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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机构应急预案

时间:2022-12-31 19:38:19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养老机构应急预案

  在学习、工作或生活中,难免会发生一些不在自己预料之中的事件,为了控制事故的发展势态,总归要预先编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应该怎么编制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养老机构应急预案,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养老机构应急预案

养老机构应急预案1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加强冰雪天气时我区城市道路防雪清雪工作的统一组织和指挥,合理使用防雪清雪资源,明确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作为城市防雪应急指挥中心以及各应急成员单位的责任和义务,做到迅速、积极、有序、高效地处置灾害事件,控制突发事件,将冰雪天气带来的影响减少到最小,保证道路交通设施完好,确保全区生产、生活正常进行,为全区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提供保障,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四方区的实际情况,编制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1.2.1政府领导原则: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领导冰雪天气防雪工作,形成社会整体合力。

  1.2.2依法规范原则:明确各相关部门、单位、个人责任、权利和义务,规范冰雪天气防雪清雪工作的组织、协调、指挥,提高防雪清雪工作的效率。

  1.2.3分工负责原则: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驻区单位、部队根据各自职责,分别做好防雪清雪工作。

  1.2.4优先原则:防雪清雪工作重点保证城市快速路、主干道、次干道、高架道路、桥梁等(兼顾其它道路)交通畅通。

  1.2.5属地化原则:各责任单位负责组织区域范围内的防雪清雪工作。在落实专业防雪清雪队伍工作责任的基础上,要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社区、驻区单位的作用,就近协调力量,提高防雪清雪清雪应急的快速反应能力。

  1.2.6快速反应原则:保持快速、高效、通畅的通讯联络,收集、传达、反馈、汇总有关信息,接到信息后请示快、处理快、反馈快。

  1.2.7协同配合原则:及时进行全行业救援、配合,通力协作。

  1.2.8资源共享原则:冰雪天气应急需要动用人力、物资等不同资源,做到资源共享,减少资源储备,避免不必要的浪费。

  1.3编制依据

  根据国家和青岛市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编制本预案。

  (1)《青岛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2)《青岛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办法》;

  (3)《青岛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4)《青岛市冰雪天气应急预案》;

  (5)《四方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4适用范围与启动条件

  本预案适用于四方区范围的车行道、人行道防雪清雪、清雪,重点保证主、次干道、高架道路、桥梁、人行立交桥、地下通道、公交线路集中的道路、坡度较大的道路、特殊需要部位等处的冰雪天气应急处置。根据气象信息提供的降温、降雪天气警报,预测有道路积雪或降水结冰情况下,启动本预案。

  2、城市道路冰雪天气应急体系

  2.1冰雪天气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2.1.1区防雪应急指挥中心

  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作为区防雪应急指挥中心。区防雪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设在区建管局,负责辖区内道路防雪清雪工作日常运行管理和事件处理,办公室主任由建管局局长担任。

  2.1.2区防雪应急指挥中心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冬季防雪清雪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

  (2)建立由防雪应急指挥中心、应急救灾通讯网、应急队伍、应急保障所组成的应急救援系统,提高冰雪天气应急救援快速反应能力。

  (3)及时掌握降雪信息,并将防雪情况及时通报各有关单位。

  (4)代表区政府统一组织、协调和指挥辖区内的防雪清雪工作。

  (5)组织召开区内有关单位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制定并审核冰雪天气应急工作的方案、工作计划、经费预算及使用情况。

  (6)做好冰雪天气预防和宣传工作,不断提高全区人民群众冰雪天气安全和积极参与防雪清雪应急工作的意识。

  (7)加强区域合作,交流防雪清雪经验。

  2.2区防雪应急指挥中心成员单位的构成与职责

  2.2.1区防雪应急指挥中心成员单位的构成指挥中心成员单位:区建管局、区发改局、区民政局、区卫生局、区城管执法局、区城维总公司、各街道办事处、公安四方分局、交警四方大队。

  2.2.2区防雪应急指挥中心成员单位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冬季防雪清雪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

  (2)在区防雪应急指挥中心领导下做好冰雪天气预防和宣传工作。

  (3)参加区防雪应急指挥中心召开的工作会议。

  (4)区建管局全面负责防雪清雪工作的组织、指挥和监督检查工作;区发改局负责全区企业的防雪清雪工作;区卫生局负责组织医疗救护队,接到通知要立即赶赴现场进行救援;区城管执法局负责落实驻区单位“门前三包”范围的清雪工作;区城维总公司负责辖区市政设施的防雪清雪工作;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各自辖区防雪清雪。

  (5)各有关责任单位要采取分片包干的形式,将所属防雪清雪任务分解至具体防雪清雪作业队伍,并严格落实各有关责任单位责任人、监督单位监督人以及材料贮备、车辆、人员等有关事项。

  (6)监督、检查责任单位负责分片巡查并及时掌握防雪防雪清雪执行情况,督促各项相关工作的落实。

  (7)各部门、单位要切实保障本单位的搜救力量和资源处于随时可用的良好状态,及时按区防雪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要求参与防雪清雪工作。

  (8)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制定切合实际的`应急工作程序,学习掌握防雪清雪应急专业知识,不断提高应急反应能力。

  (9)遇有降雪天气,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坚持昼夜值班制度,并立即组织社区群众做好防雪清雪工作,同时要加强信息反馈。

  2.3 应急联动机制

  区防雪应急指挥中心必要时可调动区内大型设备和人员、物资,情况紧急时可启动社会联动网络。

  3、预警预防机制

  建立预警预防机制,通过分析预警信息,判断危险程度,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将冰雪天气带来的影响降至最低。

  3.1 预警预防行动

  3.1.1区防雪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应根据气象预警信息,及时启动《四方区冰雪天气应急预案》,并通知有关单位。区防雪应急指挥中心成员单位应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做好参与冰雪天气应急行动的准备工作。

  (1)区防雪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密切关注冰雪天气形势的发展态势。

  (2)相关单位加强值班、值守,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3)专业防雪清雪作业队伍开始值班待命。

  (4)应急保障队伍、应急设备、物资准备。

  3.1.2预警预防行动的监督检查

  (1)监督检查内容:应急值班、应急人员、防雪清雪队伍、物资的准备情况等。

  (2)监督检查方式:电话查询或实地检查等。

  (3)区建管局负责区内专业防雪清雪队伍、应急人员的监督检查。

  3.2 预警级别

  积雪、冰冻自然灾害等级按照突发公共事件的严重性,可以分为特大事件、大事件。

  (1)结冰及积雪情况严重,不能保证车辆正常行驶,可定为特大事件。

  (2)结冰及大范围积雪情况较轻微,仍可保证车辆正常行驶,可定为大事件。

  4、应急反应与设置

  4.1 除雪应急反应与处置

  4.1.1 应急要求

  (1)各专业除雪作业队伍要做到雪中与雪后防雪清雪并举,及时做好主干道、次干道、高架道路、桥梁、人行立交桥、地下通道、公交线路集中道路、坡度较大道路、特殊需要部位等重点位置的防雪清雪作业。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辖区内人行道及其他道路的清雪工作,驻区单位要根据“门前三包”的要求做好清雪工作。

  出现白天降雪情况时,各专业防雪清雪作业队伍要密切关注道路积雪或结冰情况,出现积雪时要及时组织防雪清雪,在雪停后两小时内完成防雪清雪剂播撒任务;出现夜间降雪情况,路面出现积雪或结冰时,各级专业防雪清雪作业队伍要在早7:00前全部完成防雪清雪剂播撒任务;出现连续降雪情况时,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保证道路交通畅通;各单位、各街道办事处清雪工作标准参照专业队伍的工作时间要求执行。

  (2)防雪清雪材料主要采用防雪清雪剂,防雪清雪剂应选用当前较环保的品种,严禁使用钠盐产品用于防雪清雪。人行道的除雪要采取清扫的方式进行。

  4.1.2 处理办法

  (1)当气温降至零摄氏度以下,降雪量不大,仅有少量积雪时,要保证专业防雪清雪作业队伍到位,组织抢险人员,采用“防雪清雪和扫雪相结合”的作业方式,清除道路上的积雪。

  (2)降雪量较大,路面开始结冰,道路通行条件趋于恶化的情况下,要使用撒水车喷洒防雪清雪剂,并配合人工洒防雪清雪剂,以保证车辆正常通行。须控制单位面积的防雪清雪剂用量,每平方米洒防雪清雪剂溶液(浓度为20%)不得大于200克。

  5、后期处置

  5.1后期处理

  5.1.1防雪清雪工作形成的废渣,包括沙土等剩余物料,由区建管局监督道路保洁单位在雪融后两天内打扫、清运完毕。

  5.1.2当冰雪天气有所缓和后,区城维总公司应组织力量对喷洒过防雪清雪剂的设施进行冲洗,最大限度的减少防雪清雪剂对设施的不利影响。

  5.2调查和总结

  防雪清雪工作完成后,区建管局、区城管执法局、各街道办事处等责任单位要继续跟踪和落实设施损坏情况,收集和汇总本辖区范围内的工作情况及有关信息,及时报区防雪应急指挥中心。区防雪应急指挥中心要将全区防雪清雪工作总结上报市应急指挥中心。

  6、应急保障

  6.1 人员保障

  6.1.1区防雪应急指挥中心成立由区建管局、区城管执法局、各街道办事处等单位组成的应急预案工作小组。应急处置预案启动后,由区防雪应急指挥中心实行统一指挥。

  6.1.2各有关单位要成立应急抢险队伍,应急预案启动后负责各责任区的设施运行安全。应急队伍人员应对市政道路设施情况熟悉,有专业技术,能够在现场指挥领导下有序地执行所承担的职责。

  6.2 物资保障

  6.2.1区建管局、城维总公司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应按照应急处置预案有关规定,配备应急车辆、工具、材料和通讯设备,并保持良好状态。车辆停放地点,材料堆放点、工具存放仓库要有明确位置,以保证按要求及时到位投入使用。各单位设备由各使用单位负责日常维修和维护。

  6.2.2防雪清雪剂由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向市城市防汛办公室统一采购、调配。

  6.3其它保障

  在应急处置中,医疗救护等社会公共部门根据突发事件情况的需要,各司其职,行使保障职能,共同做好恶劣气候下的应对措施。

  7、宣传、培训

  7.1宣传

  区防雪应急指挥中心要加强冰雪天气安全知识宣传工作,使公众了解冰雪天气安全知识、区防防雪清雪应急指挥中心职责以及相关预防、应急常识,增强应对冰雪天气突发事件能力。

  7.2培训

  7.2.1区防雪应急指挥中心负责对应急中心办公室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7.2.2各实施责任单位对各自应急队伍人员开展防雪清雪专业知识培训,区应急指挥中心承担相关指导工作。

  8、附则

  8.1冰雪天气

  据资料记载,青岛市年平均结冰日为82天,年平均降雪日为10天。每年自11月15号起进入防雪清雪阶段。

  8.2监督检查

  区城管执法局负责“门前三包”工作的监督检查,区建管局负责分片巡查并及时掌握防雪清雪执行情况,督促各项相关工作的落实。

  8.3 奖励与责任

  8.3.1区防雪应急指挥中心将视情对在冬季防雪清雪应急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或奖励。

  8.3.2对于在防雪清雪应急工作中拒不执行本预案,玩忽职守,造成损失或影响的单位或个人,区防雪应急指挥中心将予以通报批评,违反法律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8.4实施时间。

养老机构应急预案2

  养老机构仰赖服务中心严格按照民政部、省民政厅、区民政局文件指示精神,对疫情下的养老机构进行管理;养老机构是人员密集场所,老年人又是新冠肺炎的易感人群,存在较高感染风险,针对性做好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十分重要。目前疫情有所缓解,但并不是结束,内防扩散,外防输入,是当下的工作重点,为更好的保护院内长者,现制定本方案:

  一、院内三区两通道布局

  院内公共空间为安全缓冲区,上班通道换衣间为潜在污染区,各楼层工作区为污染区,生活区设有隔离室。

  (一)老人居住区与员工宿舍区域分开。

  (二)所有外来物品必须经过国定消毒通道。

  (三)食堂采购食材路线固定。

  (四)送餐路线固定。

  (五)备用物资储备。

  二、术语和定义

  (一)新冠肺炎:2019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导致的肺炎。

  (二)新冠肺炎疑似症状:可能因感染新冠肺炎病毒出现的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呕吐、腹泻等症状,或当地医疗部门公布的相关症状。

  (三)手卫生:通过20秒以上流动水和洗手液(肥皂)揉搓冲洗双手,或者通过手消毒剂揉搓双手等方式,清洁并清除手部、前臂至上臂下1/3病菌的过程。

  (四)消毒:是指用物理或化学方法杀灭或消除病原微生物和繁殖体,使之达到无害化处理,根据有无已知的传染源可分预防性消毒和疫源性消毒。

  (五)隔离:是通过控制感染传播途径的方法,采取各种措施阻止感染链的形成,利用隔离技术切断感染途径。

  三、组织管理

  (一)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原则是防止外部感染进入养老机构并防止内部感染扩散。养老机构内出现疑似症状者应立即采取相关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二)养老机构遵循当地政府及业务主管部门防控要求,及时关注地区疫情变化,协助、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新冠肺炎疫情调查、样本采集、检测、隔离治疗等制措施,如实提供或报告相关信息。

  (三)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统一指挥机构疫情防控,下达工作指令。制定并组织实施应急预案、机构内感染控制与隔离、报告值守、培训宣传等各项疫情防控制度。

  四、出入管理

  (一)养老机构外人员出入管理

  1、养老机构对外宜只开放一个出入通道。

  2、养老机构进出通道应24小时专人值守,严禁外来人员进入养老机构。因特殊情况需要进入养老机构的,应无疑似症状且需要养老机构负责人批准同意,进入时要做好实名登记、测量体温、消毒。

  3、进入人员应按照指定路线,在指定区域内活动。

  (二)工作人员出入管理

  1、居住在养老机构外的工作人员上下班应避免乘坐公共交通,避免参与人员密集活动,做好个人生活防护。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应让工作人员在机构内暂时居住。

  2、工作人员进出养老机构应实名登记、测量体温、无疑似症状并消毒,应在工作岗位区域内活动,限制养老机构内非必须流动,严禁聚集。

  (三)入住老年人出入管理

  1、普通区域入住老年人应在居住楼层内活动,禁止聚集及跨楼层活动。隔离观察区老年人应在自己居室内活动。

  3、停止接触性探视,可实行远程视频探视。

  (四)车辆出入管理

  1、非消防车、救护车、机构物资运输车以及防疫用车等特需车辆不得进入养老机构。

  2、允许进入车辆经登记及消毒后,按指定线路,在指定位置停靠。

  3、车内人员的管理同4。1。2。

  (五)物资进出管理

  1、在养老机构进出通道外或偏离服务区的区域设立物资交接区,无接触式交接。

  2、交接人员管理同4。1。1。

  3、物资接收应填写接收清单,现场查验,规范消毒。

  (六)养老机构内应设立专区和专门通道

  1、根据机构条件和人员行动路线安排,设置污染区、潜在污染区、清洁区和清洁通道、污染通道,实行区域化通道管理。

  2、养老机构各服务区域只开放一个出入通道。

  3、制定分区管理流程、操作规程并在醒目位置张贴。

  五、服务规范

  养老机构应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调整服务方式。

  (一)医疗健康服务

  1、每日居室巡查,早晚测量入住老年人和工作人员体温,并做好健康记录。对患有慢性病的老年人,做好血压、血糖等指标监测,规律用药,做好慢性病防控。

  2、非疫情相关疾病,可采取上门诊视等方式治诊疗,尽量避免外出就医;急需外出送诊的,在就医过程中应做好个人防护,返回养老机构时必须做好消毒及隔离观察。

  (二)生活照料服务

  1、老年人不串门、不串楼、不聚集,老年人离开居室须佩戴口罩。

  2、老年人个人日用品严格分区放置。

  (三)膳食服务

  1、取消集体就餐,送餐至老年人居室;条件不允许时,实行分时段就餐,集体就餐的老年人保持一定距离,间隔不少于1米。

  2、疫情防控期间暂停家属送餐。

  (四)洗涤服务

  1、衣物、床上用品分类清洗,被污染衣物或床上用品先消毒、清洗后再洗涤。

  2、洗衣机使用后应进行消毒处理,洗衣间每天早中晚各进行一次消毒工作。

  3、污衣收集车一用一消毒。

  (五)文化娱乐服务

  1、暂停集体活动。

  2、鼓励老年人在室内开展适宜的文娱活动、肢体康复锻炼等活动。

  3、有条件的可以组织老年人通过网络开展文娱和社会交往活动。

  (六)心理/精神支持服务

  1、应帮助老年人适应疫情防控环境,减轻疫情防控引起老年人心理不适。

  2、重点关注隔离观察区的老年人和心理压力较大的老年人,必要时开展针对性干预。

  六、消毒隔离

  (一)防护等级

  1、养老机构未发生新冠肺炎疫情的,工作人员上岗时,应穿戴工作服、工作帽、手套、外科口罩,老年人离开居室应佩戴口罩,做好手卫生。

  2、养老机构已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工作人员上岗时,应穿戴工作服、工作帽、手套、隔离衣、防护服、医用防护口罩、防护面屏或护目镜、工作鞋或胶靴、防水靴套等,在接触每位老年人前、后,应当做好手卫生。老年人在居室内接受服务时应佩戴外科口罩,做好手卫生。

  (二)消毒技术

  1、空气消毒

  室内通风每日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不宜开窗通风的,室内有人状态下,使用循环风紫外线空气消毒器消毒;室内无人状态下,可采用紫外线消毒,紫外线照射时间60分钟。

  2、物体表面及地面消毒

  2、1室内地面、物体表面及各种开关按钮用500mg/L含氯消毒剂擦拭,作用时间30分钟后用净水湿巾擦拭,每日两次。

  2、2办公区域、服务场所的电梯、地面、物体表面及各种开关按钮用1000mg/L含氯消毒剂擦拭,作用时间30分钟后用净水湿巾擦拭,每日两次。

  2、3手和皮肤的消毒:

  75%酒精涂擦,作用1-3分钟,也可使用含酒精速干型手消毒剂揉搓作用至手干为至。

  2、4电脑鼠标、键盘等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如听诊器、温度计、血压计等应当专人专用,每次使用后用75%酒精擦拭消毒。

  2、5走廊、电梯等公共区域应放置含醇手消毒剂。

  2、6厨房、洗衣房以及后勤保障设施、设备和物品用500mg/L含氯消毒剂擦拭,每日擦拭不少于两次。餐具消毒首选煮沸消毒30分钟,也可用500mg/L含氯消毒剂浸泡30min,然后用净水冲洗,或使用一次性餐饮具,使用后按医疗废物收集、处理。

  (三)垃圾、医疗废物的处置

  1、疫情期间生活垃圾按医疗废物收集、处理。

  2、医疗废物在离开各楼层前应当对包装袋表面采用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喷洒消毒(注意喷洒均匀)或在其外面加套一层医疗废物包装袋。

  3、每天产生的垃圾应在专门垃圾处理区域内分类管理、定点存放、及时清理。垃圾暂存地周围应保持清洁,每天至少进行两次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喷洒消毒。

  4、废弃口罩、手套、鞋套、防护衣等防护用品应当丢弃至专用的“有害垃圾”或“医疗垃圾”桶内,然后用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喷洒消毒,垃圾桶表面应做明显分类标识。

  七、疫情处置

  (一)分区管理

  1、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要设置医疗隔离观察(室)区,医疗隔离观察(室)区应设置在相对独立、通风良好、有独立厕所的单人房间,并处于养老机构下风向。

  2、医疗隔离观察(室)区的防疫物资按高等级防护标准配置。

  (二)出现可疑症状的处置

  老年人、工作人员出现疑似症状,不排除有流行病学史的,立即进入医疗隔离观察(室)区隔离观察,同时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报告处置。

  (三)出现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的`处置

  1、老年人、工作人员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疑似病例应立即送医疗机构就诊。

  2、养老机构立即根据疫情监测要求向当地政府相关部门报告。在相关部门指导下,开展排查、全面消杀、规范处置个人物品等工作。

  (四)返回养老机构人员的管理

  治愈后需要返回养老机构的人员,应医学隔离观察14天无异常后返回。

  八、物资保障

  养老机构应做好疫情期间所需生活物资、防控物资的评估、采购、协调、管理及分配使用工作。

  (一)防控物资种类

  1、防护类:包括但不限于具有防护功能的口罩、帽子、检查手套、隔离衣、防护服、鞋套或靴套、护目镜、面屏。

  2、消杀类:包括但不限于含醇消毒液、75%酒精、含氯消毒剂。

  3、设备器械类:包括但不限于可移动紫外线消毒灯、循环风空气消毒机、测温枪及体温计。

  (二)防控物资配置

  1、防护用品使用及配置:各类防护用品应按照工作区域的防护要求佩戴使用,并根据直接服务类岗位及非直接服务类岗位的要求进行配置。

  2、消杀物品使用及配置:根据不用区域及消毒要求进行配置。

  (三)物资管理

  1、机构内所有物资按照类别及储存条件分仓库专人进行管理,在机构指定的物资交接区无接触交接方式,入库前需拆除外包装或外包装进行喷洒消毒。

  2、设置安全库存:养老机构应根据当地疫情、机构人员,规模等情况,按配置标准要求,配齐配足物资。如物资数量不能满足配置标准,应优先保障机构直接服务老年人的工作人员。

  九、宣传培训

  (一)宣传方式

  通过公告、电话、短信(微信、邮件)等方式向老年人、老年人家属、工作人员及提供相关服务的人员发布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安排和相关服务通知,在养老机构主要出入口张贴防控告示,内容包括新冠肺炎的基本知识。

  (二)培训方式

  采用网络、视频等方式,对机构工作人员、老年人及家属、相关服务提供商进行机构内感染控制、自身感染防护以及养老机构防控措施等培训。

  (三)培训评价

  养老机构内所有人员应了解预防新冠肺炎的个人防护知识。工作人员应掌握相关传染病法律法规及疫情应急处置规程。

  十、个人防护措施

  个人防护主要措施有正确戴口罩、勤洗手、测体温、不扎堆、不混用生活用品、正确使用防护用品等。

  (一)正确戴口罩:个人独自在房间时,不需要戴口罩。离开房间在公共场合应全程带好口罩。戴口罩应遮住口鼻。病患和医务人员口罩按要求定时进行更换。

  (二)勤洗手:养成良好的手卫生习惯,严格手卫生。

  (三)测体温:每日早晚2次测体温,有特殊情况及时上报。

  (四)不扎堆:不外出、不串门、不聚餐,停止集体活动,必要的工作或生活交流应减少人数和时间,并保持距离1米以上。

  (五)不混用生活用品:包括脸盆、毛巾、衣物、牙刷指甲剪等。

  (六)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主要包括医护人员、护理员、行政后勤人员在进入污染区域和疫区工作的时候要正确穿脱防护装备,包括帽子、护目镜、口罩、防护服、隔离衣、手套和鞋套等。

  (七)长者:每日进行流行病学史、接触史排查;每日两测体温,离开房间要带好口罩,不外出、不串门、不串楼层;避免交叉感染,发现于疫情相关的症状要及时隔离,及时就医,就医通道专用线路;全程做好防护。

  (八)护理员:每日进行流行病学史、接触史排查;每日两测体温,工作时全程穿戴好防护服,带好口罩和手套,进行每一位长者和每次生活护理操作前、操作结束后都要洗手。护理员应在所工作的楼层全封闭生活和工作,短暂外出应更换防护服和穿外出鞋,回来后要进行全身消毒、洗手,并更换防护服和工作鞋。

  (九)保洁:每日进行流行病学史、接触史排查;每日两测体温,工作时全程穿戴防护服,带好口罩和手套和高筒防水靴。正确配置和使用消毒液,抹布、拖布分区域、分功能使用。保证污染废弃物转运过程中要全程封闭运输,卸载污染物品废弃物之后,要对使用的车辆、转运桶、污物包装袋等要进行消杀。如遇个人身体不适或体温升高时要及时上报,必要时要及时就医。

  (十)厨房员工:每日进行流行病学史、接触史排查;每日两测体温,带好帽子、口罩和手套。所有工作人员每次操作前后要手消毒。在食材、食物的接收、清晰、制作、配送等全流程操作过程中,要遵守食品加工卫生安全流程。送餐人员要保证送餐过程中餐车、餐盒全封闭,送餐人员乘坐清洁电梯送餐,送餐车不能进入护理楼层工作区域,餐食送到各楼制定区域。外出采购人员外出要更换防护服和穿外出鞋,回来后要进行全身消杀,并更换防护服和工作鞋。每日要对食堂地面、食具、送餐车进行消毒。如遇个人身体不适或体温升高时要及时报告,必要时要及时就医。

  (十一)门卫:每日进行流行病学史、接触史排查;每日两测体温,穿戴好防护服和口罩手套。与入口处被检查人员保持一定距离,尽量避免面对面接触。对笔、红外线体温枪使用后立即消毒,在登记、测量体温后要洗手。如遇个人身体不适或体温升高时要及时报告,必要时要及时就医。

  (十二)医护人员:每日进行流行病学史、接触史排查;每日两测体温,进入工作区域时全程穿戴好防护服,带好护目镜、口罩和手套。医护人员戴双层手套,在进行消毒时要使用橡胶手套,必要时穿长筒胶鞋。如遇防护服损坏,经消杀程序,进入缓冲区,更换新防护服和工作鞋。完成工作离开工作区域时,按规定脱防护服程序,在规定区域、进行消杀,完成清洁工作后,方可进入清洁生活区。如遇个人身体不适或体温升高时要及时报告,必要时要及时就医。

  (十三)后勤保障人员:每日进行流行病学史、接触史排查;每日两测体温,戴好口罩,勤洗手。尽量避免多人聚集开会,错时就餐,工作人员要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办公室保持每日通风1-2次。进入护理楼层工作区域时全程穿戴好防护服,戴好护目镜,戴好口罩和手套。尽量避免触碰其他物品表面。离开护理楼层工作区域时,按规定程序,在规定区域,进行消杀,完成清洁工作后,方可进入清洁办公区域或生活区。如遇个人身体不适或体温升高时要及时报告,必要时要及时就医。

养老机构应急预案3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养老机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机制,规范应急处置行为,提高应急处置能力,预防和减少重大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保障养老机构入住老年人和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1.3适用范围

  养老机构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治安和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达到启动条件适用于本预案。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尽可能地降低或消除突发事件造成的影响,最大程度地保障、保护养老机构入住老年人和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和身心健康。

  (2)统一领导,快速反应。民政部门应在本单位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负责本辖区养老机构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形成处置突发事件的快速响应机制,确保事件的发生、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果断处置。

  (3)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养老机构发生突发事件后,应遵循属地管理原则,各级民政部门和养老机构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及时采取应急响应措施,并按规定向上级民政部门逐级报告。

  (4)预防为主,积极准备。立足于防范,各级民政部门和养老机构要认真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及时消除可能引起突发事件的不安全因素,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人员、物资和组织准备,健全养老机构应急预案体系,加强培训演练,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处理。

  2启动条件

  2.1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应当按照程序立即向省民政厅报告。

  (1)发生较大、重大、特别重大事故,造成养老机构3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以上重伤。

  (2)发生水旱灾害、台风、山体滑坡、泥石流、地震等自然灾害,造成养老机构3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以上重伤,或者需要大规模转移安置养老机构人员,超出市级政府应对能力。或者发生跨市级行政区域自然灾害造成养老机构重大伤亡和财产损失,需要跨市协调联动共同应对。

  (3)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养老机构出现大规模感染,服务人员大量减员,需要跨市支援。

  (4)养老机构内发生恐怖袭击、刑事案件、长时间能源供应中断等社会安全事件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以上重伤。

  2.2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应当按照程序立即启动市级应急预案。

  (1)发生一般事故,造成养老机构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

  (2)发生水旱灾害、台风、山体滑坡、泥石流、地震等自然灾害,造成养老机构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需要转移安置养老机构人员,超出县级政府应对能力。或者发生跨县级行政区域自然灾害造成养老机构重大伤亡和财产损失,需要跨县协调联动共同应对。

  (3)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养老机构出现感染,服务人员减员,需要跨县支援。

  (4)养老机构内发生恐怖袭击、刑事案件、长时间能源供应中断等社会安全事件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

  (5)市委、市政府或者有关牵头部门决定启动市级层面应急响应,需要民政部门参与做好养老服务领域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6)存在其他特殊情况,经局领导研判需要启动市级应急预案。

  3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区民政局成立由分管养老服务工作的副局长任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区民政局养老机构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各镇(街道)民政办、开发区社会事务部开展养老机构较大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区民政局养老服务办承担领导小组具体日常工作。

  养老机构成立由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负责的应急处置工作组,具体负责落实养老机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是第一责任人。

  4预警和预防机制

  4.1信息监测与报告

  各级民政部门建立与相关部门信息联动机制,对于可能波及养老机构的区域性突发事件,要及时收集预警信息,第一时间向有关地区养老机构发出预警,并向上一级民政部门报告,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同时,指导养老机构采取有效预防措施。

  属地民政部门对于辖区内养老机构内部突发事件预警信息要及时作出预判,参照有关标准合理确定预警级别和范围,在及时采取预防措施的`同时通报相关部门,并向上一级民政部门报告。

  4.2预警预防行动

  各级民政部门要督促养老机构健全预警预防机制,针对不同类型突发事件和事件影响程度,分别制定和落实预防措施,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建立健全安全检查预防机制,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对相关风险进行识别和评估,并形成清单,及时消除隐患,有效预防突发事件发生。养老机构要按照有关要求,健全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自查,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落实各项安全工作责任,加强人员培训、经常性开展演练,不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快速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人力、物力方面的储备工作,确保突发事件预防、现场控制的应急设施、设备。

  4.3预警解除

  各级民政部门收到预警解除信息或危险因素消除后,要及时告知有关地区民政部门和养老机构。

  5应急响应

  突发事件发生或发现重大风险隐患后,事发养老机构要第一时间向属地民政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收到报告后,属地民政部门要立即按照有关规定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民政部门报告,每级报告时间不超过1小时。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或特殊情况下,可在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民政部门后,越级上报。报告内容一般包括突发事件和重大风险隐患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简要经过、影响范围、人员伤(病)亡和失联情况、养老机构建筑倒塌损坏情况、已采取的措施和需要协调解决事项等。

  养老机构突发事件应对遵循属地为主原则。突发事件发生后,镇级、县级人民政府根据突发事件类型和影响程度,按照分级管理、各司其职的原则,启动相关层级政府和民政部门的应急预案,做好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养老机构发生较大突发事件,达到市级应急预案启动条件,在县级及以下人民政府和民政部门启动应急响应基础上,市民政局养老机构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报局长同意,根据市级层面应急响应部署和本预案启动应急响应程序,根据突发事件类型和影响程度采取相应应急处置措施。

  6处置措施

  6.1突发洪水、台风、地震、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应急处置措施

  (1)养老机构应急处置

  ①先期处置。事发养老机构按照本机构预案第一时间采取报警、组织疏散转移老年人、在自身能力范围内积极开展自救、互救等措施。在洪水灾害应对中,要提前做好老年人转移准备,特别是对失能失智老年人要视情提前集中到待转移区域,准备好转移途中必要的护理设备和物资。在台风、山体滑坡、泥石流等灾害应对中,应提前根据养老机构建筑和周边环境情况研判风险,将老年人转移到机构内相对安全区域,远离陡坡、低强度建筑等高危区域。在地震灾害应对中,应将老年人就近转移到应急避难场所,及时清点人数并做好心理安抚,等待进一步救援安置;同时在专业救援人员到达前,组织机构内人员在保证自身安全前提下积极开展力所能及的自救、互救,争取宝贵的救援时间。

  ②控制危险源。及时控制养老机构内易燃易爆物、电力、燃气等各类危险源,并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划定警戒区,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避免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

  ③配合引导专业救援。组织人员对养老机构进行现场调查,帮助专业救援人员了解机构建筑构造、被困人员分布、应急设施配备等情况,为应急救援提供引导。

  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养老机构人员转移安置和善后处理。

  (2)县级及以下民政部门应急处置

  ①根据初判情况,决定启动本部门应急响应,并向同级人民政府提出本层级应急响应级别建议。超出本级民政部门应对能力时,根据需要向上一级民政部门提出应急支援请求。

  ②视情况派出工作人员赴事发养老机构指导应急处置。

  ③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支持下,协调转运车辆或船只等交通工具帮助养老机构转移被困人员,特别对重度失能老年人要协调救护车等专业转运工具进行转运,避免老年人在转移过程中意外致死致伤。

  ④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支持下,协调医疗卫生机构派员上门提供诊疗服务或开通绿色通道,救治养老机构受伤人员。

  ⑤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支持下,协调发电设备和应急供水车辆为因灾害影响断水断电的养老机构或老年人集中安置点供水供电,以保证失能老年人医疗护理设备正常运转和日常生活必需。

  ⑥如有必要,动员组织社会救援力量参与救援。

  ⑦配合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和上级民政部门做好其他工作。

  (3)区民政局应急处置

  ①区民政局养老服务办与事发养老机构所在地镇级民政部门沟通核实情况,并按要求报分管局领导和局办公室。根据突发事件类型对其发展态势进行研判,提出后续处置意见建议,并视情向区委、区政府及市民政局报告。

  ②经局长决定,根据需要派出工作组赶赴事件发生地,指导地方开展处置工作。

  ③根据需要,协调跨镇级行政区域的养老服务应急支援。

  ④根据需要协调其他部门参与和支持应急救援。

  ⑤按照区委、区政府及市民政局有关部署做好其他工作。

  6.2火灾等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1)养老机构应急处置

  ①先期处置。事发养老机构按照本机构预案第一时间报火警,启动消防自动报警和喷淋等设备,组织养老机构人员扑救初起火灾,打开防排烟系统,开启疏散通道正压送风设备,同时组织老年人有序疏散。在疏散时要优先安排距离着火点较近的老年人疏散,在疏散失能失智老年人时,要充分利用轮椅、移动床等转运设备,并配备足够的护理人员帮助疏散。

  ②控制危险源。及时切断电源、关闭燃气阀门或视情将燃气罐等易燃易爆物转移到安全区域。

  ③配合引导专业救援。安排专人帮助消防人员熟悉了解养老机构建筑结构、消防设施设备和人员被困等情况,引导开展专业救援。

  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火灾事故原因调查。

  (2)县级及以下民政部门应急处置

  ①根据初判情况,决定启动本部门应急响应,并向同级人民政府提出本层级应急响应级别建议。超出本级民政部门应对能力时,根据需要向上一级民政部门提出应急支援请求。

  ②派出工作人员赴事发养老机构现场了解评估损失情况,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后续救援,视情况提出人员转移安置建议。

  ③如有必要,协调其他养老机构或场所作为临时安置点,协调转运车辆转移老年人,特别对重度失能老年人要协调救护车等专业转运工具进行转运,避免老年人在转移过程中意外致死致伤。

  ④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支持下,协调医疗卫生机构派员上门提供诊疗服务或开通绿色通道,救治养老机构受伤人员。

  ⑤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原因调查和责任追究。

  ⑥配合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和上级民政部门做好其他工作。

  (3)区民政局应急处置

  ①区民政局养老服务办与事发养老机构所在地镇级民政部门沟通核实情况,并按要求报分管局领导和局办公室。根据火灾情况,提出后续处置意见建议,并视情向区委、区政府及市民政局报告。

  ②经局长决定,根据需要派出工作组赶赴事件发生地,指导地方开展应急处置和善后工作。

  ③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原因调查。

  ④按照区委、区政府及市民政局有关部署做好其他工作。

  6.3社会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措施

  (1)养老机构应急处置

  ①尽快调查了解事件起因并及时报告所在地民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先期开展法治宣传和说服教育,及时疏导、化解矛盾和冲突。

  ②对养老机构内易燃易爆、尖锐物品、交通工具、电力燃气等易被用于滋事的设施物品进行控制。

  ③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处置措施。

  (2)县级及以下民政部门应急处置

  ①根据初判情况,决定启动本部门应急响应,并向同级

  人民政府提出本层级应急响应级别建议。

  ②视情况派出工作人员赴事发地区指导应急处置。

  ③属地民政部门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和支持下,协调公安机关派员维持现场治安秩序。

  ④如社会安全事件导致养老机构不能正常营业,协调其他养老机构妥善安置事发养老机构老年人或协调人员接管事发养老机构。

  ⑤配合当地人民政府研究落实化解措施。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必要措施。

  (3)区民政局应急处置

  ①区民政局养老服务办与事发养老机构所在地镇级民政部门沟通核实情况,并按要求报分管局领导和局办公室。根据社会安全事件情况,提出后续处置意见建议,并视情向区委、区政府及市民政局报告。

  ②经局长决定,根据需要派出工作组赶赴事件发生地,指导地方开展处置工作。

  ③如社会安全事件导致养老机构不能正常营业,指导地方妥善安置老年人或协调人员接管事发养老机构。

  ④按照区委、区政府及市民政局有关部署做好其他工作。

  6.4重大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置措施

  (1)养老机构应急处置

  ①先期处置。养老机构发生或者其所在镇级行政区域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应按照本机构预案第一时间实行封闭管理,并在按照规定报告后,及时加强内部分区管控,暂停聚集性活动,工作人员和老年人采取戴口罩等防护措施。

  ②开展排查。立即对机构内人员旅行史和健康状况进行排查和登记,配合卫生疾控部门做好流调和疫病检测工作。

  ③有关部门明确防控措施后,组织人员立即制定针对性防控方案并督促落实。

  ④配合卫生健康等部门将密接人员转运到集中隔离点进行隔离观察,或将养老机构就地转化为集中隔离点,保证集中隔离期间失能失智老年人的护理服务不中断。

  ⑤配合卫生健康等部门做好感染人员的转运和治疗。

  (2)县级及以下民政部门应急处置

  ①根据初判情况,决定启动本部门应急响应,并向同级人民政府提出本层级应急响应级别建议。

  ②视情况派出工作人员赴事发地区指导应急处置。

  ③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支持下,协调医疗卫生机构上门开展检测和疾病诊疗,避免老年人外出被感染。

  ④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支持下,协调医疗卫生机构开通绿色通道,救治养老机构受感染人员。从具体落实层面协调解决养老机构防疫物资保障、疫病检测、集中隔离、医疗救治等问题。

  ⑤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支持下,对护理人员大量减员无法开展正常服务和疫情防控工作的机构,组织本行政区域内养老服务跨区支援。

  ⑥如疫情严重,在启动本行政区域内养老服务跨区支援仍无法应对防控需要时,向上一级民政部门提出跨区支援请求。

  ⑦配合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和上级民政部门做好其他工作。

  (3)区民政局应急处置

  ①区民政局养老服务办与事发养老机构所在地镇级民政部门沟通核实情况,并按要求报分管局领导和局办公室。根据疫情发展态势,提出后续处置意见建议,并视情向区委、区政府及市民政局报告。

  ②经局长决定,根据需要派出由工作组赶赴事件发生地,指导地方开展处置工作。

  ③在相关部门指导下,根据需要决定适用或制定养老机构防控指南。

  ④根据需要协调跨县级行政区域的养老服务应急支援。

  ⑤根据需要协调其他部门参与和支持应急救援,从体制机制层面协调解决养老机构防疫物资保障、疫病检测、集中隔离、医疗救治等问题。

  ⑥按照区委、区政府及市民政局有关部署做好其他工作。

  7应急结束

  应急处置结束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根据当地政府统一部署,现场指挥机构予以撤销。

  8善后处置

  地方民政部门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下,协调做好事发养老机构与有关部门的工作,完成善后与恢复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当地政府善后工作计划,做好在突发事件中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治工作,对在突发事件中死亡人员依法处置遗体,并对遇难和受伤人员家属进行精神抚慰,协调做好纠纷化解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因事件造成困难人员,开展社会救助,动员社会力量开展慈善捐赠,帮助受影响养老机构和老年人渡过难关。组织专业人员对老年人及工作人员进行心理干预和辅导。根据调查结果,协助做好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人责任追究。对突发事件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存在的隐患及有关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

  9应急保障

  9.1信息保障

  各级民政部门和养老机构要建立健全并落实突发事件信息收集、传递、报送、处理等各环节运行机制,完善信息传输渠道,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9.2信息共享和处理

  地方民政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加强与有关部门信息共享,协助做好信息发布和舆情应对工作。

养老机构应急预案4

  为确保我养老院住院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使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现根据我院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弘扬“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始终坚持“老人生命安全高于一切”的原则,牢固树立安全无小事,责任重泰山”思想,预防为主,积极处置,无务本求实,明确责任。尽一切努力杜绝或减少养老院安全隐患、消防、治安等突发事件的.发生。

  二、应急组织

  (一)成立应急指挥领导组织

  指挥长:马芫苹

  副指挥长:刘继亮

  成员:王静、刘影、王影

  (二)成立三个应急小组

  通讯联络组:唐素媛

  抢险救灾组:李坤

  后勤保障组:任凤侠

  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一)火灾应急处置

  一旦发生火灾,第一发现人员要及时向院长报告,并拨打119火警电话和120急救电话,并向应急指挥领导组长报告。抢险救灾组负责转移疏散住院老人,及时抢救物品并参与灭火,在消防车到来之前尽量控制火势,减少人员伤亡。情况紧急办公室要请求云龙医院的医务员到场支援,抢救伤员。火灾发生后,通讯联络组人员要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到场,并做好接、领消防车计划,提前制定出消防车行走路线。后勤保障组成员要做好灾后院民的生活安置工作和消防车补水、参加抢救人员物资筹备工作。

  (二)传染病和中毒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住院老人发生传染病或食物中毒事件,第一发现人要立即向院长报告,并向云龙医院120求救,送相关人员到医院救治,危重人员转送上级医院治疗,尽大努力保障他们的生命安全。

  (三)暴力侵害安全事故处置

  1、敬老院如有未经允许强行闯入者,应及时联系公安人员将闯入者驱逐出住所。

  2、发现不良分子或本院人员之间发生袭击、行凶等暴力侵害时,应及时报警110、120请求援助。

  3、对受伤者应及时救治。

  (四)突发事件的预防

  应急组织要经常深入到养老院检查火灾隐患,禁止私拉电线和使用电炉、电热毯等电器,老人居室禁止堆放杂物,养老院值班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定期巡查,尽量防止火灾发生。搞好院内卫生,保证食堂内无苍蝇、炊具洁净,肉类、蔬菜新鲜,不让老人使用变质食品。

  四、本预案自制定之日起实施。

养老机构应急预案5

  一、总则

  目的:本工程位于舟山金塘岛西南方向。本地区由于受季风不稳定性的影响,冬季多大风,常伴有大雨。故工地施工,工地船舶的防寒潮大风措施特别重要。为规范管区预防寒潮大风的工作程序,科学,有序,高效地开展防范寒潮大风,以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方案。编制理由和依据编制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1-2《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1-3《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4《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

  1-5《重大突发性气象灾害信息报送标准和处置办法冬季施工危险源有:寒潮,大风,冰冻,雨雪天气,防寒取暖的安全等。

  二、组织指挥体系

  1、成立由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相关人员组成的防寒潮大风领导小组。

  2、项目部防寒潮大风领导小组成员。组长:张雄壮副组长:祁志坤,张帆

  组员:胡喜廉,赖雪冬,卢汉劭,蒋平,吴松华,章哲华、何松玮、

  3、职责

  (1)组长——全面领导本项目的防冬季寒潮工作,组织本项目的防冬季寒潮大风预案的实施。

  (2)副组长——协助组长做好防冬季寒潮工作,负责防冬季大风预案的全面实施;

  (3)组员——负责分管的防冬季寒潮工作,落实防寒潮大风措施。

  (4)防寒潮大风值班室设在项目部调度室

  三、应急预案主要工作

  水上应急工作

  1、参加本项目现有施工船舶主要有:吹砂船4艘,运砂船20艘,对拉船4艘,扭王块安装运船3条,抛石船2条。共计33艘船舶。这些船舶均为自航船舶;项目部按照施工区域的分别,对采砂、吹填等不同区域的船舶,选择周围相应的锚地避风,以满足撤离、避寒潮的要求,落实专人负责。

  2、参与施工的各船舶应做好防寒潮大风抢险的准备工作,包括防寒潮大风物资的准备,机械设备的完好,通讯设备的畅通,保证船舶处于适航状态。

  3、寒潮大风来临前夕,调度部门应坚持每天按时收气象报告并做好记录,当收到寒潮大风预警消息时,应报告项目经理,并主动与当地海事部门取得联系,掌握寒潮大风的的发展趋势,遇有情况及时通报各施工船舶及部门。

  4、项目部防寒潮大风领导小组将组织专项安全检查,对所属班组的各施工船舶进行一次针对船体安全状况、主机、舵机、锚机等关键设备的检查,排查隐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以确保船舶处于良好的适航状态。

  5、当海上中心气象台发布寒潮大风消息,24小时内沿海将有8级及以上大风时所有项目停止作业,并有序安排各施工船舶撤离施工水域,进港避风。各船舶的船长、轮机长、水上施工单位负责人、陆上施工单位负责人必须在岗,并保证足够岗位人员,做好船舶及陆上防寒潮大风的各项应急准备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要集中到项目经理部,接受项目经理部的统一指挥,确保船舶机械设备及相关人员撤离工作顺利进行。

  6、船舶进入避风锚地后应将锚位详细报告项目部,并保持通讯,AIS全面开启。项目部调度室通讯将实行24小时全面监控。所属避风船舶应加强值班,船长亲自指挥,必要时备妥主机、发电机,派人到船艏看守锚链,随时将锚链方向和受力情况向船长报告,根据风向转变及时调整锚链长度。

  锚泊中的船舶应经常利用卫导、AIS等设备,校对锚位,随时注意对周围船舶的动态变化,发现他船走锚立即与其联系,并采取果断措施,避免相互碰撞。

  7、寒潮大风警报解除后,项目部组织船舶有序撤离锚地,进入工地恢复施工。

  8、当发生重大险情或遇有紧急情况时,除向公司调度和当地海事或海上救援部门报告外,项目部防台领导小组及各施工班组负责人带领相关人员亲临现场指挥、组织抢险。

  9、避风锚地

  (1)金塘沥港锚地

  该锚地位于施工区域的西北侧,距离施工区域1公里,水深情况良好,是避大风较理想的水域,适合施工船舶避风。但水域面积不大,船舶容纳量有限,随着工程进展和工程船舶的增多,需另备避风港口。

  (2)舟山定海老塘山避风锚地

  该锚地位于舟山本岛西南方向,距离施工区域约28公里,水深情况良好。锚地毗邻册子水道,是避风较理想的锚地,适合施工船舶避风。

  陆上应急工作

  冬季寒潮大风前期间,项目部将组织对本项目工作人员和施工班组进行认真的检查,检查内容主要有:

  1、施工现场、仓库、生活办公区域排水是否畅通,对住在宿舍面迎风的.员工转移至安全地点,防止项目部及施工场地,运输道路积水和结冰,造成安全隐患;路面、工作平台有冰雪堆积时,施工前应清除干净。

  2、临舍、灯架、雨棚、标语牌等抗大风强度是否达到,不牢固的要及时采取加固措施,不能加固的必须立即拆除,以确保安全,施工遇到有大风、雪、降温等天气情况,现场施工负责人要立即下达停止施工指令,确保施工和人身安全。雨、雪、大风等恶劣气候期间,派专人进行施工范围内作业内容的巡检,出现异常情况立即通报,以便采取措施。

  3、应由专业电工负责安装、维护和管理用电设备,严谨其他人员随意拆、改装电气线路;严禁使用裸线,电缆线破皮三处以上不得投入使用,电缆线破皮处应用防水绝缘胶布处理,电缆线铺设要防砸、防碾压、防止电线冻结在冰雪之中,大风雪后应对用电线路进行检查,防止电缆线断线和破损造成触电事故。

  4、员工宿舍严禁明火取暖和乱拉、乱接电器,严防煤气中毒、火灾和触电事故。加强现场火源管理,现场值班房屋、临时工棚内严禁存放油桶等易燃、易爆物品。值班抢险队应加强巡逻检查,发现险情,要立即上报,并迅速组织抢险。

  5、在发生特大险情时,应坚持先救人、后抢物的原则,尽最大努力避免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

  大堤防护工作

  在大风到来之前,要做好大堤的防护工作,现阶段大堤的施工方式是打砂袋前进50米后,紧跟着要做好铺设无纺布,碎石垫层以及扭王字块的安装工作。堤心及护面结构的工程量都比较大,就需要我们提前准备好相应的材料。大风来之前能够马上投入施工防护。

  撤离前对大堤上的施工设备做好加固,机动设备驶离大堤并停放在安全位置。

  值班抢险队应加强对大堤的巡逻检查,发现险情,要立即上报,并迅速组织抢险。

  四、防寒防冻措施

  (1)防冻工作重点是做好生产现场室外人员、各热控仪表表管、各汽水系统阀门、管道防冻工作。机组停运后主要是水和油压系统的防冻工作,暴露在室外的管道要做好保温措施,如覆盖草袋、麻袋等保暖材料。

  (2)运行中的管道应使汽水流通,长时间不用或检修的设备应将余水放尽。对使用0#柴油的机器可采取加防冻剂等适当的防冻措施,施工和生活用水,要设法排到地沟或不影响通行的地方,冰溜子要随时打掉。

  (3)机动车驾驶员在出车前检查确认车辆的制动装置是否达到良好状态,不能满足要求时不得出车。大风、雾雪恶劣天气,汽车司机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严禁疲劳和酒后驾驶,严禁超速和超载。冰雪路面施工车辆轮胎必须安装防滑链条,且慢行稳走,特别要注意坡陡弯急处。长途行车驾驶员应保证通信联络畅通,尽可能避免夜间长时间行车,确保车辆和人身安全。

  (4)现场施工机械设备应做好换季保养和维修及保暖措施,做好冰雪路的防滑措施,施工班组、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应加强对施工机械设备的检查和维护,防止水箱缸体冻裂等机械故障和交通事故的发生;雪天严禁吊装作业。

  (5)冻凝的铸铁阀门等要用温水或少量蒸汽慢慢加热,防止骤然受热损坏,施工和生活用水,要设法排到地沟或不影响通行的地方,冰溜子要随时打掉。

  (6)保证劳务工有良好的过冬环境,项目部统筹考虑,杜绝用电乱拉乱扯,对临时用电由执证上岗电工统一按照规定布设,驻地配齐消防器材,防止触电和失火,确保安全用电,安全过冬。

  五、督促与整改。

  (1)项目部将在检查的基础上,提出对施工船舶和施工班组的书面整改要求,同时,督促限期整改完成。

  (2)在冬季寒潮来临前,项目部加大对防寒潮的宣传力度,着重检查预案落实情况,确保各船各施工班组安全渡过寒潮季节。

  (3)寒潮季节派专人收听气象预报,及时通知施工船舶和班组提前做好准备工作,在收到可能遭受影响的寒潮大风消息后,立即按照应急预案执行。

  六、应急演练

  在上级批准和指导下,结合项目部实际情况,适时开展“防寒潮大风”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养老机构应急预案6

  一、工作目的:

  为了确保本工程在雨雪冰冻天施工,能够迅速有效地组织对本工程进行应急救援,把事故风险降到最小程度。

  二、组织机构本工程

  成立应急指挥部,负责指挥与协调工作。组长:成员:

  三、安全监控措施:

  1、要求全体工作人员从思想上要高度重视雨雪冰冻天气的做好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谋全局、想部门、思岗位,要充分估计到雨雪降温天气对安全工作造成的不利影响。

  2、中雪以上恶劣天气要求现场暂停施工,小雪等天气督促施工单位做好相应的.防范措施。

  3、充分做好应对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的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准备工作和其它各项准备工作。

  4、加强对工人的安全教育,在雨雪冰冻天工作时,作好相应的防冻措施。

  5、加强对建设工地内工棚、活动板房等临时设施的隐患排查,发现有安全隐患的临时设施,坚决不得住人,人员必须要撤离到安全地区。

  6、加强对建设工地施工用电的隐患排查,防止雨雪冰冻天气下因用电不当造成安全事故。

  7、加强对建设工地内交通路面上设置的围栏、警示标牌、损毁凹陷的旧路面等安全隐患排查,对存在有安全隐患的必须要进行消险加固,确保工地周边的行人与车辆的安全。

  8、加强对建设工地内桥梁、深基坑、部分和隐蔽性沟渠、涵洞等管理,要求项目部必须要做好明显标志,保障车辆、行人的交通安全。

  9、畅通信息报送渠道,项目经理手机必须保持24小时开机,人员必须要到岗到位,各负其责,做好对建设工地内突发性事件的应急预案工作。

  10、加强值班巡查力度,做到有效防范,及时应对。

  四、通讯联系

  业主:凌思强电话:xxxxxxxxxxxxx

  项目总监:张马松电话:xxxxxxxxxxxxx

  项目经理:冷峰电话:xxxxxxxxxxxxx

  副经理:徐金金电话:xxxxxxxxxxxxx

  副经理:李伟电话:xxxxxxxxxxxxx

  工程部长:吕木生电话:xxxxxxxxxxxxx

  质检部长:郑红军电话:xxxxxxxxxxxxx

  安全部长:晏立电话:xxxxxxxxxxxxx

  安全员:李飞电话:xxxxxxxxxxxxx

养老机构应急预案7

  为了认真做好我区养老机构应对突发事件安全管理工作,特制定《拱墅区养老机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本预案适用于我区养老机构内突发公共事件所导致人员伤亡、健康危害的所有应急救援工作。

  一、指导思想

  围绕“零事故、无伤亡、保平安”的目标,坚持“预防为主、积极处置”的方针,尽一切努力杜绝或减少养老机构安全隐患等突发事件的发生,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各项权益。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老年人生命安全高于一切的原则;

  (二)坚持属地管理,协同负责的原则;

  (三)坚持预防为主,积极处置和及时、合法、公正处理的原则。

  三、工作目标

  (一)通过对养老机构工作人员、服务对象进行安全、自救自护教育,牢固树立安全责任意识,切实提高服务人员和老人的安全防护意识与能力。

  (二)完善风险防范制度及重大安全事故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定时定期对养老机构进行安全巡查,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处理,确保养老机构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事故应急预案

  (一)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养老机构内发生火灾事故时,应采取如下措施:

  1、立即向119消防指挥中心报警,并迅速报告属地街道及区民政局。

  2、迅速切断有关电源,隔离或搬运易燃易爆物品。

  3、迅速抢救受伤人员和疏散危险区人员,撤离到安全区域。视情送医救助及通知家属。

  4、迅速组织人员积极配合消防人员灭火。

  5、在进行灭火的.同时,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火势蔓延。

  6、查明事故原因,制订和完善防范措施,并形成文字汇报材料上报属地街道及区民政局。

  (二)食物中毒事故应急预案

  一旦发现食物中毒现象,立即采取如下措施:

  1、发现老人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时,应迅速送医院诊治,必要时及时通知家属。

  2、迅速向属地街道及区市场监管局、区卫健局、区民政局报告。

  3、做好所食用食物取样工作,以备市场监管部门检验。如是食用养老机构外食物所致,也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取样。

  4、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名单,并检查在院人员的身体状况。

  5、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诊治、调查、事故处理等工作。

  6、查明事故原因,制订和完善防范措施,并形成文字汇报材料上报。

  (三)触电事故应急预案

  如发生触电事故,应立即采取如下措施:

  1、发现有人触电应马上赶到现场并切断电源。

  2、在未切断电源之前,切不可用人体接触伤者,应用绝缘的物体挑开线头。

  3、立即进行人工急救,并通知医务人员马上进行抢救或送医院急救。

  4、及时通知家属。

  5、查明事故原因,制订和完善防范措施,并形成文字汇报材料上报。

  (四)治安案件应急预案

  1、发现老年人之间或者老年人与养老机构以外的人员发生争吵、斗殴等现象要及时制止。如有养老机构以外的人员介入,应先将外来人员劝离养老机构。如事态严重及时报110处理。

  2、制止原则:保护老年人的生命和身体安全;劝阻双方住手、住口;将争吵或斗殴的双方或一方劝离现场;有伤员则先送伤员去医院救治。

  3、迅速报告属地街道和区民政局,由街道指派相关人员协助调解。必要时及时告知家属。

  4、工作人员在制止争吵、斗殴时,切记不能动粗,不允许恶言相劝。

  5、养老机构负责保存监控记录,查清事件原因并记录,必要时通知家属协助处理。

  6、治安事件处理结论及时保留存档,并报送属地街道和区民政局。

  (五)老人突发疾病应急预案

  1、第一时间赶到病人所在现场,判断老年人的实时状态,立即采取有效的救护和保护措施,避免老年人受到二次伤害。

  2、立即通知医务人员赶赴现场。

  3、若情况危急速打急救电话120。

  4、尽快通知老年人的家属,同时做好其他老人的思想稳定工作。

  5、查明事故原因并形成文字材料,上报属地街道和区民政局。

  (六)其他事故应急预案

  1、如发生身体受到意外伤害时,应及时送伤害者到医院诊治。

  2、保护好现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3、及时属地街道报告。

  4、通知受伤害者的家属,妥善处理事故。

  5、迅速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并做好有关记录和汇报材料上报区民政局。

  五、主要处置措施

  (一)养老机构内发生突发事件后,应立即启动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二)事故发生30分钟以内及时向属地街道办事处、区民政局及有关部门报告情况,并做好稳定工作。

  (三)及时成立事件调查小组,确定专人组织调查,保留第一手资料(原始记录、照片、监控图像等),保护现场或保留物样,不擅自为事故定性。写出事故报告,分别报送街道、区民政局及相关部门。

  (四)召开老年人以及相关人员会议,通报事件经过,并进行安全再教育。稳定老年人情绪,做好事故后稳定和秩序维护工作。

  (五)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各自岗位,要加倍安排夜间的值班人员,进行夜间巡查;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发布误导信息,共同做好维护稳定工作。

  (六)认真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责任以及所产生的后果,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和制度及措施漏洞,进行必要的整改和完善,避免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六、事故处置小组

  区民政局成立养老机构应急处置工作小组,负责预防和处置养老机构突发事件工作。由区民政局局长任组长,业务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具体工作由社会福利和养老科、办公室负责。各街道和养老机构要成立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小组,明确工作职责。

  七、本应急预案自发文之日起生效。

养老机构应急预案8

  为全面推进我乡敬老院管理工作,切实做好敬老院防火安全工作,确保敬老院日常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在突发火险灾情时能够做到反应迅速、分工明确、处置有序、及时扑救,努力使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一、消防安全工作领导组织机构

  组长:院长(李胜清)

  组员:xx

  二、消防安全工作成员的责任分工

  组长负责定时召开消防安全工作领导组会议,传达上级相关文件与会议精神,部署、检查落实消防安全事宜。同时负责各具体负责组织对紧急预案的落实情况,未雨绸缪,做好准备,保证完成院领导部署的各项任务。

  工作组组长具体负责火险发生时全院突发事件的处理、报告、监控与协调,保证领导小组紧急指令的畅通和顺利落实;做好宣传、教育、检查等工作,努力将火灾事故减小到最低限度。

  消防安全领导组织机构下设通讯组、灭火组、抢救组、紧急疏散组,分别具体负责通讯联络、组织救火、抢救伤员、疏散人员等工作。

  (一)通讯联络组:

  组长:李胜清

  火险发生时,负责立即电话报告院消防安全工作组和上级相关部门,以快速得到指示,视火情拨打119,广播告知全体在院人员,报险救灾。

  (二)灭火组:

  组长:李胜清

  成员:粟铁刚、周丽珍

  负责消防设施完善和消防用具准备,负责检查全院各办公室、宿舍、厨房、活动室、医务室、锅炉房和猪舍等地的用电、用火安全;火险发生,立即参加救火救灾工作

  (三)抢救组:

  组长:符自姐

  负责做好及时送往医院的准备工作,负责火险发生时受伤人员及救火人员伤痛的.紧急处理和救护

  (四)紧急疏散组:

  组长:李胜清

  负责制定紧急疏散方案,明确逃生途径与办法指导,负责人员紧急疏散中的安全;负责逃生途径与办法的培训与指导;宿舍发生紧急情况时及时告知老人,负责老人疏散与逃生。

  三、工作措施

  (一)防火工作措施

  1、由院长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工作,要把消防工作列入本单位的议事日程,经常对老人、员工进行消防知识教育,建立健全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2、经常进行防火教育和救灾器材技术的使用演练,适时开展防火安全大检查。相关管理人员应加强对线路检查维修,防止因线路老化或负荷加大造成短路而引起火灾事故。发现火灾隐患,要求有关部门和负责人马上进行整改。

  3、配电箱、水泵房有专线联系,一旦发生火灾,水电要在第一时间内恢复使用。火灾现场要在第一时间内切断电源。

  4、教育老人、员工掌握一般的火灾扑救,自我保护方法。院务管理委员会应经常对老人进行教育检查,严禁在宿舍违章用电、使用蜡烛等,楼内醒目处应钉挂紧急情况疏散通道示意图

  5、根据防火、灭火的需要、配置相应各类、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和设施。

  6、负责紧急疏散的同志必须接受基本灭火技术的培训,正确掌握必要的方法,切实保证逃生老人、员工的安全撤离。特殊位置,如活动室、厨房必须特殊管理与培训。

  (一)灭火和应急疏散措施

  灭火措施:

  1、发现某部位起火或冒浓烟时,第一发现人要边扑救边呼叫,其它人员听到呼叫要立即报警,在向119报警的同时,要及时向院领导、值班管理员等报告。

  2、在向119报警时要讲清单位、起火部位、燃烧物资、报警人姓名,并派人在路口接应和引导消防车。

  3、涉火单位当事人应向火灾扑救指挥部成员报告起火部位的`人员和存放物资的情况,特别要讲清火场中有无易燃易爆物品。

  4、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应该正确引导撤离老人奔向疏散通道,并将正确的逃生方法告知负责同志,其余人员按照既定位置,统一使用灭火器灭火,并进行伤员抢救等工作。

  5、为更好地应付紧急情况,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必须一切听从现场指挥部的指挥。

  6、对一时难以搬运的大型物件、设备等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7、火场中燃烧的物资中如有有毒气体,进入火场人员必须采取防毒措施。如用湿布块捂口鼻,以防中毒。

  疏散中的注意事项:

  1、在火场疏散中首先要重视对老年妇女及年老体弱、卧病在床的老人的援救,部门负责人要及时清点人数,要劝导火灾现场的围观人群及时离开火场。

  2、在火场疏散中应尽最大可能分散人流,避免大量人员涌向一个出口,造成人员伤亡事故。

  3、发生火灾后要及时开启消防通道,用于疏散人员和物资。通道被烟雾封阻时,疏散人员应及时给被困者传递毛巾、湿布条等物品,供给他们捂口、捂鼻用,并招呼大家葡匐冲出火场。

  4、搬运物资过程中,凡是有毒物品或遇撞击、受热容易引起爆炸的物品,应远离火场,并派专人看管。

  5、灭火结束保护现场,以便查清事故原因。

养老机构应急预案9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全区养老机构突发事件,建立健全应急机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确保民政服务对象的生命与财产安全,保证正常的管理生活秩序,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徐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徐州市云龙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定。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徐州市云龙区养老机构应对一般(Ⅳ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本预案所指的突发事件,主要包括养老机构场所发生的火灾、建筑物倒塌、拥挤踩踏等安全事故,以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安全事故,造成影响和损失的后勤供水、电、气、热、油等事故,食物中毒,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针对民政服务对象和管理人员的各类恐怖袭击、暴力事件,自然灾害、影响机构安全与稳定的其他突发事故等。

  1.4事故分级

  养老机构突发事件分级是在国务院《突发事件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划分标准的基础上,相应提高等级标准划定的。

  1.4.1特别重大事故(Ⅰ级):机构所在区域内造成10人以上死亡,或者30人以上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1.4.2重大事故(Ⅱ级):机构所在区域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3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1.4.3较大事故(Ⅲ级):机构所在区域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3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1.4.4一般事故(Ⅳ级):机构所在区域内造成3人以下重伤,或者1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1.5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理念,建立健全党委领导下的应急管理行政领导负责制,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轻突发事件风险、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坚持居安思危、预防为主。高度重视风险防范和应急准备,深化全过程风险管理,做到预防与应急并重、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

  (3)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完善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应急联动机制,引导社会和公众有序参与,充分发挥基层一线的作用。有效整合政府和社会现有资源,健全信息和资源共建共享机制。

  (4)坚持快速反应、高效处置。建立健全以区消防救援队伍为主力、以专业救援队伍为骨干、以社会力量为辅助的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健全完善各类力量快速反应、联动协调机制,高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5)坚持依法管理、科学应对。强化社会各类主体法定责任,依法依规应对突发事件,实现应对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利用科技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智能化、专业化水平。

  (6)坚持信息公开、正确引导。及时、准确、客观、统一发布权威信息,认真回应关切,正确引导舆论。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提高宣传引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2组织体现和职责

  2.1指挥机构

  成立云龙区养老机构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称应急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和协调全区养老机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总指挥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区民政局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组成。成员由区委宣传部、经发局、民政局、财政局、住建局、城管局、农水局、商务局、卫健委、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房产服务中心、云龙生态环境局、公安、消防等部门和单位分管负责人,事发地街道办事处分管负责人组成。

  主要工作职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养老机构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区委、区政府有关养老机构应急工作的指示和要求,部署养老机构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建立和完善预警机制,组织制定相关应急预案;指导和协调养老机构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研究决定应急处理工作的重要事项和重大决策;组织指挥应对一般(Ⅳ级)突发事件的调查;向区政府报告养老机构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开展情况。

  2.2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其职责

  云龙区养老机构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下设云龙区养老机构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作为云龙区养老机构突发事件应急办事机构。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云龙区民政局,主任由云龙区民政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分管副局长担任,成员由云龙区民政局相关科室、有关单位负责同志组成。

  主要工作职责:负责落实应急指挥部的指令,制定和修订应急响应方案;建立相关的专家库;组织应急人员培训和演练;收集相关信息,全日制受理和收集养老机构事件信息并及时上报;组织养老机构制定和修订应急预案,随时应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

  发生养老机构突发事件时,负责甄别事件级别,初步提出实施预警和启动应急预案的建议;根据分工组织养老机构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事故的原因、发展趋势及影响程度等进行评估,为应急指挥部决策提供依据。

  2.3 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在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区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开展养老机构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主要工作职责:

  区委宣传部:负责养老机构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新闻发布、媒体报道、舆论引导等工作。

  区经发局:负责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调拨和日常管理工作,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

  区财政局:负责从政府预备费中列支养老机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所必需的专项资金和有关救援物资储备资金,建立相关管理、监督和专用帐户制度。

  区住建局:负责协调供气单位,保障养老机构的供气需求。

  区城管局:负责恶劣天气、重大节日、重要活动期间,城市管理相关的安全保障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应急抢险工作。

  区农水局:负责协调供水单位,保障养老机构的饮水供应。

  区商务局: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养老机构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协调应急工作中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区卫健委:负责组织、协调养老机构突发事件的应急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及时抢救受伤人员,预防和控制疫情、疾病传播。

  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参与协调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按要求组织或参与涉及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指导、协助食品、药品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参与事故调查及危害评估等应急处置工作。

  区房产服务中心:指导协调供热单位保障养老机构的供热需求;配合主管部门对养老机构的房屋安全情况检查。

  云龙生态环境局:负责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动态监督,及时报告环境安全隐患,强化污染源的防控。

  云龙公安分局、大龙湖旅游度假区公安分局:负责养老机构突发事件现场的治安、警戒、交通管制等工作;指导、协助民政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现场稳定等应急处置工作;对涉嫌犯罪的,督促、指导涉案地公安机关立案催办,查清事实,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云龙消防救援大队、大龙湖旅游度假区消防救援大队: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及事发养老机构的'请求,参与火灾等现场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2.4现场指挥机构及各工作小组

  突发事件发生后,区政府将根据需要成立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组织、指挥、协调突发事件现场应急处置工作。成员由区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和灾害所在地街道负责同志组成。现场指挥部可根据需要设立综合协调、环境监测、抢险救援、安保维稳、医疗卫生、善后处置、信息发布及新闻宣传、基础设施保障和生产恢复、专家支持、调查评估等工作组。参与突发事件现场处置的各方面应急力量要及时向现场指挥部报到、受领任务,接受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调度,并及时报告现场情况和处置工作进展情况。

  (1)综合协调组:由区民政局牵头,配合指挥部做好分管的各项工作,并组织相关部门完成指挥部布置的各项抢险救灾任务。

  (2)安保维稳组:由云龙公安分局、大龙湖旅游度假区公安分局牵头,负责事故现场的治安警戒保卫工作,根据需要实施一定范围的交通管制,组织有关部门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等。

  (3)医疗救护组:由区卫健委牵头,负责紧急救治受伤和中毒人员,必要时将伤员送往医院作进一步治疗。同时负责调集应急救援所需药品、医疗器械,统计伤亡人员情况等。

  (4)环境监测组:由云龙生态环境局牵头,主要负责监督管理污染物、污染源的监测、防治工作,确定事故危害区域,并通报危害程度和范围,对环境污染事故进行深入细致地调查处理,防止污染源进一步扩大。

  (5)抢险救援组:由云龙消防救援大队、大龙湖旅游度假区消防救援大队牵头,主要负责事故抢险。

  (6)应急保障组:由区经发局牵头,区农水务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理局、区财政局等部门组成,提供物资、经费、交通、电力、通讯等保障。

  (7)信息发布及新闻宣传组:由区委宣传部牵头,负责联络新闻媒体,协调指导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单位统一发布有关信息,确保新闻报道的客观真实,并配合发布和宣传疏散路线,稳定民心。

  (8)善后处理组:由属地街道办事处负责,主要负责事故所涉及的安置、抚恤、赔偿等前期和善后处理工作,配合医疗救护组做好有关登记和统计工作等。

  (9)基础设施保障和生产恢复组:由属地街道办事处负责,主要负责事故养老院的重建和恢复。

  (10)专家组:由区民政局牵头,调集市、区专家库成员,作为指挥部的咨询机构。

  (11)调查评估组:由区民政局、应急管理局牵头,会同相关部门,调查事故发生原因,评估事故影响,尽快查明原因,作出调查结论,预测事故后果,提出事故防范意见。

  3预防、预警与报警机制

  3.1预防工作

  区民政局各有关职能科室会同有关部门及科室,根据天气情况、隐患排查、风险管控等相关职能部门发布的预测预警及检查自查情况,对可能具有较高程度安全风险的情况,向有关科室及养老机构提出风险警示信息和监管建议。其他成员单位发现安全隐患或问题,应及时通报给各对口职能科室,以便依法及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

  3.2 预警与报警

  (1)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预警制度。区民政局负责养老机构突发事件预警工作。

  (2)确定预警级别。对可以预警的突发事件,区民政局收集到可能发生的征兆信息后,组织进行评估,研判突发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强度和影响范围以及可能发生的次生、衍生突发事件类别,确定预警级别。按照突发事件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预警级别由高到低分别用红色等级(Ⅰ级)、橙色等级(Ⅱ级)、黄色等级(Ⅲ级)和蓝色等级(Ⅳ级)表示。

  红色等级(Ⅰ级):预计将要发生特别重大以上突发事件,事件会随时发生,事态可能会扩大。

  橙色等级(Ⅱ级):预计将要发生重大以上突发事件,事件即将发生,事态可能会扩大。

  黄色等级(Ⅲ级):预计将要发生较大以上突发事件,事件即将临近,事态可能会扩大。

  蓝色等级(Ⅳ级):预计将要发生一般以上突发事件,事件即将临近,事态可能会扩大。

  3.3 预警信息发布

  红色预警(Ⅰ级)和橙色预警(Ⅱ级)报省人民政府后,由省人民政府或其委托的部门发布;黄色预警(Ⅲ级)由市人民政府或其委托的部门发布;蓝色预警(Ⅳ级)由区人民政府或其委托的部门发布。

  预警信息包括突发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网络、警报器、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

  3.4 预警措施

  采取预警措施。发布预警信息后,区民政局、相关街道办事处按照预警级别、实际情况和分级负责的原则,迅速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1)增加观测频次,加强预报,畅通信息接收渠道,及时收报有关信息;

  (2)加强公众沟通,向养老机构发布有关采取特定措施避免或减轻危害的建议、劝告等;

  (3)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和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的准备;

  (4)调集应急救援和处置所需物资、设备、工具,准备应急设施和避难场所,并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可以投入使用;

  (5)转移、疏散或者撤离易受突发事件危害的人员并予以妥善安置,转移重要财产;

  (6)加强养老机构的安全保卫,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7)采取必要措施,确保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3.5 调整、解除警报

  发布预警信息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加强对预警信息动态管理,根据事态发展变化,适时调整预警级别、更新预警信息内容,并重新报告、通报和发布有关情况。有事实证明不可能发生突发事件或者危险已经解除的,发布预警信息的的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及时宣布解除警报,终止预警期,并解除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

  4 应急处置

  4.1 信息报告程序和时限

  养老机构突发事件发生或即将发生时,相关街道办事处要立即如实向区民政局报告。任何部门、单位或公民一旦发现养老机构突发事件后,应当立即报告云龙区养老机构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

  接到报告后,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值班人员应当如实、准确做好记录,包括时间、地点、起因、现状等,并予以核实,对事故的性质和类别做出初步认定。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报后,立即报告应急指挥部,并提出实施预警和启动应急预案的建议,应急指挥部确认后,采取预警措施,通知各应急工作组开展工作。

  相关街道办事处接到报告后半小时内向区政府报告,抄送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4.2 报告方式与报告内容

  报告应采用书面形式,如情况紧急,可采用先电话报告、后书面补报的方式。

  报告应涵盖下列内容:

  (1)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故性质,简要经过,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

  (2)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伤亡人数,事故发展趋势;

  (3)事故发生后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4)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的相关事宜及其他需上报的事项;

  (5)事故报告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印章、报告时间。

  应急处理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4.3 先期处置

  养老机构突发事件发生后,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成立前,事发单位要在事发地街道办事处的统一指挥下,按照有关预案迅速实施先期处置,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严防次生、衍生事故发生。同时,要按规定程序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情况。

  4.4 应急响应

  4.4.1 分级响应机制

  特别重大事故(Ⅰ级)、重大事故(Ⅱ级)响应与处置:发生特别重大、重大养老机构突发事件时,由市应急指挥部组织相关部门人员、装备,参与由省政府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领导的应急处置工作,配合现场工作。

  较大事故(Ⅲ级)响应与处置:发生较大养老机构突发事件时,由市政府负责及时、果断处置,并接受省应急指挥部的指导。

  一般事故(Ⅳ级)响应与处置:发生一般养老机构突发事件时,由区政府负责应急处置。

  4.4.2 应急响应程序

  区民政局在接到报告后,应根据突发事故的状况,初步确定事故响应的级别,分别向区政府和上一级报告,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召集有关单位赶赴现场,根据现场状况采取有效措施,同时上报事故处置的最新进展情况。

  4.4.3 应急响应的主要工作内容

  (1)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负责人、专家和应急队伍参与应急救援;

  (2)制定并组织实施抢险救援方案,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

  (3)协调有关部门提供应急保障,包括协调关系、调度各方应急资源等;

  (4)组织做好现场治安秩序维护和社会稳定工作;

  (5)及时向区政府报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

  (6)研究处理其他重大事项。

  4.5 现场指挥与协调

  4.5.1 指挥和协调机制

  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根据养老机构突发事件的情况通知有关部门和单位后,各有关单位得到信息后应立即派出有关人员或队伍赶赴指定位置,在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本着相互协同、密切配合、共同实施的原则,迅速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应急处置任务。

  4.5.2 指挥协调的主要内容

  (1)通报事故情况,提出现场应急行动的原则要求;

  (2)指派有关人员参与应急指挥和指导工作;

  (3)协调各级、各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实施应急救援行动等。

  4.5.3 指挥与紧急处置

  出现急剧恶化的特殊险情时,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可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根据事态发展变化情况,依法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4.6 处置措施

  一般突发事件发生后,根据事故性质、特点和危害程度,指挥部要立即按照预案协调、组织有关部门,依照有关规定采取下列应急处置措施,以最大限度减轻事故危害:

  (1)应急救援。应有效利用医疗资源,会同区卫健委,组织指导医疗机构救治因安全事故导致人身伤害的人员;

  (2)危害控制、抢险救灾。根据事故的性质及科室职责,会同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指导事发地街道、养老机构,开展应急处置,抢救伤员、保护财产,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将危害减小到最低程度;

  (3)事故调查。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组织开展调查工作,尽快查找事故发生原因。对涉嫌犯罪的,公安机关及时介入,开展相关违法犯罪行为侦破工作;

  (4)维护稳定。公安等部门及事发单位分管安全保卫的人员,加强治安管理,打击相关违法犯罪行为,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工作,维护涉事地区社会稳定。

  4.7 信息发布

  (1)养老机构突发事件的有关信息必须经区政府认定后,由民政局和其他有关单位负责对外进行发布,必要时召开新闻发布会,争取社会的支持和理解。区委宣传部统筹做好信息发布的指导协调工作。

  (2)信息发布应及时、准确,有关部门不得随意或恶意传播与养老机构突发事件有关的信息。事故发生的第一时间要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的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并根据事故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

  (3)信息可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和公告等方式进行发布。

  4.8 响应级别调整及终止

  结合实际情况和处置工作需要,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应急响应级别,直至响应终止。

  4.8.1响应级别调整及终止条件

  (1)级别提升。当事故进一步加重,影响和危害扩大,并有蔓延趋势,情况复杂难以控制时,应当及时提升响应级别到较大事故(Ⅲ级)、重大事故(Ⅱ级)或特别重大事故(Ⅰ级)。

  (2)级别降低。事故危害得到有效控制,且经研判认为事故危害降低到原级评估标准以下或无进一步扩散趋势的,可降低应急响应级别。

  (3)响应终止。当安全事故得到控制,并达到以下两项条件,经分析评估认为可解除响应的,应当及时终止响应。

  第一,安全事故伤病员全部得到救治,病情稳定24小时以上;

  第二,事发现场、涉事人员得以有效控制,灾害险情得到有效遏制并符合相关标准,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

  4.8.2响应级别调整及终止程序

  由专家组对事故进行分析评估论证。评估认为符合级别调整条件的,指挥部根据专家组意见提出调整应急响应级别建议,报区政府批准后实施。应急响应级别调整后,事故相关地街道应当结合调整后级别采取相应措施。评估认为符合响应终止条件时,指挥部提出终止响应的建议,报区政府批准后实施。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突发事件的善后处置包括伤病人员的安置、补偿,死亡人员的家属安抚及补偿;征用物资及运输工具补偿;应急及医疗机构垫付费用、事故受害者后续治疗费用的及时支付;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善后处置组会同事发地街道,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尽快妥善安置、慰问受害和受影响人员,消除事故影响恢复正常秩序。协调保险机构及时开展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

  5.2 恢复重建

  民政局应当尽快协调配合区有关部门或组织修复被损坏的供水、排水、供电、油气、供热等公共设施,制定恢复重建和发展计划,有序开展恢复重建工作。

  5.3 社会救助

  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统筹突发事件灾害救助工作,协调有关方面做好受灾群众的安置,并会同商务等部门及时组织救灾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调拨和发放,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应急管理部门、红十字会负责发动社会、个人和境外机构开展救灾捐赠活动,并按有关规定负责管理捐赠款物的接收、分配、运输、发放工作。司法部门组织法律援助机构和有关社会力量为突发事件涉及人员提供法律援助,保障其合法权益。总工会、妇联、红十字会等群团组织,协助卫健等有关部门开展心理咨询、抚慰等心理危机干预工作。

  5.4 调查评估

  区民政局应当及时查明突发事件的发生经过和原因,对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制定改进措施,将调查与评估情况向区人民政府提出报告。

  6保障措施

  6.1应急机制保障

  本应急预案所涉及到的成员单位、医疗机构、技术机构以及应急处置工作组应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和任务,建立单位或组织内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程序,与本预案进行衔接,保障各项应急工作有序、高效运行。

  6.2信息保障

  各级有关部门要建立和完善应急指挥系统、应急处置联动系统和预警系统。配备必要的有线、无线通信器材,确保本预案启动时区应急指挥部和有关部门及现场各应急分队间的联络畅通。

  6.3队伍及装备保障

  各应急处置机构根据各自的实际工作内容提供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基本信息,建立储备数据库随时调用。主要有:公安、消防、医疗救护、专家咨询等。

  6.4医疗卫生保障

  区卫健委负责救护保障工作,组织医疗救护队伍迅速进入救灾现场,对伤员进行应急救治和心理咨询,尽最大可能减少伤亡,消除恐惧心理。各急救医疗机构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做好院前急救工作,各级医院负责后续救治。

  6.5 交通运输保障

  云龙公安分局、大龙湖旅游度假区公安分局负责协调紧急处置交通安全保障的组织与实施,依法实施道路交通管制。

  6.6 治安保障

  云龙公安分局、大龙湖旅游度假区公安分局负责应急处置过程中的治安保障,并负责相关保卫工作。事发地街道要积极发动和组织群众开展群防联防,协助公安部门做好治安保障工作。要迅速组织救灾现场治安警戒和管理,严惩趁火打劫和制造事端的犯罪行为,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的防范保护。

  6.7 经费保障

  对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所必需的专项资金和有关救援物资储备资金,从政府预备费中列支,同时建立相关管理、监督和专用帐户制度,对应急经费的申报、审批和使用情况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格的控制和管理,做到专款专用。

  6.8 技术储备与保障

  各级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先进技术、装备、物资的储备研究工作,建立科学的应急指挥决策支持系统,实现信息综合集成、分析处理的智能化和数字化,确保在发生突发事件时能有效防范应对。

  7 预案管理

  7.1 预案编制

  本预案由区民政局制定,根据区政府要求和结合实际情况,及时修订本预案。

  7.2 预案演练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每年至少一次组织演练。相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配合参与,提高快速反应和整体协同处置能力。

  7.3 预案评估与修订

  (1)区民政局应当根据实际需要,结合情势变化,适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修订应急预案:

  ①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中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

  ②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

  ③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④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⑤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⑥在突发事件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作出重大调整的;

  ⑦应急预案制定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3)应急预案修订涉及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应急处置程序、主要处置措施、突发事件分级标准等重要内容的,修订工作应按照本预案规定的预案编制、审批、备案、公布程序组织进行。仅涉及其他内容的,修订程序可适当简化。

  (4)区各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等,可以向区民政局提出修订意见。

  7.4 教育和培训

  区民政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预案培训、应急演练计划并组织实施,检验和提高养老机构突发事件预警、应急响应和应急救助能力。

  7.5 责任与奖惩

  (1)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2)公民按照区人民政府要求,参加应急救援工作或者协助维护社会秩序期间,其在本单位的工资待遇和福利不变;对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或奖励。

  (3)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事件重要情况,应急处置不力,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 附则

  (1)本预案由区民政局起草,报区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本预案由区民政局负责解释。

  (2)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9 附件

  9.1 应急管理工作流程示意图

  9.2 云龙区有关部门应急处置联系电话

养老机构应急预案10

  为使在大风雨雪恶厉天气下安全工作,确保教育教学安全顺利进行。加强楼层、校内道路在大风雨雪天气下的安全使用,做好事故应急准备工作,一旦发生事故能够迅速出动,安全有效的进行扑救,力争将事故消灭在最初阶段,最大限度的减少事故损失,保护师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特制定大风雨雪天气事故应急预案。

  一、事故应急组织

  1、组织机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2、办公室设在保卫科办公室

  3、突发事故,所有人员立即编入事故救援组织,进行事故扑救工作。

  二、事故应急工作总体要求

  1、以牢固树立“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安全责任意识为准则。做好事故应急准备工作。一旦发生事故应做到:决策果断、方案合理、指挥得当、信息畅通、联系及时、分工明确、各负其责、协调得当、安全扑救。

  2、事故突发,应急组织领导小组应第一时间在现场指挥。

  三、职责分工

  1、组长职责:

  全面负责事故扑救的指挥工作。

  2、副组长职责:

  负责组织事故应急队伍,进行合理分工,把事故降低到最低点。

  3、组员职责:

  立即投入到事故救援队伍,在事故应急小组的指挥下,根据实地情况进行现场扑救工作。

  四、事故应急扑救原则与扑救程序

  1、派专人打报警电话(110)及紧急救护电话(120),并迎接救援车辆。事故应急工作立即开展。

  2、事故救援时应遵循“救人重于救灾”、“先控制后消灭”、“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迅速救援事故,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事故应急小组现场指挥,进行事故救援工作。

  按照事故调查处理程序,同有关部门、事故处理监督部门进行调查处理,查明原因,总结教训,制定相应防范措施,不让此类事故再次发生。林业寒潮大风应急预案在冬春季节,寒潮大风天气常常对农作物和人们生产生活造成较大的影响和灾害。大风灾害的防御,主要要做到以下几点。

  高度重视

  及时做好各项防御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应该高度重视立即行动,采取有力应对措施,及时、负责地组织好防御工作。同时,要利用新闻媒体、电子商务、手机短信等,迅速将天气变化过程及其有关消息和防御措施向社会发布,以便广大群众和有关单位及时开展防御工作。

  采取措施

  确保农业生产安全。各县(市、区)和市农业局要组织农技人员深入一线,积极指导和帮助群众采取各项防御和补救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以设施农业为防御重点,认真做好棚体加固、压紧棚膜、保温防冻等防御工作。加强圈舍加固、畜禽免疫等工作,做好幼仔畜的保暖,提高畜禽抗寒抗病能力,确保畜禽安全。

  立即行动

  切实做好其他方面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迅速行动,明确责任,落实任务,对大风可能影响的建筑工地、户外广告、电力设施、城乡危房等重点部位,认真排查,对可能出现的'问题要提早预防,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交通安全

  大风对海、陆、空交通的运营影响都比较大,从事海上作业的人员,应根据天气预报情况采取停止作业、回港避风、加固船只和钻井平台等措施;加强船舶动态监管,做好现场巡查和现场检查工作;密切关注天气变化,严格执行抗风等级的规定,严禁超抗风等级冒险航行。加强值班,保持正规瞭望,谨慎驾驶;加强船岸联动,企业的主要管理人员积极、主动、全面地掌握船舶状况,及时消除潜在的不安全因素。在风力很强的情况下,应关闭机场和高速公路,特殊情况下,客运列车也要停运,以便防止大风引发交通事故。

  品种培育

  植物冻害是在强冷空气爆发南下产生剧烈的降温时引起越冬作物和果树受冻,造成植株死亡或部分死亡,因此防御冻害一方面要设法提高越冬作物和经济果木抗御低温的能力,另一方面是采取措施阻挡寒风入侵,减小降温强度。防御冻害的有效措施主要有:

  培育耐寒品种,提高抗冻能力

  对于越冬作物或亚热带经济果木,选育耐寒性强的品种,提高植株抗冻能力,是避免或减轻冻害的一项战略性措施。

  冬前管理

  加强冬前管理,增强抗冻能力

  栽培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到越冬作物和果木的抗冻能力,因此搞好冬前栽培管理是防御寒潮冻害的重要措施。

  利用环境

  利用局地小气候环境,实时避冻栽培

  在中国亚热带柑橘栽培的北缘地区,充分利用山体或水体有利的小气候资源环境栽培柑橘,可以有效地避过或减轻寒潮冻害。

养老机构应急预案11

  为保障本(院)护理中心老人的身体健康及人身安全,有效处理护理中心的各种突发事件,使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现根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小组

  成立应急小组,负责处理突发性事件。

  组长:xx

  副组长:xx

  组员:xx、xx、xx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可能发生的性质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突发性事件。主要包括:突发性疾病、火灾、食物中毒、煤气中毒、外来暴力侵害等事件。

  三、事件责任及处理程序

  1、对于突发性事件,实行应急小组负责制。

  2、应应急小组的请求,可以随时调集人员、物资及交通工具。

  3、本(院)护理中心发生突发事件后,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向应急小组报告,应急小组必须在最短时间内到达事发现场,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置工作。同时,本(院)护理中心及时向旗(县、区)公安、消防、食品药品监督局、卫生、民政局等相关部门报案请求援助。本(院)护理中心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挥现场的入住老人及工作人员离开危险区域,保护好贵重物品,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发现场保护工作,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4、对缓报、瞒报、延误有效抢救时间的将予以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

  1、突发疾病事件

  ⑴本(院)护理中心定期组织入住老人及工作人员进行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随时关注入住老人的身体变化。

  ⑵本着预防为主的原则,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和冬季防寒保暖工作。制定记录制度,对患病老人进行无微不至的护理,督促生病的老人吃药。

  ⑶老人有任何不适,(值班者是第一责任人)应及时救治,并报告应急小组,同时与其监护人联系。

  ⑷若病情严重,应运用急救知识,稳定患者病情,并及时拨打120。积极配合医护人员进行急救并及时通知其监护人,到医院进行帮助办理相关手续。

  ⑸如老人去世,应及时通知监护人并联系殡仪馆,随行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⑹若情形严重,应急小组立即向相关单位汇报。

  2、火灾事件

  ⑴本(院)护理中心要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火险隐患情况,加强对相关人员的`教育培训,防患于未然,警钟长鸣。

  ⑵发现火警苗头应立即呼救(值班者是第一责任人),并组织指挥现场救灾,并报告应急小组。

  ⑶若发现重大火警时,应立即呼救、并立即拨打119报警电话。

  ⑷迅速疏散入住老人及工作人员,撤离到安全区域。

  ⑸积极配合消防人员灭火,在进行灭火的同时,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火势蔓延。

  3、食品中毒事件

  ⑴加强本(院)护理中心厨房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必须做到专业人员持证上岗。

  ⑵严格把关食品原料的进货渠道,做到卫生、安全、可靠。工作人员必须规范操作顺序,定期进行自查整改。

  ⑶发现入住老人及工作人员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时,迅速送医院诊治,并及时通知应急小组。

  ⑷相关人员须做好所食用取样工作,以备卫生监督部门检验。

  ⑸若情形严重,应急小组应迅速向卫生防疫部门报告。

  4、煤气中毒事件

  ⑴加强本(院)护理中心室内通风,尤其是气候异常,气压低、空气不畅时更要加强通风。

  ⑵值班人员要定点进行巡查尤其是夜间要检查煤气开关,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并及时通知应急小组。

  ⑶发现有中毒现象应立即呼救(值班者是第一责任人),打开门窗通风,并拨打或委托他人拨打120请求援助。

  ⑷若情形严重,应急小组应迅速相关部门汇报。

  5、外来暴力侵害事件

  ⑴本(院)护理中心如有未经允许强行闯入者,应急小组应及时联系公安人员将闯入者驱逐出住处。

  ⑵发现不法分子袭击、行凶等暴力侵害时,应及时报警110、120请求援助,并与不法分子做斗争。

  ⑶若情形严重,应急小组应迅速向相关部门汇报。

  五、突发事发生后,本护理中心立即启动应急处理程序,根据突发事件应对管理职责分工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将应急处理结果报民政部门。

  六、其他突发性事件按照本预案第三条规定处理。

  七、本预案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养老机构应急预案12

  1.总则

  1.1编制目的:为科学、规范、有序地开展新冠肺炎疫情的预防控制工作,早期发现疫情,及时采取积极有效控制措施。预防控制疫情传播、蔓延扩散,保护老人和职工健康和维护服务秩序。

  1.2编制依据:本预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养老院等社会福利机构防控指引》、《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指南》(第二版)、《零星散发区域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南》(第二版)、《新冠肺炎疫情高风险地区及被感染养老机构防控指南》(第三版)等为依据编制。

  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养老机构服务区域内出现确诊病例、无症状病例、密接、次密接等情况的应急处理工作。

  1.4工作原则: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群防群控、快速反应、有效处置。

  2.启动条件

  养老机构应成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养老机构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即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1地方政府已经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立即启动本预案;

  2.2新冠肺炎疫情:

  2.2.1机构内有在院老年人或在岗员工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疑似症状,送指定医疗机构诊断或请指定医疗机构上门诊断后显示异常,医生建议转诊治疗;

  2.2.2转诊后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或者疑似病例;

  2.3其它相关突发事件:养老机构封闭后,入住老人或工作人员与当地阳性病例、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密接或次密接情况;任何不服从机构封闭管理制度的外来人员强行进入;在院老年人或在职员工群聚式恐慌情绪;集体食品安全事件。

  3.处置措施

  本预案启动后,养老机构按照疫情防控一级响应机制,严格执行各项防控措施。建立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确保通讯畅通,出现突发事件,边处理,边上报,留存处理记录,一同报上级主管部门。不得迟报、瞒报、漏报;老年人被确诊为疑似病例或感染病例的,应送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立即根据疫情监测要求报告相关部门,由专业机构开展全面消毒。在当地政府或卫生部门指导下对全体老年人及工作人员开展核酸检测排查和14天隔离观察。对密切接触者按规定隔离观察;老年人治愈后需返院的,应经14天隔离观察并核酸检测正常后才能重新进入养老机构;老年人被确定为密接或次密接的,应立即对其进行封闭隔离,并及时上报当地政府或卫生部门,做好后续工作;工作人员若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可疑症状,应立即停止工作并到医疗机构就诊排查,确诊不属于疑似病例的,应经14天隔离观察并核酸检测正常后才能重新进入养老机构。属于疑似病例或感染确诊病例的,应送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立即根据疫情监测要求报告相关部门,在当地政府或卫生部门指导下对密切接触者(接触的其他老年人及工作人员等)开展排查,实施集中医学观察,协助开展全面消杀。治愈后需返岗的,应经14天隔离观察并核酸检测正常后才能重新进入养老机构。工作人员中出现密接或次密接的,也应立即对其进行封闭隔离,及时上报当地政府或卫生部门,并做好后续工作。

  3.1员工管理

  3.1.1组织开展员工进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知识培训。

  3.1.2要求做好自身防护,每日监测员工体温和相关症状,每日通报监测报表,出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情况,员工及时前往定点医院就诊或按医嘱自行隔离。

  3.1.3工作人员应在养老机构内居住或安排在集中独立场所居住,且尽量安排分散居住在不同房间,出现疑似症状者立即送指定机构就诊。安排在集中独立场所居住的,上下班应保障专门用车,不能乘坐公共交通。对于养老机构内从事物业、保洁、陪护、餐饮、运营维护等工作的第三方外包服务人员,落实与养老机构其他工作人员同样的封闭管理措施,同要求同封闭同管理。

  3.1.4工作人员暂不实行轮班换岗。如机构封闭管理已满三周时间且本地区新增本土病例连续5天每天少于5例的,养老机构根据实际需求可按规范实行工作人员轮班。轮班进入养老机构的人员必须持有健康绿码、必须提供近15日内未在中高风险地区逗留的行程轨迹、必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必须在养老机构隔离区域健康观察3天且3天内再次核酸检测阴性,方可上岗。养老机构不具备隔离条件的,可到当地政府联防联控指定集中隔离点观察3天,之后养老机构保障专用车辆接入院内。

  3.1.5养老机构出现突发疫情后准备不足、应对乏力等情况,应立即向当地政府和民政部门报告,由当地政府和民政部门协调组建的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应急预备队伍帮助维护正常运营管理。

  3.1.6不信谣、不传谣、相信政府、相信科学。

  3.2入住老年人管理

  3.2.1每日居室巡查,早晚测量入住老年人和工作人员体温(接触式体温计要做到个人专用。非接触式体温枪应当按照使用要求定期消毒),并做好健康记录,对出现发热等疑似症状人员立即送指定医疗机构诊断或请指定医疗机构上门诊断。对密切接触者实行隔离观察。对患有慢性病的老年人,做好血压、血糖等指标监测,规律用药,做好慢性病防控。

  3.2.2谢绝家属来访并做好相关解释工作,协助老年人进行网上视频探视。

  3.2.3送餐、快递、送药等外来人员,不得进入机构内部,与门房交接并由护理员领取。

  3.2.4停止组织一切集体活动,并要求在院老年人之间不搞串访。

  3.2.5在院老年人原则不许接回家,监护人强烈要求接回家者,原则上等政府权威部门发布解除疫情后方可回院,回院后应继续做好监测工作。

  3.3消毒隔离

  3.3.1办公区域、服务场所(包括不限于)的地面、桌椅、物体表面、门把手、水龙头、各种开关按钮、扶手等每日擦拭消毒2-3次;厨房、洗衣房、垃圾处理场所(存放点)及后勤保障设施设备和物品每天擦拭消毒不少于2次。每周晾晒老年人被褥衣服;做好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排泄物和呕吐物的消毒清洗工作;老年人打喷嚏、咳嗽、吐痰后,应第一时间对相关区域喷消毒剂杀菌。

  3.3.2如有发热病人送医,立刻做好房间消毒隔离工作。

  3.3.3做好餐具、用具的消毒工作,严格操作规程,防止病从口入。

  3.3.4养老机构要设置医疗隔离观察(室)区、预备用于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和服务对象的'医疗隔离观察(室)区,隔离(室)区应设置在相对独立、通风良好、有独立厕所的单人房间,并处于养老机构下风向;医疗隔离观察(室)区的防疫物资按二级、三级防护配置。

  3.4技术培训:对养老机构管理服务人员和入住老年人开展防范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管理服务人员疫情应急处置能力,增强老年人健康防范意识。

  3.5资料整理归档

  3.5.1报告记录;

  3.5.2应急处理机构组织形式及成员名单;

  3.5.3工作方案;

  3.5.4调查及检验、诊断记录和结果材料;

  4.事件的确认、终止及改进

  4.1事件的确认: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医学观察病例、感染病例和疑似病例的诊断按照当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规定程序依法依规确认。

  4.2事件的终止:按照当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规定程序,解除疫情应急状态,转入常规防治。

  4.3事件的改进:在处理疫情过程中,及时对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效果及疫情动态进行分析与评估,以改进工作。

  5.保障措施

  5.1技术保障:依托当地定点收治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或者协议医疗机构成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导小组,负责对防控培训、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和工作方案进行技术指导,组织养老护理员开展消杀灭和健康教育宣传工作。

  5.2后勤保障

  5.2.1物资设备供应:建立处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医药器械、消杀用品应急物资储备。应急储备物资应妥善保管,指定专人负责,并及时补充更新。应急储备物资应包括:预防性药物、消杀药械、检测试剂、防护用品等物资的储备和供应。

  5.2.2通讯信息保障:落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突发疫情报告要求,实行零报告制度。

养老机构应急预案13

  为保障本养老机构老人的身体健康及人身安全,有效处理护理中心的各种突发事件,使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现根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小组

  成立应急小组,负责处理突发性事件。

  组 长:各养老机构安全生产负责人

  副组长:各应急组负责人

  组 员:各养老机构根据自身情况安排

  二、适用范围

  本预适用于可能发生的性质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突发性事件。主要包括:突发性疾病、火灾、食物中毒、煤气中毒、外来暴力侵害等事件。

  三、事件责任及处理程序

  1、对于突发性事件,实行应急小组负责制。

  2、应应急小组的'请求,可以随时调集人员、物资及交通工具。

  3、本院发生突发事件后,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向应急小组报告,应急小组必须在最短时间内到达事发现场,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置工作。同时,本院及时向区民政局、公安、消防、市场监管局、卫健局等相关部门报案请求援助。本院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挥现场的入住老人及工作人员离开危险区域,保护好贵重物品,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发现场保护工作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4、对缓报、瞒报、延误有效抢救时间的将予以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

  1、突发疾病事件

  (1)本院定期组织入住老人及工作人员进行体检,并建立健廉档案,随时关注入住老人的身体变化。

  (2)本着预防为主的原则,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和冬季防寒保暖工作。制定记录制度,对患病者人进行无微不至的护理,督促生病的老人吃药。

  (3)老人有任何不适,(值班者是第一责任人)应及时救治,并报告应急小组,同时与其监护人联系。

  (4)若病情严重,应运用急救知识,稳定虑者病情,并及时按打120。积极配合医护人员进行急救并及时通知其监护,到医院进行帮助办理相关手续。

  (5)如老人去世,应及时通知监护人并联系殡仪馆,随行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6)若情形严重,应急小组立即向相关单位汇报。

  2、火灾事件

  (1)本院要定期检査消防设施、火险隐患情况,加强对相关人员的教育培训,防患于未然,警钟长鸣。

  (2)发现火警苗头应立即呼救(值班者是第责任人)并组织指挥现场救灾,并报告应急小组。

  (3)若发现重大火警时,应立即呼救、并立即按打119报警电话。

  (4)迅速疏散入住者人及工作人员,撤离到安全区域。

  (5)积极配合消防人员灭火,在进行灭火的同时,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火势蔓延。

  3、食品中毒事件

  (1)加强本院厨房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必须做到专业人员持证上岗。

  (2)严格把关食品原料的进货渠道,做到卫生、安全、可靠。工作人员必须规范操作顺序,定期进行自査整改。

  (3)发现入住老人及工作人员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时,迅速送医院诊治,并及时通知应急小组。

  (4)相关人员须做好所食用取样工作,以备市场监督部门检验。

  5)若情形严重,应急小组应迅速向卫生防疫部门报告

  4、煤气中毒事件

  (1)加强本院室内通风,尤其是气候异常,气压低、空气不畅时更要加强通风。

  (2)值班人员要定点进行巡查尤其是夜间要检査煤气开关,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并及时通知应急小组。

  (3)发现有中毒现象应立即呼救(值班者是第一责任人),打开门窗通风,并按打或委托他人按打120请求助。

  (4)若情形严重,应急小组应迅速相关部门汇报。

  5、外来暴力侵害事件

  (1)本院如有未经允许强行闯入者,应急组应及时联系公安人员将闯入者驱逐出住处。

  (2)发现不法分子袭击、行凶等暴力侵害时,应及时报警110、120请求援助,并与不法分子做斗争。

  (3)若情形严重,应急小组应迅速向相关部门汇报。

  五、突发事发生后,本护理中心立即启动应急处理程序根据突发事件应对管理职责分工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将应急处理结果报民政部门。

  六、其他突发性事件按照本预案第三条规定处理。

  七、本预案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养老机构应急预案14

  一、应急小组

  组长:高满党

  成员:李尹雷先锋李子艳李小芳雷亚伟

  王守才华建中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养老院内可能发生的性质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突发性事件。主要包括对自伤、伤人、跌倒、噎食、走失等事件。

  三、事件责任及处理流程

  (一)对于突发性事件,实行应急小组负责制。

  (二)应急小组可以随时调集人员及交通工具。

  (三)敬老院发生突发事件后,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向应急小组报告。

  (四)应急小组接到突发性事件报告后,在最短时间内到达事件现场,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置工作。

  (五)应急小组接到报告后,根据事件大小,及时向区民政部门汇报。

  (六)对缓报、瞒报、延误有效抢救时间的将予以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自伤、伤人应急预案

  (一)体表接触污染的血及体液

  1.迅速、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物。

  2.流动水冲洗被污染部位,使用肥皂或消毒液冲洗消毒。

  3.更换清洁衣物。

  (二)锐器刺伤

  1.保持镇静。

  2.迅速、敏捷的挤压受伤部位,使部分血液排除,相对减少受污染的程度。

  3.同时用流动水冲洗。

  4.冲洗后立即用消毒水消毒受伤部位

  5.对伤处进行适当的覆盖、包扎,必要时出外科急诊进行伤口处理。

  五、摔倒、坠床应急预案

  (一)入住人员发生摔倒、坠床,应立即赶赴现场。

  (二)通知医生对患者的情况作出初步判断,并检测血压、心率、呼吸、意识,必要时拨打120紧急送往医院救治。

  (三)如病情允许,将患者移至床上。

  (四)及时上报领导,并通知家属。

  (五)做好照护记录。

  六、走失应急预案

  (一)发现入住老人走失立即寻找并通知值班人员。

  (二)及时上报领导,并通知家属。

  (三)查找老人家属联系电话,通知家属协助查找。

  七、误吸、噎食应急预案

  (一)发生误吸或噎食时,立即使病人采取俯卧位,头低脚高,扣拍背部。尽可能使吸入物、噎食物排除,同时拨打120紧急送往医院救治。

  (二)及时清理口腔内痰液、呕吐物。

  (三)通知医生测量生命体征。

  (四)及时上报院领导,并通知家属。

  (五)做好照护记录。

  八、烫伤应急预案

  (一)老人使用热水袋等取暖发生烫伤后,立即取走引起烫伤的物品(热水袋、电暖炉等),尽快脱去热水浸渍的衣服,立即用自来水冲洗或浸泡的`清水中或使用浸湿的毛巾湿敷。

  (二)立即报告领导,安慰老人以减轻他们的恐惧和焦虑心理。

  (三)烫伤处皮肤发生水泡时,尽量不要弄破水泡,局部涂烫伤膏或保持干燥。

  (四)必要时拨打120紧急送往医院救治。

  (五)做好照护记录。

  九、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一)立即报告领导,联系医院组织救治。

  (二)追回已发出的可疑中毒食品或物品,或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品。

  (三)向中毒或患病人员家属通报情况。

  (四)配合卫生防疫部门保护事发现场,对中毒食品、物品等取样留验,对相关人员进行隔离。

  (五)养老院不能解决的问题请求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支持和帮助。

养老机构应急预案15

  一、总则

  严格执行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充分调动每名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参与消防工作。发生紧急情况时,每名员工都能做到处事不惊,有条不紊地进行报警、灭火和疏散人员等工作,各负其责、各尽其职,最大限度地控制火灾、疏散人员,全力保障服务对象生命及财产安全。

  二、组织机构

  单位成立消防应急指挥部,下设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等4个小组。

  (一)消防应急指挥部:

  xxxx

  (二)灭火行动组

  组长:xxx

  成员:xxx

  (三)通讯联络组

  组长:xxx

  成员:xx

  (四)疏散引导组:

  组长:xxx

  成员:xx

  (五)安全防护救护组:

  组长:xx

  成员:xx

  三、灭火和应急疏散程序

  1、本单位建筑内任一位置发生火灾,着火部位附近员工发现火灾后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同时通过电话、对讲机、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手报按钮向本单位(建筑)消防控制室报警并呼叫附近员工开展灭火及疏散工作;火灾现场或附近区域的员工听到呼叫后应立即赶到着火地点,根据现场火灾具体情况,就近利用灭火器和室内消火栓等设施器材开展初期火灾扑救。

  2、消防控制室接到报警后:

  (1)首先应确认是否发生火灾,若发生火灾,将建筑消防设施由“手动”转为“自动”状态,如果为自动报警系统信号报警,一名值班人员立即通过视频监控、拨打电话或对讲机呼叫等方式通知楼层巡查人员现场确认并进行初期处置;如果接到人员电话报警,直接按预案展开。

  (2)另一名值班人员应立即通知本单位微型消防站及区域联防单位的'微型消防站出动,开展灭火救援工作,并拨打“119”火警电话将火灾发展变化情况向消防队随时报告,同时报告单位消防应急指挥部。

  (3)同时利用消防广播、对讲机或电话等方式通知各应急小组火灾基本情况,并要求各小组按照预案展开行动;利用广播劝导入住老人不要惊慌,引导老人有序疏散。

  (4)确认建筑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对发现有未正常运行的消防设施,通知机动组及时排除故障。

  3、灭火行动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通讯联络组接到火警通知后,按照各自职能展开行动。针对现场人员变化较大的实际情况,灭火行动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通讯联络组可按照区域划分工作职责,相互间的疏散引导、初期火灾扑救和火灾报警等职责应为互补,协同配合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

  四、各行动小组职责

  1、消防应急指挥部:消防应急指挥部接到报警后,迅速赶往火灾现场,负责指挥协调各职能小组,迅速正确开展初期火灾扑救及安全疏散;配合到达火场的消防队开展灭火救援行动;协调解决火灾扑救及安全疏散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2、灭火行动组:

  ①接到消防控制室通知后,着火部位就近人员带上灭火器进行先期处置;

  ②其他人员穿戴好个人防护装备并携带相应器材迅速到达着火部位;

  ③到达着火部位后,先进行火情侦查,询问现场人员是否有人员被困,如果有人员被火势围困,立即对被困人员实施救援,将被困人员救出后移交疏散引导组;

  ④坚持“救人第一”的原则,在救人的同时,根据火场情况,熟练应用灭火器、消防软管、室内消火栓等各类消防设施器材,正确实施灭火工作;当需要出水灭火时,两人一组,设立两组水枪阵地,一组主攻、一组掩护对火势进行扑救、控制,如果火灾呈蔓延趋势,在蔓延方向上设置一组水枪阵地堵截火势。

  3、通讯联络组:及时向“119”接警中心报告火势发展情况;保障单位内部灭火和疏散行动通讯联络,确保信息传递畅通有序。

  4、疏散引导组:

  ①各区域疏散组成员引导本区域内老人前往最近安全通道快速、有序撤离火场,并提醒老人疏散要领;

  ②各区域负责人员应对本区域进行检查,以防疏漏老人;

  ③对于灭火组救出的行动不便老人,利用担架、轮椅等迅速将受伤人员疏散至安全地点,移交安全防护救护组人员处置;

  ④将老人疏散至(室外指定安全区域)后,各组长确认是否有未成功疏散或失联老人及时将情况汇总后向总指挥报告。

  5、安全防护救护组:

  ①安全防护救护组接到指令后,到达(指挥部指定区域)集结展开行动;

  ②设置警戒区,做好火灾现场外围警戒,严禁无关车辆和人员进入现场,并迅速清理火场周围停放的车辆远离火场,引导消防车到达火场;

  ③对疏散引导组移交的伤员进行简单救治,必要时拨打“120”联系救护车到场;

  ④确认水泵接合器、室外消火栓无遮挡,消防车道畅通,协助到场消防队员做好火场供水。

  各行动组组长负责汇总本组行动开展情况,及时向消防应急指挥部报告,并接受消防应急指挥部指令,下达给本组成员。

  五、注意事项

  1、灭火行动组人员穿戴好个人防护装备,其他组成员在行动时应确保个人安全。

  2、灭火行动组在灭火时如发现场所内违规存放的易燃易爆危险品时,应迅速将其转移,无法转移时应做好隔离、防护措施。如起火物为违规存放的易燃易爆危险品时,能排除爆炸危险时,用适宜的灭火器材扑救;如不能排除爆炸危险,应在安全地点做好准备,等待本单位消防应急指挥部或进一步指令;在未确认易燃易爆危险品是否会与水发生化学反应前,严禁用水扑救。

  3、根据火场具体情况,合理选择灭火器材,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水渍污染。

  4、消防救援人员到场后,本单位消防应急指挥部应向消防救援全勤指挥部汇报火场详细情况,接受消防救援人员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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