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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新闻稿

时间:2023-02-10 10:38:15 普通新闻稿 我要投稿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新闻稿15篇

  在经济飞速发展、人们往来越来越密切的今天,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新闻稿,新闻稿长期以来被视为官方声明,那么一般新闻稿是怎么写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新闻稿,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新闻稿15篇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新闻稿1

  新春佳节临近,为进一步消除安全隐患,防范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平安过节。近日,河南开封尉氏县小陈乡组织安监、应急、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等部门工作人员,开展烟花爆竹集中排查行动。

  行动中,工作人员根据前期掌握的线索,对重点商户和可能储存烟花爆竹的仓库进行了检查,并向商户宣传了今年的烟花爆竹禁燃禁放政策,要求各商户切实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禁止违规经营行为。集中排查进行的.同时,组织宣传车辆沿街宣传烟花爆竹禁燃禁放政策,发动群众积极举报非法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对违规违法经营行为形成有效震慑。

  下一步,小陈乡将继续加强对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的宣传和督导检查力度,为全乡人民群众营造安全、和谐的节日环境。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新闻稿2

  按照天津市公安局的部署要求,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治安乱点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春节前夕,市公安局治安部门进一步加强了烟花爆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工作中,治安部门严格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法定职责,从维护公共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将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抓细、抓实、抓到位。严把烟花爆竹运输末端监督关和烟花爆竹燃放安全关,加强对各类烟花爆竹违法犯罪活动的侦办工作,不放过任何一起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同时,积极配合安全监管等部门,做好查处打击非法制贩烟花爆竹工作。行动期间,组织专门警力,对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出租房屋等部位进行重点摸排,及时发现从事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的“黑作坊”和“黑窝点”。针对非法生产烟花爆竹需要外购引火线、氯酸钾、硫磺等原材料及半成品的特点,进一步加大路面巡查和重点抽查力度,充分发挥治安卡口的屏障作用,坚决防止非法原材料流入本市,从源头上遏制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行为。此外,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建立举报奖励机制,有效激发群众参与热情,在认清非法生产烟花爆竹危害性的基础上,积极检举揭发违法犯罪线索,形成了全民参与遏制非法烟花爆竹的浓厚氛围。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新闻稿3

  烟花爆竹燃放是春节期间影响空气质量的重要因素之一。为巩固我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成果,南昌市生态环境局坚持以改善空气质量为重点,以满足环境管理为导向,充分发挥环境监测工作“耳目”和“哨兵”作用,加强禁燃禁放的监控工作。

  据介绍,燃放烟花爆竹会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和各种金属氧化物粉尘,特别是春节期间,受小风、逆温、静稳等不利气象多发影响,大气环境容量偏低,城市建成区范围燃放烟花爆竹释放的'有害气体和粉尘会急剧积累,难以扩散,极易加重雾霾污染,刺激人体呼吸道,损害市民身体健康。为此,市生态环境局全天候盯控PM2.5、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等空气质量数据。

  同时,市生态环境局调派单颗粒质谱监测车,实时开展颗粒物污染组分监测,结合激光雷达扫描,对红谷滩区建工学校、东湖区林业公司等站点开展污染溯源。“当发现数据指标出现污染高值问题时,我们会第一时间通过‘南昌智慧环保’平台,将问题线索交办至县区、乡镇等属地有关部门快速处置,全力保障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清新的春节。”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科工作人员袁超表示。

  记者还了解到,自20xx年南昌市实行《南昌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以来,我市春节期间未出现因本地烟花爆竹燃放引起的污染天气,空气质量主要指标持续改善,较禁燃禁放前PM2.5浓度改善65.7%,PM10浓度改善65.1%,有力回应了老百姓对优良环境质量的迫切期待。同时,禁燃禁放也有效减少了噪声污染扰民问题。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新闻稿4

  为了进一步加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工作,减少城市环境污染,增强学生自身安全意识和营造共同守护碧水蓝天的社会氛围。近日,宦家峪学校认真贯彻落实泰山区教体局《关于在中小学做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主题教育的通知》要求,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系列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师生移风易俗,保护环境,减少污染,让大家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假期。

  接上级通知后,张世锋校长、少先队辅导员郭娇老师立即研究部署并组织教师召开专题会,带领老师们认真学习了《泰安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明确了禁放范围,安排专人负责,积极落实文件要求,通过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向教师和学生宣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规定。

  学校各中队召开主题队会宣传燃放烟花爆竹带来的危害,同时宣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意义,以及近年来泰安市在限制燃放烟花爆竹中取得的成就。

  学校通过“小手拉大手”,发放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利用班级微信群、钉钉群等平台,进行宣传教育活动。

  通过这样的系列主题教育,孩子们表示,作为文明风尚的传播者和倡导者,有责任自觉遵守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让我们的空气更加清新,让我们的环境更加优美,让我们的家园更加美丽。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新闻稿5

  1月5日,亳州市第一小学按照市教育局关于“小手拉大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要求统一部署,通过线上会议,线上主题班会,微信群转发禁放烟花爆竹倡议书,签订教职工和学生禁放烟花爆竹的承诺书等形式,全面开展了“小手拉大手,禁放烟花爆竹”主题教育宣传活动。

  通过教师会向全体教职工转达《关于印发亳州市主城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的通知》,并签订《亳州市教育系统教职员工“禁止燃放烟花炮竹”承诺书》,明确禁放范围和要求。

  通过微信群转发亳州市教育系统“小手拉大手禁止燃放烟花炮竹”倡议书的方式向师生及家长进行广泛宣传,教育大家了解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意义和内容,明确和理解禁放烟花爆竹的管理规定。

  通过线上主题教育活动向学生发放《亳州市教育系统“小手拉大手禁止燃放烟花炮竹”承诺书》扩大宣传教育范围,充分发挥“小手拉大手作用”。

  通过“小手拉大手带动家庭,让家庭影响社会”的方式,来增强全社会的环保意识。做好 20xx 年春节期间的禁燃禁放工作,营造安全文明、环保的生态环境。师生们纷纷表示,要从自身做起,主动维护好我们的环境,用自己行动带动和影响身边的每一个人,确保禁放规定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新闻稿6

  为贯彻落实《聊城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积极响应号召,切实做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减少环境污染,营造共同守护碧水蓝天的舆论氛围,1月3日,全县中小学积极组织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系列教育宣传活动。

  清水镇中心小学利用大课间对师生召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动员大会,并倡导各班级通过主题班会等形式,向学生进行“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宣传教育,使学生了解燃放烟花爆竹对自身安全和大气环境的危害,引导和教育广大师生自觉抵制购买、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贾镇中学安全办主任带领全校师生共同学习《聊城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介绍了燃放烟花爆竹对空气质量的严重影响,列举了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的人身伤害案例,阐述了国家禁放烟花爆竹的`相关管理规定,并倡议学生和家长“小手拉大手”,共同抵制燃放烟花爆竹,通过贴春联、剪窗花、印年画等方式代替燃放烟花爆竹喜迎新春,过一个安全绿色的欢乐中国年。

  在烟庄街道范庄小学,学校充分利用国旗下的讲话、校园黑板报、红领巾小广播站等宣传手段,向全校师生认真传达《聊城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并引导师生们自觉遵守条例规定。还通过家校共育微信群、手机短信、班级QQ群等多种途径向广大家长群众进行宣传教育,号召家校携手共同打造舒适温馨的优美环境。

  范寨镇中学利用上午间操时间,在教学楼前对全体师生进行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活动,使大家明白禁止燃放放烟花爆竹是为了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保护生态环境,并通过学生向家长宣传。学校又通过微信群发形式向家长宣传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及意义。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新闻稿7

  春节将至,为巩固烟花爆竹禁燃禁售成果,河南尉氏县邢庄乡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售大排查活动,从源头上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要求各村务必提高思想认识,组织人员到沿街商铺、企业进行排查,引导辖区村民树立安全环保意识,营造珍爱环境、文明过节的'生活氛围;各村通过大喇叭、微信群、宣传条幅、入户走访等形式,广泛宣传燃放烟花爆竹危害,倡导文明新风,营造禁燃禁放工作“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

  强化督导检查,应急办联合有关部门组成检查组不间断对辖区烟花爆竹禁售禁燃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并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进行严厉打击,确保烟花爆竹禁售禁燃工作落到实处,营造一个安全、文明、和谐的春节氛围。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新闻稿8

  20xx年春节期间,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禁放管理工作,确保辖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稳定,近日,黄堽派出所与黄堽镇政府工作人员联合督导检查辖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对辖区内卖烟花爆竹商户进行安全知识宣传。

  活动过程中,黄堽派出所与村委会积极进行对接,广泛发动群众组成宣传队,通过社区、村微信群、积极主动宣传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确保辖区内不发生违规燃放行为。

  民警深入村庄、街道、以发放宣传资料、讲解安全常识、接受群众咨询等多形式对辖区居民和过往群众进行宣传,确保辖区居民知晓禁放政策和有关法律责任,倡导广大群众不买卖、不燃放烟花爆竹,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共建平安和谐辖区环境。

  下一步,黄堽派出所将进一步加强对辖区禁放工作的宣传力度,确保辖区环境安全、和谐。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新闻稿9

  为切实做好我校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营造节日期间欢庆、祥和、安全的氛围,防止因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火灾、爆炸和群死群伤等重大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我校根据市委、区委区政府,区教育局指示,扎实做好了此项工作。

  多方面制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明确总体要求、目标任务、保障措施、具体的责任分工和责任人。每日早上6时至深夜22时,特别是元旦、春节、立春、元宵节等重要时段,明确“禁燃”看护责任人,部署守护力量,加强对禁止燃放区域烟花爆竹燃放秩序的安全管理,强化对重点区域场所,特别是重大危险源周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严防死守,确保安全。

  多形式开展宣传工作,通过悬挂横幅,设立板报、橱窗,电子显示屏,举办宣传教育活动,发放宣传资料、班级微信群等形式开展宣传。禁止在校园内和周边燃放烟花爆竹。利用各种宣传方式营造宣传舆论导向,加强对广大学生、教职员工的宣传教育,提高宣传引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使宣传工作实现多层次、全覆盖,做到了烟花爆竹安全常识人人皆知。

  多途径开展可燃物清理专项行动,将各类消防安全隐患消除在放寒假之前。要配齐消防设施,并对各类消防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完好有效,成立火灾事故处置队,组织消防灭火演练,要在发现火情的第一时间进行扑救、控制。要铲除单位内部及周边的杂草,消除枯叶和可燃物,浇湿绿化带,进行阻燃处理。检查学校全部建筑物,关好门窗,防止校外的烟花冲进学校造成不良后果。

  我校高度重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紧紧围绕“确保安全”这个核心,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和保安全、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强化监管,确保了我校 “禁燃”工作的“零禁燃”。为零陵的“禁燃”工作贡献了应有的力量。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新闻稿10

  亳州市八角台小学积极响应上级要求,在班级内积极宣传禁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首先,学生和家长认真阅读通告,明确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及人身财产带来的危害;其次,让学生做社会的`小主人,培养孩子的社会责任感,自己做到不燃放烟花爆竹,同时也要及时制止身边人燃放烟花爆竹。最后同学们一起倡议,保护环境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

  通过这次班会增强了同学们的'社会责任感,明白美好的环境需要我们大家共同维护!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新闻稿11

  除夕晚上,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李润到城区各查处烟花爆竹执勤点检查指导开展打击查处非法运输及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综治办主任苏志华,区委政法委专职副书记梁惠钦,云城街、高峰街、市公安局云城分局以及派出所有关负责同志等陪同。

  在马岗社区,李润同志带领社区干部、派出所民警走街串巷深入社区每个角落,呼吁市民拒绝燃放烟花爆竹、欢度文明环保春节;在高峰街综治中心,利用综合指挥平台实时调取查看重点村(社区)视频监控画面;还先后到新世纪广场、碧桂园小区、东方时代广场、市府广场等执勤点现场了解工作情况。李润同志对公安部门以及有关镇(街)、村(社区)前阶段所做的大量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取得了明显成效,并就继续做好打击查处非法运输及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继续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呼吁安全、文明欢度春节;二是继续加大巡逻管控力度,充分发挥社区干部、执勤民警、网格员等专群力量,实现巡逻全覆盖;三是继续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对违法违规买卖、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零容忍”,坚决打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攻坚战。

  李润同志对节假日仍然坚守在岗位的执勤民警、社区干部表示衷心的感谢,并送上亲切的`慰问祝福。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新闻稿12

  1月1日至3日,江西省黎川县公安局联合安监、工商部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烟花爆竹安全检查整治行动,共检查企业55家,发现整改隐患12处。

  黎川县公安局将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作为安全生产重中之重来抓,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在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主要路口和重点路段布置警力,对烟花爆竹运输车辆严格检查,确保非法生产、销售的烟花爆竹产品不流入市场。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等重点区域的巡查和现场监管,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火灾防控措施。各乡镇派出所及各相关部门逐村、逐户、逐部位展开拉网式排查,不放过安全死角。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新闻稿13

  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市民人身财产安全,让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新春佳节,三亚市公安局吉阳分局通过入户宣传、张贴通告、发放宣传资料以及签订禁燃禁放烟花爆竹承诺书等多种形式,在辖区广泛开展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

  “请严格遵守市政府发布的通告,春节至元宵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1月12日,吉阳分局月川派出所民警林永吉带队前往丹州社区,走进沿街商铺开展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宣传。

  活动中,月川派出所社区民警通过发放宣传单、粘贴禁放公告等形式向群众全面宣传禁燃禁放烟花爆竹,提醒居民遵守相关禁燃规定,争做文明公民。同时对群众、商铺人员进行反电诈宣传,指导帮助群众下载安装国家反诈中心APP。

  荔枝沟派出所社区警务队走街串巷、进村入户,现场讲解、答疑释惑,在醒目位置、店铺门口等处张贴通告,鼓励群众动员亲朋好友从自身做起,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发现非法生产、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主动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

  亚龙湾派出所组织民警辅警深入小区、社区,通过讲解安全常识、接受群众咨询等多种形式,加大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营造“人人知道禁放,人人参与禁放”的.浓厚氛围。

  大东海派出所采用集中宣传和上门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在人流量大的商场以及各大酒店等公共场所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海报,倡导居民做禁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不购买、不运输、不存储、不燃放烟花爆竹,通过点对点开展宣传教育,确保人人知晓。

  同时,民警对辖区商户和超市是否有烟花爆竹储存和销售情况进行排查,向沿街门店经营者进行宣传,签订禁燃禁放烟花爆竹承诺书。

  期间,吉阳分局共出动警力123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150份,张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通告625余张,向群众普及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知识2460人次,签订禁燃禁放烟花爆竹承诺书419份,有效增强了辖区群众安全防范意识,消除安全隐患。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新闻稿14

  为切实做好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2月6日上午,福山区安监局执法大队对回里镇辖区内烟花爆竹销售点开展专项检查,回里镇安全生产执法中队工作人员陪同检查。

  执法人员抽查了回里镇善疃村内的两家烟花爆竹销售存放点,主要查看了销售点的.销售许可证、营业执照是否齐全,相关制度和相关警示语是否上墙,烟花爆竹是否为正规渠道采购等方面,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记录签字,并责令限期整治。

  下一步,回里镇将采取多项措施,坚持“全覆盖、无缝隙、地毯式、零容忍”的原则,对辖区内经营销售点进行全面排查,确保全镇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稳定。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新闻稿15

  为贯彻落实《滁州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切实加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工作,增强学生安全环保意识,共同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1月15日,滁州市龙蟠小学开展了禁燃禁放宣传教育活动。

  学校向班级群转发《关于南谯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向学生及家长进行广泛宣传,让大家了解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意义和内容,明确和理解禁放烟花爆竹的管理规定。学生们还制作了主题宣传手抄报,表示一定会遵守规定,并向身边的人积极宣传。

  通过参加此次活动,学生们充分认识到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进一步增强了环保意识和安全意识。大家纷纷表示:一定严格遵守禁燃规定,为守护碧水蓝天,共建美丽家园积极贡献力量,做禁燃禁放活动的宣传小使者和小小监督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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