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制度

时间:2023-02-15 16:40:54 消防安全 我要投稿

消防安全制度合集15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消防安全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消防安全制度合集15篇

消防安全制度1

  配电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配电房内工作人员,必须取得特殊工种消防安全合格证书,掌握本工种防火安全知识,懂得“三懂三会”内容,自觉遵守配电房管理工作制度。

  二、配电房应按需要配备足够的防火安全器材,并定期检查,确保其完整好用,发现火情应立即报警并及时组织扑救。

  三、配电房内各种电器、线路安装必须符合电器安装规范,不准随意私拉乱接电线。

  四、配电房内禁止任何明火作业,禁止使用任何家用电器,严禁吸烟。

  五、配电房内闲人免进,严格执行全天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

  六、保持室内清洁整齐,严禁存放各种易燃物品。

  七、经常检查、清洁各种电器设备,使其保持完好运行状态,发现异状。必须修复后方能使用。

  八、对违反上述规定者,将依照公司有关规定,给予处罚,违法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消防安全制度2

  一、 门卫人员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思想觉悟与自身素质,进一步增强为校为生奉献的精神,增强为生服务意识,正确处理管理与服务的意识,正确处理纠纷和矛盾,爱岗敬业,认真、负责、努力工作。

  二、 门卫人员要着装上岗(试用期无制服的用袖标即可),精神抖擞,坚守工作岗位,岗上不得躺卧、溜达,不得看书、看报、玩手机或干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得吸烟、吃东西。

  三、 学生、老师及工作人员凭证进入校区,要严查证件。

  四、 大件物品出门要持“物品携出证”。

  五、 学生晚上超过入校时间回校要做好登记。

  六、 大胆管理,文明用语,礼貌待人,态度和谐,举止文明得体,尊重他人人格,不得使用侮辱性语言和肢体动作。

  七、 做好交接班工作,不得出现值班空档。

  八、 门卫值班人员要对外来车辆进行严格检查(警车、消防车等公务车除外),查清去向,出校园时要查看是否私自拉有学校物品。

  九、 门卫值班人员要积极配合公安、消防工作,努力做好校园安全防范和服务管理工作,积极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 搞好值班室及值班点的卫生,东西排放有序、整洁,登记内容清楚齐全。

  十一、 所有人员必须爱护公物、装备,如无故损丢应照价赔偿。

  编后语:安保处恳切希望广大教职工、学生配合并监督安保,为共建美好和谐校园,我们一起努力。

消防安全制度3

  一、医院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二、医院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三、医院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应当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

  1、违章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

  2、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3、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

  4、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5、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6、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7、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8、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以及改正情况应当有记录并存档备查。

  四、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者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院的管理分工,及时将存在的火灾隐患向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医院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整改。

  五、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记录应当记明检查的`人员、时间、部位、内容、发现的火灾隐患以及处理措施等。

  六、对于涉及城市规划布局而不能自身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以及医院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医院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七、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消防安全制度4

  为确保本公司生产、经营消防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一、成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

  (1)安全领导小组成员由公司领导、车间主任组成;

  领导小组长:陈奕成(公司董事长)

  领导小组成员:张文星(综合办公室主任)、刘峰(技术研发部经理)、姚振波(车间主任)、陈杰(工程部经理)、陈忠(财务总监)、

  (2)消防安全领导小组下设消防安全管理管理办公室:各单位设专职或兼职安全员,由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履行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和监督职责;安全管理办公室主任:张文星(综合办公室主任);安全管理办公室成员:刘峰(技术研发部经理)、姚振波(车间主任)、陈杰(工程部经理)、陈忠(财务总监)

  二、消防安全办公室职责:

  (1)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各类应急预案,并不断提高和完善;

  (2)定期组织(半年一次)公司内部工作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基础知识进行学习,树立厂区内工作人员安全第一的意识。

  (3)定期对初起火灾处置对策和人员疏散、自我逃生等知识进行学习、培训和演练(每年一次)。确保一旦发生突发性、灾害性事故时,能做到快速反应、及时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灾害损失;

  (4)定期(每月一次)对厂区内的消防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监督和检查,对不安全因素和安全隐患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和建议,并督促整改措施的.落实;

  (5)定期(每周一次)对消防安全管理重中之重的生产车间进行消防检查,确保车间内的消防器材齐全、有效,产品和原材料堆放整齐,杜绝火种;

  (6)要求各岗位安全员(每天一次)对室内照明、电器设备、电子仪器的安装、使用、维护进行消防安全监督和检查;

  三、厂区内安全消防管理条例:

  (1)生产车间内不准使用明火、不准吸烟,不准燃放鞭炮,如有违反坚决制止,并给予一次性罚款100元;

  (2)厂区内(除员工食堂外)任何人不准使用明火取暖、做饭,必要时,须事先向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提出申请,经批准并制定了预防火灾安全措施后方可使用;

  (3)厂区内任何部门和个人均不得私自拉线用电,必要时,须事先向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提出申请,得到批准后方可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安装和使用;

  四、建立火灾、消防预案,并依据预案每年进行一次消防演习。

  五、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消防安全制度5

  1 目的

  为明确公司的消防管理重点、各部门的职责及日常管理要求,消除火灾隐患,防止火灾的发生,避免因火灾造成的人员、财产、环境的影响,保障厂区正常的生产秩序;规范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使用与管理,使消防设施设备、器材随时处于完好状态,特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的各项消防安全方面的管理工作。

  3 职责

  3.1 总经理总体负责消防安全的各事项及人力、物力、财力资源的配备、职责权限的分工及监督执行情况。

  3.2 分管安环工作副总经理负责协助总经理抓好公司消防工作,负责组织制定消防有关制度,规程,消防应急预案的启动,落实公司与行政管理部门有关消防的各项任务与措施。

  3.3 公司安环科负责矿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4 总经办保卫组负责消防设施的管理、维护。

  3.5 安全员负责在全矿范围内进行日常消防安全巡查。

  3.6 每月组织一次全矿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提出整改方案。

  3.7 每年组织一次全矿性消防讲座,举办一次消防灭火实际操作演练。

  4 各级部门负责部门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

  4.1 各车间的安全员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4.2 确定本单位的安全员和所属部门、不同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4.3 每月组织一次本单位的消防检查,及时配置、更换灭火器材。

  5 各级消防管理制度

  各部门在日常工作中应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提高安全防火意识,通过检查及时发现、消除隐患。消防器材使用及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5.1 消防器材及设施主要包括:各种灭火器、消防桶、消防锹、消防栓、水枪、消防装备、阻燃防火材料及其他消防产品,只限消防专用,禁止占用,操作他用或移动位置、损坏等。

  5.2 安环科对消防设备设施、器材专项管理,并根据生产环境危险性、设备或燃料的特点合理配备相应数量的消防设备设施或器材,并对公司内消防设备设施建立台帐。消防设施是

  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方针前提和必要条件,配置一定要适量、适用、合理。

  5.3 各单位消防器材及设施必须纳入生产设备管理中,配置的灭火器一律实行挂牌责任制,实行定位放置,定人负责、定期检查维护的“三定”管理。

  5.4 车间科室对本单位消防器材设施,应设立消防器材设施配置台帐。

  5.5 各单位必须在冬季对水容性灭火器及室各消防栓采取间断性的维护保养,防冻措施。

  5.6 安环科定期对全公司消防设备设施、器材进行检查、维护,并做好相应记录。

  5.7 各部门、车间、仓库负责管辖范围内消防器材的日常清洁、保养及日常检查工作,所有消防器材应保持干净、清洁、完好有效,严禁阻塞、圈埋、挪用、损坏。

  5.8 各部门、车间、仓库管辖范围内灭火器、消防栓及配套器材出现损坏等情况,责任部门、车间、仓库应报告公司生产部安环科进行维修。

  5.9 各部门、车间、仓库管辖范围内的灭火器若出现空瓶、压力低等需要更新的情况,责任部门、车间、仓库应报请安环科购买、配备,并做好相应记录。

  5.10 原材料,产品,工艺规范要符合消防要求,由总工负责。

  5.11 厂区消防通道,职工消防教育,和上级消防部门联系,由安环科负责。

  5.12 消防器材由总经办保卫组统一管理,各类器材更换、维修经总经办保卫组指定专人验收相符,质量可靠后方可入库,并要有准确的台帐。

  5.13 各消防器材的领发一律由车间领导或安全员负责人领发,任何个人不予办理,新建单位补发由所需单位书面申请报总经办保卫组由总经办保卫组根据实际情况、消防法规予以配置,领用单位签字后方可领取。

  5.14 需更换的消防器材,必须以旧更新,并写明使用原因,到期需更换的灭火器必须申报,由总经办保卫组统一管理。

  6 职工消防教育

  6.1 所有员工应接受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教育,正确掌握消防设备设施、器材使用方法等安全知识,爱护消防设备设施。

  6.2 教育时间要保证,岗前教育,消防安全内容。

  6.3 教育内容要保证,应当让职工了解火灾原因,灭火原理,各个岗位火灾危险性,如何报警,如何灭火,各个灭火器具如何使用,如何防止二次灾害,厂区火灾的灭火预案,以及善后工作等。

  6.4 要进行灭火演练,让职工有实际感受和练习机会。

  7 物资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7.1 各类物资仓库属厂区重点防火部位,必须设置醒目的禁火标志,非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执行出入登记制度。

  7.2 库房内要保持干净整洁,货物摆放有序,对敞落得棉丝、油布、废纸等易燃物质应该及时消除。

  7.3 严禁私拉乱接电线,接线头不得裸露、保持用电开关、插座完好,线路老化应及时更换。

  库房内不得架设临时电缆,因工作需要时,必须经负责人批准,报安环科备案,并在限期内及时拆除。

  7.4 库房内严禁烟火和动火,需要防火作业时,需安环科审批后,办理“动火证”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动火明火作业。

  7.5 库房内只准使用100w以下的白炽灯或日光灯照明。灯头要与物品距50公分以下间距,严禁使用其他灯泡照明和电热具取暖。

  7.6 库房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因生产需要的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按消防部门规定设专库存放,专库内保持通风,防湿、防晒。

  7.7 仓库管理人员每天下班前,必须进行防火安全检查,确认无事故隐患,关好门窗,切断电源,方可离开。

  7.8 库区应按要求设置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兼职消防员必须做好灭火设施器材的维护和保养、建立消防档案。

  7.9 材料仓库要有兼职消防员,负责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同时做好检查记录。

  7.10 各种物料、材料应分类库存、严禁混存混放。危险物品应单独立库存放,并设置警示牌。

  8 高低压配电室及主电室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8.1 本站所室岗位人员严格遵守各项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8.2 变(配)电室是要害部位和重点防火部位,非岗位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8.3 在岗人员及检修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8.4 发生电气设备火灾事故,必须首先切断电源,边补救、边报警,禁止在断电前用水扑救。

  8.5 所辖范围要配备充足的消防器材、设施、搞好维护保养,使之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岗位人员都要掌握其使用方法和灭火技能,确保所属部位的安全。

  8.6 如是高压配电室,室内照明必须是防爆灯具。

  8.7 严禁烟火,却需动火时,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9 氧气、乙炔气库房(工作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9.1 氧气、乙炔气库房是属重点防火防爆部位,必须设置醒目的禁火标志,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

  9.2 氧气、乙炔气瓶禁止同库存放,严禁与各种化学危险品,油类易燃易爆物品混放,乙炔瓶严禁横放。

  9.3 氧气、乙炔气库房应采取整体防火防爆安全措施,库房内电源体要求穿入墙管内,电闸、开关应安装在库外,室内通风必须良好,工作结束后,应切断电源,关好门窗,方可离开。

  9.4 禁止敲击、碰撞、抛、掷、滚滑气瓶,瓶阀冻结时,禁止用火烘烤,禁止与油类接触,瓶内气体不能全部用完,必须留有0.2兆帕的余压气体。

  9.5 所有气瓶不得靠近明火热源,应与明火热源相距10米以上,如采取隔热措施,但不得小于5米。

  9.6 露天使用气瓶时,要有遮阳措施,夏季使用时,要求有降温措施,避免爆晒、雨淋、高温。

  10 生活区场所消防管理规定

  10.1 宿舍内严禁私拉乱接电线、插座、开关,不得一线多用。

  10.2 宿舍不得兼作厨房,严禁使用电炉、电炒锅、电饭煲、液化气等电气设备煮菜烧饭。 10.3 严禁用纸做灯罩、用电热器(小太阳灯)等烤火取暖、烤衣服、宿舍应做到人走电断灯熄。

  10.4 宿舍内严禁贮存汽油、柴油、烟花爆竹、火工材料等易燃易爆物品。

  11 处罚规定

  凡违反上述管理规定的单位,安环科将责令其限期整改,同时对该单位及有关人员按照《安全奖罚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如酿成火灾构成危害触犯刑律的,相关责任人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消防安全制度6

  制定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增强酒店员工和宾客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全体人员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自觉性,使他们自觉学习防火灭火知识,掌握防火灭火以及逃生自救的技能,真正做到“四懂、四会”,即:懂得火灾的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火灾扑救方法、懂得火场逃生的办法。

  全体员工应做到会报火警、会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四会”。

  一、酒店消防安全“三级”培训制度。

  对招收的新员工在上岗之前,必须经过“三级”消防安全培训方可上岗。

  一级:酒店保安部配合人力资源部,指派专职人员对新员工进行全面、系统的培训,培训期间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协助,不得无故缺课或中途离场。

  培训内容:1、安全防火基础常识,报警灭火的基本措施,安全疏散和逃生的技巧;2、录象教学;3、实战演习和演练。

  二级:酒店部门间对新员工针对部门间的特点和服务性质进行防火安全教育,使其熟悉、了解本部门消防安全责任制及消防重点要害部位,此项由部门经理组织实施。

  三级:班组岗位上对新员工结合本岗位的特点有针对性地进行培训,使其尽快熟悉环境,掌握消防设施的位置和消防安全的工作程序,此项由主管或领班组织实施。

  二、酒店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1、对酒店全体工作人员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对酒店的全体工作人员应进行经常性的宣传教育,使每个员工都懂得防火、灭火的重要性和火灾的危险性,了解和掌握有关消防法规和消防常识,会逃生自救,会使用消防器材。

  2、对岗位人员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办公区域的工作人员及酒店前厅、客房、餐饮的服务人员,对设备维修人员、消防监控中心等重点要害部位工作人员开展专门性的消防安全教育,并结合各岗位的特点,使其掌握基本的.防火、灭火知识及技能。

  3、对大酒店宾客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1)表明酒店经理对消防安全工作的态度。

  如写给客房的专函(中、英文)

  尊敬的女士先生:

  承蒙诸位光临本酒店,我们深表欢迎!

  为了各位客人的安全,本酒店特编制了消防安全须知,请诸位阅读。请配合我们的工作人员,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请注意防火,不要在客房内存放易燃易爆及化学物品,不要在床上吸烟,不要违章在客房内使用电器等。

  谢谢合作!

  值班经理:

  (2)服务人员向客人技术介绍酒店的消防安全情况,使之心中有数,一旦发生火灾时能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

  (3)向客人介绍酒店的安全疏散路线。

  A、请查看房门内侧的安全疏散路线图,确认自己房间的位置和楼内四个安全通道。

  B、无论从哪个房间出来,都可按照疏散标志,走向疏散标志,走向疏散出口,请您步行验证。

  C、请检查备用手电筒存放的位置。

  D、如您对有的安全事项不明白,请查询服务台。

  E、向客人介绍发生火警时的注意事项。

  a发生火警时要冷静、不要慌乱。

  b请立即与服务台或消防监控中心联系。

  c及时向周围的人通报火警情况。

  d离开房间时请关上房门。

  e有人还留在房间时请迅速报告。

  F、向客人介绍安全疏散事项:听从服务员的引导和指挥,勿乘用电梯;用湿毛巾掩住口鼻,沿墙壁向与烟气相反方向的安全通道口躬身行走,在房顶避难时,应注意风向,免受烟气侵害等。

  总之,消防安全宣传教育采取多种多样的形式,用有线电视、广播、散发文字材料、书写板报等方式进行宣传,并将与客人有关的消防安全要求汇编成册,以《宾客须知》的形式分发到各客房、餐厅的每个餐桌,供客人自行翻阅。

消防安全制度7

  针对巡检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做出合理处理,为保证安全无误,隐患部位整改到位,制定以下规章制度:

  1.定期检查,对检查不合格部位及时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并由部门负责人签字;

  2.对违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应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

  3.对不能当场改正的隐患应由消防安全规章人员提出整改意见,根据整改意见在期限内整改完毕,并由消防安全规章人员进行验收;

  4.火灾隐患整改完毕后,应将验收情况记录存档备查。

消防安全制度8

  第一章消防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消防法和上级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制度,制止和劝阻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制度的`行为。

  二、开展群众性的防火宣传,遵守防火规定,开展防火检查,堵塞火险漏洞,消除火险隐患。

  三、学习消防技术,参加消防训练,做到会防、灭火。

  四、熟悉本单位的火灾危险性和灭火方法。

  五、负责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

  六、组织实施灭火战斗,抢救和疏散人员物资,维护火场秩序,做好后勤供应工作。

  七、追查火灾原因,处理火灾事故。

消防安全制度9

  1、使用明火的部位要加强管理,固定专人负责,操作时必须有人监护。操作间严禁堆放杂物,使用明火结束后,清理好现场,待确定无火灾隐患后方可离开。

  2、办公室、图书馆、资料档案室、库房、教室、会议室机房等处严禁使用明火。

  3、对各种用火、用电、用气设备要定期检查、维修,不准带故障运行或使用。

  4、用电线路和设备必须由专业电工负责安装,不得私自设置临时用电线路和设备。各处室、教室、办公室等公共用电场所严禁使用电炉、电饭锅等大功率电器。

  5、电气线路和设备的安装、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电气设施安装标准,发热的部位不得直接安装在可燃物体上。

  6、树立节约用水、用电、用气的良好公德,做到人走灯灭,人走关水、关气。发现水、电、气设施出现故障及时报告总务处及维修人员。

  7、未经允许,不得在教学楼、办公楼接电、接水作生活用。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在校内所有电源线路上使用电炉等大用电量电器。

  8、学校电路由专业人员管理,严禁任何人拉闸断电。如需停电,先报告学校有关领导。由专业人员实施拉闸、断电、送电。

  10、外单位在学校承包基建工程,在工程决算时一次结清电费,大型建筑办理临时用电手续。

  11、除本学校出租或经营的门市外,任何人不得从学校接电源用于营业、生产活动,如发现违反规定者,立即截断电源,并追究接电源处所管理人员的.责任。对举报者,学校予以奖励。特殊情况必须接电源者,须经学校领导批准。

  12、经学校同意用电的门市、工厂不得给别人转接电源,否则,立即停止该门市用电,造成的损失,由转接者自己承担。

消防安全制度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工厂是消防管理单位。主要厂房车间、办公楼、原料和成品仓为重点防火目标,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各级管理人员应将消防安全作为生产管理的重点项目。

  第二条、为了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车间、各部门及公共区域和外来施工单位等。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公司设立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主任由公司人事行政部最高主管担任;副主任由人事行政部主管担任;委员由部门主管担任;公司全体成员均要参与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管理程序

  第五条、公司消防应急疏散指示图张贴在醒目位置,并计划进行每年度消防应急疏散演习;消防通道必须保持畅通、不可以堵塞;消防器材前面不可以有物品堵塞。

  第六条、公司实行吸烟管制,除指定吸烟地点外其他地点禁止吸烟。

  第七条、外来施工单位,进入公司前首先签订《安全文明施工承诺书》,遵守消防法规。

  第八条、公司内部每月进行消防检查,检查电路、设备、器材,避免有老化、失效等。

  第九条、消防火警应急处置流程:现场立即处置灭火,疏散人员、人员清查。如无法控制向公司最高主管报警。

  向消防队报警内容:

  1、报警电话号码119。

  2、地址:____有限公司,____路__X号。

  3、具体地点及何种物质正在燃烧。

  火警消除后环境整理,清查损失、紧急报修等事项处理。

消防安全制度11

  一、幼儿园消防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x

  副组长:x

  x高秀红高淑萍张琴

  二、为加强我园消防工作,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确保全园师生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单位的一把手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所属各部门、岗位负责人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要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三)总务部门定期进行防火巡查、防火检查,及时发现、排查、消除火灾隐患和建议。

  (四)总务部门每季度要对重点部位管理人员进行一次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学院保卫部门定期组织对重点部位管理人员进行消防演练。针对各单位的特点,采取不同的.消防措施,成立义务消防组织,并经常对师生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

  (五)各部门建立防火档案,确定本部门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并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专人严格管理;

  (六)园内各公共场所要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在各楼梯口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各单位要制订重点部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报园保卫部门存档。

  (七)重点防火单位(食堂、幼儿寝室),要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

消防安全制度12

  宾馆用火用电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装和维修电器设备线路,必须由电工按《电力设备技术规范》进行操作,安装接电时需向用电管理部门申请,经审核批准后由电工负责施工。

  二、因工作需要必须架设临时用电线路的,应由使用部门用电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后方可安装,安装的临时电气线路必须符合电器安装规范的有关规定,保证安全用电,用后及时拆除。

  三、临时电器线路使用期间,由使用部门监督,电工负责维护,操作人员停止使用时必须及时切断电源,临时电器线路限期使用,最多不得超过一周,确需延期使用的必须办理延期审批手续,否则由电工按期拆除。

  四、非电工人员严禁拆装、挪移临时电气线路,否则造成事故的',由使用部门负责人与肇事者承担全部责任。

  五、电器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并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由专业人员负责维修,工作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做到人走电断。

  六、每季度对电气线路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维修,并做好记录。

  七、明火作业管理

  1、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

  2、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办理《明火作业许可证》,许可中应注明动火级别、申请部门和动火部位、动火人及监护人、明火作业理由、现场实施安全措施状况、动火时间和地点等内容。不得擅自变更明火作业的时间地点。

  2、明火作业现场应落实现场监护人,将施工区和使用区进行防火分隔,清除动火区域的易燃、可燃物,配置消防器材,专人监护,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

  3、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规定,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4、每天作业完毕,应清理作业现场,熄灭余火和飞溅的火星,并及时切断电源。保卫部门对清理完毕的现场进行检查。

  5、未经批准私自动用明火的,保卫部门应责令其停止动火作业。

  八、客房内严禁使用电褥子、电炉、电暖器等电热设备,严禁使用蜡烛、酒精炉、液化气罐等。

  九、宾馆属公共场所,严禁吸烟。

  十、合理开关照明灯具。

消防安全制度13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xx〕46号)文件精神和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浙江省消防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指导思想

  消防安全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和“属地管理、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提升消防安全监管能力,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人民安居乐业创造优良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严格消防安全管理,全市民政行业(社会福利机构、烈士纪念设施、优抚安置事业单位、殡葬行业等单位和场所)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全面落实,行业单位消防安全素质显著提高,行业消防设施装备建设基本达标,行业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机制完善。

  三、组织领导

  市民政局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消防安全工作局领导任副组长,局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其职责和任务是:负责建立局系统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定期分析消防安全工作形势,查找安全隐患,提出解决办法;针对消防工作的重大问题向局党组提出建议;检查、督促、考核局系统消防工作制度落实情况等。

  四、工作职责

  各直属单位(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处室)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处室)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一)各业务处室:按照《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要求,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纳入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结合救灾、扶贫济困、慈善救济等工作开展消防安全教育,重点组织开展好对孤寡独居老人等弱势群体的宣传教育和消防安全帮扶工作;指导社会福利机构配合属地乡镇(街道)政府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和监督,督促社会福利机构认真贯彻落实消防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建立完善各项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指导社会福利机构开展火灾隐患自查及适时消防灭火逃生演练;指导居(村)民委员会制定防火安全公约、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协助当地政府做好公墓等区域禁限燃工作;协助当地政府做好烈士纪念设施、优抚安置事业单位等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严格行政审批许可,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一律不予以登记。

  (二)各直属单位:按照《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做好消防安全教育工作,加强消防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制定落实严格的用火、用电管理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要定期组织开展针对性强的应急疏散逃生演练,全面提升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水平。

  (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除上述消防安全职责外,还要落实职工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将每日防火巡查记录存档,期限不得少于一年;立即消除巡查、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确实不能立即消除的,应当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和措施;按规定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消防演练,提高职工火场逃生自救互救基本技能。

  五、工作制度

  (一)建立消防工作例会制度。一是年度消防工作部署会。每年4月底以前组织召开消防工作部署会,主要内容包括:传达上级消防工作精神,部署年度消防工作任务;二是消防安全形势分析会,每季度或结合重大节日定期召开消防安全工作形势分析会,主要分析消防安全形势,协调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部署消防安全工作;三是年终消防工作总结会,会议主要总结全年消防工作、表彰先进,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

  (二)火灾隐患排查制度。局机关应当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其他单位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每月防火检查应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应在检查记录上签名。各直属单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养老服务机构、殡葬行业等重点单位应当加强夜间防火巡查,其他单位可以结合实际组织夜间防火巡查。遇特定情况(国定节假日、重大活动及特殊气象预警等),各机构分管消防安全的职能部门应组织消防安全大检查。

  (三)火灾隐患整改制度。防火检查和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发现的'火灾隐患。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机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确定整改方案、期限、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应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将危险部位停业整改;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对于自身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应提出解决建议方案,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及消防、民政部门报告。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四)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制度。各单位(处室)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对每名员工应当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养老服务机构对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应当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培训的内容应当包括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知识和技能。各单位要及时制定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其他单位应当结合本单位实际,参照制定相应的应急方案至少每年组织一次演练。

  (五)督导考评制度。每年年初,市局将与各单位(处室)签订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书,将消防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内容,并于当年底结合相关工作进行考评。各单位(处室)要结合将消防工作纳入日常工作检查、督导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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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制度14

  一、单位应当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巡查、检查,明确巡查、检查人员。

  二、防火巡查应当每日进行并填写记录,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应当至少每二小时开展一次。

  三、消防安全检查应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相关人员参加,消防安全检查应当每月不少于一次,并填写记录。

  四、防火巡查应当检查下列内容: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等。

  五、消防安全检查应当检查下列内容: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用水、用电有无违章情况;重点工作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指示的掌握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六、防火巡查人员当及时纠正消防安全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隐患,无法处置时,应当立即报告主管人员,单位应当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七、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单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整改。需要停用消防设施超过24小时的,应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并应当落实消防安全措施,保证消防安全。

  八、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巡查、检查档案,统一保管、备查,保障档案资料的完整真实。

消防安全制度15

  为了加强和规范酒店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充分保障酒店内旅客、员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酒店特制定了以下制度:

  一、消防安全制度

  1、酒店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做到层层有专人负责。

  2、实行各部门岗位防火责任制,做到所有部门的消防工作,明确有人负责管理,各部门均要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3、酒店领导定期组织消防培训、消防演习、各种消防宣传教育的资料备案,全面负责酒店的消防预防、培训工作。各部门须具备完整的消防报告和电器设备使用报告等资料。

  4、酒店内有各种明显消防标志,设置消防门、消防通道和报警系统,配备完备的消防器材与设施,酒店人员做到有能力迅速扑灭初起火灾和有效地进行人员财产的疏散转移。

  5、设立和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包括门卫、值班负责人、逐级防火检查,用火、用电,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消防器材维护保养,统计好值班经理安全消防巡查记录。

  6、对新老员工进行消防知识的普及,对消防器材使用的培训,特别是消防的重点部门,要进行专门的消防训练和考核,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7、酒店内所有区域,包括停车厂、仓库、办公区域、洗手间全部禁止吸烟、动用明火,存放大量物资的场地、仓库,设置明显的禁止烟火标志。

  8、酒店内消防器材、消防栓必须按消防管理部门指定的明显位置放置。

  9、禁止私接电源插座、乱拉临时电线、私自拆修开关和更换灯管、灯泡、保险丝等,如需要,必须由工程人员、电工进行操作,所有临时电线都必须在现场有明确记录,并在限期内改装。

  10、酒店内部门开关必须有专人管理,每日的照明开关、冰箱开关等统一由专人开关,其他电力系统的控制由工程部负责。如因工作需要而改由部门负责,则部门的管理人员和实际操作人员必须对开关的正确使用接受培训。

  11、部门下班及工作结束后,要进行电源关闭检查,保证各种电器不带电过夜,各种该关闭的开关处于关闭状态。

  12、各种电器设备、专用设备的运行和操作,必须按规定进行操作。

  13、前台、餐厅吧台、及客房小酒店吧的射灯,工作结束后必须关闭,以防度过高引起火灾。

  14、吧台酒水及装饰物的摆放要与照明灯、射灯、装饰灯、警报器、消防喷淋头保持一定间隔(消防规定垂直距离不少于50cm)。

  15、销售易燃品,如高度白酒、果酒,只能适量存放,便于通风,发现泄漏、挥发或溢出的现象要立即采取措施。

  16、酒店内所有仓库的消防必须符合要求,包括照明、喷淋系统、消防器材的.设施、通风、通道等设置。

  二、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1、值班经理,每天进行防火检查,同时酒店经常组织小组不定时的检查线路及电源,检查中不留死角,确保不留发生火情的隐患发现问题及时记录整改。

  2、部门经理、主管每周要进行一次消防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领导(口头或书面材料)。

  3、对火险隐患,做到及时发现,登记立案,抓紧整改;限期未整改者,进行相应处罚;对因客观原因不能及时整改的,应采取应急措施确保安全。

  4、检查酒店员工相关的程序是否了解,是否熟知在紧急情况下,所应采取的切合实际的措施。

  以上规定希望各部门负责人及员工积极配合、严格遵守。

  仓库、厨房特别注意事项

  仓库

  1、仓库的主通道宽度不少于2m,通道保持畅通。

  2、库房中不能安装电器设备,所有线路安装在库房通道的上方,与商品保持一定距离。

  3、消防喷淋头距离商品必须大于50cm。

  4、库房中严禁使用明火,严禁吸烟。

  5、易燃易爆商品必须严格按规定存放,不能与其他商品混放。

  6、仓库必须配备消防器材,消防器材的位置附近不能存放商品与杂物。

  厨房

  1、燃气使用部门定期对燃气管道及燃气具进行安全检查,杜绝因设施及设备的损坏、带故障运行造成的安全隐患,发现损坏、锈蚀立即采取报修和临时有效防护措施,并及时上报安全部直至隐患消除。

  2、使用燃气,须设有当班安全员,负责燃气的当日监管工作。

  3、燃气必须由专职操作人员使用,不懂燃气知识,不得操作燃气具。

  4、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对燃气管道、阀门、开关、计量表、灶具私自拆改,如需要必须按程序报工程部进行改造。

  5、使用燃气具必须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特别是点火程序,应按先点火后开气的顺序操作。

  6。不要将重物压在输气管上。液化气罐禁止碰撞敲打,严禁用火烤等方法对液化气罐加温。

  7、燃气操作间必须保持良好的通风,发现燃气外泄时,要采取应急措施,开窗、开排风扇,加大通风量,严禁吸烟、开灯、动火。

  8、使用炉灶时,要随时有人看管,不得离人,防止中间火焰熄灭,漏气遇火发生爆炸。点火时,必须遵循先点火、后开阀放气的程序。

  9、经常检查灶具及管道有无泄漏、软管有无老化,发现漏气应立即停用,打开门窗,不准动火和电气开关,同时报告供气部门。

  10、对安全部门配置于燃气使用区域内的消防器材需妥善保管、安全检查,不得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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