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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合同

时间:2023-04-15 19:19:12 计划 我要投稿

计划生育合同合集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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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合同合集8篇

计划生育合同 篇1

  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诚信协议书

  甲 方 :

  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办公室

  :

  村(居)民委员会

  乙 方:

  诚信计生小组组长

  :

  小组成员

  为进一步推进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根据《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有关文件精神规定,推动诚信计生活动的有效开展,实现群众计划生育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协议:

  一、权利义务

  (一)甲方承诺。

  1.依法兑现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及国家、省、市、县制定的.奖励、扶助、救助政策和优先优惠政策。

  2. 积极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宣传、政策咨询和宣传品发放。

  3. 免费为新婚夫妇提供婚前医学检查,为待孕妇女提供一次优生检测。

  4. 免费为乙方办理《生殖保健服务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5. 免费为已婚育龄群众提供计生技术服务(放环、人流、结扎、取环), "三查"(查环、查孕、查病)服务,以及产、术后回访服务。

  6. 提供优生优育咨询、培训和生殖保健咨询服务;

  7. 免费提供避孕药具和避孕知识、避孕药具的使用指导;

  8. 免费组织群众开展实用技术、技能的学习培训,免费提供致富信息,组织协会会员群众开展活动。

  甲方未履行约定义务的,乙方可提出质询和批评。由乡镇人民政府对其主要负责[计划生育合同书(共2篇)]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纪律处理。

  (二)乙方承诺。

  1.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自觉实行计划生育;自觉遵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居民公约和本协议中所规定的各项义务,主动接受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自觉参加一年两次"三查"服务及其他的生殖健康服务。

  2.结婚、生育或收养子女的,10日内向甲方申报有关情况。

  3. 已生育一个孩子或二个孩子的,依照《甘肃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

计划生育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实行计划生育是违法行为。为保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顺利展开,特签订本合同。

  1、甲方安排必要的经费,积极做好计划生育各项管理工作。

  2、乙方自觉遵守生育政策和落实避孕措施(已生育一个子女的首选上环,已生育两个子女的首选结扎,特殊情况在医生指导下采用其它避孕措施),并按规定履行环情孕情检查义务。

  3、乙方不符合生育政策规定而怀孕的,应及早采取补救措施。

  4、乙方自觉接受节育手术,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在规定假期内工资照发,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节育手术的`费用的支付按有关规定执行。

  5、乙方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可按规定得到甲方的奖励;乙方不实行计划生育或违反《计生法》有关规定,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拒报、迟报个人计划生育有关情况或违法生育的,一经发现,根据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合同受法律保护,并从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签名日期:年月日

计划生育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性别:

  出生:年月日

  住址:

  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根据《_______省计划生育条例》、《_______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实施办法》和《_______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_______省计划生育条例>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的义务

  1、每年三次组织未婚青年进行计划生育国策教育,发给《国策教育证》;

  2、及时协助乙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3、组织乙方婚前健康检查,提供新婚知识、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等咨询服务;

  4、建立计划生育协会会员联系户制度,定期访视;

  5、对自觉晚婚晚育的青年,给予精神或物质奖励。

  二、乙方的义务

  1、按时参加每年三次的未婚青年计划生育国策教育;

  2、依法登记结婚,不早婚早育;

  3、婚前不非法同居,婚前如有非法同居或引、流产的,参加一年三次孕环情检查;

  4、自愿接受段领导、干部和计划生育协会会员的访视。

  三、违约责任

  1、甲方不认真履行计划生育国策教育、监督职责,具下列行为之一的,必须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元。

  (1)因甲方的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按规定的.时间参加国策教育的;

  (2)因甲方的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按规定的时间参加国策教育的;

  2、乙方不履行合同规定义务,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必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但保证人愿意为乙方作保承担承担连带责任。

  (1)不按规定的时间参加国策教育的,逾期一次支付违约金____元;

  (2)未婚先孕采取补救措施,每发现一次支付违约____元,并强制落实补救措施。

  (3)如有非法同居行为,又不按规定的时间参加孕环检,逾期一天支付违约金50~100元。

  3、乙方未达晚婚年龄交纳保证金贰仟元正,直至晚婚年龄批准生育,甲方全数退还保证金。

  四、其它事项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署生效,送公证部门公证。如一方违约后不支付违约金,另一方经公证部门出具强制执行公证书后,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也可以通过督促程序或诉讼程序追究违约责任。

  2、甲方收取的违约金应纳入计划外生育费管理。

  3、本合同未尽事宜,按《_______省计划生育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公证处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县公路管理段法定代表人:

  乙方(签名并按指印)

  保证人:(签名并按指印)

  附:乙方、保证人、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在场经办人签名:

  年月日

计划生育合同 篇4

  甲方:乡人民政府(办事处)计划生育办公室

  乙方:____________村___________组(单位)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零孩夫妇女方)

  为了加强人口计划管理,规范育龄妇女的生育行为,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根据《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国家三部委《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和《河南省生育证发放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同意签订如下合同:

  一、甲方权利、义务

  1.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使乙方了解现行的计划生育政策。

  2.审查乙方办理一孩生育证的相关证明材料,符合规定的,为其免费登记发放《一孩生育证》。

  3.免费为乙方提供生殖健康检查服务。

  4.在乙方妊娠期间和生后三个月内,指定乡、村(单位)计生工作人员每月对其随访,防止选择性别的妊娠、人工终止妊娠和弃婴等现象的发生。乙方生育一孩后,凭《一孩生育证》、《出生医学证明》为其出具子女入户证明。

  5.在乙方生育一孩后42-60天内督促指导其落实上环为主的长效避孕节育措施。

  6.根据乙方夫妇申请,批准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在其独生子女14周岁前发给每月____________元以上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7.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职能。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依法结婚后,应按甲方规定时间、地点定期参加生殖健康检查。

  2.乙方妊娠第一胎后持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属再婚的需提供离婚判决书或离婚证)、市计生科研所出具的妇科检查证明、四项病毒筛查证明、婚育学习合格证到甲方进行登记,并领取《一孩生育证》。

  3.乙方妊娠期间禁止到任何地方对胎儿进行性别鉴定,孕期保健须带身份证和生育证到依法开展计生技术服务的机构进行检查。胎儿发育异常需要终止妊娠的或医学需要对胎儿进行性别鉴定的,需报经甲方同意,取得XX区计生委批准证明。意外小产或产后婴儿死亡的,须在24小时内报经甲方现场查验(联系电话:____________);婴儿出生一月内应当及时向村级(单位)计生专干如实报告出生。

  4.乙方生育第一胎后____-____天内,到甲方指定地点落实以上环为主的长效节育措施;生育一孩后又政策外怀孕的,甲方为其出具政策怀孕终止妊娠批准证明,因避孕措施失败,在甲方的陪同下到市计划生育科研所为其免费采取补救措施终止妊娠。

  5.乙方有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享受法定奖励的权力。

  6.乙方依法享有的其他计生权力和应尽义务。

  三、违约责任

  1.甲方应免费提供的计生服务而违法收取费用的,应向乙方双倍返还费用。

  2.乙方不按期参加生殖健康检查的,处____________元以上__________________元以下罚款;不登记办理《一孩生育证》生育的,处____________元以上____元以下罚款。

  3.未经XX区计生行政部门批准怀孕____个月以下擅自终止妊娠的,____年内不再换发生育证。妊娠____个月以上擅自终止妊娠或自报分娩死胎、生育后婴儿死亡未报经甲方现场查验的,在查明事实前不再换发生育证。

  4.乙方弄虚作假骗取生育证的,由甲方依法做出决定收回生育证或宣布原生育证作废,并按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理。

  四、附款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长期生效;法律、法规若修订的,本合同可以重新修订。

  2.乙方年龄达到49周岁,本合同自行终止。

  3.乙方生育一孩后婚育情况或计生管理单位发生变化的,本合同自行终止。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法人)?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计划生育合同 篇5

  甲方:村(居)民委员会:

  乙方:已婚育龄夫妇:

  为扎实搞好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工作,真正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自我约束,经双方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依法履行计划生育村规民约,实行政务公开。

  2、保证计划生育经费投入,按时落实奖励优待政策。

  3、村委员会执行公务行为受法律保护。

  4、向乙方宣传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知识,并经常组织乙方学习避孕节育知识、生殖保健知识、农业科技知识。

  5、组织乙方参加三查一检活动,为乙方提供免费优质的避孕节育、跟踪随访服务和避孕药具服务。

  6、为外出务工、经商的乙方出具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和其它证件。

  7、为群众开展生产、生活、生育等方面的服务,落实帮扶对象、项目、资金,提供科技服务,帮助计划生育户尽快实现“少生快富”。

  8、实行村务公开,民主监督,向群众公开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制定和公布本村的各种规章制度;公开本村计划生育执行情况。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l、依法享有生育的权利。符合生育条件的应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依法生育。

  2、有获得(章程)规定的奖励优待、福利、资助的权利。

  3、有获得知情选择避孕节育措施服务的权利。

  4、积极协助甲方开展人口计生工作,主动接受避孕节育技术服务和人口计生宣传教育服务。

  5、自觉接受生殖健康检查服务,及时参加甲方组织的三查一检服务,特殊情况要及时向甲方说明原因。

  6、外出务工、经商的已婚育龄人员,按程序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并接受当地和本村计生管理服务。

  8、子女出生五天内如实向村民小组或村计生服务员报告,及时采取长效节育措施。

  9、不支持、包庇、藏匿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对象,发现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和事,及时向甲方报告。

  10 、当乙方出现政策外怀孕、生育等情况时,自愿接受规定的限制政策处罚。

  11 、有监督村(居)民委员会计划生育承诺执行情况的权利,乙方计划生育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有权向上级行政或司法部门申诉。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四、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村(居)民委员会(盖章)

  乙方: 已婚育龄夫妇

计划生育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_________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同意,特签订此合同。

  一、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政策为乙方申办一孩生育证、独生子女证,符合生育二孩条件的二孩生育证;准予收养证明(符合《收养法》的规定条件);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女方离开户籍地30日以上者)。

  2、为乙方提供安全可靠的避孕措施,按乙方需求向区计划生育服务站申请优生优育咨询和生殖健康服务。

  3、双月25日(星期日后延)为计划生育知识讲座日。

  4、按时对乙方进行随访,配合街道计生办做好“三查”服务工作。

  5、向乙方提供法律、法规及人口政策的咨询服务,做好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实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

  6、依据《_________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因地制宜,为乙方落实有关的优惠奖励政策。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政策申请生育计划,持《生育证》怀孕、生育。申请抱养要符合《条例》和《收养法》规定,经审批后方可抱养。

  2、定期接受甲方随访服务,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三查”及培训学习,接受甲方管理。

  3、向甲方申请生殖健康服务和优生优育指导。

  4、持《生育证》到区计生服务站接受孕期保健服务,婴儿出生后,当月向甲方申报出生日期。月底出生的婴儿,出生24小时内向甲方申报出生,如遇新生儿死亡,应在当日向甲方汇报,并持医院有关证明登记备案,如有虚假,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5、计划外怀孕,在两个月内到指定地点做流产手术。持证怀孕的.,不得自行流产、引产,如有意外,及时通知甲方。

  6、女方离开户籍地30日以上者,要向甲方身办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并有亲属或邻居担保。在外期间,每季度末向甲方交回现居住地乡(镇)以上计生部门出具的“三查”证明。

  7、分娩后90天以内及时落实避孕措施。

  二、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有街、区以上政府机关根据管理权限对责任人给予处理,违反法律、法规的,追究刑事责任。

  (二)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有下列情形者,按《_________陕西省计划生育条例》和有关计划生育政策、法规接受以下处理。

  1、计划外怀孕,经通知15天内不采取措施按《条例》_________条规定处理。

  2、出现计划外生育(或抱养),未到法定年龄生育及非婚生育,按《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3、不按要求参加“三查”,不按规定落实避孕措施,自通知之日期每拖延一天向甲方交纳_________元违约金,并按拖延天数累计。

  4、持证怀孕,如私自流产、引产,出生后死亡不向甲方汇报,经查明系溺婴、弃婴者,按有关法规进行处理。

  5、流动人口不按规定时间交回“三查”证明,每拖延一天向甲方交纳_________元违约金。如不缴纳违约金,躲避管理,违约金由担保人缴纳。

  三、争议处理办法

  1、协商解决。

  2、经协商无效,可由街、区计生部门调解并裁决。

  3、甲、乙双方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协商无效时,任何一方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四、本合同有效期到女方49岁整。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六、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计划生育合同 篇7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甲乙双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现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如下:

  第一条 因乙方原因,要求提前解除与甲方的劳动合同。经协商,双方同意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随之终止。

  第二条 甲方在乙方妥善办理完毕工作移交手续后支付乙方包括但不限于工资、经济补偿金、代通知金等所有费用等共计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

  第三条 社保、公积金缴交至______年____月止。

  第四条 乙方妥善办理完毕工作移交手续后,甲方向乙方提供劳动合同解除的证明并办理相关退工手续。

  第五条 乙方应当于本协议签订后3日内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离职后不得作出有损公司名誉或利益之行为。

  第六条 乙方自愿放弃其他所有诉求。

  第七条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计划生育合同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编号

  根据《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居民自治公约》等有关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同意,特签订此合同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向乙方提供法律、法规及人口政策的咨询服务,做好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提供优生优育咨询和生殖健康服务。

  2、按政策为乙方申办一孩生育证、独生子女证,符合生育二孩条件的二孩生育证。

  3、为乙方提供安全可靠的避孕措施。

  4、依据的有关法规规定,积极为乙方落实有关的优先优惠奖励扶助政策。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政策申请生育计划,持《生育证》怀孕、生育。并缴纳履约责任金,申请抱养要符合《条例》和《收养法》规定,经审批后方可抱养。

  2、定期接受甲方随访服务,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孕妇检及培训学习。

  3、婴儿出生7日后,主动向甲方申报出生日期。月底出生的婴儿,出生24小时内向甲方申报出生,如遇新生儿死亡,应在当日向甲方汇报,并持医院有关证明登记备案,如有虚假,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4发现意外怀孕,应主动采取补救措施(流产、引产手术)。计划怀孕的',不得自行流产、引产,不得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人工终止妊娠。如有意外,及时通知甲方。

  5、女方离开户籍地30日以上者,要向甲方申办《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并告知现居住地、联系电话。

  7、顺产分娩后在42—90天以内及时落实避孕措施,剖宫产分娩后180—210天内及时落实相应上环(一孩)或结扎(二孩)避孕措施。

  三、违约责任

  1、出现计划外生育(或抱养),未到法定年龄生育及非婚生育,按《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2、育龄妇女一次不参加妇检的按《居民公约》处罚50元违约金,二次不参加按《居民公约》的处罚违约金100元以上。

  3、不按规定时间落实上环(一孩)或结扎(二孩及以上)避孕措施,视超期时间长短按《居民公约》向甲方交纳50—500元违约金,拒绝落实的交纳违约金1000元。否则不予办理入户手续。

  4、凡私自流产、引产,出生后死亡不向甲方汇报,经查明系溺婴、弃婴者,收取违约金并按有关法规进行追究责任。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协议内容涉及的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依据合法性原则,协议双方约定自动适用新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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