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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炔气瓶管理制度

时间:2023-04-10 11:44:13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乙炔气瓶管理制度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乙炔气瓶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乙炔气瓶管理制度

乙炔气瓶管理制度1

  为规范公司氧气瓶和乙炔气瓶的安全管理,特作以下规定:

  一、氧气瓶和乙炔气瓶的放置

  氧气瓶和乙炔瓶应分开放置,尽量避免放在一起;同时使用氧气瓶和乙炔瓶时与明火距离一般不小于10米,两瓶间距不得少于10米;

  贮存时两瓶间距离不得低于5米;

  氧气瓶、乙炔气瓶不得存放在有电源开关和通电电缆线附近。

  二、氧气瓶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运输管理

  (1)、氧气瓶是运送和贮存高压氧气的容器,其容积为40l,工作压力为15mpa。

  按照规定,氧气瓶外表漆成天蓝色,并用黑漆标明"氧气"字样。

  (2)、在运输前,要检查瓶嘴气阀安全胶圈是否齐全,瓶身、瓶嘴是否有油类等。

  (3)、装卸时,瓶嘴阀门朝同一方向,防止互相碰撞,损坏和爆炸。

  (4)、不准装运其它可燃气体。

  (5)、在强烈阳光下运输时,要用帆布遮盖。

  2、氧气瓶保管与存放

  (1)、保管和使用时应防止沾染油污;放置时必须平稳可靠,不应与其他气瓶混在一起;不许曝晒、火烤及敲打,以防爆炸。库房周围不得放易燃物品。

  (2)、库内温度不得超过30℃,距离热源、明火在10米以外。

  (3)、氧气瓶减压阀、压力表应定期进行检定,并有合格标示。

  3、氧气瓶使用规定

  (1)、安装减压阀前,先将瓶阀微开一二秒钟,并检验氧气质量,符合要求方可使用。

  (2)、使用氧气时,不得将瓶内氧气全部用完,最少应留0.1mpa。以便在再装氧气时吹除灰尘和避免混进其他气体。

  (3)、检查瓶阀时,只准用肥皂水检验。

  (4)、氧气瓶不准改用充装其它气体使用。

  三、乙炔瓶安全技术操作规定

  1、乙炔瓶在使用、运输、贮存时,环境温度不得超过40℃。

  2、乙炔瓶的漆色必须保持完好,不得任意涂改。

  3、乙炔瓶在使用时必须装设专用减压器。回火防止器,工作前必须检查是否好用,否则禁止使用,开启时,操作者应站在阀门的侧后方,动作要轻缓。

  4、使用压力不超过0.05mpa输气流量不应超过1.5-2.0米3/时瓶。

  5、使用时要注意固定,防止倾倒,严禁卧入使用,对已卧入的乙炔瓶,不准直接开气使用,使用前必须先立牢静止十五分钟后,再接减压器使用,否则危险。

  禁止敲击,碰撞等粗暴行为。

  6、气瓶不得靠近热源和电器设备,夏季要有遮阳措施防止暴晒,与明火的距离要大于10米(高空作业时是与垂直地面处的平行距离)。

  7、瓶阀冻结时,严禁用火烘烤,可用10℃以下温水解冻。 8、工作地点频繁移动时,应装在专用小车上,乙炔瓶和氧气瓶应避免放在一起。

  9、严禁铜、银、汞等及其制品与乙炔接触,与乙炔接触的铜合金器具含铜量须得高于70%。

  10、使用中的乙炔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剩余压力应符合安全要求:当环境温度<0℃时,压力应不低于0.05mpa;当环境温度为25~40℃时,应不低于0.3mpa。

  11、在用汽车、手推车运输乙炔瓶时,应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碰。

  12、装运时,应妥善固定汽车装运乙炔瓶放置,头部应朝向一方,装车高度不得超过车箱高度,直立排放时,车箱高度不得低于瓶高的三分之一。

  13、夏季要有遮阳措施,防止暴晒,严禁与氯气瓶、氧气瓶及易燃物品同车运输。

  14、装运乙炔瓶的车辆禁止烟火。

  15、乙炔瓶在使用现场或班组小库内储量不得超过5瓶,可与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厂房相邻建造,相邻的墙应是无门窗洞的防火墙,严禁任何管线穿过。

  16、乙炔瓶贮存时要保持直立,并有防倒措施,严禁与氧气瓶氯气瓶及易燃品同向贮存,贮存间与明火和散放火地点距离不得小于10米。

  17、乙炔瓶严禁放在通风不良及有放射线的场所,不得放在橡胶等绝缘体上,瓶库或贮存间有专人管理,并设置"乙炔危险""严禁烟火"的醒目标志;

  18、空瓶与实瓶应分开、整齐放置,并有明显标志;

  三、使用乙炔瓶,应遵守下列规定:

  1、使用前,应对钢印标记、颜色标记及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凡是不符合规定的乙炔瓶不准使用;

  2、乙炔瓶的放置地点,重瓶与空瓶应分别存放,不得靠热源和电器设备,与明火的'距离不得小于10m(高空作业时,此距离为在地面的垂直投影距离);3、乙炔瓶使用时,必须直立,并应采取措施防止倾倒,严禁卧放使用;

  4、乙炔瓶严禁放置在通风不良或有放射线源的场所使用;

  5、乙炔瓶严禁敲击、碰撞,严禁在瓶估上引弧,严禁将乙炔瓶放置在电绝缘体上使用;

  6、应采取措施防止乙炔瓶受曝晒或受烘烤,严禁用40℃以上的热火或其他热源对乙炔瓶进行加热;

  7、移动作业时,应采用专用小车搬运,如需乙炔瓶和氧气瓶放在同一小车上搬运,必须用非燃材料隔板隔开;

  8、瓶阀出口处必须配置专用的减压器和回火防止器。正常使用时,减压器指示的放气压力不得超过0.15mpa,放气流量不得超过0.05m3/h.l。如需较大流量时,应采用多只乙炔瓶汇流供气;

  9、乙炔瓶使用过程中,开闭乙炔瓶瓶阀的专用搬手,应始终装在阀上。暂时中断使用时,必须焊、割工具的阀门和乙炔瓶瓶阀,严禁手持点燃的焊、割工具调节减压器或开、闭乙炔瓶瓶阀;

  10、乙炔瓶使用过程中,发现泄漏要及时处理,严禁在泄漏的情况下使用;

  11、乙炔瓶内气体严禁用尽,必须留有不低于0.05mpa的剩余压力。

  12、使用乙炔瓶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对瓶阀、易熔合金塞等进行修理或更换,严禁对在用乙炔瓶瓶体和底座等进行焊接修理。

乙炔气瓶管理制度2

  一、装卸、运输安全管理

  1、在运输前,要检查瓶嘴气阀、安全防震胶圈是否齐全,瓶帽应紧牢,安全附件齐全有效,瓶身、瓶嘴是否有油类等。

  2、装卸时,瓶嘴阀门朝同一方向,防止互相撞击损坏和爆炸。

  3、运输气瓶的车辆且只能装运一种气瓶,不能混装,不准装运其它可燃气体。

  4、在用车辆、手推车运输气瓶时,应轻装轻卸,严禁碰撞、抛掷、滚滑,防撞击、跌落,禁止用电磁机械装卸气瓶。

  二、储存、保管安全管理

  1、气瓶存放场所不能和办公室或休息室设在一起,仓库距离有人建筑必须大于15m。

  2、仓库不得靠近热源和电器设备,远离明火,与明火的距离不得小于10m。

  3、保管和使用时应防止沾染油污;放置时必须平稳可靠,不应与其他气瓶混在一起;不许曝晒、火烤及敲打,以防爆炸;库房周围不得放易燃物品;气瓶在使用现场或班组小库内储量不得超过5瓶。

  4、库内温度不得超过30℃,距离热源明火在10米以外。

  5、应有良好的通风、降温措施,避免阳光曝晒,氧气库内温度不得超过30℃;乙炔库内温度不得超过40℃。

  6、仓库内不得存放其它物品;室内不设电器装置,必须选用防爆型电灯,电器开关和熔断器都应设置在库房外;存储场所应干燥,防止雨(雪)淋、水浸;

  7、仓库要有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现场要悬挂操作规程。

  8、仓库内必须配有干粉或二氧化碳灭火器,严禁使用四氯化碳灭火器。

  9、仓库内外要设置“严禁烟火”标志,气瓶区有明确区分醒目标识如“氧气危险”“乙炔危险”等。

  10、在储存场所的15m范围以内,禁止吸烟、从事明火和生成火花的工作,并设置相应的警示标志。

  11、空瓶和满瓶必须要清晰的在瓶体上标明(如:空瓶可在瓶体上写“空”,有气体的要写“满”或者“有”),并且空满瓶要分开存放,以免混淆。

  12、严禁乙炔气瓶与氧气瓶及易燃物品同室储存。

  三、气瓶堆放安全管理

  1、氧气瓶、乙炔瓶严禁卧放。

  2、气瓶用栏杆或支架加以固定或扎牢,防止倾倒或滚动,禁止利用气瓶的瓶阀或头部来固定气瓶,同时应保护气瓶的底部免受腐蚀。

  3、气瓶(包括空瓶)存储时应将瓶阀关闭,卸下减压器,戴上并旋紧气瓶帽。

  4、禁止将气瓶放置在可能导电的地方。

  5、乙炔存放场所严禁存放氯气、氧气及易燃物品。

  6、单个单位内乙炔气的储存量不能超过240 m(相当40瓶)。

  四、气瓶使用安全规定

  1、氧气瓶使用时应直立放置,设支架稳固,防止倾倒。

  2、乙炔瓶必须立放,严禁横、躺、卧以免丙酮流出,引起燃烧爆炸。

  3、氧气瓶、乙炔气瓶必须配备防震圈(2个/瓶)且氧气瓶与乙炔气瓶之间的距离应不小于5米,严禁乱搬气瓶;氧气瓶、乙炔气瓶与明火的距离应至少为10米。

  4、严禁将氧气瓶、乙炔气瓶靠近热源和电源箱;并不得放在高压线及一切电线的'下面;切勿在强阳光下爆晒;应放在操作工点的上风处,以免引起爆炸。氧气瓶、乙炔气瓶与焊、割炬(也称焊、割枪)的间距应在10m以上。

  5、气瓶设备管道冻结时,严禁用火烤或用工具敲击冻块;氧气阀或管道应用40℃温水溶化。

  6、使用前,应检查割炬的射吸能力、各连接处密封情况。

  7、操作前,必须确认作业现场无易燃易爆物品,乙炔气瓶、氧气瓶及橡胶软管的接头、阀门及紧固件应紧固可靠,不准有松动、破损和漏气现象每月利用肥皂水检查一次漏气,严禁使用明火检漏。

  8、开启气瓶阀门时,要用专用工具,动作要缓慢,操作者面部不要面对减压阀,但要仔细观察压力表的指针是否灵敏正常,减压后的压力应该在压力表的绿色指示范围内。

  9、点火时,先微开预热氧阀,再开乙炔气阀,迅速点火,调整火焰,待工件预热至燃点,再开高压切割氧进行切割。开启时不应过猛,以防喷射出熔融铁水。

  10、当割炬由于强烈加热而发出爆鸣声时,必须立即关闭乙炔气阀门,并将割炬放入水中冷却。注意最好不要关氧气阀。

  11、熄灭火焰时,应先关切割氧,再关乙炔气和预热氧气阀门。操作中如发生回火,应立即关切割氧气阀,再关乙炔气阀和预热氧,待割炬冷却后,方可继续使用。

  12、乙炔气软管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生脱落、破裂、着火时,应将割炬的火焰熄灭,然后停止供气;氧气软管着火时,应迅速关闭氧气瓶阀门,停止供气,严禁用弯折软管的方法消除氧气软管着火,乙炔气软管着火时,可用弯折着火点供气端一段胶管的方法将火熄灭。

  13、割件表面切割前应先清除氧化皮及油污等,以防氧化皮剥落分离时伤害眼睛和阻塞割嘴,产生回火。

  14、氧气瓶中的氧气、乙炔气瓶中的乙炔气严禁全部用完,氧气瓶至少应留有不小于1mpa的剩余压力,而乙炔气瓶中剩余压力不应小于0。1mpa。

乙炔气瓶管理制度3

  为了搞好氧气瓶、乙炔气瓶的运输、保管和存放、使用的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发生,根据有关标准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氧气瓶安全管理规定

  1、移动运输

  (1)、在移动运输前,先要检查瓶嘴气阀安全胶圈是否齐全,瓶身、瓶嘴是否有油类等。

  (2)、装卸时,瓶嘴阀门朝同一方向,防止互相碰撞,损坏和爆炸。

  (3)、不准同时装运其他可燃性气体。

  (4)、在强烈阳光下运输时,要用帆布遮盖。

  (5)、装运氧气瓶的车辆禁止烟火。

  (6)、严格遵守交通和公安部门颁布的.危险品运输条例及有关规定。

  2、氧气瓶保管与存放

  (1)、库房周围不得放易燃物品。

  (2)、仓库应阴凉,库内不得有热源,严禁明火,满装气瓶不得在阳光下曝晒,也不宜长期雨淋,夏季应有降温措施。

  (3)、氧气瓶减压阀,压力计、接头与导管等,要涂标记。

  3、氧气瓶使用规定

  (1)、安装减压阀前,先将瓶阀微开一二秒钟,并检验氧气质量,合乎要求方可使用。

  (2)、瓶中氧气不准用净,应留0.1mpa。

  (3)、检查瓶阀时,只准用肥皂水检验。

  (4)、氧气瓶不准改用充装其它气体使用

  二、乙炔气瓶安全管理规定

  1、移动运输

  (1)、在移动运输乙炔瓶时,应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碰,应使用专用夹具和防雨的运输车,严禁用电碰起重机和链绳吊装搬运

  (2)、装运时,汽车装乙炔瓶横向排放,头部应朝向一方,装车高度不得超过车箱高度,直立排放时,车箱高度不得低于瓶高的三分之二。

  (3)、夏季要有遮阳措施,防止暴晒,严禁与氧气瓶及其它易燃物品同车搬运。

  (4)、工作地点频繁移动时,应装在专用小车上,乙炔瓶和氧气瓶应避免放在一起。

  (5)、乙炔气瓶在使用、运输、贮存时,环境温度不得超过40℃。

  (6)、装运乙炔瓶的车辆禁止烟火。

  (7)、严禁与氯气瓶、氧气瓶及易燃物品同车运输。

  (8)、严格遵守交通和公安部门颁布的危险品运输条例及有关规定。

  2、乙炔气瓶保管与存放

  (1)、贮存间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距离不得小于10米。

  (2)贮存间应有良好的通风、降温等设施,要避免阳光直射,要保证运输道路通畅,在其附近应设有消火栓和干粉二氧化碳灭火器(严禁使用四氯化碳灭火器)。

  (3)、乙炔瓶贮存时,一般要保持直立位置,并应有防止倾倒的措施。

  (4)、严禁与氯气瓶、氧气瓶及易燃物品同间贮存。

  (5)贮存间应有专人管理,在醒目的地方应设置"乙炔危险"、"严禁烟火"的标志。

  3、乙炔气瓶使用规定

  (1)、乙炔气瓶的漆色必须保持完好,不得任意涂改。

  (2)、乙炔气瓶在使用时必须装设专用减压器。回火防止器,工作前必须检查是否好用,否则禁止使用,开启时,操作者应站在阀门的侧后方,动作要轻缓。

  (3)、使用压力不超过0.05mpa输气流量不应超过1.5-2.0立方米/时瓶。

  (4)、使用时要注意固定,防止倾倒,严禁卧入使用,对已卧入的乙炔瓶,不准直接开气使用,使用前必须先立牢静止十五分钟后,再接减压器使用,否则危险。禁止敲击,碰撞等粗暴行为。

  (5)、使用时乙炔气瓶不得靠近热源和电器设备。夏季要有遮阳措施防止暴晒,与明火的距离要大于10米(高空作业时是与垂直地面处的平行距离)

  (6)、乙炔气瓶阀冻结时,严禁用火烘烤,可用10℃以下温水解冻。

乙炔气瓶管理制度4

  一、为了加强本厂溶解乙炔气瓶(以下简称乙炔瓶)的安全管理,保证乙炔瓶的安全使用,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订本规程。

  二、本制度是对乙炔瓶安全的基本要求,乙炔瓶的购置、充装、检验、运输、储存和使用等,应符合本制度的规定。

  三、购置乙炔气瓶应认真查验生产厂家资质,确认其制造许可证等文件。进货时核对气瓶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书等文件。

  四、乙炔瓶实行固定充装单位制度。档案不在本充装单位的乙炔瓶,不得回收和充装。

  1.列出固定在本单位充装的乙炔瓶用户名单,报送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安全监察机构备案。

  2.对固定在本单位充装的乙炔瓶,逐只建立档案。档案内容包括:乙炔瓶编号,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书,定期检验记录,充装记录等;

  3.保证固定在本单位充装的乙炔瓶定期进行检验,保证及时补加溶剂,保证充装质量和安全,做好用户服务工作。

  4、用户改变固定充装单位时,应办理乙炔瓶和其档案的转户手续。

  用户临时改变充装单位时,可不办理转户手续,但本厂应对临时用户的乙炔瓶作出标记,单独充装和存放。

  五、乙炔瓶充装前,充装单位应有专职人员对乙炔瓶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应填写在充装记录中,并由检查人签字。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先进行处理或检验,否则严禁充装: 1.钢印标记不全或不能识别的;

  2.超过检验期限的;

  3.颜色标记不符合gb7144规定的或表面漆色脱落严重的;

  4.附件不全、损坏或不符合规定的;

  5.瓶内无剩余压力或怀疑混入其他气体的;

  6.瓶内溶剂重量不符合gb13591《溶解乙炔充装规定》要求的.;

  7.经外观检查,存在明显损坏,需进一步进行检验的;

  8.首次充装或经装卸瓶阀、易熔合金塞后,未经置换合格的。

  六、乙炔瓶充装前,必须按gb13591《溶解乙炔充装规定》测定溶剂补加量。乙炔瓶补加溶剂后,必须对瓶内溶剂量进行复核。

  七、乙炔瓶的充装操作:

  1.充装容积流速应进行适当控制,一般不小于0.015m3/hl;

  2.瓶壁温度不得超过40℃。充装时可以用自来水喷淋冷却,也可以强制冷却;

  3.一般分两次充装,中间间隔时间不少于8小时。

  八、乙炔瓶充装后,应符合下列要求:

  1.乙炔充装量和静置8小时后瓶内压力,应符合相应国家标准的规定;

  2.不得有泄漏或其他异常现象。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乙炔瓶严禁出厂,并应妥善处理。

  九、应逐只认真填写充装记录,其内容应包括:充装前检查结果、充装日期、充装间室温、乙炔瓶编号、皮重、实重、剩余压力、剩余乙炔量、溶剂补加量、乙炔充装量、静置后压力、发生的问题及处理结果、操作者签字等。乙炔瓶充装记录至少保存12个月。

  十、应负责保护好乙炔瓶的外表面颜色标记,并应做好使用中受损漆层的修复工作。

  十一、应保持充装前的检查人员和充装时的操作人员相对稳定,并定期对其进行安全教育。

  十二、定期检验

  ㈠、乙炔瓶的定期检验,每三年进行一次。库存或停用周期超过三年的乙炔瓶,启用前应进行检验。

  ㈡、乙炔瓶使用过程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提前进行检验:

  1.瓶体或附件严重腐蚀、损伤或变形;

  2.对瓶内填料、溶剂的质量有怀疑;

  3.乙炔瓶皮重异常;

  4.有回火、烧灼或表面漆色发黑的痕迹;

  5.充装时瓶壁温度异常;

  6.检验人员认为有必要提前检验的。

  十三、报废

  乙炔瓶经定期检验,不符合标准规定的应予报废。

  十四、气瓶档案管理

  应按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规定配备计算机对自有气瓶和托管气瓶进行建档登记,气瓶建档登记包括建立电子档案和建立文本档案两部分。

  ㈠、气瓶电子档案

  气瓶的电子档案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气瓶的登记信息,包括:气瓶在充装单位的编号、气瓶名称或型号、气瓶充装介质名称或化学分子式。

  气瓶的制造信息,包括:气瓶制造单位名称或、气瓶制造编号、气瓶制造年月。

  气瓶的检验信息,包括:气瓶上次检验日期、气瓶上次检验的检验单位名称、气瓶下次检验日期、气瓶历史检验记录。

  气瓶的基本技术参数信息,包括:气瓶的公称工作压力(单位:mpa)、水压试验压力(单位:mpa)、重量(单位:kg)、容积(单位:l)、瓶体设计壁厚(单位:mm)。

  ㈡气瓶文本档案

  气瓶的文本档案除包括气瓶电子档案的全部内容外,还须有气瓶的检验合格证、自有气瓶的出厂合格证或质量证明书、托管气瓶的托管见证资料等。

  十五、乙炔瓶发生事故时,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报告主管部门。

乙炔气瓶管理制度5

  一、总则:

  为了加强氧乙炔气瓶安全管理,保证安全使用,保证人身和国家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部门氧乙炔气瓶安全管理制度。

  二、储存和使用:

  1、储存气瓶时,应遵守下列要求:

  (1)、应置于专用仓库储存,氧乙炔气瓶仓库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

  (2)、仓库不得有地沟、暗道,严禁明火和其它热源;仓库应通风、干燥,避免阳光之射;

  (3)、空瓶与实瓶两者应分开放置,并有明显标志,氧乙炔气瓶应分室存放,并在附近设置灭火器材;

  (4)、气瓶放置整齐,并配戴好瓶帽。立放时,要妥善固定;横放时,头部应朝向一方,垛高不宜超过五层。

  2、气瓶使用应遵守下列规定:

  (1)、不得擅自更改气瓶的钢印和颜色标记;

  (2)、气瓶使用前应进行安全状况检查,对盛装气体进行确认;

  (3)、气瓶的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热源,距明火10米以外;盛装易引起聚合反应和分解反应气体的气瓶,并应避开放射性射源;

  (4)、气瓶立放时应采取防倾倒措施;

  (5)、夏季应防止曝晒;

  (6)、严禁敲击、碰撞;

  (7)、严禁在气瓶上进行电焊引弧;

  (8)、严禁用温度超过40℃的热源对气瓶加热;

  (9)、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必须留有剩余压力,应小于0.05mpa ;

  (10)、气瓶投入使用后,不得对气瓶进行挖补、焊接修理;

  (11)、使用气瓶的工作人员应熟悉气瓶一般安全知识。

  三、确保气瓶安全五条纪律:

  1、禁止用氧气瓶或其它压缩气瓶对轮胎充气,吹扫容器管道系统,缺氧的.工作现场通风以及作为各种容器打压的气源;

  2、禁止用氧气瓶充装氢气或其它气体;

  3、禁止用扳手及手锤等敲打旋转瓶阀,防止阀门损坏气瓶冲出;

  4、涉及到易燃易爆场所或有危险作业现场,在操作使用气瓶时,必须事先完善可靠的安全措施,经主管领导批准方可进行。

  四、气瓶管理工作的检查与考核:

  1、本车间气瓶管理工作的检查与考核,由车间负责;

  2、发生下列情况按照《太原第一热电厂安全生产奖惩规定》进行考核:

  (1)、由于违章作业、违章指挥,造成气瓶爆炸、着火、设备损坏或人身事故;

  (2)、由于对气瓶管理不善,维护不当致使发生气瓶爆炸、着火、设备损坏或人身事故;

  (3)、发生一般习惯性违章造成严重人身未遂事故或造成严重设备损坏未遂事故;

  (4)、外包工程施工单位,在承包设备检修或更改工程使用气瓶发生不安全情况时,由生技部或承包方在工程费用结算中按有关规定根据安监部罚款通知书进行扣罚;

  3、根据本制度,凡是现场使用乙炔气瓶时应装设止回阀,如不使用止回阀每次罚款300元;

  本管理制度如有与上级有关规定不符的条款,以上级规定为准。

乙炔气瓶管理制度6

  为了加强氧气、乙炔气瓶的充装、使用和存放等方面的安全管理,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气瓶使用安全管理规范(q/sy 1365—20xx)》,特制定XX队氧气、乙炔气瓶安全管理规定。

  一、气瓶检查

  1、XX队所使用的氧气、乙炔气瓶,均从具有气瓶生产、气瓶充装许可证的厂家采购和充装气瓶。接收前应进行检查验收,对检查不合格的气瓶不得接收。

  2、氧气、乙炔的保管和使用要设专人负责,并定期对气瓶的外表状态进行检查。

  3、按照安全《安全目视化管理规定》[20xx]552号的有关要求,挂贴相应的标签。

  4、对有缺陷的气瓶,应与其它气瓶分开,并及时更换或报废。

  5、对气瓶的检查主要包括以下方面:气瓶是否有清晰可见的外表涂色和警示标签;气瓶的外表是否存在腐蚀、变形、磨损、裂纹等严重缺陷;气瓶的附件(防震圈、瓶帽、瓶阀)是否齐全、完好;气瓶是否超过定期检验周期;气瓶的使用状态(满瓶、使用中、空瓶)。

  6、气瓶验收安全管理要求:气瓶验收安全管理实行“五查一登记”制度,主要检查项如下:查气瓶有无定期检验,有无钢印;查气瓶出厂合格证;查气瓶有无防震圈(瓶体上至少应装有两个防震圈);查气瓶有无防护帽;查气瓶气嘴有无变形、开关有无缺失、外观是否正常、颜色统一、其他附件齐全,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气瓶检查合格后验收登记。(气瓶的瓶体涂色与介质请参见附表1)

  7、氧气、乙炔气瓶应按相关文件规定,委托具有气瓶检验资质的机构进行定期检验(氧气、乙炔的检验周期为每三年检验一次)。

  8、气瓶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有严重腐蚀、损伤或对其安全可靠性有怀疑时,应提前进行检验。超过检验期限的气瓶,启用前应进行检验。

  9、库存和停用时间超过一个检验周期的气瓶,启用前应进行检验。

  10、工作人员必须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和扑灭火灾的基本方法。

  二、气瓶运输

  日常进行气瓶运输应满足如下要求:

  1、装运气瓶的车辆应有“危险品”的安全标志。

  2、气瓶必须配戴好气瓶帽、防震圈,当装有减压器时应拆下,气瓶帽要拧紧,防止摔断瓶阀造成事故。

  3、气瓶应直立向上装在车上,妥善固定,防止倾斜、摔倒或跌落,车厢高度应在瓶高的三分之二以上。

  4、运输气瓶的车辆停靠时,驾驶员与押运人员不得同时离开。运输气瓶的车不得在繁华市区、人员密集区附近停靠。

  5、不应长途运输乙炔气瓶。

  6、运输氧气、乙炔气瓶的车辆必须备有灭火器材。

  7、夏季运输时应有遮阳设施,适当覆盖,避免曝晒。

  8、氧气、乙炔气瓶不得同车运输。

  9、易燃品、油脂和带有油污的物品,不得与氧气瓶同车运输,气瓶沾有油污可用氯化碳揩拭干净。

  10、车辆上除司机、押运人员外,严禁无关人员搭乘。

  11、司乘人员严禁吸烟或携带火种。

  三、气瓶搬运

  1、搬运气瓶时,要旋紧瓶帽,以直立向上的位置来移动,注意轻装轻卸,禁止从瓶帽处提升气瓶。

  2、近距离(5m内)移动气瓶,应手扶瓶肩转动瓶底,并且要使用手套。移动距离较远时,应使用专用小车搬运,特殊情况下可采用适当的安全方式搬运。

  3、禁止用身体搬运高度超过1.5m的气瓶到手推车或专用吊篮等里面,可采用手扶瓶肩转动瓶底的滚动方式。

  4、卸车时应在气瓶落地点铺上软垫或橡胶皮垫,逐个卸车,严禁溜放。

  5、装卸氧气瓶时,工作服、手套和装卸工具、机具上不得粘有油脂。

  6、当提升气瓶时,应使用专用吊篮或装物架。不得使用钢丝绳或链条吊索。严禁使用电磁起重机和链绳。

  四、气瓶使用

  1、使用气瓶前使用者应对气瓶进行安全状况检查,检查重点:盛装气体是否符合作业要求;瓶体是否完好;减压器、流量表、软管、防回火装置是否有泄漏、磨损及接头松懈等现象;

  2、气瓶应在通风良好的场所使用。如果在通风条件差或狭窄的场地里使用气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以防止出现氧气不足,或危险气体浓度加大的现象。安全措施主要包括:强制通风、氧气监测和气体检测等。

  3、气瓶的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热源,应与办公、居住区域保持10m以上的距离。

  4、气瓶应防止曝晒、雨淋、水浸,环境温度超过40℃时,应采取遮阳等措施降温。

  5、氧气瓶和乙炔气瓶使用时应分开放置,至少保持5m间距,且距明火10m以外。盛装易发生聚合反应或分解反应气体的气瓶,如乙炔气瓶,应避开放射源。

  6、气瓶应立放使用,严禁卧放,并应采取防止倾倒的措施。

  7、乙炔气瓶使用前,必须先直立20min后,然后连接减压阀使用。

  8、气瓶及附件应保持清洁、干燥,防止沾染腐蚀性介质、灰尘等。氧气瓶阀不得沾有油脂,焊工不得用沾有油脂的工具、手套或油污工作服去接触氧气瓶阀、减压器等。

  9、禁止将气瓶与电气设备及电路接触,与气瓶接触的.管道和设备要有接地装置。在气、电焊混合作业的场地,要防止氧气瓶带电,如地面是铁板,要垫木板或胶垫加以绝缘。

  10、乙炔气瓶不得放在橡胶等绝缘体上。

  11、气瓶瓶阀或减压器有冻结、结霜现象时,不得用火烤,可将气瓶移入室内或气温较高的地方,或用40℃以下的温水冲浇,再缓慢地打开瓶阀。

  12、严禁用温度超过40℃的热源对气瓶加热。

  13、开启或关闭瓶阀时,应用手或专用扳手,不准使用其他工具,以防损坏阀件。装有手轮的阀门不能使用扳手。如果阀门损坏,应将气瓶隔离并及时维修。

  14、开启或关闭瓶阀应缓慢,特别是盛装可燃气体的气瓶,以防止产生摩擦热或静电火花。

  15、打开气瓶阀门时,人要站在气瓶出气口侧面。

  16、严禁敲击、碰撞气瓶。严禁在气瓶上进行电焊引弧。

  17、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必须留有剩余压力。压缩气体气瓶的剩余压力应不小于0.05mpa,液化气体气瓶应留有不少于0.5%~1.0%规定充装量的剩余气体。

  18、关紧阀门,防止漏气,使气压保持正压。

  19、不得擅自更改气瓶的钢印和颜色标记。

  20、禁止自行处理气瓶内的残液。

  21、禁止用氧气、乙炔瓶充装其它气体。

  22、气瓶投入使用后,不得对瓶体进行挖补、焊接修理。严禁将气瓶用作支架等其他用途。

  23、气瓶使用完毕,要妥善保管。气瓶上应有状态标签(“空瓶”、“使用中”、“满瓶”标签)。

  24、严禁在泄漏的情况下使用气瓶。使用过程中发现气瓶泄漏,要查找原因,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25、使用气瓶的工作人员应熟悉气瓶一般安全知识。

  五、气瓶存储

  1、氧气、乙炔气库房属于重点防火防爆部位,15m范围以内,禁止吸烟、并应设置醒目的禁火标志,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

  2、氧气、乙炔气瓶应置于专用库房储存,库房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

  3、氧气、乙炔气库房应通风、干燥,防止雨(雪)淋、水浸、避免阳光直射。

  4、严禁明火和其他热源,不得有地沟、暗道和底部通风孔,并且严禁任何管线穿过。

  5、氧气、乙炔气库房应采取整体防火防爆安全措施,库房内电源体要求穿入墙管内,电闸、开关应安装在库外,室内通风必须良好,工作结束后,应切断电源,关好门窗,方可离开。

  6、禁止将气瓶放置到可能导电的地方。

  7、空瓶与实瓶两者应分开放置,并有明显标志,氧气、乙炔气瓶应分室存放,并在附近设置灭火器材。

  8、气瓶应直立存储,用栏杆或支架加以固定或扎牢,禁止利用气瓶的瓶阀或头部来固定气瓶。

  9、支架或扎牢应采用阻燃的材料,同时应保护气瓶的底部免受腐蚀。

  10、气瓶(包括空瓶)存储时应将瓶阀关闭,卸下减压器,戴上并旋紧气瓶帽,整齐排放。

  11、气瓶的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热源,距明火10米以外,并避开放射性源。

  12、气瓶存放到期后,应及时处理。

  13、气瓶在室内存储期间,特别是在夏季,应定期测试氧气、乙炔库的温度和湿度,并做好记录。

  14、氧气、乙炔库的室内温度应控制在40℃以下,相对湿度应控制在80%以下。

  15、如果气瓶漏气,首先应根据气体性质做好相应的人体保护。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关闭瓶阀,如果瓶阀失控或漏气点不在瓶阀上,应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

  16、应定期对存储场所的用电设备、通风设备、气瓶搬运工具和栅栏、防火和防毒器具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乙炔气瓶管理制度7

  为规范公司氧气瓶和乙炔气瓶的安全管理,特作以下规定:

  一、氧气瓶和乙炔气瓶的放置

  氧气瓶和乙炔瓶应分开放置,尽量避免放在一起;同时使用氧气瓶和乙炔瓶时与明火距离一般不小于10米,两瓶间距不得少于10米;贮存时两瓶间距离不得低于5米;氧气瓶、乙炔气瓶不得存放在有电源开关和通电电缆线附近。

  二、氧气瓶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运输管理

  (1)、氧气瓶是运送和贮存高压氧气的容器,其容积为40l,工作压力为15mpa。按照规定,氧气瓶外表漆成天蓝色,并用黑漆标明"氧气"字样。

  (2)、在运输前,要检查瓶嘴气阀安全胶圈是否齐全,瓶身、瓶嘴是否有油类等。

  (3)、装卸时,瓶嘴阀门朝同一方向,防止互相碰撞,损坏和爆炸。

  (4)、不准装运其它可燃气体。

  (5)、在强烈阳光下运输时,要用帆布遮盖。

  2、氧气瓶保管与存放

  (1)、保管和使用时应防止沾染油污;放置时必须平稳可靠,不应与其他气瓶混在一起;不许曝晒、火烤及敲打,以防爆炸。库房周围不得放易燃物品。

  (2)、库内温度不得超过30℃,距离热源、明火在10米以外。

  (3)、氧气瓶减压阀、压力表应定期进行检定,并有合格标示。

  3、氧气瓶使用规定

  (1)、安装减压阀前,先将瓶阀微开一二秒钟,并检验氧气质量,符合要求方可使用。

  (2)、使用氧气时,不得将瓶内氧气全部用完,最少应留0.1mpa。以便在再装氧气时吹除灰尘和避免混进其他气体。

  (3)、检查瓶阀时,只准用肥皂水检验。

  (4)、氧气瓶不准改用充装其它气体使用。

  三、乙炔瓶安全技术操作规定

  1、乙炔瓶在使用、运输、贮存时,环境温度不得超过40℃。

  2、乙炔瓶的漆色必须保持完好,不得任意涂改。

  3、乙炔瓶在使用时必须装设专用减压器。回火防止器,工作前必须检查是否好用,否则禁止使用,开启时,操作者应站在阀门的侧后方,动作要轻缓。

  4、使用压力不超过0.05mpa输气流量不应超过1.5-2.0米3/时瓶。

  5、使用时要注意固定,防止倾倒,严禁卧入使用,对已卧入的乙炔瓶,不准直接开气使用,使用前必须先立牢静止十五分钟后,再接减压器使用,否则危险。禁止敲击,碰撞等粗暴行为。 6、气瓶不得靠近热源和电器设备,夏季要有遮阳措施防止暴晒,与明火的距离要大于10米(高空作业时是与垂直地面处的`平行距离)。

  7、瓶阀冻结时,严禁用火烘烤,可用10℃以下温水解冻。

  8、工作地点频繁移动时,应装在专用小车上,乙炔瓶和氧气瓶应避免放在一起。

  9、严禁铜、银、汞等及其制品与乙炔接触,与乙炔接触的铜合金器具含铜量须得高于70%。

  10、使用中的乙炔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剩余压力应符合安全要求:当环境温度<0℃时,压力应不低于0.05mpa;当环境温度为25~40℃时,应不低于0.3mpa。

  11、在用汽车、手推车运输乙炔瓶时,应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碰。

  12、装运时,应妥善固定汽车装运乙炔瓶放置,头部应朝向一方,装车高度不得超过车箱高度,直立排放时,车箱高度不得低于瓶高的三分之一。

  13、夏季要有遮阳措施,防止暴晒,严禁与氯气瓶、氧气瓶及易燃物品同车运输。

  14、装运乙炔瓶的车辆禁止烟火。

  15、乙炔瓶在使用现场或班组小库内储量不得超过5瓶,可与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厂房相邻建造,相邻的墙应是无门窗洞的防火墙,严禁任何管线穿过。

  16、乙炔瓶贮存时要保持直立,并有防倒措施,严禁与氧气瓶氯气瓶及易燃品同向贮存,贮存间与明火和散放火地点距离不得小于10米。

  17、乙炔瓶严禁放在通风不良及有放射线的场所,不得放在橡胶等绝缘体上,瓶库或贮存间有专人管理,并设置"乙炔危险""严禁烟火"的醒目标志;

  18、空瓶与实瓶应分开、整齐放置,并有明显标志;

  四、使用乙炔瓶,应遵守下列规定:

  1、使用前,应对钢印标记、颜色标记及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凡是不符合规定的乙炔瓶不准使用;

  2、乙炔瓶的放置地点,重瓶与空瓶应分别存放,不得靠热源和电器设备,与明火的距离不得小于10m(高空作业时,此距离为在地面的垂直投影距离);

  3、乙炔瓶使用时,必须直立,并应采取措施防止倾倒,严禁卧放使用;

  4、乙炔瓶严禁放置在通风不良或有放射线源的场所使用;

  5、乙炔瓶严禁敲击、碰撞,严禁在瓶估上引弧,严禁将乙炔瓶放置在电绝缘体上使用;

  6、应采取措施防止乙炔瓶受曝晒或受烘烤,严禁用40℃以上的热火或其他热源对乙炔瓶进行加热;

  7、移动作业时,应采用专用小车搬运,如需乙炔瓶和氧气瓶放在同一小车上搬运,必须用非燃材料隔板隔开;

  8、瓶阀出口处必须配置专用的减压器和回火防止器。正常使用时,减压器指示的放气压力不得超过0.15mpa,放气流量不得超过0.05m3/h.l。如需较大流量时,应采用多只乙炔瓶汇流供气;

  9、乙炔瓶使用过程中,开闭乙炔瓶瓶阀的专用搬手,应始终装在阀上。暂时中断使用时,必须关闭焊、割工具的阀门和乙炔瓶瓶阀,严禁手持点燃的焊、割工具调节减压器或开、闭乙炔瓶瓶阀;

  10、乙炔瓶使用过程中,发现泄漏要及时处理,严禁在泄漏的情况下使用;

  11、乙炔瓶内气体严禁用尽,必须留有不低于0.05mpa的剩余压力。

  12、使用乙炔瓶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对瓶阀、易熔合金塞等附件进行修理或更换,严禁对在用乙炔瓶瓶体和底座等进行焊接修理。

乙炔气瓶管理制度8

  为了搞好氧气瓶、乙炔气瓶的运输、保管和存放、使用的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发生,根据有关标准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氧气瓶安全管理规定

  1、移动运输

  (1)、在移动运输前,先要检查瓶嘴气阀安全胶圈是否齐全,瓶身、瓶嘴是否有油类等。

  (2)、装卸时,瓶嘴阀门朝同一方向,防止互相碰撞,损坏和爆炸。

  (3)、不准同时装运其他可燃性气体。

  (4)、在强烈阳光下运输时,要用帆布遮盖。

  (5)、装运氧气瓶的车辆禁止烟火。

  (6)、严格遵守交通和公安部门颁布的危险品运输条例及有关规定。

  2、氧气瓶保管与存放

  (1)、库房周围不得放易燃物品。

  (2)、仓库应阴凉,库内不得有热源,严禁明火,满装气瓶不得在阳光下曝晒,也不宜长期雨淋,夏季应有降温措施。

  (3)、氧气瓶减压阀,压力计、接头与导管等,要涂标记。

  3、氧气瓶使用规定

  (1)、安装减压阀前,先将瓶阀微开一二秒钟,并检验氧气质量,合乎要求方可使用。

  (2)、瓶中氧气不准用净,应留0.1mpa。

  (3)、检查瓶阀时,只准用肥皂水检验。

  (4)、氧气瓶不准改用充装其它气体使用

  二、乙炔气瓶安全管理规定

  1、移动运输

  (1)、在移动运输乙炔瓶时,应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碰,应使用专用夹具和防雨的运输车,严禁用电碰起重机和链绳吊装搬运。

  (2)、装运时,汽车装乙炔瓶横向排放,头部应朝向一方,装车高度不得超过车箱高度,直立排放时,车箱高度不得低于瓶高的三分之二。

  (3)、夏季要有遮阳措施,防止暴晒,严禁与氧气瓶及其它易燃物品同车搬运。

  (4)、工作地点频繁移动时,应装在专用小车上,乙炔瓶和氧气瓶应避免放在一起。

  (5)、乙炔气瓶在使用、运输、贮存时,环境温度不得超过40℃。

  (6)、装运乙炔瓶的车辆禁止烟火。

  (7)、严禁与氯气瓶、氧气瓶及易燃物品同车运输。

  (8)、严格遵守交通和公安部门颁布的.危险品运输条例及有关规定。

  2、乙炔气瓶保管与存放

  (1)、贮存间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距离不得小于10米。

  (2)贮存间应有良好的通风、降温等设施,要避免阳光直射,要保证运输道路通畅,在其附近应设有消火栓和干粉二氧化碳灭火器(严禁使用四氯化碳灭火器)。

  (3)、乙炔瓶贮存时,一般要保持直立位置,并应有防止倾倒的措施。

  (4)、严禁与氯气瓶、氧气瓶及易燃物品同间贮存。

  (5)贮存间应有专人管理,在醒目的地方应设置"乙炔危险"、"严禁烟火"的标志。

  3、乙炔气瓶使用规定

  (1)、乙炔气瓶的漆色必须保持完好,不得任意涂改。

  (2)、乙炔气瓶在使用时必须装设专用减压器。回火防止器,工作前必须检查是否好用,否则禁止使用,开启时,操作者应站在阀门的侧后方,动作要轻缓。

  (3)、使用压力不超过0.05mpa输气流量不应超过1.5-2.0立方米/时瓶。

  (4)、使用时要注意固定,防止倾倒,严禁卧入使用,对已卧入的乙炔瓶,不准直接开气使用,使用前必须先立牢静止十五分钟后,再接减压器使用,否则危险。禁止敲击,碰撞等粗暴行为。

  (5)、使用时乙炔气瓶不得靠近热源和电器设备。夏季要有遮阳措施防止暴晒,与明火的距离要大于10米(高空作业时是与垂直地面处的平行距离)

  (6)、乙炔气瓶阀冻结时,严禁用火烘烤,可用10℃以下温水解冻。

乙炔气瓶管理制度9

  一、为了加强本厂溶解乙炔气瓶(以下简称乙炔瓶)的安全管理,保证乙炔瓶的安全使用,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订本规程。

  二、本制度是对乙炔瓶安全的基本要求,乙炔瓶的购置、充装、检验、运输、储存和使用等,应符合本制度的规定。

  三、购置乙炔气瓶应认真查验生产厂家资质,确认其制造许可证等文件。进货时核对气瓶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书等文件。

  四、乙炔瓶实行固定充装单位制度。档案不在本充装单位的乙炔瓶,不得回收和充装。

  1.列出固定在本单位充装的乙炔瓶用户名单,报送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安全监察机构备案。

  2.对固定在本单位充装的乙炔瓶,逐只建立档案。档案内容包括:乙炔瓶编号,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书,定期检验记录,充装记录等;

  3.保证固定在本单位充装的乙炔瓶定期进行检验,保证及时补加溶剂,保证充装质量和安全,做好用户服务工作。

  4、用户改变固定充装单位时,应办理乙炔瓶和其档案的转户手续。用户临时改变充装单位时,可不办理转户手续,但本厂应对临时用户的乙炔瓶作出标记,单独充装和存放。

  五、乙炔瓶充装前,充装单位应有专职人员对乙炔瓶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应填写在充装记录中,并由检查人签字。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先进行处理或检验,否则严禁充装:

  1.钢印标记不全或不能识别的;

  2.超过检验期限的;

  3.颜色标记不符合gb7144规定的'或表面漆色脱落严重的;

  4.附件不全、损坏或不符合规定的;

  5.瓶内无剩余压力或怀疑混入其他气体的;

  6.瓶内溶剂重量不符合gb13591《溶解乙炔充装规定》要求的;

  7.经外观检查,存在明显损坏,需进一步进行检验的;

  8.首次充装或经装卸瓶阀、易熔合金塞后,未经置换合格的。

  六、乙炔瓶充装前,必须按gb13591《溶解乙炔充装规定》测定溶剂补加量。乙炔瓶补加溶剂后,必须对瓶内溶剂量进行复核。

  七、乙炔瓶的充装操作:

  1.充装容积流速应进行适当控制,一般不小于0.015m3/hl;

  2.瓶壁温度不得超过40℃。充装时可以用自来水喷淋冷却,也可以强制冷却;

  3.一般分两次充装,中间间隔时间不少于8小时。

  八、乙炔瓶充装后,应符合下列要求:

  1.乙炔充装量和静置8小时后瓶内压力,应符合相应国家标准的规定;

  2.不得有泄漏或其他异常现象。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乙炔瓶严禁出厂,并应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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