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的通知

时间:2023-02-05 13:24:21 通知书 我要投稿

发布的通知

  现如今,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通知,通知是机关对内部单位或平行机构,所发出之洽办或告知事情的文书。你写通知时总是无从下笔?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发布的通知,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发布的通知

发布的通知1

  一、 调剂原则

  参照国家20xx年调剂政策(国家20xx年调剂政策目前还未公布)

  二、学费及奖学金:

  根据教育部、湖北省有关文件精神,我校今年录取的全日研究生将全部收取学费,同时,享受助学金和奖学金,具体办法按照《长江大学关于研究生教育学费及助学金的暂行规定(试行)》、《长江大学研究生优秀生源奖学金管理办法(修订) 》、《长江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修订)》执行。

  1、优秀生源奖学金

  (1)所有被我校接受的推免生一次性奖励5000元。

  (2)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录取的“985”高校、“211”高校、其它高校“国家重点学科”所在专业的应届本科考生,在入学报到正式注册后,学校给予应届生5000元的奖励,给予往届生3000元的奖励。

  (3)凡调剂到我校并被录取的“985” 高校、“211”高校、其它高校“国家重点学科”所在专业的应届本科考生,在入学报到正式注册后,学校给予应届生3000元的奖励,给予往届生20xx元的奖励。

  (4)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第一学历为为二本以上普通全日制本科的考生,非英语专业已过六级,英语专业已过八级,或研考英语成绩超过60分,且研考总分超过本专业国家规定录取起分线理工科在40分,文科在50分以上的,在入学报到正式注册后,学校给予3000元的奖励。

  (5)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平均学分绩点排名本专业前20%的本校应届本科考生,在入学报到正式注册后,学校给予3000元的奖励。

  2、国家助学金

  凡录取至我校的国家计划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按月发放。

  3、学业奖学金

  凡录取至我校的国家计划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享受“研究生学业奖学

  金”。

  (1)一年级研究生奖学金分类、标准及比例:

  硕士研究生设立一等奖10000元/年·人,二等奖8000元/年·人,三等奖

  20xx元/年·人。硕士研究生一等奖比例为参评人数的20%,二等奖比例为参评人数的80%,(一等奖、二等奖的参评人数仅为第一志愿报考长江大学的非在职考生)。三等奖比例为参评人数的100%,三等奖的参评人数为调剂到我校的考生。

  凡调剂到我校并被录取的“985” 高校、“211”高校、其它高校“国家重点学科”所在专业的`应届本科考生,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985”、“211”高校往届本科毕业调剂到我校的考生享受二等学业奖学金;若英语和政治初试成绩均超过60分,总分超过当年国家线40分,可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二本及以上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第一志愿报考“985”、“211”高校,调剂到我校的考生,英语和政治初试成绩均超过60分、总分超过当年国家线40分,享受二等学业奖学金;英语和政治初试成绩均超过60分、总分超过当年国家线60分,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

  (2)二、三年级研究生奖学金分类及标准:

  硕士研究生设立一等奖10000元/年·人、二等奖8000元/年·人、三等奖

  6000元/年·人。二、三年级硕士研究生一等奖比例为参评人数的20%、二等奖比例为参评人数的60%、三等奖比例为参评人数的20%。

  一年级学业奖学金等级按新生入学初试和复试总成绩评定,二、三年级分别按第一、二学年的年度考核结果评定。

发布的通知2

全体员工:

  经公司研究决定,20xx清明节放假及调休安排时间如下:

  1、清明节放假时间为20xx年4月4日(星期六)至20xx年4月6日(星期一),共3天,20xx年4月7日正式开始上班,20xx年4月7日(周二)照常上班。

  2、放假期间,有需要安排员工值班的部门请在20xx年4月4日上午下班之前把值班名单报给人事部XXX,以便统计。

  XX公司

20xx年4月7日

发布的通知3

各部门/各单位:

  为了加强我司0A系统内电子公告栏的信息管理,规范电子公告栏信息发布行为,确保公告发布的严肃性,现对公司的公告发布规定如下,请各部门/单位遵照执行。

  一、公告发布管理职能部门

  行政及人力资源部

  二、发布范围

  规章制度、通知、决定、会议纪要、值班表、百江快讯等以公司或部门名义发布的公告。

  三、发布格式

  所有需发布公告,由行政及人力资源部制订标准格式、统一编号。

  四、统一发布公告程序

  1、以部门名义发布公告程序

  (1)以部门名义发布公告,由有关人员起草文稿后,填写《公告发布审批单》,由部门经理审核后,报分管领导审批。

  (2)承办人员将《公告发布审批单》交行政及人力资源部存档,将电子文稿发送至行政及人力资源部局域网信箱,并对文件需发送的范围等要求加以说明。

  (3)行政及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告内容统一行文格式并按承办人要求发布。

  2、以公司名义发布公告程序

  (1)以公司名义发布公告,正式发文的填写《发文稿纸》,经有关人员会签后,报总经理签发,由行政及人力资源部按行文格式统一发布。

  (2)没有填写《发文稿纸》的'文件,如需发布公告,必须填写《公告发布审批单》,报总经理批准。

  五、公告栏实行账户管理,信息管理中心负责公告栏的维护管理工作,对不遵守电子公告栏管理规定的用户,可给予警告、封闭或删除其账户。

  六、任何人不得在电子公告栏上随意制作、发布、复制。违者必究。

  行政及人力资源部

发布的通知4

  通知称,自去年全国启动消除疟疾工作以来,各地工作总体进展顺利。截至6月30日,今年全国累计报告疟疾病例2077例,比去年同期减少31.9%,但部分省份输入性疟疾病例明显增加,疟疾死亡病例19例,较去年同期上升了137.5%。同时,全球基金疟疾项目也面临新的挑战。

  通知指出,当前已进入疟疾传播季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在地方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应对国际环境的变化,积极争取财政部门的理解和支持,加大消除疟疾工作经费投入,尽可能减少对消除疟疾工作的不利影响。

  通知指出,当前正值防控的关键时期,各地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认真落实消除疟疾各项技术措施。在消除疟疾阶段,随着全国疟疾疫情的进一步降低,防控策略要尽快从“针对高发区、降低发病率”向“针对每个疫点、阻断疟疾传播”转变。

  通知进一步要求,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加强与医疗机构的沟通,实时监测并认真审核辖区内网络直报的疟疾病例相关信息;按照职责分工和时限要求,认真做好每例疟疾病例的核实与确认;对于在疟疾流行区发现的每例疟疾病例,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均应当组织开展疫点调查,并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

  通知明确,随着人口流动的加剧,输入性疟疾病例的管理和服务将成为消除疟疾阶段的主要任务。各地要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做好输入性疟疾病例的'报告、流行病学个案调查和病例核实、确认工作。

  此外,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切实承担起跨县(区)和跨省份就诊病例的信息沟通工作,及时将发现地疟疾病例信息通报至病例感染地的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后者结合当地疟疾流行情况,开展疫点调查与处置工作。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当加强对输入性疟疾疫情通报情况的追踪。

  通知要求,各地要切实加强疟疾诊断实验室能力建设,逐步建立覆盖全国,包括国家级、省级、地市级和县级,职责与功能完善的实验室网络,提高疟疾病例实验室检测比例和确诊比例。

  通知明确,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按照有关要求,将疟疾病例流行病学个案调查信息、实验室检测结果和防治工作数据及时录入该系统,定期对数据进行汇总和分析,并报送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相关数据将作为考核各地消除疟疾工作进展和质量的重要依据。

发布的通知5

  (一)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等信息查询。即申请人可通过线上渠道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信息,不受住房公积金缴存地限制。

  (二)正常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即申请人正常退休的,可通过线上渠道异地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受公积金缴存地限制。

  (三)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即申请单位经办人可通过线上渠道申请单位登记开户。

  (四)开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全部还清证明。即申请人通过线上渠道开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全部还清证明,不受公积金缴存地限制。

  郑州公积金中心缴存和贷款职工在异地办理上述四项“跨省通办”事项均可通过全程网办实现,具体办理方式如下:

  (一)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等信息查询。郑州公积金中心缴存职工可通过“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郑好办”APP、支付宝“市民中心”、“豫事办”APP等线上渠道通过身份认证后进行查询。

  (二)正常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郑州公积金中心缴存职工可通过省、市政务服务网、“郑好办”APP、支付宝“市民中心”、“豫事办”APP等线上渠道通过身份认证后自行办理。

  (三)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郑州公积金中心缴存单位经办人可通过省、市政务服务网等线上渠道进行办理。

  (四)开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全部还清证明。郑州公积金中心缴存职工可通过“郑好办”APP等线上渠道进行身份认证后自行打印。

  出具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职工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因购买郑州市区域内住房,向郑州公积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通过异地中心线上渠道打印《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若异地中心未实现线上办理的,可在郑州公积金中心各办事大厅(含县市区公积金办事大厅,下同)“跨省通办”窗口申请,由窗口人员通过“代收代办”方式实现“跨省通办”。

  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因购买郑州市区域内住房,申请提取异地住房公积金的,可在郑州公积金中心各办事大厅“跨省通办”窗口申请,按照“异地受理、无差别办理”的服务要求,由柜台通过“两地联办”方式实现“跨省通办”。

  网友留言:由于每月房贷压力特别大,想咨询下,从去年开始河南省直公积金可以商转公了,目前从21年开始商丘等地级市公积金也可以商转公了,想请问下郑州市公积金什么时候可以商转公,或者政府目前有没有这个考虑?

  官方回应:“商转公”业务是各个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自身资金状况开展的创新业务。我们也了解到目前有其他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和省直资金管理中心开通有此项业务,那都跟各自公积金管理机构资金供应状况密切相关。郑州公积金管理中心曾于20xx年以前开展过“商转公”业务,后因资金趋紧就暂定了该业务。主要原因是郑州公积金管理的缴存职工多为企业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人数较多,加之近年来随着公积金制度的普及,公积金贷款需求快速增长,郑州公积金的资金使用率一直居高不下,结余资金相对较少,仅够满足新购房职工直接办理公积金贷款使用,继续开通“商转公”业务将会影响新购房职工办理公积金贷款业务。

  感谢您对郑州市城市建设与管理的关心与支持,郑州公积金中心一旦资金供应充足,会适时发布有关政策。我们将不懈努力,开拓创新,切实为广大缴存职工办好事、办实事。欢迎随时监督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三)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引进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及复转军人除外);

  借款人夫妻双方缴存情况均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住房的,最高公积金贷款金额为80万元。借款人单方缴存情况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家庭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的,最高公积金贷款金额为60万元。

  家庭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在对应最高公积金贷款金额内,综合还款能力、最长贷款期限和贷款比例确定单笔贷款金额。家庭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或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的,在对应最高贷款金额内,综合家庭缴存余额、还款能力、最长贷款期限和贷款比例确定单笔贷款金额。

  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比例应当不超过房产总价的70%。购买存量商品住房(二手房)的,公积金贷款比例应当不超过房产总价的60%。

  新建商品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期限应当不超过30年。建成时间未超过20年的`存量商品房(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期限应当不超过20年,建成时间超过20年的,公积金贷款期限应当不超过15年。公积金贷款偿还期限可延长至缴存职工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男职工到65岁,女职工到60岁)。

  家庭首次办理公积金贷款的,按照对应期限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约定贷款利率;家庭第二次办理公积金贷款的,按照对应期限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值约定贷款利率。

  (一)缴存情况认定。异地转入后接续缴存、补缴未超过3期、多地缴存记录合并后连续,且账户状态正常的,可认定为正常缴存。灵活就业缴存户转为单位缴存户接续正常缴存的,可认定为正常的单位缴存户。连续、正常缴存6个月以上,账户状态正常,且应缴未缴不超过4个月(从申请当月向前计算)的,可认定为缴存情况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复转军人、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已录入郑州市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库)开立账户缴存1个月以上,且状态正常的,可认定为缴存情况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高级专业技术人才配偶未缴存住房公积金或缴存不足6个月的,可按夫妻双方缴存情况均符合条件办理公积金贷款。借款人为郑州市级住房公积金缴存户,但配偶为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或郑州市级灵活就业缴存户的,缴存情况均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时,可按夫妻双方缴存情况均符合条件办理公积金贷款。借款人缴存情况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配偶为现役军人的,可按夫妻双方缴存情况均符合条件办理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在同城其他管理机构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到缴存的管理机构办理公积金贷款。借款人为住房公积金灵活就业缴存户的,应当办理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

  (二)缴存余额认定。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含在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缴存)的,夫妻双方缴存余额之和为家庭缴存余额。未婚、未再婚或配偶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借款人本人缴存余额为家庭缴存余额。申请公积金贷款前6个月内发生的一次性补缴金额不计入家庭缴存余额。家庭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或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金额应当不超过家庭缴存余额的15倍。

  (三)公积金贷款次数认定。公积金贷款次数根据新购房所在地和缴存地夫妻名下的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下同)记录合并计算。开具异地贷款证明后已办理异地公积金贷款以及未办理但未核销证明开具记录的,按有效公积金贷款记录认定。上笔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家庭不得办理公积金贷款。已两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家庭不得办理公积金贷款。借款人贷后离婚的,上笔公积金贷款余额小于单缴存职工最高贷款限额时,原配偶方可再次办理公积金贷款。

  (四)还款能力认定。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应当小于家庭收入的60%。未结清商业银行住房贷款的,合并月还款额认定其还款能力,还款能力不足时,应当降低公积金贷款金额。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含在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缴存)的,夫妻双方近6个月平均缴存基数和为家庭收入。未婚、未再婚或配偶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借款人本人近6个月平均缴存基数为家庭收入。非夫妻关系的共有权人不参与还款能力的认定。

  (五)住房性质认定。住房性质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或不动产登记证的标示认定。对性质表述中含有“住房”、“住宅”、“居住(含居住公寓)”、“安置住房”、“经济适用房”等字样的房产可办理公积金贷款。对性质表述中含有“别墅”、“公寓(不含居住公寓)”、“地下室”等字样的房产不得办理公积金贷款。

  (六)住房套数认定。家庭已有住房包括申请公积金贷款时,新购房所在地和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房管部门或不动产管理部门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住房(含共有权房产),并按前款可办理公积金贷款的房产性质统计。申请贷款时,家庭已有两套及以上住房(不含在购住房)的,不得办理公积金贷款。

  (七)住房总价认定。住房总价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或买卖协议标定的价格认定,未记入均价的地下室、停车位价值不计入住房总价。对面积较小、均价和贷款比例明显偏高的存量商品住房(二手房)公积金贷款,应当重点审核住房总价的正常性。

  (八)异地缴存职工贷款。异地缴存职工在郑州购买住房时,借款人具有郑州行政区域内户籍的,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借款人一方或夫妻双方均为异地缴存职工的,贷款金额、比例、利率、期限等方面按照郑州市级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同等条件认定,但异地缴存职工配偶在郑州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应当以配偶为房产主买受人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管理机构申请公积金贷款。

  (九)个人信息查询。郑州行政区域内的住房公积金、已有住房、商业银行住房贷款等信息通过联网方式查询,未接入大数据平台的信息,由主管部门出具证明材料,经核查属实的予以办理。异地证明材料按照先核查后受理的原则,通过住房公积金信息查询平台、网络、电话、信函等方式,对异地出具的住房公积金、已有住房、商业银行住房贷款等信息证明材料,核查其真实性,不能核查真实性时,应当暂缓受理公积金贷款,待核查属实后再受理贷款申请。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公积金贷款的,根据《郑州市住房公积金失信行为惩戒管理暂行办法》,实行失信联合惩戒,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组合贷款业务。组合贷款中的公积金贷款金额、利率、期限参照前述公积金贷款对应规定执行,组合贷款中的商业银行住房贷款金额、总贷款比例、总还款能力由业务合作银行按其有关规定确定。

  需要提醒大家的是这只是征求意见稿,正式文件还没定我们会持续关注

发布的通知6

委属各单位、各行管企业:

  现将省住建厅《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安全专项排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晋建城函〔20xx〕168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根据文件要求,重点抓好城市道路、照明、桥梁、供排水、供气、供热、污水和垃圾处理等隐患排查工作,及时消除故障和隐患,积极做好防范准备工作,保证安全运行,确保不发生任何问题。

  附件:省住建厅转发《关于开展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安全专项排查的通知》(晋建城函〔20xx〕168号)。

  联系电话xxx

  联系人:xx

  大同市市政管理委员会

  20xx年x月x日

发布的通知7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有关规定和我局“转变作风、强化担当、推动落实”专项活动要求,现就加强考勤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改进作风的自觉意识。所有干部职工要进一步提升思想认识,严以律己,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自觉遵守各项工作纪律。

  二、强化落实“两个责任”。落实好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局长对全局作风建设负总责,分管领导对各自分管科室作风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各科室负责人是各科室作风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强化纪检组监督责任,纪检组加强对全局作风建设的监督检查,对违规违纪行为坚决查处。

  三、实行签到签退制度。从即日起至6月***日,由各科室负责人负责组织本科室、本单位人员完成考勤机注册(指纹、面部识别),逾期未完成注册的,由科室负责人向局主要领导报告有关情况。全部注册完成后,实施考勤机签到签退制度,每天上午、下午均实行签到、签退。考勤工作由局“转变作风、强化担当、推动落实”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办公室、人事科、纪检组人员组成)负责组织实施。

  四、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机关工作人员因病因事请假的,需严格执行我局出台的请销假制度,请假前将领导批准过的.请假条报局人事科备案,请假结束后到局人事科销假。因公出差的,需严格执行我局出台的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出差前填写出差审批单报局领导审批,出差返程后向分管领导报到。参加市有关会议、赴县区调研检查等情况,由分管领导确认。

  凡是无考勤记录、无请假条、无出差审批手续、无分管领导确认的参会、调研等情况记录的,视为旷工,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每月底,人事科负责汇总当月请假情况,财务科负责汇总当月出差情况,参加各类会议、调研检查等情况由各科室自行汇总、经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后报办公室,考勤小组将本月考勤和请销假等情况汇总后报局领导参阅,并以适当形式在全局范围内通报。

  20xx年6月12日

发布的通知8

公司领导、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xx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和海南省政府办公厅的'通知精神,并结合我司实际,现将清明节放假安排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4月4日至4月6日共3天。4月5日(星期天、农历清明节)为法定节假日。4月4日(星期六)、4月6日(星期一)放假。4月7日(星期二)正常上班。

  二、各部门自行妥善安排好放假前工作,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三、放假期间正常上班的部门,应在3月30日上午将值班人员安排表报至综管部。

  四、如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妥善处理并按规定第一时间上报,确保节日安全。 特此通知。

 XX公司

20xx年4月7日

发布的通知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根据20______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数据统计分析,经商住房城乡建设部,现将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______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建设工程经济》科目合格标准为60分(试卷满分为100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科目合格标准为78分(试卷满分均为130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各专业类别合格标准为96分(试卷满分均为160分)。

  二、请各地按上述合格标准对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人员成绩进行复核,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核对相关数据,确认无误后,按要求逐项填写20______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情况统计表(见附件),于20______年2月19日前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备案,备案数据作为发放资格证书的依据。

  三、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合格标准,并抓紧做好资格证书发放及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______年2月3日

发布的'通知10

综合办、各中心:

  为加强总务委员会人员管理,确保总务委员会工作秩序的正常,请各部门按照《总务委员会考勤管理办法》,进一步做好各用工形式的`考勤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xx年7月起,各部门在编和人事代理制人员的考勤启用校园网人事系统的考勤管理模块填报,请于每月5日前填报上月考勤信息,同时将填报的纸质考勤表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送综合办公室汇总。劳务用工人员的考勤仍按原方式进行。

  二、人事系统访问方式:打开信息门户,输入统一身份认证账号和密码,登录进入信息门户后,在【常用业务系统】中点击【人事系统】进入。

  三、请各部门根据实际管理情况,确定本部门的兼职考勤员一名(物业、经营中心可设置到三级部门)负责本部门全体人员的考勤工作。兼职考勤员名单请于7月18日前交综合办公室备案。

  特此通知

  总务委员会

  20xx年7月15日

发布的通知11

各单位:

  根据上级通知安排,我校20xx年端午节放假3天,假日为6月9日(星期四)至6月11日(星期六)。6月12日(星期日)按照6月10日(星期五)上课上班。

  各单位要切实做好端午节期间的值班、消防、安全和保卫工作,各单位党政领导及相关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遇有突发事件须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特此通知。

  附件:1、20xx年端午节期间停课与调课安排

  2、20xx年端午节期间交通班车安排

  为确保节日前后及节日期间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现将20xx年端午节期间我校本专科生、研究生、夜大学以及辅修专业的停课与调课安排通知如下:

  1、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攻读专业学位的学生)6月12日(星期日)按照6月10日(星期五)的课表上课。

  2、在职攻读专业学位学生的.上课时间调整,由研究生院根据具体情况自行安排。

  3、辅修专业6月10日(星期五)晚、6月11日(星期六)课程照常。6月12日(星期日)课程调至6月10日(星期五)。

  4、夜大学学生6月9日(星期四)停课。6月10日(星期五)按照6月12日(星期日)的课表上课。6月11日(星期六)课程照常。6月12日(星期日)按照6月10日(星期五)的课表上课。

  各院系要按照学校的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教学工作,维护正常教学秩序,严格考勤,严禁擅自调课、停课或提前下课。

  20xx年端午节期间交通班车安排

  20xx年端午节放假自6月9日(星期四)至6月11日(星期六),共3天。6月12日(周日)上课上班。放假期间交通班车时刻表调整如下:

  一、中山北路校区往返闵行校区:

  1、中山北路校区7:30、16:30发车到闵行校区;

  2、闵行校区(以数统楼发车时间为准)7:30、16:30发车到中山北路校区;

  二、闵行校区往返南站:

  1、闵行校区(以数统楼发车时间为准)8:30、12:00、14:45发车到南站;

  2、南站9:30、13:00、15:30发车到闵行校区;

  三、闵行校区往返东川路轻轨5号线:

  端午节放假期间闵行校区至东川路轻轨5号线往返班车停止运行;

  四、枫桦景苑至中山北路校区:

  端午节放假期间枫桦景苑至中山北路校区班车停止运行;

  五、其他:

  6月12日(星期日)起,班车按工作日时刻表运行;

发布的通知12

机关各部门,各市河务(管理)局:

  我局新版办公自动化系统投入运用以来,经过不断改进和完善,内容更加丰富,信息量增大,在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信息上网方面存在着上网格式不规范,字词不准确的,更新时间长等问题。为规范办公自动化上网信息,根据目前办公自动化应用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省局办公自动化系统上网信息由办公室统一管理,机关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栏目信息的发布与管理,信息中心负责系统运行的技术支持。各部门(单位)各司其职,确保办公自动化系统信息发布真实有效,字词规范,安全可靠。

  二、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信息上网工作的领导,明确分管部门负责人,确定信息发布人员,采取积极措施,认真组织好本部门的信息发布与管理工作。

  三、进一步严格信息的`发布审查,对信息的起草、审核、发布等各个环节,各部门都要层层认真把关,确保上网信息内容真实可靠,字词标准规范。从即日起,凡上网信息、简报等一律注明审核人、拟稿人或责任编辑姓名。

  四、各部门出现误操作或发现不合适的信息,能自行删除的由本部门尽快删除。不能自行删除的请及时与信息中心系统管理员联系,以便尽快从网上清除。

  五、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保密意识,不适于上网发布的信息严禁上网。各类文件、会议纪要等如有不宜上网的内容,请在发文处理签上注明不上网,以便办公室办理。

  六、各部门(单位)工作动态、情况要及时上网,保证办公自动化界面及时得到更新。

  七、省局办公自动化网上栏目的设置与调整由省局办公室统一管理,有关部门如需新增、调整栏目需经办公室同意后方可实施。任何部门不得自行添加、调整栏目。

  八、各市河务(管理)局参照省局做法,建立制度,明确责任,进一步加强对本单位信息上网的管理。

  九、对机关各部门、各市河务(管理)局办公自动化上网的信息,省局办公室将适时组织检查评比,并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

发布的通知13

  今晚网讯(今晚报记者江珊)记者昨天下午从市教委获悉,市内六区及滨海新区的义务教育全面免试就近入学实施方案现已出台,各区将优质初中全部纳入免试就近入学范围,“小升初”依据学籍所在学区片,采取填报志愿与随机派位相结合入学。同时,市教委将通过多项举措,促进片区教育资源均衡,使招生阳光透明,保障义务教育公平公正。

  “‘全面’是指将优质初中、历史名校划入学区片;‘免试’是指招生中取消一切与升学相关的选拔性考试,各类竞赛证书、考级证明等与升学脱钩;‘就近’是指就学籍近,即在所上小学属于哪个学区片,就直升至学区片内的初中。”市教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学区片的.规划以地理位置相对就近、资源相对均衡、毕业升学人数相当为原则。”

  对于学区片内学校差异问题,市教委以及各区都相继出台了关于“教师、校长交流轮岗”、“九年一贯制、学校联盟、集团化办学、托管服务、引进高校及社会资源”等政策、细则,通过结对帮扶、名师送课、资源共享、教师培训等方法,缩小校际差异,均衡教育资源。同时,市教委将通过规范招生步骤、程序,建立入学监督制度、信息公开制度,面向社会公布招生政策、公开小升初教育地图、招生日程、录取办法、招生结果、咨询电话、信访接待途径等相关信息的方法,保障招生政策得到落实。

发布的通知14

  根据《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甬人社发〔20xx〕141号)要求,为做好我市20xx年度企业稳定岗位补贴(以下简称“稳岗补贴”)的受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报受理时间

  20xx年2月14日至4月1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办理。

  二、查询和申报途径

  1.手机查询:企业可通过“甬派”手机客户端,查询是否符合申报条件。

  2.网上申报:企业可登陆慈溪就业网进行网上初审及申报。

  3.现场申报:初审未通过,但排除自然减员(死亡、退休、入伍、升学)后符合享受稳岗补贴条件的,或者因企业名称变更等原因不能网上申报的,请携带相关证明材料至慈溪市就业管理服务处(北三环东路1999号社会保障办事大厅一楼33号窗口,咨询电话:63938127)进行现场申报。

  三、其他事项

  1.企业申报年度最大裁员人数,按申报年度平均参保人数乘以申报年度宁波市城镇登记失业率后按四舍五入的'方法计算。20xx年度宁波市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01%。

  2.稳定岗位补贴政策解释详见慈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或慈溪就业网《企业申报稳定岗位补贴政策问答》。

  附件下载:宁波市企业稳定岗位补贴申请表

  慈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xx年2月9日

发布的通知15

各系:

  20xx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针对本学期无体育课学生的测试阶段,请同学们做好准备。现将该测试阶段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注意:必须携带有效证件:身份证原件和校园卡方可参加测试。(校园卡必需携带)无身份证原件的同学可使用以下任一种证件代替:驾驶证、社保卡或护照

  一、测试时间:

  20xx年4月25至5月中旬,具体名单及时间安排随后以系为单位进行通知。

  名单上的学生应按安排的时间参加测试,并按流程完成所有测试项目的测试。

  二、测试项目及方法

  该阶段测试要求所有项目全部测试。

  仪器测试:身高、体重、肺活量、立定跳远。

  人工测试:坐位体前屈、50米、女生800米和仰卧起坐(男生1000米和引体向上)。

  三、其它事项

  1、测试次数:每个项目原则只有一次刷卡测试的`机会。如有特殊原因,经测试项目管理员同意后在同一台仪器上可再次刷卡测试,并以第二次刷卡测试的成绩为最终成绩。若未经项目仪器管理员同意或超过两次刷卡测试的成绩无效,后果自负。

  2、违纪处罚:详见《资料站学院体质健康测试违规作弊处罚规定》。

  3、缓测和免测:因病或残疾而无法正常参加测试的学生,到公体教学部或资料站教务处网站下载申请表,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须在4月24日前办理缓测、免测申请。未经申请或未获批准而未参加测试的学生,后果自负。

  4、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公体教学部

  20xx年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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