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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时间:2023-01-30 15:03:54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学校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学校学生宿舍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学校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学校学生宿舍管理制度1

  1、每日按时关、送照明用电,除特殊情况外,不准提前送电或延时关电。

  2、每日清房、查房时,发现有乱接电源线、使用充电池、电热器的,立即收缴,并查处违规者。

  3、经常巡回检查宿舍内外照明设施,自来水设施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和处理,消灭大灯泡、长明灯、长流水、节约用电用水,杜绝浪费现象。

  4、寝室有卫生设施的`房舍,实行学生上课时间一律把水总闸关掉,以防水的浪费。

  5、发现有破坏水电设施,违规用电者及时处理:

  故意损坏照明设施、自来水设施者,责令照价赔偿,通报批评,并报学院处理。

  乱接电源线、插座者,报系、部处理。在电源上接充电池、音响、照明灯具、电热器者,除没收外,报学院通报批评。

学校学生宿舍管理制度2

  学校体育系学生宿舍内务管理制度 宿舍的内务评比使我们每周都要上的必修课为了加强体育系宿舍内务的管理,本部就在考虑如何能上好这门必修课呢经过我们总结的经验我们认为做好课前的指导和课后总结是取得好成绩的前提。

  我们已经做好了取得好成绩的前提了是不是该考虑同学们的学习方向和学习内容了呢对这就是我们的重中之重,我们要摒弃以前那种老师逼着我们学习的形式而是拟定一份方案让同学自主的学习自己按照方案提高自己其实就是舍弃人管人的方式改为靠制度说话让行动证明一切。以下是我部为同学们拟定的宿舍管理制度及我部的工作方向:

  〈一〉工作思想

  1 加强对本系宿管部的管理,使宿管部成员要以以身作则,使其明白不仅是管理者,更应是带头者。

  2 要充分利用学生干部,让其实现自身的责任感。使之也要严格要求自己,并带动大家一起来维护自己的宿舍内务。

  3 宿管部同时要积极的与各宿舍长及舍员进行沟通交流,了解各宿舍存在的问题和难题,并帮助一起解决。从而提高他们自身对宿舍内务的关注程度。

  4 宿管部成员要将院里每周对各年级的检查成绩及情况及时的 报给各年级老师,并与老师进行沟通,提出解决方案。

  5 对优、差宿舍制定一定的奖罚制度,促进宿舍内务成绩的提高

  〈二〉工作方针

  一. 管理部为中心以年级为单位将体育系全部宿舍分为四个大部分,分别为10级部09级部08级部07级部,每个级部的负责人是他们的班主任。

  二.由各部的负责老师根据各级宿舍分布实地情况,将各年级宿舍分区(2-3宿舍为一区),并在每区选出一个学生负责人(负责人应是学生干部或党员)(希望各部负责老师,能尽快决定各区负责学生,并做好表格上交)

  三. 我部为加强对各区学生负责人的管理,与各区的学生负责人都将签订一份宿舍管理责任合同书,从而达到方便宿舍管理的目的.

  四 各区的学生负责人,要尽全力管理好自己区内的成员,要做到将成员资料制作成档案表(区成员姓名、宿舍、电话号码、值日时间)本档案表一式三份(宿舍、学生负责人、宿管部各一份)并存保存。以便做到每天可以责任到个人。

  五 各区学生负责人要做到每天对宿舍内务进行检查,督促各区内成员整理内务。通知系内下发的关于宿舍的所有文件(对于宿舍内务,要特别重视每周周一、周二的整理)。

  六.宿管部将要每周对宿舍成绩进行排名(以院成绩为准),并将成绩在系通报栏上进行公布,也将对表现好,坏的“个人”进行通报公布,同时将上述成绩都将做成“工作简报”交予各年级负责老师。

  七. 对长期保持内务优秀的宿舍和个人进行奖励,(每周被评为“星级文明宿舍”的称号的宿舍颁发“优秀宿舍”流动红旗,三周保持“星级文明宿舍”的称号的宿舍颁发“优秀宿舍”证书,三周保持内务优秀的个人颁发“内务优秀个人”证书)。

  八. 宿管部要将每周成绩作好记录,并做成档案资料保存,并要与各年级辅导员老师协调将宿舍内务成绩作为他们各年级评优评干(包括入党,优秀班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三好学生,助学金,奖学金)的一个重要因素。

  九. 宿管部在每学期结束时,将评选年度“内务优秀班级”一个,在各年级评选年度“内务优秀区”一个,在各年级内选年度“内务优秀宿舍”三个,年度“内务优秀社长”五个,年度“内务优秀个人”十个,并对以上获集体和个人颁发证书进行奖励。

  十.学生党员、班干部、各协会成员、学生会成员等学生干部应起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协助宿管部对宿舍内务做管理工作,特别要大力协调高年级的班委成员,使其在高年级中做到起带头和管理的作用.

  〈三〉宿舍内务物品管理及扣分制度(新生)

  1 地面有积土,灰尘,垃圾,痰等扣5分

  2床底有垃圾等废用东西的扣15分

  3 一个床面有褶皱有物品扣3分,多者扣5分

  4一个被子不整理扣3分,多者扣5分

  5 一个枕头不整理扣3分,多者扣5分

  6 桌面有物品或不打扫的扣10分

  7 课本架内的书摆放不整齐的扣5分

  8 鞋子不按要求摆放的扣10分

  9 餐具用品摆放不整齐的扣10分

  10 墙门窗的玻璃等不干净的扣5分

  11 门口有杂务,垃圾的扣20分

  12 宿舍内有挂件等其他情况的扣10分

  宿舍内务物品管理及扣分制度(老生)

  1.床面整洁,被子叠整齐。(20分)

  2. 地面干净,无杂物。(20分)

  3. 门口干净,无杂物。(20分)

  4. 床下鞋子摆放整齐,不乱扔、乱放且无垃圾。(10分)

  5. 桌面无杂物,把东西摆放整齐。(10分)

  6. 书橱上书本排放整齐,不乱放其他东西。(10分)

  7. 不要乱放衣服,一律放倒厨子里。(10分)

  8.宿舍内经常开窗户,保持室内空气清新,等其他方面...1

  〈四〉各年级奖惩分数线

  一.各级宿舍内务成绩表 年级 分数线 性别 10级 09级 08级 优秀线 最低线 优秀线 最低线 优秀线 最低线 男 98 95 92 85 85 75 女 99 96 94 90 90 85

  二.宿舍内务奖罚制度 1.对第一周成绩优秀的宿舍,在系宣传栏上进行通报表扬,并授予“星级文明宿舍”称号.对第一周成绩较差的宿舍及其个人在系宣传栏上进行通报批评,并将成绩通报到负责老师. 以上成绩都将保存成档,做为年度评选依据. 2.对连续二周成绩保持优秀的宿舍, 连续在系宣传栏上进行通报表扬,连续授予“星级文明宿舍”称号并对优秀宿舍的'同学在综合测评分上进行加分并对负责人进行表扬.对连续二周成绩较差的宿舍,在系宣传栏上进行通报警告,并对负责人进行通报并对其宿舍成员在综合测评分上进行相应的减分,并处于这些同学罚款十元的处罚,并要求负责人加强教育,以上成绩都将保存成档, 做为年度评选依据. 3.对连续三周成绩保持优秀的宿舍, 连续在系宣传栏上进行通报表扬, 连续授予“星级文明宿舍”称号,且颁发“优秀宿舍”流动红旗,连续对负责人进行表扬,并且在我部制定的个人宿舍内务成绩评分卡上进行加分,并给与一定的物质奖励。对连续三周成绩较差的宿舍,在系宣传栏上进行严重警告批评,并对负责人进行通报警告,并将表现不好的宿舍报到负责老师,并要求给予警告处理.并在个人宿舍内务成绩评分卡上进行减分并处于每人20元的罚款,以上成绩都将保存成档, 做为年度评选依据. 4.在学期结束时,将以系团总支的名义评选出年度“内务优秀级”一个,在各部中评选年度“内务优秀区”一个,年度“优秀负责人”2个,年度“内务优秀宿舍”三个,年度“内务优秀舍长”五个,年度“内务优秀个人”十个,并对以上获得集体和个人分别颁发荣誉证书进行奖励. 5.在每学期中,宿舍内务成绩优秀的宿舍成员及宿舍成绩优秀的各区负责人将优先考虑“优秀班干部”“优秀团员”“三好学生”“奖学金”“助学金”等荣誉的评选.对于个人内务成绩评分低的成员各区负责人不能考虑“优秀班干部”“优秀团员”“三好学生”“奖学金”“助学金”等荣誉的评选外还将要给予系级处分. 备注;个人内务成绩评分卡是宿管部针对同学们宿舍内务成绩于综合测评分挂钩的一种形式,可以让同学们的内务成绩在综合测评分上更直观的体现。

  新的学年有新的开始,我部为更好的管理好我系学生宿舍特此制定此新制度,制度从发放之日起效, 希望同学们能够认真履行制度内的要求,谢谢合作! 体育学院宿管部 20xx.10.18

学校学生宿舍管理制度3

  1、学生宿舍是学生集体居住的场所,全体同学必须自觉做好集体安全工作,发现不安全的情况应及时报告,积极主动采取防范措施,杜绝一切案件和事故的发生。

  2、在宿舍区内发现可疑的人和事,学生都有义务报告生管老师或学校有关部门。

  3、任何学生不准将外人留住本宿舍内。学生除父母外,一律不准在宿舍内接待外来客人。

  4、上课时间学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一律不准私自留在宿舍里。

  5、学生宿舍实行舍长安全负责制,舍长(或轮值的`值日生)必须按时关锁门窗,保管好钥匙不得乱借乱丢,负责安全检查。

  6、学生宿舍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源。及时收好晾晒衣物。

  7、宿舍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任何人不准乱动,无故损坏严加处理。

  8、我校为住宿制学校,除学校划定的周边社区外,其它区域的学生原则上一律要求住校,如有特殊情况要申请外宿的,应由学生家长或法定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明确安全责任,到政教处领取《季延中学外宿申请表》填写,班主任、年段长核实申请理由交由分管的校级领导批准方可外宿,外宿前应到学校生管组先注销内宿床位再到保卫处办理出入证。

学校学生宿舍管理制度4

  学生宿舍是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生活、休息的重要场所,直接关系到学生的精神风貌和身心健康。为搞好学生宿舍区的清洁卫生,建设一个良好、整洁、优美的宿舍环境,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常规要求

  1.学生宿舍实行责任制,开学一周内各宿舍选出室长(或由班主任指定)。室长对本宿舍的清洁卫生负管理责任,排出卫生值班表;每天督促并检查值日生进行责任范围的保洁工作。安排好每天的清洁卫生工作和保持宿舍的整洁。

  2.各宿舍应该于每日早晨7点30分前离开、下午1点30分前离开,将室内及门前打扫干净,并整理内务。任何时间不得将垃圾杂物堆放在过道上或室内,并负责保持本宿舍及相应过道地段上的清洁卫生,违者以该宿舍卫生不合格计。

  3.任何人不得在走廊、门厅、楼梯上倒水、大小便、打(踢)球、焚烧纸屑等,不得乱扔果皮、纸屑、方便面袋(盒)等垃圾,不得从阳台、门厅、过道等地方向下倒水、吐痰、扔垃圾杂物,不得将塑料袋、饭菜杂物倒入便池和下水道等。凡经发现,即对当事人处理,或处罚责任宿舍人员,并取消参与本周(月)文明宿舍的评选资格。

  4.学生应该自觉维护宿舍墙壁的洁净,不得有任何污损行为(包括在墙上乱敲乱砸、张贴标语、广告、寻物启事、乱写乱画、用脚踢、用球砸等)。凡有污损行为,一律视其情节给予处罚。如未查出直接责任人,则取消参与本周(月)文明宿舍的.评选资格。

  二、检查时间和办法:学生处和各专业部不定期抽查,每周1次;宿舍管理员定期检查每天2次,上午、下午各1次,发现问题随时反映给专业部,均记入文明班级的评选条件。每周(月)公布检查结果,并评出各宿舍楼文明宿舍。

  三、奖励和处罚办法:

  1.按周(月)评出文明宿舍、达标宿舍及不合格宿舍。文明宿舍发流动红旗,给予鼓励。不达标宿舍按评选文明班级的有关规定进行扣分。

  2.日常检查中“不合格”的宿舍将限期整改,一周整改达三次及以上,取消学期评优资格。

  3.各宿舍要积极主动配合检查人员工作,凡私自换锁,致使无法检查者,当日检查视为“不合格”。

  四、宿舍检查标准(共100分):

  1.地面(10分):(包括阳台)清洁,无痰迹、积水、污迹、果壳、废物等,用拖把拖干净,禁止水冲。

  2.门窗、墙壁(5分):室内墙壁、天花板、灯管无灰尘、蜘蛛网、污损,墙壁整洁无涂画和脚印;玻璃明亮,无破损,无煳纸及贴物。

  3.洗漱用品等公共用品(10分):牙缸摆放要整齐有序;牙刷摆放方向一致;毛巾叠放一致;行李箱等其他私人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4.床上用品(10分):被子要叠放整齐(统一为方块型)统一放在一头;枕头下面不要放杂物,放在床头,方向一致;床单干净、平整;床上用品要定期洗晒,保持干净,健康。床上无杂物。

  5.床下鞋子(10分):摆放整齐,鞋跟向外成一线,床下无杂物乱放。

  6.洗手间、阳台(10分):洗手间面盆和台面整洁无积水和污垢,面盆等私人物品按规定统一摆放整齐,盆内不得有水,不得存放任何物品。

  7.阳台衣物和衣柜(10分):室内不要挂衣物(若遇雨、雪等特殊天气,衣服要整齐悬挂),蚊账悬挂整齐。衣柜上方无杂物。

  8.纸篓和卫生工具(10分) :垃圾要及时清理,不得存放在室内,卫生工具摆放整齐,定期清洗。

  9.卫生间(15分) :地面干净整洁,便盆要时刻保持清洁,无黄斑污垢,室内空气清新。

  10.宿舍文化和整体效果(10分):高雅、整洁,能展示和谐的集体氛围和高雅的审美情趣,空间整体效果好,室内空气清新。

  注1:未打扫:0分;

  2:宿舍文化布置待学生处确定方案组织实施。

学校学生宿舍管理制度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宿舍规范化、制度化、人文化、科学化管理,创造和谐文明、环境优雅舒适的学习生活环境,推动学院文明校风、优良学风和工匠精神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宿管中心负责全院宿舍的统筹管理。系部根据该部门已住宿学生数量以及新生预计招生数量,按男、女分类统计上报宿管中心。宿管中心协调系部依据实际安排宿舍。

  第三条学生宿舍实行宿管中心与系部联合管理机制,系部学生科、宿管中心共同负责学生宿舍的安全、卫生、纪律、设施等日常管理。宿管中心具体负责各项检查、考核及问题发现馈,配合协助总务处、安保处、系部学生科、班主任及值班老师开展宿舍管理工作;总务处、系部学生科、班主任及值班老师负责问题的解决和处理。

  第四条住宿学生系已按有关规定缴纳住宿费的学生。

  第二章住宿管理

  第五条宿管中心按各系部所需床位如数分配给系部。系部根据各自实际,安排所属楼层宿舍、床位等。入学新生按新生报道入学相关流程,办理住宿。

  第六条学生宿舍的使用、调整,由宿管中心本着相对集中、便于管理、周到服务的原则合理调配。

  第七条住宿学生不得自行调换宿舍或床位,确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换,需经系部学生科同意并通知宿管员安排调换。

  第八条非本宿舍楼学生或外来人员(包括亲属)未经宿管中心同意,不准进入宿舍楼,严禁在宿舍内留宿。

  第九条各系部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学生住宿,在新学期开学两周后,将学生住宿情况报宿管中心备案。

  第十条周末或节假日,留宿学生以班级、系部为单位认真、清楚填写周末、节假日回家、留宿名单报与宿管员。名单中若有涂改需班主任在涂改处签字。因字迹潦草、模糊造成宿管员无法准确核对学生人数,一切后果由系部自行承担。周末留宿学生名单经班主任签字后于周五13:00前报送宿管员。小长假留宿名单由系部学生科汇总,学生科长签字后于放假前一天报送宿舍管理员。

  第十一条寒、暑假原则上不允许学生留校住宿,因学院统一组织的补课、培训和其他活动等特殊原因需留校住宿,需由系部请示分管院领导同意、批准后报与宿管中心,由宿管中心协调安排学生住宿。寒、暑假因车票等原因学生不能及时离校的,只允许留宿1至2天,按照周末留宿流踌理。

  第十二条学生宿舍实行舍长负责制,每间宿舍设舍长一人,负责本宿舍的管理和服务。主要职责是安排宿舍值日,组织宿舍内务卫生清理,开展宿舍文化和宿舍文明建设,负责督导检查内务、卫生、纪律等。

  第十三条宿舍内按规定在床挺设置床卡,登记住宿学生有关信息,便于宿舍管理。

  第十四条住宿学生要自觉遵守作息时间,按时起床、就寝、熄灯,遵守宿舍纪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影响他人休息。

  第十五条学生进入宿舍一律佩戴胸卡,未配带胸卡者需由班主任或学生科开据证明。否则不得进入。非正常时段需进入宿舍的学生,需由学生科或者班主任开具请假条,凭条进入,宿管中心严格登记出入信息。

  第十六条宿舍内应保持安静,不得声喧哗、吵闹、嬉戏、乱串宿舍等;禁止男女生进入对方宿舍,违者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第十七条宿舍内要风清气正,和谐温馨,不允许钉钉子,张贴海报,乱写乱涂乱画,共同保持宿舍文明整洁。

  第十八条建立学生住宿档案。学生住宿档案由系部建立并负责管理,新生入学后2个月内需将电子版档案报送宿管中心备案。学生住宿档案信息包括宿舍楼号、系别、班级、班主任(辅导员)及联系方式,学生姓名、性别、房间号、床位等信息。毕业班级(工学交替)宿舍数量、人数等信息由系部于学生离校前三个月报与宿管中心。

  第三章退宿管理

  第十九条住宿学生退学、转走读、开除等需退宿,由系部出具退宿证明,会同宿舍管理员查验宿舍内公物、设施、回收床位卡。公物、设施等若有损坏,待按价赔偿后,方能办理退宿手续离校。

  第二十条学生因毕业和实习离校,需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办理退宿手续,由系部学生科或班主任(辅导员)会同宿舍管理员清点、检查、验收宿舍内公物、设施、回收床卡等。公物和设施等如有损坏,当事人按价赔偿,统一到财务处缴费,凭财务处缴费收据,到宿舍管理员处签字办理退宿离校手续;因故不能按时退宿,需系部学生科出具证明,宿管中心给予延迟办理退宿相关手续。

  第二十一条走读、退学、毕业、开除的学生不得进入学生宿舍,特殊情况需本人申请,经系部学生科批准出具证明方能进入,不得在宿舍内长时间逗留。

  第二十二条学生工学交替期间需要在宿舍住宿,需由班主任(辅导员)或系部学生科出具证明,方能安排住宿。

  第四章卫生管理

  第二十三条学生宿舍卫生由宿管中心和系部共同负责管理。公共区域卫生由宿舍管理员组织协同值周学生打扫清理;宿舍内卫生由本室学生负责打扫清理;宿舍楼内公共区域由宿舍管理员负责进行定期消毒。宿管员负责对宿舍内务和卫生进行检查考核,建立卫生检查考核记录台账,作为系部年终绩效考核内容,考核结果在宿舍公告栏公示。宿管中心协助系部定期对学生宿舍进行危险违禁品检查,检查结果在学院OA进行通报,并作为系部年终绩效考核依据。

  第二十四条宿舍内务卫生标准

  1.宿舍走廊地面、楼梯干净无污迹、痰迹和杂物;楼梯扶手无灰尘;墙面无脚印、污迹;门窗玻璃洁净无破损;楼道灯具无灰尘;天棚无蛛网积尘;厕所洁净无异味;暖气片、水管及下方无灰尘、杂物。

  2.床铺平整无杂物,被子叠放标准规范;枕头整理摆放平整规范,枕下无杂物;床下鞋子摆放整齐,成一条直线,脸盆按上下床顺序一线摆放床头一侧;脸盆内洁净无杂物,盆内毛巾叠成方型紧贴脸盆外沿;牙缸放置脸盆内右侧,把手在外,牙刷垂放在牙缸内,毛刷向上;皂盒纯净,放置于牙缸左侧。

  3.暖瓶洁净无污渍,根据房间具体方位统一放置在指定位置,把手在外成一线摆放。

  4.行李箱按规定位置整齐摆放,无灰尘,美观整齐。

  5.拖把、笤帚、撮子等卫生工具,按拖把在里、笤帚在外、笤帚垂于撮子次序位置摆放。

  6.空床整洁无杂物,无乱堆、乱放、乱挂现象。

  7.宿舍内照明灯、开关、床、柜门、窗等公物用品无破损。

  第二十五条宿舍卫生检查考核由宿管中心和系部共同负责。宿管员发现问题、映问题,并协助系部及班主任、值班老师解决处理问题。

  宿舍卫生内务百分制考核细则

  1.地面(20分):地面、门口有污迹、烟头、垃圾杂物等,扣110分,鞋、脸盆不安规范摆放,扣1-10分。

  2.床铺(25分):床单、被褥、枕巾不整洁,床上堆放杂物,扣1-10分;被子叠放不规范(成方成块),扣1-10分:被子、枕头摆放不在床铺中轴线,扣1-5分。

  3.物品摆放(15分):行李箱不按规范摆放,扣1-3分;空床上放置杂物,扣1-3分;暖瓶等不净、摆放不规范,扣1-3分;卫生工具摆放不规范及阳台杂乱等,扣1-5分。

  4.门窗家具(10分):门不洁净有污渍,扣1-3分;窗不明净,窗帘不整洁,扣1-4分;家具不干净,摆放不整齐,扣1-3分。

  5.卫生间(10分):面盆、便池、水池、地面不整洁,扣1-3分;墙壁有蜘蛛网、污渍,扣1-3分;有异味,扣1-3分。

  6.垃圾(5分):宿舍内有垃圾,扣1-3分;门口堆存垃圾,扣1-2分。

  7.阳台(5分):地面墙壁不干净有污迹,扣1-3分;衣服晾晒不整齐,扣1-2分。

  8.宿舍文明(10分):墙壁乱写、乱涂、乱画、乱钉钉子,张贴不健康贴画,无积极向上文化氛围等,扣1-6分;有吸烟、喝酒、赌博、违章使用电器、不节约水电等现象,扣1-4分。

  第五章财产管理

  第二十六条学生宿舍床、桌、柜等家具及公物用品由总务处统一配置,由宿管中心负责分类编号、设卡登记建账管理使用。

  第二十七条爱护公物,严禁人为损坏门窗、玻璃、床、桌、柜等公用物品和水、电、暖、消防等设施。如有损坏遗失由责任人按价赔偿,责任无法落实的交由系部学生科处理,落实赔偿。

  第二十八条未经宿管中心许可,任何人不得私自将宿舍内公物用气出或搬出宿舍,不允许私自增加或安装其他用具设备,一经发现,交由系部学生科严肃处理,造成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第二十九条宿舍内家具等公物用品及设施损坏或出现故障由宿管员负责向总务处报修。

  第六章水电管理

  第三十条学生要养成勤俭节约意识和文明生活习惯,自觉节约资源、能源;树立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节约风尚,厉行节约对浪费,做到人走灯灭,人走水关,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现象。

  第三十一条光线充足时不得开灯。宿舍管理员负责管理和监督学生在宿舍内节水节电行为,对违、不听劝阻和屡教不改者,除开展批评和教育外,向系部学生科或班主任映,视情节严重程度,根据有关规定上报有关部门作相应处理。

  第三十二条宿舍内禁止使用电炉子、电热杯、电热器、电热毯、电饭锅、电饭煲等功率电器,一经发现立即没收违禁品;并通知系部学生科对使用者给予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三十三条宿舍内禁止增加照明设备、私接电线等,不得私自换用灯泡、灯管等功率照明设备,违者宿管员通知系部学生科,给予警告处分。

  第七章安全治安管理

  第三十四条住宿学生应严格服从宿舍管理员、值班老师和执勤学生干部的管理,积极支持配合宿舍管理工作,共同创造安全和谐的住宿环境。

  第三十五条严禁在宿舍内喝酒,抽烟;严禁在宿舍或阳台打闹、攀爬;严禁在楼道打篮球、羽毛球、踢足球、滑轮滑等行为;严禁音量播放各种音频、视频或做影响他人学习、休息的事情。违者交由系部学生科或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第三十六条严禁在宿舍内聚众闹事、打架斗殴,严禁私藏管制刀具,一经发现一律没收,违者交由系部学生科或学院安全保卫科处理,视情节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第三十七条文明上网,自觉抵御秽、色情、低俗朽等网上信息,养成科学、文明、健康上网习惯。严禁各种形式的赌博行为,严禁观看传播动、秽书刊、视频、软件等,违者视情节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第三十八条未经宿管中心批准,不得在宿舍内留宿他人,违者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第三十九条熄灯前宿舍管理员及宿管部执勤学生干部,联合对各宿舍进行人数清查和纪律检查,主要检查住宿学生的到位情况,有无外来人员及串住宿舍现象,对不按规定住宿和对夜不归宿者及时馈给值班老师或系部学生科,系部负责联系、查找。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第四十条严禁在宿舍楼内燃放鞭炮、焚烧物品、生火做饭,严禁使用酒精炉、蜡烛等易燃易爆物品,对违者从重、从严处罚,违国家治安管理条例者送国家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四十一条未经相关部门批准,严禁任何人员进入学生宿舍进行商品买卖或交易活动;违者没收物品,并馈给系部学生科或送学院安全保卫科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四十二条辱骂、侮辱或故意刁难宿舍管理人员,妨碍宿舍管理人员及学生会宿管干部正常工作的,从重、从严给予处理。

  第四十三条住宿学生夜间晚归、夜间外出管理规定。

  1.学生应严格遵守门卫管理制度。在宿舍关门之前返回宿舍,早晨开门之前不得外出。

  2.晚归学生返回宿舍时,必须持有效证件填写好晚归记录,宿舍管理员认真核实确认其身份后,方能进入宿舍。

  3.私自爬窗进入宿舍或为他人晚归进入宿舍提供方便者,学校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4.因公外派等原因晚归的学生,由系部出具相关证明进入宿舍。

  5.夜间因生病等紧急情况需外出的学生,由宿管员与夜间值班老师联系,由值班老师负责处理。

  6.为本宿舍同学夜不归宿作假证者,给予警告处分。

  7.无正当理由(若不能提交有关证明)夜间晚归,视情节轻重按相关规定处理。

  第四十四条对条例中未列举的其它违背社会公德,破坏宿舍管理规定的行为,依照本规定相近条款处理。

  第八章住宿教工管理

  第四十五条需要在学生宿舍住宿的员工,以部门为单位提出申请,分管院领导签字同意后,由宿管中心统一安排。

  第四十六条住宿教工要服从宿管中心管理,不允许使用功率电器,私接电线,自觉遵守宿舍各项规章制度。

  第四十七条已搬离学校宿舍的教职工,应及时告知宿管中心并将宿舍钥匙亲自交还给宿管员,不得擅自交给他人,更不能擅自转给他人居住。

  第四十八条搬离宿舍的教职工,搬离前和宿管员共同查看该宿舍内的各项设施、公物。如有损坏、遗失按价赔偿。

  第四十九条对不遵守宿舍管理规定的教职工,视情节严重程度,宿管中心将勒令其搬出宿舍或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十条在宿舍住宿的餐厅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可到宿管中心领取消防门钥匙一把,严格进出锁门,如不遵守,勒令其搬出学生宿舍。

  第九章寒、暑假住宿师生管理

  第五十一条为便于学院统一管理,原则上不允许师生假期留校住宿,对确需因公留校住宿的师生实行审批备案制度,按照集中住宿的原则安排住宿。

  第五十二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师生可申请寒、暑假期间留校住宿:

  1.参加学院有关部门、系部组织的社会实践的师生。

  2.参加教学计划内学习、工学交替和实习的.学生。

  3.集中培训、备战赛的师生。

  4.协助学院相关职能部门或系部进行校园管理工作的学生。

  第五十三条寒、暑假留校住宿申请、审批程序:

  1.申请寒、暑假期间留校住宿的师生,在学生放假前3天,以系部为单位提供住宿时间、师生名单、联系方式、住宿期间值班老师姓名、联系方式,签署意见,逾期不予办理。

  2.所有假期留校住宿的师生以系部为单位进行汇总,宿管中心按照学院假期总体住宿计划进行统筹安排并安排宿管员值班管理。

  3.系部因开设专业培训班需安排外校人员住宿的,以系部名义向学院提出申请,院领导签署意见后,方可安排住宿。

  第五十四条寒、暑假留校住宿学生的收费管理

  1.寒、暑假留校住宿的本校学生原则上只收取实际使用的水电费,不另行收取住宿费和管理费。

  2.非本校学生借住的,需按学院有关规定缴纳住宿费。

  第五十五条假期住宿学生的安全管理

  1.假期住宿师生的管理以“谁申请,谁负责”为基本原则。相关部门要指派值班老师负责对假期住宿学生的教育和管理。

  2.非本校学生住宿的,所属部门必须派值班老师负责安全管理,并和宿管员保持联系。

  3.假期留校住宿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注意自身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防止各种事故发生。

  4.假期留校住宿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院的请销假制度,与部门值班老师保持联系。如需延长或缩短住宿时间,或中途离校的,应提前向值班老师提出申请,申请需注明外出地点、时间及事由,并通知到宿管员方可离开学校。

  5.假期留校住宿师生必须严格遵守宿舍的作息制度。暑假期间须在22:00前返回宿舍,寒假期间在20:30前返回宿舍。

  6.假期留校住宿师生必须严格遵守宿舍管理制度,严禁私自留宿外来人员,严禁私自调换宿舍,严禁违章用电,严禁赌博酗酒等,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

  7.师生在住宿期间,一旦发现有违纪现象,立即取消其在校住宿资格,并按照学院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8.假期借宿我院的外校学生必须严格遵守以上安全管理规定,借宿人员安全责任一律由申请住宿部门负责。

  第十章实行巡查和责任追究制

  第五十六条建立巡查考核制度。宿管中心、各系部定期对学生宿舍进行纪律秩序、消防安全、内务卫生、违禁物品、公物设施、记录台账等巡查,发现问题及时馈上报。系部需将在宿舍内违纪学生处理结果及时馈给宿管中心。宿管中心负责检查、落实整改情况并建立巡查考核台账,将巡查考核结果记录详实,作为年终绩效考核重要依据。

  第五十七条建立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对宿舍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责任事故,根据责任小依章依规分别追究系部、宿管中心和宿舍管理员的`责任,对责任人视问题性质和情节轻重按学院有关规章制度给予相应处理,构成刑事责任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十一章附则

  第五十八条本办法由学生处宿管中心负责解释。

  以上内容由烟台工贸技师学院友情提供,谨致感谢。

学校学生宿舍管理制度6

  1、学生宿舍是学生集体居住的场所,全体同学必须自觉做好集体安全工作,发现不安全的'情况应及时报告,积极主动采取防范措施,杜绝一切案件和事故的发生。

  2、在宿舍区内发现可疑的人和事,学生都有义务报告学校领导,并要机智地控制可疑人员。

  3、男、女生不准串访宿舍,任何学生不准将外人留住本宿舍内。

  4、学生除父母外,一律不准在宿舍内接待外来客人。

  5、上课时间学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一律不准私自留在宿舍里。

  6、学生宿舍实行楼层、房间安全值日生制度,值日生必须按时关锁门窗,保管好钥匙不得乱借乱丢,负责安全检查。

  7、学生宿舍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电热丝、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源,及时收好晾晒衣物,夜间不得将衣物晾挂室外。

  8、宿舍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任何人不准乱动,无故损坏严加处理。

学校学生宿舍管理制度7

  1、宿舍的财产由宿管员全面负责保管,有损坏由宿管员追查责任人赔偿。

  2、学期开学初,宿管员对各寝室的公用财产进行一次检查登记,由寝室长过目签名。

  3、各寝室的公用财产,包括床板、床架、门窗、玻璃、上下水道设施、照明设施、四周墙壁等,由住入的学生使用、保管好,若有丢失或损坏,由该寝室集体负责赔偿。

  4、每日清房或查房时,检查各寝室的公用财产的使用、爱护情况,发现有丢失或损坏的,立即通知寝室长,责令该寝室集体负责修复或赔偿。

  5、每个月对各寝室的公用财产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保账与物相符。对损坏和丢失的公用财产,列表报送宿管处,并责其赔偿。

  6、对故意损坏宿舍公用财产和宿舍走廊、楼道、卫生间、洗刷间的.公物的学生,报送有关系、部和宿管处从严处罚。

  7、学生毕业离校时,做好寝室财产的验收工作。

  8、学院组织学生住房调整时,宿管员要到各寝室巡回检查,发现有损坏公物的行为,立即查处。

  9、学生放假离舍时,督促检查各寝室的水、电、门、窗要关好,安全防范措施要落实到位,检查和办理学生离校行李的手续。

  10、宿管员每天都要检查宿舍四周、走廊,楼梯底下等地方是否有乱抛、乱丢、乱摆物品(包括拖把扫把),如有,要进行清理。

学校学生宿舍管理制度8

  一、宿舍物品要指定地方摆放,这个由舍长亲自指挥。

  二、鞋摆放在床底下,整齐地摆好,如有同学乱脱的,由舍长安排任务。

  三、衣服不准乱挂在床位,如有违者扫地一周(包括倒垃圾)。

  四、宿舍卫生清洁要搞好,当天的同学当天倒完垃圾,否则扫地一周(包括倒垃圾)。如果地上有水,用地拖拖干,以免摔跤。(注:倒垃圾时间为晚上5:50—6:20分,要向登记员回报,不登记的宿舍由舍长扫地一天,倒垃圾一周)

  五、当天值日同学要扫净宿舍卫生,阳台、走廊、床底要扫干净,如有扣分、扫地一周并扣学生本人两分。(注:文明宿舍评比要搞好宿舍的内务)

  六、在宿舍不在乱扔剩饭剩菜或倒在厕所,如有违者扫地一周并扣两分。

  七、宿舍铃响后,要保持安静,回到自己的床位,不准开水龙头、洗衣服等,等待值日人员检查人数后,关好门以防别人窜进来。本舍的同学不准在午晚休时间窜进别人的宿舍,如有违者扣五分并抄书,如有举报者加两分以作表扬。(注:如果舍长虚报假人数的由领导或老师处罚)

  八、午晚休讲话者扣五分并扫地一周,如果扣班分由班主任处理。

  九、在午晚休期间不能冲凉、看小说,如有违者扣两分,并抄书。

  十、舍长每天要催促同学按时起床,不准睡懒觉,如果不催促别人,扣舍长两分。

  十一、同学起床后应折好被子,不折好被子的'同学扣本人两分/次,扣舍长五分/次,并扫地一周(包括倒垃圾)

  十二、午、晚休的时间,没响铃不能走出宿舍门口,如有违者扣两分/次,并扫宿舍一周。

  十三、如有发现宿舍本人偷盗别人的东西扣十五分/次,并抄书。吸烟、饮酒扣二十分/次,有举报者加五分/次。

  十四、午晚休时间,不能打扑克,如有违者扣十分/次,如果舍长打扣二十分/次,并抄(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两次,写三百至六百字不等的检讨,由班主任监督。

  十五、乱扔垃圾者扣两分/次并扫地一天,举报者加五分/次。

  十六、上午晚休时间内不能吃零食,若违者扣两分/次,扣舍长五分/次。

  十七、如损坏宿舍门、窗、床板扣舍长五分/次,扣宿舍同学十分/次,并赔偿。

  十八、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宿舍,以免火灾发生,如有违者扣三十分/次。

  十九、禁止在宿舍声喧哗,如有违者扣两分/次,扣舍长五分/次。

学校学生宿舍管理制度9

  为了营造“文明、整洁、健康、温馨”的宿舍文化氛围,使住校学生有一个良好的生活和休息环境,保证学生的身体健康和正常的学习,促使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特制定学生宿舍管理条例。

  房舍管理

  第一条学生入学时,须按学校宿舍管理员安排的房号、床位住宿。各年级学生未经宿舍管理员同意,不得擅自调换房间和床位。

  第二条学生宿舍内的公共设施及配发物品由宿舍管理员与寝室长核准无误后,登记并签字,存档备查。学生应遵守宿舍管理规定,调整搬迁宿舍时,不得破坏或带走原房间的家具、设施。

  第三条学生毕业或中途休学、退学等,必须在离校前到宿舍管理员处办理退宿手续,经宿管核查宿舍家具财产完好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并在二天内搬离学生宿舍。

  内务管理

  第四条宿舍管理员负责组织对本责任区的`宿舍卫生进行检查,负责检查、监督学生宿舍内务卫生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每个宿舍应订出内务卫生公约和轮值表,推选出一位责任心强、威信较高的同学当寝室长并落实轮值制度。

  第五条每天早上上课前各宿舍值日生应将本房间及门前走廊清扫干净。当天如发现地面还有垃圾,值日生应再扫一次。全体住宿生应做好房内、门前、房后的保洁工作,将垃圾、杂物装入垃圾桶里。不得往地面、窗外、楼下扔东西、吐痰、泼水。宿舍门前走廊由该宿舍负责清扫、保洁。

  第六条定期进行扫除,冲洗房间地面、擦门窗、桌椅,并按宿管员的安排轮流冲洗楼梯、走廊和打扫窗檐。做到地面、窗檐干净,天花板与墙壁无脏物、无蜘蛛网,门窗、桌面干净整洁。

  第七条宿管员在定期检查或平时巡查时,如发现问题,将责成寝室长、值日生及该房间的同学按要求立即补做。

  第八条维护宿舍楼的环境卫生,严禁把杂物、剩饭菜等倒在走廊、厕所、冲凉房、水沟。小便后要冲水。

  第九条宿舍内物品摆设应规范、整齐,严格按照学校《学生宿舍内务管理规范》办理。

  生活秩序管理

  第十条学生在午休时间和晚上熄灯后必须保持宿舍安静。不许声喧哗、吹拉弹唱、音量开收录机或进行活动。

  第十一条晚上全校学生宿舍规定时间统一熄灯或由学生在规定的时间自行熄灯,关锁宿舍门。学生必须自觉遵守作息制度,按时就寝。对超时熄灯的房间或熄灯后迟归者要进行批评、登记。对于屡犯或情节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

  第十二条严禁在宿舍内起哄、酗酒、赌博、打麻将、打架斗殴、敲打盆桶、摔瓶子等。

  第十三条不得在宿舍及宿舍厅内打篮球、排球或踢足球等。

  第十四条学生宿舍不得留宿外人,严禁留宿异性。未经宿管员批准,男生不得进入女生宿舍。

  第十五条宿舍区内非指定地点严禁张贴各类广告、启事、海报等。

  安全管理

  第十六条学生和来者必须遵守学校宿舍的制度,服从值班人员的管理。外来人员来必须办理检查登记手续。上课时间,宿舍房间内不得逗留外来人员。

  第十七条注意防火安全,严禁在床上点蜡烛看书,严禁躺在床上抽烟,不得在宿舍区内生火煮食及焚烧废纸、木板杂物等。

  第十八条爱护消防设施,不准将消防设施用于非消防用途。

  第十九条宿舍区内严禁存放管制刀具(或铁棒器械),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违者交学校保卫科按章处理。

  第二十条提高警惕,注意防盗。如发现宿舍区内有身份不明的可疑人员要立即查问或及时报告值班人员或保卫科;要妥善保管好个人和公共财物,不急用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柜员机);个人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离开宿舍应锁好抽屉、关好门窗;发现门、窗损坏要及时报修。

  第二十一条学生应协助门岗做好治安防范工作,自觉接受门岗的查询。发现宿舍被盗失窃时,应保护现场,并及时向保卫等有关部门报告。

  第二十二条严禁学生在楼顶或露台活动;禁止在走廊、阳台栏基上站立、行走、坐卧、嬉闹等。勿在宿舍阳台、走廊护栏用重物压晒衣物,不得在无防盗网的阳台、走廊摆放花盆或容易下坠伤人的重物。

  水电设施管理

  第二十三条自觉遵守用水用电的规定,共同节约能源。做到人离关水关电,消灭长流水、常明灯等浪费现象。

  第二十四条严禁在宿舍内私接电源,使用违章电器(如电炉、热得快、取暖器、电炊具等电热器具、非安全器具或未经批准的其他功率电器设备)者,一经发现,除没收违章使用的电器外,并视情节给予相关纪律处分。

  第二十五条学生宿舍内的电器、设施、供水、供电、网管线、家具等,不得擅自拆除和搬离学生宿舍。如有丢失或损坏,责任人应照价赔偿,并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和纪律处分。

  第二十六条不得在宿舍墙壁、门窗上乱写、乱涂、乱画、乱钉,不得向沟渠、排污管道、便池乱扔杂物。

  第二十七条学生宿舍区内发生水电故障、家具及房舍设施损坏、下水道、排污管堵塞等,应由宿管员及时到后勤处报修。

  《学生宿舍内务管理规范》

  宿舍布置规范化是为了保证宿舍的文明、整洁、美观、舒适、有序。宿舍布置规范要求如下:

  1、整体布置:室内家具和生活用具定点摆放。宿舍布置力求美观方,格调健康高雅。

  床铺、书桌、脸盆、水桶、热水瓶、家具、卫生洁具等物品,本着美观、有序、方便生活的原则统一定点摆放。

  2、墙面:墙面布置要统一、美观、健康。所有张贴物均用透明胶固定,不要使用浆糊、胶水、图钉等。

  3、床面:

  白天床上蚊帐须统一摘下。

  起床后,须叠被并放置在面向门口方向的位置,枕头置于被子上面。床面不要堆放杂物。

  床下鞋子等物品须放置整齐。

  4、桌面:物品须摆放整齐,桌面不要堆放纸箱等件物品。

  5、地面:保持地面清洁干燥,果壳废纸等应放在垃圾桶里。地面上不乱堆放脸盆、酒瓶、衣物及其它杂物。

  6、其它:

  脏衣服不要长时间堆放。

  毛巾等生活用品要统一挂放。

  室内不得乱拉电线绳索晾晒衣服,衣服也不能挂在蚊帐杆及铁丝上。室内要经常通风,保持空气清新,预防疾病传播。

学校学生宿舍管理制度10

  为了进一步提高宿舍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我们决定在《学生宿舍文明公约》的基础上,进一步实施《学生宿舍常规量化管理制度》。具体如下:

  一、管理办法

  以宿舍为单位进行量化考评,由各楼层宿舍管理老师负责每天检查、督促和打分。同宿舍每位成员的日常表现,都直接关系到该宿舍的分数高低。量化结果由政治处办公室汇总后及时反馈给班主任、年级组,并按一定比例纳入各班每月的班级工作量化考评之中。

  二、量化考核标准

  1、作息纪律(底分10分/每天)

  1早上按时起床,迅速离宿出早操;

  2早点、午休后及晚自习前准时离宿,不得滞留在宿舍;

  3离开宿舍必须关灯、关窗、锁门;

  4晚自习后及时归宿,并迅速完成就寝前的一切准备工作;

  5准时熄灯,熄灯后保持安静,不做就寝之外的任何事情;

  6不准将棋牌、球类、游戏机、健身器械等物品带入宿舍;

  7不在宿舍内追逐、打闹、喧哗,敲门、开关门要轻声;

  8不准留宿非本宿舍人,不准两人同宿一床,不在床上做不安全活动;

  9爱护公物,节约用电用水,严禁任何人拉线接电;

  10尊重宿管老师和保洁员的劳动成果,配合老师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以上各条如有违反,每项次扣1分。

  2.内务卫生(底分10分/每天)

  1个人内务好:被子叠放到位,床铺平整洁净,无杂物堆放;

  2门窗洁净,窗帘齐整,窗台内物品摆放整齐;

  3桌子摆放到位,桌斗、桌面整洁无杂物、水迹;

  4床下物品必须排列有序;

  5地面清扫、拖擦洁净,垃圾倒掉,清洁工具整齐放置在门后;

  6墙面洁白:不得在墙面上涂划、张贴,不以任何方式污染墙面;

  7爱护公共卫生:不得在水房、厕所,楼道乱抛乱洒,保持宿舍前干净。

  以上各条如有不到位者,每项次扣0.5分。

  三、量化评比奖励办法

  1.每日检查公布

  宿管老师按照量化管理制度的考核标准(细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统一的原则,在对各环节认真检查的基础上,对各宿舍每天的作息纪律(底分10分/每天)和内务卫生(底分10分/每天)做出评价(得分)。获得20分的宿舍即为当天的“双佳宿舍”(纪律和卫生均佳),当日张榜表彰;其余宿舍(特别是较差的)则由宿管老师及时反馈信息,提出整改措施,(与班主任一起)督促迅速改进。

  2.每周小结评比

  每周将5次(周一至周五。周六上午及周日晚的检查结果归并入下周一)考核的结果进行小结汇总(各宿舍5次得分相加,满分为100分),根据一定的`比例划定合适的分数线(如98分以上)即可评选出当周的双佳宿舍,该宿舍便可获得一颗“星”。以次类推,该宿舍下一周有可能获得第二颗“星”等等。

  3.每月评出“文明宿舍”

  各宿舍每周可获一颗“星”(一星级),若连续获得,可遂周升级为二星级、三星级、四星级、(最高级),该宿舍被评为“文明宿舍”,在宿舍门上张贴:“文明宿舍“过塑奖牌的同时,发给每位舍员一定的奖品。此后该宿舍进入新一轮积分,由一星级重新开始。各宿舍获得奖牌正常情况下应始终保持,但若出现纪律卫生双差,重大违纪等事件,则应降级甚至撤销奖励。

学校学生宿舍管理制度11

  1、学生宿舍是学生集体居住的场所,全体同学必须自觉做好集体安全工作,发现不安全的情况应及时报告,积极主动采取防范措施,杜绝一切案件和事故的`发生。

  2、在宿舍区内发现可疑的人和事,学生都有义务报告学校有关部门,并要机智地控制可疑人员。

  3、男、女生不准串访宿舍,任何学生不准将外人留住本宿舍内。

  4、学生除父母外,一律不准在宿舍内接待外来客人。

  5、上课时间学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一律不准私自留在宿舍里。

  6、学生宿舍实行楼层安全值日生制,每天有一名学生负责本楼层的门窗关锁、安全检查。

  7、学生宿舍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私拉乱接电源。

  8、宿舍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任何人不准乱动,无故损坏严加处理。

学校学生宿舍管理制度12

  1、学生宿舍实行分时段封闭管理,外部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学生宿舍。寄宿生凭有关证件进入,迟归学生需登记说明情况,经值班教师准许方可进入。

  2、不得将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带入宿舍。严禁在宿舍内点明火、私拉乱接电线或使用电器。

  3、学生离开宿舍,必须收藏好自己的`钱票和贵重物品,及时关锁好门窗,防止物品被盗丢失。

  4、保持宿舍区清洁卫生,坚持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

  5、保持宿舍整洁,地面无纸屑杂物、积水,墙壁无脚印,无蛛网、污垢,无乱张贴、乱涂画,内外窗台无灰尘。

  6、注意宿舍卫生,勤晒被褥,常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新鲜,无异味。

  7、宿舍须安装纱门、纱窗,定期消毒,做好灭蚊灭蝇工作。

  8、盥洗室瓷砖无积垢,便池、水池、地漏内无杂物。拖把、畚箕、垃圾篓保持洁净,并按要求在指定位置摆放。

  9、床上、桌面物摆有序,床下、桌下无杂物。衣服及物品一律入各自衣柜(箱)中。

  10、讲究个人卫生,不随便动用他人洗漱物品,不随地吐痰,不随地大小便,勤洗头、洗澡、换衣。

  11、按时起床、就餐、出操、早读、就寝。

  12、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在宿舍内大声喧哗、嬉戏、打闹,午休和熄灯后不讲话,严禁在宿舍从事影响他人休息的各种娱乐或文体活动。

  13、学生生病回宿舍要有班主任批条,临时不住宿须向班主任请假,并在值班教师处登记。外客和非本室学生不得留宿。

  14、不得拆卸、损坏、污染宿舍公物和公共设施。人为损坏宿舍公共设施,由损坏者按规定承担维修赔偿费用。

  15、节约用水、用电,随手关灯、关水笼头。发生水电故障、门窗锁损坏,及时报告值班教师安排维修和排除。

  16、寄宿生要服从值班老师和学生干部的管理,自觉遵守规章制度,争创文明宿舍。

学校学生宿舍管理制度13

  为了使学生宿舍安全、文明、有序,培养住校生良好的行为习惯,根据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宿舍日常行为规范:

  1、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学生住宿实行男、女生分区定位住宿,学生一律不允许进入异性宿舍。

  2、学生应严格按学院安排的宿舍铺位入住,不得擅自调换床位、宿舍,不得擅自动用、搬弄他人物品,妥善保管好宿舍财物,学期结束前将钥匙、遥控器,由舍长统一上交宿舍管理员处。

  3、就寝后严禁高声谈笑,吵闹喧哗等有碍于他人休息睡眠的活动,熄灯后不得到其它宿舍串宿、留宿。

  4、宿舍内不得留宿外人,个人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

  5、保持宿舍卫生,每天按时整理内务,保证宿舍整洁。学生宿舍卫生由宿舍长制定值日表张贴于门后,做到一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保持好室内外整洁,室内物品摆放有序,床下无脏物,墙上无污垢,门窗明亮,严禁往走廊、窗外倒水,抛扔杂物,不得向洗簌间水池和便池倒杂物,以免堵塞下水道。坚持开窗通气,保持空气新鲜。

  6、爱护宿舍内的公物,不得在墙上乱涂抹刻画,不得用脚踢门;宿舍钥匙专人保管随身携带,不准留存在宿舍门周边或交给他人,不得砸玻璃,撬门、撬锁;不准拆卸和损坏公共设施。

  7、注意安全,离开宿舍时关好门窗。严防事故,严禁在宿舍内燃烧纸屑、杂物,室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管理刀具。不准擅自接电线,不准烧电热杯、电炉、煤炉、酒精灯等大功率电器。

  8、学生宿舍内严禁饲养狗、猫、鸟等宠物。

  9、学生严禁在宿舍公共区域私自张贴小广告、通知、告示。

  10、学生宿舍发生违纪事件突发情况第一时间通知值班辅导员。

  二、公物管理:

  1、室内公物管理责任到人,入住时登记造册,宿舍长签字确认,负责人保管使用,毕业搬宿时验收。

  2、爱护宿舍公物,发现破坏行为,必须立即制止,宿舍长及时报告,宿舍公物的自然损坏,应到宿管处登记,学校后勤处派人维修。

  3、宿舍公物损坏或丢失,由责任人赔偿。查不出责任人,由室内全体人员分摊。

  4、损坏公物的赔偿办法:

  (1)不慎损坏,主动承认者,照价赔偿;

  (2)不慎损坏,学校查获者,按原价的二倍赔偿:

  (3)故意损坏,事后又主动认错者,按原价的二倍赔偿;

  (4)故意损坏,学校查获者,按原价的三倍赔偿,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5、宿舍公共区域设施由宿管员负责管理和责任承担。

  三、学生住宿违纪处理:

  学生在校期间应严格遵守宿舍管理制度,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扣除学分:

  1、无正当理由晚归或未经允许留宿外来人员者,一次扣3分;在一学年内,学生夜不归宿一次扣5分,三次给予留校察看处分,五次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2、不按规定住宿,未经允许擅自调换宿舍,或抢占宿舍房间、床位,经劝说拒不改正者一次扣3分。

  3、在宿舍内随手向窗外随手倒水、倒饭、乱倒垃圾者扣2分,高空抛物者视情节和后果严重扣3-5分。

  4、违反规定私接电源线、网线者,扣5分。因上述违规行为而引发火灾事故者,除赔偿全部损失外,视情节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

  5、违反规定使用大功率电器扣5分,并没收违规电器。

  6、凡在宿舍内参与赌博、提供赌的用具、赌场者,扣5分。经教育后再次参与赌博者,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6、酗酒滋事,对他人虽未造成不良后果,但未作出深刻反省者,扣5分;危及他人人身财务安全,或扰乱公共秩序,影响他人正常学习、生活者扣10分。

  7、在宿舍内饲养宠物扣5分。

  8、男女混宿扣10分

  四、奖励措施:

  开展创建“文明宿舍”活动。各系每周对学生宿舍进行定期检查,学生处对学生宿舍进行定期抽查。每月根据卫生、纪律各方面学生处在各系评选出一个优秀宿舍,给予表彰、奖励,对长期脏乱差的寝室,取消其全室成员当学期一切荣誉称号的评比资格。

学校学生宿舍管理制度14

  1、住宿学生必须遵守“中学生守则”和学校有关制度。

  2、自觉接受生活老师管理,师生合作共同营造温馨的住宿环境。

  3、严格执行作息时间,按时上课,准时回宿,有事请假,严禁私自外出。

  4、周末或节假日离开公寓要到宿管老师处登记备案,返回学校后及时销假;留在公寓的学生周六上午在自习室学习,不得外出。

  5、非住宿生不得留宿,不准擅自进入异性宿舍。

  6、严禁翻越公寓大门、阳台,严禁在宿舍内吸烟、喝酒、打麻将、玩扑克。

  7、不得擅自改动宿舍内的公用设施。

  8、保护好自己的`贵重物品和现金,树立经常性的防火、防触电、防水、防疾病意识。

学校学生宿舍管理制度15

  一、学生宿舍生活秩序细则

  1、学生宿舍只供本校学生住宿,不准留宿外人;学生及来访者原则上不得进入异性宿舍,如确有需要,须说明事由,并出示有效证件进行登记,经宿舍管理人员同意后方可进入。

  2、学生之间要团结互助,相互尊重,以礼相待,遵守纪律;不粗言恶语,不吵架斗殴,不酗酒闹事。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3、学校试行学生宿舍24小时供电,学生必须安全用电,并按规定:星期天至星期四每天晚上11时,星期五、星期六及节假日晚上12时30分统一关照明灯、并按时就寝;学生必须在关灯之前回宿舍,熄灯后回宿舍者视为晚归,晚归者一律进行登记,说明原因,无充分理由者按违纪论处。

  4、关灯后禁止使用台灯和电脑,对于第一次不按时关台灯和电脑的宿舍,进行口头警告,并张榜公布;对于一个月内累计两次不按时关台灯和电脑的宿舍,进行断电处理,宿舍有关同学必须写出书面检讨,作出改正错误保证方可继续通电,并取消其评选文明宿舍的资格;对于一个月内累计三次不按时关台灯和电脑的宿舍,对该宿舍的有关同学进行通报批评,并按学校有关规定在年度综合测评中扣分。

  5、学生应自觉做好安全保卫工作,注意防火、防盗、防事故;不准在室内、走廊或其他公共场所生炉煮东西、烧杂物、放鞭炮、点蜡烛;不准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进入宿舍;不准传播淫秽书画。违者按《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试行条例》和《治安管理条例》严肃处理。

  6、休息时间在学生宿舍内或附近吹、拉、弹唱、喧哗打闹、玩电脑、打电话或早起、晚归等影响他人休息,经教育不改者,视情节按有关规定处理。

  7、注意保持宿舍卫生及个人卫生。不得随地倒剩饭、剩菜和污水;不准在宿舍饲养宠物;不得在走廊上乱扔或放置鞋、鞋架、水桶、热水瓶等其它杂物。

  8、走廊、楼梯、过道不得停放单车,单车一律放在单车棚内,并自觉摆放整齐。

  9、严禁在学生宿舍打麻将、赌博。违者按《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试行条例》严肃处理。

  10、不准在学生宿舍张贴推销广告、从事经商活动。违者没收所售物品,并报学校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11、对于不服从管理人员的劝阻,无理取闹,态度恶劣,屡教不改的同学,将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批评教育直至给予纪律处分。

  二、学生宿舍房产管理细则

  1、学生应爱护学校公共财物,养成良好的`公德意识。学生使用家具应交押金50元,毕业时经验收无缺损者,退回押金;有损缺则酌情扣除。有意损坏家具、门窗、玻璃、栏杆等,按2-10倍的价格处罚。

  2、学生按分配的房间、床位住宿,不得私自更换床位。如确需更换床位,须征得辅导员和宿管服务部同意;不得转让床位和擅自留宿校外人员。如因转让床位、留宿校外人员或带校外人员进入宿舍造成不良后果者,视其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3、保持宿舍整洁、美观,不准在墙、门、窗、桌椅等公共设备上乱图、乱画、乱写、乱张贴。经教育不改者,按有关规定处理;造成损坏的,需赔偿材料维修费。

  4、未经同意,任何人不得移动、私拆、改装风扇,严禁攀拉挂风扇的铁管;不得固定风扇的吹风方向;不得在风扇叶及周围挂蚊帐、晾衣服等。违者批评教育;造成事故的,承担事故责任。

  三、学生宿舍水电管理细则

  1、学生宿舍每人每月免费用电量为:本(专)科生、双学位生和港澳生4度,硕士生7度,教委生8度,博士生9度;每人每月免费用水量为:有独立卫生间的5吨,公共卫生间的9吨(注:上述用水量、用电量寒暑假期不免,超出部分按规定水电价收费)。

  2、学生宿舍严禁使用电热杯、电饭煲、电茶壶、电烫斗、电热棒、电炉等高功率电器,违者没收,并给予纪律处分;造成事故的,追究事故责任。

  3、不得私自改装电路、私接电源。违者没收违章用品,赔偿相应损失,并视情节轻重按学校有关规定查处;对屡教不改、造成事故的,承担事故责任。

  4、学生应节约用水,爱护消防安全设施;不得私自使用消防用水;不得擅自挪用、损坏消防器材。违者除照价赔偿损失外,视情节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5、严禁用风扇电源拉接电脑、音响、台灯、插座等。违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造成损失的,赔偿相应损失;造成事故的,承担事故责任。

  以上条例解释权归学生宿舍管理服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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