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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暖的应急预案

时间:2023-01-17 11:18:46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取暖的应急预案

  在平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里,有时会出现一些不在自己预料之中的事件,为了降低事故后果,总不可避免地需要事先编制应急预案。那么大家知道应急预案怎么写才规范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取暖的应急预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取暖的应急预案

取暖的应急预案1

  为确保冬季供暖工作顺利进行,为全体师生营造一个温暖、舒适、安全的学习,办公环境,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及时迅速地处理各种供暖中的突发事件,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遵循“统一领导、分工负责、通讯畅通、落实到人”的原则,坚持把保障供暖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的减少或避免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

  二、建立冬季供暖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职责:

  组织、协调、指挥应急事项的具体操作。

  1。保证发生紧急情况时迅速实施抢修工作,确保供暖的安全有序运转。

  2。严格安全供暖操作流程,提高供暖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

  3。加强安全供暖操作的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预案实施

  (一)白天供暖遇到因电取暖器故障、供电故障或供暖设备故障导致停暖事故时,先由学校电工和维修工进行前期故障诊断,若无法解决,应及时联系国资中心抢修组。负责人:

  1。国资中心冬季供暖值班电话

  白天:(座机)夜间:(座机)

  2。地热供暖学校:机房设备及空调末端设备供暖期间如出现故障请联系地热维保单位(联系人电话:)

  3。供暖抢修大组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二)夜间供暖巡视,若发生电取暖器故障、供电故障或供暖设备故障导致的`停暖事故时,由校区维修组长谢立和组织供暖人员及电工进行前期故障诊断,若无法解决,通知校区总务主管(李志勇),及时联系国资中心抢修组。

  (三)应急保障措施

  1。电暖器故障应急措施: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抢修,及时做好防冻工作。购买安装必要的供暖设备,直至供暖恢复正常。

  2.电取暖器维修工在事故发生和事故处理中,应坚守岗位,事故没有处理完毕,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认真做好其它供暖设备的保护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

  3.遇造成人身伤亡或设备建筑物受到重大破坏的事故,除了为控制事故不再扩大和抢救伤员而采取必要的措施外,应保护好现场,凡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状态不得破坏。待公安、检察、技术监督等部门参加的调查组检查完毕后,经调查组同意方可清理现场。

  4.及时联系教委国资中心应急抢修队伍,全面分析事故现象,准确找出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制止事故扩大,并进行抢修。

  5.在抢修过程中,要做到连续作业,抢修不完成,不准离开现场,确保尽早恢复正常供暖。

  四、严格安全供暖操作流程,提高供暖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

  1。值班人员值班时应及时关锁供暖电器电闸大门,禁止闲杂人员入内,按时巡查供暖设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处理。

  2。严格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值班时必须坚守岗位,不准迟到、早退,不准脱岗、睡岗、醉岗。

  3。应急设备、物资,定期检修、检查,确保完好。

取暖的应急预案2

  冬季即将到来,为保证师生身体健康和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预防和杜绝煤气中毒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冬季正常供暖,特制定冬

  季取暖应急预案如下:

  一、成立组织机构,加强领导

  认真做好冬季防寒取暖应急工作

  1、成立冬季取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林惠校长副组长:田国英副校长、成员:平景丽副校长,王鹏副校长,刘俊然思政主任,康壮总务副主任

  西长寿小学成立领导小组,加强对冬季取暖工作的领导,把冬季取暖工作抓实、抓细。

  二、取暖方式:

  宿舍取暖方式如下:空调和电热。教学楼取暖方式暖气。教学楼门口挂上棉门帘。

  三、明确职责

  严格落实冬季防寒取暖工作的各项要求

  1、根据本校情况,提前做好冬季用电的计划,并准备好充足的资金。

  2、电工张金有负责冬季用电的统一开、停(严禁学生操作,以保护变压器和线路的安全。

  3、教室、办公室等校舍门上加装棉门帘,防止密封不严造成的跑暖漏热等现象。

  4、认真做好供暖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检修好供暖设备,11月10日开始调试设备、试供暖。保证11月15日正常供暖。

  5、明确责任,加强对这项工作的检查,采用空调和电热,要严格按照技术监察部门的各项规定,做好空调和电热的安全检查工作,做到既保证供暖质量有保证供暖安全。

  6、各班要认真执行冬季防火取暖工作方案的要求,做好每天带班领导和当值教师对所有教室和取暖锅炉进行一次防火、防电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7、班主任是班级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每天放学时要做到班级检查一次,保证断电人走。

  8、值班领导要对学校安全工作负全责,每天要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巡视制度,做好当天的防火、防盗和用电、用水安全工作,作好记录有带班领导签字后学校存档。

  9、值日人员发现问题要及时妥善处理并报告带班领导或主要领导。因事不能按时到岗者应向带班领导或主要领导请假。代值人员与当值人员负有同样责任。

  10、各校加强取暖期间值日和领导带班工作,按时接交,不能准迟到、早退或途中离岗,严禁漏值漏岗。

  11、供暖期间要加强管理,增强责任意识,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处理,确保冬季取暖安全和不发生触电事故。

  12、坚决消灭明火取暖,消除煤气中毒的隐患。禁止使用电炉取暖,易燃物品要远离火源,防止火灾的发生。

  12、加强值班制度,加强巡视和检查,排除事故的隐患,确保师生安全,确保师生温暖过冬。

  13、要通过校务会、校会、班会对师生进行安全防火、安全用电、预防煤气中毒等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事故的能力。

  14、当电不足时,急时补充足够的电费,以保证正常供暖。

  15、当取暖空调和电热出现问题时应及时采取措施,及时修复,以保证正常供暖。

取暖的应急预案3

  为保证师生身体健康和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我校冬季取暖安全,根据本校实际,特制定冬季取暖应急预案如下:

  一、成立组织机构,加强领导,认真做好冬季防寒取暖应急工作成立冬季取暖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校长)

  副组长:xxx(副主任)xxx(副主任)

  成员:各班班主任、各科任教师

  明确职责,严格落实冬季防寒取暖安全工作的各项要求,组长负责全面工作,副组长负责工作的协调和反馈,成员负责工作的具体实施。

  二、基本情况

  取暖方式:锅炉房采用电子速热装置取暖,各室为暖气片供暖。取暖时间:周一至周五的上午6:00至下午4:00取暖范围:全校幼儿园及小学的'教室和专业室、功能室。

  三、事故预防及报告程序

  1、取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必须每天对锅炉,各室内外等进行巡查,并记录在册,指定专人(我校为任桂林)整理记录定期上报,学校要将相关记录留档备查。

  2、事故报告

  锅炉房及室外、地下管道设备等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向厂家应急人员报告,请专业人员前来处理,学校做好记录工作。

  各室内暖气设备出现漏水、不热等故障时,应及时向校长报告,应积极采取应急措施,让学生做好紧急避险工作,以防发生烫伤、冻伤、感冒等事件

  四、应急预案

  当出现如停电或其他安全事故时,学校安全取暖领导小组转为安全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要立刻拨打电话求助,向上级报告突发事件情况,并组织应急救援工作。

  事件发生后,做好学生安抚工作,及时查请事件发生起因,做好事件的发展分析、预测,开展救援工作宣传,配合其他部门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师生减少或不受伤害。

  五、工作措施

  1、学校应对师生进行安全防火、防烫、防触电等安全教育,让学生拿握安全预防的基本知识和方法,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事故能力。

  2、加强对相关安全预防知识的宣传,让师生们时刻注意安全。

  3、加强安全课教育,定期开展安全知识讲座。

  4、切实进行安全预警演练,提高师生预防自救自能力

取暖的应急预案4

  冬季即将到来,为保证师生身体健康和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预防和杜绝煤气中毒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冬季正常供暖,特制定冬季取暖应急预案如下:

  一、成立组织机构,加强领导,认真做好冬季防寒取暖应急工作。

  1、成立冬季取暖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各班班主任

  学校领导小组,加强对冬季取暖工作的领导,把冬季取暖工作抓实、抓细。

  2、学校校长任组长的工作小组,安排专人负责,认真抓好学校冬季取暖应急工作。

  二、明确职责,严格落实冬季防寒取暖工作的各项要求。

  1、取暖方式:

  (1)幼儿园采用空调取暖。

  开机时间:每天上午7:30—11:00下午2:30—4:00

  (2)小学采用煤炉取暖,安装烟囱、加盖。

  2、小学根据本校情况,提前做好冬季用煤的。计划,并准备好充足的蜂窝煤。

  3、认真做好供暖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检修好取暖设备,11月7日开始调试设备、试供暖。保证11月15日正常供暖。

  4、明确责任,安排专人负责冬季取暖和预防煤气中毒工作,加强对这两项工作的检查,采用没录供暖的班级,要严格按照技术监察部门的各项规定,做好没炉烟囱炉盖的安全检查工作,做到既保证供暖质量有保证供暖安全。

  5、坚决消灭明火取暖,消除煤气中毒的隐患。禁止使用电炉取暖,易燃物品要远离火源,防止火灾的'发生。

  7、加强值班制度,加强巡视和检查,排除事故的隐患,确保师生安全,确保师生温暖过冬。

  8、各班级,要通过校务会、校会、班会对师生进行安全防火、安全用电、预防煤气中毒等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事故的能力。

  9、当煤炭储量不足时,急时补充足够的煤炭,以保证正常供暖。

  10、当煤炉出现问题时应及时采取措施,及时修复,以保证正常供暖。

取暖的应急预案5

  为保证师生身体健康和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预防和杜绝家庭煤气中毒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冬季正常供暖,特制定冬季取暖应急预案如下:

  一、成立组织机构,加强领导,认真做好冬季防寒取暖应急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中层领导及班主任

  二、取暖方式:

  教学楼空调取暖

  三、明确职责,严格落实冬季防寒取暖工作的各项要求。

  1、根据本校情况,提前做好冬季取暖计划,并准备好充足的资金。

  2、认真做好供暖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检修好取暖设备。

  3、各班要认真执行冬季防火取暖工作方案的要求,做好带班领导和当值教师对所有教室定期进行防火、防电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班主任是班级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每天放学时要做好班级空调安全检查,确认空调关闭后才能离开教室。

  5、值班人员要对学校安全工作负全责,每天要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巡视制度,做好当天的防火、防盗和用电、用水安全工作。

  6、值日人员发现问题要及时妥善处理并报告带班领导或主要领导。

  7、供暖期间要加强管理,增强责任意识,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处理,确保冬季取暖安全和不发生安全事故。

  8、加强值班制度,加强巡视和检查,排除事故的隐患,确保师生安全,确保师生温暖过冬。

  9、要通过校务会、校会、班会对师生进行安全防火、安全用电、预防家庭煤气中毒等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事故的能力。

  10、当空调出现问题时应及时采取措施,及时修复,以保证正常供暖。

取暖的应急预案6

  20xx年冬季即将到来,为保证师生身体健康和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预防和杜绝煤气中毒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冬季正常供暖,特制定冬季取暖应急预案如下:

  一、成立组织机构,加强领导,认真做好冬季防寒取暖应急工作:

  1、成立冬季取暖工作领导小组组:略

  2、曹山小学成立领导小组,加强对冬季取暖工作的领导,把冬季取暖工作抓实、抓细。

  二、取暖方式:

  教务处采用电地暖,会议室和政教处采用空调,其他办公室和各班教室采用火炉,宿舍和两个学前班教室采用锅炉暖气集中取暖。

  三、、加强管理,预防为主

  1、根据本校情况,提前做好冬季用电的计划,并准备好充足的资金。

  2、每天早上高年级的值日生提前把火炉点着,待烟放净后学生方可进入教室;低年级的`班级要老师负责提前生好炉火。

  3、领导、教师要加大检查力度,要经常检查各室,如果发现炉子、地炕有漏烟的现象,马上安排人员进行修理。

  4、教室要经常通风,确保室内氧气充足,谨防窒息。

  5、采用空调和电热,要严格按照技术监察部门的各项规定,做好空调和电热的安全检查工作,做到既保证供暖质量有保证供暖安全。

  6、各班要认真执行冬季防火取暖工作方案的要求,做好每天带班领导和值周教师对所有教室和取暖锅炉进行一次防火、防电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7、班主任是班级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每天放学时要做到班级检查一次,保证炉火熄灭人走。

  8、值周领导和值周教师要对学校安全工作负全责,每天要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巡视制度,做好当天的防火、防盗和用电、用水安全工作,作好记录有带班领导签字后学校存档。

  四、明确职责,严格落实冬季防寒取暖工作的各项要求

  (一)、灭火行动小组

  火灾初起时,立即切断电源,尽快到相应地点取下灭火器进行扑救。如发现现场人员需要救护,则应尽力想办法救人。

  (二)、疏散引导组:

  当火灾发生时,立即到自己岗位,组织指挥师生按预设的次序和通道有序、迅速、安全的撤离火灾现场。

  (三)、通讯联络组

  一旦发生火警,负责与疏散、救护各组联络,控制校园广播,调动有关人员到指定地点。应立即报警,先报119救火,再报110维持校门外秩序,根据人员受伤害情况报120,同时报宣和镇教育办公室和市教育局办公室。

  (四)、救护安全组:

  当火灾发生时,如有受伤和被困人员,应协助灭火组和消防人员采取救助措施,及时现场救护或移交120急救中心。

  五、预防措施

  1、开展消防知识的宣传工作根据消防知识进学校要求,通过广播、黑板报等形式,宣传消防知识和煤气中毒,把各项消防制度、管理网络图上墙。

  2、加强学校消防硬件建设设置灭火器,配置ABC类干粉灭火器,学校重点部位配置灭火器。设立政教处为学校消防管理办公室。

  3、经常巡查,排除隐患。对教室的电源、易燃物的存放和用电、用火安全情况经常进行巡查。

  4、设置必要的消防设施标志在校园内设置学校示意图,标明消防设施,水源和消防宣传标志。

  六、应急措施

  1、发生火灾时,由现场教师或学生向校长报告,学校领导立即通知广播室,有广播室指挥相关人员立即行动,到达预定地点。总指挥或副总指挥迅速到现场进行指挥。

  ①切断电源,广播告知。(稳定情绪第

  一、沉着冷静为要,防止引起全校惊恐。)

  ②呼叫119、110,并根据实际情况呼叫120,同时报宣和镇教育办公室和市教育局办公室。

  ③打开校门。

  ④灭火行动组到位,扑灭初起火源,关闭门窗,控制火势,为疏散争取更多时间。

  ⑤疏散引导组到位,疏散线路原则上按学生出操线路,特殊情况疏散组,可临时根据火灾发生的地点,做出果断的疏散线路决定,并加以引导。

  2、撤离顺序:按发生火灾地点,所在班级同层优先原则,先撤离所在班级学生,后撤离同层次学生(离火源进的班级先撤),再其他层次,这样既确保重点,又便于扑救人员进出。如火灾发生课间,由班主任迅速到班级现场指挥撤离,其他教师按要求指挥。

  七、有关要求

  1、沉着冷静指挥。组织人员按分工合作,沉着冷静,指挥得当。各指挥疏散教师要识大体顾大局,严密控制下楼速度,以避免造成楼道挤压,防止学生因恐慌而跳楼情况发生,疏散组成员应最后撤离现场。

  2、学生不得参与救火。学生疏散时必须服从教师安排。有序按计划快不撤离,不得参与救火。

  3、稳定学生情绪。无论校园何处发生火灾,疏散人员都应撤到学校操场、学生撤离到安全地带后,不得任意走动,更不得返回火灾区。班主任或指挥教师迅速清点学生人数,并向指挥教师汇报学生情况。

  4、扑灭初起火源。灭火行动组在火灾初起时,要就近起用灭火器,进行紧急扑救,尽最大努力扑灭初起火源或减弱火势,或关闭门窗控制火势蔓延,为学生疏散争取更多时间,在学生未完全撤离前又能确保自己安全的前提下不得撤离火灾现场。

  5、确保通信联络。在火灾发生时,各组要确保通信联络,及时联系,把有关情况及时的报告总指挥。

取暖的应急预案7

  为支持我省治污减霾和清洁供暖工作顺利推进,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北方地区清洁供暖价格政策的意见》要求,经研究,现就我省有关清洁供暖价格政策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我省农村地区及部分城镇周边区域仍存在散煤取暖情况,加重了冬季雾霾形成,影响了群众生活质量提高。推进我省冬季清洁取暖是重大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关系到雾霾天能不能减少减轻,是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群众绿色健康生活方式革命的重要内容。各地要遵循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统筹协调的原则,按照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居民可承受的方针,鼓励市场主体探索创新适宜供暖方式,完善清洁供暖价格形成机制,清理规范供热供气企业收费行为,综合运用峰谷价格、阶梯价格、市场化交易等政策措施,支持我省清洁供暖普及推广。

  二、完善“煤改电”电价政策

  1、落实居民峰谷电价政策。我省“一户一表”居民用户和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用电峰段为每日8:00时至22:00时,用电价格在现行对应标准基础上每千瓦时加价0、05元,居民生活用电谷段为每日22:00时至次日8:00时,用电价格在现行对应标准基础上每千瓦时降低0、2元。城乡居民用户选择执行峰谷分时电价后,每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用电量不再执行居民阶梯电价政策,年内其他月份执行相对应的居民阶梯电价。利用谷段电价较低的政策,降低“煤改电”用户用电成本,促进冬季清洁取暖和电能替代加快发展。

  2、完善居民阶梯电价政策。适当调整我省居民阶梯电价执行周期,对省内不具备集中供暖条件,采用电锅炉、电地热、电热膜等方式取暖的“一户一表”居民用户,经用户申请和电网企业认定后,每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用电量全部执行居民阶梯第一档电价不加价,年内其他月份执行相对应的居民阶梯电价,以此减轻居民采暖电费负担。

  3、推进电力市场化交易。鼓励具备条件的地区建立采暖用电市场化竞价机制,由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协商确定上网电价,也可由电网企业或独立售电公司代理用户采购市场最低价电量,以此降低上网侧电价,支持煤改电发展。参加电力市场交易的采暖用电输配电价,每日8:00时至22:00时执行现行相对应电压等级的输配电价,每日22:00时至次日8:00时按相应电压等级输配电价的50%执行。同时,加快省内电网通道投资建设,利用陕北地区弃风弃光和燃煤机组低成本电量,通过市场化交易方式支持关中地区煤改电清洁取暖。

  三、完善“煤改气”气价政策

  4、明确“煤改气”价格政策。实行政府指导价的.陆上管道天然气供农村“煤改气”采暖用气门站价格,按居民用气门站价格执行;供城镇“煤改气”采暖用气门站价格,按现行价格政策执行。我省居民家庭独立采暖壁挂锅炉用气和居民小区自备锅炉供暖用气按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执行。市政集中供热企业供暖用气上游门站价格和省内管输价格执行非居民用气价格,城市配气价格按居民用气配气价格执行,终端销售价格可由供用气各方协商下浮。

  5、推进天然气价格市场化改革。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天然气价格改革总体思路,逐步有序放开上游企业气源门站价格,建立完善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鼓励用气企业与上游供气企业直接签订购销合同,通过交易平台确定或协商确定购气价格,利用市场价格优化资源配置,化解供需矛盾。加快研究制定省内天然气输配价格监管规则和成本监审办法,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原则,重新核定省内管输和城市配气价格,支持实体经济和清洁取暖发展。

  四、完善供热价格政策

  6、理顺市政集中供热价格。我省供热价格管理权限已下放至各设区市管理。各地要按照“合理补偿成本、促进节约用热、坚持公平负担”的原则,统筹考虑燃煤锅炉改造运行成本、居民承受能力,结合市场煤价变化、燃气改造等实际情况,履行价格调查、成本监审等定调价程序,适时适当疏导集中供热价格矛盾,热价调整难以弥补供热生产成本的,可由市县政府考虑予以补贴。加快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相结合的两部制热价实施步伐,利用价格杠杆引导合理消费需求。

  7、引导清洁供暖形成合理价格。地热能、干热岩、小区自备锅炉等符合环保要求的区域性集中供暖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供用热各方综合考虑供热规模、供热效率、入住比例、供热时段等因素协商确定具体供热价格。各地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探索采取价格协商、公布成本核算办法等措施,引导供热单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合理制定或调整供热价格。对供热价格矛盾突出、群众反映较多的居民小区,相关部门要及早制定应急预案,妥善化解相关矛盾,维护供用热双方合法权益。

  8、加强供热企业成本价格监管。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根据成本监审办法相关要求,加强对属于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的市政热力管道输送环节成本监审,剔除不合理成本,并根据成本信息公开办法的要求,向社会公开供热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和成本监审结论,接受社会监督。

  五、规范供气供热收费行为

  9、明确管网建设收费政策。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项目建筑红线范围内的供气供热管网设施,由项目投资建设主体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组织实施并承担费用,其中属于新建商品房的,建设费用纳入房价,不得在房价外另行向用户收取,属于老旧小区改造的,按照“受益者付费”原则公平分摊;建筑红线范围以外的供气供热管网设施由政府或者政府特许经营企业按照经营范围负责投资建设,费用由政府或特许经营企业承担,不得将建设费用以“碰口费”等名义向用户和其他市场主体收取。城市规划区以外用户的供气供热费用由用户和供气供热企业通过合同约定方式解决。加快放开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居民用户天然气工料安装费,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城市积极推行供气供热企业将管网设施建设管理延伸至用户户表,供气供热企业统一投资建设、统一运行维护管理,因此发生的费用计入企业准许成本,计提准许收益。

  10、查处“碰口费”乱收费行为。进一步完善涉企收费清单管理制度,对违规设立或越权出台的收费项目坚决清理取缔。加大执法检查工作力度,集中开展清费治乱专项行动,重点查处供热供气等垄断企业违规向市场主体收取碰口费或配套费,进一步完善监督检查制度,强化举报、查处和问责机制,为清洁供暖发展和市场公平竞争审查营造良好秩序。

  六、相关配套政策要求

  11、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各地应结合本地实际,贯彻落实支持清洁取暖的政策措施,统筹使用相关政府资金,并适度向治污减霾任务较重的关中地区倾斜。落实供暖企业向居民供暖相关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探索通过企业债、低息贷款等方式解决清洁供暖项目融资问题,鼓励民间资本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参与我省清洁供暖项目投资建设运营。进一步放开供暖市场准入,大力支持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各类市场主体进入清洁供暖领域,积极推广具有发展前景、技术成熟、经济性好的新型清洁供暖。

  12、做好资源供应保障。电网企业要合理调整投资结构,加大与清洁供暖相关的配电网改造力度,加快“一户一表”改造工作和智能电表更换进度,切实提高抄表到户率,保障清洁供暖用电政策普及和用电安全稳定。上游供气企业要及早谋划部署,确保气源充足供应,各级供气企业要切实承担分级储气责任,加快储气设施建设进度,保障冬季用气高峰天然气安全稳定供应。

  各地要切实增强对推进清洁供暖重要性的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协调配合,积极推动清洁取暖工作取得实效,打好我省治污减霾、保卫蓝天的攻坚战。

取暖的应急预案8

  20xx年冬季即将到来,为保证师生身体健康和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学校冬季正常供暖,特制定冬季取暖应急预案如下:

  一、成立组织机构,加强领导,认真做好冬季防寒取暖应急工作成立冬季取暖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王丽(园长)

  副组长:冯军磊

  成员:

  各班教师及保育员

  幼儿园领导小组,加强对冬季取暖工作的领导,把冬季取暖工作抓实、抓细。

  二、明确职责,严格落实冬季防寒取暖工作的.各项要求

  1、取暖方式:

  (1)采用空调取暖。

  开机时间:每天上午7:30—11:30下午1:30—4:30

  2、认真做好供暖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检修好供暖设备,11月7日开始调试设备、试供暖。保证11月15日正常供暖。

  3、学校领导、班主任在供暖期间要加强管理,增强责任意识,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处理,确保冬季取暖安全。

  4、加强巡视和检查,排除事故的隐患,确保师生安全,确保师生温暖过冬。

  5、当自供取暖空调出现问题时应及时采取措施,及时修复,以保证正常供暖。

取暖的应急预案9

  为确保全园师幼的生命财产安全,防范冬天下雪、冰冻引起的事故发生,确保本园防寒防冻工作做到快速、高效、合理有序的应对,确保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结合我园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应用范围:

  幼儿在园期间气温骤然下降至0℃以下并且有严重冰冻现象时的工作处置。

  二、防寒防冻宣传教育

  (一)加大安全排查力度,排查摸底。

  后勤室组织教师对幼儿园内园舍、用电、供水等设施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查摸底,彻底消除安全隐患。查看园舍的各种设施,清除幼儿园安全隐患。检查用水安全,对水管全面进行保暖,以防水管冻裂结冰造成幼儿滑倒事故的发生。检查电力设施,确保冬天低温下的用电安全。在出现水电故障时,要迅速在第一时间抢修,保证水电的正常使用及安全。

  (二)加大安全教育力度,广泛宣传。

  通过利用校园广播、宣传栏、温馨提示等宣传方式,提醒师幼注意防寒保暖以及行路安全。幼儿园认真做好园内外活动的安全教育工作。利用谈话时间对幼儿进行防寒、防冻、防滑、防火灾、防煤气中毒等方面为主题的安全教育。运用多种形式和渠道,有针对性地开展交通安全、防冻防滑等安全教育,提高广大师幼应对防范恶劣天气的应急能力。通过安全教育,增强师幼雨雪天气的安全意识,提高对防范恶劣天气的认识,掌握遇路面结冰、积雪时乘车、骑车、行走的`安全措施。

  (三)加大人文关怀力度,嘘寒问暖。

  每天行政值日人员到班级了解幼儿防寒保暖情况;增加开(热)水供应次数和数量,驱寒防冻;增加人手缩短班级盛饭菜的时间,保证幼儿吃到热气腾腾的饭菜。

  三、组织管理

  (一)成立幼儿园防寒防冻安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以华

  副组长:周艳

  组员:王平华、朱敏文、于海燕、张丽娟、夏丽华、毕林娟

  (二)工作领导小组责任分工

  1.组长:负责召开防寒防冻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传达上级相关文件与会议精神,部署、检查落实防寒防冻安全事宜;遇紧急情况时,以电话、短消息通知进行。

  2.副组长:负责组织对紧急预案的落实,未寒绸缪,做好准备,保证完成幼儿园领导部署的各项任务。

  3.各成员:具体负责在冰冻、下雪时各班级、各室的应急入园、离园,防冻、铲雪等事件的处理、报告、监控与协调,保证领导小组紧急指令的顺利落实,做好宣传、教育、检查等工作,努力做好下雪、冰冻时的幼儿园安全。

  四、突发灾情汇报及处理

  防寒防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通讯联络组,紧应入园、离园组,铲雪防冻组、抢救、维修组,安全教育组,分别具体负责通讯联络、紧应放上学、组织铲雪、铺设防滑设施、抢救伤员、抢修水电设施、安全教育等工作。

  (一)通讯联络组

  发生下雪、冰冻时,及时电话通知园防寒防冻工作领导小组,以便小组快速得到信息。视雪情及冰冻情况,通知铲雪、防冻小组进行防寒防冻工作;情况紧急直接与120救护联系。做好安全信息的反馈工作,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则在第一时间向天宁区教育文体局领导报告;做好家幼儿园联络工作,迅速及时通知到家长。

  (二)医疗救护组

  第一时间开展自救,负责下雪、冰冻时受伤师幼的紧急处理和救护,在120救护车到达后,配合医务人员对伤者进行救治,护送伤者去医院救治。

  (三)现场保卫组

  实施事故现场保护,设置警戒线,安排人员维护现场秩序,劝退围观人员,避免拥挤和混乱。配合公安、卫生部门施救,防止事态扩大,造成严重损失。

  (四)后勤保障组

  1.应确保幼儿园各通道、门通畅无阻,确保应急部门车辆进出畅通。迅速调集救援时所需物资、设备为现场救援、疏散、救护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后勤保障。

  2.负责园内主要干道、行路及园门外主要通道的积雪、积冰的清除,保证道路的畅通、安全。对全园水电安全进行检查,对水管全面进行保暖,以防水管冻裂结冰造成幼儿滑倒事故的发生。对电力设施进行检查,确保冬天低温下的用电安全。在出现水电故障时,要迅速在第一时间抢修,保证水电的正常使用及安全。对本园的园舍进行安全检查,防止大雪压蹋园舍事故的发生。

  (五)应急放、入园组

  发生突发性暴雪时,根据市气象台发布的暴雪等级及本园的实际雪况、雪警,及时召开全体教师会议,根据领导小组指示做好应急入园的宣传、教育、布置工作,并督促各班及时离园。

  (六)善后处置组

  负责师幼及幼儿家长的思想工作,做好安抚慰问、宣传教育工作。澄清事实,维护幼儿园秩序稳定。并妥善处理各种善后事宜,配合相关部门调查事故原因,迅速恢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并联系保险公司。

  五、实行责任追究制。凡因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导致雪灾期间发生安全事故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取暖的应急预案10

  为确保冬季取暖工作顺利进行,保证全体师生的健康和安全,保证设备的运行状态良好,迅速、妥善的处理各类突发事件,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方针和基本原则

  遵循“以人为本、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坚持把保障供暖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的减少或避免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

  二、建立冬季供热应急指挥系统

  (一)建立冬季供热应急指挥机构

  为加强供暖工作的领导力度,成立供暖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刘德明

  副组长:刘兆祥(主管领导)

  成员:庞金杰、田洪顺各班班主任

  领导小组职责:

  1.根据应急预案做好各环节的准备工作。

  2.突发事件处理过程中总体组织协调。

  3.组织进行应急方案的操作演练;

  4.决定启动或停止应急方案;

  5.组织恢复正常工作。

  (二)为保障发生紧急情况时迅速实施抢救、抢修工作,成立供暖应急抢救、抢修队伍,成员单位如下:

  刘兆祥(主管领导)

  庞金杰(总务主任)

  李世明(维修工)

  主要职责:

  1.组织、协调、指挥应急事项的具体操作。

  2.组织保护、抢修、抢救学校财产和师生生命安全。

  3.确保供暖的正确、安全有序运行。

  三、预案实施

  当遇到因循环泵、管网故障导致的大面积停热事故时,启动此预案。大面积停热事故包括:

  (一)循环泵故障

  (二)管道故障

  (三)供电故障

  四、应急准备

  (一)加强安全事故及安全生产操作教育力度,提高广大工作人员及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

  (二)加强安全生产操作的检查力度,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根据设备的性能特点及事故原因制订应急措施。在日常工作中,以“停电应急措施”的模拟训练为重点进行演习,常抓不懈。提高突发事故的应对能力,杜绝短时间内停电造成的一切损失。

  (四)充分利用现有的宣传阵地,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营造“人人讲安全,人人重视安全”的氛围。

  (五)严格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值班时必须坚守岗位,不准迟到、早退,按时巡查校园安全环境。

  (六)值班人员值班时应及时关锁供暖设备房大门,禁止闲杂人员入内,按时巡查设备房及供暖设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处理。

  (七)应急设备、物资,定期检修、检查,确保完好。

  五、应急保障措施

  (一)设备事故应急措施:

  1.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抢修,做好防冻工作。购买必要的供暖设备,直至供暖恢复正常。

  2.设备运行操作人员在事故发生和事故处理中,应坚守岗位,事故没有处理完毕,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认真做好其它设备设备的正常运行供暖工作。

  3.遇造成人身伤亡或设备建筑物受到重大破坏的事故,除了为制止事故不再扩大和抢救伤员而采取必要的'措施外,应保护好现场,凡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状态不得破坏。待公安、检察、技术监督等部门参加的调查组检查完毕后,经调查组同意方可清理现场。

  4.及时组织应急抢修队伍,全面分析事故现象、准确找出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制止事故扩大,并进行抢修。

  5.在抢修过程中,要做到连续作业,抢修不完成,不准离开现场,确保尽早正常供暖。

  (二)停电应急措施:

  1.成立停电应急小组,小组人员在发生停电事件得到通知后二十分钟内赶到现场采取应急措施,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将不良影响降到最低点。

  2.立即启动停电应急措施,如果天气寒冷,停电时间较长,要做好管道的保暖防冻工作。

  3.保证室内温度不低于18℃,如遇设备损坏,温度较低,立即采用空调取暖方式保证供暖。

  六、奖惩

  在供热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对有突出贡献的个人,学校将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对事件责任人和遇突发事件处理不当造成重大损失及严重后果的当事人、责任人将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取暖的应急预案11

  冬季采暖是居民正常生活和工作学习的基本保障条件,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为了能够及时有效对冬季供热期间出现影响居民正常采暖和重点用户正常用热的紧急情况,确保居民正常采暖和首都社会稳定的大局,结合门头沟区供热实际情况,根据供热有关政策法规,制定门头沟区冬季供热应急预案。

  一、建立冬季供热应急指挥系统

  (一)建立冬季供热应急指挥机构

  总指挥:主管副区长

  副总指挥:区市政管理委员会、区政府督察室、区监察局、区建设委员会、京煤集团。

  成员单位:区发改委、区国资委、区环保局、区公安局区安全局、区审计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社会劳动保障局、区交通局、区公路分局、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区公安局公安交通队、京煤集团物业总公司、大峪办事处、城子办事处、东辛房办事处、永定镇、龙泉镇、区建委供暖服务中心。区冬季供热应急预案指挥系统办公室设在区市政管理委员会

  (二)、冬季供热应急预案供热指挥系统职责

  遇有紧急情况时,冬季供热应急指挥部负责对重大事件和事故紧急处置的组织指挥工作;负责区政府应急保障金的启动。

  (三)、冬季供热应急预案供热指挥系统各单位职责

  区市政管理委员会:对重大事故紧急处置中的统一组织协调指挥工作和情况汇总通报;配合区财政局做好区政府紧急救助资金的具体使用工作。

  区政府督察室、区监察局:负责对发生的重要、重大事件的监督和检查。

  区审计局:负责对紧急救助资金的监督和检查。

  区财政局:区政府紧急救助资金的启动使用。

  区国资委:协调解决国企单位的欠费问题及供热单位的欠费纠纷;配合区财政局做好区政府紧急救助资金的具体使用工作。

  区民政局:负责低保人员救助政策认定工作;

  区社会劳动保障局:负责下岗、失业人员救助政策认定工作;

  区发改委:负责协调解决煤炭等有关影响供热运行的能源紧缺问题。

  区建委:负责协调解决涉及居民住宅因建设开发出现的供、用热纠纷,协调解决物业公司供热或代收代缴热费的矛盾。负责保证本系统冬季正常供热,建立区冬季供热应急事故抢险队,负责全区冬季供热应急事故抢险工作。

  区环保局:负责解决供热中遇到的环保问题。

  区公安局:负责协调解决发生重要、重大事件和事故时出现的社会治安问题。

  区交通局、公路分局:负责组织协调解决供热管线占道施工问题。

  区安全局、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对发生的重要、重大事件的监督、检查、鉴定、处理。

  大峪办事处、城子办事处、东辛房办事处、永定镇、龙泉镇:按照供热属地管理原则,负责保障本辖区冬季居民正常供热工作;组织协调解决处理供、用热纠纷;制定相应冬季供热应急预案。

  区公安局公安交通队:负责占道施工的交通疏导。

  京煤集团、京煤集团物业总公司:负责保证本系统冬季正常供热,制定本系统冬季供热应急预案。

  二、紧急状态及紧急分类和等级

  (一)紧急状态和紧急情况

  进入居民冬季采暖期间,既为冬季供热紧急状态。在此期间,出现的影响居民正常采暖的情况。

  紧急情况分为紧急事件、紧急事故和其他紧急情况,并按照影响程度划分相应等级。其中,供热期间内因非供热系统设备设施故障出现的停热或供热不达标情况,或由此造成和可能造成社会重大影响的事件,称为紧急事件,因供热系统设备设施故障出现的停热或供热不达标情况,称为紧急事故;因用于供热的能源出现短缺及上述未含的其它原因影响正常供热的情况,称为其它紧急情况。

  (二)紧急事件

  1、一般事件

  因供热质量或纠纷,个别人冲动闹事。

  2、重要事件

  (1)供热企业因被严重欠费等原因,造成供热质量严重不达标,甚至可能出现停热或已短时间停热的情况;

  (2)因供热质量或纠纷,小区用户聚众闹事。

  3、重大事件

  (1)供热企业因被严重欠费或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供热质量严重不达标,出现停热12小时以上并协调无果的

  (2)因供热质量或纠纷,小区用户聚众闹事,可能出现或已出现集体上街或上访行为的。

  (三)紧急事故

  1、一般事故

  因设备事故停热,但12小时(含12小时)内既恢复供热的。

  2、重要事故

  因设备事故停热,12—24小时(含24小时)内仍不能恢复供热的。

  3、重大事故

  (1)因设备事故停热,24小时以上仍不能恢复供热的。

  (2)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短期内无法恢复供热的。

  (四)其它紧急情况

  供热用煤出现短缺的紧急情况。

  三、紧急情况处置程序

  (一)紧急事件处置程序

  1、一般事件处理程序

  (1)各种信息渠道反映后,立即通知区住宅锅炉供暖管理办公室;

  (2)区市政管理委员会住宅锅炉供暖管理办公室接到信息后,立即报告区市政管理委员会供热主管领导,通知事件辖区所处街道办事处,并前往出事地点了解情况,协调矛盾,控制局面。

  (3)事件处理后,将处置情况报告区市政管理委员会供热主管领导和市市政管理委员会供热办,并密切跟踪关注该处情况。

  2、重要事件处置程序

  (1)各种信息渠道反映后,立即通知区住宅锅炉供暖管理办公室;

  (2)区市政管理委员会住宅锅炉供暖管理办公室接到信息后,立即报告区市政管理委员会供热主管领导,通知事件辖区所处街道办事处,启动街道、乡镇联动协调机制,同时报告区政府和市市政管理委员会供热办;并前往出事地点了解情况,协调矛盾,控制局面。

  (3)事件处理后,将处置情况报告区市政管理委员会供热主管领导和市市政管理委员会供热办,并密切跟踪关注该处情况。

  (4)区供热主管部门根据事件发生的具体情况,经分析认为事件主要因欠费引起,则按程序(具体救助程序会同财政部门共同制定)准备材料,向财政部门申请应急资金,做好对供热企业进行紧急救助的准备工作。

  3、重大事件处置程序

  (1)各种信息渠道反映后,立即通知区市政管理委员会住宅锅炉供暖管理办公室;

  (2)区市政管理委员会住宅锅炉供暖管理办公室接到信息后,立即报告区市政管理委员会供热主管领导,市市政管理委员会供热办和区政府,通知事件辖区所处街道办事处,启动街道联动协调机制;并前往出事地点了解情况,协调矛盾,控制局面。

  (3)区市政管理委员会根据事件发生的具体情况,经分析认为事件主要因欠费引起,则启动重大事件应急程序(具体救助程序会同财政部门共同制定)向财政部门申请应急资金,对供热企业进行紧急救助。经分析,认为除欠费原因外,供热企业存在严重管理问题,则除进行临时紧急救助外,可考虑对该供热单位采取临时代管措施。

  (4)事件处置后,区市政管理委员会将处置情况和是否采取临时代管措施的建议,书面报告区政府主管领导和市政管理委员会供热办。

  (5)对准备采取临时代管措施的供热企业,由市、区两级供热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代管准备工作。

  (二)应急事故处置程序

  1、一般事故处置程序

  (1)供热企业发现事故,分析原因后,应立即向区市政管理委员会供热管理办公室报告。

  (2)供热企业立即组织进行抢修,尽快恢复供热;同时做好影响区域内用户的宣传解释工作;恢复供热后,按原报告渠道报告事故处理结果。

  (3)区市政管理委员会供热管理办公室要掌握事故处理动态,必要时到现场,及时将处理情况向区市政管委主管领导和市市政管委供热管理办公室报告。

  2、重要事故处置程序

  (1)供热企业发现事故,分析原因后,认为12—24小时内(含12小时)不能恢复供暖的,应立即向区市政管理委员会住宅锅炉供热管理办公室报告并说明事故情况及影响程度,并立即组织抢修,同时做好社会宣传解释工作。

  (2)区市政管理委员会住宅锅炉供热管理办公室立即向区市政管委主管领导和市市政管委供热管理办公室报告,根据事故影响的规模、程度、时间,由区市政管委领导决定是否向主管区长、市市政管理委员会主任报告。

  (3)区市政管理委员会住宅锅炉供热管理办公室和区市政管委领导要立即到事故现场,指挥和协调抢修工作,必要时进一步做好社会解释工作;并随时掌握事故处理动态,及时将处理情况向区主管领导和市市政管委主管领导报告。必要时,区主管领导和市市政管委领导到现场指挥。

  (4)恢复供热后,供热企业、区市政管委按原渠道报告事故处理结果。

  3、重大事故处置程序

  (1)供热企业发现事故,分析原因后,认为不能供暖或24小时内不能恢复供暖的,应立即向区住宅锅炉供热管理办公室报告并说明情况。

  (2)区市政管理委员会住宅锅炉供热管理办公室立即分别向区市政管委主管领导和市市政管委供热管理办公室报告,根据事故影响的规模、程度、时间,由区市政管委领导向主管区长报告。

  (3)由区市政管委主任带队,市市政管委供热管理办公室、区有关部门参加,前往出事地点了解情况,协助供热单位指挥抢修,做好社会宣传解释工作。必要时通报相关部门,配合抢修工作,市市政管委主管主任和主管副区长到现场指挥;同时向市市政管委主任和市政府办公厅报告。

  (4)事故处置后,立即报告区领导和市市政管委主任,并报市政府办公厅;恢复供热后,按原渠道报告事故处理结果。

  (三)其它紧急情况的处置程序

  供热用煤短缺的紧急处置

  区市政管理委员会住宅锅炉供热管理办公室定期了解供热单位的储煤情况,一旦出现用煤紧张的情况。由市市政管委及时通报市发改委,由市发改委协调煤炭的调运工作。

  四、可启动的应急机制。

  (一)部门联动协调机制:部门联动协调机制是在供热特殊情况下,依靠各有关部门的力量对应急事故和事件联合进行协调的一种方式。供热期间出现的一般应急事故和事件可启动街道联动协调机制;供热期间出现的重要应急事故和事件可启动区联动协调机制,必要时可启动市联动协调机制;供热期间出现的重大应急事故和事件可启动市联动协调机制。

  (二)信息快速反映机制:信息快速反映机制是在供热值班信息系统和组织网络的支持下,对应急事故和事件的信息及时处理的一种快速的反映。对各种突发事故和事件必须在15分钟内按信息传递程序完成传递,各级领导和岗位人员必须做出快速反映。

  (三)供热动态预警机制:供热动态预警机制是对可能出现的寒冷天气、不稳定因素提前告知的一种警示。区市政管理委员会供热管理办公室要与区政府、市供热管理办公室保持联络畅通,做到全面掌握全区供热动态,下情上传,上情下达;区市政管理委员会供热管理办公室要与各专业供热单位及重点热源锅炉房有关控制调度部门保持联络畅通,与街道办事处保持密切联系,随时直接了解掌握末端用户的供暖情况和动态。

  (四)事故抢修抢险机制:事故抢修抢险机制是对出现的各种供热应急事故进行快速排查、处理和恢复供热的一种能力。各供热单位、供热企业必须制订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和抢修抢险预案,建立抢修抢险队伍,具备事故自救的能力。

  遇有紧急事故,其相应供热单位应作为第一抢险援助队伍承担协助自管户进行紧急抢救的工作;对事故涉及面广,自救能力不足时,可由负责设备维护管理的`单位提出,申请专门抢险队伍予以紧急抢险援助。

  区建设委员会供暖服务中心作为区抢修抢险队伍,随时准备完成全区供热保驾任务和解决供热紧急事故。

  (五)供热质量评测机制:供热质量评测机制是对供暖单位供热质量进行评价的一种重要方式,是对供热质量纠纷进行评判的重要依据,是供暖单位加强供热调节,提高供热质量的手段。要高度重视,明确并规范区、供暖单位测温的频率、时间、测点、数量、方法以及原始记录、统计等工作。区供热主管部门的供热管理办公室及各供热单位,要按规范要求,组织检查力量和测温队伍,对锅炉房供热情况和用户采暖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不热问题及时处理。对用户的供热质量投诉,要进行实测并记录在案;对涉及经济赔偿的供热质量投诉,必须有法律认可的第三方见证和有三方签字的现场实测记录。

  (六)应急临时代管机制:应急临时代管机制是冬季供暖期间,供热企业出现的重大事件或事故,给社会造成恶劣影响,而对供热企业所采取的临时接管的应急措施。

  具体接管程序和措施由市市政管委会同市发改委、国资委、财政局、环保局的部门研究制定。

  (七)应急物资保障机制:应急物资保障机制是为应急事故抢修抢险任务提供物资准备的重要保证。各供暖单位要根据设备状况,备齐备品备件;承担应急事故抢修抢险任务的供暖单位要备齐抢修抢险物资和机械设备,随时应对可能出现的事故情况。

  (八)应急保障金机制:供热保障具有很强的实效性,应建立区级供热保障金,保障我区居民冬季采暖,缓解供、用双方的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其主要用于对困难供热单位实行救助,解决供热单位资金不足,不能保障正常供暖,影响社会安定团结的问题,特别是破产企业退休职工、困难企业职工、拆迁户、低保户及企业解除劳动关系职工等困难群体居住相对集中地区,热费收缴矛盾突出的问题;其次用于启动事故抢险机时发生的必要支出和应急物资的购置等。经测算,区供热保障资金暂确定为600万元。

  应急保障资金的具体使用办法由区市政管理委员会会同财政部门研究制定。

取暖的应急预案12

  为确保冬季供暖工作顺利进行,为全体师生营造一个温暖、舒适、安全的学习,办公环境,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及时迅速地处理各种供暖中的突发事件,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遵循“统一领导、分工负责、通讯畅通、落实到人”的原则,坚持把保障供暖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的减少或避免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

  二、建立冬季供暖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职责:

  1。根据应急预案做好各环节的准备工作。

  2。突发事件处理过程中总体组织协调。

  3。组织进行应急方案的操作演练。

  4。决定启动或停止应急方案。

  5。组织恢复正常工作。

  三、预案实施

  当遇到电机(水泵)、管道、供电故障等导致的大面积停暖事故时,启动此预案。

  四、应急准备

  1、加大特、重大安全事故及安全生产操作教育力度,提高广大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

  2、加强安全生产操作的.检查力度,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3、根据供暖锅炉的性能特点及事故原因制订应急措施。在日常工作中,以“停电应急措施”的模拟训练为重点进行演习,常抓不懈。提高突发事故的应对能力,杜绝短时间内停电造成的一切损失。

  4、充分利用现有的宣传阵地,对黑板报、橱窗、横幅等内容进行定期更换,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营造“人人讲安全,人人重视安全”的氛围。

  5、应急设备、物资,定期检修、检查,确保完好。

  五、应急保障措施

  (一)、冷水空调机组

  (1)巡查发现运行中的空调机组故障,应马上停止该机,并开启备用空调机组;启用备用空调机组时,注意开启或关闭相应系统切换阀门。

  (2)发现故障的巡查或维修操作人员将情况报告校长。及时联系设备保养商维修。

  (3)设备保养商接到电话通知后,应迅速组织技术人员赶到现场维修,并在事后组织现场分析会作出维修报告。

  (二)、循环水泵(冷温水泵、冷却水泵)

  (1)巡查发现运行中的水泵异常,应先停该泵对应的主机,后停异常水泵,开启备用水泵,并启动主机继续供冷。

  (2)发现故障的维修操作人员检查维修,可当场解决的问题即时修复并做好记录。

  (3)水泵故障较严重,应报告总务处,由其安排组织维修,并在事后作维修报告。

  (三)、管网系统(冷却水、冷温水)

  1、主管道跑、漏水

  (1)发现或接报主管道跑水、漏水应迅速关闭空调机组和冷温水、冷却水水泵并迅速关闭跑水位置的前端阀门。

  (2)现场用沙包拦住教室门口、宿舍门口,以防水浸入教室,宿舍等。

  (3)用薄铁皮将裂口围住并用绳索或铁丝捆紧以防水到处乱喷。

  (4)将空调机房内管道集水器和分水器的底部排水阀打开排水,留意水泵房污水泵抽水情况,一旦发现集水坑水位过高,则需关闭排水口并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抢修。

  2、空调机房内的伸缩节破裂

  发现或接报机房内伸缩节破裂,应按“急停”掣停止空调机组运行,并按“急停”掣停止循环水泵。

  注意排放运行机组内排水阀放水以防冻管等事故发生!

取暖的应急预案13

  为保障燃气改造用户取暖季正常供暖,防止因气源不足导致民生用气紧缺,对突发燃气事故(险情)采取有效应急救援措施,最大限度保障民生,减少燃气事故造成的损失,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规定,按照县政府工作部署,特制定本预案。

  1总则

  1.1目的

  为了及时、有序、高效、妥善地处置有可能发生在城乡燃气系统的突发事件,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轻损失,维护社会稳定,支持和保障经济发展。

  1.2工作原则

  1.2.1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明确各乡镇(区)、有关部门、燃气企业、咨询机构等职责,依法确定应急工作程序,有效地处置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

  1.2.2统筹安排、协调配合。以城镇、乡村为主体,统筹安排乡镇(区)和有关部门应急工作任务,在明确各方职责的基础上,加强协调、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形成合力。

  1.2.3分级管理、定岗定则。建立以县政府为主的城乡燃气安全保障与应急体系,根据突发事件的影响人口、危害程度进行分级,确定不同级别的情况报告、应急响应、预案启动;严格奖惩,落实燃气系统突发事件应急责任机制。

  1.3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城市燃气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本预案。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境内从事城乡燃气新建、改建、扩建和运行过程中,发生一次性死亡3人以下或重伤10人以下的生产安全事故;城乡燃气系统发生连续停止1万户以上(含1万户)居民燃气24小时以上(含24小时)的突发事件。具体包括:

  (1)各种原因造成所供应城乡的燃气中气质指标严重超标;

  (2)因自然灾害或其他原因造成的城乡燃气气源终止或燃气供应中断。

  (3)城乡主要燃气和输配气系统管网发生干管断裂或突发灾害影响大面积区域供气;

  (4)城乡燃气调度、自控、营业等计算机系统遭受入侵、毁坏,导致燃气供应系统大面积失控或混乱;

  (5)爆发传染性疾病,影响大面积区域供气;

  (6)由其他原因引发的城乡燃气中毒、燃气系统火灾、爆炸等和危及公共安全的重大燃气事故。

  当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城乡燃气事故灾难发生后,县政府迅速启动本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全力以赴组织救援;同时,报请廊坊市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实施救援。

  2应急组织体系与职责任务

  城乡燃气事故灾难应急体系,包括县政府有关部门的应急组织以及各燃气企业的应急组织。

  2.1县政府有关部门的应急组织与职责

  成立大城县城乡燃气系统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燃气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领导和指挥工作。

  2.1.1指挥部组成

  主管副县长担任指挥长,县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事故发生地乡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城区办事处、住建局和县安监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副指挥长,安监、宣传、公安、卫计、环保、交通、通信、消防、质监、民政等部门及事故发生地乡镇(区)、城区办事处分管负责人和事故发生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

  指挥部根据需要,设立专家工作组,作为指挥部的咨询机构。

  2.1.2指挥部职责

  (1)贯彻国家、省、市政府应急工作方针,根据大城县人民政府应急工作原则和方案,拟订我县城乡燃气系统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2)对发生事故启动应急救援预案进行决策,调动各应急救援力量和物资,及时掌握事故现场的态势,全面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3)定期召开例会,组织指挥演练。

  (4)及时了解掌握城镇燃气系统突发事件情况,负责对城镇燃气系统突发事件应急信息的接收、核实、处理、传递、通报、上报;

  (5)组织突发事件应急技术研究和应急知识宣传教育等工作;

  (6)其他有关城乡燃气系统突发事件应急的重要事项。

  2.2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当发生城乡燃气事故灾难时,指挥部成员必须迅速到达指定岗位,指挥部成员未在大城县内或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岗的,由所在部门按人员工作职务排序替补。

  (1)各乡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城区办事处:根据事件等级和管理权属,由各乡镇(区、处)负责处置的,做好应急处置相关工作;由县政府负责处置的,做好协助工作;负责燃气事故应急救援抢险、抢救的联络、协调工作;参与伤员救助、群众情绪安抚、现场秩序维护等工作。

  (2)县住建局:负责根据实际情况补充、修订和更新预案;负责专家组管理,提供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持;负责对乡镇(区、处)、燃气企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进行备案。

  (3)县公安局:负责迅速控制危险源,营救受害人员,扑灭火灾,保障救援的交通畅通、人员疏散,必要时实施交通管制,组织安全警戒,维护现场及周围地区的治安秩序。

  (4)县卫计局:负责组织医疗救护队对事故现场受害人员进行救护,调动药品、医疗器材,确定医疗卫生应急抢救队伍和装备,并将详细情况进行备案。

  (5)县交通局:负责组织运输车辆,保证运送疏散人员和供应物资。

  (6)县民政局:负责组织救灾物资,组织事故区域需疏散人员的转移、安置,配合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7)县气象局:负责准确提供当时的气象情况。

  (8)县环保局:负责准确提供当时的大气环境质量监测情况。

  (9)县质监局:负责对压力容器进行应急监测,明确压力设备、管道的防护措施。

  2.3指挥部内设机构及主要职责

  为确保及时、有效、顺利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指挥部内设综合协调组、现场警戒组、救援排险组、医疗抢救组、后勤保障组等五个组。其职责和组成人员如下:

  (1)综合协调组

  由县住建局负责,协调组织事故现场救援工作。负责向各组传达指挥部负责人指令;负责组织应急响应期间的新闻发布;负责专家人员的技术信息与联络工作;负责联系、组织和督促各组对事故发生地的人力、物力支援工作;指导各组利用城建档案,为事故发生地的抢险和恢复重建工作提供基础性资料;报告各组救援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传达和执行县政府的各项决策、指令,检查和报告执行情况。负责向上级人民政府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审查城乡燃气系统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道稿件,编制城乡燃气系统重大事故情况简报;负责核实城乡燃气系统情况;组织全县燃气应急知识宣传教育;

  (2)现场警戒组

  由县公安局、气象局组成,县公安局有关负责人任组长。负责风向、风级、温度、阴晴雨等气象预报;负责划定现场警戒区并组织警戒,维护现场治安和交通秩序;负责疏散事故区域内的无关人员;负责保障救援运输车辆的畅通。

  (3)救援排险组

  由事故发生所在地乡镇(区)、县住建局、公安局、卫计局、交通局、质监局、环保局组成,并根据燃气事故发生的不同类型、特征由不同部门的负责人任组长,安排部分专家参加。火灾、爆炸类事故由公安局的负责人任组长;窒息类事故由卫计局的负责人任组长;道路运输类事故由交通局的负责人任组长;压力容器事故由质监局的负责人任组长;燃气泄漏事故由住建局的负责人任组长;各乡镇(区、处)负责组织当地人员实施救援抢险工作;县环保局负责现场大气环境质量的监测工作。

  (4)医疗抢救组

  由县卫计局负责组织医疗救护工作。

  (5)后勤保障组

  由公安、交通、电力、水务、通信、民政部门组成,负责供电、供水、通信、物资运输、人员疏散安置等工作。

  2.4燃气企业的职责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县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的抢险应急预案,结合本企业具体情况,制定科学的抢险应急预案。健全抢险组织机构,建立管理制度,成立抢险队伍,配备必要的仪器机具和足够的交通、通讯工具,并定期组织演练;对燃气用户开展事故应急知识宣传;出现燃气安全事故,必须第一时间上报主管部门。

  3预警和预防机制

  3.1确定危险目标

  大城县共有燃气从业单位13家,其中天然气管道供应企业3家(2家无手续)、液化气供应站(点)10家(1家无手续)。

  3.2日常预防工作

  各乡镇(区、处)和燃气企业,要定期做好对城乡燃气系统运行的监测、预警工作。确定信息监测方法与程序,建立信息来源与分析、常规数据监测、风险分析与分级等制度。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明确影响范围、信息渠道、时限要求、审批和监督管理程序,建立健全相关责任制,明确责任人。

  3.3预警预防行动

  3.3.1领导小组应当定期研究城乡燃气安全抢险应急工作,建立和完善抢险应急组织及抢险应急队伍;建立健全相关档案资料;加强城乡燃气安全的宣传教育、监督检查工作,及时消除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

  3.3.2燃气企业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定期检查本单位抢险预案、交通、通讯、仪器、抢险工具、专业人员的落实情况;定期组织抢险应急演练,并设专人对抢险器材、设备等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能随时处于工作状态;落实巡查、巡线、入户检查制度,确保万无一失。

  3.3.3县公安消防专业队伍是城乡燃气事故抢险的主力军,城乡燃气行业抢险应急要充分发挥公安消防专业队伍和燃气企业抢险专业队伍的优势和特长,密切联系,加强合作,及时处置和排除险情。

  4应急响应

  4.1先期处置

  城乡燃气系统发生事故后,坚持属地处置为主的原则,燃气企业和各乡镇(区、处)立即进行先期处置,应立即拨打110、119、120求助,并立即向县政府和县住建局报告,同时组织相关人员做好现场抢险、疏散工作,控制事态发展。

  4.2分级响应

  按城乡燃气系统事故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和时间,应急响应分别为Ⅰ级(特别重大事故)、Ⅱ级(重大事故)、Ⅲ级(较大事故)、Ⅳ级(一般事故)。本预案适用范围所规定的为Ⅳ级响应。

  4.3情况报告

  4.3.1基本原则

  (1)迅速:最先接到事故信息的单位应在第一时间报告。

  (2)准确:报告内容要客观真实,不夸大也不缩小事故危害程度。

  (3)直报:发生重大事故,要直报县指挥部。

  4.3.2报告程序

  (1)燃气系统事故发生后,现场人(目击者、单位或个人)有责任和义务向燃气企业应急电话报告。燃气企业应急机构接到报告后,立即派员前往现场初步认定是否属于Ⅳ级事故。

  (2)事故一经确认,燃气企业应急机构要立即向县住建局及安监、公安部门报告,并启动分级应急处理预案。

  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事故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事故单位的行业类型、经济类型、企业规模;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事故抢救处理的进展情况和采取的措施;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项;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3)县住建局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县政府,由县政府向市政府报告。并告知县安监局,由县安监局负责向市安监局报告,同时按有关规定逐级上报。

  (4)在事故处理过程中,事故单位和相关部门要根据事故处理进展情况及时做好续报工作。

  (5)燃气事故发生所在地乡镇(区、处)应在事故发生后1小时内将事故简要情况书面上报县委、县政府及指挥部。事故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人员(包括姓名、年龄、性别、身份)伤亡情况、事故简要经过、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和事故现场控制情况以及报告人。由于事故现场情况变化导致伤亡人员数量变化时应及时补报。

  4.4响应行动

  4.4.1燃气事故发生所在地乡镇(区、处)、燃气企业、县住建局,接到报告后必须做到:

  (1)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

  (2)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3)迅速派人赶赴事故现场,负责维护现场秩序和证据收集工作;

  (4)服从县政府统一部署和指挥,了解掌握事故情况,协调组织事故抢险救灾和调查处理等事宜,并及时报告事态趋势及状况。

  4.4.2县住建局根据事故情况请示指挥部,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有关部门接到启动燃气事故预案的决定后,要按照职责迅速组织抢险救援力量赶往事故现场,并按照各自职责开展救援工作。各部门抢险救援人员由本部门救援负责人指挥,并服从指挥部统一指挥。

  4.4.3确定事故受影响范围

  根据燃气事故的危害范围、危害程度与燃气事故源的位置,划分事故中心区域、事故波及区域及事故可能影响区域。

  (1)事故中心区域。中心区即距事故现场0-500 m的区域(以下风、侧风方向为主)。此区域燃气浓度大,并伴有爆炸、火灾发生,建筑物设施及设备损坏,人员急性缺氧窒息或中毒。

  事故中心区的救援人员需要全身防护,并佩戴隔绝式面具。救援工作包括切断事故源、抢救伤员、保护和转移其它有泄漏或爆炸可能的燃气储存装置、进行封闭现场、疏散控制区域人员、隔绝控制区域内的一切火源等。非抢险人员撤离到中心区域以外后应清点人数,并进行登记。事故中心区域边界应有明显警戒标志。

  (2)事故波及区域。事故波及区即距事故现场500-1000m的区域(以下风、侧风方向为主)。该区域空气中燃气浓度较高,作用时间较长,有可能发生燃爆事故造成人员伤害或物品损坏。

  该区域的救援工作主要是指导防护、控制交通,视事故实际情况组织人员疏散转移。事故波及区域人员撤离到该区域以外后应清点人数,并进行登记。事故波及区域边界应有明显警戒标志。

  该区域救援工作重点放在及时指导群众进行防护,对群众进行有关知识的宣传,稳定群众的思想情绪,做基本应急准备。

  气象部门要及时将事故发生区域的风向、风速、温度、湿度等气象报现场指挥部,燃气监测部门要随时对事故中心0-500米区域、500-1000米区域进行监测(以下风、侧风方向为主)并报告现场指挥部,由现场指挥部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事故受影响区域。

  4.4.4人员疏散、交通管制、维持治安

  县公安局迅速组织力量撤离事故中心区域和事故波及区域的无关人员,对该地区实施交通管制,组织安全警戒,保持道路畅通,并维持事故受影响区域的治安稳定,要根据现场指挥部的命令和事故发生情况随时改变控制范围。

  4.4.5现场扑救

  各乡镇(区、处)、县公安、住建、环保、交通、安监等部门及相关企业要根据事故类型和严重程度,组织救援人员、车辆、设备、器材等,按照预定的程序进行扑救。

  (1)公安部门:负责组织公安、消防、企业专职消防队的人员、车辆、设备对灾害现场进行处置。

  (2)燃气公司抢险队:发生燃气事故时,燃气公司事故抢险队要及时集结,保证抢险车辆和抢险设备迅速到位,按照职责进行抢险。

  (3)工程抢险队:由住建部门负责组织人员、车辆、设备、设施的准备工作。

  4.4.6医疗救助

  卫计部门组织医护人员进行现场救治,并将伤员运送到附近具备救治条件的医疗机构进行抢救。

  4.4.7新闻报道

  宣传部门根据事故现场抢救情况,要配合事故现场指挥部的统一安排,及时、准确向社会公众进行报道,协助救援指挥部进行社会动员和稳定工作。

  4.4.8因人员抢救、防止事态扩大、恢复生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作好标志,采取拍照、摄像、绘图等方法详细记录事故现场原貌,妥善保护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4.5应急通讯

  应急响应期间,县指挥部协调组要合理安排人员值班,保证能随时接收县政府的指示和事件发生地的事件信息;指挥部指挥长、副指挥长、成员及指挥部各组工作人员应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

  4.6指挥协调

  4.6.1县指挥部获悉发生城乡燃气系统事故灾难后,根据事故的性质和严重程度提出启动预案的建议。

  4.6.2县指挥部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和涉及的方面,通知有关成员参加应急处置的指挥,并及时做好事故情况上报工作。

  4.6.3成员单位接到通知后,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

  4.7应急支援

  当燃气系统突发事故灾难的应急力量不足,需要社会力量支援时,由指挥部根据支援请求规定的程序报县政府。应急支援力量进入现场执行任务,有关调动、联络、指挥程序及协调事宜,均按县政府批准的计划或预案执行。

  4.8信息发布

  城乡燃气系统事故灾难信息的公开发布由指挥部决定,特别重大事件和应急响应的信息实行集中统一的规范化管理,信息渠道、信息分类、新闻保密和新闻发布等应符合规定的要求。信息发布要求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4.9响应结束

  应急结束遵循“谁启动、谁负责”的原则,由县指挥部决定响应结束,并通知相关单位和公众。特殊情况下,报县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决定。

  5民生气源保供

  5.1现状分析

  根据城乡燃气供应规律,冬季为天然气供应高峰期,大城县位于供气管网末端,处于北京附近,上游供气为确保京津地区使用,会对下游采取限制供气量的方法,极易出现气源供应紧张的情况。

  5.2应对办法

  5.2.1加强流量监测,进行科学预测,并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5.2.2加强调峰储气设施建设,加大燃气储备能力。

  5.2.3在发生气源供应紧张的情况时,及时采取限制工业用气和商业用气的办法,确保民生气源保供,同时,适时启动储备燃气,保证基本燃气使用需求。

  5.3突发事件处置

  因燃气紧缺导致发生冲击燃气公司网点、政府机关,甚至引发暴力行为等不稳定事件时,由发生地、涉及企业及时向公安部门通报情况,维护现场秩序,并做好政策解释和人员安抚工作。对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安全的,公安部门要及时采取强制措施。

  5.4应急启动和终止

  各燃气公司负责起草民生保供应急预案,预案应体现应急响应启动阈值、停工企业名单、响应经过等内容。同时,安排专职人员做好管道燃气流量监控,当达到反应阈值时,及时通报情况并启动预案。在管道流量达到平稳,可保证正常用气,且储气能力达到3天应急需求时,经主管部门认可后,终止应急响应。

  6后期处置

  6.1总结评价

  6.1.1事故应急处理的各有关单位应及时向指挥部做出书面报告。

  6.1.2指挥部负责整理和审查所有书面报告、应急记录和文件等资料;总结和评价事件原因和在应急期间采取的主要行动。

  6.2调查报告

  6.2.1城乡燃气事故调查应严格遵守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各项规定。

  6.2.2事故调查报告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

  (1)调查中查明的事实;

  (2)事故原因分析及主要依据;

  (3)事故结论;

  (4)各种必要的附件;

  (5)调查中尚未解决的问题;

  (6)经验、教训和安全建议。

  7应急保障

  7.1指挥保障

  县燃气系统事故灾难应急抢险指挥部应提供专门场所和设施,满足决策、指挥和对外应急联络的需要。基本功能包括:

  7.1.1接收、显示和传递城乡燃气系统事故信息,为专家咨询和应急决策提供依据;

  7.1.2接收、传递燃气系统组织应急响应的有关信息;

  7.1.3为指挥部与有关部门的信息传输提供条件。

  7.2通讯保障

  7.2.1逐步建立完善以城乡燃气系统事故灾难应急响应为核心的通讯系统,并建立相应的通讯能力保障制度。应急响应启动后,通信部门要全面检修通信设施,确保预案执行过程中通信与信息畅通,重点保障指挥部同县政府领导、燃气企业和应急后援单位通信联络的需要。

  7.2.2应急响应通讯能力不足时,由县指挥部报请县政府批准,组织协调基础电信运营企业,采取紧急措施给予支持。

  7.3物资、技术的储备与保障

  7.3.1交通运输

  交通部门组织附近可以利用的交通运输力量,负责向事故现场输送救援物资和救援人员,并通知辖区内所有运输力量随时准备投入使用。能够使用的运输车辆有:

  (1)车属单位:县交通局

  (2)应急车辆:客车10台,货车20台(根据事故发生的情况及时进行车辆调配)

  7.3.2供电、供水

  供电、水务部门要加强对供电、供水设备、设施的后勤保障,保证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7.3.3物资储备

  民政部门要及时调动临时帐篷、棉被等救援物资,保障受事故影响而暂时迁移的居民基本生活。还应储备供应急指挥部及相关人员使用的安全帽、防毒工具、面罩、手电筒等防护用品。

  7.3.4医疗卫生

  县域内有综合实力参与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的医院均在120网络内,“120”系统为指挥中心。

  县卫计局根据事故伤害类型,调集足够的医护人员和医疗设备、药品,进入救灾现场,随时准备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

  7.3.5治安保卫

  事故发生地辖区派出所和县公安交巡警、治安部门要及时赶往事故现场维持治安,并服从事故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做好现场控制、交通管制、疏散救助群众、维护公共秩序等工作。

  7.3.6技术保障

  相关部门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要按照本预案的要求及时赶到事故和抢救现场,为事故现场提供救援方法和救援程序的技术保障。

  根据本预案规定的职责分工,指挥部成员单位应准备好各种必要的应急支援力量与物资器材,以保证应急响应时能及时调用,提供支援。

  7.4宣传、培训与演习

  7.4.1应急培训与演习

  (1)各级领导、应急管理人员和救援人员,要每月组织一次对本预案和相关救援知识的学习和培训,明确各自在应急救援工作中担负的职责和任务,并将学习和培训情况记录在案。指挥部对所有参与城乡燃气系统事故应急准备与响应的骨干人员进行培训。县燃气主管部门和燃气企业的应急专业技术培训由县燃气系统应急机构负责组织,指挥部应给予指导。

  (2)本预案制定以后,每年要组织一次常规演练,由县安委会办公室统一组织,县住建局具体实施,在火灾、爆炸、泄漏等事故类型中进行选择,确定演习内容、范围、场所等,制定周密的演习计划,报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长同意后组织实施,要组织评估小组对预案的演习情况进行认真评估,并做出详细的演习总结。

  7.4.2宣传教育

  宣传教育的对象包括一般公众和新闻界。主要内容是城乡燃气、安全使用及应急的基本概念与知识。此项工作由县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和燃气企业负责进行。

  8附则

  8.1名词术语

  8.1.1城乡燃气:指符合燃气质量要求的、供给城乡居民生活、工业(商业)企业生产经营、城乡交通等作燃料用的公用性质的气体燃料。主要包括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人工煤气(煤制气、重油制气)、沼气和经国家认定允许在上述范围使用的其他气体燃料。

  8.1.2城乡燃气供应系统:包括用于城镇燃气的门站、燃气管网及其附件、储配站、气化站、调压站、调压箱、用户设施和用气设备;车用燃气的运输、储存、加气运行系统和设备;液化石油气的输配、运输、储存、灌装、混气站、供应站、小区燃气系统。

  8.1.3燃气企业:城乡燃气供应单位。

  8.1.4抢修:燃气设施发生危及安全的泄漏以及引起中毒、火灾、爆炸等事故时,采取紧急措施的作业过程。

  8.1.5运行:从事燃气供应的专业人员按照工艺要求和操作规程对燃气设施进行巡视、操作、记录等常规工作。

  8.1.6应急:需要立即采取某些超出正常工作程序的行动,以避免事故发生或者减轻事故后果的状态,有时也称为紧急状态,同时,也泛指立即采取超出正常工作程序的行动。

  8.2预案管理与更新

  8.2.1预案由县住建局根据对事件原因和处置情况的总结评价以及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补充,报县政府备案,并抄送有关部门。

  8.2.2本预案每三年修改和完善一次,由县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参加,各成员单位修改后报县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8.2.3燃气生产、经营、使用和储存单位要制订燃气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落实有关措施,建立专业或义务应急组织,配备必要的装备,并按要求组织演练。预案报县住建局备案。

  8.3奖励与责任

  县指挥部对在城乡燃气系统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玩忽职守、不听从指挥、不认真负责或者临阵逃脱、擅离职守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人,视情节轻重给与相应的处分,构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8.4沟通与协作

  各乡镇(区、处)要根据本辖区燃气生产、经营、使用、储存单位危险源分布情况,摸清底子,建立档案,制订燃气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明确责任,加强领导,沟通协作,减少损失,并做好燃气安全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取暖的应急预案14

  1目的

  为确保冬季城乡居民正常取暖用气,避免突发事件导致燃气流量骤减引发供气大面积瘫痪,制定本预案。

  2制定和执行

  本预案由燃气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更新,县政府予以认定发布,燃气企业负责具体执行。

  3各有关部门职责

  3.1燃气企业应做好以下工作:

  3.1.1定期对燃气管道完整性、安全性进行检查;

  3.1.2建立完善燃气流量监控和预警系统;

  3.1.3按照经营范围内最大用气量3-5天标准,建设相应的调峰储气设施,并保证储量充足;

  3.1.4掌握经营范围内的非居民用气户,制定保民生停企业计划;

  3.1.5定期开展演练,熟练掌握切换气源操作流程。

  3.2县、乡、村三级燃气主管部门,应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做好燃气应急、安全等各项工作,包括:

  3.2.1开展安全用气宣传;

  3.2.2定期对管道、燃气设施进行抽检,必要时联系燃气企业进行全面检查;

  3.2.3做好突发事件应对措施,避免公众恐慌;

  3.2.4参与燃气公司开展的.演练。

  4预警级别

  预警级别按照管道燃气供应缺口划分为4档,分别是:

  Ⅰ级红色预警:管道燃气供应缺口超出20%;

  Ⅱ级橙色预警:管道燃气供应缺口介于10%-20%;

  Ⅲ级黄色预警:管道燃气供应缺口介于5%-10%;

  Ⅳ级蓝色预警:管道燃气供应缺口介于3%-5%。

  5预警启动

  5.1燃气公司对上游燃气供应管道流量进行实时监控,记录并进行分析;

  5.2管道燃气供应缺口达到Ⅳ级蓝色预警阈值时,燃气公司应对流量持续监测,同时派出抢险队,对管道完整性进行专项检查;

  5.3在排除管道事故的前提下,如管道燃气供应仍未达到正常水平,由燃气公司上报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并发布相应预警信息,启动保供预案,暂停有关企业燃气供应;

  5.4在关停企业后仍不能满足民生用气需求时,应适时启用储气设施,切换气源。同时,集中调度运输车辆,向上游气源争取支持。

  5.5管道燃气供应达到正常水平三天后,取消预警信息和响应措施。

  5.6上游供气管道流量骤减,3小时内供气缺口达到Ⅲ级及以上预警阈值的,应立即通知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并发布相应预警信息,启动保供预案,暂停有关企业燃气供应,必要的应启动储气设施。

  6预警取消

  取消预警和响应措施后,燃气企业应对供气管道、用户燃气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启用储气设施的,应及时补充储气能力。

取暖的应急预案15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组织和调动全办各方面力量,做好全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山东省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滨州市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应急处理调查处理规定》和《沾化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下列生产安全事故的应对工作:

  1、农村清洁取暖安全事故的先期处置工作。

  2、超出镇应急处理能力,或者跨区域、跨领域的事故。

  3、涉及伤亡人数多,社会影响较大,镇政府事故灾难应急领导小组认为有必响应的事故。

  (四)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清洁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人民群众的基础作用。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镇政府统一领导下,各小组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清洁取暖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3、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加强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制度,充分动员和发挥小组和村安全员队伍的作用,依靠公众力量,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4、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采用先进技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科学决策。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二、组织体系职责

  (一)镇政府设立特大、重大、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工作。总指挥由镇长李坤晓担任,成员由党政办、信息室、安监办、派出所、环保所、经委、总工会、民政所、人保所、卫生院等相关部门及事故发生地的村委会负责人组成。

  特大、重大、较大生产清洁取暖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办,在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履行以下职责:

  1、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应急救援预案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2、根据事故灾害情况,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进行人员和物资的疏散工作;

  3、紧急调用本行政区域内事故抢险救援工作有关物资、设备、人员和场地;

  4、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5、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和当地政府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6、适时发布事故公告;

  7、办理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镇政府根据根据实际情况设立10个应急小组,每个应急小组负责6—7个村,每村20名取暖户配备一名安全员,负责街道清洁取暖工作应急处理,具体涵盖到每一个村,每一个取暖户。

  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一)通讯联络

  办公室值班电话:7560003(夜间)

  安监办值班电话:7560530(白天)

  (二)事故报告

  涉及清洁取暖事故发生后,各小组必须做到:

  1、立即将所发生事故的情况,报告党政办公室、安监办和归口管理部门,并由其迅速分别转报区府办、区安监局和上级归口管理部门。

  2、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经采取的措施;

  (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三)办公室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向镇长报告,同时通知派出所迅速赶赴事故现场,负责事故现场的保护和证据收集工作。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安监办)接报后,应立即前往事故现场,了解掌握事故情况,组织协调事故抢险救灾和调查处理等事宜。

  (四)特大、重大、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的有关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四、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应急救援

  (一)事故发生后,应急救援指挥部组织实施相应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随时将事故抢险情况报县政府及县有关部门。

  (二)交通、供水、供电、通讯等公用设施管理部门应当尽快恢复被损坏的道路、水电、通信等有关设施,确保抢险救灾工作顺利开展。

  (三)公安部门应当加强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对肇事者等有关人员应采取监控措施,防止逃匿。

  (四)卫生部门应当立即组织急救队伍,利用各种医疗设施,抢救伤员。其他相关部门应做好抢救配合工作。

  (五)经贸、交通部门应当保证抢险救灾物资的供应和运输。

  (六)在抢险救灾过程中紧急调用的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阻拦或拒绝。

  (七)事故发生初期,事故单位或现场人员应积极采取自救措施,防止事故连锁反应和损失扩大。

  (八)事故发生后,由牵头部门负责组织搜寻工作,事故发生地群众要积极配合搜寻。

  五、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一)专项应急救援预案,由镇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范围制定。其中:

  1、道路交通事故由派出所负责制定;

  2、水上交通事故由农机水利站负责制定;

  3、火灾事故由派出所负责制定,其中林业火灾事故由林业站负责制定;

  4、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事故由安监办负责制定;

  5、工程建设事故由城建办负责制定;

  6、急性中毒事故由卫生院负责制定;

  7、学校、幼儿园事故由教委负责制定;

  8、其他事故按照其职责范围由有关部门制定。

  (二)专项应急救援预案的主要内容:

  (1)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机构;

  (2)应急救援预案的指挥机构和日常协调机构;

  (3)相关部门在应急救援中的职责和分工;

  (4)危险目标的确定和危险性评估;

  (5)应急救援组织状况和人员、装备情况;

  (6)应急救援组织的训练和演习;

  (7)紧急处置措施、人员疏散措施、工程抢险措施、现场医疗急救措施;

  (8)社会支持和援助;

  (9)应急救援的经费保障;

  (10)应急救援预案的其他内容。

  各专项应急救援预案是本预案的有机组成部分,与本预案共同构成滨州市沾化区特大、重大、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

  六、宣传、培训和演练

  (一)宣传

  各有关业务口和应当小组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常识的宣传工作,镇信息室应当提供相应的支持。

  (二)培训

  各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应急管理部门、企业及兼职救援人员经常开展应急救援和应急处置方法、处置程序等陪训,以提高应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三)演练

  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和相关业务口要定期开展生产事故应急演练工作。每年取暖季前必须组织一次事故应急演练。各小组应当根据自身工作,经常性村级安全员应急演练。

  七、附则

  (一)本预案是涉及清洁取暖事故发生后,镇政府及有关部门实施抢救工作并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的指导性意见。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和国家其它有关规定进行。

  (二)任何组织和公民都有参加特大、重大、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灾的义务。

  (三)应急救援经费由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单位垫支,不足部分由办事处财政预支,事故救援结束后,按有关规定办理。

  (四)对救援组织不力,造成事故扩大的,按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五)各村居委会、各有关部门及各生产经营单位应结合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地、本部门、本单位的特大、重大、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八、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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