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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权分配的协议书

时间:2023-12-06 14:12:01 协议书 我要投稿

公司股权分配的协议书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协议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签订协议可以解决现实生活中的纠纷。大家知道协议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公司股权分配的协议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公司股权分配的协议书

  公司股权分配的协议书1

  甲方: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

  乙方: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

  现有甲方经营的_______有限公司 目前正处在关键时期,因启动公司和开拓市场,需要足够多的资金,为此,由甲方乙方共同合作,全面实施两方共同投资、共同合作经营的决策,并成立股份制公司。经两方平等协商,本着互利合作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以供信守。

  一、甲乙双方共同承诺其拥有_______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并对公司全部资产享有独立占有、使用、收益、支配的权利,上述权利如存有瑕疵,双方承担以个人及家庭资产进行担保和填补的责任。

  二、经两方共同协商甲乙双方个有_______有限公司个拥有50%股份份:

  三、公司现有

  1、库存以动销产品拆价金额为:___万元;

  2、良性债权金额为:___万元;

  3、不良债权金额为:___万元;

  4、固定资产金额为:___万元;

  5、债务(欠供货商货款)为:___万元;

  以上债权、债务、资产明细附表作为本协议的附件,由两方共同签字确认,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约束力。

  四、为了加快发展各显所长甲乙工作方式分工与写作

  甲方负责:

  备注:

  乙方负责:

  备注:

  在合作期内,两方的原始股本金不得作为其他用途,只能用在公司的经营和业务往来上,____公司所有资金专款专用,独立核算。清算日结束后,对_______有限公司截止清算结束之日之前遗留下来的债务或应当承担的各种支出费用,双方承担。清算时间确定为__年 _月 _日。该资产或债权不作为双方的投资部分,双方股东包括业务员必须尽力追要,尽力把应收款收回,把损失降到最低点。

  五、双方一同清算后确认其在________有限公司江阴分公司享有的全部股权和资产(作价计人民币 _万元)作为出资。甲方现共投入资金__元,协议生效后首期注资__元,另__元于_年_月_日前注资到位,剩余_万元_日前到位;乙方现共投入资金__元,协议生效后首期注资__元,另__元于_年_月_日前注资到位,剩余_万元_日前到位。

  六、股权份额及股利分配:

  双方约定甲方占有股份公司50%的股权;

  乙方占有股份公司50%的股权;

  三方以上述占有股份公司的.股权份额比例享有分配公司股利,双方实际投入股本金数额及比例不作为分配股利的依据。股份公司若产生利润后,甲乙双方可以各提取股利的__%,其余部分留存公司作为资本填充入公司作为运作资金,以加大资金来源,扩充市场份额。

  七、____公司成立股东后,全权委托 作为公司运作的总负责人,()全权处理公司的所有事务,必须实现公司一元化领导,独立处理公司事务,如有以下重大难题和关系公司各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由三股东研究同意后方可执行:

  1、单项费用支付超过__元;

  2、新产品的引进;

  3、重大的促销活动;

  4、公司章程约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八、股份合作公司成立后,_____司的资金独立调控运作处理,完全独立核算,每月召开一次股东会议,审核公司的的每月财务报表,评议公司的运作状况。____公司所有的一切经销的产品的代理权为两股东共同享有,厂方的一切业务往来由____公司认可,操作合谈。凡是厂方所有的返利扣率和奖金、奖品或者其他方面的优惠和待遇,归各股东共同享有。

  九、公司今后如需增资,需由甲乙双方同意并一起协商,一起签订协议、为了消除甲乙双方的后顾之忧,加入股份后__月内,如甲乙任何方要求退股,将__同意,并在__天之内退还(或不推)股本金,并且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结算给退股方。股份合作公司成立后,在__至__时间内双方不允许退出股份。在__时间后,如有任何一方股东退股,其所持股权由其他股东认购,如其他股东不认购,退股方方可把股份转让 给第三方。

  十、甲乙方合股后,应当获取厂方的书面认可并由厂方为新公司和股东出具相关证明、印章或签字。

  十一、作为公司股东,同时作为经营运作人,作为公司的返聘人员,公司每月应付工资为___元,并享受聘用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为了更好的进行资金调控运作,灵活使用,成立后的股份公司的所有现金和其他资产以及财会资料都由乙方、丙方保管和支配使用。

  十二、股份合作公司成立后,如公司性质变更为独立公司,为了更好的进行分配管理、市场运作,内部协调等,营业执照法人代表或负责人变更为 。

  十三、本协议未尽事宜由三方共同协商,本协议一式四份,三方各执一份,见证方留存一份备案,自双方签字并经公司盖章确认后生效

  甲方:_______(签名)__年__月__日

  乙方:_______(签名)__年__月__日

  见证方:_______(签名和盖章)

  公司盖章确认:_______

  公司负责人签字确认:_______

  公司股权分配的协议书2

  甲方:_______________投资方(公司),联系人:_______________手机号码:_____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手机号码:_____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手机号码:_____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甲乙丙各发起人友好协商,就投资合作经营决定设立"怀化市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签订本协议书。

  一、投资合作背景

  1.1、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贰仟万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贰仟万元。其中甲方作为股东实际投入资本金贰仟万元,占公司的股权比例60%。

  1.2、甲方向乙、丙二方保证,甲方已经取得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权和控制权。

  二、合作与投资

  2.1、合作方式

  三方共同建设、经营怀化______公司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共享利润。

  2.2、投资及比例

  2.2.1投资由甲方全额投资,占公司的股权比例60%,占21%,占19%

  2.2.2三方应于20xx年7月25日前在怀化注册相应的项目公司(即怀化市______公司)

  三、收益分配

  3.1利润分配比例

  3.1.1三方经营公司期间的收益分配以三方实际股份的比例予以分配。

  3.1.2利润分配计算及时间

  3.1.2.1依照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公司章程所规定提取相应的公司运行费用等之后予以核算公司的可分配利润。

  3.1.2.2核算公司的可分配利润时,三方均同意把公司前期投资按五年折旧支付给投资方完毕之后再分配收益。

  3.1.2.3每一季度核算一次公司可分配利润并予以分配。

  四、转让投资或股权份额

  4.1不论三方是否作为股东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一年内,三方均不得转让投资或转让股权份额。

  4.2本协议生效之后,一方要转让投资或转让股权份额,需提前15日通知其它合作方且取得其它合作方的书面同意,其它合作方有优先认购权。在其它合作方既不同意转让投资或转让股权、也不认购所转让的投资或股权份额时,转让方可以向三方之外的.他方转让投资或转让股权份额。

  五、股权变更登记

  5.1当三方达成股权转让协议且项目费用支付完毕之后,依照附件《股权转让协议》中约定的方式以合作三方为股东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5.2股权变更之后三方的持股比例与前期三方的股权比例一致。

  六、合作经营管理

  6.1合作经营期间,由甲方出任法人代表,三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6.2合作经营期间的公司管理、业务拓展、财务管理、人力资源配备及薪资等事项及其它重大问题由四方共同决定。具体管理办法另行商讨规定。

  七、未尽事宜

  其它未尽事宜三方共同协商,并以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在参照适用公司章程的规定时,三方均享有公司章程中关于股东的权利和承担关于股东的义务。

  三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交至怀化市人民法院管辖裁决。

  八、本协议自四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丙三方及公司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公司股权分配的协议书3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使_________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在_________实现产业化,根据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订立本协议。

  一、土地问题

  1、土地位置及出让方式:甲方同意本项目进入_________实现产业化。初步确定项目建设地点位于_________占地约_________亩。其中独自使用面积_________亩,代征道路面积_________亩,确切位置坐标四至和土地面积待甲方规划土地建设管理部门实测后确认。甲方将国有土地使用权以有偿出让方式提供给乙方。

  2、土地价格:为体现对本项目的支持,甲方初步确定以_________元人民币/亩的优惠价格,将项目所需该宗土地的使用权出让给乙方,出让金总额为_________元人民币。该宗土地征用成本与出让值差额计_________元,由_________参照项目单位纳税_________财政收益部分给予相同额度的扶持。

  3、付款方式:_________规划土地建设管理部门与乙方签订正式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乙方在该合同签订后十五日内,一次性向甲方付清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甲方收到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按国家有关规定,尽快办妥国有土地使用证等有关手续。

  二、工程建设

  1、开工条件:

  (1)按照乙方建设规划要求,甲方承诺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保证本期用地具备上水、污水、雨水、热力、宽带网、公用天线、通电、通信、通路和场平即“九通一平”的基本建设条件,确保乙方顺利进场。否则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甲方积极协助乙方办理有关建设手续。乙方则负责按规定时间、额度缴纳有关费用。

  2、工程进度:

  乙方必须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进场开公建设,并严格按照施工进度计划投入资金进行建设,保证建设进度。

  3、竣工时间:

  乙方必须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竣工,延期竣工时应于原定竣工日期前三十日以上时间内,向甲方提出延期说明,取得甲方认可。

  三、违约责任

  1、如果乙方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土地出让金等其他应付款项,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缴纳费用的0.5‰缴纳滞纳金。逾期90日而未全部付清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可请求违约赔偿。

  2、乙方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按协议规定建设的,应交纳已付土地出让金5%的违约金;连续两年不投资建设的,甲方有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回土地使用权。

  3、如果由于甲方原因使乙方延期占用土地使用权时,甲方应赔偿乙方已付土地出让金5%的违约金。

  4、为避免国有资产流失,保证甲方对本项目的补贴在一定时间内得到补偿。自本项目正式投产起五年内,乙方向_________税务机关缴纳的各种税金(退税或创汇奖励),低于乙方已报送给甲方的项目报告书中所承诺的相应税种(退税或创汇奖励)金额的50%时(优惠政策除外),乙方应赔偿给甲方其税金差额。即:乙方在项目报告书中承诺的.某一税种具体金额×50%=乙方当年该税种实际缴纳金额。

  四、其他

  1、在履行本协议时,若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2、任何一方对于因发生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延误不能履行本协议有关条款之规定义务时,该种不履行将不构成违约,但当事一方必须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造成的损失。并在发生不可抗力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协议不能履行的或部分不能履行的,以及需延期的理由报告,同时,提供有关部门出据的不可抗力证明。

  3、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每份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生效。

  4、本协议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签订。

  5、本协议有效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6、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约定后作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

  公司股权分配的协议书4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发展生产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____年____月____日由____、____出资设立________公司,并于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制订并签署本股权分配协议。本协议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一章 公司名称

  第一条 公司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第二章 公司经营范围

  第二条 公司经营范围: _______________

  国内零售、批发(涉及专项审批的经营期限以专项审批为准)。

  第三章 公司注册资本

  第三条 公司注册资本: _______________人民币 ________万元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由全体股东通过并作出决议。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 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占公司股份比例

  第四条 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 _______________

  股东名称: _______________ 出________运营与资金 ,占公司股份的________%

  股东名称: _______________ 出________运营与资金 ,占公司股份的________%

  股东名称: _______________ 出________技术 ,占公司股份的________%

  股东名称: _______________ 出________技术 ,占公司股份的________%

  股东名称: _______________ 出________技术 ,占公司股份的________%

  股东名称: _______________ 出________运营 ,占公司股份的________%

  第五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 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_______________

  (1)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2)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或监事;

  (4)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

  (5)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6)优先购买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

  (7)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8)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报告;

  第六条 股东承担以下义务: _______________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其所认缴的股权,从事对应的工作;(备注: _______________股东如不能履行其从事的相应工作,经股东会商议讨论,股东股份投票通过率达到50%以上,有权降低其股份;如情节严重者,有权撤销其股东身份并收回其股份,股份交由股东会管理)

  (3)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份比列)承担公司的债务;

  (4)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备注: _______________所有股东在签属该协议日起两年时间内无特殊情况下不得退股,否则所持股份将自动100%被公司收回,并由股东会管理。)

  (5)股东离开公司,不可以带走公司任何资料信息和财产;如因违反,给公司造成损失,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赔偿公司全部经济损失。

  第六章 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七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部分出资。

  第八条 股东转让出资由股东会投票讨论通过。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 全体股东股份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第九条 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第七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条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_______________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董事;

  (3)审议批准董事长的报告;

  (4)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6)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7)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8)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9)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一条 股东会的会议由股份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二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股份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三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当于会

  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应每半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董事长、董事或者监事提议方可召开。股东出席股东会议也可书面委托他人参加股东会议,行使委托书中载明的权力。

  第十四条 股东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书面委托其他董事召集并主持,被委托人全权履行董事长的职权。

  第十五条 股东会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决议应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但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修改公司章程所作出的决议,应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股东会应当对所而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纪录。

  第十六条 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长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第八章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八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_______________

  (1)负责召集和主持股东会,检查股东会的落实情况,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决议

  (3)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

  (4)提名公司人选,交股东任免。

  (5)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类裁决权和处置权须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股东会报告;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及劳动用工制度

  第十九条 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应在每年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委托国家承认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据书面报告

  第二十条 公司利润分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劳动用工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章 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第二十二条 公司的营业期限为永久

  第二十三条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解散: _______________

  (1)股东会决议解散;

  (2)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3)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

  (4)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公司无法继续经营时;

  (5)宣告破产。

  第二十四条 公司解散时,应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十一章 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五条 公司根据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可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修改公司章程应由全体股东表决通过。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座送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涉及变更登记事项的,同时应向公司登记机关做变更登记。

  第二十六条 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属于股东会。

  第二十七条 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经各方出资人共同订立,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一式 份, 位股东各留存一份,公司留存一份。

  全体股东盖章(签名): _______________ 公司盖章: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公司股权分配的协议书5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发展生产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 、四方出资设立 有限公司,特于20xx年7月制订并签署本章程。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一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 公司名称: 第二条 公司住所:

  第二章 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 公司经营范围:

  国内零售、批发贸易(涉及专项审批的经营期限以专项审批为准)。

  第三章 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万元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由全体股东通过并作出决议。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 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

  第五条 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

  股东名称:出资额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出资方式 股东名称:出资额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出资方式 股东名称:出资额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出资方式 股东名称:出资额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出资方式 第六条 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五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1)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2)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或监事;

  (4)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 (5)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6)优先购买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

  (7)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8)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报告; 第八条 股东承担以下义务: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3)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份比列)承担公司的债务;

  (4)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备注:所有股东在签属该协议日起一年半时间内无特殊情况下不得退股,否则所持股份将自动贬值为当下股值的60%被公司收回,由股东会管理。)

  第六章 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九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部分出资。

  第十条 股东转让出资由股东会讨论通过。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第十一条 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第七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 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长、董事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董事长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10)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11)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 作出决议;

  (12)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三条 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四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五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当于会 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应每半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董事长、董事或者监事提议方可召开。股东出席般东会议也可书面委托他人参加股东会议,行使委托书中载明的权力。

  第十六条 股东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书面委托其他董事召集并主持,被委托人全权履行董事长的职权。

  第十七条 股东会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决议应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但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修改公司章程所作出的决议,应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股东会应当对所而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纪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十八条 公司设董事会,成员为7 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任期3 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由董事

  会选举产生。董事长任期3 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公司股东会负责。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和主持股东会,检查股东会会议的落实猜况,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7)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提名并选举公司行政总裁(以下简称为CEO)人选,根据CEO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类裁决权和处置权须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股东会报告。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和主持董事会,检查董事会的落实情况,并向股东会和董事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 (3)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

  (4)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类裁决权和处置权须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股东会和董事会报告;

  第十九条 董事会由董事长召集并主特。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依次由副董事长和董事长指定的其他董事召集和主持。三分之一以上董事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并应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

  第二十条 董事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方为有效,董事因故不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时,必须书面委托他人参加,由被委托人履行委托书中载明的权力。对所议事项作出的决定应由占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表决通过方为有效,并应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二十一条 公司设行政总裁1 名,副总若干,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行政总裁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财务负责人;

  (7)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长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经理列席股东会会议和董事会会议。

  第二十二条 公司设监事1人,由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监事任期每届3 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二十三条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董事长、董事、经理行使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3)当董事长、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长、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监事列席股东会会议和董事会会议。

  第二十四条 公司董事长、董事、经理、财务负资人不得兼任公司监事。

  第八章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五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任期为三年,由董事会选举产和罢免,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二十六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和主持董事会,检查董事会的落实情况,并向股东会和董事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 (3)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

  (4)提名公司经理人选,交董事会任免。

  (5)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类裁决权和处置权须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股东会和董事会报告;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及劳动用工制度

  第二十七条 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应在每多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委托国家承认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据书面报告,并应于第二年三月三十一日前送交各股东。

  第二十八条 公司利润分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劳动用工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章 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第三十条 公司的营业期限为二十年,从《企业法入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三十一条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解散: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 (2)股东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4)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 (5)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公司无法继续经营时; (6)宣告破产。

  第三十二条 公司解散时,应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十一章 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三条 公司根据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可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修改公司章程应由全体股东表决通过。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座送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涉及变更登记事项的,同时应向公司登记机关做变更登记。 第三十四条 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属于股东会。

  第三十五条 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经各方出资人共同订立,自公司设立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一式五份,股东各留存一份,公司留存一份。

  全体股东盖章(签名):

  20xx年月 日

  公司股权分配的协议书6

  甲方:____________投资方(公司)

  联系人:____________

  手机号码:__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手机号码:__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手机号码:__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甲乙丙各发起人友好协商,就投资合作经营决定设立"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签订本协议书。

  一、投资合作背景

  1.1、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其中甲方作为股东实际投入资本金__________元,占公司的股权比例_____%。

  1.2、甲方向乙、丙二方保证,甲方已经取得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权和控制权。

  二、合作与投资

  2.1、合作方式

  三方共同建设、经营__________公司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共享利润。

  2.2、投资及比例

  2.2.1投资由甲方全额投资,占公司的股权比例_____%,_____占_____%,_____占_____%

  2.2.2三方应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在怀化注册相应的项目公司(即__________公司)

  三、收益分配

  3.1利润分配比例

  3.1.1三方经营公司期间的收益分配以三方实际股份的比例予以分配。

  3.1.2利润分配计算及时间

  3.1.2.1依照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公司章程所规定提取相应的公司运行费用等之后予以核算公司的可分配利润。

  3.1.2.2核算公司的可分配利润时,三方均同意把公司前期投资按五年折旧支付给投资方完毕之后再分配收益。

  3.1.2.3每一季度核算一次公司可分配利润并予以分配。

  四、转让投资或股权份额

  4.1不论三方是否作为股东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一年内,三方均不得转让投资或转让股权份额。

  4.2本协议生效之后,一方要转让投资或转让股权份额,需提前15日通知其它合作方且取得其它合作方的书面同意,其它合作方有优先认购权。在其它合作方既不同意转让投资或转让股权、也不认购所转让的投资或股权份额时,转让方可以向三方之外的他方转让投资或转让股权份额。

  五、股权变更登记

  5.1当三方达成股权转让协议且项目费用支付完毕之后,依照附件《股权转让协议》中约定的方式以合作三方为股东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5.2股权变更之后三方的持股比例与前期三方的股权比例一致。

  六、合作经营管理

  6.1合作经营期间,由甲方出任法人代表,三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6.2合作经营期间的.公司管理、业务拓展、财务管理、人力资源配备及薪资等事项及其它重大问题由四方共同决定。具体管理办法另行商讨规定。

  七、未尽事宜

  其它未尽事宜三方共同协商,并以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在参照适用公司章程的规定时,三方均享有公司章程中关于股东的权利和承担关于股东的义务。

  三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交至怀化市人民法院管辖裁决。

  八、本协议自四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丙三方及公司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丙方: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公司股权分配的协议书7

  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

  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市设立,由甲方与合资经营,前期总投资为_____币_____万元,其中,乙方出资_____币_____万元,占有公司_____%的股权,并获得相应分红。经协商一致,就股权分配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有关股权分配的价格及转让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乙方占有合营公司_____%的.股权,根据协议,乙方应出资_____币_____万元,实际出资_____币_____万元。

  2、乙方应于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天内按前款规定的币种和金额将股权转让款以银行转帐方式分次(或一次)支付给甲方。

  二、甲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设定质押,保证股权未被查封,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甲方应当承担由此引起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有关合营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分担:

  1、本协议书生效后,乙方按受让股权的比例分享合营公司的利润,分担相应的风险及亏损。

  2、如因甲方在签订本协议书时,未如实告知乙方有关合营公司在股权转让前所负债务,致使乙方在成为合营公司的股东后遭受损失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3、如乙方在资金投入未满年情况下,将不享受合营公司分红以及一切效益。

  四、协议书的变更或解除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经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的,双方应另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

  五、生效条件:本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六、本协议书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股权分配的协议书8

  本协议由以下各方授权代表于_____年___月___日于北京签署:

  股权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是一家依照中国法律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以下简称“受让股东”),其法定地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______路______号 _________楼。

  股权出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是一家依照中国法律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以下简称“出让股东”),其法定地址位于北京市________区_________大街____号。

  前 言

  1.鉴于股权出让方与__________(以下简称“某某”)于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签署合同和章程,共同设立京___________公司(简称“目标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机械设备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等。目标公司的营业执照于_____年___月___日签发。

  2.鉴于目标公司的注册资本为_____元人民币(rmb______),股权出让方为目标公司之现有股东,于本协议签署日持有目标公司百分之_____(____%)的股份;股权出让方愿意以下列第2.2条规定之对价及本协议所规定的其他条款和条件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的百分之____(____%)股份转让予股权受让方,股权受让方愿意在本协议条款所规定的条件下受让上述转让之股份及权益。

  据此,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本着共同合作和互利互惠的原则,按照下列条款和条件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信守:

  第一章 定 义

  1.1在本协议中,除非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1)“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

  (2)“人民币”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货币;

  (3)“股份”指现有股东在目标公司按其根据相关法律文件认缴和实际投入注册资本数额占目标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比例所享有的公司的股东权益。一般而言,股份的表现形式可以是股票、股权份额等。在本协议中,股份是以百分比来计算的;

  (4)“转让股份”指股权出让方根据本协议的条件及约定出让的其持有的目标公司的百分之六十三(63%)的股权;

  (5)“转让价“指第2.2及2.3所述之转让价;

  (6)“转让完成日期”的定义见第5.1条款;

  (7)“现有股东”指在本协议签署生效之前,日期最近的有效合同与章程;中载明的目标公司的股东,即出让股东和本协议股权出让方;

  (8)本协议:指本协议主文、全部附件及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列为本协议附件之其他文件。

  1.2章、条、款、项及附件分别指栖协议的章、条、款、项及附件。

  1.3本协议中的标题为方便而设,不应影响对本协议的理解与解释。

  第二章 股 权 转 让

  2.1甲方双方同意由股权受让方向股权出让方支付第2.2条中所规定之现金金额作为对价,按照本协议第四章中规定的条件收购转让股份。

  2.2股权受让方收购股权出让方“转让股份”的转让价为:人民币六十三万元。

  2.3转让价指转让股份的购买价,包括转让股份所包含的各种股东权益。该等股东权益指依附于转让股份的所有现时和潜在的权益,包括目标公司所拥有的全部动产和不动产、有形和无形资产的百分之六十三(63%)所代表之利益。转让价不包括下列数额:(a)本协议附件2中未予列明的任何目标公司债务及其他应付款项(以下简称“未披露债务”),和(b)目标公司现有资产与附件1所列清单相比,所存在的短少、毁损、降低或丧失使用价值(统称“财产价值贬损”)。

  2.4对于未披露债务(如果存在的话),股权出让方应按照该等未披露债务数额的百分之六十三(63%)承担偿还责任。

  2.5本协议附件2所列明的债务由股权受让方承担。

  2.6本协议签署后7个工作日内,股权出让方应促使目标公司向审批机关提交修改后的目标公司的'合同与章程,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交目标公司股权变更所需的各项文件,完成股权变更手续,使股权受让方成为目标公司股东。

  第三章 付 款

  3.1股权受让方应在本协议签署后十五(15)人工作日内,向股权出让方支付部分转让价,计人民币300万元,并在本协议第4.1条所述全部先决条件于所限期限内得到满足后十五(15)个工作日内,将转让价余额支付给股权出让方(可按照第3.2条调整)。

  3.2股权受让方按照本协议第3.1条支付给股权出让方的转让价款项应存入由股权出让方提供、并经股权受让方同意的股权出让方之独立银行账户中,由甲乙双方共同监管。具体监管措施为:股权受让方和股权出让方在本协议第3.1条所述转让价支付前各指定一位授权代表,共同作为联合授权签字人(上述两名联合授权签字人合称“联合授权签字人”),并将本方指定的授权代表姓名、职务等书面通知对方。在上述书面通知发出后和本协议第3.1条所述转让价支付前,联合授权签字人应在共同到上述独立银行账户的开户银行办理预留印鉴等手续,以确保本条所述监管措施得以实施。该账户之任何款额均须由联合授予权签字人共同签署方可动用。如果一方因故需撤换本方授权代表,应提前三个工作日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并在撤换当日共同到开户银行输预留印鉴变更等手续。未经股权受让方书面同意,股权出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撤换该股权受让方授权代表。

  3.3在股权受让方向股权出让方支付转让价余额前,如发现未披露债务和/或财产价值贬损,股权受让方有权将该等未披露债务和/或财产价值贬损数额的百分之六十三(63%)从股权受让方应向股权出让方支付的转让价余额中扣除。在股权受让方向股权出让方支付转让价余额后,如发现未披露债务和/或财产价值贬损,股权出让方应按照该等未披露债务和/或财产价值贬损数额的百分之六十三(63%)的比例将股权受让方已经支付的转让价返还给股权受让方。

  3.4本协议项下,股权转让之税费,由甲、乙双方按照法律、法规之规定各自承担。

  第四章 股权转让之先决条件

  4.1只有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二十四(24)个月内下述先决条件全部完成之后,股权受让方才有义务按本协议第三章的相关约定履行全部转让价支付义务。

  (1)股权出让方已全部完成了将转让股份出让给股权受让方之全部法律手续;

  (2)股权出让方已提供股权出让方董事会(或股东会,视股权出让方公司章程对相关权限的规定确定)同意此项股权转让的决议;

  (3)作为目标公司股东的________已按照符合目标公司章程规定之程序发出书面声明,对本协议所述之转让股份放弃优先购买权。

  (4)股权出让方已经按照中国法律法规之相关规定履行了转让国有股份价值评估手续,以及向中国财政部或其授权部门(以下简称“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提出股份转让申请,并且已经取得了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批准;

  (5)股权出让方已履行了转让国有股份所需的其他所有必要程序,并取得了所有必要的许可转让文件;

  (6)股权出让方已签署一份免除股权受让方对股权转让完成日之前债务以及转让可能产生的税务责任的免责承诺书;

  (7)股权出让方已完成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对股权转让所要求的变更手续和各种登记;

  (8)股权受让方委聘之法律顾问所已出具法律意见,证明股权出让方所提供的上述所有的法律文件正本无误,确认本协议所述的各项交易协议为法律上有效、合法,及对签约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4.2股权受让方有权自行决定放弃第4.1条中所提及的一切或任何先决条件。该等放弃的决定应以书面形式完成。

  4.3倘若第4.1条中有任何先决条件未能于本协议第4.1条所述限期内实现而股权受让方又不愿意放弃该先决条件,本协议即告自动终止,各方于本协议项下之任何权利、义务及责任即时失效,对各方不再具有拘束力,届时股权出让方不得依据本协议要求股权受让方支付转让价,并且股权出让方应于本协议终止后,但不应迟于协议终止后十四(14)个工作日内向股权受让方全额退还股权受让方按照本协议第3.1条已经向股权出让方支付的转让价,并返还该笔款项同期产生的银行利息。

  4.4根据第4.3条本协议自动终止的,各方同意届时将相互合作输各项必要手续转让股权再由股权受让方重新转回股权出让方所有(如需要和无悖中国当时相关法律规定)。除本协议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股权受让方不会就此项股权转让向股权出让方收取任何价款和费用。

  4.5各方同意,在股权出让方已进行了合理的努力后,第4.1条先决条件仍然不能实现进而导致本协议自动终止的,不得视为股权受让方违约。在此情况下,各方均不得及/或不会相互追讨损失赔偿责任。

  13.1本协议的签署、有效性、解释、履行、执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国法律并受其管辖。

  13.2因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引起的或与本合同相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争取以友好协商的方式迅速解决,若经协商仍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3本协议全部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与本协议主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4本协议于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章之日,立即生效。

  股权受让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股权出让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公司股权分配的协议书9

  甲方:,身份证号: 手机号码:

  通信地址: 电子邮箱:

  乙方:,身份证号: 手机号码:

  通信地址: 电子邮箱:

  丙方:,身份证号: 手机号码:

  通信地址: 电子邮箱:

  甲乙丙三方就投资合作经营深圳市某某公司达成如下投资合作协议:

  一、投资合作背景

  1.1、深圳市某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万元。其中甲方作为股东实际投入资本金20万元,占公司的股权比例10%。

  1.2、三方均认可是在深圳市某某公司的固定资产和货币资产等实有资产处于***资产状况,详见财务报表***。

  1.3、甲方向乙、丙两方保证,甲方已经取得了深圳市某某公司的实际经营权和控制权。

  二、合作与投资

  2.1、合作方式

  三方共同投资,共负风险,共享利润。

  2.2、投资及比例

  2.2.1 三方各自投资额及比例如下:

  2.2.2三方应于****年 月 日前将投资款缴纳于深圳市某某公司,由深圳市某某公司分别向三方出具财务收据。

  三、收益分配

  3.1 利润分配比例

  3.1.1 三方经营深圳市某某公司期间的收益分配以三方实际投资的比例予以分配。

  3.1.2 利润分配计算及时间

  3.1.2.1依照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公司章程所规定提取相应的发展基金或公益金等之后予以核算公司的可分配利润。

  3.1.2.2核算公司的可分配利润时,三方均同意把深圳市某某公司前期负债支付完毕之后再分配收益。

  3.1.2.3 每半年核算一次公司可分配利润并予以分配。

  3.2 前期负债的项目

  三方均明白和认可,深圳市某某公司前期债务是指如下之债务:

  3.2.1 ***

  3.2.2甲方为取得深圳市某某公司的实际经营权和控制权而需向其他股东支付的股权转让款人民币***万元(大写:**万元整);

  3.2.3 ****

  3.3 前期负债的偿还

  3.3.1 上述3.2.2条约定支付给其他股东的费用偿还,以甲方和其他股东于 年 月 日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中所约定的方式支付。该《股权转让协议》作为本协议的有效附件,且乙丙两方均予以认可该《股权转让协议》;

  3.3.2 乙丙两方均予以认可,以支付给其他股东的同样方式支付上述3.2.3条中约定支付给甲方的`费用。

  四、转让投资或股权份额

  4.1不论三方是否作为股东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一年内,三方均不得转让投资或转让股权份额。

  4.2 本协议生效之后,一方要转让投资或转让股权份额,需提前15日通知其它合作方且取得其它合作方的书面同意,其它合作方有优先认购权。在其它合作方既不同意转让投资或转让股权、也不认购所转让的投资或股权份额时,转让方可以向三方之外的他方转让投资或转让股权份额。

  五、股权变更登记

  5.1 当本协议3.2条项目费用支付完毕之后,依照附件《股权转让协议》中约定的方式以合作三方为股东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5.2 股权变更之后三方的持股比例与三方的出资比例一致。

  六、合作经营管理

  6.1 合作经营期间,由甲方出任法人代表,三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6.2 合作经营期间的公司管理、业务拓展、财务管理、人力资源配备及薪资等事项及其它重大问题由三方共同决定。具体管理办法另行商讨规定。

  七、未尽事宜

  其它未尽事宜三方共同协商,并以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在参照适用公司章程的规定时,三方均享有公司章程中关于股东的权利和承担关于股东的义务。

  公司股权分配的协议书10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第一条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经过甲、乙、丙、丁友好协商,根据平等互利、相互信任的原则,就共同投资成立公司事宜,订立本合同。

  公司宗旨:充分发挥企业的优势,面向市场,积极开展多元化经营,全力追求最优经营业绩和利润的最大化,为全体股东提供优厚的.回报。

  第二条关于公司

  公司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丙、丁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权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1、公司注册全称为:(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注册资金为: (大写)

  2、各方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如下:甲方出资:(大写);出资方式: 现金支付 乙方出资:(大写);出资方式: 现金支付丙方出资:(大写);出资方式: 现金支付 丁方出资:(大写);出资方式: 现金支付

  3、公司住所为:

  4、公司的法人代表为:

  5、公司经营范围为: 桑拿洗浴

  第三条关于董事会

  董事会是由公司股东组成,每一位股东均代表公司形象,并有责任和义务维护公司权益。

  1、甲、乙、丙、丁四方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第2项规定缴纳出资并签约后,即成为公司股东。

  2、有关股东须遵守公司法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以身作则。

  3、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股东不得退股,但可以转让股份。

  4、董事会相关职务由董事会成员协商选举,并限定期限考核。

  第四条权利与义务

  1、甲、乙、丙、丁均为公司董事会成员,但不直接参与公司的正常经营工作。

  2、为了明确甲、乙、丙、丁四方职责并有利于公司发展,甲、乙、丙、丁四方需要合理分工。 具体分工如下:

  1)董事长由: 担任。主要负责公安、消防等一切对外行为,不直接参与公司内部管理工作。

  2)执行董事由:担任。直接负责公司内部运营管理,传达董事会的各项决定。直属下级、公司总经理。

  3)董事会成员由: 担任。

  4)公司总经理根据公司发展需要采用外聘形式。

  3、 公司支出、收入等财务状况每季由执行董事组织召开股东大会,分析近期经营状况及制定新的'经营战略目标。

  4、甲、乙、丙、丁四方前期各自的市场资源、人脉关系、行业经验等均属于合作的一部分。

  5、甲、乙、丙、丁四方任何一方不得将公司的发展战略以及各项资源透漏给外界或竞争对手,否则董事会有权罢免其职权撤回股份并向相关执法部门提起诉讼。

  6、如因经营或管理等方面甲、乙、丙、丁四方各持己见,可召开股东会议商讨,如确实无法统一决策,执行董事拥有最终决策权。

  7、如果公司运营困难或需要资金周转,甲、乙、丙、丁四方可协商再次为公司投资,根据投资金额的多少可重新制定股份。

  8、如公司运营亏损,无力继续经营,需召开董事会,在挣得董事会全体成员同意后可将公司注销或拍卖,拍卖或变卖所得资金按照甲、乙、丙、丁四方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分配。

  第五条利润分红

  1、甲、乙、丙、丁为公司董事,按其股份比例享有股份红利。

  2、股份红利是指公司年营业额减去公司投资成本以及所有运作资金后的资金,为公司年利润,再将年利润按照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分发给股东;如果是负数公司就是亏损,亏损将不存在红利。

  3、为保障公司正常可持续运营,股东分红不得超过公司年利润的80%。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擅自挪用公款超过五千元以上,应受与此款项双倍赔偿,情节严重者可依据相关法律可向有关部门提起诉讼。

  2、任何一方隐瞒或更改公司账目中饱私囊,一经发现将处以双倍赔偿,情节严重者可依据相关法律可向有关部门提起诉讼。

  第七条协议解除或变更

  出现以下情况本合同自动解除:

  1、 合同期限已满。

  2、 由于合理原因,经甲、乙、丙、丁协商将公司注销。

  3、 由国家法律或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因素。

  出现以下情况需签订新的合同,同时解除此合同:

  1、 公司新增其他股东。

  2、 有关股东股份变更。

  3、 合作方式变更。

  第八条协议期限

  自签字之日起,有效期为 年,即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第九条协议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部分条目在公司注册后正式生效。本合同共三页,一式四份,甲、乙、丙、丁个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补充条款及备注事项: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日期:

  公司股权分配的协议书11

  甲方: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丙方: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丁方: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甲乙丙丁四方(以下统称“各方”)本着互利互惠与共同发展的原则,为在互联网技术开发方面实现资金与技术优势的互补与合作,经各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拟共同设立一家有限公司,各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签订如下协议,作为设立各方行为的规范,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公司概况

  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定为“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公司住所设在

  本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责任承担:各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本公司承担责任,本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本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条 公司经营范围

  本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第三条 注册资本

  1.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元整,其中:

  甲方:出资额为 万元,以现金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

  乙方:出资额为 万元,以现金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

  丙方:出资额为 万元,以现金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

  丁方:出资额为 万元,以现金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

  第四条 出资时间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本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

  甲乙丙丁各方同意并认可,上述各方的出资由甲方代为实际出资,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 元人民币出资存入本公司账户,剩余 元应于本合同生效后 年内向公司足额缴纳。

  第五条 股权代持条款

  乙方自愿委托甲方作为自己对 公司 %股权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甲方愿意接受乙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丙方自愿委托甲方作为自己对 公司 %股权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甲方愿意接受丙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丁方自愿委托甲方作为自己对 公司 %股权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甲方愿意接受丁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在代持股权期间,甲方作为标的股权形式上的拥有者,在工商股东登记中具名。甲方作为公司的登记股东,有权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股东权利,有权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或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监督。

  上述各方通过增资、送配股等形式新增的股份视为标的股权,依照本协议的约定一并由甲方代持。

  甲方承诺将其未来所收到的因代持股份所产生的任何全部投资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在条件具备时全部转交给委托方。

  第六条 代持股权的回购约定

  鉴于公司的所有运行资金均由甲方承担,乙、丙、丁各方为公司的技术团队成员。

  上述各委托方承诺:如果在公司服务的时间达不到一年,甲方可以强制以1元人民币回购相对方全部的股权。

  上述各委托方在本协议生效后的1-2年内退出公司,甲方可以强制以每股1万元=1%的股份价格,回购相对方全部股份。

  上述各委托方在本协议生效后2-3年内退出公司,甲方可以强制以每股2万元=1%的股份价格,回购相对方全部股份。

  上述各委托方如本协议生效后3年之后退出,甲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相对方全部股份的权利。

  第七条 公司登记

  全体股东同意指定 甲方 为代表,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和设立登记。申请人应保证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并承担责任。

  第八条 公司的组织结构

  1.公司设股东会、执行董事、监事、总经理。

  2.公司设执行董事一名,由 乙 方担任。法定代表人由执行董事担任。

  3.公司设监事一名,由 (办公室主任)担任。不设监事会。

  4.公司设总经理壹名,副总经理壹名,均由执行董事聘任。

  第九条 股东的权利、义务

  1.申请设立本公司,随时了解本公司的设立工作进展情况。

  2.签署本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法律文件。

  3.审核设立过程中筹备费用的支出。

  4.推举本公司的执行董事候选人名单,股东提出的执行董事候选人经本公司股东会按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后选举产生,执行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执行董事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5.提出本公司的监事候选人名单,经本公司股东会按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后选举产生,监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6.在本公司成立后,按照国家法律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其他股东应享有的权利,承担股东应承担的义务。

  第十条 费用承担

  1.在本公司设立成功后,各方同意将为设立本公司过程中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列入本公司的开办费用,由成立后的公司承担。

  2.因各种原因导致申请设立公司已不能体现股东原本意愿时,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请设立公司,所耗费用按各股东的出资比例进行分摊。

  3. 公司拿到天使轮融资时,甲方可适当拿回此前垫付的公司经营费用。具体金额以财务核算为准。

  第十一条 财务、会计

  1. 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2.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应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审查验证。

  3. 公司在每一营业年度的头三个月,编制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表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4.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按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

  5.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6.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协商的比例分配利润。

  7. 公司应当向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及其他会计资料,不得拒绝、隐匿、谎报。

  8. 公司除法定的会计账簿外,不得另立会计账簿。对公司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第十二条 合营期限

  1.公司经营期限为 年。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公司成立之日。

  2.合营期满或经协商一致提前终止经营的,各方应依法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后的财产,各方按约定进行分配。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由于一方过错,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错方承担其行为给公司及非违约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四条 声明和保证

  协议各方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1)各方均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拥有合法的权利或授权签订本协议。

  (2)各方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资料等均是真实、准确和有效的。

  第十五条 知识产权归属及保密

  1.各方同意,各方受雇于公司期间独立或协助或参与完成的与公司业务有关联的所有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专利、商标、专有技术、著作权、计算机软件,及前述知识产权的申请权或登记权等)、专有信息或其他具有知识产权性质的工作成果,其所有权均归属于公司;本合同终止后,公司申请的知识产权根据法律规定属于职务发明创造的,其所有权也归属于公司所有,各方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2.专有信息的定义及范围

  “专有信息”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任何技术信息和商业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a) 技术信息:是指公司在研发、生产和制造过程中产生或使用的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成果、专有技术、技术诀窍、计算机软件等,包括但不限于:专利、专利权申请资料、专门技术、技术改良、设计和技巧、产品方案、工程设计、制造方法、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源程序、源代码和目标代码、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及相关的函电,质量控制和管理方面的技术知识等;

  (b)经营信息:是指与各方在研发、生产、制造、销售及其他经营活动过程中产生或使用的情报、计划、方案、方法、程序、经验决策,包括但不限于:推销计划、进货渠道、技术来源、销售网络、产品价格、供求状况、产品开发计划、产品市场定位、产品分销途径、产品区域分布、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员工薪资结构、财务资料以及相关领域内容等;

  (c)公司负有保密义务的第三方信息。各方理解,“专有信息”可以任何形式出现,如口头、书面、图解、电子等方式,或通过观察图样、设备、产品或部件所获得,其上可能标注“机密”二字也可能无此注明。但只要是属于上述信息,则均为专有信息。

  3.协议各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其他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专有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二十年。

  第十六条 通知

  1.根据本协议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当面送交、邮件、快递、传真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的联络方式及通讯地址以首页各方基本信息为准。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七条 合同的变更

  本协议生效后,发生特殊情况时,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其他方,征得他方同意后,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各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协议,否则,由此造成其他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八条 争议的处理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各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3日内向其他各方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各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各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各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二十条 合同的解释

  本协议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协议各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协议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协议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协议相抵触。

  第二十一条 合同的效力

  1.本协议自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各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

  2.本协议壹式肆份,甲方、乙方、丙方、丁方各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并按指模):

  乙方(签字并按指模):

  丙方(签字并按指模):

  丁方(签字并按指模):

  年 月 日

  公司股权分配的协议书12

  甲方:小明(身份证号:5*********)

  乙方:小波(身份证号:4**********)

  丙方:小顺(身份证号:3**********)

  丁方:小强(身份证号:3**********)

  创业公司股权分配协议书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丙方: 身份证号:

  丁方: 身份证号:

  现有甲、乙、丙、丁四方合股(合伙)开办一家__________________,全面实施四方共同投资、共同合作经营的决策,成立股份制公司。经四方合伙人平等协商,本着互利合作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以供信守。

  一、 出资的数额:

  甲方出资________出资的形式________出资的时间__________

  乙方出资________出资的形式________出资的时间__________

  丙方出资________出资的形式________出资的时间__________

  丁方出资________出资的形式________出资的时间__________

  二、股权份额及股利分配:

  四方约定甲方占有股份公司股份____%; 乙方占有股份股份____%;丙方占有股份公司股份____%;丁方占有股份公司股份____%(注:丁方实际出资为 万元);四方以上述占有股份公司的股权份额比例享有分配公司股利,四方实际投入股本金数额及比例不作为分配股利的依据。股份公司若产生利润后,甲乙丙丁可以提取可分得的利润,甲方可分得利润的____%,乙方可分得利润的____%,丙方可分得利润的____%,丁方可分得利润的____%(按公司的利润20%分红),其余部分留公司作为资本填充。如将股利投入公司作为运作资金,以加大资金来源,扩充市场份额,必须经四方方同意,并由甲乙丙丁四方同时进行。

  三、在合作期内的事项约定

  1、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年,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日止。如公司正常经营,四方无意退了,则合同期限自动延续。

  2、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A入伙: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四方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B退伙:①公司正常经营不允许退伙;如执意退伙,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现金结算;按退伙人的投资股分60%退出。非经四方同意,如一方不愿继续合伙,而踢出一方时,则被踢出的一方,被迫退出时,则按公司当时财产状况进行结算的60%进行赔偿。⑤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4、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伙期届满;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合伙终止后的事项: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_________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纠纷的解决

  5、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四、在成立股东后,全权委托________作为公司运作的总负责人(法人),全权处理公司的所有事务,必须实现公司一元化领导,独立处理公司事务,如有以下重大难题和关系公司各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由股东研究同意后方可执行:

  1、单项费用支付超过________元;

  2、新产品的引进;

  3、重大的促销活动;

  4、公司章程约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五、公司今后如需增资,则甲乙丙丁四方共同出资,各占总投资额的25%.

  六、公司正常运营后,生产所需原材料必须由____方单独供应。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四方共同协商,本协议一式5份,四方各执一份,见证方留存1份备案,自四方签字并经公司盖章确认后生效。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丙方(签名): 丁方(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公司盖章确认:

  公司负责人签字确认:

  公司股权分配的协议书13

  股权分配协议书

  股权分配协议书

  转让方: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职务:

  受让方: (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职务:

  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于年 月 日在 市设立,由甲方与 合资经营,前期总投资为 币 万元,其中,乙方出资 币 万元 ,占有公司 %股权,并获得相应分红。经协商一致,就股权分配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股权分配的价格及转让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乙方占有合营公司 %的股权,根据协议,乙方应出资 币 万元,实际出资 币 万元。

  2、乙方应于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 天内按前款规定的币种和金额将股权转让款以银行转帐方式分 次(或一次)支付给甲方。

  二、甲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设定质押,保证股权未被查封,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甲方应当承担由此引起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有关合营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分担:

  1、本协议书生效后,乙方按受让股权的比例分享合营公司的利润,分担相应的'风险及亏损。

  2、如因甲方在签订本协议书时,未如实告知乙方有关合营公司在股权转让前所负债务,致使乙方在成为合营公司的股东后遭受损失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3、如乙方在资金投入未满 年情况下,将不享受合营公司分红以及一切效益。

  四、协议书的变更或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经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的,双方应另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

  五、生效条件:

  本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六、本协议书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于 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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