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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时间:2022-12-31 14:49:20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通用15篇)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仪器设备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通用15篇)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1

  1.化学仪器室设有易燃、易爆、剧毒危险品柜。

  2.危险品柜备有专用锁,钥匙有实验室管理人员和分管校长共同保管。

  3.凡任课教师需取危险品时,有实验室二位工作人员同时到场开启,并填写记录单,用后有多余的在半天内归还。

  4.平时半月开锁检查一次。核对所存危险品数据。

  5.备有危险品专用账单,以使查考。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2

  1、目的

  为加强对仪器设备档案的管理,妥善收集与管理大型、贵重、精密仪器、设备的相关资料,制定本细则。

  2、适用范围

  2.1本细则适用于医院对重点仪器设备资料的管理,包括设备说明书、合格证、维修证、图纸等全部随机资料及后续服务资料。

  2.2本细则仅针对仪器设备档案的管理,从属于医院《档案管理制度》。

  3、管理范围

  3.1凡价值在1万元以上的进口和国产的精密、贵重、稀缺仪器设备,必须建立档案。

  3.2凡属归档范围内的仪器设备的购置申请报告及批复文件,应存入该仪器设备档案内。

  3.3凡属归档范围内的仪器设备,到货后应由药械部的兼职档案人员参加开箱验收,详细填写验收报告(一式两份)并存档备案。

  3.4凡属归档范围内的仪器设备的全套随机技术文件、仪器设备说明书、样本、图纸、技术操作规程、合格证及安装调试等材料,均为存档范围。

  3.5已建档的`仪器设备在管理、使用、维修和改进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应归档,不得随意乱放,以免丢失。

  4、工作要求

  4.1药械部的兼职档案员负责仪器设备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维修和使用统计工作。

  4.2仪器设备档案内的文件材料,要按时间顺序排列,用铅笔编写页号,凡有文字的页面,都要编号,正面标在右上角,背面标在左上角,并完整填写卷内目录。

  4.3仪器设备档案应一式三份,原件交院办(人事行政部)档案室,一份复印件留在设备使用部门备用,一份复印件在药械部存档。院办(人事行政部)负责监督、检查档案管理情况和设备使用情况。

  4.4仪器设备档案应放置在专用的档案柜中,做到完整安全,存放有序,查找方便,不得随意堆放,严防毁坏和散失。

  4.5仪器设备档案的原件一般不外借,如因特殊需要必须借用时,应经院办(人事行政部)负责人同意。

  4.6办理借阅手续后借出的档案材料,借用人要妥善保管,不得毁坏和遗失,并应按期归还,如有损坏或遗失,由借用人负责赔偿。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3

 1.目的

建立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规程,保证仪器设备得到良好的管理,使其符合规定的检测要求,以确保检测数据准确可靠。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实验室检测仪器、设备的购置、验收、校准、标识、使用、维护、检修、核查、停用报废等过程的控制与管理。

3.职责

负责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负责对实验室的仪器设备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内容及要求

  4.1仪器设备的采购与验收

  4.1.1实验室应配备正确进行检测所要求的所有抽样、测量和检测的仪器设备。各实验室根据检测工作的需要提出仪器设备购置计划,其技术性能和指标应满足检测工作的要求。

  4.1.2仪器设备到货后,请购单位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检查验收及安装调试。大型仪器设备应与供货方共同开箱验收、安装、调试。

  4.2仪器设备的存放环境

  4.2.1精密仪器,如分析天平、紫外分光光度计应放在仪器室,避免阳光照射,保证仪器的系统正常。还应与化学检验室隔开,以防止腐蚀性气体、水汽腐蚀仪器设备。

  4.2.2实验室应保持常温,环境干燥,通风良好。

  4.2.3电子分析天平应放在专用天平台,防尘、防震。

  4.2.4较大仪器应固定位置,不得任意搬动,仪器应罩上防尘罩。

  4.3仪器设备的检定和校准

  4.3.1新购仪器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应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校准或核查,以证实其能够满足实验室的规范要求和相应的标准规范。计量器具需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3.2对检测结果有直接影响的仪器设备、计量器具应定期送授权的校准机构校准或检定,以保证其能满足相应的标准规范。

  4.3.3检测仪器设备、计量器具经计量检定合格后需加贴计量标识,以表明仪器设备、计量器具所处的校准状态。质检部负责建立检测仪器设备、计量器具台账,总经理助理负责管理归档计量检定/校准证书。

  4.3.4所有检测仪器设备、计量器具应指定专人负责保管、使用、维护保养。对于免检仪器设备,应做好记录并监测其准确性,发现异常及时维修或更换。

  4.3.5使用人员必须完全掌握仪器设备、计量器具正确的使用、校正方法。

  4.3.6检验仪器量规应放置于适宜的环境(要避免阳光直接照射,适宜的温度),且使用人员应依正确的使用方法实施检验,在使用前后应保持清洁且切忌碰撞。于使用后,如其有附件者应归复原位,以及尽量将量规存放于适当盒内。

  4.3.7实验室必须配备必要的量规附件或其它标准物质(参考物质),在使用前后或使用中对仪器设备、计量器具进行内部校正,并填写相应校正记录。校正记录表自行设计。

  4.3.8为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度,必要时各实验室需参加适当的实验室间比对计划。

  4.3.9使用人在使用时发现检验仪器、计量器具不精准,应立即校正。若经校正其精密度或准确度仍不符实施需要,应立即送请专门技术人员修复。若因技术上或设备上的困难,而无法自行校正者,则委托经国家认可的计量检定单位代为校正,且须要求提供校正证明。

  4.3.10检验仪器设备、计量器具如发生功能失效或损坏等异常现象时,应立即送请专门技术人员修复,经修复后,必须先校正才能使用。

  4.3.11检验仪器设备、计量器具经专门技术人员检定后,认为必须汰旧换新者,以及因检验工作实际的需要,必须新购或增置者,由使用单位重新请购。

  4.4仪器设备的档案管理

  4.4.1实验室所有仪器设备均应建立台账,并对主要仪器设备建立设备档案,档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大型仪器设备申购单、订货合同(可为复印件);

  ·大型仪器设备质量验收单(可为复印件);

  ·仪器设备名称、型号、制造商名称、出厂编号、实验室编号;

  ·仪器设备的到货日期、启用日期,安装或存放地点;

  ·产品说明书(可为复印件);

  ·设备使用记录(可另装订成册);

  ·历次计量检定证书(或自检记录/比对试验记录),检定周期安排;

  ·操作规程(简单、常用的仪器仪表,如说明书上有操作规定,可不再编制操作规程);

  ·仪器设备的损坏、故障、调试及维护保养记录。

  4.4.2凡属归档范围内的仪器设备的全套随机技术文件,仪器设备说明书、样本、图纸、技术操作规程、合格证及安装调试等材料若系一式二份,应留一份存档;只有一份的,将原件存档,复印件随机使用。

  4.4.3仪器设备档案内的文件材料,要按时间先后排列好,用铅笔编写页号,凡有文字的页面,都要编号,正面编在右上角,背面写在左上角,然后填写好卷内目录。

  4.4.4仪器设备档案由各实验室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应有专用的柜橱,做到完整安全,存放有序,查找方便,不得随意堆放,严防毁坏和散失。

  4.4.5仪器设备档案的原件一般不外借,如因特殊需要,必须借用时,应经实验室负责人同意,办理借阅手续,借出的档案材料,借用人要妥善保管,不得毁坏和遗失,按期归还,如有损坏、遗失,由借用人负责。

  4.4.6实验室每年应对仪器设备进行一次清点,使物、账相符。

  4.5仪器设备的标识

  实验室所有的分析检测仪器及配套设备,包括各种操作过程控制和检测结果处理软件等,都应有唯一性管理编号,并有明显、唯一性的标识表明其工作状态,以保证不被混用、误用或产生混淆。

  4.5.1仪器设备标识分三类,分别为:合格-绿色;准用-黄色;停用-红色。

  4.5.2标识的使用

  4.5.2.1合格证(绿色)的适用对象:

  A)计量检定(包括自检)合格者;

  B)设备不必检定,经检查其功能正常者:

  C)设备无法检定,经比对或鉴定适用者。

  4.5.2.2准用证(黄色)的适用对象:

  A)多功能检测设备,某些功能已丧失,但检测工作所用功能正常,且经校准合格者;

  B)设备某一量程精度不合格,检测工作所用量程合格者;

  C)降级使用者。

  4.5.2.3停用证(红色)的适用对象:

  A)仪器设备损坏者;

  B)仪器设备经计量检定不合格者;

  C)仪器设备性能无法确定者;

  D)仪器设备超过检定周期者。

  4.5.3所有标识内容,必须填写完整。标识贴在设备的明显部位上,更换时,撕掉或覆盖原标识,在同一位置上贴上新的标识。标识的格式参见《质量手册》“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控制”条款。

  4.6仪器设备的使用管理

  4.6.1仪器设备的检定和校准

  仪器设备的检定和校准按6.3执行。

  4.6.2仪器设备的档案信息

  仪器设备的档案依6.4执行。

  4.6.3仪器操作人员的要求

  4.6.3.1使用实验室仪器设备从事分析检测人员,必须是经过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可以独立操作的人员。

  4.6.3.2仪器设备的安装调试阶段,确定的仪器设备操作人员要全程参与,系统阅读仪器设备的使用说明书,熟练掌握仪器设备的性能,全面了解基本操作规程和保养维护程序,达到独立操作和保养仪器的目的。同时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加强仪器操作训练,随时记录分析操作中遇到的技术难题,便于咨询专家解决。

  4.6.3.3操作使用人员对仪器的操作程序熟练掌握之后,可联系仪器厂家技术人员,集中对操作使用人员再培训,解决操作使用人员独立使用仪器过程中的技术疑难问题,并对仪器使用保养的一些技巧进行更深入的学习。

  4.6.4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

  4.6.4.1主要仪器设备均应制定操作规程,其主要内容有:仪器名称、性能用途、操作步骤、检查方法(包括开机、关机、校正、运行检查)、维护保养、注意事项等。

  4.6.4.2操作规程、仪器使用和维护维修说明书、包括供应商所提供的软件操作说明书等,都必须保持其最新版本,并方便操作人员取用。

  4.6.5仪器设备的使用记录

  4.6.5.1大型精密仪器或检测直接出数据的仪器设备,均应有使用记录,填写于《仪器设备使用记录表》。

  4.6.5.2使用记录主要内容有:仪器名称、编号、使用日期、使用时间、上机样品编号、测试项目、使用前后的检查情况、操作人、验证人、异常情况及处理结果。

  4.6.5.3使用记录应于开、关机和使用时及时填写,字迹应清晰、工整。

  4.6.6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

  为保证仪器设备的性能的可信性和检测结果的准确性,除了按规定对仪器设备实施定期的检定外,还必须做好平时的维护保养。

  仪器设备使用部门应组织使用人员制定设备维护计划。在实施检测之时,对有关的技术指标和参数进行必要的检查和检定。维护情况应及时记录,其内容应包括:日期、维护操作、仪器状况、异常情况处理(必要时)、执行人、验证人。维护记录表格式依据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自行设计。

  4.6.7重新投入使用仪器的确认

  无论由于什么原因而曾经脱离过实验室的直接控制的仪器设备(例如送外维修等),在重新投入使用前,必须对其功能和校准状态进行复查,确认合格后才允许投入使用。

  4.6.8仪器的运行期间核查

  4.6.8.1对所有仪器,在按规定进行定期检定期间,将根据需要,分批按排运行期间检查,以保证仪器的性能和检测质量。

  4.6.8.2期间核查不能代替定期设备检定和校准,核查标准也应进行校准和确认。

  4.6.8.3期间核查可用相同准确度的方法考核主要参数,其作用在于及时发现故障防止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的仪器设备使用。

  4.6.9校准结果的修正

  当进行仪器校准时,如需要引入一组修正因子对校准结果予以修正,则负责校准的人员,必须保证其所有的备份(包括文字的和计算机软件中的备份)都得到正确更新。

  4.6.10仪器设备的保护

  各实验室,必须采用有效的措施,保护好所有的仪器设备,包括用以控制检测过程和进行结果处理的计算机硬件和软件,以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4.6.11仪器设备的维修

  仪器设备使用、维护、运行检查中发生故障,影响检测结果时,操作管理人应立即停止使用,检查确认并及时报相关技术部门维修,详细填写《仪器设备维修记录表》。经修复后的仪器,必先经过校准并证明符合要求后,才允许投入使用。

  4.6.12仪器设备的报废

  4.6.12.1仪器设备性能老化、损坏,无法修复者,由仪器保管人填写《仪器设备报废申请表》,说明报废理由,由公司最高负责人最后核准。

  4.6.13.2报废设备必须做好标识工作,尽可能移到单独的地方安置或丢弃,防止误用。设备记录在报废一年后方可销毁。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4

  1、门牌科学仪器室门牌一个。

  2、面积15平方米以上,仪器达到二类标准。

  3、办公桌实验员办公桌一张。

  4、椅子实验员办公椅子一把。

  5、工具箱配备工具箱一个,工具一套,用于实验教师维修仪器和自制仪器。

  6、插座实验教师办公桌旁安装多孔插座一套。

  7、档案橱配备小书橱一个(放在实验员办公桌上)或配备书橱一个。存放有关资料档案。

  8、仪器橱配备科学仪器橱总容积5立方米以上,排放整齐、平行房梁,高低厚薄颜色基本一致。

  9、仪器橱要坚固,无变形、裂缝、破损、油漆脱落等现象,橱门开启推拉灵活。

  10、仪器橱仪器橱要能够存放所有仪器,特别高大的仪器要设立专门仪器橱。

  11、大类标签仪器橱上方放表明存放仪器种类的大类标签一个。

  12、柜外贴在仪器橱上左方贴柜外贴,靠左依次向右贴。

  13、柜外贴柜外帖内填写本橱的仪器,顺序从上向下依次填写,注明仪器的编号、名称、规格。数量等,数量栏每变化一次占一列。

  14、度制四制度各一个,悬持在实验员办公桌上方,上边距地面2—2.5米,离开墙角约0.5米以上。

  15规则仪器室规则一个,悬挂在实验员办公桌上方上边距离地面2—2.5米。

  16、职责实验教师岗位职责一个,悬挂在实验员办公桌上方,上边距离地面2—2.5米。

  17、窗帘配备单色(冷色)遮光布窗帘、道轨式窗帘架每个窗口(门口)一套。

  18、照明按教室照明标准布设照明设施,线路布设要规范。

  19、地面水泥地面或瓷砖铺设地面,地面平整无坑洼。

  20、墙壁墙壁平整,刮瓷或粉刷,无多余张贴物和悬挂物,无污染,无脱落现象。

  21、门窗玻璃洁净明亮、无破损、无油漆等污染点;门窗缝隙严密,油漆光洁,无脱落现象。

  22、卫生地面、墙壁、房顶、灯架、吊扇卫生,无污染,电线布设工整无乱拉乱布现象。

  23、存放顺序按自然仪器分类编号顺序排放仪器,存放整齐、美观、科学。

  24、存放规律轻仪器放在橱内上方,重的放在橱内下方,高的放在内,矮的放在外。

  25、维护保养做到十防:防尘、防潮、防光、防锈、防震、防霉、防冻、防火、防爆、防毒。

  26、防火配备灭火器一个:沙箱一个,存细沙10kg左右。

  27、防潮配备生石灰3—4盒,按时通风。

  28仪器帐配备仪器总帐、明细帐各一本。

  29、总帐按配备标准记入全部仪器,每种占一行,累计栏中,仪器每变化一次占一列。

  30、明细帐按配备标准记入全部仪器,每种占一页,每变化一次占一行。

  31、仪器帐总帐、明细帐记录仪器的增减要一致,体现完整的.管理过程。

  32、一览表配备一个教学仪器一览表,标明所有现存仪器和药品的编号、名称、规格型号、现存数量,上墙。

  33、实验计划近三年的实验教学计划,附实验教学进度表。按年级、学期分别装订成册,加装封面,进度表上墙。

  34、实验记录近三年的学生实验记录,按年级,学期、班级分别装订成册。加装封面。

  35、通知单近三年的学生实验通知单,按年级、学期分别装订成册。加装封面。

  36、通知单近三年的演示实验通知单,按年级、学期分别装订成册,加装封面。

  37、登记簿教学仪器损坏赔偿登记簿一本,对近三年的仪器损坏赔偿记录清楚。

  38、登记簿教学仪器领用借还登记簿一本,对近三年的仪器领用借还记录清楚。

  39、说明书各种仪器的使用说明书保存完整、分类装订成册。

  40、领导小组实验教学领导小组成员名单每年公布一次,加盖学校公章。

  41、会议记录近三年的研究实验教学、实验室建设的会议记录,包括学校会议记录中相关内容。

  42、听课记录近三年的领导小组成员听实验教学课的听课记录。

  43、维修记录近三年的今教学仪器维修、保养、自制、改进仪器的简要记录。

  44、实验教师实验教师毕业证复印件(中师以上),实验教师岗位合格证一份。

  45、分类编号按国家教委配备目录进行分类编号。

  46、仪器标签写明仪器编号、名称、序号等,贴在仪器的适当部位,玻璃仪器、较小的仪器可不贴标签。

  47、自制教具配备自制教具专橱,编写自制教具目录。橱顶放“自制教具”标志牌。

  48、管理分工管理人员分工一览表,上墙,上边距地面2—2.5米。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5

  1、实验室的所有仪器设备由财产管理员负责总管理,各分室所用设备由分室财产及安全责任人负责具体管理。

  2、仪器设备要建立总账和各分室账,财产管理员每学期与各分室责任人核查账物。

  3、固定资产做到账、物、卡以及数据库完全相符。

  4、新进设备要及时建卡入账。

  5、本实验室下属各分室设备一般不允许许直接借出,但为了发挥仪器设备使用效率,提倡各分室仪器设备的协作共用,允许各分室之间互借仪器设备。借用由各分室财产及安全责任人之间办理登记手续,并检查记录仪器借用前后的完好情况,使用完成后须及时归还,借期一般不超过一个月。

  6、仪器设备及附件定位存放。

  7、仪器设备登记、验收、上交等均需实验室主任签字。

  8、仪器设备如有损坏、丢失要写出报告,说明原因、过程,分清责任,并由实验室主任签属意见,及时上报。因违章造成的`损失,要按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9、仪器设备的说明书由各分室管理员管理,借出要登记并按时归还。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学院仪器设备的维修管理,提高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根据《zx职业技术学院仪器设备管理办法》和上级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院的仪器设备维修工作由教务处与总务处组织实施。教务处主要负责学院实验室所属仪器设备和多媒体教室设备的维修,其他仪器设备的维修由总务处负责。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仪器设备维修,是指用学院仪器设备费购置,供给学院教学、科研、行政等单位使用,并在学院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建帐的仪器、设备、设施,也包括已在学院申报立项的自制仪器设备的维修。

  第四条仪器设备维修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

  1、拟定学院年度仪器设备维修管理计划;

  2、负责学院仪器设备维修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技术服务;

  3、建立健全仪器设备的技术维修登记与统计制度。

  第二章维修原则

  第五条仪器设备维修应当贯彻勤俭节约、修旧利废、自修为主、外修为辅的原则,充分发挥校内技术优势。

  第六条教学科研单位应当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内仪器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指导仪器设备使用和保管人员做好技术维护工作。

  第七条在维修过程中发现属于人为或违反操作规程等非正常损坏的仪器设备,应当按《zx职业技术学院固定资产损坏、丢失赔偿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八条经批准维修的仪器设备,正常损坏的零配件确须更换的`,应当先交旧后领新,属消耗性的零配件应从各系、处、科室事业费中支出。

  第九条要重视仪器设备尤其是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技术改造工作。应有计划地对陈旧仪器设备进行技术改造,使之重新发挥作用。

  第三章维修方式

  第十条预防性检查

  在开学前、期中、期末三个关键时间段,仪器设备的使用、保管人员对仪器设备的技术状况进行测试,确保教学和科研的顺利进行。

  第十一条日常性维修

  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经常性的仪器设备维修、保养和登记制度,安排专(兼)职人员负责日常技术维护、保养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防止仪器设备带病运转。对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应定期进行技术指标测试,防止障碍性事故的发生。

  第十二条针对性检查

  当发生突发性的事故现象或较大面积的故障现象时,维修人员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可以不对发生故障的仪器设备进行全面的技术测试,以恢复仪器设备的使用功能为维修重点,保证教学科研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十三条全面性维修

  教务处和总务处应当组织技术人员定期、分批对技术状况较差的仪器设备进行全面、彻底的维修和检测,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应当进行分解,对照规定的技术条件和指标,对各功能部件进行全面的鉴定,及时更换部分常用部件和易损部件,以彻底排除存在的故障隐患。在仪器设备到达规定的报废期限之前,应当根据仪器设备的技术特点,安排若干次全面性维修,以最大限度地延长仪器设备的使用寿命。

  第四章维修范围

  第十四条对教学、办公用仪器设备,学院将尽可能保证维修经费。

  第十五条对不承担教学任务,主要用于科学研究项目的仪器设备,维修费用应从承担的科研项目经费中支付。

  第十六条对主要从事行政、后勤和对外技术服务业务的专用仪器设备,在正常使用情况下需要维修的,学院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维修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由该部门的经费或对外服务业务收费中全额支付。

  第五章维修管理

  第十七条仪器设备的维修审定,将依据仪器设备使用原始记录为准,没有使用记录的,将被认定为零使用台时,原则上不予维修。

  第十八条仪器设备在保修期内出现故障,总务处与厂方(或经销商)联系,由厂方(或经销商)保修。

  第十九条对于已无修复价值或维修费用超过原值70%的仪器设备,原则上应予以报废,不再修理。

  第二十条对于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维修项目,在实施维修前应与维修单位(厂家或代理商家)签订维修协议,保证维修后的仪器设备在规定的时间内正常运转。

  第二十一条对仪器设备进行技术改造,应当向教务处或总务处提出拟改造仪器设备的技术、效益和经济合理性的论证报告,经审查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第六章维修程序

  第二十二条仪器设备需维修时,使用部门应当实事求是地填写学院统一制定的《zx职业技术学院仪器设备维修申报表》(见附件1),经审批同意后进行维修,对于价值较高的仪器设备,或一次性维修台数较多、或损坏较严重的仪器设备,还应附上详细的维修申报说明。

  第二十三条维修过程中不改变报修仪器设备原有配置的,由主管部门负责审核并组织实施,维修过程中需改变报修仪器设备原有配置的,须报总务处备案。单项(台、件)维修费用在300元及以下的由份管院长审批,单项(台、件)维修费用超过300元的由院长审批,不具备维修条件的部门需维修仪器设备时应向教务处及总务处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组织人员进行修理。维修完成后应填写《zx职业技术学院仪器设备维修验收表》(见附件2)对维修的仪器设备进行检验验收,是否符合要求。

  第二十四条各部门适当配备相应维修工具,大件(单价50元及以上)、套件由保管部门保管人员集中管理,小件工具可由使用人领用,并在教务处或总务处记入个人保管使用帐。维修工具归本部门,领用人调离本部门时,应在一周内办理移交手续或退还教务处或总务处,逾期按工具丢失处理。工具丢失按《zx职业技术学院损坏、丢失公物赔偿办法(试行)》执行。

  第七章档案管理

  第二十五条技术资料的管理工作是仪器设备维修工作的重要保障。各单位应当建立完整、准确、系统的仪器设备技术资料档案和维修记录,大型精密仪器设备要按台建档,一般仪器设备可按批建档。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仪器设备验收资料,包括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线路图、保修证和其他技术资料。

  2、在仪器设备使用过程中,进行的仪器设备保养维护、日常使用等活动形成的有关记录。

  3、在仪器设备维修过程中进行的预防性检查、日常性维修、针对性维修和全面性维修等活动形成的有关记录。

  4、在仪器设备报修过程中,形成的《xx职业技术学院仪器设备维修申报表》和《zx职业技术学院仪器设备维修验收表》等维修单据均应记入设备档案。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和总务处负责解释。附件:

  1.zx职业技术学院仪器设备维修申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7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对单位仪器设备的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提高其使用效益,根据《仪器设备管理办法》,结合我院(协同创新中心)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是我校仪器设备的归口管理部门,在主管校长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全校的设备管理工作,我院(中心)设专职人员担任仪器设备管理员,实行校院二级管理体制。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仪器设备,所有权归大学,包括来自各种渠道、使用各种经费购置,以及接受捐赠和其它依法确认为学校所有的仪器设备。

  第四条 凡单价单价在1500元(含1500元)以上的专用设备和单价在1000元(含1000元)以上的一般设备均列入固定资产管理范围,专门登记建账管理,明确使用人,做到账物一致。

  第五条 仪器设备的采购管理:

  1、申请:各部门根据需要,本着勤俭节约的方针,有计划、科学严谨地制定所需仪器设备购置申请,有部门负责人报请主管领导审批,并邮件抄送设备管理人员。

  2、购置:已经审批的设备购置申请由设备管理人员从市场选型、询价、比较,提交拟购置计划,报送院领导(管理委员会),同意后执行。

  3、如果购置设备总额超过5万元,需报请院领导审批后按照学校设备管理处相关规定,走学校招标采购流程。

  第六条 仪器设备的使用管理

  1.仪器设备到货后要尽快组织安装调试验收工作,认真填写《仪器设备验收报告》。

  2.各部门要充分保障仪器设备运行,盘活资产,发挥仪器设备的效益。

  3.保持教学科研设备周围的`环境卫生,保证仪器设备干净清洁,确保仪器设备应有的性能和精度。

  4.充分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腐等防护措施。

  5.正常使用的仪器设备,不得随意拆修、调换、外借。设备的升级、改造、改装、测试等要经设备管理人员批准。

  6.为充分提高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防止设备闲置浪费,我院(中心)实行仪器设备专管共用制度,对于闲置积压设备,及时做出调剂并进行账目调整。

  7.如果仪器使用人变更,及时与设备管理人员登记,不得私自调换、外借仪器设备。

  第七条贵重设备,单价在人民币10万元(含10万)以上的仪器设备为贵重设备。贵重设备在申购、使用、管理上按《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管理办法》执行。

  第八条 仪器设备的报废处置按《仪器设备处置实施办法》执行。

  第九条 仪器设备的损坏、丢失按《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条 教职工调出、离退休、辞职前,需到设备管理人员处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后,方可办理其他手续。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由院(中心)领导负责解释,并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8

  一、使用科室要指定专人负责使用管理,使用人员要尽快熟悉仪器的原量、构造、使用方法等,并要建立仪器设备操作规程、使用记录、保养维修登记制度。

  二、仪器设备发生故障(或损坏时),修理人员应及时查找原因,并做详细记录(属正常使用发生的.故障或操作不当使仪器损坏的,要实事求是地做出鉴定),重大故障科室要及时报告器械科,属异常损坏,科室主任要写出书面报告,并报请院领导研究处理。

  三、大型仪器设备要采用专管共用,有些则要集中在某个中心,以便充分发挥仪器的效能。

  四、大型仪器设备,要按规定标准收费,院内外进行的科研项目,要收科研费。

  五、仪器设备概不外借,不经主管科室及院领导批准,科室不得私自拿出院外使用,若发现有拿出者,将进行罚款处理。

  六、仪器设备的使用与奖金挂钩:对于购置后长期不用或使用率不高,科室管理不善或不能专管共用,由器械科会同有关科室提出报告,扣发科室主任或科室奖金,并经领导批准调整使用。

  七、严禁非修理人员随意拆卸仪器设备,违者必究。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9

  1、各仪器设备均应建立档案统一管理,内容包括仪器编号、品牌型号、购置日期、使用说明书、操作手册、维修手册等原始资料,由专人保管。

  2、工作人员操作精密仪器设备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专业主管考核合格并经科主任批准后方可上岗。

  3、建立专业实验室的仪器操作手册,使用时严格按照程序操作;操作人员对仪器要定期保养维护,并有保养和维修记录;仪器要有明显的状态标示(使用、维修、停用);专业主管定期检查。

  4、建立仪器设备检定和校准程序,按期进行强制检定或自检(贴有明显的'标记);按仪器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周期,使用配套校准品校准仪器。有检定及校准记录,专业主管或科主任定期检查。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10

  一、任课教师每学期初应填写演示和分组实验安排表。

  二、任课教师应将所需的实验仪器、材料、药品通知单(演示实验通知单提前三天填写;分组实验通知单提前一周填写)实验前交仪器管理人员,管理人员按要求及时做好准备。

  三、管理人员按通知单准备好仪器、材料、药品等,应先实验一次,以确保仪器性能完好,并向教师介绍仪器、药品性能、使用方法,由教师再一次实验,成功后签字领走。

  四、非本学科领用仪器,应填写在仪器借还登记簿上。

  五、外单位借用仪器需持介绍信,归还时要对仪器全面检查,若有损坏,按规定处理。

  六、对任课教师归还的仪器要根据“通知单”、“借还登记簿”逐一查对,并把完好情况填写在通知单或登记簿上,若有损坏按规定处理。

  七、学生分组实验后,由任课教师和学生代表对每组仪器逐一清查,并由管理人员复查,清查结果应填写在实验记录和实验通知单上,若有丢损,按规定处理。

  八、所有仪器借用不应超过规定时限,以保证仪器正常流通。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11

  1、试验室仪器设备的保管维修及保养必须专人负责。

  2、试验室仪器设备必须登记造册,一式三份,如邮增减,应及时备注说明。

  3、各种大型设备及精密设备应建立档案,包括购置日期、价值、产地、使用......

  1、试验室仪器设备的保管维修及保养必须专人负责。

  2、试验室仪器设备必须登记造册,一式三份,如邮增减,应及时备注说明。

  3、各种大型设备及精密设备应建立档案,包括购置日期、价值、产地、使用情况、计量鉴定证书、使用说明书、维修保管记录。

  4、所有仪器设备必须由试验室人员亲自操作,外部人员未经许可不得私自操作,否则,出现仪器损坏和意外事故,由试验室人员和当事人共同赔偿。

  5、试验室人员必须熟悉操作规程,按章操作,如出现违章操作,导致仪器损坏者,要负责赔偿。

  6、对设备的`维护保养,须养成良好习惯,使用后的仪器、各种试模等,必须擦干净,然后涂油防锈;电子仪器长时间处于储藏状态时,每月必须开机运行2小时以上,避免电子元件受潮受损;大型及精密仪器必须配备防尘罩。

  7、各种仪器要求定期校验,大型设备应让技术监督部门按时标定校核,保证设备精度。

  8、仪器出租业务,在不影响本试验室正常工作前提下,富余设备经主管领导同意后,可以租赁,采取有偿服务,不得擅自外借仪器,如私自外借仪器造成仪器损坏或丢失,按原价5%赔偿。

  9、仪器的正常损耗,必须按手续申报,经核实后方准报损。否则,按非正常损坏、丢失论处。对于陈旧设备属固定资产范围的,经有关部门验证后,方可办理报废手续。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12

  1、为保持实验教学的顺利进行和国家财产不受损失,实验室人员以及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必须高度重视安全工作,杜绝水、火、电、盗事故。

  2、实验室主任是实验室安全第一责任人,实验室设安全员一名,具体负责安全工作,认真做好安全检查记录,一旦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向实验室主任及有关部门报告,并督促有关部门尽快解决。

  3、进入实验室必须衣着整齐,不得穿拖鞋和背心。在实验室内,不准吃东西、抽烟。

  4、实验完毕,应及时切断仪器设备的.电源,离开实验室时,必须检查实验室的门、窗、水、电,确保实验室安全。

  5、保证消防器材完好,每学期初作一次安全检查,找问题隐患,杜绝各类安全事故。

  6、检查修理电器设备时,应切断电源,严禁带电作业;更换保险丝时,应按规定选用,不得用其他金属代替。

  7、严格执行易燃有毒物品领用管理规定。一切有毒气体或有恶臭物质的实验,都应在通风橱中进行。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13

  教学仪器设备是学院国有资产的一个重要组成部份,是保证完成教学和科研任务的重要物质条件,为加强学院教学仪器设备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教学仪器设备是指用于教学、实验、实习和科研的仪器设备。

  第二条仪器设备的管理,必须贯彻勤俭办学的方针,从本院具体实际出发,依托现有仪器设备潜力,重视开发工作,提倡自已动手研制新型仪器设备,不断扩充学院研制仪器设备的潜力。

  第三条全院教学仪器设备必须贯彻统一管理、分工负责和管用结合原则,在主管院长领导下,由总务处和教务处归口管理全院仪器设备的采购、登记建卡、合理使用等日常管理工作。各单位应有一位领导负责仪器设备管理工作并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保管和登记。

  第四条仪器设备保管人员变动时,应经部门领导同意并与接替人员办清交接手续后方可离职。部门领导应将变动人员名单送交总务处备查。

  第五条用于教学、科研的仪器设备,单价在500元及以上、耐用期一年以上并能独立使用的均为固定资产,必须单独建立帐卡。单价低于500元,但数量较大的批量购入的仪器设备也应计入固定资产。

  第六条单价低于500元耐用期在一年以上并能独立使用的仪器设备为低值耐用品,不记入固定资产,但其管理模式与固定资产相同。

  单价低于500元耐用期不足一年的其它物资为低值易耗品,这类物资以领代耗,由各部门建帐管理,学院总务处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检查监督。

  对于可公私两用的低值耐用品的管理按固定资产管理模式执行。

  第七条单价在500元以上,能独立使用,但耐用期不足一年的仪器设备属易耗品。易耗品的管理按《xx职业技术学院一般维修材料、工具、低值耐用品、易耗品使用管理规定(试行)》执行。

  第八条所有购入、调入、自制、捐赠的仪器设备,不论其经费来源都要按上述规定入帐建卡,不允许出现有物无帐、有帐无物现象。

  第二章仪器设备的购置和验收、建帐

  第九条教学仪器设备的添置,由各系部按照学院总体规划,根据实际需要提出发展建设规划,其内容包括建设目标、项目内容、应达到规模、水平、专业设置、现有设备情况,并以此制定出年度计划和并根据财力的可能分别轻重缓急制定出年度添置计划或三至五年建设规划。经院领导审查同意后方可购置。

  购置仪器设备在壹万元以下必须填写《xx职业技术学院仪器设备购置申报表》,由购置部门负责人审查签署意见报主管院长批准后送教务处采购。单价在壹万元及以上的仪器设备必须报经教务处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论证后,经主管院长批准,并提交院长办公会审定,以招标形式采购。

  第十条全院所有教学仪器设备原则上由学院教务处统一购置,属于个别急需的仪器设备,经主管院领导同意可由使用部门购置,但报销时须经教务处签署意见,并同时入帐建卡。

  第十一条各系部提出的'教学仪器设备购置计划,应将详细的品名、规格、型号、产地、厂家、数量及用途等填写清楚报教务处,避免一切可能造成的差错。

  第十二条采购必须遵循自制、市内、市外、国内、国外的先后顺序原则,不得舍近求远。

  第十三条赴外地看样或订货的人员由使用部门和教务处联合组成,重大采购项目必要时可请纪检部门派员参加,部份专用、急需的小件仪器设备和物资,经教务处同意也可由使用部门自行采买。

  第十四条采购前,应将采购小组的组成、采购项目和采购金额等情况报纪监办备案,必要时纪监办派人直接参与采购活动,对采购过程进行监督。

  第十五条采购人员必须按照批准的计划订货采购,如需改变规格型号者,应征得使用单位同意。使用单位计划变更也应与教务处联系,并办理变更手续,否则造成的后果由经办人或使用部门负责。

  第十六条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仪器设备的购置,还必须提出可行性报告,其内容包括购置理由、效益预测、选型论证、安装和使用条件等,经教务处及总务处会同有关业务部门及专家逐项进行评议审查后,报主管院长批准执行。

  第十七条自制仪器设备必须考虑到科学性、可行性及经济的合理性,由自制部门提出申报计划,并附论证报告,经部门领导同意报教务处及总务处审核后,列入自制仪器设备专项计划,报请主管院长批准执行。试制开发的仪器设备经鉴定合格予以验收入帐。

  第十八条购置设备到校后,教务处约请使用单位指派专人共同按订货要求进行验收。

  经验收合格后,经办人凭发票或调拨单以及仪器设备的标牌或说明书到总务处办理固定资产登记手续。

  验收不合格者,应及时查原因并在文件上签署意见,由教务处有关人员负责处理。

  经同意,由使用部门自行购置的仪器设备,由本单位组织验收。验收结果报教务处备案。凭验收单到总务处办理固定资产登记手续。

  技术性较高的仪器设备,应组织专门班子进行验收。

  计价转帐调入、无偿赠送的仪器设备,应同样办理验收、建帐事宜。

  第十九条大宗物资设备的采购必须采取招标、邀标方式,充分利用市场机制争取更好的效果。招标、邀标应严格按程序、规范进行。

  第三章仪器设备的管理与使用

  第二十条教学仪器设备的管理要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执行。由教务处责承各系部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使用和维修保养制度,实行岗位责任制。

  第二十一条教务处和各使用部门都必须按固定资产帐务管理建立相应的帐卡,并保证帐、卡、物相符,及时做好对帐工作,总务处每年不定期对各单位设备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并将抽查结果向主管院长汇报。

  第二十二条仪器设备的使用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技术检查、校验、维修等工作,责任到人,保证设备处于完好的可用状态。保管人员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对所管物品经常盘点,定期检查,及时掌握物资的增减变化。

  第二十三条仪器设备必须按精密程度分级使用,并对性能和指标进行定期校验、计量和定标,以保证仪器设备的精度性能。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和大型设备,必须建立技术管理档案,按学院档案管理要求,由教务处统一负责管理。

  第二十四条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管理和指导使用时,必须办理有关领用登记手续,并做好使用记录,其他人员必须经过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准使用。

  第二十五条进行拆装(含大修)类的教学实验(实习)应尽量使用废旧仪器设备。实验室在使用新购入的仪器设备(专供拆装的除外),一律不许随便拆改。若确需对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和大型设备进行拆改,须制定技术方案,由教务处审核后报主管院长批准方可执行。

  第二十六条学生领用实验仪器需向实验员(指导

  教师)办理领用手续,实验结束后应及时送实验室,实验员(指导教师)负责验收,保证实验仪器安全完整,逾期由实验员(指导教师)负责收回。

  第二十七条实验室、陈列室和模型室等均应按仪器设备、标本、模型等分类,并经常检查,以防损坏和损失。

  第四章仪器设备的借、领与处理

  第二十八条教师和学生在校外进行劳动或科技协作,原则上应使用所在单位的仪器设备。如确需携带本校的仪器设备使用,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并经教务处报主管院长同意批准方可携出。若有损坏、丢失应及时向领导汇报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九条各部门的仪器设备借入与借出,要指定专人负责办理,并设专册登记。精密、贵重、稀缺仪器设备的借出,需经教务处和主管副院长批准。借入的仪器设备要及时验收,凡违返规定者,要追究经办人责任。

  第三十条仪器设备出借须双方当面进行检查。收回时出现损坏、丢失、缺少零件等,由经办人负责赔偿其经济损失。

  第三十一条仪器设备的安装和维修。仪器设备的安装原则上由供货商负责;保修期内由供货商负责维修,过了质保期,校内无法自行修复的,可送院外修理。

  第三十二条仪器设备的处置必须严格按照《xx职业技术学院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试行)》执行,认真履行审批手续。

  第三十三条在不影响本部门的正常工作前提下,提倡互通有无,相互合作。为了避免仪器设备的重复购置,提高仪器设备的使用率,教务处负责全院教学仪器设备的统一调配。

  第三十四条凡已超过使用年限、主要部件或结构已经损坏,不能达到最低使用要求且无法修复的仪器设备,经教务处组织技术鉴定,符合报废条件的可申请报废。报废工作按《xx职业技术学院固定资产报废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第三十五条要努力避免仪器设备的积压和浪费,对长期不投入使用的仪器设备,要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对确因人为原因造成的积压和浪费,应追查责任,进行处理。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14

  1.实验室内要保持安静,严禁大声喧哗、吵闹。

  2.学生在实验前,要预先作好课前准备,进入实验室时要有秩序,按指定的座位就座。

  3.实验前,教师必须向学生讲清实验内容、目的要求和实验步骤。

  4.实验开始时,学生应先查点仪器、药品是否齐全,不得随意调换。如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5.实验必须按步骤进行,并仔细观察,做好记录,课后及时写好实验报告。

  6.实验时,要爱护仪器,节省药品,由于违反操作规程而损坏丢失的仪器,必须赔偿。

  7.实验结束,要将仪器整理成洗净,保持桌面、室内的'整洁、由老师宣布后才能离开。

  8.本守则在每学期第一次实验前,向学生宣讲。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15

  一、装备处设备维修部负责全院医疗仪器设备的维修维护管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装备处设备维修部维修技术人员应定期对所负责的`仪器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消除隐患,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三、各科室医学设备出现故障时,由使用人员及时向设备维修部报修,说明设备所在科室、设备名称、故障现象等情况。

  四、设备维修部设有专人值班,负责接待日常业务和应付紧急维修任务,值班人员接到报修任务,要做好报修记录并及时通知维修人员到现场维修,对急修设备、抢救设备优先处理,做到随叫随到。

  五、维修人员接到维修任务,根据设备故障情况带好维修工具尽快到现场维修,设备修复后,由使用人员验收设备正常工作,填写仪器维修记录单,设备交付科室使用。

  六、对现场不能修复的大型、急救设备,维修人员及时逐级上报组长和设备维修部负责人,组织人员抢修,需要外修或购置特殊配件时,由使用科室填写《科室购置配件、维修申请表》报批执行。

  七、对设备常用的零配件、易损件等,设备维修部制定配件目录,组织论证、比价后由设备管理科统一采购、入库,根据科室需要按招购置/领用,列入使用科室支出。

  八、维修技术人员应对所修理的医学设备做出鉴定,凡属使用科室违章操作或管理不当造成的损坏,要及时上报,按相关规定处理。

  九、未经装备处批准,任何人不得维修医院设备,因私自维修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负责。

  十、医疗仪器设备因老化或不能修复等原因需报废时,按照医院报废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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