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制度管理

时间:2023-01-19 10:23:31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超市制度管理

  在当下社会,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超市制度管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超市制度管理

超市制度管理1

  第一条

  为了提高商场超市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行政区域内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及其以上、或者地下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及其以上的商场超市的安全生产,适用本规定;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对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本规定所称的商场超市是指从事商业零售的店铺。

  第三条

  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四条

  市和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商场超市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公安消防、质量技术监督等行政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分别对商场超市的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实施监督管理;商务行政部门依照本规定负责商场超市的安全生产行业管理工作。

  第五条

  商场超市应当遵守本规定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具备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第六条

  商场超市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履行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并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并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保障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定期研究安全生产问题;

  (五)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七条

  商场超市应当制定有关安全生产的责任制、教育培训、检查、奖惩、事故报告、重点部位、设备设施、危险作业等管理制度。

  第八条

  商场超市应当依法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应当记录,并至少保存两年。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并持证上岗。

  第九条

  商场超市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第十条

  商场超市应当按照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并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器材状况,保证消防设施、器材的正常有效使用。

  商场超市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应当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应当做好值班记录。

  第十一条

  商场超市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部位、设备和设施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应当设置在明显位置,便于识别。

  落地式玻璃门、玻璃窗、玻璃墙应当设有警示标志并设置在显著位置。

  第十二条

  商场超市安全出口的疏散门应当向疏散方向水平开启;不得以任何理由占用、堵塞或者封闭安全出口;安全出口的宽度不得小于1.4米,两侧1米范围内不得设置、堆放或者悬挂任何物品;安全出口门内门外1.4米范围内不得设踏步,并不得设置门槛。

  第十三条

  商场超市的营业区域内应当设置疏散通道。主要疏散通道应当直接通向安全出口,宽度不得小于2.4米;辅助疏散通道宽度不得小于1.5米。

  超市的收银区域应当设置无购物通道,按照收银区域的宽度每20米至少设置一个,宽度不得小于1.5米,无购物通道应设有明显标志。

  第十四条

  商场超市与文化娱乐场所设在同一建筑内的,商场超市应当配合文化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做好人员疏散工作。

  第十五条

  商场超市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楼梯口应当设置灯光型疏散指示标志,疏散指示标志应当明显、连续,设在安全门的顶部、疏散通道和转角处距地面1米以下的墙面上,指示标志的间距不得大于10米。疏散通道应同时设置蓄光型疏散指示标志。

  第十六条

  商场超市应当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重点要害部位和人员密集区域设置应急照明灯。应急照明达到地面的最低照度不得小于0.5勒克斯,断电后连续照明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

  第十七条

  商场超市在营业期间进行装修、维修、改造等施工的,施工区应当与营业区隔离,并采取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商场超市应当与施工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安全责任。

  第十八条

  商场超市将营业场所、设备出租的,应当与租赁单位签订安全协议书,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不得出租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经营场所和设备。

  第十九条

  10千伏电压等级且容量在630千伏安及其以上的变配电室,应当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应当做好值班工作记录。

  第二十条

  变配电室应设置防止雨、雪和小动物从采光窗、通风窗、门、电缆沟等进入室内的设施。变配电室的电缆夹层、电缆沟和电缆室应采取防水、排水措施。变配电室出入口应设置高度不小于400毫米的挡板。

  变配电室应配备用电设备布置平面分布图、配电线路平面分布图安全技术资料,并悬挂变、配电系统操作模拟图板。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等物品,并保证变配电室的消防设备、设施完好有效。

  第二十一条

  变配电室应配备高、低压作业工具,劳动防护用具,应急工具等安全用具,并保证使用安全。

  第二十二条

  商场超市营业区域内电源线路的'设置,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接、拉临时用电线路的,应当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电器设备应当安装漏电和过载保护装置。

  第二十三条

  商场超市在营业期间,应当至少每两小时对营业区域进行1次安全巡查。营业开始前和结束后,应当进行全面检查,并做好巡查和检查记录。

  第二十四条

  商场超市库房设计、使用、库存物品的码放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商场超市经营的发胶、丁烷等易燃商品应当存放在专用独立库房内,专用独立库房的电气设备应符合防爆要求,并保持良好通风。

  第二十五条

  商场超市容纳的消费者人数按照营业区域公共活动面积计算,平均每人不得小于0.8平方米。当超过规定的容纳人数时,应当采取措施,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确保安全。

  鼓励商场超市安装人员流量统计装置。

  第二十六条

  超市配置购物车的数量,按照营业区域公共活动面积计算,每100平方米不得超过10辆。

  第二十七条

  商场超市举办大型促销和社会活动,应当制定符合规定要求的活动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在人员相对聚集时,应当有控制和疏散措施。

  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商场超市举行大型促销活动期间,应当配备50人以上的安全工作人员,维护现场秩序。

  第二十八条

  商场超市设置在地下的营业区域,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设置在地下三层及其以下;

  (二)不得经营和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

  (三)通往地面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且营业区域内任何一点距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得大于25米;

  (四)安全出口不得设置卷帘门、转门、吊门或者侧拉门。

  第二十九条

  商场超市应当制定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应急救援预案应包括应急救援组织、主要危险目标、启动程序、紧急处置措施、应急设备器材等内容。

  商场超市应当定期演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半年不得少于1次,并做好记录。

  第三十条

  商场超市的主要负责人和相关管理人员应当熟悉应急救援预案的全部内容,具备应急指挥能力。

  从业人员应当熟悉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的位置,掌握本岗位的应急救援职责。

  第三十一条

  商场超市应当设置能够覆盖所有营业区域范围的应急广播系统,并且能够使用中、英文两种语言播放。

  第三十二条

  商场超市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应当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商务行政部门。单位负责人对事故情况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第三十三条

  商场超市使用特种设备的,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日常维护、保养,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三十四条

  安全生产监督、公安消防、商务行政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应当相互配合,互通情况,发现需要由有关部门进行处理的,应当及时移送,接受移送的部门应当及时进行处理。

  第三十五条

  在本市举办重要会议或者重大活动期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市人民政府的要求,制定专项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商场超市应当执行。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给予以下处罚:

  (一)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规定要求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按照《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处罚;

  (二)未按要求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按照《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处罚;

  (三)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未持证上岗的,按照《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处罚;

  (四)未按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按照《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处罚;

  (五)未按要求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按照《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处罚;

  (六)未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按照《安全生产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处罚;

  (七)未按规定经营和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按照《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处罚;

  (八)变配电室未安排值班人员的、未采取有效安全措施的,处3万元以下罚款。

  (九)设置在地下三层及其以下的,处3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商务行政部门处3万元以下罚款:

  (一)违反容纳人数规定的;

  (二)举办大型促销和社会活动,未采取安全措施的。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消防部门给予以下处罚:

  (一)消防设施和器材的配置不符合要求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处罚;

  (二)不能保障安全出口畅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处罚;

  (三)未按要求设置疏散指示标志的,按照《北京市消防安全责任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处罚;

  (四)未按要求设置应急广播系统的,按照《北京市消防安全责任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处罚;

  (五)违反地下安全出口规定的,处3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九条

  本规定自年月日起施行。

超市制度管理2

公司各部门:

  为了树立公司良好的整体形象,展现员工精神风貌,宣扬企业文化,规范员工统一着装,增强管理力度,现特对公司工作服的领用、着装和日常管理做出以下规定:

  第一条工作服的制作和采购:公司统一制作和采购。

  第二条工作服的使用人员: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工作服的领用规定。

  一、数量:超市营业人员及促销人员夏秋装每人两件,冬春装每人壹件;金磨坊工作人员每人夏秋装两套,冬春装一件;一线行管人员(超市店长、超市主管)及防损队员(含队长)每人两套(夏季、冬季服装)。

  二、费用:所有人员的夏秋装以及一线管理人员(超市店长、超市主管)、防损队员(含队长)的春冬装由公司统一采购、员工自费购买,服装费用先由公司垫付、后从员工工资中扣除。所购买服装的金额超过100元/件的服装费用公司将按规定比例返还(按第五条第三款执行)。

  三、新进人员入职后,办理完相关手续后,到综合办公室申领工作服,并做好登记记录。

  四、综合办公室建立工作服管理台帐,应可明确追溯各部门人员领用时间、领用型号、领用数量等相关信息。

  五、工作服预计使用期限为三年,三年后再领可参照上述第三条执行。在使用期限内如因人为损坏、丢失、污染再领,将承担工作服的'制作或采购费用。

  第四条着装工作服的要求

  一、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按照公司要求,根据不同季节统一着工作服。

  二、办公室工作人员(除办公室主任外)上班时间着装不严格要求,但着装要大方得体。

  三、在参加公司统一组织的活动时,如表彰大会、员工大会、培训、公司庆典等其它集体活动时全体员工必须着工作服。

  四、公司的工作服代表着公司的企业形象,员工穿着的工作服必须整洁、干净,清香无异味。

  五、男员工在穿夏秋装工作服时,原则上统一将上衣底边放置到裤腰边里,保持工作服的大方体得。

  第五条日常检查及管理

  一、各部门主管及组长日常对员工穿工作服的情况进行检查,防损部负责对员工工作服的穿着进行监督和管理。

  二、若发现员工没有按公司要求穿工作服,每发现一次扣款10——20元,行管人员每发现一次扣款30——50元,并责令其改正,每月三次以上者公司将作辞退处理。

  三、主管及组长应对所属员工穿工作服的情况进行检查、记录,凡发现有员工每月有三次以上没有穿工作服者,相关主管及组长将负连带责任,处以50元以上罚款。

  四、营业员春冬装工作服在该员工离职时必须收回,若没有上交的员工,公司将从工资中扣除服装费用(按实际价格扣除)。公司统一采购、自费购买的工作服(100元/套以上者),自购买使用之日起满一年的在职员工按购买服装总价的20%退还;满两年的在职员工按购买服装总价的50%退还(含以前退还的金额);满三年的在职员工按购买服装总价的80%退还(含以前退还的金额)。

  以上规定从签发之日起原规定不再执行。

超市制度管理3

  食品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食品经营柜台的出租者和食品展销会的举办者(以下简称市场主办者),应当增强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履行管理责任。

  一、经营者入场资格审查。

  应当认真审查入场食品经营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等相关资料。

  对材料不完备、不具备食品经营资格的,应当禁止其入场经营。

  市场开办者应当与场内食品经营者签订协议,明确和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定期对入场食品经营者的经营环境和条件进行检查,发现食品经营者不具备与所经营食品相适应的经营环境和条件的,应暂停或者取消其入场经营资格。

  建立食品经营者健康档案,定期组织经营者进行健康检查,对检查不合格的,应取消其经营资格。

  发现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告。

  二、建立食品经营管理制度。

  应当建档记载场内食品经营者的基本情况、进货渠道、经营品种等信息,建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监督经营者严把进货关。

  设置食品信息公示媒介,及时公布相关食品安全信息。

  三、认真履行管理责任。

  1、督促经营者严格执行自律制度;

  2、验明食品合格证明和其他包装标识;

  3、监督经营者不得对食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或虚假宣传;不得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食品;不得销售“三无”、变质过期、有毒有害食品;不得销售伪造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及“贴牌”食品;

  4、为食品经营者提供保证食品卫生、食品安全的经营设施和经营环境;

  5、协助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清查和处理退出市场的不合格食品;对发现进场交易有重大问题的食品,及时报告和协助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理;

  6、与场内经营者签订食品安全保证及不合格食品的下架处理、召回、退货协议;

  7、督促经营者主动为消费者出具信誉卡,作出公开的质量承诺;

  8、定期对入场销售者的进货查验记录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入场销售者建立并切实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9、定期检查食品经营者的食品进、销、存情况,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应当在陈列场所向消费者做出醒目提示。对超过保质期或者腐败、变质、质量不合格等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销毁或者报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处理,食品的处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

  10、对入场销售的食品,应签订“场厂挂钩”、“场地挂钩”协议而不签订的,或者不严格审核有关资质证明等材料出现问题的,将其清除出场。

超市制度管理4

申请人:

  1、进销台账制度:主要包括如实记录每种食品、进货时间、来源、名称、规格、数量等内容,还要记录销售的食品名称、流向、时间、规格、数量等内容,以及执行制度的具体负责人员、职责范围和责任方式,记录的各类台账的整理保管等内容。

  2、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认真落实以采取索证索票的方式,审验食品生产者或者供货者的经营资格,验明食品合格证明和食品标识,以及执行该制度的具体负责人员、职责范围和责任方式,备案的各类证、票的整理保管等内容,票据保存2年以上。

  3、质量承诺制度:对其经营的食品的质量保证的承诺,以及采取质量先行负责、质量“三包”等方式,落实质量承诺责任和违反质量的责任。

  4、食品下架退市制度:应当要严格食品退市制度,对自行检查出有质量问题的食品、超过保质期、保存期的食品和行政监管机关公布的不合格食品,及时采取停止销售,退回供货方、销毁等有效措施等内容。

  5、食品召回制度:食品经营者发生其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并对已经售出的食品,在能够覆盖销售范围内予以公告,或者在营业场所公示,通知购货人退货,负责将食品追回等内容。

  6、食品贮存清理制度:在经营食品中,食品经营者应当具备符合卫生和安全条件的食品贮存场所,使用法律、法规和其它规章制度要求的'设备和工具,采取科学、卫生、安全的方法,对食品进行贮存和对贮存场所进行清理,定期检查经营场所的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食品内容,销售的食品应离污染源25米以上。

  7、散装食品管理制度:在经营过程中,对经营和贮存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和贮存位置表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联系方式,散装食品的卫生措施、安全措施。

  8、从业人员管理及健康检查制度:对其从业人员在食品进、销、存、损、退等各个环节的工作职责、日常管理、责任范围及追究,以及对从业人员身体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法宝的从业要求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更换岗位或者不得继续从事相关工作等内容。

  9、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及应急预案:在经营活动中发生或发现食品安全事故,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报告,以及事先制定预防方案,并按照预案采取有效应急措施,阻止事态的进一步发展,把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等内容。

超市制度管理5

  一、 工作态度

  1. 热情——以热情的态度对待本职工作,对待客户及同事。

  2. 勉励——对于本职工作应勤恳、努力、负责。

  3. 诚实——作风诚实,反对虚假作风。

  4. 服从——员工应服从上级主管人员的指示及工作安排,按时完成本职工作。

  5. 整洁——员工应时刻注意保持自己良好的职业形象,保持工作环境的整洁与美观。

  二、开关门营业工作

  开门营业前的工作:

  1.工作区和顾客光顾的营业区的清洁整齐,包括入口处,售货区,收银台,陈列商品,验货区,仓库。

  2.设备和设施的工作状态良好,包括照明,空调,设备和固定装置,悬挂的设备牢固。

  3.存活的补充,保证售货区货架上的商品充足,整齐。

  4.办公区的书面凭证的完整和条理性。

  营业结束后的工作:

  1.向主管人员汇报设备和设施的损坏并记录,便于及时准确的维修。

  2.补充购物袋。

  3.确保收款机有足够的小票打印用的纸卷。

  4.整理收银台和销售区。

  三、员工的行为准则

  1.必须穿工作服进入卖场,仪表要端庄。

  2.以理服人,理直气和,定位定岗,上班时不集扎堆闲聊,不说笑打闹。

  4.待客必须有礼貌,有敬语,说话诚实,帮助挑选,当好顾客参谋,保证顾客满意。

  5.个人卫生:外表朴实,干净,整洁,并保持头发清洁。

  6.员工只可在非工作时间购物。

  7.上班时间不允许打手机,玩手机,听手机音乐。

  8.上班时间不允许吃零食。

  9.上班时不许偷吃货物,拿货物(如纸箱、塑料桶)。

  10.库房若发现偷吃货物(按偷盗处理)。

  五、上班时

  1.上班时不能随便离开工作岗位。

  2.上班时不能与亲朋好友闲聊。

  3.员工不允许坐在货物上。

  4.员工应当按照部门经理制定的工作时间进行工作,不遵守的员工将按旷职处理。

  5.上半时上厕所不能超过15分钟。

  6.上班时不允许睡觉。

  7.若发现以上几条轻者罚10元,重者开除。

  六、售货员的职责

  1.负责商品的缺货登记,摆货,查日期。

  2.随时问经理并汇报缺货情况,调查市场变化。

  3.及时向经理反映快过期产品。

  4.若发现过期产品未及时向经理汇报者,请自动买回。

  5.熟识产品,标志,以及自己管理区商品的基本知识。

  6.要有强烈的责任心,防止商品损坏或丢失。

  7.严格执行服务规范,严格遵守纪律。

  七、收银员

  1. 收银员要有一个良好的服务态度,收款迅速,不要你推我让。

  2. 收银员买东西要让其他收银员收款,坚决不能自己收款。

  3. 收银员家人买东西,请自己回避,让其他收银员收款。

  4. 收银员收款时不能与亲朋好友闲谈。

  5. 若发现收银员少收款,轻者罚款,重者卡出。

  6. 顾客要的货物,要随时登记在要货单。

  7. 员工打烂货物自动交款,顾客打烂员工监督交款。

  八、卫生

  1. 值日人员按时清理卫生。

  2. 把卫生间,宿舍卫生打扫干净。

  3. 若发现卫生不合格者罚5块。

  九、经理岗位职责

  1. 全面负责超市的经营管理工作。

  2. 负责向上级领导汇报工作,监督全体员工工作。

  3. 做一个经营计划和管理目标。

  4. 保证在超市遵守道德,提高服务质量,全面实行服务规范化,提高企业社会效益。

  5. 保证超市安全,教育员工牢固树立法制观念,增强安全意识。

  6. 兑现承诺的经济指标,否则按协议处罚。

  7. 完成上级领导交给的其他任务。

  8. 负责超市的进货管理工作。

  9.负责送货商,厂家进店关(如证件)。

  10.负责进货计划,检查售货员商品销售情况。

  11.经营的'品种类别要齐全,品种丰富。

  12.及时了解市场动态,解决进货与价格等问题。

  13.负责对员工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的考核。

  十、安全规则

  1.禁止在卖场及其他工作场所吸烟。

  2.禁止将任何东西堆放在安全门及安全通道前,以免阻塞。

  3.所有员工必须保证自己及同事的安全,对任何可能引起危险的操作和事件要提出警告,严重的应报告部门主管。

  4.员工必须熟习本工作区内灭火装置的位置以及应急设备的使用方法。

  5.员工应遵守工具的安全操作说明,非工作执掌范围,不得擅自使用机器设备或发电机。

  6.禁止员工移动或拆除设备上的安全标识,禁止改装现有设备。

  7.员工在各自的岗位区域内应积极参与处理意外事故,并服从统一调度。

  8.员工有义务将任何安全事故上报。

  1开除者本月没有工资。

  2 验货时必须两人验,两个人坚守,两个人签字,并与供应商搬货物,若发现无人搬扣5元,送货票绝对不能重复打票,若发现轻者罚10元重者开除。

  3 上班要点名考勤,迟到一次扣10元。

  4 下班要关机,若发现为关机者罚10元,严重者开除,

  5 收银员若长短款都要赔偿。

超市制度管理6

  为了完善商场员工的日常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及经济效益,保证商场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促进商场的繁荣发展,特此制定如下制度:

  1.按时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有事需要请假、调班、调休或离开岗

  位时,必须经过店长或督导批准同意。(请假时间达3天者需督导批准方可。)否则,将以早退或旷工论处。

  2.上班前应换好工作服并检查个人仪容,衣着是否整齐规范,工作证有否佩戴,长发必须扎起,不准染异色发,上班不准穿短裙、短裤、拖鞋。

  3.员工下班后不得穿工服或戴工牌进入商场。员工必须保管好各自的工牌,工

  卡、饭卡、如若丢失,按商场有关制度交纳相关补办费用。

  4.上班时间,员工不行做与本工作无关节事,更不许说脏话,靠商品、货架、

  大声喧哗、吃零食等其它有损商场形象的行为。

  5.员工购物必须是当班员工帮忙买单并小票确认签名。

  6.认真做好防盗、防火、防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

  7.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热情耐心地接待每位顾客。优质服务,提高工作质量,

  增强凝聚力,提高销售营业额。

  8.严禁将背包、行李及各种包装袋带入商场,贵重物品须自行保管好。员工的

  水杯统一放在指定的位置。

  9.员工用品必须贴有商场相关标记签字样方可带入卖场,未经允许不得随便将商品带出商场。

  10.严禁在商场内拉帮结派、打架斗殴、取笑顾客及其它损害他人的行为。

  11.严禁在商场及仓库内吸烟、乱丢烟头、火种等。

  12.员工要认真配合保安人员共同防盗、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加强防范意识。

  13.不准任何人私自挪用商场的商品(物品),否则将作盗窃论处。

  14.员工有权利和义务对,人窃取及其他有损商场利益的行为进行举报,商场将

  对该员工身份进行保密,并给予相应奖励。

  15.商场各部门员工,都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统一安排,如对管理人员的管理方

  法执有不同意见者,可以书面形式向督导或公司反映。

  16.员工上班时间有事外出者,必须经店长批准后方可离开岗位。

  17.聘用的员工必须按本商场的《招聘制度》办理好一切入职手续,再由商场人

  事部组织上岗前培训。主要培训员工的纪律性、组织性及其吃苦耐劳精神;了解商场的有关制度;商品基本知识、礼仪道德、服务规范等,培训时理论与实际相结合。

超市制度管理7

  第一章岗位职责

  一、店长岗位职责

  1、在总经理领导下,负责门店的日常经营和管理,对门店经营状况负直接责任;

  2、根据店员人数和经营品种,划分销售考核小组,每日并做好各小组销售额统计;

  3、负责组织对店员进行岗位培训,学习店内各项工作流程和规范,并监督执行,按相应的规定进行奖罚;

  4、负责店内人员考勤、新员工面试、排班安排、审核各项报表;

  5、根据店内商品销售情况和库存,负责向公司采购员下达蔬果采购订单,其他商品直接联系供应商配货;

  6、负责组织店员进行到货验收,检查蔬果新鲜度、预包装食品保质期等质量情况,不合格商品拒绝进店,并及时反馈给采购员和供应商;

  7、负责商品陈列、商品价签、商品护养的检查和管理;

  8、做好店内预包装食品库存清点,负责及时联系供应商办理退货;

  9、及时做好蔬果及其他新鲜食品存货的促销,降低商品损耗;

  10、落实店内各种设备、用具的责任人,并监督检查;

  11、划分店内卫生责任区,并跟踪检查,保持门店有良好的购物环境;

  12、配合财务进行月度商品盘点,并对盘点结果进行分析,找出原因,制定改善措施;

  13、积极组织店员做好充值卡业务的推广和销售;

  14、、及时处理店内异常情况、顾客纠纷和突发事件,防止事态扩大,重大突发事件要立即汇报总经理;

  15、督促收银员及时按公司规定上交营业款,保障资金安全;

  16、掌握消防知识,熟悉店内消防设备的使用,及时消除各种隐患;

  17、代表超市与政府相关部门、周边商家建立良好的沟通关系;

  18、负责召开班前会议,总结和布置具体工作;

  19、保持与店员良好沟通交流,关心员工生活,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

  20、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店员岗位职责

  三、收银员岗位职责

  第二章人事管理制度

  一、试用期管理

  1、新员工试用期为一个月,到期后,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经人事主管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转为正式员工。

  2、新员工试用期间,公司若发现其品行不良,工作无成绩或有其它不符合岗位要求的行为,有权随时停止试用,并予以辞退。

  3、在试用期内请假,试用期结束时间将会被顺延;请假时间不得超过3天,如超假则作自动离职处理。

  4、新员工在试用期内,只发基本工资(第一个月按实际工作天数计发工资),不享受其它薪酬待遇和福利,被公司辞退的,按实际工作日支付工资。自行离职的,不支付工资。

  二、工作时间

  员工每月休息2天,由店长安排调休。具体规定如下:

  1、店长负责按月制定排班表,店员调休按排班表执行,店长调休,需报总经理备案。店长休假时应指定好岗位代理人,将工作提前要求交接清楚,并在排班表上面明确岗位代理人。

  2、员工如在非调休日申请调休,则按请假规定办理,不视为调休,作事假计算。员工间不得私自调班,特殊情况,需调换班的.,需经所在店长批准,未经同意,私自调班,双方均按事假处理。

  三、考勤管理

  四、休假管理

  (一)请假规定

  (二)请假扣款

  五、辞职、辞退和离职管理

  (一)辞职:员工如需辞职,须提前一个月提交《辞职报告》(试用期需提前3天),经核准后,方可离职。未经核准而自行离职者,视为自愿放弃上月薪资及其它待遇。

  (二)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予以辞退:

  1、不服从工作安排,经总经理教育后仍不改正;

  2、在工作场所先动手打人;

  3、收受供应商或其它第三方回扣或礼品,金额在20xx元以上;

  4、工作失职,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2万元;

  5、辱骂顾客;

  6、未经公司同意,在店内私自销售他人商品;

  7、迟到、早退月累计达7次;

  8、偷窃公司财物或将顾客丢失物品据为己有。

  9、挪用营业款、做假帐。

  (三)离职手续办理员工无论是辞职,还是被公司辞退、开除、解除合同或合同期满,在离开公司前均应办妥所有移交手续,具体如下:

  1.个人保管或使用的办公设备、工用具等公司物品;

  2.公司有关的印章和钥匙;

  3.个人保管的客户资源信息等其它公司资料;

  4.个人的工作进展、保管的账目、注意事项等工作内容;

  5.归还公司借款;

  6.如果与公司签订有其他合同(如培训协议、保密协议等),按其约定办理;

  离职人员按上述事项办理移交后,填写《员工离职移交清单》,经所属店长、人事主管和财务部审核签字后,报总经理批准。移交工作应在3日内完成,办妥移交手续后方可离开原职。如未经批准离开公司或在规定的时间内移交不清即擅自离职者,公司一律作擅自离职处理,视为自动放弃在公司的所有权益,同时保留对其追讨赔偿的权利。

  第三章店长的工作内容和流程

  一、营业前准备

  1.店长须提前进入店铺(具体提前时间根据门店位置另行通知)。

  2.自我检查仪容仪表,整齐着装,检查店员到岗情况。

  3.生鲜水产进货验收或查看清点。

  4.召开晨会,明确当日工作重点,会议时间在5分钟之内。

  5.安排店员打扫卫生,整理货架。

  6.分配完工作后,检查店内冰柜等设备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7.检查收银区的扫描枪是否正常、资料表等营业中所需的所有备用品是否齐全。

  8.检查店员的卫生完成情况和货架整理情况。

  二、营业中工作

  三、营业结束工作

  1.检查各员工责任区卫生打扫情况。

  2.督促收银员清点当日收银现金,交公司财务。

  3.将当日销售额和进货单录入电脑。

  4.做好当日销售报表。

  5.如遇月盘点日,应组织好店员的盘点工作,在盘点无误后方可下班。

  6.关闭店铺内所有电器(除保鲜库、冰柜),锁门确认安全后方可下班。

  第四章门店员工工作规范和处罚制度

  一、员工行为规范

  1、服从店长工作安排,有令即行。如有正当意见或要求,应在事后陈述,但必须先执行;

  2、工作时必须穿工作服,保持整洁。女性可化淡妆,不可喷浓烈香水,长头发应扎整齐;

  3、上班时间不允许在工作区抽烟、吃零食、玩手机;

  4、在营业区域内不允许摆放私人物品,个人饮用水杯统一放在指定地点;

  5、不允许在店内营业区域就餐

  6、顾客购物或咨询时,不允许当着客户面接听私人电话;

  7、不得在店内营业区域聚堆闲聊,嬉闹,不随便与客户开玩笑;

  8、在店内拾到任何财物,必须上交店长并登记处理;

  9、不私留、私分店内赠品;

  10、严禁与客户发生争吵;

  11、不得在营业区域内吐痰、梳理头发,化妆;

  12、保守商业机密,不得向非公司人员透露店内日营业额;

  13、不得赊销店内商品。

  二、门店卫生规范

  三、营业员作业规范

  1、理货时要将不同大类的商品归回原位保持陈列美观;

  2、补货作业时要做到先进先出原则,发现临近保质期的商品要立即告知店长,发现过期变质破损的商品要立即下架,并报店长作相应处理;

  3、理货时要检查标价牌与实物是否一一对应;

  4、对责任范围内的货架商品要做好防窃、防损;

  5、对顾客要做到热情服务,见到顾客要点头,微笑打招呼;

  6、推荐商品时,要尊重顾客意愿,不能误导顾客更不能死缠烂打;

  7、凡顾客咨询与门店经营有关问题时,必须热情回答,如无法回答客户咨询的问题时,应向其他人员或店长咨询,得到正确答复后,第一时间回复客户,不得以“不知道”或“让客户联系其他人”敷衍客户。

  四、商品管理规范

  (一)商品收货:

  1、新鲜水产品收货:由店长负责称重验收,并开具收货单,在当日内交公司财务会计。

  2、预包装食品收货:由店长负责收货,并开具收货单,在当日内交公司财务会计。

  (1)点清商品数量规格是否与货单一致;

  (2)商品包装外观是否完整(标签、日期、厂家);

  (3)保质期限是否合符公司上架要求;

  (4)不得接受变质破损商品和“三无”商品(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商标)。

  (5)收货人签收时要标注收货日期,收货单不得涂改。

  (二)商品陈列:

  1、利用有效货架空间,商品整齐有序。

  2、摆放醒目,让顾客愉悦,有吸引力。

  3、干净无积尘,外包装或外形完整。

  4、易放易拿,标签对应,陈列完整。

  5、特价牌有显特价提示。

  (三)预包装食品临期下架规定:

  保质期2-3年的产品提前6个月下架;保质期12个月的产品提前2个月下架;保质期18个月的产品提前3个月下架;保质期6-10个月的产品提前40天下架。其他保质期产品提前三分之一时间下架。

  (四)货架商品盘点:由店长组织各责任区店员负责清点。具体要求如下:

  1、清点数量务必准确,不可漏盘、错盘、多盘,在通常情况下由两人同时进行。

  2、盘点完后相互抽查,如有三处以上的数字错误,必须返工重盘。

  3、盘点表由盘点人签字后交店长。

  (五)商品报损

  门店当日报损商品必须填写报损单,并详细说明报损原因,次日上午报送总经理。

  五、安全管理规范

  1、全体店员必须掌握店内灭火器等消防器材使用方法和消防常识;

  2、店内消防通道不准堆放任何物品;

  3、货架顶部不可放置较重的商品或物品。

  4、严禁私自携带易燃易爆物品或有毒有害化学品进入超市。

  六、处罚措施:

  门店员工应认真学习以上各项工作规范,并严格执行,如有违反,按下列方法进行处罚:

超市制度管理8

  一、进货索证索票制度

  1、严格审验供货商(包括销售商或者直接供货的生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2、对购入的食品,索取并仔细查验供货商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或者流通许可证、标注通过有关质量认证食品的相关质量认证证书、进口食品的有效商检证明、国家规定应当经过检验检疫食品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上述相关证明文件应当在有效期内首次购入该种食品时索验。

  3、购入食品时,索取供货商出具的正式销售发票;或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索取有供货商盖章或者签名的销售凭证,并留具真实地址和联系方式;销售凭证应当记明食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销货日期等内容。

  4、索取和查验的.营业执照(身份证明)、生产许可证、流通许可证、质量认证证书、商检证明、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和销售发票(凭证)应当按供货商名称或者食品种类整理建档备查,相关档案应妥善保管,保管期限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1、每次购入食品,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2、采取账簿登记、单据粘贴建档等多种方式建立进货台账的,食品进货台账应妥善保存,保存期限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3、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定期查阅进货台账系统和检查食品的保存与质量状况,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应当将食品集中陈列或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对超过保质期或者腐败、变质、质量不合格等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销毁或报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处理,食品的处理情况应当在系统中如实记录。

  三、库房管理制度

  1、食品与非食品应分库存放,不得与洗化用品、日杂用品等混放。

  2、食品仓库实行专用并设有防鼠、防蝇、防潮、防霉、通风的设施及措施,并运转正常。

  3、食品应分类,分架,隔墙隔地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

  4、贮存散装食品的,应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5、建立仓库进出库专人验收登记制度,做到勤进勤出,先进先出,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

  6、食品仓库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和整洁。

  四、食品销售卫生制度

  1、食品销售工作人员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洗手消毒后上岗,销售过程中禁止挠头、咳嗽,打喷嚏用手捂口。

  2、销售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须有完整的包装或防尘容器盛放,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3、食品销售应有专柜或专间,要有防尘、防蝇、防污染设施。

  4、销售的预包装及散装食品应标明厂名、厂址、品名、生产日期和保存期限(或保质期)等。

  五、食品展示卫生制度

  1、展示食品的货架必须在展示食品前进行清洁消毒。

  2、展示食品必须生熟分离,避免食品交叉感染。

  3、展示直接入口食品必须使用无毒、清洁的容器,保持食品新鲜卫生,不得超出保质期。

  4、展示柜的玻璃、销售用具、架子、灯罩、价格牌不得直接接触食品,展示的食品不得直接散放在货架上。

  5、展示食品的销售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明上岗,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

  六、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1、食品经营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

  3、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七、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

  1、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操作技能培训。

  2、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包括实习生、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3、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八、食品用具清洗消毒制度

  1、食品用具、容器、包装材料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

  2、食品用具要定期清洗、消毒。

  3、食品用具要有专人保管、不混用不乱用。

  4、食品冷藏、冷冻工具应定期保洁、洗刷、消毒,专人负责、专人管理。

  5、食品用具清洗、消毒应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的用具及时更换。

  九、食品卫生安全检查制度

  1、制定定期或不定期卫生检查计划,将全面检查与抽查、问查相结合,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2、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各项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每天在营业后检查一次卫生,检查各岗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导改进,并做好卫生检查记录备查。每周1-2次全面现场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3、对销售的商品保质期、有效期进行每天一小查,每周一大查,严格按照《商品临近保质期规定》执行,属人为因素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部门主管负连带责任。

  4、对在保质期内的商品出现变质、漏气、胀包等现象,要及时下架处理,不得将这些商品销售给顾客,一经发现,必追究当事人及部门主管的责任。

超市制度管理9

  一:经营物品范围:

  1:学生学习用品,包括钢笔、铅笔、圆珠笔、簿本、纸张、橡皮、修正液、胶带、胶水、墨水、圆规、尺子、计算器等。

  2:学生生活用品,包括牙膏、牙刷、杯子、毛巾等洗漱用品和纸手帕、卫生纸等日常卫生用品。

  3:学生食品,包括矿泉水、饮用纯净水、果汁饮料、牛奶、面包、饼干、方便面等常用食品。

  学生超市不得超范围经营。如果确实需要扩大经营范围,必须报食堂、学生超市监管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对学生超市物品的要求:

  1:学生超市经营的所有学习用品都必须有正规的进货渠道,必须符合人身安全要求,不得经营有安全隐患的物品。

  2:学生超市经营的所有学生生活用品都必须有正规的`进货渠道,其中,卫生用品必须有检验合格证和卫生许可证。

  3:学生超市经营的所有食品都必须有检验合格证和卫生许可证。不得经营三无产品,不得经营超过有效期的物品。不准出售冰棒、雪糕、冰激淋、冰水等冷冻食品和瓜子、花生等果壳食品。

  4:如果发现有违反上述要求的物品,将勒令超市立即停业整顿,听候校方处理。

  三:学生超市开放时间

  上午:6:00——6:50

  中午:11:45——12:20

  下午:17:50——18:30

  其它时间不经校方允许一律不得营业。

  四:特别强调

  1:请学生超市承包人安排专门的工作人员负责维持好秩序,提醒学生不要拥挤,不要携带开水瓶购物,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2:学生超市承包人必须保证超市周边环境卫生干净整洁,不得有包装纸、包装袋等废弃物。

  3:学生超市一律实行刷卡消费,不得进行现金交易。

  4:如遇学校有重大活动或其它特殊情况,开放时间按学校通知执行。

  5:如果学生超市承包人不能做到以上四条,一经发现,立即责令其整改,整改无效则将立即勒令停业整顿,直至整改到位,并处予罚款。

  五:本规定解释权归校长室。未尽事宜请示校长室研究决定。

超市制度管理10

  经理岗位职责

  1.全面负责超市的经营管理工作。

  2.负责向集团公司领导汇报工作,接受监督。

  3.负责制订年度经营计划和管理目标。

  4.保证超市在信守道德、提高服务质量的同时,全面实行服务规范化,提高企业社会效益。

  5.保证超市的安全,教育员工牢固树立法制观念,增强安全意识。

  6.兑现承诺的经济指标,否则按协议处罚。

  7.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业务员岗位职责

  1.负责超市进货及管理工作。

  2.负责编制进货计划,检查商品销售和商品适销情况。

  3.负责招商厂家进店资格的初审把关。

  4.负责商品结构调整和经营品种的检查,保证经营品种类别齐全,品种丰富。

  5.负责客户档案。

  6.根据进货计划和市场情况,及时了解市场动态,解决进货中的问题。

  7.如违反以上条例者,视情节轻重处以10—100元的罚金。(之一)

  门店现场管理岗位职责

  1.在经理领导下,负责现场管理工作。

  2.负责对现场的服务质量、劳动纪律、商品陈列、现场安全和环境卫生的检查、监督。

  3.负责对现场出现的问题和突发事件的处理,并做好现场工作记录。

  4.负责对员工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的考核。

  5.负责对现象制度提出建设性修改意见。

  6.完成经理交办的其它任务。

  7.如违反以上条例者,视情节轻重处以10——100元的罚金。(之二)

  收银员岗位范围

  一、正确迅速结账

  1.熟练收银机的操作,价格的登打;

  2.熟悉促销商品的价格以及促销内容。

  二、亲切待客

  1.熟练收银员的应对用语、应对态度、应对方法等待客之道。

  2.适宜的仪容仪表。

  三、迅速服务

  1.为顾客提供咨询和礼仪服务

  2.熟练迅速而正确的装袋服务。

  3.不犯收银员服务禁忌,如:仪容仪表不整,出言不逊等。 ?

  4.如违反以上条例者,视情节轻重除以10——100元的罚金。

  四、熟练收银员的基本作业

  1.站立工作,坚持唱收、唱付、唱找,准确迅速点收货款。

  2.妥善保管好营业款,在规定时间内交款,确保货款安全。

  3.做到经常检查、保养好收银设备。

  4.配合卖场安全管理工作。

  5.工作中发现问题及时向领班或上级汇报。

  理货员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卖场服务规范,做到仪容端庄、仪表整洁,礼貌待客、诚实服务,严格遵守各项服务纪律。

  2.熟识产品或产品包装上应有的标志,以及自己责任区内商品的基本知识。

  3.掌握商品标价知识,能熟练使用标价机。

  4.注意查看商品有效期,防止过期商品上架销售。

  5.了解卖场布局和商品陈列的基本方法,熟识卖场内商品摆放位置,并对陈列商品进行整理。

  6.随时注意商品销售动态,及时提出补货建议或按规范操作要求完成领货补货上架作业。

  7.要求有强烈的责任心,注意商品安全,努力防止商品损坏和失窃。

  8.完成经理交办的其它工作。

  9.如违反以上条例者,视情节轻重除以10——100元的罚金。(续完)

  文员岗位职责

  直属部门:店内各部门

  直属上级:各部门经理或主管

  适用范围:店内各部门文员、一般工作人员

  工作职责:

  1.打字处理工作

  2.信息的上传下达

  3.文件归档、保管

  4.工作记录

  5.来访客人通报及接待

  6.本工作区域清洁

  主要工作:

  1.完成公司、部门交办的事项,追踪结果及时汇报

  2.完成日常的正常管辖范围内的工作

  3.接听电话做留言记录、讯息处理

  4.工作资料的保存、分类、归档、保管

  辅助工作:

  1.顾客服务:解答顾客咨询,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情况下,带顾客到其要求的地点。对顾客询问不知的内容,主动帮助咨询相关的其它工作人员,直到问题解决

  2.节假日协助销售服务

  3.协助库存盘点工作

  4.与内外联络部门维持友好联系

  保安员岗位职责

  直属部门:保安部

  直属上级:保安部正、副主管

  适用范围:消防员、稽核员、监控员、安全员

  岗位职责:

  1.负责本店顾客、员工和外来人员的安全管理

  2.负责本店商品和资产的安全管理

  3.负责本店收银区、金库、送款等钱财安全

  4.负责本店消防安全管理

  5.负责稽核顾客所购商品

  6.负责突发事故处理、人员疏散

  7.车辆、门锁、钥匙管理

  8.开门关门作业及货物进出管理

  9.专业文件归档、保管

  主要工作:

  1.定期消防设备检查、消防隐患检查,制定火灾应变措施并组织执行,做好全员消防安全教育

  2.在营业时间内对收银区连续监控,保证钱财安全。维护顾客财物不受损失

  3.处理和平息顾客与顾客、顾客与员工、员工与员工之间在现场发生的冲突

  4.稽核顾客的购物是否与销售明细表相符,确保顾客无遗漏商品

  5.防止盗窃事件发生

  6.开门前检查所有上锁门是否正常,在职值班保安员巡场检查关门前清场,关门后定时监视报警,外场巡场

  7.收货区检查厂商携带出入商场的物品,核对携出人身份与表上所列核实是否相同,携出日期与所填日期为同一日,携出物品与表上所列相同。检查交货完毕车辆是否夹带本商场设备及商品

  8.突发事故处理:买卖纠纷、盗窃、蓄意破坏、干扰、停水、停电、风灾、水灾、地震等应变及支援处理

  9.疏导交通

  10.员工通道管理

  辅助工作:

  1.顾客服务:解答顾客咨询,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情况下,带顾客到其要求的地点。对顾客询问不知的内容,主动帮助咨询相关的工作人员,直到问题解决

  2.卫生清洁:协助做好卖场内外的环境卫生、整洁

  整理购物车,放回应有的位置。

  工程技术专业人员岗位职责

  直属部门:工程部

  直属上级:工程部主管

  适用范围:水、电工、维修工

  岗位职责:

  1.保证整个卖场的水、电和煤气(液化气)的正常供应

  2.空调的'开放、调控

  3.更换灯管、插座

  4.水管的维修

  5.发电机房设备的维修、保养

  6.开、闭霓虹灯、射灯、球形灯、灯箱广告

  7.手扶电梯的开停

  8.停电时,启动发电机,及时供电

  9.对水、电设备做安全检查

  10.处理水、电突发事件

  主要工作:

  1.水、电设备的维修与更换(灯管、插座、水龙头等)

  2.专业设备的检查与保养(电梯等)

  3.非专业设备的维修(手推车、栈板、叉车、货架、办公桌/椅)

  4.工程技术专业文件的归档工作

  5.店内土木建筑工程的维护,防止漏雨等现象

  6.修补破损地板

  7.及时开、闭霓虹灯、射灯、广告灯箱、球形灯

  8.维修工具的保存,维修用耗材的控管

  9.工具、用料的管理

  10.办公室内和工作区域的清洁卫生

  辅助工作:

  1.协助做好顾客服务工作

  2.节约用电、用煤气(液化气)

  3.安全防火工作

  电脑部专业人员岗位职责

  直属部门:电脑部

  直属上级:电脑部主管

  适用范围:电脑部员工、ALC人员

  岗位职责:

  1.保证电脑系统的正常运作

  2.保证电脑系统数据的准确传递

  3.电脑设备的维修、保养、运行

  4.商品资料的录入、储存、更新工作

  5.信息资料的保密工作

  6.及时帮助查实销售情况

  7.为收货、收银等部门作技术支持

  8.电脑办公室内的清洁卫生工作

  9.电脑部所用耗材的控管

超市制度管理11

  一、会员卡的办理

  1、您成功获卡后,即可轻松成为xxx超市会员。

  2、新店开业前,xxx超市将免费为您办理会员卡一张。

  3、您在xxx超市一次性购物满五十元以上(单张小票)或交工本费5元,可到门店客户服务中心申请办理会员卡一张。

  4、出示有效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军人证等),如实、完整的填写xxx会员登记表。

  (注:如出现少填、错填、内容虚假等问题,会员登记资料将视为无效。)

  二、会员卡的使用

  1、会员卡的`使用权限将会员登记表填写完成后的一周内开通。

  2、持卡人在xxx超市购物付款时,须在扫描商品之前出示“会员卡”,即可享受到特定商品的会员价格,并将每次的购物金额进行累计记录。

  3、内部员工不允许办理和使用会员卡。

  4、团购与促销商品均不参加会员积分活动。

  三、会员积分管理制度

  1、会员卡的积分分值换算:购物金额每消费1元计1分;

  2、烟酒及特价商品的消费不计入积分,大件商品(如家电、服装等),每消费50元计1分。

  3、积分周期:一个年度为一个积分周期,第二年积分从零开始,进入一个新的积分周期。

  四、会员享有待遇

  1、会员专享价格,xxx超市将不定期推出折扣、买赠或新品促销等活动,超低价商品仅供会员购买。

  2、会员生日当天,凭会员卡和有效身份证明可免费领取一份生日礼物。

  3、享受积分换物奖励,按照会员卡的积分额,换取相应分值的礼品。(具体使用方法参见第五条)

  4、每月举行一次会员答谢周(暂定每月最后一周),每次会员专供商品10个,其中生鲜4个、食品3个、百货3个。会员商品将以进价或低于进价销售。

  5、每年举行一次会员年会,大型会员让利活动。

  五、会员卡积分使用方法:

  每季度组织一次积分换物活动,届时会将积分超过1500分的会员资料张贴于门店公告栏,积分达到相应分数的会员即可到办理会员卡的门店领取礼品(请持卡人本人持办理时的有效证件和会员卡):

  消费积分满1500分,可兑换20元折扣券一张;

  消费积分满4000分,可兑换50元折扣券一张;

  消费积分满8000分,可兑换80元折扣券一张;

  消费积分满10000分,可兑换100折扣券券一张。

  会员积分换物完成后,相应的积分数额将被扣除。

超市制度管理12

  1.目的:

  ”企业是始于人而只于人的事业”此说明企业非但由人所组成,由人所运作,并且其目标之有效达成,端赖全体人员之团结合作,全力以赴,否则必难期有功,而组成或集合全体员工在一齐共同行动,视需有必须秩序与纪律,作为规范全体组成人员之行为准则,方能避免团体变成一盘散沙的乌合之众。为保证公司各项生产与工作正常进行,提高公司生产、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建立有序的工作、生活环境,特制订本制度。望全体员工自觉遵循。

  2.新进人员报到:

  经采用之员工于报到时,需缴交以下数据:

  2.1身份证影印本1份及相片2张。

  2.2办公室人员需学历证件影印本1份。

  2.3经历证件影印本1份(如证照或技术检定证明)。

  2.4其他应缴交之体检报告数据或证明文件或保证书。

  3.超市操作规范:

  3.1员工行为规范

  (1)不准挪用和赊销店内财物。

  (2)上班时间不允许抽烟、喝酒、吃零食。

  (3)不脱岗、串岗、不聊天、不上班睡觉,不准迟到、早退、随便请假。

  (4)不打架骂人、不说笑、打闹。

  (5)不准乱蹲乱坐,不准衣冠不整。

  (6)不准怠慢顾客,更不允许与顾客争吵。

  (7)不准倚靠柜台和货架、手插进衣袋、脚踏货架,不准趴、伏、坐于柜台和卖场内。

  (8)不准放个人物品在收银台和卖场(如手提包、钱包、用餐饭盒、水杯等)。

  (9)不准无理取闹,顶撞领导,不服从安排。

  (10)不准上班接、打私人电话不准上班会客。(特殊情景需经当班职责人同意)

  (11)不准透露门店任何商业信息,如遇问题,须报备课长、处长处理。

  (12)提倡互相监督,相互提醒。

  3.2仪表规范

  (1)头发干净,梳理整齐。

  (2)女士不披散头发长发应扎整齐。

  (5)面部整洁,女士不描眉纹眉。

  (6)上班时间女士应化淡妆不得浓妆艳抹。

  (11)不得留长指甲。

  (12)女士不得涂有色指甲油或染指。

  (14)衣服常换洗,不得有异味。

  (15)衣服干净整齐,上班要穿工作服。

  (16)当班时间,不得穿短裤、裙子、超短裙等奇装异服。

  3.3门店卫生规范

  (1)店面整洁干净、明亮、布局合理气氛和谐。

  (2)货架柜台和商品干净整洁无积尘蜘蛛网,按规定陈列。

  (3)柜台、地面等就每一天清洁,不得有污迹。

  (6)门口干净、整洁、无烟头、杂物、垃圾、废弃纸皮摆放整齐,垃圾筒定期清洗,地面无积尘、香口胶杂物等。

  (8)店内各种设施、设备完好,功能正常。

  (10)消防设备完好,能正常使用。

  (11)卫生间,长期坚持干净、整洁、卫生,并注意防火、防电、防水、防盗。

  (12)仓库陈列有序、整洁。

  3.4营业员标准化操作规范

  (1)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门店服规范,做到仪容瑞正,仪表整洁,礼貌待客,诚实服务,严格遵守门店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上级领导的安排。

  2、熟识店内商品和商品包装上应有的标志及自已职责区内商品的基本知识,包括商品的名称、规格、用途、保质期限、消费使用方法和日常销量等。

  3、了解相关商业法规,熟识卖场内的'作业规范。

  4、掌握商品标价知识,正确打贴价格标签。

  5、注意查看商品有效期限正确维护商品,防止过期、变质、破损商品上架销售。

  6、洞察顾客进场习惯和购买重心,了解商场的整体布局和商品陈列的基本方法和原则,并随时对职责区域内的陈列商品进行整理。

  7、随时掌握商品销售的动态,及时按规范作要求完成取货和补货上架作为并及时提出补货提议。

  8、要有强烈的职责心,注意商品安全,努力防止商品损坏和失窃。

  9、了解卖场内主要设备的性能、使用要求与维护知识,能够排除一些小的故障。

  10、负责卖场、商品、货架、通道的卫生,保证门店的清洁度。

  11、负责卖场内的顾客接待、导购。

  (2)作业要求

  1、理货时要将不一样的商品归回原位坚持卫生化陈列。

  2、进行加货作业时要做到先进先出原则,发现临近保质期的商品要立即告知上级领导,采取措施。发现过期变质破损的商品要立即下货架。并报备上级领导作相应处理。

  3、理货时要检查标价牌与实物是否一一对应,严格按照理货作业程序进行。

  4、对职责范围内的货架商品要认真管理做好防窃、防损。

  5、营业员在理货过程中由于人为原因造成的商品破损,由个人承担并且立刻买单。

  6、对顾客要做到热情服务,见到顾客要点头,微笑打招呼。

  7、对顾客的问题不能解决,需及时移交给其他同事或告知当班领导,并对相关问题做好记录。

  8、推荐商品时,要尊重顾客意愿,不能误导顾客更不能死缠烂打。

  3.5商品管理规范

  (1)商品收货

  1、点清商品数量规格是否与货单一致。

  2、商品包装外观是否完整(标签、日期、厂家)

  3、保质期限是否合符行业要求。

  4、弄清供应商名称,门店内是否有该供应商以前的退货。

  5、收货人签字并标注收货日期。

  6、如有短货由送货人在单上划掉并签名确认方可生效,不可私自在单上涂改。

  7、如有退货须填写返厂单,由供货商签名确认。

  (2)商品品质

  1、无假冒伪劣商品。

  2、无过期变质破损商品

  3、没有“三无”商品(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商标)。以上若有,相关职责人则受相关处罚。

  (3)商品陈列

  1、按单品为存要求,畅销商品丰富。

  2、利用有效货架空间,商品整齐有序。

  3、醒目,让顾客愉悦,有吸引力。

  4干净无积尘,外包装或外形完整。

  5、易放易拿,标答对应,陈列整齐完整。

  6堆头显眼、有量感、POP广告牌醒目干净。

  (4)促销商品

  1、促销价格严格按照活动要求。

  2、特价牌有显特价提示、活动时间。

  3、简报派发,告之顾客活动资料,打动顾客。

  4、促销按要求发放,不得出售或挪用。

  (5)库存

  1、目标库存量及单类商品适量。

  2、商品坚持期不可超过限期的23。

  3、商品过期、积压或商品严重缺货,职责人将受到相关处罚。

  (6)商品信息

  1、定期对商圈的了解(竞争对手的动态以及目标顾客的消费变化),并提交书面报告。

  2、定期对业态的了解(本行业的发展变化以及流行商品的变化),并提交书面报告。

  (7)商品的报损

  1、失去商品价值和意义的商品(过期、变质、陈旧、破损等)必须要报损。

  2、食品类的商品报损由店长签名后方可有防损进行处理。

  3、商品报损超出额定范围应由相关职责人承担相应职责。

  3.6收银员操作规范

  (1)岗位职责

  1、严格尊守门店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安排,正确迅速结账,做好对顾客的收银服务工作。

  2、保证收银机的清洁卫生及正常使用,学会日常的维护及简单的故障排除。

  (2)作业要求

  1、收银员不得私自查看门店录像资料或电脑中查看当班的销售金额。

  2、准确正确识别纸币,收银机操作训练。

  3、收银员不得私自将当日销售货款移作他用,收银员每一天交班前或营业结束后必须清除挂帐单,交班后立即将销售款上交财务。

  4、收银员“三声”服务,唱收唱付,使用礼貌用语,如“您好”﹗欢迎光临﹗共多少钱﹗收您多少﹗找您多少﹗等,亲自提醒点清余款,若有少许顾客换商品交有服务台处理。

  5、谨防高档贵重商品被调包,若有大单购物或顾客高峰,加多营业员协助装袋,并加强卖场看管。

  6、在上岗期间,收银员不得擅自离开收银台。

  7、收银员不得漏收商品款项。

  8、如收银员对帐时短款,由收银员写出原因,对短部分进行赔偿,如收银员对帐时多款超过千分之五,要对其进行相应处罚。如收银员经常出现长短款现象,轻者调换工作岗位,重者予以辞退。

  9、收银员每一天交班前或营业结束后,必须清除挂账单。收银员上岗时不允许在收银区域存放私人物品及现金,如发现作偷盗论处。

  10.任何收银员不能私自外出换零钱。

  11、3.7安全操作规章

  (1)消防安全

  1、门店消防设施必须齐全。

  2、买场内平时应坚持疏散通道的畅通,不准堆放任何物品于疏散通道上。

  3、用电须遵守相关安全规定,不可用大功率电器。

  4、正确规范使用生活工作中的工具、用具、掌握水、电、气的使用常识。

  5、应急灯必须能够正常使用。

  (2)门店安全

  1、货架顶部不可放置较重的商品或物品。

  2、商品、货架的摆放必须严格规定,附合要求。

  4、如果发现任何可疑人员,应密切注意,如有情景立即向公安机关汇报。

  5、要严格遵守商品管理规范。

  4.出勤及考勤管理:

  4.1工作时间:

  1、本公司因业务需求,得依劳动法有关规定调整休息日、上班时间工作班次及加班,从业人员应予配合,不得借口拒绝。

  2、本公司从业人员应准时上班,除规定免打卡人员外,均须按时亲自打卡,有关上班迟到、早退、旷工规定如下:

  (1)从业人员每上下班各打一次卡凡逾规定上下班时间5分钟者视为迟到或早退但偶发事件经主管核准当日补假者视为请假否则依下表处罚之:项次迟到早退处罚方式

  1、超过5分以内由主管口头警告不可超两次,超过者每次罚10元

  2、超过6-15分罚10元由工资中扣款

  3、超过16-29分罚20元由工资中扣款

  4、超过30分钟以上罚30元工资中扣款

  1.月累计迟到、早退3次或累计超过30分钟,记小过一次并扣10%工资。

  2.忘记打卡应在隔日由部门主管签字确认,否则视同旷工。

  (1)如因公差等工作原因而未能正常打卡时,依外出申请单或出差证明文件办理。

  (2)拖延打卡以谎报加班者,予以记小过处分,再犯者予以记大过处理,第三次予以开除。

  (3)凡未经办理请假手续(填写请假单)或假满未经续假或请假未准,而擅不出勤者或其事假未先办理请假手续者均以旷工论处。

  (4)委托他人打卡者经查属实,双方处以旷工一日并记大过一次论,再犯者则予以开除。

  (5)迟到、早退达1~4小时者,属旷工半天,扣罚1天工资。

  (6)迟到、早退达4~8小时者,属旷工一天,扣罚2天工资。

  (7)凡有迟到或早退者,当月绩效奖金将不发放。

  (8)凡一个月内累计旷工2天或年累计5天者,公司有权开除之。

  5.工资计算方式

  5.1新进同仁待遇,经试用三个月合格,视表现情景调整之。

  5.2薪资之调整需视公司营运及管理状况、外界薪资水平、并斟酌个人所负职责与绩效办理之。

  5.3公司实行薪资保密制度,从业人员不得讨论、或泄露自我和他人之薪资情景,否则一律开除。

  6.请假规定:

  6.1给假之规定如下:

  6.1.1公假:依法规定应给予公假者,工资照给,其假期视实际需要订之。

  6.1.2事假:

  a.员工有要事必需亲自处理者,得在事前请无薪之事假,薪资以日薪计算之。

  b.各部门主管应留意控制请假人数;请假超过7天以上必须经店长核准。

  c.全年请事假不可超过15天,事假期间不发工资,超过规定天数不准在请事假。

  d.连续请事假30天以上者,应办理退职或留职停薪手续。

  6.1.3病假:因普通伤害、疾病或生理原因必需治疗或休养者(应以电话或他人代请假),凡超过1天以上,须附公立人民医院开具之医疗证明,病假期间不发工资。

  6.1.4婚假:服务满半年未满一年的员工,如本人结婚给予无薪婚假三天,满一年者给予7天,满二年以上者给予10天。

  6.1.5丧假:父母、养(继)父母、配偶、子女给予10天无薪假,外祖父母或亲兄弟姐妹者,给予5天无薪事假,路程担误可另计,须附相关资料,否则以旷工论。

  6.1.6产假:女性同仁生育者,给假45天(含节假日),难产者加给30天,均为无薪假。

  6.2请假手续:请假时,应于事前亲自以口头或书面叙明请假理由及天数,但遇有紧急事故得委托他人代办请假手续,办理请假手续时得提出有关证明文件,一并随假卡送审。

  6.3请假天数未满七天者,请假流程如下:

  7.外出规定:

  7.1上班中,因故离开岗位者须向当班领导报备。

  7.2有特殊事故因公外出时,需经课长→店长方可外出。

  8.服务手则:

  8.1从业人员均需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制度、办法及规定,且须服从主管人员之合理指挥,不得阳奉阴违或敷衍了事之情行出现。

  8.2从业人员对所经办业务应严守机密,且不得窥探非其经办之机密。

超市制度管理13

  1、持有有效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亮证经营,按时复核。

  2、每日进行湿式卫生清扫,保持内部环境整洁,室内无积尘,地面无果皮、痰迹和垃圾。

  3、建立卫生管理网络,建全卫生管理制度,有卫生负责人。

  4、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考核,持健康证和培训合格证上岗,证件集中保管。

  5、场所内通风良好,有机械通风设施,空调滤网和电扇叶片定期清扫,保持清洁无尘

  6、场所内禁止吸烟;有禁烟管理标志和禁烟管理措施。

  7、出售食品、化妆品、药品的柜台应分设在清洁的地方,农药、油漆等有害商品应有单独售货室。

  8、厕所及时清扫保洁,做到无积污、无异味。采用水冲式蹲式便器,有良好通风。

超市制度管理14

  一、管理组织

  1、超市消防工作以贯彻“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根据商场的特殊性,实行由店总经理到各班岗位的逐级防火责任制原则:即“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

  2、商场成立以店总经理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各部门负责人为安全领导小组成员,负责商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商场防损部设立消防督查组,协助消防第一责任人开展消防管理工作,主管商场消防安全,落实消防安全管理防火规章制度,并与各部门负责人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4、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范围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贯彻落实《消防管理制度》及各种防火规章制度。督促本部门员工加强消防知识的学习,发现隐患问题及时整改,配合、协助防火督察组开展管理工作。

  5、商场内所有员工必须遵照执行《消防管理制度》,自觉维护商场消防安全,保护商场消防设施,报告火警,无条件参加灭火工作的义务。

  二、防火监督制度

  1、商场在营业时间,必须确保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无阻,严禁将安全出口门上锁,通道堵塞。严禁任何人任何时间在商场内吸烟。

  2、安全出口通道、楼梯口应设置符合消防法规要求的应急灯光照和应急疏散指示灯。

  3、按消防法规配置足够灭火器材、设施、设备及报警电话,不得擅自损坏、挪用消防设施;不得圈占、埋压、堵塞消火栓;不得在消防器材上放置、装贴、悬挂任何与消防无关的物品;不得乱用消防专用电源、消防水,喷淋头下50厘米内不准堆放物品。防火卷帘门下面严禁堆放任何物品。

  4、消防控制中心必须保持24小时有人值班,值班人员必须由专人操作监控设施、设备,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值班室。当报警时,当值人员立即派人前往查看原因,确认火情后,立即通过广播和警铃疏散人员,通知单位领导和义务消防队员,并启动相应灭火设备。

  5、配送中心仓库管理人员,负责仓库的防火安全,遵守《仓库防火管理规定》,生鲜处加强液化气灶、气房的管理,严格遵守《液化气灶管理规定》,操作人员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准违规操作。

  6、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每月不得少于次对商场的消防安全进行大检查,防火督察组每周不得少于一次组织本部门和相关部门的消防安全检查,检查时必须有部门负责人亲自带队,参加检查时按照《消防安全检查规定》进行。

  7、各部门必须遵照安全用电管理规定,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需要更改或增设线路时,需由工程部正式电工操作,不得私自乱接、乱拉电线。使用大功率电器时,工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营业时间结束后工作人员关闭所有必须关闭的电源。

  8、专柜装修必须按照《专柜装修管理规定》执行,严禁在商场营业时动火作业,如必须动火时,须通知防火督察组,填写临时动火申请单,按照临时动火申请单,按照《临时动火管理规定》,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方可动火。

  9、商场出售气体打火机、摩丝、甲烷等商品时,只准少量存放,最多进货量不得超出两天的售量,并且集中专人保管。禁止出售烟花、爆竹、香蕉水等易燃、易爆物品及各类有毒物品。

  10、防火督察组负责商场防火宣传,收集有关的消防信息,制定宣传计划,布置宣传内容。

  11、商场内所有员工必须接受消防知识的培训、教育,参加灭火技能训练,遵守《消防安全培训管理规定》。

  12、商场必须成立义务消防队,防损部所有的防损员为义务消防队员,其余各部门的消防骨干为义务消防队员,义务消防队必须参加消防知识的学习,接受防火技能训练,防火督察组负责义务消防的培训、教育工作。

  13、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每年不得少于一次组织所有员工参加消防学习,防火督察组负责制定消防演习方案,即《火灾应急方案》、《人员疏散计划》等,要求全员动员,责任到人。

  三、处罚

  1、防火督察组负责消防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对违反公司消防管理制度和规定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意见。

  2、各部门负责人不履行本部门防火责任,不签订防火责任协议书者,公司根据情节轻重,可给予书面警告,罚款100—200元或降职处理。

  3、防火督察组履行防火责任,违背职责时,公司根据情节,可给予书面警告、罚款50—100元、降职、辞退处理。

  4、营业时间后,不关闭电源者、埋压、圈占消防器材者、故意损坏消防器材者、堵塞消防通道、营业时间将安全门上锁者、拒不执行消防隐患整改者,给予书面警告一次,100—300元罚款。情节严重造成后果者,可作辞退、扣除当月工资处理。

  5、在商场内吸烟、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者、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者,可给予书面警告一次、100—500元罚款。造成后果者可作除名、或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6、发现火警不报告,不及时扑救、逃跑者给予除名,扣除当月工资处理,情节严重造成后果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7、不遵守《消防安全培训管理规定》、《防火安全检查制度》、《仓库防火管理规定》、《临时动火管理规定》、《专柜装修管理规定》者,给予罚款100—500元并除名。造成后果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8、不遵守商场用电管理规定,私自乱拉乱接电源者,使用大功率电器时擅自离开者,给予100—500元罚款,并书面警告。

  9、消防监控值班员玩忽职守,违背职责,违反操作规程者,给予50—100元罚款,书面警告或除名。

  10、违反液化气灶操作规程,可给予100—500元罚款,书面警告或除名。

  11、积极参加消防工作,发现隐患问题及时整改,认真遵守《消防管理制度》者,可给予50—100元奖励,并通报表扬。 12、积极认真学习消防知识,表现突出、成绩优秀者,可给予50—100元奖励,并通报表扬。

  13、对消防工作作出重大贡献,提出好的建议和措施被采纳者,可给予50—100元奖励并通报表扬。

  14、及时发现火灾,及时扑救,给商场挽回重大损失者,给予200—500元奖励,并通报表扬或升职、加薪。

  15、年终进行消防工作评比,对表现突出的部门或个人,给予100—200元奖励。

  16、以上制度没有规定到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深圳市消防管理条例》执行。

  17、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生效,望公司各部门员工遵守执行。

  四、消防培训、教育管理规定

  1、防火督察组,负责商场员工义务消防队的消防安全知识,灭火技能的培训、教育工作,制定培训计划,培训内容。

  2、商场各部门处长必须积极配合、协助组织本部门的员工,参加消防安全知识的培训、教育工作。

  3、商场员工必须经消防安全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对考核成绩不合格者,可进行补考,补考成绩不合格者给予相应的处罚。对无故不培训、教育及考核作弊者,可根据公司的消防管理体制进行处罚。

  4、防火督察组负责员工消防培训,考核资料存档,并将考核成绩送交公司人事部备。作为员工升、降、留、退的参考依据。

  5、防火督察组,每月不得少于一次对各部门新入职员工进行消防知识的培训、教育,各部门新入职员工必须经消防知识培训、考核合格方能上岗。

  6、防火督察组,每月不得少于一次对各部门员工进行消防知识的抽查,测试,对测试不合格者,必须重新培训、考核。不合格者,根据消防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7、对重点部门、部位工作岗位的员工(如液化气灶、电工、电焊、仓库管理员),每年内部门培训不少于两次,且须送消防局培训,持证上岗。

  8、商场所有义务消防队员,必须积极参加消防知识的培训,参加灭火技能的训练,每月不得少于两三次,防火督察组将培训、训练资料存档。

  五、商场临时动火管理规定

  为保证商场正常营业时间的消防安全,确保商场的正常营业跌序,根据公司(消防管理制度)和有关消防法规制定以下规定。

  1、严禁商场正常营业时,在没有取得防火督察组同意,无任何安全措施的情况下,进行电焊、氧焊、切割等动火作业。

  2、如非必要在商场内营业时间进行动火作业,必须通知防火督察组人员,填写临时动火申请单,严格遵守动火前“七不”“四要”的操作规程。

  3、动火前“七不”即:

  防火设施不落实不动火。

  周围易燃杂物未清除不动火。

  凡盛装过油类等易燃物品的窗口未经洗刷干净,排除残余的'油质不动火。

  凡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未经排除不动火。

  在高空进行焊接、切割、动火作业时,下面有可燃物品未清理或未采取安全防护的不动火。

  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物品,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动火。未配置相应的灭火器材不动火。

  4、动火前“四要”

  动火前要指定现场安全负责人。

  发生意外事故时,要及时扑救。

  动火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现场安全负责人和动火人必须经常注意动火情况,发现不安全苗头时,要立即停止动火。

  5、动火后,动火人员和现场安全负责人彻底清理现场火种,才能离开现场。

  以上规定希施工操作人员严格遵守,如违反其中任何一条,根据情节轻重,按公司《消防管理制度》进行处理。以上规定自发布之日实施生效。

  六、熟食部防火须知

  1、熟食部用得原料是煤气等,煤气是可燃液体,具有一定的火灾危险。

  2、因钢瓶、油路管道腐蚀或连接导管老化破裂,以及炉灶钢瓶的附属件不合格或损坏失灵,造成液化气泄漏引发火灾,钢瓶与热源太近或充气过量,可导致瓶体破裂引发爆炸,随意倾倒液化气残液,搬运移动气瓶过猛,撞击产生火花导致爆炸。

  3、在炉灶上炖煮各种食品时,浮在上面的油质溢出锅外,遇火燃烧,油炸食品进油过及油锅搁置不稳时溢出遇火燃烧或油锅加热时间过长,油温超过油的自然点起火。

  4、炖煮各种食品,汤类时,应有专人看管,汤不易过满,预防外溢,油炸食品时,油不能放得过满,在沸腾时应降低炉温,油炸食品时,油不能放得过满,预防外溢。油温达到适当高度应放入菜肴,食品,与油炸起火时特别注意不可向锅内浇水,应使用就近的灭火器材灭火。

  5、液化燃气炉点火时,有自动装置的可先开气阀门,然后,采用炉具上的点火开关,使用完毕,应先关气阀,再关炉具开关。

  6、发现漏气,应立即关闭开关,采取通风措施,熄灭火源禁止开关电气设备,通知维修部、防损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使用明火试漏。应用肥皂水做试漏试验,发现问题要及时排除。

  7、熟食部员工应严格按厨房设备操作规程,正确操作程序作业,并做到人离火灭。有问题及时提出改正。下班时,关闭所有气体开关,电源,要专人负责,并做好记录。

  七、义务消防队

  1、义务消防队的性质

  义务消防队是一支群众性的不脱离生产同火灾事故作斗争的消防队伍,是在本单位党政领导下,在公安保卫部门和专职消防队伍的指导下,联系群众、宣传群众,开展防火工作,对火灾进行扑救的一支有组织的战斗队伍。

  2、义务消防队的工作任务

  贯彻执行消防工作任务、法令遵守消防工作的规则制度、办法,协助本单位发致力建立防火制度或制订防火约带头执行,发现问题耐心教育和帮助群众及时纠正。经常开展防火宣传,提高职工群众防火观念和防火自觉性,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普及防火与灭火常识宣传教育。经常进行防火安全检查,严格控制火源,妥善处理易燃易爆物品协助本单位整改火险隐患,堵塞火险漏泄和防止火灾发生。扑救火灾。发生火灾时,要积极投稿灭火战斗并组织群众共同扑救。有公安、企业专职消防队的地区、单位,应在公安、企业专职消防队的统一指挥下,进行战斗。对消防器材负责维修、保养、并教育职工群众不能挪作他用、以保证器材的完整好用。

  在公安保卫部门领导下,积极追查火灾发生的原因,研究发生火灾的规律和特点,总结实践经验,改进措施、克服缺点、加强工作。要完成这些工作,必须有一定的工作制度作保证,一般是在每月或每季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分析形式、总结工作、表扬好人好事,布置下一步工作。加强领导落实制度,使消防工作持久开展。不断巩固发展,为保卫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出更大的贡献。

  3、义务消防队的组织分工

  义务消防队应设正副队长指导员,在防火工作上应跟进不同情况,共同负责,适当分工。在灭火工作上,一般应划分为以下几个小组:

  火灾报警组:当发现起火时,应迅速而沉着的起火单位、部门和名称、起点、燃烧物质、火势情况等立即报告队长外,还应发出火警讯号并迅速向当地消防队或公安卫部门报告,把消防车和消防人员引进火场。

  灭火战斗组:当听到火灾报警时,消防队员要立即携带消防工具,迅速到达火场,组织群众进行供水或搬其他灭火剂,保证灭火需要。

  火场供水组:接到报警后,立即带上供水工具,迅速到达火场,组织群众进行供水或搬其他灭火剂,保证灭火需要。

  抢救组:发生火灾时,本着先救人后救物的原则,迅速向起火单位的知情人问清火场内是否有人,是否有化学危险物品或贵重物资受到火灾威胁,如有威胁,应问明其所在地点,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抢救。

  4、义务消防队的政治学习与业务训练

  义务消防队必须围绕党中心工作,努力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加强整顿纪律作风和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政治思想教育,同时还要学习安全与生产的关系,懂得安全检查是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提高做好消防工作的自觉性。进行消防义务训练是搞好消防工作所必须的,要按照严格训练,严格要求的原则,积极开展业务训练,要努力学习消防工作的方针、任务和各种消防法规、法令、边学、边议、边练的方法,认真学习严格训练各种灭火战斗方法与灭火器材的使用,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灭火战斗能力。建立健全学习制度。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制度。跟随各地实践,一般是每星期或每十天、半月、一个月内进行一次政治学习或业务训练,要切实可行,持之以恒。

超市制度管理15

  为使管理制度与人事考核制度有机的结合起来,特制定如下的行为标准:

  1、三不进卖场:不穿工作服不进卖场;不佩戴工号牌不进卖场;仪表不注重,衣帽不整洁不进卖场。

  2、三条铁规矩:商品必须上齐、丰满、卫生;顾客骂不还口,打不还手,以理服人,理直气和;定位定岗,不集扎堆闲聊,不说笑打闹,不抢购快讯商品。

  3、三个必须这样做:待客必须有礼貌,有敬语,有五声;说话诚实,帮助挑选,当好顾客参谋;认真执行便民措施,保证顾客满意。

  4、衣着要求

  A、个人卫生:外表朴实、干净、整洁,发式要求朴素大方,并保持头发清洁。

  B、制服:公司为所有员工统一配备制服,全体员工必须保持制服的干净、整洁。

  C、工号牌:公司将发给每位员工工号牌,它是每日着装的重要组成部分,若您上班时未佩戴工号牌,将会受到公司的.警告处罚,若遗失,则必须重新补办,并缴纳工本费五元。

  5、员工购物/包装

  公司鼓励所有员工成为风采超市有限公司的会员,并享受购物乐趣,故有如下规定:

  A、员工只可在非工作时间购物,也不可在用餐时间内选购。

  B、所有员工的包袋在进入和离开卖场时间均接受检查(购物需在营业时间内进行)。

  C、所有员工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不得购买损坏的商品。

  D、当快讯商品紧缺时,所有员工必须把利益让给广大顾客,而不得私占、多占紧销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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