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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施工管理制度

时间:2023-02-22 10:22:34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基本施工管理制度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基本施工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基本施工管理制度

基本施工管理制度1

  1前言

  大修安全管理是企业安全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由于其存在着施工人员多、环境复杂、任务重、时间紧等诸多特点,如果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势必影响大修进度,甚至发生重大人身事故,给企业生产带来很大损失。如何规范大修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使其处于最佳工作状态并发挥出其最高效力呢笔者根据多年的安全管理经验,总结出一些大修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基本原则。

  2大修安全管理基本原则

  2.1大修前的“两先一审”原则。

  “两先一审”是指大修工程施工前要①先制定大修总体施工方案;②先制定大修安全管理网络;③对施工总体方案的安全措施要进行逐级审批。

  在制定大修总体施工方案时,要求达到科学、合理,既要保证大修进度、质量,又要保证大修施工安全进行;制定大修安全管理网络时,内容包括安全组织机构、总体项目、子项止的具体安全措施和安全负责人。要求措施详细、周全,各个项目责任到人;在审批大修安全措施时,要求专业对口,实行分口管理,做到层层把关,以确保措施既科学、严密,又能切合现场实际,便于执行。这是搞好大修安全管理的首要环节。

  2.2大修人员“一教三明确”原则

  “一教三明确”是指对所有参加大修施工的人员要进行安全教育,达到三个明确:①明确自己检修过程中存在哪些危险性;②明确自己如何进行标准化作业;③明确可能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措施。

  对参与大修的所有人员进行的安全教育,结合检修环境复杂、恶劣、交叉作业多等特点进行教育,使检修人员充识检修过程中存在诸多不安全因素,提高其检修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同时进行的教育要结合各自检修工程进行重点教育,从而使检修人员能够进行标准化作业,避免违章作业;对检修人员要进行安全常识教育,使其明白发生事故时的急救常识和应急措施,不至于发生事故时手忙脚乱,不知所措,延误抢救时间。这是搞好大修安全管理的基本环节。

  2.3大修施工前“两查一确认”原则

  “两查一确认”是指大修施工前检修人员要①检查大修所使用的工器具的安全性能;②检查检修人员个人防护用品使用情况,确认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到位。

  大修时所使用的工器具,要求完好、无损,且安全性能符合国标要求。检修人员进行安全性能检查时,要详细全面,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特别是一些大型、重要设备,如起吊设备、电焊设备等更是如此,不能有“凑合用”的思想,避免因工器具缺陷而造成人身伤亡事故;对检修人员所使用的个人防护用品,要求按工种配备齐全,且能正确使用;确认好安全措施,就要是求检修人员针对自己所检修项目的安全措施是否做到位。要亲自检查和确认,要逐条进行,不能听信别人,在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作业。这是搞好大修安全管理的`基础环节。

  2.4大修过程中“四定两严”原则

  “四定两严”是指在大修过程中①检修人员对自己所使用的工器具和作业环境安全状况进行定期检查;②安全负责人对所管辖的项目区域进行定期检查;③分厂或总厂(处室)对整个施工现场进行定期检查;④各施工单位要定期总结和评比施工安全情况;严格执行施工安全规程、严格考核施工安全管理。

  大修施工一旦开始,就要求安全管理必须到位。检修人员是施工现场的作业者,同时要求其担任管理者的角色,即对自己所使用的工器具要进行定期检查,一般常规项目,要求每班检查一次,复杂的项目要求一周或10天检查检测一次。对作业环境安全状况要求每班班前必须检查一次,目的要求做到设备完好、措施到位、环境状况清楚,避免因环境的改变人员不清楚而发生伤亡事故;安全负责人要求每天对自己所管辖的区域、分厂或总厂(处室)进行检查,每周对整个施工现场进行定期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人员的精神状况、操作行为、防护用品使用情况、现场安全措施、规程执行情况、施工质量等;检查人员要全面详细检查包括电气、质检、机械、安全等,发现问题及时协调和解决;定期总结和评比安全工作,就是要求各单位根据施工进展情况和现场安全管理状况进行定期总结和评比,对施工中出现一些重大问题或未遂事故等进行认真分析,制定出下一步安全管理对策,针对一些好经验要进行推广交流,确保大修安全顺利进行;严格执行施工安全规程,就是对大修施工人员实行标准化作业管理,达到操作行为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从而有效减少违章作业;严格考核施工安全管理,就是要对各施工单位现场安全管理状况进行全面综合的考核,达到管理标准化。在考核时要把握好考核尺度,要奖罚分明,要物质奖励与精神鼓励相结合,既要被考核方能够愉快接受,又要不失考核的严肃性,不能一味强求处罚而忽视教育是基本。这是搞好大修安全管理的重要环节。

  2.5大修试车过程中“三到位一落实”原则

  “三到位一落实”是指在试车过程中,试车方案编制、试车协调、相关单位联系要到位,落实好试车中存在的问题。

  检修结束之前都要进行试车,试车包括单体试车,联动试车等。不论何种试车,都要求试车的方案编制要到位,特别是试车时的安全措施要求详细、全面、不能有漏项,试车方案的科学、合理,是确保试车工作顺利进行的前提。在试车前要协调好各施工单位与生产单位之间的关系,以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能够认真执行,如人员的撤离、送电工作票签发执行等。在试车过程中,对停送电、启停设备操作等要联系到位,要求指挥信号清楚、准确,以确保试车过程中人员的安全。试车过程就是暴露问题的过程,对试车中存的问题不论大小要认真记录,并落实到具体负责人,加以解决,不要留下任何隐患,确保大修质量。

  2.6大修结束时“一清理一完善”原则

  “一清理一完善”是指大修主体工程结束后,在人员撤离现场之前检修人员对自己所工作的环境卫生要进行清理,对所损坏的安全防护设备要进行完善。

  检修人员在检修过程中给作业环境带来一些废料,垃圾等在结束时,必须及时予以清理,做到“人走料净场地清”,文明施工,给生产单位创造一个整洁、卫生的工作环境;检修人员对大修过程中损坏的一些安全防护设施如围栏、吊装予留口等要及时完善,不要给使用单位留下事故隐患。坚持主体工程完工后的“一清理一完善”原则,是实现大修安全管理全过程的关键,如果工程完工就撤离,那就不是一个完整管理过程,它势必给使用单位带来一定麻烦和隐患。

  3结束语

  大修安全管理是一项复杂的工作,只有正确运用上述六项基本原则,并在实践中认真贯彻执行,才能很好的规范大修安全管理,从而达到事半功倍、预防事故的效果,否则,盲目进行管理,无益于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基本施工管理制度2

  一、施工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2)对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3)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和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4)制定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使用与储存的防火、灭火制度和措施;

  (5)按照有关规定配置消防器材;

  (6)建立并落实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的定期检查、维修、保养制度;

  (7)建立消防档案。

  二、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组织

  建立消防安全组织,明确各级消防安全管理职责任务,是确保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的重要前提。

  (1)建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领导工作。

  (2)成立消防安全保卫组(部),负责施工现场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成立义务消防队,负责施工现场的日常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器材维护和初期火灾扑救工作。

  (4)项目经理是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同时确定一名主要领导为消防安全管理人,具体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配备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消防干部、消防主管),负责施工现场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三、施工准备阶段的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施工准备阶段是建设工程施工的初起阶段,主要进行“三通一平”,即通路、通水、通电、平整土地,并开始设置料场,搭建临时办公、住宿、仓库等配套设施。此阶段消防安全管理的重点主要是做好基础工作、完善基础设施,为实施有效管理打实基础。

  (1)制定完善的“施工组织设计”,并将消防设施配置、消防技术措施纳入“施工组织设计”之中。

  (2)制定详细的切实可行的“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保卫方案(措施)”,方案中应包括:工程概况,平面布置图;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消防保卫组,义务消防队等消防组织及职责;生活办公区、料场区、施工区、冬季施工、雨季施工、消防设施等的消防管理要求;电气焊、用火用电、木工、油漆及防水作业等专项消防安全制度。

  (3)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20xx年12月1日公布实施的《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在建设工程开工前将“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保卫方案(措施)”及相关技术资料,报送公安消防机构审查,待审查合格后方可施工。

  其中,报市级公安消防机构审查的工程有:国家重点工程;建筑面积2万m2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建筑总面积10万m2以上的居民住宅工程;基建投资1亿元人民币以上的工业建设项目。上述范围以外和市公安消防机构指定监督管理的建设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保卫方案(措施)”,由施工单位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区、县级公安消防机构审查。

  (4)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开展消防安全教育。甲、乙方及各分包单位应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施工单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消防知识普及教育率达到100%,对电气焊工等重点工种人员的消防专项教育培训率达到100%。

  (5)严格落实生活及办公区8项基本消防安全要求:

  ①不得支搭可燃建筑或用可燃材料做隔墙;

  ②不得在建设工程内设置宿舍;

  ③生活区应设置不小于3。5m宽的消防车通道,并保持畅通;

  ④应设置满足消防用水量的消防给水管网及消火栓,并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⑤宿舍内吸烟要有防火措施,不得卧床吸烟;

  ⑥办公室、宿舍区应设置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并不得使用电热器具;

  ⑦照明及电气设施应由电工按《规程》安装;

  ⑧炉火应凭证启用,距床不应小于1.5m,烟窗与可燃物不应小于0.7m,设专人看管,定点倒炉灰并浇水。

  (6)落实料场仓库区14项基本消防安全要求:

  ①不得在工程内设仓库,应专设料场和周转库。

  ②料场仓库区应设置不小于3.5m宽消防车通道,并保持畅通。

  ③应按规定设置消防给水,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设施。

  ④按《规程)安装电气设备。

  ⑤不得使用电热器具。

  ⑥不得动用明火。

  ⑦应设专人负责消防安全工作。

  ⑧材料码放应满足消防安全要求。库内堆垛安全距离不应小于五距要求:垛与屋顶间距0.5m,垛与照明灯具间脚5m,垛与墙间距0.5m,垛与垛间距1m,垛与柱间距0.1m。

  ⑨管理室不得设在库内。

  ⑩夏季应有防爆晒措施。

  (11)雨季应有防雨淋、防雷击措施。

  (12)库房应确保通风、降温、泄压面积。

  (13)防止静电危害。

  (14)化学性质相抵触物品不得混存。

  四、基础施工阶段的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基础施工阶段是工程正式施工的开始阶段。主要进行主体工程的地下基础施工,工程配套的临时暂设设施继续搭建,相关施工机械设施架设并部分投入使用,少数建筑材料进入场地。这一阶段的消防安全管理应侧重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消防临时给水、用火、用电等。

  并落实以下8项消防安全要求:

  (1)大型设备安装不得占用消防通道。

  (2)应有满足用水量的临时消防给水。

  (3)暂设支搭不得使用可燃材料。

  (4)应设立禁烟标志。

  (5)动用明火应履行用火手续。开具用火证,持有操作证,配备灭火器材,设置看火人。

  (6)电气应有专人按《规程》安装,机电设

  备应使用电缆线。

  (7)保温养护材料应使用难燃或非燃材料。

  (8)应设立消防管理台账,强化消防安全管理。

  五、结构施工阶段的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结构施工阶段是建设项目施工的关键阶段。用火、用电大量增加,职工人数增多,可燃材料进场,如遇冬季保温材料也将进场,工程废料、包装料大量产生,配合单位及分包单位增加,消防安全管理应全面加强,并落实以下15项消防安全要求:

  (1)大型设施安装应符合消防要求;

  (2)建筑高度超过24m的建设工程施工应安装临时消防竖管,设置并配备消防设施、器材;

  (3)应严格控制用火,履行用火手续;

  (4)严禁现场吸烟;

  (5)保温养护应使用难燃材料;

  (6)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易燃可燃材料等不得在工程内存放;

  (7)可燃包装拆除后应及时清出现场;

  (8)不得在工程内住人;

  (9)大型设备要有避雷措施;

  (10)电气应按规程安装,使用电缆线,并采取防雨措施;

  (11)坚持定期组织义务消防队训练;

  (12)消防安全检查每日应不少于三次;

  (13)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14)防水作业要建立并落实专项消防安全措施;

  (15)定期召开消防安全领导小组会议,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六、装修改造施工的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装修施工是建设项目施工的最后阶段;改造施工比装修施工又增加了拆除原有装修装饰材料,或更换设备等施工项目。在此施工中,施工人员多集中在工程内,交叉作业多,使用火源,电源集中,设备,可燃材料,大量进入工程;油漆作业,废包装、施工废料增多,参观人员增多,极易造成管理混乱,是消防安全管理的最关键阶段,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消防安全措施并严格落实以下17项消防安全要求:

  (1)严格用火管理;

  (2)严禁现场吸烟;

  (3)施工现场严禁存放易燃材料;

  (4)应每班清理可燃物;

  (5)不得在工程内设加工间;

  (6)严禁易燃作业与用火作业交叉;

  (7)易燃作业要有通风、排风、防静电、防电气火花措施,特别是油漆作业;

  (8)电气安装必须符合(规程),不得乱拉电源线;

  (9)成品保护,每层应派专人看管;

  (10)应根据需要设立现场巡逻队;

  (11)应发放并使用“出人证”,不得随意参观;

  (12)应配备足够的轻便灭火器材;

  (13)不得在工程内住人、办公;

  (14)冬季施工不得生明火保温;

  (15)应随时检查、发现并消除火险隐患;

  (16)确保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道畅通;

  (17)施工未完不得将设备及家具等存放在工程内。

基本施工管理制度3

  安全管理是企业生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门综合性的系统科学。安全管理的对象是生产中一切人、物、环境的状态管理与控制,安全管理是一种动态管理。

  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主要是组织实施企业安全管理规划、指导、检查和决策,同时,又是保证生产处于最佳安全状态的根本环节。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内容,大体可归纳为安全组织管理,场地与设施管理,行为控制和安全技术管理四个方面,分别对生产中的人、物、环境的行为与状态,进行具体的管理与控制。为有效的将生产因素的状态控制好,实施安全管理过程中,必须正确处理五种关系,坚持六项基本管理原则。

  一、正确处理五种关系

  (一)安全与危险并存

  安全与危险在同一事物的运动中是相互对立的,相互依赖而存在的。因为有危险,才要进行安全管理,以防止危险。安全与危险并非是等量并存、平静相处。随着事物的运动变化,安全与危险每时每刻都在变化着,进行着此消彼长的斗争。事物的状态将向斗争的胜方倾斜。可见,在事物的运动中,都不会存在绝对的安全或危险。

  保持生产的安全状态,必须采取多种措施,以预防为主,危险因素是完全可以控制的。

  危险因素是客观的存在于事物运动之中的,自然是可知的,也是可控的。

  (二,安全与生产的统一

  生产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如果生产中人、物、环境都处于危险状态,则生产无法顺利进行。因此,安全是生产的客观要求,自然,当生产完全停止,安全也就失去意义。就生产的目的性来说,组织好安全生产就是对国家、人民和社会最大的负责。

  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三)安全与质量的包涵

  从广义上看,质量包涵安全工作质量,安全概念也内涵着质量,交互作用,互为因果。安全第一,质量第一,两个第一并不矛盾。安全第一是从保护生产因素的角度提出的,而质量第一则是从关心产品成果的角度而强调的。安全为质量服务,质量需要安全保证。生产过程丢掉哪一头,都要陷于失控状态。

  (四)安全与速度互保

  生产的蛮干、乱干,在侥幸中求得的快,缺乏真实与可靠,一旦酿成不幸,非但无速度可言,反而会延误时间。速度应以安全做保障,安全就是速度。我们应追求安全加速度,竭力避免安全减速度。

  安全与速度成正比例关系。一味强调速度,置安全于不顾的做法、是极其有害的。当速度与安全发生矛盾时,暂时减缓速度,保证安全才是正确的做法。

  (五)安全与效益的兼顾

  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定会改善劳动条件,调动职工的积极性,焕发劳动热性,带来经济效益,足以使原来的投入得以补偿。从这个意义上说,安全与效益完全是一致的,安全促进了效益的增长。

  在安全管理中,投入要适度、适当,精打细算,统筹安排。既要保证安全生产,又要经济合理,还要考虑力所能及。单纯为了省钱而忽视安全生产,或单纯追求不惜资金的盲目高标准,都不可取。

  二、坚持安全管理六项基本原则

  (一)管生产同时管安全

  安全寓于生产之中,并对生产发挥促进与保证作用。因此,安全与生产虽有时会出现矛盾,但从安全、生产管理的目标、目的,表现出高度的一致和完全的统一。

  安全管理是生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安全与生产在实施过程,两者存在着密切的联系,存在着进行共同管理的基础。

  国务院在《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中明确指出:'各级领导人员在管理生产的同时,必须负责管理安全工作'。'企业中备有关专职机构,都应该在备自业务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的要求负责。'

  管生产同时管安全,不仅是对各级领导人员明确安全管理贡任,同时,也向一切与生产有关的机构、人员,明确了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管理责任。由此可见,一切与生产有关的机构、人员,都必须参与安全管理并在管理中承担贡任。认为安全管理只是安全部门的事,是一种片面的、错误的认识。

  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贡任制度的建立,管理责任的落实,体现了管生产同时管安全。

  (二)坚持安全管理的目的性

  安全管理的内容是对生产申的人。物、环境因素状态的管理,有效的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消除或避免事故。达到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的目的。

  没有明确目的安全管理是一种盲目行为。盲目的安全管理,充其量只能算作花架子,劳民伤财,危险因素依然存在。在一定意义上,盲目的安全管理,只能纵容危胁人的安全与健康的状态,向更为严重的方向发展或转化。

  (三)必须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

  安全生产的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第一是从保护生产力的角度和高度,表明在生产范围内,安全与生产的关系,肯定安全在生产活动中的位置和重要性。

  进行安全管理不是处理事故,而是在生产活动申,针对生产的特点,对生产因素采取管理措施,有效的控制不安全因素的发展与扩大,把可能发生的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以保证生产活动中,人的安全与健康。

  贯彻预防为主,首先要端正对生产中不安全因素的认识,端正消除不安全因素的态度,选准消除不安全因素的时机。在安排与布置生产内容的时候,针对施工生产中可能出现的危险因素。采取措施予以消除是最佳选择。在生产活动过程中,经常检查、及时发现不安全因素,采取措施,明确责任,尽快的、坚决的予以消除,是安全管理应有的鲜明态度。

  (四)坚持'四全'动态管理

  安全管理不是少数人和安全机构的事,而是一切与生产有关的人共同的事。缺乏全员的参与,安全管理不会有生气、不会出现好的管理效果。当然,这并非否定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和安全机构的作用。生产组织者在安全管理中的作用固然重要,全员性参与管理也十分重要。

  安全管理涉及到生产活动的方方面面,涉及到从开工到竣工交付的全部生产过程,涉及到全部的生产时间,涉及到一切变化着的生产因素。因此,生产活动中必须坚持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侯的动态安全管理。

  只抓住一时一事、一点一滴,简单草率、一阵风式的.安全管理,是走过场、形式主义,不是我们提倡的安全管理作风。

  (五)安全管理重在控制

  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因此,对生产中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的控制,必须看做是动态的安全管理的重点。事故的发生,是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运动轨迹与物的不安全状态运动轨迹的交叉。从事故发生的原理,也说明了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应该当做安全管理重点,而不能把约束当做安全管理的重点,是因为约束缺乏带有强制性的手段。

  (六)在管理中发展、提高

  既然安全管理是在变化着的生产活动中的管理,是一种动态。其管理就意味着是不断发展的、不断变化的,以适应变化的生产活动,消除新的危险因素。然而更为需要的是不间断的摸索新的规律,总结管理、控制的办法与经验,指导新的变化后的管理,从而使安全管理不断的上升到新的高度。

基本施工管理制度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切实加强学校基本建设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根据建设部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凡在校园范围内从事基本建设、改扩建及维修工程的施工单位,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是安全文明施工的责任主体,对其施工、监理范围内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负责。建设单位的有关管理人员负协助管理责任。

  第四条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甲方指派的现场管理人员要对安全文明施工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严格按照建设部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定组织施工,防止安全事故和不文明行为的发生。

  第二章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管理

  第五条施工现场四周围墙设置高度应不低于1.8米,在主要路段工地施工的围墙设置应不低于2.5米。围墙须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并建有门楼和值班室。围墙及门楼材料要坚固,做到稳定、整洁、美观。

  第六条施工门楼前必须设置企业标志,新建或改扩建项目平面布置图、效果图,以及各种现场管理制度。

  第七条施工现场必须配备责任心强的值班人员,实行封闭式管理。施工作业人员和工作人员进出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工作卡,不得准许非现场工作人员擅自进入施工现场。

  第八条现场施工人员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同时现场应配备一定数量的安全帽,以便供外来参观和检查人员使用。

  第九条主要出入口和通道口应设置有顶盖的安全防护,临近道路和其它建筑物的外墙立面或有其它要求的外墙立面应采取封闭施工。

  第十条现场施工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定和规范要求,严禁违规操作。

  第十一条加强现场成品保护和周边环境保护。施工单位是施工现场成品的安全责任主体,要派专人看守,建设单位应予以协助。施工单位的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不得破坏和损坏周边环境。

  第十二条施工现场道路和材料堆放场地必须硬化,排水通畅,保证施工现场无积水。

  第十三条施工材料、机具及设备应按平面布置图合理摆放在施工现场内,不得混合堆放,且标识正确、清楚。易燃易爆及危险品要严格按规定分类入库管理。无论是施工材料还是施工用机具与设备,均不得随意摆放在场外。

  第十四条对于单体建筑工程的施工现场,其道路必须畅通无阻,现场出入口处道路必须设置车辆冲洗槽、沉淀池,配备冲洗设备。出入车辆必须冲洗干净,保证车辆不带泥土上路。对于难以保证车辆不带泥土上路的工程,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要派专人及时清扫路面,保持路面整洁、干净。

  第十五条施工现场的建筑废料和垃圾要及时清除,做到工完料尽场清。严格按要求运至甲方指定地点。严禁未经批准随处乱倒建筑废料和垃圾。

  第十六条生活区必须与施工作业区分开。正在施工的工程不得用作施工单位职工宿舍、项目部办公室。生活临时用房要按甲方指定地点新建,工程完工后应将其场地清理干净。

  第十七条施工现场要采取防粉尘、防噪音、防灯光措施,严禁在施工现场焚烧有毒有害物质,一般不得在晚上10点至次日凌晨6点时段内施工。特殊情况须经基建处领导批准。

  第十八条施工现场应制定防火制度,落实防火责任人。施工单位要认真贯彻“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现场要配足必备的灭火器材,提供充足的消防水源,并建有临时休息室,严禁作业人员乱扔烟头。

  第十九条施工现场应设置自冲式男、女厕所,严禁作业人员随地大小便。

  第三章安全文明综合治理

  第二十条施工单位的所有人员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华中农业大学的校纪校规。各施工单位应定期对其职工加强安全文明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

  第二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安全文明管理制度,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保卫和文明管理措施,落实责任人,坚决杜绝不安全和不文明行为的发生,严禁打架斗殴、赌博、行窃等违法违纪行为。

  第二十二条加强职工生活区管理。生活区的食堂、厕所与垃圾箱应保持一定的距离。生活区与现场作业区相邻时,场内须设置带盖的'垃圾桶。生活垃圾与建筑垃圾应分开堆放和处置。

  第二十三条加强职工宿舍内用电管理,职工宿舍内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

  第二十四条施工单位所有车辆不得在校园内高速行驶和鸣号,所有建筑材料运输车辆不得在纬二路道路上行驶,因施工需要,须经基建处领导批准。

  第四章处罚措施

  第二十五条监理单位和甲方指派现场的管理人员要加强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和监督,对施工单位违反本办法的规定和不安全、不文明的行为应提出处理处罚建议,经基建处主管领导批准执行。

  第二十六条对于任何处理处罚决定,基建处应出据处理处罚通知书。通知书一式五份,施工单位、处办公室、现场管理人员、监理公司、基建处主管领导各一份。对于经济处罚决定,其处理处罚通知书应另加一份送校基建财务科,由校基建财务科从被处罚单位工程款项中扣减其处罚款。

  第二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应给予告诫整改、责令停工整顿、罚款等处理处罚。情节严重者送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一)施工现场围墙及安全保护设施不符合本管理办法规定的规范要求,进行告诫整改或责令停工整顿,必要时应进行经济处罚。

  (二)现场施工人员违反施工管理规定和施工操作规范,在告诫整改不听的情况下,处以10000元的罚款。

  (三)施工人员在施工过场中破坏或损坏周边环境、应保护成品,除赔偿损失外,处以20000元的罚款。

  (四)施工车辆未经清洗上路行驶,污染路面而未及时清扫干净,处以1000000元的罚款。

  (五)施工单位对职工管理不严,出现打架斗殴、盗窃、赌博等违纪违法行为,轻则告诫整改和进行经济处罚,发现一起可处以500000元的罚款。重则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未经批准,其建筑材料运输车辆和施工车辆擅自进入纬二路道路行驶,处以500000元的罚款。

  (七)违反本办法的其它规定,经教育不改者,可处以200000元的罚款。

基本施工管理制度5

  一、董事长安全生产职责:

  1、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职业卫生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保证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在公司的贯彻执行。

  3、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在公司的贯彻实施。

  4、切实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组织及财力、物力等资源的保障。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二、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职业卫生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组织和机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督促企业员工按职责范围开展安全工作。

  3、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和职业卫生工作。

  4、在实行生产任务承包责任制时,必须承包安全生产。

  5、在安排企业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专案时,安全基础设施与主体工程必须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6、负责处理重大工伤事故,处理事故责任者,表扬奖励对安全工作有贡献的员工。

  7、积极改善企业劳动条件,消除环境污染,提倡文明生产。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8、保证本企业产品符合国家有关的安全规程和安全技术标准的要求。

  三、生产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认真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法令,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直接领导、监督检查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工作,处理好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在安排年、季、月度生产计划时,贯彻执行安全工作与生产工作“五同时”的原则。

  3、负责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并解决重大事故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向总经理汇报生产计划完成情况时,同时汇报企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情况。

  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及时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5、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主持调查、分析、处理重大伤亡事故,杜绝类似事故重复发生,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6、组织制定、审批安全措施计划,并督促检查实施情况。

  7、检查督促对员工进行安全技术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8、注意贯彻劳逸结合,严格控制加班加点,作好女员工的“四期”保护工作。

  四、技术副总安全生产职责:

  1、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认真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法令,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工作负安全技术方面的责任。

  2、教育工程技术人员遵守并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技术规程,劳动保护法规和标准,以及本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

  3、在制定、审定和批准新产品设计方面,新技术新工艺方案,技术改造专案设计和科学研究方案时,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劳动保护“三同时”,使之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标准。

  4、组织技术部门和有关技术人员为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技术措施专案提供图纸、工艺档案及全套技术资料,不断改革和完善各种工艺装备的`安全防护装置,改善员工的劳动条件,保护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5、根据生产工艺过程,组织制定消除不安全隐患的技术措施,并督促有关部门按期实现。

  6、发生重大事故时,组织有关技术人员查清事故的技术原因,并制定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技术措施。

  五、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对本部门分管的员工教育和医疗卫生工作负全面责任。

  2、编制教育计划组织业务培训时,应把劳动保护和安全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作为一项不可缺少的内容。组织对新进人员(包括实习、代培人员)的安全教育和考核,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劳动部门颁发的上岗证才能上岗。

  3、合理安排劳动力和配备专业干部,严格贯彻执行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临时用工协议中必须有安全方面的条款,并会同有关部门认真执行。

  4、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开展职业病与职业中毒的防治工作。定期组织对高温、有害工种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健康检查。

  5、对工伤、中毒采取急救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对因工伤残程度与职业病危害程度做出结论并提出处理意见,负责办理工伤、财产保险理赔工作。

  6、加强对公司机动车辆的管理,教育驾驶员严格车辆保养制度,执行交通法律法规和各项安全制度,保证车况处于良好状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安全行车。

  六、技术部长安全生产职责:

  1、制订工艺档案,工装及专用装置的设计和确定新车间工艺,在组织工艺布局时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并经常督促检查执行。

  2、在编制设计规划方案时,应有安全卫生专篇。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安全装备,在组织工艺试验过程中,必须考虑安全措施,解决安全隐患。

  3、在新产品开发,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建设专案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专案中,必须提出安全技术要求。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液、废气、废渣提出处理规划并制订实施措施,负责实施;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应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向依法取得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申请进行职业病危害予评价并提供评价报告。

  4、组织本部门技术人员学习国家颁发的安全技术规程,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从设计、布置、试验到生产各个环节,把安全作为必不可少的内容。

  5、组织本部门技术人员为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技术措施专案提供图纸、工艺档案及全套技术资料,不断改革和完善各种工艺装备、专用装置的安全防护装置,改善员工的劳动条件,保护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6、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查清事故的技术原因,并制定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技术措施。

  七、生产计划部长安全生产职责:

  1、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把安全生产列为重要内容。

  2、组织好均衡生产,注意劳逸结合,严格控制加班加点。

  3、编制年度生产计划大纲时,通知有关部门,同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报请公司领导审批后,列入月、季作业计划,组织实施。

  4、对本部门所管辖的一切机床与动力装置的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保持正常执行,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5、建立健全装置安全操作维护保养规程,严格执行装置管理规章制度,以及特种装置的登记工作,定人定机、凭证操作。

  6、组织对新进员工进行三级安全和职业卫生教育,按上级劳动安全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取证验证工作。

  7、组织进行现场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消除不安全因素,遇有紧急不安全情况时,应立即制止操作,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照公司“安全生产奖罚制度”,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罚。

  8、参于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督促有关部门按期实施。

  9、参加新、改、扩建工程专案的设计审查,验收及装置的安装、检查、验收工作,对不符合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工程专案和装置,提出整改处理意见,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督促有关责任单位进行整改落实。

  八、采购部长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条令,对本部门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

  2、加强对购入装置、配件及有关原材料的质量管理,使其安全可靠性符合生产经营要求。对生产、试验、研发所需的新化学物品,采购时必须了解其物理化学效能,以及安全使用和储运要求,并索取书面资料。

  3、负责各类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及安全措施计划所需材料的供应工作。采购的物资必须有验收记录,并对数量、质量负责。

  4、负责汇总上报安全生产所需各种物资的用款计划。

  5、做好本部门员工的安全知识教育工作。

  6、对驾驶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做好车辆检审和维修保养工作,保证安全行驶。

  九、仓储中心主任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条令,对本部门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

  2、组织本部门人员的安全常识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3、经常对仓库存放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进行检查,保证安全储存与发放,并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和有效的安全措施。

  4、负责各类劳动防护用品的保管与发放工作。

  十、财务部长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条令,对本部门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

  2、在编制年、季、月生产、技术、物资、财务计划时,应把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并按照公司实际需求,保证公司安全生产实际需要的经费。

  3、保证劳动保护用品的开支,保证生产经营安全生产实际需要的经费。

  4、负责制定本部门的安全防火防盗管理规定,加强安全意识教育。

  十一、市场部长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条令,对本部门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

  2、产品搬运和装车时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防止事故的发生。

  3、参与监督教育驾驶员及运输人员认真做好车辆维修保养工作,执行交通安全的规定,确保安全行驶。

  4、做好外出销售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

  十二、质保部长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条令,对本部门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

  2、组织本部门人员的安全常识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3、负责本部门检测装置、设施的安全使用及执行。

  4、对新进检测装置,进行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写。

  5、对本部门发生的事故,应立即上报安全生产办公室并组织有关人员和部门进行调查分析,提出处理和改进意见,坚持“三不放过”原则。

  十三、行管部长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对本部门所分管的消防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2、负责本部门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教育,并制定相关的管理规定。

  3、负责组织企业防火、防爆安全常识的教育,经常检查防火、防爆的安全措施,督促落实隐患的整改,确保消防设施完备和消防道路通畅。

  4、配合节假日的安全生产检查,负责日常公司财产、员工人身及财产安全,做好公司的防盗工作。

  5、对火警、火灾事故组织调查、分析、处理和报告。参与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十四、车间主任安全生产职责:

  1、全面领导本车间安全工作,对本车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令,对新进员工进行车间级安全和职业卫生教育,使其了解本车间的生产情况,车间的有关规定,有害因素的分布,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经常检查班组执行情况。

  3、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经常检查本车间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发现问题及时排除,不能立即解决的报公司有关部门处理,并对消除不安全因素的及时性负责。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教育员工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装置操作保养规程。

  5、保证本车间机电装置、工艺装备和运输工具符合安全要求,正常执行,发现事故隐患危及安全时应立即停止使用,进行排除,不得违章指挥和允许工人冒险作业。

  6、编制车间作业计划时,应把安全措施作为一项不可缺少的内容,对采用新工艺或新技术试验时,要有可靠的安全和劳动保护措施。

  7、督促检查本车间员工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保护员工作业安全和身体健康。

  8、对车间发生的伤亡事故,应立即上报安全生产办公室并组织有关人员和部门进行调查分析,提出处理和改进意见,坚持“三不放过”原则。

  十五、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本班组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2、对新进员工进行班组级安全教育和职业卫生教育,了解本班组生产情况,危害因素及可能产生的健康危害,正确使用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的方法,遇险时自救和互救知识。

  3、组织本班组员工,对本班组的各种机电装置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协同车间及时排除。

  4、督促、检查本班组员工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装置安全操作规程,制止违章和冒险作业。

  5、认真检查、监督本班组员工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预防和杜绝职业病的发生。

  6、发生工伤事故,立即报告车间领导及有关人员,参加车间事故分析会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预防措施,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十六、公司员工安全生产职责:

  1、积极学习安全技术和劳动保护知识,严格遵守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同一切违章作业的现象作斗争。

  2、操作前必须穿好工作服,佩带好劳动保护用品,检查好本岗位的装置和安全设施,不准穿高跟鞋,裙子和短裤,背心和拖鞋(工作性质需要除外)从事工作。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必须符合要求和规定。

  3、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4、发现装置有异常情况,应立即查询原因,进行排除,自己解决不了的应立即报告,决不可不负责任,轻举妄动启动装置,造成事故。

  5、遵守劳动纪律,精心维护装置,搞好文明生产,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6、积极参加安全生产的各种活动,主动提出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合理化建议,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7、发生事故和危险时,要对伤员及时抢救,并立即报告领导,保持事故现场,积极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对任何大小事故和未遂事故,均不得隐瞒不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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