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管理制度

时间:2023-04-10 15:21:22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人员管理制度集合15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人员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人员管理制度集合15篇

人员管理制度1

  为规范业务、劳务外包的管理,及时解决外包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保证用人的规范、合法性,特制定本办法。

  第1条各部职责

  1、业务外包部门:根据项目实施、部门(项目)人员情况,确定发起外包需求;负责外包人员的工作、检查等日常管理工作。

  2、人力资源部:负责外包人员管理办法的拟定与修改;负责、协调外包合作渠道的拓展及具体合作的洽谈;负责协调外包业务中个体人员的意外险种的上缴;负责监督外包业务的日常执行;

  3、财务部门:接受相关的外包合作备案,按相关协议办理外包费用核算及结算;

  4、总经理:负责审批外包人员管理办法;审核批准相关部门的外包需求。

  第2条外包人员定义

  外包人员是指公司因人员配置无法满足日常工作、项目需求时,需临时外雇具有相关资质的公司或个人到我公司或项目实施地提供相应劳务,由我公司对其派遣的人员进行任务分配、管理、监督。

  第3条外包范围

  1、软件开发、测试、美工等非核心业务;

  2、集成项目实施;

  3、公司其他可能增加的外包项目。

  第4条外包合作渠道要求

  1、法人企业:公司所有业务的人员外包无特殊情况均首选有法律主体、相关资质的企业进行合作,并且有权要求外包公司为其派出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办理各项社会保险、意外险,规避用人风险。

  2、施工队:特殊情况下,需与无主体的施工团队合作时,施工队必须指配具体人员负责与我方的沟通,并且负责施工队内部的人员分工及管理。合作时间计划超过15天的.,业务外包部门需提前提请人力资源部为其施工队成员办理意外险。

  3、个人:因地点及应答时间等要求,可以选择与个人进行合作。合作时间计划超过15天的,业务外包部门需提前提请人力资源部为其办理意外险。

  4、无论与何种合作主体合作,用人部门(项目经理)必须配合人力资源部在合作前签订相关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力与义务、支付方式、人员更换、结算方式等内容。临时性(15天内)外包的且外包总费用在3000元以内的,可由项目负责人与其口头约定服务内容及服务方式,但必须将人员身份证、服务内容、结算方式等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做为结算依据。

  5、特殊岗位法律规定必须持证上岗的,外包公司或外包人员必须提供相关人员的证件原件及扫描件,无相关证件的不得雇用。

  第5条外包发起的具体流程

  1、软件外包:软件部门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合理安排人员,当现有内部人员无法满足项目开发需求时,提前一个月提交由总经理签批的《项目外包申请单》至公司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根据需求情况选择2—3家外包合作公司推荐至软件部门。软件部门根据人力资源部的推荐名单,与人力资源共同组织对外包公司的合作洽谈、考察,并共同确认最终的合作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与外包公司办理合作协议的签订。

  2、集成项目外包:系统集成项目在项目立项时应根据项目类型预估是否有外包需求,如有需求,项目经理需将预计的外包费用一同在项目费用预算表中列出报总经理或主管经理审批。系统集成项目的外包合作渠道由系统集成部推荐,与人力资源部协商确定。人力资源部负责与外包公司办理合作协议的签订。

  3、其他临时必外包:临时性(15天内)外包且外包总费用在3000元以内的,需经部门主管同意且报相关信息至人力资源部备案后方可执行。时间超过15天,费用在3000元以上的,均需报总经理或主管副总审批后方可执行。

  4、保密项目的外包:业务外包内容涉及保密事项的,必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外包,并且根据保密的具体要求,由人力资源部与外包公司或个人签订保密协议,明确保密义务。

  第6条费用结算

  1、以工量为结算单位的,依据项目进度及相关协议支付外包费用。

  2、以出勤天数为结算单位的,在支付外包费用时,业务外包部门需提供外包人员出勤情况表作为结算的依据。

  3、为真实反应相关费用成本,与法人单位及施工队合作的业务,合作方必须为公司开具正式发票。临时的个人外包业务,确因个人无条件开具票据的,相关业务外包部门需提前与财务部门沟通解决方法,财务部门同意执行的方可办理支付,未与财务部门沟通直接办理支付的,财务部门有权予以拒绝。

  4、所有的外包费用,均需由业务外包部门填写相关付款申请,经人力资源部及相关负责人审批后,凭相关要求单据由财务部统一进行结算。临时雇工,需由项目经理现场现金结算的,需作好相关签收手续,签收单需由雇员本人填写,列明结算内容及实际金额。无相关签收单据的,财务部门有权拒予确认该笔费用。

  5、外包的相关费用,计入相关部门、项目费用成本中。

  第7条日常管理

  1、外包项目人员由该项目对应的公司管理部门负责管理;

  2、业务外包部门或项目经理应做好外包人员出勤情况的登记;

  3、业务外包部门需在第一时间对外包人员宣讲公司安全操作要求、保密要求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并要求外包人员严格执行。

  4、业务外包部门对外包业务的质量、进度负第一责任,应实时对外包人员的服务质量进行要求、监督,发现外包单位或个人的工作不能较好或无法满足公司相关要求时,及时提出更改要求,提出更改要求后相关人员仍不能满足要求的,应向外包公司、施工队或公司人力资源部提出更换人员或中止合作的要求,以保证项目按时、按质完成。

  第8条附则

  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拟定,报公司管理会议讨论后由总经理签批发布。

人员管理制度2

  高速管理所收费人员行为规范

  1.四大禁令

  (1)严禁贪污、挪用通行费票款、截留发票和通行卡。

  (2)严禁私自放行车辆。

  (3)严禁私自挪移监控设施,逃避监控。

  (4)严禁与司乘人员发生吵闹、殴打、辱骂或使用服务忌语。

  2.上岗纪律

  (1)准时上下岗。

  (2)上岗期间如临时有事,应事先征得班长同意,落实顶岗人员后才能离岗,并按时归岗。

  (3)因故不能按时归岗,因提前一班向班长提出调班申请,落实好替岗人员,填写调班单,经双方班长同意签字,报管理所批准后,由替班人员顶岗。

  (4)因急病或特殊原因不能提前办理请假手续的,因电话向所领导请假,事后三天内补办请假手续,如事后发现情况不实,按旷工处理。

  (5)不得隔日、隔班缴款,不得代缴款。

  (6)接受稽查人员稽查。

  3.文明服务规范

  3.1文明接车

  有主动接车意识,车到收费亭时面视司机,微笑服务,态度亲切、自然,并按规定使用文明用语,遇司机提问、求援等做到有问必答。

  3.2规范用语

  3.2.1文明用语

  使用文明用语应正视司机,面带微笑,口齿清楚,使用普通话,因时因境选择用语。

  (1)收取通行费简捷用语:您好;您应付××元;收××元;找××元;谢谢!

  (2)当需要驾驶员协助,均应“请”字当头。例:请您把票拿好,请您出示证件;请您把车开到边上等候等等。

  (3)当工作有差错需要驾驶员配合时:请原谅;麻烦您;对不起;谢谢合作(支持)等等。

  (4)当驾驶员因故出现急躁时:请不要着急,有话慢慢说。

  (5)当驾驶员要求无法满足时:对不起,×××。

  (6)当驾驶员向我们致谢时:不用谢;没关系;这是我应该做的。

  (7)其他符合情景的简捷、恰当的礼貌用语。

  3.2.2服务忌语

  严禁使用服务忌语(服务忌语是指不礼貌的语言,或他人忌讳的.语言,或会使他人引起误解、不快的语言)。

  3.3着装规范和仪容仪表

  (1)上岗时统一着装,佩证上岗,外场人员加着安全标志服。仪表、仪容端庄大方。

  (2)男员工不留长发、不蓄胡须,女员工上岗不施浓妆。

  (3)穿戴整洁,徽章佩戴规范,不戴饰品上岗。着春秋装时,内着工作衬衫,系工作领带。

  (4)严禁将工作服和各种徽章借给他人使用。

  (5)穿着工作服时,不准袖手、插兜,不准勾肩搭背、嬉笑打闹,不准进入商业性舞厅、夜总会、酒吧间等场所进行娱乐活动

  3.4服务忌语

  严禁使用服务忌语(服务忌语是指不礼貌的语言,或他人忌讳的语言,或会使他人引起误解、不快的语言)。

  3.5着装规范和仪容仪表

  (1)上岗时统一着装,佩证上岗,外场人员加着安全标志服。仪表、仪容端庄大方。

  (2)男员工不留长发、不蓄胡须,女员工上岗不施浓妆。

  (3)穿戴整洁,徽章佩戴规范,不戴饰品上岗。着春秋装时,内着工作衬衫,系工作领带。

  (4)严禁将工作服和各种徽章借给他人使用。

  (5)穿着工作服时,不准袖手、插兜,不准勾肩搭背、嬉笑打闹,不准进入商业性舞厅、夜总会、酒吧间等场所进行娱乐活动。

人员管理制度3

  特种作业是指在劳动过程中容易发生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的作业。特种作业的范围:电工作业,锅炉司炉,压力容器操作,金属焊接(切割)作业,煤矿井下瓦斯检验,起重机械作业,爆破作业,机动车辆驾驶,机动船舶驾驶、轮机操作,建筑登高架设作业,根据特种作业基本定义由省级劳动行政部门确定并报劳动部备案的其他作业。

  对特种作业人员,在安全技术知识方面的要求十分严格,必须进行严格的专门培训教育。国家标准GB5306―85《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和发证、复审,工作变迁,奖惩等,均作了严格的规定。

  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教学大纲、教材和考核试题,均应根据国家各有关标准组织编写。安全教育后,应对其进行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两部分的考核。理论考核合格方能进行实际操作考核,两部分考核均合格后,发给操作证书,持证上岗。考核内容应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标准》和其他有关规定确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可采用企事业单位自行培训,单位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发证部门或其指定单位培训等形式进行。按照有关规定,取得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除机动车辆驾驶员和机动船舶驾驶、轮机操作人员按国家规定执行外,其他特种作业人员每隔两年需复审一次,复审内容包括本作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体格检查,对事故责任者检查。

人员管理制度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管理,使人力资源管理工作逐步到达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更好地促进企业发展,根据《劳动法》、《公司法》、《企业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企业发展,员工富裕”的原则,正确处理企业、员工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调动各方面的工作进取性。

  第三条:建立、完善和维护适应我矿发展要求的充满生机与活力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第四条:运用法律法规、内部管理制度等手段,调整好劳动关系,保护劳动主体双方的合法权益,使劳动关系稳定和谐、健康。

  第五条:经过不断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水平,促进我矿发展。

  第六条:人力资源部对各基层单位人力资源管理的主要环节实行监督、指导与协调。

  第二章:人力资源规划

  第七条:根据企业发展战略和生产经营需要和定员标准,制订出本单位的人力资源规划,包括长、中、短期规划。

  第八条:运用定性预测与定量预测相结合的方法,向主管副矿长提出全矿长、中、短期人力资源规划方案,待批准后,报矿长最终审定。

  第三章:员工的招聘与录用

  第九条:根据矿长审定的员工数量和工作需要,在必须的范围内,按照必须的程序和方法,择优录用选拔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工人到新的岗位工作。

  第十条:对被录用员工,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合同期限从一年到五年,第一期合同期满,按照必须的条件续签第二期合同。

  第四章:干部管理规定

  第十一条:加强矿中层领导班子建设,建成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富有生机与活力的新的用人机制。按照”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标准,优化我矿干部队伍结构,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

  第十二条:充分体现组织原则;公开选拔、平等竞争原则;注重实绩、择优原则。严格按照精干高效,科学合理地配备干部职数。

  第十三条:管理人员与技术人员的考核制度

  (一)管理人员与技术人员考核,是依据必须的标准,按照必须的程序、方法,对其在工作中表现出来的内在素质和做出的成绩进行评价,并把它作为使用、选拔、监督干部的重要依据。

  (二)管理人员与技术人员考核的主要资料是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包括思想觉悟、政策水平、组织纪律、道德品质、群众观念、事业心、文化理论知识、决策本事、组织本事等完成工作任务情景等。

  (三)为了保证考核结果准确,考核要采取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定期考核与不定期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坚持严格、全面、公开的原则。

  第五章:管理人员与技术人员的职称评聘制度

  第十四条:职称的.评聘必须坚持专业技术职务工作的政策性和原则性。矿属各单位要根据上级下达的设岗编制和实际工作需要,合理设置各级专业技术职务,逐步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建立平等合理的竞争机制,不得因人设岗,搞平衡照顾,更不得乱开政策口子,突破评聘标准另搞一套,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调动和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进取性。

  第六章:领导干部的回避制度

  第十五条:领导干部在执行公务时,凡涉及到自身职务提升、工作调动、奖惩、工资晋升、住房等问题时,必须主动申明并实行回避,不得参与具体业务工作,也不得以任何形式指示、暗示他人干预或施加影响。

  第十六条:领导干部在执行公务时,凡涉及到直系亲属和近亲属的职务提升、工作调动、职称评聘、奖惩、工资晋升、招工、聘干、毕业生分配、军转干安置、培训、住房、入党等问题时,必须主动申明并实行回避,不得参与具体业务工作,也不得以任何形式指示、暗示他人干预或施加影响。

  第七章:员工档案管理制度

  第十七条:员工档案要实行专业保管,专职负责。

  第十八条:档案必须做到”人档相符”,卷内资料完整,分类明确。

  第十九条:档案的保管要遵循安全保密、便于查找使用的原则。

  第二十条:档案要登记造册,编码入柜,以便查找。

  第二十一条:严格执行员工档案查阅、借用制度。

  第八章:员工的培训

  第二十二条:工人的培训

  (一)被录用的员工无论是一般工种还是特殊工种,上岗前都要经过人力资源部、生产技术安全部等部门组织的安全知识与业务技能操作培训。经过考核合格后,由公司有关部门分别发放《安全工作资格证》和《岗位培训合格证》,持证上岗。

  (二)根据工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对在职员工分别进行在岗培训和短期培训及业余培训,确保员工素质不断提高,不断适应我矿发展的需要。

  第九章:员工的调整与流动

  以定岗、包岗为基础,本着精干高效的原则调配人员,满足生产需要。

  第二十三条:严格控制外部人员调入,要求调入人员年龄男45岁以下、女40岁以下,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并缴纳安置基金。

  第二十四条:员工在矿内部流动时,首先由本人写出申请,调出调入双方的队、分线领导签署意见,并经矿务会研究批准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第二十五条:为了保证矿井安全生产,从事采掘工作的、重要技术工作的、缺员岗位的人员,原则上不准调动。

  第十章:员工的解雇与辞职

  第二十六条:员工的解雇。员工违约、违纪,依据《劳动法》、《职工奖惩条例》等劳动法规的规定,对贴合解雇条件的,按照必须的程序予以解雇。因经营状况不佳,需要实行经济性裁员时,按照《劳动法》、《公司法》、《工会法》的规定经公司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二十七条:员工的辞职。员工自愿辞职,首先由员工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领导同意,经公司人力资源部批准,可办理辞职手续,并享受必须数额的经济补偿。未经批准,自行辞职的,不得享受经济补偿待遇。

  第十一章:薪酬管理

  第二十八条:年度工资总量基数按照当年我矿经营成果及预测工资增长幅度,报公司人力资源部确定。实行总量控制,绝不超提。

  第二十九条:按照岗位测评、劳动成果大小、工作环境差异分别实行吨煤费用工资、销售额费用结算、经营承包等不一样形式进行分配工资。详见《天安一矿效益工资分配办法》。

  第三十条:员工的基本工资制度

  (一)经营者年薪制度

  矿长、副矿长、三总师等实行年薪制。年薪由基薪和风险收入两部分组成。基薪标准根据我矿资产净值、税利水平、生产经营规模和我矿员工平均收入水平确定;风险收入以基薪为基础,根据我矿生产经营成果、职责大小、风险程度等因素确定,最高为基薪的1。5倍。

  (二)一般员工的岗位技能工资制

  在岗位劳动评价的基础上,对一般员工实行以劳动技能、劳动强度、劳动职责、劳动条件为基本劳动要素的岗位技能工资制,并根据每年企业经济效益和当地生活费用价格上涨的指数变化,作适当调整。详见《天安公司岗位技能工资制度试行办法》。

  第三十一条:其它工资问题的处理规定

  (一)被录用新员工工资处理

  经过有关录用程序,对于新录用的员工根据每个岗位的技术含量及对生产经营的重要程度等具体情景而定:对于大中专毕业生原则上应有一年的见习期,见习期满后执行定级工资标准;对于一般人员或技工学校毕业生原则上执行不少于半年的熟练期。熟练期满后,执行定级工资。对于新录用的复员(转业)军人,不再执行熟练期工资标准。根据其军龄的长短和岗位不一样,自录用之日起,执行定级工资标准。新录用员工的定级手续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办理。对我矿特聘的技术拔尖人才或其他人员,其工资待遇分别按照有关文件执行。

  (二)员工岗位变动的工资处理

  矿属各单位因员工的正常流动引起岗位(职位)变动的,其工资标准执行新岗位的岗位工资标准。其技能工资标准的处理为:

  (1)井上下员工岗位变动,由地面调到井下从事辅助工作的,技能工资增加一级,调到井下从事采掘工作的,技能工资增加两级;由井下辅助调到采掘岗位的,技能工资增加一级。井下员工非因工负伤或其它原因调到地面工作的,采掘员工实际工作满10年(工龄部折算)保留原技能工资不变,满5年不满10年的,技能工资降低一级,不满5年的,技能工资降低两级。井下辅助员工在井下实际工作满15年的,调到地面工作以后,技能工资不变;不满15年的,技能工资降低一级。从事采掘的员工调到井下辅助的,从事采掘工作实际年限满5年的,技能工资不变;不满5年的,技能工资降低一级。从事地面工作员工调到井下工作,从事井下辅助工作的员工调到采掘工作,只能享受一次高定技能工资待遇。

  (2)从事地面工作的员工变动岗位的,其技能标准不作变动。

  (3)员工因工负伤(包括职业病)需要岗位变动的,按照劳部发[1996]266号文件规定处理。

  (4)对所有变动岗位的员工,都给予必须的学习熟练期,学习熟练期满经考核后方可上岗。否则,安排到员工再就业中心或劳务市场重新培训学习,其工资待遇按相应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津(补)贴的管理

  津(补)贴,仍按照现行的平天安人有关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

  第三十三条:有关假期及加班加点工资支付

  员工在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期间的工资支付,其日工资标准均以岗位工资加技能工资作为计算基数;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员工在法定标准工作时光以外工作的工资支付标准,按照《劳动法》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号)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劳部发[1994]28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员工工资增长机制

  为维护员工的长远利益,充分发挥工资对促进生产和提高效益的经济杠杆作用,调动员工的工作进取性,我矿将根据经济效益情景和公司的统一安排,每隔必须时期对员工档案内技能工资适当调整。

  第十二章:员工的社会保障

  第三十五条: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各项社会保障政策,认真贯彻职工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养老保险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第三十六条:矿所属各单位及员工个人,要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等各项社会保险费。

  第三十七条:对贴合离(退)休条件的人员,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合格后上报集团公司有关部门审批。凡经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确认贴合退休者,自确认之次月起退出生产工作岗位,享受退(离)休待遇。

  第十三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本办法如有未尽事宜,参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的相关文件执行。

  第三十九条: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施行。

人员管理制度5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一条对本公司销售人员的管理,除按照人事管理规程办理外,悉依本规定条款进行管理。

  第二条原则上,销售人员每日按时上班后,由公司出发从事销售工作,公事结束后回到公司,处理当日业务,但长期出差或深夜回到者除外。

  第三条销售人员凡因工作关系误餐时,依照公司有关规定发给误餐费×元。

  第四条部门主管按月视实际业务量核定销售人员的业务费用,其金额不得超出下列界限:经理××元,副经理××元,一般人员××元。

  第五条销售人员业务所必需的费用,以实报实销为原则,但事先须提交费用预算,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六条销售人员对特殊客户实行优惠销售时,须填写“优惠销售申请

  表”,并呈报主管批准。

  第二章销售人员职责

  第七条在销售过程中,销售人员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注意仪态仪表,态度谦恭,以礼待人,热情周到;

  (二)严守公司经营政策、产品售价折扣、销售优惠办法与奖励规定等商业

  秘密;

  (三)不得理解客户礼品和招待;

  (四)执行公务过程中,不能饮酒;

  (五)不能诱劝客户透支或以不正当渠道支付货款;

  (六)工作时光不得办理私事,不能私用公司交通工具。

  第八条

  除一般销售工作外,销售人员的工作范围包括:

  (一)向客户讲明产品使用用途、设计使用注意事项;

  (二)向客户说明产品性能、规格的特征;

  (三)处理有关产品质量问题;

  (四)会同经销商搜集下列信息,经整理后呈报上级主管:

  1.客户对产品质量的反映;

  2.客户对价格的反映;

  3.用户用量及市场需求量;

  4.对其他品牌的反映和销量;

  5.同行竞争对手的动态信用;

  6.新产品调查。

  (五)定期调查经销商的库存、货款回收及其他经营状况;

  (六)督促客户订货的进展;

  (七)提出改善质量、营销方法和价格等方面的推荐;

  (八)退货处理;

  (九)整理经销商和客户的.销售资料。

  第三章工作计划

  第九条公司营销或企划部门应备有“客户管理卡”和“新老客户状况调查表”,供销售人员做客户管理之用。

  第十条销售人员应将必须时期内(每周或每月)的工作安排以“工作计划表”的形式提交主管核准,同时还需提交“一周销售计划表”“销售计划表”和“月销售计划表”,呈报上级主管。

  第十一条销售人员应将固定客户的状况填入“客户管理卡”和“客户名册”,以便更全面地了解客户。

  第十二条对于有期望有客户,应填写“期望客户访问卡”,以作为开拓新客户的依据。

  第十三条销售人员对所拥有的客户,应按每月销售状况自行划分为若干等级,或依营业部统一标准设定客户的销售等级。

  第十四条销售人员应填具“客户目录表”、“客户等级分类表”、“客户路序分类表”和“客户路序状况明细卡”,以保障推销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五条各营业部门应填报“年度客户统计分析表”,以供销售人员参考。

  第四章客户访问

  第十六条销售人员原则上每周至少访问客户一次,其访问次数的多少,根据客户等级确定。

  第十七条销售人员每日出发时,须携带当日预定访问的客户卡,以免遗漏差错。

  第十八条销售人员每日出发时,须携带样品、产品说明书、名片、产品名录等。

  第十九条销售人员在巡回访问经销商时,应检查其库存状况,若库存不足,应查明原因,及时予以补救处理。

  第二十条销售人员对指定经销商,应予以援助指导,帮忙其解决困难。

  第二十一条销售人员有职责协助解决各经销商之间的摩擦和纠纷,以促使经销商精诚合作。如销售人员无法解决,应请公司主管出面解决。

  第二十二条若遇客户退货,销售人员须将有关票收回,否则须填具“销售退货证明单”。

  第五章收款

  第二十三条财会部门应将销售人员每日所售货物记入分户账目,并填制“应收账款日记表”送各分部,填报“应收账款催收单”,送各分部主管及相关负责人,以加强货款回收管理。

  第二十四条财会部门向销售人员交付催款单时,应附收款单据,为避免混淆,还应填制“各类连号传票收发记录备忘表”,转送营业部门主要催款人。

  第二十五条各分部接到应收账款单据后,即按账户分发给经办销售人员,但须填制“传票签收簿”。

  第二十六条外勤营销售员收到“应收款催收单”及有关单据后,应装入专用“收款袋”中,以免丢失。

  第二十七条销售人员须将每日收款状况,填入“收款日报表”和“日差日报表”,并呈报财会部门。

  第二十八条销售人员应定期(周和旬)填报“未收款项报告表”,交财会部门核对。

  第六章业务报告

  第二十九章销售人员须将每日业务填入“工作日报表”,逐日呈报单位主管。日报资料须简明扼要。

  第三十章对于新开拓客户,应填制“新开拓客户报表”,以呈报主管部门设立客户管理卡。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销售人员外出执行公务时,所需交通工具由公司代办申请,但须填具有关申请和使用保证书。

  第三十二条销售人员用车耗油费用凭发票报销,同时应填报“行车记录表”

人员管理制度6

  为了使人员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更能有效的约束员工的行为规范,充分的调动人员的主观能动性,提升人员的自身的素质。到达人人都能按章办事,按制度行事。对员工的所作所为有章可循。特制定此制度。

  一、所有人员必须在制定的规章制度的框架内做事,不可超越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管理规定,不论是当地员工还是中方员工,都必须要遵守。否则按照制度对违纪人员进行相应的处罚。

  二、员工应严格服从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并能够按照规定时光内安全高效的完成下达的任务。如果拖延时光或不能够在时光内完成任务,算误工。在工作期间严格正规操作,杜绝违章、严守劳动纪律。凡在此期间违章、违反劳动纪律、出现质量问题、工作延误问题,将受到纪律处分或经济处罚。扣除相应比例的考核工资或工时。

  三、在工作职责内所有员工必须要尽职尽责,不能够产生依靠、等、靠的思想,对于在自我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不能够尽心尽力,或玩忽职守造成工作被动或生产任务延误。当事人必要承担全部职责,在内部写出检查并直接影响当月的考核工资或工作小时。

  四、技术管理干部必须要起到技术带头作用,在技术上积极主动的解决问题,必须要深入现场解决现场出现的技术难题,带领维修人员进行技术攻关。同时要对现场维修情景必须要做到心中有数,对车辆技术状况要了如指掌,如果现场出现问题无人问津或车辆进场不能够及时出场,技术员负主要职责,算为失职行为。扣除当月考核工资的20%。

  五、管理干部必须要对每一天的工作作出计划,进行工作安排,对工作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因工作无计划、无安排,无监督,造成部门工作混乱、滞后,管理干部要主要职责,算管理干部不负职责,要对管理干部进行警告,连续出现同类问题,要对管理干部进行处分或经济处罚。视情节扣除当月考核工资的10-80%。

  六、维修人员要严格执行管理人员下达的各项指令,要无条件、不折不扣的执行,不得延误,如果因无故延误工作或不理解工作而造成工作不能按时完成影响到生产,则有当事人负全部职责,算违令和不服从安排。要在部门内做出检查或理解处罚。

  七、现场管理负责人必须对全班人员进行严格管理,严格执行考勤制度。班组人员的安全、表现、效率、劳动纪律全面负责监督。班组的工作进度,维修质量,工作的安排,必须要督促,检查。如发生安排工作不合理影响工作进度,或班组人员拖延时光,视而不见导致工作进度严重滞后,则有现场管理负责人负主要职责。扣除当月考核工资的30%。考勤必须要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要严肃处理,如出现遗漏而造成人员工资损失,损失金额由现场管理负责人承担损失。班组人员的劳动纪律有班组负责人负责检查、监督。要做好班组人员倒休交接班制度,工作期间的人员的请销假制度,并严格照规定执行。

  八、被推选的当地班组管理人员,必须在遵守《班组长岗位职责》前提下履行自我的权利和义务。

  1、严格执行现场管理负责人的各项指令,负责对本班组的工作安排,人员管理。要对本班组的工作进度、维修质量、现场安全、劳动纪律进行监督检查。

  2、班组长首先要起到带头模范作用,带领班组人员优质高效的完成任务。如不能够积极主动的带动本班组人员按时完成规定的任务,出现消极怠工的现象,班组长负主要职责,要对班组长提出警告,并对其记录签字,直接影响班组长的当月工时。连续出现两次此类现象,直接扣除班组长本月班组长津贴。

  3、如牵头挑起班组人员无理取闹或提出不合理的要求,造成生产停顿,直接撤销班组长职务,扣除当月班组长津贴,并做出深刻检查,严重者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4、如出现本组内部维修质量,班组长负班组管理职责,轻者未造成损失的对班组长提出批评,并要求写出质量保证书。对于造成损失的损失在50美元以内的扣除单月班组长津贴;损失在50美元以上200美元以内的,扣除单月班组长津贴并岗位工资降一级。

  5、如损失更大直接撤销班组长职务,扣除单月工资的20%,扣除津贴。情景严重者解除劳动合同。

  6、现场人员的安全或存在安全隐患未及时整改或纠正,班组长负有安全管理职责,初次提出批评,限期整改。连续出现2次直接扣除班长津贴,严重者撤销班长职务或解除劳动合同。

人员管理制度7

各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进修人员的管理,保证正常的医疗、教学秩序,使教学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特制订以下规定:

  一、凡来我院进修的医务人员由医务科统一接收安排,并由专人负责管理,其他各部门、临床、医技科室不得私自接收进修人员。任何科室和个人以任何借口自行安排进修人员,一经发现,扣当事人奖金200元,扣科主任津贴200元。

  二、进修学习的人员,必须具有规定的专业工作经历,大专以上学历工作满3年,中专毕业工作满5年或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应填写我院的进修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后寄(交)医务科。医务科根据有关科室情况,研究同意者发给进修通知单。进修人员持我院进修通知单和单位介绍信按时到医务科办理进修手续,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进修时间半年一1年。

  三、进修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我院规章制度,服从医务科及所在科室安排,参加院及科室的`各项活动。自觉参加院、科业务学习和政治学习,按时参加所在科室每周的院周会传达会议,了解医院发展动态和规定要求。如有违反我院规章制度和不服从管理者,退回原单位。

  四、进修人员进入科室后,不得擅自换科,如果确实需要换科,必须重新到医务科办理审批手续。

  五、进修人员在我院进修学习期间,要在我院工作人员指导下开展工作,不得擅自独立处理病人,遇有患者病情变化应及时通知我院

  人员,在我院人员指导下处理病人。进修人员不得独立值班,根据科室工作需要,可协同我院人员值班,不承担会诊。

  六、进修人员无权出具转诊、伤残鉴定、计划生育、调换工种等病情证明,遇此类病人,应请本院医师处理。

  七、进修人员应自觉爱护我院公共财务和医疗、教学、科研资料,严格执行保护性医疗制度,无权借阅、收藏、拿、带我院病历、x光片、心电图等资料和标本,违者按规定处罚。

  八、接收进修人员的科室,应由一名主治医师以上职称人员负责带教,具体制定进修计划,并组织落实。要鼓励、引导进修医师参与科研工作。

  九、进修人员未执行医院规定而造成的医疗纠纷、医疗事故,需给予患者及家属经济补偿或赔偿,按医院规定由进修生本人承担。

  十、进修期间不得请假,确因特殊情况请假,应提出申请,经科室签署意见,交医务科备案审批。进修期间内请假超过两周者视为自动终止进修。

  十一、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来院进行的女医师、时间在半年以上者要出具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自行办理辖区暂住手续。

  十二、进修期满前一周,进修人员应持鉴定书(由带教老师和科室主任对其进行全面考核鉴定,实事求是的写出评语)到医务科办理手续,方可离院。

人员管理制度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建设高素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促进公共服务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全面准确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

  国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第三条:中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全国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

  第四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制定或者修改人事管理制度,应当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工作人员意见。

  第二章:岗位设置

  第五条:国家建立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明确岗位类别和等级。

  第六条:事业单位根据职职责务和工作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岗位。

  岗位应当具有明确的名称、职职责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

  第七条:事业单位拟订岗位设置方案,应当报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章: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

  第八条: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可是,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等人员除外。

  第九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定公开招聘方案;

  (二)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招聘信息;

  (三)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四)考试、考察;

  (五)体检;

  (六)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七)订立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第十条:事业单位内部产生岗位人选,需要竞聘上岗的,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定竞聘上岗方案;

  (二)在本单位公布竞聘岗位、资格条件、聘期等信息;

  (三)审查竞聘人员资格条件;

  (四)考评;

  (五)在本单位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六)办理聘任手续。

  第十一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能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交流。

  第四章:聘用合同

  第十二条: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

  第十三条: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

  第十四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提出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事业单位应当与其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

  第十五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能够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一样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能够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七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30日书面通知事业单位,能够解除聘用合同。可是,双方对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开除处分的,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九条:自聘用合同依法解除、终止之日起,事业单位与被解除、终止聘用合同人员的人事关系终止。

  第五章:考核和培训

  第二十条: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聘用合同规定的岗位职职责务,全面考核工作人员的表现,重点考核工作绩效。考核应当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和评价。

  第二十一条: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

  年度考核的结果能够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档次,聘期考核的结果能够分为合格和不合格等档次。

  第二十二条:考核结果作为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工资以及续订聘用合同的依据。

  第二十三条:事业单位应当根据不一样岗位的要求,编制工作人员培训计划,对工作人员进行分级分类培训。

  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所在单位的要求,参加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转岗培训和为完成特定任务的专项培训。

  第二十四条:培训经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列支。

  第六章:奖励和处分

  第二十五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者团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奖励:

  (一)长期服务基层,爱岗敬业,表现突出的;

  (二)在执行国家重要任务、应对重大突发事件中表现突出的;

  (三)在工作中有重大发明创造、技术革新的;

  (四)在培养人才、传播先进文化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五)有其他突出贡献的。

  第二十六条:奖励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

  第二十七条:奖励分为嘉奖、记功、记大功、授予荣誉称号。

  第二十八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处分:

  (一)损害国家声誉和利益的;

  (二)失职渎职的`;

  (三)利用工作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四)挥霍、浪费国家资财的;

  (五)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的;

  (六)其他严重违反纪律的。

  第二十九条:处分分为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开除。

  受处分的期间为:警告,6个月;记过,12个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24个月。

  第三十条:给予工作人员处分,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第三十一条:工作人员受开除以外的处分,在受处分期间没有再发生违纪行为的,处分期满后,由处分决定单位解除处分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第七章: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

  第三十二条:国家建立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

  事业单位工资分配应当结合不一样行业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等因素。

  第三十三条:国家建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水平应当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提高相适应。

  第三十四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

  事业单位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和休假制度。

  第三十五条: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工作人员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第三十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贴合国家规定退休条件的,应当退休。

  第八章:人事争议处理

  第三十七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所在单位发生人事争议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八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考核结果、处分决定等不服的,能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复核、提出申诉。

  第三十九条:负有事业单位聘用、考核、奖励、处分、人事争议处理等职责的人员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一)与本人有利害关系的;

  (二)与本人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

  (三)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

  第四十条:对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能够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投诉、举报,有关部门和机关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第九章:法律职责

  第四十一条:事业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或者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职责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四十二条: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事处理违反本条例规定给当事人造成名誉损害的,应当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给予赔偿。

  第四十三条: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和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第十章:附则

  第四十四条:本条例自20xx年xx月xx1日起施行。

人员管理制度9

  第一项:工作职责

  一、全体销售人员必须遵循GB/T19001:20xx和GB/T24001:1996质量、环境管理体系。

  二、认真执行公司制定的销售策略,遵守公司的销售规定和政策。

  三、销售人员是企业的形象,在外代表公司。着装应整洁得体,符合工作需要。

  四、熟知公司产品的品种、性能和施工方法,坚定“真帝”漆就是真的好漆的信念,能解决一般的产品施工问题。

  五、销售人员对市场要有敏锐的观察能力和预测能力,准确反馈市场信息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六、严格执行销售部门的考勤制度和例会制度,无故不请假者,按旷工处理,连续三次旷工的销售人员,扣罚一个月保底工资。

  七、专卖店和形象店积分卡管理要到位,要求细心打出每一分的合格性和严肃性,管理好每季度的奖金。

  八、销售合同采用公司统一文本,合同必须是法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方才有效。销售人员不得私自与客户签订合同,由此给公司或客户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销售人员承担。

  九、协调公司与客户之间出现的问题,一切以公司利益为出发点,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

  十、积极响应公司出台的促销政策,及时将公司的新政策传达给客户,新政策一律采用书面形式,公司签章方才有效。由于销售人员误传、错传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由其承担全部责任。

  十一、签署的销售合同正本由办公室存档。

  十二、销售人员应严格按合同相关条款执行,根据客户的实际销售能力确定铺货量,杜绝客户利用在公司开展促销活动期间大量进货。

  十三、开发新客户,销售人员应对客户的资信情况进行了解,如相关证照是否齐全,公司资金是否周转正常等。并将相关资料报销售经理,由销售经理确定是否与该客户合作。

  十四、对于有现货的订货,销售人员填写《定单确认表》,交财务办理相关发货手续。对于没有现货的特殊订单,销售人员填写《产品要求评审表》,交相关部门评审沟通是否有供货能力,确认可供货后再与客户签订合同。

  十五、所有赊欠的票据,必须有对方单位公章(或财务章)和收货人签名,交财务保管,否则出现问题由当事人负责。

  十六、销售人员收回销货款应在48小时内交回公司,不得贪污、扣留、挪用销

  货款,一经发现,对当事人按贪污、扣留、挪用销货款金额的两倍处罚。因有特殊情况,应向销售经理请示。

  十七、销售人员有责任督促客户按合同规定期限结算货款,结款以先结时间长

  的款项为原则,禁止结新帐压老帐,并且做到结算的票款金额一致。十八、财务与销售人员每三个月核查一次客户,对于往来出现异常的客户限期

  一个月进行清理。未清理完毕的,将实际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销售经理,并且积极配合公司收集法律解决所需要的证据,在确认款项确实无法收回时,销售人员按无法收回款项金额的5%予以赔偿。因销售人员个人原因造成的款项无法收回,销售人员承担全部损失赔偿责任。

  十九、客户如需退货,销售人员需报销售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退货手续。

  二十、客户的退货,销售人员必须于当日入库,如因特殊情况当日不能入库的,最迟于第二天上午9:00前入库。

  二十一、正式销售员每月报销公共汽车月票40元,手机通话费150元,出具正式发票方可报销。

  二十二、有关用餐、赠送礼品、回扣、价格下浮,须经销售经理批准后执行。

  二十三、无特殊情况,不按时填交公司规定的相关报表者,每次扣罚工资20元。

  二十四、因销售人员个人行为造成市场混乱的(争户、抢户),对当事人处100元以上罚款。

  二十五、浪费公司样品、工具、资料或其它材料的.,按实际价值的1~5倍处罚。

  二十六、本公司销售人员销售其它产品,按损坏公司形象处理,处20xx元罚款,以示警告。

  二十七、保守商业秘密,管理好客户资料,杜绝客户外流。

  以上条款在处罚过程中若出现重叠,以累计扣罚,当月不足扣罚金额部分结转至下月。

  第二项:薪资、提成规定

  薪资结构:保底工资+月效益提成+年终奖励

  一、新销售员,试用期三个月,月保底工资1000元,试用期内无销售任务,无提成。表现优秀者可一个月转正,按正式销售员相关规定执行。

  二、正式销售员,月保底工资1200元,销售资历满5年的销售员月保底工资

  1400元,销售资历满10年的销售员月保底工资20xx元。

  三、销售任务:月销售回款额2万元,超出部分按以下比例提成:(奖给、返点、回扣给客户的金额不记提成)

  2万元~10万元(含10万元):2.5%

  10万元~20万元(含20万元):2.8%

  20万元以上:3%

  四、销售员新开发客户经销售经理审批后,每户累计回款额达到2万元者,每户奖励200元,该项奖励按月发放。

  五、月销售回款额没有完成2万元的,按以下公式扣罚当月保底工资:

  未回款部分÷2万元×50%×1200=扣罚金额

  六、为避免销售人员流动而给公司造成损失,销售人员薪资一律延缓一个月发放。七、销售员严格执行客户管理评分制。

  [1]每月按团队销售回款额的1‰提取奖励基金;

  [2]每月评定一次;评定分数不合格的销售人员学习一个月,学习期间不发工资;

  [3]每季度评选出两名最高分者给予奖励,第一名奖励500元,第二名奖励300元。最后一名给予200元处罚,处罚款纳入奖励基金。

  [4]对于每季度评选为最后一名者,公司给予除名;

  [5]年末,奖励基金余额由销售部门作为活动经费。

  八、年终业绩奖励规定:月销售任务2万元纳入业绩累计额。

  80万元:20xx元

  90万元:4000元

  100万元:7000元

  110万元:9000元

  120万元:20xx元

  130万元:15000元

  140万元:18000元

  九、所有销售人员必须严格要求自己,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职业道德,起模范带头作用。

  本规定自20xx年9月1日起实施。

人员管理制度10

  为了发挥部长、主任及行政科室人员模范带头作用,提高岗位工作效率,使企业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精细化。特制定部长、主任及行政科室人员岗位纪律及日常工作管理规定,要求大家对每项规定要严格遵守,认真贯彻执行。

  一、上岗要求

  1、上岗时间一律以一楼石英钟时间为准。

  2、行政科室人员必须在早晨点名前五分钟到服务台前整队,然后到指定点名场所参加点名。

  3、上晚班人员上、下班,早班人员上午下班,下午上下班,正常班人员上午下班,下午上下班。必须准时到营运部签到。签到要求,(1)必须由本人亲自签到,对未履行签到手续者按旷工处理。(2)不许代替他人签到,一经发现,对代签人与被代签人员均视同迟到或早退,分别给予10元处罚。

  二、外出规定

  1、出差要求:因公事出差,要求各营运部由一位部长带队同去,另一部长在单位主持工作。填好出差动态表由本部负责人批准签字后,提前一天送交到公司办公室,以备核查。如发现未能履行上述手续而先外出后补单者一律按事假对待,并不享受本次外出补贴,更不允许未经领导批准私自外出,如私自外出,按旷工处理。

  2、市调要求:因业务需要作市场调查,先经本部负责人批准填写好市场调查外出动态表。由本部负责人签字后,方可外出。经检查没有按规定填写市调动态表而私自外出的,按旷工处理。

  3、离岗要求:工作时间个人确实有事需要离岗时,由本人书写离岗假条,部门负责人批准签字后送交办公室,对于离岗的'往返时间办公室做好详细纪录,以备考核。离岗处理办法:正常履行离岗手续的,累计200分钟扣半天工资;累计400分钟扣一天工资,以此类推。如未履行请假手续而中途私自脱离岗位30分钟以内者,按中途脱岗对待罚款20元,30分钟以上按旷工对待。

  三、请假规定

  有事(病)需请假,本人提前向本部门负责人申请,经负责人批准后,由本人填写请假条,并由主管负责人签字后,提前一天将假条送交办公室。(主任请假由本部负责人批准;部长请假由公司办公室主管负责人批准)。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提前请假,应先打电话与主管负责人请假,并说明请假原因经负责人批准后,可以委托同事代理填写假条。委托代理人第一时间填写假条交主管负责人签字后送交公司办公室,否则按旷工处理。周六、周日要求不许休假,特殊情况上报公司审批。未经批准而私自休假的按旷工对待。

  四、用车规定

  因业务需要用车外出、进货,由营运部长向公司办公室主管负责人提前申请,经审批后统一安排外出车辆。不经批准任何人不许私自雇用车辆或乘坐公交外出。如私自雇用车辆或乘坐公交外出者,费用自负不予报销。

  五、部长、主任值勤规定

  1、要求各部部长,要以身做则,起模范带头作用。所有部长必须在早7:30前到岗(经批准休假、出差等特殊情况除外)由每个营运部每天派一位部长配合公司领导(早7:30-7:50)在公司门口迎接员工,另一位部长与员工一起进店,负责主持早会工作。

  2、要求部长、主任全部按公司规定时间上、下班,任何人决不允许私自上连班,如有私自上连班,一经查出,处以20元罚款,并通报批评。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中午连班,必须经公司办公室负责人批准。

  3、各营运部正、副部长必须分别按早、晚班值勤,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值勤需经办公室负责人同意(如有出差、休假)方可安排主任代替值勤,否则不允许安排主任代替值勤。如不按规定值勤,一经查出,处以20元罚款,并通报批评。

人员管理制度11

  (一)目的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保障员工的健康和安全,规范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以便推动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国家、地方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和消防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安全管理人员的日常管理。

  (三)规范性引用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集团公司相关文件

  (四)内容要求

  1.公司安全管理人员管理规定

  1.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决策;

  1.2参与制定并督促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

  1.3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制止和查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1.4发现事故隐患,督促有关业务部门和人员及时整改,并告知本单位负责人;

  1.5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推广安全生产先进技术和经验;

  1.6参与本单位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的安全性能检测及事故预防措施的制定;

  1.7参与本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的审查,督促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使用;

  1.8参与组织本单位应急预案的制定及演练;

  1.9协助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对事故进行统计、分析;

  1.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2.生产技术处安全生产人员管理规定

  2.1监督检查各单位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政策、法规、制度和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定期组织研讨分析工伤事故、职业病和重大安全问题,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建议。

  2.2经常深入现场了解和掌握全厂安全生产情况,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有关单位及时进行整改事故隐患。

  2.3积极参与拟定审查工厂劳动保护、职业安全健康体系管理目标;监督检查劳保经费合理使用和安全技术措施的完成情况。

  2.4协同有关部门研究工厂防尘防毒工作,制定防尘防毒措施,做好职业病的预防工作。

  2.5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安全技术教育,进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训练、考核,制止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独立作业。

  2.6开展新工人入厂安全教育,并检查、督促分厂、工段、班组安全教育标准的执行情况。

  2.7按时召开安全生产例会,研究安全生产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及推进安全生产工作的措施。

  2.8抓好伤亡事故统计、分析、建档工作,参加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督促防范措施的落实。

  2.9做好季节性劳动保护工作、防暑降温及防寒防冻管理工作,督促有关单位做好劳逸结合,女工保护工作。

  2.10抓好防护用品的管理与发放工作,监督检查职员防护用品合理使用。

  2.11参与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参加工程验收,发现有不符合安全、卫生规定的问题,有权要求解决。

  3.分厂(处室)安全生产人员管理规定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接受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指导,在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的领导下,抓好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带头做好部门“四不伤害”(我不伤害自己、我不伤害别人、我不被他人伤害、防止他人伤害他人)、反“三违”(反违章指挥、反违章作业、反违反劳动纪律)等项工作。

  3.1建立和完善本单位安全管理网络,制订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并监督实施。

  3.2组织好本单位新职工上岗、换岗三级安全教育,并做好台帐。

  3.3深入现场检查班组安全制度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

  3.4督促本部门做好隐患自查、整改工作,提出整改意见,协助、督促有关部门做好隐患整改工作,整改前积极组织好临时防护,并建立隐患整改台帐。

  3.5在进行爆破、清理磨头仓、清煤粉仓、清库、清理预热器堵料、进入电收尘器内部检查以及其它特殊危险作业时,必须到现场进行监督,并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报告。

  3.6安全员在现场检查中有权制止任何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对违章行为有权提出必要的处理意见,必要时可越级上报。

  3.7了解劳保用品使用情况,提出劳保申报计划,保证一线生产劳动保护需要。

  3.8做好本单位事故处理、登记、上报工作。

  3.9处理事故应做到“四不放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

  责任人及其他职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责任人及领导未受到严肃处理不放过。

  4.工段(班组)安全生产人员管理规定

  主管、工段长(班组长)对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4.1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严格遵守并执行安全规章制度。

  4.2做好对新职员的安全教育,指导和督促职员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制止违章行为。

  4.3根据生产指令和职员思想等状况具体布置安全工作和注意事项,并组织职员开展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动,健全安全活动台帐。要求每班布置工作时要对安全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4.4坚持交接班制度及日常安全检查制度,组织职员维护、保养设备,清理工作场所,保持卫生、整洁。遇有自己不能处理的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发现有可能发生设备和人身事故的紧急情况时,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或停止作业,并报告上级。

  4.5本部门进行爆破、清理磨头仓及煤粉仓、清库、清理预热器堵料、进入电收尘器、总降倒闸及其它特殊作业、危险作业时,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后,要到现场组织协调,布置好安全工作,确保人身、设备安全。

  4.6发生工伤事故时,要立即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及时上报,并组织或参加事故分析。

  4.7有权拒绝执行上级违反安全技术规程的生产指令,并可越级上报。

  5.岗位安全生产人员管理规定

  岗位工人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责。

  5.1遵守劳动纪律,执行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听从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的指挥,严格遵照操作规程、安全制度作业,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切实做到“四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防止他人伤害他人”。

  5.2保证本岗位工作地点和设备、工具的卫生整洁,不随便拆除安全防护装置,不使用自己不懂

  的机械和设备,对内部结构,性能不清楚的设备做到不摸、不碰、不进入,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5.3学习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技能,积极参加技术革新,提合理化建议,改善作业环境和劳动条件。

  5.4及时反映、处理不安全因素,积极参加事故抢救工作。

  5.5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对上级单位或领导忽视职工安全、健康的错误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或申诉。

  (五)记录表格

人员管理制度12

  1. 目的

  为规范特种作业的管理,杜绝劳动过程中容易发生的伤亡事故,保持公司生产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特种作业全过程的安全环境管理和控制。

  3. 职责

  3.1 安全环保办负责程序的建立、维护和更新。

  3.2 安全环保办负责联系对全厂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发证工作,并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负责联系对全厂特种设备的年检。

  3.3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所辖特种作业设备和作业人员的管理。

  3.4 安全环保办负责全厂特种作业设备和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监督。

  4. 程序

  4.1 特种作业的范围

  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

  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

  压力容器操作;

  高、低压电工。

  4.2 安全环保办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界定和检查,特种作业人员基本条件。

  4.2.1 年龄满18岁,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疾病和生理缺陷。

  4.2.2 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

  4.2.3 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他条件。

  4.3 特种作业人员的监督与管理

  4.3.1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4.3.2 安全主任必须建 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

  4.3.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司应收缴其特种作业操作证。

  未按规定接受复审或复审不合格的;

  违章操作造成严重后果或违章操作记录达两次以上的;

  经区级医院确认健康状况不适宜继续从事所规定的特种作业;

  离开特种作业岗位达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4.4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

  4.4.1 特种设备必须经市级质量监督部门检验合格,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当地安全监督部门考核签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4.4.2 安全环保办应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维修人员经常检查特种设备,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处理,严禁带病运行。

  4.4.3 特种设备应根据其检验周期检验。

人员管理制度13

  一、适用范围及人员职责

  (一)适用范围:员工餐厅库房,包括冷冻库、冷藏库。

  (二)人员职责

  1.xxxx负责餐厅库房的管理。

  2.餐饮团队设置专职库管员一名,负责对所辖库房的日常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有效地管理库房,具体负责餐厅各类物品的保管和供应工作。

  负责物料及食品的入库验收工作,入库时,对进仓物品必须严格根据采购单按量验收,并根据发票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价格、金额填写验收单或收据,不符合的货物退回,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严格把好质量关。

  验收进库物资,如发现不符合要求的,需填写验收报告,呈餐厅项目主管、xxxx审批,交采购部提出处理意见。

  验收后的物资,必须按类分别,据物品的性质、数量、固定位置堆放,合理使用仓位,做到整齐美观,并注意留有通道,便于收发、检验、盘点、清查并填写货物卡,把货物卡挂放在显眼的位置。

  物料和食品进出库,要做到先进先出、后进后出,防止变质、霉坏,尽量减少损耗。

  库房要保持通风干燥,根据库房的环境、通风条件、气温变化,调节干、湿度和恰当的温度。要勤检查、勤倒垛、勤晾晒,防止虫蛀鼠咬霉烂变质。

  严格执行出入库手续,每日汇总票据,按期登记明细账,定期盘点,按时填写报表,做到账表清楚,账物相符。

  熟悉物料和食品,明确负责保管物品的范围。

  严格执行库房的安全制度,库内严禁吸烟,上下班前后,对库房的门窗、货垛、电源、消防器材等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保证库房和物资的安全。

  严格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工作时不擅离职守,负责做好库房的清洁卫生工作。

  二、日常管理规定

  (一)物资验收入库

  1.无论是直拨还是入库的采购物资都必须经库管员验收;

  2.库管员验收是根据订货的样板,按质按量对送货单核对验收。验收完后要在送货单上签名或发给验收单,然后需直拨的按手续直拨,需入库的'按规定入库。

  3.库管员对采购员购回的物品无论多少、大小等都要进行验收,并做到:

  ①送货单与实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不相符时不验收;

  ②送货单上的数量与实物数量不相符,但名称、规格、型号相符可根据不超实际需要量的原则按实验收;

  ③对购进的食品原材料、油味料不鲜不收,味道不正不收。

  ④对购进品已损坏的不验收。

  4.验收后,要根据送货单上列明的物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价、单位、数量和金额填写验收单,一式三联,第一联留库房,第二联交采购员报销,第三联交材料会计。

  (二)入库存放

  1.验收后的物资,除直拨的外,一律要进库保管;

  2.进库的物品一律按固定的位置堆放;

  3.堆放要有条理、注意整齐美观,不能挤压的物品要平放在层架上。

  4.凡库存物品,要逐项建立登记卡片,物品进库时在卡片上按数加上,发出时按数减出,结出余数;卡片固定在物品正前方。

  (三)保管与抽查

  1.对库存物品要勤于检查,防虫蛀、鼠咬,防霉烂变质,将物资的损耗率降到最低限度。

  2.抽查:

  ①库管员要经常对所管物资进行抽查,检查实物与卡片或记账是否相符,若不相符要及时查对;

  ②xxxxx也要经常对库房物资进行抽查,检查是否账卡相符、账物相符、账账相符。

  (四)领发物资

  1.领用物品计划或报告:

  ①凡领用物品,根据规定须提前做计划,报库管人员准备;

  ②库管员将报来的计划按每天发货的顺序编排好,做好目录,准备好物品,以便取货人领取;

  2.发货与领货

  ①各厨师、档口领货一般要求专人负责;

  ②领料员要填好领料单(含日期、部门、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用途等)并签名,库管员凭单发货;

  ③领料单一式三联,领料单位留第一联,班组负责人凭单验收;库管员留第二联,凭单入账;会计留第三联,凭单记明细账;

  ④发货时库管员要注意物品先进的先出、后进的后出。

  (五)盘点

  1.库房物资要求每周初小盘点,月底大盘点,半年和年终彻底盘点;

  2.将盘点结果列明细表报财务会计审核;

  3.盘点期间停止发货。

  (六)物品、原材料的盘查

  物品、原材料、物料在盘点中发生的溢损,应对自然溢损和人为溢损分别作出处理。

  1.自然溢损:

  物品、原材料、物料采购进仓后,在盘点中出现的干耗或吸潮升溢,如食品中的米面及其制品、干杂货等,在升损率合理的范围内,可填制升损报告,经主管审查后,视“营业外收入”或“管理费用”科目内处理;

  超出合理升损率的损耗或溢余,应先填制升损报告书,查明原因,说明情况,报部门经理审查,按规定在“营业外收入”或“管理费用”科目内处理。

  2.人为溢损:

  人为溢损应查明原因,根据单据报项目主管审查,按有关规定在“待处理收入”或“待处理费用”科目处理。

  (七)物品、原材料损耗的处理

  1.物品及原材料、物料发生变质、霉坏,失去使用(食用)价值,需要作报损、报废处理。

  2.保管人员填报“物品、原材料变质霉坏报损、报废报告表”,据实说明坏、废原因,并经项目主管审查提出处理意见,报xxxxx审批。

  3.对核实并核准报损、报废的物品、原材料的残骸,由库管人员送交废旧物品库房处理。

  4.报损、报废由项目主管会同厨师长审查,提出意见,并呈报xxxxx审批。

  5.在“营业外支出”科目处理报损、报废的损失金额。

  (八)库存管理

  各项物料、食品均应制订最低储备量和最高储备量的定额,由库管员根据库存情况及时向采购部提出请购计划,采购部根据请购数量进行订货,有效控制库存。

  三、库房管理标准

  (一)库管员须每年体检一次,持卫生部门颁发的“健康证”上岗。

  (二)库房保持通风良好,温度适宜,门窗、地面、货架清洁整齐;做倒“三勤”:勤清扫、勤通风、勤整理。

  (三)库房实行分库、分类保管,主食、副食分库房存放,食品与非食品不能混放,隔墙离地,码放整齐,便于收发、检验、盘点、清仓。

  (四)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品不得入库,要经常检查食品质量。

  (五)散装易腐食品勤翻勤晒,储存容器加密封。发现变质、有异味、发霉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要立即处理,不得继续储存。

  (六)库房应无蚊蝇、无蟑螂、无老鼠,有防“四害”措施,做到“五防”:防霉变、防虫蛀、防鼠咬、防损坏、防过期失效。

  (七)肉类、水产品、禽蛋、水果等易腐食品应分别冷藏贮存。严格掌握冷藏温度(冷藏:0℃—10℃,冷冻:-18℃以下),杜绝食品腐烂变质,有气味食品要妥善保存,防止串味。

  (八)冷冻设备定期化霜,保持霜薄(不得超过1cm)、气足。

  (九)生食品、熟食品、半成品分柜存放,杜绝生熟混放。

  (十)严禁食品库房内存放有毒有害物品,防止污染。

  (十一)食品出库必须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并做好记录。

  (十二)库房物品搬运遵守轻拿轻放原则,避免损坏。

  (十三)库房保管员负责设立每种原料的存货卡,对各种原料的进、存动态作出明细而完整的记录。

  (十四)库房内严禁吸烟,并设置防火设施。

  四、安全管理

  (一)库房除仓管人员和因业务、工作需要的有关人员外,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进入库房。

  (二)因工作需要需进入库房的人员,在进入库房时,必须先办理登记手续,并要有库房人员陪同。严禁独自进库。进库人员工作完毕后,出库时应主动请库管人员检查。

  (三)库房内不准会客,不准带人到库房范围参观。

  (四)库房不准代人保管物品,也不得擅自答应未经领导同意的其他单位或部门的物品存库。

  (五)任何人员,除验收时所需外,不准试用试看库房商品物资。

  (六)库房范围内不准生火,也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七)一切进库人员不得携带火种进库。

  (八)库房应定期检查防火设施的使用实效,并做好防火工作。

  1.库房内的物品要分类储放,库内保证主通道有一定的距离,货物与墙、灯、房顶之间保持安全距离。

  2.库房内的照明限60瓦以下白炽灯,不准用可燃物做灯罩,不准用碘钨灯、电熨斗、电炉、交流电收音机、电视机等电器设备,库房内保持通风。

  3.库房的总电源开关要设在门口外面,要有防水、防潮保护,每年对电线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可能引起打火、短路、发热、绝缘不良等情况,必须及时维修。

  4.物品入库时要防止挟带火种,潮湿的物品不准入库。物品入库半小时后,值班人员要巡查一次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物品堆积时间较长时要翻堆清仓,防止物品炽热产生自燃。

人员管理制度14

  为确保空压机的安全正常运行、保障人身安全,顺利完成公司的`生产计划,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1、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空压机技术操作规程》,不得擅离职守和违章操作。

  2、空压机操作工应熟悉所操作空压机的结构、性能、工作原理与技术特征。

  3、非机房工作人员不得入机房,机房内不得放置易燃易爆物品。

  4、按岗位规定必须在上岗时穿工作服,认真交接班,空压机一旦发生故障,当班人员要准确迅速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汇报。

  5、空压机房实行6s管理,做到无锈蚀、油渍,地面无水渍、油渍、灰尘、杂物等。

  6、空压机必须做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发现不正常的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进行检查维修,严禁空压机带病运行。

  7、每台空压机必须制定维护保养计划,严格按照计划进行保养,将保养计划上报设备部,设备部进行监督。

  二、员工管理规定:

  1、尽职尽责,听从指挥、服从安排。

  2、上下班时不需无故迟到早退。

  3、应主动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从而提高工作效率。

  4、工作期间严禁饮酒,发现饮酒后上班者罚款100元并扣除当日出勤。

  5、工作期间不得任意离开工作岗位,更不能倒替跑回家,发现一次罚款100元并扣除当日出勤。

  6、不得偷盗公司财物,如发现罚款3000元并开除厂籍。

  7、其它规定按照公司厂规厂纪执行。

  本规定下发之日期执行

  山东泸河集团设备动力部

人员管理制度15

  1、驾驶人员应认真执行交通法规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违反

  交通法规,造成事故者,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2、驾驶人员必须证、照齐全,严禁无证驾驶。驾驶人员应积

  极参加交通部门召开的安全教育例会和有关活动。

  3、驾驶人员对所开车辆,出车前必须认真进行安全性能检查

  ,严禁车辆“带病”行驶。

  4、驾驶员严禁酒后开车,不开赌气车、情绪车。驾驶人员有

  病、睡眠不足不得开车。

  5、驾驶人员不得将车辆转借给他人驾驶,违规借用造成事故

  的由当事人和车辆驾驶员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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