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矿管理制度

时间:2023-08-01 12:40:37 进利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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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矿管理制度(通用7篇)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尾矿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尾矿管理制度(通用7篇)

  尾矿管理制度 1

  一、排洪设施

  1、尾矿库必须设置排洪设施,并满足防洪要求。

  2、尾矿库的排洪方式,应根据地形、地质条件、洪水量、调洪能力、回水方式、操作条件与使用年限等因素,经过技术比较确定。通常宜采用排水井(斜槽)排水管(隧洞)排洪系统。有条件时也可采用溢洪道或截洪沟等排洪设施。企业遵循设计文件要求,施工建设设计文件确定的排洪设施。

  3、其他的排洪设施如坝肩截水沟;坝体外坡面的坝面排水沟;汇水面积大时应设山坡截水沟。

  4、排洪设施应经常进行检查、维修和疏浚,确保排洪设施畅通。

  5、尾矿库排水构筑物停用后,必须严格按设计要求及时封堵,并确保施工质量。严禁在排水井井筒顶部封堵。

  二、防汛措施

  1、汛前应成立防汛抢险指挥部,统一指挥汛期的`防汛工作。

  2、汛期应设置专人24小时值班,每班不少于2人,注意库区、坝体、库区水位及溢洪道泄洪情况。

  3、值班人员应配置有线和无线电话。

  4、库区须设置强光照明。照明灯光应覆盖库区道路、坝体、排洪设施、汇水区及泄水口。

  5、汛期应配备应急抢险物资,存放于便于应急使用的地点。

  6、汛期前应对排洪设施进行检查、维修和疏浚,确保排洪设施畅通。

  7、汛期前根据确定的排洪底坎高程,将排洪底坎以上1.5倍调洪高度内的挡板全部打开,清除排洪口前水面漂浮物;

  8、排出库内蓄水或大幅度降低库内水位时,应注意控制流量,非紧急情况不宜骤降。

  9、非紧急情况,未经技术论证,不得用常规子坝挡水。

  10、洪水过后应对坝体和排洪构筑物进行全面认真的检查与清理,发现问题及时修复,同时,采取措施降低库水位,防止连续降雨后发生垮坝事故。

  11、连续降雨后,采取相关措施(降低库水位、维护坝面、疏通排水沟等),防止发生垮坝。

  尾矿管理制度 2

  1、贯彻执行上级对安全生产的指令和要求,对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2、组织员工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矿、厂、车间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坚持做好本班(组)的日常安全检查工作,发现不安全因素和隐患及时处理并报告;检查并考核班组员工的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

  4、负责生产设备、安全设施的检查维护工作,使其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

  5、对新员工进行班组安全教育,督促班(组)员工正确穿戴、合理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6、负责本班(组)新员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学习,并做好安全技术上的传、帮、带工作。

  7、组织本班(组)员工积极参与各项安全生产活动。

  8、严格按照尾矿浆处理和船泵运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监督管理。

  9、不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积极参加各项安全活动。

  10、做好领导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尾矿管理制度 3

  一、总则

  编制季度作业计划和运行图表,统筹安排和实施尾矿输送、筑坝、排放的管理工作。

  二、人员

  1、尾矿输送、筑坝、排放人员属于尾矿工,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后,取得上岗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2、尾矿输送、筑坝、排放人员应熟悉输送、排放操作规程及技术要领并能处理现场出现的问题。

  三、输送

  1、班前应对输送泵检查,设备运转正常、管路无泄漏方可开机作业。

  2、班中应检查输送管路的线路是否有损坏,是否存在堵、漏、跑、冒等现象,如有应即处理,处理不了应即向班长汇报,找修理工立即维修。

  四、筑坝

  1、筑坝必须严格按设计要求和作业计划实施。

  2、每期子坝堆筑前进行坝肩、岸坡检查,将树木、树根、草皮、废石、坟墓及其他有害构筑物全部清除。若遇有泉眼、水井、地道或洞穴等,应作妥善处理。清除杂物不得就地堆积,应运到库外。

  3、岸坡清理应作隐蔽工程记录,经主管技术人员检查合格后方可冲填筑坝。

  4、每期子坝堆筑完毕应进行质量检查,填写检查记录,经主管技术人员检查验收签字后存档备查。

  5、尾矿坝滩顶高程应满足生产、防汛、冬季冰下放矿和回水要求。

  6、尾矿坝堆积坡比不得陡于设计规定。

  7、坝外坡面维护工作须按设计要求进行。

  8、坝体出现冲沟、裂缝、塌坑和滑坡等现象时应及时妥善处理,情况严重时必须立即向主管领导报告。

  五、排放

  1、放矿时应有专人管理,不得离岗。

  2、坝前均匀放矿,维持坝体均匀上升,不得任意在库后或一侧岸坡放矿。

  3、矿浆排放不得冲刷初期坝和子坝,严禁矿浆沿子坝内坡趾流动冲刷坝体。

  4、为保护初期坝上游坡及反滤层免受尾矿浆冲刷,应采用多管小流量的放矿方式,以利尽快形成滩面,并采用导流槽或软管将矿浆引至远离坝顶处排放。

  5、放矿口的间距、位置、同时开放的`数量、放矿时间应按设计要求和作业计划进行操作。

  6、坝体较长时应采用分段交替作业,使坝体均匀上升,应避免滩面出现侧坡、扇形坡或细粒尾矿大量集中沉积于某端或某侧。

  7、坝顶及沉积滩面应均匀平整,沉积滩长度及滩顶最低高程必须满足防洪设计要求。

  8、冰冻期、事故期或由某种原因确需长期集中放矿时,不得出现影响后续堆积坝体稳定的不利因素。

  六、记录

  每期子坝堆筑完毕应进行质量检查,填写检查记录,经主管技术人员检查验收签字后存档备查记录应注明:

  1、子坝长度、剖面尺寸,轴线位置及边坡坡比。

  2、新筑子坝的坝顶及内坡趾滩面高程、库内水位。

  3、尾矿筑坝质量。

  尾矿管理制度 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为了加强尾矿库建设的安全管理,确保公司尾矿库建设符合有关安全法规、标准、技术规范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尾矿库建设、勘查、设计、施工、验收、评价等。

  第三条职能职责:

  1.总经理指定或设立相应的机构负责实施对尾矿库建设安全的管理,配备与实际工作需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或有实际工作能力的人员负责尾矿库建设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必需的安全资金。

  2.主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负责尾矿库建设和重大改造项目方案的审批,督促检查尾矿库日常技术管理工作。

  3.安全环保部负责尾矿库建设和重大改造项目建设的安全管理,制定尾矿库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并检查执行情况;组织落实尾矿库安全隐患治理工作,组织尾矿库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

  4.机电动力部负责尾矿库建设和重大改造项目建设的`勘察、设计、施工验收管理工作。

  5.选矿厂(车间)负责尾矿库的日常安全检查和观测工作,并及时作好记录。

  第二章工作内容及要求

  第一条建设项目的“三同时”要求

  尾矿库的建设应严格与公司主体工程同时进行设计、同时施工、同期投入生产和使用。

  第二条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的要求

  尾矿库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应当进行安全预评价,辨识与分析其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预测其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严重性,提出科学、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建议;尾矿库在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应当进行安全验收评价,检查其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情况,审查确定尾矿库建设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的符合性;尾矿库运行期间及闭库前应进行安全现状评价,查看其运行情况、排洪设施完好程度等,辨识与分析其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审查确定其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要求的符合性,预测发生事故或造成职业危害的可能性及其严重程度,提出科学、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建议。尾矿库安全评价前期应进行现场考察,察看地形地貌、不良地质现象、人文地理、周边环境等。安全评价单位应具有尾矿库评价资质,承担四级、五级尾矿库安全评价的单位应具有乙级(含)以上资质;承担三级以上尾矿库安全评价的单位应具有甲级资质。

  第三条勘察、设计、施工及施工监理资质审核

  尾矿库的勘察、设计、安全评价、施工及施工监理应当由具有相应、有效的资质单位承担,设计单位应按尾矿库设计规范进行设计,对其安全设施设计负责;施工单位应当按照经批准的尾矿库施工图组织施工,并对工程施工质量负责;监理单位代表业主对尾矿库工程施工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矿在尾矿库勘察、设计、施工及施工监理招投标过程中,严格审核相关单位的资质条件与信誉度。

  第四条尾矿库勘察、设计、施工单位的任务、职责和权力及资源分配

  1.机电动力部协助矿分管领导进行勘察单位资质审核、安全环保部负责勘察单位现场作业的安全管理。勘察单位应具有矿山工程或者岩土工程类勘察资质,承担四级、五级尾矿库勘查的单位应具有乙级(含)以上资质,承担三级及以上尾矿库勘查的单位应具有甲级资质。

  2.尾矿库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勘察应符合有关国家及行业标准要求,查明影响尾矿库及各构筑物安全性的不利因素,为设计提供筑坝材料及地基土层的物理力学指标。必要时,须对地质条件不良地段提出工程治理措施的建议。从地质条件方面论证所选尾矿库库址的可选性。

  3.在用的上游法尾矿堆积坝的勘察应执行《岩土工程勘察规范》,为坝体稳定性分析提供坝体土层分布及各土层的物理力学性能等基础资料。

  4.机电动力部协助矿分管领导进行设计单位资质审核。设计单位应具有金属非金属矿山工程设计资质,承担四级、五级尾矿库设计的单位应具有乙级(含)以上资质,承担三级及以上尾矿库设计的单位应具有甲级资质。

  5.尾矿库安全设施的设计应当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行业技术规范。安全设施设计应当包括主要灾害的防治措施,所确定的设施、设备、器材等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6.尾矿库库址的选择以筑(堆)坝工程量小,形成的库容大和避免不良的工程、水文地质条件为原则,并结合筑坝材料来源、施工条件与排水构筑物的布置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

  7.尾矿库工程设计应当包括安全专篇。安全专篇应当对尾矿库及尾矿坝稳定性、尾矿库防洪能力及排洪设施和安全观测设施的可靠性进行充分论证。

  8.尾矿库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经审查合格后,方可组织施工。无安全设施设计或者安全设施设计未通过审查,不得施工。

  9.安全环保部负责施工单位现场作业的安全管理,机电动力部负责尾矿库工程招投标、施工及施工监理单位资格审核、工程施工过程监督、质量检查与施工资料整理。承担尾矿库施工建设的单位应具有矿山或水利工程资质,监理单位应具有矿山工程监理资质。承担四级、五级尾矿库监理的单位应具有乙级(含)以上资质,施工单位应具有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专业承包一、二级。承担三级及以上尾矿库施工的单位应具有总承包一级或特级资质,监理单位应具有甲级资质。

  10.尾矿库施工应当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严格按照设计施工,做好施工记录,确保工程质量。施工所用材料、设备和构件,应符合设计要求和产品标准。

  尾矿管理制度 5

  一、概述

  1、变化指人员、机构、作业条件、环境的改变。如:

  (1)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引起的变化;

  (2)人员引起的变化;

  (3)机构引起的变化;

  (4)相关方引起的变化;

  (5)周围环境引起的变化;

  (6)尾矿库上下游工程引起的变化;

  (7)周围地质条件引起的变化。

  2、变化可发生在不同阶段,如可研阶段、设计阶段、生产运行阶段等。

  二、管理部门

  1、安委会负责变化管理,安委会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每季度做一次变化跟踪调查。

  2、对安全科负责变化管理的人员应进行培训。

  三、变化管理

  1、安委会负责变化管理的人员对变化信息应及时扑捉,一旦发现变化,立即报告科长。

  2、安全科长应通知风险评价小组,对变化进行风险分析及评估。

  3、变化风险评估应得出下列结果:

  (1)危险源;(2)风险及其分级;(3)风险监测措施;(4)风险控制措施。

  4、变化管理应侧重考虑下列事项,并制定对策措施。

  (1)工艺流程的.要求;(2)坝体结构的安全;(3)排洪设施;(4)排渗设施;(5)监测设施;(6)应急要求的变动;(7)设施和设备的使用及使用期限。

  四、相关记录

  《变化管理记录表》

  尾矿管理制度 6

  1.厂每月组织有关管理人员对尾矿坝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雨季每十天检查一次。

  2.巡坝人员每天必须对大坝进行一次安全巡视检查,并由溢流口取回水样测定ph值,于当天17:00前报厂调度。

  3.每逢暴雨,巡坝人员必须当天上坝巡查、监视大坝的安全情况,并向厂调度室报检查情况。

  4.对大坝边坡、草皮、涵洞、水沟管理好,防止当地村民在坡上种树、放牛,对自然生长的`树木必须及时连根挖掉,发现白蚁做窝,及时消除隐患。

  5.根据库容情况,必须经常调整尾矿管排放口,使尾矿按需要存放。

  6.必须定期检查坝内侧堤坝是否被风浪冲刷塌陷,凡有冲刷深度超过10公分的,必须报告厂主管部门采取措施。

  7.每年对坝的溢流沟渠、山坡挡水沟进行一次清理,保证沟渠畅通,确保泥沙不进入尾矿坝内。

  8.巡坝人有义务对附近村民宣传尾矿坝管理规定,搞好工农关系,使当地村民协助我厂做好尾矿坝的管理。

  9.负责管理好2#尾矿库的植草绿化工作,确保环境不再受污染。

  10.在暴雨阶段对暂停使用的2#尾矿库必须经常检查,发现异常及时报告。

  11. 3#尾矿库开始溢流时要清理各种杂物,以免涵洞堵塞。(清理要有互保人员在场)

  尾矿管理制度 7

  一、贯彻执行国家经贸委第20号令,落实尾矿库安全管理制度,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

  二、尾矿库的勘察、设计、安全预评价、施工及施工监理等工作,由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和中介技术服务机构承担。

  三、支持和鼓励尾矿库安全科学技术研究,依靠科学技术进步,促进尾矿库安全运行,开展尾矿工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范一是和安全作业技能。

  四、制定尾矿库安全工作和长远规划,并组织实施,编制尾矿库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检查执行情况。

  五、尾矿库属特殊工种作业,必须培训后,做到持证上岗,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尾矿工负责对全部管线日常巡查和观测,发现不安全因素时,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六、尾矿库库容小于100立方米为五级库。技术要求为:最小干滩长度40米,最小安全超高0.4米。

  七、按照矿上的'要求和标准定期加筑流井和筑坝,做到无漏浆、无跑浑,确保废水澄清排放。若跑浑一次,当班人负责安全责任。

  八、加强对春季解冻期和夏季汛洪期的管理,制定应急措施,确保无冲刷、无隐患、无决坝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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