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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和竞业禁止合同

时间:2023-02-28 10:52:54 保密协议 我要投稿

保密和竞业禁止合同(6篇)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保密和竞业禁止合同,欢迎阅读与收藏。

保密和竞业禁止合同(6篇)

保密和竞业禁止合同1

  甲 方:

  地址:

  乙 方: ;身份证号码: ;

  任职部门: ;任职职务: 。

  鉴于乙方在甲方任职,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保密信息,双方当事人就乙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甲方技术及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制定下列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本协议作为甲方与乙方于 年 月 日签订之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

  第一条 定义

  为本合同之目的,下列术语应具有下文规定的含义:

  1.“保密内容”:指不论以何种形式传播或保存的与甲方或其关联公司的产品、服务、经营、保密方法和知识、系统、工艺、程序、现有及潜在客户名单和信息、手册、培训资料、计划或预测、财务信息、专有知识、设计权、商业秘密、商机和业务事宜有关的所有信息。

  2.“具有竞争关系的业务”:指甲方或其关联公司从事或计划从事的业务;和与甲方或其关联公司所经营的业务相同、相近或相竞争的其他业务。

  3.“竞争对手”:指除甲方或其关联公司外从事竞争业务的任何个人、甲方、合伙、合资企业、独资企业或其他实体。

  4.“区域”:指甲方或其关联公司从事或计划从事其各自业务的地理范围。

  5.“关联公司”:指控制甲方的、由甲方控制的或与甲方受到共同控制的任何其他法人。

  第二条 保密内容

  本协议提及的技术及商业秘密包括但不仅限于经营秘密、技术秘密、交易秘密、管理秘密、甲方及客户的商业秘密。

  1. 经营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销售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人力资源信息,市场营销模式,代理名称及其他信息等。

  2. 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源代码,核心技术,工作进度、技术方案、产品流程、技术指标、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

  3. 交易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商品产、供、销渠道,客户名单,签订意向,成交或商谈的价格等。

  4. 管理秘密包括但不限于财务资料、人事资料、工资薪酬资料、各类合同协议、会议纪要、内部文件、管理制度等。

  5. 甲方客户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客户名称,客户数据库,客户商业资料,客户经营及市场资料等。

  6.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所创造的与以上内容有关的资料,甲方拥有所有权和处置权,均属本协议规定保密范围内。

  第三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

  1、 乙方在工作中所掌握的技术资料、市场信息、客户资料等属于技术及商业秘密,其所有权为甲方所拥有。

  2、 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从事技术研发、产品设计、市场开发和客户维护,并将经营、设计与开发的成果、资料交甲方,甲方拥有所有权和处置权。

  3、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的商业秘密进行新产品的设计与开发和撰写论文并向第三者公布。

  4、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所涉及的有关本部门的工作,除不得与第三方泄露外,在甲方范围内只能与本部门沟通和与直属上级汇报,不得透露给其他部门任何人。

  5、 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乙方不得向第三方公开甲方所拥有的未被公众知悉的商业秘密。

  6、 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乙方不得使用甲方的名义、渠道、信息等资源进行任何活动。

  7、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第四条 保密责任

  除履行职务需要之外,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泄漏、传播、公布、发表、传授、转让、交换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无权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及商业秘密,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乙方在职期间,不得与甲方竞争对手或与甲方产品及业务类似的'公司有业务往来,否则视为泄露甲方商业机密,造成的损失乙方承诺限期赔偿。

  第五条 秘密信息的载体

  1、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有甲方秘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代码,数据,产品信息,视频等)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2、乙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甲方提出要求时,返还属于甲方的全部财物和载有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不得将这些载体及其复制件擅自保留或交给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

  第六条 任职期间

  本合同中所称的任职期间,以乙方从甲方领取工资或持股时间为标志,并以该项工资所代表的工作期间为任职期间。

  本合同中所称的离职,以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或辞去聘用关系的时间为准。乙方拒绝领取工资或停止履行职务的行为,视为提出辞职。

  第七条 保密期限及竞业禁止

  1、甲乙双方确认,乙方的保密义务自甲方对本协议第一条所述的商业秘密采取适当的保密措施并告知乙方时开始,到该商业秘密由甲方公开时止。

  2、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或退出,乙方离职之后(自离职之日起)仍应当保守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及商业秘密,承担同在甲方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

  3、乙方承诺,乙方在甲方解除合同关系后两年内,在区域内不直接或间接地以个人名义或以一个企业的所有者、许可人、被许可人、本人、代理人、乙方、独立承包商、业主、合伙人、出租人、股东或董事或管理人员的身份或以其他任何名义,投资或从事与甲方业务具有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成立从事与甲方业务有竞争关系的组织。

  4、乙方承诺,其未承诺和签订过且不会签订任何与本合同条款相冲突的书面或口头合同。

  第八条 竞业禁止补偿

  1、如乙方能信守竞业禁止承诺,甲方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其进行补偿,双方约定好的股份或期权中已包含该补偿,甲方不再另行支付补偿。

  2、如乙方违背了竞业竞争的承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全部股权和期权,且有权要求乙方支付由此对甲方造成的损害,如损害无法估计的,赔偿款为乙方离开甲方前1年收入。

  第九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约定:

  1. 如果乙方不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任职期间接受甲方的罚款、降薪或辞退等处罚,情节严重者,甲方可解除乙方的劳动合同,并无偿收回全部股份且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如已离职,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乙方刑事责任。

  2. 如果因为乙方前款所称的违约行为造成甲方的损失,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赔偿甲方全部直接或间接损失。

  3. 若乙方在职期间违约,视情节赔偿甲方的金额不得低于500万人民币。如造成甲方无法继续正常运营的,甲方有权增加赔偿金额。若乙方将代码、技术、文档资料、客户资料、商业秘密等约定的保密事项交于甲方竞争对手,乙方承诺赔偿不低于1000万人民币。

  4. 乙方应当承担甲方为诉讼而支付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调查取证费用、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及差旅费等);甲方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十条 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而引起的任何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一条 其它事项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手印)之日起生效。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合同前已仔细审阅过合同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合同条款的法律含义。双方确认严格遵守本合同规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自己违约行为负责任。

  甲 方: 乙 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保密和竞业禁止合同2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乙方:

  身份证:

  住址:

  鉴于乙方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具有重要影响,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和诚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下列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一、保密内容

  1、甲方的经营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决策、产品定价、市场分析、广告策略、销售资料、采购资料、财务资料、工资薪酬资料等。

  2、甲方的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设计、产品图纸、生产模具、工程设计图、制造工艺、计算机程序、技术数据、专利技术、科研成果等。

  二、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提供正常的工作条件,为乙方职务发明、科研成果提供良好的应用和生产条件,并根据创造的经济效益给予奖励。

  2、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从事经营、生产项目和科研项目设计与开发,并将生产、经营、设计与开发的成果、资料交甲方,甲方拥有所有权和处置权。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的商业秘密进行新产品的设计与开发和撰写论文向第三者公布。

  4、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乙方不得向第三方公开甲方所拥有的未被公众知悉的商业秘密。

  5、双方协定_____期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止期内乙方不得到生产同类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6、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三、竞业条款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及离职之后两年以内,非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在与甲方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员工、代理人、顾问等;乙方在离职之前或者离职之后两年以内,不得抢夺乙方客户,或者引诱乙方其他员工离职,损害甲方的合法权益;也不得自营与甲方相同或具有竞争性关系的产品或服务。

  四、违约责任

  乙方如违约使用甲方商业秘密或导致秘密泄漏的,应承担违约责任,须支付甲方违约金_____元;如造成甲方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赔偿甲方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客的利益损失);触犯刑法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五、纠纷解决

  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七条的约定,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元,如造成甲方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赔偿甲方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客的利益损失)。

  六、经济补偿

  1.甲方对乙方保守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津贴,甲方按月支付乙方保密津贴人民币_______元;

  2.保密津贴每月____日与工资同时发放;

  3.乙方调任非涉密岗位,甲方停止支付乙方保密津贴。

  七、其他

  本协议经甲方盖章、乙方签字生效。

  甲方(盖章):

  年 月 日

  乙方(签名):

  年 月 日

保密和竞业禁止合同3

  公司:_________

  雇员:_________

  鉴于:雇员承认,由于受聘于公司(包括但不限于接受公司可能不时向其提供的培训)其可能充分接触公司的保密信息(定义见下文)、并且熟悉公司的经营、业务和前景及与公司的客户、供应商和其他与公司有业务关系的人有广泛的往来;雇员愿意根据本合同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对保密信息保密,并不与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相竞争。因此,双方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内容如下:

  第一条 定义

  为本合同之目的,下列术语应具有下文规定的含义:

  1.“保密信息”:指不论以何种形式传播或保存的与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的产品、服务、经营、保密方法和知识、系统、工艺、程序、现有及潜在客户名单和信息、手册、培训资料、计划或预测、财务信息、专有知识、设计权、商业秘密、商机和业务事宜有关的所有信息。

  2.“竞争业务”:指公司或其关联公司从事或计划从事的业务;和与公司或其关联公司所经营的业务相同、相近或相竞争的其他业务。

  3.“竞争对手”:指除公司或其关联公司外从事竞争业务的任何个人、公司、合伙、合资企业、独资企业或其他实体。

  4.“区域”:指公司或其关联公司从事或计划从事其各自业务的地理范围。

  5.“期限”:指雇员受聘于公司的`期限和该期限终止后_________年的时间。

  6.“关联公司”:指控制公司的、由公司控制的或与公司受到共同控制的任何其他法人。

  第二条 保密

  1.雇员承诺对保密信息严格保密,并在其与公司的聘用关系终止时向公司返还所有保密信息及其载体和复印件。

  2.雇员承诺,在期限内不以任何方式(1)向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的任何其他与使用保密信息的工作无关的雇员;(2)向任何竞争对手;(3)为公司利益之外的任何目的向任何其他个人或实体披露任何保密信息的全部或部分,除非该等披露是法律所要求的;在这种情况下,披露应在该等法律所明确要求的范围内进行。

  第三条 竞业禁止

  1.雇员承诺,(合同范本 )在期限和区域内不直接或间接地以个人名义或以一个企业的所有者、许可人、被许可人、本人、代理人、雇员、独立承包商、业主、合伙人、出租人、股东或董事或管理人员的身份或以其他任何名义:(1)投资或从事公司业务之外的竞争业务,或成立从事竞争业务的组织;(2)向竞争对手提供任何服务或披露任何保密信息。

  2.雇员承诺,在期限内不直接或间接地劝说、引诱、鼓励或以其他方式促使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的(1)任何管理人员或雇员终止该等管理人员或雇员与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的聘用关系;(2)任何客户、供应商、被许可人、许可人或与公司或其关联公司有实际或潜在业务关系的其他人或实体(包括任何潜在的客户、供应商或被许可人等)终止或以其他方式改变与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的业务关系。

  3.雇员承诺,其未签订过且不会签订任何与本合同条款相冲突的书面或口头合同。

  第四条 对价

  雇员在此确认,其将从公司不时取得的薪金和其他补偿或利益构成其在本合同第二、三条中所作承诺的全部对价。

  第五条 执行

  双方同意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最大限度地执行本合同,本合同任何部分的无效、非法或不可执行均不影响或削弱本合同其余部分的有效、合法与可执行性。

  第六条 公平承诺

  双方同意,本合同第二、三条中所作约定的范围和性质是公平合理的,在此约定的时间、地理区域和范围是为保护公司和其关联公司充分使用其商誉开展经营所必需的。

  第七条 违约救济

  雇员承认,其违反本合同将给公司和/或其关联公司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害,并且通过任何诉讼获得的金钱赔偿都不足以充分补偿该等损害。雇员同意,公司和/或其关联公司有权通过临时限制令、禁止令、对本合同条款的实际履行或其他救济措施来防止对本合同的违反。但本条的规定不应被解释为公司和/或其关联公司放弃任何获得损害赔偿或其他救济的权利。

  第八条 合同的修改与转让

  1.本合同构成双方就本合同题述事项所达成的完整的合同和共识。非经双方书面同意,本合同不得被修改、补充或变更。

  2.雇员不得转让本合同或由本合同产生的任何义务或权益。

  第九条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应根据其进行解释。

  2.双方应努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由本合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争议。如协商未果,该等争议应被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其规则和程序在[北京/上海]仲裁解决。仲裁过程中,双方应尽可能得继续履行本合同除争议事项外的其余部分。

  第十条 文本

  本合同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具

  有同等效力。

  双方在此于文末载明之日郑重签署本合同,以昭信守。

  公司(公章):_________ 雇员(签字):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

保密和竞业禁止合同4

  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鉴于,乙方受聘于甲方,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商业秘密。为切实保护甲方商业秘密及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下列条款。

  第1条定义

  1.1本协议所称商业秘密及专有信息是指:

  (1)甲方拥有的,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和其他商业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代理经销政策、客户名单、行销计划、营销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招投标标底标书内容、重大经济合同、重大经营项目、技术开发项目、项目组人员构成、费用预算、利润情况及人事资料。

  (2)甲方依照法律法规或有关合同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专有信息。

  1.2竞争业务:指甲方或其关联企业从事或计划从事的业务,和与甲方或其关联企业所经营的业务相同、相近或相竞争的其他业务。

  1.3竞争对手:指除甲方或其关联企业外从事竞争业务的任何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和机构。

  1.4区域:指甲方或其关联企业从事或计划从事其各自业务的地理范围。

  1.5期限:

  (1)竞业禁止期限包括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及劳动合同终止后年内(最长不超过两年),上述期限届满自动终止。

  (2)保密义务是乙方基于诚实信用原则产生的附随义务,并不因劳动合同终止而终止,乙方履职期间及离职以后均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保密义务。

  1.6关联企业:指控制甲方的、由甲方控制的或与甲方受到共同控制的及有重大影响的任何其他法人或非法人经济组织。

  1.7关系人:指乙方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及其他关系密切的亲属等一切关联人。

  第2条乙方应说明的情况

  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应向甲方书面说明如下情况:

  2.1乙方在签订本协议前已经拥有的专利技术、著作权、商业秘密情况(无需披露商业秘密实质内容);

  2.2乙方在签订本协议前已经向任何第三方承担保密义务的情况(无需披露商业秘密的.实质内容);

  2.3乙方在签订本协议前已经向任何第三方承诺竞业禁止的约定。

  乙方违反上述说明义务,产生的一些法律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3条乙方的义务

  3.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及乙方从甲方离职之日起年内(不论何种原因离职),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直接或间接地自行或促使其关系人从事任何与甲方相竞争的业务;不得直接或间接地自行或促使其关系人投资、建立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公司或经济实体或在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公司、经济实体中取得股权或任何权益;不得直接或间接地自行或促使其关系人参与任何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公司或经营实体的管理;不得直接或间接地自行或促使其关系人受聘于任何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单位。

  3.2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及离职后,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和/或使他人获得、使用甲方商业秘密及专有信息,也不得在他人泄漏甲方商业秘密及专有信息的情况下利用和/或扩大已泄露的甲方商业秘密及专有信息。

  3.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不得擅自实施侵犯他人商业秘密、专有信息和知识产权的行为。乙方违反本条约定,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3.4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及离职后,不得传播、扩散不利于甲方的消息或报道,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劝诱或帮助他人劝诱甲方员工或客户离开甲方。

  第4条甲方义务

  4.1如乙方从甲方离职,自劳动合同终止之日起,乙方履行竞业禁止义务期间,甲方应当按月向乙方支付竞业禁止补偿金。每月补偿金金额为人民币元(或每月补偿金金额为乙方离开甲方前12个月月平均工资的三分之一),由甲方通过银行支付至乙方指定银行卡上。

  4.2甲方有权单方面要求乙方停止履行竞业禁止义务,并不再支付相应的补偿金。

  4.3甲乙双方确认,本协议第3条第2、3、4款约定的义务系乙方作为甲方员工应当恪守的法律义务,甲方无须就上述义务给予乙方任何经济补偿。

  第5条违约责任

  5.1乙方违反竞业禁止义务,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不低于其所实际领取竞业禁止补偿金的5倍。

  5.2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及追究乙方违约行为而支付的费用。如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甲方有权按照追究乙方违约行为而支付的费用及乙方因违约所获得的收益向乙方主张赔偿。

  5.3甲方不履行规定义务,未按本协议约定支付乙方竞业禁止补偿金的,乙方可不履行竞业禁止义务。但若乙方拒绝受领补偿金,不得以此为由豁免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及违约责任。

  5.4乙方违反保密义务或竞业禁止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及相关行政法规使乙方及其相关的雇佣单位受到追究,还可根据其选择,或依据民法追究其侵权责任,或依据本协议追究其违约责任。

  第6条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6.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应根据其进行解释。

  6.2双方应努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由本协议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所有争议。如协商未果,该等争议应提交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7条合同效力

  本协议自甲方盖章乙方签字后生效,协议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每份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署时间:

  甲方(签章):

  签署时间:

  乙方(签名):

保密和竞业禁止合同5

  甲方:

  地址:

  法定 代表 人: 职务:

  乙方 ( 员工 ) :

  身份 证号 码:

  住址 :

  甲乙双方于年 月日签订《劳动合同》,乙方在甲方从事工作,鉴于乙方的工作性质涉及保密等事项,甲乙双方特签订本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补充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一、保密的内容和范围

  1.1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的甲方商业秘密范围包括以下内容:

  (1) 技术信息:包括产品开发计划、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

  (2) 经营信息:包括客户名单及档案、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料、进货和销售渠道、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公司财务状况及财务运作方式、账目等;

  (3) 公司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1.2 凡以直接、间接、口头或书面等形式提供涉及保密内容的行为均属泄露商业秘密的行为。

  二、与上述商业秘密有关的知识产权、载体所有权的归属

  2.1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与甲方业务相关或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资料、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享有,但乙方可享有署名权等有关精神权利。

  2.2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利用业余时间完成的、与甲方业务无关的非职务成果,由乙方向甲方申明,并经甲方确认无误后由乙方享有知识产权,乙方没有申明的,推定其属于职务成果,甲方享有知识产权。乙方申明后,甲方对成果的权属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2.3 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若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则视为乙方己同意将这些载体物的所有权转让给甲方。甲方应当在乙方返还这些载体时,给予乙方相当于载体本身价值的经济补偿。

  三、乙方的义务

  3.1 对第一条所称的商业秘密,乙方承担以下保密义务:

  3.1.1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3.1.2 乙方负责对与自己所从事的工作有关的商业秘密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护。

  3.1.3 在调换工作岗位和离职(包括但不限于调动、辞职、被辞退、被开除,下同)公司时,应交将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商业秘密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向公司移交,并不得保留任何形式的备份。

  3.1.4 乙方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3.1.5 乙方不得刺探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商业秘密。

  3.1.6乙方不得向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3.1.7 乙方不得允许(出借、赠与、出租、转让等处分甲方商业秘密的行为皆属于"允许")或协助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

  3.1.8 如发现商业秘密被泄露或者自己过失泄露商业秘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企业报告。

  3.2 乙方向甲方承担以下竞业禁止义务:

  3.2.1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在职期间,乙方不得自行生产、经营与甲方同类的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乙方不得帮助他人生产、经营与甲方同类的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乙方不得在与甲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代理人、顾问等等)。

  3.2.2 乙方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三年内(自劳动关系解除之日起计算,到劳动关系解除三年后的次日止)都不得到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包括同行业与本公司有竞争关系、或与甲方存在冲突的利益及其他甲方有合理的理由认为己经成为或者可能成为竞争对手的各类企业,下同)就职。

  3.2.3 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三年内(自劳动关系解除之日起计算,到劳动关系解除三年后的次日止)都不得自办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或者从事与甲方商业秘密有关的产品的生产或服务的提供。

  四、甲方义务

  4.1 甲方对因保守企业秘密而行使职权的员工进行保护,对有功者实行奖励。

  4.2 对于负有竞业禁止义务的乙方,甲方应向其支付一定数额的竞业禁止补偿费,补偿费的支付额视甲方的效益和乙方原任职岗位情况而定,但最低不得少于乙方离开甲方单位前一年的基本工资。补偿费在乙方离职时一次性计算付清,由乙方到甲方领取。如乙方不领取的,并不因之免除竞业禁止义务。甲方可以将补偿费向有关方面提存。

  五、违约责任

  5.1 如果乙方不履行本协议第二条所规定的保密义务或者和竞业禁止义务,应当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所泄密损失金额的80%作为违约金。

  5.2 如果因为乙方前款所称的违约行为造成甲方的损失,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的,乙方还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3 前款所述损害赔偿按照如下方式计算:

  ①损害赔偿额为甲方因乙方的违约行为所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计算方法是:因乙方的侵权行为导致甲方的产品销售数量下降,其销售数量减少的总数乘以每件产品利润所得之积;

  ②如果甲方的损失依照①款所述的计算方法难以计算的,损害赔偿额为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全部利润,计算方法是:乙方从每件与违约行为直接关联的产品获得的利润乘以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所得之积;或者以不低于甲方商业秘密许可使用费的合理数额作为损失赔偿额;

  ③甲方因调查和处理乙方的违约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律师代理费,应当包含在损害赔偿额之内。

  5.4 因乙方的违约行为侵犯了甲方的商业秘密权利的`,甲方可以选择根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乙方承担侵权责任。

  5.5 若乙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而导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时,乙方应当承担乙方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乙方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有权向甲方追偿。

  但是,乙方在履行职务时,按照甲方的明确要求或者为了完成甲方明确交付的具体工作任务必然导致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若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不得由乙方承担或部分承担。5.6 上述违约金、损害赔偿、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可以由甲方直接从乙方的工资报酬中扣除。

  5.7 乙方违约的情况下,甲方有权根据具体情节决定对乙方采取警告、记过等行政措施,且甲方有权不经预告立即解除与乙方的聘用关系。

  六、保密期限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的保密义务自乙方得知本协议第一条所述的商业秘密时开始,到该商业秘密公开时止。乙方是否在职,不影响保密义务的承担。

  七、其他

  乙方认可,甲方在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时,己考虑了乙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在乙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八、争议的解决办法

  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或者共同委托双方信任的第三方调解。协商、调解不成或者一方不愿意协商、调解的,任何一方都有提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及向法院申请诉讼的权利。

  九、协议的效力和变更

  9.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9.2 本协议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合同为准;

  9.3 本协议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

  9.4 本协议为《劳动合同》的补充协议,与劳动合同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已经详细审阅过协议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甲方: (签章) 乙方: (签章)

  代表人: (签章) 身份证号:

  年月 日年 月日

保密和竞业禁止合同6

  公司:_________

  雇员:_________

  鉴于:雇员承认,由于受聘于公司(包括但不限于接受公司可能不时向其提供的培训)其可能充分接触公司的保密信息(定义见下文)、并且熟悉公司的经营、业务和前景及与公司的客户、供应商和其他与公司有业务关系的人有广泛的往来;雇员愿意根据本合同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对保密信息保密,并不与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相竞争。因此,双方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内容如下:

  第一条定义

  为本合同之目的,下列术语应具有下文规定的含义:

  1.“保密信息”:指不论以何种形式传播或保存的与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的产品、服务、经营、保密方法和知识、系统、工艺、程序、现有及潜在客户名单和信息、手册、培训资料、计划或预测、财务信息、专有知识、设计权、商业秘密、商机和业务事宜有关的所有信息。

  2.“竞争业务”:指公司或其关联公司从事或计划从事的业务;和与公司或其关联公司所经营的业务相同、相近或相竞争的`其他业务。

  3.“竞争对手”:指除公司或其关联公司外从事竞争业务的任何个人、公司、合伙、合资企业、独资企业或其他实体。

  4.“区域”:指公司或其关联公司从事或计划从事其各自业务的地理范围。

  5.“期限”:指雇员受聘于公司的期限和该期限终止后_________年的时间。

  6.“关联公司”:指控制公司的、由公司控制的或与公司受到共同控制的任何其他法人。

  第二条保密

  1.雇员对保密信息严格保密,并在其与公司的聘用关系终止时向公司返还所有保密信息及其载体和复印件。

  2.雇员,在期限内不以任何方式

  (1)向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的任何其他与使用保密信息的工作无关的雇员;

  (2)向任何竞争对手;

  (3)为公司利益之外的任何目的向任何其他个人或实体披露任何保密信息的全部或部分,除非该等披露是法律所要求的;在这种情况下,披露应在该等法律所明确要求的范围内进行。

  第三条竞业禁止

  1.雇员,在期限和区域内不直接或间接地以个人名义或以一个企业的所有者、许可人、被许可人、本人、代理人、雇员、独立承包商、业主、合伙人、出租人、股东或董事或管理人员的身份或以其他任何名义:

  (1)投资或从事公司业务之外的竞争业务,或成立从事竞争业务的组织;

  (2)向竞争对手提供任何服务或披露任何保密信息。

  2.雇员,在期限内不直接或间接地劝说、引诱、鼓励或以其他方式促使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的(1)任何管理人员或雇员终止该等管理人员或雇员与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的聘用关系;(2)任何客户、供应商、被许可人、许可人或与公司或其关联公司有实际或潜在业务关系的其他人或实体(包括任何潜在的客户、供应商或被许可人等)终止或以其他方式改变与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的业务关系。

  3.雇员,其未签订过且不会签订任何与本合同条款相冲突的书面或口头合同。

  第四条对价

  雇员在此确认,其将从公司不时取得的薪金和其他补偿或利益构成其在本合同第二、三条中所作的全部对价。

  第五条执行

  双方同意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限度地执行本合同,本合同任何部分的无效、非法或不可执行均不影响或削弱本合同其余部分的有效、合法与可执行性。

  第六条公平

  双方同意,本合同第二、三条中所作约定的范围和性质是公平合理的,在此约定的时间、地理区域和范围是为保护公司和其关联公司充分使用其商誉开展经营所必需的。

  第七条违约救济

  雇员承认,其违反本合同将给公司和/或其关联公司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害,并且通过任何诉讼获得的金钱赔偿都不足以充分补偿该等损害。雇员同意,公司和/或其关联公司有权通过临时限制令、禁止令、对本合同条款的实际履行或其他救济措施来防止对本合同的违反。但本条的规定不应被解释为公司和/或其关联公司放弃任何获得损害赔偿或其他救济的权利。

  第八条合同的修改与转让

  1.本合同构成双方就本合同题述事项所达成的完整的合同和共识。非经双方书面同意,本合同不得被修改、补充或变更。

  2.雇员不得转让本合同或由本合同产生的任何义务或权益。

  第九条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应根据其进行解释。

  2.双方应努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由本合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争议。如协商未果,该等争议应被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其规则和程序在[北京/上海]仲裁解决。仲裁过程中,双方应尽可能得继续履行本合同除争议事项外的其余部分。

  第十条文本

  本合同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双方在此于文末载明之日郑重签署本合同,以昭信守。

  公司(公章):_________雇员(签字):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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