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管理制度

时间:2023-02-27 08:28:35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教育管理制度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教育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教育管理制度

教育管理制度1

  1、十一月九日为我校“消防安全教育宣传日”,应利用各种形式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如“主题班会”,“国旗下讲话”,“橱窗宣传”,“专题讲座”等)。

  2、学校各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平时利用各种形式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活动。

  3、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有义务对该部门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工作。

  4、各部门要将消防教育工作纳入对员工的评比工作,做到同检查、同评比。

  5、新来工作人员,在工作之前要进行消防培训工作,通过消防安全考核后方能进入工作岗位。

  6、全校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掌握最基本的消防知识,知道“四懂”和“四会”。(即懂得火灾的危险性、懂得火灾的预防措施、懂得火灾扑救方法、懂得火灾的逃生要领。会使用灭火器材、会处理险情事故、会引导客人、会疏散逃生。)

  7、全体员工需知道学校消防工作的`方针: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8、同时对全体学生进行反复教育和必要培训演练,保证学生有安全消防意识和基本的消防技能、知识(比如会使用常见灭火器,会火中逃生等)。

教育管理制度2

  随着外出务工人员的逐年增多,留守儿童出现率呈上升趋势,为让这些远离父母的孩子的身心健康成长,根据学校具体实际,特建立本关爱留守儿童工作制度。

  一、建立组织领导制度。

  学校成立留守儿童关爱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闫军焘

  副组长:杨建军,郭保周,魏有平

  成员:,王治昌,胡金祥,林婷,李亚萍,王福兴,张喜俊,陈沫莉,各班主任

  领导组成员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充分发挥领导小组成员职能作用,加强对全校关爱留守儿童工作管理。认真落实国家政策,确保他们不辍学。同时不断改善学校的条件,为留守儿童的学习生活提供良好的后勤保障。

  二、建立留守儿童基础信息制度。

  各班每学期初要对留守儿童家庭情况进行一次调查摸底,全面调查掌握留守儿童的动态信息。根据新学期学生变化情况,各班级的班主任、任课教师要分人头,通过上门调查、走访群众等形式,逐一做好留守儿童的个人信息统计,汇总后上报到学校。建立和完善留守儿童档案,重点记录“留守儿童”的现居住地、现监护人(或托管人)

  的姓名、关系及联系方式、父母工作单位及通讯方式等情况。

  三、建立“大手拉小手”爱心帮扶结对制度。

  各个年级、班级要全面落实“代理家长”制,全体任课教师要积极做留守儿童的`“代理家长”,与留守儿童建立“一对几”管护对子,全面关心留守儿童生活学习等状况,要求做到知留守儿童基本情况、知监护人(或托管人)情况、父母外出务工情况做到知情;“在生活上多细心照顾、学习上多悉心指导、心理上多耐心引导;学习上辅导优先,生活上照顾优先,活动上安排优先;建立责任制和跟踪服务制,确保每一个留守儿童都有一个代理家长,为他们的健康成长负责。各代理家长每月至少要与“留守儿童”托管人或监护人联系一次,保持与外出打工的父母孩子经常性沟通,力争做到半月能电话交流一次,同时要积极引导学生做一些有意义的事,为家庭、为学校、为班集体争光添彩,培养学生的荣誉感和上进心。

  四、建立谈心交心制度。

  学校教师每周至少与留守学生谈一次心,与他们进行零距离交心,了解他们一周的学习、生活、情绪、交友、身体等方面的情况,交流感情,培养学生良好的心态和健康的心理。

  五、建立留守儿童家访制度。

  重视留守儿童家访工作,班主任要坚持对留守儿童进行家访,每学期都走进每一个留守儿童进行家访,每学期都要走进每一个留守儿童家庭,了解他们在家生活情况,代理监护人的教育管理情况,加强与代理监护人联系与沟通,共同关心留守儿童成长。

  六、建立亲情联系制度

  充分发挥亲情联系电话的作用,让留守学生在课间、休息时、双休日或节假日与家长联系、沟通提供方便,增进学生与家长的感情。同时学校安排的管理人员要及时做好亲情联系情况记载。

  七、建立家校互动制度。

  发挥家校教育功能,定期召开留守儿童监护人会议,对留守儿童的监护人或临时监护人进行培训,加强留守儿童的教育管理。

  八、建立典型引路制度。

  定期开展活动,座谈了解留守儿童思想、生活、学习情况,引导他们学习自主自强典型,交流成长体会。各班级对留守儿童关爱工作中的感人事迹,先进典型要及时报道宣传,扩大留守儿童关爱工作的影响,要产生一定的社会效应,形成全社会都来关爱留守儿童的浓烈氛围。

教育管理制度3

  当前,安全工作是学校的重中之重,为了使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学期的学校安全教育管理制度。

  1、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禁止12岁以上的儿童在公路上骑自行车。步行或骑自行车的同学在公路上做到右侧通行,不在路面上骑飞车或玩耍。

  2、师生到外地走亲访友,乘车时要注意安全,不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上车。在车上要讲卫生,懂礼貌。

  3、在校或在家里注意防火、防电、防盗。插座、开头等电器设备损坏及时更换。

  4、上体育课时,体育教师严格要求学生,必须穿运动鞋,严禁学生穿皮鞋上体育课,课间不搞危险性大的活动。

  5、课外集体活动(如春游、参观、看电影)时,要由班主任带领,活动后,要清点人数,班主任带领集中返回学校。

  6、进出门口或看电影,做到出入有序,不拥挤,不打闹。

  7、杜绝到危险的'地方活动,夏天不要野浴,冬天不要到深水层的冰布滑冰或溜冰。

  8、节日期间不能用手拿鞭炮燃放,不能在堆放干草的地方燃放鞭炮。杜绝师生搞赌博活动。

  9、中心校将不定期地对各校的校舍、厕所、体育器材、食品卫生等方面进行检查。

教育管理制度4

  良好的心理素质是人的全面素质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心理健康教育是提高中小学生心理素质的教育,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中小学生正处在身心发展的重要时期,随着生理、心理的发育和发展、社会阅历的扩展及思维方式的变化,特别是面对社会竞争的压力,他们在学习、生活、人际交往、升学就业和自我意识等方面,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心理困惑或问题。因此,在中小学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是学生健康成长的.需要,是推进素质教育的必然要求。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相关制度如下:

  一、开展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要立足教育,重在指导,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保证心理健康教育的实践性与实效性。为此,必须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1.根据学生心理发展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有针对性地实施教育;

  2.面向全体学生,通过普遍开展教育活动,使学生对心理健康教育有积极的认识,使心理素质逐步得到提高;关注个别差异,根据不同学生的不同需要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和辅导,提高他们的心理健康水平;

  3.尊重学生,以学生为主体,充分启发和调动学生的积极性。积极做到心理健康教育的科学性与针对性相结合;面向全体学生与关注个别差异相结合;

  4.尊重、理解与真诚同感相结合;预防、矫治和发展相结合;教师的科学辅导与学生的主动参与相结合;助人与自助相结合。

  二、开设心理健康选修课、活动课或专题讲座。普及心理健康科学常识,帮助学生掌握一般的心理保健知识,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

  三、个别咨询与辅导。开设心理咨询室(或心理辅导室)进行个别辅导,对学生在学习和生活中出现的问题给予直接的指导,排解心理困扰,并对有关的心理行为问题进行诊断、矫治的有效途径。

  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逐步建立在校长领导下,以班主任和专兼职心理辅导教师为骨干,全体教师共同参与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制。

  五、辅导员明确职责和要求,严格遵守对学生的心理问题进行保密。

教育管理制度5

  为贯彻落实“科研兴校”战略思想,创办特色学校,提升办学品位,为进一步增强全校教师教育科研的意识,正确理解搞好教育科研和提高教学质量的辨证关系,树立全新的教育教学理念,使教育科研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道路,特制订本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开展教育科研工作是学校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先导工程,是学校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的新的生长点。

  第二条学校教育科研工作是深化教育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途径。坚持把教育科研工作与教育教学实践紧密结合,教育科研来源于日常的教育教学实践又应用于教育教学实践,以课堂教学为主阵地,经常开展群众性的教育教学研究活动,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三条学校教育科研工作是教师专业素质提高和专业发展的必由之路。树立教育科研意识和开展教育科研,是社会发展对教育工作者提出的任务和要求,搞好教育科研不仅使教育方法更趋科学性、合理性、人文性,使学生沿着健康的方向发展,而且使教师的教育科研理论水平和教学实践能力得到很大提高,促进广大教师由学者型教师向研究型、创新型教师转变。

  第四条开展教育科研工作是每一位教职工义不容辞的职责和任务,教师是学校教科研工作的主力军。行政领导、各股室负责人以及教研组长都要以身作则,各学科带头人、青年骨干教师要积极参与科研,勇于探索,大胆实践,求真务实,做好表率作用。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在学校统一领导下,以教科研室为龙头,加强对教科研的计划管理、制度管理、队伍管理、过程管理、成果管理、档案管理和经费管理,围绕教科研工作充分发挥管理、指导和监督作用。

  第六条学校成立教科研室,具体负责学校教育科研工作的组织、实施、管理、考评。

  第七条条件成熟后,学校实行兼职教科员制度,由教科研室负责人提名,学校行政讨论聘任具有较强教育科研能力的骨干教师2至3人为学校兼职教科员,协助教科研室开展学校教育科研工作。

  第八条学校教科研工作受省教科院、市教科所、县教科室等部门的业务指导。

  第三章教科研队伍管理

  第九条行政领导、教研室主任、教研组长、县级以上的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都必须带头开展教科研工作,切实加强教育科研理论的学习,积极投身教育科研实践,并结合教育教学实际主持一项校级以上课题研究,不断提高自身的教育科研素养和教科管理水平。

  第十条全校学科专任教师必须结合教育教学实际开展一项校级以上(含校级)课题(或专题)研究。

  第十一条学校积极鼓励青年教师开展教科研活动,培养并形成一支有志于教育教学改革、会科研、能科研、善科研的教科研骨干队伍。

  第十二条对在教育科研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老师在评优、评先、职评、晋级和提拔等方面予以优先。

  第四章课题管理

  第十三条课题的申报。

  1、教科研室负责制定学校教育科研课题(或专题)年度规划,于学年初向全校公布,教师可在该规划内向学校申报课题(或专题),教师也可自选课题(或专题)向学校申报;

  2、教科研室负责及时转发省、市、县教科部门科研规划,教师可在有关规划基础上申报课题,教科研室初步审定后协助教师向省、市、县教科部门(教育科研规划办)申报立项;

  3、凡申报课题,必须有明确的课题内容、研究目的、方法手段、实施步骤,进行该课题研究现状及发展趋势分析,县级以上课题要填写《教育科研课题申报表》,呈报教科研室;

  4、教科研室负责学校申报国家、省、市、县级课题,可以由教科研室根据需要确定课题主持人,组建课题组;

  5、课题的选择应依据科学性、创新性和实用性的原则;

  6、校级课题(或专题)研究时间一般为一年。

  第十四条课题立项。教师申报县级以上课题直接提交教科研室,教科研室负责审核,同意后上报相关部门,由相关部门审批立项。

  第十五条课题研究。

  1、申报课题的个人或课题组原则上应按研究计划和方案开展课题研究,如有重大变化,应报教科研室批准;

  2、课题研究过程中的`重要会议或活动,应通知教科研室,教科研室协助组织;

  3、县级以上课题应在每学期末向教科研室提交一份研究进展报告和下学期工作安排计划;

  4、凡不积极开展课题研究活动,不能按计划完成课题研究任务,或严重违反本管理条例的个人或课题组,教科研室将报请学校批准撤销其课题立项资格。

  第十六条课题结题和研究成果。

  1、课题结束时,个人或课题组须向教科研室提交结题报告和相关研究成果,由教科研室组织人员进行评估、鉴定和验收;

  2、对已经结题的课题,教科研室负责收集、整理汇编成教育科研成果集。同时将优秀教育科研成果进行推广,通过公开教学、专题研讨、论文推荐、媒体宣传等不同形式进行宣传推介,使科研成果转化为教育生产力,促进教改深化,教育发展;

  3、县级以上的课题结题和科研成果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保障

  第十七条时间保障:学校每学期安排时间,开展理论讲座、专题报告、经验交流等教科研活动;课题组每半月安排时间开展各种研讨活动。

  第十八条经费保障:学校从实际需要出发,每学年拨配科研专项经费,用于科研调查、交流、实验、资料、评奖、出成果集、物品购置等开支,保证教科研工作正常开展。

  第十九条人员保障:全校每位教师必须根据学校的总体安排,乐于承担教育科研课题(或专题。)

  第七章科研成果的奖励

  第二十条 凡本校教职员工在本学年度进行的县级以上由正规行政部门(不含社会群团组织)组织评选获奖的科研成果均可报教科研室审阅并给予奖励。

  第二十一条 申报的科研成果形式一般是各类研究报告、学术论文(含正规刊物上发表的)、经验总结、课堂教学竞赛等。无论哪种形式,必须是自己研究的成果。

  第二十二条 科研成果奖奖项、奖金根据各时期相关政策和学校实际而定,获奖成果除给予一定奖金外,还作为业务考评、晋升、评优的依据,同时给予相应加分。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条例由学校教育科研室负责解释。

教育管理制度6

  一、成立教研活动领导小组,每学期开学时制定教科研工作计划,按照计划定期开展教学研究活动。

  二、定期开展业务学习,每位教师准时参加教研活动,不得无故缺席,因故不能参加活动必须向园长请假。

  三、学习研讨时做到严肃认真,不迟到,不早退、不闲聊,积极参加讨论,认真做好记录,努力形成争鸣、探究、团结的教研氛围。

  四、每学年组织全园性观摩活动、教师基本功观摩展示活动一次,鼓励创新,观摩后,组织对每位教师的基本技能、组织活动等情况进行评议,并作为教师业务考核内容存档。

  五、各班段教研组长要切实负起责任,搞好平时的备课、研究等工作。定期或不定期抽查教师的教育教学计划、检查保教人员一日组织活动或某生活环节的情况,及时与保教人员交换意见。

  六、每学期初各班要根据班上工作实际,写出教学科研计划,期末写出专题总结或经验论文等,在园内进行交流、评比。

  七、教研活动领导小组要定期检查各班段教研活动开展情况,并给予指导。

  八、积极参加各级教育领导部门组织的各种教研活动。

  九、每年设法组织教师轮流到先进幼儿园参观、观摩教学活动,开阔视野、取长补短。外出学习时,事先准备好笔记本,不迟到、不早退,做好记录,主动向领导汇报,并负责传达学习内容,写好专题体会一篇。

  十、教师要重实践、勤反思、善总结,每位教师每学期至少要撰写一篇教育教学或教研论文。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或经验材料的教师,按幼儿园奖励制度给予奖励。

  十一、每位教师每月完成一份比较高水平的'教学案例(包括设计意图、执教班级、执教者、活动预期目标、材料准备、活动重难点以及反思)。

  十二、教研活动领导组每月至少要召开一次例会,研究部署或总结全园的教研活动。

  十三、教研活动领导组要做好每学期教研活动的总结工作。

教育管理制度7

  为加强我园教育科研管理,促进教师积极参与教育科研,不断提高科研水平,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特制定本方法。

  1、幼儿园由业务副园长分管教育科研工作,全面负责教育科研工作。

  (1)负责全园各级各类课题的组织、指导、日常管理等工作。

  (2)制定幼儿园教科研工作计划,写好教科研工作总结。

  (3)组织教师参与市有关教育科研方面的`活动。

  2、幼儿园下设三个工作组,由年级组长兼任组长。为幼儿园决策提供教科研和教改信息,并发动和组织本年级组教师学习有关理论,为教师提供必要的帮助。

  3、鼓励本园教职工申报各级各类教科研课题。课题申报人应为课题负责人,在课题研究中担负实质性工作。

  4、课题立项原则

  (1)实践性和针对性原则。所立项课题要对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有现实意义和指导作用。应来自实践、服务实践的研究课题。

  (2)前瞻性和创新性原则。所立项课题要在原有应用领域中有所创新、有所发展。

  (3)科学性和可行性原则。所立项课题要有事实和理论依据,立论理由充分,同时又要确实做到内容具体,方法步骤切实可行。

  5、一般课题、园级课题由组长负责管理,科研室负责课题研究的日常督促、检查等。课题完成后,结题报告和成果须交科研室备案。

  6、管理好教科研、教改的档案资料。

教育管理制度8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管理、装备、培训”三并重的原则,进一步强化和规范企业安全技术培训工作,使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员工的安全技术素质,促进矿安全生产的持续稳定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安全技术培训是实现矿井安全生产的重要基础工作,必须坚持强制培训、鼓励自学、严格考核的管理原则。坚持从实际出发,为安全生产服务,切实把安全技术培训工作纳入经常化、制度化轨道。

  第二条:安全技术培训工作由矿安全教育培训管理科负责,列入矿安全办公会议议事日程,由矿安全教育培训科科长具体负责。安全科、生产技术科、机电科等对员工安全教育与培训业务工作负责。

  第三条:矿安全科是安全技术培训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制订安全培训计划,下达培训指标,并对安全技术培训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监督、检查。

  第四条:安全教育培训的基本任务。

  (一)负责本矿员工的安全培训及教学管理。

  (二)负责按照上级下达的培训计划向有关培训部门输送学员。

  (三)负责掌握本单位各类工种的培训情况,建立员工安全技术培训档案,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填报有关安全技术培训报表。

  (四)负责一般工种及新入矿员工的安全技术培训。

  (五)负责举办安全教育展览,对事故案例、安全生产经验和典型事迹进行宣传教育,并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经常性的群众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六)负责监督落实每月一次作业规程、每季一次操作规程、每半年一次应知应会全员考核制度。

  (七)建立各岗位工种安全考试题库,负责安全工作资格证书及复审考试的组织工作。

  第五条:必须严格执行“安全工作资格证书”制度。所有从事生产建设的员工上岗前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涉及安全生产的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要经过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试合格,取得“安全工作资格证书”方准上岗作业,未取得“安全工作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准指挥生产,不准上岗作业。

  凡是分配未取得“安全工作资格证书”的员工上岗,要追究用人单位负责人以及本人的责任,按照《安全管理制度》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煤矿必须制定年度安全培训计划,并严格落实。基层各单位要编制年度安全培训计划,并按计划对员工进行教育培训,对不落实的要追究责任。各单位要按计划选送学员,培训计划上报不及时的,给予相关责任人员罚款200元,每少送培1人,给予送培学员单位罚款500元。

  第六条:《安全资格证书》在有效期期满前须重新考试验证,进行复审。为鼓励员工自学煤矿安全技术知识,复审采取先考试后培训的方法,对考试成绩及格者免于复训,同时给予奖励;考试成绩不及格者以及未按期进行复审的要吊销“安全工作资格证书”。安全工作资格证书起证或复审考试须由上级有关部门监考。

  第七条:建立健全安全培训档案管理制度,矿培训科对取得《安全工作资格证书》的学员建立培训档案。培训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1、培训计划表;2、《培训人员登记表》;3、考核申请表;4、健康体检表;5、培训教案主要内容目录;6、教学计划执行情况表;7、学员考勤表;8、考场记录;9、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试卷;10、取证(复审)名册表(含成绩表)。

  区队培训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1、培训教案;2、培训计划表;3、考试试卷和考试成绩登统表。

  第八条:安全技术培训经费,从员工培训费列支。

  第九条:矿要按上级有关规定配备专兼职教师,建立健全培训考核制度。专兼职教师任职资格须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第十条:有关各特殊工种培训、考核、发证按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和程序执行。

  第十一条:日常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班前安全教育。每班员工上岗前由值班人员或班组长组织不少于20分钟的班前安全教育。当班带班领导必须提前10分钟到副井口协助班组长召开班前教育会。班前安全教育要讲评上一班安全质量工作,提出本班安全工作注意事项和要求,灌注安全理念。要求教育面达到生产出勤的`100%,有签到、有记录。每天的班子碰头会必须研究确定第二天班前会的教育内容,并由第二天的带班人员提前进行精心准备,做到条理清晰,内容充实,防止班前会教育内容的随意性和简单化。

  (二)群众安全活动。由基层单位班组长主持,每月一次,时间不少于30分钟。主要内容:学习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会议、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部署落实;总结讲评上月安全生产和质量标准化工作,通报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组织员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事故案例教育,布置下一月的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要求教育面达到生产出勤的100%,有签到、有记录。

  (三)安全生产专题教育。由基层班组主要领导主持,针对节假日前后、农忙季节、重点工程、临时任务开工前、长休长停人员返岗、新工人上岗等特殊阶段和安全生产重点人员,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专题教育,重点进行安全生产形势和技术业务规程教育,剖析事故案例,组织安全事故案例的当事人,进行安全事故案例的宣传、讲解,汲取经验,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技术业务素质。

  (四)安全素质教育。每月至少组织一次,每次不少于45分钟。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教育培训,增强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规范管理、规范操作的自觉性,促进员工思想由“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的转变,提高员工综合素质。建立严格的对“三违”人员进行分级帮教的具体办法和体系,真正做到“三违”人员全部接受帮教,并建立“三违”人员帮教档案或记录。

  第十二条:安全思想分析制度

  安全思想分析每月至少一次,分析的主要内容有:

  (一)分析员工“安全第一”思想和“生命只有一次,遵章守规是保护神”等安全理念树得是否牢固,能否自觉摆正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质量的关系,引导员工树立正确的安全生产思想。

  (二)分析员工是否能够做到“事故预想,危险预知”,对侥幸心理造成的危害认识是否深刻,引导员工树立正确的安全理念。

  (三)分析员工对习惯性违章、不规范操作危害的认识,引导员工树立规范管理、规范操作的观念。

  (四)分析在生产作业过程中“三违”现象产生的思想根源,引导员工树立自主保安、相互保安的意识。

  (五)分析员工异常行为表现、精神状态,制定相应帮教措施,确保员工不带思想问题上岗。

  第十三条:对新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矿、区队、班组三级强制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应急处置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后,方能安排上岗工作。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第十五条:矿、区队、班组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教育培训内容:

  (一)矿级主要是: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的基本知识;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的不安全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劳动防护用品“三会”(会检查防护品的可靠性、会正确使用防护品、会正确维护保养防护品)教育培训;有关事故案例等内容。

  (二)区队级主要是: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本区队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有关事故案例等内容。

  (三)班组级主要是: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应知应会知识;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事故案例等。

  经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对未按规定进行教育培训而安排人员上岗作业的,一经发现按照安全生产法规,对该单位主管责任人员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单位出示部位黄牌警告。

  第十六条:各科室、区队、班组都必须坚持“五必须”经常性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即:每班必须召开班前会布置安全工作,每周必须组织一次群众安全活动,每月必须进行一次作业规程的贯彻考试,每季度必须进行一次操作规程的教育培训考试,每半年必须进行一次本岗位安全操作应知应会的教育培训考试、考核制度。

  第十七条:职工在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必须接受区队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使用新设备、新材料及新的劳动防护用品时,必须对有关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第十八条:安全教育培训管理与考核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落实由安全培训科负责,坚持定期检查和随时抽查,对制度不落实或安全宣传教育质量差的区队、班组要进行通报,并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必要的经济处罚。

教育管理制度9

  第一章总则:

  为规范学校日常财务行为,发挥财务在学校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便于学校各部门员工对学校财务部工作进行有效地监督,同时进一步完善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维护学校及员工相关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现金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现金管理,建立健全现金收付制度,严格执行现金结算纪律,对现金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现金使用范围:

  1.员工工资、奖金、津贴及劳保福利费用;

  2.出差人员差旅费;

  3.采购办公用品、零星备件或其他零星开支;

  4.业务活动的零星支出备用金;

  5.确需现金支付并经校长书面同意的其他开支。

  二、现金收付原则:

  1.收付现金必须根据规定的'合法凭证办理;没有按照《资金管理审批制度》审批签章的,财务不予付款。

  2.因公外出或购买物品,需借用现金时,按照《员工借款管理》的规定办理。

  3.出纳不得擅自将学校现金借给他人或其他单位,不准谎报用途,套取现金、不准利用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或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不准将学校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校长书面许可除外),不准保留帐外公款。

  4.出纳不准白条顶款,不准垫支挪用学校资金。

  三、现金收入和支出:

  1.不论何种来源收入的现金,应于当日全部送存学校指定银行账户。

  2.支付现金,应该从备用金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提取,学校任何员工不得以收入直接支付各项开支,严禁坐支现金。

教育管理制度10

  一、财产管理制度:

  规定:单位财产实行先分类登记造册(或入实物帐)后使用,并责任到人保管,损坏或丢失者按价赔偿。

  1、办公室财产:附册ⅰ。

  2、仓库财产:附册ⅱ。

  3、流动财产:附册ⅲ。

  4、其它设备设施:附册ⅳ。

  二、经费管理制度:  

  1、因公下乡尽量减轻学校负担。禁止私自向学校推销物品;禁止工作日中午饮酒;禁止在工作时间内参与打牌赌博。  

  2、各学校交费(不含个人承包项目等)一律由会计接收。因特殊情况,其他人员接收者必须及时转交财会人员,不允许私自冲抵票据,否则按违纪论处,并追究责任。  

  3、因公出差、开会、培训等按有关规定报销。每天生活费补助标准为:省级30元,市级20元;每夜住宿补助标准为:省级50元,市级30元;车票据实核算。返城后开支票据一般在一周内找站长签批,否则无效。  

  4、单位来客,一律先请示后安排,饭后签字并及时向站长报帐,否则不予报销。  

  5、因公派车,也必须先请示后安排(且每次预支加油费不超过200元,多退少补。),加油票等由用车人签名,并由司机于月底汇总后报销。  

  6、单位购置、安装或维修物品(设备、设施等),必须先请示,后预算,再安排,否则不予报销。  

  7、下乡照像、禁烧秸杆(包村),周末或节假日加班、装卸作业本或其它教学设备等,每天补助生活费不少于20元,期末兑现。  

  8、班子成员职务津贴可参照上级“绩效工资”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补充说明:

  1、其它特殊情况由站长办公会议研究支付。

  2、教育经济开发中心有关个人承包项目合同另附。

教育管理制度11

  1、凡借设备必须爱惜、妥善使用。

  2、设备归还时,如有较小破损,应及时补好,损坏较大的,除口头教育外,视不同情况论质赔偿。

  3、损坏不严重的,当场修补好。

  4、遗失设备按原价赔偿,或赔原设备。

教育管理制度12

  为了加强教育科研课题管理,规范研究行为,调动全校教师参与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的积极性,按时保持保量完成教育科研任务,有效提高我校教师的教育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特制订学校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制度。

  一、教育科研管理机构和职责

  1、学校教育科研工作由分管科研的副校长直接领导,教科室具体负责。

  2、教科室职责:

  (1)制定全校教育科学研究规划。选择上级下达的课题或自选课题进行立项研究,侧重选择对本地区本校教育发展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进行研究。

  (2)指导学校承各课题组制定课题方案,提供理论指导,保证科研课题的实施。组织校级课题评审,并向上级推荐课题。

  (3)组织教师学习有关课题的理论和研究方法,提高学校教育科研骨干的政治思想素质、科学研究能力。

  (4)建立健全教育研究相关制度。做好教育科研资料建档、数据处理工作。

  (5)及时、准确、有效地搜集和介绍全国各地中小学教育科学研究信息,为校长的教育教学决策提供咨询,为教师的教育科学研究活动提供情报,为搞好学校素质教育出谋划策。

  (6)制定学校教育科研奖励办法,对课题组和参与课题研究的教师进行评估考核。

  二、课题申报与结题制度

  1、课题研究者尽量从本校教育教学实际情况出发,在学校规划的范围内确定研究课题。申报的研究课题。

  2、确定课题研究方向后,研究者要围绕既定的范围尽可能深入了解该研究领域的前沿动态,然后提出本课题要研究解决的问题,在此基础上向学校教科室提出课题研究申请。

  3、每一申报者同一时间内承担的研究课题不得多于两项,同一类的研究课题只能一项,原有的课题未能如期完成者,不得申报新的课题。

  4、申报课题和课题立项手续:

  (1)由申请者拟定详细的可操作的《课题研究方案》,并向学校教科室提出申请。

  (2)初审合格后,填写《北川中学教育科研课题申请表》。

  (3)教科室组织进行评审,15日内给予明确答复。通过评审的,由学校发给批文,课题正式立项。

  (4)课题在批复后一个月内必须开题。

  5、课题立项变更申报。立项课题在研究过程中,因故需对研究方案、参加人员作重大调整或延长研究期限的,甚至终止研究的,必须由课题负责人书面说明理由,由教科室做出继续研究、重新立项或终止立项的审批意见。否则,研究的课题将不予鉴定结题。

  6、所批准的校级课题连续三个月以上无正当理由毫无研究进展的,视为自动终止,将公布予以取消。没有充分理由而终止研究的课题负责人,两年内不得申报新的课题。

  7、课题组在按计划完成研究任务后,应及时做好材料的汇总、分析和整理工作,认真撰写课题研究报告(主件),并认真选编好与课题研究相关的科研论文集、教案集、专著以及在研究过程中的其他声像图文资料(附件)。

  8、课题组在正式结题前三十日向学校教科室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北川中学教育科研课题结题鉴定书》,提供课题研究的成果主件、附件等材料。

  9、课题鉴定一般采用专家领导评议方式,包括现场评议或书面评议。

  三、课题学习制度

  1、课题组所有成员必须坚持自学相关的理论文献。书籍或资料可到学校图书室和教科室借阅。

  2、每月定时召开课题组研究讨论例会,各成员必须参加,并积极发言。

  3、各成员应积极参加校内外的交流会议、活动,每次学习均应带齐相关材料去,带回相关材料来。并以专题报告的形式向教科室报告。

  4、各成员应做好会议或活动记录,整理好笔记,作为课题研究的材料。

  5、各成员应勤动笔写研究论文,或科研随笔,每一学期不得少于2篇。内容可以是理论学习的认识、感受,也可以是联系自己教学实际经验总结等。

  四、考核和奖励制度

  1、学校教科室要加强对教师教科研工作的指导和管理,避免“两端管理”(即年初写计划,年终写总结)的.行为,并对各课题组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督导检查。

  2、教师自愿参加教育科研。

  3、在每年的教师节学校奖励期间,增选2名优秀课题研究人员,给予奖励。

  4、对获得全国、省、市、县等各级奖励的课题研究论文,按照《北川中学教育科研奖励条例(试行)》进行奖励。

  5、课题顺利结题后,按照《北川中学教育科研奖励条例(试行)》进行奖励。

  五、科研经费的管理

  1、科研经费是为了满足教育科研活动基本要求而设置的一种经常性支出的费用。每学期开学前由教科室提出预算方案,经教代会审议后,由校长批准。

  2、学校将设法扩大经费来源,支持课题研究,并做到专款专用。

  3、学校教科室对课题的研究经费本着节约的原则,在预算标准之内,实行实报实销,并对研究经费的使用负有检查、监督责任。课题研究人员外出学习培训,应提前报告,培训结束后需要提交专题学习报告。

  4、支付内容:

  ①外出学习交流的差旅费;

  ②研究资料,特别是理论书籍的购买支出;

  ③课题活动的组织费用;

  ④课题成员的加班补助;

  ⑤课题论文的参评费;

  ⑥优秀课题成果的奖励。

  六、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1、教育科研档案资料管理要系统化、规范化、科学化,又是我校档案资料的重要部分。

  2、课题组要明确资料职责,加强教科研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鉴定、统计和利用,发挥科研档案的作用。每个课题组应设立兼职资料管理员。

  3、教育科研档案主要包括:课题档案、管理档案、综合档案和成果档案等四大类。

  (1)课题档案:《课题审定书》;课题研究方案及论证材料;课题研究计划及情报资料;课题研究实施过程中有关主要原始记录、实验过程记录及数据处理材料等;研究工作总结及研究成果报告。

  (2)管理档案:年度计划和总结;工作职责;有关制度;课题研究成员资料;教科研方法学习、教育理论学习的文件材料;会议及重大活动通知、记录。

  (3)成果档案:成果鉴定评价、验收及成果奖励的有关材料;成果推广阶段所形成的文件材料;实验课题教案集;科研论文集及获奖证书。

  4、课题研究结题后,其档案由学校教科室管理,内容包括:课题规划、《申报表》、研究过程的各种材料、科研成果、《鉴定意见》、成果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5、资料使用:课题的所有资料采用集中收藏,借阅使用的管理制度。各成员应根据需要到管理处登记借阅,及时归还。如有损坏或丢失,应赔偿。

教育管理制度13

  1.负责食堂、餐厅以及副食品的全面工作。

  2.制订工作计划和食堂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检查落实情况。

  3.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杜*物中毒的发生。

  4.做好炊事人员的思想工作,充分调动大家的积极性,主动为师生生活服务。

  5.有计划地安排炊事人员的技术培训和外出学习工作,不断提高伙食质量和服务水平。

  6.主动深人食堂,向就餐者征求意见,并落实改进措施。

  7.定期召开全体工作人员会议,不断完善食堂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改进措施。

  8.认真进行成本核算,做到饭菜价低质优,花样品种多。

教育管理制度14

  一、体育运动安全:既要积极参加体育运动,又要根据季节、场地内容安排,确保运动安全。要认真做好准备活动,适时调整活动强度,遵守运动规则;杜绝哄闹现象,防止伤害事故,重申不准在教学区踢足球、打篮球,体育组要经常检查运动器材,按时收缴运动器材,保证安全。

  二、交通安全:严禁骑车带人、骑车哄闹、高速行驶、快速溜坡、双手脱把等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重申校园不准骑车。学生在往返校途中要注意交通安全。进入校门应下车推行,按区放车,关好车锁。

  三、卫生劳动安全:不准玩耍卫生劳动工具。擦楼窗时不准哄闹;高层楼窗可用擦窗刷,并且要有保护措施,防止失手坠楼。参加所有社会公益劳动,均应周密组织,妥善安排,确保安全。

  四、防火:严禁学生抽烟。学生不准身装火柴、打火机,不准携带鞭炮、火药等易爆、易燃物入校。抽烟的教工不准随地乱扔烟头、火柴棒。不准玩弄、搬运消防器材。消防器材经常检查,加强防范,确保教学楼等建筑物的防火安全。

  五、防电:严禁使用金属棒、圆规等启动日光灯。保护电器开关,发现盖板破损、电线裸露、电线落地等情况应立即报告有关人员,不准乱动。宿舍严禁私自接电及电褥子。办公室严禁使用电炉,理化生实验室应注意防电、防酸、防爆,确保学生安全。

  六、防毒:强调饮食卫生,防止食物中毒,不喝生水,不吃零食。学生严禁携带本人治病用的各种药物。开水房应严格管理,保证安全。化学危险品的储存、取用、保管,要严格执行有关制度,保证安全。宿舍严禁使用火炉,防止煤气中毒。

  七、严禁课间、中午休息及下午课后追逐哄闹。严禁自行攀高、坐窗、爬护栏、爬篮球架、爬水楼台等,防止发生伤害事故。

  八、全体学生必须按学校规定时间,准时离校、准时回家。学生离校、教工下班前均要养成关窗、关灯、关电扇、锁门等习惯。

  九、严格执行门卫制度。学生不得邀请校外人来校约会,非本单位人员以及任何人携物离校,要接受门卫的`询问和检查。全体师生应自觉接受门卫人员和值勤人员的教育和管理。

  十、防盗:全体师生员工均应提高警惕,增强安全防范意识。财务室、电教室、图书室、微机房、档案室、试题保管室等应按各自职责做好防盗工作。公寓住宿同学应妥善保管好自己财物。

教育管理制度15

  1、总务处是学校校园建筑物和教育教学设施设备管理的直接责任部门,总务主任和生活老师是负责校园硬件安全管理的责任人。要定期检查、监督、管理、维修校园“楼房、堂、馆、舍”和消防设施、体育器械、电器设备线路、水暖器材、通讯设备、办公用品、学具教具、花草树木等,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保证安全。

  2、对校园内的重点部位、安全事故易发设施,值周人员要做好日常的巡查工作。每次检查要认真做好记录;发现隐患及时维修、排除;不能立即解决的,要第一时间上报总务主任或校长,以便采取措施。

  3、 师生要自觉维护安全的校园环境,要爱护公共财物。不随意私拿、乱放、玩弄、破坏公物;对自己负责的公物要正确使用和妥善保管;出现正常损耗或故障时,及时上报相关领导或教师,及时主动找工人维修,不得擅自拆卸修理,以免发生危险,造成伤害。

  4、学校微机室、电教室、理化生实验室及药品仪器库、图书阅览室、卫生保健室、体育器材库等管理员是其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要定期、认真、仔细做好日常安检工作,注意防火、防电、防毒、防腐,发现隐患及时排除或上报,不得瞒报、漏报,以免发生教学安全事故。

  5、班级任课教师要时刻注意教室及周围环境的安全,一旦发现隐患,立即采取果断措施;在上课及组织学生活动期间,一旦发现学生周围校舍、设施有异常情况,立即组织学生疏散撤离,并报告分管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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