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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管理制度

时间:2023-07-28 15:03:18 诗琳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分公司管理制度(通用19篇)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分公司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分公司管理制度(通用19篇)

  分公司管理制度 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xx石油(集团)工贸有限公司油品调运分公司(以下简称“油品调运分公司”或“公司”)数质量管理,促进数质量管理工作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x石油集团,工贸公司的规定,制定本而制度。

  第二条管理目标:坚持“人人有责,有岗必有责”的安全生产原则,确保油品运输安全,油品数量准确,油品实物帐表真实、完整,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降低油品损耗;确保油品进、出、存各环节质量检验数据准确、及时。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调度管理部、安全质监部是数质量管理的'主要负责部门。调度管理部定期统计分析调运量的完成情况,负责和承运商及客户核对调运量,处理发生的数量问题。安全质监部负责监督装卸车及运输环节产品数质量情况,并处理质量纠纷。

  第四条大车队、两站是数质量管理的监督部门,负责监督装卸车环节的产品数质量情况。一旦发现数质量问题,第一时间报备调度管理部及安全质监部。

  第三章数质量监督

  第五条装车前,检查运输车辆罐体和槽车清洗情况,确保罐体和槽车不会污染油品,对于不符合要求的运输车辆不予装车。

  驻站、石脑油、液化气、聚丙烯工作人员及司机应配合各炼油厂工作人员检查油品质量,确保装运油品质量合格,并对前三车取样、留样。并监督炼厂施封过程,在装车过磅之后收集票据,并第一时间上传至物流安全监控平台。

  第六条运输途中,gps监控人员在监控时发现有违规行为,应及时制止并发送短信,并将实情详细记录报公司。依据违规实情按公司相关规定,给于处罚。

  安全质监部应安排人员不定期在运输途中抽查承运车辆,预防数质量问题发生。

  第七条卸车时,各驻站、石脑油卸油班及液化气站工作人员,根据票据统计卸油(气)的数质量,配合各炼厂检查车辆铅封,并将票据上传至物流安全监控平台。

  第四章票据传递及运量核实

  第八条各工作站,在车辆装车离开驻站点之前,收集调出票据,在车辆卸车之后,收集调入票据。并按月将调入调出数据分类整理,并上交财务资产部。

  第九条各工作站负责每天与炼厂核实前一天的调运量,每月与承运车队核对调运量;财务资产部负责每月与客户、承运商核对调运量。如果出现数量问题,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及领导。

  第十条对票据填写、传递、数据统计及运量核实的具体要求参照统计核算制度。

  第五章数质量纠纷处理

  第十一条出现数质量纠纷时,由安全质监部负责根据gps监控,有关票据及物流安全监控平台调查原因。

  若为数量问题,超出允许损耗范围,需要分别与炼厂及车队核对装卸量,并调查gps监控录像以及物流安全监控平台的影像资料,确定是调运途中的问题,对于承运车对,按照合同条款对承运车队进行处罚,对于自有车辆按照超出损耗量对炼厂进行赔偿,并对驾驶员做出处罚。

  若为质量问题,首先要求炼厂对调运油品及留样进行二次化验,如果二次化验显示调入调出结果不一致,调查gps监控录像及物流安全监控平台的影像资料,确定是调运途中的问题,对于承运车对,按照合同条款对承运车队进行处罚,对于自有车辆按照超出损耗量对炼厂进行赔偿,并对驾驶员做出处罚。

  第十二条所有数质量纠纷处理之前,都要编写数质量纠纷处理方案并由安全质监部主任交由分管领导审批之后,方可按照方案进行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安全质监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施行

  分公司管理制度 2

  以下费用标准仅限于销售分公司成立之初执行,待产品达到一定销量后,股份公司将按照考核标准对各销售分公司进行工资及费用等进行考核,控制总量,具体薪酬分配及费用开支标准由销售部门统一制定。

  1、费用预算、申请及拨入

  1.1、各销售分公司于每月25日编制本单位下月的“销售分公司费用预算、申请表”,26日上报股份公司财务部,由股份公司财务部和销售总监审核,总经理审批后执行。(“费用预算、申请表”格式附后)

  1.2、各销售分公司编制下一月的“费用预算、申请表”,应依据上一月的费用实际列支情况分项目调整填列。

  1.3、编制“费用预算、申请表”应遵循收付实现制原则。下月可能上缴的增值税应根据本月的销售、开具发票情况等分析填列。

  1.4、编制“费用预算、申请表”,应根据下月的费用预算情况及本月的费用现金余额情况填列。其中,业务人员的工资费用为当月工资费用,即按照当月的销售情况考核的工资。

  1.5、收到股份公司总部拨入的费用款项,出纳应当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费用户

  贷:内部往来---股份公司

  记账凭证后附由各销售公司财务经理审签的`银行进账单。

  2、费用审批列支

  2.1、对于预算内费用由各销售分公司财务经理审核、公司经理审批后在相应项目内列支,列支时必须严格控制在预算相应项目金额内,一种项目节余不能列支其他超支项目。对于确实需要发生的预算外费用必须专项报告至股份公司财务部审核,报股份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2.2、分公司总经理发生的费用由股份公司财务部和销售总监审批。

  2.3、分公司财务经理的费用由股份公司财务部审批。

  3、差旅费管理

  3.1销售分公司差旅管理参照股份公司《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但开支标准按下列标准执行,超标准自己负担:

  单位:元

  项目内容名称 住宿费 伙食费补助 交通费补助

  特区 省会 一般地区 特区及省会 一般地区 特区及省会 一般地区

  销售分公司经理 160 140 100 5 5 5 5

  分公司财务经理 140 100 80 5 5 5 5

  业务员及办事员 120 90 70 5 5 5 5

  交通费用报销一律按照以下标准执行。

  项目名称 火 车 轮 船 飞 机

  销售分公司经理 软卧 二等舱 特殊情况报销售总监批准

  分公司财务经理 硬卧 三等舱 无

  业务员及办事员 硬卧 三等舱 无

  3.2业务员每人每月补助费用为600元,在工资中发放。业务员在销售分公司所在地以外的地区出差,出差补助按以上标准执行,在出差费用中报销列支。

  4、市内交通费管理

  业务员每人每月市内交通费限额300元,凭票据实报销。

  5、办公费

  办公费用平均每人每月60元,包括公共办公费(指固定电话费、复印纸等办公费用),费用总额由财务部控制,超支部分由分公司总经理负责。

  6、业务招待费

  业务员在招待客人前必须提前申请,销售公司总经理根据业务需要审批,但费用必须控制在预算内,发生的费用按申请限额和费用报销程序报销。

  7、通讯费管理制度

  1、手机、呼机等通讯工具原则上由个人购买,公司不承担费用;

  2、每月通讯费用由个人在通讯公司缴纳,凭发票在限额内报销,超限额部分由个人承担;

  3、所有报销通讯费用人员的手机号码必须由各分公司统一在通讯公司以公司名称办理。

  附:通讯费报销及补贴标准

  报销标准职位 移动通讯费报销标准(元/月)

  分公司经理 500

  分公司财务经理 150

  销售代表及业务员 300

  出纳 100

  8、其他费用。

  除以上费用以外的其他费用如各种税金、租赁费、运输费、物料消耗、装卸费、水电费等均按照费用审批列支程序办理。

  9、费用考核。

  股份公司按年初测算的费用比率对各销售分公司进行包干,总额控制,各销售分公司的内部考核办法由销售部门另行制定。

  分公司管理制度 3

  1、分公司要在总公司的统一领导下,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开展监理业务。

  2、总公司给分公司刻制的印章须缴纳用印押金,以督促分公司对印章妥善保管。各分公司均不得自行刻制公司各类章,否则总公司处以5000—50000元的严厉处罚或撤消分公司的经营权。

  3、分公司承担承包期间发生的全部经营成本,包括:开办费、交易席位费、工程专案监理费开支、所有税费、分公司日常开支和上缴总公司的管理费,以及分公司经营有关而发生的等所有费用。

  4、分公司所承接专案监理费发票和税金统一在总公司所在地开具和交纳。

  5、分公司在承揽监理专案时,必须自己组织监理队伍,总监应由总公司进行资格确认和授权,如临时需要借用总公司人员,必须征得总公司同意,并按公司规定向分公司收取一定的`费用。分公司不能私自和公司内部人员自行协商,否则总公司可随时撤消分公司资格或给予严厉的经济处罚。

  6、总公司提供公司资质证书、人员上岗证件、执照以及其他的相关资信资料,以便分公司用以办理注册备案及投标过程中使用,借用期限为2个星期,最多1个月。借用公司人员上岗证件收取一定费用。

  7、分公司在承揽监理业务时,招投标专案由分公司自行组织编制投标档案,并以总公司的名义参加投标,不得以分公司名义签订监理服务合同,订立合同必须盖公司的合同专用章。招投标工程如需总公司编制投标档案,总公司将收取标书编制费。

  8、总公司对分公司的工作质量考核按总公司相关规章制度执行。因出现的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用工经济纠纷赔偿,由分公司承担,如给总公司造成重大影响的,总公司将撤销分公司的经营权。分公司借用总公司人员组成的专案监理部,不论何种原因受到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或行政处罚,除按总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对分公司及专案监理部进行处罚外,分公司还应对相关借用人员个人进行经济补偿。

  9、分公司在每月15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总公司汇报分公司上月的工作情况,包括所监理专案的工作进展情况和财务报表。外地可用传真、电子邮件和总公司网站等形式上报总公司。

  10、分公司要遵纪守法,按章纳税,要按照总公司的规定,根据分公司监理费收入按比例及时向总公司上缴管理费,分公司年产值达不到承包目标的,总公司可随时取消分公司经营权。

  11、分公司以总公司名义承接业务,所承接专案监理费必须进入总公司财务,凭总公司发票收取监理费。严禁私自收取监理费,如发现私自收款的,查实后按10倍罚款,罚款金额归总公司所有。

  12、分公司已签订的监理合同,在合同规定付款日期或工程结束前总公司财务账上未有体现该工程监理费收取情况记载的,总公司有权按规定向分公司收取该工程的管理费。

  分公司管理制度 4

  a.贯彻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方面的法规、方针、组织实施公司的有关安全工作标准、规定,领导全体职工开展安全活动对组织和领导分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b.主持每月一次的.安全例会,听取汇报,研究措施,并作出决定,决定事项应有文字记载,并检查执行情况,同时对书面安全交底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c.负责批准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及各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负责向公司提出本单位年度安全目标及安全措施计划。

  d.参加工伤事故调查和处理,并对所发生的伤亡事故的调查、登记、统计和报告的正确性和及时性负责。

  e.每月亲自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召开一次安全动态分析会,支持质安科开展工作和行使唤安全否决权。

  f.对安全生产取得优异成绩的集体或个人,应及时予以表彰或奖励。

  分公司管理制度 5

  一、人员要求

  1、配电带电作业人员应身体健康,无妨碍作业的生理和心理障碍,应具有电工原理和电力线路的基本知识,掌握配电、带作业的基本原理和操作方法熟悉作业工具的适用范围和使用方法,通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后并且有上岗证。

  2、熟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配电线路带电作业技术导则》,会紧急救护法,触电解救法和心肺复苏法。

  3、工作负责人,(包括工作监护人)应具有3年以上的配电带电作业实际工作经验,熟悉设备状况,具有一定组织能力和事故处理能力,经领导批准后,负责现场的安全监护。

  4、气象条件的要求

  5、作业应在良好的天气下进行如遇雷、雨、雪雾天气不得进行带电作业,风力大于5级以上,一般不宜进行作业。

  6、在特殊情况下,若必须在恶劣气修下带电抢修,工作负责人应针对现场气象和工作条件,组织全体人员充分讨论,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经领导审核后方可进行。

  7、夜间抢修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设施。

  8、带电作业过程中若遇天气突然变化,有可能危及人身或设备安全时,应立即停止工作,尽快恢复设备正常状况,或争取设置临时安全措施。

  9、配电带电作业的新项目,新工具必须经过技术鉴定合格通过在模拟制备上实际操作后,确认切实可行,并制订出相应的操作程序和安全技术措施,经本单位工程师或主管领导批准后方能在运行设备上进行作业。

  10、凡是有较重大或较复杂的作业项目,必须组织有关技术人员,作业人员研究讨论后制定出相应的操作程序和安全技术措施,经本部门技术负责人审核,本单位总工程师或主管领导批准方可执行。

  二、工作制度

  1、工作票制度

  (1)配电带电作业时应按《两票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填写电带作业第二种工人票,工作票由工作负责人员审核可行性签字后生效。

  (2)工作票的有效时间以批准检修时限,工作终结后,工作负责人应签署“已执行”章子,并存档1年备查。

  (3)工作票签发人应由有丰富的带电作业经验,熟悉人员,设备,配电网络,熟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本细则,经考试合格并经本单位领导批准的人员担任。

  (4)每次作业前全体作业人员应在现场列队,由工负责人宣读工作票,布置工作任务并进行人员分工,交代安全技术措施,现场施工,作业及配合等,并认真检查有关有工具、材料,齐全、合格后方可开始工作。

  2、工作监护制度

  (1)配电带电作业必须有专人监护,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必须在工作现场行使监护职责,对作业人员的作业方式,步骤进行监护,及时纠正不安全的动作,监护人不得擅离岗位或兼任其他工作。

  (2)工作负责人因故必须离开岗位时,可交给有资格担任监护的人员负责,但必须将现场情况、安全措施和工作任务交代清楚。

  3、工作间断和终结制度

  (1)配电带电作业过程中,可能因故需临时间断,在间断期间工作现场的带电工具和器材应可靠固定,并保持安全距离,派专人看守。

  (2)间断工作恢复以前,必须检查一切工具,器材和设备,经查明确定安全可靠才能重新工作。

  (3)每项作业结束后,应仔细清理工作现场,工作负责人应严格检查设备上有无工具和材料遗留,设备是否可以恢复工作状态。

  三、作业方式

  绝缘杆作业法

  绝缘杆作业法是指作业人员与带电体保持《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以下简称《安规》),规定的安全距离,通过绝缘工具进行作业的方式,在作业范围窄小或线路多回架设,作业人员有可能触及不同电位的电力设施时,作业人员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具,对带电体应进行绝缘遮蔽,绝缘杆作业法即可在登杆作业中采用,也可在斗臂车的工作斗或其他绝缘平台上采用。

  分公司管理制度 6

  一、制定目的

  为了更好地配合公司营销战略,顺利开展营销工作,明确营销部员工的岗位职责,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帮助员工尽快提高自身营销素质,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合公司的一切营销人员和营销活动。

  三、制度细则

  1、管理制度

  (1)积极工作,团结同事,对工作认真负责。

  (2)营销部的员工要积极主动参与公司各部门的活动,工作会议,并严格遵守例会时间。

  (3)服从领导安排,做到四尽:尽职,尽责,尽心,尽力。

  (4)在销售过程中,如未得到上级允许,不得擅自改变已规定的价格。

  (5)不得泄露公司的业务计划,保守公司的各项业务秘密,如有违反,根据情节严重予以处罚。

  (6)以公司利益为重,积极为公司开发新客户和扩展新的业务项目。

  (7)积极沟通,及时协调公司与客户关系。

  (8)协助负责领导制定营销战略计划,年度经营计划,业务发展计划,制定市场营销管理制度,明确营销部目标,建立销售网络。

  (9)对业绩突出和表现优秀的员工,进行一定的奖励。

  (10)对于违反公司制度规定和不适应公司发展的`员工,会按照相关流程给予相关的处理。

  2、岗位职责

  销售总监岗位职责:

  (1)在总经理和分管副总经理的领导下,全面负责销售工作,确保完成公司下达的销售指标,负责企业产品市场开发,客户挖掘和产品销售等相关的组织工作。

  (2)定期组织市场调研,收集市场信息,分析市场动向,特点和发展趋势。制定市场销售策略,确定重要的目标市场,市场结构和销售策略,报总经理审批后组织实施。

  (3)根据企业近期和远期目标,财务预算要求,协调各部门的关系,提出销售计划编制原则依据组织销售部人员分析市场环境,提出产品价格政策实施方案,向销售人员下达销售任务,并组织贯彻实施。

  (4)每周在总经理主持下,分析销售动态,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方案,督促销售计划的顺利完成。

  (5)协调销售部和其他部门的关系,并同客户建立长期稳定的良好协作关系。

  (6)提交产品重要销售活动,广泛宣传企业产品和服务,对销售效果提出分析,向总经理报告。

  (7)掌握客户意向和需求,提出销售的合同的建议,并提出签约原则和销售价格。

  (8)定期检查销售计划的实施结果,定期提出销售计划调整方案,报总经理审批后组织实施。

  (9)掌握产品价格政策实施情况,控制公司不同客户及不同项目的价格水平,提出改进措施。

  (10)定期专访重要客户,征求客户意见。掌握其他竞争对手的销售情况和水平,分析竞争态势。调整产品销售策略,适应市场竞争需要和公司长期发展策略。

  销售经理岗位职责:

  (1)在销售总监直接的领导下,完成本项目团队的销售任务,做好本销售团队的日常管理工作。

  (2)负责销售项目的具体落实,制度执行、销控管理,重要客户的洽谈,客户资源管理与维护,相关报表整理上报,客户档案管理,日常业务培训,销售回款等。

  (3)协助销售总监制定销售任务,同时负责对本团队销售项目任务的组织实施及有效推行。

  (4)负责发现销售过程的问题,提出指导意见并及时上报。

  (5)负责本销售团队的固定资产,销售资料管理,安全卫生等工作。

  (6)完成相关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销售员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公司销售管理规定和实施细则,努力提高自身营销业务水平,产品知识水平。

  (2)掌握市场动态和趋势信息,根据市场情况,提出具体的营销计划方案以及营销计划。

  (3)扩大销售网络,熟悉目标市场,熟悉产品,与客户建立长期稳定的关系,积极完成销售指标。

  (4)做好市场调查与分析工作,积极开发新客户,为客户提供主动,满意,周到的服务。

  (5)负责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督促合同正常履行,并催讨所欠应收销售款项。

  (6)对客户在销售和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须根据有关规定,积极联系有关部门妥善解决。

  (7)收集营销信息和客户意见,对公司营销策略,产品改进,新产品开发及售后服务等提出参考意见。

  (8)填写相关销售信息表格,提交分析和总结报告,做好销售费用支出控制。

  (9)完成销售主管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

  3、销售部例会制度:每周一次,由销售总监主持销售部会议,销售经理主持本团队会议。

  4、分析,协调,帮助解决销售工作中的问题。

  5、指示下周销售工作重点和任务指标。

  6、档案管理

  销售部档案:

  (1)产品宣传册。

  (2)合同协议,销售协议等。

  行政管理档案:

  (1)本部呈报,请示,报告等。

  (2)本部发文,通知等。

  客户档案:

  (1)电话记录,来访登记。

  (2)客户信息登记。

  (3)客户对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信息反馈。

  分公司管理制度 7

  一、主持人:由会议发起部门主持。

  二、召集:由发起部门通知行政办公室,再由行政办公室通知相关人员。

  三、考勤:无故不得迟到早退、不得缺席,若有特殊的事情,必须得到主持人同意,否则按公司《考勤制度》执行。

  四、纪律:会议期间不得私下交头接耳,不得瞌睡,不得嬉戏,不得吵闹,不得吸烟。违者警告处分。

  五、记录:由行政办公室记录并报相关部门备存。

  六、会议制度由会议主持人监督执行。

  分公司管理制度 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分公司的组织行为,保护总公司和各投资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各分公司规范、有序、健康发展,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总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分公司是指由总公司投资注册但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

  第三条分公司作为总公司的下属机构,总公司对其具有全面的管理权。

  第四条总公司对分公司实行集权和分权相结合的管理原则。对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重大投资决策(包括股权投资、债权投资、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重大项目投资等)、年度经营预算及考核等将充分行使管理权利,同时将对各分公司经营者日常经营管理工作进行授权,确保各分公司有序、规范、健康发展。

  第五条加强总公司对分公司资本投入、运营和收益的监管,监控财务风险,提高总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资本运营效益。各分公司要依法自主经营,自计盈亏。在总公司的统一调控、协调下,按市场需求自主组织生产和经营活动,努力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和经济效益,提高员工的劳动效率。

  第二章考核管理

  第六条总公司负责对分公司经营层的考核。

  第三章经营管理

  第七条总公司将根据发展需要,对各分公司的经营、筹资、投资、费用开支等实行年度预算管理,由总公司根据市场及企业自身状况核定下发各分公司,并将分公司的年度预算按月、季分解下达实施。预算在执行中如遇外部市场和企业内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各分公司每半年能够提出年度预算的调整申请,经总公司审核确认后适当修改其相关预算指标。各分公司应确保各项预算指标的实施和完成。

  第八条各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重大股权处置权、重大资产处置权、对外筹资权、对外担保权和各种形式的对外投资权。各分公司处置资产须事先向总公司作出详细的书面报告,经总公司批准后按有关规定处理。

  如为经营活动需要,确需增加筹资、对外投资和自身经营项目开发投资及重大固定资产投资的,务必在事先完成投资可行性分析论证后,由总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查后提请总公司执行董事批准方可实施。

  需增加筹资,实施时事先向总公司财务部提出申请,并明确说明所需资金数量、用途、投向、用款进度,经总公司执行董事批准后由财务部协调解决。资金拆借务必遵循资金有偿使用原则,收取资金使用费。

  第九条各分公司务必依法经营,规范日常经营行为,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总公司规定从事经营工作。

  第十条各分公司要按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明确企业内部各管理和经营部门的职责,根据总公司的相关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健全和完善内部管理工作,制定系统而全面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并上报总公司审查备案。

  第十一条总公司建立信息管理系统,各分公司的核算及管理系统都应纳入本系统管理,务必按照真实、准确、及时、全面的原则反馈经营、财务、人事、资产、投(融)资等信息,为总公司的经营决策带给科学的依据。

  第四章人事及薪酬管理

  第十二条合作开办的分公司,总公司依据合作开办的分公司合同协议,委派总经理、副总经理和重要岗位人员,被委派人员,承担相应的职责,并按总公司授权行使权力。

  第十三条分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和重要岗位人员由总公司直接聘任和解聘。分公司总经理务必对任职公司高度负责,务必具备充分行使职责和正确行使权力的潜力,确保分公司经营管理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被聘用人员和总公司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应明确聘用期限、职责、权利、义务及应享受的待遇和违约的处理等条款。

  第十四条各分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实行总公司委派制。

  第十五条在总公司定员范围内,各分公司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需报总公司审查备案。

  第十六条各分公司录用员工一律实行公开招聘制度,应制定员工的招聘录用、辞退及日常管理办法并报总公司备案。

  第十七条建立各分公司总经理向总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的定期报告制度。分公司的总经理务必每季度向总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进行一次全面详实的经营状况报告,每年向总公司执行董事或总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进行一次述职报告。

  第十八条分公司应制订薪酬管理和奖惩制度,报总公司批准。分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和重要岗位人员的薪酬由总公司确定。分公司部门经理及其他员工的薪酬由分公司总经理确定。分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薪酬由总公司确定并发放。

  第五章财务管理

  第十九条分公司应根据国家法律和法规及总公司规定制定本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报经总公司审查确认之后执行,制度的修改亦按此程序执行。

  分公司总经理在组织实施所在公司的财务活动中理解总公司的监督和业务指导,主要职责如下:

  1、组织实施所在分公司的财务预、决算方案;

  2、组织实施所在分公司的采购、销售计划;

  3、组织制定所在分公司的财务管理、采购、资产管理等方面的具体实施办法,报总公司审批;

  4、支持并保障所在分公司的财务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5、在权限范围内所在分公司日常财务收支及重大财务收支的审批;

  第二十条各分公司制定的财务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固定资产购买、建造、重大改造及装修和资产处置管理制度;

  3、贷款及其他形式筹资管理制度;

  4、预算管理制度;

  5、费用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条未经总公司批准,分公司不得向其他企业和个人借支资金以及带给任何形式的担保(包括抵押、质押、保证等)。

  第二十二条各分公司的财务会计核算务必依法、真实、准确、及时、规范,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虚列或少列收入,不得虚摊、不摊或少摊成本、费用。分公司企业所得税由总公司财务部统一申报缴纳。分公司除企业所得税外的其他各项税费均由各分公司财务自行申报缴纳。

  分公司下述会计事项按照总公司的会计政策执行:

  1、分公司日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中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等应遵循总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及其有关规定。各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所构成的损失计入资产减值损失。

  2、分公司应当按照总公司编制合并会计报表和对外披露会计信息的要求,及时报送会计报表和带给会计资料。其会计报表同时理解总公司委托的注册会计师的审计。

  第二十三条各分公司务必按月编报会计报表并在次月7日前上报、按季编报完整的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及报表说明)并在季末次月15日前报送总公司。

  分公司向总公司报送的会计报表和财务报告务必经分公司财务负责人和总经理审查确认后上报。分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和总经理要对本公司报送的会计报表和财务报告的真实性负责。

  第六章重大事项管理

  第二十四条各分公司应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审议程序,及时向总公司分管负责人报告重大业务事项、重大财务事项、管理层办公会决议等重要文件,以及其他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并严格按照授权规定将重大事项报公司执行董事审议或总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分公司对以下重大事项应当在发生后及时报告总公司执行董事:

  1、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2、重要合同(借贷、委托经营、受托经营、委托理财、赠予、承包、租赁等)的订立、变更和终止;

  3、大额银行退票;

  4、重大经营性或非经营性亏损;

  5、遭受重大损失(包括产品质量,生产安全事故);

  6、重大行政处罚;

  7、关联交易。

  第七章审计监督

  第二十八条总公司设立审计部,对执行董事负责。各分公司理解总公司的审计监督,积极配合总公司审计部门完成总公司指令的各项审计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总公司审计人员依法执行审计任务,不得打击报复审计人员。

  第二十九条总公司审计部每年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各分公司进行审计。以便于总公司对各分公司的经营状况及经营者的工作业绩做出全面评估,并及时了解分公司的重大事项。

  第三十条各分公司的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离任,务必由总公司对离任的经理或财务负责人在任职期间的工作状况进行全面审计。

  第三十一条各分公司对外洽谈重大经济合同务必报备总公司审计后实施,未经确认的重大经济合同不得实施洽谈,所有合同的签署由总公司执行。重大经济合同的洽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固定资产购买、建造和装修改造合同及预算和决算书;

  2、对外投资(包括股权投资和债权投资)合同;

  3、与其他投资人合作项目开发合同;

  4、借款及其他方式融资合同;

  5、任何形式的对外承诺、担保、财产抵押和质押合同;

  6、重大资产处置合同,包括重大财产转让、租赁等合同。

  第八章个性审批事项

  第三十二条分公司发生下列事项须预先工作计划的,事先务必征得总公司批准:

  1、购买或出售资产;

  2、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

  3、带给财务资助;

  4、租入或租出资产;

  5、重大经济合同;

  6、债券或债务重组;

  7、研究和开发项目的转移;

  8、总公司认定的其它事项。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各分公司务必按本制度规定认真履行有关事项的申请和报告职能,切实完善经营管理工作,并理解总公司的监督检查。

  第三十四条本制度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相抵触时,以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五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本制度由总公司制订并修改,由总公司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本制度自总公司审议透过之日起执行。

  程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本制度由总公司制订并修改,由总公司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本制度自总公司审议透过之日起执行。

  分公司管理制度 9

  为了加强设备管理,保证所有设备的正常运行,提高设备的出勤率,结合项目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1、起动前的准备:

  (1)检查车辆各部分是否正常,各附件连接是否可靠,并排除不正常的现象(刹车、转向等)。

  (2)检查车辆冷却液,添加机油,到规定的油面位置,加足所需的燃料油,各润滑点是否已注油。

  (3)检查起动系统、电路、接线是否正常,蓄电池充电是否充足。

  (4)检查车辆照明系统是否正常(转向灯、大灯等)。

  (5)检查各部分是否有漏油现象,应及时排除故障。

  2、起动后的检查:

  (1)检查各种仪表针是否在正常范围内(机油压力等)。

  (2)各操作板、踏板是否灵活,行程是否符合规定。

  (3)发动机,排烟颜色是否正常。

  (4)检查机器各部有无异常响动和异常振动。

  (5)起动时不得使起动机持续工作30秒以上,否则就会烧坏起动机。

  (6)起动后,发动机不要立即加负荷开车或行走运行,根据天气情况怠速3-10分钟。温度达到60度以上,以保证良好的润滑。再允许起步行走。

  (7)起动时如连续三次不能起动,应停止启动,找出原因。

  (8)注意冬季起动时不能使冷发动机以高速运转,防止拉缸等事故的发生。

  (9)新设备不允许一开始就全负荷工作,基本控制在负荷的80%左右。

  (10)操作手填写运转记录本,按实际运行公里数或小时填写。

  (11)每个操作手,要根据设备的具体情况,每天定时进行空气滤子的.清洗工作。

  (12)行驶车辆及施工机械过路口和村庄时要注意安全,一慢、二看、三通过,注意安全行驶,保证无安全机械事故。

  (13)设备进入冬季后,注意防冻,车辆设备必须加注合格的防冻液。未加防冻液的车辆设备,必须每天放水,水未放净,人员不得离开设备。

  分公司管理制度 10

  分公司的财务权力是管理资产,财务责任是实现利润,实现利润后根据薪酬制度兑现有关管理和生产人员的利益。总公司对分公司财务管理通过授权控制、预算管理、会计核算、审计监督等方式,安排分公司的财务责权利体系。

  一、授权管理控制

  总公司对分公司在一定授权范围内相对自主经营,在授权范围以外的财务事项,则要报总公司批准,形成总分公司之间的授权控制制度。

  1、授权管理资产

  总公司对分公司资产管理的授权,是设立分公司而自然产生的授权,其对应的责任是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和良好使用,使资产保值增值,通过运营资产创造利润。但此授权也不应是完全授权,分公司资产处置的权力应受到限制。

  2、资金支出管理授权

  对资金支出的授权。此授权依总分公司财务管理分权程度不同而不同。最大范围的分权,是使分公司按照模拟法人的方式运做。在这种模式下,分公司可以拥有正常情况下完全的资金支出审批权。当然,在分公司非正常情况下使用的资金或者大额的资金,比如技术改造、大额合同、大额预算变动、资产处置等,则必须报请总公司审批支出。

  对分公司资金支出最小范围的分权,是使分公司按照车间的方式运做。这种模式下,分公司相当于总公司的一个大的车间,只是在生产和技术方面被充分授权,其资金支出审批权的范围,只限于零星的小额支出。

  对分公司资金支出的授权,使分公司拥有部分财务支配的能力,因此必须对分公司财务支出进行监控。常规的事前控制方法就是要分公司实行预算制度,使资金“算了再用”;总公司也可以据此了解各分公司预算资金盈缺状况,在各分公司内合理调配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常规的事中和事后控制则依靠健全的会计核算和控制制度。

  二、预算管理

  总公司授权分公司管理其资产,对应的责任是通过经营资产实现利润,因此总公司于财年预算前要向分公司协调确定利润目标,以量化规范总公司对分公司权责利安排;分公司应据此编定销售、生产、成本、费用、采购等业务年度和各月预算,并把各业务预算分级归口落实到车间、班组直至个人,形成有效的分公司内部各级责权利体系;分公司再依据各业务预算编定资金预算和预计报表等财务预算,总公司可以据此掌握各分公司预计资产负债和损益状况,进行资金的预算平衡和合理调度。

  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预算管理体系运做的核心是责权利体系,所以必须要保证每一个层次责权利安排的有效。在分公司层面,是总公司检查并考核其年度经营目标,通过合理的人事和薪酬制度,激励和约束分公司总体经营;在分公司车间层面,是分公司检查并考核其成本控制、费用支出、材料耗用、设备管理等日常财务目标,同时也要对车间层面制定和预算权责相匹配的劳动人事制度和激励、约束机制;依次向下,对于必要的预算控制项目,要落实到相关的个人。

  三、会计核算管理

  对分公司应按照规定的`会计制度,严格进行会计核算和控制。总公司对分公司的会计核算一般有两种方式,一种是集中在总公司,一种是下放到分公司。集中的方式可以使总公司及时掌握所有财务信息,便于总公司管理,但却不利于调动分公司的积极性;相反,下放的方式具有较强的激励作用,却有碍于总公司了解详细信息,如果完全下放(即分公司自行设定财务部门和人员),还可能增加总公司的审计成本。所以,如果采取下放的方式核算,则应由总公司向分公司委派财务会计人员,即会计业务下放,而会计人员集中。另外,良好的计算机网络财务系统的建立,将弥补下放核算方式总公司不能充分了解会计信息的不足。

  四、审计控制

  应建立对分公司的财务审计制度,形成对分公司的审计控制。对分公司的审计控制应包括会计审计和预算审计两个方面。会计审计主要检查会计核算和控制体系,主要是对分公司会计核算体系的合理性、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备性和有效性、会计报表的真实性等进行审计,是针对会计系统的审计;预算审计是对分公司预算编制汇总体系的合理性、核算统计系统的完备性、预算执行和考核体系的有效性进行的检查和评估,是一种管理性审计。

  五、结论

  建立有效授权控制制度、预算管理管理、会计核算和控制制度以及审计控制制度,将形成对分公司有效的财务管理体系。

  这个体系的四个主要方面相互关联,授权制度是组织安排,预算管理是事前控制,会计核算控制是事中和事后控制,审计控制则检查监督整个财务系统。

  分公司管理制度 11

  一.薪资。

  1.结构=基本工资+奖金+提成

  a.基本工资:800元/月。

  b.奖金:200元用于专项考核。具体考核明细包括:报表50,中性奶50,达成率50,其他50(样版店的建议,新增网点,开发)。(核算以主管考核为准)。

  c.提成:费用由客户承担,直接从客户账户中扣除。提成比例根据市场现状和季节因素等体现不同的提成比例,核定后在销售内勤处备案。

  2.补助

  a.电话:50元/月

  b.交通费:实报(指会议需要的长途车费)

  c.会议补助:30元/天

  d.驻地补助:300元/月(外驻业务员)

  二.职责(岗位描述)

  1.执行公司的营销管理制度和销售政策,保质保量按时完成销售任务。

  2.开展销售工作,协作经销商拓展网络,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率。

  3.配合经销商实施公关、促销活动和广告宣传。

  4.进行市场调查及时向公司有关部门反馈市场、客户信息和侵权信息。

  5.密切联系客户,掌握客户基本情况和动态,建立健全二批客户档案。

  6.及时报送客户订货需求,并跟踪客户及时汇款。

  7.协作经销商进行库存管理,防止货物呆滞及破损。

  8.进行售前、售中、售后服务,及时解决和上报客户投诉。

  9.负责客户退、换货的初步审查和申报。

  10.对样板店进行规范管理,并对样板店销售数据进行统计及分析。

  11.维护公司和产品形象,采取措制止客户不利于公司和产品的行为,避免公司利益受损。

  12.熟悉产品,提高自身的技术服务能力。加强业务知识、技能的学习和锻炼,认真参加公司有关的培训活动,并组织客户业务团队的晨会及培训工作。

  13.制订月度工作计划和预算,经批准后执行,并定期向业务主管述职。

  14.做好保密工作,严谨向公司及客户外的任何人透漏产品价格、销售数据、销售政策等信息。

  15.做好工作记录、表单、客户档案等资料的保管和及时上交工作。

  16.完成业务部主管交付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日常管理

  1.考勤签到

  a.回市场当天及回公司当天必须用客户电话或当地固话向销售内勤报道,否则视为旷工,罚款30元/天。

  b.每天8:00(夏天7:00)到客户处签到,如未签到,视为旷工,罚款30元/天。迟到早退罚款5元/次。

  c.请假需领导批准后方能离岗,3天以内由主管批准,3天以上(含)由经理批准。

  d.每月有3天假期,可根据个人实际情况自由调整。

  e.每日上午10:00前向公司报勤,如漏报或晚报罚款20元/次,报道可采用电话报到或信息报道。

  f.公司查岗需用客户电话或当地固定电话在规定时间内给予回复,否则视为旷工,罚款30元/次。

  2.报表管理

  a.认真填写销售日报表,如未及时填写罚款5元/次。

  b.随时掌握经销商库存明细,如有严重不实现象,罚款5元/次。

  c.认真填写周报并及时发送到直接上级邮箱。

  3.样板店的.管理

  a.负责样板店档案的建立。

  b.负责样板店的分类管理,根据计划有序拜访。

  c.认真统计各个样板店实际销售数据。

  d.按公司规定对售点现场活化氛围的营造和维护。

  e.负责落实样板店的相关费用。

  四.聘用及离职程

  1.聘用条件

  a.年龄18-35周岁,性别不限。

  b.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c.有经验者优先。

  d.有一定的谈判,沟通,协调能力。

  e.吃苦耐劳,有责任心。

  2.聘用程序

  a.根据公司规划及空缺情况,用人部门根据岗位责任要求提出用人申请报销售内勤处。

  b.用人申请经销售经理批准后发布招聘信息。

  c.应征人员经当地市场主管初试通过后,携带身份证、毕业证等有效证件到公司复试。

  d.经经理复试后,行政部审核原件,复印件附员工登记表后或归入员工档案。

  e.当地市场主管需对其进行培训后方能上岗,培训内容包括薪资、职责、日常管理。

  f.试用期一般为2个月,试用后提交试用考核报告。必要时可延长试用期至4个月,个人表现优秀者试用期亦可缩短为一个月。

  3.离职程序

  a.因故辞职时,本人应提前15天向直接上级提交《辞职申请表》,经批准后转送销售内勤审核。

  b.收到员工辞职申请报告后,销售内勤负责了解员工辞职的真实原因,并将信息反馈给销售经理,以保证及时进行有针对性的工作改进。

  c.员工填写《工作交接表》,办理工作移交和财产清还手续。

  d.销售内勤统计辞职员工考勤,计算应领取的薪金。

  e.员工最后一个月工资隔月发放。

  分公司管理制度 12

  为规范分公司公章的严格管理和使用,严肃公章使用制度,避免出现公章违规使用导致的法律后果,结合总公司规章制度和要求,特制定分公司公章管理制度:

  一、为便于经营相关业务需要,分公司制作印章,必须由分公司负责人向总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经总公司负责人批准后方可配备印章。分公司负责人须向总公司签定用章承诺书,保证不违规用章,并承诺应承担的相应法律责任。

  二、分公司的印章(含分公司负责管理的项目部印章)由总公司按相关要求统一刻制,分公司行政章制作公安备案编码章,项目章根据字数多少结合项目要求,制作不同形状、不同材质的项目章,总公司档案室备案留存印模后由分公司负责人办理印章领取手续,并负责保管,保管人向总公司签定印章保管承诺书,承诺保管人应承担的.相应责任。

  分公司所管理的项目章,只能用于与相关监理项目或代建项目相关的技术资料、工程进度、现场管理、质量验收等方面工作专用,由(项目经理部或项目负责人)代表本公司全面负责,项目完工竣工验收后项目章交回总公司档案室保管,并登记造册。

  三、分公司执有的总公司印章,只能用于经总公司审核批准的投标文件、经济合同、工程技术报告等使用。

  四、下述情形严禁使用分公司公章:

  1、承包人私自签定的工程材料供应合同、协议;

  2、承包人私自签定的机械设备租赁合同;

  3、承包人私自签定的工人工资支付协议;

  4、其他违背国家法规和总公司相关规定、未经总公司允许的事由或文件。

  五、分公司执有的总公司印章应独立建立用章登记制度和用章登记本,用章登记本由印章保管人保管,保管人作为盖章负责人。 文件需盖章时,由用章人在用章登记本上明确用章事由、用章人、盖章时间等内容,盖章人向分公司负责人确认总公司对拟盖章的文件资料是否已获得总公司审核批准,未经总公司审核批准的文件资料禁止盖章。经总公司审核批准的文件资料,经分公司负责人签字确认后,盖章人可以盖章,并在盖章人一栏签名。总公司应对分公司使用总公司印章情况进行核实,并同步做好用章记录备查。

  六、分公司项目部文件需总公司盖章时,由项目部写明申请并登记,分公司负责人批准后按总公司用意程序办理。用章登记本必须明确用章事由、用章申请人、批准人(分公司负责人)

  七、一切与分公司业务无关的、属承包人个人行为的事由或文件,若擅自私盖分公司公章,由当事人承担所有的法律责任。 总公司因业务需要使用分公司执有的印章时,分公司应予同意,并按本制度要求建立用章登记备查。

  八、严禁分公司擅自雕刻和违规使用公章,违者,由总公司视情节轻重进行经济处罚或撤销分公司负责人的承包权,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九、分公司经营承包期满或撤销时,由管理员将公章和用章登记本到总公司公章领用部门办理移交手续。

  分公司管理制度 13

  第一条

  会计记录必须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及证明经济业务发生的有限凭证为依据,如实的反应公司财务状况。做到内容真实、数据准确、项目完整、手续齐全、资料可靠。

  第二条

  会计记录必须清晰、便于理解、检查和使用。

  第三条

  原始凭证的规范:

  1、原始凭证内容必须具备:凭证名称、填制日期、填制单位名称或填制人姓名、经办人员签字或盖章、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

  2、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上有填制单位的公章,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不许有填制人员的'签名。

  3、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人员的签字或盖章:对外开出凭证,必须加盖公司公章。

  4、一式数联的的入库单,出库单及收据等重要凭证必须套写,并连续按序号填写。不能跳页,若要作废时,应当注明“作废”字样,联通存根等所有联次一起保存,不得撕毁,短少。

  5、提高发货单的客户回签制度。发货后,必须索取收货经办人员的签字单。

  6、凡需填写大写、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小写金的必须相符。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验收人员签字证明,把好质量关,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或收款人的收款证明。

  7、原始凭证不得涂改、挖补。发现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开具单位重开或者更正。

  分公司管理制度 1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分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下称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分公司是指根据公司发展和规划,为提升公司竞争力的需要而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体的公司,包括全资分公司。

  第三条:公司与分公司之间是平等的法人关系。公司依法对公司享有资产受益,重大决策,选取管理者权利。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分公司及公司分公司。公司委派至各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就应严格执行本制度,并应依照本制度及时、有效地做好管理、指导、监督等工作。

  第五条:遵守公司关于公司治理、信息披露、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各项管理制度,做到诚信、公开、透明。

  第二章:规范管理

  第六条:公司透过股东决定股东大会行使股东权利。公司依据对公司规范化运作以及行使对分公司的重大事项监督管理权,对被投资企业依法享有投资收益、重大事项决策的权利。同时,负有对分公司指导、监督和相关服务的义务。

  第七条:公司向分公司推荐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员由分公司董事会确定或提名。

  第八条:份公司须及时向公司报告重大业务事项、重大财务事项以及其他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并严格按照授权规定将重大事项报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分公司须及时在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会议结束后当日向公司董事会秘书报送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等重要文件,通报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第九条:分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和任何分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任职分公司的财产,未经公司同意,不得与任职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上述人员若违反本条规定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职责,涉嫌犯罪的,依法追求法律职责。

  第十条:分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应于每年度结束后30日内,向公司总经理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在此基础上按公司考核制度进行年度考核,连续两年

  考核部贴合公司要求者,公司将提请分公司董事会、股东会或股东大会按其章程规定予以更换。

  第十一条:分公司应建立劳动人事管理制度。分公司管理层的人事变动应向公司汇报并备案。

  第三章:财务风险管理

  第十二条:分公司与公司实行统一的会计制度。分公司财务管理实行统一协调、分级管理,由公司财务部对分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等方面实施指导、监督。分公司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完善内部组织机构及管理制度,并参照公司的有关规定,建立和健全分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内控制度,并报公司财务部备案。

  第十三条:分公司需每月向公司递交月度财务报告或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向他人带给资金及对外担保报表),每一季度向公司递交季度财务报表。分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之内向公司递交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向他人带给资金及对外担保报表。

  第十四条: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分公司不得带给对外担保,也不得进行相互担保。

  第十五条:因经营发展和资金统筹安排的需要,分公司需对外借款时,应充分思考对贷款利息的承受潜力和偿债潜力,在征得公司同意,并按照分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

  第四章:内审管理

  第十六条:公司可定期或不定期实施对分公司的审计监督。资料主要包括:经济效益审计,工程项目审计,重大经济合同审计,制度审计及单位负责人任期经济职责审计和离任经济职责审计等。分公司应当做好理解审计的准备,并在审计过程中应当给予主动配合。

  第十七条:公司内部审计制度适用于分公司内部审计。

  第五章:运营管理

  第十八条:分公司的运营及发展规划须服务于公司的发展总体战略规划。

  第十九条:分公司应完善投资项目的决策程序和管理制度,加强投资项目的管理和风险控制,分公司进行投资前,需经分公司股东会或股东大会批准,未经批准分公司不得从事此类投资活动。在报批投资项目之前,应当对项目进行前期考察调查、可行性研究、组织论证、进行项目评估,做到论证科学、决策规范、全程管理,实现投资效益最大化。

  第二十条:在经营投资活动中由于越权行事给够公司和分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对主要职责人

  员给予批评、警告、直至解除其职务的处分,并且能够要求其承担赔偿职责。

  第六章:信息披露及档案管理

  第二十一条:分公司应按照公司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带给真实、准确、完整信息汇报给公司。分公司应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明确审议程序,及时向分管负责人报告重大业务事项、重大财务事项以及其他可能对公司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并严格按照授权规定将重大事项报公司董事会审议或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十二条:分公司应及时向公司董事会秘书报备该公司的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等重要文件,通报可能对公司产生较大影响的事项。

  第二十三条:分公司依照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规定的属于分公司的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公司董事会秘书。

  第二十四条:分公司总经理或执行董事是其信息披露第一职责人,负责分公司信息披露汇报工作,对于依法应披露的信息应及时向公司董事会秘书汇报。分公司应当向公司有关部门报送其企业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出资协议书、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报告和公司章程(复印件)等内控制度的文件资料。分公司变更企业营业执照、修改章程或其他内部控制制度后,应及时向公司有关部门报送修改后的文件资料,保证其相关资料的及时更新。

  第七章:考核管理

  第二十五条:分公司根据自身状况,结合公司的考核奖惩及薪酬管理制度,建立适合分公司实际的考核奖惩及薪酬管理制度,经分公司总经理或执行董事核准后报备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第二十六条:分公司应于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根据年度经营指标及审计确认的经营成果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实施奖惩。

  第二十七条:分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能履行其相应的职责和义务,给公司或分公司经营活动和经济利益造成不良影响或重大损失的,公司有权要求分公司董事会给当事人相应的处罚,同时当事人应当承担赔偿职责和法律职责。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制度未作规定的,适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制度与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相抵触时,以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为准。

  第三十条:本制度由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透过后实施,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

  分公司管理制度 16

  一、不得在综合管理部高峰期间开会,管理人员必须服务于卖场。

  二、重大的节假日、周末,超市不召开超过30分钟的会议。

  三、会议上所有人员的手机必须关机或静音。

  四、主持会议的人员必须事先准备好会议议题和规定会议时间,严格控制会议时间和主题,不得随意延长会议时间。

  五、参加会议的人员必须作会议记录。

  六、主持会议的人员委托人员作会议记录,整理后参会人员签字。

  七、不能参加会议的人员必须提前向主持人请假,经同意后方可不参加会议,但事后必须认真阅读会议记录并签字。

  八、会议迟到罚款10元,无故缺席会议罚款20元。

  九、超市例会应包含顾客服务、提高销售、降低损耗等内容。

  十、会上的'决议,会后必须严格执行。对无正当理由不执行或执行较差的,给予罚款50—100元。

  十一、每次会议内容,应明确传达级别。

  十二、会议上的讨论,应等别人讲完后再讲,不能武断的打断别人的谈话和发言。

  分公司管理制度 17

  1、为使公司把办公用品管理规范化及节约经费开支,特制定本制度。

  2、办公用品是指文具、表格、账本、秏材及其他印刷物品。

  3、办公用品由办公室统一购置和管理,并设保管员处理领用事务。

  4、所有入库的办公用品,都必须建立台帐。

  5、各部门所需办公用品,要在“领用记录卡”登录。以控制领用状况。

  6、所有员工对办公用品必须爱护,勤俭节约,杜绝浪费,努力降低消耗、节省费用。

  分公司管理制度 18

  分公司物资的采购,执行先申请后执行的原则,物资需求部门应事先填写采购申请单,报送公司分管部门审批后,转交采购部门采购。

  一、商品采购

  1、各营业终端根据销售、库存情况填写采购申请单,报送分公司领导审批,超过一定金额的采购送总公司总裁审批;

  2、采购部门根据审批后的采购申请单整理、汇总后采购;

  3、采购部门联系供应商,进行询价、洽谈、签订采购合同,上报审批,最后下单采购;

  4、采购商品送到营业终端后,各营业终端仓管员应及时根据供应商的随货同行单和分公司的发货单验收商品,并签字。直营店仓管员再根据随货同行单、分公司发货单、验收情况登记库存商品进销存表,而后将签字后的分公司发货单每周整理一次寄给采购部,加盟店将签字确认后的分公司发货单传真给采购部。采购部再根据直营店或加盟店签收的情况在供应商的送货单上签收,复印一份留存,一份传真给供应商,而后将原件转给财务入账;

  5、各营业终端若发现质量问题或供应商随货同行单、分公司发货单与实际商品不相符的,应及时通知采购部门,得到处理意见后办理入库;

  6、采购部门根据采购合同,填写付款申请单,报部门主管审核后,转给财务审核,然后报送给有审批权限的公司领导审批;

  7、采购部门负责取得供应商发票,并转交给财务。

  二、其他物资采购

  1、分公司购置固定资产(单价在2000以上或it设备单价在1000元以上)的采购申请单,应上报总公司领导审批方可采购。固定资产采购之后,分公司行政人员应验收、登记,收取保修卡等相关资料,并督促相关人员填写设备验收和领用单,附在报销或付款申请单后。固定资产领用人发生变更的,行政部门应负责监督固定资产移交,并填写移交单,报送一份给财务部备案;

  2、其他零星的采购均需填写采购申请单,报送审批后方可采购;

  3、所有的`采购均要有相关人员的验收,并注明收到商品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日期等信息,并签名;

  4、采购人员根据手续完整的单据,填写费用报销单或付款申请单,办理报销或付款手续。

  分公司管理制度 19

  为加强对公司所属各分公司的安全管理,确保公司安全总体目标的实现,特制本要求:

  一、总体要求

  1、认真学习国家电力公司及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的管理规定、规程、制度及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及公司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和考核办法,并能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编制出适合于本单位的安全管理保证体系。

  2、贯彻ohsms18000标准后,各种安全台账和记录作为作业文件全部进入电脑,安全基础管理实现程序化、标准化、规范化。

  二、具体要求

  1、各分公司经理安全责任要到位,亲自组织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文件、亲自宣传贯彻有关安全工作会议精神、亲自组织召开本单位安全工作专题会、亲自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

  2、分公司必须有专职的安监部门或安监人员,安监人员要持证上岗。

  3、坚持一切施工活动必须有安全施工措施的原则,编制切实可行有效的安全施工措施,在施工前进行交底,按《管规》规定需要填写安全作业票的项目必须填写安全施工作业票。严格按照施工措施有序施工,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4、按公司《安全管理规定》和有关安全规程要求开展安全教育活动。

  5、录用分包工程队伍时,确保建委的安全资格证和劳动部门的安全资格认可证齐全。

  6、未遂事故要按事故对待,每月5日前要向公司安监部报出本单位上月安全事故月报表。

  7、各分公司发生事故时,一定要按“四不放过”原则严肃处理,并在事故发生当日电话报告公司安监部,在事故发生一周之内将事故发生的'经过以书面的形式上报公司安监部,不得隐瞒事故。

  8、分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班组每周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并做好记录。

  9、每月组织召开由专职安全员、技术员和班组长参加的安全工作会议。

  10、制定安全奖惩制度,对违章作业人员进行的罚款要做为安全奖励经费,由分公司安监部门或专职安监员掌握使用。

  11、每年终要向公司安监部报送安全工作总结和提出下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建议。

  12、坚持开展班组班前会及班后会和周五安全日活动。

  13、分公司使用的倒链等工器具,应按规定进行安全检验,并做好记录

  14、各分公司安全管理要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管理规定和安全文明施工考核办法。

  分公司管理制度 20

  为确保工程的施工质量,使至符合施工规范,设计文件、施工合同、满足用户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项目经理是项目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部门的有关方针、政策、法规、集团公司的整合体系程序文件等,确保工程质量管理目标的实现。

  2、施工员必须依据国家有关验收标准、设计文件、国家及省市的有关政策、法令法规,集团公司整合体系程序文件、施工合同等要求进行合理、科学地组织施工,每一分部分项施工作好质量技术交底工作,对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质量进行全过程检查监督与控制,对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落实整改,对每道工序完成进行技术复核,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制订各项专项方案,参加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指导督促观砌、翻样的日常工作,做好产品的防护工作,严格把好材料质量关,做好对翻样图及料单等技术复核工作。

  3、项目质量员要做好日常督促与检查,发现有不符要求处及时制止和提出整改要求,加强隐蔽工程验收和技术复核,把好工序质量关,进行分项工程的质量等级评定,参加分部分项工程的'验收,对质量通病提出解决方法,确保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质量符合规定要求。

  4、观砌翻样必须对本管辖的工种所施工的分项工程施工质量进行把关,根据规范要求、设计文件,指导班组正确施工,对所辖工种进行质量技术交底,进行技术复核和工序交接检查,墙体砌筑前由观砌立好皮数杆,翻样必须及时正确完成翻样图和大样,参加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评定,对不合格的分项及时督促与返修,观砌与翻样必须相互配合,协调工作,避免造成施工差错。

  5、项目材料员必须严把材料进场质量关,不合格材料及无质量保证的材料、产品杜绝采购与进场,材料入库后做好产品的分类堆放与标识工作,并及时提供材料的合格证明。

  6、对钢材、水泥、红砖、防水材料等涉及结构安全与使用功能的相关材料及试块、试件,项目部质量员必须会同监理等有关单位人员按规范标准要求进行见证取样,经复试(或检测)合格后方能使用。

  7、对建筑物定位轴线、标高、龙门桩;基坑开挖灰线、桩位;基础及楼层的弹线轴线标高、墙柱平面位置尺寸;模板;墙体平面位置尺寸、门窗洞尺寸、标高、皮数杆;施工翻样图;构件安装轴线、标高、平面位置等,由项目施工员组织质量员、观砌、翻样等人员进行技术复核,相关观砌、翻样在技术复核前进行自查,经技术复核合格后方能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8、观砌、翻样必须督促班组自检,并参与各工种之间的交接检查,形成书面记录,由项目部质量员进行专项检查验收,每道工序完成后报监理(或建设单位)检查验收,合格后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9、隐蔽工程在隐蔽前,经班组自检合格后,由项目部质量员进行检查验收,经检查符合要求后报公司质量部门进行复验。复验合格后报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合格后形成书面记录并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10、在完成每一部位检验批及分项工程后,由项目质量员及时进行检验批及分项工程的质量自查,会同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的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参加的质量验收。在完成每一分部工程后,由项目负责人组织进行自查,并会同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的施工单位技术、质量负责人等参加的质量验收。单位工程完成后,由施工单位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对分包单位所承包的工程项目,由分包单位按标准规定的程序进行检查评定,总包单位派人参加。

  11、施工现场设立由班组质量员、项目部专职质量员、公司质量部门的三级质量检查控制管理体制,对每道工序的施工质量进行把关,做到检查人员到位,责、权明确。

  12、明确各管理人员岗位质量职责和工作职责,树立良好的质量意识,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制。对每道工序进行严格把关,严格按照施工检验程序进行施工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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