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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库盘点管理制度

时间:2023-03-13 12:15:38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仓库盘点管理制度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仓库盘点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仓库盘点管理制度

仓库盘点管理制度1

  1.0目的:

  为了存货、财务及财产盘点的正确性,保证企业各项资产的安全、完整,特制定本制度。

  2.0适用范围:

  2.1存货盘点:是指原料、物料、在制品、制成品、商品、零件保养材料、外协加工料品、下脚品等的盘点。

  2.2财务盘点:是指现金、票据、有价证券、租赁契约等的盘点。

  2.3财产盘点:是指固定资产、保管资产、保管品等的盘点。

  2.3.1固定资产:包括土地、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生产器具等。

  2.3.2保管资产:凡属固定资产性质,但以费用报支的杂项设备。

  2.2.3保管品:以费用购置者。

  3.0术语:

  3.1年中、年终盘点:

  3.1.1存货:由仓库部门或经管部门会同财务部门于年(中)终时,实施全面总清点一次。

  3.1.2财务:由财务部门与内部审计部门共同盘点。

  3.1.3财产:由经管部门会同财务部门于年(中)终时,实施全面总清点一次。

  3.2月末盘点:每月末所有存货,由经管部门及财务部门实施全面清点一次。

  3.3月份检查:由内部审计部门或财务部门照会其部门主管后,会同经管部门,做存货随机抽样盘点。

  4.0职责:

  4.1总盘人:由总经理或财务总监担任,负责盘点工作的总指挥,督导盘点工作的进行及异常事项的裁决。

  4.2主盘人:由各经管部门主管担任,负责实际盘点工作的推动及实施。

  4.3复盘人:由总盘人视需要指派及各经管部门的主管,负责盘点监督之责。

  4.4盘点人:由各经管部门指派,负责点计数量。

  4.5会点人:由财务部门指派(人员不足时,间接部门支援),负责会点并记录,与盘点人分段核对、确实数据工作。

  4.6监点人:由总经理或财务总监派员担任。

  4.7特定项目按月盘点及不定期抽点的盘点工作,亦应设置盘点人、会点人、监点人,其职责亦同。

  5.0盘点前准备事项:

  5.1盘点编组:由财务部门主管于每次盘点前,事先依盘点种类、项目编排“盘点人员编组表”,呈总经理核定后,公布实施。

  5.2经管部门将应行盘点的财务及盘点用具,预先准备妥当;所需盘点表格,由财务部门准备。

  5.2.1存货的堆置,应力求整齐、集中、分类,并置标示牌。

  5.2.2现金、有价证券及租赁契约等,应按类别整理并列清单。

  5.2.3各项财产卡依编号顺序,事先准备妥当,以备盘点。

  5.2.4各项财务账册应于盘点前登记完毕,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完成时,应由财务部门将尚未入账的有关单据如缴库单、领料单、退料单、交运单、收料单等利用结存调整,将账面数调整为正确的账面结存数。

  5.3盘点期间已收到料而未办妥入账手续的原、物料,应另行分别存放,并予以标示。

  6.0年中、年终全面盘点:

  6.1财务部门应呈报总经理、财务总监核准后,签发盘点通知,并负责召集各部门的盘点负责人召开盘点协调会后,拟订盘点计划表,通知各有关部门,限期办理盘点工作。

  6.2盘点期间除紧急用料外,暂停收发料,至于各生产单位于盘点期间所需用料的领料,材料可不移动,但必须标示出。

  6.3年中、年终盘点,原则上应采全面盘点方式,如确因事情特殊,无法办理时,应呈报总经理核准后,始得改变方式进行。

  6.4盘点应尽量采用精确的计量器,避免用主观的目测方式,每项财物数量,应于确定后,再继续进行下一项,盘点后不得更改。

  6.5盘点物品时,会点人均应依据盘点人实际盘点数,详实记录于“盘点统计表”,并每小段应核对一次,无误者于该表上互相签名确认后,将该表编列同一流水号码,各自存一联,备日后查核,若有出入者,必需再重点;盘点完毕,盘点人应将“盘点统计表”汇总编制“盘存表”一式两联,第一联由经管部门自存,第二联送财务部门,供核算盘点盈亏金额。

  7.0不定期抽点:

  7.1由总经理会同财务总监视实际需要,随时指派人员抽点;可由财务部门填具“财务抽点通知单”于呈报总经理、财务总监核准后办理。

  7.2盘点日期及项目,以不预先通知经营部门为原则。

  7.3盘点前应由会计部门利用结存调整将账面数先行调整至盘点的确实账面结存数,再行盘点。

  7.4不定期抽点,应填列“盘存表”。

  8.0盘点报告:

  8.1财务部门应依“盘存表”编制“盘点盈亏报告表”一式二联,送经管部门填列差异原因的说明及对策后,送回财务部门汇总转呈总经理、财务总监签核,第一联送经管部门,第二联财务部门自存作为账项调整的依据。

  8.2不定期抽点,应于盘点后一星期内将“盘点盈亏报告表”呈报上级核示。年中、年终盘点,应由财务部门于盘点后二星期内将“盘点盈亏报告表”呈报上级核示。

  8.3盘点盈亏金额,平时仅列入暂估科目,年终时始以净额转入本期营业外收入的盘点盈余或营业外支出的盘点亏损。

  9.0现金、票据及有价证券盘点:

  9.1现金、银行存款、零用金、票据、有价证券、租赁契约等项目,除年中、年终盘点时,应由财务部门会同经管部门共同盘点外,平时,财务部门至少每月抽查一次。

  9.2现金及票据的盘点,应于盘点当上下班未行收支前或当日下午结账后办理。

  9.3盘点前应先将现金存放处封锁,并于核对账册后开启,由会点人员与经管人员共同盘点。

  9.4会点人依实际盘点数详实填列“现金(票据)盘点报告表”一式二联经双方签认后呈核,第一联经管部门存,第二联财务部门存。

  9.5有价证券及各项所有权状等应确实核对认定,会点人依实际盘点数详实填列“有价证券盘点报告表”一式四联,经双方签订后呈核。第一联存经管部门,第二联存财务部门,第三联送往总经理,第四联送往财务总监。

  10.0存货盘点:

  10.1存货的盘点,以当月最末一日举行为原则。

  10.2存货,原则上采全面盘点,如无须全面盘点或实施上有困难者,应呈报总经理、财务总监核准后始得改变盘点方式。

  11.0其他项目盘点:

  11.1外协加工料品:由各外协加工料品经办人员,会同财务人员,共同赴外盘点,其“外协加工料品盘点表”一式二联,应由代加工厂商签认。第一联存经管部门,第二联财务部门存查。

  11.2销货退回的`成品,应于盘点前办妥退货手续,含验收及列账。

  11.3经管部门将新增加土地、房屋的所有权的影印本,送财务部门核查。

  12.0注意事项:

  12.1所有参加盘点工作的盘点人员,对于本身的工作职责及应行准备事项,必须深入了解。

  12.2盘点人员盘点当日一律停止休假,并须依时间提早到达指定的工作地点向该组复盘人报到,接受工作安排。如有特殊事故而觅妥代理人应经事先报备核准,否则以旷工论处。

  12.3所有盘点财务都以静态盘点为原则,因此盘点开始后应停止财物的进出及移动。

  12.4盘点使用的单据、报表内所有栏位若遇修改处,均须经盘点人员签认始能生效,否则应查究其责。

  12.5所有盘点数据必须以实际清点、磅秤或换算的确实资料为据,不得以猜想数据、伪造数据记录之。

  12.6盘点人员超时工作时间得报加班或经主管核准可以轮流编排补休。

  12.7盘点开始至工作终了期间,各组盘点人员均受复盘人指挥监督。

  12.8盘点终了由各组复盘人向主盘人报告,经核准后始得离开岗位。

  13.0账载错误处理:

  13.1账载数量如因漏帐、记错、算错、未结账或账面记载不清者,记账人员应视情节轻重予以申诫以上处分,情况严重者,应层呈总经理、财务总监议处。

  13.2账载数字如有涂改未盖章、签章、签证等凭证可查,凭证未整理难以查核或有虚构数字者一律由直接主管签报总经理、财务总监议处。

  14.0赔偿处理:财、物料管理人员、保管人有下列情况者,应送总经理、财务总监议处或赔偿相同的金额:

  14.1对所保管的财物有盗卖、掉换或化公为私等营私舞弊者:

  14.2对所保管的财物未经报准而擅自移转、拨借或损坏不报告者:

  14.3未尽保管责任或由于过失致使财物遭受被窃、损失或盘亏者。

  15.0解释权:本制度有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16.0生效日期:本制度自公司董事长批准之日起生效。

仓库盘点管理制度2

  1.目的`:

  为保证公司商品数量准确,做到账、货一致,特制定此制度。

  2.范围:

  本制度所称盘点范围包含公司库存商品。

  3.方式:

  3.1每半年进行全面盘点;不定期进行动态盘点,动态盘点品种不低于门店库存数五分之一。

  3.2动态盘点重点在于贵重商品及特殊管理药品盘点。

  4.人员以及职责:

  4.1公司盘点工作由仓储物流部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负责监督盘点及审核盈亏。

  4.2公司仓储物流部为资产管理第一责任人。

  4.3财务部有权对库存商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抽盘。

  5.盘点计划

  5.1固定盘点前由仓储部发出盘点通知,拟定盘点计划并召集盘点会议布置各项盘点事宜。

  5.2不定期盘点可随时进行,不需预先通知。

  6.盘点前准备工作

  6.1盘点前各参与盘点人员应对自己须盘商品存放地点、商品规格,批号效期等数据查询熟练掌握。

  6.2盘点期间停止开票及收发货物,系统预留相关信息必须及时处理,保证商品账目清晰,实物保持静止状态。

  7.盘点工作

  7.1盘点时由两人一组,依据分发的盘点表清点实物并登记。

  7.2盘点人员注意掌握盘点技巧,避免误盘、漏盘与重复盘。

  7.3实际盘点时应认真核对数量,清点数量后应将商品整齐摆放。盘点人员必须核对库存实物与盘点表记录,按实填写。

  8.盘点数据

  8.1盘点完毕,负责人将所有盘点表回收,对照库存表领取情况,保证库存表完整无缺后交由录入人员录入电脑系统。

  8.2录入员发现差异应交由复盘人员进行复盘。

  8.3盘点差异应注明原因,区分责任人,无原因视同责任人完全过失。

  8.4复盘人员将复盘结果交由录入人员录入电脑系统。

  9.盘点报告

  9.1盘点结束后,仓储物流部及时与财务部核对差异,核算差异金额。

  9.2盘点结果以盘点报告形式出具,全面叙述盘点过程以及发现问题、改进办法。

  9.3经总经理批准后盘点差异允许调整。

  10.盘点纪律

  10.1盘点数据以实际为主,严禁弄虚作假、隐藏、涂改,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10.2盘点人员无条件服从组织人指挥,任何扰乱盘点秩序者,严肃处理。

  10.3盘点时间为月底最后一个周六上午,视为工作时间,没有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11.盘点处理

  11.1对所保管商品有盗卖、转换或营私舞弊者,涉及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其余则由综合管理部会同财务部决定处理办法。

  11.2对帐务保管不善,遗漏单据、错误处理账务者、帐面不清晰者,给予警告或调离原岗位处理。

  11.3对于未尽职责导致保管商品损失、被窃或者无原因盘亏者,由责任人承担原价赔偿责任。

仓库盘点管理制度3

  1目的

  规范仓储物资管理,有效降低库存,及时处理存货、盘活公司资产,确保账、卡、物相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坯布(原坯、割绒坯)和成品仓库盘点管理。

  3职责

  财务部储运科负责仓储物资盘点的归口管理,各仓库负责实施,相关部门配合实施。

  4工作程序

  4.1盘点对象

  本制度盘点对象系指贮存于股份公司所属仓库的.原坯、割绒坯和各厂生产入库的成品布。

  4.2盘点方式

  4.2.1盘点分为月度、季度、年度盘点三种;

  4.2.2月度盘点由仓库每月底进行自盘,财务部不定期抽查;

  4.2.3季度、年度盘点由财务部派人监盘,仓储管理负责人安排仓库人员进行全面盘点。

  4.3盘点实施

  4.3.1月盘由仓库组长(负责人)组织仓贮人员进行帐、卡、物现场清点,做好盘点汇总记录,备份在月初3号前报财务部,如发生盘亏、盘盈或异常情况,及时向主管和财务部报告处理;

  4.3.2季盘和年度盘点由财务部派出监盘人员,到现场进行监督盘点,财务部要负责编制盘点计划,做好盘前入账结存,并在25号前将盘点计划通知仓库,各仓库主管根据财务部计划安排好仓贮人员进行帐、卡、物现场清点,盘点时财务监盘人必须到现场实施监督,仓库负责做好盘点汇总记录。盘点汇总表一式三份,在下月3号前分别报财务、经营部各一份,仓库留存一份。

  4.4盘点处理

  4.4.1各仓库经过月度自盘,季、年度监盘,发生盘亏、盘盈或出现超过规定期限的存货,仓库主管和相关责任部门应及时做出针对性处理意见,能处理的按公司规定自行处理,不能处理的上报公司财务部,按公司领导审批意见处理;

  4.4.2在盘点过程发现账载数量如因漏账、记错、算错、未结账或账面记载不清者,记账人员应视情节轻重予以处分,情况严重者或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应酌情承担赔偿责任;

  4.4.3账载数字如有涂改未盖章、签章、签证等凭证未整理难以查核,有虚构数字者,将酌情处理和处罚;

  4.4.4仓管人员未尽保管责任或由于过失或误发致使公司财物损失的,相关责任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4.5盘点管理

  4.5.1仓库在盘点过程中相关人员应及时做好库存物资规范堆放和状态标识,确保消防畅通、堆放整齐,标识,记录清晰有效;

  4.5.2公司所属二级单位各仓库可参照本制度适时建立盘点制度,对所属各类仓库按制度规定要求适时做好盘点和盘点记录,并将季盘、年盘汇总表报相应财务部门;

  4.5.3财务部负责做好仓库盘点监督管理,发现仓库不按本制度及时盘点或不能及时提供盘点汇总表的,财务部有权采取经济手段给予处罚,并责令限期完成盘点和补报盘点汇总表。

  5相关记录:J06-06仓库盘点汇总表

仓库盘点管理制度4

  第一条目的

  为了保证公司存货及财产盘点的正确性,盘点事务处理有所遵循,并加强管理人员的责任,以达到财产管理的目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盘点范围

  (一)存货盘点:系指原料、油料、物料、在制品、制成品、商品、零件保养材料、外协加工料品、下脚品。

  (二)财务盘点:系指现金、票据、有价证券、租赁契约。

  (三)财产盘点:系指固定资产、保管资产、保管品等的盘点而言。

  1、固定资产:包括土地、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生产器具等资本支出购置者。

  2、保管资产:凡属固定资产性质,但以费用报支的杂项设备。

  3、保管品:以费用购置者。

  第三条盘点方式

  (一)年中、年终盘点

  1、存货:由资材部门或经管部门会同财务部门于年(中)终时,实施全面总清点一次。

  2、财务:由财务科与会计科共同盘点。

  3、财产:由经管部门会同财务部门于年(中)终时,实施全面总清点一次。

  (二)月末盘点

  每月末所有存货,由经管部门及财务部门实施全面清点一次。(经管项目500项以上时,得采取重点盘点。

  (三)月份检查

  由检核部门(总经理室)或财务部门照会其部门主管后,会同经管部门,做存货随机抽样盘点。

  第四条人员的指派与职责

  (一)总盘人:由总经理担任,负责盘点工作的总指挥,督导盘点工作的进行及异常事项的裁决。

  (二)主盘人:由各事业部主管担任,负责实际盘点工作的推动及实施。

  (三)复盘人:由总经理室视需要指派及事业部经管部门的主管(含科长、厂长、处长),负责盘点监督之责。

  (四)盘点人:由各事业部财务经管部门指派,负责点计数量。

  (五)会点人:由财务部门指派(人员不足时,间接部门支援),负责会点并记录,与盘点人分段核对、确实数据工作。

  (六)协点人:由各事业部财务经管部门指派,负责盘点时,料品搬运及整理工作。

  (七)特定项目按月盘点及不定期抽点的盘点工作,亦应设置盘点人、会点人、抽点人,其职责亦同。

  (八)监点人:由总经理室派员担任。

  第五条盘点前准备事项

  (一)盘点编组

  由财务部门主管于每次盘点前,事先依盘点种类、项目编排“盘点人员编组表”,呈总经理核定后,公布实施。

  (二)经管部门将应行盘点的财务及盘点用具,预先准备妥当;所需盘点表格,由财务部门准备。

  1、存货的堆置,应力求整齐、集中、分类,并置标示牌。

  2、现金、有价证券及租赁契约等,应按类别整理并列清单。

  3、各项财产卡依编号顺序,事先准备妥当,以备盘点。

  4、各项财务账册应于盘点前登记完毕,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完成时,应由财务部门将尚未入账的有关单据如缴库单、领料单、退料单、交运单、收料单等利用“结存调整表”一式两联,将账面数调整为正确的.账面结存数后,第二联财务部门自存,第一联送经管部门。

  (三)盘点期间已收到料而未办妥入账手续的原、物料,应另行分别存放,并予以标示。

  第六条年中、年终全面盘点

  (一)财务部门应于呈报总经理,经核准后,签发盘点通知,并负责召集各事业部的盘点负责人召开盘点协调会后,拟订盘点计划表,通知各有关部门,限期办理盘点工作。

  (二)盘点期间除紧急用料外,暂停收发料,至于各生产单位于盘点期间所需用料的领料,材料可不移动,但必须标示出。

  (三)年中、年终盘点,原则上应采全面盘点方式,如确因事情特殊,无法办理时,应呈报总经理核准后,始得改变方式进行。

  (四)盘点应尽量采用精确的计量器,避免用主观的目测方式,每项财物数量,应于确定后,再继续进行下一项,盘点后不得更改。

  (五)盘点物品时,会点人均应依据盘点人实际盘点数,详实记录于“盘点统计表”,并每小段应核对一次,无误者于该表上互相签名确认后,将该表编列同一流水号码,各自存一联,备日后查核,若有出入者,必需再重点;盘点完毕,盘点人应将“盘点统计表”汇总编制“盘存表”一式两联,第一联由经管部门自存,第二联送财务部门,供核算盘点盈亏金额。

  第七条不定期抽点

  (一)由总经理室视实际需要,随时指派人员抽点;可由财务部门填具“财务抽点通知单”于呈报总经理核准后办理。

  (二)盘点日期及项目,以不预先通知经营部门为原则。

  (三)盘点前应由会计部门利用“结存调整表”将账面数先行调整至盘点的确实账面结存数,再行盘点。

  (四)不定期抽点,应填列“盘存表

  第八条盘点报告

  (一)财务部门应依“盘存表”编制“盘点盈亏报告表”一式三联,送经管部门填列差异原因的说明及对策后,送回财务部门汇总转呈总经理签核,第一联送经管部门,第三联转送总经理室,第二联财务部门自存作为账项调整的依据。

  (二)不定期抽点,应于盘点后一星期内将“盘点盈亏报告表”呈报上级核示。年中、年终盘点,应由财务部门于盘点后二星期内将“盘点盈亏报告表”呈报上级核示。

  (三)盘点盈亏金额,平时仅列入暂估科目,年终时始以净额转入本期营业外收入的盘点盈余或营业外支出的盘点亏损。

  第九条现金、票据及有价证券盘点

  (一)现金、银行存款、零用金、票据、有价证券、租赁契约等项目,除年中、年终盘点时,应由财务部门会同经管部门共同盘点外,平时,总经理室或财务部门至少每月抽查一次。

  (二)现金及票据的盘点,应于盘点当上下班未行收支前或当日下午结账后办理。

  (三)盘点前应先将现金存放处封锁,并于核对账册后开启,由会点人员与经管人员共同盘点。

  (四)会点人依实际盘点数详实填列“现金(票据)盘点报告表”一式三联经双方签认后呈核,第一联经管部门存,第二联财务部门存,第三联送总经理室。

  (五)有价证券及各项所有权状等应确实核对认定,会点人依实际盘点数详实填列“有价证券盘点报告表”一式三联,经双方签订后呈核。第一联存经管部门,第二联存财务部门第三联送往总经理室,如有出入,应即呈报总经理批。

  第十条存货盘点

  (一)存货的盘点,以当月最末一日举行为原则。

  (二)存货,原则上采全面盘点,如因成本计算方式,无须全面盘点,或实施上有困难者,应呈报总经理核准后始得改变盘点方式。

  第十一条其他项目盘点

  (一)外协加工料品:由各外协加工料品经办人员,会同财务人员,共同赴外盘点,其“外协加工料品盘点表”一式三联。应由代加工厂商签认。第一联存经管部门,第二联财务部门存查,第三联送总经理室。

  (二)销货退回的成品,应于盘点前办妥退货手续,含验收及列账。

  (三)经管部门将新增加土地、房屋的所有权的影印本,送财务部门核查。

  第十二条注意事项

  (一)所有参加盘点工作的盘点人员,对于本身的工作职责及应行准备事项,必须深入了解。

  (二)盘点人员盘点当日一律停止休假,并须依时间提早到达指定的工作地点向该组复盘人报到,接受工作安排。如有特殊事故而觅妥代理人应经事先报备核准,否则以旷职论处。

  (三)所有盘点财务都以静态盘点为原则,因此盘点开始后应停止财物的进出及移动。

  (四)盘点使用的单据、报表内所有栏位若遇修改处,均须经盘点人员签认始能生效,否则应查究其责。

  (五)所有盘点数据必须以实际清点、磅秤或换算的确实资料为据,不得以猜想数据、伪造数据记录之。

  (六)盘点人员超时工作时间得报加班或经主管核准可以轮流编排补休。

  (七)盘点开始至工作终了期间,各组盘点人员均受复盘人指挥监督。

  (八)盘点终了由各组复盘人向主盘人报告,经核准后始得离开岗位。

  ?第十三条盘点工作奖惩

  (一)盘点工作事务人员要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切实遵照办理。表现优异者,经由主盘人签报,各嘉奖一次,以资奖励。

  (二)违反本办法的视其违反情节的轻重,由主盘人签报人事部门议处。

  第十四条账载错误处理

  (一)账载数量如因漏账、记错、算错、未结账或账面记载不清者,记账人员应视情节轻重予以申诫以上处分,情况严重者,应层呈总经理议处。

  (二)账载数字如有涂改未盖章、签章、签证等凭证可查,凭证未整理难以查核或有虚构数字者一律由直接主管签报总经理议处。

  第十五条赔偿处理

  财、物料管理人员、保管人有下列情况者,应送总经理议处或赔偿相同的金额:

  (一)对所保管的财物有盗卖、掉换或化公为私等营私舞弊者:

  (二)对所保管的财物未经报准而擅自移转、拨借或损坏不报告者:

  (三)未尽保管责任或由于过失致使财物遭受被窃、损失或盘亏者。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某年某月某日起生效。

仓库盘点管理制度5

  1、目的

  为了更准确的做好仓库原材料及产成品的盘点工作,使仓库账实相符,为公司原材料及产成品仓库的管理提供可靠的数据,规范原材料及产成品仓库合理的盘点作业流程,通过仓库盘点发现作业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规范公司的管理制度,做出相应的.措施,从而提高原材料及产成品仓库库存管理水平,减少损失特制定此规定。

  2、范围

  盘点范围:各生产厂所有库存原材料及产成品。

  3、盘点方式

  3.1定期盘点

  1)日盘点

  保管员负责每天对仓库合格进库的原材料及生产的产成品进行实物盘点。

  2)月末盘点

  仓库每月组织一次盘点,盘点时间一般在每月29-30日;月末盘点由调度中心负责组织,技术部、财务部随同;

  3)年末盘点

  仓库每年进行一次大盘点,盘点时间每年的12月26日(除财务另行通知)年终盘点由调度中心负责组织,技质部、技术部、财务部随同;

  3.2不定期盘点

  不定期盘点由调度中心自行安排,对仓库原材料急产成品的库存情况实地盘点,检查各仓库账物相符情况。

  5、盘点方法

  仓库保管员盘点需采用实地盘点法,目测、估计数量;盘点完毕后需出具“仓库盘点表”,并由生产厂、调度中心同意后签字确认。

  驻厂核算员负责抽盘,保管员需配合好驻厂核算员的抽盘工作。驻厂核算员在抽盘时若发现盘点数据差异,立即对保管员的盘点数据查明原因,保管员需对驻厂额核算员收发盘点表的数据签字确认。

  6、盘点后的稽核工作

  盘点完毕后,各生产厂驻厂核算员对由生产厂提供的库存原材料的盘点数据进行分别整理盘点表,并由生产厂、调度中心、技术部、财务部签字确认后,最后交给公司财务人员。

  盘点工作奖惩

  在盘点过程中需要本着“细心、负责、诚实”的原则进行盘点;

  盘点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虚报数据,盘点粗心大意导致漏盘、少盘、多盘。对在盘点过程中造成的盘盈、盘亏现象需做如下处理:

  1、盘盈数量2.5%以内的,需提出按盘盈实物成本价的一定比例对生产厂进行考核,并由生产厂自行分解责任部门;盘盈数量在2.5%以上的,需由效能监察室对生产厂提出考核,并由生产厂找出责任部门,责任分解后交由公司效能监察室,由公司根据情况恶劣性决定考核金额。

  2、盘亏数量在2.5%以内的,需由效能监察室提出按盘亏实物成本价的一定比例对生产厂进行考核,并由生产厂自行分解责任部门;盘亏数量在一百吨以上的,需由效能监察室对生产厂提出考核,并由生产厂找出责任部门,责任分解后交由公司效能监察室,由公司根据情况恶劣性决定考核金额。

仓库盘点管理制度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资产管理,明确资产的获取、保管、领用、处置与转移的权责关系与管理流程,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不受侵犯,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8号-资产管理》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资产管理,主要包括流动资产管理、固定资产管理、无形资产管理、长期投资管理以及资产评估、资产处置管理等。

  本制度所称的流动资产,是指公司可以在一年或者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者运用的资产,包括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和其他各种债权、存货等。

  本制度所称的存货,是指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包括外购的原材料、燃料、低值易耗品、周转材料、备品备件等。

  本制度所称的固定资产,是指公司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一个会计年度,价值达到一定标准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本制度所称的无形资产,是指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技术成果、特许经营权和土地使用权等。

  本制度所称的长期投资,是指公司及各子公司通过投资取得被投资单位的股份,以及其他不准备一年内变现的投资。

  本制度所称的资产处置,是指公司将其占有、使用的各类资产转让给其他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行为。

  第三条

  公司综合部(以下简称“综合部”)应当指定有关人员为资产实物管理员,专门负责办理存货、固定资产的入库、领用、转移等登记工作,组织定期盘点,建立存货、固定资产实物台账,并定期与综合部资产价值管理员核对存货、固定资产台账。

  不得以综合部资产价值管理员兼任资产实物管理员,以确保不相容岗位相分离;也不得以存货、固定资产的财务台账代替存货、固定资产的实物台账;采购人员不得兼任验收人员或资产实物管理员。

  资产实物管理人员变动时,对于所管理的存货或固定资产应当按办理移交手续。

  第四条

  资产实物管理员对存货、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中发现的盘盈、盘亏、报废、毁损等情况时,应及时查明原因并申请处置。

  使用单位保管的存货、固定资产发生盘亏、报废、毁损等情况需要进行资产损失核销时,需按照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的规定,由经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后,报总公司履行决策程序。

  第五条

  公司采购存货及固定资产时,应当根据公司《采购管理制度》规定的程序进行,并订立相应的采购合同。

  第六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各类资产的管理活动。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七条

  综合部作为资产管理价值管理与实物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履行下列职责:

  (二)负责资产的价值管理与实物管理,建立相应的资产价值台账与实物台账;

  (三)负责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办公用品、备品备件等存货及固定资产盘点与账实相符核对工作;

  (四)负责特许经营权与土地作用权类无形资产的管理;

  (五)负责管理设施、泵站设施等资产的实物管理;

  (六)负责办理产权登记工作;

  (七)其他与资产管理相关的工作。

  第八条

  公司其他相关部门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对本单位领用的资产进行保管;

  (二)负责建立本单位资产实物台账,并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盘点工作;

  (三)负责根据综合部的通知,组织本单位开展办公用品、备品备件等存货盘点与账实相符核对工作;

  (四)其他与资产实物管理相关的工作。

  第九条

  审计部负责履行下列资产管理职责:

  (一)对各资产实物管理责任单位的资产管理活动进行审计监督;

  (二)对各资产实物管理责任单位的资产管理活动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并对违规责任人提出处罚建议;

  (三)其他与资产管理审计监督相关的工作。

  第三章流动资产管理

  第一节

  流动资产管理原则

  第十条

  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和其他各种债权等流动资产的管理,按照公司其他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执行;存货的管理,执行本制度的规定。

  第二节

  存货的请购与采购控制

  第十一条

  综合部应当分别根据经常性采购项目、生产经营管理计划、销售计划等制定存货采购计划,并根据预算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业务特点编制存货的年度采购预算。

  第十二条

  公司采购实施责任单位(以下简称采购单位)在外购存货时,应当建立长期的供货渠道和客户信用评价体系,保证货源稳定、质量从优、价格合理、供应及时。

  第十三条

  采购单位确定采购时点、采购批量时,应当考虑本单位需求、市场状况、行业特征、实际情况等因素,尽可能降低材料库存。

  第十四条

  采购单位应当根据采购预算和采购计划进行采购,严格控制预算外或计划外采购。

  第三节

  存货的入库验收与保管控制

  第十五条

  综合部应当分别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入库存货的数量、质量等进行检查与验收,保证存货符合采购要求。

  第十六条

  外购存货入库前一般应经过以下验收程序:

  (一)采购人员应当在到货后会同综合部资产实物管理人员或其聘请的专业人员对数量、外观、质量及相关附随资料进行实物验收;

  (二)对经验收不符合要求的货物,由采购人员及时办理退货或索赔;

  验收合格的,由采购人员发起《验收入库单》,详细填明资产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格、发票号等,验收人员审核确认、综合部负责人同意后,由实物保管员清点数量、核对规格型号后,办理实物入库签收手续。

  第十七条

  综合部应当按仓储物资所要求的储存条件贮存存货,并建立和健全防火、防潮、防鼠、防盗和防变质等措施;贵重物品、生产用关键备件、精密仪器和危险品的仓储,应当实行严格入库、出库审批制度。

  第十八条

  综合部应当对验收入库的存货建立《存货明细台账》,详细登记存货的资产编码、资产名称、类型、规格型号、制造商、计量单位、数量、采购金额。

  第四节

  存货的领用与发出控制

  第十九条

  各使用单位领用存货时,应当根据经批准的本单位预算,由经办人填写《领用(料)单》,单位负责人审核,报综合部负责人审批。超出本单位预算领用(料)限额的,应当报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批。

  第二十条

  资产实物保管人员应当根据经审批的《领用(料)单》发出货物,并在《存货明细台账》中记录启用日期、使用状态、领用人、使用部门、存放地点。

  第五节

  存货的盘点与处置控制

  第二十一条

  综合部资产价值管理员应当于每年年末定期组织资产实物管理人员及各资产实物使用单位进行一次存货实地盘点。

  第二十二条

  进行存货定期盘点时,资产实物管理员应当编制存货盘点表,分析存货盘盈、盘亏结果及原因,资产价值管理员审核后提出处理意见,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查,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在期末结账前处理完毕。按照公司规定应当报送董事会批准的,由综合部报董事会审批。

  第四章固定资产管理

  第一节

  固定资产管理原则

  第二十三条

  公司固定资产购建、技术改造与修理和改扩建工程项目应严格按总公司下达的专项投资计划与投资预算执行。

  第二十四条

  公司项下固定资产零星购置和技术改造与修理,必须严格按照总公司审定的预算执行,不得突破预算。确因特殊原因需追加预算,须报总公司审批。

  第二十五条

  公司项下基建项目、改扩建项目、技改工程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增加固定资产。

  第二节

  固定资产的请购与采购控制

  第二十六条

  公司相关单位根据科研、生产及工作的实际需要,在每年年底编制本单位下年度所需新增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报综合部编制固定资产投资预算并履行报批程序。其中科研性设备、生产性技术装备、计算机与网络设备的购置计划,需注明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参考价格等明细情况。

  第二十七条

  预算内的固定资产购置,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由公司指定的采购单位按照公司《采购管理制度》和《招标管理办法》等的规定进行采购;预算外的固定资产购置,还应当由使用单位提出专项申请,按公司预算管理办法调整预算后再行采购。

  第三节

  固定资产入库验收与保管控制

  第二十八条

  公司占有、使用或管理的建筑物等不动产,经取得所有权证书或自建房屋于竣工结算后,应即办理固定资产登记手续,综合部应当填写《固定资产验收单》并建卡列管,之后交公司财务部建卡及入账。

  第二十九条

  外购动产类固定资产入库前的验收,按照存货验收入库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资产实物管理员建立《固定资产管理明细台账》,详细登记固定资产的资产编码、资产名称、类型、规格型号、制造商、计量单位、数量、采购金额。

  第三十一条

  固定资产办理完入库手续后,资产实物管理员应在固定资产标签上填写资产编码,并将标签粘贴在已入库固定资产的醒目位置,以作为标记,方便以后核对。

  第三十二条

  采购人员在固定资产验收入库后,应当将发票原件交至财务部门办理付款手续。

  第四节

  固定资产领用、变更及退回

  第三十三条

  各使用单位领用计算机与网络设备、生产设备及科研仪器等固定资产时,应当由使用人或经办人根据年度预算,填写《领用(料)单》,经本单位负责人审批,报综合部负责人审批。

  第三十四条

  资产实物管理员应当根据经审批的《领用(料)单》发出货物,并在《固定资产明细台账》中记录启用日期、使用状态、领用人、使用部门、存放地点。

  第三十五条

  各使用单位应当妥善保管设备、仪器等固定资产,精心维护与使用,不得任意拆卸、改装或擅自转借、出售。发现有毁损、遗失等情况,应当及时向公司资产实物管理员报告。

  第三十六条

  固定资产在公司不同单位之间相互转移时,应由转出单位经办人填写《固定资产调拨单》,经单位负责人审批,转交转入单位负责人同意、接收人审核确认,并抄送公司综合部,以调整《固定资产明细台账》中的记录。

  第五节

  固定资产的盘点、维护和保养

  第三十七条

  固定资产的盘点与处置控制,按照本制度存货的盘点与处置控制规定执行。

  第三十八条

  综合部应当对各项固定资产实施定期和不定期的保养及维修。

  固定资产的保养及维修由使用单位提出《固定资产请修单》,综合部经办人根据年度预算审核确认后,提交经综合部负责人核准后办理。

  固定资产的保养及维修,需要发包给外部专业厂商维护时,按照公司《采购管理制度》的规定办理。

  第五章无形资产管理

  第三十九条

  综合部对依法以公司名义取得的特许经营权与土地使用权的'状况及其变更进行监管。

  综合部负责建立《特许经营权台账》与《土地使用权台账》,对特许经营权与土地使用权进行登记管理。

  第六章长期股权投资管理

  第四十条

  公司制定投资管理办法,规范长期股权投资行为、加强投资管理、提高投资效果。

  第四十一条

  长期股权投资实行统一决策、分级管理,即公司按照《“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的规定负责集中决策,各单位经公司批准后,方可履行对外投资职能。

  第四十二条

  长期股权投资必须严格遵照公司投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加强风险评估、决策立项、资产投出和持有、收益回笼、投资处置和监督检查等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实现投资收益的最大化。

  对外股权投资涉及到实物资产转移的,应当按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履行好相关报批手续。

  第四十三条

  各单位生产经营资金不足或者财务状况严重恶化、资不抵债的,不得对外开展股权投资活动。

  第四十四条

  公司对股权投资项目实行跟踪监督管理,投资管理部门要及时做好投资项目的效益测算和分析评价工作,定期对投资项目开展价值测试和分析,并及时向公司汇报投资进度、经营状况、收益实现等情况,对投资造成重大损失的,要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提出处理或处置建议。

  第七章资产评估管理

  第四十五条

  公司在发生产权转让及其他影响国有权益等行为时,应当进行资产评估。

  第四十六条

  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同意进行资产评估后,由财务部负责选聘中介机构进行评估。资产评估合同由综合部代表公司与中介机构签订。

  第四十七条

  公司综合部收到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后,对评估报告无异议的,应当向公司总经理进行报告。

  第八章资产处置管理

  第四十八条

  公司的资产处置应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依法依规依程序的原则进行,严格按照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的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处置。

  第四十九条

  公司项下资产处置范围包括:

  (一)以出让等有偿方式取得且可以依法转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特许经营权等;

  (二)地面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三)各类机器、设备、仪器;

  (四)机动车及其他交通运输工具;

  (五)报废与核销资产;

  (六)存货;

  (七)债权资产;

  (八)商标专用权、专利权及著作权等知识产权;

  (九)其它依法可以转让的实物和无形资产。

  上述资产不包括企业正常经营过程中对外销售的产品。

  第五十条

  公司经批准进行资产对外转让的,根据转让标的资产的实际情况,采用拍卖、竞投等公开竞价方式进行;需采用协议转让等其他处置方式的,必须按程序报经总经理办公会审定。

  第五十一条

  资产处置程序

  (一)申报与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

  由资产使用单位经办人发起《资产处置审批单》,提出资产处置申报意见和资产处置方案,资产使用单位负责人审核,资产实物管理单位负责人审核,经公司分管领导同意,提交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后,报总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

  (二)资产评估。

  对需要进行评估的资产,在总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同意后,由总公司财务部选聘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资产评估,评估报告作为确定资产转让价格的参考依据。

  (三)公司董事会决策与审批。

  公司财务部收到资产评估报告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决策;董事会同意后,由总经理会签、董事长审批。

  (四)结算交易资金。

  综合部应严格按照公司审批确定的处置方案进行资产处置,确定受让方后应组织交易双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在资产交易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资金结算和资产移交工作。

  第九章违反规定的责任

  第五十二条

  公司各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由综合部提出处罚意见,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按照公司相关责任追究规章制度的规定给予处分;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因对实物资产管理不善,导致价值受损或实物遗失的;

  (二)不履行相应的内部决策(批准)程序或者超越权限、擅自转让相关资产的;

  (三)故意隐匿应当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或者向中介机构提供虚假资料,导致评估结果失真,或者未经评估就进行转让、造成资产流失的;

  (四)与对方当事人串通,低价转让或高价受让相关资产,造成资产流失的;

  (五)隐瞒或截留处置资产和处置收入;

  (六)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章附则

  第五十三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五十四条

  本制度授权综合部负责解释。

仓库盘点管理制度7

  防火

  1、严禁进入仓库的人员在仓库内吸烟和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违规者每次罚款100元。

  2、每个仓库应配备至少一个干粉灭火器和一个水桶。所有消防设备应放置在固定位置,便于查找。对违反规定放置消防器材的,每次罚款50元。

  3、各仓库提供的消防设备主要用于本仓库的备用,必须存放在本仓库。灭火器不得外借,不得随意与其他仓库或部门调换。

  公司发生火灾时,任何仓库管理员都不需要向领导请示,必须自己携带灭火器参加灭火救援。救援结束后,必须将灭火器带回仓库并仔细检查。灭火器如需补充药液或维修,应立即向仓库主管报告。仓库主管还必须主动检查和维护灭火器。

  违反规定的.,每人每次罚款30元。

  4、仓库主管必须数量和注册所有干粉灭火器在仓库,建立“管理责任制”,定义仓库和灭火器的负责人,和每个月的第15天进行例行检查,检查灭火器的药物是否过期,无效,并检查灭火器是否受损,可以正常使用。在每个灭火器瓶上粘贴《检验记录表》,记录责任人姓名,仓库主管应于每月15日填写检验结果。任何需要更换或修理的灭火器必须在发现当日报告总经理。仓库管理员每违反一次,罚款50元。

  5、仓库主管必须组织所有店主每月学习防火知识,并提供防火知识培训新店主,以便所有员工能理解如何尽快找到灭火器,如何使用灭火器,如何扑灭了火,如何在火灾中自救。仓库管理员每违反一次,罚款50元。

  6、仓库人员应具有较强的防火意识,树立“预防为主”的理念。要经常巡视仓库各个角落,及时检查火灾隐患,督促落实仓库防火措施。

  7、发生火灾时,首先组织现场灭火,向总经理及公司其他领导报告,必要时呼叫消防队

  防水防潮

  1、仓管员应随时注意仓顶、墙、窗、门、排气口等部位有无漏雨、进水的可能,并应分别检查仓壁、地面是否潮湿。如有任何隐患,应立即报告仓库主管进行维护或防护。

  2、每天出发前,仓库所有门窗必须锁好,以防下雨。

  3、如遇大雨或连续下雨,应保持值班检查制度24小时,防止雨水渗漏,防止门口雨水倒灌进仓库。

  4、面粉、调味料和其他容易弄湿的物品必须堆放在地上。成品和箱皮堆放时,一定要先将废弃箱皮放在地上,以防受潮。

  5、严禁将液体及潮湿物品带入仓库。

仓库盘点管理制度8

  1、总则

  1.1为加强公司存货资产管理,特制订本制度,以期达到以下目的:

  1.1.1使公司存货盘点制度化,有依可循;

  1.1.2保证公司存货的账物相符,其中账物相符包括:仓库账务与实物相符、仓库账务与财务账务相符、公司账务与海关记录相符;

  1.1.3通过盘点得到准确的库存数据,以便于财务记账。

  1.2本制度所规范存货包括:原片、半成品、成品以及备品备件等等,固定资产、财务现金等非存货资产遵循相关盘点制度,不在此制度规范以内。

  2、存货流转流程及存货仓库分类

  2.1我司内部存货流转流程(不考虑各环节销售):

  2.1.1原片、半成品及成品等存货流转图:

  (略)

  2.1.2备品备件仅限于入库和领用,库存仓库仅有备品备件仓。

  2.2针对以上存货流转及仓库,盘点范围涵盖:原片仓、隔离仓、封存仓、半成品仓、收集片仓、成品仓、外发仓(外发仓指外发加工存货)、生产在线存货、CT在线、CT成品仓、备品备件仓库。

  2.3以上仓库仅指各种物品分类进行存货管理,并非实际物理仓库。

  3、盘点流程

  3.1月度盘点

  3.1.1盘点方式:仓库全盘,财务抽盘约30%;

  3.1.2具体方式:每月仓库在财务月结日前打印盘点表进行全盘,财务视具体情况选取个别品种进行抽盘,抽盘数量约点总库存量的30%

  3.2季度盘点:

  3.2.1盘点方式:仓库与财务全盘;

  3.2.2具体方式:每个季度末在财务月结日前仓库打印盘点表进行盘点,仓库与财务部共同实行全盘,商务部报关组视具体情况可选择参与盘点。

  3.3年度大盘

  3.3.1盘点方式:仓库预盘,与财务、审计公司一起全盘;

  3.3.2具体方式:每年底,财务视关账日和审计时间的安排,通知仓库预盘及全盘时间,预盘日由仓库进行全盘,全盘日由财务部和仓库共同进行全面盘点,并视具体情况可能与财务年度审计事务所一起盘点。

  4、存货报废管理

  4.1每月盘点后,对于需报废的存货,由仓库、品质部及销售部等相关部门共同认定后提交《存货报废申请单》(见附件一),并说明存货报废原因及数量,交公司相关领导审批;

  4.2在《存货报废申请单》审批下来之前,仓库需对报废存货单独存放,但财务无需处理账务,报废申请单核准后,仓库统计报废存货数量金额交商务部,待商务部办理完海关手续(做废料或内销处理)后,仓库准确登记进入存货盘点表,交财务入账;

  4.3已报废存货进行销售处理的,销售款交财务进行账务处理;

  4.4以上报废过程需详细保存相关单证,仓库还需对报废存货进行拍照留存,报废全程需按相关规定报海关及税局。

  5、盘点报表反馈

  5.1仓库盘点完成后需提交财务部完整的《盘点平衡表》(见附件二),《盘点平衡表》不仅记录月末结存数,还需包括月初数以及本月各仓库的进出、外发、报废等等具体数据;

  5.2《盘点平衡表》需分仓库统计数据,仓库类型包括:原片仓、隔离仓、封存仓、半成品仓、收集片仓、成品仓、外发仓(外发仓指外发加工存货)、生产在线存货、CT在线、CT成品仓;

  5.3所有盘点报表仓库须在盘点后三个工作日内提供给财务部。

  6、盘点差异处理

  6.1对于盘点发现实物与账务存在差异,首先对于盘点有差异的部分进行复盘,如确定实物数量的'准确性,需详细查询账务数据有无错误;

  6.2如通过反复核实,可以消除差异或找到原因,按照具体情况处理;

  6.3如经过核实,确认差异存在,并无法找到明确原因,应填写《盘盈(盘亏)调整单》(附件三),经仓库主管、生产经理签字,交厂长、总经理审批;审批后交财务做账务处理。

  7、仓库、财务及海关数据的一致性管理

  7.1仓库须严格按照公司库存管理控制程序对存货进行管理,并依据本制度,对存货进行盘点和报告;

  7.2通过对本制度的切实执行,仓库与财务部保证公司内部账务的一致性,即财务账上数据、仓库账上数据、存货实际库存三者的无差异;

  7.3财务部每月初提供财务账上存货数据(此数据与仓库实存一致)给商务部,由商务部核对海关数据,如有差异需查明原因并纠正,直至双方数据一致。

  8、本规定制定于现行生产核算流程下,自批准公布之日起实施。用友ERP上线后视具体流程进行修改。

仓库盘点管理制度9

  不管是一个企业的成品仓库还是其它行业的仓库中,对于盘点工作都要有严格的管理制度。

  目的

  制定合理的盘点作业管理流程,以确保公司库存物料盘点的正确性,达到仓库物料有效管理和公司财产有效管理的目的。

  范围

  盘点范围:仓库所有库存物料

  职责

  仓库部:负责组织、实施仓库盘点作业、最终盘点数据的查核,校正,盘点总结。

  财务部:负责稽核仓库盘点作业数据,以反馈其正确性。

  it部:负责盘点差异数据的批量调整。

  3管理流程6.1盘点方式

  6.1.1定期盘点

  6.1.1.1月末盘点

  6.1.1.1.1仓库平均每两月组织一次盘点,盘点时间一般在第二月的月底;

  6.1.1.1.2月末盘点由仓库负责组织,财务部负责稽核;

  6.1.1.2年终盘点

  6.1.1.2.1仓库每年进行一次大盘点,盘点时间一般在年终放假前的销售淡季;

  6.1.1.2.2年终盘点由仓库负责组织,财务部负责稽核;

  6.1.1.3定期盘点作业流程参照6.2-6.11执行;

  6.1.2不定期盘点

  6.1.2.1不定期盘点由仓库自行根据需要进行安排,盘点流程参考6.2-6.11,且可灵活调整;

  6.2盘点方法及注意事项

  6.2.1盘点采用实盘实点方式,禁止目测数量、估计数量;

  6.2.2盘点时注意物料的摆放,盘点后需要对物料进行整理,保持原来的或合理的摆放顺序;

  6.2.3所负责区域内物料需要全部盘点完毕并按要求做相应记录;

  6.2.4参照初盘、复盘、查核、稽核时需要注意的事项;

  6.2.5盘点过程中注意保管好“盘点表”,避免遗失,造成严重后果;

  6.3盘点计划

  6.3.1盘点计划书

  6.3.1.1月底盘点由仓库和财务部自发根据工作情况组织进行,年终盘点需要征得总经理的同意;

  6.3.1.2开始准备盘点一周前需要制作好“盘点计划书”,计划中需要对盘点具体时间、仓库停止作业时间、帐务冻结时间、初盘时间、复盘时间、人员安排及分工、相关部门配合及注意事项做详细计划。

  6.3.2时间安排

  6.3.2.1初盘时间:确定初步的盘点结果数据;我司初盘时间计划在一天内完成;

  6.3.2.2复盘时间:验证初盘结果数据的准确性;我司复盘时间根据情况安排在第一天完成或在第二天进行;

  6.3.2.3查核时间:验证初盘、复盘数据的正确性;我司查核时间安排在初盘、复盘过程中或复盘完成后由仓库内部指定人员操作;

  6.3.2.4稽核时间:稽核初盘、复盘的盘点数据,发现问题,指正错误;我司稽核时间根据稽核人员的安排而定,在初盘、复盘的过程中或结束后都可以进行,一般在复盘结束后进行;

  6.3.2.5盘点开始时间和盘点计划共用时间根据当月销售情况、工作任务情况来确定,总体原则是保证盘点质量和不严重影响仓库正常工作任务;

  6.3.3人员安排

  6.3.3.1人员分工

  6.3.3.1.1初盘人:负责盘点过程中物料的确认和点数、正确记录盘点表,将盘点数据记录在“盘点数量”一栏;

  6.3.3.1.2复查人:初盘完成后,由复盘人负责对初盘人负责区域内的物料进行复盘,

  将正确结果记录在“复盘数量”一栏;

  6.3.3.1.3查核人:复盘完成后由查核人负责对异常数量进行查核,将查核数量记录在“查核数量”一栏中;

  6.3.3.1.4稽核人:在盘点过程中或盘点结束后,由总经理和财务部、行政部指派的稽核人、和仓库经理负责对盘点过程予以监督、盘点物料数量、或稽核已盘点的物料数量;

  6.3.3.1.5数据录入员:负责盘点查核后的盘点数据录入电子档的“盘点表”中;

  6.3.3.1.6根据以上人员分工设置、仓库需要对盘点区域进行分析进行人员责任安排;

  6.3.4相关部门配合事项

  6.3.4.1盘点前一周发“仓库盘点计划“通知财务部、深圳qc组、深圳采购组、客服主管、ebay销售主管、it主管,并抄送总经理,说明相关盘点事宜;仓库盘点期间禁止物料出入库;

  6.3.4.2盘点三天前要求采购部尽量要求供应商或档口将货物提前送至仓库收货,以提前完成收货及入库任务,避免影响正常发货;

  6.3.4.3盘点三天前通知qc部,要求其在盘点前4小时完成检验任务,以便仓库及时完成物料入库任务;

  6.3.4.4盘点前和it部主管沟通好,预计什么时间将最终盘点数据给到,由其安排对数据进行库存调整工作;

  6.3.5物资准备

  6.3.5.1盘点前需要准备a4夹板、笔、透明胶、盘点盘点卡;

  6.3.6盘点工作准备

  6.3.6.1盘点一周前开始追回借料,在盘点前一天将借料全部追回,未追回的要求其补相关单据;因时间关系未追回也未补单据的,借料数量作为库存盘点,并在盘点表上注明,借料单作为依据;

  6.3.6.2盘点前需要将所有能入库归位的物料全部归位入库登帐,不能归位入库或未登帐的进行特殊标示注明不参加本次盘点;

  6.3.6.3将仓库所有物料进行整理整顿标示,所有物料外箱上都要求有相应物料sku、储位标示。同一储位物料不能放超过2米远的距离,且同一货架的物料不能放在另一货架上。

  6.3.6.4盘点前仓库帐务需要全部处理完毕;

  6.3.6.5帐务处理完毕后需要制作“仓库盘点表”,表的格式请参照附件;并将完成后的电子档发邮件给对应财务人员(有单项金额);

  6.3.6.6在盘点计划时间只有一天的情况下,需要组织人员先对库存物料进行初盘;

  6.4盘点会议及培训

  6.4.1仓库盘点前需要组织参加盘点人员进行盘点作业培训,包括盘点作业流程培训、上次盘点错误经验、盘点中需要注意事项等;

  6.4.2仓库盘点前需要组织相关参加人员召开会议,以便落实盘点各项事宜,包括盘点人员及分工安排、异常事项如何处理、时间安排等;

  6.4.3盘点前根据需要进行“模拟盘点”,模拟盘点的主要目的是让所有参加盘点的人员了解和掌握盘点的操作流程和细节,避免出现错误;

  6.5盘点工作奖惩

  6.5.1在盘点过程中需要本着“细心、负责、诚实”的原则进行盘点;

  6.5.2盘点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虚报数据,盘点粗心大意导致漏盘、少盘、多盘,书写数据潦草、错误,丢失盘点表,随意换岗;复盘人不按要求对初盘异常数据进行复盘,“偷工减料”;不按盘点作业流程作业等(特殊情况需要领导批准);

  6.5.3对在盘点过程中表现特别优异和特别差的人员参考“仓库管理及奖惩制度”做相应考核;

  6.5.4仓库根据最终“盘点差异表”数据及原因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考核;

  6.6盘点作业流程

  6.6.1初盘前盘点

  6.6.1.1因时间安排原因,盘点总共只有一天或时间非常紧张的情况下,可安排合适人员先对库存物料进行初盘前盘点;

  6.6.1.2初盘前盘点作业方法及注意事项

  6.6.1.2.1最大限度保证盘点数量准确;

  6.6.1.2.2盘点完成后将外箱口用胶布封上,并要求将盘点卡贴在外箱上;

  6.6.1.2.3已经过盘点封箱的物料在需要拿货时一定要如实记录出库信息;

  6.6.1.2.3盘点时顺便对物料进行归位操作,将箱装物料放在对应的物料零件盒附近,距离不得超过两米;

  6.6.2.3初盘前盘点作业流程

  6.6.2.3.1准备好相关作业文具及“盘点卡”;

  6.6.2.3.2按货架的先后顺序依次对货架上的箱装(袋装,以下统称箱装)物料进行点数;

  6.6.2.3.3如发现箱装物料对应的零件盒内物料不够盘点前的发料时,可根据经验拿出一定数量放在零件盒内(够盘点前发货即可);一般拿出后保证箱装物料为“整十”或“整五”数最好;

  6.6.2.3.4点数完成后在盘点卡上记录sku、储位、盘点日期、盘点数量、并确认签名;

  6.6.2.3.5将完成的“盘点卡”贴在或订在外箱上;

  6.6.2.3.6最后对已盘点物料进行封箱操作;

  6.6.2.3.7将盘点完成的箱装物料放在对应的物料零件盒附近,距离不得超过两米;

  6.6.2.3.7按以上流程完成所有箱装、袋装物料的盘点;

  6.6.2.4初盘前已盘点物料进出流程

  6.6.2.4.1如零件盒内物料在盘点前被发完时,可以开启箱装的已盘点的物料;

  6.6.2.4.2开启箱装物料后根据经验拿出一定数量放在零件盒内(够盘点前发货即可),一般拿出后保证箱装物料为“整十”或“整五”数最好;

  6.6.2.4.3拿出物料后在外箱上贴的“盘点卡”上予以记录拿货日期、数量、并签名;

  6.6.2.4.4最后将外箱予以封箱;

  6.6.2初盘

  6.6.2.1初盘方法及注意事项

  6.6.2.1.1只负责“盘点计划”中规定的'区域内的初盘工作,其他区域在初盘过程不予以负责;

  6.6.2.1.2按储位先后顺序和先盘点零件盒内物料再盘点箱装物料的方式进行先后盘点,不允许采用零件盒与箱装物料同时盘点的方法;

  6.6.2.1.3所负责区域内的物料一定要全部盘点完成;

  6.6.2.1.4初盘时需要重点注意下盘点数据错误原因:物料储位错误,物料标示sku错误,物料混装等;

  6.6.2.2初盘作业流程

  6.6.2.2.1初盘人准备相关文具及资料(a4夹板、笔、盘点表);

  6.6.2.2.2根据“盘点计划”的安排对所负责区域内进行盘点;

  6.6.2.2.3按零件盒的储位先后顺序对盒装物料进行盘点;

  6.6.2.2.4盒内物料点数完成确定无误后,根据储位和sku在“盘点表”中找出对应的物料行,并在表中“零件盒盘点数量”一栏记录盘点数量;

  6.6.2.2.5按此方法及流程盘完所有零件盒内物料;

  6.6.2.2.6继续盘点箱装物料,也按照箱子摆放的顺序进行盘点;

  6.6.2.2.7在此之前如果安排有“初盘前盘点”,则此时只需要根据物料外箱“盘点卡”上的标示确定正确的sku、储位信息和盘点表上的sku、储位信息进行对应,并在“盘点表”上对应的“箱装盘点数量”一栏填上数量即可,同时需要在“盘点卡”上进行盘点标记表示已经记录了盘点数量;

  6.6.2.2.8如之前未安排“初盘前盘点”或发现异常情况(如外箱未封箱、外箱破裂或其他异常时)需要对箱内物料进行点数;点数完成确定无误后根据外箱“盘点卡”上信息在对应盘点表的“箱装盘点数量”一栏填上数量即可;

  6.6.2.2.9按以上方法及流程完成负责区域内整个货架物料的盘点;

  6.6.2.2.10初盘完成后根据记录的盘点异常差异数据对物料再盘点一次,以保证初盘数据的正确性;

  6.6.2.2.11在盘点过程中发现异常问题不能正确判定或不能正确解决时可以找“查核人”处理。初盘时需要重点注意下盘点数据错误原因:物料储位错误,物料标示sku错误,物料混装等;

  6.6.2.2.12初盘完成后,初盘人在“初盘盘点表”上签名确认,签字后将初盘盘点表复印一份交给仓库经理存档,并将原件给到指定的复盘人进行复盘;

  6.6.2.2.13初盘时如发现该货架物料不在所负责的盘点表中,但是属于该货架物料,同样需要进行盘点,并对应记录在“盘点表”的相应栏中;

  6.6.2.2.14特殊区域内(无储位标示物料、未进行归位物料)的物料盘点由指定人员进行;

  6.6.2.2.15初盘完成后需要检查是否所有箱装物料都有进行盘点,和箱上的盘点卡是否有表示已记录盘点数据的盘点标记。

  6.6.3复盘

  6.6.3.1复盘注意事项

  6.6.3.1.1复盘时需要重点查找以下错误原因:物料储位错误,物料标示sku错误,物料混装等;

  6.6.3.1.2复盘有问题的需要找到初盘人进行数量确认;

  6.6.3.2复盘作业流程

  6.6.3.2.1复盘人对“初盘盘点表“进行分析,快速作出盘点对策,按照先盘点差异大后盘点差异小、再抽查无差异物料的方法进行复盘工作;复盘可安排在初盘结束后进行,且可根据情况在复盘结束后再安排一次复盘;

  6.6.3.2.2复盘时根据初盘的作业方法和流程对异常数据物料进行再一次点数盘点,如确定初盘盘点数量正确时,则“盘点表”的“复盘数量”不用填写数量;如确定初盘盘点数量错误时,则在“盘点表”的“复盘数量”填写正确数量;

  6.6.6.2.3初盘所有差异数据都需要经过复盘盘点;

  6.6.6.2.4复盘时需要重点查找以下错误原因:物料储位错误,物料标示sku错误,物料混装等;

  6.6.6.2.5复盘完成后,与初盘数据有差异的需要找初盘人予以当面核对,核对完成后,将正确的数量填写在“盘点表”的“复盘数量”栏,如以前已经填写,则予以修改;

  6.6.6.2.6复盘人与初盘人核对数量后,需要将初盘人盘点错误的次数记录在“盘点表”的“初盘错误次数”中;

  6.6.6.2.7复盘人不需要找出物料盘点数据差异的原因,如果很清楚确定没有错误可以将错误原因写在盘点表备注栏中;

  6.6.6.2.8复盘时需要查核是否所有的箱装物料全部盘点完成及是否有做盘点标记。

  6.6.6.2.8复盘人完成所有流程后,在“盘点表”上签字并将“盘点表”给到相应“查核人”;

  6.6.4查核

  6.6.4.1查核注意事项

  6.6.4.1.1查核最主要的是最终确定物料差异,和差异原因;

  6.6.4.1.2查核对于问题很大的,也不要光凭经验和主观判断,需要找初盘人或复盘人确定;

  6.6.4.2查核作业流程

  6.6.4.2.1查核人对复盘后的盘点表数据进行分析,以确定查核重点、方向、范围等,按照先盘点数据差异大后盘点数据差异小的方法进行查核工作;查核可安排在初盘或复盘过程中或结束之后;

  6.6.4.2.2查核人根据初盘、复盘的盘点方法对物料异常进行查核,将正确的查核数据填写在“盘点表”上的“查核数量”栏中;

  6.6.4.2.3确定最终的物料盘点差异后需要进一步找出错误原因并写在“盘点表”的相应位置;

  6.6.4.2.4按以上流程完成查核工作,将复盘的错误次数记录在“盘点表”中;

  6.6.4.2.5查核人完成查核工作后在“盘点表”上签字并将“盘点表”交给仓库经理,由仓库经理安排“盘点数据录入员”进行数据录入工作;

  6.6.5稽核

  6.6.5.1稽核注意事项

  6.6.5.1仓库指定人员需要积极配合稽核工作;

  6.6.5.2“稽核人”盘点的最终数据需要“稽核人”和仓库“查核人”签字确认方为有效;

  6.6.5.2稽核作业流程

  6.6.5.2.1稽核作业分仓库稽核和财务行政稽核,操作流程基本相同;

  6.6.5.2.2稽核人员用仓库事先作好的电子档的盘点表根据随机抽查或重点抽查的原则筛选制作出一份“稽核盘点表”;

  6.6.5.2.3稽核根据需要在仓库进行初盘、复盘、查核的过程中或结束之后进行稽核(具体时间参照“仓库盘点计划”);

  6.6.5.2.4稽核人员可先自行抽查盘点,合理安排时间,在自行盘点完成后,要求仓库安排人员(一般为查核人)配合进行库存数据核对工作;每一项核对完成无误后在“稽核盘点表”的“稽核数量”栏填写正确数据;

  6.6.5.2.5稽核人员和仓库人员核对完成库存数据的确认工作以后,在“稽核盘点表”的相应位置上签名,并复印一份给到仓库查核人员,有查核人负责查核;查核人确认完成后和稽核人一起在“稽核盘点表”上签名;如配合稽核人员抽查的是查核人,则查核人可以不再复查,将稽核数据作为最终盘点数据,但数据差异需要继续寻找原因;

  6.6.6盘点数据录入及盘点错误统计

  6.6.6.1经仓库经理审核的盘点表交由仓库盘点数据录入员录入电子挡盘点表中,录入前将所有数据,包括初盘、复盘、查核、稽核的所有正确数据手工汇总在“盘点表”的“最终正确数据”中;

  6.6.6.2仓库盘点录入员录入数据以“盘点表“的“最终正确数据”为准录入电子档盘点表中,并将盘点差异原因录入;

  6.6.6.3录入工作应仔细认真保证无丝毫错误,录入过程发现问题应及时找相应人员解决。

  6.6.6.4录入完成以后需要反复检查三遍,确定无误后将电子档“盘点表”发邮件给总经理审核,同时抄送财务部,深圳采购组,客服主管,it部主管;

  6.9最终盘点表审核

  6.9.1仓库确认及查明盘点差异原因

  6.9.1.1因我司物流系统的原因,一般经过仓库确定的最终盘点表在盘点数据库存调整之前没有足够的时间去查核,只能先将“盘点差异表”发给it部调整再查核未查明原因的盘点差异物料;在盘点差异物料较少的情况下(可以先发盘点差异表给采购,不影响采购交货的情况下,),需要全部找出原因再经过总经理审核后再调整;

  6.9.1.2在盘点差异数据经过库存调整之后,仓库继续根据差异数据查核差异原因,需要保证将所有的差异原因全部找出。

  6.9.1.3全部找出差异原因后查核人将电子档盘点表的差异原因更新,交仓库经理审核,仓库经理将物料金额纳入核算,最终将“盘点差异(含物料和金额差异)表”呈交总经理审核签字;

  6.9.1.4仓库根据盘点差异情况对责任人进行考核;

  6.9.1.5仓库对“盘点差异表”进行存档;

  6.9.2财务确认

  6.9.2.1在仓库盘点完成后,财务稽核人员在仓库“盘点表”的相应位置签名,并根据稽核情况注明“稽核物料抽查率”、“稽核抽查金额比率”、“稽核抽样盘点错误率”等;

  6.9.2.2总经理审核完成后“盘点差异表”由财务部存档;

  6.9.3总经理审核

  6.10盘点库存数据校正

  6.10.1总经理书面或口头同意对“盘点表”差异数据进行调整后,由it部门根据仓库发送的电子档“盘点表”负责对差异数据进行调整;

  6.10.2it部门调整差异数据完成后,形成“盘点差异表”并发邮件通知财务部、深圳采购组、仓库组、客服主管、总经理;

  6.11盘点总结及报告

  6.11.1根据盘点期间的各种情况进行总结,尤其对盘点差异原因进行总结,写成“盘点总结及报告“;发送总经理审核,抄送财务部;

  6.11.2盘点总结报告需要对以下项目进行说明:

  本次盘点结果、初盘情况、复盘情况、盘点差异原因分析、以后的工作改善措施等;

  7.0表单

  7.1盘点表

  7.2稽核盘点表

  7.3盘点差异表

仓库盘点管理制度10

  1、对库存实物发生的质量问题,属验收把关不当造成的,能要求供应商退换的,应尽量要求供应商退换,同时,追究验收责任人的工作责任;不能退换造成的损失,由验收责任人负责赔偿;属保管不当造成的,直接追究保管责任人的责任,并由其承担全额的损失。

  2、对库存实物发生短损、霉变、变质的,属定额内(其实物定额根据各物品的`性质,参照同行业的平均标准进行确定)的,直接计入当月成本(此部分应严禁套用定额数而自用);定额外的部分,直接追究保管责任人的责任,并由其承担全额的损失,物品被盗原价赔偿。

  3、财务部稽核人员稽核工作不到位,对应稽核、监控的方面不予稽核、监控,应发现的问题未予发现,或对发现的问题不予上报,事后被查出的,直接追究稽核人员的责任,并严肃处理。

  4、库货属于公司资产,任何人不得借出、或出库给他人,

  5、特殊情况,报酒店总经理处理;非常情况,可直接上报酒店管理公司研究处理。

仓库盘点管理制度11

  1、目的

  为了更好准确的做好仓库原材料盘点工作,使仓库账实物相符,为公司原材料仓库的管理提供可靠的数据,规范原材料仓库合理的盘点作业流程,通过仓库盘点发现作业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体现仓库收发员的工作绩效,做出相应的措施,从而提高原材料仓库库存管理水平,减少损失制定此规定。

  2范围

  盘点范围:仓储工区原材料仓库所有库存原材料。

  3盘点方式

  3.1定期盘点

  1)日盘点

  仓库收发员须每天下班前对仓库合格进库的'原材料进行实物盘点。

  2)月末盘点

  仓库平均每月组织一次盘点,盘点时间一般在每月26日;月末盘点由工区办公室负责组织,财务部负责稽核;

  3)年末盘点

  仓库每年进行一次大盘点,盘点时间每年的12月26日(除财务另行通知)年终盘点由工区办公室负责组织,财务部稽核;

  3、不定期盘点

  不定期盘点由公司自行安排,对仓库原材料库存情况进行抽盘,

  检查各仓库账物卡相符情况。

  4、盘点方法

  仓库收发员盘点须采用实盘实点方式,禁止目测数量、估计数量;各仓库收发员对所负责区域内原材料进行全面盘点完毕并按要求做相应详细记录;盘点完毕后须需“仓库盘点表”,仓库统计员负责抽盘,收发员需配合好统计员抽盘工作。统计员在抽盘时若发现盘点数据差异,立即对收发员的盘点数据查明原因。收发员须对统计员抽查盘点表的数据签字确认。

  5、盘点后的稽核工作

  盘点完毕后,统计员对各仓库收发员提供的库存原材料的盘点数据进行分别整理盘点表;如发现差异,月盘点和年末盘点结束后有工区统计员并将完成后的电子档发邮件给对应财务人员;

  6、盘点工作奖惩

  在盘点过程中需要本着“细心、负责、诚实”的原则进行盘点;盘点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虚报数据,对在盘点过程中表现特别优异和特别差的人员公司根据最终“盘点差异表”数据及原因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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