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用电合同

时间:2023-11-08 09:50:57 海洁 合同书 我要投稿

供用电合同(通用24篇)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供用电合同,欢迎大家分享。

供用电合同(通用24篇)

  供用电合同 1

  供电方:_______________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

  用电方:_______________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

  为了保证供用电的正常进行,协调关系,明确各自的责任,根据《_____》的有关规定,结合供用双方的实际情况,经协商一致,订立以下条款,共同信守。

  一、供电方电力可供量,用电方计划用电量,用电时间

  电力可供量:__________(千瓦小时)

  计划用电量:__________(千瓦小时)

  单位:__________(千瓦小时)/元

  金额:__________

  用电时间:__________

  电费: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万__________仟__________佰__________拾__________元__________角__________分

  二、设备安装费用的负担

  三、电费的'计算和结算方法

  四、双方协商同意的其他条款

  五、违约责任

  七、本合同在执行中发行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_____,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有效期:从双方签章之日起到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九、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供、用方各执一份,副本送________银行、________工商局(所)各一份备案。

  供电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用电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供用电合同 2

  供电方:____,简称甲方

  用电方:____,简称乙方

  为明确供、用双方在电力供应与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安全、经济、合理、有序地供电和用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供电营业规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一、乙方用电地址:

  用电类别:____,用电容量鷎w(a)。

  二、供电方式:

  甲方从线路 配电变压器以 相伏电压向乙方供电。

  三、供配电设施产权划分及维护管理:

  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供配电设施产权分界点设 在 处, 属于乙方。分界点电源侧供电设施属甲方,由甲方负责运行维护管理;分界点负荷侧供电设施属乙方,由乙方负责运行维护管理。

  四、用电计量

  1、根据乙方不同电价类别的用电,分别安装用电计量装置。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作为甲方向乙方计算电量的依据。

  2、乙方安装的计量装置为型安培电能表 只和 型安培电能表只,电流互感器 /5 只,该电能表及互感器经法定计量单位检定合格。

  3、按国家计量法规的规定,乙方计量装置应一律强制性周期检定,乙方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并付检定费用。

  五、电费收取:

  1、甲方按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和有管理权的政府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电价,定期向乙方结算电费及随电量征收的有关费用。在合同有效期内,发生电价和其他收费项目费率调整时,按调价文件执行。

  2、甲方按每月7-10日抄表,次月1-5日向乙方收取电费。

  3、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任何理由拒付电费。用电方对用电计量、电费有异议时,应先交清电费,然后凭电费发票到甲方查实,如确属有误,按多退少补的原则办理。

  六、约定事项及违约责任:

  1、乙方若对甲方执行电价、收费标准有质疑时,可向价格管理部门投诉,若确属甲方执行标准有误,由甲方予以纠正。

  2、甲方可不定期对乙方的用电情况进行检查,用电方应予配合

  3、安装在乙方的用电计量装置管理权属甲方,乙方不能私自迁移、拆装、锁封。乙方若对计量装置的计量有质疑时,可到法定计量单位检定校验。

  4、乙方应在供电方规定的期限内全额交清电费。如用电方不能按期完清电费,供电方在约定用电方交费期的最后一日的次日上午10时为中止供电时间,无须另行通知。

  5、乙方不能按期足额向甲方交清电费的,应承担电费滞纳的电费违约金,电费违约金按《供电营业规则》第九十八条相关规定计算。乙方若无正当理由拒交电费及电费违约金,甲方有权中止供电。

  6、严禁窃电和违章用电。乙方若有窃电及违章用电行为时,甲方有权按供用电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中止供电。

  7、乙方有自备电源时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保证与电网闭锁,不得向甲方电网倒送电源,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不安全后果全部由乙方自行负责。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相关条款办理。

  八、本合同有效期自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年__月__日止。期满后双方若无争议,可继续有效。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有效。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签约时间: ___年__月__日 签约时间: ___年__月__日

  供用电合同 3

  供电方: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盖章)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用电方: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盖章)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为了保证国家计划顺利地执行,明确供用双方相互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全国供用电规则》和有关的法规,以及国家计划,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第一条 供电方向用电方提供三相交流50赫,电压为下列额定值的电力。

  序号 受电点地址 受电电压值(伏)

  a.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b.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c.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第二条 根据国家计划和电网的可供能力,商定年、月、日供应电力的数量,见附表一。

  第三条 用电方使用电力的时间为:

  高峰时间:夏季____________,其他季____________;

  低谷时间:夏季____________,其他季____________;

  特殊设备用电时间:夏季____________,其他季____________;

  第四条 供电的质量

  1.根据电力系统的运行方式和用电方受电点在系统中的位置,商定受电点的受电电压为:

  a.受电点______,受电电压______伏;

  b.受电点______,受电电压______伏;

  c.受电点______,受电电压______伏。

  如变配电设备、系统运行方式和受电位置变动时应相应修订受电电压值。

  2.根据用电方月平均率因数,受电点的供电电压与合同受电电压比较,允许变动的幅度为:

  用电方月平均功率因数 供电电压允许变动的幅度

  0.9以上 ±5%

  0.86~0.9 ±7%

  0.81~0.85 ±8%

  0.80以下 ±10%

  在电力设备检修或系统在非正常情况下运行,用电方受电点供电电压允许变动的'幅度经上列再增加5%。

  3.供电方向用电方提供的三相交流电源的频率允许变动的幅度为:

  用电时间超合同用电比例 允许变动幅度(赫)

  高 峰 时±5%以下±0.2

  +5%以上±0.5

  低 谷 时

  ±0.2

  在系统主力电厂故障时,频率允许变动的幅度为±1赫,但故障延续时间不得超过一小时。

  4.供电方在用电方受电点的高次谐波电流值和用电方在受电点注入电网的高次谐波电流值应低于水利电力部《电力系统谐波管理暂行规定》中规定的极限值和允许值。

  有冲击负荷的用电方,当冲击负荷已影响其他用户电压质量时,用电方应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第五条 用电方每月向供电方支付所用电力的电费。有关的电度计量、电价、电费结算、电费支付方式均按有关规定或按双方签订的供用电协议办理。

  第六条 供电方违约的经济责任

  1.遇有下列情况之一,使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供电方不承担违约责任。(注:免责条款)

  (1)超过设计能力而承受的台风、暴风、覆冰、水灾、雷电、地震等自然灾害。不承担违约责任。

  (2)因正当理由,并事先通知用电方的限电。如,因排除险情,处理事故,检修设备等的限电;对超过计划用电的限电;计划检修并在七天前通知用电方的限电;因执行国家命令而对用电方的限电等。不承担违约责任。

  (3)经自动重合闸重合良好,或对有备用电源的用电方,只停其中一路电源,其他电源仍可满足用电方备用供电设备能力时。不属违约,不承担责任。

  (4)非供电方的责任,如用户的过错,鸟害、人为破坏等。不承担责任。

  2.遇有下列情况之一,使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供电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在运行、操作、检修、试验等过程中,因缺乏经验、疏忽、违反规程等造成的过错。

  (2)非供电方责任引起,而因供电方处理不当造成事故扩大部分的过错。

  (3)上级机关或业务主管机关在指挥、调度等方面处理不当造成的过错。

  3.无正当理由对用电方限电时,事后应补还少供的电量,并给予赔偿。赔偿按少供的电力、电量分别计算,少供一度电按电度电价三倍赔偿,少供一千瓦按0.5元赔偿。

  少供的电量按限电前用电方正常用电月份或正常用电一定天数内每小时的平均用电量与限电时间内每小时计划电量之差乘以限电小时数求得。

  4.供电方责任造成用电方断电时,供电方应按断电时间内可能用电量和电度电费的五倍(单一制为四倍)给予赔偿。

  断电时间内可能用电量按断电前用电方正常用电月份或正常用电一定天数内每小时平均用电量乘以断电小时求得。

  断电责任的分析,以供电方事故记录为依据,并适用水利电力部《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

  5.供电电压和频率变动幅度超出本合同第四条规定时,供电方应按质量不合格累计时间内所用电量乘以用电方当月平均电价的百分之二十给予赔偿。

  第七条 用电方违约的经济责任

  1.遇有下列情况之一,使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用电方不承担违约责任。(注:免责条款)

  (1)超过设计能力而承受的台风、暴风、覆冰、水灾、雷电、地震等自然灾害。造成合同的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不承担违约责任。

  (2)有特殊原因,超负荷或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用电。事先通知并征得供电方同意的不承担违约责任。

  (3)由用电方责任引起,但因供电方处理不当造成的扩大部分的过错,不承担违约责任。

  (4)非用电方的责任。

  2.遇有下列情况之一,使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用电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在生产,检修和电气运行过程中,因缺乏经验、疏忽、违反规程等造成的过错;

  (2)上级机关或业务主管机关在指挥、调度上的过错;

  (3)因用电方责任,造成供电电压或频率变动幅度超出本合同第四条规定时的过错。

  3.无特殊原因,超出合同规定的电力数量用电时,事后应扣还超用的电量,并偿付违约金。违约金按超用的电力和电量分别计算。每超用一度电,按电度电价三倍偿付违约金,每超用一千瓦按0.5元偿付违约金。

  4.用电方责任造成供电方对外断电或导致供电方对其他用户限电、断电时,用电方按供电方对外限电、断电时间内少供电量,乘以受害方电度电费五倍给予赔偿。

  少供电量按断电(或限电)前后的负荷差(千瓦数)乘以断电(或限电)小时数求得。

  5.用电方责任造成供电质量不合格时,供电方不负质量不合格的责任;如导致其他用户供电质量不合格时,用电方应按第六条5款的规定给受害方赔偿。

  第八条 电度计量以供电方装设的电度计量装置的记定为准。

  供电电压、频率变动超出允许幅度的时间,以用电方自备并经供电方检验合格的自动记录仪表为准,如无上述设备时,经双方协商也可用其他办法认定。

  第九条 本合同有关供用电的其他事项,按《全国供用电规则》处理。

  第十条 合同执行情况每月考核、结算一次。

  第十一条 合同有效期限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十二条 本合同正式文本一式三份。供电方、用电方各执一份,电力分配机关一份。

  供 电 方 用 电 方

  法定代表签名:

  (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法定代表签名:

  (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 ___年__月__日

  供用电合同 4

  甲方:_________市_________化工厂

  地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市_________供电局

  地址:_________

  甲乙双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于_________市_________区签订供电合同。

  如下:为了协调电力供、用双方的关系,明确双方的责任,确立正常的供用秩序,安全、经济合理地使用电力,根据《民法典》以及《全国供用电规则》的规定,经供用电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双方因_________市_________区现只有_________千伏工农线供电,线路已满负荷运行,电压质量不良,不能再增加供电负荷。甲方_________千伏变电所现轻负荷运行。为了解决_________区用户生产用电,双方协商新增负荷由甲方供电。

  2、甲方_________千伏变电所_________千伏安主变压器因内部有放电声,暂停运行检修,更换为_________千伏安主变压器投入运行。乙方同意保留_________千伏安用电契约容量,投入时不再重新申请增容。

  3、甲方同意暂外带乙方的用电负荷共_________千瓦_________安,掌握其用电情况,负责供电和设备的'安全运行。

  4、电费收缴办法:乙方用户由乙方直接装表计量收取电费。甲方____度表减去其它用户的其余部分电度数,由乙方向甲方收取电费。

  5、甲方外带乙方用户和其他用户负荷是暂时的供电措施。_________区变电所建成后,乙方计划的____千伏电网供_________区负荷。

  6、本合同于_________区变电所建成后失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

  供用电合同 5

  合同编号:

  供电方:

  用电方:

  为规范供电方和用电方行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电力监管条例》、《供电服务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供电方式、供电质量

  1、供电方以交流50赫兹、电压 伏(单相/三相)电源向用电方供电。

  2、在电力系统正常的情况下,供电方应当保证提供的电能质量符合国家标准或者电力行业标准。

  第二条 用电地址、用电容量和用电性质

  1、用电地址: 。

  2、用电容量: 千瓦。

  3、用电性质: 。

  用电方不得擅自改变用电性质用电、向用电地址外转供电力,并不得超过上述容量用电。

  第三条 用电计量

  1、供电方应当在供电设施与受电设施的产权分界处安装用电计量装置,用电计量装置由用电方购买,产权属用电方,购买及安装用电计量装置的费用由用电方承担。用电方使用的电力电量以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为准。

  2、双方都有保护用电计量装置完好的义务。如发生用电计量装置损坏、封印脱落或过负荷烧坏等现象的,用电方应及时告知供电方。因用电方责任致使用电计量装置出现故障或灭失的,用电方应负责维修或更换;因供电方供电运行原因造成计量装置故障的,由供电方承担。

  3、用电方同意无偿为供电方的电能计量装置(包括 ) 提供符合供电方要求的放置地点及位置,且用电方负责处理与该地点位置有关的`权利纠纷并承担相关责任。若用电方收回使用的,应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供电方,并负责无偿为供电方提供另外的、合适的放置地点及位置。装置迁移费用由用电方负责。

  4、供电方必须按规定的周期校验、轮换计费电能表,并对计费电能表进行不定期检查。如发现用电计量装置记录失常,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法计量检定机构申请检定。如计费电能表的误差超出允许范围时,供电方和用电方应按有关规定,退补或追缴相应电量的电费。

  第四条 电价及电费结算方式

  (一)供电方应按规定日期抄表,按期向用电方收取电费。

  (二)供电方按照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电价和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向用电方计收电费,并采用简便有效及便于查询的方式,将用电量、电费发生额、预存电费金额等信息及时通知用电方。

  (三)用电方应当按照国家核准的电价选择以下第 种方式结算电费:

  1、按供电方公布的时间交费

  2、预付电费或先购电。

  经用电方与供电方同意采用银行代扣方式的,另外签订补充协议。

  (四)用电方应在供电方公布的交费日期内全额交清电费。具体的交费办法为:

  第五条 供用电设施维护责任

  供用电设施维护责任分界点为 处(见附图)。分界点电源侧电力设施由供电方负责运行维护管理并承担法律责任,分界点负荷侧电力设施由用电方负责运行维护管理并承担法律责任。

  第六条 合同变更和解除

  1、供、用电双方任何一方改变法定地址、联系方式、电费开户银行、帐号时,应在一周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任何一方按本合同载明的地址、联系方式发出的通知均视为对方已经收到且了解通知的具体内容。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内容或解除合同。用电方需变更用电(如:暂停、迁移、改类等)或要求解除合同时,应事先提出申请,并携带有关证明文件,到供电方用电营业场所办理手续。

  第七条 违约条款及违约责任

  (一)用电方

  1、用电方逾期未交付电费的,供电方可以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照欠费总额的1‰加收电费违约金。经催交仍未交付电费的,供电方可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停止供电,当用电方补交清电费(含电费违约金)后应及时恢复供电。用电方累计3次以上(含3次)发生欠费行为的,供电方有权要求用电方按预付费方式进行电费结算。

  2、用电方发生违约用电行为和窃电行为的,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二)供电方

  1、因故需要中止供电时,供电方应按规定要求事先通知用户或进行公告。

  2、供电方因电力运行事故未保证供电质量或者未事先通知用电方中断供电,给用电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电力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或裁决;或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附则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条 附件

  上述附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供电方: 用电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身份证住所:

  现在住址:

  联系电话:

  邮编:

  ___年__月__日 ___年__月__日

  供用电合同 6

  合同编号:________

  用电人:___________

  供电人: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为明确供电企业(以下简称供电人)和居民用电户(以下简称用电人)在电力供应与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用电地址、容量和性质

  1.用电地址:________。

  2.用电容量:________千瓦。

  3.用电性质:居民生活用电。

  用电人不得擅自改变用电性质用电、向上述用电地址外转供电力,不得超过上述容量用电。

  二、供电方式

  供电人以交流50赫兹、电压口220伏口380伏电源向用电人连续供电。

  三、计量装置

  □单相智能电能表□三相智能电能表

  四、用电计量

  1.用电计量装置须经合法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后方可配置使用,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是用电人电费结算的依据。

  2.供电人应按规定的周期校验、轮换计费电能表,并对计费电能表进行不定期检查。发现计量失常时,应查明原因。

  3.用电人认为供电人装设的计费电能表不准时,有权向供电人提出校验申请,在用电人交付验表费后,供电人应在7天内检验,并将检验结果通知用电人。如计费电能表的误差在允许范围内,验表费不退;如计费电能表的误差超出允许范围时,除退还验表费外,还应按规定退补电费。

  用电人如不愿向供电人申请电能表检验或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可向有资质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校验,供电人应予以配合。校验申请方应先行垫付校验费用。检验结论为合格的,校验费用由校验申请方承担,如不合格,由供电人承担校验费用并换装用电计量装置,但能证明因用电人使用、保管不当除外。

  4.以下情形计量失准时,供电人、用电人按下列方式确定差额电量并退、补电费,但差额电量未确定前,用电人应按抄见电量如期交纳电费,误差确定后,再行退补。

  (1)电能表误差超出允许范围时,以“0”误差为基准,按验证后的误差值退补电量。退补时间从上次校验或换装后投入之日起至误差更正之日止的二分之一时间计算。

  (2)计费计量装置接线错误的,以其实际记录的电量为基数,按正确与错误接线的差额率退补电量,退补时间从上次校验或换装投入之日起至接线错误更正之日止。

  (3)其他非人为原因致使计量记录不准时,以用电人正常月份的用电量的平均值,确定计费电量差额。

  五、电价

  供电人按规定收取电费和随电征收的各项政府性附加费用,不得违规收费。执行政府电价主管部门制定的居民生活用电价格。用电人可选择执行以下第_种电价,并按电价政策规定调整。

  1.居民生活电价

  2.居民生活分时电价

  六、抄表和结算

  1.供电人安排抄表周期为________,抄表例日为________。实际抄表例日以抄表通知所载明的日期为准。

  2.供电人按照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和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电价,按抄表周期与用电人结算电费。

  3.用电人可采取现金、委托银行代扣、自助交费及充值卡付费等方式,应当在抄表和

  电费结算当(次)月________日前向供电人足额交纳电费。

  采用预付电费方式付费的用电人,根据智能电能表的计量计费提示功能或手机短信提示功能等,随时检查充值余额,在预付电费使用完毕前及时付费,以保证持续用电。

  七、电力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责任

  电力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责任分界点为___________(见附图)。分界点电源侧电

  力设施由供电人负责运行维护管理,分界点负荷侧电力设施由用电人负责运行维护管理。

  八、用电安全和保障

  1.供电人应按规定提供连续电力供应服务;因故需停止供电时,应按规定事先通知用电人或公告,但因紧急避险、不可抗力造成的停电情况除外。

  2.用电人因欠费停止供电的`,供电人在用电人交清电费后24小时内应恢复供电。

  3.用电人应当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剩余电流保护器等开关电器,并负责运行维护,以保障用电安全。

  九、合同变更、转让和解除

  用电人需要增加、减少用电容量,变更户名、改变用电性质、另行选择(分类/分时)电价、迀移用电地址、移动表位、过户等,应先行结清所欠电费,再与供电人依法办理变更手续;需要解除合同的,应依法办理合同解除手续。

  合同未作变更的,不得擅自实施。

  十、违约责任

  1.供电人

  (1)供电人未按照国家规定的供电质量标准和约定安全供电,造成用电人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供电人未事先通知用电人中断供电,造成用电人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损害赔偿

  责任。

  (3)因电力运行事故引起居民家用电器损坏,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用电人

  (1)未按约定期限足额缴纳电费,应继续交付,并自逾期之日至交付日,每日按欠费总额的1%。支付电费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金额最高不超过所欠电费的30%。经供电人催缴仍不交付的,供电人可按规定的程序中止供电。

  (2)发生《供电营业规则》第100条、第101条所列违约用电行为、窃电行为,按《供电营业规则》有关规定处理。

  十一、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合同争议,可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种

  方式解决:

  1.向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他约定

  本合同未尽事宜,供用电双方可另行签订协议;未另行签订协议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办理。

  十三、附则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供电人:____(签章) 用电人:____(签章)

  地址: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时间:___年___月__日 时间:___年___月__日

  附图:供电接线及产权分界示意图(附图A、B为:单户架空方式进户、单户电缆方式进户)

  供用电合同 7

  用电人:

  身份证号码:

  住所:

  供电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电力监管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用电地址、用电容量和用电性质

  (一)用电地址: 。

  (二)用电容量: 千瓦( 安)。

  (三)用电性质: 居民生活用电。

  用电人不得擅自改变用电性质用电、向用电地址外转供电力,并不得超过上述容量用电。

  第二条 供电方式、供电质量

  (一)供电人以交流50赫兹、电压 伏(单相/三相)电源向用电人供电。

  (二)在电力系统正常的状况下,供电人供给用电人的供电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电力行业标准。

  因故需要中止供电的,供电人应按下列要求采取有效方式事先通知用电人或进行公告:因供电设施计划检修需要停电时,供电人应提前7天通知用电人或进行公告;因电网发生故障或者电力供需紧张等原因需要停电、限电的,供电人应当按照批准的应急预案或有序用电方案执行。引起停电或限电的原因消除后,供电人应尽快恢复供电。不能尽快恢复供电的,供电人应向用电人说明原因。

  第三条 用电计量

  供电人应当在供电设施与受电设施的产权分界处或供用电双方协商同意的`地点,安装计量检定机构依法认可的用电计量装置。用电人使用的电力电量以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为准。

  双方都有保护用电计量装置完好的义务。用电人不应在表前堆放影响抄表或计量准确及安全的物品。如发生用电计量装置丢失、损坏、封印脱落或过负荷烧坏等情况,发现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因用电人责任致使用电计量装置出现故障或灭失的,由用电人承担维修或更换费用;其他原因引起的,由供电人负责维修或更换,不收费用。用电计量装置出现故障或灭失期间用电量,由双方根据正常结算周期内用电量协商确定。

  如发现用电计量装置记录失常,双方均有权向合法计量检定机构申请检定。如检定合格,检定费用由提出请求方负担;如不合格,该费用由供电人负担。在申请检定期间,用电人应先按正常结算周期内用电量交纳电费,检定结果确定后,供电人应按国家有关规定,退补相应电量的电费。

  第四条 电价及电费结算

  (一)用电人选择执行以下第 种电价:1.居民生活用电电价2.居民生活用电峰谷电价。

  (二)供电人应当按照国家核准的电价和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向用电人计收电费,并采用 等简便有效方式,便于用电人查询电价、用电量、电费和支付情况等信息。

  (三)用电人应当按照国家核准的电价、双方约定的结算周期和结算方式,在 日前足额交付电费。

  第五条 用电安全

  用电人应当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防触电、漏电的剩余电流保护器,并负责运行维护。

  第六条 供用电设施维护责任

  供用电设施维护责任分界点为 (见附图)。分界点电源侧电力设施供电人产权部分由供电人负责运行维护管理,分界点负荷侧电力设施由用电人负责运行维护管理。

  第七条 合同变更、转让和解除

  在合同有效期内,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转让或解除合同。用电人需要增加、减少用电容量,变更户名、改变用电性质、另行选择电价、迁移用电地址、移动表位、过户等的,应先行结清电费,并携带有关申请和证明文件,到供电人用电营业场所办理手续。

  供电人在本合同外以公告等书面形式公开做出的服务承诺,自动成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但为用电人设定义务或不合理地加重责任的除外。供电人公开做出的承诺标准低于本合同约定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八条 合同有效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 ,经双方签字、盖章后,自供电人装表接电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后,双方未提出书面异议的,本合同继续有效。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用电人

  1.用电人逾期未交付电费的,供电人可以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照欠费总额的1‰加收电费违约金,自逾期之日起计算超过30日,经催交仍未交付电费的,供电人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中止供电。

  2.用电人发生违约用电行为和窃电行为的,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二)供电人

  1.供电人未保证供电质量或者未事先通知用电人中断供电,给用电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因电力运行事故引起居民家用电器损坏,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选择以下第 方式解决争议:

  (一)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其他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

  第十二条 附件

  供电人:(签章) 用电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___年__月__日 ___年__月__日

  供用电合同 8

  甲方:_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供电方)

  乙方:(业主)

  丙方:(承租人)

  用电方因经营需要,自用/租赁__大厦号商铺,使用由甲方管理的配电间专用变压器供应之电能,为明确供、用双方在电力供应与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安全、经济、合理、有序地供电和用电,根据电力供应与使用的相关规定,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一、基本情况

  用电方用电地址位于__大厦号店面房;用电类别为商业用电;用电容量为KW(A)。

  二、供电方式

  甲方从__大厦配电间专用变压器以相380V/220V伏电压向用电方供电。

  三、与用电方之间的供配电设施产权划分及维护管理

  经甲、乙、丙三方协商确定,甲方与用电方之间的供配电设施,其产权分界点在用户计量表计处,即:分界点电源侧供电设施由甲方负责运行维护和管理;分界点负荷侧用电设施属用电方,由用电方自行运行维护和管理,用电方亦可以书面方式委托甲方进行管理维护,甲方根据实际情况与委托方协商收取相应费用。

  四、用电计量

  1、根据用电方不同类别的用电量,商铺安装有电计量装置。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作为甲方向用电方计算电量的依据。

  2、用电方安装的计量装置为型安培电

  电能表,该电能表需经法定计量单位检定为合格后方可使用。

  3、按国家计量法规的规定,用电方计量装置应一律强制性周期检定,用电方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用电方应支付检定费用。

  五、电费收取

  1、甲方按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和供电局向甲方收取当期电费电价,定期向用电方结算电费,并随电量征收电能损耗等有关费用。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发生电价调整时,按供电局实行电价执行。

  2、电能损耗按用电方当期实际用电量的8%计收;公共照明用电按用电方建筑面积分摊计收。

  3、甲方每月20日抄表,当月25日到次月10日向用户收取电费。用户不得以任何方式,任何理由拒付电费。用电方对用电计量、电费有异议时,应先交清电费,然后凭电费收据到甲方、或向供电部门查询,如确属有误,按多退少补的原则办理。

  六、约定事项及违约责任

  1、用电方若对甲方执行电价有质疑时,可向甲方、或向供电部门查询,若确属甲方有误,由甲方予以纠正。

  2、甲方可不定期对用电方的用电情况进行检查,用电方应予配合。

  3、用电方的用电计量装置管理权属甲方,用电方不能私自迁移、拆装、锁封。用电方若对计量装置的计量有质疑时,可到法定计量单位检定校验。

  4、签订本协议时,依据供电局与甲

  方签订的“电费结算协议书”相关条款,甲方向用电方收取电费预缴金____元,该款项在本协议终止、用电方与甲方结清所有电费后,全额退还用电方。

  5、用电方应在供电方规定的期限内全额缴清电费。如用电方不能按期结清电费,甲方在约定用电方缴费期的最后二日向用电方发出书面催费通知,至最后期限仍未缴费的,甲方有权在催缴通知规定的日期中止向用电方供电,无须另行通知,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损失与甲方无关。本协议中的乙方为最终缴费责任人。

  6、用电方不能按期足额向甲方缴清电费的,应承担电费滞纳金,电费违约金按每日2计算。用电方若无正当理由而拒缴电费及电费违约金,甲方有权中止供电并按法律程序追收电费、电费滞纳金;恢复供电前,用电方须结清相关费用。

  7、严禁窃电和违章用电。用电方若有窃电及违章用电行为时,甲方有权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中止供电。

  七、未尽事宜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处理,或向当地人民法院诉讼,或参考《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相关条款办理。

  八、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用电方无需使用甲方变电房供电、或本协议中的乙方、丙方自然人变更止。

  九、其它

  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经各方代表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乙方:丙方:

  代表:代表:代表:

  签约时间:___年__月__日

  供用电合同 9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于_________市_________区签订供电合同如下:

  为了协调电力供、用双方的关系,明确双方的责任,确立正常的供用秩序,安全、经济合理地使用电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全国供用电规则》的规定,经供用电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双方因_________市_________区现只有_________千伏工农线供电,线路已满负荷运行,电压质量不良,不能再增加供电负荷。甲方_________千伏变电所现轻负荷运行。为了解决_________区用户生产用电,双方协商新增负荷由甲方供电。

  2.甲方_________千伏变电所_________千伏安主变压器因内部有放电声,暂停运行检修,更换为_________千伏安主变压器投入运行。乙方同意保留_________千伏安用电契约容量,投入时不再重新申请增容。

  3.甲方同意暂外带乙方的'用电负荷共_________千瓦_________安培,掌握其用电情况,负责供电和设备的安全运行。

  4.电费收缴办法:乙方用户由乙方直接装表计量收取电费。甲方总电度表减去其它用户的其余部分电度数,由乙方向甲方收取电费。

  5.甲方外带乙方用户和其他用户负荷是暂时的供电措施。_________区变电所建成后,乙方计划的10千伏电网供_________区负荷。

  6.本合同于_________区变电所建成后失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供用电合同 10

  供电方:

  用电方:

  因用电方 原因, 需临时搭线用电, 为明确供用电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等电力法规,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用电方临时搭线用电地址

  用电方临时搭线用电地点:

  供电方向用电方供电变压器台区为:

  二、临时用电期限:自20 ___年__月__日 时至20 ___年__月__日 时止;

  三、用电性质: ,执行电价为:____ 元/度;

  四、用电方用电负荷: ;电能表计为:

  五、电费结算方式:电费按临时安装的电能表电量乘以协议规定电价进行结算,如属无表临时用电,则按下列办法之一结算电费:

  1、实际使用电表计量的'电量×协议规定电价;

  2、用电方用电功率(kw)×实际使用小时数×协议规定电价;

  3、临时建筑楼面浇注:结算电费 = 楼面面积× 度/平方米(单位面积用电量)×协议规定电价;

  六、用电方用电前须向供电方预交电费____ 元,用电结束时多退少补;

  七、产权分界点

  产权分界点为用电方临时搭线与供电方低压线路临时搭接点处,搭接点至用电方电力线路及设施属用电方资产;搭接点以上至变压器线路及设施属供电方资产。

  八、安全责任

  1、属用电方产权的用电设施,应由用电方负责维护,并由用电方承担因用电引起的所有安全责任;

  2、用电方必须充分保证用电安全,用电方应装有可靠的保护装置,遇有故障时能迅速切断电源,因用电方故障或超协议容量用电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用电方负责;

  3、用电方不得向外转供电,否则供电方有权终止对用电方供电,并且因此带来的后果由用电方负责;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拆除临时用电设施止。

  供电方:

  用电方:

  20 ___年__月__日

  供用电合同 11

  甲方:

  乙方:

  为明确供电企业(简称甲方)和自备电源用电客户(简称乙方)在电力供应与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安全、合理、有序地供电和用电,根据国家电监会《关于加强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监督管理的意见》(电监安全〔2008〕43号)、《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及等相关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一、供电方式、安装地点及产权分界

  1、甲方从主供电源 、备用电源 。

  2、乙方自备电源容量: 千瓦,安装地点: 。

  3、甲方与乙方的产权分界点按照《供用电合同》约定执行。

  二、 自备电源安全运行管理责任

  1、甲方应当按照双方《供用电合同》的约定,持续地向乙方提供合格的电源。

  2、乙方的低压自备电源应采用双投刀闸切换电源,也可采用电气闭锁,但切换电源时,不允许有合环和并列的可能。

  3、乙方的高压自备电源,电源侧的断路器,应尽量采用机械联锁装置,如开关柜距离过远,可采用电气闭锁,但应保证任何情况下,只有一路电源投入运行,而无误并列、误合环的可能;在进户终端杆装置隔离刀闸,该刀闸操作权属供电方。

  4、双电源投入运行时,必须先做核相检查以防非同相并列;乙方在架空线路或电缆线路上从事有可能导致相位变化的工作、配电室(箱)主接线发生变化、主变压器更换或大修后在重新投运时也必须作核相工作。

  5、不允许高低压双电源并列运行的,必须在电源开关或刀闸上装设可靠的联锁装置。

  6、经甲方调度部门同意二回高压电源同时向乙方供电,其变压器低压侧应各自分开线路供电,严禁合环运行;同时严禁低压侧使用临时线作为互为备用电源。

  7、乙方自备电源不得并入电网运行(自备电厂另有规定),如需同时使用供电方电源及自备电源时,电气结线应各自分开,不得并接。

  8、乙方电气值班人员,必须熟悉双电源管理相关规定及调度协议内容、设备调度权限的'划分、运行方式的有关规定,必须制定并严格执行现场倒闸操作规程。

  9、乙方不得并列低压双路电源;用户有自备发电机者,其自备电源与电网连接处必须装设双投刀闸,或使用电气闭锁。

  10、乙方装设的自备发电机必须经甲方审核批准后方可投入运行,未经审批私自投运自备发电机,一经发现甲方可责成其立即拆除接引线并按《供电营业规则》第100条第6款进行处理。

  1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变自备发电机与供电系统的一、二次接线,不得向其他用户供电。

  三、约定事项及违约责任

  1、甲方对乙方自备电源的运行使用情况有权进行检查,对安全存在的隐患提出书面整改意见;乙方整改后,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验收。

  2、乙方对其所有的自备电源应定期进行检查、检修和试验,消除设备隐患,预防电气设备事故和误动作发生。

  3、乙方未依照约定履行维护检查的义务,导致自备电源设备(含保护设施)带病运行,存在安全隐患的,甲方有权对用电方直接停止供电。

  4、乙方误操作或其设备缺陷,使自备电源电力向甲方电网送电导致的一切后果全部由乙方承担。

  5、乙方自备电源只能作为停电时的应急措施,自发自供,不得将自备电源的电力向自身以外供电;未经甲方同意,擅自供出电源的,按《供电营业规则》相关条款规定处理。

  6、乙方未执行本协议或有关规定、管理不到位,给甲方或社会带来人身、设备损害,用电方必须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四、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电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时应依本协议之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共同提请政府电力主管部门行政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可提起诉讼解决。

  五、本协议效力及未尽事宜

  1、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如遇国家法律、政策调整时,应按相应规定修改、补充本合同有关条款。

  2、本协议有效期自 ___年__月__日起至 ___年__月__日止。协议到期后,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变更、解除协议,本协议继续有效。

  3、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欲修改、变更、解除协议时,按《供电营业规则》第94条办理;在修改、变更、解除协议的书面协议签定前,本协议继续有效。

  4、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5、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负责人: 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___年__月__日

  供用电合同 12

  用电人:

  供电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以及《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等相关规定,遵循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等原则,双方就居民生活电力供应与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用电人用电地址

  市(州) 县(市、区) 镇(乡)街道(村) 号 幢 单元室

  二、供电方式

  供电人以交流低压220380伏电源向用电人单电源连续供电。

  三、计量装置

  普通电能表费控智能电能表

  四、用电计量、电价及电费结算

  (一)计量装置为普通电能表

  1、供电人以在用电人的受电点安装的普通电能表记录的抄见电量为依据,按照国家批准的电价和随电量征收的各项费用向用电人定期结算电费。

  2、供电人实行单双月抄表,用电人于抄表之日起十日内在供电人指定的地点交付电费。

  (二)计量装置为费控智能电能表

  用电人向费控智能电能表配置的专用充值购电卡中充值,供电人以在用电人的受电点安装的费控智能电能表记录的电量为依据,按照国家批准的电价和随电量征收的各项费用,由费控智能电能表内置计费系统自动实时结算用电人电费。

  五、供电人权利义务

  (一)按照国家价格管理部门批准的电价和随电量征收的各项费用收取电费,并在发生电价和其他收费调整时,按规定执行。

  (二)对使用普通电能表的用电人逾期未交付电费,经催告用电人仍未交付的,供电人有权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中止供电。对使用费控智能电能表的用电人,当费控智能电能表充值余额为零时,费控智能电能表的自动断电功能将自动中止供电。

  (三)对违章用电、窃电及其他违约用电行为有权制止,依法追收电费和违约使用电费并中止供电。

  (四)供电人发现用电人计量装置有问题或故障时,供电人对该计量装置进行免费检验,如计量误差超过国家规定的允许范围,则按规定向用电人补收少交的电费或退回多收的电费。

  (五)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为用电人提供连续电力供应服务。因故需要停止供电时,按照有关规定事先通知用户或者进行公告。

  (六)在供电设施发生故障时,供电人在国家规定时限或服务承诺时限内组织检修。

  (七)使用普通电能表因欠费停止供电的,供电人在用电人交清电费后24小时内恢复供电,不能在24小时内恢复供电的,向用电人说明原因并按用电人要求提供相关证据;使用费控智能电能表的,在用电人提供自身信息完备、准确的情况下,供电人通过费控智能电能表提示功能、手机短信提示功能等,在充值余额小于50元时,提示用电人及时充值。

  (八)在营业场所公告办理用电业务的程序、制度和收费标准,提供客户须知资料。

  (九)根据用电人实际交付电费金额出具电费发票。

  (十)按国家规定对电能计量装置进行检验和维护。

  六、用电人权利义务

  (一)有权对供电质量和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投诉。

  (二)用电人对计量装置的准确性有异议的,双方共同委托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校验,用电人预付校验费。经校验计量误差在国家规定范围内的,用电人承担校验费;计量误差超过国家规定范围的,供电人承担校验费,同时按规定向用电人补收少交的电费或退回多收的电费。

  (三)费控智能电能表用户终止用电并按规定程序办完销户手续后,可到所属区域的供电营业厅退取费控智能电能表或充值购电卡中的余额。

  (四)按照合同约定的居民生活用电性质用电。

  (五)按规定程序办理用电变更、中止或终止业务。

  (六)计量装置为普通电能表的,依照用电量和电价及随电量征收的各项费用在约定期限内到供电人指定地点全额交付电费;计量装置为费控智能电能表的,根据费控智能电能表的计量计费提示功能,及时充值购电。妥善使用和保管充值购电卡,并承担充值购电卡损坏、遗失而引起的相关后果。

  (七)不自行引入或供出电源。

  (八)发现计量装置有异常时,及时通知供电人。

  (九)为供电人对电能计量装置进行的'检验和维护提供协助和方便。

  七、电力设施产权分界及运行维护管理责任

  (一)安装在用电人受电点的计量装置出线接线点为电力设施产权分界点(见附件:《居民生活用电登记表》供电线路产权分界示意图),为本合同所述的履行供用电义务的地点。

  (二)以电力设施产权分界点为界

  用电人受电点计量装置出线接线点之后,由用电人承担运行维护管理义务及相应的法律后果;用电人受电点计量装置出线接线点之前,由产权设施所有者承担运行维护管理义务及相应的法律后果;用电人受电点计量装置由供电人承担运行维护管理义务及相应的法律后果。

  八、合同变更与解除

  用电人变更、解除合同的,结清电费及其他费用后,向供电人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九、违约及其他责任

  (一)用电人擅自改变用电性质、转供电或引入电源,擅自移动、开启、拆封电能计量装置的,用电人依法补交差额电费,并承担违约使用电费。

  (二)用电人有窃电行为的,按窃电量补交电费,并承担补交电费3倍的违约使用电费。对窃电行为,供电人可制止并当场中止供电。

  (三)使用普通电能表的用电人逾期未足额交付电费的,供电人除追补欠费外,还可向用电人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欠费总额的10/00收取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一元的按一元收取。

  (四)用电人交清欠费,供电人未在本合同约定期限内恢复供电的,供电人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未供电量对应电费总额的10/00向用电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一元的按一元收取。未供电量按用电人前6个月平均用电量计算。

  (五)供电人、用电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六)因电力运行事故给用电人造成损害的,供电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十、免责事由

  供电人、用电人受不可抗力、政府行为、维护公共利益等因素的影响,且该影响足以导致任意一方或双方当事人不能履行约定义务,在受影响的范围内免除责任。因迟延履行后发生上述情况的,不免除责任。

  十一、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可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生效与终止

  (一)本合同经供用电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办理完毕销户手续时终止。

  (二)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供电人(盖章):用电人(签章):

  代理人(签章):代理人(签章):

  时间:__年__月__日时间:__年__月__日

  供用电合同 13

  供方:_________(以下称甲方)

  用方: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确立正常的供用水、电等的秩序,明确双方的责任,做到安全、经济、合理地使用水、电,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供应方式

  1、甲方根据乙方的生产需要,按(年或季度)向乙方提供水、电。

  2、在同等供应条件下,甲方承诺优先向乙方供应。

  3、当甲方出现水、电供应不足的情况时,甲方应当按不低于其供给任何第三方(包括甲方下属企业)水、电的比例及条件,供给乙方。

  第二条收费标准

  1、甲方收取水、电费用的标准,应依照_________水、电收费标准的规定确定。甲方承诺甲方向乙方收取的水、电费用不高于其向任何第三方(包括甲方下属企业)收取的费用。

  2、因国家法律、法规或有关政策的变动导致水、电收费标准的变动,则按国家规定的'变动幅度作相应的调整。

  3、甲方根据自身的情况决定提高水、电的收费标准时,应在做出提高收费标准的决定之日起一个月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对提高价格标准的具体情况予以说明。

  第三条付款时间

  乙方应在接受甲方供应水、电后六个月内,支付用水用电费。

  第四条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经乙方之股东大会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经生效,不得擅自修改或终止。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对合同条款进行修改或变更,或有其他未尽事宜的,须经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用电合同 14

  供电方: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

  用电方: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

  为了保证供用电的正常进行,协调关系,明确各自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结合供用双方的实际情况,经协商一致,订立以下条款,共同信守。

  一、供电方电力可供量,用电方计划用电量,用电时间:______________

  二、设备安装费用的负担:______________

  三、电费的.计算和结算方法:______________

  四、双方协商同意的其他条款:______________

  五、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

  六、上述条款如有未尽事宜,应以书面补充,作为附件。

  七、本合同在执行中发行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有效期:从双方签章之日起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九、本合同一式份,供、用方各执一份,副本送银行、工商局(所)各一份备案。

  供电方:______________(盖章

  )用电方:__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供用电合同 15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和城区供电所(______________)第08号文件精神,经乙方本人申请,自愿与甲方有偿解除劳动用工合同关系,接受企业一次性经济补偿,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一次性经济补偿费用的计算

  乙方同意在与甲方解除劳动关系时,按公司改制企业职工一次性安置标准_____________元/年计算经济补偿金:医疗费一次性补贴按每年______________元计算。

  二、工龄计算:

  乙方在甲方的工龄计算从___年__月__日至___年__月__日止,共计___年零___个月。

  三、解除劳动关系时间:

  甲乙双方自___年__月__日起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

  四、协议事项:

  1、甲方与乙方一致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甲方依照上述计算方式对乙方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费和医疗补偿金_____________元。

  2、甲方与乙方解除劳动关系后,双方原有的劳动合同权利义务关系即行终止。甲方给乙方支付一次性经济补偿费后,不再支付乙方其他补偿费用。

  五、其他: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即行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

  2、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劳动部门和组织各存一份。涂改或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___

  供用电合同 16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建方: (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根据甲方“ 施工采购项目公开比选文件”约定和乙方对应答文件的承诺,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签订本框架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施工概况

  (一) 项目名称: ;

  (二) 施工地址: 境内的自有通信基站和传输机房的交流电故障抢修、交流电线路迁改、转交流电改直交流电等。

  (三)施工方式:

  (1)施工方提供施工及相关服务;

  (2) 等主要维修材料由维修需求方根据公司集采相关规定进行集采。

  (四)框架合同有效期:合同签订后之日起一年;

  (五)单个维修施工订单施工工期:自接到甲方维修施工订单之日起 20日内完工。

  第二条:合同价款

  (一)合同价款:暂定框架合同总金额为____¥ 元,人民币大写:____ ;其中不含税金额:____¥ 元,人民币大写: ;增值税税额:____¥ 元,人民币大写:____ ;最终实际发生的采购金额不突破框架合同总金额。

  (二)维修施工费结算依据

  1.定额依据: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预算定额(国能电力【20__】123号)

  2.材料价格依据:框架合同签订之日前 天 市造价部门发布的材料动态价。

  (三)维修施工费折扣(含材料费): ____%。维修施工协调费用包含在维修施工费内。乙方为甲方代支的相关费用和安全生产费不进行折扣。

  (四)维修施工费结算公式:甲方应支付的单笔订单维修施工费(含乙供材料费)=按照维修施工费结算依据应计取的单笔订单维修施工费用*____%。

  (五)单笔订单的安全生产费按照单笔订单维修施工费的2.0 %取定,安全生产费在开工前发包方收到承包方开具的合规发票后支付。维修完工后,安全生产费根据实际发生的维修施工费按照取费标准据实结算。

  (六)开户、报装由承包方负责办理,承包方办理开户、报装手续费用,据实结算。

  (七)决算方式:维修施工完工后由甲乙双方共同到场验收,确认工作量,经甲方委托审计并经甲乙双方确认。

  (八)乙方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编制维修施工决算表,如乙方所报送的决算金额超出审计后金额的10%,超出部分的审计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直接从施工费中扣除)。审计费用以甲方省公司招标价格为准。

  (九)甲方将乙方送审资料递交甲方指定审计单位进行审计,审计结果出来10日内甲方通知乙方进行确认,如乙方对于审计结果有异议,却无法在7日内找出相关证明材料,将视同乙方认可。

  (十)发票开具要求

  1. 甲乙双方各自承担因执行订单结算所发生的银行费用及各项税费。

  2. 乙方在甲方支付订单款项时,应按各期付款数额以及甲方的要求向甲方开具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承诺其开具发票的形式与内容均合法、有效、完整、准确,不开具或开具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迟延支付应付款项直至乙方开具合格票据之日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且乙方的各项义务仍按框架协议约定履行。

  3. 乙方应在接到甲方开票要求后开具发票,并须在开具发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增值税专用发票送达至甲方,甲方签收发票的日期为发票的送达日期。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合格的,应在接到甲方要求后的【7】个工作日内重新开具合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送达至甲方,乙方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4. 由于乙方未足额缴纳应缴税款和开具发票不真实、不合格而引起的一切责任(包括商业责任和法律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5.卖方无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与约定税率不符,造成买方不能抵扣或少抵扣增值税进项税的,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约定税款金额或少抵扣税款金额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方损失的,卖方还应予以赔偿。卖方未按买方要求支付违约金的,买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三条:质量要求

  (一)采用的设备、器材及材料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的规定,并应有合格证件、标志齐全。

  (二)拉线坑宜设防沉层。拉线盘的埋设深度和方向,应符合设计要求。拉线棒与拉线盘应垂直,连接处应采用双螺母,其外露地面部分的长度应为500~700mm。拉线坑应有斜坡,回填土时应将土块打碎后夯实。拉线的制作和安装符合标准,沿线的障碍物、应砍伐的树及树枝等杂物应清除完毕。

  (三)验收标准:达到以下标准合格要求

  50168-20__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50169-20__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50173-20__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50217-20__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

  5219-20__ 架空送电线路基础设计技术规定;

  5221-20__ 城市电力电缆线路设计技术规定。

  第四条:安全要求

  1、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确保维修施工工艺、所用材料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的质量、消防标准,如因乙方维修施工工艺不合格、使用材料不符合标准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在维修实施过程中,如需在维修施工现场使用明火,应按消防管理机构相关要求,进行报备或审批,确保安全生产。

  3、乙方在维修实施过程中,应规范施工,确保电路部分不存在私拉乱接、电路超负荷等导致电气电路存在安全隐患的行为。

  第五条:材料供应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维修施工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对于部分隐蔽材料必须由甲方派代表现场检验合格,签字确认后方可使用。

  第六条:付款

  (一)甲方通过采购订单发起施工通知,乙方凭采购订单安排维修施工。

  (二)单笔订单完成验收,凭甲乙双方共同签署的验收证书,支付至审计结算金额的95%;

  (三)单笔订单维修施工验收合格,进入质保期,质保一年后,支付审计结算金额剩余的5%尾款。

  (四)甲乙双方帐户:

  甲方名称:

  户 名:

  帐 号:

  开户行:

  税 号:

  地 址:

  电 话:

  乙方名称:

  户 名:

  帐 号:

  开 户 行:

  地 址:

  (五)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支付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维修项目款的千分之三支付违约金给乙方。

  第七条:维修施工工期

  (一)单个维修施工订单工期:自接到甲方开工通知之日起 15日内完工。

  (二)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预算价款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维修施工款扣完为止;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未能按时完工的,则工期顺延。

  (三)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顺延;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四)施工中,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改维修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工期延误,乙方自负责任。

  第八条:保修事项

  (一)单个采购订单维修施工保修期为两年,保修期从单个订单维修施工验收合格证书签发之日起算。

  (二)保修期内,甲方如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的2日内维修完毕;对因甲方通知不及时而造成的后果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实际发生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解除合同方应就不足部分进行赔偿。

  (二)保修期内乙方维修不及时的,乙方按每次1000元赔偿甲方违约金。

  (三)乙方使用材料不符合比选文件或甲乙双方认可的规格、质量,在维修施工中每发现一处按1000元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十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改造项目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实际发生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有效期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算,有效期一年。

  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3、本合同及合同附件(施工安全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乙方递交至甲方处的比选应答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日期:

  乙方(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

  日期:

  供用电合同 17

  供方:________

  需方: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

  供需双方经充分协商,需方向供方采购以下设备用于____________供电工程,具体条款如下:

  一、规格型号、厂家、单位、数量、金额

  产品名称_____________

  型号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

  金额(元)_________

  总价(元)___________

  合计金额人民币(含税):¥___________元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产品按图纸、技术协议和相关国家标准执行,产品出厂前,均按国家规定的检测规程进行出厂试验,可以提供产品质量检验证明和产品合格证书。

  三、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1、交货时间:本合同设备自签订合同且供方收到定金之日起_________天生产制造完成。

  2、交货地点:需方工地安装地点,具体地点为________ 。

  3、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____________。

  四、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正常使用情况下,自供方交货之日起,按国标产品质量免费三包(包修、包换、包退)_______个月。

  五、标的物所有权

  标的物所有权自付清全部货款起转移,如需方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属供方所有;但货物到达需方工地卸车后,货物的安全风险由需方负责。

  六、产品变更:合同签订后,需方对原设计图纸要求有变更的,或对产品规格型号、技术标准等有变更的,应及时通知供方,因变更给供方增加的材料、工时、及损耗等费用经双方协商并签字盖章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协议,所增加的金额由需方按本合同付款条款支付给供方,同时交货时间应当顺延。

  七、检验标准

  由当地供电局按附后图纸和中国南方电网标准检验。

  八、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按国标及出厂证明配齐。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发货前付清全款。

  十、违约责任:如供方未能按时交货(因不可抗因素及需方未按合同付款的情况除外),造成需方未能正常送电的,迟交货的`自合同约定交货之日起至实际到货之日止,每延误一天,供方按需方已付款的千分之______支付违约金给需方;需方没按合同约定付款的,每延误一天则应按应付未付货款的千分之_____支付违约金给供方。

  十一、本合同如有不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可向供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供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需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供用电合同 18

  供方:______(以下称甲方)

  用方:___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确立正常的供用水、电等的秩序,明确双方的责任,做到安全、经济、合理地使用水、电,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供应方式以及供应范围

  1、甲方根据乙方的生活需要,在电力系统、水压水源正常状况下,按本合同规定向乙方供电、供水。

  2、乙方的.户外供水管网、供电接入点应由甲方确定,并应按照安装规范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安装的供水立管、表箱美观、牢固、平直。施工完毕,应及时修补墙面、孔洞,修复地面,并清理现场。

  3、当甲方出现水、电供应不足的情况时,甲方应当按不低于其供给第三方水、电的比例及条件,供给乙方。如因甲方原因需停水停电,应提前告知乙方。

  4、在乙方每个接水电、受电点安装用水、电计量装置。用水、电计量装置的记录为乙方实际用水、电量,以此作为计算乙方水、电费的依据。

  第二条收费标准

  1、由于市供水、供电公司每月按商业用电标准供给本公司,所以甲方每月只能按市供水、供电部门收取甲方的费用标准向乙方收取。

  2、为了减少甲方的损失,甲方每月按乙方实际水电费的__________%付给甲方正常损耗费。甲方承诺向乙方收取的水、电费用不高于其向其他第三方收取的费用。

  3、因国家法律、法规或有关政策的变动导致水、电收费标准的变动,则按国家规定的变动幅度作相应的调整。

  4、甲方每月30号之前按乙方水、电表显示的使用量收取当月水电费和损耗费。

  第三条付款时间和方式

  甲方供应水、电的开通后,乙方应当采取_________(方式)支付用水用电费。

  第四条权利义务

  1、甲方对乙方每月用电量、水量按本合同约定的原则和方式指定专人进行抄表统计,乙方给予积极协助,双方共同确认。

  2、乙方应保护好水表、电表等设施不至于损坏、失窃,如保护不善,乙方应承担损失和修理费用。

  3、乙方不得擅自拆卸、迁移、改动水电表,以影响水表、电表正常计量,否则视为盗水、盗电之行为。

  4、乙方必须按时支付水费、电费,如不支付,经甲方催款后仍逾期不交者,甲方将按有关规定,停止对乙方供水供电,并追缴欠款及加收日千分之三的滞纳金。

  5、甲方发现乙方用电设施或者安全管理存在不安全隐患、可能造成供电设施损害时,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乙方逾期不改的,甲方有权中断供电。

  6、乙方不得私自向其他用户转供电、转供水,不得擅自向合同约定的范围外供水、供电或在甲方电网、水网上私自接线、按管。

  7、乙方如跨越计量表用水,或用其他方法致使计量表不准的行为,甲方有权参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停止供水。

  8、乙方的供水管线由于管理不善,跑、冒、滴、漏损坏严重时,甲方有权参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停止供水。

  9、甲方有权根据水资源供应情况,采取必要的限量措施或停止供水。

  10、由于甲方规划调整致使无法向乙方供水供电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需提前______日通知乙方,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

  供用电合同 19

  甲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为_______,有完善的电网系统。

  乙方为_______企业,根据《全国供用电规则》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共同达成如下供、用电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1、乙方受电地点:_____________

  2、乙方受电容量:___________千伏安,新增变压器一台。

  3、合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企业生产终止。

  4、乙方新装或增加用电,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均应向甲方办理用电申请手续。

  5、乙方提出减少用电容量,甲方应根据用乙方所提的期限,保留其原容量。停止用电时乙方应向甲方提出申请,同时应将电费结清。

  6、乙方的冲击性负荷、不对称负荷和整流用电等对供电质量和安全经济运行有影响者,应采取技术措施消除影响,否则甲方可不供电。

  7、乙方发生人身触电伤亡事故主要电气设备损坏及因乙方的原因引起电网停电等事故时,应立即向甲方报告。

  8、甲方对乙方的安全用电工作督促检查,并积极协助有关主管部门及乙方共同做好对乙方电工的.技术培训和管理工作,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

  9、乙方应定期编制节约用电措施计划,完成节约用电任务甲方应督促、检查、帮助乙方的节约用电工作。

  10、乙方应积极采用节约用电的新技术措施,推广有效的节约经验。

  11、甲方和乙方分工维护管理的供电、用电设备,未经分管单位同意,不得操作或更动。如因紧急事故必须操作或更动者,事后应迅速通知分管单位。

  12、甲方应固定抄表日期,按期抄表收费。乙方应按甲方规定的期限交付电费。对逾期不交者,按规定加收迟纳金,并可停止供电。

  13、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废止,合同中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修改,或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根据《全国供用电规则》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4、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盖章)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供用电合同 2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担的________________铁路简支箱梁工程在甲方管内既有线进行施工。本工程需甲方在工程配合、施工日常监控既有设备安全方面给予配合,为确保施工顺利进行和既有线运输安全,经双方协商,特制定施工安全协议如下。

  一、工程概况

  1.施工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

  2.作业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

  3.施工地点、主要工作量及时间

  (1)施工地点及主要工作量

  ____线:________公里,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线:________公里,____________________

  (2)施工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工程结束。

  二、施工责任地段和期限

  1.施工责任地段:____线:____公里,____线:____公里。

  2.施工期限:____年____月____日~工程结束。

  三、双方遵循的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

  严格遵循并按照____铁师[____]____号《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进行施工。

  四、安全防范内容、措施及结合部安全分工

  1.乙方在正式施工72小时前,应向甲方提出施工请求,包括施工计划、施工地点及影响范围。

  联系电话:甲方调度电话:____________乙方调度电话:____________

  2.乙方要严格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并执行有关技术标准、作业标准、工艺流程和卡控措施,严禁超范围作业,以确保施工安全。

  3.乙方施工期间,每天要坚持同甲方保持通信联络,保证信息畅通。

  五、双方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1.乙方是施工安全的主体,对施工安全负全面责任。对因施工造成甲方设备损坏和影响行车安全,构成列车事故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按实际损失赔偿。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或监护人员未到现场擅自施工及违反程序及安全技术标准构成的列车事故负全面责任。

  2.甲方对乙方的施工安全负有监护责任。甲方应根据乙方施工项目制定监护内容,对乙方施工作业进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发现施工安全隐患甲方有权停止乙方施工,责令施工单位立即纠正。乙方对自身未履行施工安全协议造成列车事故的要负全面责任。

  3.乙方在施工中,必须积极配合并主动接受甲方对施工安全的`监督。

  4.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检查既有设备情况,提供相关技术资料。

  六、发生责任列车事故的处罚办法

  施工期间,发生的责任列车事故按____铁师[____]____号文件有关条款办理。

  七、安全监督和配合费用

  施工期间,涉及的配合费用按____铁师[____]____号文件有关条款办理。

  八、其他事宜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协议的各项条款,如有违约,违约方必须承担其造成的一切损失。

  2.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异议时或有争议时,双方应首先进行充分协商,协商不成时,可通过上级安全主管部门仲裁。

  3.协议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4.本协议书一式4份,双方各持2份,并报双方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供用电合同 21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履行地点:________________

  根据《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双方就供电设备租赁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及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提供设备应符合乙方图纸使用和主管部门的验收要求并合格完备。

  第二条租赁期限

  设备租赁期限为_______年,即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三条租金及支付

  1.租金及计算:两个租赁______年度共计支付租金________元(包干价),不到_______年按两______年计,超期后按___________元/月支付。

  2.租金支付:租赁费用分两次支付。付款前出租方应先开具当期租赁发票交承租方办理手续。

  3.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为本次设备的到场时间。设备到达工地后,因出租方原因若不能通电使用的期间不计费。

  4.设备进退场费:进出场运输由出租方负责办理。设备的拆除由出租方负责。

  第四条工程项目、工作内容和施工地点

  1.工程项目:________________

  2.工作内容:________________

  3.施工地点: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租赁方式及所有权

  1.租赁方式:设备由承租方配备操作人员,出租方负责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2.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合同所列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属于出租方,承租方对租赁设备只享有租赁期间的使用权。

  3.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在设备上随意增加或减少部件,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对设备进行抵押,否则由此造成的全部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第六条出租方配合设备的验收、安装、调试。使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

  第七条租赁机械的毁损和灭失

  1.承租方承担在租赁期内发生的承租方责任租赁设备的毁损(正常损耗不在此内)和灭失的风险。由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或造成损失时双方根实际情况协商解决。

  2.在租赁设备发生毁损和灭失时,承租方应立即通知出租方,出租方有权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由承租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其一切费用。

  (1)将租赁设备复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状态。

  (2)更换与租赁设备同等型号,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3)当租赁设备毁损或灭失至无法修理的程度时,双方协商由承租方赔偿于出租方,赔偿费用不高于投标时的报价。

  第八条双方义务和责任

  (一)出租方的义务和责任

  1.密切配合承租方的施工用电。

  2.负责配备设备维保人员,确保设备状态完好。如因设备自身故障造成单次连续停电超过24H以上,按__________元/月扣除一个月租赁费。

  (二)承租方的义务和责任

  负责工作期间设备的保护及看守。

  第九条合同变更

  1.在租赁期间,出租方如将租赁物资所有权转移给第三人,应正式书面通知承租方,租赁物资新的所有权人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出租人。

  2.在租赁期间,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将租赁物资转让、转租给第三人使用,也不得变卖或作抵押品。

  第十条违约责任

  1.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都应向对方偿付本合同总租金______%的违约金。

  2.承租方如不按期支付租费时,出租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承租方及时付清租费和其他费用,并要求承租方赔偿出租方的损失。

  (2)终止本合同,收回租赁设备,并要求承租方赔偿出租方的一切损失。

  第十一条声明及保证

  (一)出租方:

  1.出租方为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单位,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出租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出租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出租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出租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承租方:

  1.承租方为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承租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承租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承租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承租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3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十三条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

  供用电合同 22

  甲方:

  乙方:

  甲方自愿将甲方所有位于供电大楼宿舍号房产转卖给乙方。现双方协议如下:

  一、甲方同意将其所有的街供电大楼宿舍号房产及屋内所有傢俬(沙发一套、饭桌椅一套、床3张、衣柜3只、桌3张、热水器及厨房设施若干)一同转卖给乙方。转买价为人民币_____元整(元)。

  二、过户费由乙方负责,甲方同意全程无偿陪同乙方办理公证手续和过户手续。

  三、付款方式:分两期付清,第一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付______元(¥元)。第二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付清尾款人民币______元整(¥元)。

  四、付清房款之日,房产权、房产证及屋内傢俬归乙方所有。

  五、乙方交付甲方定金人民币_____元整(¥元),交付甲方购房定金两个月内,甲方不得再次转卖房屋。如甲方再次转卖须赔偿乙方人民币_____元整(¥元)。

  六、如乙方到期未付清房款,甲方有权重新处理房产,并扣除乙方_____元整(¥元)。

  此合同一式四份,双方两位证人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用电合同 23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满足乙方工程生活用水、电的需要,经与甲方友好协商,甲方向乙方提供自来水及电源节点,双方订立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在指定的电网、水网接点处向乙方提供方便,乙方接通水、电时自己装置水表、电表;

  二、安装水表及电表后,乙方不可私自换表,如发现甲方有权停止供水、供电;

  三、水、电接通后,不得转让他人使用;

  四、水、电付款方式:每月25日抄表一次,按读数在月底前付清水电费。

  自来水价为:_____年____月____日元吨、电费为:度,甲方向乙方提供收据为凭;

  五、乙方在安装、使用用电设施时,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规范,确保安全用电、若发生安全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六、如有不尽之处,双方友好协商。

  七、订立协议时乙方向甲方支付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工程完工后,乙方承担全部应付款项后,甲方一次性退付押金。

  如乙方在施工中用电用水有违规行为,甲方一旦查到,按已用读数双倍补偿并拒退押金,

  八、以上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用电合同 24

  甲方:

  乙方:

  据双方协议,甲方自愿将甲方所有位于老隆镇福荣街供电大楼宿舍706号房产转卖给乙方。现双方协议如下:

  一、甲方同意将其所有的老隆镇福荣街供电大楼宿舍706号房产及屋内所有傢俬(沙发一套、饭桌椅一套、床3张、衣柜3只、桌3张、热水器及厨房设施若干)一同转卖给乙方。转买价为人民币贰拾壹万玖仟元整(219000.00元)。

  二、过户费由乙方负责,甲方同意全程无偿陪同乙方办理公证手续和过户手续。

  三、付款方式:分两期付清,第一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付拾万元(¥100000.00元)。第二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付清尾款人民币壹拾壹万玖仟元整(¥119000.00元)。

  四、付清房款之日,房产权、房产证及屋内傢俬归乙方所有。

  五、乙方交付甲方定金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元),交付甲方购房定金两个月内,甲方不得再次转卖房屋。如甲方再次转卖须赔偿乙方人民币贰万元整(¥_____元)。

  六、如乙方到期未付清房款,甲方有权重新处理房产,并扣除乙方贰万元整(¥20_0.00元)。

  此合同一式四份,双方两位证人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公证人: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供用电合同】相关文章:

供用电合同04-22

供用电合同09-07

【合集】供用电合同07-23

【推荐】供用电合同06-27

【热门】供用电合同06-27

供用电合同【推荐】06-27

供用电合同【荐】06-27

【精】供用电合同06-27

供用电合同【精】06-30

【热】供用电合同0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