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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销商协议书

时间:2023-03-10 11:12:37 协议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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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销商协议书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协议的使用成为日常生活的常态,签订协议能够最大程度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权利。那么协议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分销商协议书,欢迎大家分享。

分销商协议书

分销商协议书1

  甲方:地址:电话:

  乙方:地址:电话:

  风险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为在平等、互利、互信的基础上发展贸易,甲乙之间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以达成的供销双方的销售代理协议,必须共同遵守。

  一、授权与承诺

  1、授权甲方同意将自己代理的:鹿茸、鹿茸片、鹿鞭、鹿胎膏、鹿肉、鹿尾、鹿筋、鹿心、鹿胎、鹿模型、鹿肾、鹿皮等产品授权乙方为 地区的唯一指定销售代理商。甲方将拥有 商标及所代理和 梅花鹿产品系列商品、经营模式、经营理念等以特许经营加盟协议的形式授予乙方使用。试销期满,甲方正式向乙方颁发区域代理《授权书》。地区包括( 地区)。

  2、承诺

  (1)甲方保证自签约协议之日起,在协议有效期内不再在该地区内发展其它经销商,不在该区域内进行所代理产品的销售工作,如乙方发现应由甲方赔偿乙方损失。

  (2)协议期满,乙方的销售情况良好,乙方有优先续签的权利。

  二、协议宗旨

  1、只有在签订本协议书后,乙方才能获得甲方授权许可,按协议规定的地域、期限使用 商标标识、文字、图案等,按甲方经营模式,经营理念开展经营活动。

  2、本协议规定,甲乙双方存在受本协议书约束而形成的购销关系,乙方享有本协议经营 商标及所代理和 梅花鹿产品系列商品带来的所有收益及自行承担所有风险。

  3、本协议明确规定,乙方不得以 鹿产品经销部及其相关的代理人、合伙人或受雇人的名义行使权利或承担义务。

  4、乙方任何形式的广告宣传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于不利于甲方的广告宣传,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止,并且追究其法律责任,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三、权利和义务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免在项目实际经营中出现扯皮的情形。

  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项目内容不一致,各方的权利义务条款也不一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拟定。

  1、甲方

  (1)甲方向乙方提供产品包装完好无损,并经乙方认可的样品品质的产品,若在保质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应向乙方1:1退换货(不包括鲜冻货)。

  (2)甲方所拥有的 商标标识、文字、图案均受法律保护,乙方不得在特许经营区域外使用与甲方名称相似的店名、商标标识、文字、图案,加盟店不得擅自转让,抵押或变更地址。

  (3)在本协议生效期内,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加盟店予以监督和指导,并对乙方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培训费由甲、乙双方商定。

  2、乙方

  (1)乙方需在 省 市 县(区)的 鹿产品专卖店字号在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

  (2)乙方在销售区域内的`市场促销活动,经甲方确认后,甲方有义务给予适当的配合。

  (3)乙方需尽力维护甲方在当地的公司形象和产品的品牌形象。

  (4)在保质期内的商品出现经甲方确认存在的质量问题:与封样不符、与质检报告不符,乙方有权向甲方要求退货或者更换,因此而造成的运输费用由甲方负担。

  (5)涉及甲方产品范围的对外公开方案必须得到甲方的认可后方可执行。

  四、合作费用

  1、乙方需一次性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元,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冷藏设备以及市店面装修及门市装潢,设备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2、乙方需一次性向甲方支付保证金人民币 元,以保证在乙方所属区域内的正常销售。乙方必须在本协议规定的期限及地域销售由甲方提供的系列商品,不得销售任何同系列非甲方供货产品,如违约一次,扣除保证金人民币 元;违约两次,甲方有权收回乙方经营资质,由此而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人民币 元的进货保障,即给予乙方人民币 元的铺底产品。甲方如有违规,乙方有权扣留部分铺底产品;如有严重违规,乙方有权扣留全部铺底产品。

  五、销售定额

  1、合作开始,乙方的首批订购额最低为人民币 元,甲方给予乙方 个月时间的试销期。

  2、试销期满,乙方需完成最低月销售额人民币 元。

  3、乙方连续 个月未完成最低月销售额,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代理资格。乙方须结清所有甲方货款,甲方须退还乙方保证金,协议终止。

  六、交易方式

  1、价格说明

  (1)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规定的市场零售价格,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擅自涨价或降价,甲方提供的全部价格均为出厂价格且不含增值税。

  (2)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需严格执行甲方的价格政策,具体价格以市场行情为标准,根据产品市场情况或其它原因(原料上涨或下跌等),代理价或建议市场价若有上涨或下调,甲方须以书面通知作价格更改,并出具相关资料等有证明性的材料,如属事实,乙方须予以配合。

  (3)因甲方产品价格调整,双方不得要求补差。

  2、订货方式乙方需以正式书面订单形式,详细列明订货品种、规格、数量及交货期等,特殊包装需特殊说明,订单上订货人需签名并加盖公章后提前 天传真至甲方,经甲方确认并回传后,方可作为有效的订货凭证。

  3、交货方式甲方在接到经确认的乙方订单后,必须保证订货品按书面约定的日期完好的到达(由不可抗力如:地震、水灾、病疫等因素产生的影响除外),交货地点为 。

  4、运输费用周期性供货以及大额订单所需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非周期性补货以及临时小额订单所需运输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5、付款方式乙方按定货的款额把款汇给甲方,如甲方货物质量不符,乙方有权退换货物。

  七、违约责任及赔偿风险提示:

  合同的约定虽然细致,但无法保证合作方不违约。因此,必须明确约定违约条款,一旦一方违约,另一方则能够以此作为追偿依据。

  1、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协议所有条款,不得无故单方面终止协议。

  2、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如乙方违反本协议条款,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一切费用及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追究乙方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八、协议有效期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有效期。

  2、试销期乙方达到规定销量,协议自动生效。

  3、若一方希望延长本协议,则须在本协议期满前 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解决,若一方未履行协议条款,另一方有权终止协议。

  4、本协议自然终止或解除,乙方必须结清与甲方的财务往来,乙方不再拥有本协议授的任何权利,乙方必须无条件立即撤除并归还甲方的 商标标识、图案、资料等及其他用品,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九、其他

  1、本协议另有不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2、本协议一式 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各执 份。

  甲方(签字): 年 月 日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分销商协议书2

  甲方:

  地址:

  电话:

  乙方:

  地址:

  电话:

  为在平等、互利、互信的基础上发展贸易,甲乙之间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以达成的供销双方的销售代理协议,必须共同遵守。

  一、授权与承诺

  1、授权

  甲方同意将自己代理的:鹿茸、鹿茸片、鹿鞭、鹿胎膏、鹿肉、鹿尾、鹿筋、鹿心、鹿胎、鹿模型、鹿肾、鹿皮等产品授权乙方为 地区的唯一指定销售代理商。甲方将拥有“ ”商标及所代理和“ 梅花鹿产品”系列商品、经营模式、经营理念等以特许经营加盟协议的形式授予乙方使用。试销期满,甲方正式向乙方颁发区域代理《授权书》。地区包括( 地区)。

  2、承诺

  (1)甲方保证自签约协议之日起,在协议有效期内不再在该地区内发展其它经销商,不在该区域内进行所代理产品的销售工作,如乙方发现应由甲方赔偿乙方损失。

  (2)协议期满,乙方的销售情况良好,乙方有优先续签的权利。

  二、协议宗旨

  1、只有在签订本协议书后,乙方才能获得甲方授权许可,按协议规定的地域、期限使用“ ”商标标识、文字、图案等,按甲方经营模式,经营理念开展经营活动。

  2、本协议规定,甲乙双方存在受本协议书约束而形成的购销关系,乙方享有本协议经营“ ”商标及所代理和“ 梅花鹿产品”系列商品带来的所有收益及自行承担所有风险。

  3、本协议明确规定,乙方不得以“ 鹿产品经销部”及其相关的代理人、合伙人或受雇人的名义行使权利或承担义务。

  4、乙方任何形式的广告宣传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于不利于甲方的广告宣传,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止,并且追究其法律责任,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三、权利和义务

  1、甲方

  (1)甲方向乙方提供产品包装完好无损,并经乙方认可的样品品质的产品,若在保质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应向乙方1:1退换货(不包括鲜冻货)。

  (2)甲方所拥有的“ ”商标标识、文字、图案均受法律保护,乙方不得在特许经营区域外使用与甲方名称相似的店名、商标标识、文字、图案,加盟店不得擅自转让,抵押或变更地址。

  (3)在本协议生效期内,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加盟店予以监督和指导,并对乙方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培训费由甲、乙双方商定。

  2、乙方

  (1)乙方需在 省 市 县(区)的“ 鹿产品专卖店”字号在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

  (2)乙方在销售区域内的市场促销活动,经甲方确认后,甲方有义务给予适当的配合。

  (3)乙方需尽力维护甲方在当地的公司形象和产品的品牌形象。

  (4)在保质期内的商品出现经甲方确认存在的质量问题:与封样不符、与质检报告不符,乙方有权向甲方要求退货或者更换,因此而造成的运输费用由甲方负担。

  (5)涉及甲方产品范围的对外公开方案必须得到甲方的认可后方可执行。

  四、合作费用

  1、乙方需一次性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元,甲方负责向乙方免费提供冷藏设备以及市店面装修及门市装潢,设备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2、乙方需一次性向甲方支付保证金人民币 元,以保证在乙方所属区域内的正常销售。乙方必须在本协议规定的期限及地域销售由甲方提供的系列商品,不得销售任何同系列非甲方供货产品,如违约一次,扣除保证金人民币 元;违约两次,甲方有权收回乙方经营资质,由此而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人民币 元的进货保障,即给予乙方人民币 元的铺底产品。甲方如有违规,乙方有权扣留部分铺底产品;如有严重违规,乙方有权扣留全部铺底产品。

  五、销售定额

  1、合作开始,乙方的首批订购额最低为人民币 元,甲方给予乙方 个月时间的试销期。

  2、试销期满,乙方需完成最低月销售额人民币 元。

  3、乙方连续 个月未完成最低月销售额,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代理资格。乙方须结清所有甲方货款,甲方须退还乙方保证金,协议终止。

  六、交易方式

  1、价格说明

  (1)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规定的市场零售价格,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擅自涨价或降价,甲方提供的全部价格均为出厂价格且不含增值税。

  (2)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需严格执行甲方的价格政策,具体价格以市场行情为标准,根据产品市场情况或其它原因(原料上涨或下跌等),代理价或建议市场价若有上涨或下调,甲方须以书面通知作价格更改,并出具相关资料等有证明性的材料,如属事实,乙方须予以配合。

  (3)因甲方产品价格调整,双方不得要求补差。

  2、订货方式

  乙方需以正式书面订单形式,详细列明订货品种、规格、数量及交货期等,特殊包装需特殊说明,订单上订货人需签名并加盖公章后提前 天传真至甲方,经甲方确认并回传后,方可作为有效的订货凭证。

  3、交货方式

  甲方在接到经确认的乙方订单后,必须保证订货品按书面约定的日期完好的到达(由不可抗力如:地震、水灾、病疫等因素产生的影响除外),交货地点为 。

  4、运输费用

  周期性供货以及大额订单所需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非周期性补货以及临时小额订单所需运输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5、付款方式

  乙方按定货的款额把款汇给甲方,如甲方货物质量不符,乙方有权退换货物。

  七、违约责任及赔偿

  1、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协议所有条款,不得无故单方面终止协议。

  2、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如乙方违反本协议条款,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一切费用及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追究乙方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八、协议有效期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有效期。

  2、试销期乙方达到规定销量,协议自动生效。

  3、若一方希望延长本协议,则须在本协议期满前 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解决,若一方未履行协议条款,另一方有权终止协议。

  4、本协议自然终止或解除,乙方必须结清与甲方的财务往来,乙方不再拥有本协议授的任何权利,乙方必须无条件立即撤除并归还甲方的“ ”商标标识、图案、资料等及其他用品,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九、其他

  1、本协议另有不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2、本协议一式 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各执 份。

  甲方(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分销商协议书3

  甲方: 代表人:

  乙方: 代表人:

  为在平等、互利、互信的基础上发展贸易,本协议是由 (以下简称甲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及法规与 (以下简称乙方)之间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以达成的供销双方的销售代理协议,必须共同遵守。

  一、授权与承诺

  1、授权

  甲方同意将自己代理的:鹿茸、鹿茸片、鹿鞭、鹿胎膏、鹿肉、鹿尾、鹿筋、鹿心、鹿胎、鹿模型、鹿肾、鹿皮等鹿产品授权乙方为 地区的唯一指定销售代理商。甲方将拥有“金海”商标及所代理和“金海梅花鹿产品”系列商品、经营模式、经营理念等以特许经营加盟协议的形式授予乙方使用。试销期满,甲方正式向乙方颁发区域代理《授权书》。地区包括( 地区)

  2、承诺

  ⑴甲方保证自签约合同之日起,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再在该地区内发展其它经销商,不在该区域内进行所代理产品的销售工作,如乙方发现应由甲方赔偿乙方损失;

  ⑵合同期满,乙方的销售情况良好,乙方有优先续签的权利。

  二、协议宗旨

  1、只有在签订本协议书后,乙方才能获得甲方授权许可,按协议规定的地域、期限使用“金海”商标标识、文字、图案等,按甲方经营模式,经营理念开展经营活动;

  2、本协议规定,甲乙双方存在受本协议书约束而形成的购销关系,乙方享有本协议经营“金海”商标及所代理和“金海梅花鹿产品”系列商品带来的所有收益及自行承担所有风险;

  3、本协议明确规定,乙方不得以“蓬莱登州金海鹿产品经销部”及其相关的代理人、合伙人或受雇人的名义行使权利或承担义务;

  4、乙方任何形式的广告宣传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于不利于甲方的广告宣传,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止,并且追究其法律责任,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三、权利和义务

  1、甲方

  ⑴甲方向乙方提供产品包装完好无损,并经乙方认可的样品品质的产品,若在保质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应向乙方1:1退换货(不包括鲜冻货);

  ⑵甲方所拥有的“金海”商标标识、文字、图案均受法律保护,乙方不得在特许经营区域外使用与甲方名称相似的店名、商标标识、文字、图案,加盟店不得擅自转让,抵押或变更地址;

  ⑶在本协议生效期内,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加盟店予以监督和指导,并对乙方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培训费由甲、乙双方商定。

  2、乙方

  ⑴乙方需在 省 市 县(区)的“金海梅花鹿产品专卖店”字号在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

  ⑵乙方在销售区域内的市场促销活动,经甲方确认后,甲方有义务给予适当的`配合;

  ⑶乙方需尽力维护甲方在当地的公司形象和产品的品牌形象;

  ⑷在保质期内的商品出现经甲方确认存在的质量问题:与封样不符、与质检报告不符,乙方有权向甲方要求退货或者更换,因此而造成的运输费用由甲方负担;

  ⑸涉及甲方产品范围的对外公开方案必须得到甲方的认可后方可执行。

  四、加盟费用

  1、乙方需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加盟费人民币 元,甲方负责向乙方免费提供冷藏设备以及市级50平米县级30平米内的店面装修及门市装璜,设备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2、乙方需一次性向甲方支付保证金人民币 元,以保证在乙方所属区域内的正常销售。乙方必须在本协议规定的期限及地域销售由甲方提供的系列商品,不得销售任何同系列非甲方供货产品,如违约一次,扣除保证金人民币 元;违约两次,甲方有权收回乙方经营资质,由此而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人民币 元的进货保障,即给予乙方人民币 元的铺底产品。甲方如有违规,乙方有权扣留部分铺底产品;如有严重违规,乙方有权扣留全部铺底产品;

  4、甲方在乙方取得加盟资质后三年内,对乙方实行加盟费用的返还。乙方进货金额累计人民币 元,即返还加盟费人民币 元,并在乙方下次进货时予以体现。

  五、销售定额

  1、合作开始,乙方的首批订购额最低为人民币 元,甲方给予乙方一个月时间的试销期;

  2、试销期满,乙方需完成最低月销售额人民币 元;

  3、乙方连续 个月未完成最低月销售额,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代理资格。乙方须结清所有甲方货款,甲方须退还乙方保证金,合同终止。

  六、交易方式

  1、价格说明

  ⑴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规定的市场零售价格,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擅自涨价或降价,甲方提供的全部价格均为出厂价格且不含增值税;

  ⑵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需严格执行甲方的价格政策,具体价格以市场行情为标准,根据产品市场情况或其它原因(原料上涨或下跌等),代理价或建议市场价若有上涨或下调,甲方须以书面通知作价格更改,并出具相关资料等有证明性的材料,如属事实,乙方须予以配合;

  ⑶因甲方产品价格调整,双方不得要求补差。

  2、订货方式

  乙方需以正式书面订单形式,详细列明订货品种、规格、数量及交货期等,特殊包装需特殊说明,订单上订货人需签名并加盖公章后提前10天传真至甲方,经甲方确认并回传后,方可作为有效的订货凭证。

  3、交货方式

  甲方在接到经确认的乙方订单后,必须保证订货品按书面约定的日期完好的到达(由不可抗力如:地震、水灾、病疫等因素产生的影响除外),交货地点为 。

  4、运输费用

  周期性供货以及大额订单所需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非周期性补货以及临时小额订单所需运输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5、付款方式

  乙方按定货的款额把款汇给甲方,如甲方货物质量不符,乙方有权退换货物。

  七、违约责任及赔偿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所有条款,不得无故单方面终止合同。若须终止,双方应以书面形式认可。

  八、合同有效期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有效期。

  2、试销期乙方达到规定销量,合同自动生效。

  3、若一方希望延长本合同,则须在本合同期满前1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解决,若一方未履行合同条款,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

  4、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如乙方违反本协议条款,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一切费用及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追究乙方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5、本协议自然终止或解除,乙方必须结清与甲方的财务往来,乙方不再拥有本协议授的任何权利,乙方必须无条件立即撤除并归还甲方的“金海”商标标识、图案、资料等及其他用品,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6、本协议终止后,乙方原有的商品限三个月时间自行处理,三个月后乙方不得再销售甲方商品。

  九、本协议另有不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复印件无效。

  甲方: 乙方: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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