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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生产制度

时间:2023-02-24 09:46:13 安全制度 我要投稿

企业安全生产制度

  在现在社会,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企业安全生产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企业安全生产制度

企业安全生产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落实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进一步深化和规范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班组长作为企业、项目部和班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分别组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项目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班组成员做好隐患排查工作,并督促和协调相关单位、人员做好隐患治理工作。

  第三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实行三级制度,即公司级检查、项目自查、班组长和个人安全生产检查。

  第四条公司级检查是指由公司总经理、主管质量安全和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等企业领导带队,质安科、生产科有关技术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检查。除此之外,质安科还组织专业性、季节性、验收性、节前性、经常性检查。节假日重点查岗位、查值班、查节前教育、查现场。对查出的隐患,必须立即开具施工现场安全违章单,落实“三定”措施,质安科负责复查。

  第五条项目部自查是指由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组织项目技术、安全、各分包单位负责人(或班组长)等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专项检查,并对重要生产设施和重点作业部位加大巡检周期密度。项目部还应根据施工期间季节气候变化,及时增加防洪、防风、防冻、防煤气中毒等季节性安全检查,还应特别注意做好重大节假日前后的安全检查。项目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实行全日巡检制度,对于高危险性的作业应实行旁站监督。

  第六条班组长(或分包单位负责人)每天上下班前应检查各自作业区域安全,制止三违,对涉及到自己工人的一切危险源要及时反馈给施工负责人。项目部做好纪录、组织协调、并排除隐患。

  第七条本制度所指的.项目负责人是指与公司签订项目承包合同的实际承包人,项目经理是指根据招投标文件所确定的专业管理人员,项目执行经理是指受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经理委托协同管理的技术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执行经理不得随意变更。

  第二章职责

  第八条企业负责人职责:

  1、企业负责人应按照《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排班表》的安排,带队深入公司所属各施工现场,重点检查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状况,以及项目负责人的带班生产情况,检查记录应分别在公司质安科和施工现场存档备查。

  2、协调解决基层单位安全生产疑难问题。

  第九条公司质安科职责:

  1、协助企业负责人制定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计划,并督促实施。

  2、检查各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对措施,并实施考核。

  第十条公司生产科职责

  1、及时对项目部隐患排查治理展开工作监督管理,要求项目部建立实时检查、班检查、日排查等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排查地点、项目、标准、责任,将隐患排查治理日常化。

  2、协助项目部及时实施治理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第十一条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执行经理职责:

  1、项目部作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当将安全生产作为首要责任,全面掌握当班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危险源点的检查,并指导现场人员安全作业。

  2、及时发现并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制止违章违规行为,严禁违章指挥,当现场出现重大安全隐患或遇险情时,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立即下达停工令,组织人员及时有序撤至安全地带。

  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接到上级部门下达的责令停产整改指令,必须立即停止生产,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和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组织制订整改方案,并及时报送上级部门。停产整改方案应确定整改项目、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整改作业范围、从事整改的作业人员,落实整改责任人、资金,还应包括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急预案,以及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等内容。

企业安全生产制度2

  一、职业健康个体防护规章制度

  木粉尘、噪音、甲醛、苯、甲苯和二甲苯等有毒有害物质为主的多种职业病危害因素在木材加工行业并存的状态,给劳动者职业健康造成巨大威胁,严重影响了职工身心健康和安全,因此,做好作业场所职业健康个体防护工作至关重要。本单位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

  1、23号)以及有关标准、规范、制度为依据,切实履行用人单位职业危害防治主体责任,切实加强防护,做好以下防护措施:

  1、本单位按照《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和国家颁发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以及有关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工作服、手套、防毒防尘口罩、防护眼睛及耳塞等劳动防护用品,并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报废及处罚等管理制度。

  2、本单位优先选用有利于保护劳动者健康和个体防护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逐步淘汰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材料、设备,提高木材加工制造行业机械化、密闭化、自动化水平,提升职工个体防护能力。

  3、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必须按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工作服、手套、

  防毒防尘口罩、防护眼镜及耳塞等劳动防护用品。从业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不得上岗作业。

  二、做好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和事故隐患排查工作的规章制度

  (一)分类防治存在于木材加工制造作业场所的主要职业危害:

  1、木粉尘危害防治。木材加工企业粉尘主要来源于木材机械加工,尤其是锯切、刨铣和镂铣加工,机械和手工抛光。主要的防尘措施有:除尘设施保持良好工作状态;车间内保持良好的通风状态;定期检测作业场所粉尘浓度,应将木粉尘(SiO2 10%以下)的浓度控制在8 mg/m以下;加料、卸料、包装等过程不得发生泄漏;督促所有接触粉尘的操作人员配戴防尘面具或口罩。

  2、噪音危害防治。木材加工企业中使用的木工平刨、木工压刨和带锯机等各种木工机械的噪声值都高达90分贝以上。刨花板企业中使用的削片机、刨片机、裁边机和砂磨机的噪声值高达100分贝以上,远远高于《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规定的85分贝(A)限值。主要的防护措施有:加强个人防护,如戴护耳器等防护用品;按《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工作场所噪声声级应控制在85分贝的卫生限值以

  3下;定期检测作业场所噪声,了解噪声分级;因作业场所范围较大,不易采用隔音装置防护,故采用耳塞进行有效的个人防护,以防止噪声性耳聋的发生。

  (二)排查存在于木材加工和木质家具制造企业的各类事故隐患

  1、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1)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木材加工企业的生产厂房和原材料、产品库房属火灾危险性丙类,易发生火灾事故。厂区围墙与厂内建筑的间距、库区的围墙与库区内建筑的间距均不宜小于5 m,且围墙两侧建筑物之间、锅炉和作业区之间应满足防火间距要求;

  (2)严禁在生产场所吸烟。在生产场所进行明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证,并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可燃物品库房不应设置卤钨灯等高温照明器;

  (3)生产场所及库房(含室外库房)必须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有消防通道。生产场所应装设防雷装置,并定期进行检测。对设备、管线要定期进行检查、维修、保养,保持完好状态

  2、做设备安全工作。

  (1)机械设备安全。危险设备主体及转动件应采用防护罩、防护屏、挡板等固定、半固定防护装置,进、出料口等人机接触部位应采用连锁、半连锁装置,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2)电器设备安全。建立和健全电气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建筑结构、配电器装置及线路要严格遵守有关电气规程,严防电器事故的发生;

  (3)锅炉等特种设备安全。对锅炉实行定期检查制度。严格遵守锅炉操作规程,运行中做到“三不超”,即:不超负荷、不超压、不超温。“三稳定”,即:汽压稳定、汽温稳定、水位稳定。保证其参数在规定范围内运行,防止锅炉爆炸等事故的发生。

  3、做好各类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按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6号),进一步落实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制,严格隐患排查治理各项措施落实,严肃查处职工无证上岗、“三违”现象和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三、切实落实职业健康安全的制度保障措施

  木材加工制造企业要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设置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机构和人员,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还要根据自身的行业特点,建立健全以下保障措施:

  1、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和操作规程。主要包括: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职业危害告知制度;职业危害申报制度;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从业人员防护用品管理制度;职业危害日常

  监测管理制度;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三同时”审查备案及职业健康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验收评价制度。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预防保障措施。主要包括:木材加工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应进行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保证对生产安全方面的`技术改造的经费投入;及时增添安全设施和防护设备;劳动防护用品应按照标准配备,且配备齐全有效,不得以现金等其他形式代替劳动防护用品;作业场所应当符合下列要求:生产布局合理,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分开;作业场所与生活场所分开,作业场所不得住人;有与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相适应的有效防护设施;职业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3、建立、健全危险源监控措施。主要包括:建立危险源台帐;落实危险源监控责任人和监控措施;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且应急救援预案报有关部门备案。

  4、建立、健全培训教育管理措施。主要包括: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木材加工方面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电工、电焊工、锅炉操作工、叉车驾驶员等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和操作技能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并获得国家规定的证书后方可上岗;企业新进人员必须经过严格的三级安全教育和专业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企业安全生产制度3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在本县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工程施工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称“三类人员”)的任职考核。

  第二条“三类人员”的'安全生产任职考核包括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和安全生产知识两方面。“三类人员”必须要经过安全生产考核,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后,方可担任相应职务。

  第三条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管理。

  1、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为三年。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后,应每年参加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完成规定学时的培。

  2、发生死亡事故的,安全监督机构应收缴有关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上缴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暂扣。

  3、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现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人员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不按规定接受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或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建议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暂扣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遗失安全生产合格证书的,应在市级以上公共媒体上声明作废,并在一个月内到原发证机关办理补证手续。

  5、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变更姓名和变更法人单位等的,应当在姓名或法人单位变更后一个月内到原发证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6、安全监督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档案管理制度,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情况。

企业安全生产制度4

  第一条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制度,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并作到经常化、制度化。

  第二条培训组织机构

  培训管理机构为公司安全部。

  第三条培训主办机构

  由公司安全部、项目经理部及相关安全部门分别主办各类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第四条培训形式

  公司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特殊工种和机械操作人员等通过地方政府具有安全生产管理职能的部门进行教育培训,由公司安全部负责管理和协调。

  公司从业人员年度安全培训教育由公司安全部组织主办。

  项目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新工人上岗、转岗、劳务队伍、民工等安全教育由项目安全管理部门组织主办。

  第五条安全教育培训人员

  1、企业主要负责人;

  2、项目负责人;

  3、安全管理人员;

  4、特种操作人员;

  5、企业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6、待岗、转岗、换岗人员;

  7、新工人进场;

  8、经常性安全教育培训。

  第六条安全教育培训类别

  1、地方政府安全生产管理职能的部门;

  2、企业在职年度培训;

  3、岗前培训;

  4、岗中培训;

  5、整改过程培训。

  第七条安全教育目标

  1、安全生产意识教育

  安全生产意识教育是为安全生产奠定思想基础,其内容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方针政策的教育,通过教育提高各级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各级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政策水平,正确全面地理解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肃认真地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自觉遵法守法,实现安全生产。二是劳动纪律教育,通过教育使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懂得严格执行劳动纪律对实惠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企业的劳动纪律是劳动者进行共同劳动时必须遵守的规则和秩序;反对违章指挥,反对违章作业,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是减少伤亡事故,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

  2、安全知识教育

  施工企业所有人员必须具备安全基本知识,都必须接受安全教育,每年应有规定时间进行安全培训。主要内容为:企业的基本生产概况,施工生产、流程、方法,企业施工生产、危险区域及其安全防护的基本知识和注意事项,机械设备、厂场、内运输的有关安全知识,高处作业安全知识,生产施工、中使用的有毒有害原材料或可能散发的有毒有害物质的安全防护基本知识,消防制度及灭火器材应用的基本知识,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知识等等。

  3、安全技能教育

  安全技能教育就是结合本工程专业特点,实现安全操作、安全防护所必须具备的基本技术知识要求。每个施工人员都要熟悉本工种、本岗位专业安全技术知识,安全技能知识是比较专门、细致和深入知识,包括安全技术、劳动卫生和安全操作规程等。国家规定建筑登高、架设、起重、焊接、电气、爆破、压力容器、锅炉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在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中,应该结合先进经验和事故教训进行培训,通过先进经验的学习,认识自己的差距,通过事故教训的吸取,规范自己的行为,防止今后类似事故的发生。

  第八条安全教育与培训的基本要求

  安全教育与培训应定期不定期进行,应根据教育对象的各自特点有针对性地进行,以取得良好的教育效果。

  1、领导干部的安全教育

  安全生产工作是企业管理的一个组成部分,企业领导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者。领导应自觉学习安全法规、安全技术知识,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工作水平,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言传身教,在群众中起示范带头作用。企业主管理部门应经常对企业领导干部进行安全生产工作宣传教育、考核。建立健全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制度。

  2、新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

  三级教育是企业必须坚持的安全生产基本教育制度。对新工人包括新招收的合同工、临时工、学徒工、农民工及实习和代培人员、都必须进行公司、项目、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一般由安全、教育和劳资部门配合组织进行。经教育考试合格者才准许进入生产岗位;不合格者必须补课、补考。对新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情况、要建立档案,如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卡等,新工人工作一个阶段后还应进行重复性的安全教育,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

  三级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1、公司进行安全基本知识、法规、法制教育,主要内容如下:①国家及省市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上;②和产法规、标准和法制观念;③本单位施工过程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纪律;④本单位安全生产形势及在历史上发生的重大事故及应吸取的教训;⑤发生事故后如何抢救伤员、排险、保护现场和及时进行报告。

  2、工程项目处、工区、车间进行现场规章制度和遵章守纪教育,主要内容是:①本单位施工生产、基本知识;②本单位包括施工、生产场地、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③本工程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④机械设备、电气安全及高处作业等安全基本知识;⑤防火、防毒、防尘、防爆知识及紧急情况安全处置和安全疏散知识;⑥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及防护用具、用品使用的基本知识。

  3、班组安全生产教育由班组长主持进行,或由班级安全员及指定的技术熟练、重视安全生产的老工人讲解。让要进行本工种岗位安全操作及班组安全制度、纪律教育,内容包括:①本班组作业特点及安全操作规程;②班组安全活动制度及纪律;③爱护和正确使用一防护装置设施、及个人劳动防护用品;④本岗位易发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其防范对策;⑤本岗位的作业环境及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的安全要求。

  第九条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

  特种作业是指:①电工作业;②锅炉司炉;③压力容器操作;④起重机械操作;⑤爆破作业;⑥金属焊接;⑦煤矿井下瓦斯检验;⑧机动车辆驾驶、轮机操作;⑨机动船舶驾驶;⑩建筑登高架设作业;以及符合特种作业基本定义的其他作业。

  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经国家规定的有关部门专门的安全教育技术培训,并以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者,才能独立作业,同时,特种作业人员实行定期复审、考核制度。

  第十条经常性教育与培训

  (1)、经常性教育主要内容包括:

  1、上级的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法规及有关文件、指示。

  2、各部门、科室和每个职工的安全责任。

  3、遵章守纪。

  4、安全技术先进经验、技术革新成果。

  5、事故案例及教训。

  (2)、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和调换工作岗位时,要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操作和新岗位的安全教育,未经教育不得换岗操作。

  (3)、班组应每周安排一次安全活动日,可利用班前或班后进行。其内容是:

  1、学习国家省市和企业的安全生产规定。

  2、回顾上周安全生产情况,提出下周安全生产要求。

  3、分析班组工人安全思想动态及现场安全生产形势,表扬好人好事和提出需要吸取的教训。

  (4)、进行适时安全教育,应根据建筑施工的生产特点针对下述情况强化安全教育:

  1、工程突击赶任务,往往不注意安全,应抓紧安全教育。

  2、工程接近收尾时,容易忽视安全,应抓紧安全教育。

  3、施工条件好时,容易麻痹,应抓紧安全教育。

  4、季节气候变化,外界不安全因素多,应抓紧安全教育。

  5、节假日前后,思想不稳定,应抓紧安全教育。

  (5)、纠正违章教育。企业对由于违反安全规章制度而致重大险情或未遂事故的职工,及时进行教育。教育内容为违反的规章条文及其危害性,使受教育者充分认识自身的过失并吸取教训,对于情节严重的违章事件,除教育责任者本人外,还应通过适当的形式加以现身说法,扩大教育面。

  第十一条安全教育培训的形式

  1、参加国家主办各类培训教育活动;

  2、参加上级部门主办各类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

  3、公司主办各级、各类安全教育;

  4、项目主办各类安全、技能教育培训。

  第十二条外来施工队的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

  对外来施工队以及对民工的安全教育,其内容主要包括:

  1、施工单位使用的外施队,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严禁上岗作业。

  2、外施队上岗作业前的安全教育,由项目经理部现场、、班级外施队、负责组织实施,总学时不得少于2学时。

  3、外施队上岗前须由用工单位劳务部门负责将外施队人员名单提供给安全部门,由用工单位或项目安全部门负责组织安全生产教育,授课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具体内容是:①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度;②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和必要性;③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中安全生产的特点;④建筑施工中因工伤亡事故的典型案例和控制事故发生的措施。

  4、项目经理部现场、必须在外施队进场后,由负责劳务的人员组织并及时将注册名单提交给现场安全管理人员,由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对外施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具体内容是:①介绍项目施工现场的概况;②讲解项目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制度、规定;③讲解建筑施工中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机械起重、伤害、坍塌等五大伤害事故的'控制预防措施;④讲解建筑施工中常用的有互不有害化学材料的用途和预防中毒的知识。

  5、外施队上岗作业前,必须由外施队长或班组长、负责组织学习本工种的安全操作和一般安全生产知识,具体内容是:①有关“危险预知训练”的知识;②有关建筑施工人员安全生产须知;③班组安全生产教育的基本要求:a牢固树立“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思想,要有较强的自我保护意识,不级只顾干活,不顾安全;b积极参加安全活动,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章制度,对不安全的作业要主动提出改进意见;c必须熟悉施工要求、偢环境,认真执行安全交底,不蛮干;d对没有安全交底的生产任务,有权拒绝接受,有权抵制违章指令;e发扬团结友爱精神,互相关照,制止他人违章行为;f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进入现场戴好安全帽,系好下颌带,高处作业挂好安全带;使用手持勤务移动式电动工具时,穿好绝缘鞋,戴好绝缘手套;g熟悉使用工具的性能、操作方法,作业前和作业中注意检查,不带病运转,不在运转中维护修理,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经修复后再使用;h维护生产现场的一切防护设施,不得任意拆改,如脚手架、护身拦、孔洞防护等,若必须改动时,须经有关人员批准;i机电设备发生故障,不得随意拆动,报告机电专业人员处理;j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应立即向领导报告,保护好现场,如实向事故调查组汇报事故情况。

  6、对外施队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时,必须分级进行考试。经考试一合格者,允许补考一次,仍不合格者,必须清退,严禁使用。

  7、外施队中的特种作业人员,如电工、起重工塔式起重机、外用电梯、龙门吊、桥吊、履带吊、汽车吊、卷扬机司机和信号指挥、、锅炉压力容器工、电焊工、气焊工、场内机动车司机、架子工等,必须持有原所在地地市、级以上有关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证,并换领本地临时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准从事特种作业。

  8、换岗位作业必须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凡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从事非本工种的操作岗位作业前,必须认真进行面对面的、详细的新岗位安全技术教育。

  9、在向外施队班组、下达生产任务的时候,必须向全体作业人员进行详细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讲解的,否则外施队班组、有权拒绝接受任务。

  10、每日上班前,外施队班组、负责人,必召集所辖全体人员,针对当于任务,结合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和作业环境、设施、设备状况及本队人员技术素质、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以及思想状态,有针对性地进行班前安全活动,提出具体注意事项,跟踪落实,并做好活动记录。

  第十三条进入施工现场危险常识须知训练

  1、进入施工区域的人员要戴好安全帽,并且要系好安全帽的带子。防止高处坠落物体砸在头部或其他物体碰触头部造成伤害。

  2、施工区域杂物多,光脚、穿拖鞋扎破脚,行走不方便容易摔倒因此工区禁止光脚、高跟鞋或带钉易滑鞋。

  3、施工现场一切安全设施不擅自拆改。防止因没有安全设施而发生伤亡事故。

  4、非本工种职工禁止乱摸、乱动各类机械电气设备,不要在起重机械吊物下停留,以防止机械伤害、触电事故及物体打击事故。在楼层卸料平台上,禁止把头伸入井架内或在外用电梯楼层平台处张望,防止吊笼切人事故。

  5、施工现场要注意车辆,不要钻到车辆下休息,防止车辆轧人。

  6、注意楼内各种孔洞,上脚手架注意探头板、孔洞及周边防护,防止高处坠落。

  7、高处作业时,严禁向下扔任何物体,防止砸伤下方人员。

  8、进入现场禁止打闹,严禁酒后操作,防止意外事故。

  第十四条安全教育的记录

  各级部门开展各类安全教育,必须形成安全记录。培训人员、课时、内容、地点、授课人等相应记录。

  第十五条安全培训计划

  公司和项目制定各自年度安全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十六条培训考核及证书

  1、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培训应取得相应安全资格证书;

  2、特殊工种作业人员通过技能培训应取得特种作业证书;

  3、公司和项目进行培训通过考核应确定培训是否合格,并下达合格通知。

企业安全生产制度5

  1、在本组组长的领导下工作,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

  3、执行矿包机制度,精心操作设备,严格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作业,经常检查易损件的.磨损情况,并向组长汇报,并做好各项记录。

  4、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如发生事故,要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并保护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5、按时认真执行设备的巡回检查、班班“点检”制度和手拉手交接班,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6、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保持设备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7、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8、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养成安全隐患排查的良好习惯成。

  9、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10、工程机械操作人员要对设备运行安全负责,设备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工程机械操作人员应负责报告生产组长和生产调度。

企业安全生产制度6

  (一)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确定符合条件的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或者安全总监、技术负责人;

  (四)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落实本单位技术管理机构的安全职能并配备安全技术人员;

  (五)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研究和审查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事项,协调本单位各相关机构安全生产工作事宜;

  (六)每年度向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股东大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接受工会、从业人员、股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

  (七)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依法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规定;

  (八)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负责管控重大风险,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评估、报告、监控和治理制度;

  (九)建立健全本单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并督促落实;

  (十)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排查和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每季度至少全面检查一次,属于高危生产经营位的,每月至少全面检查一次;

  (十一)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十二)依法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文化建设和班组安全建设工作;

  (十三)加强本单位动火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受限空间(有限空间)作业、高空作业、盲板抽堵作业、吊装作业、动土作业、断路作业、设备检修等特殊作业管理;

  (十四)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绩效考核制度;

  (十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按规定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十六)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单位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属于高危生产经营单位的,应当组织制定并实施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

  (十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组织事故抢救;

  (十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企业安全生产制度7

  一、食品成品贮存方法:

  常温贮存

  贮存基本要求:

  (1)清洁卫生

  (2)通风干燥

  (3)无鼠害

  二、食品成品贮存库的卫生要求:

  1、门窗、四壁完整,不漏雨,地面用不渗水无毒材料铺石。

  2、库内保持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

  3、要安装纱门、纱窗,挡鼠板,保证无蝇、无鼠、无有害昆虫。

  三、食品成品贮存的.卫生管理

  1、建立入库、出库食品登记制度。按入库时间先后分类存放,先进先出。

  2、各类食品成品要分开存放、按品种类,进库整齐存放日期分类。

  3、存放的.食品成品应与墙壁,地面保持一定的距离。离地20cm-30cm,离墙30cm,货架之间有间距,中间留有通道。

  4、建立库存食品定期检查制度掌握食品的保质期,防止发生霉烂,软化发臭,鼠咬。

  5、仓库要定期打扫。

  6、食品成品贮存库内不得存放农药等有毒有害物品。

  7、冷库内不得存放败变质食品和有异味的食品。

企业安全生产制度8

  为加强道路货物运输安全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制,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促进企业良性发展,根据《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条例》、《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四川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各级政府交通及主管部门安全工作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建立健全以驾驶员管理为重点的运输企业安全管理机制,定期研究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领导机构,明确安全生产第一、二、三责任人及工作职责,设立安全专职机构、人员和安全工作专项经费,抓好安全工作的落实。

  三、抓好从业人员安全学习教育和培训,每年初制定出全年从业人员安全学习教育培训计划,并报送运管部门接受监督。计划中应含有学习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法律法规、行业主管部门安全工作文件和会议精神、公司安全管理规定、安全行车知识等内容。

  四、严格车辆技术管理。按照“视情修理,强制维护”的.原则,认真做好车辆二级维护和技术等级评定工作,建立和完善车辆技术档案。

  五、从营运证照,车辆技术状况,从业人员资格,车辆保险等方面把好参营车辆准入关,定期对车辆和驾驶员档案进行清理,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不得上路营运。

  六、开展经常性的安全事故隐患排查,落实事故隐患整改措施,保障事故隐患整改资金投入。

  七、制定并落实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含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消防应急预案等),完善一般事故处置方案。按规定以及向有关部门报告安全事故情况,对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

  八、按照国家规定并结合实际对营运车辆进行足额、齐全保险、不脱保、漏保。

  九、按规定向主管部门报送安全统计报表及有关安全工作资料

  十、完成行业主管部门在一定时间内规定的其它专项安全工作。

企业安全生产制度9

  一、总则

  1.1本制度适用于设备检维修作业的安全管理。规定了作业过程中安全管理的基本内容和要求。

  1.2生产部是设备检维修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具体内容和要求

  2.1认真做好装臵停工检修的准备工作,成立临时检修领导小组,组织机构中必须设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对检修全过程的安全工作进行安排、检查、验收。车间检修现场必须有兼职安全员负责现场作业安全。

  2.2停工检修应做到五定。即定检修方案、定检修人员、定安全措施、定检修质量、定检修制度(规定)。

  2.3装臵停工后,按停工方案和工艺要求切断进、出装臵的`物料,易燃易爆气体的排空,要缓慢进行,放空管线末端必须采取防火措施。

  2.4对盛装可燃性物料的设备,容器及管道应按规定进行彻底的清洗及蒸气吹扫氮气臵换,使其内部不含有余气,并用仪器测试指标合格后方可作业。

  2.5在吹扫过程中,装臵附近禁止动火。

  2.6严格禁止装臵停车后就使用压缩空气直接吹扫带油品管线和容器,以防止爆炸起火。

  2.7在停工检修中,罐、塔、管线、容器等设备如有易燃易爆物质时,其出入口或设备系统连接处所加的盲板处应挂“有物料注意防火”警告牌。

  2.8检修中的用火规定

  2.8.1施工现场严禁吸烟。

  2.8.2施工动火必须严格执行(工业动火管理规定)。

  2.8.3禁止使用汽油或易挥发的溶剂洗刷零件及工服。

  2.9装臵检修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

  2.10严禁交叉作业,特殊情况必须交叉作业时,应采取保护措施,否则不许作业。

  2.11高空作业使用电焊时,下方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电焊机电源要独立设臵电闸,焊机二次线路及外壳必须接地良好,焊条的夹钳必须绝缘良好。在潮湿地点电焊作业时,必须采取绝缘措施。

  2.12使用气焊时,气焊作业施焊点与乙炔瓶和氧气瓶的安全距离不小于五米,氧气瓶和乙炔瓶的安全距离不小于五米,搬运气瓶时要轻拿轻放,气瓶上的防护胶圈、防护罩要保证完好,搬运氧气瓶的手套上不得沾有油污

  2.13装臵检修期间的临时用电,均应按有关临时电源使用标准,认真架设,达到使用要求,手持电动工具要配备漏电保护器,并定期进行检查保证完好。工作前要检查电源、线路是否绝缘良好,如有漏电现象一定要请专职电工进行修理。不得私自维修。在进行电气修理时,要设专人监护。

  2.14装臵上拆卸的设备及螺丝等部件,要妥善保管,特别是塔、架上严禁堆放零部件,以防落地伤人。

  2.15保证装臵检修现场消防设备、器材齐全、完好,严禁将拆卸的物品堆至路边,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2.16检修过程中如有改动,要绘出图纸,并做好记录和备案工作。以免装臵运行时发生事故。

  2.17在清洗油罐(容器)时如要进入,必须先用仪器测试有毒气体的含量不超过国家标准后方可进入,并加装送、排风安全设施。

  2.18在装臵、管线清洗排污时,要规范管理,装臵检修中的带油污的废弃物要放进指定的垃圾箱,然后进行统一处理。

  2.19加强厂区内行驶的机动车辆,特别是外部施工队伍四轮车的安全管理,要加强检查,确认车辆性能良好,严禁超速行驶,进入生产区必须挂灭火装臵。

  2.20任何施工人员不准随意挪用消防设施及器材,

  2.21对外来施工维修队伍必须严格执行安全规定。

  2.22检修期间要严格遵守上述安全管理规定,如发现违章操作,除处罚当事人还要处罚车间领导。对外部违章施工人员也要进行经济处罚。

  三、附则

  3.1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相关规定不一致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3.2本制度由生产部负责解释。

  3.3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企业安全生产制度10

  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安全费用的提取和使用,确保安全费用能够维护和保障公司的安全生产,完善安全投入保障制度,足额提取安全费用,保证安全费用的有效投入,改善劳动条件,防止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生命和身体健康、公司财产安全,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项安全费用的提取以及使用管理。

  第二章使用范围

  第三条安全生产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第四条公司应单独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科目,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五条专项资安全费用主要用于安全技改项目、职业卫生改善项目、安全教育宣传、科研方面等。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二)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三)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四)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五)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六)安全设施、特种设备的检测、校验。(七)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第三章安全费用提取

  第六条公司应根据国家规定每年应提取安全费用。第七条企业是以本年度实际销售收入为计提依据,逐月进行提取,公司按规定提取比例为3%(根据实际情况定),财务部负责安全费用的'提取并按规定进行帐务处理。

  第八条财务部负责每月月初向安环部报送安全费用的提取数额,安监部长负责人负责对安全费用的使用进行审批,凡包括上述范围内的所有支出均可从安全生产费用中列支。使用安全费用时必须经安环部负责人审查并加盖“安全费用提取使用专用章”方可交财务部办理使用手续。

  第九条安环部负责对安全费用的提取和使用建立台帐,并同时负责向上级部门报送安全费用统计报表及其他要求报送的资料。

  第四章使用流程

  第十条各部门将本部门的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汇总后报至安环部,主管项目安全生产副经理根据各部门的意见召集总工程师、质检部、安环部及有关部门负责人举行专门会议讨论编制安全资金投入计划。编制安全资金投入计划时应考虑利用现有的设备和设施,挖掘潜力,讲究实效,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与工程进度同步,避免安全生产资金脱节现象。

  第十一条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报财务部,经财务部负责人审核,公司分管副经理、经理审批。专项资金根据不同阶段对安全生产的要求,实行分阶段使用,原则上由安环部按计划支配使用,或根据需要,由各部门、施工班组提出申请,经安环部批准后使用。

  第十二条属于专项资金范围内费用的使用与报销,按财务规定要求,经安环部负责人审核,经公司分管副经理、经理审批签字确认后,方可向财务部报销,项目部财务部每季度予以汇总,并同安环部对账,发现差错,及时整改。

  第五章监督检查

  第十三条项目部对财务部与安监部专项资金投入与使用的情况,由项目部分管领导、安监部负责人、财务部负责人每季度进行一次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如下:

  (一)检查安监部安全费用使用的台账、报表等。(二)实物与账册是否相符。

  (三)报销手续是否齐全,报销凭证是否有效。

  (四)财务部设置科目与列入科目、记帐是否符合要求。第十四条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相关责任人及时予以调整整改,如屡次违反,项目部将对责任人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十五条编制的专项资金不足有缺额时,应及时追加投入资金额,新增的计划仍按上述审批的要求执行;在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完成后,若其专项资金尚有盈余,累计到下一个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作为专项资金的积累。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企业安全生产制度11

  (一)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分管工作履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组织分管部门、车间建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进行监督检查;

  (三)组织落实分管领域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措施,对分管领域的较大风险进行管控,并监督问题隐患的整改落实;

  (四)按职责分工,组织落实本单位构成重大风险的特殊作业安全措施;

  (五)组织审核年度安全投入资金预算,做到专款专用,并监督执行;

  (六)按规定时间和程序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按职责分工组织事故救援,做好伤亡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七)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本单位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一)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并监督实施;

  (二)参与本单位涉及安全生产的经营决策,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督促本单位其他机构、人员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三)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并进行考核;

  (四)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五)监督本单位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和技术措施的'落实;

  (六)组织开展危险源辨识和评估,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监督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发放、使用和管理;

  (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八)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九)组织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措施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督促落实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十)制定本单位外来施工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督促承包、承租单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并对承包、承租单位及人员的相关资质进行审核、监管;

  (十一)对本单位动火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受限空间(有限空间)作业、高空作业、盲板抽堵作业、吊装作业、动土作业、断路作业、设备检修等现场作业情况进行抽查监督;

  (十二)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绩效考核制度并监督实施;

  (十三)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十四)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十五)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本单位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企业安全生产制度12

  一、董事长安全生产职责:

  1、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职业卫生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保证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在公司的贯彻执行。

  3、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在公司的贯彻实施。

  4、切实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组织及财力、物力等资源的保障。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二、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职业卫生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组织和机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督促企业员工按职责范围开展安全工作。

  3、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和职业卫生工作。

  4、在实行生产任务承包责任制时,必须承包安全生产。

  5、在安排企业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专案时,安全基础设施与主体工程必须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6、负责处理重大工伤事故,处理事故责任者,表扬奖励对安全工作有贡献的员工。

  7、积极改善企业劳动条件,消除环境污染,提倡文明生产。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8、保证本企业产品符合国家有关的安全规程和安全技术标准的要求。

  三、生产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认真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法令,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直接领导、监督检查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工作,处理好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在安排年、季、月度生产计划时,贯彻执行安全工作与生产工作“五同时”的原则。

  3、负责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并解决重大事故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向总经理汇报生产计划完成情况时,同时汇报企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情况。

  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及时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5、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主持调查、分析、处理重大伤亡事故,杜绝类似事故重复发生,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6、组织制定、审批安全措施计划,并督促检查实施情况。

  7、检查督促对员工进行安全技术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8、注意贯彻劳逸结合,严格控制加班加点,作好女员工的“四期”保护工作。

  四、技术副总安全生产职责:

  1、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认真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法令,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工作负安全技术方面的责任。

  2、教育工程技术人员遵守并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技术规程,劳动保护法规和标准,以及本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

  3、在制定、审定和批准新产品设计方面,新技术新工艺方案,技术改造专案设计和科学研究方案时,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劳动保护“三同时”,使之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标准。

  4、组织技术部门和有关技术人员为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技术措施专案提供图纸、工艺档案及全套技术资料,不断改革和完善各种工艺装备的安全防护装置,改善员工的劳动条件,保护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5、根据生产工艺过程,组织制定消除不安全隐患的技术措施,并督促有关部门按期实现。

  6、发生重大事故时,组织有关技术人员查清事故的技术原因,并制定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技术措施。

  五、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对本部门分管的员工教育和医疗卫生工作负全面责任。

  2、编制教育计划组织业务培训时,应把劳动保护和安全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作为一项不可缺少的内容。组织对新进人员(包括实习、代培人员)的安全教育和考核,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劳动部门颁发的上岗证才能上岗。

  3、合理安排劳动力和配备专业干部,严格贯彻执行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临时用工协议中必须有安全方面的条款,并会同有关部门认真执行。

  4、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开展职业病与职业中毒的防治工作。定期组织对高温、有害工种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健康检查。

  5、对工伤、中毒采取急救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对因工伤残程度与职业病危害程度做出结论并提出处理意见,负责办理工伤、财产保险理赔工作。

  6、加强对公司机动车辆的管理,教育驾驶员严格车辆保养制度,执行交通法律法规和各项安全制度,保证车况处于良好状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安全行车。

  六、技术部长安全生产职责:

  1、制订工艺档案,工装及专用装置的设计和确定新车间工艺,在组织工艺布局时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并经常督促检查执行。

  2、在编制设计规划方案时,应有安全卫生专篇。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安全装备,在组织工艺试验过程中,必须考虑安全措施,解决安全隐患。

  3、在新产品开发,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建设专案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专案中,必须提出安全技术要求。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液、废气、废渣提出处理规划并制订实施措施,负责实施;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应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向依法取得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申请进行职业病危害予评价并提供评价报告。

  4、组织本部门技术人员学习国家颁发的安全技术规程,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从设计、布置、试验到生产各个环节,把安全作为必不可少的内容。

  5、组织本部门技术人员为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技术措施专案提供图纸、工艺档案及全套技术资料,不断改革和完善各种工艺装备、专用装置的安全防护装置,改善员工的劳动条件,保护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6、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查清事故的技术原因,并制定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技术措施。

  七、生产计划部长安全生产职责:

  1、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把安全生产列为重要内容。

  2、组织好均衡生产,注意劳逸结合,严格控制加班加点。

  3、编制年度生产计划大纲时,通知有关部门,同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报请公司领导审批后,列入月、季作业计划,组织实施。

  4、对本部门所管辖的一切机床与动力装置的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保持正常执行,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5、建立健全装置安全操作维护保养规程,严格执行装置管理规章制度,以及特种装置的登记工作,定人定机、凭证操作。

  6、组织对新进员工进行三级安全和职业卫生教育,按上级劳动安全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取证验证工作。

  7、组织进行现场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消除不安全因素,遇有紧急不安全情况时,应立即制止操作,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照公司“安全生产奖罚制度”,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罚。

  8、参于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督促有关部门按期实施。

  9、参加新、改、扩建工程专案的设计审查,验收及装置的安装、检查、验收工作,对不符合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工程专案和装置,提出整改处理意见,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督促有关责任单位进行整改落实。

  八、采购部长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条令,对本部门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

  2、加强对购入装置、配件及有关原材料的质量管理,使其安全可靠性符合生产经营要求。对生产、试验、研发所需的新化学物品,采购时必须了解其物理化学效能,以及安全使用和储运要求,并索取书面资料。

  3、负责各类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及安全措施计划所需材料的供应工作。采购的物资必须有验收记录,并对数量、质量负责。

  4、负责汇总上报安全生产所需各种物资的用款计划。

  5、做好本部门员工的安全知识教育工作。

  6、对驾驶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做好车辆检审和维修保养工作,保证安全行驶。

  九、仓储中心主任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条令,对本部门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

  2、组织本部门人员的安全常识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3、经常对仓库存放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进行检查,保证安全储存与发放,并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和有效的安全措施。

  4、负责各类劳动防护用品的保管与发放工作。

  十、财务部长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条令,对本部门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

  2、在编制年、季、月生产、技术、物资、财务计划时,应把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并按照公司实际需求,保证公司安全生产实际需要的经费。

  3、保证劳动保护用品的开支,保证生产经营安全生产实际需要的经费。

  4、负责制定本部门的安全防火防盗管理规定,加强安全意识教育。

  十一、市场部长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条令,对本部门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

  2、产品搬运和装车时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防止事故的发生。

  3、参与监督教育驾驶员及运输人员认真做好车辆维修保养工作,执行交通安全的规定,确保安全行驶。

  4、做好外出销售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

  十二、质保部长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条令,对本部门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

  2、组织本部门人员的安全常识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3、负责本部门检测装置、设施的安全使用及执行。

  4、对新进检测装置,进行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写。

  5、对本部门发生的事故,应立即上报安全生产办公室并组织有关人员和部门进行调查分析,提出处理和改进意见,坚持“三不放过”原则。

  十三、行管部长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对本部门所分管的消防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2、负责本部门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教育,并制定相关的管理规定。

  3、负责组织企业防火、防爆安全常识的教育,经常检查防火、防爆的安全措施,督促落实隐患的整改,确保消防设施完备和消防道路通畅。

  4、配合节假日的安全生产检查,负责日常公司财产、员工人身及财产安全,做好公司的防盗工作。

  5、对火警、火灾事故组织调查、分析、处理和报告。参与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十四、车间主任安全生产职责:

  1、全面领导本车间安全工作,对本车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令,对新进员工进行车间级安全和职业卫生教育,使其了解本车间的生产情况,车间的有关规定,有害因素的分布,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经常检查班组执行情况。

  3、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经常检查本车间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发现问题及时排除,不能立即解决的报公司有关部门处理,并对消除不安全因素的及时性负责。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教育员工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装置操作保养规程。

  5、保证本车间机电装置、工艺装备和运输工具符合安全要求,正常执行,发现事故隐患危及安全时应立即停止使用,进行排除,不得违章指挥和允许工人冒险作业。

  6、编制车间作业计划时,应把安全措施作为一项不可缺少的内容,对采用新工艺或新技术试验时,要有可靠的安全和劳动保护措施。

  7、督促检查本车间员工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保护员工作业安全和身体健康。

  8、对车间发生的伤亡事故,应立即上报安全生产办公室并组织有关人员和部门进行调查分析,提出处理和改进意见,坚持“三不放过”原则。

  十五、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本班组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2、对新进员工进行班组级安全教育和职业卫生教育,了解本班组生产情况,危害因素及可能产生的健康危害,正确使用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的方法,遇险时自救和互救知识。

  3、组织本班组员工,对本班组的各种机电装置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协同车间及时排除。

  4、督促、检查本班组员工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装置安全操作规程,制止违章和冒险作业。

  5、认真检查、监督本班组员工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预防和杜绝职业病的发生。

  6、发生工伤事故,立即报告车间领导及有关人员,参加车间事故分析会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预防措施,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十六、公司员工安全生产职责:

  1、积极学习安全技术和劳动保护知识,严格遵守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同一切违章作业的现象作斗争。

  2、操作前必须穿好工作服,佩带好劳动保护用品,检查好本岗位的装置和安全设施,不准穿高跟鞋,裙子和短裤,背心和拖鞋(工作性质需要除外)从事工作。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必须符合要求和规定。

  3、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4、发现装置有异常情况,应立即查询原因,进行排除,自己解决不了的应立即报告,决不可不负责任,轻举妄动启动装置,造成事故。

  5、遵守劳动纪律,精心维护装置,搞好文明生产,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6、积极参加安全生产的各种活动,主动提出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合理化建议,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7、发生事故和危险时,要对伤员及时抢救,并立即报告领导,保持事故现场,积极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对任何大小事故和未遂事故,均不得隐瞒不报。

企业安全生产制度13

  一、企业安全生产职责

  1、企业法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应负总体责任。

  2、依法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4、持续具备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5、确保资金投入满足安全生产条件需要。

  6、依法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7、如实告知从业人员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教育职工自觉承担安全生产义务。

  8、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规则佩戴、使用。

  9、对重大危险源实施有效检测、监控。

  10、预防和减少作业场所职业危害。

  11、安全设施、设备(包括特种设备)符合安全管理的有关要求,按规定定期进行技术检测检验。

  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落实责任重于泰山、防患于未然,进一步做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特制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如下:

  1、作业员必须熟悉本岗的操作顺序或经培训后达到作业要求,并经设备负责人许可方能上岗作业。

  2、作业员必须做到“三紧”、“三不”、“一注意”:三紧:衣着紧身:紧腰、紧袖;三不:不系领带、不戴手套、不戴手饰;一注意:注意眼睛,集中精力。

  3、作业员开始操作前应检查机械设备各部位紧固体是否有松动或脱落迹象。

  4、调整机器时必须停机,断掉电源,下班必须关闭所有设备的总电源。

  5、开料机更换锯片时,必须锁紧螺丝,弄清锯片的旋转方向,切勿反装。

  6、操作锣机必须注意,主轴的旋转方向,正确选用切,削刀具、刀头锁紧、螺丝必须加上保护垫及螺杆。

  7、机器设备启动前必须了解电源是否正常,并在机器最高转速时方可进行作业;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作业。 8、机器设备表面及工作台面不得放置杂物。

  9、落地风扇必须平稳放置,远离作业岗,转动时风扇严禁移动。 10、危险性较高的工作岗位作业员劳动强度不可超过11个小时。 11、操作人员要熟悉本机台的所有安全防护装置,熟悉设备性能。 12、任何人不得携带火种(打火机等)进入生产区域或禁烟区。 13、酒后严禁上岗,因患病或服药而影响身体状况者严禁上岗。

  14、领用油漆,最多存放半天的`用量。

  15,严禁在砂磨设备上磨金属材料,防止火花进入吸尘管道造成火灾。

  16、严禁非专业人员私自拆开与维护操作无关的配电系统、设备零部件。

  17、严禁设备超宽、超高、超厚、超重、超负荷使用。

  18、冷压、热压机设备严禁边上升(或下压)边送取板,严禁把手伸入其间,以免事故发生;立铣设备在小工件加工时采用工装设备。

  19、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严禁用大功率超线路负荷电器设备。

  20、严禁使用带有安全隐患、裸露接线板或电动工具。

  21、清洁机器必须要机器停止,电源关闭的情况之下方可作业。

  22、发现设备异常或有其它危险因素,应立即停机或采取相应紧急措施,并向设备维修人员汇报。

  23、机修人员每半月不少于一次对机台安全装置,运输设备(包括电梯)进行一次检验并做好记录上交安全主任。

  24、一周不少于一次对排尘(风)系统进行清扫、检验。

  每月最后一个星期日由安全主任(汇同机电人员、各部门主管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工作并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做好记录(安全检查表)上交总经理;各部门针对各自安全隐患必须第一时间做出整改措施并落实到位。

企业安全生产制度14

  为了规范本公司安全生产的变更管理,消除或减少由于变更而引起的潜在事故隐患,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过程中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及管理等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变化。

  1、管理职责

  1.1、变更申请人负责提出书面变更申请经部门负责人确认;

  1.2、分管经理负责归口部门的变更审核;

  1.3、总经理负责变更的审批;

  1.4、分管副经理负责对变更情况进行验收。

  2、变更分类

  2.1、工艺技术变更

  2.1.1、生产主要原料变更

  2.1.2、工艺流程和主要生产条件的重大变更

  2.1.3、工艺设备的改进和变更

  2.1.4、操作规程的重大变更

  2.1.5、工艺参数的变更

  2.1.6、公用工程的水、电、气等的变更

  2.2、设备设施变更

  2.2.1、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

  2.2.2、安全设施的变更

  2.2.3、更换与原设备不同的设备和配件

  2.2.4、设备的材料变更

  2.2.5、临时的电气设备变更

  2.2.6、监控、测量仪表的变更

  2.2.7、设备运行程序软件的变更

  2.3、管理变更

  2.3.1、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变更

  2.3.2、公司人员的变更

  2.3.3、___机构的重大变更

  2.3.4、管理职责的变更

  2.3.5、安全标准化管理的`变更等

  3、工作程序

  3.1、变更申请人提出书面变更申请,说明变更的具体情况及相关依据,并对变更存在的风险情况进行分析,变更申请部门负责人签字认可。

  3.2、变更申请部门负责人将变更报告送交分管副经理审核。

  3.3、分管副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

  3.4、变更审批后,变更申请部门___人员进行变更的实施。

  3.5、变更实施前,实施部门要对变更的实际过程进行风险分析,制定相应的措施后,实施变更。

  3.6、分管副经理负责对变更的的实施结果进行检查验收。

企业安全生产制度15

  一、具有易燃、易爆、腐蚀、有毒等性质,在生产、贮运使用中能引起人身伤亡、财产损毁的物品,均属危险物品

  二、危险品必须按其性质和贮运要求,严格执行危险品的配装规定,对不能配装的危险品,必须严格隔离

  三、危险物品的装卸和运输,必须指派有专业运输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承担

  四、装运人员应按危险品性质,配带相应的防护用品。严禁随便倾倒物料

  五、液体危险品物料装卸时,要严格执行防静电的.有关规定。往贮罐内输送物料前,必须认真检查输料管路、输送泵和电器是否处于正常状态,按要求启闭阀门,并随时检查液位,防止溢料,往桶内灌装物料前,要认真检查桶是否完好,灌装时要认真负责,灌装完毕桶盖应拧紧,防止跑、冒、滴、漏,洒落地面的物料要及时清理干净,不得留有残液

  六、必须严格执行出入库发放制度,防止危险物品流失而引发事故

  七、危险物品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等情景,应当立即进行安全处理

  八、装运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机动车,应悬挂危险品标志,罐车要挂接静电导链

  九、罐区、装置区要坚持整洁,对散落的易燃、易爆物品和杂物应当及时清除。用过的棉纱、抹布、手套等用品,必须放在安全地点妥善保管或及时处理

  十、装卸易燃、易爆物品,不准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不准穿带钉子的鞋,并应当在可能产生静电的设备上,安装可靠的接地装置

  十一、进入厂区的机动车辆必须带防火罩

  十二、备有适当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并布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消防器材附近,严禁堆放其他物品

  十三、装卸危险物品严禁使用明火灯具照明

  十四、可燃液体贮罐应设液面计和带有阻火器的通气管

  防止违章动火六大禁令

  一、没有批准的动火证,任何情景严格禁止动火

  二、不与生产系统隔绝,严格禁止动火

  三、未经清洗、置换合格,严格禁止动火

  四、不把周围易燃物消除,严格禁止动火

  五、不按时作动火分析,严格禁止动火

  六、没有消防,无人监护,严格禁止动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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