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岗位职责

时间:2023-04-18 10:39:29 岗位职责 我要投稿

【推荐】教师岗位职责

  在生活中,岗位职责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明确岗位职责能让员工知晓和掌握岗位职责,能够最大化的进行劳动用工管理,科学的进行人力配置,做到人尽其才、人岗匹配。岗位职责到底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教师岗位职责,欢迎大家分享。

【推荐】教师岗位职责

教师岗位职责1

  岗位职责:

  1、教授初/高中物理课程(班课或一对一课程);

  2、针对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个性化的课程辅导;

  3、定期参加部门的教培训,集中备课;

  4、及时做好续班、续费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任职资格:

  1、本科及以上学历,理科相关专业优先;

  2、功底扎实,具有良好的解题能力及解题思路;

  3、熟悉教材,了解珠海市中考或广东省高考试题及考试情况;

  4、普通话标准,沟通表达能力强,思维灵活,富有亲和力,有耐心,有责任心。

教师岗位职责2

  1.负责数学教学工作;

  2.配合相关教务工作及市场推广工作;

  3.协助讲授课程,组织课堂讨论;

  4.承担课程辅导和答疑,作业和考卷批改等工作;

  5.负责编写教案及相关资料

  6.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教学教务工作。

教师岗位职责3

  岗位职责:

  1、相对应的专业课程授课。

  2、学员学习的'不同阶段,制定不同的课程规划。

  3、认真试课,成功签收学员。

  4、与学员有效沟通,建立良好和谐稳固关系。

  任职要求:

  1、音乐院校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可接受应届毕业生)

  2、演奏水平过硬,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

  3、形象佳,具有较强亲和力,热爱教育事业,善于沟通。

教师岗位职责4

  岗位职责:

  1、对全体学生全面负责。教书育人,寓德育于学科教学之中,以身作则,积极主动协助班主任做好学生思想教育工作;

  2、努力学习教育理论和学科的专业知识及相关知识,制定本学科本学期工作计划,钻研教材,了解、研究学生,积极参加教育教学研究,认真写好教案;

  3、上好每一节课。教学目的明确,讲究教学方法,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完成预定的`教学计划和任务。提前五分钟到教室,上课时间不做与授课无关的事情,如:接听手机,待客闲谈等;

  4、因材施教,根据学生情况划分层次,及时分班编组;

  5、及时认真批改作业,不仅指出正误,还要注意指导学生的学习方法;

  6、根据专业、年级特点,指导学生自学方法,热忱帮助后进学生,提高学生学习能力,组织与辅导课外活动,提高学生全面素质;

  7、做好教学质量的考查工作,按照教学要求,认真做好命题、监考和阅卷评分工作,实事求是地分析讲评,研究与改进教学方法;

  8、关心了解国内外本学科的教改信息和科研动态,积极参加教科研活动,不断提高教学水平;

  9、严格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园教师法》中规定的教师义务和法律责任,关心体贴爱护学生并尊重学生人格;

  10、每节课点名,严格学生考勤,及时与班主任老师核对名单,不得遗漏一名学生;

  11、爱护专业教学器材,配合院干事做好专业器材的使用和保管工作;

  12、为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发挥协作精神,每学期必须听一次本系的公开课,二次普通课,听课结束后,认真地对所听科目给出自己的意见与建议,同时把听课记录表,交教院干事保存;

  13、认真参加院系组织的各种活动(全系大会、教学、教研活动、运动会等),并接受监督指导;

  14、以教学工作为中心,服从大局,接受院,系主任管理,认真执行学院决议和有关规定;

  15、完成《教学大纲》《教学计划》《课程进度》《教案》《教育学任务书》。

  任职资格:

  1、全国公办院校毕业,表演方向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表演教学经验的优先。

  2、热爱教育事业,亲和力及责任心强,有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教师岗位职责5

  (一)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遵守社会公德;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爱岗敬业,恪守师德、为人师表,治学严谨、诲人不倦,关爱学生、教书育人。

  (二)遵守校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调课。遵守调课、请假、销假制度,避免教学事故。

  (三)认真落实全校大学英语、俄语,专业英语、俄语教学和四级过级辅导工作,根据每学期教务处下达的教学任务,制定课程教学计划和过级辅导方案。

  (四)根据教学计划制定教案,教案应按照学校的要求,包括教学目的、教学内容、重点难点、教学方法、教学活动和学生作业等。

  (五)科学合理安排每一堂课,保质保量完成教学任务。授课中要做到语言流畅、条理清楚。教学以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重点突出,恰当运用各种教学方法和先进教学手段,合理组织教学活动,注重学生英语、俄语实践能力的培养。

  (六)积极承担并完成学校和学院布置的听课、评课、作业批改等各项教学任务,认真做好命题、监考、阅卷、登分和试卷分析等工作,并注意试卷的保密和保管工作。

  (七)根据学院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积极申报各级教学改革项目,参与学校、学院、教学部门组织的教研、科研、学术交流等活动,因病、因事不能参加者,应严格遵守请假制度。

  (八)注重个人发展,不断学习新知识,积极参加各种培训,提高自身教学、科研水平和教学实践能力。

  (九)完成学院、系领导交给的其它工作。

教师岗位职责6

  1、负责本中心室内清洁卫生工作,为孩子创设清洁整齐的生活环境。按照中心卫生制度,做好日常消毒工作。保管班级孩子的衣服和,清洁孩子在中心时弄脏的衣服、被褥等。调节室温,按时通风,保证室内空气清新

  2、负责班级孩子的饭菜、茶水的领取及供应,照顾孩子饮食。照顾孩子洗漱、入厕。照顾孩子睡眠,根据气温变化,给少儿增减衣服和被褥

  3、配合教师的教学活动,培养少儿良好的`行为习惯

  4、完成领导交待的其他工作

教师岗位职责7

  1、教师要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认真教书、精心育人,用共产主义的思想道德教育学生,加强师德修养,做到仪表整洁,端庄,作风正派,为人师表,不得向学生宣扬低级庸俗的思想意识,努力培养“四有”人才。

  2、围绕学校提出的“361·自主合作”课堂教学模式的要求,改革课堂教学,探寻课堂的有效教学法,最大限度地提高教学效益。

  3、认真备课,写好教案。教师既要独立钻研教材,又要吃透教材,抓准重点、难点,精心设计教案,保证课堂教学结构合理。

  4、认真讲课提高教学质量。积极推行教与学方式的'改革,重点进行“361·自主合作”课堂教学模式的探究,使课堂教学呈现出学生为主、师生互动、优质高效的特点。

  5、适当布置作业,认真批改作业。高中每学期作文不少于八篇。任课教师要认真批发作业,对学生的作业要严格要求,做到正确、整洁、及时、独立地完成。

  6、做到恰当命题,严格监考,准确评分,准确记分,不得弄虚作假,各学科在学年结束进行交班考试,验收不合格的学科,由教导处责成任课老师负责补课。

  7、按照教学大纲,制订教学计划,严格执行计划,及时完成教学任务;组织学科兴趣小组,正常开展课外活动,切实做好辅导工作,搞好学科竞赛,培养学科尖子。

  8、参加教研教改,探索教学规律,所有教师都要积极参加教学研究和备课活动,学习新大纲,钻研新教材,改进教法,要有明确的科研课题,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实践,认真总结经验,每人每年至少写出二篇总结或教学论文。

  9、积极参加政治学习,提高政治素质,自觉抓好业务进修,努力做到学历达标,进一步学好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不断更新知识,提高业务素质。中、高级教师要对初级进行业务指导,做好传帮带工作;新教师进校后必须上好“见面课”、“汇报课”、“比武课”,要虚心向教师学习,新老教师要互帮互学,共同提高。

  10、积极完成教导处安排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教师岗位职责8

  1、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完成党和人民交给自己的各项任务。

  2、努力学习专业知识和教育理论,积极钻研业务,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认真搞好教学改革,上课要讲普通话,写规范字,练好基本功,务求胜任本职工作。

  3、要认真做好备课、上课、批改、辅导、考核等方面的工作,全面完成教学任务。凡消极怠工、不认真批改作业者必须扣除岗位奖。

  4、自觉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到校,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凡有事请假者,必须先履行请假手续。凡迟到、早退、缺勤及请假者,按学校有关奖罚规则处理。

  5、面向全体学生,努力提高教学质量。要认真做好培优补差工作,对差生要变观念、变感情、变方法。凡期终考试所带班级成绩有提高者给予必要的奖励。

  6、加强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防止严重事故发生,要防患于未然。凡在校内出现严重事故的班,不得评为先进班级,该班班主任不得评为先进教师(特殊情况除外)。对严重失职的教师要扣除当月的岗位奖。

  7、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严重体罚学生和打骂学生及变相体罚学生者按我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8、切实做好班内门、窗、桌、椅、黑板的管理工作,如有损坏,要责令学生赔偿。要做好水、电、花木的管理工作。对损坏公物严重的班级要扣除班主任的岗位奖。

  9、积极组织学生开展文体活动,要有计划、有组织地上好活动课,所负责的班学生体育达标率达到区要求。

  10、认真做好家访工作,努力转变学生思想,做到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紧密组合。要求每学期班主任对学生进行普访一次以上,对后进生要进行多次家访。科任教师结合实际,做好后进生家访工作。

教师岗位职责9

  1.热爱本职工作,熟悉教材,能独立完成本学期所有实验。

  2.能积极参加本学期的教研活动,不断学习本学科的先进理论。

  3.制订每学期实验计划,并严格执行实验教学计划,按周课表开出实验课并做好各项记录。

  4.按课程标准和教材要求开出学生分组实验,指导学生实验操作,并在学期末抽查学生实验情况。

  5.做好教学工作,积极撰写实验教学心得,并积极向外投稿。

  6. 积极动手自制教具。

  7.仪器的添置、损坏等随时记入帐册,做到帐册相符,并及时做好电子帐册。

  8.注意做好仪器的.维护保养工作,使仪器设备处于随时可使用的状态。

教师岗位职责10

  教师一词有两重含义,既指一种社会角色,又指这一角色的承担者。广义的教师是泛指传授知识、经验的人,狭义的教师是指受过专门教育和训练的人,并在教育(学校)中担任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履行教育教学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资格:

  具备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教师资格,在岗在编的一线教师。

  岗位职责:

  自觉遵守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爱岗敬业,一心从教。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校,热爱学生,精于教书,勤于育人,认真完成备课、上课、作业、辅导、检测、评价等环节,完成好课内外教学、教学总结、教科研等各项工作任务。

  一、备课:

  备课要做好三个步骤:

  1.个人认真备课。

  ⑴熟悉大纲和课程标准,通览教材,确立明确的教学目标,准确把握知识点、能力点和思想教育渗透点。

  ⑵做到"六备":备教材、备学生、备教法、备学法、备过程、备作业。把三个维度目标(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与备教法、备学生、备过程、备作业结合起来,精心设计。

  2.结合学校实际,将个人备课与集体备课相结合,保证备课质量。根据学校的实际,集体备课要做到"五定":定时间、定地点、定内容、定人员、定中心备课人。

  3.写出教案。在集体备课的基础上,教师认真写好教案。教案要求过程简练,重点突出,既不烦琐,又不马虎。做到:⑴教案中有明确的教学目标,主要教学内容和重点、难点、疑点及其处理办法,学生能力训练、还要有课堂练习、课外作业、板书设计;⑵教案中要体现精讲精练,激励自学,突出重点,排疑解难;⑶课后写教学随笔,把教学中的成败体会记录在教案后,以促进教学能力的提高。

  课前必须写好教案,教导处进行不定期检查。行政听课后讲评前,上课教师出示当堂教案(我校实行电子备课,教师出示简案即可)。

  二、上课

  1.课前两分钟预备做好上课准备,上课铃响准时上课。上课不迟到,不提前下课,不拖堂,教学中间不无故擅离课堂。

  2.课前准备充分,对课堂教学工作能精益求精。杜绝讲授中的科学性错误,避免因教具不全面影响教学效果。课上不讲与本课教学无关的内容,有恰当的密度、难度,提高当堂吸收率、巩固率、反馈率、运用率,狠抓效果落实,努力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3.优化教学过程。精心设计教学过程中的每个环节:如课堂结构设计、教学语言的表达、电教媒体手段的运用等等。按计划完成教学任务,努力做到定量化、高效化、最优化。在教学过程中,充分启发学生独立思考,注意师生双边活动,在分层教学上要有所突破。

  4.指导方法。

  ⑴教师在传授知识中,要特别注重讲思路、讲方法、讲规律,使学生学会分析问题的方法,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⑵指导学生运用科学有效的的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率。

  ⑶辅导学生自学、看课外读物,有条件的可在网上查阅有关资料。

  5.注意营造学习气氛。以饱满的精神状态授课,善于组织课堂,保证良好纪律,不以个人不良情绪影响课堂教学氛围。不坐着授课或在教学过程中接听电话、喝茶饮水等。

  6.热爱学生,赏识学生,教书育人。注意情感渗透教育。遵守各项教育法规,把思想教育融于学科教学之中。

  7.注重课堂上的教师形象。

  8.不私自调课,不私自请其他教师代课或随意变为自习课。

  9.上课时间,无课教师不在楼道、教室附近大声说笑。在楼道要轻声缓步,不影响课堂教学。

  10.中午时间保证学生充分休息,不大规模补课,不随意占用学生晨读、活动和其他课的时间。

  三、作业:

  作业的布置,要严格按学校减负方面的规定,做到目的与实效相统一。

  1.布置、批改作业是教师完成教学工作的工作量之一,是教学常规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指导学生及检查自己教学情况,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途径之一。

  2.布置作业要精选、适量。达到让学生理解,巩固知识,掌握技能,训练能力的目的,同时要保证学生有一定量的弹性学习时间。

  3.通过作业达到学习、消化、反馈的效果,但又不能过量加重学生的课业负担。

  4.布置作业目的要明确,题目要精选,基本题、综合题、选做题的数量和比例要适当。

  5.要求学生独立、按时完成作业。作业的书写、行款、格式等要有统一、明确、具体的要求,并进行严格的训练。

  6.作业批改、讲评要及时,必要时进行面批面改。教师要训练学生当堂完成作文的.能力。发现作业拖欠、缺交、马虎或抄袭等现象,要及时批评教育,并要求补做或重做。对作业中的错误要督促学生及时订正。

  7.根据教学要求和不同类型学生的学习状况,提倡布置"阶梯型"、分层次要求的作业,调动各类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努力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任何年级、任何教师个人不得私自为学生订购课外练习资料。

  四、辅导:

  1.有计划、有目的地做好课后辅导工作,把辅导作为课堂教学的完善和有益补充。加强学生指导,提倡主动给学生答疑,使学有余力的学生能自学提高,使学有困难的学生通过补缺补差,缩小他们与正常同学间的学习差距。做好培优辅差的变化统计工作,提高辅导与指导的实效。

  2、把辅导过程作为育人过程,关心学生的思想和生活,重视对学生非智力因素的良好心理素质的培养。

  3、教师每人上好一门基础课外,应能开设一门拓展型和探究型课程,积极组织学生开展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五、听课与评课:

  1.校长每学期至少听评课30节,副校长听评课40节,教学主任听评课60节(兼课记入听课量)任课教师每学期至少听课10节。

  2.听课时应在预备铃前进入教室,不与其他教师谈话,不做任何影响学生上课的事情,专心听课。

  3.听课要有记录,听课后认真参加评课活动,根据要求填好相关表格。

  六、检查考核:

  1.对学习的考核是了解教与学情况的有效方法和手段,各备课组要依据教学情况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检查考核,但要控制"量",掌握"度"。

  2.期中期末考查是学期内两次重要的教学检测,学科、备课组命题要根据教学进度、难度系数要求精心研究安排,试卷要上交教导主任,待批准后印制(区统一考试的除外)。

  3.严禁出现漏题现象,任何人不得给学生任何暗示。考试后流水阅卷,严格按标准评分。教师要认真完成学校或年级布置的监考工作,监考时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

  4.考核后及时讲评、反馈,认真做好查缺补漏工作和分析总结工作。

  5.用好学生记分册。

  6.每学期末按教导处要求做好成绩登记、分析工作。

  七、监考:

  1.每位监考老师不得擅自更换监考场次,如有困难,请向教导处说明后方能调换。

  2.监考教师必须在考前10分钟到教导处规定的地点签名领取试卷。

  3.监考教师必须在考前5分钟进入试场,做好开考前组织工作,待考试铃响后,让学生答卷。

  4.试题如有字迹不清可作回答,但不作题意解释,并及时通知巡考老师,请巡考老师作解答。

  5.监考教师在试场内不准看书、阅报、批改作业,更不能在考场内打瞌睡或擅自离开考场。对有作弊行为的学生,先进行教育,如多次教育,仍不改正,应报教导处予以处理。

  6.考试结束后,监考老师督促学生关灯、关窗、关电扇,保持地面整洁,尤其是第二场和下午场。同时,各班班主任老师要关心自己的班级,保持各教室的整洁。

  7.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一定要清点、整理试卷,以免学生在传递试卷中遗失试卷,然后将试卷送还教导处规定地点装订。

  八、教学总结:

  每学期任课教师要有两次教学总结,期中进行教学效果总结,期末进行全面总结。要通过总结课堂教学过程中的情况,肯定成绩,分析问题,提高理性认识,不断调整改进教学工作。学年末的书面教学总结由教导处归入教师业务档案。

  九、教科研工作:

  1.积极参加市、区的教学进修,确实保证出勤。

  2.积极参加课改教学实践,在本学科的公开课、说课、评课活动中,更新理念、提升能力。(每学期至少上一节公开研究课或一节公开随堂课。)

  3、学科、教研组担负着教科研和教学管理双重任务。学科、备课组要根据学科教研实际,每学年确定本组教科研课题,用课题带动教研活动。把教育理论学习与教学改革实践结合起来,提高教研活动的质量和实效。各课教师要积极参加教科研活动,结合实际确定课题并进行研究,围绕课题出教研成果。

  4、完成规定量的教育摘抄。

教师岗位职责11

  第一条为充分发挥教师的积极性、创造性,激励教师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学术水平及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努力完成本职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及我校情况,特制定我系教师岗位职责。

  第二条我系根据教学任务设置各级教师职务岗位。教师职务设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各级教师职务实行聘任制,并有明确的岗位职责和聘任期限。

  第三条在各级岗位上的教师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教育、管理等方面的工作任务,服从系教学、科研及公益工作安排,认真做好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各项工作。

  1、所有教师均应积极参加系内组织的各项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和教研室活动,无私交流教学经验,积极发表有益的观点和意见。

  2、要认真准备好每一节课。按时上下课,认真组织课堂教学,坚持使用普通话,讲解清楚,板书合理、规范。每位在岗教师,每学期应完成听课不少于12课时。

  3、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专业业务素质和教学水平。通过自修、进修和校内继续教育等多种形式,提高自己的综合业务水平。骨干教师在培养和提高青年教师方面要起到传、帮、带的作用。高级职称的教师要认真做好指导、提高初级职称教师的工作,新参加工作的教师,一定要跟随一位老教师做好听课、辅导、批改作业的助教工作。

  4、对担任班主任的教师要严格执行《班主任工作暂行条例》。

  5、对承担含有上机实验性课程的教师要严格按时随班上机,并认真做好学生的实验辅导工作。

  6、对参加实验室工作的教师要严格执行《实验室工作暂行条例》。

  第四条助教岗位职责

  1、根据工作需要,每年承担一至二门课程的讲授工作,承担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实践课等教学工作。

  2、根据工作需要,参加教学法研究、教育教学改革实践、社会服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担任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

  第五条讲师岗位职责

  1、每年系统地担任二门或二门以上课程的讲授工作,根据工作需要,承担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实践课等教学工作,组织课堂讨论,指导实习、社会调查,指导毕业设计(论文)。

  2、参加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管理工作,参加教学法研究、教育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工作,参加编写教材和教学参考书。

  3、根据工作需要,协助教授、副教授做好有关教学、科研等方面的`工作。

  4、根据工作需要,担任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或教学、科学研究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副教授岗位职责

  1、指导实习、社会调查。根据工作需要,担任辅导、答疑、批改作业等教学工作。

  2、掌握本学科的学术发展动态,参加科学研究、学术活动、社会服务和管理等工作。根据需要,担任科研课题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

  3、主持或参加编写、审议新教材和教学参考书,主持或参加教学法研究和课程建设。

  4、指导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根据需要,指导青年教师自修提高,并帮助青年教师提高教学水平和业务素质。

  5、根据工作需要,担任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及系、教研室负责人等教学、科研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第七条教授岗位职责

  1、系统地担任一门基础课或两门以上课程的讲授工作(其中一门应为专业基础课),组织课堂讨论,指导实习、社会调查。根据工作需要,担任辅导、答疑、批改作业等教学工作。

  2、指导和培养青年教师。

  3、掌握本学科发展动态和本专业发展方向,提出具有重大学术意义的研究课题。领导或参加本学科教学、科研工作及专业建设、学科建设工作。

  4、指导教育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和教研室工作,主编、主审教材和主持教学法研究。

  5、主持科研项目,每年应有科研成果发表或出版(论文、教材、专著等)。

  6、根据需要,担任系、教研室等管理工作及学校公益工作。

  第八条系教学任务的安排工作原则上由教研室主任负责安排,任课教师要服从教研室工作需要和安排。

  第九条对没有完成好当学期教学任务的教师,教研室主任有权在下学期教学任务安排中进行调整,对不服从调整的教师,教研室主任有权不予聘任。对未完成学期教学任务或因自己原因没有被聘任的教师,取消当年年终考核资格。对学生反映教学情况较差的教师,取消下学期的任课资格,并根据其以后表现再做安排。

教师岗位职责12

  岗位职责:

  1. 与5-12岁学员进行在线英语教学,保证教学效果实现。

  2. 进行课后的教学服务,维护班级微信群,布置并批改作业。

  3. 维护客户关系,建立客户信任,提高教学满意度。

  4. 以良好的'教学和服务达成学员续费指标。

  5. 监控学员的学习进展,解决学员在学习中碰到的问题,使学生达到学习目标。

  任职要求:

  1. 本科及以上学历,英语专业要求专业8级,非英语专业要求雅思6.0以上。

  2. 有相关教学经验优先,欢迎海外留学生。

  3. 善于沟通,能够和学员及学员家长建立良好关系。

  4. 流利的英语口语和书面英语能力,有良好的表达和沟通能力。

  5. 抗压能力强,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执行力强。

教师岗位职责13

  一、热爱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愿意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开展奉献时间和精力,恪守心理咨询工作者的道德规范。

  二、心理咨询师必须持证上岗,必须接受过系统的心理健康教育专业培训,能为学生提供个别心理辅导。

  三、心理咨询师要遵循“尊重理解、真诚保密、助人自助”的辅导原则,认真做好来访者的接待工作,完成咨询记录。

  四、守时守信,热情服务,让自己的工作真正成为学生健康成长的需要,努力维护学校心理咨询的声誉。

  五、心理咨询师应不断学习心理健康教育相关知识,以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辅导技能和服务水平,并推动这项事业的发展。

  六、心理咨询师要严格遵循保密原则。对来访者有关资料、案例予以保密;单独保管,不列入学校有关档案,不将来访者的案例作为谈话资料。在因专业和教育需要进行案例讨论,或采用案例进行教学、科研、写作等工作时,应隐去所有可能会辨认出来访者的有关信息(在得到来访者的书面许可的情况下可以例外)。不得应用心理咨询技术进行非专业性的活动和其它不正当目的的活动。不得与求助者发生任何咨询以外的关系。充分尊重和保护求助者的隐私,维护求助者的利益。未经求助者许可,不泄露求助者秘密的信息,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原则。

  七、心理咨询师应认识到自身的局限性,对自己能力范围外的个案,应及时做好转介工作。

  八、危机干预:在心理咨询过程中,如果发现来访者有危害其自身和危及社会安全的情况,心理咨询师有责任立即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必要时应通知有关的上级主管部门)。

  九、心理咨询师应保持自身情绪的稳定与身心健康,在自身处于极度的.情绪波动状态时,应避免接待来访者。

  十、在进行正规心理测试前,必须使用经过标准化的心理测量工具,必须向求助者说明测试的内容和目的,并在测试结束后作出慎重的专业解释。主动争取家庭、社区配合,形成辅导网络,使学生在校内外都能得到有效的心理帮助。

  十一、心理辅导员必须严格遵守心理辅咨询室的各项制度。

  十二、服从学校分配,完成学校领导临时交给的任务,做好特殊性和临时性工作。

教师岗位职责14

  一、服从学校领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上课、下课、参加集体活动,积极维护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二、按照大纲要求和教研组制定的教学计划,按时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三、非班主任教师经常主动与班主任联系,教书育人,加强对学生学习的目的性教育,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

  四、遵循教育教学规律,贯彻教学原则,面向全体学生,改革课堂教学,提高教学效率,积极进行教改实验,认真撰写经验总结或实验报告。

  五、按照教务处、教科室、教研组的统一安排,积极组织和辅导学生,开展学科课外活动,开拓学生的视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学生的整体素质。

  六、根据学校要求,定期检查和分析教学质量,及时查漏补缺。

  七、按照学校的要求,认真进行政治理论学习、新教育理论学习和学科专业知识学习,积极学习外校教改经验,了解教育教学改革信息;认真参加校内外的教研活动和规定的文化业务进修,自觉进行教学基本功训练,积极主动地参加学校组织的互听互评活动,取长补短,共同提高.

  八、按照学校的要求,认真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种类型的`竞赛辅导。美术教师要配合学校中心工作,做好学校环境的布置、宣传等工作;音乐教师要负责组织和辅导学校的文化娱乐活动,学生文艺活动兴趣小组;信息技术教师要负责组织和辅导学校的信息技术兴趣小组;同时各学科教师还要加强本学科特长生的训练和培养.

  九、完成学校分配的其他任务。

教师岗位职责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教师是高校办学的主体,教师在教学工作中占主导地位。为了使教师更加明确在各项教学活动中的职责和工作规范,激励和督促教师在学院实施的人才培养过程中发挥关键作用,特制定本职责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在大庆石油学院华瑞学院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所有相关教师。

  第二章教师基本职责

  第三条遵纪守法,服从政令,恪尽职守,注重师德修养,为人师表,以身立教,文明执教,以严谨治学的态度,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教育和影响学生。

  第四条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学院的规章制度,执行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克服困难创造性地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第五条以学生为本,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严格要求学生,注意规范学生的学习行为,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第六条刻苦学习钻研学科知识和专业技能,努力提高学术水平,不断提高自己的文化素养。

  第七条努力学习教育教学理念和先进教学技术,不断总结和研究教育教学规律,促进教学水平提高。

  第八条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修养和理论水平,要以高尚的师德风范、端正的品格行为、严谨的治学态度和渊博的学识技艺潜移默化地影响学生,做学生的楷模。努力做学生的良师益友。

  第三章主讲教师职责

  第九条主讲教师应具有讲师以上职务或硕士以上学位,且应通过岗前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主讲教师对课程教学质量负责。

  第十条主讲教师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制订该课程的教学基本文件(主持或参与教学大纲、考试大纲的制订或修订,独立制定教学日历),能够独立或指导教辅人员安排本课程的习题、实验、作业、课程设计、实习等教学环节。

  (二)负责该课程的主讲,担任部分或全部(无助课教师的情况下)辅导、答疑、批改作业等工作,对课程教学的组织、秩序、质量全面负责;若课程含实验内容,主讲教师应至少参加一轮实验指导工作。

  (三)检查辅导教师备课、讲课、答疑、批改作业等教学环节的执行情况,严把质量关。

  (四)主持该课程的考核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公正的核定平时成绩,严格认真地进行结业考试,并做好试卷或成绩分析工作。要严格学生考勤。

  (五)负责指导、帮助辅导教师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教学能力;负责与学生所在系主管领导、辅导员、班主任、系秘书交流教学信息,处理教学活动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六)主讲教师要注重为人师表,以身示教,认真做好教书育人工作,自觉地通过各教学环节对学生进行思想、人格、品行、作风等方面的教育。

  (七)能客观地进行评学和教学自我评价,课程结束时要对教学全过程进行认真总结分析,并提交文字材料。

  第四章辅导教师职责

  第十一条辅导教师(包括辅导理论、实验、实习等)即是主讲教师的助手,也是有关教学环节的执行者。

  第十二条辅导教师的主要职责

  (一)必须跟班随堂听课,了解学生学习情况,及时向主讲教师反映学生的意见和要求,并认真做好辅导工作。

  (二)应在主讲教师指导下试做学生作业等并提交主讲教师审查。

  (三)应根据主讲教师的要求提前准备好课堂上使用的教具、挂图、实验仪器等。

  (四)要通过答疑、批改作业、深入学生班级,掌握学生学习状态,并与主讲教师共同研究改进教学工作,提高课程教学质量。

  (五)必须虚心向主讲教师学习,认真完成主讲教师安排的各项教学工作,共同研究教学方法和教学内容的改革,提出改进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六)辅导教师应通过辅导工作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教学能力。担任两年以上助教职务,初步掌握拟开课堂的教学方法和手段,了解各教学环节的工作程序,并陆续讲授过部分章节内容且效果较好,在写出课程全部讲稿,经系主任审查,学院批准后可担任主讲教师。

  (七)学期完成教学任务后,要认真进行总结分析,形成书面材料。

  第五章实习指导教师职责

  第十三条实习指导教师由各系选派有实践经验、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

  第十四条实习包括课程实习(认识实习、生产实习)学年实习、毕业实习、社会实践等各类实习活动。校外实习指导教师对实习点负全面管理责任,其他实习指导教师应按分工负责相应的责任。

  第十五条实习指导教师的主要职责

  (一)校外实习指导教师要按实习大纲和实施方案要求,提前与实习单位有关人员安排实习日程和具体工作,包括:

  1、实习岗位;

  2、实习内容和要求;

  3、实习程序和时间分配;

  4、实习报告内容及时间安排;

  5、参观的内容和要求等。

  (二)实习前做好学生动员和安全教育工作。

  (三)指导实习期间不得擅离岗位从事其他工作,不得私自找人顶替指导,特殊情况须请假并经系主任批准后,报教务处备案。

  (四)负责组织和指导学生完成实习任务,解答学生在实习中遇到疑难问题,要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有关规定,要主动帮助学生解决实习中遇到思想和生活困难,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对违纪情节严重的学生要及时向院、系汇报,及时处理。

  (五)审阅实习报告,进行成绩考核,评定实习成绩。

  (六)实习结束后要做好实习总结工作,形成文字材料,填写相关表格分别交院、系留存。

  第六章课程设计指导教师职责

  第十六条课程设计指导教师一般由具有讲师以上职务的教师担任,助教一般不能独立承担指导工作。

  第十七条课程设计指导教师的主要职责

  (一)根据教学大纲要求,选择题目、编写课程设计任务书,做必要的资料准备,并对课程设计进行试做。制定指导计划,向学生发放课程设计指导书,说明工作要求、评分标准等管理规定。

  (二)认真指导,严格要求,督促每个学生独立完成设计任务,注重培养学生独立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及时解答和处理学生提出的问题。

  (三)有计划地对学生进行辅导,指导学生撰写规范的课程设计报告或计划书。

  (四)审查学生完成的课程设计的资料与文件,根据学生设计成果、独立工作能力、平时表现以及创新与发挥情况,综合评定学生的课程设计成绩。

  (五)协助系(部)组织设计检查并及时处理出现的问题,参加院、系(部)关于探索课程设计管理途径和方法的研讨活动。

  (六)课程设计完成后形成书面工作总结材料。

  第七章实验教师职责

  第十八条实验教师需根据教学需要和科学技术的发展,开展教学研究,不断改革实验教学方法,开发引进新技术、新器件,促进实验教学水平不断提高。

  第十九条首次指导实验的教师必须经系认可后方可有指导资格。

  第二十条实验教师的主要职责

  (一)对于新开实验项目或首次指导的实验,教师在实验课前必须先试做,并写出完整的实验报告。

  (二)实验教师根据实验教学大纲、实验计划制定实验教学日历,执行过程中不能随意更改或减少实验项目。

  (三)对首次进入实验室的学生宣讲学生实验守则、有关规章制度及注意事项,对学生进行遵规守纪教育,对破坏规章制度、违反操作规程或不听指导的学生,应责令其停止实验。

  (四)实验前要重点讲清每项实验的'目的、要求、内容、仪器设备性能及操作规程,系统讲授实验中涉及的基本理论。

  (五)实验进行中不得离开实验室,要不停地巡视指导,及时指导学生分析和解决实验中遇到实际问题,着力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六)实验前抽查学生预习情况,实验后及时批阅实验报告,将实验报告中出现的普遍性问题及时反馈给学生。

  (七)将不单独列课的实验部分成绩折算后提交给该课程的任课教师。

  (八)在完成教学任务的前提下,积极开展大学生课外科技活动。

  (九)对实验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专业负责人提出改进建议。课后形成书面总结材料。

  第八章上机指导教师职责

  第二十一条计算机上机指导教师负责计算机基础类课程,计算机专业类课程和其他形式学生的上机指导工作。

  第二十二条上机指导教师的主要职责

  (一)严格按照课程教学大纲要求或培养计划中实践性教学规定及时安排上课内容,不得随意增减上机学时数。

  (二)有上机操作的课程须在开课的上一个学期放假前的3周将排课情况报教务处,课表排定后一般不再调整。

  (三)需使用专业软件和特殊软件的课程,指导教师须在开课两周内自带软件,联系机房负责人协助安装。

  (四)严格按照上机课表上课,不得私自调课;不能按课表上课,须按教务处调课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调后课程安排由本系或指导教师通知选课学生。

  (五)上课期间指导教师必须在场指导,为学生解疑排难,不得随意离开机房从事其他工作或脱离对学生的指导和监管。

  (六)要严肃课堂纪律,维护正常秩序,及时制止上机人员玩电子游戏或其他与教学内容无关的行为。严禁上网聊天或浏览不健康网站。

  (七)遇有突发问题,应及时与机房工作人员联系,并服从机房人员安排。协助机房人员排除非预见性干扰,避免实验中断。

  第九章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职责

  第二十三条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原则上要由具有主讲教师资格的教师担任,如情况特殊,也可由助教担任,但应有副教授以上教师协助指导。

  第二十四条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主要职责

  (一)按培养计划要求拟出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填写题目申报表。

  (二)根据题目性质和要求,编写(论文)任务书,经系主任批准后下达给学生。

  (三)指导学生依据任务书的要求填写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度计划表,审核学生拟定的设计方案。

  (四)要严格执行工作计划,认真负责地对学生进行辅导和指导,每周不能少于10小时,并作详细记录。

  (五)指导学生正确撰写毕业设计(论文)。

  (六)要按华瑞学院提出的撰写规范和任务书的要求,审核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完成情况,指导学生修改、定稿,并指导学生参加答辩。

  (七)按要求写出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评语,指出存在问题,写明是否同意答辩,同时根据各系具体评分细则给出成绩。

  (八)校外指导教师应按我院对指导教师的要求进行工作,应与专业负责人经常保持联系,每周定时定点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指导,记录检查情况。

  (九)将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资料整理交系(部)归档。

  第十章监考教师职责

  第二十五条监考教师肩负着严肃考风考纪、维护考场秩序,保证考试顺利进行的重要任务,必须认真规范地组织所在考场的考试活动和考务工作。

  第二十六条监考教师的主要职责

  (一)应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进行考试前清场,所有相关资料(书、笔记本、纸、手机等)通讯设备一律放在讲台或窗台上,学生座位上只留笔、计算器等文具。

  (二)要宣读考试纪律,指导学生规范应考。要检查考试证件,并要求学生将相关证件放在桌子左上角。

  (三)监考教师除要按主考教师规定回答学生问题外,不对试题内容作任何解释,更不准启发学生答卷。

  (四)要认真负责,严格维护考场纪律。要实行站立式监考,将全体考生考试情况纳入自己的视野之中,发现违纪的考生,要将其清出考场,并按考试违纪处理程序填写好监考记事。

  (五)监考教师不准在考场内吸烟,不准做与监考无关的事(如看书、看报、扎堆说话等),不准接听电话,不准擅离考场。

  (六)监考教师不准在考场内议论考题和学生答卷情况,不埋头解答试卷,不得干扰、影响学生正常答卷。

  (七)要认真准确地掌握考试时间,不得提前或拖后。考试结束后要立即清点答卷份数,并按规范要装订成册,做好密封。发现问题及时报考生所在系和教务处。

  (八)对不负责任、监考失职的监考教师要按学院关于教学事故、教学差错处理中与之相关的条例进行处理。

  第二十七条本规范由教务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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