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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公司管理制度

时间:2024-04-30 18:20:45 毅霖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运输公司管理制度(精选20篇)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运输公司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运输公司管理制度(精选20篇)

  运输公司管理制度 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贯彻“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核心,是最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是做好安全工作的关键。

  第二条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汽车运输处(以下简称“汽运处”)各级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其他领导、职能部门和员工,在部门和各自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

  第三条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实行一岗双责制,做到有岗必有责,上岗必守责。

  第二章汽运处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职责

  第四条汽运处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安全职责

  1、学习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组织落实城投总公司和环境实业公司安全管理各项目标,并通过各职能部门组织落实和实施。

  2、研究和决定本单位安全工作的重大问题,审查决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和实施重大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安全资金的投入等,决定对安全生产做出突出贡献人员的奖励和重大事故责任者的处罚。

  3、定期召开处安委会会议(不少于每季度一次)和安全工作例会(每二月一次),听取各职能部门、下属单位安全生产情况汇报,检查年度安全工作完成情况,部署下阶段公司安全工作计划。

  4、不定期组织召开安委会会议,传达上级安全紧急会议精神,落实事关汽运处安全生产的重大事项。

  第五条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安全生产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委办”)。

  第三章汽运处各职能部门安全职责

  第六条安委办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上海市及城投总公司、环境实业公司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在处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企业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2、落实安委会会议精神,执行汽运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推进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

  3、组织制订、修订本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检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对直接作业环节进行重点安全监督。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安全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检验和管理工作。对重大隐患治理项目的评估、立项、申报及项目实施进行检查、监督。

  4、深入现场监督检查,督促并协助解决有关安全问题,纠正查处违章作业、违章指挥。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责令其暂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5、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网络,指导基层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安全基础建设,定期召开安全专业人员会议。

  6、负责各类事故汇总、统计上报工作,建立健全事故台帐;负责人身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其他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协助政府主管部门做好工伤认定、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7、负责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落实汽运处级教育职责,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经验。组织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做到持证上岗。

  8、负责本企业对各部门、各单位安全生产考核,对在安全生产中有贡献者或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

  9、会同工会等部门认真开展“安康杯”等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第七条生产业务部(固废收运中心、医废收运中心)安全职责

  1、及时传达、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及指示,执行安全生产“三同时”的原则。

  2、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制止违反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和安全技术规程的做法,及时向领导报告,并通知安全管理部门共同处理,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3、生产作业过程中出现不安全因素、异常情况及事故时,应果断正确处理,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并通知有关职能部门协同处理,防止事态扩大。遇到紧急情况,有权先处理后汇报。

  4、参加安全生产检查,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对查出的不安全问题及时布置落实整改。严格执行对作业工艺流程的监管,杜绝或防止发生非计划停工和跑、冒、滴、漏等现象,实现安全有序生产。

  5、参与编制或修订工艺技术规程和岗位操作规范,参加安全技术规程的编制工作,及时消除和改进技术上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

  6、贯彻国家、上级部门关于设备设计、制造、检修、维护保养及施工方面的安全规定和标准,做好主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审核生产业务方案、重大设备装置检修技术文件,使其符合安全、环保、职业卫生要求。

  7、在签订业务或检修施工合同时,应负责审核其施工资格(企业等级、经营范围、技术资质、安全管理机构设置等),同时签订《安全协议书》,并负责对其进行业务或检修施工安全教育。

  8、参加相关业务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八条处办公室安全职责

  1、协助汽运处领导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文件、指示和要求,及时转发上级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文件、资料。

  2、负责对临时来汽运处办事人员进行登记,对生产现场参观学习交流人员进行安全须知教育。

  3、负责制订和健全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

  4、定期对公务车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和考核,督促驾驶员或有关人员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年检工作,确保交通安全。

  5、负责职工伙食团的日常安全管理,安全使用水、电、燃气,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监管,定期维护排风、烟道等厨具设施,及时清除油腻、污垢。

  第九条人力资源部(办公室)安全职责

  1、负责员工一般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归口管理工作,编制年度教育培训计划时,同时将安全管理部门关于安全、环保、消防、职业卫生方面的教育培训计划纳入到汽运处年度培训计划之中。

  2、负责对新进人员(转岗人员、复岗人员)的安全教育考核的审核,考核合格后方可分配到相关部门,经三级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安排工作。

  3、负责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及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的统筹和组织工作,负责对安全管理部门具体落实培训情况的跟踪和考核工作。

  4、负责制订劳动纪律管理规定,负责员工劳动纪律的检查、考核和奖惩。

  5、贯彻《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严格控制加班加点。在劳动合同中,载明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和工伤社会保险等事项。在签订劳务用工合同时,应有安全方面的内容和要求,并做好检查督促工作。

  6、参加安全事故调查,负责落实职工劳资福利政策,办理事故责任者的惩处事项,办理违章、违法责任的惩处,负责工伤认定后有关补偿和鉴定工作。

  7、把安全工作业绩纳入干部晋升、员工晋级和奖励考核的重要内容。

  8、按规定落实安全、环保、消防、职业卫生等专业技术人员的配备。

  第十条安保技术部安全职责

  1、负责租赁厂房(场所)安全协议的签订并敦促安全协议条款的落实。

  2、负责主管范围内租赁厂房(场所)安全检查,及时督促落实问题的整改。

  3、负责设施设备的管理,确保设施设备的安全投入。

  4、负责汽运处安全监控设施、消防器材和各类特种设备设施的定期维护与保养,确保正常运行。做好对特种设备、特殊工种从业人员的管理,做到持证上岗。

  5、积极推进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指导和提高安全技防水平。

  6、对公司所属船舶和车辆的GPS、GIS监控系统,以及大型机械设备运行监控系统进行监管与指导。

  7、负责处理交通事故、伤亡事故和事故苗子,并组织讨论分析,做到“四不放过”,对影响安全的倾向和行为进行帮助及教育。

  8、会同有关人员负责对新驾驶员进行遵纪守法和安全行车、安全操作的教育,协助分管领导抓好定期召开的安全例会和安全活动,树立先进典型。

  9、采用信息化技术,推进设备设施的技术革新,采用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确保本质安全

  第十一条财务管理部安全职责

  1、审核安全技术措施、隐患整改、安全教育等安全费用计划,确保资金到位,监督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专款专用。

  2、审核安全、环保、消防、职业卫生资本性及费用性资金预算决算,确保资金到位与专款专用。

  3、确保劳动防护用品、防暑降温等费用开支。

  第十二条市场拓展部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对拓展的新项目和新业务,必须同步制订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提出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2、新的项目和新的生产业务,必须符合环保、消防、职业卫生等安全技术要求。

  3、负责本部门管理业务和施工单位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措施落实。

  第十三条工会安全职责

  1、贯彻国家及工会有关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依法组织员工参加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员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发挥监督保证作用。

  2、组织和健全劳动保护监督管理网络,关心员工劳动条件的.改善和职业健康,做好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协助行政开展班组安全活动,教育员工遵章守纪,履行对安全生产维权和监督的职能。

  3、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安全知识宣传,维护员工健康与安全权益。开展“安康杯”竞赛等活动,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个人,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4、定期研究劳动保护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向行政部门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的意见和合理化建议。组织参加群众性的综合安全检查,通过巡视等方式督促事故隐患的整改。

  5、督促有关部门按期实现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6、参加相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做好伤亡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第十四条团委安全职责

  1、配合行政和党委抓好团员青年遵纪守法和安全生产的教育,动员和督促团员青年在安全生产中发挥积极作用。

  2、组织团员青年学习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技能,做到精心操作;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术素质,发挥团员青年在安全生产和应急突发事件中的突击队作用。

  3、结合团员青年的特点,广泛开展丰富多样的安全生产竞赛活动,对安全生产实行监督。

  4、总结推广团员青年在安全生产中的典型经验,表彰在安全生产中做出贡献的先进人物。

  第四章各级领导与员工安全职责

  第十五条处长安全职责

  1、处长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负责人,负责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2、主持召开安委会会议,确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审定安全生产规划和计划,并在当年的具体工作中逐项予以落实。

  3、组织制定并签发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切实保证本单位按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资金的有效投入。安全生产资金主要用于安全装备、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教育培训、安全奖励、隐患治理、员工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等职业健康保护。

  5、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把握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在部署生产工作的同时,必须同时布置、同时落实、同时检查安全工作。定期组织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抓好生产装置、设施维修改造和基本建设项目安全、消防、环保、职业健康“三同时”工作。

  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与运营安全应急救援预案。

  7、负责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要求配备专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定期听取安全工作汇报,决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奖惩。

  8、及时如实向上一级安委会报告并配合或组织调查处理生产安全事故,落实“四不放过”原则。

  第十六条党委书记安全职责

  1、对本单位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起保证监督作用。

  2、协助行政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3、协助行政主要负责人搞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度等的宣传教育,提高干部员工的安全意识,营造企业安全文化。

  4、发挥各级党组织在企业安全生产中的保证监督作用,教育党员干部起模范带头作用,并带领周围群众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5、协助行政主要负责人检查并考核同级副职和下属单位正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6、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在评选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员时,应把安全工作业绩作为重要内容之一。

  7、支持行政主要负责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奖惩。支持工会、团委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竞赛活动。

  8、发生事故时,协助行政领导做好思想稳定和善后处理协调指导工作。

  第十七条分管安全生产副处长安全职责

  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

  2、负责组织制订、修订和审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岗位操作法等,组织实施并检查执行情况。

  3、坚持贯彻“五同时”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考核、总结生产工作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考核、总结安全工作),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检查生产和各职能部门的安全职责履行情况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岗位操作法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生产中的失职和违章行为。

  4、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隐患排查整改。

  5、负责落实安全培训、教育和考核工作。

  6、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7、在生产过程中发现不安全因素、险情及事故时,应果断正确处理,立即报告主要负责人,或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通知有关职能部门,防止事态扩大。负责本企业各类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十八条党委副书记安全职责

  1、对本单位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起保证、监督作用。

  2、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负责业务范围内的安全职责的落实,对所分管系统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3、配合党委书记及时宣传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宣传报道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模范事迹和事故通报。

  4、配合党委书记发挥各级党组织在企业安全生产中的监督保证作用,教育党员和干部起模范带头作用,并带领周围群众做到安全生产。

  5、配合党委书记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事故责任人的处理。

  第十九条分管技术设备副处长安全职责

  1、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设备系统的安全工作负责。

  2、负责制订、修订和审批设备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设备安全技术规程,组织实施并检查执行情况。

  3、坚持贯彻“五同时”的原则,检查设备主管部门安全职责履行和各项设备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设备安全技术规程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4、负责本企业设备的安全管理和安全运行,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

  负责组织编制本企业设备改造方案和设备检修计划,应有相应的职业安全卫生措施内容,并负责落实。

  5、负责组织设备事故的报告、调查及处理。

  6、负责组织设备安全大检查,落实设备隐患排查整改,制订安全防范措施。并负责组织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事故隐患整改项目按计划实施。

  7、负责组织落实大检修、计划检修、抢修工作的安全管理和外来检修人员的安全教育。

  8、定期召开设备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设备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9、负责落实对本企业员工进行设备维护、保养、使用安全知识的培训考核。

  10、负责落实本企业安全设施、设备和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11、按照上述安全职责,制订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并在具体工作中逐条落实。

  第二十条分管生产业务、市场经营副处长安全职责

  1、按“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生产业务经营的安全工作负责。

  2、负责组织制订、修订和审批生产业务经营条线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定、安全技术规程等,组织实施、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参加生产业务经营条线的事故隐患排查整改,事故调查处理。

  4、定期召开生产业务经营条线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部门和个人。

  第二十一条分管人力资源副处长安全职责

  1、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人力资源系统的安全工作负责。

  2、负责组织制订、修订和审批人力资源系统安全管理制度规定,组织实施、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管理机构,负责配备各级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和安全工程师。

  4、负责组织落实员工的技术业务培训、技术练兵;组织落实员工安全、环保、消防、职业卫生的教育培训。

  5、负责对事故相关责任者的处分(处理)。

  第二十二条纪委书记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对本企业安全生产起保证、监督作用。

  2、负责纪委等部门在业务范围内的安全职责的落实,对所分管系统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3、发挥各级纪检组织在企业安全生产中的监督保证作用,教育党员起模范带头作用,并组织带动周围群众做到安全生产无事故。

  4、协助行政领导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在评选先进党支部和优秀纪检党员时,要把安全工作业绩作为重要内容。

  5、支持行政主要负责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奖惩,支持工会、团委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竞赛活动。

  6、负责组织纪委监察部门参加重大事故调查,参与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事故责任者的处理。

  第二十三条工会主席安全职责

  1、贯彻国家及全国、上海市总工会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并监督执行。充分发挥广大员工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监督作用。

  2、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工会系统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和合理化建议活动。

  4、组织员工开展遵章守纪和预防事故的群众性活动,配合行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奖惩,做好职工伤亡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5、关心员工劳动条件的改善,保护员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做好女工劳动保护工作,把职业安全卫生列入工会工作的主要内容之一。

  6、参加事故调查,参与对负有责任的事故责任者的处理。

  第二十四条作业部门(固废收运中心、医废收运中心)负责人安全职责。

  1、作业单位负责人对作业单位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和制度,做到生产与安全的“五同时”。

  2、组织制订、修订部门安全技术规程、安全管理规定,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3、组织落实本部门安全教育,督促并检查班组安全教育。

  4、组织对本部门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知识教育,定期组织考核。

  5、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

  6、建立、健全本部门安全管理网络,配备取得资格证书的安全管理人员,领导并支持班组安全员的工作,负责落实部门各级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7、负责组织每周一次的装置部门级安全检查,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设施、设备处于完好状态。发现隐患及时组织整改,一时无法整改的应采取防范措施,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8、负责二级动火审批,组织落实动火安全防范措施。

  9、建立、健全部门值班制度,对本部门发生的事故及时上报和处理,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落实防范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报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10、部门副职在部门负责人指定的工作范围内对安全生产负责。

  第二十五条班组长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部门对安全生产的指令和要求,全面负责本班组的安全生产。

  2、组织员工学习并执行部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工艺技术规程和岗位操作法等,教育员工遵章守纪,制止违章行为。

  3、定期组织班组安全活动,组织第三级安全教育,主持对新上岗人员的安全教育、考核。

  4、教育督促员工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和消防化救器材;检查督促做好安全设施、设备的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保证完好投用。

  5、负责实施每班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组织整改,不能整改的应立即报告上级,同时采取应急防范措施。

  6、发生事故立即报告,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做好详细记录,配合事故调查、分析,落实防范措施。

  7、抓好本班组的安全生产竞赛,抓好班组基层建设、基础管理,提高班组安全管理水平,保持生产作业现场整齐、清洁,维护本班组的安全生产秩序。

  第二十六条生产作业人员安全职责

  1、参加安全活动,接受安全教育,学习安全技术知识,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针对环境行业特点,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认真地做好各项工作。

  2、熟练掌握本岗位操作技能,严格执行劳动纪律、工艺纪律、安全纪律,精心操作,认真记录。

  3、按时巡回检查,正确判断、处理并报告生产过程中的异常情况。

  4、发生事故时,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按事故预案正确处理,并保护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5、认真维护保养设备,发现缺陷及时消除并作好记录,保持作业场所整洁。

  6、上岗按规定着装,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各种劳动防护用品以及熟练正确地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7、不违章作业,并劝阻和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向领导报告。

  8、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岗位技术练兵和事故预案演练。

  运输公司管理制度 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铁水运输管理主要是对鱼雷罐的使用维护、出铁以及铁水倒运的联系协作管理。

  第二条通过铁水运输管理制度的落实,保证铁水倒运工作安全顺利进行。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范围为公司生产部、设备部、技术质量部、炼铁作业部、炼钢作业部以及供应公司派驻站、总公司运输部、下车维护承包单位。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四条生产部职责

  (一)、负责制定、修改和补充公司铁水运输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二)、参与鱼雷罐砖的评判工作。

  (三)、负责组织铁水运输系统的各项生产准备工作。

  (四)、负责鱼雷罐在途铁数量的掌控,在周转紧张情况下,提前预测,安排铸铁工作。

  (五)、负责组织处理临时性突发事故,组织铁水运输的事故分析,并拿出处理意见。

  第五条设备部职责

  (一)、负责鱼雷罐及铁水运输线路日常维护和检修的专业管理工作。

  (二)、负责组织600吨轨道衡的校验工作,保证数据传递及时、准确。

  (三)、负责牵头组织因鱼雷罐设备故障造成的事故进行分析。

  第六条技术质量部职责

  (一)、技术质量部做为耐材归口管理部门,根据鱼雷罐砖使用状况,负责修订完善鱼雷罐砖的砌筑标准,制定鱼雷罐砖使用效果的评判程序及标准,牵头组织评判工作,并根据使用状况,及时对鱼雷罐砖材质提出改进措施。

  (二)、负责对进厂鱼雷罐砖质量进行抽查检测,组织对鱼雷的冷检、热检及拆砌的评判工作,评判使用结果必须透明、公正。

  (三)、负责牵头组织因鱼雷罐耐材质量和砌筑原因造成的漏铁事故分析。

  第七条炼铁作业部职责

  (一)、负责完成鱼雷罐满罐率和周转次数等指标。

  (二)、负责鱼雷罐日常使用调配工作,合理匹配每座高炉的鱼雷罐使用数量。

  (三)、负责鱼雷罐的日常管理工作,对鱼雷罐的冷检、热检及拆砌工作进行详细记录,建立健全使用台帐,及时向有关部门上报用砖计划和备件计划。

  (四)、负责协调检查鱼雷罐拆、砌、烤、冷、热检各环节的工作,加强对工序大包单位的检查和管理。

  (五)、根据磅道鱼雷罐回皮数据,随时检查剩铁及粘罐情况,并详细记录。发生鱼雷罐粘铁大于30吨以上时,要采取冲化措施。

  (六)、铁水流动性差或渣子较多时,不准往鱼雷罐放铁,防止粘罐;每放满一台鱼雷罐,要加入适量的保温剂。

  (七)、在铁水正常时,鱼雷罐压铁时间超过20小时,或者铁水不正常(如铁水粘、炉温低等)时,要优先组织炼钢倒出。

  (八)、在铁区内,鱼雷罐发生故障,立即找维护单位处理,并督促、检查处理情况,及时对罐口结盖、挂渣情况组织处理。

  (九)、保证高炉区域无道掩,炉下无积水,照明完好。在铸铁、拆罐、砌筑区域安装并使用防倾翻立柱。

  (十)、严禁向鱼雷罐内扔沟料、氧气管等杂物。

  第八条炼钢作业部职责

  (一)、负责与炼铁作业部、总公司运输部联系铁水分配工作。

  (二)、负责组织清理本厂范围内铁道两侧的道掩和保证照明完好。

  (三)、负责倒罐站内防倾翻立柱的安装和使用,每周检查2次以上倾翻插头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止损坏电机。

  (四)、炼钢系统发生故障,鱼雷罐不能按时倒铁时,要及时汇报生产部管控中心,在鱼雷罐周转紧张情况下,及时安排铁水包倒铁工作。

  (五)、在倒罐站两条线多罐情况下,优先倒空一条线,不许两条线倒空后再报点。鱼雷罐内剩余渣铁量不许超过10吨,倒空后罐口一定要摆平。

  (六)、严禁向鱼雷罐内扔放废铁等杂物。

  第九条供应公司派驻站职责

  (一)、根据购砖标准、程序、评判结果及用砖计划,负责公司鱼雷罐罐砖的招标、签订合同、购砖、处理质量异议和付款工作。

  (二)、负责鱼雷罐砖及散料运至公司,确保炼铁作业部砌筑车间鱼雷罐砖、料库存2套以上。

  (三)、负责对大包单位因鱼雷罐砖质量、施工、维护不当等原因造成的损失,落实责任追究。

  第十条总公司运输部职责

  (一)、负责将空、重鱼雷罐过磅,严禁出现漏过磅现象。

  (二)、负责组织处理鱼雷罐下车的临时故障抢修工作,定期组织鱼雷罐下车分轴、耳轴探伤工作。

  (三)、负责按照炼铁作业部和炼钢作业部要求拉对鱼雷罐。

  (四)、负责制定落实鱼雷罐下车的例修和年修管理工作,确保按时限完成检修任务。

  (五)、负责鱼雷罐脱线、漏铁等紧急事故的处理工作。

  第十一条下车维护承包单位职责

  (一)、负责鱼雷罐下车及传动设备日常清扫加油工作,并定期进行大、中、小修。

  (二)、负责鱼雷罐事故抢修的配合工作。

  (三)、负责制定鱼雷罐备品备件计划及备品备件的`管理工作。

  第三章铁水运输联系管理

  第十二条出铁联系

  (一)、高炉出铁前,总公司运输部按照炼铁作业部的要求将鱼雷罐拉对到位,高炉必须检查鱼雷罐对位情况,双方以铃声联系确认。

  (二)、高炉出铁过程中,每满一台鱼雷罐,高炉值班室向总公司运输部炼铁站报点,告知后续出铁线路及要求。炼铁站接到报点后及时通知炼钢作业部调度,并按要求将重罐拉到相应的炼钢倒罐站。

  (三)、高炉出铁完毕,值班室在2分钟内向总公司运输部炼铁站和炼铁作业部炉前站报点。铁沟岗位要及时将摆动沟摆平,便于运输及时拉对鱼雷罐。

  (四)、重罐倒空后,炼钢作业部要立即通知总公司运输部炼铁站,炼铁站根据炼铁作业部要求,将空罐拉对到高炉炉下。

  (五)、高炉正常出铁原则是拉着出铁,每满一罐立刻热送炼钢,过渡罐出铁时间必须确保20分钟以上,高炉补罐时间和倒罐站内拉空对重时间均不得超过20分钟。

  (六)、正常生产状态下,要求总公司运输部从各高炉拉到炼钢倒罐站的时间为:1#高炉到一炼倒罐站不超过25分钟,1#高炉到二炼倒罐站不超过45分钟;2#高炉到一炼倒罐站不超过35分钟,2#高炉到二炼倒罐站不超过20分钟;3#高炉到一炼倒罐站不超过45分钟,3#高炉到二炼倒罐站不超过20分钟。

  (七)、鱼雷罐铁水液面高度不超过罐口内沿下限300mm,防止铁水溢出事故。鱼雷罐放的过满时,要及时通知总公司运输部炼铁站,采取慢行、监护运行等措施。

  (八)、高炉大修开炉头两次铁,炼铁作业部必须安排专人在零米同运输调车员直接联系,确保安全拉对鱼雷罐。

  (九)、出铁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发生跑铁、跑渣或漏罐等事故,炼铁作业部一方面及时向生产部汇报,另一方面按照事故应急预案全力组织抢救。运输调车员要绝对听从炼铁作业部有关人员的现场指挥,因为抢救事故造成鱼雷罐脱线的,与运输部无关。

  (十)、鱼雷罐发生脱线事故时,由生产部管控中心启动应急预案,并负责统一指挥。

  (十一)、为了确保高炉安全生产,可周转空罐一旦低于24台,炼铁作业部调度要及时向生产部管控中心汇报,并安排铸铁机做好准备,确保接到铸铁指令后能立即组织铸铁。

  第十三条鱼雷罐日常维护联系

  (一)、鱼雷罐热检由炼铁作业部负责具体安排,炉前站根据砌筑间的通知,安排总公司运输部将鱼雷罐拉到指定位置。

  (二)、供应公司派驻站组织大包单位对鱼雷罐进行拆、砌、烤等工作,技术质量部和炼铁作业部进行检查验收。

  (三)、砌筑和修补完成的鱼雷罐,在投入烘烤时,大包单位要根据技术质量部制定的烘烤曲线进行烘烤,炼铁作业部负责监督检查。

  (四)、冷检的鱼雷罐,要求维护单位在七天内完成检查、修补工作。

  (五)、为保证鱼雷罐的使用寿命,使用中的鱼雷罐接铁间隔不得超过15小时。如遇特殊情况,接铁间隔超过15小时的鱼雷罐必须烘烤到800℃以上才能使用。

  第四章考核管理

  第十四条没有按照要求完成铁水满罐率,考核炼铁作业部1000元,造成影响加重考核。

  第十五条连续三个月没有按要求完成鱼雷罐周转次数,考核炼铁作业部1000元,造成影响加重考核。

  第十六条对违反《公司铁水运输管理制度》相关规定的单位,按专业考核标准直观考核责任单位200至2000元,造成影响加重考核。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制度的附件有:

  附件一:出铁联系管理流程图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执行,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属公司生产部。

  运输公司管理制度 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煤矿机电运输管理是煤炭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中的基础工作,是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把安全关口前移、安全重心下移的重要所在。为了促进xxxxxx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煤炭产业科学发展,提升集团公司辖下各煤矿机电运输工作管理水平,认真落实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加强煤矿安全技术管理,结合集团公司体制和各煤矿生产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制定的依据为:《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煤矿机电设备检修标准》等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制度、规定的相关条文。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辖下承担煤炭产业管理、生产职能的区域(产业)公司、煤炭(煤电)公司、基层煤矿的机电运输管理工作。

  第四条本制度包括煤矿机电运输管理工作中的基础管理、技术管理、设备管理、现场管理、事故管理、能耗及环境保护管理等内容。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

  第五条集团公司及辖下承担煤炭产业管理、生产职能的区域(产业)公司、煤炭(煤电)企业、基层煤矿必须建立健全煤矿机电运输管理机构,配备专业、专职管理人员负责机电运输管理工作。

  第六条集团公司对煤矿机电运输管理工作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

  第七条集团公司本部煤矿机电运输管理职能部门按照“宏观、指导、引导、服务”的原则对集团公司辖下各煤矿机电运输管理工作进行组织、监督、检查和协调服务。主要职责如下:

  1、宣传、贯彻、落实国家、行业的有关方针、政策、规程、标准,并监督执行。

  2、协同集团公司其它职能部门对公司煤炭产业进行中长期规划工作;

  3、负责集团公司煤矿机电运输管理文件、制度、方法和标准的制定并组织实施。

  4、负责集团公司煤炭产业重机电运输设备修、更新改造计划的审批工作。

  5、参与、组织集团公司煤炭产业安全生产的检查活动。

  6、参与、组织集团公司煤炭产业机电运输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八条区域(产业)公司本部机电运输管理职能部门负责所属煤炭(煤电)公司煤矿机电运输管理工作的组织、监管、检查和协调服务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在集团公司领导下,宣传、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部门的有关方针、政策、规程、标准。

  2、负责区域(产业)公司煤矿机电运输业务管理工作,及时掌握煤炭(煤电)公司、基层煤矿机电设备运行状态,解决机电运输方面重的技术问题,消除安全隐患。

  3、负责编制区域(产业)公司煤矿机电运输中长期规划、科技创新及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应用。

  4、负责区域(产业)公司煤矿机电运输管理文件、制度、方法和标准的制定并组织实施。

  5、负责区域(产业)公司权责范围内重机电项目的技术论证、设备选型和型技术改造,参与、监管设备招投标。

  6、监督煤炭(煤电)公司各生产煤矿机电运输战线的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

  7、参与、组织煤炭(煤电)公司、基层煤矿安全生产的检查活动。

  8、参与、组织煤炭(煤电)公司、基层煤矿机电运输事故的调查处理。

  9、基层煤矿的上一级煤炭(煤电)公司尚未成立,煤炭(煤电)公司承担的机电运输管理工作。

  第九条煤炭(煤电)公司本部机电运输管理主管部门负责所属煤矿机电运输管理工作的组织、监管、检查和协调服务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在区域(产业)公司领导下,宣传、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部门的有关方针、政策、规程、标准。

  2、负责煤炭(煤电)公司机电运输业务管理工作,及时掌握生产煤矿机电设备运行状态,解决机电方面存在的问题,消除安全隐患。

  3、负责编制煤炭(煤电)公司机电运输中长期规划、科技创新及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应用。

  4、负责煤炭(煤电)公司机电运输管理文件、制度、方法和标准的制定。

  5、负责煤炭(煤电)公司权责范围内型机电项目的技术论证、设备选型,参与设备招标,组织型固定设备的安装和验收。

  6、负责煤炭(煤电)公司所属各煤矿停产检修计划的审批,组织煤矿停产检修。

  7、负责协调煤炭(煤电)公司权责范围内型机电设备技术测定、探伤、电气试验和型技术改造项目,保障型机电设备安全经济运行,做好机电设备的更新、报废、检修工作。

  8、负责煤炭(煤电)公司各生产煤矿机电运输战线的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

  9、参与、组织煤炭(煤电)公司安全生产检查活动。

  10、参与、组织煤炭(煤电)公司机电运输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十条机电动力科为各基层煤矿机电运输管理主管部门,负责煤矿机电运输现场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服务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在煤炭(煤电)公司领导下,宣传、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部门的有关方针、政策、规程、标准,并作为现场执行第一责任人。

  2、负责本煤矿机电运输业务现场管理工作,具体负责煤矿机电运输系统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技术改造和设备资产管理等技术工作。

  2、负责对本煤矿各基层单位的机电、运输工作进行指导、服务、协调、监督和检查考核。

  3、参照相关标准、规范和上级要求编制本煤矿机电运输管理文件、制度、方法和标准并组织落实。

  4、负责本煤矿机电运输战线的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的具体实施和对基层区队进行考核。

  5、负责对本煤矿机电、运输“管理对标”活动的组织实施及检查考核工作。

  6、负责本煤矿机电、运输工作规划及年度、月度工作计划的编制及组织实施。

  7、负责本矿机电运输系统设备更新改造计划的编制及技术改造项目(包括设备购置)的.可行性研究和方案论证,并编写可行性报告或实施方案,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组织实施。

  8、负责本矿机电运输系统设备(设施)周期性及预防性检修计划(包括设备修计划)的编制和组织实施。

  9、负责本矿机电运输系统雨季“三防”工作计划的编制和组织实施。

  10、负责开展本矿机电运输系统的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工作,积极进行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的推广应用和学习交流工作。

  11、负责组织开展本矿机电运输系统职工岗位培训与岗位技术练兵活动,不断提高从业者和管理者的操作技能和管理水平。

  12、负责本矿机电运输系统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工作,积极开展危险源辨识与控制工作,定期组织机电、运输系统各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习活动,不断提高各级人员防事故、事故能力。

  13、负责本矿机电运输事故的处理,并配合上级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分析工作,积极落实整改措施。

  14、负责本矿机电运输工作的总结、分析工作。要分月度、季度、年度对全矿机电运输系统的管理、装备、培训、创新、安全和质量标准化等各方面的工作进行认真的总结分析并及时汇报。

  第十一条矿长对煤矿机电运输工作负全面责任,机电矿长对煤矿机电运输安全工作负主要责任。

  第十二条煤矿负责建立矿、区(科)、班、组四级机电、运输管理机构,明确工作范围和管理责任,健全机电、运输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十三条煤矿主提升系统、供电系统、通风系统、压风系统、主排水系统和供热系统等系统各环节的运行和维护应责任到人,实行包机制。

  第三章基础管理

  (一)职业技能培训

  第十四条煤矿必须建立健全职工从业技能和安全方面长期全面的培训体制,在矿一级、区队一级分别建立对应的培训机构,责专人专职负责。

  第十五条煤矿所有机电运输方面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岗前专业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操作资格证书,方可持证上岗作业。

  第十六条煤矿机电运输方面新从业人员必须与熟练工建立师徒带关系,对“岗位应知应会”、“岗位危险源判定”、“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不熟悉的不允许单盲目作业。

  第十七条集团公司及辖下各级机电运输管理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坚持专业技能学习,通过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发挥专业特长,更好的为煤矿机电运输安全管理工作服务。

  第十八条集团公司及辖下各级机电运输管理部门可以通过技术比武、技能赛、评优活动和专项整治的方式对煤矿机电运输从业人员的技能水平和安全隐患排查进行激励。

  (二)供用电系统管理

  第十九条年产于6万吨的煤井必须有两回路电源线路,当任一回路发生故障停止供电时,另一回路应能担负煤矿全部负荷,严禁线路“T”接。正常情况下,煤矿电源应采用分列运行方式,一回路运行时另一回路必须带电备用。煤矿通风、提升、排水、压风、抽放瓦斯、监测监控等设备的主要负荷,以及井下变(配)电所和下山开采的采区排水泵房供电的线路及其控制回路和辅助设备供电线路,不得少于两回路电源。

  第二十条煤矿供用电管理工作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条文,参照《电业安全作业规程》制定适用本矿的供用电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并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备审。

  第二十一条煤矿停送电作业必须明晰停送电操作流程,严格执行停送电工作“两票”制,停送电操作必须穿戴绝缘用具,并落实“停电、验电、放电、装设接地线、安装遮栏和悬挂警示牌”等安全措施。

  第二十二条电气设备的安装、试验、检查、维护和调整工作,必须由熟悉系统和设备的专职电气维修工进行,并双岗作业,其中一人作业,另一人监护。

  第二十三条严禁带电检修、搬迁、作业电气设备、电缆、电线;井下检修、作业或搬迁带电设备前,必须落实断电、闭锁、检查瓦斯、验电、放电等安全措施,瓦斯超限的区域严禁电气设备带电或检修作业。

  第二十四条煤矿在用电气设备必须符合完好标准,对供电设备保护整定不合格、甩保护、保护装置损坏、存在功能缺陷和风电、瓦斯电闭锁功能不合格的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严肃处理。

  第二十五条矿用电气设备必须有“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MA)”,非本质安全型设备还要有“防爆合格证”,设备入井前要对安全性能检查合格。

  第二十六条煤矿要认真做好井下电气设备的防爆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煤矿电气设备防爆检查网,严禁电气设备“失爆”运行。各煤炭(煤电)公司要参照相关标准、办法制定煤矿井下电气设备防爆标准和检查办法,各基层煤矿要根据井下电气设备防爆标准和检查办法制定适用的井下电气设备“失爆”考核办法。

  (三)提升运输系统管理

  第二十七条煤矿提升运输系统包括井上下煤流运输系统、井上下轨道运输系统、无轨辅助运输系统,各煤矿需参照相关标准、规程及煤矿实际制定适用的提升运输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并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备审。

  第二十八条煤矿提升运输系统巷道断面、车场硐室、躲避硐、物料装卸站等的设计应符合有关规程、规定的要求,并便于现场设备安装和人员操作。

  第二十九条煤矿主要提升运输系统的设备选型、改造和更换必须由有资质的单位设计,准入、使用、维护及标准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

  第三十条煤矿煤流系统胶带输送机应使用阻燃输送带,有纵撕、堆煤、跑偏、温度、烟雾(主要巷输送机须配齐八保护装置)和电气保护装置并动作灵敏、可靠,下运输送机应有阻尼或制动装置,机头、机尾及中部行人过桥应有安且防护设施。

  第三十一条煤矿轨道系统轨道、道岔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巷轨道与采区轨道应采用绝缘道夹板连接,架线轨道回流线、绝缘、分区开关符合规程要求,各种绞车系统应信号清晰、制动可靠、保护齐全和有序调度。

  第三十二条煤矿斜巷串车提升时,斜巷必须配齐“一坡三挡”装置,各连接装置、钢丝绳、强力防护装置的强度、安全防护距离必须科学校验并符合有关规定,提升时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规定。

  运输公司管理制度 4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道路运输经营者负责经营许可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聘请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责任书内容分解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分清,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积极参与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工作规范,严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对道路运输驾驶人员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载超限、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保证精力充沛,谨慎驾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和交通运输法规。

  做好危险路段记录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特别是山区道路行车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不运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运输的货物,应当按规定查验有关手续,符合要求的'方可承运。

  保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不擅自改装营运车辆。

  做到反三违: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不违反操作规程。

  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及时报警、抢救伤员和货物财产,协助事故调查。

  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

  不违章作业,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超过小时。

  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整改、应急预案、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

  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后方可出车。

  装货时严查超载和擅自装载危险品。

  不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装置、灯光信号、证件。

  检查驾驶员是否带病或疲劳开车,是否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安全有效。

  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依制度进行奖惩。

  四、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制度

  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遏制交通事故发生,须做到:

  对交通主管部门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事项,按时逐项予以整改、落实。

  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立即通知整改,并立即抓好落实,及时消除。

  运输公司管理制度 5

  监督检查制度

  一、经常监督运输车辆是否车况良好、消防设施齐全、安全生产工具配套,有没有定期更换。

  二、监督检查驾驶员要证照齐全方可上路经营。

  三、按照货物装运规定督促检查人员是否按章承运,是否违反操作规程。

  四、检查车辆入户及年审必须办理保险,车险保全,货物险保足,对第三者责任险最低限额不少于50万元,不服从管理者,我公司装申报取消营运资格。

  五、检查是否按照政府颁布的法令、法规、交通部门规定车辆技术保养,按月交费,按时保养维护,按年审车、审证。

  议会制度

  一、制定公司议会制度,凡属公司管理人员、驾驶人员均有权利和责任参加公司各种议会,并提出有益于公司整改安全隐患的好建议和主张。

  二、设立日常工作会议,事故分析和讨论会议,安全生产会议、安全学习会议。

  三、每月不少于一次召开本公司驾驶人员学习交通法规和有关条例条令会议。

  四、定期组织驾驶人员参加保险工作会议,以达到保险意识,防范各种风险目的。

  安全活动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加强对驾驶员安全运输生产的宣传教育和安全规章教育,搞好安全运输。

  二、经常加强安全教育,检查安全操作规章和安全制度执行情况,狠抓驾驶人员的思想作风,发现违章者及时批评教育,屡次不改者申报取消其经营资格。

  三、采取有效措施消灭事故苗子,组织驾驶员进行安全学习,督促驾驶员做好车辆维护工作,对有碍安全因素的车辆必须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四、发生事故及时上报,积极参加车辆事故现场,调查分析,认真找出原因,总结经验教训。

  五、建立安全网络,及时上报统计报表,表扬安全生产中的好人好事,组织推广交流经验。

  六、及时了解驾驶员及其家庭情况,定行走访制,做好其家属的思想工作,使其开好安全车,加强完善车辆统一高额保险制度。

  安全生产值班制度

  为了加强货物运输的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运输安全,特制订如下安全生产值班制度。

  一、每天有人值班,确保与驾驶员随时取得联系。

  二、为应付车辆运输过程中发生的突发事件,公司成立应急小组,在县区范围内不超过半小时赶到现场,县外不超过10分钟组织起来出发。

  三、帮助突发事件的车辆进行自救、报警、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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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加强公司渣土运输管理,促进公司和谐发展。根据贵阳市《贵阳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贵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贵阳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加强中心城区建筑工地、建筑物料运输管理的通告》,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本规定所称渣土是建筑垃圾的一种。建筑垃圾是指房屋装饰装修和新建、改建、扩建、拆除各类建筑物、构建物、道路、园林、广场、管网等在建设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废弃物。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城区、开发区内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排放、运输、中转、回填、消纳、利用的管理。

  第三条认真遵守市容环卫管理部门核准的时间、路线将建筑渣土运送至市政部门指定的消纳点。杜绝乱倒、乱卸的现象发生。

  第四条认真执行建筑方提供的渣土排放计划,并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渣土承运任务。

  第五条即时做好渣土承运、消纳处置量的.统计工作,如实填写相关记录、统计报表<单据>并报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六条按照公安交通、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路线、时间运行,不得于早上7时至晚上8时在城区中心运输渣土《政府特别要求除外》。

  第七条渣土运输车辆驶离现场时须冲洗干净车身及轮胎,保证车辆不带泥土上路。

  第八条渣土运输车辆采用封闭式,装载适量,保证在运输路线中不泄漏、遗撒。杜绝扬尘污染。

  第九条运输车辆须随车携带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

  第十条安排专人对工地现场管理措施的落实、运输车辆行驶安全、道路污染等情况的全程监管。防止违法、违规问题的发生,出现问题及时向公司报告以便进行应急处置。

  第十一条运输车辆不得私自非法运输建筑渣土。

  第十二条以上条款请自觉遵守,如有违反相关条款。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罚。

  运输公司管理制度 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企业公车公营持续、稳步发展,充分调动驾驶员的工作积极性,加强对驾驶员的管理,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驾驶员,是指在我司从事公营车辆驾驶工作的人员。其定员经公司人事部门核准,各单位具体负责驾驶员的业务管理工作。

  第二章驾驶员招聘

  第三条年龄在45周岁以下,思想道德品质好,身体状况符合就业要求。

  第四条有三年以上相应工作经历,在公司有一年以上驾驶经历,持有相应执业证件。

  第五条无重大特大责任事故记录及信誉质量不良记录,无拖欠公款,承包款行为。

  第六条交纳信誉质量保证金3万元。依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可扣罚违反规定者的信誉质量保证金,并应及时补足。

  第七条经公司安全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后,发放内部准驾证。

  第八条聘用驾驶员实行试用期半个月,试用期满,无不良记录者,签订聘用合同。继续工作的,一年续签一次;续签的不再实行试用期。

  第三章行车安全管理违规处罚规定

  第九条驾驶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如有违反,除自行承担依法处罚外,公司另行扣罚信誉质量保证金100元/次:

  1、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合法、文明驾驶。

  2、驾驶车辆时,须携带驾驶证、行驶证、从业资格证、内部准驾证。不准转借、涂改或伪造上述证件,不准将车辆交给其他人驾驶。

  3、严禁穿拖鞋、酒后驾车、吃东西、闲谈,行驶中严禁拨打接听移动电话和观看电视。

  4、严禁驾驶带病车辆,严禁超载、超速行驶,严禁在高速公路上上下旅客,严禁疲劳驾车。

  5、车未停稳不准开车门上下旅客,门未关好不得运行。

  6、驾驶车辆时必须严格遵章守纪,做到各行其道,礼貌行车,不得长期占用超车道,信守职业道德。

  7、车辆进库加油时,驾驶员应向旅客宣传不准吸烟和带明火进库,车辆加油时必须熄火,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8、发生行车事故时,驾驶员须立即停车,设好标志,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及时向车队及交警部门报告,听候处理,不得开车逃逸或伪造现场。

  9、肇事驾驶员必须认真吸取教训,写出深刻检讨,服从公司的安排和处理。

  10、驾驶员必须参加车队的一切安全活动,如:出车会、安全活动及会议等,不得无故缺席。

  第四章驾驶员工作规范与要求

  第十条驾驶员工作规范及要求:

  一、车辆发车前

  1、应检查自己的仪容仪表、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着装整洁,不留胡须,佩戴证章),检查各项运行证件。

  2、检查车辆状况是否良好、有效,符合应班条件。

  3、按规定提前30分钟到调度室应班,听取道路运行条件介绍。

  4、按时进入发车位,上车前5分钟开启空调,迎候旅客上车。

  二、旅客上车时

  1、协助旅客、行包员装好行包,协查“三品”。

  2、协助站务员维持旅客上车秩序及验票,扶老携幼。

  3、协助乘务员清点旅客人数,行包件数。

  三、发车时

  1、关好行李仓和车门,检查车内小件行李是否放好。

  2、观察旅客是否坐好,发动车辆,观察车辆周边环境,听候发车命令和车场管理人员的指挥,鸣号起步。

  四、车辆运行中:

  1、严格执行安全行车规定,按规定速度和营运路线行驶,不得超速、超载,疲劳驾车,不得酒后开车,不开斗气车、“英雄车。

  2、不得与人闲谈,不得吸烟,喝饮料、吃零食,不准与乘客争吵。

  3、严禁私带旅客、货物,严禁自己亲属、朋友无票乘车,违者,视同违约,按规定扣缴信誉质量保证金直至辞退。

  4、如遇车辆发生故障、路阻或出险时,应协助乘务员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积极组织抢险和救护伤员,并及时与车站联系接驳,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现场调查和处理。

  5、如遇旅客急病,应协助乘务员或采取急救措施送病人就近就医。如遇犯罪分子正在或欲犯罪,应会同乘务员发动旅客,巧妙周旋,就近报警,不得莽撞蛮干。

  五、车辆到站后:

  1、协助旅客领取行李并与乘务员核对品名票号,办好托运物品交接手续,检查车内有无遗失物品。

  2、完成行车任务后,应将车辆进行回场后的清洗例检工作,完毕后将车停放在指定位置,保证第二天该车辆的完好运行。

  3、向运调部门汇报车辆运行情况,交回路单、班线牌,做好其他交接工作,填写班车运行日志,参加班后会,接受次日工作任务。

  4、如当天已完成行车任务,尽快对车辆各系统、部件进行检查,如发现有影响行车安全的故障,尽快排除,尽早通知调度室另行安排车辆顶班,严禁病车行驶。

  第五章驾驶员的.工作与纪律

  第十一条必须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接受社会监督,熟悉道路客运规章制度和班线里程、车况路况,班次时序、停靠站点,以及驾驶员职业道德要求和标准。

  第十二条服从车站现场调度,认真做好出车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正点安全运行,不得脱班误点。

  第十三条不得利用工作之便谋私,不得敲诈勒索旅客,不得私带旅客和货物。

  第十四条主动为旅客排扰解难,不得讲粗话、脏话和旅客争执。

  第十五条严格执行市公司稽查管

  理若干规定,无条件接受公司稽查管理。

  第十六条注重个人仪表,爱护车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敢于与车匪路霸等不良现象作斗争。

  第六章驾驶员考核与奖惩

  第十七条驾驶员的工资薪酬由底薪、计件工资及奖励的工资组成。

  1、底薪标准:社会最低工资标准。

  2、计件工资:按出车班次计算,具体标准各单位制定后报公司批准执行。

  3、驾驶员实行强制轮休制度。

  4、工作中违反安全、运输有关管理规定,按市公司有关规定处罚。

  5、受到报纸、电台、电视台表扬的,每次奖50元。

  第十八条人为原因,造成机损事故的,扣罚信誉保证金2000元,情节严重的,其保证金作违约金予以全额扣缴:

  第十九条发生行车事故的,除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罚外,其经济损失在保险公司理赔后剩余部分的50由驾驶员承担。

  第二十条月度内安全违规处罚达到3次,年度内发生同责以上、一般事故一起、轻微事故两起以上的给予解聘。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公司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运输公司管理制度 8

  一、学生营养餐运输车辆严格按照市教委、市防疫站及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要求执行。

  二、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规定,食品运输车辆做到专人专用运输食品,严禁装运非食品及有毒有害物质;避免食品与非食品,与易于吸附气味的食品和有特别气味的`食品同时运输。

  三、食品车辆保持清洁卫生,坚持每天清洗消毒。

  四、做好车辆的保养维修工作,保证送餐车状况良好,选择最佳路线,合理运行,缩短运输时间。

  五、运输直接入口食品的车辆密闭防尘,运送散装直接入口食品要使用清洁的容器盛放,餐盒要用密封清洁的保温箱盛装。

  六、装卸押运食品,从业人员应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方可参加运输工作。装卸运输食品过程中,不得品尝食品,不得脚踏或坐在食品箱上,要讲究职业道德。

  运输公司管理制度 9

  1、严格执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和上级有关规定及公司做好民爆器材的运输工作。

  2、运送爆破物品时,驾驶员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提高责任心,严禁酒后驾驶,驾驶员和随车人员在运送途中严禁携带烟火。

  3、驾驶员必须持驾驶证,车辆必须配备灭火器材,严禁炸药和起爆器材同车载运。

  4、运输爆炸物品时,要做到遵章守法,安全运输,到达库区时押运员、保管员要清点核对数量。

  5、运送爆炸物品时,必须持有特种作业资格证的人员按指定的.路线和时间运送、押运和看护,押运、看护人员在运输途中负监管责任。

  6、出车前后要检查车辆,不准带病作业。如天气影响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禁止雷雨天气运输民爆物品。

  7、在运输过程中,行驶过程中不得超过10km/h,不得在上、下班或人员集中时运输,运输途中遇到前方有车辆应停车、躲避,在主运输巷道有放炮作业时,必须听从警戒人员指挥,将车停放在警戒线之外的安全区域,禁止在人多的地方停车,安全把民爆物品送到各个工作面。

  8、在井下运输时,要按照井下车辆运输管理制度执行。

  9、民爆运输车辆只允许运送民爆物品,不运送民爆物品时,车辆应停放在发放站附近。

  运输公司管理制度 10

  一、气体车间在充装前必须有专人对气瓶进行检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事先进行妥善处理,否则严禁充装气体:

  1、漆色、字样和所装气体不符合规定,漆色或字样脱落不易识别气瓶种类;

  2、安全附件不齐、损坏或不符合规定;

  3、未判明装进何种气体或瓶内没有余压;

  4、钢印标记不全或不能识别;

  5、超过检验期;

  6、瓶体外观检查有缺陷,不能保证安全使用;

  7、氧气瓶或强氧化剂气瓶的瓶体或瓶嘴沾有油脂。

  二、气瓶在充装压缩气体时,充装终了时的压力不得超过气瓶的.设计压力。

  三、气瓶应尽量专用,若需将气瓶改装其他气体时,必须取得充气单位的同意。这种气瓶的设计压力,不得低于改装后的气体规定使用气瓶的设计压力。同时,充气单位对这种气瓶在充气以前,必须进行专门清洗,换装相应的附件和更改漆色。

  四、运输气瓶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旋紧瓶帽,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或碰击;

  2、气瓶装在车上应妥善加以固定,汽车装运气瓶一般应横向放置,头部朝向一方,装车高度不得超过车厢高度;

  3、夏季要有遮阳设施,防止曝晒;

  4、车上禁止烟火。运输可燃、有毒气体气瓶时,车上应备有灭火器材或防毒用具。在运输途中,车上不得带人;

  5、易燃品、油脂和带有油污的物品,不得与氧气瓶或强氧化剂气瓶同车运输;

  6、所装介质相互接触后,能引起燃烧、爆炸的气瓶不得同车运输。

  运输公司管理制度 11

  1、各类车辆驾驶人员和其他职工都要严格遵守国家各级政府指定颁布的交通规则和法规;各类车辆的'技术状况都应符合安全运输的要求,严禁“病”车上路。

  2、严禁在公路堆放物件。

  3、职工进出厂区道路要遵守交通规则,不准在公路中心行走、玩耍、打闹。严禁拦车、爬车、追车。行走时要走人行道或路边,横跨公路要注意左右来往车辆和听清各种车辆发出的信号。

  4、行人和机动车辆通过公路平交道口、交叉路口时要对各种车辆进行确认,做到“一站、二看、三通过”和“宁停三分,不抢一秒”,严禁钻杆抢过。

  5、职工在汽车未停稳时,不得抢上抢下,更不准钻车、爬车、跳车。严禁在车辆底下休息乘凉。非随车工作人员不准搭乘作业机车、车辆和汽车吊车。

  6、载人车辆要按“准载”限额载人;载货车辆除允许的装卸人员外,不得人货混装。载货不得超宽、超长、超重。载运特殊设备、工件(长、宽、高超过规定)时,应在明显处插红旗标志(夜间挂红灯),装载物不安全时驾驶员不得动车;行车过程中一旦发现货物有滑动、滚动等情况必须立即停车进行加固处理,确保行车安全。

  7、各种交通车辆驾驶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十不准”,做到安全行车。

  (1)严格执行交通安全规则,不准开快车;

  (2)不准病车上路

  (3)不准酒后开车和疲劳驾车;

  (4)不准违章超车和占道;

  (5)不准自流供油与脱档滑行;

  (6)不准无证驾车;

  (7)不准超员超载行车;

  (8)不准将车交非驾驶员开车;

  (9)厂内机动车辆不准到厂外公路上行驶;

  (10)运载各种物件不准超高超宽,必须将物件捆绑牢固。

  8、在厂区行驶的各种车辆都要遵守公司和主管部门有关“限速”的规定。厂区行驶速度不超过15公里/小时,检修现场、检修通道路段行驶速度不超过5公里/小时。

  9、汽车进入厂房的管理规定

  9.1驾驶员必须按照用车单位带车人员(简称带车人)指定地点停靠车辆。

  9.2装卸货物时,驾驶员必须下车到带车人指定地点待命;待命地点属生产现场的,驾驶员必须戴好安全帽。

  9.3带车人要在确定装卸作业完毕,而且有关作业人员撤离汽车后方可通知驾驶员动车;驾驶员二次确认无误后方可上车,鸣笛启动汽车。

  9.4用汽车拖拉物品时,由带车人负责物品运输途中的安全,确保被拖物品不伤行人。

  10、万能机、内燃翻斗车、电瓶车等生产工具车不准开出本厂区外从事作业,特殊情况必须经领导同意。

  运输公司管理制度 12

  一、客运公营驾驶员将面向社会公开择优选聘。所选聘的驾驶员必须年满25周岁以上,51周岁以下,身高1.65米以上,持B1照以上,有营运驾驶从业资格证书,有内部准驾证,在我司从事驾驶工作三年以上,无重大责任交通事故的合法驾驶员。

  二、双眼裸视达1.2以上,身体健康,无重大病史和传染疾病。

  三、具有良好的.思想和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前科,无拖欠公款、承包款行为,经审查合格者。

  四、所聘驾驶员按组织人事部规定的人数,经安全处会同交警部门进行桩考、路车考试合格,报组织人事部门批准,签订聘用合同经培训后方可上岗,所有聘用驾驶员的编仍放在原单位。

  五、聘用驾驶员须交信誉质量保证金3万元(不计息)。

  六、所选聘的驾驶员必须同意并严格执行市公司《客运公营驾驶员管理办法》及其有关规定。

  运输公司管理制度 13

  为了加强车辆及驾驶员的管理和工作需要,公司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驾驶员必须做到听从领导安排,服从领导分配,按照交通法规驾驶车辆。

  二、驾驶员外出与客户要礼貌用语,以礼待人。不乱透漏业务及生产和油品的相关保密信息,如有违反(经客户反馈意见确认后)罚款500元/人,如有再犯者立即开除。

  三、驾驶员缴纳保证金3000元。驾驶员离职时无违反公司规定时退还给驾驶员本人。

  四、驾驶员出发要按规定时间回到公司,如遇不可抗拒原因,必须通知领导。如不按规定返回,处500元/日的罚款。

  五、严禁酒后驾车,因酒后驾车造成的人员及车辆损失有驾驶员负全部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生活补助

  1、车辆备勤生活补助为10元/日

  2、车辆外出在东营及滨州区域以内,生活补助为30元/日。

  3、车辆外出东营、滨州区域以外,山东省省内,生活补助为40元/日。

  4、车辆外出山东省以外每天补助为70元/日。

  5、每月按公司调度记录核实后随工资发放。

  七、豪泺、天龙车辆出发按车辆排列顺序出发。

  八、每天下班后必须有两部车值班,驾驶员随车,如有车辆外出按车辆排列顺序值班。

  九、驾驶员必须遵守交通法规,如不按交通法规行驶造成的违章(如车辆被拍照),则由该车直接驾驶员自己负责。驾驶员扣分自己负责,如该驾驶员不交罚款,罚款由工资中扣除,公司代缴。

  十、危险品运输车辆驾驶员必须三证齐全、有效(驾驶证、危险品运输从业资格证、危险品运输押运员证),否则不得驾车。在路上行驶时,因证件原因被处罚者,则由驾驶员自己负责。

  十一、严禁驾驶员私自卖油,一旦被发现有私自卖油者(包括油罐及油箱内),除没收所卖出的全部油款外。司机保证金作为罚款全部扣除,并开除工职。

  十二、驾驶员在外出运输货物时,必须对油品的含水及杂质予以排出,不得把杂质和水运回或放入油库。如果驾驶员不负责任,对运进的水及杂质部分,由驾驶员按油价予以赔偿。

  十三、驾驶员必须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公司能随时直接联系到本人。若联系不通每次罚款100元/人。

  十四、严禁虚报、冒领车辆在途中及其他费用。一经查实从司机工资中扣除,处以冒领金额的两倍罚款,并根据情节大小给予警告或开除。

  十五、严禁私用公司运输车辆,如有违反没收私分运费,扣除保证金和工资,并开除。

  十六、驾驶员外出运输货物到达目的地后直接与客户取得联系,并按照公司规定,待客户将货款及运费打入公司指定账户后,接到通知,方可卸车。否则坚决不能给予卸车。若驾驶员擅自卸货。所造成的.货款及运费损失,由驾驶员负全部责任。

  十七、驾驶员出发费用及报销必须由领导签字后才能给予办理和报销。

  十八、严禁驾驶员在公司酗酒、赌博、大声喧哗影响他人工作秩序和他人休息和外出。违者罚款1000元/次。

  十九、与同事之间要友好相处,互相帮助不得吵闹、恶言伤人及打架。如有违反罚款1000元/次。违反两次扣除保证金并开除。

  二十、驾驶员要爱护车辆及公司公共财物,如果对车辆及公司公共财物造成人为损失,照价赔偿。

  二十一、车辆进入本公司及业务单位,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公司及业务单位对车辆的出入管理。对不遵守管理给本公司和业务单位造成财产损失及罚款由驾驶员负全部责任。

  二十二、所有车辆及驾驶员要保持整洁及卫生,驾驶员要穿戴整齐、得体大方。要经常清扫和擦洗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整洁和完好性。

  二十三、严禁车辆私自载人或货物,违者罚款1000元。因私自载人或货物所造成的违章、罚款和意外伤害及经济损失,驾驶员负全部责任。

  二十四、所有车辆耗油,所节省油料,在月底按市场价格和工资一起发放。

  以上制度所有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

  运输公司管理制度 14

  1、产品一般由公司产品专运车运输,专车专运,不允许与其它物品混运。

  2、如临时用外单位车辆运输,敞篷车须加装车篷布,防止运输过程曝晒、雨淋。禁止使用运输过有毒有害物质的`车辆运输产品或与有毒、有害、易挥发和有异味的物品混装运输。

  3、每次运输前,对车辆进行清洁处理,确保车内环境干燥、干净、卫生、无异味。

  4、产品在车内的堆码高度应适当,避免破损变形。

  5、运输过程中注意车速,尽量防止颠簸,并注意防热、防冻。

  6、装卸、搬运时严禁乱掷乱放,要轻拿轻放,保持包装完好。

  7、产品发运后,及时与接货方联系收货情况,确保货运安全。

  运输公司管理制度 15

  第一章公司概况

  深圳市乔元星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二零零陆年四月廿四日,注册资金为50万元,经营范围是塑胶五金模具的技术开发、生产加工、销售、上门维修,化工原料、化工产品购销,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定代表人是谭富华,深圳市乔元星科技有限公司已购置1辆厢式货车,驾驶员1名:唐小燕。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总则

  安全生产是关系到国家、企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大事,为了加强机动车和驾驶的安全管理,消除各种隐患,防止行车事故的发生,提高运输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本公司的运输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本公司属下各运输安全管理及所有从事道路货物运输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

  细则

  一、管理机构及工作职责

  (一)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谭小军,职务:经理主要工作职责:

  1、宣传和贯彻政府分布的安全法规、条例、规定,组织各项活动、技术培训。

  2、根据上级要求和企业实际制订的安全工作计划和有关管理措施,修订本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考核标准并负责组织实施。

  3、组织召开安全会议,总结、分析各阶段的安全生产情况,并针对存在问题制度相应的防范措施。

  (二)第二负责人胡佳,职务主管,主要工作职责是:

  1、布置和检查公司各部门工作人员的安全学习。

  2、负责驾驶员的安全考核、培训及安全奖罚,参与公司重大生产、交通事故的调处及善后工作。

  3、负责机动车和驾驶员的建档管理以及有关牌证的换发、年检审业务的组织、管理事项,并做好有关资料的收集、统计和各阶段工作总结。

  4、培训驾驶员掌汽车基本原理,及对交通事故有一定的分析水平和现现场能力。

  (三)驾驶员的岗位职责:

  1、遵守交通法规和操作程序,抵制违章行为,维护交通秩序,确保安全行车。

  2、积极参加各项学习活动,提高安全行为意识和技术水平。

  3、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服从指挥,按时、按质完成运输任务。

  4、遵守车辆管理和保修制度,自觉做好车辆“三清例保”工作,保持车辆、轮胎、附属装备、随车工具的`整洁及车辆、证件齐全和完好。

  5、熟悉车辆性能、熟练驾驶技术,学习先进经验,掌握行车规律。

  6、服从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人)的指挥和检查,接受上级布置的有关任务和培训。

  第三章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

  货物运输的流程图:

  一、货物装载

  (一)货物要堆码要整齐,捆扎牢固,关好车门,不超宽、超高、超重,保证运输全过程安全。

  (二)装载时防止货物混杂、撒漏、破损。

  (三)整批货物装载完毕后,敞蓬车辆如需遮蓬布时必须严密,绑扎牢固,关好车门,严防车辆行驶途中松动和甩物伤人。

  二、货物运输

  (一)在运货过程中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盲目开车、超速驾驶,要确保货物及驾驶员本人的安全,防止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散落或丢失的情况。

  (二)行车过程中注意行车安全,文明礼让,防止因为违规或违章行驶发生交通事故,延误交货时间。

  三、货物卸载

  (一)当到达货物的目的地时,观察和选择最佳的停车位置。

  (二)当车辆停稳熄火后方可卸货。

  (三)卸货时注意货车周围的行人安全。

  (四)与收货人(收货单位)核对货物后返回。

  运输公司管理制度 1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公车公营的管理,保证正常的生产秩序,使车辆运行有章可循,维护企业信誉,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公司所属公营车队及相关工作人员,都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调度纪律

  第三条各公营车队应配备专(兼)职公营车辆调度员。应班驾驶员应提前30分钟凭安检合格证、驾驶员上岗证,经调度核实后发放牌证。

  第四条车辆在始发站不能正常应班的,驾驶员须及时报告,经车队确认同意后,另行安排车辆顶班。

  第五条节假日、客流高峰加班及上级指定的特定运输任务,驾驶员必须服从调度员的统一调度。

  第六条驾驶员不得私自驾车外出或停放。

  第七条完成当日行车任务后,应向公营车队汇报车辆运行情况,交回三联单、牌证及其他交接工作,并完成车辆的清洁工作后按指定地方停放车辆。

  第三章运行规定

  第八条车辆必须按规定悬挂客运班线牌,随车携带道路运输证,客运附加费缴讫证、运管费缴讫证、养路费缴讫证、行驶证以及其他各种证件,否则,被查处的罚款和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承担。

  第九条车辆应按规定的线路、班次营运,不得脱班、蹋班。

  第十条运行途中如遇路阻又不能接驳,确需绕道运行的,应及时向公营车队汇报,车队接到汇报后,应及时做好运力调整及班次时间安排。

  第十一条车辆接驳及费用结算:车辆在运行途中确因抛锚、路阻、肇事无法继续运行时,除驾驶员必须就近电告应班站外,同时所有车辆必须无条件接驳。

  1、共营线路车辆顺路捎带的,一律不实行结算。

  2、接驳手续的办理:另派车接驳的,在接驳现场由被接驳司机写出地点、时间、车号、载客情况便条、交接驳车司机带回车队填开接驳清单作为结算依据。共营线路车辆实行互相对驳的,由双方司机在对方三联单上签注接驳地点和时间作为计算班次的依据。

  第十二条蹋压班的处理:公营车队从事快班工作全体人员应切实履行各自的`工作职责,确保正班正点运行。

  凡驾驶员不服从调度安排或无故蹋压班的,按该班单边全程80实载率予以赔偿,第二次予以解聘。

  第十三条严禁中途上客或装运行包;严禁以车谋私;严禁工作人员的亲属、朋友无票或持无效票乘车;严禁内部员工无票乘车。

  第十四条驾驶员不得以节约燃油而降低服务质量。

  第四章牌证管理

  第十五条班线牌、进站(证)等牌证由公营车队调度员负责日常保管、发放。

  第十六条当班驾驶员按规定的调度室报班时领取班线牌、进站卡(证)等牌证;向车队申领车辆行驶证、规费缴讫证及加油专用本,当次(天)任务完成后或应及时交回,并实行签字制度,无论是向调度室领取牌、证还是向车(分)队领取的证件,在车辆运行时,驾驶员都必须按规定使用并妥善保管。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

  第十七条因驾驶员的原因造成班车误点、脱班、停班的,每次扣罚信誉质量保证金500元,并按该班次全额收入的80补偿。

  第十八条违反本规定第六条款,经查证属实,第一次扣罚信誉质量保证金200元,第二次扣罚2000元。若造成了损失,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违反本规定第十三条款,经查证属实,按实际收入票价3-5倍扣罚信誉质量保证金。

  第二十条违反本规定第十四条款,经查证属实,第一次扣罚信誉质量保证金500元,第二次予以解聘。

  第二十一条驾驶员不服从调度室的统一调度,第一次扣罚信誉质量保证金1000元,第二次予以解聘。

  第二十二条不按规定行车路线行驶或私自改变运行线路的,每次扣罚信誉质量保证金1000元,并可视情予以解聘处理。

  第二十三条凡未及时报告导致塌班的按塌班论处,或拒绝接驳的,扣罚责任人信誉质量保证金2000元,并予以解聘。

  第二十四条营运牌、证遗失、被盗,责任人应无条件承担所有补办费用,另扣罚责任人信誉质量保证金1000元。

  第二十五条因驾驶员原因造成旅客投诉或报纸、电台、电视台公开批评的,扣罚信誉质量保证金1000元,并视情给予解聘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因车队、车站及调度管理人员失职造成驾、乘人员违反上述规定,所造成的损失及处罚由责任人承担。

  第二十七条凡违反本管理办法的处罚,由公司运输管理部门调查核实后进行处罚,罚款全额上交公司。

  第二十八条本管理办法解释权与修改权属公司,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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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公司第一责任人(或第一责任人委托第二责任人)每季度至少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每月1~5日召开一次安全例会,分析查找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缺陷和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并制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年度及长期的培训教育计划,明确培训内容和年度培训时间。

  二、各科室每月组织不少于一次安全例会,组织学习、布置任务、查找不足、排除隐患、防范未然。

  三、公司安全学习员每月十五日、三十日对公司驾驶员进行安全学习培训,不能与会的要补学,每月至少下乡一次,对乡下驾驶员学习。特殊情况必须电话学习,并做好学习通话记录。

  四、不按期组织学习的管理员,每次处以50元以上罚款,连续三次未进行,交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处理,造成后果依法追究其责任。

  五、学习期间,严禁无故迟到、早退、中途溜岗,否则每次处以20元罚款,擅自缺席者每次处以50元罚款,连续三次缺席的职工将无条件解除劳务合同,驾驶员将停车反省、待班处理。

  六、主持学习的.安全员,必须有内容、有形式、有记录、有签字,严防走过场,搞形式主义或代签字。否则每次处以50元以上罚款。

  七、安全管理员的安全管理范围,每月的学习面必须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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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运输市场细分化,差异化服务的要求,满足不同层次旅客乘车需求,塑造企业品牌,提高经济效益,公司决定推行直达快速客运班车业务(以下简称直达快客)。

  第二条直达快客以“安全、快速、方便、舒适”为宗旨。

  实行“服务承诺制”,其主要内容是:

  1、安全正点,一票直达,中途不上旅客;

  2、统一着装,佩证上岗,优质服务;

  3、车容、车貌整洁。

  第二章经营方式

  第三条直达快客实行“公车公营”,以“一流的车辆,一流的设施,一流的服务项目”打造极品线路和服务品牌,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同步增长。不进行个人或集体承包经营,已承包的应逐步实行“公车公营”改造,承包期满后公司收回公营。

  第四条车辆由市公司统一选购,统一标志,实行专门管理。

  第五条司、乘人员由市公司统一招聘,统一培训,佩证上岗,实行薪酬制。

  第三章管理体制

  第六条市公司暂设直达快客管理办公室,负责班线开拓,跟踪管理的情况收集和综合、协调。业务管理由相关职能部室受理。各开通直达快客的单位,可根据车辆发展情况,设立车队或分队,配备相应的专职管理人员,并报备市公司。同时应配备一名专(兼)职副经理负责快班客运的全面工作。

  第七条车队(分队)必须单列管理,实行内部收支独立核算,单独向市公司呈报财务、统计、运输、安全、机务、劳资等综合报表。

  第八条班线开通、班次安排,由市公司在充分进行市场调查论证的基础上统一确定,在同一班线上必须实行“五统一”(即:车型、班次、票价、服务、管理),严格执行市公司制定的《直达快客车辆运行管理办法》,以保证班次的正常运行。

  第九条车辆运行实行两级调度制,即市公司运输处为一级调度,负责班次计划的编排与调整,运力安排与调济,运价确定与监督,运行纪律的检查与监督,运行矛盾的调处和加班、包车运力调控,分公司为二级调度,负责运行计划实施落实和车辆运行的现场管理,收集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汇报处理,对一级调度负责。

  第十条开行直达快客的车辆应设立专窗售票、专门候车室、专用通道、专用车库、专门电话,实行专门服务、专线发车。

  第十一条分(子)公司必须搞好车辆管理,严格执行车辆强制维护制度,提高车辆完好率。严格执行车辆技术经济定额指标的考核标准和要求,降低运输成本。车辆的维修必须在符合维修资格的本单位指定修理厂(车间)进行。

  第十二条直达快班的.驾驶员、乘务员,一律实行聘用制,按市公司制定的统一标准公开招聘(在同等条例下企业职工可优先聘用)。在聘用的司乘人员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经聘用的人员分别向市公司交纳信誉风险保证金,(其标准另行规定);所有保证金均不计息,解聘时结退。另每人预交xxx元服装费,按实际制作费个人负担xx,此款由分公司财务收取建帐,带款到市公司领取服装后,实行多退少补结算。凡受聘人员均实行淘汰制,按考核计分标准逐月考评,年终汇总,得分最少者,即被淘汰解聘。

  第十三条凡聘用的驾、乘人员以及其他从事快班客运的工作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直达快班的工作规范,按市公司的管理规定进行严格的管理与考核,受聘人员的工资按市公司制定的《直达快班客运各类人员工资分配考核办法》执行。

  第十四条确保行车安全是直达快客的首要工作,分(子)公司应严格执行市公司制定的《行车安全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加强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矛盾,坚持安全一票否决制。

  第四章收入与分配

  第十五条财务必须执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制度,营收设立专门帐户,所有的客票、行包收入必须全额在次月的三日前上缴市公司。营收结算,在同一线路上正班营收按“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捆绑式”结算方式由市公司统一进行结算划拨。包车及非对开单位派车接驳所得营收不实行捆绑,实行谁运谁得。共营线路上,对方派车顶班而导致空驶者,缺班方应填写放空单作为捆绑结算的依据。

  第十六条车站原则上按售票金额xx%提取站务费,行包运输按xx%提取劳务费,站务费进入车站收入。

  第十七条直达快客车辆应实行个车、车队(分队)两级成本核算,严格执行《直达快客财务核算细则》。车辆折旧费全额上交市公司。

  第十八条直达快客车辆(分队)管理人员、司乘人员的工资与分(子)公司脱钩。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

  第十九条凡从事快班客运的管理人员,驾、乘人员必须自觉遵守企业规章制度,严格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和服务规范要求,对工作做出成绩,经考核优秀者,可参与年终评先,市公司按规定给予嘉奖。凡不严格按照各自岗位职责和服务规范要求做好本职工作,违反“服务承诺制”被投诉,给企业带来影响的,每人项次扣罚xxx元,同时取消当月优质服务奖;情节严重被新闻媒体公开批评的,第一次除取消当月优质服务奖外,另给予每人项次xxxx元以内的罚款,留岗使用,观其表现确定是否解聘,第二次作解聘处理,并没收其信誉保证金。

  第二十条驾、乘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允许客、货无票(含无效客票)乘车的,除取消当月优质服务奖外,第一次处罚责任人xxx元,留岗使用观其表现;第二次作解聘处理,没收其信誉保证金;对知情不报,不制止者,根据其责任大小处以xxx元至xxx元的罚款,同时取消当月优质服务奖;内部职工、家属不听劝阻强行无票乘车者,每人次处以xxx元至xxx元的罚款,由单位在其工资内扣除。

  第二十一条驾、乘人员必须服从工作调派,按单位规定轮休,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上班必须请假,不得擅自离岗。凡因无故旷工或不服从领导安排者,每次每天给予xxx元至xxx元以内的处罚。无故旷工三天以上者,予以解聘,结退信誉保证金。

  第二十二条驾、乘人员,违反运行管理、站务管理规定的按集团公司直达快客运行管理和站务管理办法规定处理;违反安全规定的按市公司安全管理办法规定处理;违反机务管理的按市公司直达快班客运机务管理办法规定处理。

  第二十三条违纪、违规的处理程序。凡收到的所有投诉电话和信件都必须及时反馈到责任单位。由责任单位在10天内查证落实后,写出处理意见上报市公司直客办公室行文处理。凡在10天内未上报处理意见的每项扣经营班子目标考核0.5分。

  第二十四条市公司规定上报的各类月报表,未按时上报的,扣经营班子目标考核分每项0.5分。

  第二十五条本方案以及附件各项管理办法规定的罚金,统一由分人公司可执罚到位,进入分公司财务列入快客利润考核。由市公司监察处监督落实。单位违纪的罚金上缴市公司财务部。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方案附件有:

  1、《公营直达快班客运车辆运行管理》

  2、《公营直达快班客运站务管理办法》

  3、《公营直达快班客运管理岗位职责》

  4、《公营直达快班客运财务核算办法》

  5、《公营直达快班客运工作人员工作规范》

  6、《公营直达快班客运车辆技术管理办法》

  7、《公营直达快班客运各类人员工资分配与考核办法》

  8、《公营直达快班客运驾、站、乘人员末位淘汰考核办法》

  第二十七条本方案修改权,解释权属市公司,各分(子)公司应根据方案及其附件的各个管理考核办法,制订具体的考核细则,上报市公司有关职能部门。

  第二十八条本方案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运输公司管理制度 19

  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生产方针,正确协调处理安全工作与生产施工之间的矛盾,使公司在业人员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自觉地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实现安全工作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真正实现安全生产。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项目部的具体情况,特制定如下安全例会制度,请遵照执行。

  一、安全例会的要求

  1、安全会议必须克服:务虚多,务实少;传达文件细,评定贯彻情况粗;罗列问题和难题多,解决问题、攻克难题的措施办法少;做指示,讲大话多,关于尖锐问题解决办法的决议少而且含糊不清、模棱两可的现象。

  2、从根本上杜绝安全会议流于形式。

  3、各级安全会议根据其具体要求确定参加人员,参加会议的人员必须严肃会议纪律,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得请假。

  4、重大问题的研究解决会议必须作好充分的准备,有书面的材料。

  5、安全会议必须做好记录,条件允许时在作好书面记录。

  6、安全会议所定安全工作安排必须按时、按质完成落实到位,应有相应的监督制度。

  二、内容

  1、传达国家、行业、地方政府的重要文件和重要指示精神;总结一个阶段以来的安全生产工作经验,取得的效果,安全生产现状,管理上存在的问题,确定切实可行的.处理对策;根据存在问题和下一阶段生产经营的实际,确定安全管理的具体工作任务和安全监控的重点;在发生重大因工伤亡事故或发现重大因工伤亡事故(或职业病危害)隐患时,及时查找事故原因,教育从业人员从中吸取教训,制定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的整改措施方案,追究事故责任人员的相关责任。

  2、学习、传达、贯彻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措施、办法,组织开展各项安全活动;汇报、交流一个阶段以来的安全业务工作成果、心得和存在问题以及当地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门关于安全监督管理的新举措、新动态;检查、总结一个时期以来的

  安全基础工作(包括安全台帐资料)和办理各项安全生产手续的情况。

  3、结合现场的生产实际,检查、总结一段时期以来各作业层开展安全活动,落实安全教育,装车前、装车后安全检查的情况及其记录;分析各作业层生产组织设计中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安全技术交底书或者安全作业指导书、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其在落实这些工作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学习有关安全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相互解答学习过程中的疑难问题,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意识。

  4、空车进厂前或装车前,根据生产、质量和进度要求和现场的各种情况,研究制定整体的装、卸车方案,包括安全管理措施、技术措施方案。但对于特殊货物的装、卸,必须将经会议审批会确定的整体方案和安全措施方案呈报上级单位审批。

  三、组织形式

  由公司主管安全经理主持,各工作组负责人及小组成员;各作业层、各驾驶员;现场负责人参加,每周不少于1次。

  四、本制度自建立之日起施行。

  运输公司管理制度 20

  为加强对安全管理人员的岗位教育培训,提高公司安全管理人员素质和业务技术水平,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教育培训是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的`重要途径,凡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工作由公司安全科主持。

  二、培训工作分三个层次进行:第一为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培训;第二为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第三为驾驶员安全生产培训;

  三、安全培训定期举行,企业负责人培训每年一次;安全管理人员培训每年四次(每季度一次),每次二天;驾驶员安全生产培训每年四次(每季度一次),每次二天;

  四、培训学习期间,任何人不得请假或因故缺席。

  五、安全管理人员和驾驶员没有参加培训或经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准上岗。

  六、培训学习内容为交通安全法规、相关条例、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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