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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卫生管理制度

时间:2023-04-03 12:09:09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餐饮卫生管理制度集锦15篇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餐饮卫生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餐饮卫生管理制度集锦15篇

餐饮卫生管理制度1

  1、清洗加工食品先检查质量、腐败变质、有毒有害食品不加工。

  2、肉类、水产品等易腐食品不落地存放。

  3、各类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必须洗净,蔬菜与水产品、肉类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当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处理。

  4、肉类清洗后无血、毛、污、鱼类洗后无鳞、鳃、内脏。

  5、活禽宰杀放血完全,去净羽毛、内脏、爪等。

  6、蔬菜按一拣、二洗、三切的顺序操作,洗后无泥沙杂草。

  7、食品盛放容器用后冲洗干净,荤素食品分开使用。

  8、加工结束后将地面、水池、加工台、工具、容器清扫洗刷干净。

餐饮卫生管理制度2

  第一条、坚决贯彻《食品卫生法》、和饮食卫生《五·四》制。

  第二条、由原料致到成品,实行四不制度:

  (一)采购员不买腐烂变质的原材料;

  (二)保管员不收腐烂变质的原材料;

  (三)炊事员不用腐烂变质的原材料;

  (四)服务员不出售腐烂变质的'食品;

  第三条、成品(食物)存放实行“四隔离”:

  (一)生与熟隔离;

  (二)成品与半成品隔离;

  (三)食物与杂物、药物隔离;

  (四)食品与天然冰隔离。

  第四条、用具、餐具实行“四过关”、“一保洁”:

  一刷、二洗、三冲、四消毒,一保洁。

  第五条、环境卫生实行“四定”办法:

  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片分工,包干负责。

  (一)环境卫生范围:包括餐厅、操作间、库房、洗消间、办公室、更衣室、卫生间及餐饮中心周围的道路等。

  (二)餐厅操作间卫生要求落手清,墙、屋顶、地板要求时常保持干净,无黑垢,无蜘蛛网。门窗干净,玻璃明亮,纱窗完好,无灰尘油垢,电扇、灯具、风幕见本色。并做好防鼠、防蝇、防尘。

  (三)所有操作台、放物架、售饭窗口要求洁净,水池要求无泥沙,无脏垢,无异味,各种炊事机械及各种炊事用具位置固定、摆放整齐、清洁卫生、有专人负责。所有抹布,使用后要及时清洗,每天要用碱水煮沸,清洗消毒。

  第六条、个人卫生

  (一)新员工上岗前一定要体检,在岗员工每年进行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餐厅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

  (二)个人卫生必须做到“四勤”,严格遵守三天洗澡、更换工作服一次、20天理发一次的制度,员工上岗时,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口罩和一次性手套,并保持整洁;班前便后、开饭前用肥皂及流动水洗手;严禁留长发、长胡子,随地吐痰、擤鼻涕;操作间、卖饭间不许吸烟,上班不许戴戒指,不许涂指甲油。

  (三)每学期请防疫站或校医院的专家对员工进行一次卫生知识讲座,新员工上岗前应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

  第七条、食品加工出售卫生:

  (一)加工前,先验质,然后严格按照操作程序加工。

  (二)用于加工、盛生、熟食品的容器、工具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消毒,保持清洁。

  (三)半成品严禁装筐,应专用容器装盛,严禁随意堆放食品、物品,更不许将食品落地摆放。

  (四)冷库、冰箱中存放的食品要生、熟分开,各种容器不得重叠存放,冷库、冰箱要求清洁,无臭味。

  (五)出售直接入口食品必须使用售货工具,不得用手直接拿取食品。

  (六)食品在烹饪后至出售前一般不应超过2个小时,若超过2个小时存放的,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

  (七)剩菜、剩饭必须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经厨师长确认在没在变质的情况下,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继续出售。凉菜不得隔餐出售。

  (八)凉菜间必须按时进行紫外线空气杀菌消毒;凉菜必须由专人按要求在凉菜间加工操作,非凉菜间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凉菜间;加工凉菜的工具、用具、容器必须专用,用前必须消毒,用后必须洗净并保持清洁。

  第八条、实行留样制度:

  每餐所有供应的主副食品种应各取不少于50克的样品,留置于冰柜中保存24小时以上,以备查验。

  第九条、卫生管理是评定各餐厅工作情况的重要依据之一,卫生工作与餐厅奖惩挂钩,卫生工作不符合要求的餐厅、经理、厨师长、班组长等相关负责人按责任处罚。

餐饮卫生管理制度3

  (一)卫生管理制度种类

  1餐饮业卫生管理组织;2餐厅卫生管理制度;3冷菜间卫生管理制度;4初加工间卫生管理制度;5烹调加工卫生管理制度;6食品初加工卫生管理制度;7食品库房卫生管理制度;8食品销售卫生管理制度;9食品采购验收制度;10卫生除害管理制度;11卫生检查制度;12从业人员体检、培训卫生管理制度;13档案管理制度;废弃油脂管理制度。

  (二)制订各种卫生制度的要素

  1卫生管理组织构成

  ①单位负责人;

  ②卫生管理人员;

  ③相关部门的经理;

  ④卫生组织机构至少由3人组成。

  2餐厅卫生制度

  ①餐桌椅整洁,地面清洁,玻璃光亮,有公共痰盂和洗手设施。

  ②要每天清扫两次,每周大扫除一次,达到无蝇、无蜘蛛。

  ③不销售变质、生虫食品。

  ④小餐具用后洗净、消毒、保洁。

  ⑤服务小员穿戴清洁工作衣帽,工前、便后洗手消毒。

  ⑥点心、熟食必须在防尘防蝇玻璃柜内销售,坚持使用清洁的售货工具。

  ⑦服务人员工作时禁止戴戒指,手链,涂指甲。

  3凉菜间(冷荤间、熟食间)卫生制度

  ①做到专间、专人、专用工具、案板、容器、抹布、衡器。

  ②室内做到无蝇,并配有流水洗手、消毒、脚踏式污物容器、紫外线杀菌灯、冷藏等设施。

  ③刀板、容器、衡器每次使用前进行清洁消毒,班前紫外线灯照射30分钟,进行空气消毒。

  ④使用食品包装材料符合卫生要求。

  ⑤工作人员穿戴整洁工作衣帽、口罩,保持个人卫生,操作前洗手消毒。

  ⑥熟食勤作、勤销,做到当天制作,当天销售,过夜隔夜食品回锅加热销售,不出售变质食品。

  ⑦非直接入口的食品和需重新加工的食品及其他物品,不得在凉菜(熟食)间存放。

  4初(粗)加工间卫生制度

  ①有专用加工场地和食品验收人员,腐败变质原料不加工使用。

  ②清洗池做到荤、素分开;上下水通畅,设有能盛装一个班产垃圾的密封容器。

  ③加工后食品原料要放入清洁容器内(肉禽、鱼类要用不透水容器),不落地,有保洁、保鲜设施。

  ④加工肉类、水产品、蔬菜的操作台要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志。

  ⑤工作人员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⑥防尘防蝇设施齐全,运转正常。

  5烹调加工卫生制度。

  ①不选用、不切配、不烹调、不出售腐败、变质、有毒有害的食品;

  ②块状食品必须充分加热,烧熟煮透,防止外熟内生;

  ③隔夜、隔餐及外购熟食回锅彻底加热后供应;

  ④炒菜、烧煮食品勤翻动;

  ⑤刀、砧板、盆、抹布、盆用后清洗消毒;不用勺品味;食品容器不落地存放;

  ⑥制作点心用原料要以销定量,制作时使用色素、香精等食品添加剂,严格执行国家《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⑦工作结束后,调料加盖,做好工具、容器、灶上灶下、地面墙面的清洁卫生工作。

  ⑧操作人员应注意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不留长发指甲,不蓄长发和胡须,不吸烟,不随地吐痰等;

  ⑨具备能盛放一个餐次的密闭垃圾容器,并做到班产班清。

  6食品粗加工卫生制度

  ①所有原辅料投产前必须经过检验,不合格的原辅料不得投入生产。

  ②择洗、切配、解冻、加工工艺流程必须合理,各工序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卫生要求进行操作,确保食品不受污染。

  ③包装食品使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人员的手在包装前要清洗消毒。

  ④加工用工具、容器、设备必须经常清洗,保持清洁,直接接触食品的加工用具、容器必须消毒。

  ⑤工作人员穿戴整洁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⑥加工所防尘、防蝇设施齐全并正常使用。

  7食品仓库卫生管理制度

  ①食品仓库实行专用并设有防鼠、防蝇、防潮、防霉、通风的设施及措施,并运转正常;

  ②食品应分类,分架,隔墙隔地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

  ③建立仓库进出库专人验收登记制度,做到勤进勤出,先进先出,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④食品成品、半成品及食品原料应分开存放,食品不得与药品、杂品等物品混放;

  ⑤食品仓库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和整洁;

  ⑥工作人员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8食品销售卫生制度

  ①销售定型包装食品商标上应有品名、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存期(保质期)等内容,进货时向供方索取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单,严禁购销产品标志不全或现售现贴商标的食品;

  ②销售食品必须无毒无害,禁止出售变质、生虫、掺假、掺杂、超过保存期和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规定的食品;

  ③出售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有防蝇、防尘设施,并正当使用。使用工具售货及无毒、清洁的的运装材料,禁止使用废旧报纸运装食品。货款、工具分开存放,所用工具班前应彻底清洗消毒;

  ④从业人员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做到:不留长指甲、长头发、长胡须,不戴戒指,不涂指甲油,操作时不吸烟;

  ⑤吧台内严禁落地存放食品,严禁乱堆、乱放食品及其他杂物。

  9食品采购、验收卫生制度

  ①采购的`食品原料及成品必须色、香、味、形正常,不采购腐败变质、霉变及其他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的食品;

  ②采购肉类食品必须索取兽医卫生检验合格;

  ③采购酒类、罐头、饮料、乳制品、调味品等食品,应向供方索取本批次的卫生检验合格证或检验单;采购进口食品必须有中文标识;

  ④采购定型包装食品,商标上应有品名、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存期(保质期)等内容;

  ⑤运输车辆和容器应专用,严禁与其他非食品混装、混运。

  ⑥食品采购入库前应由库管人员进行验收,合格者入库储存,不合格者退回。

  10除害卫生制度

  ①操作间及库房门应设立高50cm、表面光滑、门框及底部严密的防鼠板;

  ②发现老鼠、蟑螂及其它有害害虫应即时杀灭;

  ③发现鼠洞、蟑螂滋生穴应即时投药、清理,并用硬质材料进行封堵。

  11卫生检查制度

  ①卫生管理人员应每天进行卫生检查;

  ②各部门每周进行一次卫生检查;

  ③单位负责人每月组织一次卫生检查;

  ④各类检查应有检查记录;

  ⑤发现严重问题应有改进及奖惩记录;

  ⑥检查食品加工、储存、销售、陈列的各种防护设施、设备及运输食品的工具,冷藏、冷冻设施,损坏应维修并有记录,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12从业人员体检、培训制度

  ①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到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体检单位进行体检和培训;

  ②发现五病患者及时调离;

  ③未取得体检、培训合格证明不得上岗;

  ④从业人员体检、培训合格证明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13餐饮业卫生管理档案制度

  ①有专人负责、专人保管;

  ②档案应每年进行一次整理;

  ③档案内容:卫生申请基础资料、卫生机构、各项制度、各种记录、个人健康、卫生知识培训、索证资料、餐具消毒自检记录、检验报告等。

  14食品添加剂使用与管理制度

  ①食品添加剂必须使用国家批准的品种和在允许范围内使用。

  ②采购食品添加剂要有记录并存档。

  ③食品添加剂要专人负责保管,并负责告诉烹调厨师适用范围和使用量。

  ④盛放食品添加剂要有专用容器和明显标志。

  ⑤不得在食品中乱加添加剂。

  ⑥实行食品添加剂使用责任追究制。

  15面食制作卫生管理制度

  ①.米面及其他杂粮必须有卫生检验合格证明。

  ②.用发酵剂、食用碱等添加剂必须有索证。

  ③.面食间清洗水池荤、素分开,并有明显标志。

  ④.面食间案板必须荤、素分开使用,并有标志。

  ⑤.必须有盛放肉(馅)等专用冰箱。

  ⑥.室内做到放蝇、防尘、防鼠。

  ⑦.加工人员穿戴整洁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不准戴戒指、手链、涂指甲等。

  ⑧.有室内卫生定时清扫制度。

  16裱花制作卫生管理制度

  ①.进入裱花间必须更衣、洗手消毒。

  ②.裱花用食品添加剂必须是允许使用的品种,并在允许使用量范围内使用,不能乱加。

  ③.要定时进行空气消毒,保持室内清洁状态。

  ④.专用裱花工具要定时清洁消毒,防止污染。

  ⑤.加工人员要穿戴整洁卫生衣帽、口罩,定时洗手消毒,保持个人卫生。不允许戴手饰及染指甲等。

  ⑥.放蝇、防尘、防鼠等卫生设施要齐备。

  ⑦.要定时整理室内卫生。

  17配餐间卫生管理制度(学校食堂)

  ①.设立更衣、洗手消毒专用间。

  ②.设立与售餐数量相适应的盛放待售食品的台(架)。

  ③.盛放食品的容器要专用,并有标志。

  ④.销售熟食要用专用器具,严禁用手抓。

  ⑤.不售变质、变味食品。

  ⑥.售饭菜窗口要能够开合,严禁开放式。

  ⑦.要设与配餐间相适应的紫外线消毒灯,定时开灯消毒。

  ⑧.售饭人员要穿戴整洁卫生衣帽、口罩,保持个人卫生,操作前洗手消毒。

  18烧烤制作卫生管理制度

  ①.场所必须按宰杀→粗加工→腌制→烧烤卤肉间→晾凉分设场所(间)。

  ②.所用畜禽肉类必须经过兽医检疫合格方可使用。

  ③.烧烤卤制肉类食品严禁使用亚硝酸盐,使用其他食品添加剂要经卫生监督机构允许方可使用。

  ④.制作间必须设洗手消毒水池及设施。

  ⑤.切配烧烤卤制熟食品间要设紫外线消毒灯,定时对案板及空间进行消毒处理。

  ⑥.切配烧烤卤制熟食品要专人负责,专用工具,防止生熟交叉污染。

  ⑦.放蝇、防尘、防鼠、防腐卫生设施要完备。

  ⑧.从业人员必须穿戴整洁卫生衣帽、口罩,保持个人卫生。

  19餐具用具洗消毒卫生制度

  ①.专人负责。

  ②.洗消间大小必须与经营规模相适应。

  ③.设有洗、刷、冲三个水池,并有标志。

  ④.热力消毒设施要充足,餐具做到每餐一消毒。

  ⑤.有密闭的餐具保洁柜,数量要充足。

  ⑥.不适宜热力高温消毒的茶餐具,药物消毒要有固定场所(间),要按消毒药物有效浓度配比,按时消毒、冲洗、保洁。

  20原料采购索证制度

  ①.餐饮用食品采购必须索证。

  ②.需索证食品种类:米、面、油、畜禽肉类、定型包装罐头类食品、蔬菜食品、蕈类、食品添加剂、酒类、饮料、乳制品等。

  ③.要索取的证件包括:有效卫生许可证和产品卫生检验报告合格证明的复印件,采购进口食品必须有中文标识及相关证明。

  ④.要建立食品索证登记档案,以备查。

  ⑤.索证要有专人负责管理。

  21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制度

  ①.废弃油脂必须按国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废弃食用油脂管理的规定》进行管理。

  ②.废弃油脂应设专人负责管理。

  ③.废弃油脂应有专门标有“废弃油脂”字样的密闭容器存放,集中处理。

  ④.废弃油脂只能销售给废弃油脂加工单位和从事废弃物收购的单位,不得销售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⑤.处理废弃油脂要建立档案,详细记录销售时间、种类、数量、收购单位、用途、联系人姓名、电话、地址、收货人签字等,并长期保存。

  ⑥.不得随便处理废弃食用油脂。

餐饮卫生管理制度4

  一、餐饮业专用功能间包括了间、熟食间、裱花间、果盘间、寿司间等制做直接入口食品的专用间;专间使用,做到专用房间,专人制作,专用工具、容器,专用冷藏设施,专用洗手消毒设施。

  二、各功能间均设预进间,预进间内配置装有非手接触式水龙头和洗手、消毒盆各一个,给排水畅通,功能间内设脚踏式污物溶器、紫外线杀菌灯、通风排气系统、温湿度计等设施。

  三、各功能间室内做到无蝇、无蟑螂、无老鼠、无昆虫活动;室内温度保持在℃以下。

  四、各功能间均在班前用紫外线灯照射分钟,进行空气消毒,工具、砧板、容器、抹布、衡器每次使用前进行清洁消毒,砧板做到面、底、边三面保持光洁。

  五、使用的餐饭具、容器及其它食品包装材料符合食品卫生要求。

  六、加工前认真检查侍配制的成品了,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它感官性状异常的,不进行加工、销售。

  七、熟食勤做勤销,做到当餐制做,当餐用完,当餐(天)未售完熟食品在-℃冷藏保存,或℃以上加热保存。

  八、非直接入口的食品和需要加工的食品及其它物品、私人用品不在间内存放,不在间内进行食品原料加工等与凉水菜加工无关的`活动。

  九、供加工了用的蔬菜、水果等食品原料必须洗净消毒,食品原料未经洗净处理不带入了间。

  十、奶油类原料低温存放,含奶、蛋的面点制品及烧卤熟肉食品烹调后至食用前存放时间超过小时的食物在℃以下或℃以上的条件下保存。

  十一、蛋糕胚在℃以下专用冰箱中贮存,裱浆和新鲜水果(经清洗消毒)当天加工、当天使用,植脂奶油裱花蛋糕储藏温度在±℃,蛋白裱花蛋糕、奶油裱花蛋糕、人造奶油裱蛋糕贮存温度不超过℃。

  十二、工作人员进入专间前更换整洁工作衣帽,并将手洗净、消毒、保持个人卫生,工作时佩戴一次口罩手套。

餐饮卫生管理制度5

  1、检查食品质量、变质食品不下锅、不蒸煮、不烘烤。

  2、食品充分加热、防止里生外熟。

  3、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

  4、半成品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

  5、烹饪后至食用前需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要在高于60°C或低于10°C的条件下存放。

  6、需要冷藏制品,要在自然放凉后在冷藏。

  7、隔餐或隔夜的熟制品必须经充分再加热后方可食用。

  8、工作结束调料加盖,工具用具、灶上灶下、地面清扫洗刷干净。

餐饮卫生管理制度6

  为切实提高贵司职工食堂的饮食服务质量,保障为贵司职工提供优质高效的餐饮服务,食堂职工除必须遵守贵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外,还应按照《食堂管理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各自岗位职责,在高度重视饮食卫生的同时,努力提高服务质量。

  (一)、服务质量管理

  1、要按时定期接待进餐者、听取意见并进行记录。

  2、食堂窗口要有服务公约、投诉电话、菜牌品名、菜价。

  3、售价窗口要及时更改菜牌。

  4、开饭时应使用文明礼貌用语。

  5、开餐时服务员不得闲谈。

  6、开餐时不得擅自离岗。

  7、开餐时不能有意用不文明语言戏弄女职工或女进餐者。

  8、力争做到没有进餐者的批评信件或口头反映。

  9、开饭高峰时,职工基本伙食必须保证有免费汤水供应。

  10、服务员上岗时要按规定穿着工作服,工作服上不能有污点,要佩戴口罩、手袜。不得佩戴手饰、穿拖鞋、不准留长指甲。

  11、服务员不能在工作时间内溜岗、离岗、串岗。

  (二)、个人卫生管理

  1、在备餐间,厨房、点心制作等场合不能使用牙签。

  2、上班应穿工作服,戴工作帽,挂工号牌。

  3、指甲不能过长,不能带戒指或涂指甲油。

  4、不能在备餐间、洗切间、厨房部抽烟、吃东西。

  5、销售直接入口的食品不能用手接触,要用售货工具。

  6、工作服、围裙要勤洗勤换。

  7、患痢疾、肠炎等传染病要及时汇报、隔离。

  8、不能在食堂内吐痰。

  9、不能在菜盆、饭桶内洗衣或清洗个人物品。

  10、开餐前或便后一定要冼手。

  (三)、环境卫生管理

  1、一个月集中统一搞食堂内外卫生不少于四次。

  2、餐厅、操作间、备餐间、洗碗间、值班室、办公室、厕所室外包干区等地方要每日清扫,保持干净。

  3、锅台及周围、洗菜池、面案板、砧板和菜台用后要清洗;售饭窗口、门窗玻璃不能有灰尘;四周墙壁、天花板不能有蜘蛛网。

  4、仓库不能乱堆放;食品缸、干货缸、咸菜缸要加盖以及标识清楚。

  5、沟渠内不能有积水或堆积物;洗碗槽不能有油污、饭渣;地面不能有垃圾。

  6、备餐间和加工间等不能有苍蝇。

  7、仓库不能有老鼠。

  8、点心间、备餐间纱窗要关闭,紫外线消毒灯按要求定时消毒、灭蝇灯要点亮。

  (四)、食品卫生管理

  1、摘菜要解捆;菜要先摘后切;四季豆和豆角要去筋;土豆要去芽和虫眼;需要去皮的菜要去皮。

  2、蛋液中不能有杂物;菜中不能有杂草;洗后的萝卜、藕、蔬菜中不能有泥沙、虫卵;猪肉上不能有毛,鱼腹中不能有肠肚或鳃;跌落地面的面点等主食不能再出售。

  3、荤食或蔬菜一定要清洗才可烹调。

  4、生、熟食品一定要分开存放。

  5、待售的饭、饺子、面点出售前一定要加盖。

  (五)、餐具卫生管理

  1、生、熟菜盘、托要分开存放,要标明生、熟盘。

  2、食具、餐具必须先消毒后使用。

  3、盆、盘、桶、筐、盒、锅、铲、勺、夹、碗、盖子、砧板、菜刀、量具等用后要清洗、消毒。

  4、盆、盘、桶、装洗过菜的筐不能直接落地,要放在不锈钢架上。

  5、勺、夹、量具等开餐用具要放入符合卫生标准的柜内。

  (六)、食品机械设备卫生管理

  1、饭车、蒸柜、切肉机、和面机、绞肉机等机械设备用后要及时刮机并清洗干净。

  2、冰箱内不能有异味,存放的物品不能相互压放,要定期清洗,最好每周一次。

  (七)、安全管理

  1、下班后门、窗、水、电、煤气等要关好。

  2、煤气瓶不能倒置;烧开油锅后人不能离位。

  3、食品、药品、毒品要按要求分开存放。

  4、要按安全操作规程使用各种机械电气设备。

  5、要及时正确处理各种安全隐患。

  6、发生安全事故要及时上报。

  7、不能偷盗、窝赃、分赃、销赃和知情不报。

  8、不能打架斗殴,聚众闹事,扰乱正常秩序。

  9、不能破坏公物或他人财物。

  (八)、伙食质量管理

  1、不得销售过硬或夹生米饭。

  2、不得出售有异味或有杂物的米饭。

  3、不得出售发黄、有异味、和变质不能食用的`面点。

  4、早餐供应的粥类不能过稀或过稠,过咸或出现明显的水、渣分离。

  5、青菜叶不能夹有黄叶、泥沙、虫子头发等。

  6、菜不能炒糊或有异味,不能过淡、过咸。

  7、反季节青菜、四季豆一定要飞水后炒。

  8、不得出售腐烂、霉变、质变的菜。

  9、菜里面不能有异物。

  10、荤、素菜搭配要合理。

  11、烧鸡、烧鸭等不能夹有屁股。

餐饮卫生管理制度7

  为保证学院和学院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管理、从业人员更好地履行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的职责,加强对学院食堂和教师、学生集体用餐的卫生安全管理,保护学院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用餐卫生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制定本责任制。

  上海邦德职业技术学院院长为学院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一责任人,后保处处长为直接责任人。

  依法办食堂,建立学院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校内供应的食品及饮料卫生安全。

  统一指挥,督促学院的各有关食品卫生部门开展工作,加强对学院食堂和教师、学生集体用餐的卫生安全管理。

  杜绝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建立、健全学院食物中毒或流行性疾患等突发事件处理的紧急预案。

  责任人如果管理工作不到位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处理的应急预案

  为加深、加强学院食品卫生工作,不断提升学院公卫生工作水平,进一步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提高学院应对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根据《突发公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上海市施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的意见》,特制定本预案。

  学院一旦发生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应当遵循以下程序应对处理。

  停止供餐:立即停止学院食堂或其他食品经营场所的供应。

  及时报告:

  a事件:有人(含人)以下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症状。

  b程序:发现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应在事件发生分钟内电话上报后保处和学院院长,立即与区卫生局联系,派遣有关人员进行调查及协助学院处理事件.并即刻报市教委。后保处应在事件发生分钟内向院部呈书面报告。处理过程

  中的重大事件应随时报告。

  报告内容:

  a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的人数、症状及一例发生时间。

  b校名、责任人、地点和联系电话。

  c供应单位的名称、责任人、地点和联系电话。

  d目前状况、事情的经过和紧急处理措施。

  e报告时间和报告人。

  成立应急处理小组:

  a事件发生后,学院后保处应立即启动由分管院长担任组长、后保处领导、学生处领导、医卫保健教师、后勤及其他骨干教师力量组成的应急处理小组,交排好分工,各司其职,做好安抚工作、激工作,并组织力量送医院及时救治。

  b学院应安排好必要的车辆,以备运送患病学生至医院及时救治。

  救治病人

  a学院应安排教师及时将患病学生送到就近医院,协助卫生机构救治患者,做好登记工作,并及时通知激。

  b学院应安排教师做好排摸调查工作,加强家校联系,派专人接听激咨询电话,以免耽误救治时机。

  c学院应在事件发生的二天做好随访工作,继续排摸调查,安排专人做好激解释工作,并将有关情况及时书面报告董事会,直至所有患病学生全部康复到校上课。

  d保护现场:保留造成或导致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和设备。

  e配合调查: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餐饮卫生管理制度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共餐饮具的卫生管理,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共餐饮具卫生实行统一管理制度,采取自行消毒和集中消毒相结合的方法。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餐饮业、公共餐饮具消毒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四条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公共餐饮具的卫生监督管理;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公共餐饮具的卫生监督管理。

  经贸、环保、工商、城管、旅游、质监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公共餐饮具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

  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公布24小时开通的检举电话;接到检举后,应当及时查处,并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处理决定作出后3日内,应当向检举人反馈。

  对检举的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检举人给予奖励。检举人要求保密的,应当保密。

  第二章消毒管理

  第六条公共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消毒,未经消毒不得使用。

  一次性可降解餐饮具和已经消毒的公共餐饮具必须符合卫生标准。

  不具备公共餐饮具自行消毒条件的单位、个人,必须使用经过集中消毒的公共餐饮具或者一次性可降解餐饮具。

  第七条公共餐饮具自行消毒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环境卫生、水源充足,污水处理、排放符合环保、环卫要求;

  (二)清洗消毒的专用场所大于6平方米;

  (三)设备、设施和工艺流程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四)有专用的餐饮具洗涤、清洗、消毒池和保洁箱柜;

  (五)消毒场所地面、墙面防水、防潮,易于清洗;

  (六)洗涤、消毒剂符合卫生标准,存放安全;

  (七)生产经营人员有健康证明;

  (八)有专、兼职消毒员和卫生管理人员,消毒制度和卫生管理制度健全。

  第八条公共餐饮具集中消毒除符合第七条的规定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卫生标准的专用消毒设备;

  (二)消毒餐饮具有明显标识,标明消毒时间和有效期;

  (三)有符合卫生标准的小包装以及专门运输工具;

  (四)有专门的卫生检验室和符合条件的检验人员,能够开展日常卫生检验和监测;

  (五)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业务用房。

  第九条公共餐饮具自行、集中消毒必须经过批准。

  具备餐饮具自行消毒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颁发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到现场查勘并作出决定。符合条件的,应当在食品卫生许可证上注明,并予以公布。

  具备餐饮具集中消毒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到现场查勘并作出决定。对符合条件的,应当颁发食品卫生许可证,并予以公布。

  申请条件、程序和需要提交的材料,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公布。

  第十条公共餐饮具自行消毒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经营地点醒目处悬挂“公共餐饮具自行消毒户”标识。

  使用集中消毒公共餐饮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经营地点醒目处悬挂“公共餐饮具集中消毒使用户”标识。

  标识由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制作,由批准公共餐饮具消毒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颁发标识不得收取费用,制作标识所需经费,列入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预算。

  第三章卫生监督

  第十一条从事公共餐饮具消毒的生产经营者应当每年进行一次身体健康检查。

  第十二条从事餐饮经营、公共餐饮具消毒的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使用不符合卫生标准的洗涤剂、消毒剂;

  (二)重复使用一次性可降解餐饮具;

  (三)使用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的'食品袋;

  (四)不使用保洁柜贮存消毒餐饮具;

  (五)不悬挂标识或者伪造标识。

  第十三条从事公共餐饮具集中消毒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使用其餐饮具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

  第十四条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检查下列事项:

  (一)食品卫生许可证;

  (二)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

  (三)卫生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执行;

  (四)环境卫生状况;

  (五)公共餐饮具消毒、生产、包装、贮存、运输和使用;

  (六)洗涤剂、消毒剂、食品袋的卫生标准,存放和使用。

  第十五条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公共餐饮具应当定期抽样检验,抽样检验的间隔时间不得超过10天。

  抽样检验不得向被检人收取费用。提取的餐饮具,检验后要及时归还,损坏的应当赔偿。

  检验结果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公布的内容应当包括单位或者个人的名称、检验情况、处理结果等。

  第十六条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必须秉公执法,忠于职守,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进行检查时,可以向公共餐饮具消毒经营、使用的单位和个人了解情况、索取资料、提取样品;单位和个人应当接受检查,不得拒绝、阻碍或者隐瞒。

  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对生产经营者提供的技术资料负有保密的义务。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并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吊销食品卫生许可证。

  第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阻碍执行公务以及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十九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不得从事公共餐饮具的消毒工作。

  第二十条有本办法第十二条第(一)、(二)、(三)项规定行为之一的,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使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一条有本办法第十二条第(四)、(五)项规定行为之一的,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

  第二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公共餐饮具集中消毒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拒不提供的,责令停产,并处以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餐饮卫生管理制度9

  一、卫生管理制度

  1、餐饮业经营者必须先取得卫生许可证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不得从事餐饮业经营活动。

  2、餐饮业经营者必须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

  3、餐饮业经营者应当依据《食品卫生法》有关规定,做好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培训工作。

  4、加工经营场所应当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5、食品加工、贮存、销售、陈列的各种防护设施、设备及其运送食品的工具,应当定期维护;冷藏、冷冻及保温设施应当定期清洗、除臭,温度指示装置应当定期校验,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6、餐饮业经营者发现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时,必须立即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开展食物中毒事故调查和处理。

  二、食品的采购和贮存

  1、食堂经营者采购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规定。禁止采购下列食品:

  (1)有毒、有害、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2)无检验合格证明的肉类食品;

  (3)超过保质期限及其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4)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

  2、运输食品的工具应当保持清洁,运输冷冻食品应当有必要的保温设备。

  3、贮存食品的场所、设备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仓库应当通风良好。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4、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并定期检查、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三、食品加工的卫生要求

  1、食品加工场所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厨房:

  (1)最小使用面积不得小于8平方米;

  (2)有1.5米以上的瓷砖或其他防水、防潮、可清洗的材料制成的墙裙;

  (3)应由防水、不吸潮、可洗刷的材料建造,具有一定坡度,易于清洗;

  (4)足够的照明、通风、排烟装置和有效的防蝇、防尘、防鼠以及污水排放和符合卫生要求的存放废弃物设施。

  加工:

  1、加工人员的卫生要求:

  (1)处理食品原料后或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都应当用流动清水洗手;

  (2)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

  (3)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

  (4)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5)人员应当穿着整洁的工作服;厨房操作人员应当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头发应梳洗整齐并置于帽内。

  2、加工人员必须认真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其食品原料,发现原料有腐败变质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使用。

  3、各种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必须洗净,蔬菜应当与肉类、水产品类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当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处理。

  4、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并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5、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度;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

  6、在烹饪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度或低于10度的条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当在放凉后再冷藏。凡隔餐或隔夜的熟制品必须经充分再加热后方可食用。

  7、食品添加剂应当按照国家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使用。

  8、奶油类原料应当低温存放;含奶、蛋的面点制品应当在10度以下或60度以上的温度条件下存放和销售。

  四、餐饮具的卫生

  1、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饮具。

  2、洗刷餐饮具必须有专用水池,不得与清洗蔬菜、肉类等其他水池混用。洗涤、消毒餐饮具所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食品用洗涤剂、消毒剂的卫生标准和要求。

  3、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在餐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存放,并在餐饮具贮存柜上有明显标记。餐具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五、餐厅服务和外卖食品的卫生要求

  1、餐厅店堂应当保持整洁,在餐具摆台后或有顾客就餐时不得清扫地面,餐具摆台超过当次就餐时间尚未使用的应当回收保洁。

  2、当发现或被顾客告知所提供的食品确有感官性状异常或可疑变质时,餐厅服务人员应当立即撤换该食品,并同时告知有关备餐人员。备餐人员应当立即检查被撤换的食品和同类食品,作出相应处理,确保供餐的安全卫生。

  3、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专用工具分检传递食品。专用工具应当定位放置,货物分开,防止污染。

  4、供顾客自取的调味料,应当符合相应食品卫生标准的要求。

  5、外卖食品的包装、运输应当符合有关卫生要求,并注明制作时间和保质期限。禁止销售和配送超过保质期限或腐败变质的食品。

  六、其他

  1、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餐饮业:指通过即时加工制作、商业销售和服务性劳动等手段,向消费者提供食品(包括饮料)、消费场所和设施的食品生产经营行业。

  厨房:指进行食品切配和烹饪操作的场所。

  凉菜:又称冷荤、冷菜,指对经过烹制成熟或者腌渍入味后的食品进行简单制作并装盘,一般无需加热即可食用的菜肴。

  凉菜间:指加工制作凉菜的操作间。

  原料:指供进一步烹饪加工制作食品所用的一切可食用的物质和材料。

  半成品:指食品原料经初步或部分加工后,尚需进一步加工制作的原料。

  成品:指经过加工制成的或待出售的可直接食用的食品。

  冷藏:指为保鲜和防腐的需要,将食品置于冰点以上较低温度条件下贮存的过程,冷藏的温度一般在0~10度间。

  冷冻:指将食品或原料置于冰点温度以下,以保持冰冻状态的贮存过程,冷冻所用的温度一般在-20度~—1度间。

  中心温度:指块状或有容器存放的液态食品或食品原料的中心部位的温度;中心温度可用中心温度计测量。

  餐饮单位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一、餐饮业必须持有效卫生许可证,到期及时验换。

  二、从业人员按要求如期进行健康检查,卫生知识定期培训,持合格证上岗。

  三、从业人员工作时必须穿整洁干净的工作服,戴口罩、发帽,坚持每日清洗、消毒一次。个人卫生作到“四勤”。严禁在操作间内洗衣、物。

  四、保持室内外环境整洁、干净、无杂物、室内地面清洁、无油垢、无异味,垃圾桶加盖并及时清运。

  五、防蝇、防尘、防鼠设施齐全,室内无蝇、无鼠迹、无蟑螂。

  六、各种工具、容器、机械定位存放,用毕及时洗刷干净,达到物见本色;各种防尘布洁净并有正反标记。

  七、不制作冷荤食品。肉类、蛋白食品要留样48小时。

  八、各种食品用具要生熟分开,设有明显标记。菜墩、砧板用毕洗刷干净,立式存放,要求各面洁净,物见本色。

  九、不采购、不加工腐败、变质、霉变、虫蛀、搀杂使假、标识不全及过期食品。从正规渠道采购食品,相对固定商店。

  十、必须采购、使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食品添加剂。

  十一、库房食品存放分类上架,隔墙离地,防鼠防潮,不混放。冷藏食品放置方法正确、卫生。严禁存放有毒物品和杂物。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一、餐饮单位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由卫生行政部门发放“食品卫生从业人员健康证”和“食品卫生从业人员知识培训证”才能上岗工作。

  二、餐饮单位从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体检,发现有患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人员,必须停止食堂工作。

  三、餐饮单位从业人员要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遵守“五四制”勤洗澡,勤换工作服,勤理发,勤剪指甲。

  四、餐饮单位从业人员要熟练掌握本岗位的操作规程,遵守本岗位卫生制度。

  五、餐饮单位从业人员要积极参加卫生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及本单位组织的各种卫生知识学习和培训,增强卫生知识,掌握和了解国家及地方的各项卫生法律,法规,做知法守法的模范。

  食堂出入库制度

  一、食堂采购一切物品,均必须严格履行入库、出库手续,双方签字。

  二、保管员(验收员)对所购物品进行质地检验,核对数量,杜绝质次、变质、过期食品的采购与入库。

  三、对工作人员(取货员)取出食品要进行检验,核对数量,杜绝质次、变质、过期食品的出库与食用。

  四、保管员(验收员)与采购人员(取货人员)均需在入库单(出库单)上签字。

  五、加强食堂仓库的管理,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鼠、防食物中毒工作。

  六、合理安排入库、出库食品数量,适度保持库存量,加强检验,杜绝一切不安全及浪费现象的发生。

  食品索证、采购制度

  一、采购员要经健康检查、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二、采购员必须掌握一定的鉴别假冒伪劣食品及原材料知识。

  三、采购食品、原材料要计划进货。

  四、采购时,向供方提出质量要求,并检查食品质量。

  五、采购肉类、酒类、饮料、乳制品、调味品等,向供货方索取同批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明或检验报告单。

  六、采购原料必须新鲜、干净、符合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

  七、不采购:腐烂变质、发霉、酸败、生虫、虫蛀、有毒、有害、污秽不洁、掺杂掺假、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无检验合格证明的肉类食品,乳制品、调味品、酒类、饮料等;超过保质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八、严格执行有关食品、原材料采购、运输的制度,防止食品污染。

  食品、原料验收制度

  一、食堂设专职或兼职食品、原料验收员。

  二、验收食品和原料,做好数量、质量、有毒、有害食品处理等方面记录。

  三、检查所购食品原料有无产品合格证或检疫、检验证明,并做好记录。

  四、不签收腐败变质、发霉、生虫、有毒、有害、掺杂掺假以及超过保质期食品。

  五、验收合格的食品、原料方可转交库房管理员。

  六、验收记录要妥善保存以备查验。

  食堂仓库保管制度

  一、仓库保管员必须经健康检查、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上岗。

  二、食品数量、质量和进、发货要登记,先进先出。有过期及变质迹象的食品及时报告并销毁、处理。

  三、包装食品按类别、品种上架存放,挂牌注明食品质量及进货日期;货物摆放符合有关要求;散装食品的储存容器加盖,并标注食品名称。

  四、肉类、蛋品等易腐烂食品按规定冷藏或冷冻储存并保持规定的温度。

  五、食品与非食品不得混放,仓库内不得存放私人用品及其他杂物。

  六、严防鼠、虫、蝇和蟑螂污染食品及原料。

  七、仓库经常开窗通风,保持库室内整洁。

  八、仓库保管规范化。仓库保管员必须学习和掌握食品保藏知识和商品知识。

  操作间热菜烹调、面点制作卫生要求

  一、工作人员必须认真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食品原料,不使用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原材料。对于不能充分加热烹调的菜肴挑选要精心,操作过程要严格防止污染;半成品二次烹调时要做到烧熟烧透。

  二、使用食品添加剂要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调料盛装符合卫生要求;调料容器清洁卫生,使用后及时加盖。

  三、品尝食品要用专用工具;剩余食品要妥善保管;豆制品经冷藏,食用前应再次加热且要彻底。隔餐、隔夜的熟制品必须经过充分加热后方可食用。

  四、食堂的用具、容器要生熟分开、专用,用前消毒,用后洗净,定位、保洁存放。

  五、煎炸食品用油多次使用以后,颜色变深、有异味的要废弃。

  六、各种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必须洗净,蔬菜与肉类、水产品类分池清洗。禽蛋用前要先洗净消毒;不用变质的散黄蛋或破损蛋。做馅使用的肉、蛋、水产品、蔬菜等要符合卫生要求。待加工食品要离地上架。

  七、不使用生虫、霉变、有异味、污秽不洁的米、面、果酱、果料、豆酱等原料。

  八、面肥(引子)变质、发霉不得继续使用;有异味的发面缸、盆、点心模子要认真洗刷,保持清洁。

  九、加工直接入口面点的工作台、用具、容器要专用;制作人员要穿戴干净的工作服、工作帽、围裙;操作前要彻底洗手消毒。

  餐具洗刷消毒卫生制度

  一、坚持“去残渣、洗涤剂洗刷、净水冲洗、消毒柜高温消毒”四道洗消工序。感官检查以光、洁、涩、干为达到消毒要求。

  二、消毒后的备用餐具整洁有序;碗柜防尘,无杂物,无油垢。

  三、洗碗池要专用,用后洗刷干净,无残渣、油垢,表面清洁。

  四、使用洗碗机、蒸汽进行消毒作业,物品摆放要正确、合理。

  五、废弃物要有专用容器盛放,不暴露、不积压、不外溢。

  六、各种盆等较大用具要用苫布防尘,消毒要用消毒剂或沸水煮。

  操作间卫生制度

  一、地面清洁,门窗洁净。

  二、各种炊具、用具、操纵台摆放整齐,生熟分开。

  三、成品存放实行"四隔离"并要有明显标记。

  四、餐具做到:一洗、二冲、三消毒、四保洁。

  五、灶台清洁,炊具及时洗刷,要求目见本色、铁器发亮。

  六、所有机械工作完毕及时进行保养,擦拭,并保持清洁。

  七、冰箱冰柜专人管理,经常检查,定期除霜,生熟食品分开存放,柜内无异味。

  八、生菜上架,先洗后加工。

  九、水池清洁,菜、肉分池洗;上下水道畅通,排水沟无垃圾、无异味。

  十、门窗防蝇、防尘、防鼠。室内通风,光线良好。

  学校食堂食品中毒事件应急预案

  为维护广大师生和全体职工的生命安全,保障学院教学和顺利进行,维护社会的政治稳定。根据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意见,结合食堂工作具体情况,特制定如下饮食安全应急预案:

  一、防止食物中毒的措施

  (一)健全食物中毒报告制度

  学院的食堂、餐厅要认真贯彻执行卫生部食品卫生以及关于《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的精神,以便及时采取防治措施。

  (二)广泛开展预防食物中毒宣传教育

  广泛深入地开展预防食物中毒的宣传,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黑板报,宣传画和实物标本等各种形式,宣传普及有关的卫生知识,提高食物从业人员和广大师生员工的卫生管理水平,减少食物中毒发生。

  (三)细菌性食物中毒的预防措施

  (1)防止细菌对食品的污染:学校食堂应对食品加强卫生管理,特别是肉类,鱼类和奶类等动物性食品,要防止在生产加工和出售过程中的污染。食品须低温贮藏,用专用工具售货,食品从业人员要重视个人卫生,定期进行身体检查,发现有不适宜从事食品工作的病患者或带病者,应及时调换工作。

  (2)控制细菌的污染,控制细菌生长繁殖措施,主要是低温保藏。按照食品低温保藏的卫生要求贮存食品,防止食品腐烂变质。

  (3)杀灭病原菌。杀灭病原菌的措施主要是高温灭菌,当肉类食品深部温度达80度时,经12分钟可彻底杀死沙门氏菌。隔餐的熟食品和剩菜饭,在销售或食用前必须充分加热。

  (四)化学性食物中毒的预防

  (1)有些化学物质与食用的面碱、淀粉、食盐等形状相似,因而常发生误用,误食而造成中毒。因此,要加强对有毒物品的管理,要严格执行保管和领取制度,严禁把有毒化学物质带回家中使用。

  (2)加强农药的管理和使用。农药要专库保管,不能与食品同仓存放,防止污染食品。并要严格遵守农药使用的有关规定。

  (3)包装或盛放有毒化学物质的容器,不得用来包装或盛放食品。

  (五)有毒动植物中毒的预防措施

  有毒动植物往往与某些可食的食物相似,人们如不加以识别而误食用,就会引起中毒,如有毒的蕈类和野果等。因此,要加强宣传,提高对有毒或无毒动植物的识别能力,防止误食,对不能识别的有毒动植物,须经有关部门鉴定,确认无毒才能食用。

  二、发生食物中毒的处理

  (一)通报

  发现食物中毒事故,立即通知卫生所做好抢救准备,同时报学院有关领导,事故严重的报医院急救电话120。

  (二)紧急处理

  1、卫生所:召集医生紧急救护工作;

  2、后勤部门(办公室):负责车辆调度,把重病号送往医院抢救;

  3、保卫处:保护现场,组织事故调查,处理临时紧急任务。

  (三)原因调查

  1、保护现场,对可疑食物或有毒食物取样封存;

  2、留样的食物和现场取到样品送防疫部门进行技术鉴定;

  3、分析原因,根据现场调查和技术鉴定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确定事故原因,吸取教训。

  (四)情况汇报

  根据事故的大小情况,及时报上级有关单位,由院办统一上报。

餐饮卫生管理制度10

  一、卫生许可证应悬挂于明目处,按时参加验证换证。

  二、从业人员每年体检一次,持有效的健康证并经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三、应当成立食品卫生管理组织,有专人负责食品卫生工作。

  四、从业人员上班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五、坚持“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换衣服;勤换洗工作衣帽),不留长指甲,上班不涂指甲油和不戴戒指。

  六、做好厨房内外环境卫生,做到每餐一大扫除、每天一清洗。

  七、餐具用具严格执行一洗、二冲、三消毒、四保洁制度。

  八、不购进、不加工、不出售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原料和成品。

  九、生与熟,成品与半成品的加工和存放要严格分开,并有明显的标志,不得混放造成交叉污染。

  十、搞好食品防蝇、防尘、防腐、防鼠工作,搞好熟食操作间卫生,冷荤配餐所用工具必须专用,并有明显标志,不得混放。 十一、保持仓库、保管室卫生整洁,通风干燥,食品应当做到先进先出,隔墙离地,分类存放。

  十二、及时处理好废弃物,各场所配备的废弃物盛放容器必须为有盖的密闭容器,并有明显的标志。

  1、饮食卫生直接关系到用餐人员的健康,为保证食品卫生,防止食品污染和有害因素对人体的危害特制定本制度。

  2、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接受食品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和指导,领办《食品卫生许可证》。

  3、严格贯彻饮食卫生“五四”制度,保持营业场所内外整洁,有防灭蚊、蝇、鼠、蟑螂等害虫的设施。

  4、清洁卫生形成制度,每天清扫,清除垃圾及剩饭菜,每周大扫。

  5、工作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包括临时工),经检查合格领取健康证后,方可从事饮食服务工作。对患有传染病、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人员,调离其工作岗位。

  6、上岗工作应穿戴白色工作服和帽,并保持清洁,卖饭菜前手要洗净消毒,禁止用手抓熟食品和直接入口的食品。

  7、食品分发时应用夹子。

  8、餐具、碗筷每天蒸气消毒,密封保管。

  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1、餐厅、厨房内外环境整洁,沟渠通畅,无蚊蝇等昆虫滋生地,地面无食物残渣,墙壁、墙群、天花板清洁无脱落,排烟排气设施无油垢沉积。

  2、餐桌椅整洁,台布无积污、无油渍,地面清洁,玻璃光亮,有公共痰盂和洗手设施。

  3、餐厅废弃物盛放容器必须密闭,外观清洁,密闭容器能盛装一个餐次的垃圾,并做到及时清理。

  4、餐厅要每天清扫两次,每周大扫除一次,达到无蝇、无蜘蛛、无蟑螂、无老鼠等活动。

  5、上菜时服务员要检查食品卫生质量,不销售腐败、变质、变味、生虫、不洁食品,服务员的手不能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倒酒水、加菜加汤时用具不能直接接触顾客用过的餐(饮)具。

  6、餐(饮)具存放在餐厅工作台的保洁柜里。当餐使用的餐(饮)具开餐前半小时摆台,摆放时服务员手不能接触盛食品的部位。回收的餐(饮)具立即送到洗消间,不能停留在餐厅。

  7、点心、熟食必须在防尘玻璃柜内销售,使用清洁、消毒的售货工具。

  8、供顾客用的`小菜、调味品在备餐间上碟后应存放在柜内,不能露空存放。

  9、顾客用餐巾必须洁净,消毒后供顾客使用,餐巾不能同时收发。无条件消毒餐巾的企业可使用一次性纸巾。

  10、餐厅内应设洗手消毒设备,并能正常使用。

  11、卫生间必须有专人管理,粪坑或便曹可自动冲洗,有流动水的洗手设备,间内外不得有异味。

  12、有空调设施的餐厅其空调系统必须符合公共场所空调系统的有关卫生要求。

  餐饮业食用品采购卫生管理制度

  1、采购人员必须熟悉本餐厅所用的各种食品与原料的品种及相关的卫生标准、卫生管理办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要求。掌握必要的食品感官检查方法。

  2、采购食品应遵循用多少定多少的原则。采购的食品原料及成品必须色、香、味、形正常,采购肉类、水产品要注意其新鲜度。

  3、采购人员不得采购腐败变质、霉变及其他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如病死、毒死、死因不明、有异味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等;不得采购《食品卫生法》第九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不得采购无证食品商贩或来路不明的食品。

  4、采购人员采购时应向供应商索取发票等购货凭据,并做好采购记录,便于溯源;向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等批量采购食品的,还应索取食品卫生许可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特别是熟肉制品、豆制品、凉拌菜等直接入口食品。

  5、采购定型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食品商标(或说明书)上应有品名、厂名、厂址、生产日期、批号或者代号、规格、配方或者主要成分、保存期(保质期)、食用或者使用方法等中文标识内容。

  6、采购酒类、罐头、饮料、乳制品、调味品等食品,应向供方索取本批次的检验合格证或检验单。

  7、蔬菜等散装农副食品及鱼类等鲜活产品应保证由正规渠道进货,最好是定点采购,确保无农药及其他有害化学品污染,检查或索取检验合格证明。

  8、所采购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设备必须符合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有检验合格证。

  9、所采购的用于清洗食品和食品用工具、设备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相关的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

  10、所采购的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及设备,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有口岸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证明,外文包装配有中文标识。

  11、运输食品的工具如车辆和容器应当有必要的保温设备。运输过程应防雨、防尘、防蝇、防晒及其他污染。

  12、所采购食用物品入库前应进行验收,出入库时应登记,作好记录,建立台帐。

餐饮卫生管理制度11

  一、安全制度

  为了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和进一步加强安全工作,预防和杜绝火灾,保障宾客的生命财产和国家的财产安全,杜绝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四川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结合本部门的具体情况,特定以下各项制度各班组及个人严格遵守执行。

  (一)消防与安全

  1、新工上岗前必须经过消防安全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

  2、全体员工必须做到人人懂消防,人人会用消防器材和重视消防安全工作。

  3、各班主应严格进行日常消防设备器材的检查与保养工作,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以保证使用正常。

  4、各点全面负责安全的管理人员要定期检查和更换消防器材,保证使用的使用性。

  5、做好“预防为主”的方针,杜绝火灾因素,下班时认真检查水、电气开头的完好情况,负责落实到具体人员。

  6、厨师长、领班应把消防安全工作列为日常重点工作,督导员工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7、定期组织和积极参加酒店安全部组织的消防培训活动,增强员工的消防知识,提高应变能力主消防意识。

  (二)法制与安全

  1、加强法制观念,认真执行《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和《条例》。

  2、增强安全工作责任感树立道德感,积极配合支持部门和酒店,厨房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和“六害”行为,做好防范工作,不参与各种犯罪和“六害”活动。

  3、提高警惕性,维护部门的良好秩序,全体厨房员工应自觉不在工作时会客,对出入工作场所的闲杂人员要主动问清事由,严禁进入厨房,发现可疑情况要及时向上级领导映,杜绝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4、重视防盗,消毒工作,下班离开前检查并锁好框穿门,认真做好集体财产、物品保管,防止出现事故。

  5、全体员工应自觉提高思想意思,遵纪守法和重视安全工作,维护社会环境的安定和酒店内部的良好秩序。

  二、卫生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厨房各班组卫生的全面管理工作,为保证食品卫生,防止食品污染和有害因素对人体的危害,保障宾客的身体健康,增强体质。根据《食品卫生法》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特制定以下各项制度,各班组全体员工必须遵照执行。

  (一)个人卫生

  1、餐饮做作业人员必须健康检查合格,各项卫生法规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

  2、凡患“五病”和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均不得从事食品制作和接触直接入食品工作《五病: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

  3、全体人员必须做好个人“四勤”卫生,合格后方能上岗。

  4、操作必须随时保持个人清洁卫生及仪表仪容整洁,符合标准。

  (二)食品卫生

  1、严格执行食品“四不”制度,确保食品原料使用安全。

  2、食品加工制作的工具、用具、盛具、设备使用前后必须进行严格的清洁卫生、消毒工作,合格后才能使用。

  3、加工制作时必须对原料进行严格检查,冲洗、浸泡消毒、漂洗,保证食品卫生。

  4、生、熟原料加工场所必须严格分用实行工具,用盛具专用制。

  5、外购食品做好各项验收工作,合格后方能制作和出售。

  6、已加工或已成品的食品必须做好保洁工作,防止污染。

  7、严格执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食品添加剂,使用范围和使用量”的颁规定标准,严禁超标。

  8、原料、食品与半成品保管执行“四隔离”制度,以保证使用合格和卫生安全。

  (三)环境卫生

  厨房加工间及环境卫生要做到:

  1、无“四害”,无蛛网,无灰尘。

  2、无不新鲜,变质原料,无变质败食品。

  3、工作台,水池及各种设施设备清洁明亮。

  4、地面、墙壁、天花板、天窗玻璃干净清洁,无废弃物,无油腻。

  5、货架、冰柜内的物料,成品按类分开,堆放整齐。

  6、潲水桶平时加盖,保持外部清洁,满后及时运走,并将内外冲洗干净,以免有严重异味和招引蝇虫,造成食品污染。

  7、各班组应制定日常卫生、计划卫生的工作安排,并严格执行。

  8、对各班组实行卫生目标责任制。下班前必须保证各自负责区域达到卫生标准后方能下班。

  (四)奖片惩制度

  1、为加强卫生工作的严肃性和使卫生制度严格执行,提高全体员工的卫生意识,自觉做好卫生工作,特将卫生工作质量与奖惩挂钩,树立合乎时代发展要求的新的进行的卫生道德风尚。

  2、个人卫生,环境卫生达到标准的并能长期坚持,由厨房、总厨房部对班组或个人进行表扬或奖励,并报送餐饮部。

  3、凡达不到标准的每违一条,由厨房、总厨房部酌情对班组或个人进行批评或处罚。

  4、食品卫生长期未发生事故,达到标准,符合食品卫生法规扣班作用于及信用由总厨做好记录并进行奖励。

  5、凡食品卫生不合格的每违一条,由厨房部、总厨房对班组个人进行处罚。

  6、实行各班组卫生管理工作与领班(厨)挂钩,各厨房卫生管理工作与厨师长奖惩挂钩的制度由厨房部、总厨房部执行。

  7、各厨房班组及个人对奖惩制度必须严格服从。

  三、卫生执行标准

  (一)个人卫生

  1、厨师必须严格遵守卫生制度,个人卫生做到“四勤”,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2、勤剪指甲。指甲长度不超过0.1厘米,避免指甲缝藏纳污垢,影响食品卫生和个人健康。

  3、操作前、便后、休息后、中途离岗后,从地上拾起污物或手接触污物后等都必须将双手洗净,消毒、保持双手清洁。

  (二)小学学校公共场所的管理制度

  为搞好公共场所、公共环境的安全和卫生管理,创造良好的公共场所卫生条件,预防疾病,保障全校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工作环境。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本规定适用范围:办公室、教室、会议室,多媒体室、阅览室、实验室、保健室、运动场、活动室、食堂、厕所等。

  第二条教室、阅览室内采光、照明必须符合国家教育部的有关要求。

  第三条必须并保持教室、阅览室等的空气流通,做好通风设备设施的管理。

  第四条做好周边环境、场所的安全卫生管理工作,减少或禁止噪音,保证教学、工作、生活的正常开展。

  第五条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实验室的废弃物,随时清除生活垃圾,营造良好的生活工作环境。

  第六条体育场地要经常检查场地设施,发现设施损坏,应及时维修,保证使用安全。严禁一切车辆进入体育场地内。体育场地只提供校内学生及教职工活动,校外人员必须办理租借手续,方准提供使用。要保持体育场地内外以及周边环境的整洁卫生。

  第七条学校的校舍维修、改造以及设计必须符合有关管理部门的安全卫生要求。

  第八条公共场所的使用部门应当建立安全卫生管理责任制度,并配合学校安全卫生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卫生检查与监督管理。

  第九条学校按有关规定对公共场所、公共环境的从业人员随时进行安全卫生培训并做好考核工作。

  第十条为保证全校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公共场所、公共环境的卫生工作人员,必须持有上岗证或健康合格证,才能从事本项工作。

  第十一条公共场所、公共环境工作人员应该按规程操作。

  第十二条凡不按本规定操作的单位或个人,如发生事故,学校将按有关法规进行人员调整,情节严重者,并进行经济处罚,追究法律责任。

 (三)学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一、为搞好校园公共场所卫生,使全校师生在一个良好的卫生环境中工作和学习,使全校师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特制定本制度。

  二、各班负责自己教室及门前走廊卫生,由学生轮流打扫卫生。

  三、教师办公室由本办公室老师轮流打扫卫生。实验室、图书室、微机房、语音室、食堂等由各管理人员负责卫生。

  四、校园内绿地、道路、走廊、厕所、场地的卫生,划分为若干小区,由各班负责一个小区的卫生。每学期轮换一次。

  五、各班要安排卫生值日,对本班教室及走廊公共场所、卫生包干区,实行每天二次小扫,周未扫除。周末扫除要抹洗走廊腰墙、窗台。

  六、各办公室要安排卫生值日,对本办公室地面每天进行洒水、清扫。各教师要时时清理自己的`办公桌面,做到桌面整洁、无尘。实验室、图书室、微机房、语音室等要做到定期清扫,做到地面、桌面清洁无尘。

  七、全体师生都要做到“四不准”,以净化校园。“四不准”是指: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丢字纸。不准抽烟,不准涂画和污损墙壁门窗。

  八、各办公室卫生每周由学校办公室进行检查评比。各班教室和包干区由值周班级或行政值周教师每天检查,笔录评分情况;周末按年级,由年级组长组织各班劳动员,进行周末卫生检查。并每日公布检查评比结果。

  (四)学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第一条:厕所由专门指定的人员进行定期冲洗、打扫及消毒工作,每天不得少于一次,达到无臭、无蝇、无便、无污水停积。

  第二条:各厕所所需的消毒药水,由总务处负责发放,每周彻底消毒一次。

  第三条:总务处对厕所卫生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并记录检查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对其负责的班级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第四条:垃圾、粪便处理办法:

  1、每天早、晚各清扫一次,全天必须每隔1小时用流水冲洗一次。

  2、厕所内的垃圾实行袋装化,定点收集垃圾,由各负责班级值日生定时清扫垃圾,并及时将其运至垃圾场。

  3、禁止将易塞物等垃圾扔进下水道中,必须扔在纸篓中,每天有清扫人员及时倒掉,地面打扫干净。

  4、校内厕所的卫生打扫情况由总务处卫生处卫生部管理并检查,由督导办监督。

  第五条:打扫办法实施:

  1、按级轮流,一周换一次,第二周周日晚上交接。

  2、该班打扫期间若发现厕所堵塞由本班负责处理通道。

  3、每次清理垃圾时,提前到后勤处领取垃圾袋,要节省使用垃圾袋,不可学杂费。

  4、每天早、晚要彻底清扫一次厕所卫生,保证厕所内地面上无垃圾、下水道中无粪便。

  第六条:处罚方法:

  1、凡发现把垃圾扔进池内者,由总务处和值日生监督。扣班级10分。

  2、凡中心小学厕所卫生管理制度在墙上乱写乱画者,扣班级5分。

  5、公共场所禁烟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控制烟草危害,保障公民身心健康,维护公共场所无烟环境,依据爱国卫生相关规定,结合本街道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全街道干部职工要自觉遵守本制度,不得在禁烟场所吸烟。

  第三条本单位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包括:

  (1)机关各科室、公共办公室和会议室;

  (2)机会关所有档案资料室;

  (3)职工活动室;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禁止吸烟场所。

  第四条凡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应设有明显禁烟标志,不设置任何,吸烟器具,不设附有烟草广告的标志和物品。

  第五条街道控制烟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机关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工作,各村居及单位负责辖区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工作,并履行以下职责:

  (1)做好禁止吸烟的宣传教育工作;

  (2)在禁止吸烟场所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标志;

  (3)及时劝阻在禁止吸烟场所内的吸烟行为;

  第六条全街道干部职工有义务劝阻进入禁烟场所内的吸烟者禁止吸烟;全街道干部职工有义务宣传吸烟对人体健康的危害。第七条禁止吸烟场所的管理部门,应当对违规定吸烟者进行劝阻教育,对不听劝告者责令其离开该场所。

  第八条本规定由街道控烟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六)公共场所禁烟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控制烟草危害,保障公民身心健康,维护公共场所无烟环境,依据爱国卫生相关规定,结合本街道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全街道干部职工要自觉遵守本制度,不得在禁烟场所吸烟。

  第三条本单位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包括:

  (1)机关各科室、公共办公室和会议室;

  (2)机会关所有档案资料室;

  (3)职工活动室;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禁止吸烟场所。

  第四条凡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应设有明显禁烟标志,不设置任何,吸烟器具,不设附有烟草广告的标志和物品。

  第五条街道控制烟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机关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工作,各村居及单位负责辖区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工作,并履行以下职责:

  (1)做好禁止吸烟的宣传教育工作;

  (2)在禁止吸烟场所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标志;

  (3)及时劝阻在禁止吸烟场所内的吸烟行为;

  第六条全街道干部职工有义务劝阻进入禁烟场所内的吸烟者禁止吸烟;全街道干部职工有义务宣传吸烟对人体健康的危害。第七条禁止吸烟场所的管理部门,应当对违规定吸烟者进行劝阻教育,对不听劝告者责令其离开该场所。

  第八条本规定由街道控烟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医院禁烟管理制度

  为减少吸烟造成的危害,保障身体健康,创造良好的公共场所卫生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中医院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1.本制度适用于通化县中医院范围内的所有公共场所的控制吸烟监督管理活动,活动遵循加强引导、限定场所、专人负责、严格管理的原则。

  2.所有公共区域禁止吸烟,设置明显的禁止吸烟标识。

  3.中医院所有范围内任何人员不准抽游烟。

  4.不在中医院禁止吸烟场所或者区域内设置吸烟器具;不在中医院院内设置附有烟草广告的标识和物品。

  5.设立控烟监督员,对在院内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吸烟的行为予以制止,内部员工有此类行为且拒不改正的,可予以罚款五十元的处罚。

  6.所有员工需对患者及家属做好禁烟、控烟的劝导和解释工作,在工作范围内不提供吸烟器具。

  本管理制度自xxxx年3月1日起施行

  (七)餐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1、准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和旷工,如有违反,按集团相关规定处理。

  2、请假提前三天告之领导,请假条一天前送到,必须由本人或亲属送达,病假当天须寄交病假条,医院证明,必须由本人送达,如有特殊情况,可亲属代送。

  3、上班时必须按规定着装,戴工号牌,着装要整齐干净,不佩带首饰(手表除外),不留长指甲,女餐饮员工要统一盘花,化淡妆,穿肉色丝袜,男餐饮员工不得留长发,胡须,穿深色袜子。

  4、站位期间,站位要端正,不可背靠墙或家私柜,不得私自窜岗,打闹,争吵,不得跑,大声喧哗,唱歌。

  5、要时刻用好礼貌用语,必须“请”字当头,“谢”不离口,如遇客人或领导要主动打招呼。

  6、上班期间不得玩或接听私人电话,手机一律关机,上下班必须走餐饮员工通道,不可走前门,不得进入吧台重地。

  7、上班期间不能擅用店内设施及物品(客用电梯,客用楼梯,客用洗手间等)。

  8、不得擅自接触客人的随身物品,不得与客人带的小孩嬉戏玩耍。

  9、熟悉本店现阶段供应的酒水和菜单价格。

  10、禁止偷吃偷喝,偷拿店内财务,情节严重者将转交司法部门处理。

  11、内部餐饮员工的私用物品不可带入餐厅,统一放在更衣柜。

  12、当班领班及值班人员必须检查好灯,门窗,排风,水电及卫生;

  13、餐饮员工用餐时不可倒饭倒菜,禁止浪费。

  14、下级必须服从上级,上级有错也要先服从后投诉,要有层级管理,不得顶撞,争吵。

  15、工作期间不要嚼口香糖,不要吃零食,在任何时候都要维护自身的形象,不要发脾气。严禁在店内外打架斗殴,违者重罚。

餐饮卫生管理制度12

  1、餐厅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应在25米以上,并设置在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范围之外。

  2、餐厅、包间要保持整洁,餐具摆台后或顾客就餐时不得清扫地面。餐具摆台超过当次就餐时间尚未使用的要回收。

  3、发现或被顾客告知所提供食品确有感官性状异常或可疑变质时,餐厅服务人员应当立即撤换该食品,并同时告知有关备餐人员,备餐人员要立即检查被撤换的食品和同类食品,做出相应处理,确保供餐安全。

  4、销售直接入口食品要使用专用工具分别传递食品,专用工具要消毒后使用,定位存放。传递食品与收款应分开(专人、专用工具),防止污染。

  5、供顾客自取的调味品,要符合食品安全所必需要的贮存和使用要求。

  6、必须使用消毒后的餐饮具,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摆台上桌。

  7、设有充足的.用餐者专用洗手设施,有符合要求的餐具保洁设施,提供的毛巾、餐巾等应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8、端菜手指不接触食品,分餐工具不接触顾客,递小毛巾用夹具,用后及时收回清洗消毒,用过的餐饮具及时撤回,并清洁台面。

  9、及时做好台面、桌椅及地面的清扫工作,盛装垃圾的容器应密闭,垃圾及时处理,做好“三防”工作,保持整洁卫生。

餐饮卫生管理制度13

  第一条 认真学习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制度,不购、不收、不加工、不出售腐败变质食品。餐饮部门每个食堂承包责任人要加强责任心,把好各道关口,严防食物中毒。定期投放药物,灭鼠、灭蝇、灭蟑螂工作常抓不懈。

  第二条 餐饮部门各食堂承包责任人对所售饭、菜碗筷每天进行消毒处理。

  第三条 室内外环境卫生责任到人,做到工完场清,每周大扫除一次。机械炊具随用随洗保持清洁,固定存放位置摆放整齐。

  第四条 各食堂每天留食品小样送至部门办公室登记,存放冰箱留存待查。

  第五条 个人卫生要求做到四勤,工作衣帽齐全清洁。

  第六条 餐饮部门所有工作人员每年体检一次,无传染病者领取健康证方可在食堂工作。

  第七条 操作间和售饭菜处不得吸烟,违反者给予处罚,屡教不改者加重处罚。

  第八条 定期检查餐饮部门各食堂每项制度,按卫生网络检查,对卫生工作做得好的人经总公司批准给予卫生先进奖。

餐饮卫生管理制度14

  一、餐饮业专用功能间包括凉菜间、熟食间、裱花间、果盘间、寿司间等制做直接入口食品的专用间;专间使用,做到专用房间,专人制作,专用工具、容器,专用冷藏设施,专用洗手消毒设施。

  二、各功能间均设预进间,预进间内配置装有非手接触式水龙头和洗手、消毒盆各一个,给排水畅通,功能间内设脚踏式污物溶器、紫外线杀菌灯、通风排气系统、温湿度计等设施。

  三、各功能间室内做到无蝇、无蟑螂、无老鼠、无昆虫活动;室内温度保持在25℃以下。

  四、各功能间均在班前用紫外线灯照射30分钟,进行空气消毒,工具、砧板、容器、抹布、衡器每次使用前进行清洁消毒,砧板做到面、底、边三面保持光洁。

  五、使用的餐饭具、容器及其它食品包装材料符合食品卫生要求。

  六、加工前认真检查侍配制的成品凉菜,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它感官性状异常的,不进行加工、销售。

  七、熟食勤做勤销,做到当餐制做,当餐用完,当餐(天)未售完熟食品在4-10℃冷藏保存,或60℃以上加热保存。

  八、非直接入口的食品和需要加工的`食品及其它物品、私人用品不在间内存放,不在间内进行食品原料加工等与凉水菜加工无关的活动。

  九、供加工凉菜用的蔬菜、水果等食品原料必须洗净消毒,食品原料未经洗净处理不带入凉菜间。

  十、奶油类原料低温存放,含奶、蛋的面点制品及烧卤熟肉食品烹调后至食用前存放时间超过2小时的食物在10℃以下或60℃以上的条件下保存。

  十一、蛋糕胚在10℃以下专用冰箱中贮存,裱浆和新鲜水果(经清洗消毒)当天加工、当天使用,植脂奶油裱花蛋糕储藏温度在3±2℃,蛋白裱花蛋糕、奶油裱花蛋糕、人造奶油裱蛋糕贮存温度不超过20℃。

  十二、工作人员进入专间前更换整洁工作衣帽,并将手洗净、消毒、保持个人卫生,工作时佩戴一次口罩手套。

餐饮卫生管理制度15

  一、食品和食品原料采购查验管理制度

  1、餐饮服务提供者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当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批发市场采购,并应当索取、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购物凭证应当包括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送货或购买日期等内容。

  长期定点采购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

  2、从生产加工单位或生产基地直接采购时,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加盖有供货方公章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3、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采购时,应当查验并留存加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等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4、从农贸市场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市场管理部门或经营户出具的加盖公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从个体工1

  商户采购的,应当查验并留存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或复印件、购物凭证和每笔供应清单。

  5、从食品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和农贸市场采购畜禽肉类的,应当查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从屠宰企业直接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

  6、不得从无合法资质的单位(企业)和个人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

  7、采购定型包装食品,商标标签上应有品名、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存期(保质期)等内容。

  8、建立真实完整的食品(包括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进货验收记录,并保存2年以上备查。

  二、餐饮服务单位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

  1、购买食品添加剂必须索取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进货验收按照索证管理规定做好验收记录。

  2、购买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有包装标识和产品说明书。包装标识内容包括:品名、产地、厂名、卫生许可证号、规格、配方或者主要成分、生产日期、批号或代号、保质期限、使用范围与使用量、使用方法等,标识应明确标示有“食品添加剂”字样。

  3、采购使用食品添加剂必须做到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登记、专柜保管、专人领用。

  4、严禁使用食品添加剂掩盖食品腐败变质,严禁以掺杂掺假,伪装为目的使用食品添加剂。

  5、餐饮服务经营单位必须严格按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使用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禁止超范围、超剂量滥用食品添加剂。

  三、餐饮服务单位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制度

  1、本店的餐用具、容器、包装材料做到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污染食品,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

  2、本店的`餐用具应定期进行清洗、消毒、保洁,防止使用被污染的餐用具。

  3、本店的餐用具有专人清洗、消毒、保洁,不得乱摆乱放。消毒时应使用正规的餐用具消毒产品,并按规定配兑消毒液,浸泡时间要准确,然后清洗保洁。消毒后要做好消毒记录。

  4、各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要定期对本餐饮服务单位的餐用具进行检查,对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餐用具进行及时更换。

  四、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各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从业人员必须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取得合格的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不得继续使用超过有效期的健康证。

  2、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的人员不得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

  3、持有合格的健康证明的食品从业人员一旦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的人员应立即调离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岗位。并做好记录

  4、各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本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工作,并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五、餐饮服务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1、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内环境(包括地面、排水沟、墙壁、天花板、门窗等)应随时保持清洁和良好卫生状况。

  2、餐厅内桌、椅、台等应随时保持清洁。

  3、废弃物应在每次供餐结束后及时清除,清除后的容器应及时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废弃物放置场所不得有不良气味或有害(有毒)气体溢出,应防止有害昆虫的孳生,防止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水源及地面。

  4、食品加工过程中废弃的食用油脂应集中存放在有明显标志的容器内,定期按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废弃食用油脂管理的规定》予以处理。

  5、污水和废气排放应符合国家环保要求和排放标准。

  6、定期进行除虫灭害工作,防止害虫孳生。除虫灭害工作不能在食品加工操作时进行,实施时对各种食品(包括原料)应有保护措施。

  7、使用杀虫剂进行除虫灭害,应由专人按照规定的使用方法进行;使用时不得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及包装材料,使用后应将所有设备、工具及容器彻底清洗。

  8、场所内如发现有害动物存在,应追查和杜绝其来源。扑灭方法应以不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及包装材料为原则

  六、餐厨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制度

  1、食品处理区设存放废弃物或垃圾的容器。废弃物容器与加工用容器有明显区分的标识。

  2、废弃物容器配有盖子,以坚固及不透水的材料制造,内壁光滑便于清洗。专间内的废弃物容器盖子为非手动开启式。

  3、废弃油脂必须按国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废弃食用油脂管理的规定》进行管理。

  4、废弃油脂应设专人负责管理。

  5、废弃油脂应有专门标有“废弃油脂”字样的密闭容器存放,集中处理。

  6、废弃油脂只能销售给废弃油脂加工单位和从事废弃物收购的单位,不得销售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7、处理废弃油脂要签订回收协议,建立回收记录,包括销售时间、种类、数量、收购单位、用途、联系人姓名、电话、地址、收货人签字等,并保存2年以上备查。

  七、消费者投诉管理制度

  1、餐饮服务单位应妥善处理消费者投诉,不拖拉、不推诿,作好相关记录,保留相关证据。

  2、对消费者投诉属实的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积极稳妥、文明有序地处理好消费者投诉事项。对不属于餐饮服务单位责任的事项要耐心细致地宣传解释,不得发生野蛮粗暴行为;对属于餐饮服务单位责任的事项,要与消费者文明妥善协商,达成双方满意的处理方案,避免差错事故再次发生或矛盾激化。

  3、对消费者投诉不能协商解决的,可向县消委会或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反映或投诉。投诉电话:41554xxx(食品药品监管局)

  4、对县消委会和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协商解决均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当事双方可以通过法律渠道寻求解决。