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管理制度

时间:2023-12-11 10:20:23 晶敏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煤矿管理制度(精选20篇)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煤矿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煤矿管理制度(精选20篇)

  煤矿管理制度 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项目部领导带班制度,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23号、《领导带班入坑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33号令)、领导现场带班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范围为兰家塔露天煤矿采剥项目部。

  第三条本制度中带班领导范围为:经理、安全经理、技术经理。

  第二章领导带班

  第四条带班规定:

  (一)经理每月带班不得少于5次,其它带班领导每人每月带班不得少于8次。

  (二)每月对带班领导的姓名和班次在项目部会议室公示,并接受员工对其带班情况的监督。

  (三)领导带班按照兰家塔露天煤矿采剥项目部员工倒班方式,执行三个班次(一班06:30—12:00;二班12:00—18:30;三班18:30—06:30)带班,做到班班见领导。

  (四)带班领导因公出差、突发事件或其他原因不能带班时,须提前联系其他带班领导换班,并汇报项目部,带班领导需在交接班记录中详细载明换班原因。

  (五)凡带一班的领导,在带班结束后,可酌情休息。

  (六)每月28日前,由项目部办公室编制下月领导带班表,由主要负责人审批后实施,报送项目部备案。

  第五条带班领导职责

  (一)带班领导必须掌握当班现场的安全生产状况,带班领导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责任,对当班安全生产负责;并要对生产现场中的安全重点部位进行巡视、督查。

  (二)熟知前一班的安全生产情况,掌握本班应该注意安全生产重点部位,并在《兰家塔露天煤矿采剥项目部带班领导交接班记录》接班栏里签字。当班领导带班结束时,应对采坑的安全生产状况、存在的问题、隐患及注意事项进行详细记录。

  (三)三班和一班的带班领导每班需参加一个队的.班前会,督查当班职工的出勤情况和班前安全生产工作的布置情况。

  (四)深入生产现场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严禁违章指挥,在遇到险情时,立即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组织涉险区域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点,待隐患排除后方可继续工作。

  (五)发生事故时,及时赶赴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的扩大,组织抢险、救援工作。

  第六条领导带班档案管理:

  (一)带班领导及时将带班的时间、巡视路线、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意见等相关情况的具体内容详细地登记在《兰家塔露天煤矿采剥项目部带班领导交接班记录》中。

  (二)项目部查看上班领导带班记录,对记录中尚未处理的问题安排有关人员进行处理,并对带班记录和处理结果进行梳理,摘录于《兰家塔露天煤矿采剥项目部领导带班档案》中。

  (三)调度指挥中心设专人管理《兰家塔露天煤矿采剥项目部带班领导交接班记录》、《兰家塔露天煤矿采剥项目部领导带班档案》,存档。

  第三章考核奖惩

  第七条本质安全管理委员会对领导带班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由安委会在每月安全例会中通报。

  第八条根据考核结果对带班领导进行奖惩:

  (一)未按规定带班、缺班者,处500元罚款;

  (二)未按规定履行好带班职责,带班记录填写不规范者,处以3000元罚款。

  煤矿管理制度 2

  1、机电管理措施

  (1)机电设备要杜绝失爆,下井前进行防爆检查,合格后贴上防爆证后才允许入井。设备要挂专责牌,每天有专人检查、维护,确保完好。煤电钻使用前必须设有检漏、漏电闭锁、短路、过负荷、断相、远距离起动和停止煤电钻功能的综合保护装置。煤电钻每小班使用前,必须对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进行一次跳闸试验。

  (2)局扇要实行三专(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专用线路)供电,掘进工作面所有非本安型电器设备要装两闭锁(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设施,当局扇停止运转或瓦斯超限时,能立即自动切断东二(13-1)煤采区胶带上山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

  (3)不得带电检修和搬迁设备,严禁非机电人员拆卸机电设备。

  (4)电缆、信号线、管路必须按要求吊挂整齐,开关要上架并靠帮安设。

  (5)起吊、拆除、安装设备时,必须由专人检查所使用的工具是否完好,起吊点和工具是否有足够的承载强度,不完好或不够承载强度时,不许起吊,起吊点能承载的拉力必须超过起吊重物的6倍。且起吊时做到平、稳、缓慢,操作人员不能站在设备的正下方。

  (6)严禁用人体重量来平衡被吊运的设备,严禁用手直接校正已吊设备张紧的吊绳、吊具。严禁用支护锚杆作为起吊点。

  (7)起吊设备时必须设专人集中精力统一指挥,附近严禁无关人员逗留、通行、作业等。严禁起吊带电的设备。

  (8)检修输送机及在输送机靠帮一侧工作时,输送机应停止运行。输送机检修时,必须将前级开关断电,并挂停电牌。电器设备检修空间必须符合规定。

  (9)井下使用矿灯人员严禁拆开、敲打、撞击矿灯,升井后必须立即将矿灯交还灯房。

  (10)井下电工必须配带瓦斯便携仪。

  (11)防爆电器设备入井前,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准入井。

  (12)井下照明和信号装置,应采用具有短路、过载和漏电保护的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置配电。

  (13)施工现场应悬挂供电系统图。

  (14)喷雾回风侧5m范围内不得有电器设备。

  (15)机电设备安设处要无淋水,顶板稳定完整,如确需放在有水处则要有防开关淋水措施。设备表面要清洁干净。

  (16)皮带机、刮板机必须有可靠的液力偶合器,并装入适量水介质。易熔塞齐全可靠,防爆片齐全、可靠。

  (17)井下煤电钻必须每半个月升井检修一次,合格后方可下井。

  (18)严格执行拆接火制度及停送电制度。严格执行“谁停电,谁送电”原则。

  2、皮带机、链板机管理措施:

  (1)皮带机:

  a、安装皮带机时,做到平、直、稳。皮带机头机尾滚筒、托滚灵活可靠,轴承润滑良好、机尾清扫器应牢固、有效、保护装置齐全,信号可靠。

  b、每天必须安排专人维修皮带机,确保皮带机运转完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禁带病运转。

  c、司机持证上岗,做到懂结构、懂原理、懂维修。操作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操作过程中发现问题,立即停机处理。

  d、皮带运行前,应认真做好如下检查:

  a)司机工作地点的支护情况

  b)各个保护装置是否齐全、液压耦合器是否漏油,油量是否充足

  c)机头机尾的牢固情况,机头机尾的滚筒、托滚架是否与皮带机的'中心线垂直

  d)机身机头机尾范围内是否有障碍物,皮带接头的完好情况、皮带是否跑偏等

  e)严禁人员乘坐皮带机和跨越正在运行的皮带机。跨越地点设过桥。严禁用皮带机打运材料。

  f)机头设置灭火装置

  (2)链板机:

  a、铺设刮板机时,要做到平、稳、直,刮板等构件齐全,链条松紧适当,避免运行中的链条跑偏,飘链、掉链、卡链。机头、尾要用地锚固定牢靠。地锚采用ф20㎜金属等强锚杆,锚固长度不小于1200mm,数量不少于2根。必须安装清晰、灵敏、可靠的信号系统,并坚持正确使用。坚持使用易熔塞。

  b、定期进行检查、维修,确保完好。使用前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停止使用,机器运转时发现故障或预兆时,应立即停车处理。

  c、链板机司机持证上岗,保证司机懂结构、懂原理、懂维修,操作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操作过程中发现问题,立即停机处理。

  d、链板机运行前,应认真做好如下检查:

  a)司机工作地点的支护情况

  b)检查链板机运行范围内有无阻碍物,链板机上是否有人

  c)机头机尾的牢固情况,机头部分液压耦合器和减速器,齿轮和链条的磨损情况

  d)机身的链条与刮板的连接螺栓牢固情况,是否卡链

  e)启动前必须发出信号,试运转后方可正常启动,并观察电动机启动正常否,确保安全运行。

  f)掐接链条时,操作人员要密切配合,并应躲开链条受力方向,以免断链伤人。接链条时,避免链条扭花。

  g)严禁人员乘坐刮板机和跨越正在运转的刮板机,严禁用链板机打运材料,严禁人员在溜槽、中行走。

  h)及时清理机头,机尾和两侧的浮货。成巷段链板机应安设挡煤板。

  3、绞车管理措施

  (1)绞车使用前必须安装齐全可靠的声光信号,并保证工作时信号清晰。

  (2)绞车使用前应检查地锚螺丝、挡绳板、闸皮、钢丝绳及绳头等构件,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绞车司机应听清信号后方可开车,注意观察,手不离闸把,绞车启动应慢。

  (3)矿车运输时,矿车之间、矿车和钢丝绳之间的连接,必须使用不能自行脱落的连接装置,钢丝绳鼻子必须有护绳环并插接。

  (4)绞车信号硐室施工在巷道左帮,净宽3.0m、净深3.0m、净高2.9m,采用钢带锚网、喷浆联合支护,喷厚100mm。绞车应按照尺寸型号挖基础,浇砼来安装,各螺丝要紧固有效。且必须养护一星期后方可使用。

  (5)巷道左帮每隔40米施工一躲避硐。规格为:直墙半圆拱型断面,躲避硐宽2m、高2.4m、深2m,采用钢带锚网喷联合支护,喷浆厚度80mm。躲避硐中安装压风自救装置。硐中严禁放任何杂物、工具、设备等。

  (6)绞车及钢丝绳验算:

  根据施工提料需要,对、f48探巷jd-4.0绞车进行绞车验算。

  牵引力计算公式:

  fmax=n(w物重+w车重)×(sinα+u1cosα)+w绳重×((sinα+u2cosα)

  其中:n――绞车所提车辆数、α――为斜巷最大坡度

  u1――为车轮与轨道之间的摩擦系数,u1――0.007~0.02,一般取0.015

  u2――为钢丝绳与地辊之间的摩擦系数,一般u2=0.2

  w绳重=每米钢丝绳的重量×所需钢丝绳的长度

  f48探巷选用jd-4.0绞车,18.5mm的钢丝绳,公称抗拉强度1570mpa,钢丝绳最小破断力总和为21.914吨。巷道长度850m,最大角度15°。预计提升两辆重车,牵引力计算:

  fmax=w两辆重车×(sinθ+u1cosθ)+w绳×(sinθ+u2cosθ)

  =7.78×1000×(sin15°+0.015cos15°)+(121.8÷100)×850×(sin15°+0.2cos15°)

  =2595.9千克≈2.6吨<4吨

  故绞车可以选用jd-4.0的绞车,斜巷提升安全系数大于6.5。21.914÷2.6=8.4>6.5,

  故钢丝绳可以选用直径为φ18.5mm

  根据以上计算,所选绞车及钢丝绳型号满足提升要求。

  (7)绞车及钢丝绳选型:

  根据牵引力选用绞车,确定钢丝绳。e121301胶带顺槽外段最大坡度5°,根据jd-2.5绞车容绳量设计绞车一次服务巷道施工长度不超过400米,预计提升两辆重车,计划选用钢丝绳直径为φ18.5mm,公称抗拉强度1570mpa,钢丝绳最小破断力总和为21.914吨。牵引力计算:

  fmax=w两辆重车×(sinθ+u1cosθ)+w绳×(sinθ+u2cosθ)

  =7.78×1000×(sin5°+0.015cos5°)+(121.8÷100)×400×(sin5°+0.2cos5°)

  =932.49(千克)≈0.93吨<2.5吨

  故绞车可以选用jd-40kw的绞车,斜巷提升安全系数大于6.5。21.914÷0.93=23.56>6.5,

  故钢丝绳可以选用直径为φ18.5mm

  根据以上计算,所选绞车及钢丝绳型号满足掘进施工提升要求。

  (7)绞车司机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

  (8)斜巷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制度,严禁蹬钩上下。

  (9)绞车必须带电操作,严禁放飞车放大滑。

  (10)不得在能自动滑行的坡道上停放车辆。斜巷悬车必须采取可靠的措施,即用锚链锁道:用锚链锁住前轮(上轮),每车必锁,并且绞车司机不得离开绞车,并闸死滚筒,严禁摘钩头处理。处理斜巷中矿车、叉车等掉道时,必须在掉道地点下方施工2根戗柱。严禁摘钩头拿道,严禁动力复轨。拿道人员严禁站在车辆两侧及下方,且掉道地点下方不得有人作业或逗留。

  (11)开车前必须对绞车的所有情况进行检查,有问题及时处理。只有确认安全后方可开车。

  (12)斜巷提升材料(叉车提升长料或超出矿车的材料)要用锚链或棕绳捆绑牢固,以防打运中窜料。

  (13)斜巷提升必须使用保险绳、标准防脱插销,保险绳长度应符合核定提升车辆总长度。提升物料时,物料严禁超宽、超高、超重。

  (15)临时轨道铺设轨距0.9m,轨枕间距为1m。采用30kg/m的钢轨铺设,构件齐全,紧固有效。道接头下增设道板。

  (16)斜巷施工时,为防止跑车必须设置可靠的“一坡三挡”。上坡方向5m处应设置一保险挡”,距下坡方向5m安设第二道常闭保险挡,并要坚持正常使用。“一坡三挡”在拉送车和存放车及悬车时都必须使用,保险挡必须常闭。

  (17)电绞最突出部分与轨道的间距不得小于600mm。采用带有闭锁的20t滑轮做绞车回头滑轮,挂在生根梁上的绳套上。采用3根2.4m的12#矿用工字钢并排作为生根梁,生根梁两端各施工2根地锚并配合锚链防止地梁下游,每根生根梁钻出5个直径25mm的孔并施工地锚加固。各生根梁上套上不少于三股18.5mm钢丝绳,每股绳搭接不少于4道绳卡,绳卡要卡紧卡牢,坚持每班检查,绳卡外留出绳头不小于800mm。

  地锚施工必须牢固可靠,地锚采用φ20.l=2200的等强锚杆,每根地锚施工3根树脂药卷,地锚外露100mm~200mm,每根地锚的锚固力不小于7t。

  (18)每次电绞走钩前必须派专人检查地梁、导向轮、钢丝绳等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汇报和处理,确保在正常完好的情况下方可使用。严禁绞车钢丝绳断丝超限后继续使用,严禁绞车钢丝绳插接使用。

  (19)信号把钩工应认真检查钩头、大绳、防脱销、连环、保险绳等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汇报和处理。

  (20)斜巷绞车在正常停车后(指较长时间停止运行),应闸死滚筒,确需离开岗位时,必须将车松到下平巷停稳,切断绞车电源。

  (21)斜巷每20m应安装一地滚,具体以钢丝绳不拖底板为准。

  (22)装、卸物料(包括长料)时,人员必须互相配合好,喊清保安口号。

  煤矿管理制度 3

  为了保证安全生产,杜绝“三违”现象,接受教训,以防类似现象发生,机运工区针对出现的“三违”现象及机电运输事故实行当日追查分析,以惩治本人,教育他人,从而进一步提高全区职工安全第一的意识和操作技能,确保安全生产。

  一、当天“三违”及机电运输事故由分管区长及跟班区长负责追查、分析、处理、通报,并认真做好记录。

  二、认真执行“三不放过”的原则,对“三违”和机电运输事故的原因、经过、采取措施和责任人及处理结果逐一追查分析,并有处理意见。

  三、严重“三违”及两小时以上机电运输事故由主管区长负责追查事故当事人,班长及相关人员参加。一般“三违”和两小时以下的机电运输事故由分管区长负责追查分析。

  四、造成“三违”及机运事故的责任人要停班,由工区负责组织学习,提高认识,并在工前会上作书面检查。

  事故分析追查制度

  1、凡是发生事故,都要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分析追查。

  2、发生伤亡、非伤亡事故,首先要保护好现场,现场人员要立即向调度室或总值班报告,并通知有关职能部门组织现场调查和处理。

  3、发生非伤亡事故应由有关领导负责组织追查分析清楚事故的原因,、性质、损失、影响、责任后制定防范措施,提出处理意见,按规定上报

  4、发生未遂事故时,应及时向上级汇报,由相关部门进行分析追查,对事故进行分类后,认真查出事故原因,排出事故隐患.

  5、大小事故,一经发生,调查人员立即介入追查,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6、调查人员应详细了解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起因、经过、结果等。

  7、调查分析结果,必须真实可靠,按制度处罚,不得弄虚作假。

  8、认可后的事故调查报告应张贴,并下发公司各部室、各工区,组织人员学习、分析,找出漏洞,举一反三,确保安全生产。

  机运工区跟值班制度

  1、跟值班人员负责当班全区安全生产与调度协调工作,同工人一起上下班,不得擅自离岗。

  2、跟值班期间任何人不得喝酒,违者从严处理,有事不能值班要提前向主管区长请假,便于工区安排调度其他人员顶岗。

  3、跟值班人员值班期间应对井上下生产系统巡查1至2次,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组织处理。

  4、跟值班人员应穿戴好工作服、胶筒、矿帽,领好矿灯。

  5、当班发生影响安全、生产事故及时协调处理。

  6、跟值班人员应对地面每一个工作场所进行查岗。

  7、参加“三违”及生产事故追查分析,并认真填写值班记录。

  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1、工区每天下午6点召开安全隐患排查会议,区长主持会议,班长以上干部参加。分管区长负责落实处理排查的安全隐患。

  2、技术员负责落实隐患解决情况和填写安全隐患排查表及安全隐患排查记录本,报矿审批。

  3、班组接到安全隐患通知单,必须认真对待,迅速处理,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否则严肃处理。

  4、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应立即向主要领导汇报。

  5、当班职工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停止作业,向班长或工区值班人员汇报,值班人员和班长立即组织处理。

  6、排查整改安全隐患,严格按照“四定”原则及时进行,对发现隐患

  机运工区制度汇编

  不汇报、不处理、拖延处理或带着安全隐患作业的,按一般“三违”处理。造成事故影响生产的要加倍处罚。

  机运工区规程措施安全学习考核制度

  1、全区职工必须按时参加规程措施的学习、签到或考试。

  2、学习期间不得缺席,不得迟到、早退,认真听讲并做好笔记。

  3、对无故缺席要停班补学;不签到的扣除当班工作,迟到、早退者罚款20至30元;对考试不及格的罚款50元,并进行补考。

  4、学习签到不按规定进行的或代替他人签到发现一人次罚款20元。

  5、因事不能参加学习的要提前向主持人请假,事后进行补课,否则按矿工处理。

  机运工区月度安全生产分析会议制度

  1、机运工区每天早晚两次召开安全生产碰头会,安排落实当天安全生产情况,每月召开一次班长以上干部参加的安全生产分析会议,主管区长主持,分析当月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布置下月安全生产任务。

  2、参加会议人员必须按时参加会议,否则对违反者罚款50至100元。

  3、技术员负责做好会议记录。

  4、会议确定解决安全生产责任人,必须不折不扣地去认真组织实施,对拖延不办,又不汇报的要严肃处理。

  机运工区安全质量验收考核奖罚制度

  1、工区区长每月初主持召开班长以上工作干部会议,对上月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进行总结和考评,并提出对“三违”人员、生产事故责任人,工作质量低劣,影响生产,不按标准化要求施工,造成极坏影响的责任人的处罚意见。对上月在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上作出较大贡献的有关人员提机运工区制度汇编出加奖意见,并讨论通过。

  2、工区每月开展班组劳动竞赛,月底评出优胜班组,并加奖500至2000元。

  3、在安全质量上本着一级对一级负责的态度,区长考核分管区长,分管区长考核班组长,班组长考核班组每个职工,对最优职工和最差职工在工前会上进行评点,最差职工应在班前会上作检查。

  4、机电维护人必须加强责任心,凡因工作不负责任,不按标准施工造成安全生产事故、材料浪费等情况,工区应对责任人进行50至1000元处罚。

  5、工区本着一工程一安排,有安排、有检查、有验收、有考核,对不合格工程(特别是矿安排的单项工程)不验收,并按制度进行考核,形成干标准化活,干放心活的良好气氛。

  副井井口管理规定

  1、入井人员必须服从井口管理人员的管理,不得发生无理取闹和打骂管理人员现象,否则,罚款200元。

  2、入井人员必须依次排队乘车,不准拥挤,不得超员,不准坐在跟车工的位置上。

  3、入井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矿灯、自救器,戴矿帽、穿胶靴,严禁穿化纤衣服。

  4、携带长把工具乘坐人行车时,不准超出人行车外,且要抓紧、握牢。

  5、严禁人物混乘。

  6、乘车人员必须在等候室等候,不得从上下井口直接通过,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7、乘车时,应随手挂好防护链,严禁将身体伸出车外,不准在车内打闹。

  8、严禁携带烟火或酒后入井,否则,对违反者罚款200元。

  9、严禁人员未经允许从斜巷步行上下,否则,对违反者罚款200元。

  10、凡违反以上规定者按“三违”论处。

  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

  1、检身员负责每班对所有出入井人员清点记录、统计汇报等工作。

  2、检身员必须填写出入井人员姓名、单位等情况,不得漏填漏报,否则追究检身员责任。

  3、检身员交接班时要做到交清接明,当班检身员发现未能按时上井人员要及时向调度室汇报。

  4、检身员应保持记录本完整清洁干净,不得乱涂乱画,不得缺页或损坏,按时到工区交领。

  检身员交接班制度

  1、交接班必须在现场进行,接班人必须提前到达现场,先检查后交接。

  2、交接班必须将当班上下井人员清点情况及安全信息卡填写情况向接班人详细交待清楚,并认真填写相关记录,在交接班人员认可双方签字后方可离开现场。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接班人有权拒绝接班。

  1)、上下井人员情况交待不清的。

  2)、工具、安全设施及各种记录丢失、损坏的。

  3)、场所卫生未打扫的。

  4、双方交接班后,岗位上发生的一切问题由接班人负责。

  入井检身管理制度

  1、检身员必须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及公司、矿管理规定进行检查。

  机运工区制度汇编

  2、入井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系好帽带,携带矿灯、自救器、穿胶靴,否则不允许下井,发现携带烟草、点火物品、手机等电子产品穿化纤衣物和喝酒者严禁入井。

  3、发现入井人员违反规定不听劝阻的,立即向调度室汇报处理。

  4、检身员必须按照规定对上下井人员逐一严格细致地进行检查,并记清姓名,对违反矿规定的人员要及时向工区和调度室汇报。

  5、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交清接明上下井人员情况。

  6、人行车不运行时,要锁好上口栅栏门,严禁上下人员。

  7、搞好检身房、等候室,人行车上下人员地段的环境卫生。

  8、检身人员要以身作则,带头执行好矿各项规定,凡违反者,按规定处罚50-100元。

  人行车运行管理规定

  为加强斜井人行车管理,规范运行秩序,保证付井提升满足生产要求,节约生产成本;保证职工按时升井和矿井安全生产的需要,特对副井人行车的运行作如下管理规定:

  1、在放人行车运行前需派检修人员对人行车的制动抱闸系统、连接钢丝绳以及绞车和绞车钢丝绳进行检查维修,并对井口阻车器、安全门的完好情况进行检查,若发现仍存在隐患,严禁投入运行,直至维修完好。

  2、要严格执行人行车检修制度,不得带病运行,每班人行车运行前必须进行手动落闸、抱闸试验,确认人行车制动系统的完好性,以防人行车制动系统失效,并做好记录。

  3、每班人行车使用之前及斜巷下料完成之后,应当挂空车试运行一次,确认斜巷无异常后方可带人运行。

  4、在人行车试车前,派一名负责人对副井斜巷轨道以及安全设施进行排查,若发现有异物阻碍线路的正常运行或安全设施动作不灵活,及时汇报处理。

  机运工区制度汇编

  5、人行车运行前与绞车工、信号工联系好,明确运行速度应当小于2米/秒,且注意信号的`接受

  6、正常运行后,跟车人员要携带打点器跟车,并时刻对前方100米内的路线状况进行监控,发现异常及时发信号或拉闸停车。

  7、机运工区必须全天每班配备专职人行车跟车工检查超员乘车,安全链是否挂好,长把工具是否超出车外,人物不能混乘,并维持乘车人员上、下车秩序。

  8、机运工区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摘挂人行车,特殊情况,与调度室联系,调度室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9、因工作需要延点或提前下井、上井人员,必须集中管理,由跟班干部统一带至井口,每趟不少于6人,方可乘坐人行车。

  10、各工区对职工加强宣传教育,严格遵守本规定。如不听从井口管理人员劝告,强行上井、下井,是严重的“三违”行为,从重处罚。

  斜巷运送“四超”车辆管理制度

  1、“四超”车辆是指超长、超重、超宽、超高的车辆。在斜巷运送“四超”车辆之前必须要有措施并指定专项施工负责人。

  2、超长车辆是指物料超出车体长度,管子、轨道及工字钢装车时必须使用料车,装载高度不得超过料车边沿,单体不得超过20根且不得超过料车边沿。

  3、超重车辆是指物料超出车辆额定载重量的大型物件,装运必须使用平板车。

  4、超宽车辆是指物料超出车辆边缘的,必须使用平板车装运。

  5、超高车辆是指物料高度超出车沿高度,大型设备从轨道面起到设备上端最高处不得超过1.6米,必须使用料车或平板车装运。

  6、运送“四超”物料时,物料必须与车体连成整体且捆绑必须牢固,重心应位于车体中心,不得偏移。

  机运工区制度汇编

  7、运送“四超”车辆前,斜巷运输负责人必须安排专人对车辆及车辆所经过的路线作全面的检查,重点检查车辆碰头、轮对、安全门、捕车器、轨道、道岔、车辆连接装置等,检查好物料的捆绑与固定,对捆绑不好或物料固定不牢固的车辆不得运行。

  8、斜巷运输“四超”车辆每次只能运送一辆,并挂好保险绳,运行速度不能超过2米/秒。

  9、在斜巷运输“超重”车辆之前,应对钢丝绳进行强度验算。运送“超宽”、“超高”车辆时,如需拆除安全装置,拆除后及时恢复。运送“超长”车辆时,用Φ6mm以上钢丝绳将每根物料同车辆固定牢靠。

  10、松拉“四超”车辆前与绞车司机、信号工联系好,并在物料运送完之后检查是否有捆绑设施松懈或掉物料的情况出现,以便及时排除隐患。

  11、在斜巷运送“四超”车辆时,必须在斜巷上下口及各处甩道口以及能有人员进出斜巷的通道处设立警戒,上下口车场20米范围内不得有人逗留。信号工、挂钩工要到信号硐室里躲避。

  12、运送“四超”物料后,斜巷的负责人要对斜巷进行检查,发现异常及时汇报和处理。

  13、运完“四超”车辆后,需放一次空车,确认巷道无异常后方可恢复其他车辆运行。挂人行车前要进行试勾,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要害场所管理制度

  1、下列人员进入要害场所必须登记:公司、矿及上级领导、机运工区领导和机电技术人员以及固定的检修人。上级领导、公司领导和各厂矿人员需要进入各要害场所的,需有矿或机运工区领导陪同并进行登记。

  2、要害场所必须设有要害场所登记薄、交接班记录薄、维护检修记录、运转日志、值班人员应认真填写,妥善保管,以备考核。

  3、外来人员参观学习时,每次进行场所不得超过10人,在交接班和排除故障时,不得参观学习。

  机运工区制度汇编

  4、要害场所发生事故时,值班人员应根据事故性质情况,切实保护现场,做好记录,及时汇报调度室及工区值班室,如需进行抢修时,首先进行抢修,不得使事故漫延扩大。

  5、要害场所值班人员必须熟悉设备性能,掌握操作方法,执行规章制度,值班期间不得撤离工作岗位和擅自带入非工作人员。

  6、要害场所不得带入与工作无关的物品,如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其它杂物,保管好绝缘工具及其它物品。

  要害岗位交接班制度

  1、交接班必须在现场进行,接班人必须提前半小时到达现场,交接时按操作规程规定的内容和巡回检查制度,先检查后交接。

  2、交接人必须将当班设备的运行和检修情况向接班人详细交待清楚,并填写好各种记录,在交接班人员认可双方签字后,方可离开现场。

  3、有一列情况之一者,接班人有权拒绝接班。

  (1)、设备运行状态和检修情况交待不清的。

  (2)、工具、材料、配件、安全设施及各种资料和记录丢失损坏者。

  (3)、发生的事故本应处理未处理的。

  (4)、设备和场所不清洁的。

  4、有列情况之一者,交班人不准交班。

  (1)、对于马虎从事,按操作规程的内容和巡回检查制度规定的检查路线对设备不认真检查者,不得交班。

  (2)、发现接班人喝酒或有病或精神失常者。

  (3)、双方交接班后,岗位上发生的一切事故由接班人负责。

  煤矿管理制度 4

  为了切实搞好瓦斯抽放工作,提高瓦斯抽放效率,保证瓦斯抽放系统的正常运行,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1.井下测试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对各种参数及时、认真地测试,出现谎报者,每次对责任人罚款50元。出现两次者,调离工作岗位。

  2.井下测试人员要保护好测试仪器,导致仪器丢失或严重损坏的,照价赔偿。光学仪器要定时升井维修(三天一次),每推延一班,对抽放队主管抽放的副队长罚款10元。

  3.井下测试人员和管路维护人员,在钻孔正常抽放期间,要分别检查钻场管路连接处和工作区域抽放管路的气密性,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否则,每处对当班责任人罚款10元,对抽放队主管抽放的.副队长罚款5元/处。每次测试后要对测量孔进行封堵,发现漏气对测试工罚5元/次。

  4.井下测试人员如果随意倾倒水银,一经发现或得到确切举报时,对抽放队长罚款30元,相关人员罚款100元。

  5.因测压人员携带或操作“u”型管不当,导致水银丢失的,给予有关人员50元/次的罚款。

  6.封孔人员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封孔,钻孔开口处用黄泥封填严实,以确保其气密性,否则每处对施工人员罚款5元。连接抽放软管时,要捆扎牢固,每出现一处漏气,对施工人员罚款5元。

  7.回采或掘进工作面抽放钻场,施工队必须按时间和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如果钻场不按设计要求施工的,对施工队每个钻场罚款1000元,对施工队现场负责人罚款100元,对队长罚款50元;钻场施工完毕后,里面堆积有杂物或闭子打设不合格的,对施工队每个钻场罚款200元,存在问题限期内仍不处理的,每个钻场加罚100元,对队长加罚100元。

  8.抽放钻场内除抽放队维护及检查人员外,其它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更不准存放物料,钻场卫生由抽放队负责,卫生不合格的对抽放队一处罚20元,不经通防科同意存放物料的,每处罚责任单位50元。

  9.需要安装抽放管路的,由通防科提出设计,机电队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设计要求进行安装,每推迟一天,对机电队罚款100元,对机电队队长罚款20元。

  10.抽放管路及附件的回收工作由抽放队负责。

  11.泵站及抽放管路交与抽放队后,由抽放队负责管路的维护工作。泵站或抽放管路出现故障,抽放队必须当班处理,不得无故推延至下班,否则对抽放队罚款100元,对队长罚款20元。对各种原因损坏抽放管路的单位除按原制度加倍处罚外,并照价赔偿。故意破坏管路的按破坏安全生产处理。

  12.因巷道挤压抽放管路的,由生产区域的施工队负责处理,不及时处理而影响瓦斯抽放的,每班对修护队罚款50元,对修护队队长罚款20元。因挤压管路造成管路损坏的,按价赔偿,并对修护队罚款1000元,对队长罚50元。

  13.因运输而撞坏抽放管路的对责任人罚款50元,对责任单位给予损坏抽放管路的数量进行罚款(每节400元)外,并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元。

  14.打钻参数、实测资料、抽放情况不及时汇报的,每次对探放队罚款20元。

  煤矿管理制度 5

  一、煤炭企业必须设立“一通三防”工作管理机构,配齐满足“一通三防”工作需要的专业技术人员,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是“一通三防”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必须做好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资金的提取使用等工作。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要对“一通三防”工作负技术责任,做好矿井通风、防治瓦斯、防治煤尘、防止煤层自然发火等技术工作。

  二、煤炭企业必须加强“一通三防”队伍的培训,重点是实用技术和现场操作技能的培训。健全“一通三防”人员培训制度,加强培训质量的监督,强化专业技能,保证职工队伍素质。

  三、矿井必须严格通风系统管理,按规定编制井下各工作地点通风设计和配风计划,确保各用风地点风量符合规定要求;并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要求,进行主要扇风机性能鉴定、矿井通风阻力测定、矿井需要风量计算、通风能力核定等工作。凡是超设计生产能力生产的矿井,必须对通风能力进行评价;凡是超设计生产能力20%以上生产的矿井,必须由有资质的机构对矿井通风能力进行综合评价,并编制综合评价报告。以后至少每3年综合评价一次,严格做到“以风定产”。

  四、采掘工作面必须形成完整的`通风系统,且做到布局合理。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低瓦斯矿井中的高瓦斯区或瓦斯涌出异常区,一个采区内同时作业的采煤工作面数量不得超过2个,掘进工作面数量不得超过3个;其它矿井的一个采区内同时作业的采煤工作面数量不得超过2个,掘进工作面数量不得超过5个,并严格执行串联通风的有关规定。

  五、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低瓦斯矿井中的高瓦斯区或瓦斯涌出异常区,以及综采放顶煤、悬移支架放顶煤开采的采煤工作面,必须加强采空区和隅角瓦斯的监测监控,并采取综合治理措施。

  六、停工停风的掘进工作面和废弃盲巷,必须在24小时内进行封闭。恢复停工停风的掘进工作面或启封盲巷,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由矿山救护队员负责实施。

  七、煤巷、半煤岩巷炮掘工作面必须设置高压远程喷雾装置,水喷雾射程必须到达该迎头,放炮时必须对迎头实施高压水喷雾。

  炮采工作面应在工作面前排支柱设置高压喷雾装置,放炮时对放炮地点实施高压水喷雾。薄煤层(1.3 m以下)、煤尘无爆炸危险性及“三软”煤层采煤工作面的移动高压喷雾装置的设置,由矿(井)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确定。

  八、严格井下放炮管理制度。井下各放炮工作地点,必须设置灌装水炮泥设施。放炮时,炮眼无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实的不得放炮,未使用水炮泥的不得放炮,水喷雾未开启的不得放炮,未执行“一炮三检”制度的不得放炮,未执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的不得放炮。严禁放明炮、糊炮和一次装药分次放炮。

  九、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的矿井,必须制定完善的综合防灭火措施。对于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低瓦斯矿井中的高瓦斯区或瓦斯涌出异常区的采煤工作面,必须对采空区实施注浆或注氮措施,加强采空区有害气体的预测预报工作。

  十、矿井必须配齐安全检测仪器和监测监控设备,并安排专人加强管理和维修,做到统一管理,统一维修、统一标校、统一发放。严禁不合格的安全检测仪器和监测监控设备投入使用。

  煤矿管理制度 6

  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是煤矿生产建设必须遵循的“三大规程”之一,是职工从事岗位作业进行生产活动的准则和行为规范,是保障生产安全的基础。为规范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制、审核、贯彻、监督,特制定本制度。

  第1条从事矿井生产、生活的.所有岗位工种必须制定安全操作规程,由各分管领导组织本系统的单位部门负责人对本单位部门所有岗位工种编制安全操作规程并审核贯彻执行。(对山东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执行部分不再制定)

  第2条安全操作规程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必须符合现场条件,体现专业工种特点,具有指导性,便于规范化操作。

  第3条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制应涵盖如下内容:

  1、各工种、岗位对操作人员的基本要求;

  2、各工种、岗位对操作人员操作程序和标准;

  3、岗位环节全过程控制,要涵盖从进入操作现场、操作准备到操作结束和离开操作现场全过程的各个操作环节;

  4、违反操作程序和标准可能导致的危险和危害。

  第4条安全操作规程必须经单位技术负责人组织审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批准发布实施。

  第5条职工上岗前必须经过岗位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培训,掌握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特殊工种必须按规定经具有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进行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第6条基层区队(车间)必须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操作规程培训,培训形式可多样化,每半年组织一次考试。

  第7条安全监察部门、专业职能部门负责对安全操作规程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操作规程的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8条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是提高职工素质、保证安全生产的一项长期基础工作,各单位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和分工,认真组织开展好此项工作。否则,因操作规程编制、审核、贯彻执行不力的给予100~500 元的处罚,因无安全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要追究相关责任。

  煤矿管理制度 7

  1、值班电工必须具备必要的电工知识,熟悉安全操作规程,熟悉供电系统和配电室各种设备的性能和操作方法。并具备在异常情况下采取措施的能力。

  2、值班电工要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严格执行值班巡视制度,倒闸操作制度工作票制度、安全用具及消防设备管理制度和出入制度等各项制度规定。

  3、允许单独巡视高压设备及担任监护人的人员,应经动力部门领导批准。

  4、不论高压设备带电与否,值班人员不得单人移开或越过遮栏直行工作。若有必移制栏时,必须有监护人在场,并符合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

  5、雷雨天气需要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应穿绿缘鞋,并不得靠近避雷器与避雷针。

  6、巡视配电装置,进出高压室,必须随手将门锁好。

  7、与供电单位或用户《调度员)联系,进行停、送电倒闸操作时,值班负责人必须复核对无误,并且将联系内容和联系人姓名作好记录。

  8、停电拉闸必须按照油开关(或负荷开关等)。负荷侧刀闸、母线侧刀闸的顺序依次操作。

  9、高压设备和大容量低压总盘上的倒闸操作,必须由两人执行,并由对设备更为熟悉的一人担任监护人。远方控制或隔墙操作的油开关和刀闸(和油开关有连锁装置的)可以由单人操作。

  10、用绝棒拉合高压刀闸或经传动拉合高压刀和油开关,都应戴绝缘手套。雨天操作室外高压设备时,应穿绝缘靴。雷电时禁止进行倒闸操作。

  11、带电装卸熔断器时,应戴防护眼镜和绝缘手套,必要时使用绝缘夹钳,并站在绝缘垫上。

  12、电气设备停电后,在未拉开刀闸和做好安全措施以前应视有电不得触及设备和进入遮栏,以防突然来电。

  13、施工和检修需要停电时,值班人员应按照工作票要求做好安全措施,包括停电、检电、装设遮栏和悬挂标示牌,会同工作负责人现场检查确认无电,并交待附近带电设备位置和注意事项,然后双方办理许可开工签证,方可开始工作。

  14、工作结束时,工作人员撒离,工作负责人向值班人交待清楚,并共同检查,然后双方办理工作终结签证后,值班人员方可拆除安全措施,恢复送电。

  在未办理工作终结手续前,值班人员不准将施工设备合闸送电。

  15、高压设备停电工作时,距离工作人员工作中正常活动范围小于0.35米必须停电。距离大于0.35米但小于0.7米设备必须在与带电部门不小于0.35的距离处设牢固的临时遮栏,否则必须停电。带电部分在工作人员的后面或两侧无可靠措施者也必须停电。

  16、停电时必须切断各回线可能来电的电源。不能只拉开油开关进行工作,而必须拉开刀闸,使各回线至少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变压器与电压互器必须从高低压两侧断开。电压互感器的一、二次熔断器都要取下。油开关的操作电源要断开。刀闸的操作把手要锁住。

  17、验电时必须用电压等级合适并且合格的险验电器,在检修设备时出线两侧分别验电。验电前应先在有电设备上试验证明验电器良好。高压设备验电必须戴绝缘手套。

  18、当验明设备确已无电压后,应立即将检修设备导体接地并互相短路。对可能送电至停电设备的各方面或可能产生感应电压的部分都要装设接地线。接地线应用多股裸软铜线,截面不得小于25平方毫米。接地线必须使用专用的线夹固定在导体上,拆除时的`顺序与此相反。装拆接地线都应使用绝缘手套。装拆工作必须由两人进行。不许检修人员自行装拆和变动接地线。接地线应编号并放在固定地点。装拆接地线应做好记录,并在交接班时交待清楚。

  19、在电容器回路上工作时必须将电容器逐个放电。放电后接地。

  20、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工作地点开关和刀闸操作把手都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工作地点两旁和对面的带电设备遮栏上和禁止通行的过道上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

  21、线路或用户检修要求停电时,值班人员应采取安全措施,然后通知对方负责人开始工作并进行登记。工作结束后必须接到原负责人通知方可恢复送电。严禁约时停、送电。

  22、在带电设备附近工作时,必须设专人监护。带电设备只能在工作人员的前面或一侧否则应停电进行。

  23、低压回路停电检修时应断开电源,取下熔电器。在刀闸操作把手上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

  24、低压设备带电工作时,应设专人监护。工作中要戴工作帽,穿长袖衣服,戴绝缘手套,使用有绝缘柄的工具,并站在干燥的绝缘物上进行工作。相邻的带电部分,应用绝缘板料隔开。严禁使用锉刀、金属尺和带有金属物的毛刷,毛掸工具。

  25、在带电的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上工作时,要严防电流互感器二次侧开路产生高电压。断开电流回路时,必须使用短路线在电流互感器二次的专用端子上短路。严禁用导线缠绕。工作中不得将回路的永久接地点断开。工作时必须有专人监护,使用绝缘工具,并站在绝缘垫上。

  26、发生人身触电事故和火灾事故,值班人员应不经联系立即断开有关设备的电源,以进行抢救。

  27、电器设备发生火灾时,应该用四氯化碳、二氧化碳灭火器或1211灭火器扑救。变压器着火时,只有在周围全部

  煤矿管理制度 8

  为保证生产正常有序的进行,加强运输各班组管理,以井全年利润为准则,执行矿经济责任制,完成矿各项指标,确保采掘生产任务的完成,抓好道路的维护和检修工作,提高职工的思想和技术素质,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一、劳动纪律

  1、各作业点执行手上交接班制度。

  2、有事请假,组员须经组长同意,组长须经队长同意,超过3天须经矿办同意。

  3、无假不到者扣罚20分/班,并按旷工处理。

  4、机车司机必须随时掌握各作业点用车情况,勤跑快拉,保证生产的正常进行。

  5、信号工必须掌握机车运行方向,清楚各叉道位置状况,在运行途中发生情况,立即发出信号进行处理。

  6、修道工进班前,必须清点所携带工具是否齐全,与调度室保持联系,作好各处道路的维护检修工作。

  7、新机车司机上岗前,须经矿上培训后由指定师傅跟班实习,经实际操作及理论知识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单独作业。

  二、安全管理

  1、挂钩工作业前,须检查连扣、销、绳头、绳卡及绳头30m范围内的.钢绳、阻车器、挡车拦信号按钮、地滚等设施工具是否完好后,方可进行作业。

  2、机车司机作业前,须先试车,确认正常刹车可靠后,方可作业。

  3、修道工在轮子道作业前,须先设好警戒,联系好上、下平台挂钩工后,方可作业;在平巷作业前,须先在前、后方设好阻后,方可作业。

  4、在处理跳槽事故时,遵守矿制定的“矿车掉道处理安全措施”并制别注意,只准由1人全权指挥,严禁处理人员背车,向绞车司机发出掉道开车或退车信号前,所有人员必须站在距绳头方向第一部矿车5m以外后,方可发出信号。

  5、在斜巷清流砂杂物作业前,在该斜巷上、下平台设置专人警戒并揭示警示牌,下放矿车绳头销加强保险,作业过程中,只准在矿车上部进行工作,严禁在矿车运行期间跨越钢绳。

  煤矿管理制度 9

  我矿的水文地质条件属简单──中等型,即第四纪全履盖的地下水补给不良、排泄不畅的半封闭单斜水文地质构造。为进一步加强我矿的安全基础工作,突出抓好我矿的水害预防管理,根据矿发《十项安全专业管理规定》的`通知里的要求和《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特对我矿水患的防治作如下规定:

  一、水患的预防:

  我矿的水患类型有:老塘水、煤层露头冲击层水、钻孔水、顶底板砂岩水。

  二、水患的分析:

  矿技术科分管水文地质的同志,每月的月初要定期对我矿现在生产布局中的巷道进行一次全面的系统的水害分析,并把分析结果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并通知有关单位做好相应防范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三、处理措施:

  1、各工作面之间要留足区段煤柱,防止采空区局部积水发生透水事故。

  2、加强上风巷的质量管理,防止抽冒。

  3、第一水平最上一个工作面,要按设计标高施工,工作面回采时不得超上限回采、超高回采或放顶煤回采,以防止煤层露头冲击层水下泻造成事故。

  4、三水平做好顶板水的预防工作。首采工作面回采时,或掘进接近大断层时都要加强防水。

  5、在巷道掘进和工作面回采通过钻孔和接近钻孔时,必须打超前钻进行探放水处理,严防发生出水事故。

  6、掘进工作面必须执行“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当工作面出现挂汗、空气变冷、挂红、发生雾气、水叫、顶板松软破碎、压力加大、淋水逐渐增大等现象时,都可能出现掉突水事故,发现此情况必须立即撤人,并汇报调度室,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7、-390和-600中央水仓及大巷水沟应定期进行检查和清淤,水泵管路必须完好,确保出现水害时能及时排水。

  8、各变电所水泵房防水密闭门必须完好可靠,保证水突发生时排水安全。

  9、汛期矿要成立防汛抢险突击队,各采掘区队的区长任抢险队的队长。

  10、汛前供应科仓库内要备足、备齐防汛所需的材料物资,确保汛期抢险工作的顺利进行。

  11、汛前应对工业广场及地面所有的排水沟进行一次全面清理,确保雨季排水畅通和雨季井口的安全。

  12、技术科要按公司要求,做好年、季、月水害预报工作,做到安全优质管理。

  四、发生水灾时的撤退路线及救灾要求:

  1、当发生水灾时,首先应按水患避灾路线撤出受水威胁的人员,并报告调度室,按救灾程序组织抢救。

  2、-600水平发生水害时,立即将付下山供水管-390阀门打开,并关闭水阀,将对下的供水管改为排水管。

  3、-390水平以上掉水时,要在主付下山、a区-390石门绕道及回风上山上口阻水,不经批准不准往下放水。

  4、保护排水设备不被淹没,当威胁泵房安全时,要及时关闭泵房水闸门,在受水威胁的下部人员撤出后,经批准可将水引入下部巷道。

  5、三水平-800泵房,变电所完工后要及时安装排水设备,确保及时排水。

  6、东翼二八采区生产前,临时排水设施必须到位,下部排水基地完工后立即安设正式排水设备。

  煤矿管理制度 10

  一、成立预测组

  人员配备必须满足实际生产需要,专职负责突出危险性预测和防突措施的效果检验工作。预测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持证上岗。否则每人次对当事人罚款10元,并对通风队值班队长罚款20元。

  二、在突出煤层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视为具有突出危险性工作面:

  1、在突出煤层的构造破坏带,包括断层、褶曲、火成岩侵入等;

  2、煤层赋存条件急剧变化的区域;

  3、采掘应力迭加的区域;

  4、在工作面预测过程中出现喷孔、顶钻等动力现象;

  5、工作面出现明显突出预兆。

  三、有突出危险性的工作面,必须按防突细则及有关规定要求进行突出危险性预测和防突措施的`效果检验。

  否则不得施工,强行施工的对施工队罚款500元,并对施工队长、支书、跟班队长、值班队长各罚款30元

  四、现场预测(效验)操作方法步骤按防突细则及有关规定执行。否则对预测人员罚款20元。

  五、采用r值指标法预测按下列步骤进行:

  1、具有突出危险性区域开工或复工前,施工队必须提前一天通知通风调度进行预测。通风调度接到措施或通知后必须及时安排预测人员预测,若安排失误,对通风调度值班人员罚款20元。

  2、预测(效验)人员必须在一个小时内到达指定地点进行预测或效果检验,最多不得迟到10分钟,否则每超一分钟对预测人员罚款1元。因施工队不提前通知造成影响的,一次罚值班队长20元。预测时,施工队不配合或没有提前准备好钻机、钻杆而影响预测者一次对跟班队长罚款20元。

  2、预测结果出来后预测人员要及时将预测结果汇报通风调度,不得影响当班施工,否则对预测人员罚款20元。

  3、通风调度人员接到汇报预测结果要及时通知施工队进行补孔、效验或掘进,否则罚款20元。

  4、预测人员升井后要及时填写防突预测(效验)报告单,经矿总工程师或防突(通风)副总审签后,给安质部、通风部、通防科和施工队各报送一份,否则对预测人员罚款20元。

  5、若出现效果检验指标严重超标的,施工队跟班队长必须重新检查施工地点工程质量及打闭子情况,立即进行补钻,通风调度立即汇报部长及矿领导,否则对责任人罚款30元。

  6、预测(效验)人员发现掘进工作面的预测孔施工不符合要求时,有权要求重新打孔,并及时向通风调度、通防科、生产科、调度室等有关部门汇报,对跟班队长、跟班组长各罚款20元。

  7、预测和效验的方法及孔数、孔深、孔径、角度等参数依防突措施要求执行,一般情况下预测(效验)孔数不少于3个,当煤厚达到6米或工作面巷道同时留有顶底煤时,预测(效验)孔数不少于5个,控制到巷道轮廓线以外2―4米范围。随意改变预测(效验)方法或参数,每次对预测人员罚款20元。

  8、按设计打完一茬钻孔后,如果效验指标仍然超限,则要分析钻孔设计及现场打钻施工情况,如钻孔设计存在问题,要求通防科技术员根据分析情况修改设计,如钻孔施工有问题,则对班组长、跟班队长、安检员各罚款20元。

  煤矿管理制度 11

  一、矿级领导防突管理责任制

  1、矿长的责任

  矿长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防突的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应对防突工作定期督促、检查;及时解决防治突出所需的人、财、物,保证防治突出工作的顺利实施。

  2、总工程师的责任

  (1)全面负责煤与瓦斯突出技术业务管理。

  (2)负责组织编制、审批、实施防突工作计划和措施,并检查其执行情况。

  (3)组织编制区域综合防突安全技术措施,以及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

  (4)组织对防突技术难题的攻关和矿井瓦斯地质参数的考察。

  (5)定期对防突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有关业务部门认真执行防突责任制。

  3、生产矿长的责任

  负责在生产过程中落实防突工作,每月至少一次组织对防突防治工作,以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检查。保证瓦斯防治有充足时间,不得安排未消除突出危险性的采、掘工作面开工。组织采煤工作面投产和掘进工作面验收时,要同时对防突相关工程和设施进行验收。负责检查分管部门和区队落实防突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的情况。

  4、安全矿长的责任

  负责对本矿防突安全技术措施、规划、规范、计划的审查和现场实施进行认真监督检查;对有可能造成突出事故的作业场所,要立即责令停止生产,撤出人员,并责成相关部门采取安全措施消除事故隐患。隐患未排除,不准恢复生产。负责监督防突的安全规章制度落实情况;负责监督防突安全投入和相关工程的“三同时”工作;负责监督防突工作所需设备、仪器、用品的采购、使用,对不合格设备、仪器、产品严禁入井使用;参与防突方面的“三违”和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

  5、机电矿长的责任

  负责保证矿井供电系统正常运行,保证机械电气设备完好、正常运转,消灭电气失爆。每旬至少组织一次对供电系统、电气设备、机械运转设备进行检查,对排查出的隐患立即组织整改。对有可能造成瓦斯事故的重大隐患,有权提出停止生产进行整改,直至消除隐患。

  二、各级部门防突管理责任制

  1、通防科的责任

  在矿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领导下,编负责制定与实施区域综合防突安全技术措施。检查防突工作执行情况。本部门难以整改治理的,必须向矿长或主管领导汇报。

  2、调度室的责任

  负责防突工作的动态调度指挥。调度值班人员和值班领导干部要熟悉防突方面的事故救援应急预案和矿井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及时掌握防突工作中的安全隐患情况;了解防突工作的关键工程情况,按规定及时做好记录,做好信息沟通、报告及汇报等工作,情况危急或有发生重大事故危险时,必须先采取断电撤人措施,再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汇报。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及时处理防突方面的安全隐患,参与事故的抢险救援。

  3、生产技术科的责任

  对本业务范围承担的防突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布置采掘开工前,必须通知通风、机电部门,通风系统、供电系统和通风设施未建成不得开工。高瓦斯、突出煤层未实施瓦斯抽采和达标的,不允许布置回采和掘进。因擅自布置不合理开采方式,或因采掘施工破坏通风系统、抽放系统、监测监控系统、电气设备,导致发生瓦斯事故时,负直接责任。负责防突方面的地质资料预测、预报工作。负责提供可靠的采掘工程平面图和准确的巷道贯通预报,参与完善瓦斯地质图。按规定做好井田内及周边小窑、老巷、采空区的调查,并及时上图,如对矿井瓦斯治理、防突有重大影响和威胁时,必须及时通报通风、生产技术部门,并向矿长或主管领导汇报。

  掘进工作面在设计和作业规程编制前,负责提交掘进工作面地质说明书,并对地质构造带及突出危险带、开采煤层的埋深、施工区与相邻区域的`构造和突出情况等作详细说明。并提供地形地质图件。

  4、机电科的责任

  对本业务范围内承担的防突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负责保证矿井供电系统正常运行,保证机械电气设备完好、正常运转,消灭电气失爆。每旬至少组织一次对供电系统、电气设备、机械运转设备进行检查,对排查出的隐患立即组织整改,因本部门难以整改治理的,必须向矿长或主管领导汇报,直至整改消除隐患。因电气或机械设备产生火花,引起瓦斯事故时,负直接责任。

  5、安检科的责任

  负责对所有井下工作人员进行防治突出知识的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防治突出的基本知识(突出预兆、防治突出措施和安全防护措施等)、避灾原则、线路,以及相关的自救知识、有关防突的规章制度等。培训时间、计划由煤业公司制定,但每年不少于一次,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新工人下井前要先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按规定行使全面监督权,参与防治突出专门设计及其措施的审查;监督防治突出设计和措施的实施;监督防治突出措施费用的使用;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并行使违章罚款或提出其它处理意见;对防治突出工作中存在的隐患,要限期整改;对威胁安全生产可能造成突出事故的作业场所,令其停止作业,撤出人员。

  6、安全监测监控室的责任

  对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负直接管理责任,因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故障或弄虚作假导致发生瓦斯事故时,负直接责任。负责按矿井监测监控设计,以及有关的规程或措施规定的采掘工作面及机电桐室、其他电气设备安装地点安设监测监控传感器,并按规定定期检查、维修、校正,确保监控有效。按规定定期维护、校正“一通三防”及防突方面的设施、仪器、仪表。

  三、各基层领导及专业技术人员防突管理职责制

  1、通风科科长防突工作岗位责任制

  (1)对“一通三防”系统防突专项技术措施培训、考核负责。

  (2)对业务范围内防突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对业务范围内防突安全技术措施落实负监督检查责任。

  (3)对井下通风设施及防突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负责。

  (4)负责制定矿井的年度、季度、月的“一通三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5)优化矿井通风系统,按照防突要求设计建造各类防突通风设施,并加强日常检查维修,保证通风、防突设施的完好、正常使用。

  (6)加强通风调度工作,及时掌握全矿通风、瓦斯、煤尘、火灾等事故隐患,迅速组织制订和落实措施,并及时通报。

  2、调度室主任防突工作岗位责任制

  (1)对采煤系统防突专项技术措施培训、考核负责。

  (2)对业务范围内防突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对业务范围内防突安全技术措施落实负监督检查责任。

  (3)对采煤工作面防突设施验收负监督检查责任。

  (4)负责采煤工作面防突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对生产过程中煤与瓦斯突出事故负监督检查责任。

  (5)对突出工作面防突措施纳入正常生产工序负监督检查责任。

  (6)对突出采煤工作面防突反向风门、压风自救系统等安全防护装置(设施)保持完好、正常使用负监督检查责任。

  (7)对调度员防突基本知识、防突专项技术措施、突出预兆、突出应急预案的培训、考核负责。

  (8)组织安全生产调度会议,对安全生产的安排和决策负责督促落实。

  3、安检科科长防突工作岗位责任制

  (1)对安检员防突基本知识、防突专项技术措施、突出预兆、突出应急预案的培训、考核负责。

  (2)对全矿防突安全技术措施落实和防突培训工作负监督检查责任。

  (3)负责突出事故的追查、分析和处理。

  (4)负责防突隐患的定期排查及汇报。

  4、生产技术科科长防突岗位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方针,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认真落实矿上的各项制度及措施,执行国家技术方面的有关规定。

  (2)负责组织制定掘进作业规程和施工安全措施。

  (3)及时编制矿井瓦斯地质图,图中应标明采掘进度、被保护范围、煤层赋存条件、地质构造、突出点的位置等,作为突出危险性区域预测和制定防治突出措施的依据。

  (4)及时标明巷道开口的位置、方向,探明地质情况;并向通防科提供相关资料。

  (5)地测防治水科科长每月月底及时向通防科提供各工作地点第二个月各工作地点地质预测预报,通防科按照地质预测预报制定适合该工作地点的防突安全技术措施。

  (6)防治水科科长必须努力学习防突知识,掌握矿井各地点的煤厚及顶、底板变化情况。

  (7)及时掌握掘进(施工)动态和围岩变化情况,防止误穿突出煤层。

  (8)负责绘制矿井需要的各种图纸,并将日常生产地质、测量、防治水的有关资料归档保存。

  5、采煤队队长防突工作岗位责任制

  (1)对本队防突基本知识、安全技术措施、突出预兆、防突应急预案的培训、考核、贯彻、落实负直接责任。

  (2)负责配备专人主抓防突工作,及时处理防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负责采煤工作面瓦斯综合治理措施现场落实。对因上下隅角管理、煤壁片帮、采(放)煤速度快和防突措施落实不到位等原因造成的瓦斯超限、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隐患负直接责任。

  (4)对采煤工作面防突措施纳入正常生产工序负直接责任。

  (5)对采煤工作面防突反向风门、压风自救系统、隔离式自救器等安全防护装置的正确使用负直接责任。

  (6)负责安排电工对工作面所有电器设备进行防爆检查,确保其防爆性能完好。

  6、掘进队队长防突工作岗位责任制

  (1)对本队防突基本知识、安全技术措施、突出预兆、防突应急预案的培训、考核、贯彻、落实负直接责任。

  (2)负责配备专人主抓防突工作,及时处理防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负责掘进工作面瓦斯综合治理措施现场落实到位。对防突措施落实不到位等原因造成的瓦斯超限、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隐患负直接责任。

  (4)对掘进工作面防突措施纳入正常生产工序负直接责任。

  (5)对掘进工作面防突反向风门、防逆流装置、压风自救系统和避难硐室等安全防护装置保持完好、正确使用负直接责任。

  (6)对放炮前按规定断电、撤人、设立警戒和处理瞎炮负责。

  (7)负责安排电工对工作面所有电器设备进行防爆检查,确保防爆性能完好。

  7、通风技术人员防突工作岗位责任制

  (1)分管通风工作的技术人员对通风(防突)设施的建造、维护负责,保证符合规程要求。

  (2)技术员负责对本队防突基础知识、防突措施的学习、考核负责。

  8、施工区队跟班干部防突工作岗位责任制

  (1)对当班防突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

  (2)负责落实“四位一体”区域综合防突措施。

  (3)负责本班安全防护设施(防突反向风门、防逆流装置、压风自救系统、避难硐室等装置)保持完好、正常使用。

  (4)当遇到明显突出征兆或发生煤与瓦斯突出时,负责组织人员及时撤离现场,停电并汇报矿调度室。

  (5)及时向通风调度汇报当班掘进进尺(或工作面回采推进度)和防突措施执行情况,出班后负责将有关打钻报表送交通风调度或防突科。

  9、施工区队班组长防突工作岗位责任制

  (1)负责在防突牌板上填写当班实际进尺或回采进度,并用白漆在当班所架棚子上标注本人姓名,对违反防突措施规定的超进或超采负直接责任。

  (2)负责使用坡度规控制钻孔的角度,确保各类钻孔严格按设计施工。

  (3)当井下地质条件发生变化不能按防突措施要求执行防突措施时,必须停止掘进,并向有关单位进行汇报。

  (4)在打钻报表上签字,对钻孔实际施工参数的真实性负责。

  (5)当遇到明显突出征兆或发生煤与瓦斯突出时,负责组织人员及时撤离现场,停电并汇报矿调度室。

  10、瓦检工、安检员防突工作岗位责任制

  (1)负责监督采掘工作面专项防突措施的现场落实,认真检查现场突出隐患,对现场突出隐患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并督促整改。

  (2)负责施工单位不按防突措施要求施工或当井下地质条件发生变化不能按防突措施要求执行防突措施时,现场责令停产,并向通风调度及有关单位进行汇报。

  (3)负责随时检查瓦斯,掌握突出预兆。当发现有突出预兆时,立即责令停止作业,并协助跟班队长和班组长组织人员按避灾路线撤出,同时报告矿调度室。

  (4)负责施工队所打防突钻孔的监督、验收、签字;负责对抽放队施工的抽(探)放钻孔、卸压钻孔等各种防突钻孔进行现场验收签字。

  (5)负责对防突预测工的防突测试过程进行现场监督,并在防突测试工的原始测试记录上进行现场签字验收。

  (6)当发现采掘工作面超进尺时,负责立即停止作业,并汇报到防突科及有关单位及领导。

  11、防突预测工防突工作岗位责任制

  (1)负责对具有突出危险性的工作面做突出危险性预测(效检)。

  (2)负责填写防突牌板,做好测试原始记录。测试结果及时通知施工单位和通风调度。出班后及时制作测试报表,并送通防科和矿总工程师签阅。

  (3)负责防突测试前检查测试仪器,确保在仪器完好的状态下进行测试。对防突测试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直接责任。

  (4)测试过程中工作面若出现突出预兆,停止测试,撤出人员。

  (5)采煤工作面经测试无突出危险后,负责用白漆标注出允许切巷推进到的位置(在棚腿上标注“到此停采”字样,并写上测试人员姓名)。

  煤矿管理制度 12

  隐患排查是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的主要手段之一,为了强化各级领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业务部门的业务保安责任制,强化现场安全管理,规范隐患排查,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同时也为了加强安全调度管理,特作如下规定,望认真执行。

  一、组织机构及责任划分

  (一)组织机构

  矿成立隐患排查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区负责人。

  (二)职责分工

  1、矿长对全矿隐患排查工作全面负责。

  2、各分管副矿长、总工程师对矿长负责,并对分管范围内的隐患排查工作负全面管理责任。

  3、各业务科室的科长(主任)负责本业务范围内的隐患排查工作,对本业务范围内的隐患排查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

  4、安监科负责全矿隐患排查的收集、确认、统计、上报工作和对隐患整改的检查、落实与考核工作。

  5、各工区的区长、班长,对本单位管辖范围的隐患排查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

  二、隐患的定义、分级、分类

  1、隐患的定义

  隐患是指煤矿生产现场、技术管理、装备设施等所存在的可能导致事故的各种不安全因素。

  2、隐患的分级

  按隐患严重程度,解决难易分为a、b、c三级。

  a级:难度大,矿解决不了,须由集团公司解决的隐患;

  b级:难度较大,区队解决不了,须由矿解决的隐患;

  c级:难度较小,由区队、业务部门必须解决的隐患。

  3、隐患的分类

  按事故隐患的种类,可分为:顶板、运输、机电、通风、瓦斯、煤尘、放炮、火灾、水害和其它共十类。

  三、隐患的查出与收集、确认与上报、处理

  (一)隐患的查出与收集

  1、集团公司和矿各种检查中查出的隐患;

  2、各业务科室月度、季度各种检查查出的隐患;

  3、各级管理人员日常深入生产现场查出的隐患;

  4、安全质量安监员汇报的隐患;

  5、职工举报的隐患。

  安全科每天对业务科室上报的隐患,进行全面的收集、筛选、初步确认、分级登记,下发通知单定期整改、反馈、验收。

  (二)隐患的确认与上报

  1、各单位均要建立隐患排查制度,从隐患的收集、筛选、确认、上报,到隐患的跟踪排查、直至隐患整改完成建立一整套的管理办法,使隐患在闭路循环中运作。

  2、井上下各生产单位必须及时将生产过程中发现的a、b级隐患按专业报对口业务科室。各业务科室经过确认后在规定时间上报安全科信息站。

  3、基层各区队安全第一责任者要深入发动群众,认真查找和排查本单位管辖范围内的事故隐患,对现场发现的a、b级隐患要及时分别上报安全科和分管业务科室,对查出的c级隐患要全力组织排除,做到项目、措施、资金、负责人、整改时间五落实。对业务科室下发的有关隐患方面的措施、规定等要认真贯彻落实,并经常在班前会或安全活动时间向职工宣传贯彻,让每个职工都做到心中有数,提高自保互保意识。

  4、各单位要把隐患排查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在原有的基础上要层层建立和完善隐患排查管理网络和奖罚制度,并责任到人,从上到下,形成全员、全方位、全过程控制和排查隐患的浓郁氛围,把超前防范渗透于安全生产全过程。

  5、各单位不仅要将隐患排查工作纳入体系管理,而且要作为安全调度汇报的一项重要内容。

  6、各业务科室负责将本月本系统范围内a、b级隐患整改情况,c级严重隐患的整改条数,以及本系统范围内新增的a、b级隐患,按排查表的内容要求填好并附总结于每月24日报安全科,安监科将各业务部门上报的a、 b级隐患整改情况,严重c级隐患整改条数,以及各系统范围内新增的a、b级隐患在隐患排查会上进一步确认,汇总后附总结(汇报上月隐患排查情况,包括a、b级处理条数,c级查处条数及c级严重条数)和本月上报隐患情况(包括新增a、b级隐患)每月报送上级有关部门,

  7、矿每月7日由安全矿长组织业务科室负责人召开一次隐患排查会议,在安监科和各业务科室初步确认的基础上,对a、b级隐患作进一步的确认,做到项目、措施、资金、负责人、整改时间五落实。

  8、每旬各相关科室将在隐患排查会上确认的a、b级隐患整改进展情况及新增a、 b级隐患以书面形式报安全科。各业务科室往对口处室与安全科上报的隐患应一致,出现一处不一致扣单位200元。

  9、各单位、各专业的c级隐患都要列入本单位的月度安全工作计划,每旬由单位负责人亲自组织本部门人员对每条隐患进行一次专门的研究治理,责任到人,督促整改,对越期不能整改完成的,对牵头科室负责人处以每条100-200元罚款,对隐患排查负责人处以每条50-100元罚款。

  10、安监科要及时接受、筛选、处理、反馈各种隐患信息。对查处的c级隐患要填写事故隐患排查登记台帐,并要以隐患通知书的形式及时通知有关区队,由小班安检工监督整改落实情况。待隐患处理完后,由区队负责人签字,将通知书返回安全科。

  11、加强对隐患排查工作的调度。隐患排查工作是一个与生产相适应的'动态过程,为此,要求要做好五件事:一是在矿调度会上安监值班人员要通报当天的隐患;二是各队组利用班前会将当前存在隐患的范围、影响程度等向安检工交代清楚,使每个安检工都做到心中有数,便于落实隐患整改进展情况、捕捉安全信息;三是充分发挥安检工信息员的作用,小班安检工、跟班区长班班要对所管辖范围内的各级隐患的具体现状(包括影响范围、危害程度、进展情况、措施落实情况等)向调度室详细汇报;四是安全科要全面收集隐患信息;五是各单位值班干部每天要将隐患向安全科汇报。

  12、隐患在整改完成前必须月月上报,同时要制定安全措施,而且措施必须切实可行,能够真正消除不安全因素,措施要规范化,统一会审签字后下发到有关人员和区队,安全科要严格监督检查,无措施的,罚责任单位100元。

  (三)隐患的处理

  1、隐患排查工作列入矿长安全办公会的议事日程,各业务科室成立由3至4人组成的隐患排查信息组,并由一名副职负责;其它单位成立信息台,指定专人负责。各单位要制定隐患排查制度,建立隐患排查台帐,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考核兑现,形成从上到下,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控制和排查网络。

  2、a级隐患由集团公司业务处室和分管副总经理负责整改,督促有关部门排计划、列资金、购设备、想办法、定措施,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安排矿上整改,同时公司、矿要共同制定防范措施,并严格监督执行。每月上、中旬由安监科牵头,有关业务科室参加,对a级隐患采取相应整改措施,进行跟踪检查,检查后写出三定表。

  3、b级隐患由业务科室和分管副矿长负责整改,督促有关部门排计划,列资金、购设备、定措施,安排队组尽快整改,安监科督促检查整改和措施实施情况并按规定向安监局汇报。

  4、c级隐患由安监科给区队下三定表,由区队整改。

  5、各业务科室(生产、机电、通风、调度、信息监控中心)对系统范围内的隐患要制定措施,狠抓落实和整改。对查出的a、b级隐患、c级严重隐患要认真填写隐患登记台帐,待隐患处理完成后,将隐患通知书由科室负责人签字后,返回安监科。

  (四)隐患填写标准

  1、国有重点煤矿事故隐患统计表a、b级隐患填写标准。

  (1)隐患地点分为:地面、大巷、采煤面、掘进头、上下山、井筒、其它等七类,本栏内容填写时,必须是其中之一。

  (2)隐患类别分为:顶板、通风、瓦斯、煤尘、机电、运输、放炮、水害、火灾、其它等十类。本栏内容在填写时,必须是上述类别之一。

  (3)所需资金和完成资金二栏内容应以万元为计量单位,整数部位不超过三位,小数部位不超过一位。

  (4)负责人一栏的内容要求为一个人名(矿级),如有多个负责人的情况,可填写其中一名主要负责人。

  (5)凡新增加的隐患,必须在负责人一栏内人名后打-符号。

  (6)整改措施:要求文字简练,措施得力。

  2、c级隐患卡的填写标准:隐患的地点(巷道名称、隐患所在位置、最好用数字说清),设备编号、内容、时间、点班必须写清,下卡时再另外写明整改措施、限改时间、负责人。所查出的隐患在现场填卡,并对现场负责人讲清楚,由其签字认可后方有效(现场无人或有组织的检查查出的隐患可不签字)。

  四、隐患的复查与处罚

  1、对c级隐患的复查,矿领导和安监科查的隐患由安监科复查,各业务科室查的隐患由各业务科室复查,复查结果及时报安监科井上下检查组,由安监科考核处理,各业务科室按系统把上月报的a、b级隐患,每旬进行一次跟踪检查,填写三定表,一式三份,交安监科一份。

  2、本单位查出的隐患不罚款,由本单位负责登记、整改、复查,每天将c级隐患报安监科井上下检查组,将a、b级隐患报对口科室,不按时整改的按标准处罚。

  3、本单位安检员在评估表上填写的隐患问题,同时要报本单位登记处理,如本单位不能处理应在评估表中注明,或由本单位上报安监科,由安监科统计、协调、下通知单处理。

  4、当天查出的同一条隐患只罚一次,不重复罚款,多系统联合检查的隐患,由安监科罚款,其它系统不再罚款,隐患标准中没有的条款,由各系统按标准化或其它规定罚款。

  5、一家管理多家使用的设备、设施查出的隐患,罚造成隐患的责任者或单位,不按时整改的,罚管理单位。

  6、对c级隐患的处罚:非本单位职工查出的隐患,对责任单位每一条轻微隐患罚10元;每一条一般隐患罚30元;每一条严重隐患罚100元。未按期进行整改的每条轻微隐患罚20元,每一条一般隐患罚60元,每一条严重隐患罚200元,此后每重复一次再处罚一次,直至整改完毕为止,单位对隐患的罚款要落实到责任者头上。

  7、凡在集团公司及以上单位各类检查中查出的隐患,按月度动态检查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季度考核等管理规定执行,对所查隐患的罚款,各分管矿领导承担分管范围罚款的5%,对口业务科室承担罚款的15%,被检单位承担罚款的80%。

  煤矿管理制度 13

  一、矿成立综合防尘领导组,全面领导管理我矿综合防尘工作:

  组长:矿长

  副组长:总工程师、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通防副矿长。

  成员:通风、生产、调度、机电、安监、地测、掘进、采煤、财务、供应、技术科(队)等部门的负责人,井下各生产辅助队队长。矿综合防尘领导组下设综合防尘办公室(简称防尘办),办公室设在通风队,办公室主任由通风队队长长兼任,成员由通风队有关人员组成。

  矿长是综合防尘的第一责任者,对防尘工作全面负责;总工程师对防尘工作负技术责任;生产副矿长负责协调管理现场的综合防尘工作;机电副矿长负责综合防尘设备的购置安装工作;后勤副矿长负责综合防尘的资金投入;安全副矿长对全矿井范围内的综合防尘工作有监督检查的责任。各业务科室负责人按照“一通三防”岗位责任制,对各自业务范围内的综合防尘工作负管理责任。队组的队长是现场防治粉尘危害的'一责任者。

  二、通风队负责防尘管理制度的制定、防尘责任制的划分及业务管理,组织矿井综合防尘达标工作。并负责分管范围的粉尘防治和测尘工作。

  三、矿井必须建立完善防尘系统,以满足生产、防尘和防灭火的需要。防尘用水水质保持清洁,水中悬浮物不得超过150mg/l,粒径不大于0.3mm,水的ph值应在6-9.5范围内,防尘管线铺设到所有能产生粉尘和积尘的地点,三通阀门按规定安设,并按规定定期冲洗巷道。

  四、防尘办每旬进行一次防尘工作检查,包括矿井的隔爆设施检查,对防尘未达标的采、掘、机、运、通,按照《通风质量标准化评定考核制度》处罚。

  五、矿井必须配备有粉尘化验室和粉尘化验员,开展粉尘测定、分析、化验工作,并对粉尘分散度每季度测定一次。矿按aq1020-2006《煤矿井下粉尘防治规定》的要求,配备足够专职测尘人员进行粉尘测定工作。粉尘浓度测定结果要及时报矿长、总工程师、一同三防(通风)矿长。

  六、各级领导要把粉尘治理放在和瓦斯治理同等重要的位置,加强干部职工综合防尘意识的培训,充分认识粉尘的危害性,并集中精力抓好粉尘治理工作。矿长安全办公会要及时研究解决综合防尘工作的重大问题,总工程师每月召开一次防尘工作例会,研究、布置全矿的综合防尘工作,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防尘工作必须建立的台帐和记录: 1)测尘台帐;2)防尘管路台帐;3)采掘面防尘设施台帐;4)防尘设施、管路等检查记录;5)巷道冲、刷记录;6)隔爆设施台帐;7)回采面防尘设施验收台帐。各种防尘报表应报送及时,数据齐全准确。

  七、通风队必须建立完善能反映实际情况的供水管路和防尘设施系统图,要求每月及时填补,报送有关领导。

  八、通风队按《通风质量标准化评定考核制度》对防尘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和奖惩。

  九、财务、供应、机电等部门要确保防尘工作所需资金、设备、配件的计划供应。否则追究相关部门的责任。

  十、各单位要积极推广使用防尘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研制改进防尘设施。

  十一、防尘责任区划分

  1、所有运输大巷,每1月冲、刷一次,所有车场每天进行一次洒水,由运输队负责。

  2、主斜井、主要胶带巷及联络巷每周必须全面冲洗一次,积尘多的地点每天清扫冲洗,严禁有浮煤堆积,由运输队负责。

  3、各集中回风巷、总回风巷每周冲洗一次,由通风队负责。新施工的总回风巷在掘进期间由施工队组负责冲洗到巷道口,在形成回风系统后由通风队组负责冲洗。

  4、开掘工作面由各开掘队组负责冲洗。开掘工作面100m范围内每班至少冲洗一次。爆破工作面爆破前、后必须对工作面20m范围内进行冲洗,剩余地段每天冲洗一次。开拓大巷施工完后按巷道性质分别移交运输队及通风队进行冲洗。巷道冲洗周期由通风队根据产尘量大小确定,最多不超过7天。

  5、对于安装及备用面由各机电队负责完善防尘管路及三通阀门,机电队负责对安装及备用面冲洗一遍之后移交给综合安装队管理。

  6、各单位必须按责任划分范围定期刷白、冲洗和清扫巷道,做到巷道无积尘、积水和无杂物。

  煤矿管理制度 14

  为了提高我矿经济效益,确保集团公司、矿下达的吨煤材料费指标的顺利完成,切实供好、管好、用好配件,搞好设备维修、大修,充分发挥设备效能,服务于安全生产,提高设备完好率,保证机电设备安全运转,结合我矿具体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一、配件管理机构

  1、加强对配件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管理机构,配备配件管理人员4名。配件管理人员要加强配件管理,不断提高配件管理水平。

  2、成立机电科配件库,配备配件保管2人,办理配件入库手续,发放配件。

  3、各区队应有一名由机电班长兼职的配件计划员,负责各区队配件计划编制和配件领用。

  二、配件计划

  1、建立健全管理的规章制度,严格实行计划管理和定额管理,认真执行配件“统一计划,分级管理”的原则,实行统一计划,统一订购,统一分配,统一领用,统一管理。

  2、矿属各单位的配件计划必须在每月的20日前,将下月所需的配件计划,按外购件与自制件两类分别造表报机电科配件组。所报配件必须注明主机名称、型号、生产厂家、自制件必须带图纸。

  3、机电科配件组按各单位上报配件计划、按外购与自制两类利库后、分别编制配件计划分别送交供应科与矿机修厂。对于各区队使用的零星配件,机电科配件组可自行编制采购自行储备,以备急需。

  4、配件计划必须根据生产任务、设备使用台数、设备状态、检修安排、配件的库存和消耗情况来编制。

  5、提报申请计划要遵循“先利库,后申请”“自制不申请”“提高自制率,降低外委量”的原则。

  三、配件质量的管理

  1、凡经机电科配件组负责下达的配件计划,所出图纸的制图、描图、校对、审核都应有专人负责,并在图纸上签字,如果下达计划图纸有误造成损失的,应追究制图审核者责任。

  2、机修厂必须建立质量保障体系,应设置1-2名质量检查员,对修理、加工的配件,严格按图纸要求进行检验,并在加工卡上签字,对于不合格的产品,检查员有权宣布配件报废。机电科配件组保管员对没有机厂质检人员签字的工件,配件组可不办理入库,发现有不合格产品,配件组按机械事故进行追查分析,对责任人作处理,加倍对机厂工资总额进行罚款。

  3、对于外购配件的验收入库管理,必须由供应科按要求出具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由机电科、纪检、企管、供应等有关科室组成联合验收小组,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四、配件库房管理

  1、仓库保管员要熟悉业务,掌握每种配件的`用途、安装部位、库存数量。

  2、保管员要精心对配件进行保管。特殊配件要防护涂油,上盖下垫,防止配件锈蚀损坏。

  3、仓库要保持清洁整齐,要坚持五五摆放(五五成行、成方、成垛、成串)定量包装,标签要填全、悬挂整齐。做到“四对口”(帐、卡、物、资金),机型保管要系列化。

  4、严格执行配件发放制度,按领料凭证发放,对于无手续的有权拒发,配件帐要整洁,技术数据要齐全准确,每日留存票据要装订成册,妥善保管,每月25号前填报配件收、支存报表。

  五、配件消耗与储备

  1、各级配件管理人员必须经常调查了解分析并掌握配件动态及消耗规律。

  2、要抓好配件的定额管理,特别对用量多,价格高,易于损坏丢失的配件制订消耗定额。

  3、配件储备主要由配件仓库负责,各区队可备有少量日常生产中需要的易损配件,实行三定二有(定指标、定品种、定数量、有专人保管,有领发数量帐)的管理制度,机电科有权检查各区队的配件仓库,并进行考核,并有权调出、调入。

  六、配件的回收和修复

  1、要加强对配件回收复用工作的组织领导,发动群众做好回收复用工作,把回收复用指标作为考核各区队经济核算的内容。

  2、对各种配件(一次性橡胶件可不交旧)要严格执行交旧换新制度。

  3、要做好旧件的修复工作,原则上执行能自修的决不外修。机修厂对机电科安排的配件修复计划要及时安排,对重点的、复杂的、零配件修理要组织专门人员组织攻关,确保修复质量。对确需外修的配件,由机电科配件组报出计划经有关领导同意后会同有关部门公开招标进行。

  七、对自制件管理

  1、机电科对各单位到机修厂加工配件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计划、统一安排、统一加工、统一发放。月底机电科根据机修厂加工数量对机修厂进行结算,各单位不再对机修厂结算。

  2、对各单位计划外的急用零星配件必须带图纸到机电科,由配件组下达急用件临时任务通知单,机修厂方可加工。

  3、对升井检修的设备由机电科设备组汇同机修厂、使用单位等有关人员共同拆检,填写检修卡片并签字,检修卡片作为领用配件的依据。

  4、机电科月底根据设备检修量、自制加工量、所用材料对机修厂本月所领材料进行考核。

  5、机修厂月底上报机电科机修厂库存材料及配件报表,机电科不定期查看机修厂材料及配件库。

  6、机修厂所领材料及配件与用量、库存量差额较大时,机电科汇同有关部门对机修厂进行分析。

  八、奖罚制度

  对于配件修理费管理,原则上实行上限定额管理,各区队无论产量、进尺超额多少,均确定一个合理的定额。

  1、根据各单位使用设备多少,按区队类别分别提取配件消耗金额。

  1)机电运输单位按矿下达指标控制

  2)采煤队按实际产量,矿下达吨煤指标计算

  3)开拓、掘进队按实际进尺指标计算。统一实行节奖超罚。各区队节约奖按节约价值的20%提取奖励,超耗按超耗价值的100%扣罚。各区队奖罚金额由机电科配件管理人员每月2号前上报矿企管科执行。

  2、对各单位丢失的配件严格执行罚款,按丢失配件原值的100%罚款。

  3、对大型材料:如皮带、钢丝绳等严格执行交旧制度,对执行好的单位可按原值的1%奖励。皮带回收必须保证单卷在80m以上,对超出80m以上的按超出米数原值的20%奖励,对少于80m的按欠米数原值的100%罚款,对回收皮带在600mm/800mm(原带宽为800mm/1000mm)宽以上且符合以上条件的可按所交数量的10%奖励,对拉扯、撕裂的按原值的100%罚款且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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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实行高低压电缆的统一管理,统一调拨,做到数目清、状态明,运行、检修有记录,性能动向有登记,帐卡齐全准确,资料牌板完善的科学管理,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一、业务范围划分:

  1、矿成立电缆管理组。电缆管理组由机电运输部电管组、机电一队组成。

  2、电缆管理组负责对全矿各单位使用的电缆建立帐目和日常监督管理。矿各使用单位领用电缆时,必须先在该组办理领用手续,电缆管理组必须见电缆领用手续才能发给电缆。使用单位回收出井的电缆必须及时交到机电一队电缆管理组,交回的电缆必须由电缆管理组严格验收把关,有编号的按编号出具销账手续,无编号的量尺后按实际长度出具销账手续,最后到机电运输部电缆管理组办理销账手续。同时电缆管理组负责日常井下生产过程中工作面电气设备、电缆移交等正常检查工作。

  3、电缆管理组设在机电一队,人数不少于5人。职责范围为:对全矿电缆统一领发、统一编号,负责电缆的收发和申请报废,电缆的帐卡图牌板管理,做到账面电缆和井下实际使用情况相符合;负责电缆的入库、保管和电缆的热补修理;负责对井下在用电缆的检查,并督促电缆的回收。

  二、电缆的领取、发放和编号:

  1、各单位领取电缆时,必须向机电运输部电管组提出申请,电管组根据申请审核后,将需要电缆的型号、规格、长度和安装地点填写在领取电缆申请单上。新工作面安装领取电缆时,由安装队的主管队长按机电运输部提供的工作面供电图认真填写领取申请单,待工作面安装完毕,机电运输部组织安装队主管队长和使用队的主管队长现场移交,并在电缆管理组和电管组办理转帐手续。

  2、电缆的发放由机电运输部电管组统一管理,并发给电缆领用入井证,电缆管理组见入井证后才能将电缆发出。不合格的电缆严禁入井,电缆发出后应立即上卡、挂牌,做到帐、卡、物一致并和机电运输部电管组的帐、卡一致(包括机电一队自用电缆)。

  3、全矿所用新电缆均由机电一队电缆管理组统一领取,材料费用由机电一队按矿管理制度担负,电缆领取后必须经检验、编号、上账、建卡后方准使用。小型电缆材料费各队自己承担。

  4、机电一队电缆管理组对电缆截面为16mm及以上、长度在20m以上的电缆都必须编号,并将电缆的长度、截面积和编号用压号或刻号的方法在电缆两端1米处编号,编号的电缆应立即入帐上卡。没有编号的电缆严禁入井使用。如查出使用未编号电缆均要追究电缆管理组和使用电缆单位的责任,根据情节进行罚款处理。

  5、机电一队电缆管理组发放、回收电缆必须由专职人员进行。使用单位领用和交回电缆,特殊情况除外只限大班时间。机电一队电缆管理组发放的所有电缆必须要有机电运输部电管组签发的入井证,如经查出无入井证发放电缆罚机电一队电缆管理组每米电缆10元,从机电一队总工资中扣除。

  三、电缆的使用管理:

  1、机电运输部电气主管人员根据生产技术部提供的工作面图纸,绘制供电系统图和采掘设备布置图(注明采掘机械名称、规格、型号、电缆规格、长度);进行整定计算和短路电流的验算,标注在供电系统图上,提前通知机电一队进行安装。

  2、采掘工作面安装的电缆由安装单位向使用单位移交,移交清单必须详细填写电缆的规格、型号、长度,并要双方主管队长签字认可。工作面采完回收时,电缆使用单位必须将所有电缆清点移交给接受单位,并在机电运输部和机电一队电缆管理业务组办理移交手续。如还需供电的保留电缆,回收单位主管队长要给继续使用电缆的单位现场点清移交。机电运输部电管组和机电一队电缆管理组各自负责办请移交手续。

  3、凡改变使用地点和交换使用单位的电缆,必须到机电运输部电管组、机电一队电缆管理组办理移交手续。

  4、使用中的多余电缆要及时拆除或挂成“z”字形,严禁堆放或盘圈。撤下来不用的`电缆严禁在井下长期堆放。井下所有电缆敷设应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六十八条和第四百六十九条之规定。

  5、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井下使用中的高压电缆每年做一次泄漏和耐压试验,每季度检查一次固定敷设电缆的绝缘和外部及悬挂情况,低压橡套电缆的绝缘和外皮由使用单位电工班班检查一次。

  6、使用单位未经机电运输部审批和电缆管理组同意,自行将电缆从中间分断者,一处罚款100~200元,若发现电缆短缺,按短缺长度照价赔偿。

  7、机电运输部电管组每月和机电一队电缆管理组要根据井下的使用情况和库存情况对一次帐,于每月22日出据一份电缆报表,报机电矿长一份,机运部长一份。若发现帐、物不对口,必须查清原因,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8、全矿任何单位均不得将电缆领出后库存,经查出必须在限期内交机电一队电缆管理组的同时,还要对库存电缆的单位根据电缆长度进行100~200元的罚款。对井下使用中的电缆被丢失或被盗,对使用管理队根据三矿生产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四、电缆的维护、保养和安全管理责任

  1、井下所有6kv高压电缆由机电二队负责维护、保养和检查处理故障,质量标准化达标悬挂由机电二队负责。

  2、井下各水平大巷从变电所到各石门口,上、下山底弯处的低压电缆及供综采工作面移动变电站的高压电缆由机电一队负责悬挂、质量达标和维护。检查处理故障由使用队负责。

  3、采煤队负责从石门口,上、下山底弯处到工作面所有电气设备的电缆的悬挂、质量达标、检查及处理故障。

  4、掘进队、通灭队、瓦斯抽放队负责从变电所到工作面使用地点所有电缆的悬挂、质量达标、检查及处理故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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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博煤矿斜坡提升运输管理办法为了确保我矿斜坡提升运输的规范管理,杜绝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办法。

  一、绞车及配套设备、设施的维护和使用管理

  (一)、绞车必须完好。机座稳固,各种保护齐全灵敏,刹车机构灵活可靠,各传动部位润滑良好。

  (二)、配套电器设备完好。控制开关完好可靠,信号系统完好灵敏、声光信号齐全。

  (三)、所有挡车栏和阻车器完好、灵活好用,上部挡车栏与绞车联动,阻车器和各挡车栏都应该处于常闭状态。严禁把阻车器和挡车栏锁上不用。

  (四)、轨道完好,地滚数量够且转动灵活。轨道轨距为600+5/-2mm,水平偏差不超过5mm,轨道接头上下和左右错差不超过2mm、道夹板和螺丝齐全紧固,轨枕间距为700,道钉不浮离;地滚每30米安设一个。

  (五)、警示牌板齐全、清晰。上、中、下部车场都必须在醒目处挂上:

  1、“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的警示牌板;

  2、“一停、二提升、三下放、四慢提升、五慢下放”的信号指示牌板;

  3、“红灯亮、正在行车、严禁行人”的警示牌板。

  (六)、每一次使用前,绞车司机都必须检查绞车各部位、配套电器设备、信号系统、阻车器和挡车栏以及钢丝绳完好状况,任何一项有问题都不得提升运输;使用前,司机要对轨道巡视一遍,清除障碍物。

  (七)、机电科维修人员每十天对绞车及配套设备、设施以及轨道等进行一次认真检查维护。

  二、钢丝绳使用管理

  (一)、每次提升运输时,司机都必须检查一次钢丝绳。检查内容:

  1、钢丝绳有无断丝及断丝情况;

  2、钩头是否完好;

  3、绳卡子是否紧固;

  4、保险绳是否完好。

  (二)、机电科维修人员每十天对钢丝绳进行一次认真、彻底的检查。检查内容除以上外,还要检查钢丝绳磨损情况(测量钢丝绳直径)。

  (三)、每一次急刹车后或者提升超重设备、设施后,都必须检查一次钢丝绳。

  (四)、发现在一个捻距内断丝超过10%,有断股现象,磨损后钢丝绳的直径减少量达到10%时,都必须更换该钢丝绳。

  (五)、在钢丝绳遭受猛烈拉力后,其直径减少量达到10%或者受猛烈拉力段长度伸长0.5%时,必须更换该钢丝绳。

  (六)、钢丝绳锈蚀严重,或者点蚀麻坑形成沟纹,或者外层钢丝松动时,必须立即更换该钢丝绳。

  (七)、有严重压折时,必须更换该钢丝绳;轻微压折时,可以使用,但必须每次检查,如果发现在压折处有断丝时,必须立即更换该钢丝绳。

  (八)、钩头钢丝绳卡数不少于4个,间距200mm,应使用心型环。

  三、对绞车司机和信号把钩工的.管理

  (一)、绞车司机和信号把钩工都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持证上岗。

  (二)、绞车司机和信号把钩工都必须严格按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和矿相关规定及管理制度作业。严禁违章操作。

  (三)、绞车司机在作业前应该对绞车、钢丝绳、信号系统、电器设备、轨道及阻车器和挡车栏等,进行一次检查,确认无问题后,才能提升运输。

  (四)、信号把钩工在作业前,应该检查信号系统、阻车器和挡车栏、钢丝绳及钩头、矿车插销和连接装置等,确认无问题后,才能发送提升信号。

  (五)、信号把钩工,必须坚持“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制度。在行车时,坚决制止人员进入绞车道;有人在绞车道上时,坚决不发送提升信号。

  (六)、绞车司机在正常操作时,严禁时快时慢和突然刹车。

  (七)、绞车司机在处理压绳时,严禁手提脚踩。

  (八)、处理斜坡上的掉道矿车时,绞车司机必须停止绞车运行,刹紧绞车,在绞车处看守等待。严禁脱岗。

  (九)、在处理斜坡掉道矿车时,信号把钩工发送信号更要清晰准确。严禁乱发送信号。

  四、提升使用管理的其它

  (一)、用于斜坡提升的绞车,钢丝绳直径都不得小于18.5mm。

  (二)、JTB0.8/0.6型绞车,提升重车数不得超过2个,空车数不得超过4个。

  (三)、用于提升的矿车,必须完好。连接装置牢固可靠,车体稳固,轮对不串动,插销必须是取得煤矿安全标志的标准插销。严禁使用其它物品替代提升插销。

  (四)提升运输的材料车,在装料时,要整齐、平顺,容易下滑的材料要用网兜网住向下方。严禁超高、超宽、超长、超重提升,必须提升运输时,必须请示相关管理人员或者编制专门安全措施。

  (五)、严禁非绞车司机进行斜坡提升运输工作。

  (七)、斜坡提升运输,严禁在车没有停稳时摘挂车。严禁扒、蹬提升车辆。对扒、蹬提升车辆人员,给予罚款500元的处理。

  (八)、对违章作业的绞车司机和信号把钩工,罚款100元/次。

  (九)、对损坏斜坡提升运输设备、设施的人,根据损坏情况进行处理,罚款不少于200元/次。

  (十)、非绞车司机,擅自操作斜坡提升绞车的,给予罚款处理,每次罚款不少于300元。

  (十一)、发生跑车事故时,由矿委组织追查。对责任人进行认真处理,罚款不少于1000元/次;对相关责任人员罚款不少于200元/次;对不服从处罚态度恶劣的开除出矿,并扣发当月工资。对故意制造事故的,经取证查实,扣发当月工资,并移交公安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煤矿管理制度 17

  (一)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各级安全责任,实行严格的考核与奖惩,以激励员工积极参与全面全员全过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强化安全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目标管理是现代安全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安全目标管理指标是企业安全活动的核心,在确定安全目标时,要既充分依据上级下达(或签定)的安全指标(或目标书)和本公司的实际生产条件,又要考虑到历年来有关目标、指标的统计为基础,对目标加以预测。在随着科学技术、工艺流程、管理水平的进步和职工素质的不断提高,安全状况会好转,安全目标应不断有所提高,以体现公司的安全进步及公司的'发展。

  (三)每年年初要根据研究制定的安全目标进行目标分解,经安委会通过执行,安委员要与各单位签订《安全质量目标管理责任书》,并由公司工会监督执行,由安全科进行考核。

  (四)年度安全目标的起草由安全科负责,安全目标指标的分解由安全科在全面调查的基础上,充分考虑一、二、三线的关系、各队组厂的生产条件、作业环境、长期隐患的治难度等因素,进行科学的综合分析确定。

  (五)安全目标要具有全面性,克服局限性,既要有绝对指标又要有相对指标,既要规定人身事故指标,又要规定非伤亡事故(如重大、特大机电事故)的目标,既要考虑工程质量指标,又要考虑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要求,以及“三违”指标等。要从全面安全管理的角度,进行全面的安全目标管理和责任指标分解。

  (六)安全目标确立时,要突出主要安全指标,尤其是三项否决指标,必须执行否决制度,一项不达即为责任单位安全工作不达标单位。三项否决指标为:

  1、井下消除死亡事故,地面消灭重伤事故;

  2、杜绝水、火、瓦斯、煤尘、顶板等重大事故;

  3、杜绝一级非伤亡事故和特大机电事故。

  (七)每年年度安全目标责任书对各单位的主要安全指标进行确定时,要注意两个方面,一是控制指标,即必须实现的安全目标,要求制定时要科学合理,不能放宽;二是要制定奋斗目标,要按照“跳起来摘桃子”的思路进行确定。

  (八)每年安全目标的分解要自上而下层层展开、分解落实到队、厂、班组和个人,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使每个职工都明确自己的目标和责任,形成个人保班(组),班(组)保科、队(厂),科、队(厂)保全公司,层层互保、全方位覆盖的系统安全目标网络。

  (九)在实施安全目标管理的过程中,必须注意人的因素,要充分发挥各级组织和每个职工的积极性。提倡民主协商,强调自我管理、自我控制、相互监督检查以及信息交流等。

  (十)各项安全目标每年未达到目标期限时,上下结合要进行安全目标情况评价,根据签定的《安全目标责任书》实施目标管理奖罚。由安全科按要求进行考核兑现,对超出控制指标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

  (十一)在安全目标管理控制过程中,要注意月度、季度考核总结,及时针对控制情况,存在问题进行综合分析,制定纠正预防措施,力求安全指标最优化、安全化。

  (十二)每年要根据公司安全目标的实现情况,进行评价,以更实际地制定下一年度的目标计划。

  (十三)对安全目标管理的奖罚额度要根据每年工资水平、发展变化等具体情况,合理确定,不能一成不变。要通过目标的激励,能够调动广大员工积极性和各级干部抓安全的主动性、创造性,从而保证安全目标的实现和安全状况的有效控制,取得安全目标管理的最佳效果。

  煤矿管理制度 18

  一、防突措施的掌握

  矿各级领导,防突技术人员、专业防突人员、安全员都必须全面掌握所采用区域防突措施的内容,技术参数,施工关键,容易出现的问题等,通防科、技术科、机电科、施工队的领导和相关人员必须了解和掌握本队、本工种与防突相关的内容。

  二、防突工作的安排与开工管理验收

  各专业领导必须按区域防突措施的要求,不折不扣地安排防突工作。开工前由总工程师组织通风、生产、机运、安全专业的科队领导到现场对防突和“一通三防”工作进行开工前验收,凡是未得到全面落实的不准进行防突工程施工。

  三、现场控制

  1、现场检查:各级领导和专业管理人员、通防科、安检科要时常到现场对照措施的.规定督促落实,指导施工,发现问题,纠正错误,组织处理隐患,帮、教违章行为。

  2、防突工施工前检查:防突工到现场后首先对照措施的内容进行施工前检查,查出的问题必须及时向调度汇报,对有突出危险性的工作面,无论是否查出问题,都必须向调度室进行检查情况汇报,调度室根据汇报的情况进行相应的处理。

  3、掘、机运日常检查:施工队每班都要进行与本队相关“一通三防”特别是防突工作检查,尤其是防突允许采、掘距离,支、背护质量,瓦斯探头的位置,准确性和避灾线路的畅通情况的检查;机电科必须设专人每旬对“三专两闭锁”和电器设备的隔爆性能进行一次检查。查出的问题必须及时汇报和处理。

  4、异常情况的处理:防突钻孔施工过程中,如果出现钻孔的深度、方向、直径、数量达不到措施的规定,预测或检验指标超限、喷孔、卡、顶钻、瓦斯浓度超限,片帮、冒顶和突出预兆等异常情况时,防突人员必须向总工程师汇报,总工程师要作出具有针对性的处理决定,有关单位和人员必须按此决定执行,并反馈信息。

  5、安员监督:安检科要设置防突安检员监督防突措施的执行。

  四、区域防突报告单

  1、必须使用矿统一的防突报告单;

  2、防突人员出井后立即填写防突措施报告单,并送通防科领导审核和总工程师审批。

  3、防突报告单的审批权仅限于总工程师。

  4、防突报告单必须及时送达总工程师,通防科、安检科和施工单位。

  煤矿管理制度 19

  一、施工队队长、瓦检查员、防突专业人员跟班制度

  1、有突出危险性的掘进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预报的所有参数测定必须由防突机构的专业人员测定和填写;各类防突措施的实施必须有防突专业人员在现场跟班进行技术指导,并监督检查措施的落实。

  2、矿井瓦斯检查员跟班检查掘进工作面瓦斯、观测煤与瓦斯突出的预兆,监督检查掘进工作面的防突措施落实情况;防突专业人员在掘进工作面所测定突出危险性参数记录由瓦斯检查员或安全员签字后生效;

  3、施工队跟班队长严格执行跟班制度,与工人同进同出,执行现场交接班;并必须按批准的防突措施组织生产。

  4、具有严重突出危险工作面应由防突专业技术人员(含通风副总、通防科长)跟班进行技术指导,监督检查防突措施在现场的落实到位。

  二、通防科、安检科负责组织防突检查工作

  组织相关科室部门定期与不定期对井下进行通风系统、通风设施、防突技术措施、安全防护设施、生产环节、机电设备完好和防爆等检查。

  1、安检科定期(每月)召开安全现场检查办公例会,并将防突管理作为重要内容进行检查,凡按防突管理的.掘进工作面及回风系统必须进行全面检查;

  2、对防突措施执行情况进行不定期地抽查,新开工的掘进工作面或中途改为防突管理的工作面必须进行防突验收,合格后才许开工;

  3、突出后和突出孔洞清理后必须进行防突检查验收。

  4、检查方式及资料整理。各专业按各自的业务职责分别检查,将检查结果形成文字资料报矿安检科汇总,安检科按工程名称及施工单位分类整理并建立防突检查台帐,并明确专人负责防突检查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保存工作。

  5、检查的主要内容及要求

  (1)区域综合防突技术措施:重点检查具有突出危险性区域的钻孔预测、检验、瓦斯排放孔、循环进度、防突牌板等执行情况。

  (2)通风系统及通风设施:重点检查掘进工作面的回风道、采区回风道、总回风道的巷道断面、支护状况、通风系统的合理、可靠性;反向风门的强度、道数、位置;局部通风机的安装、风筒敷设、掘进头的有效风量等。

  (3)电气设备:除每周定期检查外,对防突区域内的电气设备每周至少进行一次完好性和防失爆检查,独头内的电气设备安装是否符合“三专两闭锁”要求;瓦斯监测及断电装置是否灵敏可靠,若出现故障必须及时处理。

  (4)掘进施工:重点检查掘进工作面的断面、支护、顶板管理、断电撤人的安全防护设施、有突出危险性区域的填报防突卡制度执行情况等。

  (5)瓦斯监测监控:重点检查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运转、瓦斯传感器安装、显示及“三专两闭锁”的安装使用、便携式瓦斯报警仪的佩带、瓦斯检查员上岗执行情况;突出预兆观察等。

  (6)压风自救系统:检查压风自救系统的安装使用、隔离式自救器的佩带、通讯电话安装位置、通畅,避灾线路及抽查工人对避灾线路的熟悉程度。

  (7)防止灾害扩大措施:检查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贯彻,隔抑爆装置的安装使用等。

  6、压风自救系统和自救器由跟班队长负责每班检查,每次班生产前将供水施救开关打开一段时间,排尽管内积水。

  煤矿管理制度 20

  一、每一受水害威胁的矿井都要制定相应的“探、放、堵、截、排”综合防水措施。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

  二、受水害威胁的矿井必须配备有效的探放水设备。培训探放水设备操作人员。

  三、县(市)、区局、国有地方煤矿负责对本辖区内有水灾威胁矿井进行监督、督促各类防水煤柱设计、防治水措施的.上报工作,并按审批权限上报审批。市局负责检查县(市)区局、国有地方煤矿对这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四、每一矿井每年雨季前要组织一次防治水全面检查工作。县(市)区局、国有地方矿负责对重点受水患威胁矿井的检查工作。

  五、矿井必须配足排水管路、排水设备、防洪抢险物资,县(市)区局、国有地方煤矿负责对该项工作的检查。

  六、各类矿井必须收集矿井水文地质资料建立相关档案。

  七、矿井应组织水文地质调查工作。查明矿区内报废小井充水情况与矿区开采关系,查明地表水体、含水层与隔水层、小井老窖、各类导水构造等对矿井影响情况,并制定措施。

  八、矿井应进行水文地质观测工作,建立观测台帐。

  九、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矿井、水文情况不清的矿井,要进行补充水文地质勘探工作,并按地质规程要求报批工程设计。

  十、采掘工作面探放水包括,防顶板突水、防底板突水、老空水、断层水、冲积层水、钻孔水等,每一矿井必须根据该矿井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探、放水措施,报有关部门批准。

  十一、凡在煤层露头风化带,含水、导水、与富水层相接触的断层,矿井水淹区,受保护的地表水体、井田技术边界等地段必须留设防水煤柱,各类防水煤柱必须经有资质单位进行设计、计算,确定尺寸大小和留设方法。报有关部门批准。

  十二、矿井要建立水害预报上报制度,矿井每月向县(市)区局汇报一次,国有地方煤矿每季向市局汇报一次矿井水患情况。重点矿井的水患情况随时直接上报。

  十三、各县(市)区局可根据本规定制定适合自己情况的具体细则。如本制度与上级规定相抵触,按上级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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