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通知

时间:2023-02-03 14:17:46 通知书 我要投稿

考试通知模板合集8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我们使用上通知的情况与日俱增,通知根据根据适用范围的不同可划分为不同种类。在写之前,可以先参考范文,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考试通知8篇,欢迎大家分享。

考试通知模板合集8篇

考试通知 篇1

  一、考试语种和级别

  我省组织英语、日语2个语种的笔译考试,其级别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下半年不设一级和日语考试)。

  二、考试时间和科目

  考试分别定于上半年5月21日和下半年11月5日进行。具体时间和科目为:

时 间



级别



科 目



5月21日英、日语笔译



上午9:30—11:30



二、三级笔译



笔译综合能力



下午14:00—17:00



一、二、三级笔译



笔译实务



11月5日英语笔译



上午9:30—11:30



二、三级笔译



笔译综合能力



下午14:00—17:00



二、三级笔译



笔译实务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一级翻译笔译考试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翻译行业相关规定,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翻译笔译考试。

  1、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相应语种、类别二级翻译证书;

  2、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翻译专业职务。

  (二)报考参加二、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综合能力》和《笔译实务》两个科目的,不限制报名条件。

  (三)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学位〔20xx〕28号)文件规定,在校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凭学校开具的“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加盖学校公章)在报考二级笔译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时免试《笔译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笔译实务》科目考试。

  全国现有的215所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教育试点单位名单(见附件1)。

  因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该项考试。

  四、试题题型和考试要求

  各级别笔译考试题型分为主观题和客观题,主观题使用黑色墨水笔作答,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英语和日语一、二、三级笔译实务科目均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二、三级笔译综合能力科目均在答题卡上作答,各科试题题本可做草稿纸。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卷(削)笔刀。参加笔译实务科目考试时,考生可携带纸质中外、外中词典各一本。考生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两证齐全)方可入场,开考5分钟后不得入场。严禁将电子通讯工具、提包、资料等物品带至座位。严禁将试卷、答题卡(纸)带出考场。答题前务必认真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按提示涂写基本信息,在答题卡指定的区域内作答。

  五、报考程序和注意事项

  选择上半年或选择下半年考试的报考人员(除报考一级和二级申请免试科目的考生外),分别于3月6日至15日或8月11日至20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www.zjks.gov.cn)进行网上报名,同时直接进行网上交费。

  对于报考一级翻译笔译考生,在网上报名前须携带已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相应语种、类别二级翻译证书,或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翻译专业职务证书的原件与复印件各1份,于3月3日前到省人事考试办(杭州市佑圣观路74-1号503室)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方可在上半年的相应报名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直接交费。

  对于报考二级并申请免试《笔译综合能力》的考生(215所高校的在校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须将加盖学校公章的“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 原件(见附件2),用特快寄至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杭州市佑圣观路74-1号503室,邮编310009)进行审查确认(报考上半年的`需在3月12日前、报考下半年的需在8月17日前寄出)。同时,在上述相应的报名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报考级别为“免一科”),在审查通过后再进行网上交费,审查不通过的不能参加相应考试。有相关问题请咨询0571-88395087。

  所有报考人员在进行网上报名时应按报名系统流程的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同时上传经专用工具处理后的电子证件照(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网上报名和交费联系电话: 0571-88396764、88396652(传真)。已在网上报名,但未按规定时间在网上交纳考试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网上报名和交费成功的考生,根据自己选定的考试时间分别于5月16日至20日、11月1日至4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考点统一设置在杭州。

  报考人员在填报信息时务必认真仔细、反复核对并确认无误后再打印“报名表”(报名表供考生留存备查)。如发现填报信息有误,可再次登陆修改,但必须重新打印“报名表”。对于报名后无需条件审查的在交费后、需要条件审查的在提交审查材料后,报考信息不得再作修改。另外,如属报考人员填错个人信息、传错照片、报错级别或语种、选错报名点、交费未成功、提交审查材料不真实、手续不全或不及时等原因,造成资格审查、参加考试、信息联络、证书制发与使用等受影响的,需由报考人员承担责任。

  六、考试收费。

  根据《关于调整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外文考办字〔20xx〕6号)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浙价费〔20xx〕71号文件规定,考试收费标准为:各级别笔译《综合能力》科目为每人60元;各级别《笔译实务》科目为每人65元,由考生在网上交费。考生的交款票据,在考试当日到考点指定教室领取或由监考人员发给。

  七、成绩公布。

  考试成绩在国家有关部门确认后予以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查询并下载考试成绩。

考试通知 篇2

  一、报名工作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管理工作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组织实施。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考试的考务组织工作,各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资格审查。要求各地州考试中心按文件要求,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二、报考条件及注意事项

  (一)报考条件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为滚动类考试。报考全部科目的考生必须在连续两个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符合免试条件报考二科的考生必须在当年通过全部科目。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资格全部科目的考试: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七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五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三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一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二)免试条件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2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2个科目的考试。

  1.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三)注意事项

  1.有关报名条件中“相关专业”,可参考《关于发布20xx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xx〕31号)执行。各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资格审查过程中要严格审核报考条件,并要求报考人员准确完整填写个人信息。

  2.20xx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继续使用20xx年版《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第七版)。另外,根据考试大纲的有关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于20xx年4月、20xx年3月分别发布了《关于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告》(20xx年第1号)和《关于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告》(20xx年第1号),对20xx年版考试大纲中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部分内容和要求进行了调整。应试人员按照20xx年版考试大纲要求,结合20xx年第1号和20xx年第1号通告,进行应试准备。

  3.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各地要采取措施,严格审核报名材料,防范有组织的'跨地域团伙考试作弊行为。

  4.应试人员应考时,需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

  三、考试科目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分药学和中药学两类,每类包括4个考试科目。

  药学类考试科目包括: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中药学类考试科目包括: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药事管理与法规为共同考试科目。

  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2科)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四、报名时间及报名流程

  (一)报名时间

  考试统一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报名平台)报名,报名时间20xx年7月20日10:00—8月10日19:00开始报名和缴费,8月10日下午19:00时报名截止,23:00时缴费截止(以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报名缴费,逾期不予补报。

  (二)报名流程

  1.用户注册。考生登录报名平台(zg.cpta.com.cn),认真阅读《注册须知》,按网络提示如实、正确填写注册信息(证件类别必须选择身份证)。只有在此平台注册过的考生,都使用原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系统不允许重复注册。如考生忘记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可通过此页面“用户名或密码找回”功能找回用户名,重新设置密码。考生在报名过程中如遇技术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咨询:0531-66680723;

  2.上传照片。只有在此平台注册并上传过照片的考生无需再上传。初次报考者上传照片前,应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下载网址:www.cpta.com.cm)。考生预先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并保存的报名照片才能被全国报名平台识别。照片将打印在资格证书中,建议考生上传清晰的证件照;

  3.填写报名信息。报考者进入网上报名,选择《20xx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以下简称《报名表》),如实、正确填写各项内容。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打印报名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可下载打印报名表;

  5.资格审查。

  (1)续考考生无需资格审查。根据考试滚动年限,保留全科级别的考生近两年档案信息,保留免二科的考生近一年档案信息。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考生为续考考生,考前无需进行资格审查。

  (2)初考考生需进行资格审查。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即系统提示需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均属于初考考生。各地、州、市初考考生携带报名表、毕业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到当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携带报名表到所在地州人社局考试中心进行报名确认。乌市初考考生携带以上指定材料到乌鲁木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资格审查和报考确认。

  6.上缴考试费。缴费采取网上支付,在全国考试报名平台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支付,不设置现场收费。初考考生资格审查通过后,才能网上操作缴费。缴费过程中如遇问题可咨询易宝支付,24小时支付热线:4001—500—800.

  7.开具发票。

  (1)地州考生如需发票,缴费成功后30个工作日内携带报名表到所在地州人社局考试中心登记(节假日休息)。

  (2)乌鲁木齐市需要开具发票的考生,缴费成功后30个工作日内(节假日休息)携带报名表到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核对缴费记录,再到财务室开具发票。

  五、考试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10月14日

  09:00——11:30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14:00——16:30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0月15日

  09:00——11:30药事管理与法规

  14:00——16:30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

  六、打印准考证

  考生于考前一周(10月9日至15日)自行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打印准考证,具体事宜以准考证为准。

  七、考场设置

  根据国家关于执(职)业资格类考试考点设置的有关规定,本次考试全疆在乌鲁木齐市、喀什市、克拉玛依市设立考点。

  八、收费标准

  按照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xx﹞25号文件规定,报名费15元/人,考试费40元/科。

  九、查询成绩

  考试三个月后,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不发放成绩单。

考试通知 篇3

  石家庄市建设局关于做好20xx年度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八大员)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要求,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实行统一考试并颁发建设部统一制作并在全国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即“八大员”证书)。根据省住建厅安排,我省将于20xx年12月27日举行我省本年度第二次统一考试,为做好本次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考岗位

  1、颁发全国统一证书的岗位:土建施工员、装饰装修施工员、设备安装施工员(电气)、设备安装施工员(水暖)、资料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

  2、颁发全省证书的`岗位:测量员、土建预算员、装饰装修预算员、城建档案管理员。

  市政工程施工员、市政工程质量员、土建质量员、装饰装修质量员、设备安装质量员、标准员岗位考试待具备条件后再行安排。

  二、报考条件

  1、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身体健康,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均可自愿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的颁发全国统一证书。

  河北8大员考试注意事项

  (1)、年满18周岁,男性年龄不超过60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55周岁;

  (2)、具备施工现场工作经验,且符合职业实践最少年限规定(见下表):

  内容需要下载文档才能查看

  2、对不符合上述学历、专业和工作年限要求的人员,也可以自愿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先颁发我省证书。待达到《职业标准》要求条件后,通过参加继续教育的方式换发全国证书。

  三、报名及考试具体安排

  1、报名。

  时间:20xx年11月15日-30日

  河北8大员考试注意事项

  地点:建设北大街8号603房间 咨询电话:86070029 所需材料:(1)、个人材料:《河北省住建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明)、工作年限证明复印件各两份、小二寸蓝底免冠照片三张(照片装袋,袋上写明姓名、工作单位、身份证号及报考专业名称)。

  (2)、企业填写的《河北省住建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考试报名汇总表》(含电子文档)(一个企业一份)。

  请各企业带齐上述材料和材料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到上述地点报名审核,过时不候。

  2、考试

  时间

  内容需要下载文档才能查看

  地点:另行通知(在准考证上注明)

考试通知 篇4

  各位考生:

  20xx年国家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成绩将于6月30日公布,请各位考生登录国家报名系统自行查询;笔试(机考)缴费采用网上缴费方式,缴费时间为7月1日—18日,请实践技能通过考生按时登录国家报名系统进行缴费,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此次考试。

  查询入口 >>>

  考生网上交费须知:

  1、缴费系统仅支持IE内核浏览器(含IE、360浏览器等),请您按照页面上的【IE设置指南】按照相关步骤设置您的浏览器。如设置完成后仍不生效,则需升级浏览器版本。

  2,为保障财政资金安全,系统目前暂不支持微信、支付宝缴费。

  3,本系统目前支持五家银行缴费,分别为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中信银行等。缴款人可选择的`缴款银行可能根据缴款人所属区划而不同,请确认选中的银行是您需要的银行,请确认开通了缴费银行的网银功能,中国银行和建设银行不支持信用卡缴费。

  4,如缴费完成后,确认银行卡已经扣款,但通过网上缴费平台或报名网站并未查询到缴费成功信息,则无需重复缴费,次日对账后可再次确认是否已经缴费成功。

考试通知 篇5

  20xx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两个科目试题全部为客观题,题型与20xx年度相同,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不定项选择题。

  关于20xx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题型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20xx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xx]14号),20xx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以下简称初级会计资格)考试于5月13日至16日举行。为指导广大考生复习应考,现将20xx年度初级会计资格考试命题依据、试题题型、答题要求和评分原则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命题依据

  20xx年度初级会计资格考试命题以20xx年度初级会计资格考试大纲为依据,考试内容和范围不超出考试大纲的规定。

  二、试题题型

  20xx年度初级会计资格考试《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两个科目试题全部为客观题,题型与20xx年度相同,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不定项选择题。

  三、答题要求

  初级会计资格全部实行无纸化考试,考试在计算机上进行。试题、答题要求和答题界面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考生应使用计算机鼠标和键盘在计算机答题界面上进行答题。

  四、评分原则

  各科目每类试题分值在试卷中规定,实行计算机阅卷。

  请各级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及时将上述内容告知报考人员。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xx年11月8日

  拓展阅读:20xx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科目及报考条件

  考试科目、方式和时间

  考试科目为《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实行无纸化闭卷考试。考生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方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

  考试于20xx年5月13日-16日间举行,具体个人的考试时间、地点详见考生准考证。考试采用全国会计考办印发的20xx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大纲。

  《初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考试时长为1.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分别计算考试成绩,时间不能混用。

  考试时间及批次如下: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及科目

  5月13日至16日

  (共4天、8批次)

  8:30-12:0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14:30-18:0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二、报考条件

  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有效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以上学历(须在20xx年5月13日(不含)以前取得)。

考试通知 篇6

  一、考生必须仔细阅读并熟知《关于做好济南市20xx年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可点击打开),明确报名文件中的各项要求。对于因考生个人原因造成的错报、漏报、误报,其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报名需使用IE6.0版本以上浏览器。第二批考试报名时间:20xx年6月27日9∶00—7月13日16∶00;缴费时间:20xx年6月27日9∶00—7月13日16∶00;准考证打印时间:20xx年7月17日9∶00—7月23日24∶00。

  二、阅读完本页面的'“网上报名须知”后,点击最下方的“我已阅读并完全理解”,进入用户登录界面。首次登录时考生须点击“报名”。已成功保存报名信息的考生如需修改、查询信息、找回报名序号或进行网上交费,点击“查询”进入。

  三、进入网上报名界面后,首先必须查看并学习三个“考试文件”,然后,点击屏幕左侧的“报名填表”,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并同意后,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填写时务必注意页面中的红字提示,按提示如实填写。

  报名系统中“报名点”所显示选项为济南市市直及市属各县区。为便于应试人员领取合格证书,请应试人员正确选择,原省直考区单位请按所在县区就近选择报名点。考生应认真检查核对,以免选择错误而影响证书的领取。

  姓名和身份证号在保存后无法修改,请仔细检查确认无误后再进行下一步。

  然后点击“下一步”,再点击“保存”。

  四、以上操作完成后,考生的报名信息已经填写完整。点击屏幕左侧的“详细信息”,认真检查核对各项信息。

  五、考生检查核对各项信息无误后,请点击左侧的“网上缴费”,按页面提示进行网上缴费操作,并确认是否交费成功。具体方法:点击“详细信息”,若交费状态栏显示“交费成功!报名完成!”,即报名成功;若显示“尚未交费!”,则报名不成功。

  再次提醒各位考生:使用网上银行支付成功后,并不代表本次考试的网上缴费已经成功。交费状态栏显示“交费成功!报名完成!”才是交费成功的标志。若网上交费后三小时内交费状态栏显示“尚未交费”,属正常情况。三小时后,若交费状态栏仍未显示“交费成功!报名完成!”,请立即拨打咨询电话0531-82568205。因考生逾期未查询交费状态,影响报名的,责任自负。

  六、考生可通过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两者缺一不可)在济南人事考试网(rsks.jnhrss.gov.cn)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20xx年7月17日9∶00—7月23日24∶00。

  七、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31-82568205。

考试通知 篇7

各位同学:

  根据宁夏教育考试院《关于20xx年上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院学生请于3月7日至4月1日下午14:30——17:00到基础部办公室报名(大学生活动中心二楼),报名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及报名费(每人30元)。望相互转告,过时不再办理报名事宜。

  基础部

  20xx年3月6日

考试通知 篇8

  一、组织分工

  (一)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参与。

  (二)考试报名工作由市人事考试办公室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业务部门共同负责,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报考资格的初审工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终审工作。

  二、工作计划与考区设置

  考试时间定于10月14日、15日。

  考试原则上在各省辖市设置考点,考试具体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三、科目设置及管理模式

  考试共设《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 (药学、中药学)》4个科目,每科考试时间均为2.5小时。

  其中,《药事管理与法规》为共同考试科目,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的人员,可根据从事的本专业工作,选择《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3科或《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3科参加考试。

  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当年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四、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各科试题题型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报考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五、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港澳台居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7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5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3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二)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两个科目的考试。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三)有关报名条件中“相关专业”,可按照《关于发布20xx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xx〕31号)执行。

  (四)有关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的时间要求是指报考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xx年12月31日。

  六、报名组织

  (一)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各地要采取措施,严格审核报名材料,防范有组织的跨地域团伙考试作弊行为。

  考试实施期间将加强与有关部门、无线电管理和行业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和协作,充分发挥人事考试协调机制优势,严厉打击和查处各类有组织的考试违纪舞弊行为。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并视情节严重程度按《徐州市企业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实施办法(试行)》(徐政办发〔20xx〕170号)纳入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数据库,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有关部门、司法部门处理。

  (二)20xx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我市具体报名通知请登录徐州人事考试网(www.xzrsks.com)进行查看。

  全国统一报名系统档案库仅包含成绩有效期内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老考生,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一律按新考生处理。20xx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网报系统档案库包含20xx年和20xx年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外省转入考生视同新考生。

  (三)新考生报名(含外省转入的异地考生)

  新考生报名流程:网上注册(如之前未注册)、照片上传(如之前未上传)、网上报名(信息填写、确认、打印报名表)、现场资格初审、交报名表、网上缴费确认。

  网上报名:20xx年7月17日9:00-7月31日23:59(报名截止后,系统自动关闭,无法补报名,也无现场报名,请务必在报名时间截止前报名)。

  资格初审:8月1日-8月4日(9:00-11:30,14:00-17:00)。

  资格初审地点:徐州市建筑行业协会咨询部(原徐州市建工局办公楼四楼)(地址:徐州市中山南路48号4楼401室,乘公交到“交通银行站”或“九州大厦站”下)。由市职称办进行现场资格初审,对逾期未来者视为自动放弃。

  网上缴费:8月2日9:00-8月7日23:59(缴费截止后,系统自动关闭,无法再缴费,也无现场缴费,请务必在缴费时间截止前完成网上支付)。

  现场资格初审时,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必须需激光打印机黑白打印,禁止针式打印机打印,本人必须签名,左下角“单位意见”栏必须填写 “该同志从事 药学或中药学 专业工作已满 X X 年”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修改报名信息的,必须重新进行报名信息确认,并重新打印报名表,否则无法通过现场资格初审,后果自负;

  2.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相应的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非从事药学(中药学)专业工作的人员及从事药学(中药学)教学工作的人员不得报考执业药师。

  5. 非药学(中药学)专业学历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以下证明原件:

  (1)医院、卫生服务站等单位报考人员须提供本单位及其上级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符合药师报考年限的药房岗位工作证明(XXX同志在我单位药房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XX年),并加盖单位及主管单位公章。

  (2)药店及制药企业等报考人员须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缴纳社保的单位必须与报考所填单位一致。

  (3)报考人员及所在单位不得弄虚作假,如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对当事人及所在单位做出相应处理。

  6.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相应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限药学、药剂高级职称)及复印件;

  现场资格初审前报考人员必须将材料装订整齐后(报名表必须在第一页)交至现场审核人处。

  提供初审材料的同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关于有关学历专业的确认,严格按照附件里的专业对照表进行确认。

  2.毕业证书上的姓名、出生年月等信息与身份证上不符的:如果有曾用名的,提供带有曾用名的户口本等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是毕业院校原因造成不符的,由毕业院校出具证明原件;如果是户籍部门造成的,则由户口所在地的户籍部门出具证明原件。

  3.毕业证书原件遗失的,需提供原毕业院校补发的毕业证明书或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及个人档案里的《毕业生登记表》原件、复印件,复印件要加盖人事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同时提供《电子注册备案表》。

  4.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相关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20xx年12月31日。

  (1)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的工作年限可从毕业证书上的毕业时间开始计算。例如,今年符合报名条件的大专学历的考生应为20xx年前(含20xx年)毕业,以此类推。

  (2)非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含党校学历,党校学历不属于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工作年限,可以从取得规定学历前后累计计算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毕业证书上有“脱产”表述的,或电大成人教育,如学信网上打印的带二维码的学历认证报告有“独立本科段”表述的,学习时间应扣除。

  (四)对新报考人员的报名材料应认真审核原件,对按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审核人必须在确认审核无误后签名并加盖审核印章。凡未按要求签名和加盖审核印章的相关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

  报考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在审核中被核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凡使用假学历、假资格证书的报名者在资格审核过程中一旦被查出,假证书将予以没收,个人报名信息将录入全省假证库,并视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且支付的报名费用不再退回。

  (五)老考生报名(有档案号,可直接缴费)

  老考生网上缴费完成后即完成报名,无需到现场参加资格初审。考前指定时间打印准考证即可。

  老考生登录填写完报考信息后,打印出报名表,报名表左上角“考生类型”为“老考生”,可直接缴费。

  老考生报名流程: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经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报名,无需再进行现场资格初审。

  网上报名:20xx年7月17日9:00-7月31日23:59(报名截止后,系统自动关闭,无法补报名,也无现场报名,请务必在报名时间截止前报名)。

  网上缴费:7月18日9:00-8月7日23:59(缴费截止后,系统自动关闭,无法再缴费,也无现场缴费,请务必在缴费时间截止前完成网上支付)。

  (六)在组织考试报名时,应将“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的内容,作为报考须知事项,并在准考证上载明。

  (七)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应会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时向社会发布考试公告,严格按有关规定共同做好报名与资格审核工作,并及时将本地区报名表及有关材料按报考级别分类报省人事考试中心。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8月下旬对报名资格进行终审。请考生在此期间关注徐州人事考试网(www.xzrsks.com)上发布的相关公告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如需核补材料的考生请在公告信息规定时间内提供,逾期将按自动放弃处理。终审结果发布时间如有变动,以省厅公布时间为准。

  (八)便于准确掌握港澳台和外籍人员报考情况,请报名时认真审核“国籍地区”信息项,防止报考人员误填误报。

  (九)10月6日—12日,报考人员可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十)点击查看咨询电话。

  七、考试教材

  20xx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将继续使用20xx年版《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第七版)。另外,根据考试大纲的有关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于20xx年4月、20xx年3月分别发布了《关于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告》(20xx年第1号)和《关于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告》(20xx年第1号),对20xx年版考试大纲中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部分内容和要求进行了调整。应试人员应按照20xx年版考试大纲要求,结合20xx年第1号和20xx年第1号通告,进行应试准备。

  考试大纲和相关考试指南由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出版发行,省内各市新华书店均有出售。

  八、收费事宜

  (一)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部分人事考试收费标准转为正式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xx〕59号、苏财综〔20xx〕32号)的规定,20xx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按每人每科60元标准收取考试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二)需要报销的考生请于考试结束后一个月内 (节假日休息),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持准考证与身份证(代领者须持代领者的身份证和考生身份证与准考证)到徐州人力资源服务中心A302室〔食品城南,市内乘公交车到淮海文博园(食品城)站下〕领取。请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逾期不补(考试时不需要出具票据)。

  九、其他事项

  (一)考试期间须有专人值班,请将值班电话于考前一周上报省人事考试中心。

  (二)有关报考资格条件的咨询,请登陆“江苏省人事考试网”(http://rsks.jshrss.gov.cn)“服务指南“查询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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