动行动、文明村镇创建行动“五大行动”,严格按照《河间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关于在全市城乡深入开展移风易俗工作的实施意见》《河间市移风易俗婚事新办丧事简办手册》以及各村已修订完善的《村规民约》,指导村民遵守婚丧事宜操办流程及标准,用烟、用酒、办事时间、规格、花费等各方面均按有关规定执行,让老百姓从改革中真正受益。依靠村(社区)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等村民自治组织,不断推动移风易俗工作向纵深开展。对全市未婚大龄青年进行全面摸底,在已成立“瀛海缘”大龄未婚青年婚恋服务中心的.基础上,创办“相亲角”,组建“未婚大龄青年数据库”“红娘群”等,给未婚大龄青年交友、婚恋创造更多机会,适时举办零彩礼集体婚礼,继续为“零彩礼”新人推出优惠政策和活动。(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民政局、团市委、市妇联)

  (四)结合新型农民培育,推进现代农业青年科技创新创业园区发展,让经济合作组织强起来。

  一是建设创新创业平台。着重搭建创新链和产业链双向融合的产业服务平台,建设现代农业青年科技创新创业园,探索实施“市场+合作社+基地+农户”的模式,一方面吸收成立发展时间长、资金设备、销售渠道等方面实力雄厚的合作社提升实力,另一方面吸收由种粮大户、种植能手共同建成,技术实力强、研发能力突出的合作社提供技术。同时,对创新创业的青年农民提供政策支持与技术支持,协调土地、发改、农业等相关部门,在证件办理、项目申报等方面,让企业和创业者享受真正的发展便利,吸引更多青年回乡创业,打造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新型农村致富人才队伍和典型,让“五四”青年代替“386199”部队,通过发展现代农业实现就业创业梦想,带动广大农民群众共同致富。二是打造园区与经合组织发展综合体。探索实施“合作社+农户”“合作社+合作社”模式,引导培育新型职业农民,走出“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新路子,构建以美丽乡村为主导的乡村振兴发展新模式。(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科协、市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西九吉乡人民政府)

  (五)结合方便群众办事,推进三级服务平台建设,让便民组织强起来。

  一是建立便民服务系统。通过建网络、定事项、强培训、严管理、细运作,形成覆盖市乡村三级的便民服务系统,在全市20个乡镇设立便民服务站、615个行政村设立便民服务室,明确乡镇负责人20名、村级代办员615名,形成三级政务服务网络人员全覆盖,将与农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政务服务事项下放到村(居)委会,实现小事不出村、门口即可办。二是健全便民服务网络。农民所办事项到村便民服务室,由代办员代办,在网上进行电子表单流转、电子签名签章审批、网上时时监督,办理事项全程短信提醒,通过手机短信就能了解事项办到哪一步,缩短办事时限,真正实现让群众少跑路、数据多跑路。三是完善便民服务方式。实行预约服务,在便民服务室张贴代办员电话,申请人可随时通过电话联系预约,代办员在约定时间为申请人办理业务。实行延时服务,针对办事群众生活多样性、办事时间不固定等情况,代办员工作不局限于工作日,村民农闲、晚上、下班后等业余时间可随时办理。实行帮办服务,代办员办件过程中发现申请人有需要帮办的情况,及时进行帮助办理,遇特殊情况不能帮办到位的,上报村党支部或村委会,由村党支部书记或村主任及时协调解决,切实帮办到位。实行叠加服务,依托电子商务进农村拓展服务领域,整合便民服务资源,吸引银行、保险公司等进驻村便民服务室,让群众不出村就能缴纳水、电、燃气及手机话费,办理小额存取款、保险业务,享受快捷购物、快递配送等服务。同时,加快实施雪亮工程,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智能化水平,统筹市乡村三级综治平台建设,推动“互联网+便民服务”发展,促进公共服务智慧化、均等化,使信息化建设成果惠及百姓。(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行政审批局、市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商务局))

  (六)结合文明道德引领,推进志愿服务全面铺开,让志愿服务组织强起来。

  一是全面延伸触角。成立志愿服务联合会,统筹管理全市志愿服务组织;在公共文化设施服务机构、公共场所等窗口单位及景区景点等地设立学雷锋志愿服务站,乡村两级设立学雷锋志愿服务所,让组织无处不在,让群众随时、随处可以得到志愿者帮助。二是广泛吸纳会员。吸纳各乡镇村老党员老干部、农村经纪能人、能工巧匠、农民企业家、回乡创业的大学生、知识分子、打工青年、在校学生等社会各界人士,陆续加入辖区志愿服务队,让能人无处不在,壮大志愿服务组织规模,提升志愿服务组织的能力,促进村“两委”班子凝聚力、向心力的增强。三是积极拓展功能。通过乡镇党委政府、村“两委”积极引导、各部门共同推动、村民自发组织的形式,引导各志愿服务队不断创新志愿服务项目,从扶危济困、打扫卫生的基础上,拓展到开展系列“文化传承”、公益相亲、暑期课堂、治安宣传、邻里互助、家风家训交流、关爱困难群众等项目,为乡风文明建设注入新的活力,让服务无处不在。(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

  二、实施步骤

  实施时间为20xx年至20xx年12月

  (一)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1月—20xx年6月)。研究制定推进试点工作的配套措施,开展相关业务培训和经验交流,强化阶段性调度,搞好督导检查,协调解决试点中的问题,深入研究梳理经验做法,及时将成果转化为加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的有效措施,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

  (二)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7月—20xx年12月)。市乡村治理工作推进委员会对乡村治理工作进行全面翔实系统总结,对照国家标准进行评估,及时查漏补缺,确保实现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的目标。

  三、保障措施

  (一)成立组织。

  成立河间市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副书记任组长,相关市委市政府领导任副组长,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各责任单位也要按照试点内容和责任分工分别成立工作专班,确定具体负责人员和联络人员。

  (二)工作开展及工作进度上报。

  各责任单位要分别围绕所负责的试点内容制定具体的、可操作性的工作推进方案,于2月25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按照推进方案开展工作。同时,各责任单位要建立工作台账,工作台账内容包括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及时间进度,最新工作进展、存在的问题。各责任单位要将工作开展情况和工作台账及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包括:每月13日—15日和28日—30日上报半月工作开展情况和台账,每季度末上报阶段性工作总结,20xx年底上报年终工作总结,20xx年底上报总体工作总结。

  (三)保障资金投入。

  市财政部门要全力保障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资金,各相关责任部门要积极争取相关领域上级扶持资金和奖励资金。要统筹利用全市涉及乡村治理体系相关资金,全面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各项工作。

  (四)持续宣传培训。

  市委宣传部、广播电视台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等多种渠道,通过开设专栏、举办专题节目等形式,宣传报道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工作中的好典型、好做法,让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到乡村治理的热潮中来。及时总结经验,通过专班授课、经验交流、座谈研讨等方式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

  推进乡村治理措施方案 篇16

  为全面贯彻乡村振兴战略,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决策部署。推进全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建设生态宜居家园。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顺应广大农民过上美好生活的期待,统筹城乡发展,统筹生产生活生态,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导向,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全面开展农村“四治一改”,即:改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村水环境治理、农村落后有害厕所治理、农村村容村貌治理、改变农村陈规陋习。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强化各项举措,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短板,致力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xx,增强人民群众切身的获得感、自豪感和幸福感。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四治一改”,全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农村无害化厕所基本普及,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得到有效推广,村容村貌基本整洁美观,农村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农民环境保护意识与健康意识普遍增强,农村精神风貌明显改观,争创全省美丽乡村建设示范区和全市人居环境示范镇。

  三、工作思路

  (一)先易后难,有序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涵盖的内容很多,需先从最基本、最重要、可以做得到的事情抓起。按照“先易后难、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有序推进“的原则,20xx年有力推动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的贯彻落实。

  (二)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充分考虑各村资源禀赋。发展程度差异,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认真领会上级指示精神,充分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合理确定重点整治任务,整治目标和整治措施,不搞“一刀切”。

  (三)多改合一,提高效率。鼓励各村探索实践,发挥创造性思维。将餐余垃圾等堆肥,减少垃圾运输量,缓解农业生产污染现状。将可回收垃圾与村容村貌治理相结合,将可回收垃圾制作成人工景观,改善村容村貌,宣传可回收垃圾二次利用,提高农户环保意识。变拆为建,将影响村貌村貌的空心房改造成公共厕所或文化宣传栏。公共厕所的兴建结合村容村貌改造,可以在公共厕所外墙,结合实际进行彩绘。

  四、工作任务

  对照中央、省、市、县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着力推进“七改”。

  (一)改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1、不断深化农村垃圾“四分”模式。加大农户房前屋后、沿村公路、河道水系和公共区域的保洁力度,全面落实卫生保洁机制和门前“三包”责任制。加强垃圾分类宣传教化,推动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使农户生活垃圾通过“回收、堆肥、转运、无害化处理”等方法,就地分类减量进行处理,基本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

  2、切实加强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重点整治“垃圾山”“垃圾岛”、“垃圾围村”等现象,实现村庄周边无垃圾积存,街头巷尾、集贸市场干净通畅,房前屋后整齐清洁,交通沿线、乡村旅游点周围无垃圾的目标。

  3、积极推行垃圾处理新模式。在采取“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的城乡一体化处理办法的基础上。积极推行餐余垃圾有效处理办法。认真探索“减量化分类、网格化收集、市场化转运、多元化处理”的垃圾处理模式。

  (二)农村水环境治理

  1、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全面清理饮用水水源地风险隐患,深入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保执法专项行动。加大河道排污口的整治力度,建立健全水源地长效管护机制。

  2、扩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因地制宜采用“污水管网管集镇、人工湿地管人口集中聚居点”的建设模式。加大我镇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力度。对城镇污水管网短期内覆盖不到的农户,推广四格净化池+小型人工湿地或集中式无(微)动力等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的污水处理设施,着力处理农户家庭生活污水。

  3、开展房前屋后沟塘清淤疏浚。针对不少河塘沟渠多年淤积阻塞、垃圾横生的状况,全面组织清淤疏浚行动,着力解决山平塘淤塞和渗漏问题,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全面完成黑臭水体排查,开展黑臭水体整治。

  4、强化河道环境整治。深入推进河长制,实施“一河一策”。加强巡河、护河,严禁向河道及沿岸倾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丢弃病死畜禽等行为。强化对水面漂浮物打捞常态化工作机制。严格禁止电鱼、炸鱼、毒鱼,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

  (三)农村落后有害厕所治理

  1、全面普及农户无害化厕所。进一步做好农村厕所情况摸底调查。按照群众接受、经济适用、维护方便、不污染公共水体的要求,加快未达标厕所的改造。农村新建住房、危房改造、易地扶贫搬迁等农民安居工程必须同步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

  2、加快农村公厕改造和新建。加大农村中小学校、镇卫生院、社区综合服务中心、集贸市场、村级活动中心等公厕改建力度。对发展乡村旅游、休闲农业的村庄推广新建一批无害化卫生公厕。

  (四)农村村容村貌治理

  1、大力开展农村公共空间整治。全面清理集镇、村庄公共空间乱搭乱建、乱停乱摆、乱拉乱挂、乱堆乱放等现象,规范镇村广告牌匾、霓虹灯等设置,坚决整治马路市场。

  2、强力推动“四类房”整治。严格执行“建新拆旧”政策,利用土地增减挂钩、占补平衡等政策,对残垣断壁、废旧棚房、具有安全隐患的闲置房屋等“四类房”全部整改到位,对有保护和利用价值的按程序审批认定后进行修缮维护,20xx年要基本完成全镇农村“空心房”整治任务。

  3、着力规范农村建房管理。按照“1+x”(x≤3)要求,科学编制规划,做到“多规合一”,实现村庄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全覆盖。引导农村建房户向新建的居民点集中。严格执行《株洲市农村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全面执行农民建房审批制度,今后没有完成村庄规划的一律不能批准建房,违规建房一律拆除。

  4、努力扩展农村道路庭院绿化。持续推进封山育林和“三边”绿化,在县道、乡道、村道、组道两侧全线新植和补栽成活率较高的本地树种,实现“应绿尽绿”。20xx年全年完成的52公里乡村主干道路绿化,引导农户在庭院宅旁栽植树木花卉。

  5、竭力创建最美庭院。以整治家庭环境卫生为重点,以居室美、厨厕美、庭院美、身心美为标准,以“家里家外干干净净,屋前屋后清清爽爽”为目标,充分发挥妇联组织联系妇女,亲近家庭的独特优势和妇女“半边天”作用,为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贡献巾帼力量。

  6、抓好农村“四好”公路建设和养护。全面完成已立项“窄路加宽”项目建设任务。加大村组断头路、路面破损道路等改造建设力度,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畅通路边排水,修复破损路面。深入开展治理农村公路“治超”专项行动。

  (五)改变农村陈规陋习

  1、倡导农村良好卫生习惯。加强农民健康教育和宣传工作,提高村民清洁卫生意识。引导村民自觉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从源头上减少垃圾乱丢乱扔、杂物乱摆乱放、污水乱泼乱倒、墙壁乱涂乱画、畜禽乱撒乱跑等不文明行为。持续开展农村除“四害”工作。

  2、劝止农村红白喜事大操大办。健全完善村规民约,引导村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形成勤俭节约的良好社会风尚,遏制农村红白喜事大操大办、办酒泛滥等不良行为。

  在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七改”的基础上,按照产业美、村庄美、生活美的要求,努力将我镇创建为全省美丽乡村示范区和市县人居环境示范镇。

  一是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坚持粮食生产稳产量、提质量,大力推广优质稻。加大种植结构调整力度,重点支持适合本镇环境的特色农作物种植,今年完成种植结构调整8000亩以上,培育和拓展种、加、销产业链条。大力推进油茶生产基地建设。推进我镇贾岭药博园、健坤农业、美禾园林、卡姆农场、新兰苗木等新型绿色产业的发展,并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进我镇一、二、三产融合发展。

  二是大力打造美丽村庄。在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的基础上,突出重点村、示范村创建。着力挖掘具有独特产业风格、田园风光、山水资源、历史传承的村潜力,着力推进xx罗家坪、里旺等特色村建设,加快推进槚山社区、武仓村人居环境重点村的建设,持续推进全镇美丽乡村建设。

  三是大力推进示范引领。持续开展门前“小广场”、“小书屋”、“小讲堂”等阵地建设,擦亮xx“门前三小”招牌。精心打造一批具有社区功能、小区环境、新区风貌的'幸福屋场。深入挖掘传统文化、历史沿革,集中展示先进人物、乡贤能人,提升村民荣誉感,带动良好家风、乡风、民风。扎实推进基层民主管理,抓好安全维稳工作,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协调处置机制,深入推进“平安村”建设,逐步实现平安维稳长效化。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责任落实到位。我镇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xxx同事为组长、镇长xxx为第一副组长、分管副镇长xxx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xxx任办公室主任,由人居环境办牵头负责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各村(社区)委员会要成立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村支书记任组长。实行严格的责任包干制度,镇党委、政府班子成员联点带村、办点干部包干到村、村干部包片到组,层层落实责任,基本实现村村有干部的包干机制。

  (二)加强宣传,氛围营造到位。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宣传力度,多形式进行宣传,充分发挥离任村干部、退休人员、党员、组长的作用,大力宣传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组织村民参加公益性的环境整治行动,集思广益制定村规民约,发挥好村民主体作用,明确村民维护公共环境的责任,庭院内部、房前屋后环境整治由村民自己负责,提升村民环境意识。村内公共空间整治以村民自治组织或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主,主要由村民投工投劳解决。动员广大农村妇女积极参加村庄清洁行动,开展房前屋后和室内卫生整治。组织全镇中小学生开展“垃圾不落地”活动,从小形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三)加强指导,环境治理到位。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充分考虑各村资源禀赋、发展程度差异,既尽力而为,又量力两行,确定重点整治目标、整治任务,采取有力整治措施,全力以赴实现整治目标。

  (四)加强统筹,经费保障到位。一是人员保障到位。办点干部要全部深入到村,驻村值守,指导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各村(社区)每150-200户设置1名保洁员,各村(社区)要设置1名水环境专职保洁员,各村(社区)要配备好保洁工具。二是资金保障到位。建立镇政府补助,乡村自筹,农民群众和社会力量参与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投入体系。镇政府计划安排专项资金100万元用于保障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引导社会力量积极投入,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土地整理项目开发。各村实行环境卫生保洁有偿服务,通过村民代表大会,形成决议,卫生费由村(社区)委员会负责收取、管理、使用,卫生费只能用于环境卫生保洁支出,不准挪作他用。

  (五)加强督查,考核奖惩到位。建立督查评比、考核通报、常态化约谈机制,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纳入对各村(社区)和相关部门的绩效考核内容。对各村(社区)和相关部门实行一季一考核,一季一排名,一季一约谈,半年一小结,年终总奖评的考核机制,严格兑现奖惩。

  推进乡村治理措施方案 篇17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扎实抓好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快推进宜居乡村,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贯彻落实省、市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系列安排部署,以农村厕所革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面源污染治理、村容村貌“五大提升行动”为主攻方向,深入实施“美丽巴州·宜居乡村”建设,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二)基本原则。

  ①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科学制定具体目标、建设重点、推进措施,充分发挥自主性和创造性,保护乡情美景,突出乡村特色和田园风貌,彰显地方特色。

  ②量力而行,循序渐进。按照乡村发展和演变规律,立足现有条件和财力,区分轻重缓急有序推进。

  ③政府引导,群众参与。尊重群众意愿,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集中群众智慧和力量共建共享,避免政府大包大揽。

  ④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以节地、节水、节能和资源综合循环利用为重点,融入节俭和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加强渠江流域、塘库湿地等生态治理修复。

  (三)总体目标。到20xx年,全区行政村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覆盖率达100%,分类处置达50%以上;80%以上的行政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聚居点生活污水处置率达100%;基本完成农村户厕新(改)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5%以上;秸秆资源化利用率稳定在92%以上。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显著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大力实施农村“厕所革命”提升行动。

  一是全面完成户厕改建。坚持应改尽改,到20xx年全面完成农户厕所改造,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100%,厕所粪污基本得到有效处理、资源化利用水平进一步提高,长效管护机制同步建立。二是科学编制改厕方案。结合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等规划,全区统一编制农村厕所革命专项实施方案和技术方案,明确年度任务、资金安排、保障措施等。合理确定改厕优先序,优先在村级建制调整后已部分实施改厕项目的涉改村和在基层组织能力强、农民群众意愿高、技术模式成熟适用、后续管护有保障的村庄推进。严把产品质量关,严格采购程序,按照质量标准和技术参数确定农村改厕选材,加大材料质量监管力度,打击质量低劣产品。严把施工质量关,由培训合格的施工人员严格按标准要求改厕,或在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下组织村民施工。严把竣工验收关,制定完善验收标准和办法,鼓励由政府、农民、第三方等联合进行逐村逐户验收,将运行使用效果和群众满意度等纳入验收指标,验收后适时进行抽查。三是选择适宜技术模式。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不搞“一刀切”,坚持“宜水则水、宜旱则旱”,选择适宜当地实际的技术模式,有效推进卫生户厕建设,实现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或资源化利用。对过去因选用技术模式不当出现问题的厕所,应及时研究提出改进、补救措施。新改建户厕应入户进院,引导新改水冲式厕所入室进屋,积极推行节水型、少水型设施设备。建立健全区、乡二级农村厕所革命技术支撑服务体系,组建专家技术服务队伍,通过现场指导等方式解决改厕难题。四是统筹实施农村公厕建设。以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文化活动中心、中小学、集贸市场等公共场所以及中心村等流动人口较集中区域为重点,推进农村公共厕所建设,切实做到科学选址、合理布局,既方便群众使用,又易于管护。明确公共厕所建设要求,根据村庄人口、产业、功能等制定建设标准,配置必要的设施设备,有条件的地区可配套建设无障碍设施。建立完善公厕管护制度,明确管护措施,保障管护经费,加强日常管护,鼓励采用生态环保、成本可控、简单维护甚至免处理的成熟技术模式,确保公共厕所正常使用。完善乡村景区厕所建设管理,提升卫生标准,对季节性旅游地区的公共厕所,可采用分区、分时段开放等方式降低管护成本。到20xx年,基本完成行政村村部、规模较大规划发展村庄、有乡村旅游发展等实际需求的村庄公厕配建,其中行政村公厕普及率达到100%。五是持续推广“333建管模式”。三定标准:一定厕所改建标准、二定改建对象标准、三定财政补助标准。三类模式:对于单户,通过新建或改造厕所,安装污水收集管道和修建三格式化粪池。对于多户,在建成卫生厕所后,根据粪污量共建三格式化粪池。对于城镇近郊户,居住在城镇周边的农户,通过管网将厕污纳入城镇污水处理厂(站)进行处理。三项监管:准入监管、质量监管、运营监管。

  (二)大力实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提升行动。

  一是分区分类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坚持规划引领,修编巴州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科学制定治理路线图和时间表,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和统一管理;综合考虑水源保护区、黑臭水体集中区域、乡镇政府所在地、中心村、城乡接合部、旅游风景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等重点区域,划分“治理类”和“管控类”两类村庄类型,分区分类指导全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开展。到20xx年底,全区80%以上行政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二是加快实施“千村示范工程”。持续深化“全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试点示范县”成果,全域抓好先行先试,建立至少10个不同类型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典型示范村。以实施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为抓手,做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落地、资金使用、推进实施、运行维护等工作;合理布局农村生活污水收集系统,新增污水处理设施需同步配套建设服务村庄内污水管网,确保污水有效收集,逐步实现联户、联村、村镇一体治理。三是加大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力度。科学编制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方案,优先整治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形成的'农村黑臭水体,统筹推进农村黑臭水体与水系综合整治。实行农村黑臭水体清单动态管理,对新发现的黑臭水体及时纳入分类监管清单,实施台账管理、逐一销号。综合采取截污控源、生态修复、清淤疏浚、水系连通、循环利用等措施,在消除水体黑臭的基础上,结合美丽乡村建设,提升水体生态价值。四是因地制宜选取治理模式和技术工艺。结合村庄划分类型,因地制宜采用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分散与纳管相结合的建设模式和处理工艺。对于治理类村庄,符合接入条件的如城乡接合部及靠近城镇污水处理厂(站)的应优先考虑采用纳管模式,不能接入的应充分考虑人口聚集程度、经济条件、地形地貌、气候特征、水量规模、排放标准、排放去向等选择“费省效宏”的工艺及模式,鼓励农户利用房前屋后小菜园、小果园、小花园就地消纳处理资源化利用。对于管控类村庄,应结合当地实际,重点推进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因地制宜选择处理工艺,加强生活污水治理与农村改厕有效衔接,充分结合“厕所分户改造、污水集中处理”与单户粪污分散处理,在杜绝污水直排的基础上,就近就地实现资源化回用,避免产生新的农村黑臭水体。五是建立健全运维管理长效机制。合理选择运维模式,鼓励引入市场化运作方式开展第三方运营。建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台账,常态化出水水质监测,对日处理20吨及以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进行全覆盖监测。多元筹措运维资金,探索随自来水费征收污水处理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付费、村(居)民约定付费等机制,合理确定收费标准。加强处理设施和管网监督检查,保障处理设施长效稳定运行。

  (三)大力实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提升行动。

  一是加快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因地制宜确定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模式,大力推广“户分类、村收集、镇乡转运、区处理”的垃圾处理模式,按“减量化收集、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的要求,加强存量垃圾治理,大力解决垃圾围村问题。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及处置一并全域统筹推进,有序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到20xx年,乡镇和农村地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显著提高,基本建立“垃圾分类有特色、转运设施较齐全、村庄保洁见长效、资金投入有保障、监管制度较完善”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体系。二是提高设施运行管理水平。大力提高环卫运输能力,所有乡镇都要配备垃圾收集运输车辆,尽量做到分类、密闭、卫生,鼓励配置压缩式中转车,并按照村庄布局和生活垃圾的产生量,优化运输路线,提高运输效率,减少运输频次;要加大运输环节管理力度,确保垃圾转运过程中固体无遗漏、液体无滴漏,防止生活垃圾“先分后混混装混运”的现象。要按照城乡一体化的原则,优先利用城镇处理设施处理农村生活垃圾,鼓励跨区域终端处置设施共建共享。要健全运行管护制度,制定收运处置设施管护标准,明确各环节管护责任,定期对垃圾收转运处置设施设备清洁、消毒和杀菌。临近城镇的农村要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偏远的农村要提高垃圾清运频率,严禁出现垃圾“爆池”外溢、随意乱堆、撒漏等现象。到20xx年,全区生活垃圾收转运处置体系覆盖所有行政村。三是巩固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成效。在全面完成全部存量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任务的任务基础上,结合“农村清洁行动”,严格控制增量,严禁城镇垃圾违法违规向农村转移,严禁利用耕地、山谷、河塘沟渠等直接堆放或填埋农村生活垃圾,避免形成新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对未在指定村级收集点随意倾倒、堆放、露天焚烧、在运输过程中丢弃遗撒垃圾以及违法违规形成新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等行为严格问责。注重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违规倾倒行为,坚决曝光处理一批负面典型。四是完善村庄保洁员机制。按照“两项改革”后的行政村布局,科学合理确定村组保洁员配备数量。,鼓励有条件的行政村配置专职保洁员或实施市场化购买保洁服务。加大探索推行“政府出一点、集体补一点、村民筹一点”的保洁员薪酬保障制度,加大农村保洁员公益岗位开发。到20xx年底,全区所有行政村保洁员配备实现全覆盖。五是持续推广“234模式”。两次分类源头减量:一次分类引导村民分类投放指定垃圾桶,二次分类由村组保洁员把每户垃圾再次分类收集;三级联动转运处理:一级转运由村组保洁员将垃圾集中收集转运至勾臂式垃圾箱内。二级转运由乡镇将村垃圾集中收集至乡镇指定收集点,三级转运利用压缩式垃圾车收运至垃圾焚烧发电站或其它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理;四个到位长效治理:保洁队伍到位、资金投入到位、管理督查到位、民主评议到位。

  (四)大力实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提升行动。

  一是加大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持续推广”xxx模式”。三分离:粪液分离、干湿分离、固液分离。两利用:畜禽粪污堆肥利用、粪液厌氧发酵沼气利用。一循环:种养循环。建立健全畜禽粪污还田利用监管机制,因地制宜出台地方粪肥还田利用标准,加强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置建设,加大更换(改造)老旧、损坏粪污处理设施装备,到20xx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5%以上。二是加大秸秆资源化利用。巩固拓展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县建设成果,建立一批秸秆收储运利用示范点,培育一批秸秆收储运利用新型主体,形成一批秸秆收储运利用典型模式,加大秸秆“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燃料化、肥料化”五化利用。到20xx年,全区秸秆资源化利用率稳定在92%以上,禁烧区域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100%。三是加大生物防治和科学施肥用膜技术推广。持续推进农药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大力实施生物防治替代化学防治、有机肥替代化肥施用的“两个替代”工程,成片建设一批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园区,积极争创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县。加强农膜科学使用指导、地膜残留调查监测、农膜回收利用试点示范和农膜污染防控宣传引导,实现农膜使用和农田残膜回收“减量化、无害化”。到20xx年,全区主要农作物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55%,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95%以上,建立废旧农膜回收网点320个,回收利用率达到85%以上。

  (五)大力实施村容村貌提升行动。

  一是常态化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持续推广“xxx模式”。落实“三长”:“塘库长、公路路长、院落(户)长”。治理“五乱”:乱修乱建、乱扔乱倒、乱堆乱码、乱砍乱伐、乱采乱挖。综合提升。健全村级组织“1+N”公共服务配套,提升村民文明习惯素养。结合重要时间节点集中开展大扫除、大清洁、大整治。加大卫生防疫、健康生活宣传,激励引导农民培养良好卫生意识。二是狠抓已建成676个聚居点农村聚居点的村容村貌综合提升。坚持“改堵为疏”的基本原则,综合整治违建问题,提升聚居点整体形象。一是统一改建风貌样式。制定(出台)全区聚居点改扩建底线政策,允许农户通过合规方式对房屋进行改扩建,统一可改建范围和标准,以满足人口增加扩建房屋、平屋顶漏水处理、柴火灶建设等需求。以单个聚居点为单位,充分尊重聚居农户的意见,以民主决议方式提出聚居点改扩建实施风貌样式,实现“一聚居点一风格”。落实乡镇人民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聚居点建设管理责任,严禁乱搭乱建、私搭偷建。对改建内容过多、风格过于怪异的违建,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采取强制措施进行规范。三是规范农村建房行为。坚持“户有所居、一户一宅”原则,明确符合分户条件后新建、原宅基地面积不达标扩建、因自然灾害和项目实施另建、迁入落户新建、提升生活水平改建条件方可申请建房。严格农村宅基地审批流程,按照农户申请、小组讨论、村级复核、部门核实、乡镇批复、备案建档等规范建房流程。严格落实规划选址、定点放线、竣工验收“三到场”,实行签署意见负责,建立区级相关部门会同乡镇(街道)联运的动态巡查机制,加强对农村宅基地利用和住房建设安全监管,不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四是推进农村风貌改造。将改善院落环境和发展休闲旅游相结合,美化微景观、微田园、微环境,打造一批绿水青山为形、农耕文化为魂、美丽田园为韵、生态农业为基的巴山田园综合体。加大农村电力线、通信线、广播电视线“三线”整治。实施乡村绿化美化行动,创建一批森林乡村。五是开展自然聚居点提升行动。对全区自发聚居15户以上的区域进行全面摸底统计,建立自然聚居点基本情况台账,统计人居环境、产业发展、便民服务等需求事项,为整改提升做好准备。开展自然聚居点人居环境整体提升行动,以入户硬化步行道、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垃圾收储转运为建设内容,参照易地扶贫搬迁聚居点配套标准,按“居民主体、政府补助”方式进行全域改造提升。将风貌提升、公共服务、产业发展等作为建设内容,在全区选择规模较大或重点区域内的自然聚居点开展示范提升。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队伍建设。

  各乡镇(街道)和区级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的重要意义,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落实。发改、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住建、卫健、水利、林业、供销等部门结合职能职责,加强政策支持和工作指导。各乡镇(街道)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选优配强乡、村两级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的专兼职队伍,具体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在基层有人负责、有人落实、有人管理

  (二)注重宣传引导。

  将农村环境卫生、乡村管理等纳入村规民约,进一步加强文明意识教育,积极引导群众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大力开展星级文明户、道德模范、幸福家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评选活动,着力培育“讲卫生、知荣辱、明礼仪、扬善德”的文明新风,走出了一条乡风文明共创共建共享的农村人居环境改善之路。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加强法律宣传和政策解读,开展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的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农民群众对使用者付费制度、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用于村级公益事业的认识和接受程度,引导农民增强契约意识,不断提高村民自身素质和卫生意识,形成良好的文明生活习惯。区级层面要通过聘请义务监督员、设立举报投诉电话、设置曝光栏等渠道,曝光村庄环境卫生死角、脏乱差反弹及不文明现象和行为,营造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的良好氛围。

  (三)完善投入机制。

  按照“财政补助、村集体和村民自筹、社会资助”的资金筹集渠道,建立多元投入机制。正区级各相关部要积极争取美丽乡村建设、环保污染治理、卫生厕所改造和省级专项债券等项目资金,确保了人居环境改善工作顺利推进。

  确处理好使用者合理付费与增加农民支出的关系,建立村集体补贴、村民适量付费的经费分担机制,逐步完善农村准经营性、经营性基础设施收费制度。区域范围内饭店、商店、民宿等经营场所按照一定数额缴纳保洁费、垃圾清运费及排污费等,具体标准由行政村、村民理事会根据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引导社会参与。鼓励和引导联建单位、企业、成功爱心人士等各种社会力量出资、出力支持建设管理工作,倡导采取志愿者、义工等形式开展长效自我管理,有效节约管理成本,提高管护效率。

  推进乡村治理措施方案 篇18

  为进一步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根据xx省农业农村厅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处《关于做好“三农”领域补短板项目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工程”储备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

  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统筹城乡发展和生产生活生态,以建设“整洁美丽、和谐宜居”新农村为目标,以“四好农村路”建设、“空心房”整治、生活垃圾治理、“厕所革命”、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为重点,与污染防治攻坚和脱贫攻坚紧密结合,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快补齐农村发展短板,为乡村全面振兴和决胜同步全面小康、建设宜居宜业宜游上犹奠定坚实基础。

  统筹布局、规划引领。坚持统一规划、分批实施、连线成片、整体推进,以乡(镇)为单位,加快完善乡村布局规划,优化乡村空间布局。

  党政主导、村民主体。按照党政主导、村民主体、干部服务、社会参与的工作推进机制,乡(镇)党委、政府承担主要职责,发挥村民主体作用,保障村民的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共建美好家园。

  突出重点、建管并重。根据村民需求,突出农村生活垃圾、厕所粪污、生活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短板。

  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内容

  (一)拆除“空心房”。解决“空心房”拆除最后一公里问题,全面拆除农村“空心房”、残垣断壁。做好农村“空心房”拆后清理平整复耕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建设成“菜园、果园、花园”。

  (二)清除村庄垃圾。以行政村为单位,聚焦辖区内圩集、村组、河道、池塘、沟渠、道路、树丛、田地等重点区域,每旬开展一次全覆盖、拉网式的垃圾集中清理整治,彻底清除卫生死角、积存垃圾(含建筑垃圾)和农业生产废弃物,实现村内公共区域、大路小道、河塘沟渠、村庄田头干净整洁。

  (三)治理生活污水。开展村庄水体治理,全面清除污水沟、臭水塘、简易化粪池等各类黑臭水体。结合实际制定落实一批管控措施,分阶段推进全县乡(镇)圩镇污水处理设施,坚决遏制农村生产生活污水直排现象。大力整治农村各类河道溪流、沟渠池塘,重点清除淤泥、杂草、漂浮物等,切实改善农村水环境。

  (四)推进“厕所革命”。逐村逐户开展调查摸底,建立农户未改厕工作台账。科学确定农村改厕工作目标和任务,排出优先序,实行整村推进。要消灭旱厕。对设施老化、不达标或不能正常使用的厕所进行改造提升,合理布局建设农村公厕并加强管护。

  (五)清理乱搭乱建。在充分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基础上,对残垣断壁、老式坑厕、破旧棚屋、废弃砖厂、私搭乱建“两违”建筑等进行全面拆除。加强拆后腾出土地利用,引导农民建设菜园、果园、花园。加大农村超高超大建房整治力度,强化日常巡查督查,严格建房审批,严禁新增超高超大建房。

  (六)整治公共空间。加大农村杆线“蜘蛛网”乱象整治力度,分清杆线权属,采取“入地、捆套、剪除、扣盒、拆除、更新”等方式,规范架空线缆管理。电力、广电、通信等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切实整治“空中蜘蛛网”等各种杂乱线路。加强农村公共服务设施管护,杜绝挤占公共空间的现象。

  (七)整治农户庭院。引导村民勤洗、勤扫、勤擦、勤收拾,达到“五净一规范”标准(农户家庭院内干净、卧室干净、厨房干净、厕所干净、个人卫生干净和院内物品摆放规范)。对柴草、物品、生产工具、生活用具、建筑材料等进行分类规范收置;对散养的'鸡、鸭等家禽进行相对集中圈养;对房前屋后垃圾及时清理入桶,实现庭院内外干净整洁。

  (八)整治畜禽污染。全县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户)全部拆除,限养区、可养区畜禽养殖场(户)环保配套设施不到位的全部拆除。要加大畜禽养殖废弃物的清理和资源化利用。

  (九)改善路域环境。对农村道路路障、占道堆放、路肩边坡杂草和垃圾、边沟堵塞等影响交通安全和道路环境的现象进行集中清理整治,杜绝建筑垃圾乱倒乱弃。环南河湖公路沿线、犹梅线要结合新农村建设、精品旅游线路打造,对农村公路沿线进行适当绿化、美化,推动路域环境明显提升。加强农村道路管护和路肩铺设,实现农村路路有路肩,打造“畅、安、舒、美”农村公路。

  (十)建立村庄环境长效管护机制。重点抓好卫生保洁、供水设施维护、杂草清除、公厕维护、绿化养护、路灯维护、体育休闲设施维护、农家书屋管护、环境美化管护、村道管护、“三房”拆除等11项管护工作,建立健全“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村庄人居环境管护长效机制。

  三、实施步骤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实行“村组申报——乡镇审核——县级审批——乡镇实施”的模式。

  (一)项目申报审批

  1、村点项目范围:聚焦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厕所革命和村容村貌提升等重点任务。

  2、项目申报方式:以村组为单位进行申报,每个村点按工程量核定资金计划,以村点形式对整治项目进行打包下达村点计划。

  3、项目申报流程:乡镇负责对村庄整治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形成村点计划向县农业农村局申报,经县农业农村局进行初审后报县新农村建设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下达全县村庄整治村点计划,乡镇根据计划组织实施。

  (二)项目实施:以村点为单位组建理事会,由理事向所在乡镇提出以奖代补申请,经乡镇批准同意后组织实施。

  (三)项目验收:项目竣工后,由乡镇组织进行初验,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乡镇已经验收村点进行综合验收。

  四、资金管理

  (一)奖补政策。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根据《关于做好“三农”领域补短板项目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工程”储备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省、市、县各级资金到位后,各乡镇按照项目验收结算申报资金拨付,实行专款专用。新农村建设具体项目奖扶标准按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脱贫攻坚村庄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x办发〔20xx〕xx号)文件执行。省、市、县各级资金到位后,将及时印发《20xx年xx省新农村建设财政专项资金到账通知单》,各村组收到《资金到账通知单》后,应及时张榜公示。

  (二)资金使用途径。

  各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主要用于生活垃圾治理、生活污水治理及新农村整治建设村组内的道路、巷道、入户便道建设,农户改厕改房补助,村内改沟改塘,村庄洁化、绿化、亮化、美化等村容村貌提升建设项目。不得擅自改变或调整资金使用途径。

  (三)资金监督管理。

  加强预算资金绩效管理,发挥财政审计监督和社会监督作用,坚持用钱必问效、无效低效必问责,坚决杜绝挤占、挪用等违规违纪行为发生,确保资金合法、合理、高效使用。项目实施结束,将对预算资金绩效开展评价。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乡镇要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作为重大民生工程,摆到重要位置。乡镇作为组织实施和建后管护的责任主体,要强化协调、加强督导,确保建设任务全面完成。调整充实新农村建设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机构,配强工作力量。结合扶贫驻村挂点工作要求,形成县领导、帮扶单位、乡村干部齐抓共建的新农村建设格局。

  (二)保障资金投入。

  加大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力度,统筹安排项目支持村庄整治。鼓励挂点帮扶单位倾斜资金,支持村庄整治。组建县、乡两级新农村建设促进会,充分引导社会力量,动员农民企业家、农村致富带头人等社会力量回馈故里、支援家乡建设。有效建立“以奖代补、先建后补、不建不补”机制,激励农民群众投工投劳自建家园。

  (三)加大宣传力度。

  各乡镇、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要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全县村庄整治的重大意义、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统一广大干部群众思想认识,激发工作热情、参与热情,推进工作深入扎实开展。要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主流媒体进行宣传,推出一批典型,推广成功经验做法,唱响“整洁美丽,和谐宜居”品牌,努力在全县形成上下一盘棋、干群一条心,全力推动“整洁美丽,和谐宜居”新农村建设行动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巡查调度。

  一是建立巡查机制,采取随机抽查,明查暗访、专项督查、流动现场会等形式,加强巡查督导;二是建立“一旬一上报、一月一排名”的推进机制,及时通报情况,协调解决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抓好推进落实;三是兑现奖惩,严格按照县相关文件规定,对工作进度慢、项目监管不到位、责任落实不到位等情况从严兑现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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