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算管理制度

时间:2023-01-08 14:30:44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核算管理制度15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核算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核算管理制度15篇

核算管理制度1

  饮食中心的经营服务过程和工业企业一样,也具有供、产、销三个环节。一方面它是饭菜的加工制作过程,另一方面也是发生各种耗费过程。在加工过程中都会发生资金耗费,形成各种伙食费用。如:运输费及装卸搬运费,物资燃料费,水电费,工资和附加费,把这些为加工制作饮食成品的耗费加起来就形成饮食中心的伙食成本,尽量做到质价相符,定期向师生员工公布伙食成本和食品价格,中心特制定相关制度,增强伙食的透明度。

  1、管理员,必须掌握日常经营情况和市场供应价格的浮动。

  2、要求各管理员每月每旬必交一份旬结核算内容,每旬内定期做十余种高,中,低档单菜成本核算。

  3、健全出库原始资料记录及原材料燃料的一些费用和原始记录的凭证。

  4、食堂建立完善的`验收,保管,盘点等原始数据。

  5、加强计量工作包括进货,投料,成品,半成品等各环节,保证核算真实可靠。

  6、相关核算内容定期交到饮食中心质检部由核算员核算验收定价。如未能上交或缺少一项给予扣罚当月营业额的0﹒1%。

  7、各部食堂每日每餐必须标有明码实价,如单菜价格违反中心价格的有关规定则按

  其价格的十倍给予罚款。

核算管理制度2

  为规范公司成本核算工作,提高成本核算的准确性和及时性,特制定本办法。

  3.1为生产商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直接材料、直接工资、其他直接支出和制造费用计入制造成本。

  3.1.1直接材料:指生产商品产品和提供劳务过程中所消耗的,直接用于产品生产,构成产品实体的原料及主要材料、外购半成品以及有助于产品形成的辅助材料和其他直接材料。

  3.1.2直接工资:指在生产商品产品和提供劳务过程中,直接参加产品生产的工人工资以及按生产工人工资总额和规定比例计算提取的职工福利费。

  3.1.3燃料及动力:指直接用于产品生产的外购燃料和水、电、汽、冷动力费用。

  3.1.4制造费用:指应由产品制造成本负担的,不能直接计入各产品成本的有关费用,主要指各生产车间管理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职工福利费,生产车间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的折旧费,租赁费(不包括融资租赁费),修理费、机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取暖费(降温费),水电费,办公费,差旅费,运输费,保险费,设计制图费,试验检验费,劳动保护费,修理期间的停工损失以及其他制造费用。

  3.2.1资本性支出,即购置和建造固定资产和其他资产的支出。

  4.1.1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成本开支范围和费用开支标准,合理归集与核算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正确计算产品成本并根据公司内部经营管理需要和有关部门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提供成本报告和有关分析资料。

  4.1.3促进企业改善经营管理,降低生产耗费,提高经济效益。

  4.2.1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建立健全适应市场竞争和内部管理需要的成本费用核算体制。

  4.2.2开展成本费用核算工作,加强对二级核算单位以及班组成本核算的组织与管理。

  4.2.3成本费用核算工作必须在不断加强与完善各项基础管理工作的前提下进行,使成本费用的核算具有可靠的基础。

  4.2.4成本费用计算期应与会计核算期一致,规定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每月1日至当月末。计入当月成本的费用要素消耗和产品产量的起止日期须与成本计算期保持一致,不得提前和延后。

  4.2.5成本核算必须坚持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应真实准确地反映特定会计期间的成本水平的经营成果。

  4.2.6成本核算须划清本期成本与下期成本的界限、在产品与产成品的界限、各种产品之间的成本界限。

  4.2.7根据计算期内完工验收入库的产品数量、实际消耗和实际价格,计算产品的实际成本,不得以估计成本、目标成本代替实际成本。按计划成本、定额成本进行核算的,应在月末调整为实际成本。

  4.2.8遵循谁受益谁承担费用的原则确定成本核算对象,对生产和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应设置成本费用账册,以审核无误、手续齐备的原始凭证为依据,对成本项目在各成本核算与管理对象间进行分配,做到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4.2.9公司成本核算中的各项具体方法(包括材料计价、价差调整、费用分配方法、完工产品和在产品成本计算等),前后各期必须一致,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应报经主管部门批准,并将变更的原因及其对成本费用和财务状况的影响,在当期的会计报告中加以说明。

  5.1生产费用按经济内容(或性质)分类称为生产费用要素。

  5.1.1外购材料:指为进行生产经营而耗用的一切从外部购进的原材料及主要材料、半成品、辅助材料、包装物、修理用备件和低值易耗品等。

  5.1.2外购燃料:指为进行生产经营而耗用的一切外部购进的各种燃料,包括固体、液体和气体燃料。

  5.1.3外购动力:指为进行生产经营而耗用的由外部购进的各种动力。

  5.1.5职工福利费:指计入生产费用的职工福利费。

  5.1.6折旧费:指各生产单位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按照规定的折旧率计算提取的折旧费用。

  5.1.7修理费:指按照确定并备案的提存率预提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各类固定资产的大中小修理费用或直接计入生产费用的修理费用。

  5.1.8利息支出:指应计入生产费用的银行借款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后的净额。

  5.1.9税金:指应计入生产费用的各种税金,包括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

  5.1.10其他支出:指不属于以上各要素的费用支出,如物耗和非物耗等。

  5.2生产费用按经济用途分类称为成本项目。公司成本项目规定如下:

  5.2.1直接材料:直接用于生产构成产品实体的各种原料、主要材料和外购半成品以及有助于产品形成并具有消耗定额的辅助材料,另外包括包装物。

  5.2.2燃料及动力:指直接用于产品生产的外购和自制的各种燃料和动力。

  5.2.3工资及福利费:直接参加产品生产的工人工资以及职工福利费。

  5.2.4制造费用:指各单位为组织和管理生产所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

  (1)工资:指车间生产工人以外的管理人员、辅助工人、勤杂人员的工资。

  (2)职工福利费:指车间生产工人以外的管理人员、辅助工人、勤杂人员的职工福利费。

  (3)折旧费:指车间使用的各类固定资产提取的折旧费。

  (4)修理费:指车间维修各类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所发生的修理费用。

  (5)办公费:指车间发生的文具、纸张、印刷品等办公费用。

  (6)水电费:指车间非工艺过程用水和照明用电的费用。

  (7)取暖费用:指车间应分担的采暖费用,不包括支付职工取暖费津贴。

  (8)租赁费:指车间从外部租入各种固定资产和工具而支付和租金。

  (9)差旅费:指车间因公外出的各种差旅费、市内交通费。

  (10)机物料消耗:指车间非直接用于产品、劳务的一般消耗材料,不包括修理费用、劳动保护用品等。

  (12)低值易耗品摊销:生产车间耗用的通用工具、生产用具、仪器等。

  (13)劳动保护费:车间为保证劳动安全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应由制造费用开支的各项劳动保护措施费、劳动保护装置维护费、防暑降温费、劳动保护用品等。不包括增加固定资产的劳动安全防护措施支出。

  (15)运输费:车间内部运输所发生的费用和运输部门为车间提供的劳务费用。

  (16)外部加工费:指车间产品零部件委托外公司加工协作的费用。

  (17)试验检验费:指不能直接计入为鉴定某种产品质量而发生的产品的试验费、原材料、成品及半成品的检验费用、理化试验、质量监控等费用。

  (18)设计制图费:指对产品和工艺进行科研、设计所发生的费用。

  (19)其他:指不属于以上项目的其他应计入制造费用的支出。

  5.3.1按产品品种设置成本核算对象,对难以直接计入的间接费用要按合适的标准,在公司包括主营业务、其他所有产品之间分配。企业的产品包括全部的主营业务、其他业务和劳务协作。

  5.3.2凡能直接计入各生产线、各作业、各产品的费用均应直接计入。

  5.3.3凡不能直接计入各生产线、各作业、各产品的费用,应采用与费用形成有直接关系的分配标准进行分配。

  5.4.1生产过程中实际消耗的外购材料的成本包括:买价、外地运杂费、保险费、大宗材料的市内运杂费、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和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用等,但不包括购进材料的增值税和购进免税农产品按规定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5.4.2购进材料直接用于非应税产品的,应按包括进项增值税在内的全部支付价款全额计入材料成本。

  5.4.3进口材料的采购成本应包括国外进价、进口税金。

  5.5.1月终未报账的材料,按计划价办理暂估入库,于材料报账时冲回。

  5.5.2采用公司内计划价格进行材料日常核算,月终将耗用材料的计划价调整为实际价格。材料的实际价格与计划价格的差异,使用当月实际差异率,按材料类别或品种核算。其中××类产品的主要原材料按品种核算,辅助材料、备品备件、包装物、低值易耗品按材料类别核算。

  5.5.3材料稽核员根据领料单,将属于直接构成产品实体的材料,计入制造部门生产成本。不能直接计入产品实体的,计入领用部门制造费用。成本核算员将直接计入产品实体的材料按材料稽核员转来的“材料领用单”,以材料核算价分配到各工序、各产品,并将材料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

  5.5.4月末车间材料员负责将已领未用的材料办理“假退库”手续。

  5.6.1动力包括水、电、蒸汽、冷、压缩空气等,分外购、自制两种。自制动力以及需经本单位辅助车间处理后使用的外购动力,均应作为辅助生产核算。

  5.6.2动力费用根据计量仪表记录的实际耗用数量进行核算,没有计量仪表的,应由动力部门或有关部门确定的合理的分配标准,作为分配动力费用的依据。

  5.6.3动力费用的核算要划清生产用和非生产用的界限、内供和外供的

  5.7.1应当支付给职工的各项工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列入工资总额。

  各项工资性支出都应按照根据手续完备的原始凭证进行核算和汇集。

  5.7.2按照规定的工资制度、工资标准和工资等级,依据有关的原始凭

  5.7.3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计算、提取和支付职工福利费,不得擅自改变计提比例。每月应付职工的全部工资和提取的职工福利费,按部门、车间进行汇集与分配,分别计入有关科目中。

  5.8.1固定资产的折旧费根据确定的折旧年限和折旧率,按月提取,分类计入各有关科目。固定资产的折旧率应按集团公司的统一会计政策确定,报集团公司财务审计部备案,不能随意变动。

  5.8.2公司购置或竣工验收交付试生产的固定资产,都要按经审计确认的资产原值(或估计原值)入账并计提折旧;对长期不用或不需用的资产要及时办理封存手续。对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工程要自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工程预算、造价或工程成本等资料,估价转入固定资产,并据以计提折旧。竣工决算办理完毕以后,按决算数调整原固定资产估价和已提折

  5.9.1待摊费用是指本月发生,但应由本月及以后各月产品成本和期间费用共同负担的费用。待摊费用应按费用的受益期确定分摊期限,但应在1年内摊销完毕。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的待摊费用应在“递延资产”科目核算。

  5.9.2预提费用是反映预先分月计入成本费用,但由以后各月支付的费用,预提费用的期限也应按受益期确定。为了使各月成本费用水平均衡,应编制各项预提费用预算分月计入产品成本。实际发生的'费用与预提的费用的差额应计入费用支付期的有关成本费用项目。

  5.9.3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应包含如下内容:

  (1)新建、扩建企业或车间一次大量领用的低值易耗品。

  (3)一次支付的固定资产的租金和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

  (4)企业发生的数额较大、应分期计入产品成本的用于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研究开发费。

  (7)按季度(或延期)支付的流动资金借款利息支出。

  5.10.1制造费用按照生产车间和规定的费用项目进行汇集。

  5.10.2应由某一成本核算对象单独负担的制造费用,应直接计入。应由一个以上成本核算对象共同负担的制造费用,按各成本核算对象的定额工时比例分配计入。

  5.10.3各月发生的制造费用,应当全部由当期完工产品负担。

  6.1.1对生产过程中发生的生产费用,按成本核算对象和成本项目分别归集,对直接构成产品成本的直接计入,间接费用按一定的分配标准在产品之间分配。

  6.2辅助生产车间的生产费用按辅助生产车间提供的产品、劳务、作业的种类和成本项目进行汇集和分配。

  6.2.1辅助生产车间的劳务、作业成本,按各车间提供的劳务作业量,以计划单位成本,分配给受益单位。

  6.2.2辅助生产车间按水、电、汽、冷及维修等为成本核算对象,并按成本项目归集生产费用。

  6.2.3辅助生产车间为提供劳务而发生的费用,扣除车间自用的部分外,应当全部分配给生产车间和管理部门,不得节留。

  6.2.4辅助生产为各单位提供的产品及劳务,应分别计算实际成本。实际总成本与转给各受益单位的实耗量和计划价格计算的总成本之间的差异,公司财务部门统一分配,计入当期产品成本及管理费用。

  6.3.1根据本公司A类产品的生产特点,对A类产品的直接材料按工序采用逐步结转法进行核算,燃料动力、工资及福利费、制造费用等采用按产品产量及一定的分配标准在各品种之间进行分摊核算。

  6.3.2根据B类产品的生产特点,采用品种法核算,并以平行结转法核算到各生产线,各生产线分别按配置工序、包装工序核算。直接材料按领用的品种直接计入该产品的生产成本,动力、直接人工、制造费用按品种类别及一定的分配标准分摊核算。

  6.3.3月末在制品只结存原材料,动力、直接人工、制造费用等当月发生的其他费用全部由当期完工产品分摊,不留余额。

  6.4按照生产产品的品种为成本核算对象并按成本对象设置成本计算表汇集生产费用,每月的生产费用就是该产品的总成本,再除以当月实际产量,就是该产品的单位成本。

  6.5.1公司制造部门应设置台账,登记在制品的加工数量、完工数量、废品数量、转出数量和结存数量,并定期进行实地盘点。在制品的盘盈、盘亏按规定报批计入“管理费用”。

  6.5.2根据在制品的实际结存数量和折合成本量正确计算在制品成本。在制品成本月末只留直接材料成本。

  6.5.3制造部门对已完工的产品应及时办理验收交库手续。产成品的收发结存数量,必须在年度内定期与实物进行核对盘点,对产成品的盘盈、盘亏计入“管理费用”。

  6.5.4产品月末按照在制品的完工程序折合为约当产量,再根据约当产量与完工产量的比例,计算在制品和完工产品的成本。

核算管理制度3

  1.目的:

  为了加强资金管理,加速资金周转,公司成立内部银行以统一管理全公司的货币资金。为搞好内部银行的核算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分子公司之间的资金结算。

  3.内部银行的职能

  3.1内部银行是公司财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司货币资金管理中心和收付中心。内部银行外对公司的开户银行:负责办理银行借款、还款手续,银行存款的收付和现金的收付等工作;内部银行内对各分公司、医药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各分公司、医药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在内部银行开立一个内部借款或内部存款帐户,所有对外款项的收付和内部单位之间款项往来均通过内部银行结算。

  3.2内部银行引入银行的机制进行资金管理,考核内部各单位的资金使用规模和是否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月末按“应收内部借款”余额积数计收各单位借款利息、按“应付内部存款”余额积数计付各单位存款利息(利息率参考银行同档次利率并结合公司实际确定)(计收利息暂缓执行)。

  3.3与内部银行在同城的分支机构未经许可不得在银行开户,异地的分支机构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可在其当地开立一个一般存款帐户。

  4.会计凭证使用及流转

  内部银行使用的会计凭证除银行的凭证外,内部使用“付款凭证”“收款凭证”“转帐凭证”(格式附后)。其使用方法如下:

  4.1付款凭证:一式两联,第一联内部银行记帐,第二联付款单位记帐。该凭证核算公司通过银行转帐和现金支付的付款业务,由付款单位填制。付款单位必须在凭证上填写款项用途及金额,收款单位名称、开户银行及帐号等内容,并连同经有关领导批准的付款依据送内部银行审核无误后付款。

  4.2收款凭证:一式两联,第一联内部银行记帐、第二联收款单位记帐。该凭证核算公司的银行转帐收款和现金收款业务,一般由内部银行填制,也可由收款单位填制。内部银行或收款单位收到银行的收款通知、其它单位或个人交来的现金时填制收款凭证,并在凭证上须填明款项来源、付款或交款单位名称和金额等内容。

  4.3转帐凭证:一式三联,第一联内部银行记帐、第二联付款单位记帐、第三联收款单位记帐。该凭证核算公司内部各单位之间的往来款项业务,不涉及银行存款、现金的结算。该凭证由划帐的一方填制,可以是收款单位,也可以是付款单位。凭证上须填明经济业务的内容,并附送有效原始凭证等资料。

  4.4银行收、付凭单等原始凭证一律留内部银行附记帐凭证,以便查对。

  5.结帐、对帐、报表

  5.1内部银行每日的凭证必须在次日上午12点以前入帐,并结出当日各单位内部借款、存款余额。月末结帐后打出明细帐一式两份,一份交各单位核对帐目、一份留内部银行装订成册备查。各单位核对帐时如发现有误,应及时与内部银行联系,找出差异并调整帐务,以保证帐帐相符。各单位月末如有未达帐项的,要编制未达帐调节表。

  5.2内部银行月末结帐时,要打印出银行存款日记帐与银行对帐单核对,编制未达帐调节表,以保证帐实相符。在规定时间内,内部银行要向公司总部报送资产负债表。公司汇总报表时将“应付内部存款”“内部借款”与“应收内部借款”“内部存款”抵消,抵扣后有余额的.,是借方余额计入“其它应收款”科目,是贷方余额的计入“其它应付款”科目。

  6.会计科目及帐务处理

  6.1各子、分公司在内部银行开立一个存贷合一的结算帐户,增设“内部借款”或“内部存款”科目进行核算。

  6.2子、分公司帐务处理

  子、分公司付款时:借:(资产、费用类科目)

  贷:内部借款(或内部存款)

  子、分公司收款时:借:内部借款(或内部存款)

  贷:应收帐款等

  子、分公司内部转帐时:借或贷:内部借款(或内部存款)

  贷或借:有关科目

  6.3内部银行的帐务处理:

  增设“应收内部借款”“应付内部存款”科目核算。对一个核算单位只开设一个结算帐户,根据其原内部往来科目余额的性质确定其是借款帐户还是存款帐户。

  付款时:借:应收内部借款(或应付内部存款)—X公司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收款时:借:银行存款(或现金)

  贷:应收内部借款(或应付内部存款)

  内部转帐时:借;应收内部借款(或应付内部存款)—甲公司

  贷:应收内部借款(或应付内部存款)—乙公司

  7.附则:

  7.1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7.2本制度施行后,凡既有的类似规章制度或与之相抵触的规定即行废止。

  7.3本制度经总经理批准后自颁布之日起执行。修改时亦同。

核算管理制度4

  1、公司财务部代理分公司(管理处)核算的,必须将公司与分公司(管理处)独立建帐,准确划分核算对象,正确反映各核算主体的经营成果和其他会计信息。

  2、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财务部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会计法》和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建立会计帐册进行核算,及时提供合法、有效、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保证会计指标和前后各期的可比性。

  3、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4、对政府主管部门报送的报表必须采用财政部统一规定的格式。

  5、会计凭证、帐簿、报表和资料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建立档案。

  6、会计凭证的一般要求

  a.原始凭证必须具备:凭证名称、填制日期、填制单位、接受单位名称、经济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等。外来原始凭证应有填制单位公章。原始凭证大小写金额必须相符,原始凭证不得涂改挖补。

  b.记帐凭证统一使用通用记帐凭证。记帐凭证必须具备填制凭证日期、编号、摘要、科目、金额、附件张数、填制人员、记帐人员、稽核人员和主管人员签章。

  c.记帐凭证要连续编号,一笔业务需填制两张以上凭证时,可采取分数编号。记帐凭证除结帐和改错外都应附有原始凭证。记帐凭证发生错误应重新填制,已入帐的可用红笔填写与原内容相同的凭证冲回,如只是金额错误,也可将其差额另编一记帐凭证。

  d.记帐凭证连同其原始凭证,按编号顺序装订成册,加具封面,注明单位名称、年度、月份和起讫日期、凭证种类、起讫号码,由装订人盖章。

  e.原始凭证不得外借,其他单位因特殊需要经财务部经理同意后,可提供复印件,并由提供人员和收取人员登记签名。

  f.外部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取得原开具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注明凭证的金额、号码、内容等。如无法取得的,由经办人写出详细情况,单位负责人、财务主管人员签字,代为原始凭证。

  7、登记会计帐簿

  a.按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业务需求设置会计帐簿,包括总帐、日记帐、明细帐、辅助帐等。

  b.现金帐、银行存款帐必须采用订本式帐簿,用计算机打印的帐簿必须连续编号,并装订成册,由主管会计和具体经办人签章。总帐和明细帐、现金日记帐、银行日记帐应定期打印。

  c.会计人员应根据审核无误的`记帐凭证登记会计帐簿,做到数字准确、摘要清楚、登记及时、字迹工整。各种帐簿应按页连续登记,不得跳行隔页,否则应注明'此页(此行)空白'字样。凡需结出余额的帐户,其余额应注明借贷方,没有余额的应作出标记。上下帐页结转时要注明'过次页'或'承前页',对需要结出本月发生额的帐户,结计'过次页'的本页合计数,应为本月初本页止的发生额的合计数。

  d.帐簿记录发生错误时,不准涂改、挖补、刮擦或用药水消除字迹,不准重新抄写,应按有关规定进行更正。应将错误文字或数字画线注销,在其上方填写正确文字或数字,并加盖名章。对错误数字必须全部画线更正,不得局部修改。由于记帐凭证错误造成帐簿错误的,可按更正的记帐凭证登记帐簿。

  e.各单位应定期核对帐簿,保证帐证之间、帐表之间、帐帐之间、帐实之间相符。定期结帐,月度需结出当月发生额的应在摘要栏中注明'本月合计'字样,并在下面通栏划单红线;年结的注明'本年累计'通栏划双红线。年度结转要在摘要栏分别注明'结转下年'和'上年结转'。

  8、编制财务报告

  a.各单位应按月、季、年编制财务报告,财务报告包括报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

  b.对外报送的财务报表应按国家统一规定的会计制度和格式编制。

  b.会计报表应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会计帐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

  c.会计报表之间、各栏目之间凡有对应关系的数字,应相互一致,本期报表与上期报表之间有关数据应相互衔接。不同会计年度,各项目内容及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应在报表中加以说明。

  d.会计报表应按有关规定的期限对外报送。报表应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封面还应注明单位、地址、报表所属年、季、月、报送日期、单位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编表人签章等。

  e.年度会计报告需要审计的,编制前应先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将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连同会计报告按规定期限报送有关部门。

核算管理制度5

  一、遵纪守法,热爱本职岗位,严格遵守矿以及机电队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协助队长做好本队组所有设备备件的订购工作,设置合理的库存量,对计划工作负主要责任。

  三、对形成订单的备件要跟踪其运作情况,应该到货而没有到货的.采购单,应积极地与设备办及采购中心协调,并编送催货单。

  四、协助队长考核每月本队组内设备的维修、运营等成本,并对成本进行仔细全面地分析,为有效地控制成本提供参考依据。

  五、协助队长提出设备大修计划、备件国产化计划,修旧利废建议等,并参与备件验收工作。

  六、参与本队组各项规章的修改、增订工作。

  七、协助本队组内维修员工对所需备件库存进行查询。

  八、完成上级领导交待的其它工作。

核算管理制度6

  (一)建立健全医院成本管理、核算组织体系

  医院成立成本管理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分管副院长和财务科科长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相关业务人员任组员。全面负责对全院成本管理工作和核算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和落实。医院核算办配备专职的成本核算人员负责具体的成本核算工作。各职能科室对成本费用实行归口管理。各业务科室、信息科、物资管理部门应配合做好基础资料的统计编报工作。

  (二)完善成本核算的基础工作

  1、建立健全医院固定资产、药品、材料、低值易耗品、在加工材料等各项物资财产的计量、计价、验收、领、退、内部转移、报废、清查、盘点等制度。

  2、制定必要的消耗定额和人员定额,加强定额定员管理。

  3、建立和健全有关成本核算的原始记录和凭证,并建立合理的凭证传递程序。

  4、制定合理的内部结算价格和内部结算方法。

  5、积极进行电算化管理,提高医院成本核算效率和效果。

  (三)医院成本核算遵循的原则

  1、合法性原则。即计入成本的费用都必须符合法律、法令、制度等的规定,不符合规定的费用不能计入成本。

  2、配比原则。即要求严格遵守权责发生制原则,按受益期分配确认成本。

  3、一贯性原则。即成本核算所采用的方法前后各期须保持一致,使各期的成本资料有统一的口径,前后连贯,互相可比。

  4、按实际成本计价的原则。.

  5、重要性原则。即对成本有重大影响的项目,应作重点核算,力求精确:对其他内容,则可在综合性项目中合并反映。

  (四)医院成本核算的对象和目的'

  1、医院总成本。按照会计核算分期归集医院各期的成本。主要通过对医院开展业务活动过程中的各项活劳动和物化劳动消耗进行计量和计算,从而获得可靠的数字依据。目的是在保证医疗业务质量的前提下,努力降低费用消耗,节约使用人、财、物,以减少病人经济负担,使医院在竞争中能立于不败之地。

  2、科室成本。以科室或班组为具体核算单位,对业务活动中的各项消耗,通过记录、计算、对比、分析,力求用较少的劳动和物资消耗,换取较大的经济效果,达到明确经济责任、开源节流的目的。

  3、项目成本。根据医院管理需要,对医院开展服务活动中的各种手术、检查、化验、治疗等具体项目进行成本核算,达到较为全面、较为有效地控制成本的目的。项目成本包括二个层次:项目总成本和单位项目成本。

  (五)成本费用实行归口管理

  1、财务科和人事科负责分管与人员经费有关的成本费用,控制各科室劳动生产率、职工人数、工资总额等指标,用好、管好人力资源。

  2、院办、医教、护理等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分管与医院日常公用经费有关的成本费用,控制办公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邮电费、会务费等项指标,合理控制相关支出,避免损失浪费。

  3、物资管理部门负责分管与物资消耗等有关的成本费用,控制物资消耗费用、物资储备等指标,做好节约采购费用、改进物资采购、降低保管费用等工作。

  4、基建维修中心负责分管与动力能源消耗有关的成本费用,控制水、电、气费等消耗指标,指导和考核各科室节约使用水、电、气。

  5、后勤服务中心负责分管与后勤保障、服务供给相关的有关成本费用,做好统计数据、考核包干质量等工作。

  6、维修保养部门负责分管与设备维修保养有关的成本费用,控制修理费用等指标,指导和考核科室正确使用设备仪器。

  (六)建立成本分析制度

  成本分析是成本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它是利用成本计划、成本核算资料及其他有关资料,运用一定的技术方法,研究成本和变化情况,分析成本计划完成情况,寻求降低成本途径的一种成本管理活动。

  成本分析的内容

  1、分析成本计划完成情况;

  2、分析产生差异的原因:

  3、制定降低成本的措施:

  4、根据需要撰写成本分析报告。

  成本分析的方法

  1、比较分析法。是将不同的成本指标进行数据比较以确定其差异的方法。比较分析的内容有:计划与实际对比,说明成本计划完成情况:本期与上期对比,了解成本升降的动态及趋势:本院与同类型医院对比,以促使医院进一步挖掘潜力,赶超先进水平:本期与历史最好水平对比,找出差距,明确方向。

  2、标准成本分析法。比较分析法的一种特殊形式,是以预定的服务项目标准成本为基础,将实际成本与其相比较,揭示各种成本差异,找出原因,为成本控制和成本考核提供资料。

  3、因素分析法,是从数量上确定一个经济指标所包含的各个因素的变动对该指标影响程度的一种分析方法。

  4、本量利分析法,是在既定的成本水平和结构条件下,找出医疗工作量、医疗成本、收益三者结合的最佳点,使医院以较少的成本获得较好的收益。

  (七)落实成本考核制度

  为了正确地评价医院及各科室成本管理工作的成效,衡量成本计划完成情况,要进行成本的考核工作,把成本的考核与建立院科二级负责制、医疗组长负责制正确地结合起来,年终把各责任中心的各项指标进行横向和纵向上的对比,以此考核各责任中心的业绩,并与科主任任期目标奖励和职工年终奖惩挂钩,以进一步调动全院职工的积极性。

核算管理制度7

  为了加强科学技术研究开发经费(以下简称研究开发经费)的管理,加速公司的科学研究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促进公司经济效益的提高,根据国家的财务管理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研究开发费用是指企业在产品、技术、材料、工艺、标准的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

  (一)企业在职研发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工费用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二)直接投入研发活动消耗的原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三)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房屋等固定资产的折旧费或租赁费以及相关固定资产的运行维护、维修等费用。

  (四)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

  (五)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设备调整及检验费,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等。

  (六)研发成果的论证、评审、验收、评估以及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等费用。

  (七)通过外包、合作研发等方式,委托其他单位、个人或者与之合作进行研发而支付的费用。

  (八)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包括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会议费、差旅费、办公费、外事费、研发人员培训费、培养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用等。

  第二条研究开发经费的来源:

  (一)国家、政府部门重点研究开发项目的专项拨款;

  (二)由公司成本列支的研究开发项目费用;

  (三)其它方面筹措来用于研究开发项目的费用。

  第三条研发过程的管理

  (一)立项

  (1)小型研发项目:是指投入资金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的研发项目,立项必须具备项目计划报告、项目费用预算,经科研部门经理签字同意,报公司分管付总经理批准立项。

  (2)中型研发项目:是指投入资金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含300万元)的研发项目,必须具备项目计划报告、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项目费用预算,经分管付总经理签字同意,报公司总经理批准立项。

  (3)大型研发项目:是指投入资金300万元以上(不含300万元)的研发项目,必须具备项目计划报告、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项目费用预算,由项目发起人邀请公司科研、财务、市场三方代表讨论通过后,经分管付总经理签字同意,报公司总经理批准,报公司董事会讨论通过后立项。

  (二)项目计划报告必须说明项目名称,目标,发起人,负责人,研发、测试承担者,研发、测试的项目实施工期计划,项目预算等内容;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必须说明项目名称,市场调研情况,销售预测,技术现状和实现途径等内容。

  (三)研究过程管理

  (1)、项目只有立项后才允许发生费用。费用报销、研发领料时使用此项目名称作为财务核算的依据。

  (2)、明确研发费用的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审批程序,并按照研发项目或者承担研发任务的部门,设立台账归集核算研发费用。企业研发机构发生的各项开支纳入研发费用管理,但同时承担生产任务的,要合理划分研发与生产费用。

  (3)、对技术要求高、投资数额大、单个部门难以独立承担的研发项目,由公司集中研发力量、并统筹管理公司研发活动。

  (4)、研究开发有关内容需要与外单位合作或委托其进行的,必须签订科研项目外委技术合作研究合同,合同需约定双方权利义务、研究成果的产权归属、研究进度和质量标准等相关内容。

  第四条研发费用的管理

  (1)、每年由公司科研部门编制年度研发费用使用预算,报总经理审批。公司根据研发计划及费用预算,提前安排资金,确保研发资金的需要,研发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列入管理费用。

  (2)、研发费用预算应当详细说明费用支出的用途和数额,按照已经立项或拟立项的项目列支。与技术开发活动无关的任何其他费用不得计入研发费用列支。

  (3)、研究开发经费的使用由分管科研负责人全权负责,研发费用报销列支时,报销单据必须列明项目名称,由项目负责人、科研部负责人签字后,报总经理审批后予以报销。

  (4)、财务部单独建立研发费用账务核算体系,建立与研发费用内容对应的会计科目核算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按照研发项目及承担研发任务的部门,设立台账归集研发费用,以保证各项研发费用归集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5)、企业应当在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中,按规定披露研发费用相关财务信息,包括研发费用支出规模及其占销售收入的比例,集中收付研发费用情况等。

  第五条所称企业研发人员,指从事研究开发活动的企业在职和外聘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为其提供直接服务的管理人员。

  第六条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制定。

  第七条本制度发布之日起执行。

核算管理制度8

  第一条目的

  为了充分体现多劳多得,按劳取酬的薪次分配原则,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奖勤罚懒,屏弃计时工资的“大锅饭”心态,提高企业的整体运作效率,使本公司计件计薪方法合理化科学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原则

  按劳计酬,多劳多得;

  公正、公平、公开

  第三条职责

  3.1工程技术部负责计件单价核算,生产部做好协助工作;

  3.2各产品计件的单价由工程技术部机械制图员设计,经理校对,总工程师审核,并由总经理批准

  3.3生产统计员负责计件数量统计及计件工资分配;

  3.4财务部负责计件工资核算;

  3.5总经理负责批准本制度及审批计件单价。

  第四条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生产部所有一线员工,分厂管理人员除外,具体见附表。

  第五条计件工资的工资结构

  总工资=计件工资+记时工资-应扣项

  第六条主要内容

  6.1单价核算

  1)所有已评估工艺成熟的产品全部纳入计件产品范围内(首次试产及样品不纳入范围)。

  2)计时工资=员工原岗位工资的工时价

  6.2数据统计及采集

  1)核算数字依合格品入库数量为准

  2)统计员依产品工价和合格入库数量核算出计件总金额,金额分配到生产线作业员,并记录到>,员工签名确认,交生产经理审核批

  准,交财务核算工资。

  6.3有效工票的条件

  1)正常工票

  正常工票需由操作工签字确认,质控部检验员对质量和数量进行确认签字,库管员进行会签,分厂厂长审核。录入员只有在上诉四人均签字确认,完整无误后方可接收,录入电脑。缺少上述四人任何一人签字确认的,均为无效工票,无效工票按作废处理。

  2)无定额工票

  无定额工票除需按正常工票的生效流程进行确认外,还必须由总经理签字批准后,方可录入电脑。

  6.4开具无定额工票的条件及相关责任划分

  1)首次试产的产品;

  2)正常工序之额外加工工序;

  3)临时性配件加工;

  4)新产品首次投产;

  5)特殊产品及特殊工艺,无法满足计件条件经正常程序申请计时的;

  6)因工艺不成熟及工艺变更,非生产责任事故引起的客户退货导致返工返修;

  7)因外协加工产品不合格转为内部工厂返工返修的产品,计外协成本,由质控部进行相关罚款;

  8)工艺不成熟或工艺资料错误导致转产或待工,计工程技术部成本;

  9)因材料在正常交期内未及时到料导致转产,同上,计采购部成本;

  10)因物料不良未检验出影响生产或导致转产,同上,计质控部成本。

  11)以上未有涉及的产品,均列入无定额工票的范畴。

  6.5计件产品主要分类

  阀芯;

  同步环;

  转子;

  其他已转入或将要转入批量生产的产品。

  6.6单价变更时间

  1)工艺流程变更,由工程技术部提出申请并重新定价,经总经理审批后生效。

  2)产品结构变更,由工程技术部提出申请并重新定价,经总经理审批后生效。

  3)工价确定后,按确定的工价暂定执行三个月。根据具体情况再做调整。

  6.7无效工时条件

  1)因检验不合格导致返工或分选,不予计算工时和计件.若废品率超过2%,则在该责任员工工资中扣除不合格产品市场总价的50%,并且由该员工自行返工返修。若无法追溯到责任人则由该班次所有员工共同承担赔偿及返工返修责任;

  2)由加工工序引起的退货,若需要返修的.,不予重新计算工时或重新计件;若导致报废的,报废率超过2%的,则在该责任员工工资中扣除不合格产品市场总价的50%,若无法追溯到责任人则由该班次所有员工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3)办回用的产品或其他因生产责任导致的客户退货或返修的情况,扣除部分机加工费用,扣除费用视具体情况而定。

  第七条奖惩规定

  7.1在工票上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根据具体情况对责任人从严处理并扣除当天工资的10至20倍。

  7.2能在生产环节上予以不断优化,实现产量大幅增加的员工,将根据具体情况向公司领导请示予以通告奖励。

  第八条计件制度正式实施日期

  20xx年1月1日。

  第九条附记

  此《计件工资管理制度》没有规定的情况,以总经办作出的补充规定为准。

  制定:审核:批准:

核算管理制度9

  第一条为了加强研发经费的管理,促进公司的研究和开发工作,确保研发经费的合理使用,促进公司经济效益的提高,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研究开发经费是用于进行技术研究、新产品新技术的开发、推广应用的专项费用。

  第三条研究开发经费必须按计划统筹安排,节约使用,讲求经济效益。

  第四条研究开发经费的来源:

  1、由本公司根据研发计划和销售收入的情况对研究开发项目进行资金的提前安排,研发经费占当年销售收入的比例达到5%以上,;

  2、国家、地方对研发项目的专项拨款;

  3、其它方面筹措来用于研究开发项目的费用。

  第五条研究开发经费的使用范围:

  1、为进行技术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推广所发生的调研费、资料费、差旅费、技术协作费、材料费、测试仪器的购置费等费用。

  2、为进行研究开发项目评定,进行技术咨询和学术交流等活动所发生的评审费、咨询费、会议费等费用。

  3、为开展科技情报及知识产权工作所发生的技术资料费、出版印刷费、专利年费等费用。

  第六条技术中心财务处是研究开发经费的归口管理部门,具体负责研究开发项目的审定和费用指标方案的制定以及项目结果的评定工作。

  第七条研究开发经费由公司按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下达到具体项目,实行专款专用,严格管理,不得挪做它用。

  第八条研究开发经费的拨付按照公司资金拨付的规定执行,各项目承担单位只有在研究开发项目委托开发合同签订后才能启用,并由项目承担单位按规定的使用范围严格控制、合理使用。

  第九条研究开发有关内容需要与外单位合作或委托其进行的,必须签订科研项目外委技术合作研究合同,该合同须由公司科技处审查后才能生效拨款。

  第十条研究开发经费在使用中有关单位分管技术工作的领导,科技部门负责人要按内容控制度授权的规定执行,并按照不同的项目进行核销。对于公司安排的研究开发项目,承担单位是公司所属二级单位者,项目经费日常代报在本单位财务进行,年底或项目完成后转本公司财务处。

  第十一条研究开发经费在各二级单位报销时,须由项目负责人、单位分管技术工作的领导审核,并在核销票据上签字后方可到财务核销;研究开发经费在本公司财务报销时,须由项目负责人、单位分管技术工作的.领导、科技处负责人审核,并在核销票据上签字后方可到财务核销

  第十二条各项目承担单位对已发生的研究开发经费要及时填入科技项目月报表报到本公司科技处。有限公司财务处、科技处按内控制度规定每二月核对一次经费支出明细,核对记录由财务部门、科技部门负责人共同签字认可。

  第十三条各单位研究开发经费一律不进入本单位成本,年底或项目完成时一次上转有限公司财务处核销。

  第十四条对由项目外委技术协作费完成的有关研究内容所取得的成果,在外委技术研究合同中必须明确:有限公司为成果第一享用人;形成的固定资产,产权归管道储运公司、有限公司;形成的知识产权纳入公司、有限公司知识产权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第十五条各项目承担单位对于因研究开发工作需要,购置20xx元以上设备、仪器者,须列入单位固定资产,并经单位资产管理部门签收后方可到财务核销,项目完成后办理有关转资手续。

  第十六条对于各二级单位自行安排的研究开发项目,其经费使用和管理请遵照此办法执行。

  第十七条对于研究开发经费的使用情况,有限公司将组织适时审查,如发现经费使用不当的,要追究项目负责人的责任,并视具体情况,收回项目计划安排的投资款项;如发现违法乱纪行为,追究当事人的法纪责任。

  第十八条各单位必须按每个项目计算实际成本,研究开发项目的成本科目规定如下:

  1、差旅费:用于项目调研发生的差旅费;

  2、情报资料费:为进行项目研究所支付的专项资料费和科技情报费;

  3、检验试验费:为进行项目研究所支付的检验、化验、分析、测量等费用

  4、外委技术协作费:在研究开发项目中,某项工作需要委托其他单位协作或咨询所支付的费用;

  5、运输费:研究项目本身直接发生的运输费;

  6、管理费:为进行研究开发项目评定、技术交流等所发生的评审费、会议费等;

  7、研究用设备仪器费:为进行项目研究所必须的小型设备、器具、仪器仪表等购置费。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开药(集团)有限公司技术中心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核算管理制度10

  物业管理公司的财务管理部门,在对其下属的物业管理处进行会计核算前,必须先行对国家及地方与物业管理相关的法规和税规有清楚地了解,此外,还应对与本公司、本物业相关下列文件的相关规定予以关注。

  一、业主公约

  业主公约是各业主与发展商在买卖楼宇后所签署的合约。公约对发展商、全体业主、用户及管理者均有约束力,并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及责任。

  公约内包括了很多有关财务处理、费用计算等数据。财务管理部人员须详细了解该项资料及规定,并作为会计核算的依据。

  现列举其中较重要的条款如下:

  1.本物业管理账目发生盈亏时的处理办法

  一份内容完善的公约应就本物业管理发生盈余或亏损情况时的处理或解决办法予以明确规定。通常,本着'用者自付'的原则,本物业的盈余由该物业的全体用户共同享有,本物业的亏损由该物业的全体用户共同分担。当然也可以是其它的处理方式,如: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的前期物业管理期间,小用户以按约定缴纳综合物业管理费用为限,收入不足以应付经常性支出时,由开发商承担补贴责任。但关键是必须有明确的约定。

  2.本物业综合管理费收支情况的公布

  要求物业管理公司定期公布所管物业的收支情况,是我国物业管理行业法规中明文规定的。在与有关法规保持一致的前提下,公约中通常会对公布的具体时间、方式和要求做出规定。

  3.收支核算方面的规定

  公约通常列明是否需要为本物业各部分(如:停车场、办公楼、住宅楼等)的收支独立核算。

  4.未出售单位和已出售但空置单位管理费计算法

  通常未出售的单位享有一定的管理费减免优惠。

  5.管理费起计日期的约定

  通常可以是实际收楼日,或交付使用通知书发出日期加若干天为起计日,或者以前述两者较早者为起计日,也可以是开发商与业户在售楼时做出的其它约定。

  6.滞纳金的计算法

  公约通常会规定业户必须在每月某日前缴付管理费,逾期未付者,则管理公司有权按规定利率计收滞纳金。

  二、管理合约

  管理合约是开发商或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签署的合约,其主要作用是明确委托方和受托方的权利和义务。主要应包含以下内容:

  1.物业管理公司管理本物业的年限,及管理公司报酬的计收标准及方法等。

  2.物业管理公司受管理公约的.约束,并享有公约规定的管理人所享有的权利、义务及责任,根据管理公约对本物业进行管理。

  3.需编制财务预算及预算控制,除首年预算外,通常由财务管理部牵头为每一新的财政年度制定财政预算,并在该年度的实际运作中对各项开支实施预算控制。

  4.合约到期或终止时,财务移交方面的要求。

  三、用户手册、装修守则及大厦各项收费标准一览表

  该等文件通常在业主收楼时一并派发,并列明各项收费、按金、罚款及按金退还的程序等事宜。

  四、收楼的流程

  在整个收楼的程序中,有很多会计部必不可少的资料,如:

  1.确实的收楼日期,用以计算管理费起计日期。

  2.各单位业户数据,包括姓名、联络地址及电话等。

  3.已缴付管理费按金及其它款项的收据,可作入账及对账的凭据。

  根据上述资料,可以建立一套必要的图表档案,如:单位数据列表已收各种按金明细表、应收/已收/欠收管理费一览表等。

核算管理制度11

  为合理、有效地利用卫生资源,降低医疗服务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健全医院成本管理、核算组织体系

  医院成立成本管理领导小组,成员由主管财务院领导、财务科、后勤部及有关职能科室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对全院成本管理工作和核算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落实。医院财务科配备专职的成本核算人员,一般由专业会计人员担任,负责具体的成本核算工作。各科室和后勤班组应配备兼职的成本核算员,负责基础资料的统计编报工作。

  二、做好成本核算的基础工作

  医院的成本核算贯穿于医疗服务活动的全过程,涉及到医院内的所有部门和人员。因此必须做好与成本核算有关的各项基础工作,建立健全与成本核算有关的各项原始记录,保证成本核算原始资料真实、完整。

  1、建立健全医院固定资产、消耗药品、材料、低值易耗品等各项财产物资的计量、计价、验收、领退、转移、报废、清查、盘点制度。

  2、制定必要的消耗定额和人员定额,加强定员定额管理。

  3、建立和健全有关成本核算的原始记录和凭证,并建立合理的凭证传递程序。

  三、医院成本核算的原则

  1、合法性原则。即计入成本的费用都必须符合法律、法令、制度等的规定。不符合规定的费用不能计入成本。

  2、可靠性原则。即所提供的成本信息应与客观经济事项一致,不能人为提高或降低成本,且这些信息还要有可核实性。

  3、配比性的原则。即要求严格遵守权责发生制原则。

  4、按实际成本计价的`原则。

  5、一致性原则。即成本核算所采用的方法前后各期必须保持一致,使各期的成本资料有统一的口径,前后连贯,互相可比。

  6、重要性原则。即对成本有重大影响的项目,应作重点核算,力求精确。

  四、成本分析

  成本分析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医院通过成本分析,可以提供相关成本资料,作为制订医疗收费标准及评估收费合理性的依据;可以作为医疗资源分配及投资效益分析等经营决策的依据;可以作为医院管理者评估营运绩效及控制成本的依据。

  五、强化医院内部成本管理意识

  医院实行成本核算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充分利用医院卫生资源,更好地为人民群众的健康服务。医院内部应强化成本管理意识,做到人人关心成本核算,个个参与成本管理,从上到下形成一个良好的成本管理氛围。因为成本管理工作涉及到每个人,所以应强化以'人'为中心的管理思想。

核算管理制度1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计算贯彻执行成本管理的有关法令和制度,以便结合产品各步骤生产特点,准确、合理地计算产品总成本和单位成本,分析成本资料,提供降低成本措施,为销售定价提供依据,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产品分类成本的核算对象

  第二条凡经一定生产工艺过程而出售的产品部件均应进行成本核算。

  第三章成本项目和生产费用

  第三条原料及主要材料项目:各生产过程所耗用的原材料。

  第四条燃料动力:燃料(煤)、电。

  第五条工资:指直接参加生产的员工工资,包括基本工资、生产资金、超额计件工资、加班工资、夜班费、副食补贴等。

  第六条提取的员工福利费。

  第七条车间经费:车间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车间管理人员的工资,修理工、勤杂工的工资,按比例提取的福利基金、折旧费、修理费、车间办公费、水电费、取暖费、租凭费、保健费、低值易耗品费用、劳保用品费用、在产品盈亏及其他。

  第八条公司外加工费用:因公司外加工项目金额较大,所以和材料应区别计算,以便掌握此项费用的开支数额,另外,这部分外购件保存在半成品库,也应单独立账核算。

  第四章生产费用的汇集和分配

  第九条材料

  1、直接材料:凡直接供给产品制造所需,能直接计入产品成本的`原料。

  2、间接材料:凡间接用于产品制造,但并非形成产品本质;或虽形成产品本质,但所占成本比例较微;或不便与计入产品成本的物料,按一定标准(数量或重量)进行分配。

  第十条人工

  1、直接人工:从事直接生产的员工报酬,能直接计入产品成本者。

  2、间接人工:从事公司行政、研究等工作及不直接从事生产的员工报酬,以及不能或不便于计入产品成本者,按生产工时进行分配。

  第十一条制造费用

  制造费用系指生产过程中,除直接原料、直接人工外,所发生的一切其他费用。包括间接材料、间接人工及其他费用等。

  第五章产品分步成本的计算方法

  第十二条产品成本核算随步骤的结转而结转,其中一部分转入成品(卖出部分),一部分转入下道工序,转入下道工序的成本,分项加入成本项目中。

  第十三条半成品成本的核算:上道工序的半成品,分项目加在本车间内成本中,材料按重量分配,其他成本按工时分配。

  第十四条半成品和外协件领用的核算:对领用的材料半成品件和外协件进行加工时,其材料成本能直接计入的直接计入;不能直接计入的按量分摊,其他项目按耗用工时分配。

  第十五条组装成本额核算:材料能直接计入的直接计入;不能直接计入的按量分摊。

  第十六条辅助生产的核算:按提供的劳务时间分配,互相提供劳务则一次分配。

  第六章定额制定、分析考核

  第十七条按消耗定额、工时定额和费用定额制定单位计划成本,再按计划成本考核各产品部件的成本完成情况和经济效益的高低。对发生的差异要进行分析,找出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第七章关于费用的核算管理

  第十八条各项费用开支着节约的精神,严格按费用定额考核。

  第十九条各车间直接购入的费用,除有发票外,必须附有车间领料单,写明数量金额,并要求车间负责人签章,财会与车间同时记账。

  第二十条由仓库领用的费用,车间开领料单,仓库规划,一式三份,车间、仓库同时记账,月终28日前仓库和车间核对后报财务部。

  第二十一条各部门、车间的办公用品,由公司总务部负责考核指标,并负责在领用单上规划,一式三份,三方记账(公司总务部、车间、财务部),月终25日公司总务部把本月盘点表金额和各部门车间领用的价值报到财务部。

  第二十二条财务部要分部门计算费用的使用数额,定期公布超支节余情况。

  第八章材料成本管理

  第二十三条关于材料的管理

  1、材料账要求不出现赤字,发标的要估价入账。

  2、领料应尽量由专人负责,凡能确定领料用途的一定要填写用途。

  3、材料在领退库方面,分四种情况处理:

  (1)车间一经领出易耗材料,存放于车间,月终由车间负责实际盘点,办理假退库手续。

  (2)一般材料归库负责管理,每月要清点一次,车间要实事求是地领料,车间领出的料,月未要盘点退库,按实领数作为当月的消耗。

  (3)半成品要按本月生产数加本月卖出数领料,车间卖出数开半成品入库单,连同提货单一起交半成品库,由半成品库记账。进料时要准确,要通知仓库点数。

  (4)其他价值较大的材料则要求车间用多少领多少,车间月末不办理假退库手续。如果车间月终存量过大,则应办理假退库手续。

  第二十四条关于半成品的管理

  1、半成品库应将半成品和成品件、外协件分开保管、记账。

  2、半成品入库应同时有入库单。外协件入库要随时开放库单,月终结算时要和发票对照无误,要凭提货单和领料单提货。

  3、半成品领用和卖出部件时,要凭提货单和领料单提货。

  4、半成品库要账、卡、物相符,出入库手续制度健全,建立定期的盘点制度,及时提供盘点表。

  5、半成品一定要通过半成品库,以便计算半成品件数。如果车间好班组直接转递时,可同时写一张入库单(入库部门的)和一张领料单(领用部门的)一起交半成品库,由半成品库组记账。

  6、车间必须对生产和领用的半成品件进行统计和核算。

  7、车间小组长必须在月末对半成品进行盘点,把盘点表交车间核算员。

  8、成品库组备发的半成品件月末也须盘点,并把盘点表报财务部。

  9、关于半成品的废件,要分别存放,不进行盘点。次件要分别盘点和存放。关于废件要由技术质量部拟出管理程序,按制度办事,不得任意处理。

  第二十五条成本室应在每月底,根据“制造费用明细分类账”(略)编制“制造费用分摊表”(略)。按各服务部门制造费用摊入各成本中心,其传票分录为,借:“在制品”;货:“制造费用”。同时分别登录于“在制品明细分类账”(略)及“制造费用明细分类表”(略)。

  第二十六条生产部应在次月3日前,呈送下列生产月报表,制一部生产月报表、制两部生产月报表、制三部生产月报表、材料月报表。以上各报表应一式两联,第一联

  自存,第二联送成本室。

  第二十七条成本室根据上列报表,编制原材料、在制品、制成品的“收发存明细表”(略)。

  第二十八条成本室根据“耗用直接材料明细表”(略)、“制造费用”及“直接人工汇总分摊表”(略),计算制成品及在制品的单位成本和总成本,同时编制“成本计算表”(略)。

  第二十九条成本室根据会计编制的“销货明细表”(略)再编制“产品规格类别损益表”(略)。

  第三十条成品的单位成本采用加权平均法计算。其公式为:(上月底结存总额+本月生产总额)÷(上月低结存量+本月总生产量)

  第三十一条成本室根据成本计算表来编制传票。其分录为,借:“制成品”;货:“在制品”。同时登录“在制品明细分类账”及“制成品明细分类账”(略)。

  第三十二条成本室根据“收发存明细表”核对发票后,编制传票。其分录为,借:“销货成本”、“推销费用”或“制造费用”;货:“制成品”。

  第三十三条成本室每月结算工作完成后,应将其有关的成本报表汇送会计室,供汇订财务报表用。

  第九章附则

核算管理制度13

  研发投入核算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公司为了贯彻实施国家法律法规,符合新会计准则的要求,以及加强企业研发费用管理,促进企业自主创新,完善公司关于研发投入核算财务管理制度,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研究开发经费是用于进行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新技术推广应用的专项费用支出。

  第三条 研究开发经费必须按计划统筹安排, 节约使用,讲求经济效益。

  第二章 研究开发经费的来源

  第四条 国家、上级部门对重点研究开发项目的专项拨款;

  第五条 企业自有资金,主要是通过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的资金结余;

  第六条 其它方面筹措的用于研究开发项目的费用。

  第三章 研究开发费用的范围

  第七条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的规定,本公司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研究是指为获得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开发是指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

  第八条 对于企业内部的研究开发项目(包括企业取得的已作为无形资产确认的正在进行中的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当期归集后计入损益(管理费用);开发阶段的支出在符合特定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即资本化。

  第九条 企业研发费用(也称“技术开发费”),是指企业在产品、技术、材料、工艺、标准的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

  1、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2、企业在职研发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工费用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3、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房屋等固定资产的折旧费或租赁费以及相关固定资产的运行维护、维修等费用。

  4、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

  5、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设备调整及检验费,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等。

  6、研发成果的论证、评审、验收、评估以及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等费用。

  7、通过外包、合作研发等方式,委托其他单位、个人或者与之合作进行研发而支付的费用。

  8、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包括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会议费、差旅费、办公费、外事费、研发人员培训费、培养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用等。

  第四章 研发经费的管理

  第十条 公司研发费用的.开支范围和标准。研发费用的开支范围为第三章中包含的相关费,费用开支标准按申报项目预算限额一定范围内开支,并按照研发项目,设立台账归集核算研发费用。

  第十一条 严格审批程序,费用发生时由相关人员按项目名称填写费用报销单据或付款申请书,由项目负责人审核、分管技术工作的领导、研发部门负责人审核,并在报销单或付款申请书上签字后方可送达财务部。

  第十二条 财务部门经财务经理复核相关手续、单据的完备性、数据的准确性无误后送交公司总经理审批,出纳依由总经理审批后的凭证支付费用。

  第十三条 公司研发人员,指从事研究开发活动的在职和外聘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为本公司提供直接服务的管理人员。

  第十四条 研究开发费用按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下达到具体项目,实行专款专用,严格管理,不得挪作它用。

  第十五条 研究开发有关的内容需要与外单位(公司以外单位)合作或委托他人进行的,必须签订科研项目委外技术合作研究合同,该合同须由公司研发部审查后,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才能生效。

  第十六条 研究开发经费在使用中,分管技术工作的领导必须由研发部门负责人按内部控制制度授权范围内的规定执行,并按照不同的项目进行核销。

  第十七条 对由项目委托外单位协作完成的有关研究开发所取得的研究成果,在委外技术研究合同中必须明确,公司为成果第一享用人;形成固定资产的,产权归公司所有;形成知识产权的纳入公司知识产权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第十八条 各项目研究开发需要购置20xx元以上的设备、仪器等列入公司固定资产,并按固定资产相关内控管理。

  第十九条 对于发现研究开发费用使用不当的,要追究项目负责人的责任,并视具体情况,收回项目计划安排的投资款项,如发现违法乱纪行为,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情况特别严重的,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五章 研究开发费用的会计处理

  第二十条 公司单独设立研发部门,并对所有符合第三章中的研发费用支出在“研发支出”科目中核算。并在“研发支出”下设“资本化支出”、和“费用化支出”。

  第二十一条 研究阶段支出的会计处理

  研究阶段具有计划性和探索性,是为进一步的开发活动进行资料及相关方面的准备,由于已进行的研究活动将来是否会转入开发、开发后是否会形成无形资产等均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因此该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对可以计入研究阶段的活动,包括:意在获取知识而进行的活动,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的应用研究、评价和最终选择,材料、设备、产品、工序、系统或服务替代品的研究,新的或经改进的材料、设备、产品、工序、系统或服务的可能替代品的配制、设计、评价和最终选择等研究活动。

  由于按照新准则的规定,对于同一项无形资产在开发过程中达到资本化条件之前已经计入损益的支出不能进行调整。因此在对属于这一阶段的支出进行判断时,一定要非常确定之后再进行会计处理,

  这一阶段的相关账务处理为:

  A、费用发生时记

  借: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

  贷: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等相关科目

  B、会计期末记

  借:管理费用

  贷: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

  第二十二条 开发阶段支出的会计处理

  开发阶段相对于研究阶段而言,应当是已完成研究阶段的工作,在很大程度上具备了形成一项新产品或新技术的基本条件。比如,生产前或使用前的原型和模型的设计、建造和测试,不具有商业性生产经济规模的试生产设施的设计、建造和运营等,均属于开发活动。

  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资本化: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判断无形资产的开发在技术上是否具有可行性,应当以目前阶段的成果为基础,并能够提供相关证据和材料,证明企业进行开发所需的技术条件等已经具备,不存在技术上的障碍或其他不确定性。比如,企业已经完成了全部计划、设计和测试活动,这些活动是使资产能够达到设计规划书中的功能、特征和技术所必需的活动,或经过专家鉴定等。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企业应该能够说明其开发无形资产的目的。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无形资产是否能够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应当对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产品的市场情况进行可靠预计,以证明所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并能够带来经济利益,或能够证明市场上存在对该无形资产的需求。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企业应能够证明可以取得无形资产开发所需的技术、财务和其他资源,以及获得这些资源的相关计划。企业自有资金不足以提供支持的,应能够证明存在外部其他方面的资金支持,如银行等金融机构声明愿意为该无形资产的开发提供所需资金等。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企业对研究开发的支出应当单独核算,比如,直接发生的研发人员工资、材料费,以及相关设备折旧费等。同时从事多项研究开发活动的,所发生的支出应当按照合理的标准在各项研究开发活动之间进行分配;无法合理分配的,则需计入当期损益。

  这一阶段的会计处理为:

  A、支出发生时记

  借: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

  贷:原材料、银行存款等相关科目

  B、研究开发项目达到预定用途形成无形资产后记

  借:无形资产—xx

  贷: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

  第六章 其它事项

  对依法取得知识产权后,在境内外发生的知识产权维护费、诉讼费、代理费及其他相关费用支出,从管理费用据实列支,不纳入研发费用。

  企业研发部门发生的各项开支纳入研发费用管理,但同时承担生产任务的,合理划分研发与生产费用。

  在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中,按规定披露研发费用相关财务信息。总经理对企业研发费用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负主要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由公司研发部及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核算管理制度14

  一、酒店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制度》和《旅游企业会计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酒店实际,制定酒店的会计政策和办理会计业务。

  二、酒店的会计凭证、帐簿、报表等会计记录,均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营业务进行登记,做到手续齐备、摘要简明、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及时全面地反映酒店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三、会计政策:

  1、存货采用加权平均法;

  2、低值易耗品采用五五摊销法;

  3、应收帐款采用直接转销法;

  4、投资采用成本法;

  5、递延资产和无形资产在受益年限内平均摊销;

  6、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

  四、酒店帐务处理程序:

  1、经批准和手续完备的收支凭证由财务部出纳员办理收支手续,按日登记现金日记帐和银行日记帐后向财务部主管会计办理移交手续并填写《单证交接表》(见附件一);

  2、主管会计根据出纳员移交的收支凭证,编制记帐凭证及记帐凭证汇总表,经财务部会计经理审核签字后,按照记帐凭证及记帐凭证汇总表登记明细帐及总帐;[b]

  3、主管会计根据明细帐和总帐,编制会计报表送会计经理审核签认后呈交财务总监;

  4、酒店财务总监对会计报表审核签认后,呈报总经办审批;

  5、财务部会计人员须按时记帐、结帐和对帐,按时编制月、季、年度会计报表及其它相关明细表,并于次月八号(月、季报表)前或次月十五号(年报)前报送。同时,会计经理每月及年中、年末须对酒店经营活动情况编制财务分析报告。

核算管理制度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成本核算工作,提高成本核算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可自行制定成本核算办法,报公司批准后执行。

  第二章:成本开支范围

  第三条、为生产商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直接材料、直接工资、其他直接支出和制造费用计入制造成本。

  1、直接材料:指生产商品产品和提供劳务过程中所消耗的,直接用于产品生产,构成产品实体的原料及主要材料、外购半成品、以及有助于产品形成的辅助材料和其他直接材料。

  2、直接工资:指在生产商品产品和提供劳务过程中,直接参加产品生产的工人工资以及按生产工人工资总额和规定比例计算提取的职工福利费。

  3、燃料及动力:指直接用于产品生产的外购燃料和水、电、汽、冷动力费用。

  4、制造费用:指应由产品制造成本负担的,不能直接计入各产品成本的有关费用,主要指各生产车间管理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职工福利费,生产车间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的折旧费,租赁费(不包括融资租赁费),修理费、机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取暖费(降温费),水电费,办公费,差旅费,运输费,保险费,设计制图费,试验检验费,劳动保护费,修理期间的停工损失以及其他制造费用。

  第四条、下列各项支出不得计入成本:

  1、资本性支出,即购置和建造固定资产和其他资产的支出。

  2、对外投资的支出。

  3、无形资产受让开发支出。

  4、违法经营罚款和被没收财产损失。

  5、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

  6、灾害事故损失赔偿。

  7、各种捐赠支出。

  8、各种赞助支出。

  9、分配给投资者的利润。

  10、国家规定不得列入成本的其他支出。

  第三章:成本核算的任务、原则

  第五条、公司成本核算的任务是:

  1、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成本开支范围和费用开支标准,合理归集与核算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正确计算产品成本并根据公司内部经营管理需要和有关部门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提供成本报告和有关分析资料。

  2、监督成本费用发生的合规性和合理性。

  3、促进企业改善经营管理,降低生产耗费,提高经济效益。

  第六条、成本核算工作的原则

  1、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建立健全适应市场竞争和内部管理需要的成本费用核算体制。

  2、开展成本费用核算工作,加强对二级核算单位以及班组成本核算的组织与管理。

  3、成本费用核算工作必须在不断加强与完善各项基础管理工作的前提下进行,使成本费用的核算具有可靠的基础。

  4、成本费用计算期应与会计核算期一致,规定为每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每月1日至当月末。计入当月成本的费用要素消耗和产品产量的起止日期须与成本计算期保持一致,不得提前和延后。

  5、成本核算必须坚持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应真实准确反映特定会计期间的成本水平的经营成果。

  6、成本核算须划清本期成本与下期成本的界限、在产品与产成品的界限、各种产品之间的成本界限。

  7、根据计算期内完工验收入库的产品数量、实际消耗和实际价格,计算产品的实际成本,不得以估计成本、目标成本代替实际成本。按计划成本、定额成本进行核算的,应在月末调整为实际成本。

  8、遵循谁受益谁承担费用的原则确定成本核算对象,对生产和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应设置成本费用账册,以审核无误手续齐备的原始凭证为依据,对成本项目在各成本核算与管理对象间进行分配,做到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9、公司成本核算中的各项具体方法(包括材料计价、价差调整、费用分配方法、完工产品和在产品成本计算等),前后各期必须一致,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应报经主管部门批准,并将变更的原因及其对成本费用和财务状况的影响,在当期的会计报告中加以说明。

  第四章:生产费用的分类、归集、分配

  第七条、生产费用按经济内容(或性质)分类称为生产费用要素。

  1、外购材料:指为进行生产经营而耗用的一切从外部购进的原材料及主要材料、半成品、辅助材料、包装物、修理用备件和低值易耗品等。

  2、外购燃料:指为进行生产经营而耗用的一切外部购进的各种燃料,包括固体、液休和气体燃料。

  3、外购动力:指为进行生产经营而耗用的由外部购进的各种动力。

  4、工资:指应计入生产费用的职工工资。

  5、计提的职工福利费:指按照工资总额的规定比例14%计提的职工福利费。

  6、折旧费:指各生产单位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按照规定的折旧率计算提取的折旧费用。

  7、修理费:指按照确定并备案的提存率预提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各类固定资产的大中小修理费用或直接计入生产费用的修理费用。

  8、利息支出:指应计入生产费用的银行借款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后的净额。

  9、税金:指应计入生产费用的各种税金,包括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

  10、其他支出:指不属于以上各要素的费用支出。如物耗和非物耗等。

  第八条、生产费用按经济用途分类称为成本项目。公司成本项目规定如下:

  1、直接材料:直接用于生产构成产品实体的各种原料、主要材料和外购半成品以及有助于产品形成并具有消耗定额的辅助材料,另外包括包装物。

  2、燃料及动力:指直接用于产品生产的外购和自制的各种燃料和动力。

  3、工资及福利费:直接参加产品生产的工人工资以及按规定比例计提的职工福利费。

  4、制造费用:指各单位为组织和管理生产所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

  (1)工资:指车间生产工人以外的管理人员、辅助工人、勤杂人员的工资。

  (2)职工福利费:指按上述人员工资的14%提取的职工福利费。

  (3)折旧费:指车间使用的各类固定资产提取的折旧费。

  (4)修理费:指车间维修各类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所发生的修理费用。

  (5)办公费:指车间发生的文具、纸张、印刷品等办公费用。

  (6)水电费:指车间非工艺过程用水和照明用电的费用。

  (7)取暖费用:指车间应分担的采暖费用,不包括支付职工取暖费津贴。

  (8)租赁费:指车间从外部租入各种固定资产和工具而支付和租金。

  (9)差旅费:指车间因公外出的各种差旅费、市内交通费。

  (10)机物料消耗:指车间非直接用于产品、劳务的一般消耗材料,不包括修理费用、劳动保护用品等。

  (11)保险费:指车间应负担的财产保险费

  (12)低值易耗品摊销:生产车间耗用的通用工具、生产用具、仪器等。

  (13)劳动保护费:车间为保证劳动安全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应由制造费用开支的各项劳动保护措施费、劳动保护装置维护费、防暑降温费、劳动保护用品等。不包括增加固定资产的劳动安防护措施支出。

  (14)季节性修理期间的停工损失。

  (15)运输费:车间内部运输所发生的费用和运输部门为车间提供的劳务费用。

  (16)外部加工费:指车间产品零部件委托外公司加工协作的费用。

  (17)试验检验费:指不能直接计入为鉴定某种产品质量而发生的产品的试验费、原材料、成品及半成品的检验费用、理化试验、质量监控等费用。

  (18)设计制图费:指对产品和工艺进行科研、设计所发生的费用。

  (19)其他:指不属于以上项目的其他应计入制造费用的支出。

  第九条、生产费用归集与分配的原则

  1、按产品品种设置成本核算对象,对难以直接计入的间接费用要按合适的标准,在公司包括主营业务、其他所有产品之间分配。企业的产品包括全部的主营业务、其他业务和劳务协作。

  2、凡能直接计入各生产线、各作业、各产品的费用均应直接计入。

  3、凡不能直接计入各生产线、各作业、各产品的费用,应采用与费用形成有直接关系的分配标准进行分配。

  4、分配标准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动。

  第十条、购入材料的成本:

  1、生产过程中实际消耗的外购材料的成本包括:买价、外地运杂费、保险费、大宗材料的市内运杂费、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和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用等,但不包括购进材料增值税和购进免税农产品按规定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2、购进材料直接用于非应税产品的,应按包括进项增值税在内的全部支付价款全额计入材料成本。

  3、进口材料的采购成本应包括国外进价、进口税金。

  第十一条、材料费用的归集与分配

  1、月终未报账的材料,按计划价办理暂估入库,于材料报账时冲回。

  2、采用公司内计划价格进行材料日常核算,月终将耗用材料的计划价调整为实际价格。材料的实际价格与计划价格的差异,使用当月实际差异率,按材料类别或品种核算。其中VB1主要原材料、制剂主要原材料按品种核算,辅助材料、备品备件、包装物、低制易耗品按材料类别核算。

  3、材料稽核员根据领料单,将属于直接构成产品实体的材料,计入制造一部生产成本。不能直接计入产品实体的,计入领用部门制造费用。成本核算员将直接计入产品实体的材料按材料稽核员转来的“材料领用单”,以材料核算价分配到各工序、各产品。并将材料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

  4、月末车间材料员负责将已领未用的材料办理“假退库”手续。

  第十二条、动力费用的归集与分配

  1、动力包括水、电、蒸汽、冷、压缩空气等,分外购自制两种。自制动力以及需经本单位辅助车间处理后使用的外购动力,均应作为辅助生产核算。

  2、动力费用根据计量仪表记录的实际耗用数量进行核算,没有计量仪表的,应由动力部门或有关部门确定的合理的分配标准,作为分配动力费用的依据。

  3、动力费用的核算要划清生产用和非生产用的界限、内供和外供的界限。

  第十三条、工资及福利费用的归集与分配

  1、应当支付给职工的各项工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列入工资总额。各项工资性支出都应按照根据手续完备的原始凭证进行核算和汇集。

  2、按照规定的工资制度、工资标准和工资等级,依据有关的原始凭证,正确计算应付工资和实发工资。

  3、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计算、提取和支付职工福利费,不得擅自改变计提比例。

  每月应付职工的全部工资和提取的职工福利费,按部门、车间进行汇集与分配,分别计入有关科目中。

  第十四条、固定资产的折旧费

  1、固定资产的折旧费根据确定的折旧年限和折旧率,按月提取,分类计入各有关科目。固定资产的折旧率应按集团公司的统一会计政策确定,报集团公司财务审计部备案,不能随意变动。

  2、公司购置或竣工验收交付试生产的固定资产,都要按经审计确认的资产原值(或估计原值)入账并计提折旧;对长期不用或不需用的资产要及时办理封存手续。对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工程要自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工程预算、造价或工程成本等资料,估价转入固定资产,并据以计提折旧。竣工决算办理完毕以后,按决算数调整原固定资产估价和已提折旧,以保证成本水平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第十五条、待摊和预提费用

  1、待摊费用是指本月发生,但应由本月及以后各月产品成本和期间费用共同负担的费用。待摊费用应按费用的受益期确定分摊期限,但应在一年内摊销完毕。摊销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待摊费用应在“递延资产”科目核算。

  2、预提费用是反映预先分月计入成本费用,但由以后各月支付的费用,预提费用的期限也应按受益期确定。为了使各月成本费用水平均衡,应编制各项预提费用预算分月计入产品成本。实际发生的费用与预提的费用的差额应计入费用支付期的有关成本费用项目。

  3、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应包含如下内容:

  (1)新建、扩建企业或车间一次大量领用的'低值易耗品;

  (2)数额较大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

  (3)一次支付的固定资产的租金和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

  (4)企业发生的数额较大、应分期计入产品成本的用于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研究开发费;

  (5)按规定应分期计入产品生产成本的技术转让费;

  (6)一次支付的财产保险费;

  (7)按季度(或延期)支付的流动资金借款利息支出;

  (8)停产检修期间的费用,可以在当年内分月摊销;

  (9)其他经营主管部门批准的待摊、预提费用。

  第十六条、制造费用

  1、制造费用按照生产车间和规定的费用项目进行汇集。

  2、应由某一成本核算对象单独负担的制造费用,应直接计入。应由一个以上成本核算对象共同负担的制造费用,按各成本核算对象的定额工时比例分配计入。

  3、各月发生的制造费用,应当全部由当期完工产品负担。

  第五章:成本核算方法

  第十七条、产品成本核算的基本程序

  1、对生产过程中发生的生产费用,按成本核算对象和成本项目分别归集,对直接构成产品成本的直接计入,间接费用按一定的分配标准在产品之间分配;

  2、计算在产品成本;

  3、计算产品的制造成本。

  第十八条、辅助生产车间的生产费用按辅助生产车间提供的产品、劳务、作业的种类和成本项目进行汇集和分配。

  a)辅助生产车间的劳务、作业成本,按各车间提供的劳务作业量,以计划单位成本,分配给受益单位。

  b)辅助生产车间按水、电、汽、冷及维修等为成本核算对象,并按成本项目归集生产费用。

  c)辅助生产车间为提供劳务而发生的费用,扣除车间自用的部分外,应当全部分配给生产车间和管理部门,不得节留。

  d)辅助生产为各单位提供的产品及劳务,应分别计算实际成本。实际总成本与转给各受益单位的实耗量和计划价格计算的总成本之间的差异,公司财务部门统一分配,计入当期产品成本及管理费用。

  第十九条、成本计算方法:

  1、根据原料药产品的生产特点,对维生素B1产品的直接材料按工序采用逐步结转法进行核算,燃料动力、工资及福利费、制造费用等采用按产品产量及一定的分配标准在各品种之间进行分摊核算。

  2、根据医药制剂产品的生产特点,采用品种法核算,并以平行结转法核算到片剂、胶囊两条生产线,各生产线分别按配置工序、包装工序核算。直接材料按领用的品种直接计入该产品的生产成本,动力、直接人工、制造费用按品种类别(大片剂、小片剂、胶囊等)及一定的分配标准分摊核算。

  3、月末在制品只结存原材料,动力、直接人工、制造费用等当月发生的其他费用全部由当期完工产品分摊,不留余额。

  第二十条、按照生产产品的品种为成本核算对象并按成本对象设置成本计算表汇集生产费用,每月的生产费用就是该产品的总成本,再除以当月实际产量,就是该产品的单位成本。

  第二十一条、在制品成本和产成品成本

  1、公司制造部门应设置台帐,登记在制品的加工数量、完工数量、废品数量,转出数量和结存数量,并定期进行实地盘点。在制品的盘盈、盘亏按规定报批计入“管理费用”。

  2、根据在制品的实际结存数量和折合成本量正确计算在制品成本。在制品成本月末只留直接材料成本。

  3、制造部门对已完工的产品应及时办理验收交库手续。产成品的收发结存数量,必须在年度内定期与实物进行核对盘点,对产成品的盘盈、盘亏计入“管理费用”。

  4、原料药产品月末按照在制品的完工程序折合为约当产量,再根据约当产量与完工产量的比例,计算在制品和完工产品的成本。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解释,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一、第十九条

  成本计算方法:期未在制品的处理方法是只留存材料成本而不留存人工及制造费用。

  成本核算系统是可以留存人工费及制造费的,因为有些行业的月未在制品这部份费用比例并不小,况且电脑系统计算起来比手工核算方便得多,而且产品成本会更加准确。

  二、第十一条

  材料费用的归集与分配采用公司内计划价格进行材料日常核算。

  成本核算系统是采用成本期间加权单价为核算单价。

  成本核算员将直接计入产品实体的材料按材料稽核员转来的“材料领用单”,以材料核算价分配到各工序、各产品。并将材料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

  我们认为根据材料领用单来分配材料这一方法是在一定的前提条件下才能应用的,那就是不会有其它产品用到此物料,否则原计划用于产品A的物料,由于特别原因会用到B产品中去,而且当有剩余物料退仓时,真不知该冲减哪一个产品的领料记录。

  成本核算系统采用定额材料耗用加上材料差异部份,这一方法得到许多同行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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