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休假通知

时间:2023-03-17 17:43:11 通知书 我要投稿

年休假通知锦集五篇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各种通知频频出现,法规性文件经有关部门制定以后,需要用通知的形式予以发布。怎么写通知才能避免踩雷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年休假通知5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年休假通知锦集五篇

年休假通知 篇1

  根据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和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企业职工带薪休假实施办法》规定,经研究决定,实行职工带薪年休假,现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 年休假时间

  (一)公司职工连续工作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的且单位按规定不扣工资的。

  2、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5、上年度考核为不称职的。

  (三)、当年休假期满后,年度内又出现第(二)条第1、2、3、4项规定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

  二、休假期间待遇

  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职工本人自动放弃休假的,单位只支付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如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假的,可延续到下一年度休假。

  三、有关要求

  实行职工带薪年休假,是贯彻落实劳动法、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充分体现人文关怀、构建和谐单位的具体措施。各科室要高度重视,根据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休年假,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1、年初以部门为单位填写《部门职工带薪休假申请汇总表》,由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办公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2、职工年度休假应于休假前5日由本人填写《职工年休假审批表》,逐级审批。中层以上人员由分管领导批准,一般职工由本部门安排,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报办公室备案。

  各科室要科学合理的安排工作,不能因休假而出现工作断档,贻误工作。年休假在一个年度(公历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两段安排(限十年以上),一般不做跨年度安排。休假期间,若因工作需要返回工作岗位的,应以工作为重,服从工作安排。

  四、其他

  本《实施意见》未涉及到的事项,以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和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规定为准。 本《实施意见》由党委办公室负责解释。本实施意见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二0xx年一月二十三日

年休假通知 篇2

xxx:

  这又是新一年来临!深圳XXX有限公司值新春佳节,特向全体员工的努力表示感谢!并祝新春愉快!身体健康! 20xx年度春节及年休假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放假:公司从20xx年1月25日星期六开始放假至20xx年2月11 日星期二,共放假18天。

  开工日:20xx年2月12 日星期三,请员工在正常上班时间上班。 带薪国家法定假日的春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20xx年带薪国家法定假日的春节为3天:20xx年1月31日至20xx年2月2日,放假3日。

  带薪年休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4号《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年休假根据每个员工不同的工龄5天至15天。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或上的,年休假15天。

  留厂员工

  如果员工不会回家过年,留厂渡过春节,请提前通知公司,因为我厂会有礼物给你。

  提前预祝大家渡过一个祥和的春节,平平安安地回去,高高兴兴地回来。 温馨提示:春节回家注意防盗、防骗。特此通知。

  深圳XXX有限公司

年休假通知 篇3

  各科室:

  为进一步规范实施带薪年休假制度,保障工作人员带薪休假权利,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带薪休假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字〔20xx〕20号)精神,对20xx年度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休假计划

  各科室组织职工做好20xx年度带薪休假计划,为便于调休,要求休假计划集中安排在9-10月,每人填报一个时间段,以科室为单位于20xx年12月30日前将《年度带薪休假计划表》(附件1)报办公室备案,录入“人事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公休假台账。

  二、休假审批

  20xx年3-10月,可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确定休假时间。

  职工休假需签《年度休假审批单》(附件2),休假审批程序依据《山东省淡水渔业研究院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鲁淡办字[20xx]10号)第三条执行。

  在厅机关帮助工作的人员,年休假由所在处室审批,按照我院程序备案。

  三、调休要求

  1、9-10月集中进行调休审核,确因工作需要未休(或未休完)年休假的人员,于9月1日至10月31日将《年度带薪休假调休登记表》(附件3)报办公室,审核后对公休假台账进行调整,逾期未申报调休的均视为已休,10月31日以后不再接收调休登记表。

  2、规范填写《年度带薪休假调休登记表》中原计划时间、已休假天数、拟调整时间及天数,按照审批权限签字后报办公室备案。

  3、确因工作需要不能按计划休假,必须申报调休2次方可视同因公未休。

  各科室在保证工作正常运转的`前提下,要合理安排职工休假,无特殊工作原因不得结转下年度。严格考勤制度,对于超过规定的事假、病假天数(详见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职工,不得安排年休假。

年休假通知 篇4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浙江省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年休假管理办法》和中共温州市委组织部、温州市人事局、温州市财政局《关于落实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年休假工作的通知》(电话通知)的精神,现就落实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 年休假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按照执行。

  一、享受年休假的范围和对象

  (一)享受年休假的范围为党政群机关及参照、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

  (二)享受年休假的对象为上述范围内参加工作满1年以上,且已转正定级的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

  二、年休假的假期

  (一)参加工作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每年休假3天;

  (二)参加工作时间满5年不满XX年的,每年休假7天;

  (三)参加工作时间满XX年不满20年的,每年休假10天;

  (四)参加工作时间满20年不满30年的,每年休假15天;

  (五)参加工作时间满30年及以上的,每年休假20天。

  上述人员在参加工作时间满规定年限的周年后,从次年起享受相应的年休假假期。年休假假期当年用完,不跨年度使用。

  年休假假期包括公休假日,不包括法定节日。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当年不享受年休假待遇:

  (一)上年度考核不称职(不合格);

  (二)当年事假累计超过20天;

  (三)当年病假累计超过30天;

  (四)当年病假、事假相加超过40天。

  如当年享受了年休假以后,其病、事假假期超过了本条第(二)、(三)、(四)款规定期限的,则下一年度的'年休假不再享受。

  四、已参加其它各类疗养活动,休养时间长于年休假的不再享受年休假;短于年休假时间的,剩余的年休假可以继续享受。

  五、实施年休假要有计划性。各单位要关心工作人员的身心健康,维护工作人员的休假权利。各单位制订本单位当年工作人员的年休假计划,须报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备案。要根据机关推行“ab”岗的要求,合理进行岗位与人员的配置,科学安排、认真组织实施年休假,避免出现集中年休假或休假不了,保证本单位的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地运转。

  六、实行领导干部带头休假制度。县四套领导班子成员、乡镇党政正职和县机关部门正职的年休假要报县委书记批准(其中政府直属部门正职先报县政府领导同意后报县委书记),县机关部门副职的年休假报县委分管党群副书记批准,纪检监察、政法部门副职的年休假报县委分管政法副书记批准,乡镇党政副职的年休假报县委组织部部长批准。

  七、规范年休假管理。要正确贯彻年休假制度,按规定享受年休假天数,各单位要建立年休假登记管理台帐。对年休假要及时掌握动态、提示信息,实施报告和检查,认真履行年休假手续。要正确处理好病事假与年休假的关系,病事假可先用年休假抵用,如不抵用的要严格按病事假的规定扣减工资福利及奖金待遇。

  八、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的休假安排,按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有关规定执行。

  九、机关工勤人员、事业单位(按国家规定享受寒暑假或其他特殊休假待遇的单位除外)工作人员的年休假,可参照本通知执行。

  十、本通知从**年起执行。我县原有相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均按本通知执行,如上级有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正确实施年休假制度,是保证单位工作任务顺利完成的重要前提,也是保证工作人员身心健康的必要基础。各单位应从实际出发,既要安排好工作,又要落实好年休假。有关部门要督促、检查各单位工作人员年休假工作的落实情况,积极探索适应不同单位、不同群体需求的休假方式,健全工作人员的年休假制度。

年休假通知 篇5

  为了更好的执行员工年休假制度,自即日起对原××员工累积的年休假期进行集中清理,至14年底,员工年休假期将清零,20xx年1月1日起员工年休假期将统一按一个自然年度进行清算,到当年年底清零。

  本通知仅对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员工通过劳动合同变更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以下简称员工)有效。

  一、 公司认可员工截止到13年年底在××所累积的员工年休假,员工个人具体剩余年休假期详见附表。14年度的'员工个人年休假结算方式如下:

  14年员工剩余年休假=××累计年休假+员工累计工龄年休假天数*(12-员工××入职月份)/12-14年度员工个人已休年休假期。

  二、 员工休假需事先提出申请,填写员工请假卡,各课课长根据工作安排进行审核,一次请假≦2天的报请部门领导核准,请假>2天须报请公司领导核准。经核准后,员工方可正式休假。

  三、 公司根据工作安排的具体情况,并考虑员工本人意愿,可以统筹安排员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不再跨年度安排。

  四、 员工在有年休假期的情况下,不得再请事假。

  五、 员工在一个自然年度内请病假累计1个月以上的,不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六、 员工休假期间,要保证公司工作的正常进行。如休假期间遇到重要事项必须本人处理,休假人接到公司通知后,应尽快回公司处理事务,或者由公司决定是否中断休假。

  七、 本通知由公司管理部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有限公司

  二○xx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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