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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电场管理制度

时间:2023-03-12 08:33:55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风电场管理制度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风电场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风电场管理制度

  风电场管理制度 篇1

  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国家、行业及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建立了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制度和标准。实行目标责任制,明确岗位责任,通过各种安全检查和考核评价,保证企业职业安全健康水平,及时发现事故隐患潜在的职业危害,提出改善措施。同时,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让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深入人心,形成广大员工的共识。

  本工程我项目部将全面推行职业健康安全健康标准。建立健全项目部各级职业健康安全管理领导机构和网络,全面落实各级安全施工责任制,通过宣传和教育,明确各级人员的责任,通过项目部全体员工的努力,保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

  1执行国家及部颁相关法律法规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部颁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指令:

  《安全生产法》

  《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电力建设文明施工规定及考核办法》

  《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

  2安全管理制度

  2.1、落实安全责任制度,加大安全管理和监察力度

  实行各级人员安全责任制,就是把安全责任分解到每个人的头上,做到'安全工作人人有责',通过落实安全责任制,减少和杜绝事故。

  2.2、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

  ⑴项目经理与总公司第一安全责任人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项目部的安全目标和奖罚规定。

  ⑵施工班班长和项目部第一安全责任人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施工队的安全目标奖罚规定及标准。

  ⑶施工队与本队成员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班组成员的安全职责,以及奖罚标准和考核标准。

  2.3、坚持安全例会制度

  项目部每周一召开一次由专职安全员技术员施工队长和各施工班组负责人参加的`安全工作例会。总结本周安全施工情况,找出存在的不足以及了解各施工队各部门落实责任制的情况。布置下周安全工作的重点,由技术人员和安监人员对下周工作中的危险点提出控制方案和具体措施。

  风电场管理制度 篇2

  第一章 职责

  第一条 风电公司总经理是安全生产、施工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监督体系,切实抓好安全教育,提高职工安全技术素质,消除事故隐患,对事故进行预测、预控。

  第二条 安全组织及目标

  (一) 风电公司应成立安全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安全工作。风电公司总经理任组长,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任副组长,总工程师及各部门负责人及各单位安监主管任组员。

  (二) 风电公司安监主管和风电场兼职安全员具体负责管理、监督安全工作。

  (三) 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员由该项目负责人兼任或指任。

  (四) 建立以风电公司、风电场生产管理部、班值为核心的三级安全管理网络,形成风电公司控制事故、风电场控制障碍、班值控制异常的安全管理机制。减少障碍和异常,消灭事故。

  第三条 安全保障体系及职责

  (一) 安全领导小组任务

  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安全施工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确保本单位安全生产、安全施工工作的正常运作。

  2. 及时向上级领导及安监部门汇报生产和施工中的重大事故情况,接受他们的监督、指导和帮助。

  3. 定期组织安全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负责督促整改。

  4. 组织有关单位、有关人员对重伤及以上人身伤亡事故和严重设备损坏事故进行调查与处理。

  5. 宣传安全知识,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并开展安全考核评比和奖惩活动。

  (二) 风电公司总经理职责参照《员工手册》执行

  (三) 风电公司副总经理职责

  1.副总经理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向总经理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并提出贯彻的具体意见,组织落实。

  3.组织编制年度安全目标计划,经总经理审批后组织实施。

  4.强化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健全 、落实各生产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5.主持编制好年度“两措”计划,做到项目、时间、负责人、费用落实,并负责督促实施。

  6.协助总经理具体组织定期的安全大检查活动。对自查和上级检查发现的问题,包括重大隐患的治理工作,要落实到部门或专人并限期完成。

  7.协助总经理负责分管安全生产的日常工作,充分发挥安全监察体系的作用,经常听取安监部门的汇报,支持安监部门履行自己的职责。对事故统计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负领导责任。

  8.参加或主持(总经理不在时)公司每月一次的安全情况分析会,主持定期的安全生产碰头会,及时确定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9.经常深入生产现场、班组,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总结安全生产经验,落实安全奖惩办法。定期参加班组一级的安全分析活动。

  10.按照《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的规定参加或主持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掌握事故情况,必要时召开事故现场会,对事故做到“四不放过”。

  (四) 风电公司生产管理部门经理职责

  1.生产管理部门经理是本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按照本单位领导要求贯彻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安全施工工作。

  2.参加制定各项生产和施工安全目标计划,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和施工经验。对重大生产和施工项目应参加或组织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和实施。

  3.组织参加有关生产和施工的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应立即阻止并向本单位领导汇报,及时通知相关生产和施工单位、有关责任人,做好防患措施或限期整改工作。

  4.在签订生产、施工合同时,应明确安全生产施工要求与责任。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施工合同中的安全措施和奖罚规定。

  5.负责组织职工岗位技术培训、安全规程学习与考试,及时组织解决安全生产中出现的重大安全技术问题。

  6.对重要检修、重大运行操作项目,参加或组织制订安全技术措施,并对措施的正确性、完备性承担相应的责任。

  7.参加定期安全大检查,深入生产现场,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严肃查处违章违纪行为。

  8.组织并参加事故调查、事故分析、事故处理,提出防范措施。

  9.建立健全安全运行各项规章制度,确保风电场运行维护工作安全。

  (五) 风电场场长职责

  1.风电场场长是本场安全第一责任人,各值班长是本班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场、本班安全生产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制定安全生产目标与安全生产措施,并组织实施。

  3.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安全知识学习及反事故演习。

  4.提高风电场运行维护人员的安全意识,培养一支能严格遵守风电场安全规章制度,在运行维护作业时,能严格按风力发电机与电气运行操作规程作业的职工队伍。

  5.定期检查风力发电机与电气安全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本单位汇报,并及时排除故障,对于一时难以解决的重大事故,应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上报有关领导,以便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故障分析、处理。

  6.组织并参加事故原因分析,提出处理意见,事后以书面形式向本单位报告事故原因、处理方法、处理结果。

  7.建立风电场安全生产技术档案,开展安全生产评比活动。

  (六) 职工安全责任

  1.认真学习并自觉执行安全生产、安全施工的有关安全技术规程规定和措施,严格执行“两票三制”,自觉遵守劳动纪律。

  2.正确使用、维护和保管安全工器具及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并在使用前进行检查。

  3.严格遵守持证上岗制度。

  4.作业前检查工作现场,做好安全措施,不违章作业,以确保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他人伤害。

  5.在施工和运行中发现不安全问题,应妥善处理或向上级报告。爱护安全设施,不乱拆乱动。

  6.有权制止他人违章,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7.尊重和支持安全员的工作,服从安全员的监督与指导。

  8.发生人身事故时应立即抢救伤者,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报告。调查事故时必须如实反映情况;分析事故时应积极提出意见和防范措施。

  9.每周参加安全活动,接受各级领导的安全检查与安全监督。

  10.熟悉和掌握紧急救护方法,会正确使用各类消防器材。遵守《风电场消防管理制度》。

  第四条 安全监督体系

  (一) 各单位应建立独立的安全监督体系,安全监察主管和安全员对各项安全工作实行监督,对上级安全监督机构负责。

  (二) 安全监督主管职责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工作的法规、条例、规定和指令性文件,必要时结合具体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并监督执行。

  2. 参加制定公司的长远安全规划和一个时期的安全目标。监督“两措”计划的执行情况。

  3. 负责监督检查公司各部门,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法规、专业规程、安全作业规程及有关安全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4.对安全设施、安全工器具、安全保护装置、生产现场防火设施等的选型购置、使用及工程质量、设备质量进行检查。负责外包工程施工单位的.安全资质审查。

  5.协助领导进行安全大检查,深入基层,检查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生产设备上存在的隐患,必要时发出安全监察通知书,责令主管部门限期整改。参加公司创一流和安全、文明双达标的检查工作。安全评价具有否决权。

  6. 以《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为依据,归口管理事故的调查、认定和统计报告工作。事故统计报表要做到及时、准确、完整,对事故做到“四不放过”。

  7. 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对职工的安全培训和安全教育工作。及时用快报、通报、录像等手段向生产、基建、设计、制造、物资和科研等有关部门反馈安全信息。

  8. 参加工程验收、移交生产阶段全过程的安全监督工作。

  9. 及时向领导建议表扬和奖励在安全生产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有权处罚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者。

  10. 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对企业伤亡事故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迟报。

  第二章 管理内容与要求

  第一条 安全教育

  (一) 各级领导必须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教育和考试。

  (二) 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安全施工宣传教育活动。每年年初和新项目开工前,应组织职工、外包单位进行风电有关安全生产规程、施工管理规定及本单位的安全规章制度学习。

  (三) 建立健全三级安全教育管理工作,认真做好对新职工(包括合同工、临时工及培训实习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工作,对变换工作、请假离场后复工的职工及违章者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不断强化职工安全意识。

  第二条 安全检查

  (一) 风电公司每年春、秋季节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两次安全大检查。

  (二) 风电场在本单位检查前应组织自检,在日常运行维护时,应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班组应每周检查一次。

  (三) 检查包括:一般性检查、阶段性检查、专业检查和季节性检查。这几种检查也可以结合进行也可以分别进行。

  (四) 安全检查应有详细记录,并及时统计分析各种设备、设施缺陷和不安全隐患,对检查出的问题应落实整改。

  (五) 各级定期检查时,相应各级领导应亲自主持和参加。

  (六) 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

  1.检查安全生产安措、反措工作计划落实情况。

  2. 检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事故台帐,报表。

  3. 检查事故隐患、违章违纪、安全设施落实情况。

  4. 检查事故处理落实情况。

  5. 检查风力发电机、电气设备及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维护保养情况。

  第三条 承包施工单位与临时工的安全管理

  (一) 风电公司新建工程项目,在施工招标时应遵守下列原则:

  1. 为减少不安全环节,各单项工程承包单位不允许挂靠,不允许转包。

  2. 为确保工程质量,必须选择符合资质要求的正规施工单位。

  3. 必须对承包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资质审查。

  (二) 承包施工单位资质审查内容:

  1. 有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证书。

  2. 经过公证的法人代表资格证书。

  3. 施工简历和近三年安全施工记录。

  4. 安全施工人员的技术素质(包括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及特殊作业人员取证情况。

  5. 必须配有专职安全员,并保证安全施工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保护设施、用具的配备。

  6. 安全施工管理制度及办法。

  (三) 工程开工前,承包单位必须组织全体人员按工种进行安全教育和考试,并报发包单位备案。

  (四) 承包单位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及安全施工规定,服从发包单位在安全工作方面的管理,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并定期向发包单位汇报安全工作。施工中发现有不安全情况应及时纠正或立即停止其工作。

  (五) 对特殊作业、危险作业的施工项目,承包单位应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时必须派员监督。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六) 在施工合同中,必须明确各自的安全施工责任,凡承包单位责任造成的事故应由承包单位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并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调查处理。

  (七) 承包单位施工人员在电力生产区域内工作,违反有关安全规程的规定时,风电公司有权按本单位职工违反规程制度的处罚规定给予经济处罚。

  第四条 事故调查处理:事故类型、事故原因、处理方法、处理结果,应根据原国家电力公司《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等进行统计,按月、年逐级上报。

  风电场管理制度 篇3

  1总则

  本制度根据《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制定,规定了风电场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的基本规则,适用于场内生产运行、维护检修及各承包项目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

  2管理内容

  2.1 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2.1.1 年满18周岁以上,身体健康,工作认真,没有妨碍从事特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2.1.2 具有特种作业所需的文化程度和安全专业技术知识及实践经验。

  2.1.3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并持证上岗。

  2.1.3.1 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焊工、起重工、起重机械操作工、登高架设工,机动车驾驶员等。

  2.2 焊工的安全管理办法:

  2.2.1 未受过专门训练人不准进行焊接工作,焊工应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并持有政府受权的部门颁发的操作证,方可允许工作。

  2.2.2 焊工应穿帆布阻燃工作服,戴工作帽,上衣不准扎在裤子里,口袋须有遮盖,脚面应有鞋罩,并应配有白光眼镜,电焊手套和橡胶绝缘鞋。

  2.2.3 电焊机外壳必须有良好的接地,导线必须使用绝缘良好的皮线。

  2.2.4装有氧气的气瓶不准与乙炔气瓶或其他可燃气体的气瓶储存于同一仓库。

  2.2.5 不准在带有压力的设备上或带电的设备上进行焊接。

  2.2.6 禁止在装有易燃物品的容器上或油漆未干的结构或其他物体上进行焊接。

  2.2.7 禁止在储有易燃易爆物品的房间内进行焊接,在易燃易爆附近进行焊接时, 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小于10米,并根据现场情况,采取安全可靠措施。

  2.2.8 对于存有残余油脂或可燃液体的容器必须打开盖子,清理干净。对存有残余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应先用水蒸汽吹洗或用热碱水冲洗干净,并将其盖口打开,方准许焊接作业。

  2.2.9 在高空进行焊接工作,应做好防止高空坠落措施,工作人员须使用安全带,凡不宜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不准参加高处作业。

  2.2.10 在梯子上只能进行短时不繁重的焊接工作,禁止登在梯子上的最高梯阶上进行焊接工作。

  2.2.11 在容器内进行焊接工作,应加强通风,严禁向容器内输送氧气。同时应有防触电的措施,并不准同时进行电焊及气焊工作。

  2.2.12 电焊工在合电焊机刀闸开关前,应先检查电焊设备应正常,合闸时应戴干燥的手套。

  2.2.13 焊工每年要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并经考试焊工上岗。

  2.3 起重工安全管理办法:

  2.3.1 起重工必须是经过有资质部门培训,经考试合格,并取得政府授权部门颁发的上岗证人员担任。

  2.3.2 起重工应该身体健康,两眼视力各不低于0.7,无色盲,无听觉障碍,无癫痫,无高血压、心脏病、眩晕和突发性昏厥的疾病,无妨碍起重作业的其它疾病和生理缺陷。

  2.3.3 起重工应熟知《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有关章节。

  2.3.4 起重工应了解所使用的.起重机安全装置的构造、性能,并能熟悉各种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

  2.4 起重机械操作工安全管理办法:

  2.4.1 起重机械操作工必须经有资质部门培训,经考试合格,并取得政府授权部门颁发的操作证。

  2.4.2起重机械操作工应该身体健康,两眼视力各不低于0.7,无色盲,无听觉障碍,无癫痫,无高血压、心脏病、眩晕和突发性昏厥的疾病,无妨碍操作起重设备的其它疾病和生理缺陷。

  2.4.3起重机械操作工应了解所使用的起重机安全装置的构造、性能,并能熟悉各种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

  2.4.4起重机械操作工应熟知《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有关章节。

  2.4.5 起重进行操作工每年要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和安全操作规程培训,经考试合格方能上岗。

  2.5机动车司机安全管理办法:

  2.5. 1车辆驾驶员必须取得驾驶证,不适应驾驶员工作的人员必须调离岗位。

  2.5.2 严禁酒后驾驶,违者调离驾驶员岗位,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2.5.3 各种车辆不得超速行驶,厂内不得超过10km/h。

  2.5.4 严禁将车辆交于非驾驶员驾驶,违者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情节严重者调离驾驶员岗位。

  2.5.5机动车除驾驶室按规定坐人,其他部位严禁载人,违者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情节严重者给予调离驾驶员岗位。

  2.5.6机动车驾驶员每季要进行安全教育,每年要进行交通法规安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方能上岗。

  2.6 登高架设工安全管理办法

  2.6.1登高架设工必须是经过有资质部门培训,经考试合格,并取得政府授权部门颁发的上岗证人员担任。

  2.6.2登高架设工应该身体健康,无听觉障碍,无癫痫,无高血压、心脏病、眩晕和突发性昏厥的疾病,无妨碍登高架设的其它疾病和生理缺陷。

  2.6.3登高架设工应应掌握各种环境下登高架设的标准、要求,并熟悉各种架设、拆除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

  2.6.4登高架设工应熟知《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有关章节。

  2.6.5 登高架设工每年应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并经考试合格上岗。

  2.7.特种作业人员由风电场统一进行造册登记管理,每2年由有资质的培训机构进行一次专业培训复试合格,发怔单位核准注册后有效。

  3管理目标

  为了加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

  风电场管理制度 篇4

  第一章职责

  第一条风电场场长:

  (一)对运行的技术管理全面负责。

  (二)负责审批主要系统设备的运行方式,现场运行规程及全厂性系统图和各种技术文件。

  (三)负责审批各级运行人员技术培训计划,领导全厂性的反事故演习工作,组织特殊性的现场安全检查工作。

  (四)每天了解负荷曲线,检查运行方式和有关安全措施执行情况,异常情况处理和设备启停情况,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巡检主要设备,重点检查关键岗位及主要设备缺陷。

  (五)每月定期组织召开运行分析会议,听取汇报,检查和布置有关安全、培训、运行指标分析等工作,并组织评比。

  (六)负责审批重大特殊试验的计划和技术措施并主持试验工作。

  第二条安全监管员

  (一)在风电场场长领导下,负责安全监察和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二)监督检查设备系统的安全运行工作、运行反事故措施和劳动保护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工作。

  (三)参加运行事故分析、调查、处理工作,查明原因,确定责任人,督促制定与落实防范措施。

  (四)负责工作票、操作票的统计评价工作。

  (五)负责现场运行参数、文明生产监督和考核工作。

  第三条风电场场长助理

  (一)在风电场场长领导下,负责运行技术的管理工作。

  (二)负责对现场运行日志,各种报表记录、参数及有关系统统计分析,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制定并下达各项技术经济指标,负责运行规程修改和技术分析会议。

  (三)负责审核全厂性电气、机械等主系统的图纸、各种运行报表及各种运行专题总结。

  (四)负责组织修编并审核各专业的运行试验方案和措施。

  (五)组织制定全厂性各种运行技术管理标准,督促现场严格执行。

  (六)组织编制全厂性系统的正常运行方式、特殊运行方式和调整方案和措施。

  (七)负责运行小指标竞赛工作,对各值经济技术指标进行评价和考核工作。

  (八)组织审核现场运行规程和有关管理制度,定期总结执行规程、制度的经验。

  (九)风电场场长是设备停、复役工作的具体执行人,根据设备停、复役工作的实际及时与调度联系,落实设备能及时的投入或退出系统。

  (十)在风电场场长领导下,负责运行技术培训的全面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组织运行技术比武工作。

  (十二)负责制定运行技术培训工作计划,下达到各有关部门并督促现场严格执行。

  (十三)负责运行技术培训工作的统计、评价和考核工作。

  (十四)是当值机组安全生产、经济调度,事故处理的指挥者,对调度操作和事故处理负责。

  (十五)合理调度系统和设备的运行方式,使其处于安全经济运行的最佳状态。

  (十六)根据调度命令完成有功和无功负荷的调整,使系统的供电质量(周波、电压等)符合规定标准。

  (十七)根据调度命令和设备情况,及时正确指挥机组启、停和设备的停送电操作,正确命令和认真监督机组主要辅助设备和主要系统的启停和切换工作。

  (十八)认真执行机组经济调度曲线,合理分配机组负荷,搞好经济调度,完成各项生产计划和技术指标竞赛任务。

  (十九)参加风场班组反事故演习及有关事故调查分析会议。

  第四条值班负责人

  (一)在风电场场长、风电场场长助理领导下,负责风场的全面管理工作。

  (二)组织部门职工搞好安全经济运行,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落实经济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

  (三)执行《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现场各种规程制度》,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

  (四)执行厂部下达的工作任务,组织制定和实施部门全年、季度、月工作计划。

  (五)搞好部门、班组基础管理工作,抓好班组建设,积极开展技术革新,节能降耗和运行小指标竞赛及合理化建议工作。

  (六)积极做好技术培训、规程制度学习和考核工作,不断提高运行人员的业务技术水平。

  (七)督促检查运行人员贯彻执行规程制度情况及各岗位文明生产并进行考核。

  (八)每天查阅运行日志及其他记录,定期参加交接班会议。

  (九)负责重大设备系统的组织协调,参加机组启停和特殊试验工作。

  第二章管理内容与要求

  第五条认真执行“两票三制”。

  第六条运行岗位值班管理

  (一)严肃值班纪律,严格执行调度命令和上级指示。

  (二)准确分析事故和异常,精心操作,认真监护。

  (三)检修质量不合格不投运,安全措施不完善不开工,工作票制度执行不完善不送电。

  (四)按规范化要求提高监盘质量,认真监视参数变化及正确判断设备的运行工况,及时调整、如实反映情况。

  (五)严格按有关规定使用mis,准确、及时地输入相关资料和数据,不得随意删除任何文件,维护好相关设备。

  第七条运行分析管理

  (一)运行分析工作是确保电厂安全经济运行的重要措施之一,值班人员应根据设备参数、运行记录、设备巡回检查等情况及时进行分析,发现问题立即采取对策。

  (二)运行分析内容:

  1.系统及设备运行方式的变化对机组安全经济运行的影响;

  2.设备运行参数的变化;

  3.操作异常情况;

  4.影响机组安全经济运行的各种因素。

  (三)运行分析的分类及要求

  1.运行值班人员负责对设备运行参数的变化,设备缺陷及异常现象等情况进行分析,分析意见由值长签字后上报。

  2.运行操作异常分析:运行中发生的各种误操作情况,应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分析,从中吸取教训,便于改进工作。

  3.设备事故及异常分析:因设备发生事故和严重的异常运行工况,应认真对事故处理和有关操作进行分析、评价,分清事故责任,总结经验教训,便于提高运行水平。

  4.专题分析:为总结经验教训,必须进行某些专题分析,如大修后运行状况分析,设备改进后的效果分析,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分析等。

  5.专业分析:运行专工负责整理运行记录后,进行统计分析,分析运行方式、机组出力、安全、经济等各种因素。

  6.场级运行分析:每月在场长助理主持下召开全厂运行分析会,分析、讨论、安排专题分析工作。

  7.部门运行分析:每月部门组织运行分析会一次,重点分析技术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及时找出工作中的差距。

  第八条运行培训管理

  (一)运行人员培训应按照三级培训管理要求,运行部门负责现场培训管理。

  (二)运行人员培训工作按部颁《电业生产人员的培训制度》的规定,以岗位培训为主,结合现场和岗位实际,做到学用一致。刻苦钻研业务,达到“三熟”“三能”的要求。

  (三)培训的主要方法:

  1.开展技术竞赛和技术比武。

  2.组织反事故演习。

  3.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现场安全工作规程考试。

  4.现场运行规程考试。

  5.技术问答。

  6.现场考问。

  7.默画系统图。

  8.事故预想。

  9.技术讲课。

  10.运行分析。

  第九条运行现场应具备必要的规程、制度、图纸、资料及各种记录簿,并随现场设备、运行操作方式及上级规定的变动及时修编现场规程、制度、图纸、资料等。

  第十条调度管理

  (一)调度管理原则:安全与经济兼顾,当安全与经济发生矛盾时,经济服从于安全。

  (二)调度管理目标

  1.严格执行调度命令和调度规程。

  2.充分发挥设备能力,满足电网运行方式的需要。

  3.保证各运行参数符合规程要求。

  4.合理安排运行方式,保证在安全经济方式下运行。

  (三)调度操作管理

  1.值长是机组设备系统调度操作的总负责人,各值运行值班人员,在调度关系上受值长领导;各级领导发布的命令涉及到值长的权限时,不得直接向运行值班人员下达操作命令,而必须经值长同意,由值长下令操作。

  2.自治区、市调管辖设备的操作,值长必须按调度命令执行;值长管辖设备的操作,运行人员必须按值长的命令进行;出现事故时可按各自规程规定进行处理,处理后应迅速汇报值长、调度员。

  3.根据自治区、市调命令所采取的安全措施,值长无权拆除,必须按调度命令执行;值长下令采取的安全措施,只有得到值长的指令方可拆除。

  4.值班人员在接受调度命令时应全文复诵,核实无误后,应迅速正确地执行;执行完毕立即进行操作汇报。任何受令人和各级领导人均无权无故拖延或不执行调度命令。

  5.接到调度命令时,或者在执行调度命令过程中,认为调度指令不正确,应立即向发布指令的调度员(或值长)报告,由发令者决定指令执行或撤消;如发令人重复该指令时,原则上必须执行;但如执行该指令确将危及人身、设备或电网安全时,应拒绝执行,同时将拒绝的理由及改正指令内容的建议,报告发令调度员(或值长)和本单位直接领导人。

  6.无理由不执行或者延迟执行调度指令,受令人应对此负责;不允许执行或者允许不执行调度指令的`各级领导人,也应当对此负责

  7.值长离开控制室,应指定专人负责调度联系。

  8.正常情况下,主要设备、系统及主要辅助设备的投、停及切换操作,必须在得到值长的许可后方可执行,值长除严格执行上级批准的运行方式外,有权决定设备、系统的运行方式。

  9.值长发布操作指令时要严肃认真,并对指令的正确性及必要性负责;通常值长向值班负责人发布指令,由值班负责人传达给值班人员执行,必要时,值长可直接向值班人员发布指令,值班人员执行指令后,应将执行情况汇报值长。

  10.有关调度之间的联系必须互报单位名称和本人姓名,并使用统一规定的调度术语;各专业值班人员与值长进行电话联系和汇报时,必须首先互通姓名。调度操作必须严格执行操作票制、监护制、复诵命令制和录音记录制。

  (四)有功出力管理

  1.值长要准确掌握设备各种运行方式的最大出力和最小安全出力。

  2.机组正常根据调度命令应确保按计划曲线运行,以保证电网周波在50赫兹运行。

  3.如设备发生异常或机组主、辅设备因消缺需降出力,以及特殊情况需要调整设备出力时,必须汇报厂领导和调度员。

  4.正常运行时,未经总工批准,发电设备不允许超出力运行。

  (五)无功出力管理

  1.正常运行值班人员应严密监视本单位的电压监视控制点电压,保证电压在正常变动范围。

  2.运行值班人员应严格按调度下达的电压曲线自行调整无功出力或投入svc。

  3.调度管辖的变压器电压分接头位置,未经调度部门同意不得自行改变或调整。

  第十一条设备变更管理

  (一)设备变更或改造要编制设备变更或改进方案,经总工批准后执行,如属于调度管辖的设备应经调度批准。

  (二)变更或改进的设备及系统应作投入试验,在试验前有关单位必须将有关图纸、资料、试验措施经总工批准后交运行值班人员。

  (三)试验过程中的操作及调整工作,由运行人员执行,值长指挥,试验过程中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止试验。

  (四)值长根据系统情况有权对各种试验改变时间或停止试验,但应通知试验人员,在试验过程中,试验人员要变更试验项目或延长试验时间,须经值长同意。

  (五)设备经试验正常后,方能正常投入运行,有关人员应将有关安全、经济运行和试验报告及时送交运行值班人员。

  第十二条调度通讯管理

  (一)电力系统调度通讯是保证系统正常运行和迅速处理事故的重要工具。如有故障,通信专业人员应及时排除,保证通讯系统的畅通。

  (二)调度电话为调度业务专用电话,非值班人员不得使用;不得占用调度电话联系其它无关工作。

  (三)行政电话为调度备用通讯工具,通讯值班人员应予以优先安排处理故障。

  (四)调度通信设备改造、试验,应有有效的临时通讯手段。

  第十三条设备停、复役管理

  (一)运行或备用中的设备、系统,除有明显威胁人身及设备安全的情况外,未经值长批准,不得由运行或备用转入备用或检修。

  (二)凡属调度管辖的设备、保护、自动装置,其停用或由备用转入检修,检修人员应将工作票于开工前一天送交运行,由值长向管辖调度员提出申请。

  (三)不影响机组出力的辅助设备和公用系统的检修及试验,检修人员可在当天提出申请处理。

  (四)设备事故、故障抢修可先口头提出申请,补办手续。

  (五)设备检修完毕后,检修人员应做出检修交待,属调度管辖的设备由值长汇报调度,恢复运行或备用;非调度管辖的设备由运行人员投入运行或备用。

  风电场管理制度 篇5

  第一条 运行交接班是指运行各岗位人员工作的移交和接替。风电场运行岗位的交接必须保证生产过程的连续性。

  第二条 运行岗位的交接班必须做到严谨、周密、严肃认真、上下衔接。交接形式以书面文字为准,必要的口头交代必须语言规范、清晰、明确。

  第三条 交接班要求:

  (一)交接班前各岗位人员要按检查时间、线路、项目、标准进行检查;

  (二)交接班过程要做到交接双方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三)交班前半小时、接班后15分钟内一般不进行重大操作和办理工作票,但异常处理、特殊情况除外。

  (四)交接班的内容:

  1.运行方式及方式变动情况;

  2.现场作业及安全措施部署情况,重点核对接地装置;

  3.设备、系统缺陷和消缺情况;

  4.全厂带负荷情况、潮流分布、负荷预计;

  5.所辖设备的运行状况;

  6.异常、事故及处理情况;

  7.定期工作开展情况;

  8.现场安全措施、运行方式与值班记录、模拟图的对应情况;

  9.公用设施、台帐、器具及文明卫生情况;

  10.上级指示、命令、指导意见。

  第四条 交班应做到:

  (一)交清运行方式及注意事项;交清设备运行状况和设备缺陷、异动情况;交清运行操作及检修情况;

  (二)对发生的缺陷按《设备缺陷管理标准》进行处理;

  (三)对设备运行的各种情况进行准确、详实、全面的记录;

  (四)对本班发生的异常情况按《运行分析管理标准》有关内容执行;

  (五)做好管辖区域、设备监控装置的卫生清洁工作;

  (六)交清本班进行的定期工作,交清设备巡回检查时发现的异常及处理情况;

  (七)说明调度、上级的指示、命令及下发文件;

  (八)对接班人员提出的疑问,交班人应做详实的解答;

  (九)对重要运行方式变更或设备缺陷、异动,交班人员应到现场向接班人员交接清楚。

  第五条 接班应做到:

  (一)接班前的检查:查报表、日志记录;查各表盘、监控画面设备运行情况;接班时主要运行参数及现场实际设备运行情况;

  (二)查管辖区域及表盘卫生应达到文明生产管理标准要求;清点公用材料、器具、图纸、仪表、台帐、钥匙、备品等;

  (三)接班后,做到“五清楚”,即:运行方式及注意事项清楚;设备缺陷及异常情况清楚;操作及检修情况清楚;安全情况及预防措施清楚;现场设备及清洁情况清楚;

  (四)对新投入运行的设备必须进行接班前检查。

  第六条 遇有以下情况不能交接班:

  (一)当班发生的异常处理不清及重大操作、事故处理未告一段落时不交接;

  (二)岗位不对口、精神状态不好不交接;

  (三)备用设备状态不清楚不交接;

  (四)设备维护及定期试验未按规定执行不交接;

  (五)调度及上级命令不明确不交接;

  (六)记录不全、不清不交接;

  (七)工作票措施不清不交接;

  (八)工作票终结后,安全措施无故不拆除不交接;

  (九)设备运行参数异常、缺陷记录不清不交接;

  (十)岗位清扫不干净不交接;

  (十一)工器具不齐全不交接。

  第七条 特殊情况下交接班的'规定

  (一)交接班时遇有重要操作或正在处理事故时,交班值长应领导全值人员继续操作或处理事故,接班人员应协助交班人员进行事故处理,并服从交班值长的指挥,直到操作告一段落或事故处理完毕后,方可进行交接班;

  (二)接班人员未按时到岗,交班人员应向值(班)长汇报,并继续留下值班,直到有人接班,方可进行交接班。若接班值(班)未到,应由交班值(班)长召开接班班前会并接班。接班人员精神状况不好,接班值(班)长必须找相应岗位人员代替,交班人员在代替人员到来之前不得交班。

  第八条 交接班应正点进行,交接班以双方在运行日志上签字为准。自接班人员签字时起,交班后运行工作的全部责任由接班人员负责。在未办完交接手续前,交班人员不得擅离职守。

  第九条 班前会内容

  (一)了解接班检查情况,说明本值的特殊运行方式;

  (二)设备、系统缺陷情况;

  (三)针对设备存在的缺陷需做的事故预想,布置事故预案的实施;

  (四)核对说明本值的负荷预计;

  (五)布置、说明本值的计划工作及注意事项;

  (六)布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本班工作重点及注意事项。

  第十条 班后会内容

  (一)总结本值的工作;

  (二)总结异常情况的处理过程;

  (三)总结现场操作情况;

  (四)表扬好人好事,批评违章违纪;

  (五)对于构成异常的差错,组织分析,明确责任,总结教训,并制定防范措施。

  第十一条 交班班组管理流程

  (一)交班前2小时对设备按巡回检查路线进行全面巡回检查;

  (二)交班前1小时主值全面检查监控画面及各表盘参数;

  (三)交班前30分钟前应完成的工作:

  1.值班员向值、班长汇报检查情况;

  2.各岗位按分工审查表单、各种台帐,审查无误后在规定位置签字;

  3.按各岗位专责分工,将各种公用材料、器具、图纸、仪表、台帐、钥匙、备品等清点齐全;

  4.填写完毕运行日志,再发生的事件随时填写;

  5.各岗位人员填写值班日志、设备定期工作等台帐,清扫专责区及表盘卫生;

  6。核对模拟系统图正确性。

  (四)交班时应完成的工作:

  1.向对应岗位的接班人员办理交接手续,交代本岗位、本值(班)工作,尤其是运行方式变更、缺陷、工作票、操作票及其他异常情况。

  2.得到接班人员准许,在运行日志上签字,正式交班。

  3.交班后进行班后会总结。本值(班)发生异常情况,如不能分析清楚,必须在交接班完成后,立即进行专题分析。较大的异常情况,风电场应立即组织分析。

  第十二条 接班班组管理流程

  (一)接班人员应统一服装,提前25~30分钟进入现场,由值、班长介绍生产情况及接班检查的注意事项及重点项目。

  (二)接班人员按巡回接班检查分工进行接班检查,检查现场设备、控制室检查监控及表盘运行参数、日志、表单记录、管辖区域及表盘卫生,对应岗位进行交底。并由接班人员填写接班前检查表,填写接班前发现主要问题一栏。

  (三)班前会在接班前5分钟由接班值、班长主持,各岗位汇报检查情况。接班值、班长简要交待运行方式、设备缺陷、重要操作、安全措施、事故预想、上级命令等。

  (四)在无异常情况具备接班条件并接到值、班长接班命令后,方可进行接班。

  (五)在运行日志上签字,正式接班。

  第十三条 交接班运行数据的分析规定

  (一)运行人员应加强交接班运行数据的分析,接班人员应按各自岗位完成接班前检查表的填写,并按照参数合格范围一栏的参考值分析有关设备参数是否在合格范围内。如发现设备参数异常,应及时向值(班)长汇报。值(班)长应采取相应措施控制参数不超标。

  (二)接班值(班)长在接班后应审核本班接班前检查表,并对照上一值的接班前检查表,进行数据分析,分析数据的准确性和异常变化,并记录分析内容。

  (三)运行主管应每天检查分析记录,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分析整理,形成专业分析报告。

  第十四条 各风电场应加强交接班的动态检查,制定相应的检查、抽查考核制度,风电场必须每天抽查一次交接班质量并进行相应的考核。安全生产部对运行交接班管理工作应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风电场管理制度 篇6

  1、进入xxx风电场项目部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合格的安全帽,系好安全帽的扣带,并按规定穿戴好防护工作服和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具,严禁穿拖鞋、高跟鞋、赤脚赤膊进入施工现场,严禁外部闲杂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2、进入xxx风电场项目部施工现场人员,禁止吸烟;严禁酒后进入施工现场上班作业。

  3、施工现场存放的材料、设备,应做到存放场地安全可靠,材料、设备存放整齐,有便利的通道,必要时设专人进行看护。

  4、施工现场地面上有孔洞、坑道、沟口、闸门口、升降口、漏斗口等危险处,应设有安全防护拦杆设施,并悬挂明显标志。如现场临时施工打开的孔洞、坑道、沟口、闸门口、升降口、漏斗口等危险处,应设安全警戒带,并派专人看护,施工完毕应立即加上盖板或装上防护栏。

  5、起重机设备在使用前要经过荷载试车试验,试车前应注意检查大钩、钢丝绳、行走机构和电气部分等。操作人员包括司机和起重工应持证上岗。使用时,应设专人指挥,禁止斜吊,禁止任何人站在吊运物品的上面,或者在吊运物品的.下面停留、行走,在货物悬空时,驾驶人员不能离开操作岗位。

  6、凡坠落高度在二米和二米以上,且在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从事高处施工作业的人员,必须按标准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和穿软底鞋,不准穿塑料底和带钉子的硬底鞋。高处作业使用的脚手架上,施工站人的工作面应铺设、固定木板或马道板,并搭设1m高的护身栏杆。

  7、凡经医生诊断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精神病以及其它不适于高处作业病症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8、在厂房顶、陡、悬崖、杆塔、吊桥、脚手架以及其它危险边沿进行悬空高处作业时,临空一面必须搭设安全网和防护栏杆。工作人员必须按标准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安全网必须随着工作面的升高而提高,安全网距离工作面的最大高度不超过3m。

  9、在单杆上进行悬空高处作业前,应确认单杆埋设是否牢固,强度是否足够,并应选合适杆型的脚扣或踩板上杆作业;按标准系好合格的安全带,严禁用麻绳等代替安全带登杆作业;在结构架、杆上作业时,地面应有人监护、联络。

  10、高处作业时,不得坐在平台、孔洞、井口边缘,不得骑座在脚手架栏杆、躺在脚手板或安全网内部休息,不得站在栏杆外的探头板上工作和凭借栏杆起吊物体。

  11、遇到五级以上的大风或大雨时,没有特别可靠的安全措施,禁止高处作业。

  12、常用安全用具、劳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等,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安全用具、劳动保护用品,必须到劳动人事部允许生产的正规厂家去购买,且必须经安全主管部门的检验,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

  13、现场施工使用的氧气和乙炔瓶之间的间距要有10米远,气瓶上应装有防震胶圈,气瓶不得放在太阳下暴晒,注意轻搬、轻放,防止剧烈震动,氧气瓶不得接触易燃、易爆和热源辐射加温。

  14、禁止把氧气瓶和其它气瓶混放在同一仓库内,易燃品、油脂或带有油污的物品不得同氧气瓶一起运输和存放。

  15、氧气瓶阀冬季冻结时,可用热水或水蒸气加热解冻,严禁用火焰烘烤和钢铁一类的器具猛击,更不能猛拧减压表或高压调节螺丝,以防氧气大量冲出而造成事故。氧气瓶中的氧气不允许全部用完,至少应留有98~196kpa的余压力。

  16、从事电焊接作业的人员,必须持有焊工上岗证;工作时必须使用镶有滤光镜片的面罩,从事气焊、气割作业的人员,必须佩戴有色眼镜,露天作业遇雨时,必须采取防雨措施,不得冒雨作业。

  17、在容器内焊接,其内部温度不得超过400c。否则,应轮换作业,并采取通风保护措施(如安装抽风机等)。

  18、现场施工用电应按照《xxxx项目部现场施工用电管理措施》的规定执行。临时或永久用110v以上的照明线路,必须绝缘良好,且布线整齐、相对固定,并在经常有车辆通过之处,悬挂高度不得小于5m。

  19、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v,在潮湿地点、井坑、洞内和金属容器内部工作时,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v,行灯必须带有防护网罩。

  20、驾驶员在出车之前,必须对车辆的技术状况进行检查,尤其是对刹车和方向进行检查确认,严禁车辆带病行驶,严禁司机酒后驾车。

  21、驾驶员要遵守交通规则,遵章守纪,严禁客货混装,严禁超员、超载、超速,确保行车安全。

  22、违反本规定的现象,一经发现处以200元的罚款。被处罚人员三天内自行将罚款上交公司财务,每超过二天罚款额加罚一倍。

  风电场管理制度 篇7

  第一条为加强xxx风电场项目部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管理工作,从技术上落实安全生产的过程管理和控制,规范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管理,依照xxx风电场及水电x安装分局安全技术措施管理的规定,结合xxx风电场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xxx风电场工程项目每一项单位工程、分部工程或单元工程、单项工程项目,在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都必须编制相应实施阶段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或施工技术措施、分部工程或单项工程的施工技术措施等,这些施工技术文件中,必须包含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重要危险源部位,还应制订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工程技术文件和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经项目部经理、副经理、总工、工程技术部、工程质量部、安全管理部、办公室等相关部门会签后,由安全监督管理部备案。

  第三条重要危险部位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应报鲁荷金风电场、水电x局安装分局工程技术管理部门、安全管理部门审核,并经总工程师或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四条在进行工程技术文件交底的同时,一定要进行安全技术措施的交底,工程技术部、质量部、安全部、生产施工作业班长、技术员、骨干分子,均要参加接受安全技术交底活动,并签字备查。对从事作业的其它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措施的交底,由施工作业班长、技术员进行。

  第五条工程项目的施工,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负责组织施工的各级管理人员,对执行安全技术措施的效果负责,生产技术部门应加强检查并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实施情况,发现问题或不足时,应及时补充和修订;安全监督部门应负责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监督检查。

  第六条安全技术措施实行责任负责追究制,即措施编制、交底、实施、监督按安全职责负责,项目经理应对措施实施所需的资源投入予以保证,对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效果负全面责任。

  第七条对于不执行和违反本规定的,视情节情况给予100~200元的处罚。

  风电场管理制度 篇8

  一、为加强设备管理,提高设备健康水平,保证设备安全、经济、稳定运行,特指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风电场。

  三、专责人的职责

  1、定期对所辖设备巡回检查,及时、准确的掌握设备运行状况,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值班人员,并向风电场负责人汇报;

  2、负责设备消缺、定期维护和检修工作,对检修质量负责;

  3、制定设备检修计划;

  4、编制所属责任区设备的备品备件计划;

  5、定期进行设备可靠性指标分析、状态分析。

  6、提出技术改造建议;

  7、负责所辖设备台账的'记录;

  设备巡检台账:按照现有的巡回检查台账记录;

  设备定期维护台账:设备名称、维护时间、维护人员姓名、维护项目、发现问题、处理情况、更换部件;

  四、设备责任区划分的原则:

  1、责任区划分应明确具体范围;

  2、设备系统划分应无遗漏;

  3、风电场设备包括以下部分:

  3.1一次部分:110kv、35kv、380v系统升压站内一次设备;集电线路、箱变及风机:

  3.2二次部分:控制室、继电保护室所有设备(除照明、取暖外),站内二次端子箱、所有设备二次系统、风机通讯、厂区视频监控系统;

  3.3生产辅助系统系统部分:场区内给排水系统、消防系统、照明设施、取暖设备、生活设施、设备建构筑物(包含护坡、道路、围栏、大门)。

  五、巡检时间规定:按定期巡回检查制度规定时间执行。

  六、专责人的设置

  各风场应根据实际情况明确设备划分,每个设备责任区设立第一专责人、第二专责人相互配合工作。

  七、专责人的考核

  公司、风电场应根据设备运行和维护情况、专责人履行职责情况对专责人进行奖惩。

  风电场管理制度 篇9

  为加强对生产设备的管理,确保设备安全经济运行,减少设备事故的发生,特制定风电场设备异动管理制度。

  1、生产设备异动管理范围

  1.1本制度描述的设备范围包括:

  风电场直接与生产有关的`设备及系统:包括风力发电机组、35kv集电线路、变电站设备等;

  风场内辅助生产设备:生活用水系统、消防水系统、污水处理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等;

  场内主要建筑物:围墙、护坡、综合楼、控制楼、车库、泵房、污水处理站等;

  1.2设备异动包括:

  设备或系统的功能性或结构性改变;

  设备或系统采用与原配置不同的材料或备品;

  新设备投运;

  设备或系统永久性退出运行

  电气系统、控制系统接线、逻辑、定值改变;

  公司规定的纳入异动管理的其他情形;

  2、生产设备异动申请

  所有设备异动均应填报《设备异动申请表》,经公司审查批准后实施。

  异动申请内容及格式见附件1。

  3、生产设备异动报告

  凡属生产设备的异动,在异动后设备投运后7日内,填报《设备异动报告》,格式见附件2。

  3.1异动设备的名称、数量、规范、技术说明书等;

  3.2有关系统图、竣工图等;

  3.3运行操作及安全注意事项等;

  3.4说明运行规程、检修规程是否需要修编完善;

  3.5异动前后对比及效果分析等;

  3.6其他与异动有关的技术资料。

  4、规程、系统图的修编:

  设备异动完成后后,及时修订相应部分的规程及系统图,经审查批准后执行。

  5、本制度解释权归安全生产部。

  风电场管理制度 篇10

  为保证风电场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人身和设备损坏事故的发生,结合风电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风电场防风防冻安全管理制度。

  1.每年10月15日前完成防火、防风、防冻安全大检查,做好防冻物资的储备工作。

  2.当室外温度达到0℃时,及时投入设备的电加热装置;

  3.对防风雪密封不好的设备(如:端子箱、机构箱、临时电源、箱式变压器等)采取临时防雪封堵措施,遮罩防冻罩,防止进雪造成事故;

  4.下雪后要及时检查变电站设备的积雪情况,当积雪有可能引发事故时,要及时清除;

  5.大雾天要及时检查变电站设备是否有闪络现象,当闪络有可能造成事故时,应汇报风电场领导,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6.下雪后要及时将屋檐的冰溜、变电站设备及架构上的冰溜清除干净。人员在行走时要与屋檐、变电站设备及架构保持足够的.距离,防止冰溜落下伤人;

  7.下雪后要及时将员工经常行走的道路上冰雪清除干净,防止员工摔伤;

  8.风电场瞬时失电时要及时检查故障原因,若为场内原因组织人力尽快恢复,若电网原因请及时联系电网调度,问清原因,必要时切换场内用电系统,投入备用电源或启动柴油发电机发电,确保场内生活用电的正常运行;

  9.冬季上风机作业,攀爬梯子前先把鞋底冰雪清除干净,并按规定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防止高空坠落事故的发生;

  10.冬季上风机作业必须进出轮毂时除按规定系好安全带,要将鞋底的油污、冰雪清理干净,同时要将轮毂表面的积雪、覆冰、积水清除干净后再进出轮毂;

  11.冬季在风机附近作业时,应注意观察叶片、塔筒的积雪、积冰情况,禁止长时间停留在风机叶片下和塔筒旁边,防止冰溜落下伤人;

  12.冬季在风机附近作业时,必须按规定戴好安全帽,车辆停放在上风向且距风机保持50米的距离;

  13.冬季若风机叶片因积冰严重造成停机再次启动时,应汇报风电场领导及有关专业人员,确认无问题后方可启动,防止造成设备损坏;

  14.风雪天、大雾天要尽量控制车辆外出,若必须使用车辆时,应汇报风电场领导,车内至少有2人且保持通讯工具畅通,防止外出人员迷路。

  15.必须接临时电源时,应核算好电缆容量,认真考虑布线走向、电加热装置的摆放位置,与易燃物保持足够的距离,防止引发火灾;

  风电场管理制度 篇11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防止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xxx风电场项目部在生产施工过程中人身、财产的安全,确保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根据《水电x局机电安装分局工程施工生产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暂行规定》,结合xxx风电场工程项目的施工生产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重大危险源”是指在施工生产场所、设备、设施及危险物品的使用、存储、运输过程中,存在潜在的、可能发生较大人身伤害和机械设备事故的因素。

  二、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是根据危险源可能演变成事故,造成人身伤害及设备、设施损失的程度进行分级监控管理。一般情况下,分为1—4级,1级最重,4级较轻。

  三、实行“重大危险源”监控,是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是防范重大事故发生的重要手段。项目部对重大危险源要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订应急预案,告知施工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采取应急措施。

  四、根据xxx风电场工程项目的施工特点,重大危险源主要有:

  (1)、50t、130t、800t汽车吊等起重设备及起重作业;

  (2)、中小型载人载货车辆;

  (3)、2mc以上高空施工作业

  (4)、施工现场施工用电;

  (5)、其它有危险性的施工。

  风电场管理制度 篇12

  一:工程分包安全管理

  1、为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依法管理,以责论处的原则,使xxx风电场工程分包安全管理和劳务用工的安全管理,做到规范、受控。

  2、工程分包指工程项目分包、工程项目工序分包、工程项目施工作业分包等,从事工程分包的分包方,必须是成建制的施工队伍(以下简称分包施工队伍),具备完成工程分包任务的能力,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和良好的信誉。

  3、工程分包的施工队伍,必须具备县级以上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证明文件:

  ⑴、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⑵、法人代表证书或法人委托授权书;

  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⑷、安全资格证书(或建筑业安全业绩评价手册);

  ⑸、税务登记证;

  ⑹、工地所在地施工许可证。

  4、参加工程分包的分包施工队伍必须提供相关资料:

  ⑴、企业简介、设备、人力资源及财务情况;

  ⑵、近三年已完工程项目情况及主要业绩;

  ⑶、近三年企业安全生产评价(县以上安全监督部门评价)

  ⑷、上一年度质量管理体系及运行情况(认证机构审核评价)。

  5、项目部在调查、筛选的基础上,确认合格的分包施工队伍,并拟定、选择工程分包施工队伍,按照水电x局安装分局工程分包与劳务用工管理规定和资质审查评审程序,进行严格的评审,经批准后方可使用。不具备安全生产相应资质的单位,严禁工程分包。

  6、项目部与分包施工队伍所签订的工程分包合同中,应有明确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权利和义务。

  7、项目部和分包施工队伍,应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在签订工程分包合同的同时,双方应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各自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目标和安全生产奖惩事宜。

  8、项目部应对工程分包施工队伍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管理,督促分包施工队伍做到:

  ⑴、分包施工队伍进场7天内,向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提施工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管理体系资料,按规定设置安全机构或配备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明确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生产职责。

  ⑵、现场施工人员在40人以上应设安全机构,配备安全专职人员,现场施工人员未达到上述规定条件的,不具备设置安全机构规模的工程项目可不设立安全机构,应设专职安全员;30人以下的可设兼职安全员。

  ⑶、分包施工队伍应将参加施工生产的现场施工人员登记造册,送交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备案,参加施工生产的现场人员不能随意调换、冒名顶替,发生人员变更应与发包单位取得联系,并书面报告说明。

  ⑷、分包施工队伍应对参加施工生产的人员开展进场“三级”安全教育,使施工生产人员掌握基本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

  ⑸、分包施工队伍所承担的施工项目,在施工前必须制定完善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措施可使用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提供的或自行编制,自行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经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使用,使用项目部的安全措施或经项目部审查批准的,由分包施工队伍编写的安全措施,不能免除分包施工队伍的安全责任,安全技术措施应妥善保存。

  ⑹、分包施工队伍所从事的施工作业项目、重要危险部位,在施工前必须自上而下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所有从事施工作业的人员对工程特点、施工作业场所和工作环境以及安全技术措施有知情权。

  ⑺、分包施工队伍在施工作业前和施工过程中,应认真检查安全防护设施、安全防护用品、施工机具安全装置、施工作业场所安全条件的有效性,确保符合安全生产规定。

  ⑻、分包施工队伍应自行组织和参加项目部组织的安全检查,对检查出的生产安全隐患应立即进行整改,并按规定进行验证检查,对施工部位的安全检查应有专人负责,危险部位进行盯岗或跟岗检查,并加强每班的巡回检查,各项安全检查应落实到人,并记录在册。

  ⑼、分包施工队伍应参加项目部召开的安全生产会议,并组织好自己队伍的安全会议和安全活动。

  ⑽、分包施工队伍现场负责人、生产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应按规定参加省级安全培训教育,持证上岗。

  ⑾、分包施工队伍必须要求其施工人员,严格执行劳动防护用品规定,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严禁使用非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⑿、分包施工队伍必须要求其施工人员,严格遵章守纪、遵守安全文

  明施工纪律、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9、项目部应对分包施工队伍的`生产施工安全管理实行监督式、介入式和指导式的监督管理,不能“以包代管”。

  ⑴、项目部应将分包施工队伍所提供的所有相关证明文件和施工简介、近三年已完工程项目情况、业绩、安全评价进行收集整理,确保其有效性。

  ⑵、项目部应明确工程分包安全管理工作的主管领导,做好部门业务分工,做到职责明确,并定期检查。

  ⑶、项目部应对分包施工队伍的安全管理体系运行、安全机构设置、安全管理人员配备的落实和开展安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分包施工队伍安全管理工作受控于监督管理之中。

  ⑷、对分包施工队伍执行施工技术措施(含安全技术措施、质量控制措施)的实施效果,必须做到严肃认真,严格监督管理,所有施工部位在施工前,均应有施工技术措施,并严格执行审核批准程序,分层次交底,让所有施工作业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都接受施工技术措施的交底,并做好记录。

  ⑸、项目部在下达、安排施工生产计划时,应结合实际情况,以确保安全生产为前提,合理安排工期,并创造相应的安全作业环境,加强对施工作业环境安全文明施工过程的检查监督,严禁冒险违章施工作业、违章指挥。

  ⑹、对分包施工队伍的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包括人员、技术措施、安全、质量、装备等)严格执行安全监督检查制度。项目部要做到分工到人监督管理,做到合同项目、施工部位、危险部位每班每个环节、每个层次都有专人负责监督管理,并明确责任人的职责。通过会议形式或文件形式下达,形成有效记录。

  ⑺、项目部组织的综合性安全检查和专项安全检查,应通知分包施工队伍参加,并监督分包施工队伍日常安全检查工作的开展,对分包施工队伍的施工人员施工作业、设备运行、场内交通安全管理应加强监督检查,属事故隐患和安全问题的,应通过书面通知下达整改要求,限期整改,并进行验证检查。

  ⑻、对分包施工队伍的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其做到认真开展安全教育和安全活动,认真组织施工人员学习和执行安全操作规程,自觉遵章守纪。

  ⑼、对分包施工队伍的劳动防护用品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禁使用非标准产品,严禁不正确使用。

  ⑽、加强对分包施工队伍施工部位尘、毒、噪等污染源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效地防止职业病的发生。

  第二部分:劳务用工安全管理

  1、项目部招用劳务用工人员,必须符合国家《劳动法》、《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2、劳务用工人员在应招时必须进行体检,签订用工合同时应向项目部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提交体检证明,对体检不合格者,严禁使用。

  3、项目部应与劳务人员签订符合法律规定的劳务合同(或协议),劳务人员必须遵守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文明施工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

  4、劳务用工应纳入项目部的统一编制之中,并登记造册,由人力资源部门统一管理,劳务用工应严格进行申报、审批,严禁随意录用。

  5、劳务人员属项目部的从业人员之一,应纳入项目部的安全管理,项目部的安全管理部门对招用的劳务人员,应进行进厂“三级”安全教育,进行必须的施工技术和安全技能知识的教育,按所从事的工作岗位进行安全操作规程的学习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

  6、劳务人员应编入项目部的施工班组管理,或由项目部安排有生产安全经验的人员带班管理,参加班组的一切安全生产活动。

  7、劳务人员享有与项目部员工相同的劳动防护用品待遇同,应按分局《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执行。

  8、招用的劳务人员严禁操作、指挥起重机械设备。从事特种作业岗位的人员,必须具备特种作业人员资质,持证上岗。

  9、严禁招用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10、劳务人员在工作期间发生生产性工伤事故,按项目部员工发生工伤事故处理方法处理,有关工伤保险政策按国家、地方政府和分局有关规定执行。

  风电场管理制度 篇13

  1.职责

  1.1风电场场长为安全保卫工作第一责任人。

  1.2安全保卫部门负责贯彻、执行公司颁发的安全保卫管理制度和上级有关安全保卫工作的指示。

  1.3布置和组织安全保卫宣传教育。

  2.管理内容与要求

  2.1风电场生产区是电力生产重地,为维护风电场内部治安秩序,保障人员和设备安全,确保安全生产,必须严格遵守安全保卫制度。

  2.2凡进入升压站进行设备检修的检修测试人员或其他工作人员要凭工作票,有权单独巡视升压站和风力发电机的`人员也要执行有关规定。

  2.3非本公司人员应经风电场场长批准后方可进入生产区(含风力发电机塔架内),进场后应遵守风电场的规定不得携带危险品、不得在禁烟区内使用明火和吸烟,不准吸游烟。听从风电场值班人员的指挥,注意环境卫生,适时离开,不得乱窜。同时风电场值班人员须做好出入登记手续。

  2.4非本公司人员,一律在生活区接待,不得进入生产区,同时做好登记手续,留宿须经风电场主任同意。

  2.5未经风电场场长批准,不准对生产区内的设备设施进行摄影、录像。如需要相关数据、资料,须经风电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2.6运行值班人员每天要定时巡逻检查,注意外来人员进出。

  2.7参观实习人员应办好手续,并指定专人陪同,进入风力发电机应戴安全帽。

  2.8场区内物资带出大门,须经值班长批准后方可离场,并做好登记手续,否则值班人员有权查扣。

  2.9进入生产区人员如违反有关规定,按章处理,按情节严重,造成重大后果者,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风电场管理制度 篇14

  为了加强xxx风电场项目部的安全防火管理,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根据相关消防法规、水电x局、安装分局的安全防火管理要求,结合xxx风电场项目部现场具体情况,制订《安全防火管理制度》。目的是:加强xxx风电场项目部的安全防火工作,保护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设备的安全,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序进行。

  1、为确保安全防火措施的落实,xxx风电场项目部特成立“安全防火领导小组”,负责本工程项目的安全防火工作,各部室、各班组和要害施工部位,应设兼职安全防火员。

  组长:xxx; 副组长:xxx xxx

  成员:xxx、xxx、xxx。

  2、xxx风电场项目部安全防火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部,xxx为办公室主任,负责安全防火日常管理工作。日前根据工程情况,成立一个“义务消防队”,其作用是:在发生火灾时及专业消防队未到达前,起到控制火势漫延或把火扑灭在初起阶段的作用。

  队长:xxx;付队长xxx

  成员:xx市建达有限公司安装队全体成员。

  3、xxx风电场项目部及各部室、各班组均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设防火责任人;本项目部安全防火第一责任人是项目经理,各部室主任是各部室安全防火第一责任人,各班组安全防火第一责任人是各班组长。

  4、xxx为办公区安全防火员;xxx为现场吊装施工区安全防火员。全体职工都应增强安全消防意识,并有安全防火的责任和义务;

  5、本项目部安全防火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①检查安排项目部的安全防火工作;

  ②完善和制定项目部的防火安全制度和措施;

  ③组织安全防火检查,主持整改火险与事故隐患;

  ④组织消防演练交流经验,评比表彰先进。

  ⑤一旦发生火情,迅速组织灭火并查明原因上报,做出处理意见。

  6、项目部各级安全防火责任人的职责:

  ①严格执行消防法规,贯彻水电x局、安装分局、xxx风电场的消防工作指示;

  ②将消防工作列入工作议事日程,做到与生产、经营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③执行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纠正违章;

  ④经常巡视施工部位、生活区、办公区;

  ⑤一旦发生火情,迅速灭火并协助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7、义务消防队的职责:

  ①平时开展群众性的防火宣传,遵守防火规定,开展防火检查,堵塞火险漏洞,消除火灾隐患。

  ②学习消防技术,参加消防训练,做到既会防火,又能灭火。

  ③发生火灾时,在专业消防队到来之前控制火势,配合专职消防队进行灭火战斗,积极抢救被困人员和物资,维持火场秩序和后勤供应等工作。

  8、义务消防队员的职责:

  ①熟悉自己的职责分工,积极学习消防常识,提高防火、灭火技术水平。

  ②积极参加消防训练,达到训练要求。

  ③模范遵守各项防火规定,并积极做好防火宣传工作。

  ④协助项目部消防领导小组管好消防器材和工具。

  ⑤发现火警立即报告,并积极参加灭火战斗,消灭初起火灾。

  9、消防器材的设置、管理和使用:

  ①施工现场、仓库、办公区和生活区,配备消防器材和工具。

  ②重点防火部位,根据灭火需要设置不同类型的'灭火机和灭火工具。

  ③灭火器材和工具,要固定存放在醒目易见、取用方便的地方。

  ④消防器材、工具要有专人管理,不准挪做它用。

  ⑤建立消防设备、器材维护保养制度,定期保养。

  ⑥建立消防设备、器材使用管理档案,及时反映变动情况。

  10、“义务消防队”接受安全防火领导小组的指挥调动,认真履行消防职责,本着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的方针原则,做到防患于未然。

  11、安全防火领导小组要经常对全体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并组织义务消防队进行消防训练。

  12、火源管理:

  ①储放易燃、易爆物资(氧气、乙炔)的仓储区域内,禁止明火作业。确因设备等发生故障,需要焊接及其它明火作业时,经安全防火领导小组组织相关工程技术人员,详细了解现场情况,做出安全施工方案,报本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批准、备案后,方可施工。

  ②严禁在盛油容器近旁用明火照明和使用打火机。

  ③有易燃、易爆气体的地方,严禁火种。

  ④现行居住的板房内,严禁在房内使用明火和电炉,严禁使用1000w以上的大功率电器。

  ⑤生活、生产用火,要有专人看管,不用时将其熄灭并确认后,方可离开。

  ⑥冬季用喷灯或其它火源烘烤汽、吊车发动机底壳时,应事先检查发动机油导管、油箱是否漏油,以免引起火灾。

  ⑦不准在生活和办公区域内、易燃物品存放处点火、放鞭炮等。

  13、电源管理:

  ①电源应使用漏电保护器并设总闸和分闸,每个开关箱根据不同类型,区别防爆与通用。

  ②如需架设临时电线,须经安全防火领导小组批准,用后及时拆除。

  ③仓库使用的电器设备,应当严格按照《电力设计技术规范》和《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的有关规定执行,并由正式电工进行安装和维修。

  ④各级安全防火员要经常巡视施工部位、办公区域及生活区域的电源、线路、插座,发现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更换;职工宿舍的用电器设备除经常检查外,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绝缘测试,发现可能引起打火、短路、发热和绝缘不良等情况时,及时修理或报废。

  ⑤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和电源开关,电器设备和电线不准超过安全负荷;仓库内工作结束时,必须切断电源。

  ⑥仓库内的电气照明设施,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14、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管理:

  ①氧气瓶、乙炔瓶、液化气罐等,不准靠近火源存放,领用要按进出库管理规定,办理手续,在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办,严禁违章操作使用。

  ②使用汽油清洗机器零部件时,必须同明火隔绝,用过的废油要放在桶内妥善保管,不准随地泼洒。

  15、物资储存防火:

  ①易燃物资与一般物资以及性质互相抵触和灭火方法不同的物资,必须分库存放,并标明物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②储存易燃、可燃物资的库房,露天存放附近,不准进行可能引起火灾的作业,如因特殊需要,应经防火领导小组批准,并采取防护措施方可进行。

  16、搬运装卸防火:

  ①搬运、装卸易燃、易爆物资,必须轻拿轻放,严防震动、撞击、重压、摩擦和倒置,不准使用能产生火花的工具,不准穿外露钉子鞋,并应当在可能产生和积聚静电的设备上,安装可靠的接地装置。

  ②运输易燃、易爆物资的车辆,应当将物资遮盖严密。押运人员不准携带火种、打火机等火种。

  ③对散落、渗漏在车辆上的易燃、易爆物资必须及时清除干净,妥善处理。

  ④各种机动车辆在装卸易燃、易爆物资时,排气管的一侧不准靠近物资。

  ⑤物资储存搬运、装卸防火,还应按照国家储备物资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17、本项目部安全防火领导小组,应当把教育职工提高防火自觉性、遵守防火法规、积极参加防火、灭火工作,当成一项重要任务,其目的是:通过宣传教育,把职工群众动员起来,自觉地执行各项防火安全措施;遇有火警,能及时有效地扑灭,减少火灾的危害。

  18、安全防火教育的内容:

  ①深入宣传防火任务、方针、分局有关防火指示和本规定。

  ②教育职工群众懂得易燃易爆物资的特性;防燃防爆的重要性;

  ③教育职工群众掌握防火措施,懂得灭火常识。

  ④教育要害部位人员厉行岗位责任制,按规章制度操作。

  ⑤教育群众提高警惕,人人遵守防火、安全操作规定,堵塞漏洞;

  19、防火安全教育的要求:

  ①定期普遍教育。重点防火季节和年节之前,利用会议、听课、板报等向全体职工进行以防火为中心的安全教育。

  ②经常有针对性的教育。平时根据检查发现的问题和火灾“通报”的事例,及时进行教育。

  ③教育重点是对工作在重点防火部位的人员,如电工、焊工、修理工、司机和油料、仓库管理人员等,结合本职工作进行认真遵守操作规程和防火安全教育。对执勤人员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提高警惕、严守岗位教育。

  ④个别教育。对新职工、临时工和外来人员,随时进行遵守防火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教育。

  ⑤开展防火、灭火科技教育。结合举办消防训练、防火科技讲座,请专业消防人员,讲解消防知识和介绍国内外先进防火、灭火经验等形式,提高职工群众的消防水平,不断改进消防工作。

  20、各施工生产班组、要害部位的防火安全员,应在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对本工作部位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各部室每星期做一次检查;项目部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每月对防火安全工作做一次全面检查;完善逐级检查制度,以保证及时发现和消除火险隐患。

  21、对从事电工、电焊工、气焊切割等易燃特殊工种作业的人员,要进行防火安全技术考核,取得合检证方可操作。

  22、任何人发现火险情况,都有义务及时、准确地向项目部安全防火领导小组或义务消防队或消防机关报警,并积极投入扑救。安全防火领导小组接到火灾报警后,应及时组织力量进行灭火或控制火势,待消防机关到达后配合扑救。

  23、对安全防火工作定期检查评比,对取得成绩的部室、班组或个人,给予适当的表彰和奖励:

  ①进行消防技术革新,改善了安全防火条件,促进了安全生产的;

  ②坚持安全防火规章制度,敢于同违章行为作斗争,保障了安全的;

  ③不怕危险,勇于排除隐患,制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的;

  ④及时扑灭火灾,减少损失的;

  ⑤其他对消防工作有贡献的。

  24、对无视安全防火工作,违反有关消防法规,经指出拒不执行整改的部室、班组或个人,应视情节给予处分和200~500元的处罚;对玩忽职守造成火灾事故的,应对直接责任者和所在部门的防火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5、防火安全检查范围:

  ①防火教育、训练执行情况,安全防火规章制度贯彻情况,各种防火措施落实情况。

  ②火源、电源、水源管理情况,物资装运,储存防火情况。

  ③消防设备、器材、工具设置和保管、保养情况。

  ④职工对防火安全的重视情况,义务消防队履行职责情况。

  ⑤火险隐患整改情况。

  ⑥其它有关情况。

  26、安全防火检查后,均应做好检查记录,对于隐患漏洞提出改措施,并将情况报安全领导小组备查。对于防火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对于暂时无力整改的重大火险隐患,要制定临时安全措施,列入计划并进行整改。对于能改而有意拖延不改的,安全防火领导小组要下达防火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27、对犯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分别情节轻重给予教育批评、行政处分、赔偿部分或全部损失,并处300元罚款。触及刑律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

  ①违犯消防条例、规定、细则和安全防火操作规程,不听劝阻或造成损害者;

  ②挪用消防器材、工具,影响灭火或损坏者;

  ③对消防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造成损失者;

  ④对于发现的火险隐患有利整改而拖延不改,而发生火灾的责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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