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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食品管理制度

时间:2023-03-17 09:06:21 雪娥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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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食品管理制度(通用12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包装食品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包装食品管理制度(通用12篇)

  包装食品管理制度 篇1

  一、严格遵守国家《食品标识管理规定》和GB 7718—20xx《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预包装食品标签设计、印制必须符合GB 7718—20xx《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和国家对食品标签的相关规定。

  二、预包装食品标签由落实专人负责,应对设计的.预包装食品标签进行核查,检查标签的印刷质量,确保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三、预包装食品标签完成设计后,须经公司领导同意后方可进行印制。

  四、建立预包装食品标签样张情况的台帐,详细记录产品名称、商品条码编号、规格、产品执行标准编号等。

  五、严格预包装食品标签领用手续,负责管理预包装食品标签应的同志在发放预包装食品标签时应查验领用手续,并填写预包装食品标签领用情况的台帐。

  六、若某种产品的预包装食品标签停止使用后,应对库存的该种预包装食品标签进行封存。

  七、产品的预包装食品标签和预包装食品标签使用情况的台帐长期保存。

  包装食品管理制度 篇2

  为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接触食品的容器、包装材料等应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要求。

  二、接触食品的`容器应易于清洗消毒、便于检查,避免因润滑油、金属碎屑、污水或其他可能引起污染。

  三、接触食品的容器、包装材料与食品的接触面应平滑、无凹陷或裂缝,内部角落部位应避免有尖角,以避免食品碎屑、污垢等的聚积。

  四、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容器和包装材料,应分开摆放和使用并有明显的区分标识;原料加工中盛放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产品的容器,应分开摆放和使用并有明显的区分标识。

  五、所有食品容器,不宜使用木质材料,必须使用木质材料时应不会对食品产生污染。

  包装食品管理制度 篇3

  一、食品仓库必须专用,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二、食品库房实行专人负责管理。对入库的各种食品必须进行验收和登记,设立食品出、入库台账,及时掌握食品的进出状态,做到先进先出,尽量缩短储存时间。

  三、食品库房周围不能有毒、有害污染源及蚁蝇滋生地,库房内通风良好,地面平整,货架避免阳光直接入射,保持所需温度和湿度。定期清洁、消毒、换气,保持环境整洁。

  四、库房内有良好的防蝇、防尘、防鼠及防潮设施,所有食品分库或分类、分架贮存,按照先进先出、生熟分开的原则设专区存放,并有明显标识。根据食品贮存条件要求,配置必要的低温贮存设备,包括冷藏库(柜)和冷冻库(柜),货架、地面及各种食品包装箱和容器应保持清洁,不留异味,没有异常的积水和结冰。有专人定时检查贮存设备温库。食品存放设隔离地面的`平台和层架,离墙30厘米,最底层隔离地面40厘米以上,防止食品发霉、变质、生虫。

  五、库房中设有不安全食品暂存区域及专柜,定期对库房内食品进行检查,发现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六、库房内非食品存放区域设置密闭的垃圾容器,要及时清理,定期做好清洁和消毒,对废料废品进行破碎处理,严禁将过期或变质食品再次包装销售。

  包装食品管理制度 篇4

  1、食品生产经营者应依法制定并落实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关注社会食品安全预警提示,积极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故。

  2、在制作加工过程中应当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食品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观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食品原料应保证来源合法安全,禁止生产经营《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食品。

  3、加工经营过程中避免生熟交叉、混放。避免生食品与熟食品接触,成品、半成品、原料应分开加工、存放;员工要经常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应消毒手部,发现有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及化浓性皮肤病者,应立即停止其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保持食品加工操作场所清洁,避免昆虫、鼠类等动物接触食品。

  4、熟制食物应烧熟煮透,尤其是肉、奶、蛋及其制品以及海产品,中心温度应高于70℃,如在常温下保存,应于出品后2小时内食用。

  5、禁止使用毒蘑菇、发芽马铃薯等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及原料,餐饮业禁止使用亚硝酸盐。

  6、豆浆、四季豆应按要求煮熟焖透,有效预防生食有毒有害食物中毒。

  7、外部人员不得随意进入食品加工及售卖间,加强员工的道德教育。

  8、如有疑似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时,应迅速启动突发食品事故应急预案,立即上报相关部门和组织患者到正规医疗机构救治,并停止制售可疑食品,保留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用具和现场,积极配合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包装食品管理制度 篇5

  为规范餐饮服务粗加工、切配工作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迹象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

  二、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应洗净,动物性食品原料、植物性食品原料、水产品原料应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处理。

  三、植物性食品原料要按“一择、二洗、三切”的顺序操作,彻底浸泡清洗干净,做到无泥沙、杂草、烂叶。禁止将未经清洗的'蔬菜、水果带入操作间。

  四、食品原料的加工和存放要在相应位置进行,不得混放和交叉使用,加工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产品的操作台、用具和容器要有明显标志并分开使用。

  五、切配好的半成品应避免污染,与原料分开存放,并应根据性质分类存放。已盛装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置于地上。

  六、切配好的食品应按照加工操作规程,在规定时间内使用。易腐烂变质食品应尽量缩短在常温下的存放时间,加工后应及时使用或冷藏。

  七、用于盛装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放置于地面,以防止食品受到污染。

  八、加工结束及时清洁地面,水池、操作台、工用具、容器及所用机械设备清洗干净,定位存放,做到刀不锈、板不霉、整齐有序,及时清理垃圾,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九、在专用洗拖布池或洗拖布桶内涮洗拖布。不得在加工清洗食品原料的水池内清洗拖布。

  包装食品管理制度 篇6

  一、负责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组织开展食品经营活动。

  二、经营食品应当符合环境卫生要求,具备食品销售、储存、运输和装卸的卫生条件。

  三、从事食品经营的人员应当遵守卫生要求,不符合法律规定健康要求的人员,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应当对采购的`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禁止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超过保质期、无标签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五、应当按卫生管理制度定期对食品经营场所卫生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改进并做好记录。

  六、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主体资格、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质量合格的证明文件,建立并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记录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七、完整建立食品进销台帐,适时对照自查,发现不合格食品,立即报告辖区工商部门,迅速将问题食品下架、撤回、及时告知供货商并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醒目告示,召回售出的问题食品,退货或销毁。

  八、经营生鲜食品的应配备相应的检测设施,对在市场内销售的生鲜食品进行自检。经检测合格后才能上市销售,并登记检测结果存档备查。

  九、发现食品临近保质期限的,组织安排临界食品销售专柜进行促销,并将食品真实信息告知消费者。超过保质期限的及时做好清柜、下架、销毁、结算、建档等事宜。

  包装食品管理制度 篇7

  一、 烹饪人员(厨师)要严格检查待烹饪加工食品原料的安全质量,发现有腐败变质或其他感官性异常,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食品绝不烹制。

  二、 加工食品时要充分加热,烧熟煮透,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不能只讲食品颜色而造成食物外熟内生。菜肴着重体现菜品特色,感官性强,做到可口易于消化。加工四季豆,扁豆等高危险食品一定要煮烂、煮透,确保食品安全。肉类食品烹调后应无血、无毛、无污染、无腥味、无异味,严防外熟内生。

  三、 烹调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两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存放时必须使用清洁、经消毒过的菜盆、瓢、碗、盘等专用容器盛装,并有序排放于食品原料、半成品分开存放。未经消毒清洗的餐具,工用具、容器、抹布等不得使用。

  四、 供应后剩余的`食品必须放入冰箱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成品、半成品与原料、生食熟食品要分冰箱放置。

  五、 凡冷藏的隔夜、隔餐的食品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在经过尝试后、确认感官无异样、无异味方可出售。

  六、 烹饪加工工作结束后,调料容器要加盖收好。灶上灶下,工具、用具都要冲洗干净、随时保持操作间清洁,无油垢。地面无食渣、垃圾入桶,地面用水冲干净。

  七、 严格按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废弃食用油脂管理规定》要求,收集处理废弃油脂,及时清洗抽油烟机罩。

  八、 按照食品从业人员卫生要求做好个人卫生。

  包装食品管理制度 篇8

  一、配送的集体用餐及重要接待活动供应的食品成品应予以留样;由留样负责人随机抽取当日所有菜品,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00g,最好达到250g,留存在专用的冰箱中48小时。(每份样品必须标注品名、加工时间、加工人员、留样时间、留样人员)。

  二、留样的'采集和保管必须有由专人负责,无关人员不得擅自操作或挪动。配备经消毒的专用取样工用具和存放样品的专用冷藏箱。

  三、按每天加工品种数量,每一品种随机抽出样品,采集在操作过程中或加工终止时的样品作为留样的食品样品,不得特殊制作。不同食品品种分别用不同容器盛装留样,防止样品之间交叉污染。留样容器应专用并经消毒确保清洁、样品应密闭保存在留样容器里。配餐企业,可以直接在配送好的集体用餐盒(份)中采集,以保证样品的代表性,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00g,最好达到250g。

  四、设置专用冰箱保存样品,其他食品不允许混放,保持冰箱内清洁卫生,并有“存样专用”标志,上锁管理。

  五、留样时必须无菌操作,防止采样时污染食品。

  六、留样的容器,取样的工具必须消毒。

  七、每日留样食品必须记录,负责人必须在记录表上签字,以备复查待检。

  八、任何食品不得与留样食品混放,任何人不得随意取用,翻动留样食品,违者重罚。

  包装食品管理制度 篇9

  1、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必须按时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有效《健康证》和《餐饮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方可参加工作。杜绝先上岗后体检。

  2、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等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并将调离工作岗位。

  3、食品生产经营者应依法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4、从业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掌握本岗位要求,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格规范操作。生产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梳理整齐置于帽内,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制售工具、戴口罩,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勺直接尝味,用后的操作工具不得随处乱放。

  5、工作人员操作前,以及与食品无关的其他活动后应严格按规范洗手并消毒。

  6、工作人员不得留过长头发、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耳环等饰物。在销售食品成品时必须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不得在食品加工场所或销售场所内吸烟、随地吐痰、穿工作服入厕及存在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行为。

  包装食品管理制度 篇10

  1、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标准,进行采购、储存、加工和食用操作。

  2、采购食品必须清洁卫生,不得采购烂、霉变、有异味、污浊不洁食品。

  3、凡入库的食品等原材料应严格检查验收,对存异味、变质的食品拒绝入库。各类主、副食品应分类存放,摆放整齐,货架整洁、不存有害有毒的物品。

  4、冰箱冰柜应达到一定温度存放,食品要摆放整齐,容器、货架清洁干净,定期打扫,除霜、除臭、无血水、无冰渣等。5不加工存异味变质的蔬菜、肉、鱼、禽、蛋等食品。加工后的.成品应及时入库,禽蛋应到入筐内入库。

  6、加工刀、墩、案板、绞肉机、菜盆、筐等用后洗净,达到刀无锈、墩无霉,无浸物、残渣、柜厨内工具整齐干净。

  7、不做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半成品一次烹调要达到烧熟、煮透、禽蛋洁后方可使用。

  8、各种调味品需要符合卫生要求,调料容器清洁卫生,每餐后洗刷干净并加盖防尘。

  9、剩余的食品要入恒温库保管,熟食品要凉透后放入冰箱保管。

  10、不得使用生虫、霉变、有异味、污浊不洁的米、面、油、豆馅等原料,不得使用变质的散面、蛋等。使用添加剂、加强剂要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不得超量。

  包装食品管理制度 篇11

  为防止食品污染,保证食品卫生安全,做好库房管理工作,制定本办法。

  一、提高食品卫生安全意识,保持库房内清洁、整齐、通风。做好防火、防盗、防毒、(包括投毒)、防蝇、防尘、防鼠、防虫、防霉变等工作,防止事故发生。

  二、所有食品入库前必须严格验收,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要求的食品不得入库,验收后认真做好登记,入库食品应注明食品名称、采购时间、数量、保质期。做到入库上帐,出库下帐,帐物相符。

  三、食品应分类、分架、离地隔墙至少20厘米存放,摆放整齐、货架整洁、地面干净。食物、食品不落地,每天清扫,库房卫生无异味,保持良好卫生状况。

  四、食品出库时要检查感官形状和保持期,坚持食品先进先出原则,尽量缩短储存时间。

  五、每天要对库存食品进行检查、整理。重点检查食品有无霉变、腐败变质、包装有无损坏及保持期是否到期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提出处理意见,及时处理。

  六、库房禁止存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化学类物品。禁止存放外观与食品类似的有毒有害物品。禁止存放个人生活用品或临时存放其他非食品货物。

  七、库房保管员需持健康证上岗,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按照从业人员卫生要求,做好个人卫生。做到服装整洁,不在库房内吸烟。

  包装食品管理制度 篇12

  1目的

  在产品的整个形成和最终完成交付的过程中,规范防护标识、搬运、储存、包装、保护和交付等活动,以防止直接影响产品的质量、安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外购产品、半成品和成品。

  3职责

  3.1生产部负责生产、包装过程中物资流转的搬运;负责产品的包装工作。

  3.2仓储部负责库存物资的存储管理工作,负责组织仓库物资的搬运,负责产品的交付。

  3.3质检部负责入库物资的验收检查及存储过程中出现问题的物资的复查工作。

  3.4各部门做好所属区域内物品的保护

  3.5生产环境、生产设备和生产人员卫生的控制。

  4工作程序

  4.1包装要求

  4.1.1包装材料入库前由质检部验收。

  4.1.2生产人员按照作业指导书的要求进行包装。

  4.2搬运要求

  4.2.1使用与产品特性相适应的容器和搬运工具,防止产品损坏和变质。

  4.2.2对搬运工具进行适当的维护和保养

  4.2.3定期对搬运工具进行清洗或清扫。装载表面不能有油污、铁锈和积垢,以免造成对原料的污染,影响食品安全。

  4.2.4防止超高搬运,以免物品坠落砸伤员工。

  4.2.5搬运中,注意保护产品标识,防止丢掉或被擦掉。

  4.2.6对搬运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以熟悉搬运要求。

  4.3储存与保护

  4.3.1储存环境

  ①仓库储存环境要符合前提方案的要求。

  ②仓储环境要求通风、干燥、明亮、清洁、通畅。

  ③仓库区严禁烟火,配置适量的消防器材。

  ④每周检查发现虫害鼠害及时报告。

  ⑤对仓库的环境加以控制,以防止库存物资的损坏、污染和变质。

  4.3.2验收入库

  ①入库产品必须检验合格。仓库管理管人员应该认真的核实入库数量,检查产品的合格标识。

  ②物品经清点入库后,应当在仓库台帐、物资登记卡上登记

  ③对于待检和不合格物品必须采取隔离措施,以防误用。

  4.3.3出库

  ①生产物资的发放,领料部门填写“出库单”交仓库,仓库对“出库单”核实后发料。

  ②向外发货仓库根据“销售清单”备货、发货。

  ③存储的物品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发货。

  4.3.4物料进出时,仓库需填写好入库单,并做好相应记录

  ①入库时,在入库单上注明进入货物的供应商、入库时间,批号。

  ②生产物料发放时,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出库单”。

  ③向外发货时,应在“销售备货单”上说明货物的批号、去向。

  4.3.5仓库外的其他部门也有责任对所属区域的物品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包括隔离、分类存放、维护等,使产品不变质、损坏、丢失或错用。

  4.4食品运输过程防止污染、损坏及变质的制度

  ①食品运输包装过程中(包括原料、半成品、成品,下同)从流通通道上采用人流、物流分开流动,不得混流。

  ②食品在运输前必须是经检验合格的产品方能装箱,否则作不合格或不安全产品处理。

  ③食品运输前所有食品机运输车辆、运输机械必须清洗卫生合格方才投入使用。

  ④运输过程中各批次原料、产品、半成品分开完成,分开包装、分开存放,分开标识。

  ⑤运输过程中人员卫生须满足人员健康要求,运输车辆须是密封的食品专用车辆。

  ⑥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损坏、废弃食品,均及时剔除,不得与合格食品一起流动。

  ⑦产品状态必须标识清楚并挂牌。

  ⑧运输过程中食品的盛装桶、袋、栏等工具首先必须消毒清洗合格,同时不得有缺损,同时满足该食品的盛装要求,不得发生物理化学变化,引起变质。

  ⑨运输过程要采取防止食品相互挤压损坏、相互混装发生变质、天晴下雨影响、温度湿度影响、照射辐射影响等的措施,同时保证运输期限,防止运输过期毁损变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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