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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12-13 16:33:45 通知书 我要投稿

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现如今,需要使用通知的情境愈发增多,各种类型的通知各有不同的写法。还是对通知一筹莫展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1

各渔业村、公司:

  春季是海上的多雾季节,天气情况复杂多变,渔船在海上能见度极低的大雾天气中极易发生事故,危及渔民生命安全。为加强雾季渔船安全生产管理,防患于未然,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渔业安全生产事关渔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渔区社会稳定,事关渔区经济社会发展。各渔业村、公司要坚决落实省、市有关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坚决克服麻痹侥幸思想,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渔船安全管理各项措施,努力抓好雾季渔船安全生产工作。

  二、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渔民的安全意识

  各渔业村、公司要通过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对所属渔船船员及家属开展安全知识的教育和宣传,结合近年来发生的重大事故案例,教育广大渔民群众克服麻痹思想,使广大渔民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努力提高渔民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努力提高渔民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三、突出重点,具体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针对各渔业村、公司的实际,要落实以下几项措施:

  (1)各渔业村、公司要进一步落实“编组生产,结伴航行”,保证通讯联络畅通,提高渔船的自救能力。

  (2)要求各渔船船长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对本船的航行设备和信号设备进行检查,保证设备完好,确保AIS防碰撞系统和北斗终端保持正常开机状态。

  (3)各渔业船只应严格执行值班瞭望制度,在大雾、大雨、大风等恶劣天气条件下,船长要亲自值班,在航行时按规定正确显示使用雾航信号,密切关注自身和周围的.情况;各渔业村、公司要实行24小时值班,加强对本村、公司渔船的监控,带班领导要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确保渔船和岸台的通讯畅通。

  (4)各渔业船只应当按照边防、渔政、渔监等部门规定,切实做好进出港签证工作,按规定配置救生衣等安全设施。

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2

  夏季高温,是台风、雷电、暴雨、洪涝等自然灾害的多发期,也是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高发期。为坚决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上级有关通知精神,结合本辖区生产经营实际,现就做好夏季高温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做以下通知: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夏季安全生产责任

  辖区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夏季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针对夏季安全生产的特点,认真分析和排查安全管理上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务必做到管理到位,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二、突出重点,抓好隐患排查治理

  1.切实加强防暑降温等劳动安全防护工作。夏季高温易引起作业人员的生理疲劳和心理变化,各单位、各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要高度重视一线职工劳动保护和防暑降温工作,尽量避免高温户外作业,适当调节作息时间,减少工作时间,提供充足的防暑降温物资,及时增加通风降温设备设施,尽量降低作业现场温度,切实落实防火、防爆、防中毒、防高处坠落、防触电、防中暑等各项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安全。

  2.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对“三合一”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三小”场所、出租房屋、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医院、学校、燃气管道以及人员密集型企业、易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单位和场所的火灾隐患进行全面排查,严防高温天气下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各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的'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现场监管,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

  3.切实加强用电安全管理。各单位、各部门要进一步排查治理用电安全隐患,加强对用电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增强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切实减少触电事故的发生。夏天空气湿度增大,用电设备增多、负荷增大,带电设备的检修、电气线路的调试等极易引发触电事故,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特别强化临时用电设备和手持电动工具的管理,及时做好电气设备线路的检测和维护工作。

  4.切实加强防汛防风安全管理。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对地下人防工程和可能或经常发生灾害的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组织开展全面、细致、严格的防汛专项安全检查,做好对广告牌、路灯、建筑工地围墙(围挡)、电线杆、树木等防风加固工作,防止在雷雨、台风天气下出现坠落、倒塌、折断、触电等安全事故。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对生产厂房、职工宿舍、临建设施、仓库等建筑和重点部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提前采取防范应对措施,遇雷雨、暴雨、台风、高温等极端天气时,要按规定停止相关作业。

  5.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强化生产作业场所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经营管理人员带班生产制度,严禁与生产无关人员(特别是暑假期间的职工子女)进入作业场所,有效遏制各类意外事件发生。

  三、有效应对,强化应急管理

  各单位、各部门要及时掌握天气变化趋势,加强沟通,及时发布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要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分工,及时将夏季安全生产工作要求落实到各自监管的企事业单位,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安排好值班工作,及时有效处理各种异常和突发情况。遇有突发事件及时按程序上报,确保信息通畅。进一步完善各类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应急救援演练,确保及时有效地应对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3

各行政村、规模以上企业、镇属有关部门、机关各办(所、中心):

  为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确保全镇广大人民群众过上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就做好“五一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

  各行政村、规模以上企业、镇属有关部门、机关各办(所、中心)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节日祥和的理念,充分认识做好“五一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在集中精力抓好经济建设的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认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的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隐患,全面落实整改,同时部署节日

  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敏感性和责任意识,认真落实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制,把安全生产工作抓细、抓实、抓好,有效减少和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要认真研究部署本部门、本辖区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领导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遏制各类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结合实际,开展一次节前安全生产工作检查

  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要按照“安全生产年”的总体部署要求,在节日前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结合我镇实际,对前阶段排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进行“回头看”,采取联合执法、交叉执法等形式开展执法检查。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特别是重点隐患要督促企业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落实人员和经费,确保按要求整改到位;各行政村、镇属有关部门要及时督促本辖区企业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加大消防安全的巡查力度,重点检查各类消防设施的配备和定期维护情况,消除各类安全隐患;要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不力的企业,要严格依法查处;对于存在事故隐患不及时整改导致事故发生的单位,要严肃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

  三、突出重点,加大重点行业(领域)的监管力度

  各部门要根据各自的安全监管职责,加强对安全生产重点行业和部门以及容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企业和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监管,确保各行业(领域)生产安全。镇安监所要加强对道路交通、高危行业、化学品、烟花爆竹等安全监管;派出所、镇综治办要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出租房、商场、宾馆、庆典等大型公共活动的安全监管;社会事务办要加强对卫生院、学校、幼儿园、网吧等公共场所的安全监管;镇建办要加强对建筑工地、高支模、深基坑和起重吊装,特别是重点工程、工棚等安全监管;镇农办做好本镇的农家乐及各旅游点、临水临崖、高落差危险路段的安全监管。

  四、严格制度、加强值班

  各行政村、规模以上企业、镇属有关部门、机关各办(所、中心)要认真组织人员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落实整改措施,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加以完善,最大限度降低各类事故的发生。与此同时,要严格执行节日期间值班制度,切实加强节日值班工作,要安排专人昼夜值班,值班领导要在岗带班,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确保信息畅通。对各种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要及时妥善处理并将检查结果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

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4

  各县(市、区)规划建设局(建设局),市属及外地进温各建筑业企业、监理单位:

  当前已进入高温季节和主汛期,台风、雷电自然灾害多发,易引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根据省建管局《关于切实做好我省夏季高温、台风和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浙建管〔20xx〕15号)、市安委会《关于做好第三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温安委办〔20xx〕60号)精神,省建管局为切实做好夏季高温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高温季节安全防范工作。

  各地、各单位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充分认识做好高温季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布置落实各项防暑降温工作措施。各建筑施工企业要加强高温季节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购置和配发各种劳动防护用品和防暑用品,切实做好建筑施工作业人员的生活保障和劳动保护工作。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深入施工现场,针对高温特点,指导各施工、监理单位积极开展安全防范工作,改善施工人员的作息环境,同时开展高温慰问活动。

  1、加强对工人防暑降温知识的宣传教育。各施工企业要针对高温季节施工特点,及时向工人宣讲高温施工的注意事项、防止食物中毒、应急救援等相关知识,提高工人的自我保护意识。

  2、合理安排施工作息时间。要避开中午高温时间室外作业,气温在37℃以上不得作业,严格控制加班加点,适当减轻劳动强度,确保职工的身体健康和作业安全。

  3、抓好施工现场的卫生清洁、医疗保健工作。各施工现场项目部要从食物采购、制作等多个环节进行把关,改善食堂的就餐环境,保证饭菜可口卫生,防止集体食物中毒和各类传染病的发生;搞好蚊蝇易生场所的卫生,如厕所、食堂、民工宿舍、排水沟等地方应有防蚊蝇、灭蚊蝇的措施;生活垃圾应集中清理,从源头灭杀蚊蝇的孳生地;要准备足够的常用防暑降温用品、药品,有条件的施工现场应配备一名专职医护人员,以便发生紧急情况能及时救助。

  4、改善职工住宿条件。各施工现场应保证宿舍通风良好,满足防暑降温要求,适当控制宿舍人员数量,要保证每个工人住宿空间在2㎡以上,每个宿舍必须配备电扇等,确保职工的正常休息。

  5、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高温季节施工,作业人员身体裸露部位较多,身体易出汗,极易造成触电事故,各施工现场应加强安全用电管理,尤其要加强宿舍内的用电管理,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加强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落实。

  二、切实抓好防汛防洪防台工作。

  各地、各单位要根据我局有关防汛防台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完善、演练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加强防汛防台工作,严格落实相关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基层基础建设等各项工作。要结合安全生产年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突出重大危险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治理,强化隐患整治措施,特别是加强对地下室施工、基坑开挖和处于低洼地带、江河边等在建工程的管理,切实将防汛防洪防台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安全生产,并重点落实以下防范措施:

  1、深基坑工程应加强监控,保证应急救援材料的'现场储备和应急电源的配备,组织有效的排水,避免基坑坍塌或因施工对周边建筑物和城市地下管线的破坏。

  2、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等大型起重设备应确保基础不积水和非工作状态下的稳定,超过六级风力不得施工作业,台风来临时要采取防台加固措施。

  三、做好夏季施工的值班工作

  各地、各单位要密切注意天气变化情况,做好值班工作,值班电话必须保持24小时畅通,并制定各种自然灾害、高温酷暑等情况的应急预案。发生事故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上报。我局的值班电话:88869119,传真:88824593。

  温州市建设局

  二〇一X年七月二十七日

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今年以来,全国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双上升,特别是较大事故同比分别上升100%、125%,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当前,烟花爆竹行业正处在转型升级关键时期,安全监管工作压力大、任务繁重。为认真做好当前至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监管,遏制事故上升势头,确保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安全生产工作。

  十月中旬将召开党的十九大,当前即将进入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做好今年烟花爆竹旺季的安全生产工作有着特殊的重要意义。各地区要从讲政治、顾大局、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坚守安全生产红线,认真做好当前至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分析辖区内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紧密结合实际,强化责任、精心部署、加强管理、严格执法,把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安全监管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要增强法治观念,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自觉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定,制定采取有效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二、认真组织开展生产经营旺季安全督查检查。

  各地区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综合督查的通知》(安委明电〔20xx〕5号),深刻吸取今年以来湖南岳阳“1·24”、湖南临澧“5·16”、陕西富平“6·24”、江西万载“8·26”等较大事故教训,结合本地区实际,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时段、重点地区和重点企业,精心组织开展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督查检查,持续推动深化分包转包、“三超一改”、黑火药引火线和经营安全专项治理,依法严厉打击惩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隐患、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严防烟花爆竹事故。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将适时对各地区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三、严格把住生产企业复产验收和延期换证关。

  各地区要扎实做好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复产验收工作,严格按照生产企业复产“六不准”(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尚未通过延期许可审查换证的,“四防”<防爆、防火、防雷、防静电>设施等不达标和“三库”<中转库、药物总库和成品总库>不足的,库存产品已经达到成品总库核定储量的,未使用自动装药机进行爆竹生产和带药插引的,排查出安全隐患问题未消除的,没有应用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张贴产品流向标识的等六类企业不准复产)要求,细化复产标准,明确验收程序,落实工作责任,切实把住复产验收关,严防企业“带病”复产。要认真做好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工作,提高准入门槛,严格执行有关国家标准,把住延期换证审核关,对“三库四防”和生产工艺不达标的,一律不予换证。要强化复产验收未通过、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等停产企业的安全监管,采取视频监控、定期巡查等有效措施,严防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停产期间违法违规组织生产。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对复产验收、行政许可工作不认真、安全监管工作不落实的,依法提请严肃追究当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进一步强化烟花爆竹经营环节安全监管。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积极会同公安、工商、质检等部门,进一步强化对烟花爆竹经营环节的安全监管。要督促指导企业认真应用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进行产品标识和流向登记,不得销售和购买未按要求进行标识和登记流向的产品;积极推行使用《烟花爆竹安全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严禁无书面合同购买、销售烟花爆竹。要加强对节日期间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的监管,严禁烟花爆竹经营企业超许可范围经营,严禁采购、销售非法和假冒、伪劣、超标产品,严禁仓库超量储存、超员作业和在库房内拆箱分装。要坚决取缔属于“两关闭”(关闭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形式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零售点,关闭与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建筑物安全距离不足、集中连片经营、在超市内销售、未按规定专店销售的零售点)范畴的烟花爆竹零售点,严禁集中连片经营、走街窜巷销售,严禁烟花爆竹零售点超量存放、使用明火。

  五、切实加大违法违规企业的执法处罚力度。

  各地区要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等法律法规,依法加大行政执法处罚力度。对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依法没收违法所得,给予经济处罚,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复产验收未通过违法组织生产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继续进行生产的,依法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给予经济处罚,逾期未整改的,依法给予直至追究刑事责任的处罚;对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制度不落实、超许可范围经营、超量存储等违反批发企业“六严禁”(严禁经营超标、违禁、非法产品,严禁超许可范围经营及向零售点销售专业燃放类产品,严禁在仓库存放不属于烟花爆竹的爆炸物等危险物品,严禁将执法收缴的`产品与正常经营的产品混存,严禁储存超量、堆放超高以及通道堵塞,严禁购买和销售未张贴流向登记标签的产品)、零售点“三严禁”(严禁销售超标、违禁、专业燃放类产品或非法产品,严禁在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外存放烟花爆竹,严禁超许可证载明限量存放烟花爆竹)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瞒报、谎报、迟报事故和破坏事故现场、相关证据的责任单位和人员,严肃追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相关违法违规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依照总局有关规定纳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并向社会公示,实施联合惩戒和行业禁入。

  六、持续保持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高压态势。

  各地区特别是近年来退出烟花爆竹生产的地区,要高度重视并进一步强化烟花爆竹“打非”工作,着力落实责任、健全机制、强化措施,严防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死灰复燃。要加大排查检查力度,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安全监管、公安等部门,开展跨地区、跨部门的联合执法行动,突出行政区域交界地带、闲置厂房、近期关闭退出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闲置工库房等场所,对关闭退出企业从业人员、重点人员等要建档立案并跟踪管控。对发现的非法生产经营行为,要彻底追查生产药物来源和产品购销渠道,捣毁非法生产经营经济链条。要严肃责任追究,对组织参与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人员,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诉、定罪量刑;对参与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单位,依法给予直至吊销许可证的处罚;对“打非”工作开展不力、失职漏管,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等现象突出甚至引发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要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公布举报电话,落实有奖举报制度,加大奖励力度,积极宣传烟花爆竹事故和案件调查处理结果,充分发挥典型事故和案件的警示与震慑作用。

  请各省级安全监管局迅速将本通知精神传达至基层安全监管部门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并督促抓好贯彻落实,严防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事故发生,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确保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20xx年9月11日

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6

各位员工: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促进人民公园花卉种植、公园管理、园林工艺品生产等工作的持续、健康和稳定发展,根据园林局的'工作部署,结合我所实际,就安全生产工作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进一步加强和落实安全生产工作,从20xx年6月15日起,《人民公园安全生产工作指南(试行)》开始实施。各位员工要认真学习和领会,贯彻落实到生产实践中,并及时将有关修改和补充意见上报公园管理所。违反本指南造成安全事故的,追究当事人的相关责任,并依法严肃处理。

  二、为保持园林局良好的社会形象和精神面貌,强化安全意识,从20xx年6月15日起,所有员工(含固定工和临时工,技术员暂时除外)必须穿工作服上班。凡不穿工作服上班者,视为不符合上岗条件和违反规定,即使出勤也不予记录工时。确有正当和合理理由的,事先需书面申请,并征得领导同意。

  希望各位员工遵照执行,珍惜机会,加强认识,努力学习,认真工作。

  XX市园林局人民公园管理所

  20xx年xx月xx日

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7

直属各单位、各工程指挥部办公室:

  今年以来我县交通企业连续发生了3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死亡5人,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带来了损失,也给我县的春季运输安全敲响了警钟。

  为切实做好“五一”节假日期间交通运输安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把保障节日期间安全生产稳定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

  要按照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认真分析客流情况、节日运输和天气较热等特点,制定保障节日期间安全生产稳定的详细措施,县运管所要督促客运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落实到单位,安全责任落实到一线。

  二、切实把强化隐患排查治理作为确保安全生产稳定的重要举措

  各单位要在节前开展一次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纠,特别是要对节日期间从事运输生产的车船、码头、客运站场、工程施工现场等进行一次全面的隐患排查,查出的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各行业管理部门要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企业的指导和检查,督导隐患的排查治理,特别要加强对南部山区公交营运车辆,临水临崖,高边坡危险路段及风景区游船等进行全面排查,凡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和运输工具一律不得从事节日期间的运输生产,县局将于4月25日左右组织有关部门开展检查。

  三、切实把强化客运和危险品运输作为安全监管的.重点

  要总结分析近期道路客运事故多发原因,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各行业管理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加强监管责任,严厉打击营运客货车超员、超载、超速、疲劳驾驶等行为。要督促客运企业加强对驾驶员的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应变能力,严格执行“三不进站,五不出站”的规定。要重点强化农村道路客运的安全监管,坚决打击非法载人的白板车。要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配足配好消防设施。对于管理不严、监管缺位而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负有领导、监督、管理责任的单位和人员。

  四、切实加强预警、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

  各部门、各单位要密切关注节假日期间气候变化,对交通出行有影响的极端气象、山区危险路段,要及时信息,确保行车安全;要安排好节假日期间的值班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和关键岗位值守制度,保持应急车辆、船舶处于良好状态。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和事故险情,应快速高效处理,并要按照规定及时向上级和相关部门报告。

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8

各部门:

  为及时、顺利做好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评工作,根据辽宁省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标准,及XX市交通局、XX市运输管理处对于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及考评工作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于即日起在公司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达标工作,工作要求如下:

  一、公司成立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相关各项工作的督促、指导、考核和检查。各部门对于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要全力配合,按照要求认真推进安全标准化考评工作,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梳理检查,制定完善相关制度、规程、资料、图表、文件和工作措施等。

  二、由考评小组对各部门的考核形成自评报告提交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审议并提出整改意见。

  三、检查、考核不合格部门要按照安委会和自评小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接受自检小组的.复查直至合格。

  四、不得在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过程中制造障碍,妨碍工作推进,不得搞形式主义,弄虚作假。

  五、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情况计入年终安全生产绩效考核。

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9

各县(区)、园区经信部门,有关企业:

  国庆、中秋即将来临,为加强“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市经信系统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节日长假期间是安全生产事故易发期、高发期,各县(区)、园区、有关企业要充分认识到做好“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牢固树立“红线”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要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抓好“两节”期间的安全工作。认真落实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要针对“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完善各项应急预案,层层落实安全责任,明确职责分工,落实责任人员,强化监管措施,加大检查力度,切实做到组织领导到位、工作任务到位、工作措施到位、应急救援到位,扎实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突出工作重点,开展隐患排查整治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等文件的部署要求,突出重点,有针对性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措施,继续深化解决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巩固和扩大检查成果。要把节日期间安全监管与正在开展的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加油站、电力等专项安全整治活动有机结合,努力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全面排查粉尘作业场所在防尘、防火、防水和泄爆装置、防静电措施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问题;进一步深化加油站安全大检查;抓好危化品管理;电力企业要加强调度管理,合理安排运行方式,做好负荷预测监控,加强输变电设备巡视检测,及时跟踪气候变化情况,做好应对大风、暴雨等灾害性天气的准备;通信企业要加强通信机房等关键部位的消防管理,杜绝火灾事故,同时做好网络、设备设施和线路巡查工作,及时排除故障隐患,确保生产安全和通信线路畅通。

  三、加强应急值守,确保信息畅通

  各县(区)、园区经信部门,有关企业要做好“两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应急值守,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领导干部带班制度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加强巡查,确保信息畅通。同时,要严格信息报告制度,做好“两节”期间事故和其他紧急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处置工作,确保事故信息和其他要情及时、准确上报。为迎接的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xxx

xx年xx月xx日

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10

各项目经理部:

  龙湾区**大桥提高荷载标准等级加固工程已进入施工高潮期。由于本工程地处瓯江入海口,又是在不中断交通的情况下施工,车流量大,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为了保证工程安全、顺利进行,特就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如下:

  一、完善安全生产组织机构

  各项目部已建立了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完善安全生产组织机构,但仍需进一步完善。除专职安全员外,各施工班组应设置兼职安全员,使安全生产组织机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真正做到人人讲安全、人人抓安全,确保施工安全。

  二、完善安全生产内业资料

  1.建立民工登记制度,详细记载每位民工的基本信息和联系方式,包括健康状况和既往病史。

  2.要根据本工程的施工工艺和所处地理环境特点对全体参建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将安全生产教育的材料和人员登记表存档备查。

  3.各项目部要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总结上段安全生产的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分析下段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制订具体的安全生产保证措施,并将安全生产会议记录存档。

  4.各项目部每天的生产调度会,也要对安全生产工作出现的新问题和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解决,做到防患于未然。

  5.每个分项工程开工前,必须进行书面的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并作为分项工程开工报告的附件报监理审查。

  6.专职安全员应作好安全生产检查、整改情况的`记载,并建立安全生产台帐。

  三、加强安全生产的措施

  1.吊(支)架、爬梯四周必须设置安全网,上下爬梯必须设置栏杆扶手。

  2.所有进入现场的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所有水上作业人员必须穿戴救生衣,吊(支)架搭设人员还须佩戴安全带。

  3.由于上部加固使用的各类粘结胶属易燃易爆物品,其仓库应有专职保管员,制定安全管理制度,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并配备灭火器和防火砂。

  4.各类材料应分类摆放整齐,并设置材料标志牌。

  5.必须配备一艘小型机动船,作为工程指挥、检查及救生工具。

  6.桥面限速、限载应找出更为有效的措施,以保证碳纤维布的粘贴质量和支座更换的施工安全。

  7.桥面必须设置限速、限载标志;占道施工的,必须在距30m处设置“前方30m施工占道,向右绕行”的标志;占道部分必须以“红帽子”隔离;夜间仍需占道的,还需设置闪光警示灯;占道处要有身穿反光背心、手执红旗的安全人员指导交通;沉箱等占用河道的,夜间须设置轮廓灯。

  8.车辆、船只必须由专业人员驾驶;电焊、顶升、张拉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相关资质。

  9.各项目部必须尽快办理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

  各项目经理部接此通知后,要高度重视、迅速落实,以确保施工的安全、顺利进行。

  特此通知。

  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11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我县渔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保障渔民生命财产安全和渔区社会稳定,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全县渔业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实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一)明确政府工作职责。各乡镇办对本辖区渔业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要建立完善渔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救援体系,健全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考核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定期组织开展渔船渔港安全检查,及时协调解决渔业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妥善处置安全事故善后工作;单位主要负责人要经常深入渔业生产一线检查安全生产工作,遇有蓝色以上等级大风海浪预警,要到渔港码头检查渔民渔船防风避浪工作;要认真落实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掌握辖区渔业安全生产情况,督促抓好渔船及渔船集中停泊点的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组织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近期,各乡镇办要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清理整治“三无”船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属地监管责任的通知》要求,组织专门力量,按照“不漏一村、不漏一户、不漏一船”的工作标准,对辖区“三无”渔船进行清查和登记,及时报县海洋与渔业局清理整治“三无”船舶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同时,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对辖区“三无”船舶指定监管地点停泊。对辖区发生的“三无”渔船违规出海航行作业现象应及时制止,并报县清理整治“三无”船舶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强化辖区渔船的安全监控,认真做好伏季休渔期间违规渔船和非法从事捕捞生产的养殖渔船的安全管控工作。加强对辖区渔港码头、渔船集中停泊点的安全监管,加大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工作力度,配备经培训的专职管理人员和必要的消防安全设备,保证渔港码头、渔船集中停泊点及其停泊渔船的.安全。

  (二)明确渔业主管等部门工作职责。要加强渔业船舶和船员安全生产准入管理,按照“谁检验、谁负责”,“谁签证、谁负责”的原则,严把船舶安全准入关。严格规范渔船买卖、更新、改造、更换主机等管理秩序,对于非法买卖渔船证书的行为依法从重处罚;加强渔船检验管理,禁止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渔船从事渔业生产活动,对于擅自买卖、更新、改造、更换主机、改变船舶作业类型等违法违规行为,检验部门不予检验,并按有关规定从重处罚。严格规范船员培训、考试、发证行为,杜绝船员无证上岗,不断提高在职船员安全技术素质。严格渔船签证制度,5级以上风力挂机渔船和木帆渔船不得出海,6级以上大风60马力以下渔船不得出海,7级以上大风400马力以下渔船不得出海,8级以上大风所有渔船不得出海。加强伏季休渔管理和养殖渔船管理,保证伏季休渔期间船进港、人上岸、网入库、证集中;加强对养殖渔船海上航行作业的监管,禁止养殖渔船超船舶证书核定航区航行作业,坚决杜绝养殖渔船非法捕捞。对于非法捕捞作业的养殖渔船和伏季休渔期间违规捕捞渔船,渔业主管部门要依法从严从重处罚,扣发燃油补贴,吊扣船舶、船员证书证件,责令其禁止离港并到辖区指定停泊点停泊,并委托相关乡镇办具体监管。加强海上航行安全监管,交通部门要密切监控辖区航道船舶动态,加强大风、大雾和夜间等恶劣条件下的交通管制;海洋与渔业部门要注意提醒渔业船舶加强值班瞭望,保持安全航速,防止发生碰撞事故。安监、交通、公安、边防和气象等部门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协同做好渔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三)明确基层渔业管理组织工作职责。认真履行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渔业安全生产制度和措施落实到船、到人。全面掌握所属渔船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准确地传递各类预警预报信息,督促船长及时排查、整改事故隐患,做好渔民安全宣传教育和组织培训工作。

  (四)明确渔船所有人(经营人)和船长工作职责。渔船所有人(经营人)和船长分别是渔船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和第一责任人,对渔船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和直接责任。渔船所有人(经营人)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常性地开展隐患整改自查自纠,确保渔船安全适航。船长要严格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生产作业规则规程,自觉遵守伏季休渔规定,不在休渔期间违规捕捞;严禁渔船超航区、超抗风等级、超载航行作业和非法从事运输、载客等活动;严禁以渔业辅助船名义购买、新建捕捞渔船;严禁养殖渔船非法捕捞;涉外作业渔船要严格遵守国际渔业条约、双边渔业协定和有关管理规定,依法从事渔业生产,严禁进入涉外争议水域作业。

  (五)严格落实渔业安全生产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和“一岗双责”原则,加强渔业安全生产目标量化考核管理,实行控制指标“一票否决”制。建立乡镇办和渔业主管部门负责人较大安全事故质询和问责制度,对负有安全生产事故责任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监管责任。因经营主体违法违规操作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其船舶所有人(经营人)和船长负全部责任。对造成较大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人,依法予以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进一步加强渔业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

  (一)创新渔业安全生产组织化管理。以渔船编队生产为基础,以自律管理、网格管理为手段,创新渔业安全基层组织化管理模式。

  一是积极发挥渔业协会的自律作用;

  二是完善县级渔业行政执法人员联系网络,建立乡、村渔业安全联络员制度;

  三是推行《县渔船诚信守法信誉等级考核机制》,提高广大渔民诚信守法意识,推进“渔业双基”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加快渔业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加强信息技术在渔业安全生产中的应用,在册渔船按规定必须配备安全救助信息系统终端设备,保证设备随船携带并正常运行。未按规定安装安全救助信息系统终端设备或者不能保证设备正常运行的,依据《省渔业港口和渔业船舶管理条例》规定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并酌情扣减其燃油补贴。构建以CDMA网络、AIS网络和卫星网络“三网”为主体,以渔船基础信息管理(IC卡)、近海渔业通讯、渔船射频识别与渔港视频监控“四大系统”为辅助,省、市、县、乡(镇)四级共享的海洋渔船安全管理与应急救援信息平台,实现对海洋渔船和渔港全海域、无缝隙的动态监管。

  三、切实提高渔业防灾减灾与应急保障能力

  (一)加强自然灾害预报预警工作。气象部门要及时将灾害天气报告县政府、有关乡镇办和海洋与渔业部门,相关乡镇办和海洋与渔业部门收到灾害气象预警信息后要及时传达到渔区、渔船和渔民,同时发布渔船避险路线、避险操作规程、养殖人员撤离等事项,为渔业防灾减灾和渔民渔船避险做好服务工作。

  (二)加快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各乡镇办要制定完善《渔业安全生产、水(海)上搜救和防灾减灾应急预案》。海洋与渔业部门要加强渔业执法船(艇)和渔船的辅助救助能力建设,配备必要的救助装备,鼓励渔船开展自救互救,积极配合海上专业搜救力量做好应急救援工作。同时,建立渔船应急救援志愿船队伍,开展多种形式的应急演练,不断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三)提高渔业风险保障能力。各乡镇办和海洋与渔业部门,要引导鼓励渔民参加渔业互助保险,推行互助保险保费补助激励政策,不断提高渔民互助保障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12

局有关科室、所:

  春节即将来临,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省、市、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各项防范措施,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发生,确保节日期间的安全,现就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

  各科、室、所要充分认识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感,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和隐患,制定周密措施,切实搞好整改,要全面落实安全监督责任,严格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安全管理,确保节日期间内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开展节前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整治工作

  局安排在节前(11-12日)集中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整改治理行动,有效防范事故发生,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成果。节前检查共分2个组:

  第一组由毛培新副局长带队,组员由参加,主要检查由我局审批管理的.水利工程施工工地,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贡湖堤闸所、河湖堤闸所、闾江藻水分离站和重要站闸;

  第二组由马周阳副局长带队,组员由参加,主要检查胡埭工业园区共管单位,未转制的局属企业和房屋出租单位等,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立即整改,消除事故隐患,对不能及时解决的问题和隐患,要停止生产和使用,决不能带病运行。

  三、认真落实值班制度和应急值守工作

  各有关科室、所要加强节日期间的安全值班制度,建立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应急指挥系统,做到组织健全、责任明确、联络畅通、措施到位。

  坚持领导带班和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坚守岗位、尽职尽责。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和事故,应在第一时间迅速报告、及时妥善处理。

  局有关科室、所要按照要求抓紧落实将节前安全检查情况,节日值班名单12日前书面报局党政办。

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13

公司各项目部:

  为做好雨季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因暴雨、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引发安全事故,现将各项汛期安全防范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加强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

  汛期是各类安全事故的易发期,做好汛期的安全生产工作十分重要。各项目部一是要认真研究、周密部署、抓实抓细本项目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二是要增强防洪水、泥石流、滑坡和雷电等自然灾害的防范意识,及时掌握地质灾害气象等预报,做好超前预防工作;三是要认真分析查找本项目汛期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制定工作措施和预案,狠抓工作落实,有效防范和应对各类事故及自然灾害的发生。

  二、深入细致开展汛期安全生产的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

  各项目部要成立以项目负责人为组长的防汛小组,并组织专人对施工区域内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特别是加强对矿区周边山体、高危边坡、弃渣场、排洪沟;井下裂隙地段、排水系统管、线路、设备的`检查。对发现的隐患要及时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改,把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突出重点,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各项目部要认真落实施工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措施,备足排水用水泵等应急物资。同时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暴雨期间减少出行,提高自我防范能力和应急反应能力。

  四、加强值守和应急救援工作

  各项目部要坚持昼夜值班制度和项目负责人带班制度,随时掌握雨情、汛情动态,发现重要情况及时处理并报告。同时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完善应急预案,做到万无一失。

  特此通知。

xxx有限公司

  xx年xx月xx日

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14

  当前已进入高温施工旺季,夏季是建筑安全事故多发季节。为了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夏季安全生产工作,保障施工人员人身安全,防止各类事故发生,现就提出如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1、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夏季雨天较多,空气潮湿,因此,各施工现场要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xx)要求,加强用电管理,加大检查力度,对存在的问题,整改要落实到人。

  2、加强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盛夏期间各施工企业特别要加强劳动保护工作,合理安排作息时间,不得为赶工期随意加班加点,要合理安排工序和工程量,采取“做两头、歇中间”的方法,充分做好施工人员的防暑降温工作。

  3、加强工地食堂卫生管理工作。夏秋季节是各类肠道传染病高发期,各工地要加强管理,保证饮食卫生,严格食品的采购、制作、供应等环节的卫生控制工作。

  4、加强深基坑、高边坡支护的检查。做好对深基坑、高边坡、管沟(槽)放坡和及其支护情况的稳定性检查,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要预测和防范可能发生的坍塌及其对工地生产生活设施和周围环境的影响;要做好防止大雨淹灌、排水防涝工作。

  5、加强大型设备检查。做好塔吊、施工电梯、井架等大型机械设备基础、附墙拉结、缆风绳等结构稳定的关键措施及塔吊起重臂遇大风自由旋转情况的`检查,确保大型设备防御大风、暴雨、雷击、倒塌的基本性能。

  6、加强脚手架和高大模板工程检查。要重点检查立杆基础、排水措施、架体结构及其与建筑结构的拉结情况。做到基础平整、稳固,排水通畅,拉结有效,脚手板、安全网固定牢靠,确保脚手架和支模体系稳定。

  杭集镇建管站

  20xx年7月20日

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15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连日来我省气温居高不下,为做好高温天气防暑防火工作,有效预防中暑事件及高温天气引发的火灾事故,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防暑防火工作。全省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切实把防暑防火工作作为当前的重要工作来抓,根据各自职责,落实责任,明确任务,采取有效措施,推动用人单位扎实做好夏季防暑防火工作。重点行业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加强对渔船、建筑工地等露天作业场所,环卫、交通运输、特种设备等高温作业岗位,老人、幼儿等重点人群夏季防暑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中暑和火灾事件发生。全省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切实加强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和职业病诊断机构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力度,为从事接触高温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提供职业健康检查、职业性中暑诊断及救治等医疗服务。对于确诊为职业性中暑和疑似职业性中暑的病例,医疗卫生机构要按规定上报职业病相关信息。全省各级工会组织要督促用人单位落实防暑降温责任,积极组织开展“送清凉”、“送健康”、“送法律”等活动,积极推动全省夏季防暑降温劳动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用人单位作为责任主体,要对防暑防火工作担负起责任,对从事高温作业和户外露天作业的职工,合理安排工期和作息时间,严格执行发放高温津贴等相关规定,创造条件做好各项防暑防火工作。全省各市县、各部门要加大对防暑防火工作的宣传力度,积极宣传防暑降温常识和中暑急救自救知识,引导群众加强自我防范。

  二、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全省各级建筑、道路桥梁施工主管部门要积极督促施工企业采取措施,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健康安全。要在现场配置防暑降温药品及足够的饮用水、凉茶,做好作业人员的饮水、饮食卫生和防暑降温、防疫、防中毒等工作。要注意科学合理安排工期,不得盲目地抢工期、赶进度。要加强高温酷暑天气现场作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严格安全生产专项施工方案审批,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外脚手架、脚手板、安全网以及临边洞口的安全防护同步到位,防止高处坠落。要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重点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和用电、动火、电焊作业的安全管理,检查在建施工工地消防器材配备及保养情况,严禁在工人临时宿舍内私拉电线、生火做饭等。全省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职工工作时间、休息时间、夏季高温津贴支付以及被诊断为职业性中暑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等情况。

  三、加强高温天气下交通运输和游客安全管理。高温天气交通事故多发,公安交警、交通管理等部门要加强安全检查,防止车辆高温发生自燃、爆燃等事故。全省各级旅游主管部门要督促旅行社、景区景点采取措施避免旅游团队在高温酷热天气下长时间进行室外活动,各景区景点要增设消暑饮品和防暑用品的销售点,导游人员要提醒游客注意防暑,并宣传中暑急救自救知识,切实做好旅游项目的安全管理。

  四、加强渔港渔船防火安全管理。全省各级海洋与渔业、消防部门要积极指导渔民开展防暑降温工作,要向船长、船东、渔民宣传做好防暑降温和防范火灾工作的'重要意义,要加强对渔港渔船火灾隐患的排查,加强防范措施,防止因天气炎热干燥引发渔船火灾。

  五、扎实做好学校防暑降温工作。全省各类学校要根据实际情况,添置必要的降温设备,保障师生身体健康。时值高考,各市县教育部门要提前准备防暑降温预案,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尽力为考生创造良好的考试环境。要多措并举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各乡镇政府要担负起应尽职责,在重点水域设置安全警示标牌,加强教育和看护,提高青少年儿童安全意识,切实防止和减少学生中暑、溺水等事故发生。

  六、切实抓好电力迎峰度夏工作。因天气炎热,我省居民空调用电大幅增加,用电负荷屡创新高,电网出现故障风险加大。全省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供电部门要加强用电管理,对出现故障的线路要及时排查处置,确保电网运行安全,同时做好作业人员的防暑工作;要引导企业错避峰用电,千方百计保证居民生活用电;要开展形式多样的节约用电宣传活动,倡导节约用电、科学用电,积极推广先进节电技术和设备,提高电能利用效率。

  七、做好防暑降温工作责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全省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结合夏季高温特点,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加强对用人单位防暑降温工作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全省各市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的行为,要依法进行查处;对问题严重的,要予以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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