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管理制度

时间:2023-02-02 13:26:00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会计管理制度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会计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会计管理制度

会计管理制度1

  第一章 总则

  1.为了规范会计人员的管理,确保会计人员变动岗位时,区分清楚岗位变动前后岗位责任人的责任,确保会计工作的前后衔接,防止账目不清、责任不清等混乱现象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2.会计人员调动工作、变动岗位或因故离职的,必须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处理善后事宜,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编制移交清册,否则,一律不得离岗。

  3.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及所属分公司、子公司所有会计人员。

  第二章 移交

  会计人员离岗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1.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

  2.尚未登记的账目应当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盖经办人员印章。

  3.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要写出书面材料。要核实所有内外往来账目,部门间财产物资账,并尽可能处理结清,处理不完的列表交接。

  4.编制移交清册。移交清册一般应包括: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项目、交接内容、交接双方和监交人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交接内容要详细列明应该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印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发票、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会计用品等内容。会计核算已实行电算化的,从事该项工作的移交人员还应当在移交清册中列明会计软件及密码、会计软件数据磁盘(磁带等)及有关资料实物等内容。

  5.财务负责人、财务部长、各科长移交时,还必须将自己分管的财务会计工作、重大财务收支和会计人员的情况等向接替人员详细介绍。对需要移交的遗留问题,应当写出书面材料。

  6.会计人员临时离职或者因病不能工作需要他人接替或代理的,财务负责人或会计主管人员必须指定有关人员接替或者代理,并办理交接手续。临时离职会计人员恢复工作的,应当与接替或代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7.移交人员因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移交的,经财务负责人批准由移交人员委托他人代办移交,但委托人应当承担相关责任。

  8.公司、部门撤销的,公司财务部必须确定必要的'会计人员办理清算工作。清算工作未完毕前,不得离职。接收单位和移交日期由公司财务部确定。

  第三章 接管

  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时,移交人员要按照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管人员要逐项核对点收,并注意以下几点:

  1.现金、有价证券要根据会计账簿有关记录进行点交。库存现金、有价证券必须与会计账簿记录保持一致,不一致时,移交人要在规定期限内负责查清处理。

  2.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不得遗漏。如有短缺,要查明原因,并要在移交册中加以注明,由移交人负责。

  3.银行存款账户余额要与银行对账单核对相符,如不一致,应当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4.财产物资和债权债务的明细账户余额要与总账有关账户余额核对相符。要通过随机抽查个别账户余额方式,核实账账、账实的核对情况。

  5.接管的会计人员应继续使用移交的账簿,不得自行另立新账,以保持会计信息记录的连续性、完整性。

  6.移交人员经管的票据、印章和其他实物等,必须交接清楚,移交人员从事会计电算化工作的,要对有关电子数据在微机上进行实际操作,以检查电子数据的运行和有关数字的情况,在实际操作状态下进行交接。

  第四章 监交

  1.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时,必须有专人负责监交。监交人的规定如下:

  (1)一般会计人员交接,由所在科室主管会计或科长监交。

  (2)主管会计或科长交接,由账务部长监交。

  (3)财务部长交接,由公司财务负责人监交。

  (4)财务负责人交接,由公司总经理监交。

  2.交接工作结束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要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以明确责任。移交清册一式四份,交接双方、监交人各一份,财务部存档一份。

  3.移交人员在对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不能因为会计资料已经移交而推卸责任。

  第五章 附则

  1本制度由财务部制定、解释和修改。

  2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会计管理制度2

  一、认真贯彻《会计法》,严格执行财务法规和财经制度,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厉行节约。

  二、居委会全体工作人员都要严格遵守财务制度和规定。

  三、财务人员要认真履行管理、监督职责,坚决按有关财务制度办事,廉洁奉公,对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要及时反映,坚决抵制。

  四、严格审批制度。凡居委会一切开支均由经手人签字,会计审核,由主任实行一枝笔审批。各项接待和购买办公用品等开支,须事先由经办人提出意见,有财务人员依据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提出意见,经主任审批批准后,方可办理。未经主任同意擅自办理的,无论何种理由,均不予审批。

  五、公款一律不得私借。因公出差,确需借款的要严格控制,借款由主任审批,并在回来后五日内结算帐目。

  六、加强对固定财产的管理。健全固定财产登记、管理制度和工作人员办公设备登记卡,每半年进行一次帐、物核对。新增固定财产要及时登记入帐,因管理不善而毁坏或丢失的公物由使用管理者赔偿。

  七、节约办公费用,严格领用物品手续,做到帐、物相符。

  八、爱护办公及公共财产。全体工作人员要负责管好、用好办公用品和设备,不得损坏和丢失。如损坏或短缺,要查明原因,负责赔偿。

  九、建立财务汇报、公开制度,加强对财务工作的检查和管理。财务人员每月向主任书面汇报一次,每季度向全体干部汇报一次财务收支情况和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

  十、全体工作人员都要厉行节约,在上班时间或加班时间确需开灯者,允许开灯,但下班时要对灯具进行检查,及时断电;凡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准使用电炉、电壶等大容量用电器。控制电话费,在不影响联系工作的前提下控制打电话的次数和时间,一般本月电话费不允许超过上月电话费。

会计管理制度3

  保证会计电算化设备安全和计算机正常运行是进行会计电算化的前提条件,要经常对有关设备进行保养,保持办公室和设备的整洁,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1.会计电算化硬件设备由财务部统一管理和使用,非会计电算化工作人员一般情况下不得使用,特殊情况确需使用时,应经财务部经理批准,在不影响会计电算化正常工作情况下进行。

  2.操作人员在实际工作中发现软件的设计功能未能正常实现时,应立即与软件开发商联系,进行修改、调试,完成调试后,应及时检查、核对,以确保相应帐务数据和功能模块的正确性。

  3.进行电算化操作时,操作人员运用财务软件必须是根据工作需要设置操作权限和密码。对操作密码要严格管理,指点专人定期更换密码,杜绝未经授权人员操作会计软件。

  4.进行会计处理时,应加强对会计数据的稽核制度,由专人负责对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的审核,预防已输入计算机的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等会计数据未经审核而登记入机内账簿。

  5.操作人员对使用的硬件设备的安全负责,设备的开启和关闭应严格按规范程序进行,下班时,应关闭设备的电源。操作人员离开办公室前,应执行相应命令退出会计软件。

  6.确保会计数据和会计软件的安全保密,防止对数据和软件的非法修改和删除;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由专人保存必要的上机操作记录,记录操作人、操作时间、操作内容、故障情况等内容。

  7.对会计软件进行升级和计算机硬件设备进行更换等工作,须经财务部经理的同意,报总经理批准;在软件升级和硬件更换过程中,要保证会计数据的连续和安全,并由财务部经理指定专人进行监督。

  8.健全排除计算机硬件和软件故障的管理措施,保证会计数据的完整性;健全计算机病毒防范措施,未经允许不得在记帐电脑上安装、拷贝无关软件、文件。

  9.电算化会计档案管理是重要的.会计基础工作,要严格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的要求对会计档案进行管理,由专人负责。电算化会计档案,包括存储在计算机硬盘中的会计数据以其它磁性介质或光盘存储的会计数据和计算机打印出来的书面等形式的会计数据;会计数据是指记帐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包括报表格式和计算公式)等数据。

  10.对电算化会计档案管理要做好防磁、防火、防潮和防尘工作,重要会计档案应准备双份,存放在两个不同的地点;

  11.每月10日前对上个月的会计数据进行备份。采用磁性介质保存会计档案,要定期进行检查,定期进行复制,防止由于磁性介质损坏而使会计档案丢失。

  12.所使用会计软件的全套文档资料以及会计软件程序,视同会计档案保管,保管期截止至该软件停止使用或有重大更改之后的五年。

会计管理制度4

  人民医院会计档案管理制度4

  1、会计档案是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必须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2、单位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由财务科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当年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财务科保管一年。期满之后,编造清册移交档案室保管。财务科不得自行封包保存。

  3、会计档案向外单位提供利用时,档案原件原则上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须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但不得拆散原卷册,并应限期归还。

  4、各种会计档案保管的期限:

  (1)5年保管期:会计月、季报表

  (2)15年保管期:总帐、明细分类帐;原始凭证和记帐凭证;会计移交清册

  (3)25年保管期: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日记帐

  (4)永久性保管期:会计年度决算报表;会计档案保管,销毁清册;职工工资及奖金发放清册。

  5、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档案室提出销毁意见,会同财务科共同鉴定,严格审查,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销毁会计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销毁时间等内容。报领导批准后方可销毁。销毁时,应由档案室、财务科共同派员监督。监销人在销毁后必须在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领导。

  6、会计档案销毁前,对本单位认为重要的会计资料,应复留存,以便备查。

会计管理制度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西安体育学院大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管理制度表》(下称“本制度”),是根据《西安体育学院大学生社团联合会学生社团管理章程》及院学生社团联合会(下称“社联”)、院学生社团(下称“社团”)的实际情况而制定的。

  第二条本制度是规范社联下属各部门及社团的财务管理工作的管理制度,社联及社团以此制度作为财务管理准则。

  第三条本制度本着公开、明晰、客观、有效的原则,确保我院各社团的正常运转,规范社团活动,切实保障社团的正当权益。

  第二章 经费的使用

  第四条经费使用坚持先审批后使用的原则,购买日用品、举办社团活动至少提前两周将《学生社团活动经费策划与预算》(物品名称、所需金额均需列出),提交给社联财务部审核同意后,经主席团审核,经团委分管学生社团的副书记审核,最终提交团委书记审批同意后执行。

  第五条社团活动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如果超出预算金额,超出部分由社团自行承担。

  第三章经费报销规定

  第六条活动策划书应附有活动的经费预算,活动策划书的经费预算应与活动申报表中的预算内容完全一致。

  第七条活动结束后的一周内要把所有单据准备好交由社联财务部及主席团初审,团委办公室负责财务的老师预审,团委副书记审核,经团委书记审批后方可报销。

  第八条实行严格的票据管理制度,只能报销正规发票。且发票应注明日期,购买物品的型号,数量和金额,在发票右上角填写发票序号,并附经手人签名。发票具体要求如下:

  (1)发票的客户付款只能填写“西安体育学院”字样,多写、错写或不写均不予以报销。

  (2)物品栏商品名称须详实写明,商品过多可另附清单,贴于发票背面。

  (3)发票及清单上需要加盖收款单位财务专用章。

  (4)餐饮、娱乐等不符合财务规定的发票均不予报销。

  (5)发票正面不得擅自涂损。

  附:报销须知:

  (1)报销凭证为正式发票或支付凭证(支付凭证打印在a4纸上)。

  (2)活动(比赛)照片4~6张,彩印在a4纸上(一张纸上2~3张),照片内容必须与当天活动(比赛)为实。

  (3)活动总结(活动亮点和需要改进的地方都能呈现出来),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纸质版用0.5黑色签字笔签名)。

  (4)活动(比赛)前期和活动(比赛)结束当天必须以微信公众号推送活动(比赛)内容。

  (5)以上4点必须在一周之内交由社联财务部审核,超时一律不予报销。

  (6)本次活动经费未审批下来,不能申请下期活动经费。

  第九条本规章制度由社联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社联财务部

  二一八年九月

  学生财务管理制度2

  一、 学生社团为非盈利组织,不能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进行盈利性活动。

  二、 学生社团自成立时即建立财务收支账目,并由专门人员负责。

  三、 社团负责人不能兼任财务人员,不能干涉财务人员的工作。财务人员须 在社团中担任副社长或相当职务。

  四、 学生社团活动经费大部分需自行筹集,对于大型活动学生社团可寻求社会赞助,但具体事宜须向社团部提交申请,并由院团委批准后方可实施。学生社团的经费只能用于内部管理和活动组织。

  五、 社团财务人员须履行以下职责:

  1、 将资金来源、去向逐项登记清楚,并有相应原始凭证。

  2、 定期向学生社团成员汇报财务状况,并接受社团成员监督。

  3、 在学生社团主要干部换届时,负责做好财务交接工作。

  六、 社团部将对各社团财务状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对为严格遵守上述规定的社团,社团部将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将停止其活动直至撤销该社团,并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具体处罚条例参考《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学生社团处罚条例》)

  七、 社团财产为学生社团集体所有,任何成员不得擅自处理;学生社团终止时,其财产归属在院团委指导下处理。

  八、 会费标准

  1、 会费上限为20元。

  2、 视社团性质和需要,如增加会费,需向社团部提出书面申请,经社团部会议通过并上报主管书记批准,方可实行。

  学生财务管理制度3

  一、学生社团经费公开化

  各学生社团负责人每学期必须定期向社团全体成员公开账目,增加社团经费管理制度的透明度,如有中途加入社团的应正常收取会费并向全体会员公开以及上报学生会办公室。真正做到经费“取之于社员,用之于社员。”如违反本条款规定,将直接追究负责人的全部责任。经费应用与社团活动的开展,活动经费预算应在活动策划书和申请表上写明,经学生会办公室及学生处审核通过后方可执行。

  二、会员会费

  各学生社团可在每学年末向学生会办公室提交下学年社团招新期间预算、收取会费标准的申请及会费将如何服务社员等详细说明,经学生会办公室审核上报学生处批准通过后方可按规定执行。收会费时需向社员开出收据。招新工作结束后需及时向学生会办公室提交会费收据及新社员名单进行财务核查。

  三、账目管理

  各学生社团必须要有本社团的正规账本。且必须有专门的财务负责人管理社团财务、发票,并且要制定详细合理的财务制度。社团财务负责人不能是社团第一负责人。财务的出入要有社团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共同签字并定期公开给会员知晓。财务负责人具体属实地登记好每一笔财物去向用途,做好现金记账。任何人不得插手干涉。否则,追究其责任。

  四、票据正规化

  各学生社团成员在活动购买用品或是社团财务有支出时需索取正规的发票,条件不允许时可用收据(20元以上须用正规发票)。发票填写必须全面真实无涂改。发票须要有经手人、证明人及社团财务负责人签字后才方可入账。若确实遇到特殊情况无法开出发票或收据,则必须有社团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书面证明该款项的具体用途及无法开出发票的原因。如发现虚开发票、虚报人民币金额或伪造票据,立即撤消当事人的职务,并追究其责任。

  五、拉赞助

  所有学生社团向其他单位拉赞助开展活动时,须向学生会办公室声明,应拟有书面的活动方案,说明赞助经费金额和预算使用情况,必须在活动开展之前向社团全体成员说明拉赞助的成效与金额数目,必须具有正规的赞助合同,确保对方的权利和义务。活动结束后,三天之内,必须出示此次活动的全部正规账目材料与票据上交到学生会办公室以供核查、备案。如核查发现社团存在不正常的经费收支情况,追究当事人全部责任。

  学生财务管理制度4

  第一条:各社团每学年可向会员收一次会员费,会费标准由社团报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批准。社团活动经费原则上由各社团自筹,面向全校的大型活动,须由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向上级领导部门申报同意后给予经费上的支持。

  第二条:每学年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将按10%的比例在会员费中向各社团收取管理费用,专业社团(系属社团)和志愿服务型社团(红十字协会,心理协会,爱心社)除外。专业社团的经费收取情况由本系社团部负责。

  第三条:社团会费收费标准,会员总人数小于或等于300人的15元/人;会员总人数大于300人的10元/人。

  第四条:社团成立不满一年的不用上交10%的会费给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

  第四条:社团收取的会员费以及其它经费必须上报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备案。

  第五条:在经费的使用上,各社团必须由专人(非会长)管理财务,各种开支必须入帐,保存单据,并随时接受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的检查。每届理事会改选前要公布和清理帐目,由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派专人监督执行。凡有做假帐者,予以撤消职务,并通报全院。

  共青团xx委员会

  xx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

  二零xx年十一月二日

  学生财务管理制度5

  为加强大学学生社团财务管理,深化学生社团财务制度改革,使学生社团财务公开,保护社员权益,逐步完善全校学生社团财务,并使之走上制度化、正规化的轨道,扩大社团联合会会的监督范围,提高监督效能,根据《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和《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一、经费来源

  第一条 学生社团活动经费原则上由社团自筹解决。在学生社团联合会统一组织的招新时收取相应的会费(会费标准由学生社团联合会统一制定)。

  第二条 各社团可以接受赞助或赠送等其他方式获得经费。社团需及时将经费情况上报学生社团联合会。

  第三条 社团的日常活动不得向会员(包括自愿缴费者)收取任何形式、任何名义的活动费用(门票、车票费等除外)。

  二、经费管理和使用

  第四条 各社团社长(主席)不得兼任财务负责人,各社团秘书长管理本社团财务,秘书长如实管理帐目,及时上报财务用度情况。

  第五条 各社团自成立之日起,即应建立经费收支帐目和社团内部的财务制度,并且做到帐、款分离,专人管理。

  第六条 各社团秘书长每月月末向本社团内部理事会递交一份详细的财务收支表,经理事会审查属实理事长签字后,上报学生社团联合会。

  各社团报帐统一时间、地点。暂定定每月第三周周五中午12:00—14:00在学生社团联合会议室。

  第七条 各社团在举办活动前必须进行详细经费预算,并制定一份书面经费预算,由主席签字,经社团内理事会同意后方可进行活动。活动结束后活动总结必须附带详细清楚地经费使用情况(日期、数额、用途、经手人)且由主席和理事长共同签字。

  第八条 社团支取(报销)日常费用或活动开支在50元以下者,由社团主席签字秘书长给付,100元以下由社团内理事长签字同意,100元以上必须经社团联合会秘书长、主管常任理事签字,社团部备案。

  支取(报销)同时要携带相应的发票,使证明材料齐全,经核实后方可支取(报销)。

  第九条 各社团的帐目必须定时、如实向各社团会员公布。并随时接受会员监督。

  第十条 各社团每学年支取的资金必须小于总会费的80%。

  三、经费监督

  第十一条 共青团大学委员会授权的学生社团财务监督和管理机构是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

  社团联合会组织成立社团自律监督小组,对社团财务进行监督。社团自律监督小组设组长一人由社团联合会秘书长兼任,组员为各社团代表(部长以下社员)担任。

  社团自律监督小组定期(每年四、六、十、十二月)对社团财务进行检查。

  第十二条 学生社团联合会和学生会社团部不定期对社团财务进行抽查,抽取比例15%(学术、实践、文娱、爱心2:2:2:1)。

  第十三条 学生社团联合会将于每学期末向外公布各社团学期财务状况。

  四、违规处理

  第十四条 社团财务状况纳入“十佳学生社团”及“优秀社团负责人”评比标准。对帐目模糊、管理混乱的社团取消其评优资格。

  第十五条 对严重存在财务问题的社团,一经检举发现,给予以下处理:

  1。取消该年度评优资格 ;

  2。暂停活动审批,责令限期整顿;

  3。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完善的,由学生社团联合会和学生会社团部进行强制清算整顿,发现有重大问题的经学生社团联合会全体会议通过,上报校团委注销该社团。

  第十六条 对违章社团的相关负责人免除其在社团中的一切职务,并向其所在院系及全校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另行处理。

  五、附 则

  第十七条 各个社团的财务制度必须以本制度为指导,但可以有自己的特殊规定。

  第十八条 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社团联合会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

  第十九条 本办法中未涉及的其他事宜由社团联合会协调解决。

  第二十条 本制度至颁布之日起执行

  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

  二〇〇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学生财务管理制度6

  一、总则

  1、为了增加学生会财务使用的透明度,明晰财务报销程序,特制定本制度。

  2、《制度》本着“合理使用,注重节约”的原则,有效利用经费。

  3、学生会财务报销实行凭物报销,实报实销。

  4、学生不得多报、假报、重报,一经发现,视其情节轻重,给予一定处分。

  5、《制度》由学生会办公室监督执行。

  二、经费来源

  1、经费主要由学校拨给。

  2、部分由学生会自筹,学生会通过自己开展的少量盈利性活动,锻炼能力,自筹经费。

  三、使用

  1、经费使用,必须本着节约的原则。

  2、学生会经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使用。

  (1)宣传品的购买,包括:宣传板、条幅、各类纸张,广告色、刷自、尺子、裁纸刀及其他宣传用品和宣传品的打印、复印、胶印费用。

  (2)外出活动费:

  A、集体外出参观或座谈的车费。

  B、举办讲座接送有关专家、学者的车费、讲课费及纪念品费。

  (3)学生会其他活动的费用

  3、学生会经费使用前必须经过主管老师批准,不经批准使用的经费不予报销。

  4、凭实物和发票向主管老师汇报。经主管老师签字后的发票可报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主管老师不予签字。

  (1)不符合制度要求的开支

  (2)虚报的发票

  (3)非正规的票据

  (4)虚报的票据

  5、经签字后的票据应交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办公室将票据积累达一定数量时,统一报销。

  6、一经报销后,办公室及时准确的将现金支付给个人,不得私自扣除或拖延时间。

  学生财务管理制度7

  为了进一步完善我院学生组织管理制度,加强我院学生组织财务管理,更好地协调配合各部门工作,保证各部门高效率、高水平地完成各项工作。xxx学院秘书处特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部门及职权分工

  一、学生组织各部门应本着财务独立、科学预算,节约使用的原则,合理高效地使用学生组织资金设备等财产。另外,秘书处要认真做好财务管理和服务工作。

  二、学生组织实行资金统一监管调拨的基本财务制度。学生组织全部资金由院团委统一管理,秘书处协助操作,财务管理工作受院团委和学生组织主席团的监督。

  三、秘书处负责学生组织日常经费的收支和赞助资金的保管、结算账目工作的具体操作;创业公关部负责联系赞助资金工作,各部门负责人及活动组织者必须严格遵照本制度进行财务的支取及报销工作,并以此作为学生组织部门考评的重要依据之一。

  四、学生组织各部门应在每月月初向秘书处提交本部门本月的活动经费预算表(附件1)。再由秘书处将预算表提交学生组织主席团,院团委书记审核签字后生效。

  若要预支大型活动如大型晚会、体育节等活动的开支,则需在举办活动两周前向主席团提交活动经费预算表,经主席团讨论后提交院团委审核。各部门每月的实际支出应与本部门的预算相接近,超出部分不得多于预算的10%,否则超出部分不予报销。

  举办大型活动时,活动主要负责人必须与秘书处成员当面清点所借用财物并做好记录,归还时必须放回原处。

  五、各部门要设立专人管理本部门的财务工作,在举办活动时要做好各项开支的记录工作。

  六、秘书处财务管理人员的主要职责及要求

  按照本制度的要求做好记账和报账工作,做到手续完备、数目准确、账目清晰、及时报账,保持资金周转流畅。做好学生组织资金的收支记载和汇总工作。每月做好财务资金收支状况统计工作,及时向主席团汇报。

  财务使用及报账程序

  七、日常物品采购报账流程

  (一)购买者购买物品需经本部门部长同意;

  (二)购买者购买物品后应向商家索要正规收据及发票;

  (四)每月月底由各部门财务管理人员向秘书处提交《xxx学院学生组织花费明细表》(附件2),发票及收据。再由秘书处交主席团审核通过后报院团委。

  (五)学生组织活动开支每两个月报销一次。

  八、学生组织内部如笔记本、文件夹、纸、笔等日常办公用品统一由秘书处成员采购,否则账款将自行承担。另外,各部门在举办活动时若需购买奖品请参照之前制定的奖项设置奖品标准(附件3)。

  九、各部门购买物品时,应索要正规发票,并在发票背后认真填写部门名称、活动名称、具体花费项目、以及经手人签名等详细内容。发票及收据应字迹清晰,不得擅自涂改。

  有效票据为商家自家发票,并盖有商家印章;票据要真实,不得弄虚作假,票据内容应与所报项目有关。

  票据应当完整,文字清晰,关键数字不得有涂改。如确需改动,须用不同颜色的笔在一旁注明改动的原因并签字。不得虚开发票,一经发现,即予以严肃处理。

  固定资产

  十、秘书处负责保管学院学生组织固定资产。所有借用学生组织固定资产的部门应在办公室处做好登记。原则上活动结束当天交还办公室。

  财产借出需在经手人在场情况下,正确填写登记表,各栏信息必须填写详细且真实。否则将一律不予借出。

  学生组织内部成员使用不准带出办公室,若需带出,必须严格按照财产借出审批程序进行。私自使用或带走学生组织物品等不符合财产审批的行为,将酌情给予惩罚。

  私自借出或使用学生组织物品造成学生组织财产损失者,将交由院团委处理。

  秘书处负责在活动结束后对可循环利用的物品进行回收和登记。所有属于学生组织公共财产的物品均应上交学生组织。

  财务违规处理

  十二、如发现有关学生干部在财务管理和使用方面存在严重违规、失职、渎职情形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十三、在学生组织财务管理过程中,如发生下情况,相关责任人及负责人将交由院团委处理:部门活动开支项目严重超过已获审批的预算,分管部门出现隐瞒收入、私设金库等重大违规行为,财务部成员疏于财务管理工作,导致财务管理混乱,部门出现隐瞒收入、私设金库、藏匿学生组织物资等重大违规行为,通过虚开、涂改、分摊发票或收据等形式,虚报、瞒报工作支出,骗取学生组织经费等。

  十四、学生组织内部成员若出现丢失或损坏学生组织财产,必须照价赔偿。

  其他事项

  十五、学生组织各部门应对本部门的日常收支情况进行记录以便核对和汇报。主席团及老师有权随时检查活动经费的使用情况,审查秘书处登记的账目,活动中经费支出以节俭为本,不得奢侈浪费。

  十六、本条例自通过之日前实施。

  十七、本制度最终解释权为xxx学院学生组织所有。

  学生财务管理制度8

  为了加强协会经费的筹集、管理,并做到有效使用,根据协会《章程》规定,特制定协会经费收缴管理使用制度:

  一、在第一次全会期间,依据本协会章程和年度工作计划,由协会秘书处负责协会经费的筹集管理事务,每年向理事会提出报告,接受理事会监督;

  二、协会为非赢利性组织,协会经费来源主要为:会员缴纳的会费;接受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的赞助与捐款;通过正当方式自筹;

  三、协会经费遵循“来自会员,服务会员”和“勤俭节约,合理使用”的原则,严格按照协会财务管理制度进行开支。协会经费主要用于协会的日常办公、会议、活动及其它必要开支。任何其它单位或个人不得挪用、借用;

  四、会员每年向协会缴纳一次会费。缴费时间是:会员在每年的10月份之前缴清,新会员应在被通知入会的半个月内缴清。缴费方式有两种:

  1、直接将会费交本协会秘书处;

  2、将会费存入协会专用帐户;

  五、协会会员会费缴纳的数额具体标准是:会员每年缴纳会费10元;

  六、不按规定缴纳会费的会员,经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会长办公室审定后,按自动退会处理;

  七、 经费报销:

  1 必须有正式的单据即发票或收据,单据的内容即名称,单价,数量,金额,日期等必须齐全。

  2 报销金额在30元以内的,需有经办人的签名和会长、秘书长的审核签字:报销金额超过30元的,需有经办人的签名和主管领导的审核签名;

  八、 定期公开财务支出和收入,接受全体会员和领导的监督和管理。

  九、 此制度即20xx年11月3日生效。

  xx大学生摄影爱好者协会

  20xx年11月3日

  学生财务管理制度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外国语学院学生社团的财务管理,规范学生社团的财务行为,提高社团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各社团的健康发展,逐步建立起科学、合理、规范、灵活、民主和公开的财务运作体系,切实保护广大社团成员权益,根据《外国语学院学生社团管理条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社团联盟全体成员。

  第三条

  各社团财务管理工作及有关财务工作应当遵循本制度的相关规定,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监督,积极配合社团联盟秘书处的财务工作,保证财务工作有序进行。

  第四条

  各社团社长负责本社团的财务工作,可根据工作需要指定专人对本社团的.财务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第五条

  社团财产为全体社团成员所共有,必须用于服务社员、发展社团,不得挪作他用。

  第六条

  社团财产在使用时须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第七条

  社团联盟秘书处对各社团财务管理工作具有执行监督、审核的权力。

  第八条

  财务审查应遵循公开、公正、合理、规范、有效的原则。

  第二章社团财务管理办法

  第一条社团经费的来源

  一、会费(一)各社团在招收会员时,可根据具体情况向会员收取一定的会费。收费前,各社团负责人须认真填写《外国语学院学生社团收费申请表》,并报请社团联盟、校团委审批同意,向社团联盟领取统一收据,收费期间社团联盟可派人进行监督检查;

  (二)关于《外国语学院学生社团收费申请表》

  任何学生社团以社团名义向会员、培训班学员等收取费用前必须认真详细填写《外国语学院学生社团收费申请表》,此表内容包括:社团名称、会费有效时间、会费金额、会费用途、主要负责人和经手人;

  (三)社团联盟将严格审核社团所填写的《外国语学院学生社团收费申请表》,批准后发给各社团通用收据,社团一律凭此收据收取会费及其它费用。收费结束后,社团应及时上缴存根。存根应妥善保管,不得有缺页、污损。如有缺页情况,应向社团联盟秘书处提交详细书面说明。社团经费的使用管理情况将作为社团考评项目之一。对于会费金额如有隐瞒、虚报等行为,一经发现,将追究社团和相关人员责任;若情节严重,将上报团委及相关部门处理;

  (四)对于未填写《外国语学院学生社团收费申请表》,未经社团联盟批准而擅自收取会费的社团,一经发现,将强制停止社团一切活动,并追究社团和相关人员责任;若情节严重,将上报校团委及相关部门处理;

  (五)会费金额须根据社团自身情况及发展需要适当收取,最高不得超过15元/年。

  二、赞助学生社团可根据学校有关规定,与企事业单位合作,通过正当渠道向社会募集外联资金。

  (一)禁止任何社团与赞助商合作在校内举办纯商业性及涉及现金交易的活动。对赞助商要求在校园内进行的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社团必须制定详细的活动策划案(内容包括宣传内容、宣传形式以及宣传对象等),交社团联盟审批,并经学校保卫处同意后,方可进行;

  (二)取得赞助后,社团须向社团联盟提交一份合作协议书复印件,由社团联盟秘书处保存;

  (三)赞助单位提供的一切实物赞助,全部归该社团集体所有,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转移、变卖或据为己有;

  (四)认真做好每一项赞助经费使用情况登记,并保留原始消费凭证。

  三、各社团参加社团评比或其它活动所获得的奖励资金。

  第二条社团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一、各社团必须具备完善的财务制度,并设立专门的财务负责人(可由社长兼任)建立经费收支账目和社团内部的财务制度,做到账、款分离,专人管理。

  社团财务负责人须履行以下的职责:

  (一)根据每次经济事项全面、真实、连续、系统地登记好现金日记簿,一切收入与支出必须统一入账,并有效完整地保管财务凭证,做到“日清日结”,月末进行对账,如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确保账目清晰明了、客观准确;

  (二)在学生社团主要干部换届时,负责做好财物交接工作;

  (三)将资金的来源去向逐项登记清楚,保证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并保存好原始凭证。定期向社团成员公布财务状况并自觉接受社团全体成员的监督;

  (四)积极配合社团联盟秘书处的工作,定期将财务收支情况进行总结,向社团联盟秘书处汇报财务状况,并自觉接受社团联盟的监督。

  二、社团经费的使用应本着科学合理、勤俭节约的原则,服务社员、发展社团。

  (一)社团经费的使用包括:活动支出(即社团开展各项活动所需的经费)、宣传费用和交通费用;

  (二)社团经费系全体社员所共有,任何人不得以个人名义支出社团经费;

  (三)严格按照预算支出社团经费,不得浪费或挪作他用。

  三、每次活动结束后,社团须将需要报销的票据复印件上交秘书处,原件自行保存,留作年终报销凭证。

  第三条社团经费的报销

  一、外国语学院校团委报销制度采取年终报销制,即每学年年终为各社团进行财务报销,其他时间不予报销;

  二、经费报销具体流程

  (一)每学年初各社团上交下一年的活动策划及预算,经校团委审批通过后,方可按照预算开展活动。社团经费的使用坚持先审批,后使用的原则,每次经费的使用须先经校团委批准,未经过审批的预算不予报销。报销时需持原始发票或相关凭证;

  (二)各项支出须有相应的票据证明。有效报销凭证包括车票(公交车票、地铁车票、公交卡充值凭据)、销售商品专用发票(手写或机打)及门票(用于科研活动),其他票据一律不予报销。若为手写发票,则须详细填写消费项目,否则不予报销;

  (三)发票台头必须填写“外国语学院”;发票内容的填写须详细完整,不得笼统概括为“办公用品”“文化用品”等;

  (四)车票类票据背面须写明经手人、时间、目的地及事由,并由社长签字;发票类票据背面须写明经手人、时间及开具原由,并由社长签字;未经社长签字的票据不予报销;

  (五)以b5大小的白纸作为报账单底,报销票据原件须整齐有序地用胶水粘贴在报账单底上,不得使用透明胶带、双面胶或订书器等粘合工具;报账单底正面粘贴票据。白纸横放,票据按类别和面值归类,同类票据自左向右贴成一排,每张票据的左起点依次向右排,每排总长度不得超出报账单底长度,多于部分可向内对折;在每张报账单底的右下角对该页票据张数及金额进行分类统计;票据粘贴好后,将每张报账单底左侧粘贴在一起,附上校团委下发的统一封面,并按照封面规定项目认真填写。

  (六)报账单须在规定时间内交由社团联盟秘书处处长和社团联盟主席签字后,由秘书处统一交到校团委报销;

  (七)每学年报销前,各社团由社团联盟秘书处处领取报账单底;

  (八)单张超过1000元的票据以支票形式报销;

  (九)报销金额应与预算大体相当,严重超支的部分原则上不予报销;

  (十)对于信息不真实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不予报销;

  (十一)经费报销单不可作假,各负责人签字前务必严格审核。作假行为一经查出,将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学生财务管理制度10

  一、购买物品及票据管理。

  各部门购买物品消费金额不足100元时,应在购买物品前向生活部长说明;当消费金额超过100元时,必须向王老师说明,征得同意后方能购买,否则视为无效。

  二、与合作单位的合作。

  1.计算机与控制学院团委学生会已经与天外天自选店(东区)、学贤文具(东区)、博雅复印打印店(东区8教、尧山1教二楼)、一得阁文具(尧山商业街)、惠学林(尧山商业街)/一得阁文具店、翔宇数码影象中心、天外天自选店(东区)//建立长期合作关系。请需要打印、复印、购买体育用品、文具、纸张、药品等物品的部门与他们联系。注意:在上述指定地点购买的物品需要在指定地点作好记录(包括时间,物品名,单价,数量,钱数,经手人,购买用途),以便做好统计。

  2.关于在合作单位记账的规定:记账总金额超过30元、低于100元的需向生活部部长申请,100元以上的需向王老师申请,征得同意后方可记账。记账人一般为各部部长或部长指定的某位同学,记账时需要出示相关证件(三用证或学生证)。

  3.原则上一得阁文具店的文具购买只能由宣传部记账,如其他部门有特殊情况,则需向生活部部长说明。

  4.记账同学务必严格分清团委学生会与社团、各年委账目,一旦发现社团、各年委有误记现象应立即向生活部提出,由生活部与社团、各年委沟通,解决账目误记问题。

  5.在指定合作单位所记账目总数,在一学期完后//达到一定数额后//生活部将会对所记账目进行清算,然后重新记账,如此反复循环。

  三、活动经费预算。

  1.各部门开展活动需要经费时,应以节约为原则制定活动经费预算方案,并列入工作计划。每次活动之前,由活动负责人进行经费预算(预算金额与实际所用金额原则上要控制在±10%以内),如宣传、联系、评委、奖品等费用,逐项列清并制作资金预算表(见附件2)。

  2.活动前期活动负责人应填写好《三院团委学生会预决算表》交由王祥老师过目。活动后期负责人应将预决算表填写完整后向生活部报决算,并对预决算间差异做出相应评估,在备注栏内写明理由。对于预决算差距过大的活动负责人将会在例会上做出批评。

  3.活动所得赞助经费,原则上提成10-15%(由拉到该赞助的同学负责),剩余的上交团委学生会作为活动使用经费。其中,所拉赞助的风险及投入由个人自负。

  四、物品管理。

  1.各种物品购买前,购买人需认真查看团委学生会储存室内是否已有该物品可供使用,若经查看确认没有该物品后方可购买。若对物品重复购买,一经发现,将由购买人自付全部费用并由生活部在例会上对购买人提出批评。

  2.各部所购得物品,请节约使用。各部所购买的物品中,如果是非一次性物品,则该物品在使用完之后,经手人有责任保管好或者放到物品储存室,并写好物品出入表(见附表),以便下次续用。生活部要及时统计剩余物品,对于剩余物品任何人不得转为私人所有,一经发现将给予严厉批评。

  3.使用或借用储存室的物品时,一定要填写好物品出入表(见附表四)。

  4、对于比较大型的活动,借出的东西较多,只需要填好借出去的情况,等一天完后,再对物品进行检查及整理。

  五、票据及账目管理。

  1.学生会内部报销原则上以正规发票为凭证,收据无效。发票正面必须填写的内容包括:客户(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品名全称、金额、日期。背面须用铅笔在右下角注明用途、经手人、付款人、日期。注意:餐饮、娱乐类发票不能报销。当消费金额较少时(小于10元),可以不要发票,以收据为证,交给生活部部长报账。

  2.生活部部长将作好财务的统计,定期(一个月)向学生会内部公布开支情况,将相关的发票和收据保管好,在一个活动全结束当月的下月初向王祥老师报销,在每月的5至7日经手人(指定人)可到生活部领取金钱。报销前生活部部长,及经手人将认真填写报销单据封面(见附表1)并整理好报销发票,报销过程中将认真填写《现金领取表》。

  (即:各部门报销的时间为月初的5到7日

  各部门报账的时间为任何时间

  生活部制做报表及向王老师报销的时间为月初1到4日)

  另:若一次性消费达到200及以上者,可及时向王祥老师讲明,写好《现金领取表》后,方可提前报销此资金。后将《现金领取表》交于生活部保留,以便下月初做报表及总计。

  3.作为生活部的成员,要有义务也有责任做好财务的保管,分类,记录并指导各部门的消费等工作,保证工作的顺利和正常进行。

  4.生活部有权对各部门的消费情况,消费金额进行调查,核实。

  5、即不能有发票又不能开收据单(如桶装水)可到生活部领取凭条(见附表),按要求填写好。

  6.活动期间的钱可由任何人先帮付,完后再结清。(在发票的后面写上付款人的姓名)至于发票、收据单、统一交于生活部管理(报帐可随时交于生活部)。

  学生财务管理制度11

  一、学校食堂必须设立专账,设一名兼职或专职会计和一名兼职出纳,对学校的食堂财务进行核算和管理。

  二、学校学生食堂设立专用银行存款账户,学生食堂所有收入必须按时缴存学生食堂账户,超过1000元现金必须开票入账。

  三、所有的支出必须有票据,会计凭票入账。购物一次超过100元以上须报请学校校长审批,并由2人同时采购。发票必须有售货人或单位签章及经办人员、校长签字后才能入账。

  四、实事求是核实食品成本,严格实行零利润原则,确保国家财政补助资金100%用于学生营养午餐,不得克扣、截留、挤占和挪用专项资金,确保食堂正常运转,千方百计为学生服好务。

  五、规范食堂的货源渠道,粮油实行政府采购配送,蔬菜、调料、肉类等自行采购,大宗物品采购由学校行政会提议,提交校委会或教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后方可采购。

  六、学校不得将杂费、招待费等放在学生食堂报账,禁止侵占学生利益。

  七、学校食堂财务做到日清月结,每月按时公示相关内容,接受师生和群众的监督。

  八、学生食堂的账务凭证不得随意销毁。

  九、各校每月及时向中心完小报账,中心完小也要接县局要求按时报账。

会计管理制度6

  1、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业务资料,必须严格按照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制定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进行科学管理,妥善保存,存放有序,查找方便。

  2、财务处的全部会计档案,由财务处长指定专人负责装订、整理及造册,财务处长(或指定人员)负责保管一年,一年后移交档案室保管。

  3、对记账凭证,应在每月终了10日内按编号顺序装订成册,装盒保存。

  4、每年终了20日内,要将全年所有账簿集中整理,装袋保存,将所有会计报表按顺序装订成册,妥善保存。

会计管理制度7

  一、总说明

  二、会计科目

  (一)会计科目表

  (二)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三、会计报表

  (一)会计报表种类和格式

  (二)会计报表编制说明

  附录:主要会计事项分录举例

  一、总说明

  (一)为了贯彻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规范工业企业的会计核算,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所有工业企业。

  (三)企业应按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和会计报表指标汇总,以及对外提供统一的.会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减少或合并某些会计科目。

  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帐簿,查阅帐目,实行会计电算化。各企业不要随意改变或打乱重编。在某些会计科目之间留有空号,供增设会计科目之用。

  企业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帐簿时,应填制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应只填科目编号,不填科目名称。

  (四)企业向外报送的会计报表的具体格式和编制说明,由本制度规定;企业内部管理需要的会计报表由企业自行规定。

  企业会计报表应按月或按年报送当地财税机关、开户银行、主管部门。国有企业的年度会计报表应同时报送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

  月份会计报表应于月份终了后6天内报出;年度会计报表应于年度终了后35天内报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从其规定。

  会计报表的填列以人民币“元”为金额单位,“元”以下填至“分”。

  向外报出的会计报表应依次编定页数,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封面上应注明:企业名称、地址、开业年份、报表所属年度、月份、送出日期等,并由企业领导、总会计师(或代行总会计师职权的人员)和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

  企业对外投资如占被投资企业资本总额半数以上,或者实质上拥有被投资企业控制权的,应当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特殊行业的企业不宜合并的,可不予合并,但应当将其会计报表一并报送。

  (五)本制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负责解释,需要变更时,由财政部修订。

  (六)本制度自1993年7月1日起执行。

会计管理制度8

  1、会计室是学校的`安全要害部位,财会人员应认真执行《会计法》和财会管理制度,各类帐目都必须做到帐册齐全、手续完备,安全保卫责任落实。

  2、现金管理必须专人负责,财会室存放现金必须执行银行方面的统一规定,超规定存放现金要报经校领导批准,同时落实防护措施。否则发生事故,由当事人承担责任。

  3、会计室门窗、墙壁要坚固、防盗,设施经常检查,确保有效,使用经公安、技监部门检测合格的保险柜(箱),保险柜过夜现金不得超出公安机关或银行核定库存现金限额,保险柜(箱)应及时关锁,钥匙会计随身携带,不准放在办公桌内或转交他人。

  4、财会人员应按现金管理制度使用现金,一般超出现金支付数额的,要使用银行支票支付方式进行结算,特殊情况去银行取现金数额较大时,必须通知总务处派员护送。不得单身去银行取款。

  5、会计室内注意来往人员,陌生人不准进入财会室,非财会人员不准接触保险柜。

  6、会计室内不准吸烟或带入其它火种,注意做好防火安全。

会计管理制度9

  一、岗位责任制

  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一般可以设置如下的岗位:

  ⒈总会计师。全面负责会计业务工作。

  ⒉会计主管。负责管理会计日常工作。

  ⒊凭证编制人员。负责原始凭证的审查和手工会计凭证的编制工作,保证凭证编制的正确性完整性。

  ⒋凭证审核人员。负责对原始凭证和记帐凭证进行合法性、正确性和完整性的审核工作,保证凭证的佥性、正确性和完整性。

  ⒌出纳员。负责银行存款与现金的收、支核算、以及与银行对帐的工作。

  ⒍系统管理员。负责系统软、硬件的正常运行,负责系统运行环境的设置,系统的安全与保密,系统的升级换代以及其它有关系统的管理工作。

  ⒎系统维护员。负责硬件设备和软件设备的维护工作,协助系统管理员保证系统的正确运行。

  ⒏会计档案和磁性介质上(软盘)的会计档案的保管工作,报表等会计档案的分送工作以及会计档案的调阅工作。

  二、操作管理制度概要

  ⒈未经培训合格者不符上机操作。

  ⒉规定操作人员使用权限,由系统管理员或者会计主管给每个操作人员设置使用权限密码。

  ⒊操作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操作规程进行工作。

  ⒋操作人员必须进行上机登记,填写上机时间、使用情况、机器状况以及故障处理办法等内容。

  ⒌操作人员不能擅自修改凭证的错误,发现错误应立即报告会计主管或凭证编制人员。

  ⒍操作人员应及时做好数据备份工作。LocaLHOSt

  ⒎所有软盘使用前必须首先进行病毒检测,确保无病毒后方能使用。

  ⒏操作人员不得任意改变系统工作环境。

  三、系统维护制度概要

  ⒈机房内硬件必须指定专人负责。

  ⒉机房内硬件由系统维护员定期全面检查,并作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的硬件应及时修理或更换。

  ⒊软件维护由专人负责,非指定软件维护人员不得从事软件维护工作。

  ⒋重大软件维护项目应事先报请会计主管和系统管理员批准经同意后才能进行维护。

  ⒌作好详细维护记录。

  ⒍系统参数,包括系统运行环境、系统帐的套数、会计科目、使用权限等不得随意变动,若确需变动、应事先报请会计主管和系统管理员批准。

  四、机房管理制度概要

  ⒈未经许可,非机房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机房。

  ⒉保持机房清洁,经常打扫各种设备上的尘埃。

  ⒊严禁在机房吸烟、乱扔果壳纸悄等杂物。

  ⒋未经许可,不得在财会专用机上运行其他软件。

  ⒌如遇停电或者离开机房,关掉一切用电器电源。

  ⒍不得随意带软盘进入机房。

  五、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概要

  ⒈会计档案包括以书面形式存放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会计报表、存储在磁性介质上的会计数据以及与会计软件系统有关的文档、结构图、流程图和源程序等。

  ⒉及时收集各种会计档案、并作好收集记录。

  ⒊严格执行会计档案的调阅规定,调阅会计档案必须经过会计主管和系统管理员批准。调阅人不得擅自复制会计档案。

  ⒋妥善管理磁性介质上的会计数据,注意防热、防磁、防霉、防潮。

  ⒌会计档案销毁按国家有关制度进行。

会计管理制度10

  一、目的

  为了规范本餐厅的现金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应范围

  适用于本餐厅营业款、备用金、费用扣销等各项现金业务。

  三、管理规定

  (一)营业额的管理

  1对所收到的营业额作认真核对和检查(收银下线单与实际金额相符,收银员签名)

  2、认真填写当班所收的实际营业额,并如实填写收银误差、退酒水、退菜品、兑奖(发票)、少票抹零等。

  3、收银员(当班小会)对本餐厅营业额的存缴负责。

  4、餐厅于每日早上10:00前将营业额存入指定银行或存入指定的银行卡

  5、为明确责任,缴款后必须在营业收缴情况表上签注姓名和时间。

  6、如有特殊情况需动用营业款的,餐厅应向总经理申请,同意后方可使用,不得擅自主张,从营业额中抵扣。

  7、餐厅财务及值班经理须每日对营业额的存缴情况检查和签字确认。

  (二)备用金的使用及管理

  1、备用金是用在营运中支付本餐厅零星支出及收银机收款备用的。不可作私人用途或转借他人。

  2、备用金是实行定额管理的,要明确记录使用用途及支出情况。

  3、定额数量应保持不变,不可挪作他用。

  4、餐厅值班经理及财务将不定期地对备用金的数额进行抽检。

  (三)费用的报销程序

  1、餐厅经理对所支出的原始票据(凭证)的`真实性、合理性负直接责任。

  2、大宗和较稳定的材料款(如计划内的房租、购置设备和月结材料款等)可先送餐厅经理审核、财务审查,总经理审批后,方可付款。

  3、相关人员向餐厅出纳报销时,餐厅出纳检查和注意以上几点:

  (1)采购物品的真实性。

  (2)是否有经手人签名、证明人签名、餐厅经理审查签名、总经理签名、日期、用途、金额等。

  (3)是否有正规的发票。

  (4)办公用品报销时需附原始发票。

  (5)原材料在自行采购时,报销时需附经过验收的“入库单”及原始发票。

  (6)差旅费报销时需附有关的原始票据,票上须签字并注明日期,经办事情等。

  (7)其他费用报销时需附有关原始票据。

  (8)在检查完后方可签名、付款,并保管发票。

  (四)营业收记帐本的填报方法

  1、收银员按规定在值班经理的监督下点钱上线和下线,并负责将本班次的营业状况填写在记帐本上。

  2、记帐本上填写金额须同下线条一致。(退菜、退酒、收银误差、抹零、签单、跑单等)收银员填好后找值班经理检查并签字确认。

  3、收银员负责于将每日的营业额于下午14时(早班)、22时(夜班)、及4时(夜堂)等三个时段销售及汇总营业额以短信的方式发送给餐厅经理及餐厅总经理。

会计管理制度11

  1、会计室是学校的安全要害部位,财会人员应认真执行《会计法》和财会管理制度,各类帐目都必须做到帐册齐全、手续完备,安全保卫责任落实、

  2、现金管理必须专人负责,财会室存放现金必须执行银行方面的统一规定,超规定存放现金要报经校领导批准,同时落实防护措施、否则发生事故,由当事人承担责任、

  3、会计室门窗、墙壁要坚固、防盗,报警设施经常检查,确保有效,使用经公安、技监部门检测合格的`保险柜(箱),保险柜过夜现金不得超出公安机关或银行核定库存现金限额,保险柜(箱)应及时关锁,钥匙会计随身携带,不准放在办公桌内或转交他人、

  4、财会人员应按现金管理制度使用现金,一般超出现金支付数额的,要使用银行支票支付方式进行结算,特除情况去银行取现金数额较大时,必须通知总务处派员护送、不得单身去银行取款、

  5、会计室内注意来往人员,陌生人不准进入财会室,非财会人员不准接触保险柜、

会计管理制度12

  会计电算化制度是对会计人员操作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工作的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1.会计电算化微机是会计电算化专用机器,只能财会人员使用,进行有关记账、统计、做工资等整理会计资料工作使用,禁止非指定人员操作计算机,会计电算化应专机专用,计算机内不得安装与财务管理无关的软件。

  2.未经授权的人员,一律不准进入会计电算化系统,由系统管理员授权的人员也只能在所给定的权限内使用电算化系统,不得越权操作。

  3.经授权使用电算化的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说明书的规定进行操作,必须保证其“口令”(密码)不为他人知晓,并定期或不定期修改本人“口令”。

  4.经授权使用电算化的人员,不得用本人的`密码进入系统而由他人代为操作。在离开工作岗位时必须逐级退出电算化系统,不允许在没有退出系统的情况下离开工作室。未经系统管理人员许可,任何人员不得对数据库文件进行修改、删除等操作。

  5.定期保养计算机硬件设备及周围环境整洁,注意通风、防火、防磁、防雷击、防鼠害、防静电,保证硬件系统正常运行。

  6.计算机在运行过程中出现硬件故障时,应做好登记并及时通知计算机维护人员处理。

  7.健全必要防病毒措施,安装防病毒卡或使用防病毒软件,并定期进行版本升级。使用所有外来软盘时,必须先对软盘进行病毒检测,防止病毒感染。

  发生数据丢失、混乱等情况,应使用会计软件中的索引功能,或备份数据进行数据恢复。无法自行解决时,做好故障记录,及时通知计算机维护人员解决。

会计管理制度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本单位会计基础工作的透明度,明确财务会计人员的职责分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财务会计人员岗位职责

  第二条财务机构负责人的岗位职责

  1、负责组织本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领导全体财务会计人员学习、贯彻和严格遵守国家财务会计法律、法规、政策和单位内部规章制度,依法行使会计监督职能,防范会计风险。

  2、具体组织会计核算,设计会计核算形式和程序,监督、指导财务会计人员按国家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处理会计业务,做到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审查重要会计事项。

  3、组织编制部门预算和年度会计决算。

  4、研究解决财务会计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指导和监督基层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

  5、负责协调和处理财务部门与单位内部和外部有关单位之间的业务关系,组织好有关部门审计和财务检查的接待工作。

  6、监督因故离职的会计工作人员办理好会计移交手续。

  7、完成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出纳的岗位职责

  1、负责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日常收支工作。严格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保管现金,按照现金使用范围收支现金,按照《银行结算办法》、《票据法》和国库集中支付等规定,办理银行收付款手续。

  2、按有关规定设置现金、银行存款账户日记账或备查账,根据审核无误的收付款凭证办理资金收付,并及时登记账簿。

  3、每日终了对库存现金进行盘点,做到不以“白条”抵充库存现金、不保管账外现金,保证账款相符,对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及时送存银行。对收到或取回的银行收、付款通知单,要及时通知有关岗位,定期核对银行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发现差额及时查明原因进行处理。保证银行存款账实相符。

  4、牢记保险柜密码并严格保守秘密,未经批准不准将保险柜钥匙交给其他人员,确保库存现金的安全和完整无损。

  5、妥善保管银行印鉴,不保管签发票据所使用的全部印鉴。

  6、严格保管和按规定使用各种银行票据、收款收据等票据。对领用银行票据、收款收据的必须办理批准和领用登记手续,并在规定期限内督促领用人员及时办理款项清交、票据交回和注销登记手续。

  第四条稽核的岗位职责

  1、确保收入归口管理,审核各项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理性及合法性、收付款手续的完备性、及时性,以及财务审批制度的执行情况。

  2、审核原始凭证的内容及格式是否合法和完备,记账凭证的摘要是否准确,会计科目的运用及其金额是否正确。

  3、审核会计科目或账簿的设置;审核登记或打印的账簿是否能满足审计、财政等部门财务检查和归档的要求;审核会计报表的真实性、正确性和完整性。

  第五条财务报告

  包括《会计制度》规定和主管部门临时通知编报的主要财务指标快报,月、季、年度会计报表,报表附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上级主管部门对报告的批复及社会审计的审计报告,如实反映单位预算,对单位财务活动进行控制和监督。

  1、及时性,是指财务报表要按规定时限上报,不迟报、漏报、拒报。其中漏报按迟报处理,并按规定要求补报。

  2、规范性,是指各种报表的上报、格式、登记等方面要规范。上报要规定方式上报;报表格式统一,装订整齐,有目录、页号,不得杂乱无章;登记质量要规范,做到工整清晰,不得乱涂乱改。

  3、完整性,是指按规定的范围、内容建立本单位财务报表制度,做到不缺、不丢。财务报表做到种类齐全、指标填全、手续齐备,报表封面项目填写单位名称、单位公章、单位编号、年度、季度、月份、报送时间,并由领导、会计主管签章。同时应明确责任,确保财务资料的安全、保密,防丢防盗。

  4、准确性,是指财务报表数据需真实准确,表内指标直接和表间相关指标之间的关系平衡,勾稽关系准确无误,坚决杜绝人为性失实。

  第六条会计档案管理的岗位职责

  1、负责对当年形成的会计凭证、账簿、各种报表等会计资料进行整理、装订和日常保管,年度终了按照归档的要求整理立卷或装订成册并保管。

  2、会计档案的保管要做到管理科学、存放有序、查找方便,不得随意堆放,严防毁损、散失,保证其安全和保密。

  3、负责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4、按照会计电算化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好会计电算化档案的管理。

  5、协助有关部门查阅会计档案,但会计档案原件原则上不得拿出本单位,如确需拿出本单位的,负责履行单位负责人批准手续,并督促限期归还。

  6、负责对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提出销毁意见,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以便财务机构负责人鉴定以及单位负责人和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第七条、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1)会计档案的具体管理工作由计财科负责,指定专人负责在专门地点保管。保管地点应具备完善的防潮、防霉、防蛀、防火、防盗等条件。

  (2)建立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等管理制度,保证会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3)会计档案归档的范围

  ①会计凭证。包括外来的和自制的各种原始凭证、原始凭证汇总表、记账凭证、记账凭证汇总表、银行存款对账单及余额调节表等。年度终了都必须按照规定归档。

  ②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各种辅助登记簿等。

  ③其它会计核算资料。凡与会计核算紧密相关的,由计财科负责办理的有参考价值的数据资料。

  (4)会计档案的整理

  会计年度终了后,应将装订成册的会计档案进行整理立卷。各种会计档案应按会计档案材料的关联性,分门别类地组成几个类型的案卷,将各卷按顺序编号。

  ①会计凭证。

  a按月立卷:每月末将装订成册的凭证,统一登记案卷目录,每月立卷一份。

  b分散装订:根据凭证的多少,分散装订,做到整齐、牢固、美观。

  c装订封面的所有内容要填写齐全,包括:单位名称、年度、月份、起止日期、号码、装订人签章等。

  ②会计账簿。

  各种会计账簿办理完年度结账后,除跨年使用的账簿外,其它均需整理妥善保管。

  a会计账簿在办理完年度结账后,只在下一行的摘要栏填写“结转下年”字样,不填其它内容。

  b会计账簿在装订前,应按账簿启用表的使用页数,核对各个账户账面是否齐全,是否按顺序排列。

  c装订后的会计账簿应牢固、平整,不得有折角、掉页现象。

  d装订后,会计账簿的脊背应平整,并注明所属年度及账簿名称和编号。

  e会计账簿的编号为一年一编,编号顺序为总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分户明细账、辅助账。

  ③会计报表。

  会计报表编制完成并按时报送后,留存报表均应按月装订成册,年度终了统一归档保管。

  (5)会计档案的归档保管

  ①当年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计财科保管一年,期满后存入档案并由专人保管。

  ②会计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全部会计档案的整理、立卷、保管、调阅、销毁等一系列工作。

  ③机构变动或档案管理人员调动时,应办理交接手续,由原管理人员编制会计档案移交清册,将全部案卷逐一点交,接管人员逐一接收。

  (6)会计档案的借阅使用

  ①建立会计档案清册和借阅登记清册。

  ②凡需借会计档案人员,须经财务负责人或单位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调阅手续。

  ③借阅会计档案人员,不得在案卷中标画,不得拆散原卷册,更不得抽换。

  ④借阅会计档案人员,不得将会计档案携带出外,特殊情况,须经单位领导批准。需要复制会计档案的,须经财务负责人或单位领导批准后方可复制。

  (7)各种会计档案保管期限

  ①会计凭证保管15年。

  ②会计账簿保存15年,其中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保存25年。

  ③会计报表保存10年,其中年度决算表永久保存。

  (8)会计档案的销毁

  ①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档案部门提出销毁清单,汇同计财科共同鉴定后,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报主管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销毁。对其中未了结的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应单独抽出,另行立卷,由档案部门保管到结清债权、债务时为止。

  ②按规定销毁会计档案时,应由档案部门和财会部门、审计部门共同派人监销,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以前要认真清点、核对,销毁后,在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告有关领导。

  (9)附则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未涉及情况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章岗位分工及授权批准

  第八条根据实际会计业务需要,设置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但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第九条建立会计、出纳责任制,明确会计、出纳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单位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的全过程。

  第十条单位负责人应当根据货币资金制授权批准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

  财务经办人应当按照单位负责人的批准意见,办理货币资金业务。

  第十一条办理货币资金支付业务时,应当按照以下规定的程序办理。

  1、支付申请

  单位有关部门用款时,应当提前向审批人提交货币资金支付申请,注明款项用途、金额等内容。

  2、支付审批

  将申请单或报销凭证提交部门主管领导,领导根据申请和报销内容批准后,转负责财务领导审批。

  3、支付复核

  财务负责人应当对批准后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或报销凭证进行复核,复核批准程序、手续是否正确齐备,复核无误后,交由会计人员复核,由会计人员交出纳人员办理支付手续。

  4、办理支付

  出纳人员应当根据复核无误的支付申请或凭单,按规定办理货币资金支付手续,并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第四章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应当建立对资金业务的监督检查制度,单位负责人或财务负责人要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

  1、建立定期或不定期的查库制度,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相符。一是出纳人员要坚持每日业务终结时自查;二是本单位领导和会计等有关人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核对。重点检查银行存款往来支付情况。

  3、货币资金授权批准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货币资金支出的授权批准手续是否健全,是否存在越权审批行为。

  4、支付款项印章的保管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办理付款业务所需的全部印章交一人保管现象。

  5、票据的保管情况。重点检查票据的购买、领用、保管手续是否健全,票据保管是否存在漏洞。

  6、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内部控制中的簿弱环节,应及时采取措施,加以纠正和完善。

  第五章票据管理制度

  为规范本单位票据的购领、发放、使用、保管及核销的管理,根据《白城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

  1、票据购领

  (1)财务科是票据管理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票据的购领、使用、管理。财务科负责保管《票据购领登记簿》,由财务科统一向XX市财政局购领。

  (2)财务科制定专人负责票据管理工作,建立票据内部使用登记制度,在票据登记备查簿上登记票据名称、数量、起止号码、发放日期、领用人及票据作废情况等。

  2、票据使用

  (1)票据为机打票据,必须使用电脑打印,手工开票无效。

  (2)发票一式三联,第一联为存根,使用完毕后按顺序号装订成册,并记录起止票号;第二联为收据,需要加盖发票专用章,用于缴款单位留存;第三联为财务记账凭证,会计记账并作为原始凭证存档。

  (3)作废发票按顺序号将三联统一保存在已开票据的存根里。

  4、票据保管

  财务科对已经开具的票据存根联,应视同会计凭证妥善保管,保管期限为五年。保存期满后,报经同级财政部门查验后销毁。

  5、票据交接

  票据管理员调离岗位时,必须认真办理移接手续。移交不清,不得离岗。

  6、票据销毁

  已作废票据、不需要的票据和保管期满的票据存根,上交财政局,由财政部门统一监销。

会计管理制度14

  一、总则

  为加强公司会计档案的科学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二、会计档案的界定和主管

  会计档案是指公司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材料。

  财务部为会计档案主管部门。

  财务部建立和健全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调阅和销毁等管理制度。

  公司接受上级财政机关和档案业务机关的业务指导、监督与检查。

  三、会计档案管理

  财务部对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按照归档的要求,负责整理立卷或装订成册。当年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财务部保管1年。期满后原则上编造清册移交公司档案部门。

  档案部门接受保管的会计档案,原则应当保持原卷册的封装;个别需拆封重新整理的,会同财务部和经办人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责任。

  会计档案应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随意堆放,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公司内查阅会计档案要按规定办理手续。上级机关或外单位需要查阅的,要经公司领导批准,且派专人陪同阅看;原件不得借出。

  下属单位(分、子公司)撤并,会计档案应随同转移到上级控股公司或指定部门,并办理好交接手续。

  各种会计杰案的保管期限,可分人永久、定期二类,详见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起算。

  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的,由公司档案或财务部提出销毁意见,并严格审查,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报经主管批准后销毁。对尚未了结的债权、债务和法律纠纷涉及的原始资料,应单独抽出、另行立卷,直至案件结束为止。

  由财务和档案部门共同派员监销。会计档案销毁前,监销人应认真清点核对:销毁后在销毁清册上签名,并将监销情况上报有关领导。

  四、附则

  本办法由财务部会同档案部门解释、执行,经总经理批准颁行。

会计管理制度1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学校经营业务的发展、推动学校资源的优化组合,以提升经济效益为经营目标,以社会责任为担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学校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各部门严格执行并遵守。

  第二条

  学校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为其会计账务处理基础。

  第三条

  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

  (一)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努力提高学校经济效益。

  (二)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监督学校财产的购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综合管理部或专职部门定期进行财产清查。

  (五)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做好财务分析、绩效考核工作。

  第四条

  财务管理是学校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学校财务管理中心对财务管理工作负有组织、实施、检查的责任,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坚决按财务制度办事,并严守学校秘密。

  第二章 基础工作

  第五条

  加强原始凭证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原始凭证是学校发生的每项经营活动不可缺少的书面证明,是会计记录的主要依据。

  第六条

  学校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记帐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收款和付款记帐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第七条

  健全会计核算,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帐簿。会计核算应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前后相一致。

  第八条

  做好会计审核工作,经办财会人员应认真审核每项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手续完整性和资料的准确性。编制会计凭证、报表时应经专人复核,重大事项应由财务负责人复核。

  第九条

  会计人员根据不同的账务内容采用定期对会计账簿记录的有关数位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账证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符。

  第十条

  建立会计档案,包括对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都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保管和销毁。

  第十一条

  会计人员因工作变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交接人员及监交人员应分别在交接清单上签字后,移交人员方可调离或离职。

  第三章 资本金和负债管理

  第十二条

  资本金是学校经营的核心资本,必须加强资本金管理。学校筹集的资本金必须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资,根据验资报告向投资者开具出资证明,并据此入账。

  第十三条

  经学校董事会提议,股东会批准,可以按章程规定增加资本。财务部门应及时调整实收资本。

  第十四条

  学校股东之间可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股东应按学校章程规定,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和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财务部门应据实调整。

  第十五条

  学校以负债形式筹集资金,须努力降低筹资成本,同时应按月计提利息支出,并计入成本。

  第十六条

  加强应付账款和其他应付款的管理,及时核对余额,保证负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凡一年以上应付而未付的款项应查找原因,对确实无法付出的应付款项报学校总经理批准后处理。

  第十七条

  学校对外担保业务,按学校规定的审批程式报批后,由财务管理中心登记后才能正式对外签发,财务管理中心据此纳入学校或有负债管理,在担保期满后及时督促有关业务部门撤销担保。

  流动资产管理

  第十八条

  现金的'管理:严格执行人民银行颁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根据本学校实际需要,合理核实现金的库存限额,超出限额部分要及时送存银行。

  第十九条

  严禁白条抵库和任意挪用现金,出纳人员必须每日结出现金日记帐的帐面余额,并与库存现金相核对,发现不符要及时查明原因。财务管理中心经理对库存现金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以保证现金的安全和完整。学校的一切现金收付都必须有合法的原始凭证。

  第二十条

  银行存款的管理:加强对银行账户及其他账户的保密工作,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银行账户印鉴实行分管并用制,不得一人统一保管使用。严禁在任何空白合同上加盖银行账户印鉴。

  长期资产管理

  第二十一条

  出纳人员要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将银行账户出借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或套取现金。在每月末要做好与银行的对账工作,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对未达账项进行分析,查找原因,并报财务部门负责人。

  第二十二条

  应收帐款的管理:对应收账款,每季末做一次账龄和清收情况的分析,并报有关领导和分管业务部门,督促业务部门积极催收,避免形成坏账。

  第二十三条

  其他应收款的管理:应按户分页记账,要严格个人借款审批程式,借款的审批程式是:借款人→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总经理。借用现金,必须用于现金结算范围内的各种费用专项支付。

  第二十四条

  短期投资的管理:短期投资是指一年内能够并准备变现的投资,短期投资必须在学校授权范围内进行,按现行财务制度规定记账、核算收入成本和损益。

  第二十五条

  长期投资的管理,长期投资是指不准备在一年内变现的投资,分为股权投资和债权投资。学校进行长期投资应认真做好可行性分析和认证,按学校审批许可权的规定批准后,由财务管理中心办理入账手续。学校对被投资单位元没有实际控制权的长期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拥有实际控制权的,长期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第二十六条

  固定资产的管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资产应纳入固定资产进行核算:①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和其他与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②不属于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xx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

  第二十七条

  固定资产要做到有账、有卡,账实相符。财务部负责固定资产的价值核算与管理,综合管理部负责实物的记录、保管和卡片登记工作,财务部应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

  第二十八条

  固定资产的购置和调入均按实际成本入账,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分类计提,分类折旧年限为:

  1.房屋、建筑物,为20年;

  2.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3.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4年;

  4.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8年;

  5.电子设备,为4年。

  第二十九条

  已经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不再提取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不再补提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残值率一般确定在原值的3 %以内。

  第三十条

  对固定资产和其他资产要进行定期盘点,每年末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盘点一次,盘点中发现短缺或盈余,应及时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并编制盘盈盘亏表,报财务部审核后,按总经理审批后,进行账务处理。

  第三十一条

  无形资产指被学校长期使用而没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土地使用权、商誉等。无形资产按实际成本入账,在受益期内或有效期内按不短于10年的期限摊销。

  第三十二条

  递延资产是不能全部计入当期损益,需要在以后年度内分期摊销的各项费用,包括开办费,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和摊销期限超过一年,金额较大的修理费支出。开办费自营业之日起,分期摊入成本。分摊期不短于5年,以经营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在有效租赁期内分期摊销。

  第四章 收入管理

  第三十三条

  学校的营业收入包括手续费收入、其他营业收入等。营业收入要严格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并认真核实、正确反映,以保证学校损益的真实性。

  第三十四条

  营业收入要按照规定列入相关的收入专案,不得截留到账外或作其他处理。

  第五章 成本费用管理

  第三十五条

  学校在业务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与业务有关的支出,按规定计入成本费用。成本费用是管理学校经济效益的重要内容。控制好成本费用,对堵塞管理漏洞、提高学校经济效益具有重要作用。

  第三十六条

  成本费用开支范围包括:利息支出、营业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其他营业支出等。

  (一)利息支出:指支付以负债形式筹集的资金成本支出。

  (二)营业费用包括:职工工资、职工福利费、医药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住房公积金、保险费、固定资产折旧费、摊销费、修理费、管理费、通讯费、交通费、招待费、差旅费、车辆使用费、报刊费、会议费、办公费、劳务费、董事会费、奖励费、各种准备金等其他费用。

  (三)固定资产折旧费:指学校根据固定资产原值和国家规定的固定资产分类折旧率计算摊销的费用。

  (四)摊销费:指递延资产、其他资产等的摊销费用,分摊期不短于5年。

  (五)各种准备金:各种准备金包括投资风险准备金和坏账准备金。投资风险准备金按年末长期投资余额的1%实行差额提取,坏账准备金按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的1%提取。视学校具体情况而定。

  (六)管理费用包括:差旅费、招待费、水电费、通讯费、税金、工资等其他费用。

  第三十七条

  职工福利费按工资总额14%计提,工会经费按工资总额2%计提,教育经费按工资总额3%计提。

  第三十八条

  加强对费用的总额控制,严格制定各项费用的开支标准和审批许可权,财务人员应认真审核有关支出凭证,未经领导签字或审批手续不全的,不予报销,对违反有关制度规定的行为应及时向领导反映。

  第三十九条

  学校各项成本费用由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管理和核算,费用支出的管理实行预算控制,财务管理中心要定期进行成本费用检查、分析、制定降低成本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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