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自查报告

时间:2023-03-10 08:30:45 自查报告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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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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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自查报告

普法自查报告1

  县统计法制“五五”普法工作,根据《县统计局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祥统发〔〕6号)文件精神,认真开展了统计法制普法工作。现将我县统计法制“五五”普法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统计法制“五五”普法工作情况

  (一)建立普法领导机构,落实普法工作人员

  为了保证普法工作的顺利进行,县统计局发出了《关于成立县统计局“五五”普法领导小组的通知》(祥统字5号),成立了以局长朱永波为组长的县统计“五五”普法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由局长负总责,副局长分管普法工作,办公室负责普法日常工作,并从人员、经费上给予充分保证。

  (二)制定了“五五”普法实施办法

  根据县委、县政府对“五五”普法的要求,制定了《统计法制宣传教育“五五”普法实施办法》。该办法明确了“五五”普法的对象、普法学习内容、普法要求、各年度普法工作目标等,要求全县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三)强化统计执法监督,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为了切实提高办案质量,我局修改和完善了《县统计局行政执法责任制》,明确了局长是统计执法工作第一责任人,亲自分管全局统计行政执法工作,局办公室主任、业务股长、法规专业人员负责普法工作,做到法规工作责任落实,目标明确。并要求各专业人员认真学习统计法律、法规知识,严格按执法程序办案,如有失职,造成损失将按《县统计局行政执法责任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继续加强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我局一直重视统计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各种方式,加强统计法规的宣传。局领导到基层搞调研,坚持向基层统计人员、企业法人代表宣传统计法规知识;每年在各专业年报会和工业、农业、农调、综合、投资、建筑等专业业务培训会上,对参加培训的统计人员进行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对本局职工要求认真学习、熟练掌握《统计法》、《统计法实施细则》、《云南省统计管理条例》和其它法律、法规,并对统计执法法律文书填写、执法程序等法律法规知识进行培训;积极组织职工参加县局组织的统计法律法规培训和县法制办组织的公共法律知识考试,参加人员考试成绩全部合格,有5人取得了《云南省行政执法证》;有4人取得了《云南省法制督察证》,做到了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依法统计、依法行政。至举办统计从业资格培训班二期,培训统计人员257人;统计法制教育培训班15期,培训统计人员约人次。日常工作中利用各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

  一是利用每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统计法宣传日,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如请县领导在电视台发表电视讲话,在街头散发宣传资料,组织基层统计人员参加全国《统计法》知识竞赛活动等;

  二是利用网络对统计法律法规及统计法制工作动态进行宣传报道;

  三是印发统计法律、法规宣传资料,下发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学习。

  (五)认真开展了行政许可项目清理

  为了认真贯彻实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全面履行依法行政,推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安排,建立了《县统计局工作人员首问责任制》、《县统计局限时办结制》等制度,以保证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实施。

  (六)加强统计基础工作建设

  主要是规范县、乡镇、村基层单位统计工作,实行年终考核制度。针对村文书兼统计人员变动较大的情况,避免出现统计工作缺位现象,以文件的形式要求各乡镇要加强统计工作。同时,按统计基础工作“五有”(有机构、有人员、有资格、有制度、有台账)的要求,各专业相继发文规范统计基础工作,并开展了自查和全面检查。为了确保工作落到实处,还制定了乡镇、村、基层单位年终考核制度,考核体系分为综合工作考核(包括统计法制宣传教育考核)、工业、农业等专业考核。

  (七)统计执法工作

  1、加强对非法报表的清理工作。根据统计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认真开展了对非法报表的清理。我局制发了县统计局《关于清理非法统计报表的通知》,对清理非法统计报表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清理方式主要采用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要求全县40多个相关部门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自查,并将自查结果报县统计局。在各相关部门进行自查的基础上,我局对县农业局、县水利局、县人民银行等单位进行了抽查。根据抽查情况看,我县各部门很好地执行了统计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有关报表都是根据上级部门下发的报表进行统计,没有制定非法统计报表的情况发生。

  2、继续加强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的管理。根据统计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继续开展了对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的审批工作。

  3、开展各种普查数据质量检查工作。根据县局的.安排,对普查的对象、普查经营单位进行了普查数据质量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了纠正。

  4、认真开展《统计法》和统计数据质量执法检查工作。为了切实推动统计基础工作建设,我局认真贯彻统计法律、法规,利用法律、法规促进统计基础工作建设,将加强统计基础工作检查和执法检查结合起来进行,每年进行了执法检查。检查内容:重点检查统计活动中发生的虚报、瞒报、拒报、屡次迟报统计资料的统计违法行为。通过检查,可以看出我县统计工作环境,统计工作秩序均比往年有所改善,大多数被查单位的统计工作做得比较好,但也有部份单位不同程度的存在统计违法行为。对有上述统计违法行为的被检单位,本着教育为主的目的,立案并查处了有统计行政违法行为的单位,有力地维护了统计法律、法规的威信。

  二、今后工作思路

  (一)围绕新《统计法》颁布为主题,继续加强统计法律法规的普法工作,全面完成“五五”普法各项任务。

  (二)以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为契机,把宣传贯彻《统计法》和人普具体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纲要》,强化依法统计、依法普查理念。

  (三)认真开展统计专业培训教育。在开展统计从业资格培训、统计人员继续教育、统计技术职称考试工作中,将统计法律、法规列入必修课,要求统计人员掌握。坚持持证上岗制度,力争在全县各单位统计人员均持证上岗。

  (四)开展形式多样的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利用每年12月的普法宣传月,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利用召开各专业年报会、业务会等加强宣传;利用各类讲座、新闻媒体、互联网等形式以及典型案件,大力宣传统计法律、法规。使统计法制宣传教育更好地融入到各项统计调查工作中,使统计调查过程成为普法的过程,注重权利与义务相结合,法制宣传与法律服务相结合,法制宣传教育与群众生产生活相结合,方法灵活,形式多样,积极引导广大统计调查对象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更好地支持和配合统计工作。

普法自查报告2

  在县委、政府的领导下,根据法制建设和依法治县的工作安排,我局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切实加强法制建设,认真开展“六五”普法活动,积极组织干部职工进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切实加大普法、学法、用法力度,特别是将履职工作与普法结合起来,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确保普法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进一步完善我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体制。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六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各股室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年终考核指标。二是建立健全协调配合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局办公室负责全行“六五”普法规划的制定并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各股室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年末有总结。加强土地管理建设,建立健全了联络员,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奠定了基础。

  二、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多样、贴近实际、普法效果有成效

  为切实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力度,扩大普法工作覆盖面,提高普法率,增强我县干部、职工、学生、单位的法制观念和依法用地意识,针对我局实际情况,采取了“教育方式形式多样,教育内容贴近实际”的工作措施。1、教育方式形式多样,紧紧围绕国土资源管理中心工作,结合每年的宣传主题,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和以正面为主的宣传方针,从加强组织领导入手,从年初制定宣传教育计划到具体实施过程,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如到我县19个乡镇宣传国土的各类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以电视、广播等形式宣传土地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以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2、教育内容贴近实际。根据我局实际和不同对象的特点,分层次、有重点的及时宣传《矿产资源法》、《土地管理法》和其他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结合各时期、各个阶段不同特点,有针对性进行宣传教育,同时认真抓好“6·25”全国土地日及全面部署和安排好今年下半年的“12·4”法制宣传日等活动。

  三、完善体制,规范管理、依法行政。

  1、建立和落实了各项规章制度,按照公平、公正、效率、便民的要求,一是落实了国土系统政务公开办事制度、公开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和办事结果,确保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同时加强政务公开的内外监督,使政务公开各项内容落到实处。二是建立了土地登记台帐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建立了公开查询制度,公开收费项目,国土资源执法动态巡查台帐、信访登记台帐、建设用地审批台帐和临时用地台帐等,对具体办理业务人员的任务、责任等张榜上墙,业务程序、规章制度做到了规范、公开,使群众办事有目标、有对象,提高了办事效率。四是公开了土地违法案件举报电话,并设有举报箱。

普法自查报告3

法建办:

  今年是我州实施“六五”普法工作的第三年,我局“六五”普法工作切实按照《藏族自治州全民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和州十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通过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精神,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建设美丽生态和谐幸福新”工作基调,以深入推进群众工作为契机,认真开展防灾减灾领域各项普法工作,现将近年来工作开展进行自查,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建立健全普法领导机构和工作制度

  一是成立了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德为组长,副局长李小林和龚泳铨为副组长,相关科室科长为成员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协调、检查、指导全州防灾减灾系统普法工作。二是把普法工作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每年年初都专题召开局党组会,研究部署全年的普法工作。三是制订“六五”普法规划,每年制定年度普法工作方案,专门安排普法工作经费。四是及时召开科普联席会,动员和布置3月科普月,“5.12”防灾减灾日,“7.28”唐山地震纪念日,“12.4”法制宣传日等重要时段的普法宣传活动的各项工作,要求全局上下精心组织,确保普法宣传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二、扎实开展机关学法用法

  建立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中心组每年学法均在6次以上。建立学法制度,加强本单位干部职工的法律知识培训工作,每年组织干部职工参加省、州各类学习法律不少于40课时。

  机关学法主要采取集中学习与干部职工自学相结合,充分利用每周二、四的理论学习时间,组织全局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宪法》、《刑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赔偿法》、《复议法》、《刑事诉讼法》等国家基本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地震预报管理条例》、《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地震监测管理条例》、《省防震减灾条例》等防震减灾法律法规。

  同时,3月启动《藏族自治州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立法工作。先后与州人大等相关单位组成调研工作组,深入我州道孚、、白玉、巴塘、理塘、雅江、九龙、丹巴县开展《条例》立法调研工作,通过实地考察、个别走访和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征求对《条例》的意见,为今后条例的颁布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反复论证、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六易其稿,形成了《条例》送审稿。目前,正待州人大及法制办审查,并按立法程序进行。

  三、突出重点,积极开展法宣工作

  (一)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努力增强民众防灾减灾意识。

  一是紧扣主题,加强领导,确保防灾减灾宣传工作的落实。专门组织召开会议,传达省、州相关文件精神,制订活动方案,研究部署相关事宜,州政府专门下发通知,全州防灾减灾系统始终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广泛深入开展形式各样的宣传教育活动。

  二是结合实际,广泛深入,扎实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活动。全州防灾减灾系统充分结合大演练、科技活动周、防灾减灾宣传周、“7.28”以及世界标准日暨地震标准化宣传等活动,围绕“弘扬防灾减灾文化、提高防灾减灾意识”的活动主题,面向全州各县、乡、村和农村、牧区、学校、社区开展了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教育活动,大力推进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普及。全州共编印散发《城市应急知识手册》、《农村应急知识手册》等涉及地震等方面的防灾减灾科普手册、画册、挂图约11万余本(张),主要分发到各学校、农村书屋、企业、机关、一线施工队伍。特别地,全州教育系统利用大演练等良机,在例行的“每月一跑”基础上,组织全州各级各类学校师生广泛参与此次演练活动,实现了全州学校演练全覆盖。

  (二)进一步落实“平安中国”系列公益活动的'相关工作。

  积极与宣传等部门联系,做好“平安中国”防灾文化系列公益活动的宣传工作,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营造防灾减灾文化。认真组织全州防灾减灾系统和各学校、机关、企业和家庭收看防灾动画电影《今天明天》和动画片《乐乐熊生存大冒险》,阅读防灾减灾科普动漫图书《乐乐熊大冒险》,以及相关系列片的收看工作。

  (三)积极开展防灾减灾文化宣传活动。

  做好参加全国防震减灾宣传工作会议的相关工作,与州委宣传部联合下发会议通知,联系州电信公司,做好州分会场的组织与筹备,组织州防灾减灾工作领导小组40个成员单位,以及康定县委宣传部、康定县防灾减灾局和有关新闻单位的负责同志在州电信公司分会场参加会议。

  (四)申报防震减灾科普示范社区,积极发挥宣传辐射作用。

  为进一步的发挥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和社区的宣传辐射作用,我局积极申报示范社区。以来,向省地震局申报了康定县光明小区、白玉县建设镇河东社区和河西社区3个示范社区。

  (五)充分利用各类媒介,树立部门形象。

  一是在全州发行量最大的《日报》专版刊登防灾救灾科普知识专栏累计58篇。二是在“中国”网站开辟“州防灾救灾大演练”和“应急管理”2个专栏,上载各类防震减灾内容100余条。三是宣传工作的扎实开展,切实增强了广大群众对地震等突发事件的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部门的社会显示度也有一定的提升,取得了良好地社会效益。

  (六)结合群众工作“背包入户”活动的开展,在开展结对认亲等工作期间,向亲戚发放防灾减灾知识手册,为他们讲解必备的防灾减灾科普知识,教育引导他们相信科学,反对封建迷信,逐步提升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特别是今年,结合科普宣传月等活动的开展,全州防灾减灾系统以加速农业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和防灾减灾知识为重点,并结合今年白玉县发生的“1.18”地震,康定县红海子发生的“2.27”森林火灾、雅安庐山“4.20”地震等灾害为实例,把广大干部职工农民群众和中小学青少年为普法宣传的重点对象,围绕新农村建设和提升全民防灾减灾意识为重点,开展了一系列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普法活动。

  据统计,20以来全州共举办防灾减灾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专栏800余期;张贴防灾减灾法律法规宣传标语1000余条;设立街头、广场现场宣传咨询点达1150余个,制作展板2120张,咨询人数达36780余人/次,散发《防灾减灾常识》、《抗震救灾知识》、《防震减灾知识十讲与汶川地震》、《避震小常识》等各类涉灾宣传资料300660余份、读本8830份、宣传画册和挂图近8160套、vcd光碟2330余张,组织开展不同规模的应急演练166场。通过宣传,进一步增强了广大群众对各类突发事件的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正确引导广大群众相信科学,作到科学防灾,科学减灾,进一步唤起了社会各界对防灾减灾工作的关注和认识。全州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主题鲜明,针对性和实效性强,取得了实效。

  四、积极推进全州防灾减灾依法治理工作

  (一)认真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

  我局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充分认识在建设法治政府、构建“和谐”的新形势下,认真学习《纲要》的重大意义,把贯彻实施《纲要》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安排部署贯彻落实《纲要》工作,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宣传《纲要》,将本局干部职工的理论学习与《纲要》学习相结合,使《纲要》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深入人心。

  (二)严格按照制度办事,推进依法行政,保障政务公开规范运行,相继修改完善了本局《领导政务公开责任书》、《科室政务公开责任书》、《政务公开的责任追究制度》、《政务公开目标考评制度》、《政务公开审核制度》、《政务公开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务信息公开制度》等制度。结合本局工作实际建章立制,并认真贯彻执行,严格做到有章可循、照章办事、违章必究。

  (三)结合本局工作实际,制定了《州防灾减灾局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州防灾减灾局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和《州防灾减灾局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通过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严格做到有章可循、照章办事、违章必究。

  (四)突出工作重点,积极推进防震减灾依法行政工作

  一是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建立完善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二是进一步修改完善《州地震应急预案》。为了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和《防震减灾法》,结合我州实际,每年年初根据年度地震趋势预报意见制定《年度地震应急工作方案》。今年4月,州政府下发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州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甘府函〔2013〕35号)。

  五、立足实际,加大依法治州工作力度

  (一)加强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监管力度。

  积极与有关部门协商,在“牧民定居”行动、“地质灾害避让”工程和城镇规划中,借鉴地震灾害重建县经验,加强了农村抗震设防管理工作,提高了新建房屋的抗震性能。继续依法加强州内工程建设项目和可能发生重大次生灾害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监管力度。先后对新龙县麻日乡麻日大桥新建工程、新龙县地龙桥新建工程、九龙县乌拉溪35千伏输变电工程、省道s303线道孚县城过境路工程等提出抗震设防及地震安全审查评估申请进行认真研究和审查,确定抗震设防标准。

  (二)积极发挥防灾减灾公共服务能力。

  在全州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工作中,积极发挥防灾减灾部门职责作用,为全州18个县的800余所中小学校,提供地震安全鉴定服务。在州委州政府的领导下,有关部门的配合下,通过全州防灾减灾部门的共同努力,使我州防灾减灾“六五”普法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开创了防灾震减灾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新局面。

普法自查报告4

  根据房人大办发[xx]6号文件《关于开展“四五”普法决议执行情况检查的通知》精神,我局于6月中下旬对开展“四五”普法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第四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于xx年正式启动,按照我县“四五”普法规划明确提出的“两个转变,两个提高”及四项任务,我们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提高干部法律责任意识,提高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为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奠定坚实的法律基础。在思想上统一了认识,在管理上严格要求,统一规划。早在两年前,我局就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四五”普法领导小组,无论领导怎样变换,其责任、目标、任务不变,并设立了普法办公室(设局办公室)。其次,配备了一名普法辅导员,负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从而建立健全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确保“四五”普法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认真制定规划,确保“四五”普法各阶段目标任务的实施

  xx年,按照房发[xx]20号、十价法[xx]10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我们制定了《房县物价局法制宣传教育第四个五年规划》。从xx年到xx年,整体工作分为三个阶段,即:xx年宣传发动阶段、xx年至xx年实施阶段、xx年考核验收阶段。已经开展的工作情况是:

  1、宣传发动阶段。一是组织召开了干部职工会,学习了县委批转的《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市物价局《关于下发全市物价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四个五年规划》,使全体干部职工达到人人皆知、人人参与;二是购买普法教材《干部法律知识读本》、《计划物价系统“四五”普法读本》人手各一册。同时送法下乡,使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农村。我局共购普法教材300本,送到沙河乡白沙河村农民手中;三是按照“四五”普法规划要求,xx年我局共派6人参加了县法制办举办的.三期“四五”普法法制宣传骨干培训班,平均成绩达93。9分,为我局法制宣传教育提供了可靠的保障。

  2、组织实施阶段。按照年度学习计划和实施方案,xx年至xx年三年内分别完成30%、50%、20%的学习任务,截止今年6月份,累计完成《干部法律知识读本》、《计划物价系统“四五”普法读本》里的85%的内容;二是抓好普法重点对象的宣传教育。“四五”普法期间,物价部门普法的重点对象是三类人员: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从事价格收费审批和管理等方面工作的行政管理人员、价格行政执法人员。在实施阶段的三年里,普法重点对象已分别参加省、市、县组织的各类法制培训班,合格率达100%;三是坚持普法与执法相结合,规范执法行为。在熟练掌握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把普法与执法工作紧密地结合起来,提高物价干部依法行政、依法治价水平,克服了以言代法、以情代法、以权压法的现象,自觉做到秉公执法,规范执法行为;四是坚持学用结合的原则。采用自学、授课、调研、讨论、培训等方式进行法制宣传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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