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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变更管理制度

时间:2023-04-20 16:24:55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设备变更管理制度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设备变更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设备变更管理制度

设备变更管理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防止工艺设备变更环节中产生的风险带来的危害,规范工艺设备变更环节的管理,确保作业人员健康和安全,根据集团公司《工艺设备变更管理规范》,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控股企业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规定中工艺和设备变更管理是指各单位生产运行、检维修、开停工、技改技措等过程中的工艺设备变更管理。新、改、扩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变更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四条变更应实施分类管理,基本类型包括工艺设备变更、微小变更和同类替换。

  (一)工艺设备变更是指涉及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工艺参数等超出现有设计范围的改变(如压力等级改变、压力报警值改变等)。

  (二)同类替换是指符合原设计规格的更换。

  (三)微小变更是指影响较小,不造成任何工艺参数、设计参数等的改变,但又不是同类替换的变更,即“在现有设计范围内的改变”。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五条公司安全环保处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规定。并对程序的执行提供咨询、支持和审核。

  第六条公司业务主管部门负责本规定的执行,并提供培训、监督和考核。

  第七条各单位执行工艺和设备变更管理规定,并提出改进建议。

  第八条员工接受工艺设备变更管理培训,执行工艺设备变更管理规定。

  第三章变更范围

  第九条本规定所涉及的工艺和设备变更范围主要包括:

  (一)生产能力的改变;

  (二)物料的改变(包括成分比例的变化);

  (三)化学药剂和催化剂的改变;

  (四)设备、设施负荷的改变;

  (五)工艺设备设计依据的改变;

  (六)设备和工具的改变或改进;

  (七)工艺参数的改变(如温度、流量、压力等);

  (八)安全报警设定值的改变;

  (九)仪表控制系统及逻辑的改变;

  (十)软件系统的改变;

  (十一)安全装置及安全联锁的改变;

  (十二)非标准的(或临时性的)维修;

  (十三)操作规程的改变;

  (十四)试验及测试操作;

  (十五)设备、原材料供货商的改变;

  (十六)运输路线的改变;

  (十七)装置布局改变;

  (十八)产品质量改变;

  (十九)设计和安装过程的改变;

  (二十)其他。

  第十条所有的变更应按其内容和影响范围正确分类。微小变更和工艺设备变更管理执行变更管理流程,参见附录a。同类替换不执行变更管理流程,同类替换范例见附录b。

  第四章变更申请、审批

  第十一条变更申请人应初步判断变更类型、影响因素、范围等情况,按分类做好实施变更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提出变更申请。微小变更申请审批表参见附录c,工艺设备变更申请审批表参见附录d。

  第十二条变更申请人应充分考虑健康安全环境影响,并确认是否需要工艺危害分析。对需要做工艺危害分析的,分析结果应经过审核批准。

  第十三条变更应实施分级管理。应根据变更影响范围的大小以及所需调配资源的多少,决定变更审批权限。在满足所有相关工艺安全管理要求的情况下批准人或授权批准人方能批准。

  公司专业部门组织的工艺设备变更由公司业务主管部门审批。二级单位组织的工艺设备变更由二级单位审批,微小变更由三级单位负责审批。

  第十四条变更申请审批内容:

  (一)变更目的;

  (二)变更涉及的相关技术资料;

  (三)变更内容;

  (四)健康安全环境的影响(确认是否需要工艺危害分析,如需要,应提交符合工艺危害分析管理要求且经批准的`工艺危害分析报告);

  (五)涉及操作规程修改的,审批时应提交修改后的操作规程;

  (六)对人员培训和沟通的要求;

  (七)变更的限制条件(如时间期限、物料数量等);

  (八)强制性批准和授权要求。

  第十五条变更申请应经相关的工艺技术、安全环保人员审查通过后,由技术负责人审核和变更批准人批准。

  第五章变更实施

  第十六条变更应严格按照变更审批确定的内容和范围实施,主管部门应对变更过程实施跟踪。

  第十七条变更实施若涉及作业许可,应办理安全作业许可票,具体执行《作业许可管理规定》。

  第十八条变更实施若涉及启动前安全检查,应进行启动前安全检查,具体执行《启动前安全检查规定》。

  第十九条相关部门和单位应确保变更涉及的所有工艺安全相关资料以及操作规程都得到适当的审查、修改或更新。

  第二十条完成变更的工艺、设备在运行前,应对变更影响或涉及的如下人员进行培训或沟通。

  (一)变更所在区域的人员,如维修人员、操作人员等;

  (二)变更管理涉及的人员,如设备管理人员、培训人员等;

  (三)承包商和(或)供应商;

  (四)外来人员;

  (五)相邻装置(单位)或社区的人员;

  (六)其他相关的人员。

  第二十一条必要时,主管部门和单位应针对变更制定培训计划,培训内容包括变更目的、作用、程序、变更内容,变更中可能的风险和影响,以及同类事故案例。

  第二十二条变更所在区域或单位应建立变更工作文件、记录,以便做好变更过程的信息沟通。典型的工作文件、记录包括变更管理程序、变更申请审批表、风险评估记录、变更登记表以及工艺设备变更验收报告等。

  第六章变更结束

  第二十三条变更实施完成后,主管部门和单位应对变更是否符合规定内容,以及是否达到预期目的进行验证,提交工艺设备变更验收报告,并完成以下工作:

  (一)所有与变更相关的工艺技术信息都已更新;

  (二)规定了期限的变更,期满后应恢复变更前状况;

  (三)试验结果已记录在案;

  (四)确认变更结果;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规定由公司安全环保处负责解释。

  (五)变更实施过程的相关文件归档。

  第二十五条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设备变更管理制度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油田公司生产区域内工艺和设备变符合hse管理要求,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工艺和设备变更管理规范》q/sy1237-20xx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油田公司各单位生产运行、检维修、开停工、技改技措等过程中发生的工艺和设备变更管理。新、改、扩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变更管理参照本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章职责

  第三条安全环保处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办法。

  第四条各单位组织推行、实施办法。根据本办法制定、管理和维护本单位的工艺和设备变更管理,相关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本程序的执行,并提供咨询、支持、监督、培训、审核,对变更管理办法提出改进建议。

  第五条员工接受工艺和设备变更管理培训,参加工艺和设备变更实施活动,执行变更管理程序,并提出改进建议。

  第三章变更类型

  第六条同类替换:符合原设计规格的更换。

  第七条微小变更:指用现有设计书中的备选工艺与设备或在设计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变更,影响较小或没有影响,不造成任何工艺参数、设计参数等的改变,但又不是同类替换的变更,即“在现有设计范围内的改变”。

  第八条工艺设备变更:指涉及工艺技术、工艺流程、设备设施、工艺参数等超出现有设计范围的改变(如压力等级改变、压力报警值改变等)。

  第九条变更应按其内容和影响进行分类,并实施分类管理,工艺设备变更和微小变更的管理执行变更管理流程参见附录a。同类替换不执行变更管理流程,同类替换范例见附录b。

  第四章变更内容

  第十条本管理办法所涉及的工艺和设备变更,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生产能力改变;

  (二)物料改变(包括成分和比例的'改变)

  (三)工艺参数改变;

  (四)工艺、设备设计依据改变;

  (五)工艺过程控制系统、控制指标改变;

  (六)应用软件改变;

  (七)设备、设施负荷改变;

  (八)设备和工具改变;

  (九)安全报警设定值改变;

  (十)仪表仪器控制系统改变;

  (十一)安全装置及安全附件改变;

  (十二)非正常(或临时性的)维修;

  (十三)操作规程改变;

  (十四)设备、原材料供货商改变;

  (十五)装置布局改变;

  (十六)产品质量改变;

  (十七)设计和安装过程改变;

  (十八)其他改变。

  第五章变更申请

  第十一条根据需要判断更换类型、影响因素和影响范围等方面,提出变更申请,按变更类型做好实施变更前的准备工作,提出变更申请。微小变更申请审批表参见附录c,工艺设备变更申请审批表参见附录d。

  第十二条变更申请审批内容:

  (一)变更目的;

  (二)变更涉及的相关技术资料;

  (三)变更内容;

  (四)健康安全环境影响(确认是否需要工艺危害分析,如需要,应提交符合工艺危害分析管理要求且经批准的工艺危害分析报告);

  (五)涉及操作规程修改的,审批时应提交修改后的操作规程;

  (六)对人员培训和沟通的要求;

  (七)变更的限制条件(如时间期限、空间大小和物料数量)等;

  (八)强制性批准和授权要求。

  第十三条申请变更前应进行工艺设备变更过程的风险评估。对存在的安全健康和环境风险和影响,申请变更时应制定合理可控的风险消减方案。

  第十四条应考虑健康安全环境影响,确认是否进行工艺危害分析,对需要做工艺危害分析的,在申请变更时应提交符合工艺危害分析管理要求且经过批准的工艺危害分析报告。

  第十五条根据变更类型,必要时对变更进行技术可行性分析。

  第六章变更审批和许可

  第十六条工艺和设备变更实施分级管理,各单位根据变更影响范围的大小及所需调配资源的多少,决定变更审批权限。在满足所有相关工艺安全管理要求的情况下,批准人或授权批准人方能批准。

  第十七条各单位在依据本办法制定工艺和设备变更管理程序时,基于本单位生产条件和实际需求而不能完全按照设计标准执行时,应上报公司主管部门,在得到公司许可后按要求执行。

  第十八条许可的内容应书面记载,每次许可的时间不能超过一年,期满后如果没有继续办理许可,则应按照管理办法要求执行。

  第七章变更实施

  第十九条变更应严格按照变更审批确定的内容和范围实施,并对变更过程实施跟踪。

  第二十条变更实施若涉及作业许可,应办理作业许可证,具体执行《长庆油田分公司作业许可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变更实施若涉及启动前安全检查,具体执行《长庆油田分公司启动前安全检查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按照工艺、安全信息管理的相关要求执行变更操作,确保变更涉及的所有工艺、安全相关资料以及操作规程都得到审查、审批、修改和更新。

  第八章变更结束

  第二十三条变更结束后,应对变更是否符合规定内容、是否达到预期目的进行验证,提交工艺设备变更结项报告。

  第二十四条变更实施完成后,应完成以下工作:

  (一)所有与变更相关的工艺技术信息应得到更新;

  (二)标明了需要实施变更时间段的变更,变更期满后应恢复到变更前的状态;

  (三)变更实施后的连续试验记录;

  (四)分析和确认变更结果。

  第九章变更培训

  第二十五条完成变更的工艺、设备在运行前,应对变更影响或涉及到的人员进行培训或沟通。

  第二十六条必要时制定培训计划,确定培训内容,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变更目的、作用、程序、变更中可能的风险和影响,以及同类事故案例。

  第二十七条接受培训的人员包括:负责变更区域内工艺和设备日常运行的工作人员;负责变更区域内工艺和设备的维护、检查、维修人员;变更区域相邻流程的工作人员;实施变更人员;承包商临时或短期到变更区域内进行测试或试验人员;其他相关人员。

  第十章文件归档

  第二十八条变更过程中涉及到的典型的工作文件、记录包括变更管理程序、变更申请审批表、风险评估记录、变更登记表以及工艺设备变更结项报告等,在变更结束后应由工艺和设备变更主管部门整理归档。

  第十一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由安全环保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设备变更管理制度3

  1、目的

  为规范公司生产设备设施变更、拆除、闲置、报废的管理,有效利用再生资源,达到节能降耗,提高工厂经济效益的目的,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生产设施设备、变更、拆除、闲置、报废的管理。

  3、工作程序

  3.1生产设施设备、变更、拆除、闲置、报废必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3.1.1属于国家发改委颁布淘汰落后的.机电产品。

  3.1.2经质量技术监督局鉴定为不合格、报废的机电产品。

  3.1.3属于生产技术改造,达不到生产工艺要求的机电产品。

  3.1.4属于生产工艺改变,长期闲置未用的机电产品。

  3.2申请制度和规定

  3.2.1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的机电产品由使用部门和保管部门填写《固定资产闲置、报废申请表》.

  3.2.2由设备科现场确认后签署意见报主管总经理和公司领导审批后由财务部统一办理报废。

  3.2.3特种设备报废后还应在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该设备的注销登记。

  3.2.4生产设施建设中设计改变而变更设备。

  3.2.5该设备不能满足现阶段生产要求和工艺技术。

  3.2.6该设备自身缺陷,未达到设计和使用要求。

  3.2.7要求设施设备变更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生产设施设备变更申请表》,交设备科核实,报主管总经理审批。

  3.2.8变更设备的购买严格按化工厂物质计划,购买制度执行。

设备变更管理制度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西南油气田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生产运行、检维修、开停工、技改技措等过程中的工艺和设备变更管理或新、改、扩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变更管理,控制变更风险,防范事故发生。依据《工艺和设备变更管理规范》(q/sy1237-20xx)企业标准,结合分公司生产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的变更包括工艺和设备变更、微小变更和同类替换。工艺和设备变更是指涉及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工艺参数等超出现有设计范围的改变(如压力等级改变、压力报警值改变等)。微小变更是指影响较小,不造成任何工艺参数、设计参数等的改变,但又不是同类替换的变更,即“在现有设计范围内的改变”。同类替换是指符合原设计规格的更换。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分公司所属各单位和承包商,分公司各控股公司参照执行。

  第二章变更范围

  第四条变更范围主要包括:

  --生产能力的改变;

  --物料的改变(包括成分比例的变化);

  --化学药剂和催化剂的改变;

  --设备、设施负荷的改变;

  --工艺设备设计依据的改变;

  --设备和工具的改变或改进;

  --工艺参数的改变(如温度、流量、压力等);

  --安全报警设定值的改变;

  --仪表控制系统及逻辑的改变;

  --软件系统的改变;

  --安全装置及安全联锁的改变;

  --非标准的(或临时性的)维修;

  --操作规程的改变;

  --试验及测试操作;

  --设备、原材料供货商的改变;

  --运输路线的改变;

  --装置布局改变;

  --产品质量改变;

  --设计和安装过程的改变;

  --其他。

  第五条工艺和设备变更、微小变更管理执行变更管理流程参见附录一,同类替换管理执行参见附录二。

  第三章变更申请、审批、实施、结束

  第六条变更申请

  变更申请单位应初步判断变更类型、影响因素、范围等情况,按分类做好实施变更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提出变更申请。变更应充分考虑健康安全环境影响,并确认是否需要工艺危害分析。对需要做工艺危害分析的,分析结果应经过审核批准。工艺和设备变更申请审批表参见附录三,微小变更申请审批表参见附录四。

  变更申请审批内容包括:

  --变更目的;

  --变更涉及的相关技术资料;

  --变更内容;

  --健康安全环境的影响(如需要工艺危害分析的,应提交符合工艺危害分析管理要求且经批准的工艺危害分析报告)。

  --涉及操作规程修改的,审批时应提交修改后的操作规程。

  --对人员培训和沟通的要求。

  --变更的限制条件(如时间期限、物料数量等)。

  --强制性批准和授权要求。

  第七条变更审批权限

  1、工艺和设备变更。重大工艺和设备变更由分公司二级单位工艺设备管理部门及业务主管领导审查后,报分公司业务主管部门审批;其它由各二级单位相关业务部门负责审批。

  2、微小变更。由分公司三级单位生产技术部门及业务主管领导审批,涉及生产装置的工艺设备的微小变更应报分公司二级单位工艺设备管理部门审批。

  3、同类替换。由分公司三级单位生产技术部门及主管领导审批。涉及生产装置的主要工艺设备的同类替换应报分公司二级单位工艺设备管理部门备案。

  4、审批部门在收到变更申请后,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审查,并在审批表上填写审查结论并签字。

  5、《工艺和设备变更申请审批表》和《微小变更申请审批表》应纳入项目技术资料归档保存,并提交现场生产单位。

  第八条变更实施

  1、变更申请单位严格按照变更审批确定的内容和范围实施,并对变更过程实施跟踪。

  2、变更实施若涉及作业许可或有危险作业的,应按照西南油气田分公司相关作业许可管理规定,办理作业许可证方能作业。

  3、变更实施若涉及启动前安全检查,具体执行《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启动前安全检查管理规定》。

  4、完成变更的工艺、设备在运行前,应对变更影响或涉及的如下人员进行培训或沟通。必要时,针对变更制定培训计划,培训内容包括变更目的、作用、程序、变更内容,变更后可能产生的风险和影响,以及同类事故案例。变更涉及的`人员包括:

  --变更所在区域的人员,如维修人员、操作人员等;

  --变更管理涉及的人员,如设备管理人员、培训人员等;

  --相关的直线组织管理人员;

  --承包商;

  --外来人员;

  --供应商;

  --相邻装置(单位)或社区的人员;

  --其他相关的人员。

  5、变更所在区域或单位应建立变更工作文件、记录,以便做好变更过程的信息沟通。典型的工作文件、记录包括变更管理程序、变更申请审批表、风险评估记录、变更登记表以及工艺和设备变更结项报告等。

  第九条变更结束

  1、变更实施完成后,应对变更是否符合规定内容,以及是否达到预期目的进行验证,提交工艺和设备变更结项报告,并完成以下工作:

  --所有与变更相关的工艺技术信息都已更新;

  --规定了期限的变更,期满后应恢复变更前状况;

  --试验结果已记录在案;

  --确认变更结果;

  --变更实施过程的相关文件归档。

  2、变更完成后,变更申请单位与批准人(或委托人)在现场验收合格后,双方签字后方可结束此项变更。

  第四章附则

  第十条本规定由西南油气田分公司质量安全环保处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设备变更管理制度5

  一、目的

  为规范设备设施变更的管理,消除由于变更而引起的潜在事故隐患,加强对设备设施的有效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设备设施的永久性或暂时性变化的管理工作。

  三、职责

  1、技术部全面负责设备设施的变更组织与协调活动。

  2、变更申请者负责填写《设备设施变更申请表》,安全办公室负责变更申请的审核。

  3、变更实施部门负责设备设施变更实施过程的监督及变更完成后的验收。

  四、内容及程序

  1、设备设施变更包括以下内容:

  (1)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

  (2)安全设施的变更;

  (3)更换与原设备不同的设备或配件;

  (4)设备材料代用变更;

  (5)临时的电气设备变更等;

  (6)监控、测量仪表的变更;

  (7)计算机及其软件的变更。

  2、变更申请人提出变更申请,说明变更及其技术依据,并对变更的风险情况进行分析,变更申请部门负责人签字认可。

  3、申请变更部门将书面变更申请报至变更审核部门,审核部门负责人对变更的情况进行审核。

  4、审核后报至主要负责人处,进行变更审批。

  5、变更审批后,变更申请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变更的实施。

  6、变更实施前,变更的实施部门对变更实施过程进行风险分析,制定控制措施后实施变更。

  7、变更审核部门对变更的实施结果进行验收。

  8、变更的验收:凡是设备设施的变更都需要进行变更验收,评价变更后的效果、影响及存在的各种风险等。

  9、由于变更而产生的各项资料均应交安全办公室存档。

  10、任何员工在未得到许可的条件下,不得擅自进行任何变更,否则公司将视为违章作业,严肃处理。

  五、记录

  《设备设施变更申请表》

  《设备设施变更施工、验收记录表》

  《设备设施变更安全隐患控制表》

设备变更管理制度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建立统一的设备变更程序,确保在设备变更过程中的各环节符合规范要求和便于审查。确保发生变更的设备系统在安全、健康、环境方面不受影响。确保在发生设备变更后有关规程、档案得到及时修改,相关人员得到培训和教育。

  第二条适用范围

  适用于吉林建龙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所有设备或设施的永久性变更或暂时变更和紧急变更。

  第三条引用标准

  本制度执行国家、行业的各类技术规范,及本厂各类检修、运行规程和规章制度。

  第四条专用术语定义

  永久变更:任何不属于暂时变更的变更,都是永久变更。

  暂时变更:指仅仅维持在一段限定或指定时间内的变更。暂时变更是以试验的方式实施,或是为了在永久变更实施之前,或在永久变更准备好之前,确保安全运行而采取的变更。暂时变更包括设备的测试、因未有指定的设备而需短期偏离常规,以及其它属暂行性质的变更。要使暂时变更成为永久变更,必须完成永久变更的流程。

  紧急变更:紧急变更是一种必须立即做出的暂时变更,目的是确保员工的安全,保护环境不受污染,确保设备安全运行及设施不受意料之外或突发情况的影响。紧急变更的审核没有永久变更的审核详细,但仍需要基本的风险评估。只要完成永久性变更规定的变更流程,便可使紧急变更成为永久变更。

  临时性调整:短时间内的调整或在做出永久性调整之前的调整。

  恢复至调整前状态:在原调整计划日期届满或原调整执行原因消失时,必须恢复所有调整,把包括所有文件、警告标识、图表和其他调整遗留问题在内的设备或系统恢复至原始状态。

  新永久性调整的实施:如果现行临时性调整被永久性调整代替,必须把所有临时性调整的`影响予以消除,并完成暂时变更管理程序。

  将临时性调整定为永久性调整:如果需要保持到期的临时性调整,必须由负责执行永久性调整的部门审查批准,完成永久性变更管理流程。

  变更申请的发起:变更申请必须有具体的变更对象。

  第二章流程

  第五条本程序旨在提供一个系统地跟踪变更工作进展的框架和指南。包括四个阶段:确认和发起、审查和批准、实施、结束。

  确认和发起

  在确认需要对设备或实施进行永久性或暂时和紧急变更,以便更好地确保安全、健康,保护环境不受污染,变更发起人应当以调查问卷的方式对变更进行意见采集。

  在确认变更需要后,变更发起人应当填写变更申请表,由所属部门负责人签发,将调查问卷及变更申请表一并转至工程设备处。如果是紧急变更,可直接通知工程设备处立即指定变更负责人,进行变更的审查工作,稍后提交调查问卷及申请表。

  审查和批准

  在收到变更申请表后,变更负责人,负责收集详细的有关情况并执行总体审查工作(1级审查)。

  如果通过1级审查,工程设备处负责人认为变更不大、简单并且危险很小,就将变更审查表提交生产副厂长审议批准。

  通过1级审查,如果工程设备处负责人认为变更复杂、牵涉其他部门并且危险系数比较高,就应当通过生产副厂长组织相关生产部门进行2级审查。如不需要2级审查可进行变更实施程序。

  如果变更审查表未获生产副厂长批准,由工程设备处负责人及变更负责人把情况向相关人员说明。

  在需要2级审查的情况下,工程设备处负责:

  根据风险级别安排进行简易的或综合的风险评估。

  向厂部进行详细的解释说明。

  变更负责人应当提供变更方案、培训要求和成本分析情况说明。

  审查通过后,将有关文件(或报告)妥善保管以备审查之用。

  实施

  设备变更都要经过厂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

  设备变更负责人履行授权程序,完成变更授权表,然后付诸实施。

  根据厂部相关授权指定变更的执行人员(一般为工程设备处主管或点检员),并向其提供相关变更方案、培训要求和成本分析情况说明。

  执行人员必须确保完成以下事项:

  收集全部的设备变更资料,如申请表、授权表、变更方案、图纸、手册等。

  按规定执行变更。

  向相关各方交换进度信息。

  设备变更实施完毕后填报竣工报告(如制图、测试报告等),并报送变更负责人。

  结束审查

  在设备变更实施完成后,变更负责人应当确保以下事项的完成符合有关规定:

  操作指南的更新、维护规格要求、变更资料及制图等。

  与相关各方交换信息并进行宣传。

  在必要时组织相关培训。

  完成设备变更结束审查表并签字。

  设备变更申请表的作用在于控制整个变更过程。由工程设备处把每一份变更申请表编上序列号码以便审查。表格原件由工程设备处保存,把完整的设备变更工作记录副本存放在厂部资料室或档案室存档。工程设备处经理负责对各项变更进行审查,评估变更效率,确认进展情况并分析是否达到预期的目的。

  第六条职责

  设备变更管理制度负责人:工程设备处处长

  负责设备变更全过程管理,完成变更项目的2级审查,对本厂设备变更工作每年集中检查一次。对本厂年度内所发生的设备变更在安全、健康、环保方面以及经济性情况进行评估,每年一次。

  批准设备变更的执行程序和操作规则,解决该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每年一次。

  对本制度实施效率进行定期审查。

  设备变更管理制度执行人:工程设备处专业工程师

  负责本制度的实施,完成对设备变更项目的1级审查。

  向员工推广本制度,审查设备变更各类技术资料、人员培训、规程制度的修订情况。

  协调该制度与其它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在发生设备变更情况时对流程和操作进行审查并提出修改意见。

  把设备变更申请和变更详细情况登记并存档。

  所有相关人员

  变更发起人

  通过审阅变更事项后,确保变更在安全方面符合相关规定。

  填写变更申请表。

  由部门领导签发后转至工程设备处。

  工程设备处经理

  执行设备变更2级审查。

  指定变更负责人

  变更负责人

  全程负责变更的审查、授权、执行和结束工作。

  与所有与变更有关的人员/部门交换信息。

  在必要时组织相关的培训。

  第七条检查与评价

  各生产部门负责人应经常检查本部门设备变更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每个季度应对设备变更工作进行集中检查一次,并将检查结果填写在《永久变更检查评价表》(见附录5)中,报设备技术对应专业技术主管进行评价,无对应专业技术主管时由设备技术部经理负责评价。设备技术部评价人在《设备变更检查评价表》上要对已完成的设备变更提出评价意见,由设备技术部经理汇总整理后,送交厂领导审核,并由设备技术部负责将最后所有评价结论、审核意见反馈到各部门负责人和评价人中。

  第八条反馈

  本制度应根据各生产部门的反馈意见由制度负责人进行修订、完善。

  第九条附则

  本设备变更管理制度解释、修订权属于吉林建龙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本设备变更管理制度自下发之日起试行。

  附录:设备变更管理制度检查与评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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