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卸协议书

时间:2023-02-11 18:25:41 协议书 我要投稿

装卸协议书

  现如今,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协议,协议的签订是双方或数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拟起协议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装卸协议书,欢迎大家分享。

装卸协议书

装卸协议书1

  委托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XXXXXXXX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根据港口生产的特点,将部分装卸业务委托给XXXXXXXX(以下简称乙方)作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委托的业务范围

  乙方承包由甲方委托的货物装卸作业 。

  二、生产组织

  1、甲方委托乙方的装卸业务,由甲方统一编制生产计划,包括设备投入的类型、数量、作业泊位和场所、作业的起止时间、工属具的类型和数量。

  2、乙方根据承包业务内容,按照甲方的生产计划要求,及时组织生产人员实施和管理。作业过程中,乙方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的安全规定和质量管理规定,服从甲方的业务指导,确保安全和质量,按时完成作业任务。

  三、费用的结算和支付

  1、甲方按包工包任务的形式采用与乙方一船一结或一班一结的办法,按月支付装卸费。

  2、甲方按乙方每月装卸费总额的23.5%结算管理费,用于乙方劳务管理费开票税金、管理人员工资、日常工作中引起的经济赔偿以及工伤、伤亡事故的处理等方面的支出。管理费滞后于装卸费一个月支付。(装卸费结算价格如含管理费,则甲方不再向乙方结算管理费。)

  3、以上费用由用工单位结算经甲方人力资源部审核后,由双方财务操作。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于每批任务发生前按照调度计划安排通知乙方,乙方接此通知后,按计划安排作业人员。常规作业或小项目任务,由甲方直接通知乙方管理人员。

  2、甲方应为乙方作业提供符合安全性能的工属具、设备和设施。

  3、甲方有权制止乙方工人的违章行为。对乙方责任造成的工属具、设备、设施、货物的损坏和丢失有索赔权。

  4、甲方保留对乙方人员违反甲方相关规章制度或规定的处理权和清退权。

  5、甲方配合乙方为乙方人员进行上岗前教育、港口装卸作业的专业理论和操作技能的培训。

  6、当乙方人员发生工伤时,甲方有义务进行及时施救。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符合其所执营业执照准许的经营范围。

  2、乙方应根据甲方核定的要求配备足够数量的作业人员,保证作业质量和进度,按时完成各项生产任务,不得将业务转包给他方。

  3、乙方应统筹安排职工轮流休息,每天保证不少于核定人数的90%在港待命,农忙和过节时不能影响装卸生产。

  4、乙方派出的务工人员必须是已同乙方签订劳动合同或临时劳务协议,并符合下列条件:

  (1)持有效身份证;

  (2)持有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

  (3)具备港口装卸作业的身体条件,年龄20—45周岁,男性;

  (4)经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甲方认可的上岗资格。

  乙方作业人员的工资乙方负责发放,社会保险由乙方负责缴纳。

  5、乙方应指派1-2名管理人员,负责乙方派出人员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社会治安、安全生产等常规教育及日常生活管理。乙方人员患病可在甲方卫生所就诊,费用自理。

  6、乙方应遵守甲方现场管理的各项规定,按甲方的作业规范标准执行装卸作业。

  7、乙方应按甲方要求为工人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检查督促务工人员作业时按规定正确穿戴劳保用品。

  9、乙方的装卸效率、货物装卸质量、散货灌包质量执行甲方规定的标准,适用港口装卸质量标准、装卸工艺规程和安全质量考核与奖惩实施细则。

  10、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

  11、乙方应保持人员的相对稳定,无特殊原因,每年人员更换的比例不能超过核定总数的15%。

  12、乙方必须为务工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和商业意外伤害综合险。

  六、违约责任及经济赔偿

  1、在合同期内,任何一方因故中止合同,须提前一个月向对方书面提出,经双方协商同意方可中止,否则按违约论处,违约方赔付违约金1000—5000元。

  2、在接受委托业务后,任何一方无故不认真履行合同,按所委托业务费用的30%赔付违约金。

  3、为确保务工人员的安全和装卸工作的质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安排未经培训或经培训但考试不合格者上岗。任何一方违反规定的`,违约方按每人次500元的标准赔付的违约金。

  4、因“不可抗力”造成任何一方违约,不受上述三款内容的制约。

  七、事故处理

  1、乙方人员在工作期间发生的病、伤、残、亡均由乙方负责处理、统计和上报。甲方应予以协助。

  2、乙方人员在作业中发生的工伤、伤亡事故的处理费用在工伤保险基金和保险公司赔保额中列支,如实际处理费用超出工伤保险基金和保险公司赔保额的,其超出部分按事故责任进行分摊;由于甲方责任造成的由甲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的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甲乙双方协同作业中发生的事故,由双方共同进行事故分析,划定责任,如双方不能就责任的划定达成一致的,以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的责任划定为准,确定各方的承担费用。

  3、由于第三方责任造成乙方务工人员工伤、伤亡的,甲乙双方应协同处理,共同追究第三方责任。

  八、其他

  1、甲乙双方必须签订《装卸作业安全协议》,明确双方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确保安全生产。

  2、乙方必须对职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配备安全员,做好现场的安全管理。上岗前教育可委托甲方进行。

  3、乙方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社会治安与综合治理责任状》,在甲方区域内工作的所有乙方人员,都必须遵守和服从甲方场区内的安全、卫生、治安、外事纪律和行业作风等各项管理,适用《泰州港务有限公司外包工管理办法》。

  4、由于乙方的责任造成甲方设施、机械、工属具的损坏以及货物损坏和丢

  失等的直接经济损失,根据交通部现行有关规定由乙方全额赔偿。

  5、甲乙双方人员协同作业过程中造成甲方设施、机械、工属具以及货物的安全和质量问题的,由双方共同进行事故分析,划定责任,确定各自的赔付费用,发生事故损失的赔偿标准按照《泰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安全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执行。

  6、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有效期为壹年: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十、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装卸协议书2

  甲方:

  乙方:

  项目名称:

  工作时间: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责任,保证装卸作业安全,防止事故发生,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1、甲方负责对乙方所承包的装卸作业项目的安全资质进行审查。审查乙方单位持有的政府有关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资格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承包单位有关项目经理、负责人人员资质及乙方配备的工作人员具备的相应资格证书,并交由甲方复印备案。审查合格后,允许乙方进场作业。

  2、甲方负责检查、监督乙方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落实、执行情况。

  3、甲方对乙方进行检查和抽查。检查乙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现场安全管理等情况。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向乙方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对严重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

  4、甲方尽力给乙方提供作业便利条件。

  5、合同中规定由甲方承担的有关安全其他责任义务。

  二、乙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1、认真执行国家电力行业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安全与卫生的法律、法规、条例和制度。

  2、乙方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落实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3、进场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相关资质证书方可上岗。并对所提供的一切证件、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4、乙方在作业前,应组织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严格执行技术方案。进场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

  5、乙方应制定各种安全文明作业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配备足够的安全用具。

  6、凡进入作业现场的人员应遵守甲方现场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确保安全作业。

  7、乙方在现场作业期间,设置安全管理人员专门负责安全管理工作、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和反“三违”(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工作。

  8、乙方应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规和职业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作业人员配备符合本工种安全、卫生要求的劳保用品。作业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器具,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隐患,保证其安全有效。

  9、乙方在作业期间,每班作业人员组织召开班前、班后会,安排当班作业内容及安全事项。

  10、乙方在吊车租用期间随时做好吊车的维护保养,确保吊车的正常工作。如果吊车发生故障,乙方应立即组织抢修,吊车安全装置应齐全、准确、灵敏、可靠。

  11、协议中规定由乙方承担的有关安全、劳动保护等其他责任和义务。

  12、重大件装卸作业前,乙方要制定安全保证措施,经甲方工程部审批后严格执行。乙方应保证每月2次的安全学习,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提高员工安全知识水平。

  三、其他

  1、在作业期内,对乙方原因造成事故的情况,甲方有权勒令停止作业,监督乙方进行整改。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2、在作业中,如乙方人员发生意外人身伤亡时,甲方应以人道主义精神尽力协助抢救伤员及处于危险境地人员,但所需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本协议是承包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装卸协议书3

  合同编号:JG20160118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发包装卸劳务,达成如下协议,以期共同遵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乙方应是依法注册成立,具有装卸作业资质和承担铁路装卸能力的财务独立核算的企业法人。

  第二条 乙方负责甲方指定的***货运中心***装车作业及其他辅助工作以及行包装卸作业。

  第三条 承包装卸作业的具体内容为:货物装卸、搬运(含机械、人力装卸作业)、加固、机械设备维修及其它辅助工作。

  第四条 承包装卸费用清算标准:见附表。

  第二章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

  一、对乙方完成的工作进行监督和验收。

  二、在工作区域内发生损坏场地、设施、车辆等事故,属乙方责任的,甲方可要求乙方予以赔偿。

  三、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乙方前往其他地区,完成临时性任务及参加抗洪、抢险、救灾等突击任务。

  四、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及时、足额发放其用工人员的工资及劳动保护用品。

  五、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用工人员进行审查、监督,发现不符合甲方工作要求的,可要求乙方调换。

  六、对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各种事故、路风问题、综合治理问题等,甲方可对乙方相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七、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其人员解除合同或予以辞退:

  1.铁路因货场改造、发展装卸机械化或生产任务发生变化,致使装卸劳力过剩时;

  2.偷盗铁路运输物资、不服从铁路装卸部门的`指挥、严重违反铁路装卸安全要求、严重违反铁路路风要求者。

  八、甲方有权对进入甲方作业区的所有机械设备监督、检查,对违反甲方相关制度有权进行考核。

  九、对乙方装车产生的超、欠吨有权进行考核。因超吨影响行车安全所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欠吨按照统计数据所欠吨数的两倍核减装卸费。

  第六条 甲方的义务

  一、负责及时向乙方传达作业任务、作业时间、作业地点。

  二、向乙方提供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三、对乙方在承包过程中完成的工作数量和质量进行审核、确认。

  四、负责对乙方使用的甲方特种设备进行年度检验及起重专用吊具(不含钢丝绳等自制吊索具)的探伤工作。

  五、向乙方提供使用甲方设备定期维护保养所需的润滑油、液压油、滤芯。乙方使用甲方设备临修所需材料、燃料使用按照《***货运中心装卸机械成本控制管理办法》执行。

  六、负责乙方使用甲方设备的大、中修项目。

  七、保证乙方因工作需要使用甲方的房屋基础设施正常使用、主管线畅通。

  八、乙方使用甲方的消防设施、设备的定期维修、更换由甲方承担。

  第三章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

  一、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危及乙方人员人身安全的,有权拒绝作业。

  二、根据完成的工作数量,按月向甲方核对、清算装卸费。

  三、在不影响甲方正常任务完成的情况下,有权承担甲方委派(货场)以外的装

  卸业务。

  第八条 乙方的义务:

  一、乙方应遵守铁路规章制度,根据甲方送达的作业通知,组织人员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按期、按质、按量完成承包装卸工作。

  二、乙方使用甲方的机械设备、防护设施,双方应做好交接验收工作,并在记录中签字确认。乙方在使用上述设备、设施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货运中心装卸机械成本控制管理办法》、《***货运中心承包装卸企业使用路产设备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三、对用工人员必须认真审查,保证其符合甲方发包工作所需工种(岗位)用工标准和岗位标准。上岗前,乙方必须严格按照《铁路职业技能培训规范》中规定的培训学时和培训内容组织培训,其中岗前资格性培训学时不少于180学时,培训内容按其他人员定职铁路装卸工初级内容组织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每年要组织开展不少于30学时的岗中适应性培训,培训内容按照《铁路职业技能培训规范》中初级工阶段适应性培训内容组织培训。基础培训(包括安全责任培训、基本技能培训、劳动纪律培训、法律法规培训等)合格,持证上岗。

  四、应与用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保证劳动者应享有的各项合法权益。乙方必须为其用工人员缴纳社保或购买足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用工人员在作业中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时,乙方应全力施救,并负责对工伤事故的统计、上报,对伤亡的用工人员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补偿。

  六、接受甲方各类安全检查及考评工作,按《***货运中心委托装卸一体化管理考评办法》执行。

  七、不得私自将承包装卸作业任务转包或分包,不得使用甲方设备从事甲方指定业务之外的作业项目,不得在货场内自行承揽装卸业务。

  八、在承包期间,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各种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九、在完成承包作业任务中发生的工具配备、维修、员工用品等费用由乙方负担。

  十、乙方在使用过程中造成房屋、基础设施损坏,浴室、食堂内设备设施维修、更换均由乙方负责恢复或赔偿损失。

  十一、乙方使用甲方的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等由乙方负责管理,达到报废标准的必须交由甲方处理。

  十二、乙方使用甲方的消防设施设备由乙方负责管理,并按照甲方使用管理办法执行,做好消防设施设备的登记上报工作;在使用过程中造成消防设施非正常损坏,由乙方负责。

  第四章 违约责任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条款,给对方造成损失,应依照法律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对方因违约受到的实际损失。

  二、经甲乙双方协商约定,乙方在合同签订前向甲方缴纳 10万元(人民币拾万元整)履约保证金,未经甲方同意乙方私自提前解除合同,扣除全部保证金。因生产或安全考核使保证金不足60%,乙方10内补足保证金金额。

  三、在日常生产作业过程中因乙方原因发生对生产组织不利,造成上级部门问责的,每次考核乙方壹万元;发生D类及以上事故、路风事件,每次考核乙方伍万元,从乙方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第五章 合同的解除

  第十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或乙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解除合同。

  第十一条 如乙方不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承包任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十二条 如乙方在完成承包任务过程中,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十三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违反法律、法规、规章,造成严重后果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十四条 如遇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国家铁路总公司或乌鲁木齐铁路局文件或工作项目(内容)调整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时,甲方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后即可解除合同。

  第六章 争议处理

  第十五条 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铁路总公司及乌鲁木齐铁路局的有关规定办理,任何一方对规定不明的,可向对方提出异议,未提出异议视为认可。双方也可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双方其他约定:

  一、乙方必须认真做好从业人员的计划生育和综合治理管理工作,因管理不善、不负责任导致乙方人员发生违反计划生育和综合治理问题的,均由乙方负全责,并按自治区、路局等有关文件规定接受处理。

  二、在承包期间,乙方如遇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害,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12个月,自20xx年1月1日到 20xx年12月31日。

  第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签订日期:乙方: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年月日

装卸协议书4

  委托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码头装卸的顺利进行,经甲乙双方认真磋商,达成共识,特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安全责任与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及市区港口安全、文明生产的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

  2、 告知乙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协助乙方处理货物装卸作业和其他港区作业过程中碰到的各种涉及安全的问题。

  2、甲方有权委派相关人员在工作区域进行安全质量检督。

  3、甲方不定期检查乙方工作现场,对乙方人员在工作中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予以制止和纠正,并发出书面整改通知书;对违章的行为立即勒令停止其工作。

  4、 违反安全生产、治安、消防、文明生产规定的行为,甲方依据相关规定,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

  5、乙方在工作中发生的安全事故,甲方有权责令乙方进行事故调查、统计上报。乙方在工作过程中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权督促乙方立即向当地政府、安监和公安部门报告,要求派人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及提供事故调查书面结论处理意见。

  二、乙方的安全责任和义务:

  1、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消防法律法规、条例、规定;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及要求。由于未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或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损失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乙方作业前必须提供进港作业人员名单和过驳车辆车号,过驳车辆司机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

  3、乙方过驳车辆应按甲方指定线路行驶,司机必须遵守港内交通规则,严禁超载、超速(码头限速10公里/小时,道路上限速30公里/小时),交叉路口减速慢行,如甲方发现乙方车辆超载超速行驶,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

  4、乙方必须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严肃安全纪律,规范安全行为,禁止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5、乙方作业人员进入甲方码头区域必须遵守甲方规章制度,穿越甲方区域必须遵守港内道路交通规则,注意观察、避让车辆和机械。严禁在码头门机装卸作业半径和场地作业点内行走站立和蹲坐,严禁触碰甲方机械和电器设备。乙方作业人员在甲方区域发生偷盗行为,按甲方规定处罚(以一罚十),作业过程中乙方应及时清除洒落在码头、道路上的货物,保证甲方区域干净整洁。

  6、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必须为工作人员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及安全用具;工作前应对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进行一次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要求并保证其使用安全。

  7、乙方在工作中要有严格的安全保障措施,在重要地点、重点部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8、工作期间,乙方安全管理人员应经常对所在的工作区域、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

  9、乙方在甲方区域内作业中发生伤亡事故的,由乙方负责向本单位隶属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唐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甲方报告,按“四不放过”原则调查处理事故,并负责伤亡人员的善后事宜。

  三、违约责任:

  因乙方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合同条款或采取的安全措施不当,发生人身伤亡等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四、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请地方法院判决。

  五、乙方排出的务工人员必须是已同乙方签订劳务合同或临时劳务协议的工作人员。

  六、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由甲、乙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章): 乙方(章):

  年 月 日

装卸协议书5

  甲方(采购方):

  乙方(供应方):

  为了提高安全责任意识,强化企业安全主体责任,防止或减少安全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有效促进双方履行自己的职责到位,维护好各方的合法权益,保证物资质量合格并安全地送到采购方。在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就各方的职责义务予以明确,达成一致意见,特制定本协议。

  一、化学危险品运输、装卸要求

  1、氧气、乙炔气与易燃物品、油脂等其他分别存放,而且不得同车运输;氧气、乙炔瓶应有防震圈和安全帽,不得倒置、不得在强烈日光下曝晒。必须采用人工装卸,不得顺道滚动,必须备有减震物,禁止翻滚、撞击,轻拿轻放。分别入库。

  二、甲方责任:

  1、负责根据物资的特性,选择适宜的存放场地、库房或容器进行储存,对入库的物资严格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同时对供应厂商提供的物资在搬运装卸过程中发生丢失、损坏、变质等情况做好签认,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

  2、负责清理现场道路的障碍物,满足运输车辆安全的通行和卸车条件。

  3、督促运输车辆做好卫生清理工作,杜绝对道路造成环境污染。

  三、乙方责任:

  (1)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甲方的相关规定,对所属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培训教育,确保在运输过程中的人身及财产安全,同时必须具备营运资格。乙方拟雇佣驾驶员,要审查其是否持有与拟驾车型相匹配的有效驾驶证、操作证或资格证的原件,是否达到拟驾车型的驾驶年限。做到五证齐全,即:“机动车辆驾驶证、司机从业资格证、道路运输证、车辆行驶证、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运输许可证。”会对环境造成影响的'物资必须做好防护、苫盖严实,达到环保要求。

  (2) 乙方应运输装卸采取防范措施,对运输装卸过程发生中的安全问题及各类事故,若签订有采购合同的,按采购合同执行;若未签订采购合同的,由乙方负责承担。

  (3)乙方应保证运输车辆的完好,禁止带病行驶、超速行驶、超载行驶等。

  (4)乙方驾驶员严禁酒后驾车和疲劳驾车,因此引起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

  (5)乙方车辆进入甲方管理区域,必须服从甲方人员的指挥和调度,按照现场人员指定的区域停车、待装卸,不听从指挥,所发生的事故或财物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根据被搬运装卸物资的特点,选定适宜的搬运装卸设备、工具、搬运方法和防护措施,必要时应组织专业知识的培训。

  四、本协议自从供货之日起生效,至供货完毕后终止

  甲 方: 乙 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装卸协议书6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为加强装卸外包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装卸外包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一、本装卸外包协议期限为______个月。本协议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至______

  年______月____日终止。

  三、乙方提供装卸的方式为:接甲方通知后,在约定时间内完成指定的货物装卸。

  四、乙方认为,根据自己目前的健康状况,能依据本协议第二条、第三条约定的装卸内容、方式为甲方提供装卸服务,乙方也愿意承担所约定装卸服务,当乙方认为自己未能独立完成装卸服务,乙方可以增加人手,但增加的人手必须事先经过甲方同意,因此增加的人手视为同属于乙方,必须同时承担乙方的义务。

  五、乙方负有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义务。乙方负有保护义务的商业秘密主要包括:货物分类及总量及装卸费用额度等。

  六、乙方必须遵守以下装卸服务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操作要求),如因乙方不遵守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在指定装卸服务完成后,甲方在每月的15日前按约定装卸费用标准支付上月装卸服务费用给乙方。

  七、甲乙双方确认:由于甲方将装卸外包给乙方,乙方作为承包方与甲方不属于劳动或雇佣关系。因此乙方在协议期内承包甲方装卸服务所发生的所有劳力、管理费用及利润等(费用中包括但不限于工资、津贴、假期、保险、福利、个人所得税、其它报酬、特别费用、税以及依照地方或中央政府规定所应支付的其它费用等)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为规范操作提供给乙方的写有甲方名称的工衣、工卡或向有关部门提交的文件等,均不能作为认定双方关系的凭证,本协议是认定甲乙双方关系的唯一凭据。

  八、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协议终止:

  1. 本协议期满的;

  2. 双方就解除本协议协商一致的;

  3. 乙方由于健康原因不能履行本协议义务的。

  4. 乙方未能遵守甲方相关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安全规范操作流程),使操作过程中存在安全隐患或导致事故发生的。

  九、 甲、乙任何一方单方面解除本协议,需提前三天通知另一方即可。

  十、本协议终止、解除后,甲方应在一周内向乙方结算装卸费用,但如因乙方直接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按实际损失赔偿给甲方。

  十一、 甲乙双方约定,乙方自行购买甲方指定的意外伤害保险,费用由甲方代乙方支付,因乙方未能提供有效证件或提供证件不合法造成未能购买保险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超出以上意外伤害保险可理赔的部分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二、 由于乙方操作不当造成他人(包括但不限于:其他服务提供者及甲方员工)的伤亡,责任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因乙方或乙方所请人员发生事故遭受损失或被要求承担赔偿责任,可全额向乙方追偿。

  十三、 依据本协议第八条、第九条约定终止或解除本协议,双方互不支付违约金。

  十四、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广州仲裁委员会东莞分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五、 本协议甲、乙双方的通讯地址为双方联系的唯一固定通讯地址,若在履行本协议中双方有任何争议,甚至涉及仲裁时,该地址为双方法定地址。若其中一方通讯地址发生变化,应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造成双方联系障碍,由有过错的一方负责。

  十六、 乙方包括人员: 。

  如有新增人员,以双方书面确认文件为准,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七、 《装卸服务要求及装卸服务收费标准》

  1. 装卸货物种类:

  2. 装卸服务要求

  1)

  3. 装卸服务收费标准

  1)

  4. 对于临时需要的其它装卸服务收费标准临时协商。

  十八、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九、 签约地点:广东省东莞市。

  二十、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乙方(签字、指模):

  甲方地址: 乙方家庭住址:

  甲方代表人: 乙方身份证号码:甲方联系电话: 乙方联系电话:

装卸协议书7

  工程承包人(甲方)

  劳务分包人(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有关法律、行政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特点,经公司、项目部、劳务队协商一致就本项目劳务,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劳务承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承包范围:

  第二条:承包工作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 年 月 日,结束日期: 年 月 日;总施工天数为: 天。

  第三条:质量标准

  工作质量:

  1、 按总承包合同的有关质量规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及相关的企业标准;

  2、 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

  3、 本工程必须达到质量评定 等级。

  第四条:安全目标

  安全生产目标:工亡事故为零,杜绝重大安全事故,一般轻伤事故控制在2‰以内。

  第五条:成本目标

  成本目标:实行计划报备、限额领料,材料实际消耗量控制在项目部的计划成本消耗量以内。

  第六条:其它目标

  1、 文明施工目标:强化现场科学管理,满足现场文明要求争创“达标文明工地”。

  2、 服务目标:与项目部协同配合完成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创建业主满意工程

  第七条:劳务报酬

  7.1、本项目的劳务报酬采用下列方式计算:

  7.2、上述价格为确定价,不予调整。如后续法律及政策变化,导致劳务价格变化的,市场人工价格的变化超过 %,经双方协商可酌情考虑调整劳务报酬,但在协商变更的合同价款之前劳务分包人仍需履行原合同,不得以价格不合适为由拒绝施工,否则视为违约,并依照本合同第十八条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7.3、图纸以外需增加施工量的:室外配套、增加工程量,由劳务队负责完成,依照实际发生工程量,按核定程序以公司统一劳务价格计酬。

  7.4、本工资不含税费

  7.5、保险及生活用煤不计。

  7.6、本项目评定获得以下奖项的。以劳务总费为基数,分别作为劳务奖励费;

  a、自治区级工程“天山杯”奖 %

  b、昌吉州级工程“博峰杯”奖 %

  c、自治区级“文明施工工地” 奖 %

  d、昌吉州“文明施工工地” 奖 %

  第八条:工程量的确认

  1、 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的,施工过程中不计量工程量。

  2、 采用按确认的工程量计量劳务报酬的,由项目部施工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公司质安部、经营计划部主管签字认可、报总工、总经理批准方可有效。未经上述程序办理的,公司将不予支付报酬。

  第九条:劳务报酬的支付:

  9.1、劳务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约定下列方法支付:

  1、第一期付款:材料进场后,甲方支付工程总价款 %(即 元)的材料款。

  2、第二期付款:经项目部、设计院、监理、甲方共同验收合格后再付总价 %(即 元)的费用。

  3、第三期付款:待备案完成后支付至总价 %(即 元)的费用。

  4、全部款项结算时,由公司财务将全部劳务报酬的5%作为质量保修金。待保修期满后无质量问题另行付清;

  5、劳务队必须负责现场的的保管,保卫工作,工资由劳务队支付。

  第十条:项目经理

  10.1、工程承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职务是,职称是。

  10.2、职权:

  第十一条:相关工作责任

  11.1 项目部责任:

  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承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安全向公司负责;

  1、 编制施工作业计划,做好施工前准备工作。

  2、 在开工作业之前,项目部按施工要求配置必须的施工机具及原材料,并保证水电供应正常,并向劳务队进行详细的书面及现场技术交底工作。

  3、 落实安全防护用品,项目部负责提供安全帽、安全带及安全网等防护用品,并向劳务队尽享详细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4、 项目部指责:管理引导、技术服务、检查验收、落实处罚。

  5、 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年、季、月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检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6、 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沉降观测、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

  7、 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劳务承包人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8、 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9、 按本合同约定,向劳务承包人签发工程量及劳务报酬;

  10、 负责公司与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11.2 劳务对工作责任:

  本合同劳务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工期向工程总承包人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质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未经工程承包人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1、 劳务承包人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周密完成施工时段、阶段性的劳务用工计划,经项目部批准后严格实施。

  2、 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安全操作规程等规定进行施工,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严格按图纸及做法说明施工。

  3、 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4、 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自觉接受公司及上级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公司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项目部密切配合,照顾大局。

  5、 按项目部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公司统一标准化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负责进场材料的转运。

  6、 工程竣工后移交建设单位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备、设施和施工成品进行保护,因自身责任发生损坏,应承担由此引来的一切损失。

  7、 劳务承包人必须服从公司及项目部的转发的各项指令。

  8、 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劳务承包人应对其施工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应承担并履行总承包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施工程序。

  9、 劳务承包人因人员素质技术力量跟不上时,项目部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承担经济责任。如公司采购部门不能满足项目正常施工时,劳务队有权向公司投诉,并要求承担经济补偿,同材料、设备造成的劳务队停工,24小时以上,按停工每一天造价增加0.5元/㎡.

  10、 工程安全及质量由劳务分包人自行负全责,并承担相关损失和罚款。

  第十一条:材料、设备供应的约定

  1、劳务承包人应在接到图纸后 天内,向本项目部提供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计划,经确认后,按计划要求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和供应时间等组织货源并及时交付;如规格、型号、数量不符合要求时,应在验收时提出,项目经理负责处理。

  2、劳务承包人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公司供应的材料、设备。因保管不善而发生丢失、损坏的劳务承包人应按数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3、劳务承包人设专人向项目部保管办理施工材料限额领料手续。进场材料验收,装卸工作由劳务队负责。

  4、劳务承包人应严格按照项目部提供的'质量要求和配合比施工。施工中用料浪费及不合理的超出现额部分,由劳务队承担,必须在施工中使用材料,做到活完料尽,保持现场整洁,否则根据情节给予处罚。

  5、大型工具项目部负责提供保证使用需要,劳务队负责日常维护、保养、使用,并填写运转记录、领设备用时填写,并报项目部及公司备案;大型机械由公司指定专人负责维修。

  6、需用周转、低值易耗材料填写,具体消耗指标公司另行规定。

  7、劳务机械操作手,特殊工种应持证上岗操作,无证上岗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劳务承包人承担。

  第十三条:现场管理规定

  1、 劳务人员要求严格遵守现场各项管理制度,在项目部的统一领导下组织施工,有关计划进度、材料供应等工作应密切配合,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2、 劳务队负责人对操作人员落实三级安全教育,进行遵纪守法安全生产的日常检查,教育操作人员爱护公物,严禁偷拿现场用料及机具,如违反现场制度和有不法行为,项目部有权采取必要措施,劳务队应承担法律责任,并负责赔偿经济损失,操作人员要遵守施工现场制度,不允许外来人员出入现场和住宿。

  第十四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 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一次验收合格率100%.

  2、 达不到验评标准时,项目部要求劳务队返工,劳务队应无条件按项目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验收标准,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劳务队承担。

  3、 犹豫项目部技术人员指挥失误而造成的返工由项目部负责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五条:有关安全生产及防护的约定

  1、 劳务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等有关法律规定和项目管理制度的安全要求。

  2、 劳务承包人应在开工前5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项目管理人,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公司质安部、项目管理人、总共认可后实施,由公司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3、 劳务承包人应对施工安全条件进行检查,有权停止不符合安全施工条件的作业,拒绝违章指挥,并要求项目部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4、 由于操作人员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及不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导致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的和法律责任全部由劳务分包人承担。

  5、 施工过程中,操作人员因违反消防条例和法规造成大的火灾事故,由劳务队自行负全责,给工地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赔偿。

  6、 劳务承包人必须负责管理好自己下属人员,不得在工地打架、闹事,没发生一次,罚款500元,情节严重的送当地公安部门处理。

  第十六条:项目经理与劳务对的日常调配

  1、 劳务承包人,负责现场劳务队的日常调配。

  2、 劳务对指派现场施工员(质检员)配合项目部搞好技术工作,做好班组自检、互检工作。

  3、 劳务队应落实管理员一名,负责劳务队工具的领发、保管及日常限额领料并办理手续。

  4、 劳务队负责人、现场施工员、专业班组长应参加项目部组织的各项检查、考核工作、周生产例会及班前交底会和班后碰头会,并贯彻落实。

  5、 对工期、质量、使用功能有影响的专业班组的选择,劳务队应报项目部审核确认。

  6、 材料节约部分,文明施工,质量,进度奖励部门由劳务队和项目部5:5共同分享。

  第十七条:工程变更

  11.1、施工中发生对原施工内容进行变更,由项目经理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向劳务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并提出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劳务承包人按照项目经理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相关部分的标高、轴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的附加工作。

  17.2 犹豫变更而发生的增减工程量,经计算报酬单项施工项目在1000元以内(含1000元)不予调整总价。

  17.2 因劳务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无权要求追加劳务报酬,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且工期不予顺延。

  第十八条:违约责任

  1、 承包人若不能按期保质保量完工,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 在项目部材料供应及水电正常的情况下,由于劳务队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劳务队应承担公司的 元的违约金,业主要求提前竣工,应做好经济签证,按实际发生支付赶工措施费(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除外)

  3、 如劳务分包人就本合同的履行有异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在协商一致变更合同之前,应先履行原合同,如劳务分包人拒不履行原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项工程承包人支付工程总价款10%的违约金。

  4、 劳务分包人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的质量保准,应无偿返工,维修至合格标准,公司造成损失的,向公司支付总价款10%的违约金。

  5、 劳务承包人应妥善保管、维护项目部所有的机械设备工具,安全用品。如造成损失按照损失程度给予赔偿。

  6、 项目部做好成本预算和实际发生额,按月或按进度进行考核,未能完成“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由项目部和劳务队分别承担各自责任。

  第十九条:其他约定:

  第二十条: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四份,工程承包人持三份,劳务队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工程承包方(盖章) 劳务承包方(盖章)

  授权代表(盖章) 身份证号码: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

装卸协议书8

  甲方(定作方):公司

  乙方(承揽方):

  身份证号:

  因甲方生产经营需要,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由乙方承揽甲方货物的出入库装卸工作。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承揽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以下货物出入库装卸工作的承揽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协议是承揽合同关系,即由乙方组织、指挥人员完成甲方货物的装卸任务,甲方根据乙方完成的装卸工作量向乙方支付报酬。

  第二条 此承揽协议工作的地点在甲方公司的厂区内部。

  第三条 承揽期限:自20xx年月日至20xx年月日止。

  第四条 承揽费用及支付方式

  4.1根据甲方实际情况,乙方按时完成甲方所有装卸任务。

  4.2按每吨计元计算乙方装卸的工作量,乙方每次按装卸的工作量填写《装卸工作确认单》,每月汇总《装卸工作确认单》计算报酬。为工作方便,甲、乙双方可各自授权己方工作人员作为《装卸工作确认单》的签字代表,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4.3乙方根据《装卸工作确认单》向甲方领取报酬,当月报酬在下个月月末支付,依此类推。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5.1甲方根据每次生产及发货的实际需要告知乙方进行装卸货物工作。

  5.2甲方可根据生产、物流、天气等情况随时调整装卸货物的顺序及时间。

  5.3在乙方按甲方要求完成承揽的装卸任务后,甲方有义务按装卸的工作量支付乙方相应报酬。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6.1乙方有权按装卸的工作量自行组织相应数量的装卸人员,并保证派到甲方处工作的人员身体健康,能胜任装卸工作。

  6.2乙方根据甲方货物装卸的需要,自行安排叉车、托盘等辅助机械或工具。

  6.3乙方有义务在装卸过程中核对货物的型号、数量等情况,如有与货单不符,要及时通知甲方。

  6.4乙方有责任维护好其装卸人员自身的人身安全及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须统一为其装卸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在装卸场所、装卸过程中如发生各种人身伤亡、安全事故全部由乙方承担法律责任以及一切费用。

  6.5乙方应安排人员在装卸现场进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人员调配、仓库清理、场地清扫、货物码放整齐、器械归类整理等,保证装卸工作安全、有序进行,作业场所无安全隐患。

  6.6乙方装卸人员在装车的过程中如造成货物损坏的,必须依照货物的价格按价赔偿,赔偿款从乙方报酬中扣除。

  6.7乙方不得无故停工、罢工、延迟装货、消极怠工,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根据实际损失情况向乙方要求相应赔偿。

  6.8乙方在装卸过程中应保证不损害甲方、第三方的人身、财产权利。如因乙方原因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并承担一切责任。

  6.9乙方为甲方提供装卸服务的人员必须是《乙方装卸工作人员确认单》记载的人员,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派遣未经确认的人员从事甲方装卸工作。

  6.10乙方有权根据完成的装卸工作量领取报酬。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正常工作的,乙方有权将装卸时间相应顺延,并可向甲方主张赔偿责任。

  7.2甲方不按约定的时间支付乙方装卸费用的,每延误一天,应按支付金额的万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7.3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未在约定的时间内赶赴甲方指定地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20xx元违约金。

  7.4如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迟到超过2小时,甲方视为乙方未提前30天通知甲方单独解除本协议。如一方未提前30天通知另一方解除协议的,该方需承担5000元违约金。

  7.5因乙方人员延误装卸,或作业质量达不到要求的,或造成人员安全事故的,由此导致甲方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7.6由于乙方原因延误甲方正常出入库的,甲方可另行委托其他装卸队作业,所产生一切额外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协议。甲方解除协议的',可要求乙方承担违约金5000元,乙方还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7.7如甲方发现乙方派遣未经确认的人员从事装卸工作的,甲方有权拒绝该人员工作,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每人次500元的违约金;如乙方有两次或两次以上派遣未经确认的人员到甲方处工作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金5000元。

  第八条 协议的变更、解除或终止

  8.1双方可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对本协议进行修改及变更,形式可为协议附页或重新制定。

  8.2任意一方提出解除本协议需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第九条 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均有权向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十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和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第十一条 《乙方装卸工作人员确认单》、《情况说明》和《装卸工作确认单》作为本协议的附件,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定作方): 年 月 日

  乙方(承揽方): 年 月 日

  乙方装卸工作人员确认单

  公司:

  下列人员系我聘用的为贵公司提供装卸服务的人员名单,我承诺下列人员已经过全面体检,身体健康,无任何疾病和身体隐患。并由我组织他们对装卸工作操作规范、操作细则、安全防范知识进行了培训,保证都是合格的装卸工人,具体人员为:

  姓名

  年龄

  电话

  身份证号

  地址

  备注

  确认人: 年 月 日

  情况说明

  我系聘用的,从事装卸工作,平时及工作时由进行管理安排,受指派为若干家单位装货、卸货,并从处领取工资报酬。我保证自己身体健康,无隐疾,并已接受了装卸工作的各项培训指导,熟练掌握了装卸工作的操作规程、安全防范知识,如因我工作中所产生的劳资、安全及其他任何纠纷、法律责任与公司无关。特此说明确认!

  说明人:(签名按手印)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装卸工作确认单

  柜号

  车牌号

  数量

  件

  吨数

  序号

  装卸人员

  身 份 证 号 码

  1

  2

  3

  4

  5

  6

  7

  8

  费用合计

  元

  大写

  元

  乙方确认: 甲方确认:

装卸协议书9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就乙方承包甲方的部分装卸业务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分清责任、共同遵守。

  一、承包业务

  乙方根据甲方业务安排,在合同期内保质保量完成甲方要求的装卸作业劳务。 这里的装卸作业劳务是甲方部分库房、货场装卸作业,不是甲方全部装卸作业活动;业务质量标准,除国家规定外,按照产品说明书和甲方的企业标准执行。

  二、计量标准

  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制定《装卸价格表》(后附),该表做为装卸作业劳务结算单价表,未包含的业务内容另行协商补充;装卸作业量的计量单位,根据装卸物品不同分为吨、件、车等(见《装卸价格表》(后附));每个结算期的承包费用,按照装卸作业品种和数量确定单价计算劳务费用,没有保底数和最高限。

  三、承包期限

  装卸作业承包期为:自20xx年12月3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四、承包费用的结算和支付

  1、结算周期。上月21日至当月20日为一个承包费用结算周期。

  2、承包费用计算。每月20日以后,乙方提供该结算周期内的作业单据,并经甲方确认;甲方根据《装卸价格表》和双方确认的装卸品种和数量计算承包费用。

  3、承包费用支付。甲方财务在收到乙方提供的发票和结算单据后,经审核无误后于次月5日前,向乙方支付上期承包费用。

  五、作业质量和毁损保证金。

  1、首次支付承包费用时,甲方扣留乙方装卸承包费用2万元作为作业质量和毁损保证金,用于对乙方违章损失等的考核与赔偿。

  2、协议期内发生作业质量和毁损,应于当月扣除,剩余作业质量和毁损保证金不足2万元的部分,以及损失不足以赔偿毁损的,从当期及以后的承包费用中扣留。

  3、货物损失计算。先由双方同货主协商,协商不成,乙方按照市场价格计算赔偿价格,残存部分是否有无价值均归乙方所有。

  4、在合同终止后,双方进行清算,剩余的`作业质量和毁损保证金退还给乙方。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指导乙方人员在规定区域完成装卸作业,监督乙方装卸作业的完成质量。

  2、有权制止乙方工人的违章行为,对乙方的违章行为有权按照《装卸工管理规定》(后附)进行处罚。

  3、协调乙方装卸作业中的有关关系,提供安全的作业环境。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作业。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4、在约定时间支付乙方的装卸费。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根据安全法规的要求,让甲方提供安全的作业环境和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操作要求。

  2、有权要求甲方及时支付装卸作业承包费用,同时有义务承担承包经营亏损。

  3、乙方对其作业人员有现场监督职责,包括现场安全生产管理。

  应保证其所聘用人员经过培训,能胜任装卸作业,保证所有装卸作业的操作规程、劳动保护、安全设施等符合国家相关行业的规定,并按照甲方要求的标准和规定进行作业;乙方应当保证有足够的人员保质保量完成甲方当日装卸任务,包括节

  假日以及农忙期间在内;负责清理、清扫库房及作业区域的卫生,并保证露天货物得到苫盖,确保装卸作业周围环境整洁、干净,达到甲方规定的要求;因不服从指挥、作业不及时、野蛮装卸,以及造成工器具、设备、设施损坏和丢失等造成的经济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4、承担乙方聘请的装卸人员工资以及其他社会保障费用,并给聘请的员工办理人身意外保险,对于承包期内乙方人员发生的交通事故、人身意外、伤亡及第三方造成的损害等等,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责任及赔偿。

  5、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甲方,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6、在承包期内,不得向第三人转让承包业务,不得允许第三人参与承包经营。

  八、合同终止

  1、合同终止的几种情形:合同到期自动终止;合同一方在合同到期30天前,没有书面通知对方续签合同的;在合同到期15天前,没有续签合同的;合同法规定的其他合同终止的情形。

  2、如果任何一方要求提前终止此合同,必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其要求终止此合同。如果没有提前三十日通知对方而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则守约方有权向违约方索赔。

  3、除法律法规和以上条款外,不得随意中止、终止、解除合同。

  九、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当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3万元。

  2、因违约使对方遭受经济损失时,如违约金不足抵偿实际损失,还应以赔偿金的形式补偿其差额部分。

  十、争议解决

  1、安全责任。甲乙双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2、经济利益。在本合同履行中,若产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当先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约定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住所: 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邮政编码:

  年月乙方(签字盖章)住所: 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邮政编码: 日

装卸协议书10

  搬运方(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搬运公司(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货物名称:

  _________。(双方可在货物清单中标明货物数量和价值,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货物搬出地点:

  _________。

  三、货物搬到地点:

  _________。

  四、车型:

  _________。

  五、预定货物搬运日期: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六、包装要求:

  甲方应按乙方要求进行标准包装。也可由乙方进行包装,但包装前应检查物品,保证安全运输。

  七、乙方责任:

  乙方保证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将货物安全运抵指定地点。对承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变质。在装卸、运输途中一旦出现货物丢失、短少、变质、损坏等情况,原则上按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进行赔偿。

  另有约定的,按约定限额赔偿。但如果货物的缺失和损坏是由不可抗力、货物自身属性决定的`合理损耗或是甲方过错造成,则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八、一般货物保险由乙方负责,贵重货物保险由甲方负责。甲方应及时对送达货物进行检验,逾期未收货,应向甲方支付保管费用。

  九、包装运输总费用:

  _________。

  十、结算方式:

  甲方已付定金_________。余下金额_________于货物到达并验收完好后一次性付清。

  十一、甲方违约责任:

  乙方按要求将货物送达后,甲方如不足额支付运输费和保管费,乙方对货物享有留置权。

  十二、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本合同在双方履约后即行终止。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装卸协议书11

  甲方:

  乙方: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乙方在甲方码头装卸顺利进行,经甲乙双方认真磋商,达成共识,特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及靖江市港口安全、文明生产的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

  2、告知乙方了解甲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协助乙方处理大轮靠离甲方码头碰到的各种涉及安全的问题。

  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刻撤走在甲方区域内不遵守、不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操作规程、安全条例和安全指令的工作人员。

  4、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甲方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有权制止乙方大轮生产作业,待整改合格后方能继续作业。

  5、违反安全生产、治安、消防、文明生产规定的行为,甲方依据相关规定,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

  6、甲方提供乙方大轮停靠泊位,机械和工人视情况而定。

  7、双方配合作业中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由双方组成联合调查组共同处理,按照事故责任(全责100%、主责70%、次责30%)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事故伤亡人员的善后事宜由事故伤亡人员所属方负责处理(发生的'费用:医疗费、护理费、赔偿费等由事故伤亡人员所属方先垫付,最后双方按责任一次性解决)。

  8、安全责任人:____电话:____。

  二、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消防法律法规、条例、规定;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及要求。

  2、乙方过驳车辆司机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

  3、乙方过驳车辆应按甲方指定线路行驶,司机必须遵守港内交通规则,严禁超载、超速(码头限速10公里/小时,道路上限速30公里/小时),交叉路口减速慢行,如甲方发现乙方车辆超载超速行驶,按甲方《江苏扬子江港务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奖惩条例》处理。

  4、乙方作业人员上下大轮必须在安全跳板上下,跳板上必须张挂好安全网,严禁跨船帮,作业人员进入甲方码头区域必须遵守甲方规章制度,穿越甲方区域必须遵守港内道路交通规则,注意观察、避让车辆和机械。严禁在码头门机装卸作业半径和场地作业点内行走站立和蹲坐,严禁触碰甲方机械和电器设备,严禁在码头区域内吸烟和随地大小便,遵守门卫制度。乙方作业人员在甲方区域发生偷盗行为,按甲方规定处罚(以一罚十),作业过程中乙方应及时清除洒落在码头、道路上的货物,保证甲方区域干净整洁。

  5、乙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由于未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或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损失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6、发生事故后,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同时组织抢险抢救工作,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好现场,积极配合甲方上级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查。凡因乙方隐瞒不报做伪证或擅自拆毁事故现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7、乙方在甲方区域内作业中发生伤亡事故的,由乙方负责向本单位隶属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靖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甲方报告,按“四不放过”原则调查处理事故,并负责伤亡人员的善后事宜,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先行支付,待事故调查清楚后由责任方支付。

  8、双方配合作业中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由双方组成联合调查组共同处理,按照事故责任(全责100%、主责70%、次责30%)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事故伤亡人员的善后事宜由事故伤亡人员所属方负责处理(发生的费用:医疗费、护理费、赔偿费等由事故伤亡人员所属方先垫付,最后双方按责任一次性解决)。

  9、乙方作业前必须提供进港作业人员名单和过驳车辆车号。

  10、乙方安全责任人:____电话:____。

  三、本协议书一式贰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从20____年1月1日至20____年12月31日。

  甲方:

  乙方:

  乙方代表(签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

  (单位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

  (单位盖章)

装卸协议书12

  河北省烟草公司沧州市公司

  装卸服务安全协议书

  发包单位(甲方):河北省烟草公司沧州市公司

  承包单位(乙方):河北省沧州市玉杰装卸有限公司

  为保障外包公司在工作中能够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的人身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明确甲、乙方安全责任,经双方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应履行的安全责任:

  1、甲方有权委派相关人员在工作区域进行安全质量检督。

  2、甲方不定期检查乙方工作现场,对乙方人员在工作中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予以制止和纠正,并发出书面整改通知书;对违章的行为立即勒令停止其工作。

  3、乙方在工作中发生的安全事故,甲方有权责令乙方进行事故调查、统计上报。乙方在工作过程中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权督促乙方立即向当地政府、安监和公安部门报告,要求派人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及提供事故调查书面结论处理意见。

  二、乙方应履行的安全责任:

  1、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甲方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

  2、乙方对承担的工程项目,必须制订工作方案,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保证安全的“三大措施”(组织措施、安全措施、技术措施)。

  3、乙方必须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严肃安全纪律,规范安全行为,禁止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4、乙方不得雇佣未成年人和有职业禁忌的.人员到甲方工作地点进行工作。

  5、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必须为工作人员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及安全用具;工作前应对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进行一次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要求并保证其使用安全。

  6、乙方在工作中要有严格的安全保障措施,在重要地点、重点部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7、乙方在工作过程中如需使用电源,不得私拉乱接。中断作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有关开关。

  8、工作期间,乙方安全管理人员应经常对所在的工作区域、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

  9、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指导。对甲方安监部门检查提出的安全整改通知,必须及时整改。

  10、乙方在工作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不承担责任。

  11、乙方工作人员在标有“严禁吸烟、点火”等地方,不准

  吸烟、点火,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三、违约责任:

  因乙方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合同条款或采取的安全措施不当,发生人身伤亡等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四、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请沧州市运河区法院判决。

  五、乙方所承包的项目中,工作人员为乙方员工,乙方均已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形成了劳动关系。

  六、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由甲、乙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单位(章): 承包单位(章):

  甲方法人代表: 乙方法人代表:

  法人委托代理人: 法人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装卸协议书13

  甲方:(外包方)

  登记注册地 :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

  联系方式及电话 :

  乙方:(承包方)

  登记注册地:

  营业执照号:

  联系方式及电话: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根据平等自愿、诚实信用、互利互惠的原则,现就甲方的 货物装卸 劳务工作承包给乙方的有关事宜,订立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同意乙方承包各库区的货物装卸 服务工作。

  第二条 乙方承包甲方劳务工作的具体内容为:

  1、 甲方仓库的.家用电器及物料配件出入库装卸工作。

  2、 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的时限内完成装卸工作,确保货物装卸及时快捷。

  3、 装卸过程发生货物损坏、破损必须无条件赔偿,赔款从装卸费用直接扣除。如有不足扣部分,需三天内补齐。

  4、 乙方负责教导其所属工作人员必须采取正确的作业方式。

  5、 乙方对所属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负有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

  第三条 劳务承包期限为 壹年 ,自 20xx 年 4 月 1 日起至 20xx 年 3 月 31 日止。

  第四条 劳务费用于劳务发生的次月计算上月实际装卸数量*单价,支付方式为 银行转帐 。

  第五条 劳务人员由乙方招聘,经甲方考核合格后上岗工作。劳务人员在工作过程中甲方有权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其工作岗位。

  第六条 乙方应当与劳务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向劳务人员支付不低于法定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并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为劳务人员办理社会保险。

  第七条 乙方劳务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应当遵守甲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工作安排,妥善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

  第八条 甲方对于违反甲方规章制度或者不胜任工作的乙方劳务人员,有权退回乙方。退回人员的安置及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应当调换合适劳务人员接替其工作岗位。

  第九条 在保证甲方工作任务完成的情况下,乙方劳务人员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由乙方自行安排和掌握。

  第十条 甲方有权对乙方劳务人员的劳动过程实施监督和检查,劳务工作合格和验收标准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如违反本合同约定,应当按照劳务费用年价款的二倍的标准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由双方当事友好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则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月日

  

装卸协议书14

  甲方(用工单位):乙方(外包单位):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规定,根据平等自愿、诚实信用、互利互惠的原则,现就甲方将 劳务工作承包给乙方的有关事宜,签订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 个月的固定期限合同,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在 分拨中心负责货物的搬运、装卸、分拣等工作。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负责协助乙方对其搬运装卸服务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包括操作标准和流程、营运中转制度和货物搬运装卸质量要求、安全培训等。

  2、甲方有权对乙方劳务人员的劳动过程实施监督和检查,劳务工作合格和验收标准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3、甲方因业务发展,需要增减服务人员数量、或处理不服从管理的服务人员时,应书面通知乙方;

  4、甲方应及时支付相关款项,以保持乙方业务的正常运作。

  5、甲方对于违反甲方规章制度或者不胜任工作的乙方劳务人员,有权退回乙方。退回人员的安置及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应当调换合适劳务人员接替其工作岗位。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当与劳务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向劳务人员支付不低于法定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并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为劳务人员办理社会保险。

  2、乙方提供合格的搬运装卸服务人员,在甲方指定的场地内为甲方提供货物搬运装卸等服务。

  3、乙方负责按甲方要求对其提供的服务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包括操作标准和流程、营运中转制度和货物搬运装卸质量要求、安全培训等。

  4、乙方确保其服务人员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指挥、调配,并保证甲方货物安全、及时地搬运、装卸至甲方指定的车辆。

  5、乙方在接到甲方增减人员数量的书面通知后7日内必须满足甲方的用人需求。

  6、乙方人员工作期间必须统一穿戴马甲。

  7、在保证甲方工作任务完成的情况下,乙方劳务人员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由乙方自行安排和掌握。

  五、服务费标准和支付方式

  1、乙方人员服务时间为 ;工作时间甲方为乙方员工提供顿工作餐;最少提供人员为 人;每人每天 元;此费用包含全部结算费用,甲方不再额外支付任何其他费用(包括员工意外险);若因甲方生产工作需要,而产生的服务时间延长,甲方以每小时每人 的.标准向乙方支付延时服务费。

  2、甲方按双方确认后的班次数量,每月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3、甲方于每月日前核算应付乙方服务费总额,经乙方确认后,由乙方开具正规“服务费”发票提供给甲方,发票税点由甲方负责,税点为 ;甲方于每月日前将服务费支付乙方,如甲方逾期未支付,逾期后每天按需支付金额 计算日息。

  4、乙方提供以下账号信息:

  乙方账户名称:

  开户行:

  账 号:

  六、合同的续订、变更与解除

  1、合同期满,甲方乙双方视业务发展需要,决定是否续订本合同。若决定续订,在合同期满前十天内办理续订手续。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双方应当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

  (1)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法律等发生变化,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2)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故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部分无法履行的;

  (3)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合同条款必须作相应修改的;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或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1)甲方不按约定时间支付服务费;

  (2)乙方及其服务人员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且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的;

  4、合同一方单方面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在30日前书面通知另一方,双方协商解决。因变更或解除合同,致使守约方遭受实际损失的,除按合同约定和依法可免除责任的情形以外,应由违约方负责赔偿。

  5、甲乙双方除因书面协商一致外,任何一方均不得将本合同中权利和义务转让给其他第三方

  七、违约责任

  1、如乙方提供虚假资质证明材料,不具备履行本合同的合法资质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2、如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提交乙方派往甲方工作的员工的有关证明材料,又无正当理由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予以赔偿。

  3、如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或拖欠员工工资,或支付员工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规定,甲方可责令其限期改正;乙方逾期未改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予以赔偿。

  4、甲方无故未按期支付乙方本合同项下的劳务服务费用超过10个工作日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损失。

  5、乙方违反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其他规定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的履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赔偿损失。

  八、乙方确认的联系方式即送达地址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地址:,联系电话: 。 乙方提供的送达地址不准确应承担送达不能的责任,文件退回的视为送达;乙方变更地址未及时书面通知甲方的应承担送达不能的责任,文件退回的视为送达。

  九、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由双方当事友好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甲乙双方所在地区劳动力价格及用工成本进行显著调整(如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员工福利待遇发生显著变化的等等),甲乙应本着友好平等协商的原则,积极予以解决。

  3、本协议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相悖的,均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十、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盖章)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装卸协议书15

  甲方:乙方:

第一章 总则

  为适应行包运输管理新体制、新模式的需要,进一步强化行包运输安全和装卸管理工作,有效约束双方行为,及时解决结合部存在的问题,保证行包运输安全稳定和装卸作业质量的提高,依据《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和铁道部有关规章制度,经双方协商,达成本协议。

  第二章 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第一条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是安全生产及路风管理的责任主体,对管辖范围内的行车、劳动、设备、消防安全和路风工作负全面责任。

  2.认真执行国家、铁道部、公司安全生产及路风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和落实安全和路风管理制度,强化管理责任。

  3.认真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抓小防大,做好安全分析和预测工作。

  4.遇有列车晚点、停靠站台临时变化等非正常情况时,甲乙双方指派专人进行有关事宜的联系,互相提供便利,保证乙方正常装卸工作。

  5.甲方及上级主管部门有权对乙方的安全生产及路风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对有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对设施设备情况提出整改建议。

  第二条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在站内作业的车辆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指挥,凡损坏甲方和站场设备的一律照价赔偿。

  2.乙方作业人员应认真执行列队接车制度,服从车站行车组织,听到开车铃响应立即停止装卸作业,严禁抢装抢卸,严禁列车起动后扒车、跳车以及做有影响正常运输秩序的事情。

  3.乙方在站台停放机动车、拖车时,应按指定位置、顺站台方向停放,严禁侵入站台安全限界。码放行包不超高、超宽,绳索、网绳捆牢,不致甩落。

  4.建立工作定期协调制度,协调解决双方安全生产及服务质量中存在的问题,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月度安全产例会和服务质量例会。

  5.认真执行甲方安全、路风管理规定,接受甲方的安全及路风工作监督,及时向甲方反馈在安全及路风工作监督检查提出有关问题的处理情况。

  6.乙方对甲方上级主管部门下发的安全、路风整改通知书和考核通知负有落实考核责任,并认真按甲方的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7.按甲方需求配备岗位作业人员,确保行包运输工作的正常开展。

  8.严禁挪用甲方车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使用机动车(非机动车)用于甲方正常作业以外的其它用途。

  第三章 安全责任界定

  第三条 对由乙方责任范围内所引发的行车、设备、火灾、爆炸、人身伤害等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四条 对由于甲方运输指挥组织不当,造成的行车、人身、设备等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五条 对因乙方作业造成的旅客伤害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按铁道部《铁路旅客人身伤害及自带行李损失事故处理办法》(铁运[1995]52号)规定负责处理。

  第四章 路风问题责任界定

  第六条 由乙方负责的行包装卸、搬运、而引发的收高价、收款短票等路风问题,由乙方承担责任。

  条七条 因乙方工作人员勒卡旅客财物、打人等而引发的路风问题,由乙方承担全部承担。

  第八条 在行包装卸、搬运过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物品损坏等引发的路风问题,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五章 协议期限及变更、终止和解除

  第九条 本协议一经双方签字和盖章,即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条 本协议有效期一年。

  第十一条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协议内容,如遇相关政策、客观情况发生变化,可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变更协议内容。

  第十二条 本协议到期终止。一方或者双方在协议期满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继续履行本协议的,本协议期限自行顺延一年;以此类推,一方或者双方在本协议期满前三十天内不

  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延长本协议的,本协议到期即行终止。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双方应自觉履行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应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第七章 争议的处理

  第十四条 双方在本协议履行期间对某些条款发生争议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铁路运输法院起诉。

  第八章 补充条款或特殊约定条款

  如有要求,另行补充。

  第九章 其他

  第十五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第十六条 本协议一式 四 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

  委托方(盖章): 受委托方(盖章):

  营业部经理: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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